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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1章 第六章剑灵·无余


    “神界不管吗?”赵哥近乎无奈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我说:“神类除非是信仰神,不然是没有义务庇护凡人的,便是有义务,九凶兽那么危险,这世间能为了义务豁出生命的生灵可不多。”再好心也只能做到重伤的程度,死亡却是异想天开,大家又不是同类,凡人的文明可不是神类的,神类不是天生天养没有族群,便是有着自己的族群,哪有那么博爱。


    赵哥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九凶兽没有弱点吗?”


    “卜离怕火。”我说:“但一般的火对它没用,我所确定的对它管用的火是太阳真火。”我曾揪了扶桑一大把桑枝烤蝗虫,效果奇佳,蝗虫让不仅让烤熟了,味道还挺不错,比娲灵曾经跑到专门深海里抓来的却被我截胡了大半的一种海虾还要鲜美。


    只是,我不认为人族能弄到扶桑枝,旸谷那地方,凡人前脚踏足后脚就得被高温汽化。


    赵哥:“凡人文明想活着真难。”


    我纠正道:“老实说,凡人文明想要延续的确挺难的,但地球这些年的倒霉貌似都有其因吧?”


    至少那些个神人都是人族自己拉的仇恨,哪怕是其中在正常人看来恩怨最荒唐的熊猫也不是无故热爱找人族的麻烦。


    电话挂了后尘寰好奇的问我:“九凶兽你当年都弄死过?”


    “也不是全弄死过,有两个没弄死过。”


    “哪两位?”


    “桓寂,它那段时间藏得太严实了,根本找不着人。”


    “还有一位呢?莫不是九思?九凶兽里它应该是最难对付的吧?只要有一个分裂体存活它就还活着。”


    我点头。“九思的确是最难对付的,但并非无法对付,至少我当年是弄死过它一次。”虽然过程差点将我给活活累得脑死亡,无数世里,我动脑子的时期很长,却没一次如那次那般累,那般久。


    “不是九思?那是清任?”


    我摇头。“是荼殃。”


    尘寰愣了下,思忖了片刻。“因为它有人性?”


    “对啊。”


    “凶兽真的会有人性。”


    我想了想,补充了句:“相对别的凶兽和神类而言,荼殃真的很有人性,至少我在那年代,就没见过比它更爱惜尊重生命,且不拘凡人神类的存在。这就相当于你在黑暗的时代里见到了一个活圣人,难免下不了手。”


    尘寰问:“那时候,九凶兽里谁沾的血最多?”


    “荼殃。”


    尘寰:“活圣人?”


    我说:“至少它的心性很活圣人,在当时整个时代的对比下。”诚然,从大洪荒时代初期的荒凉走来的古神都很珍惜生命,但珍惜只是因为曾有过一段生命很珍稀的岁月,而非真的尊重。


    尘寰:“我无法想像那是个怎样的时代。”


    我说:“你可以带入一下原始人时代就行了。”


    尘寰诧异道:“你也曾是其中一员。”


    “所以我更无法否认那年头的弱肉强食与无道德呀。”


    回到鹤城我发现美人在家,我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等美人下厨,吃过很多的美食,各种风味的都有,但比较一番的话,还是美人的手艺最合我胃口。


    美人很配合的做了一桌子满汉全席,真的是满汉全席,足足一百多道菜,菜盘菜碗摆满了餐桌,幸亏不是同时端上来的,不然还真摆不下。


    阿吉的肚子都给吃成了半圆形,我平日里供它的肉食是定量的,而君长青和辜小哥就差让它效仿出家人茹素了。


    我饮着美人特别制的梅浆,也不知放了什么,酸酸甜甜的,很是爽口。“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美人闻言拍了我脑袋一下。“什么话?咱俩多少年交情了,你就这么想我的?”


    我提醒:“你平日里绝不会给我做满汉全席。”撑死做三四个菜和一两个汤凑得上一顿饭菜就行。


    反差这么大,你让我怎么能不想歪?


    美人闻言坐了下来,开门见山道:“就是有个事想你帮个忙。”


    我说:“你先说,我再看看在不在我能力范围之内决定要不要帮。”或有无违背我的道德观。


    美人道:“肯定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就是想请你超度个人。”


    我看着美人不言。


    超度?


    这还真是个可大可小的忙。


    若是没造过什么孽,干干净净的亡魂,随便找个高僧或道士都能超度。若是造过很多的孽,也不是不能超度,但超度者也将沾染上被超度者的罪孽。这也是很多道士与和尚对于罪孽深重的厉鬼都是打得灰飞烟灭或封印的原因,究其原因,超度的成本太高。非亲非故,谁会为你承担罪孽。


    自然,若是自忖自身功德无量不怕那么一丁点罪孽的另当别论,但就算不怕,功德也不是风吹来的,谁会为了不相干的厉鬼挥霍?


    “我想请你超度的是一名剑灵。”美人道。


    我微怔。“剑灵?铸剑时的祭品?”


    美人点头。


    我:“谁这么造孽”


    万物有灵,剑也不例外,只是不是所有的剑都有灵的,一柄剑想要产生剑灵需要很漫长的时间以及温养。


    举个例子,一个君子持有一柄剑,一生奉行君子之道,找徒弟也找跟自己一样的类型,同样传承那柄剑,一代一代的传承,即为温养,而最终温养出来的必然是一柄君子之剑。


    再举个例子,一件做为法宝的剑,其主人铸造时用了特别好的材料将它铸得特别好,再日复一日的用自己的法力它,时间够久的话也有可能产生灵智。


    除了这种后天温养出来的剑灵,也有一些剑生而有灵,比如我的烨宁,它是我的伴生神器,因而生而有灵智。


    还有一种就比较邪门了,那就铸剑时以智慧生物为祭,抽取智慧生物的灵魂填入剑中成为剑灵,做为祭品的生物越强大,铸出来的剑也越厉害。


    若是铸剑时祭一个真神的神魂成为剑灵,保准铸造出一柄神器级别的神剑来。不过,人都被你给当祭品了,加之变成剑灵的过程可一点都不舒服,相反,那种痛苦比小孩子被活活折磨至死炼成小鬼要经历的痛苦更甚,会听话吗?


    答曰,不会。


    在君族的记载里以前是有人这么干过的,然后我们只要知道最终是一方小世界的灭亡就够了。


    所有尝试的都被下克上了?


