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并不大,但买阿秀和丹霄他们需要的东西都能够买齐,只有朝暮雨需要的符纸和朱砂比较难买,丹霄跑了好几间铺子才买齐,最后是阿秀的话本。
丹霄一口气和老板说了十几本的名字,那老板就将早早准备好的话本递给了他,看样子非常熟练,一看就是阿秀没少光顾。
丹霄费了大力气才将这些东西全部塞进包袱内,还给朝暮雨怀里塞了一些,让他帮忙拿着。
朝暮雨看了眼怀里的杂书,也打开翻了两页,片刻后,又静静地合上了,这些书还是太超过他的知识范畴了,还是不看为妙,以免影响心境。
两人离开书铺,正打算找个车马行坐车回到山村时,眼前却忽然出现了几道人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哥几个看来收获满满啊,还有闲钱买这些,不如借我们一些,让我们去喝酒啊。”一道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还有一只手径直伸向丹霄身前的包袱。
丹霄警惕地退后两步:“我警告你们,我今天急着回家。”
听了丹霄这句话,其余人彼此对视一眼,更是大笑了起来,在他们眼中,丹霄不过是个瘦弱的年轻人,而朝暮雨更是个体弱多病的小白脸。
他们可是跟踪这两人有段时间了,亲眼看着这两人从医馆里出来,又上街买这买那,出手阔绰的很。
最重要的是,这两人长得眼生,一看就不是镇上的人,就算抢了也不会担心被报复。
这些地痞混混都已经猜想好了,朝暮雨和丹霄无非就是附近山村里出来的村民,意外打了一张好皮子来镇里卖掉,便自觉腰包充裕了。
“那本大爷也警告你,你现在就算把身上的钱全给我们,我们也不会放你走了,除非你愿意学狗叫,从本大爷的裤裆下钻过去,我就勉强原谅你冒犯我了。”地痞一副流氓样子地道,他的跟班听见了,更是嚣张地道,“被这种兔儿爷钻裤裆,我都嫌弃脏。”
还顺带嘲讽了下两人的外貌。
丹霄慢慢攥紧了手,木头做的手指互相挤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一只手也摸向怀内的短刀,他今天不把这几个人活劈了,他就不叫丹霄。
就在他怒火中烧的时刻,一只手落在他的手上。
丹霄微微侧头,看到了朝暮雨站在自己身侧,他眉心一点红色鲜艳如血一般,他薄唇轻启:“不用动。”
虽然他的话语没有说出声音,但丹霄能够通过默契,判断他的口型代表着什么意思。
几个无赖混混看到朝暮雨和丹霄窃窃私语的模样,更是不满:“你们两个想好了没,到底谁来钻?”
朝暮雨上前一步,同时两只手伸开,他的指缝间已经夹了三张符纸,由于袍袖宽大,三个无赖根本没有发现朝暮雨的动作,他们还以为,是朝暮雨被丹霄推出来向他们求饶了。
直到朝暮雨距离他们几步远的位置停下,将三张符纸甩出。
朝暮雨双手掐诀,三张符纸无风自动,贴在了三个无赖的额头上,他们便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一般,站在原地动弹不得,连话语都说不出,可他们的眼珠还能转动,脑子还能思考。
此刻,在他们眼中,原本只是小白脸的朝暮雨,顷刻间变成了恶鬼一般的存在。
这一定是妖术,这两人是山上下来的妖怪!
第84章 恨
丹霄认识那几张符纸,他们偶尔也会抓到大型的野兽,但体型太庞大,他们没有合适的工具将其运回去,而放在这里,等到了夜里,一定会被更多的野兽作为食物。
他们可不想让那么多的野兽聚集在距离药园不远的位置,在研究过后,朝暮雨拿出了符纸。
这种符纸可以融化肌肉和身体,但是无法融化骨头和眼球一类的东西,即使这样,野兽剩下的东西也不多了,他们只需要在原地挖个坑,把骨架埋进去。
但把这种符纸用在人的身上......丹霄从未这么想过,但最关键的是,如果这样做,朝暮雨一定会作为凶手被官府抓捕起来,如果他们抓得到朝暮雨的话。
但朝暮雨的神色却没有丝毫地动容,冷漠地像是覆盖了一层冰霜,他伸出手。
“等等!”丹霄大喊出声,他的这道声音让朝暮雨看了他一眼。
巷口外响起两道脚步声,两名身穿捕快服的官兵已经闯了进来,对着他们大喊:“干什么的!”
