掀掉上面的所有东西后,阿奴回首对朝暮雨道:“你要来看看吗。”
朝暮雨本对此不甚在意,但阿奴邀请他,他不会没眼色地连个眼神都不给,他走上前,也蹲下身,向漆黑的陷坑内看去。
但身后却骤然传来一股大力,让他重心不稳,向坑内摔去。
第83章 妖怪
朝暮雨用受伤的那只手掌撑地,攥住了阿奴的脚踝,勉强稳住身形,但阿奴却抬起脚,像是死活要送他下去。
朝暮雨只能出手,起身,手握成拳,叩在阿奴的身体经脉处,这些地方被击打不会受伤,但会产生非常强烈的痛感,让人难以忍受,甚至丧失行动能力。
但另朝暮雨出乎意料的是,阿奴像是没事人一般,便再度攻了上来。他的手中拿着一柄短刀,赫然就是朝暮雨那日房中桌上的短刀。
但有了武器的阿奴还是败给熟知人体关节的朝暮雨,最终被朝暮雨按在地上,但此刻两个人身上都挂了彩,朝暮雨的额头一片红色,这是阿奴奋力挣扎时,给朝暮雨来了一个头槌,但效果不佳。
阿奴双手被缚,趴在地上,但他还是用一种非常复杂目光看着朝暮雨,让朝暮雨并不明白,他能感觉到,对方在攻击他的时候,也是充满犹豫地,有几次,玉阿奴能够对自己痛下杀手,但他还是放弃了。
“你一定非常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做,但如果你知道我回忆起了什么,你就会明白。”阿奴道,“我的名字,不是玉阿奴,我叫丹霄。”
丹霄并非没有记起任何事情,只是那些记忆过于惊悚复杂,他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消化。
大部分记忆都是跳跃的画面,丹霄不能理解,但其中大部分画面,都和朝暮雨有关。
尸山血海构成的城池中,朝暮雨走向自己,诡异的漆黑色山洞中,对方操纵着诡异的木人,用剑刺穿自己胸膛的画面,甚至还有他变成木偶时,朝暮雨从地上捡起他的断臂的画面。
每一个画面都让丹霄的大脑剧烈地疼痛,他甚至无法相信,这些都是自己的记忆,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朝暮雨究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他像是旁观者一样回忆着那些画面,他明明身处其中,却因为记忆的缺失,无法触碰到真实,他只能单方面思考,或许,朝暮雨是到自己自己变成这副模样的元凶。
为此,丹霄假装无事发生一般和朝暮雨说话聊天,安慰对方,只为了把对方骗离仙人的地盘。
朝暮雨微微睁大了眼睛,但很快又归于平静,他的手指扣住丹霄的肩膀,轻轻一按,丹霄的胳膊就从袖子里面掉了出来。
但丹霄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疼痛,朝暮雨从袖子中抽出丹霄的手臂,末端是一种圆滑的卡扣结构,内里有丝线,平日里,丹霄就是靠着这样的卡扣和丝线拴住四肢活动的。
朝暮雨从地上站起,把被自己按到在地的丹霄也扶起来,擦了擦对方脸上的浮土,又把胳膊给丹霄安好,顺带调好了丝线的松紧。
“我会,修好你,让你变回凡人。”朝暮雨在丹霄的掌心画字,像是怕丹霄不相信一般,他继续画道,“我会做到。”
阿秀等的都要打瞌睡了,坐在竹笼子旁,头一点一点的时候,才等到朝暮雨和丹霄回来。
但这两人浑身上下都是土,活像是在地上滚着打了一架一样,阿秀指着两人,吃惊地看向丹霄:“你,你居然欺负哑巴。”
丹霄皱了皱鼻子:“我输了。”
说完,他便一口气拎起四个竹笼子,一马当先地回了药园。
朝暮雨知道丹霄此刻心乱如麻,也拎起了剩下的竹笼,走在后面,只剩下阿秀站在原地,跳起来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了,你们倒是说呀!”