    那也不是,至少有一个例子是没被反噬的。


    洪荒时代龙族政变,无悔王杀尽王族纯血与不服者坐上王位后用纯血族人的躯体与神魂炼制成了顶级神器龙门——鲤鱼跃龙门的那个龙门,虽然这玩意攻防皆无能,但它的作用使得龙族的气运大增,不再一路走下坡路。


    神器里足够凑几桌麻将的强大神魂们为了自己的种族被迫咽下了这口气,乖乖当器灵。


    但这例子没法复制,如果真的有人复制了,那我只能说,它必定是个比九凶兽更恶毒的存在。


    龙族当时处在一个特殊时期,若不能涅槃,便将衰亡。


    彼时龙族成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数量最多的,浑浑噩噩被历史大势推着走;第二类则是抓住历史大势为自己攫取更多的权力;第三类或许在意权力或不在意权力,但都致力于如何让自己的种族能够渡过危机变得更好。


    第一类虽然占据最多的数量,也是改变时代的基础力量,但正如愚民,当权者真的很容易糊弄控制它们为自己所用。


    第二类则是野心勃勃,非常渴望权力,也因为渴望权力,这类人往往是最识时务的,也最容易存活的。


    第三类普遍不得善终,却往往是历史大势中最为耀眼的明星。


    无悔王是第三类,但龙族的第三类成员不止它一个,更无奈的是,这些龙对于如何渡过危机的思路并不同。学术分歧最严重下课后操场见,但政治理念的差别,轻者党同伐异,重者种族内/战,而那时留给龙族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没时间让它们一个个折腾过去。


    在内部火药味越来越重时,无悔王以最干脆利落的方式结束了争端——杀光了王位继承顺位在自己之前的所有亲族(不对,也不是全杀了,至少昀息还活着,但昀息也不可能在那时候跟自己的子嗣抢王位,那种时候他如果想抢,那就只能杀了自己唯一的子嗣),然后以天帝嫡长子之嫡长女的身份名正言顺的坐上了王位。


    没毛病,名正言顺。


    王族为了权力亲人相杀是家常便饭,无悔王之前的王虽然没无悔杀得那么多,但也杀了所有能够威胁到自身的兄弟手足。


    当王位的第N顺位继承人干掉了自己前面的所有顺位继承人,你可以骂它凶残狠毒,唯独没法骂它名不正言不顺。不计血统问题,无悔的身份还真是最尊贵的,它老子是嫡皇子,也是前储君,名声很好,而它则是昀息唯一的嫡嗣兼继承人,不似它的叔伯堂兄弟姐妹们,全是庶脉。若非纯血王族的继承序列优先混血王族,它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那样的时候,在前面的顺位继承人死光(怎么死光的这种细节问题不重要)后,无悔无疑是唯一一条坐上那个位置后还能继续树立起正统大旗的龙。


    野心勃勃的权力者都在强权与正统之下低下了头颅,等待翻盘的机会——它们后来也真的翻盘了。


    也因此,在大局已定时还死刚的只有那些和无悔王没将权力看在第一位且与无悔王政治理念不同的政治家,结果自然是被杀光了,能够成为政治家,无论是力量还是威望都不低,不杀了他们,无悔王就没法进行自己的变革。


    龙门的器灵就是用那些大佬的神魂炼成的。


    被炼成器灵的时候,大佬们不可能不怨气冲天,但当无悔王实打实的带着龙族渡过了危机并且重新焕发生机后,深谙成王败寇且了了牵挂的大佬神魂也都心境平和了。


    想要复制龙门的案例,最终要弄死的怎么着也是够得上伟人层次的人物,仇恨值拉得相当高啊,无悔王后来被拉下王座想来也和登基之时的大开杀戒有不浅的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人工剑灵就不可能听话,下克上是不可避免的事,除非你将剑灵给抹掉,但为了铸造一柄强大的剑以智慧生物祭炼出剑灵,最终却抹去剑灵让这柄剑变成普通的剑,又不是闲的蛋疼。


    同理,如果力量强大到能够完全压制剑灵请问这柄剑除了装饰作用外对你还有个毛用?


    综上所述,除了追求铸剑到没了人性道德的疯子和无知者无畏,没谁会用这种方法制造剑灵。


    美人认识的那只剑灵不是温养出来的,也不是如烨宁那般由天地精华孕育因而生而有灵,是后天的人工产物。


    不过,那是一只非常平和的剑灵,至少美人认识它的时候它已经很平和了,平和得就像一柄灵剑而非传说中妨主的不祥之剑。


    美人认识他那会是觉得挺稀奇的,因为那会是五胡乱华时期,因为那年头的剑就没有不杀生的,而杀得越多,难免受到影响。那只剑灵却不,它很平和,虽然在不同的剑主手中轮换,但不管别人怎么拿着它杀人它都没受影响,并且利用那些剑主不断往南挪。


    因为它救了当时的美人与姬克一命,因此美人与姬克帮了他一个忙,将他的躯体,也就是剑送去了交趾一带,再后来就不清楚了。交趾太过偏远蛮荒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自然是中原过得滋润,自然,五胡乱华时的中原就别提了,那就是人间地狱,可就算那样也还有长江流域做为选择,犯不着跑交趾那么远去。


    前些日子美人又见到了剑灵,想起我的情况,便想请我试试能不能超度它。


    我说:“这还真不是我不想帮你,剑灵,严格来说是器灵这样的存在,都是不入轮回的。”经过被炼成器灵的过程,它们的灵魂已经产生了一些变化,没法再入轮回,当然,强行的话也不是做不到,但难度很高,只有神力才能做到,将器灵的灵魂生生补全,再变回一个正常且完整的灵魂。或是成为神器,从凡到神是质的差距,而神器的灵魂是可以入轮回的,不过,都成神器了,谁特么还入轮回找罪受?


    不过要我说,做剑灵也没什么不好的,算是另类的长生了。


    我这么想也就这么说了,虽然美人你觉得做剑灵不好,但保不齐对方还觉得做剑灵很不错呢。


    美人:“剑在谁手里,剑灵就得跟谁,毫无自主权力。”


    我无语道:“剑主和剑灵必须相性相合才能默契,若是相性不合,剑在人的手里也不过一把凡剑,谈不上控制。”


    “就算是凡剑,人要用它杀人时,剑灵能自己选择杀或不杀吗?”


    这个还真不能。


    若是能的话,那么一个人用一柄剑杀了人,那个人辩解杀人的不是自己是剑时也就不会被认为是狡辩了。


    “如果是这个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上忙,让它除非自愿,否则谁也没法握起它。”我道。


    ***


    美人跟我说剑灵先生在南方,但她没跟我说这么南,南得都出国境了,剑灵先生怎么在五胡乱华时期跑这种地方来了?