因为分心,朝暮雨的三张符纸也从散热的脑门上飘然而落,三个混混看到符纸掉在地上,哪里还有留在原地挑衅的心思,更何况捕快已经追了上来。
这三个平日里就游手好闲的人顿时跑了,他们对这里非常熟悉,片刻后就没了影子。
丹霄两步上前,捡起那三张符纸揉成了团,攥在手心里,朝暮雨的目光投过来,丹霄只是微微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冲动。
丹霄看了眼朝他们追来的捕快,想要逃走的心情逐渐占据了上风,虽然他什么坏事也没做,但看到这些衙门的捕快,他会有种不想面对的感觉。他回想起来的记忆实在太少,少到他思考不明白这种感觉产生的缘由。
还未等丹霄想明白究竟是要留在这,还是跑路时,朝暮雨已经反手抓住丹霄的胳膊,在丹霄错愕的眼神中,带着丹霄顺着小路奔跑,后方的捕快紧追不舍,但最终还是败给了两个年轻人的体力。
一直跑出去老远,直到看不见身后紧追不舍的身影,朝暮雨才慢慢停下脚步。
两个人靠着墙,喘着粗气休息,朝暮雨还探头出去观察那些捕快有没有追上来,丹霄忍不住道:“我们为什么要跑?我们不是什么也没做吗。”
至少还没来得及做。
朝暮雨用口型慢慢地道:“我觉得,你不想留在那。”
这倒是真的,丹霄慢慢地直起身体,他其实可以用轻功带着朝暮雨跑的,但事出突然,他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朝暮雨带着在地上跑了这么久。
“你刚才是想要杀了那三个人吗。”
朝暮雨这次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你的记忆有多少,但这种事以后不要做了,杀人犯法。”丹霄认真地说,“就像刚才的那两个捕快,他们会把我们抓回衙门审问,可能会把我们关起来,甚至还会砍头。”
朝暮雨对这么严重的警告没什么反应,看他的表情,简直就像在说:不被抓到就没事。
两人回到药园的时候简直是灰头土脸的,好在东西都没丢,一直都装在丹霄的包袱里。
阿秀嘴里咬着果子,翻看丹霄带回来的话本,同时口齿模糊地问道:“怎么样,大夫怎么说朝暮雨的嗓子,他为什么说不了话?”
“那大夫什么也没看出来,”提起这件事,丹霄也觉得郁闷,“他们还想要把朝暮雨买下来作为试药人,被我拒绝了。”
“然后你们反抗,结果被打了?”阿秀找到自己想看的话本,满意地夹在胳膊底下站起了身,还不忘记调侃一下两人的模样。
丹霄和朝暮雨看起来的确很狼狈,衣服头发都是乱的,因为他们在那曲折的小巷里跑了很长的一段。
“没被打,遇到了点麻烦而已。”丹霄无奈道。
阿秀耸了耸肩膀,回自己的房间看书去了。
丹霄看着对方的背影,不得不升起敬佩之心,他和朝暮雨出去一次就惹出这么多麻烦,而阿秀居然能来往这么多次全身而退,实在是让他佩服。
此后的时间里,丹霄变着法的做药膳给朝暮雨,厨房里飘出来的味道都是苦涩的,阿秀最开始也因为好奇,夹过几筷子朝暮雨的药膳,但也只限于这几筷子,实在是太难吃了,不仅苦,还有种奇怪的味道,连带着药膳内的其他食材味道,阿秀差点把刚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她指着装着药膳的瓦煲道:“这鸡被你拿来做药膳都白死了!”
“药膳味道就是这样的,闻着苦,吃着也……”丹霄看着药膳内漂浮的食材,香这个字实在是说不出口,“吃着也就那么回事吧!良药苦口嘛。”
阿秀瞥了眼朝暮雨,发现对方居然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这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丹霄的药膳还是很有作用的,因为除了买来的药材,和山里打来的野鸡,丹霄还会加一些药园内的药材一起炖煮,朝暮雨被补的面色红润。
随后便投入了更加卖力的画符事业,原先一天画一打便脸色煞白,必须休息,现在一天能画两打,才会勉强止住势头。
看得丹霄不知做药膳这件事究竟是好还是坏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丹霄想起来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他的记忆大体是从头开始复苏的,从小时候开始,慢慢长大,重新经历了一遍小时候的事情。
所以阿秀和朝暮雨经常能看见丹霄情绪变来变去的模样。
阿秀伸了个懒腰,结束了最后一本话本的阅读,走出房门时便看见丹霄站在药园中最高的树上,手贴着树干,望向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www.daj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