丹霄是不会说出如此惊悚的事实的,朝暮雨更说不出来,所以阿秀注定只能在疑问中度过这个下午了。
丹霄没有忘记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阿秀,阿秀虽然遗憾,但也很开心丹霄终于想起了一点事情,并追问丹霄愿不愿意嫁进药园。
吓得丹霄连忙溜走了。
既然知道了符纸有用,朝暮雨加倍地研究起来,血放的眼睛都不眨一下,丹霄试过用兽类的血液和朝暮雨的血液放在一起画符。
但画出来的符纸要么没用,要么刚刚成型就自燃,烧得一干二净,根本没法用,到头来,还是得放朝暮雨的血用。
丹霄中途,也担心飞雪会发现他和朝暮雨在捣鼓什么,但他发现,这位仙人似乎根本不关心,即使他和朝暮雨三天两头地险些烧了房子,这位笑眯眯的娃娃脸仙人也不甚在意。
或许是朝暮雨的血放得太多,近来有些虚弱,而制作出来的符纸也大多没用,没能让朝暮雨和丹霄想起更多的事情。
月末,丹霄下山,打算把近来捉到的野兽制成的毛皮卖掉,顺带将近来放血过多的朝暮雨带去看医师,他发觉朝暮雨经常无意识地说话,明明嗓子和舌头都没有受伤,但就是发不出声音,让丹霄很是担心,干脆趁此机会,一起找医师看了。
出山谷的路途遥远,往日里,阿秀都是走到距离附近有一段距离的山村里,搭那里村民的车,但丹霄就不用考虑这些了,他一副木头身体,又会轻功,哪怕是千里马,也没有他快。
丹霄固定好四肢,确定路上不会散架,再把装着毛皮的口袋固定在身前,至于朝暮雨,则是被他背了起来。
朝暮雨个子要比他高些,但背起来不算重,轻功也施展的出来。
阿秀啃着桃子出来围观他们出发,见到丹霄的模样,也只能感叹丹霄不去做货郎真是可惜了。
到了山脚下,丹霄先去卖了皮毛,再把朝暮雨送到医馆,留着一把山羊胡的医师给朝暮雨把脉,闭着眼睛把了半天,却一句话不说。
“大夫,有什么情况,您倒是说啊。”丹霄率先道,他看了眼坐在椅子上的朝暮雨,捂住了对方的耳朵道,“我能接受。”
朝暮雨:“......”其实捂住他的耳朵,他也听得见。
医师这才放下手,慢悠悠地道:“这位公子从面上来观,精神不振,但把脉却是一副强健身体,倒像是习武之人的身体,我从未遇到过这样奇怪的脉象。”
丹霄心中腹诽,那是没有给他把脉,给他把脉还能发现他心不跳气不喘没脉象还能满地乱蹦呢。
“大夫,您也说了他精神不振,他最近受了伤,流了很多血,您能不能给他开些补气血的药。”
“药是不能乱开的,你这位公子朋友脉象强劲,身体健康,强补反而会出事。”
“可是您也看到了,他的面色很白啊。”
医师敲了敲桌子:“这是天生的。”
看完了身体,丹霄又让医师看了看朝暮雨的嗓子,但和身体一样,这医师一样什么都没看出来,反而对朝暮雨大为感兴趣,甚至都说出花些银钱留下朝暮雨,要作为试药人了。
丹霄怎么可能会留下朝暮雨,当场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对方。
嗓子看不好,身体也没毛病,丹霄最后只能去隔壁药铺买了些食材,打算给朝暮雨炖些药膳,就当是补一补身体气血。
“我不用补身体,我清楚我自己,我没事。”朝暮雨出来后,便立即给丹霄的收心画字,因为他说一句话要画颇长的时间,所以他平日里尽量都简短地说话,但这次他也实在是担心丹霄给他补过量了。
“不行,我可是看着你放了那么多血,画废掉的符纸都有一打了,白白流掉那么多血怎么会没事,你就补一补,就当是喝鸡汤了。”
朝暮雨拗不过丹霄,他知道就算他不喝,丹霄也肯定会做,只能无奈地点点头。
但心中却闪过一丝不对劲的感觉,被丹霄照顾让他有种非常不适应的感觉,仿佛这件事不应该是这样的,虽然他经常给自己用符纸,却没有像丹霄那样恢复一星半点的记忆。
但他能感觉到,自己和丹霄之间,是存在着一种连接的,他们过去一定是相熟的关系,并且非常不错,才会让朝暮雨有这种朦胧的熟悉感。
朝暮雨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掌心,在包扎好的布带之下,是几乎愈合的伤口,或许,等到他伤疤痊愈的那日,他可以再试一次洒血进入火焰,说不定能再次召唤出那种冰蓝色的火焰。
“好了,正经事情办完了,该买其他东西了。”丹霄从怀内拿出一张纸条,足足抻长了半米都没有结束,都是阿秀写的,需要他采买的东西。
刚开始还是非常正经的油盐酱醋,但到了后来就是各式各样的话本,恐怖稀奇的样样都有,丹霄只看名字都咋舌,也不知道阿秀怎么喜欢看这样的话本。
丹霄决定尽量买到阿秀想要的话本,自从他恢复记忆之后,他就知道,他不属于这里,等到他的记忆彻底恢复那日,他应该会离开这。
在离开之前,多帮帮阿秀的忙,毕竟他刚到这里的日子,要是没有阿秀,他恐怕会永远浑浑噩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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