    “越南北部这一片在古早时都是华夏的南部边境,无余当年是为了找人,寻到这里有何稀奇?”美人理所当然道。


    越南北部曾是华夏的南疆,我自然是知道的,最早设行政划分的还是秦始皇呢,设了个象郡。虽然后来象郡的区域有过不少行政重新划分,但这块地已经丢了千年之久,因此我一时半会也就没反应过来。


    老实说,我对越南最深的印象是上个世纪中叶的越战,仅仅看是直接间接参与其中的国家名字我就没法不印像深刻,那简直就是双层战争,一层是越南内部的战争,另一层则是华夏和列强战争的延续。说起来,上个世界中叶列强想要封锁华夏,华夏周围的一圈国家貌似就没谁是能置身事外的,越战时华夏周围国家普遍被当时的两极给控制着。


    越南,虽然列强最终放弃了越南这块殖民地,越南得到了独立,但华夏貌似也没得到想要的回报,越南并未因为华夏的帮助而与华夏建立良好外交关系,相反,越南独立后没多久就转头北上侵占华夏疆土跟华夏打了一场战争,两国很长一段时间外交关系相当恶劣,越南境内还发生过严重的排华浪潮,死了许多华裔,哪怕后来外交关系改善也没一句道歉。


    我还记得当年看这部分史料时高岚很是愤愤的嘀咕过,然后少凰给了她一个看白痴的眼神。“想要别人道歉,你就得比别人强大,强到能将别人按在地上摩擦,不道歉会被灭族,自然能听到道歉。”


    我当时就忍不住好奇少凰如果实打实的治理南明神族而非让五君执政,南明神族的外交关系该有多恶劣,虽然这家伙的逻辑让人无法反驳,但后半句太过粗暴了,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这种简单粗暴,它也不会是非典型性暴君了。


    言归正传,也因着这些,我都快忘了越南的北部与中部曾有过象郡以及交趾、日南郡等行政划分。


    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夏的人找人找到这一片来虽然稀奇,但也没毛病,不论是中原还是交趾都是华夏领土,从中原跑南境来虽然远了点,但保不齐剑灵要找的人有着一颗驴友之心呢。君不见徐霞客跑得多远,大江南北、塞北江南哪没去过,然就算跑得都那么远了都没跑出国,让人不知道该吐槽徐霞客有够能跑还是华夏疆域有够辽阔,浪了一辈子都没浪出国境。


    剑灵无余的人形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它是华裔,和当地的土著民族差别太大了。


    眼珠是浅褐色的,身高,目测有一米八五,热带的居民很少有这么高的,而且这家伙虽然不是很白,但和热带居民一比,它的皮肤就显得跟珍珠似的,而且它的额头也没土著那么扁,人种上的细微差异太多了。


    其次就是这家伙的打扮。


    不知是否因为开了一家古董店的关系,无余穿着一身非常虽然怪异却很好看的服饰,我愣是没看出来那是哪个朝代的服饰,只能看出两点:那是深衣,以及那是三代时的深衣,上面的花鸟虫鱼图案都太过古朴,古朴的带有非常鲜明的三代特色,可具体哪朝那就得问剑灵自个了。


    只是,这样一身服饰,三代之后的人是弄不出来的,没有那种味道。这透出来的信息让我明白了为何明明是没有实体的剑灵却能开一家古董店,还不时凝出实体现身溜达,当了两三千年的剑灵,再加上杀戮无数的增益,修为可与大妖一较高下,短时间凝个实体并非难事。


    我们进门的时候无余正在檀木案后面悠闲的喝茶,一个应该是伙计兼老板不在时代理老板的老爷爷则拿着鸡毛掸子在收拾屋子。


    这对比,得亏事先知道这俩不可能是祖孙,不然真的很容易同情老爷爷生了个不孝子孙。


    老爷爷看到美人时眼神有些奇怪,不像是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的眼神,更像是看到了什么非人我问无余:“这位老爷子知道?”


    看到美人时捎带着看我的眼神也有些怪异,显然是由美人联想到了我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人,那么,是什么让他觉得美人也可能不是人的呢?


    无余随口道:“他在这干了三十多年了。”


    我秒懂,三十多年对着一个不会老的老板,智商在线都该明白一些东西了。


    无余将我们请进了店铺后面住人的院子里,院子里有一株流苏树,满树白花,覆霜盖雪,让我有那么一瞬以为自己从炎热夏季误入了白雪皑皑的冬季。


    不过也只是以为,真误入了冬季,气温也该跟着下降,虽然这院子也的确挺阴的,得亏住的是剑灵,算是鬼,不然换个大活人住这,妥妥的折寿。


    无余煮了茶招待我们,他煮茶的时候美人也将来意说了下,无余递给我一盏茶汤,问:“虽是姜小姐请求的你,但,我能否请求用这个人情换一个请求?”


    我接过茶汤。“什么请求?”


    饮了一口茶汤,好苦,不过没一会就渐渐回甘。就是这茶汤的滋味,感觉有点熟,好像在哪喝过,想起来了,以前在四川的时候喝过四川产的一些茶,和现在喝的差不多。


    越南离四川可不是一般的远,现代还是挺不错的,这要是搁古代,这距离就足够让这么一盏茶汤贵如黄金了。


    无余道:“我想找一个人,准确说是一个巫族后裔,但寻了很多年也没寻到。”


    巫族后裔?


    老实说,就华夏的情况,若是有办法检测出别人一万年内所有祖先的基因,那么大街上随便抓几个人,想来十个至少九个能检测出祖先有巫族基因,检测不出来的那个多半非人。


    洪荒时代人、神以及各种非人生物混居,联姻多了,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巫族没落后不少部族都将自身的血脉融进了别的种族,其中便有人族,说起来人族历史上就有不少继承了巫族血脉的人族留下的传说,比如蚩尤。


    特别提到巫族后裔,必然不是指大街上那些完全看不出来的普通人,多半是特指继承了巫族血脉与天赋能力的后裔。


    我说:“要寻巫族后裔,你应该去巫族聚居的地方找吧?”


    巫族虽然曾经没落,现在也仍旧没落,但已经开始恢复了,只是不能和曾经相比,但稳定的地盘还是有的,巫族后裔也渐渐往那些聚居地汇聚。如果要找巫族后裔,去那些地方寻是最合适的,当然,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不建议这么做,巫族的聚居地,它们没觉得有什么毛病,但曾经有去过的君族回来表示,巫族全特么变态,生活的世界怪兽遍地走,它差点就回不来,更让人内伤的是,那些巫族对于这种情况第一反应都是无语它的弱鸡。


    无余道:“我去不了,而且,它也不在巫族聚居地。”


    我不解。“不至于死了吧?”


    无余:“我也不知。”


    我无语的看着无余。


    无余问:“小庄主可否听我讲个故事?”


    我表示请讲。


    ***


    剑灵先生生前是半妖,也就和尘寰一样的人与妖的混血,但他的运气可比尘寰悲催多了,尘寰虽然也因为人与妖的矛盾而倒了霉,但他却证明了倒霉这种事其实一山还有一山高。


    剑灵先生出生在夏朝,人与妖的矛盾最尖锐的时候,就好比这位剑灵先生,生前一个人都没杀过,却因为他的血统,在被人族发现血统后,被拿去制成了剑灵。


    在那年头,杀妖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妖是否手染鲜血妖不就是可以随便打杀,怎么杀都不犯法的存在吗?


    也因为这种尖锐,半妖在那年头的日子特别不好过,妖很难对有人族血统的半妖有好感,而人见到半妖,那跟见到妖是一个态度——随便打死好了。


    血统即原罪,无关品行。


    也因此,剑灵先生命如草芥,甚至被废物利用成了剑灵。


    剑灵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厉鬼也不为过,死得那么惨,若没变厉鬼,必须是活圣人,也因此这种方式赋予剑灵的剑不是魔剑就是凶剑。


    剑灵先生也不例外,用它为材料铸成的剑是一柄凶剑,所谓凶剑就是——下克上与嗜血。


    饮的血越多,剑也越强,剑灵亦然,然后在杀戮中更加沉溺。


    这样的剑,不下克上就怪了。


    也因此,铸剑者在铸剑时都会对剑灵用点特殊手段让剑灵无法反抗只能服从,但下克上的心是不会因此而熄灭的,剑灵会在漫长的时光里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只要有一丝机会,剑灵都会疯狂的抓住进行疯狂的报复。


    剑灵先生强大起来后找到机会报了仇,却是在很多年后,久远到当年的铸剑者都已化为黄土。


    铸剑者都化为黄土了要如何报仇?


    简单,它将铸剑者的后人,足足数千口人全杀了。


    报了仇后无余反而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报仇之前它辗转不同剑主手中引诱剑主走入杀戮的深渊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复仇,正常情况下,走这种路线复仇的剑灵最终都会堕入魔道,沉溺杀戮无法自拔,变成一柄魔剑。但无余的妖族血脉不一般,再加上他生前又是个非常强大的半妖,在复了仇放下了执念后他便恢复了理智,也因此陷入了迷茫。


    迷茫终究是短暂的。


    没有了复仇执念的无余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糟心情况:它没有自由。


    剑在谁手里,就得为谁杀人,而剑灵唯一能做的便是诱惑剑主更加沉迷杀戮,对于要不要杀人却完全没有自主权。


    变成了剑灵的无余已经不介意杀人了,却很介意饮血是出于自己的意志还是别人的意志。


    无余想要自由。


    第342章 第六章剑灵·流苏


    虽然明确了自己未来的方向,但对于如何得到自由无余却无从着手。


    铸剑师铸剑时若是会给予铸剑的材料这种人道主义的关怀,那么一开始就不会拿活人来铸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没有需求就没有方法。


    无余倒是想自己研究,然并卵,它即非铸剑师又非器修,想研究也没那本事。


    无余只能不断的诱导拿到自己的沉溺杀戮无法自拔,争取早日变得更强,强到有朝一日所有拿到剑的人不再是剑主而是变成没有自我意识的剑奴,待到那一日,想来自己就能得到自由了吧。


    无余成了一柄赫赫有名的凶剑。


    然后,世界教它重新做剑了。


    远古的时候修士可是很多也很强的,且不仅修士多和强,须知远古时候人与不少神类是杂居的,无余的剑主在被它诱导沉迷杀戮后往往活不长久,很快就会被杀死,令得无余只能寻找下一任剑主。


    商朝末年,帝辛开疆拓土,摊子铺得太大,导致后方空虚被有异心的诸侯钻了空子造反,最终自焚而亡。


    (话说,帝辛应该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亡国明君。)


    蜀地之王杜宇为了改善人族的关系与周边的人族方国建立起了不错的外交往来,其中便有周方,加之帝辛的祖宗跟蜀国怼了多年,尤其是武丁时期,与王后妇好一起伐蜀,重创了蜀地先王,当然,商的代价也不轻,先王在撑了百年后挂掉了,妇好没有巫人的强横生命力,回国后没两年就挂了。


    杜宇稍加思量后便带着军队入中原帮周方灭商,牧野之战帝辛自焚,杜宇拿了武王姬发的封赏便打道回府了,归途中遇上了无余的剑主。


    无余自然不会普通人当剑主,那样死得太快,因此剑主实力不弱,加上凶剑在手更是如虎添翼,奈何杜宇更牛,他都没自己动手,他手下的巫人便已将无余的剑主给宰了。


    一柄看上去就很是不凡的宝剑自然被送到了地位最高的杜宇手里。


    若非早已死去,无余必然汗流浃背,原因无它,杜宇拔出剑的那一瞬便看出了剑灵是怎么回事,而剑灵也察觉到了这个人与自己曾经见过的几个脆皮的方国君侯不同,它是巫族与神类的后裔,有能力毁掉它。


    无余这种剑,如果不是想着控制它利用它的力量的话那想的多半就是毁掉凶剑省得它继续祸祸,然而杜宇哪个都没选。


    无余再也祸祸不了谁了。


    杜宇没毁了它,却也没将它当做奖品赏给有功的臣子,而是镇压在了蜀国王宫之下,不见天日。


    无余大概能猜到杜宇为什么这么做,它记得彼时杜宇乍看到自己时的眼神,带着怜悯。


    真稀奇。


    一个王居然会怜悯一柄饮血无数的利剑。


    无余很难说这种日子是好还是坏,说好吧,不用担心莫名其妙多出个剑主了,说坏吧,不见天日,连过去了多久都不知。


    不见天日不知时光流逝的日子过得久到无余都快忘记自己是谁时终于见到了光明。


    地宫的门被推开了。


    推开门的是一个在王宫中玩捉迷藏的女童,到处寻找不会被找到的地方竟意外找到了这座地宫看到了无余。


    无余几乎是瞬间就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小毛孩。”


    黑灯瞎火的地宫里,除自己别无它人,却有人说话,得亏了女童是巫人后裔,鬼碰到它只有鬼怂她没有她怂鬼的,否则非让吓出毛病来不可。


    没有被吓到的女童好奇的打量着地宫,整个地宫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中间高台上插着的那柄剑。


    “是你在说话?”女童胆大的凑近了打量起无余。


    “是呀,是我。”无余说。“我太闷了,你陪我说说话可以吗?这里一直都只有我一个,我都忘了过去多久了。”


    女童道:“肯定过去很久了,我都没听说过王宫之下有你这么一柄剑。”


    无余道:“我只是蜀王宇随手镇压的一柄剑,你没听说过很正常。”


    “原来你是望帝镇压的啊。”女童很是惊叹。


    望帝?


    无余有一瞬的怔愣,这俩字凑一块可不像给活人用的。


    年号是在汉代才出现的东西,先秦时期称呼君王要么是大王、王上、大君亦或某(国名)王某(国君的名字)。


    望帝这种尊号如果是杜宇的,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杜宇已经挂了,望帝是他的谥号。


    “蜀王宇死了?”无余着实好奇自己被镇压多少年了,就杜宇那血脉那实力,活到海枯石烂也不是难事啊,难怪自己近来都无聊到昏昏沉沉了。


    “是啊,望帝崩了有百年了。”女童说。


    无余莫名的体会到了沧海桑田的感觉。“过去这么久了啊。”


    女童点头表示赞同,你是被镇压很久了。


    地宫成了女童的秘密基地,无余做出的孤单寂寞可怜的形像太出色,便是成年人都可能被它骗过何况一个小毛孩,小毛孩天天都来寻他说话,倾诉自己的心里话,为什么每个人都拿她当小孩,明明她都赤手空拳打死一头大虫了。


    无余对此无力吐槽。


    小毛孩你貌似也就七岁还是八岁,也可能六岁,原谅他被封印太久已经没法分辨一个碳基生物的具体年龄,但这丫头牙还没长齐是可以肯定的,不仅没长齐,前两天还掉了一颗。


    巫族有用打死的猛兽和敌人身上的骨头或牙齿制成饰物的传统,不过不是每头打死的猛兽和每个杀死的敌人都会有这种待遇,只有那些被巫人尊重视为强敌的对手被杀死后才有这样的待遇。


    大虫在那年头是很普通的猛兽,到处都有,算不得稀奇,但因着是小毛孩打死的第一头猛兽,因而大虫的一颗牙被取了下来做饰品。


    小毛孩做了个剑穗挂在了无余身上。


    无余很想吐槽这充满蛮荒的野兽派画风,但为了取得小毛孩的信任,忍了。


    在小毛孩牙齿长齐的时候终于开口表示想带无余这个好朋友出去看看,郫邑是蜀国的都城,东连中原,南接荆楚,西通象雄与丝绸之路,在当时是数一数二的繁华都邑。


    小毛孩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此地为荣,自然想让好朋友也看看。


    终于等到了这一日了。


    无余假惺惺的问:“这样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小毛孩说:“不会。”最多被揍一顿,但谁的童年没被揍过啊?揍着揍着就被揍习惯了。


    小毛孩抓住了剑柄用力一拔,没反应,再用力,还是没反应,深吸一口气,双手抓住剑柄用尽全力,然而纵然她用力的手上的青筋都跳出来了,剑也没松动一分。


    无余几乎是立时就猜到了怎么回事,蜀王宇留下的封印质量着实不错,除了防人族,也防巫族。


    无余遭到了严重的打击,自己难道要永远困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宫里吗?


    希望破灭,无余也没了哄人的心思,整柄剑都焉巴巴的,一言不发。


    小毛孩没想那么多,只以为无余是因为无法看外面的世界而失落得不想说话,因此很有耐心的哄了无余半个月。


    别说,被哄得久了,无余也恢复了一点精神,已经跑不出去了,若是让这孩子跑了,那自己又得恢复以前那无聊到不知时光流逝昏昏沉沉的状态了。若是一直那样倒也没太大的感觉,但如今有了对比,真心不想回去那种日子。


    小毛孩或许是出于自己答应了却做不到的愧疚,哪怕是长大后领了职务,也每日都来看他给他讲外面的世界,每次都带着东西,有时是一束花草,有时是一匹花纹好看的布。


    变化很大,不仅因为蜀国愈发强盛,也因为生产力的变化。


    无余记忆力的世界是非常落后的,因此不敢说千年如一日,却也差不多,但西周后期开始变化相对变得快了些,无余觉得,自己若有一日还能出去,多半完全不认识外面的世界了。


    ***


    蜀国的疆域不断向东扩张,郫邑已经不适合做为都城了,蜀王决定迁都。


    做为重臣,已经长大了的小毛孩流苏自然也要跟着走,无法再每天都来与无余说话,因而来见无余时心情很是低落与愧疚。


    无余安慰道:“新都与郫邑也不远,以你的实力,来回也需要多久,你记得常回来看看我就很高兴了。”


    流苏抽噎着道:“我以后一定每季都回来陪你。”


    郫邑与成都距离的确不远,但搁在古代,真的很远,再考虑一下那年头的植被覆盖率以及高植被覆盖率时的毒虫猛兽丰富度,若流苏不是巫族血脉较为浓郁的巫人,每季往返足够要她命了。


    流苏不仅遵守了承诺每季回郫邑,还在后来周平王迁都,中原开始陷入战乱,不时有人自中原或避战乱或避政治迫害而逃入蜀地,流苏召集了许多中原的铸剑师与方士,又结合了巫族的知识,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无余看外界的法子。


    “无余,我没骗你,我答应你的终于做到了。”


    瞧着流苏兴高采烈的模样,无余很是惊讶。“你还记得当年的事啊?”


    流苏非寻常人族,巫族血脉赋予她的不仅仅是强大的力量,还有漫长的寿命,中原都走西周跑进春秋了,她仍年轻貌美,足以羡煞过去与未来无数的王侯将相。


    也正因为流苏的寿命漫长,所以流苏说要帮无余出去的事已是数百年前的事了,无余自己都把这事给忘了。


    “当然,我答应了你的嘛。”流苏理所当然回道。


    无余一时无言。


    流苏找到的办法很简单,剑身是没办法了,但剑灵可以尝试着弄出来,就是剑灵与剑身的关系如同人的躯体与灵魂,有修为的话偶尔玩玩离魂没什么,但要是离了魂就不回去了,那也可以考虑办后事了。当然,剑灵的情况办不了后事,不能离开太久,也没法离开剑身太远。


    在几百年里被打击得快麻木了的流苏要求也不高,能离开就行,至于距离,以后再想办法呗。


    无余在时隔数百年后终于又看到了蓝天白云与热闹的人潮,然而他的心中却是平淡的,他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渴求外界了,无所求,自然无惊喜。


    见无余平淡的模样,流苏问:“怎么这么平淡?你以前不是一直都想出来看看吗?”


    无余随口道:“突然发现流苏你比这人世百媚千红更美。”


    流苏:“无余你也是个很漂亮的美男子呀,虽然看着有些单薄。”


    无余:“”你其实更想说小白脸弱□□。


    春秋之后是更为激烈的战国,不仅中原争霸,蜀国也很想分一杯羹。


    毕竟,问鼎之心,人皆有之。


    然而,蜀国是巫族后裔,被人族中原正统所排斥,另一个被排斥的是楚国。


    楚国的早期回应是你说我蛮夷,行,那我蛮夷给你看。后期回应则是学习与模仿中原,最终被同化,也被削弱,变成战国时代人人都可以揍一顿的胖子。


    蜀国的回应是硬刚,同化个毛线,一群弱鸡,要同化也是你们被我们同化。至于结果纵然野蛮被文明同化很容易尽吸糟粕被削弱,但文明却是没法被野蛮所同化的。


    自然,蜀国的文明谈不上落后,较真的说,蜀国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些问题,但在那个时代还是挺发达的,问题在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血统。


    巫人天生比普通人族强大,但数量稀少,且人族的神仙修士也不是死的,不会允许非人血统浓郁的混血统一中原。


    蜀国中期和中原刚了不少回,但每回都被挡了回来,而国家亦如人,人老了会老年痴呆,国家存在的久了则会变得僵滞与腐朽,蜀国后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这方面的问题,自然没法再图谋中原。


    巫族的血赋予了流苏漫长的生命,让她看着自己的国家迎来盛世,又在盛世之后迎来衰落,以及隐约可见的结局。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滋味。


    反正无余无法体会流苏的心情,他虽生于夏王朝,但对夏王朝还真没归属感,夏王朝的律法都明确规定他这种混血不是人,当国法都不视一个人为人时,自然别指望它认可国。


    无余的心中无国的观念。


    流苏心中有国的观念。


    繁华、衰落、最终灭亡。


    灭亡前夕时流苏几乎被最终一任蜀王的骚操作给气疯。


    在怎么捣乱都改变不了结局反而被软禁郫邑后流苏便当蜀王是个死人了,她心中有国的观念,可没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观念,当然蜀王也没有,他要是有这观念早杀了流苏,也更可能在杀死流苏就先被臣子给干掉。


    “你打算怎么办?”


    流苏说:“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民,国亡了,换个地方再建一个便是。”


    做为寿命漫长的巫人,流苏对于国的观念和寻常人族有很大区别。


    不就是地盘被抢了吗?


    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是。


    世界这么大,总有容身之处。


    “那你们准备去哪里?”无余问。


    没问蜀国亡没亡,就算没亡,他也已经能看到结局了,而且,近几百年,巫族的血脉越来越淡,像流苏这样浓郁的巫人已经不多了,很难说已经与普通人族无异的蜀王搞出那样的骚操作有没有想借刀清理流苏这些活化石的意思。


    毕竟,让一个坐拥江山的君王看着自己的臣子青春永驻,精气神比年轻人还盛,而自己渐渐老去,皱纹一条一条爬上昔日英俊年轻的脸庞,精力亦一日不如一日,便是吃顿饭,看着年龄是自己十倍甚至百倍的家伙还津津有味的嚼着筋道的烤肉,而自己只能喝着煮得烂烂的都没了滋味的食物很难不发疯。


    “我们准备拥立王子泮往南走,往南是蛮荒之地,没有文明,很容易从头开始。”流苏回道。


    无余知道王子泮,是蜀王族的宗室子弟,也是巫族血统较为浓郁的一个巫人,一直不为蜀王所喜。不过无余对这不关心,他比较关心的是。“我呢?”


    他可没长腿,就算长了腿,有封印在也走不了。


    ***


    无余端起茶盏吸了一下,茶汤的精华立时被吸得干干净净。


    我问:“她丢下你走了?话说你该不会过了这么多年还记着,想找她报复吧?蜀国那情况,她带不走你,也只能留下你了,总不能她丢下自己的国人不管吧?”


    无余叹道:“她虽走了,但走时承诺我,待到国人在新的地方安定下来会回来。”


    这样啊。


    我说:“然后她一直没回来吗?”


    无余点头。


    我奇道。“那你是如何逃出封印的?”


    “时间会腐朽世间的一切。”


    我:“我明白了。”


    再完美的封印,当载体都被时光所腐蚀时,很难不出问题。流苏活着的时候肯定不会让人去加固封印,而蜀国亡了后,秦国压根不知道无余的存在,就算知道也不懂巫人的封印。


    在无人维护时封印还能够撑上千年之久已经足以说明它的质量了。


    无余道:“我寻到安阳故地时安阳国早已灭亡,但根据安阳国的历史,她在离开后的五六十年时便可回来了,却一直没回来,我想再见她。”


    我说:“算账?”


    无余无语道:“我相信她,我只想知道,她是否还活着,若是又是谁做的。”


    其实你就是想知道是谁杀了她吧。


    我看懂了无余的眼神,他就不认为流苏还活着,坚信流苏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守诺。


    我想了想,问无余:“你为何在此处开店?”


    无余愣了下,显然疑惑这话题为何跳得这么大,但还是回道:“这里是安阳古国的都城遗址,有不少遗留物,比较容易搜寻线索。”


    我补充道:“我不是问为何在这座城镇,而是为何在这里,这座城镇适合开店的地方不少。”老实说,这地方还真不太适合开店,偏的都快赶上离群索居了。


    无余看了眼头顶如覆霜盖雪的流苏古树。“我来到这里的时候第一眼便见到了这株树,觉得喜欢,加之此地亦偏,便选了这里,这地方有什么问题吗?”


    地方没问题。


    树有问题。


    我说:“你不觉得这株树阴了点吗?”


    流苏树又不是槐树,它却比槐树还阴,虽然范围仅限于这个院子。


    无余:“我已死。”


    我:“”把这茬给忘了。


    无余道:“不过说起来,是有点奇怪,这株树下我呆着特别舒服。”


    若是个活人,肯定早就发现这株树有问题了,奈何无余虽是剑灵,却也是亡魂,完全没意识到环境有什么毛病。


    我说:“当然舒服,里头有只沉睡的老鬼,这亡魂可真够强的,生前肯定不弱。”


    无余怔愣了片刻扭头盯着流苏仔仔细细打量。“为何我看不到?”


    “有阵法将它的存在掩饰了起来,莫说是你,便是鬼差也发现不了。”若非我的眼睛已经进化得无限接近古神,我也看不到。


    树里沉睡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英气女子,虽然睡着,但仍能感受到它生前的强大。


    我将女子的容貌与无余形容了下。“是你要找的吗?”


    无余呆呆道:“是流苏。”


    第343章 第七章火精·新闻


    狼爱上羊啊,有够扯淡,那么有比狼爱上羊更无语的爱情吗?


    答曰:有。——庄主。


    信任这东西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因为你对一个人付诸信任,等来的有很大概率是冰冷的现实。


    华夏很多的传说和戏剧都一直在委婉的表明着人性的无信:王宝钏脑子抽疯跟父母闹翻苦守寒窑十八年等来的是丈夫和他身份尊贵的平妻,还有张生与莺莺。


    很多时候不是你不好,而是别人比你更有利用价值。


    如薛平贵,一个在寒窑呆了十八年的黄脸婆要还是有曾经的美色就奇了怪了,没姿色也没了家族带来的地位,薛平贵对她失去兴趣只能说明薛平贵是一个正常的人族。


    如张生,莺莺是没落贵族,能够带给张生的帮助只有一些钱财让他能够赴京赶考,若是张生本身就有盘缠的话,那也不介意多点钱财打点。但也仅止于此了,若要入仕的话,自然要选择能够在官场上为自己带来助益的婚姻,失去了利用价值的莺莺被抛弃是必然的事。


    当然,薛宝钗和莺莺要是有足够强大的力量,那么也大可以将自己看上的男人敲晕拖回家,保证不管是薛平贵还是张生都会服服帖帖,奈何这两位没有。


    别误会,这不是我的意见,强扭的瓜不甜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犯不着为了颗不甜的瓜浪费自己的精力。这是少凰闲极无聊时在灰姑娘童话故事书里的留言,她觉得灰姑娘的姐姐有毛病,想抢男人的话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将自己变成强者然后光明正大的将男人敲晕抢回家,冒充别人,这是对自己多没信心啊?


    自然,有无信的,也有守信的,可那属于国宝级的例子。


    红尘滚滚,人心是在不断变化的,许诺时可能真的很真心,但未来也更可能是真的无情了。


    无余与流苏无疑是比国宝还稀罕的案例。


    虽然流苏没回去,但那也不是她不想回去,而是没法回去,不是所谓的后尘利益纠葛绊住了脚,而是你不能指望一个死人爬回万里之外的家乡,真能做到的那就是僵尸了,且至少是旱魃级的腊肉,而那个级别的腊肉,老实说,魂魄是后来生成的魔魄,并非原主。真让无余见到一只旱魃,只怕还不如失信。


    而且,看这株树的情况,流苏显然也没觉得死了就可以失信了,她死了都不忘想办法回蜀地。


    只是,人死后不想去地府报到暴力执法了解一下,亲。


    唯有修成鬼仙才可脱离轮回,不再是地府的执法对像。


    万里之遥于鬼仙不过一瞬。


    不过让我最侧目的不是流苏的守信,这种案例虽然稀少,却也不是没有。让我惊叹的是无余的坚信,他就没怀疑流苏骗了他。不是传说与戏剧里那些蠢货或愚蠢或自欺欺人的说着对方一定会回来,心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对方还会回来,却没有止损的理智,只能越陷越深。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人若是有止损的理智,绝不可能一直都是弱小,而强者真的痴迷的话正常画风应该是少凰闲极无聊在童话书里吐槽的那种。


    无余坚信流苏没有失信,却不认为流苏还能回来,他在很早的时候就笃定了一件事:流苏已经死了,只有死了才回不来。


    在安阳故地守候这么多年与其说是在找流苏倒不如说是在查流苏的死因,奈何时间隔得太远,安阳古国都亡国近千年了,而它做为剑灵也没法像人一样到处跑,以至于一点线索都没有。


    便如此刻,他惊讶流苏在这株流苏树里,却不惊讶流苏已经死了的事实。


    无余问我:“有办法能让我看到她吗”


    这个我想了想,说:“我可以给你炼制一副眼镜。”


    无余继续问:“为何我在这里等了千年,也没见她吱一声?她的魂魄是否”


    “哦,看她的情况应该是在修鬼仙,等她修成了自然会醒来,你要弄醒她的话,我也能做到。”我说。


    无余忙不迭摇头。“不用,我等她便是。”


    我说:“那可有得等了。”


    “有得等总好过没得等。”


    我一时无言,只能望向流苏树,惊叹这位女子的魅力,忽的发现她的手里有点奇怪,似乎有什么东西。


    用了隔空取物的法术将东西取了出来,赫然是一张炼制成了法宝得以千年不腐不朽更不会跟树干长一块去的缣帛,上面的文字跟巴蜀图语真像,本庄主我一个字都不认识。


    随手将帛书递给无余。“应该是给你的。”用这种文字书写,除非是流苏的同族,不然就只有眼前这位还能看懂。


    无余接过帛书看了起来。


    我问:“写了什么?若是不方便的话可以拒绝。”


    无余道:“没什么不方便的,她就是告诉我她是在迁徙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妖受的重伤,但那只大妖也被她干掉了,不用到处找凶手给她报仇。以及,等她修成鬼仙时会醒来。”


    那么大一张缣帛,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你翻译过来居然就这么点内容?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知道你会来?”


    无余点头。“当我等了许久都等不到她时,我会怀疑她已经死了,必然寻到安阳国,只是她不确定我来的时候她是否已醒来因而留下了这卷缣帛。”


    你俩这默契不比伯牙子期差了。


    虽然吐槽不已,但这俩还有缘分也是好事,虽然是一起做鬼的缘分,但终究也是缘分不是吗?


    走的时候我炼制了一副眼镜给无余,眼镜炼制好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都有点贫血了,那隐藏用的阵法显然是巫族留下的好东西,不用点好料没法炼制出能够看穿它的眼镜,而地球这环境,我能想到的最好也最合适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血。


    送了眼镜后想了想干脆送佛送到西,又对无余的本体做了点改造,让这柄剑以后谁拿谁就会功力大增,代价是有百分之一的概率变成失去自我只知杀戮的疯子,PS:每秒增加百分之一的概率。


    当然,考虑到流苏的存在,我还是留了个后门,若是无余心甘情愿被驱使则另当别论。


    无余与美人看我的眼神有些诡异。


    还是美人道:“这似乎是凶兽的能力。”


    我说:“我曾与九凶兽打过很多交道,自然研究颇深。”九凶兽的能力,给我材料我都能复制出来,不过我一般不那么做,都是当底牌用的。可惜当年碰上的是宁渊,拿凶兽的东西对付凶兽我还没智障。


    ***


    告别了无余与美人一起归国,美人在半道上因为工作上的事跑了,因此回到山庄的只我一个,一推开门就觉得山庄不对劲,一股子焦味,莫不是我走的这段时间山庄里失火了?那也不至于啊,尘寰是雪狼,天生的消防小能手,谁家着火我家都不可能着火。


    眼睛一扫尼玛这哪是可能失火,分明是多次失火,还残留着不少痕迹呢。


    “小辜?家里这怎么回事?”我边走边问。


    没问尘寰,因为我能够清楚感觉到家里没有尘寰的气息,倒是辜小哥的气息始终都在,虽然没平时那么精神,但显然还健康的活着,那就不可能我走的这几日山庄易主而是别的情况。


    因着一楼客厅是落地窗的时候我看到辜小哥的时候也看到了博古架上的一件新收藏:用透明的特殊容器盛着的火泪。


    我立时就了解到了怎么回事。


    家里来过一只火精,貌似还呆了一段时间,山庄还没变成一堆灰烬已经是个奇迹了,还要求别的就过了。


    现在的问题是,地球上可没有火精这生物,我家怎么会突然有火精拜访?


    除非是火属性的非人生物,住的地方又是不怕火的,不然就不可能有谁没心没肺的邀请火精到自己家做客,这些家伙只要一个心情不好就可能引起火灾,更坑的是火精的属性也注定这一种族就少有脾气好的,全特么肝火旺盛的暴脾气。


    想起火精这一族的脾性时我也想起了火精的主要诞生地,貌似就有凤凰栖息的不死火山,呃,如果是这样,那我大概能猜到这只火精是怎么找来的了。


    看到我回来,辜小哥抬爪道。“庄主回来了,尘寰出差去了,可能短时间内回不来。”


    难得,居然没抱怨工作劳累要求加薪。


    我诧异。“去地球的另外半球了?”


    “去从极渊了。”


    我:“哪?”


    “从极渊?”


    “他活腻味了?”


    虽然是雪狼,但从极渊那地方,仙人呆久了都有冻死之虞,它一只雪狼最多晚死几秒。


    “不是他想去的,是客户委托。”


    我思考了0.00001秒。“火精?”


    辜小哥惊讶。“你怎么知道是火精?”


    我怎么知道?


    尘寰不想去,地球上有几个人能强迫他?


    再想想山庄不久前肯定来过的生物,用膝盖都猜得着是谁绑架他的。


    不过——


    “那只火精活腻味了为何要绑架尘寰一起去?他俩有仇?”我皱眉道,以雪狼一族的抗寒能力,尘寰这会儿肯定还活着,毕竟,从极渊的范围也挺广的,除非进入深处,不然冻不死,而要进入深处,很花时间。


    “不是绑架,是委托。”


    我:“尘寰就不可能接受这种委托。”又没活腻味。


    “老庄主接受的,派的尘寰。”


    我怔了下。“君长青在哪?”


    “出门遛狗了,大概再过半个小时就会回来。”


    趁还有点时间我上楼多拿点道具,回头好收拾君长青顺便去从极渊,却被辜小哥犹豫的叫住。“庄、庄主”


    “我揍他揍定了,你若是劝,我连你一起揍。”


    “不,我不是想劝你,是之前那位客人说了一条新闻,关于神界的头版头条。”


    我随口道:“哪位大神陨落了?或是哪位大神毁灭哪个世界了?”


    神界的新闻头版头条一般消息上不去,若非空白,那就肯定和那些食物链顶端的强大神类有关。


    顿了顿,我又补了句:“不会是跨宇宙战争已经打起来了吧?”若是如此,那祖文明也未免太有效率。


    “我记得以前在这里那位叫莯的神人有个叫华胥的氏。”


    我颌首。“风姓,华胥氏。”


    这五个字加起来所代表的含义应该是常识问题吧。


    辜小哥道:“她说华胥上神与少凰大战后受了重伤,闭关养伤时遭遇心魔劫,道心崩溃境界一路跌到了天仙境界,我听不太懂,但君先生当时的神情,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很严重吗?”


    这信息量有点大。


    少凰想揍阿莯我不奇怪,夏王朝时的事,阿莯没错,它是人族出身,对种族难免有牵挂,自然要为人族考虑;但少凰也没错,它又不是人族,而人族又狠狠拉了它的仇恨,不报复回去就不是它了。


    不论起因如何,当阿莯捅了少凰一刀时就注定少凰想抽它了,只是它跑得快而少凰又有束缚在身,这才一直没能如愿,但这次真的是自己送上门。


    此时不揍更待何时?


    揍成重伤也在意料之中,少凰还不至于杀了阿莯,一方面是因为阿莯也是上神,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阿莯是孟凰的弟子,阿莯得罪了它,它可以揍,但要杀了就有点下孟凰的面子了,至少也要跟孟凰打个招呼得到孟凰的允许才能杀。


    只是,揍成重伤后便遭遇心魔劫,好吧,也能理解,重伤时比较虚弱正是心魔的机会,而阿莯在这方面也的确很有问题,而心魔,对于神类而言也同样是相当棘手的东西,多方因素叠加之下导致道心崩溃也不是不可能。


    可,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巧的我都有点怀疑这一切不是巧合而是设计了。


    一边思量着一边回答了辜小哥:“不算严重,道心崩溃大部分情况都是整个神砰的一声变成世间最绚丽的血肉烟花,只有运气特别好才可能存活,而存活下来的也多是境界不变,却永远失去了再进一步的可能。”


    “可华胥上神的境界跌到了天仙。”


    我说:“那就说明它还有救。”不过阿莯要是无法像熊猫一样摆脱心理问题,那就永远都只能止步天仙了,有救并不代表一定救得回来。


    毕竟,它和当初的初代古神情况不一样,初代古神是勇于尝试探索,也可以理解为作死,心理素质往往不是什么问题,出了问题也多是好不容易研究出了个结论结果被人给推翻了,很难不气到脑溢血,但没当场气死,回头都会慢慢调整过来。


    只是,我记得因为心魔而导致道心崩溃的死亡率可是高得惊人,阿莯命可真够硬的,呃,也不排除少凰和熊猫救得及时,有这本事的神类不多,它俩恰好在其中,而且我严重怀疑华胥这样和它们有关系,但再怎么对付华胥,它们也都有底线——不死人。


    辜小哥闻言松了口气,旋即又有些担心的问:“那它不再是上神了,对人族的影响会严重吗?”


    我问:“你是单指地球还是整个人族所有分支?”


    “都想问。”


    “地球的话影响不大,少凰既然承诺了,那就不会出尔反尔亲自出手,整个人族的话,影响肯定有,但人族也不止她一位上神,不会太大。”


    当年它们还没走的时候我出于想了解一下神界的神祇复活技术而和熊猫几个就此很是交流过一番,也顺便听了一耳朵关于这个技术的研发过程中最主要的实验材料池刃上神的八卦。


    池刃上神,种族为人族,成神前性别为男,因此成神后也习惯性的以男相形像出现。(真神无性别,上神里隔三差五换性别换形像的也不是没有,不过池刃显然不是)


    这位上神据说是在熊猫的第二次婚礼上对熊猫一见钟情,若说熊猫之后的十几任婚姻有九成的因素是因为熊猫结婚就是奔着合法实验材料的话,那么还有一成就是这位上神火上浇油。


    没错,池刃上神是那只魅力无边的熊猫的追求者之一,并且是最能持之以恒的一个,现在都还没放弃。除此之外也是唯一一个鼓起勇气向熊猫表白却被拒绝的上神,哪怕是熊猫最丧心病狂研究上神却缺乏实验材料而对每个向自己求婚的上神都来者不拒的岁月里,池刃也一直是被拒绝的那个例外。


    原因?


    池刃是人族,而熊猫那会儿对人族的态度还没现在这般淡然,闻到人族的味就生厌,何况这个人族还跑到它面前蹦跶,池刃要不是同为上神且命够硬,早被熊猫弄死一万遍不止了。现在倒是淡然多了,但仍旧不会喜欢。


    阿莯曾无奈的提起,池刃之所以修成上神也和熊猫有关,那段岁月熊猫在研究上神,他想着如果成了上神,熊猫会不会为了实验材料就愿意答应他的求婚了。


    残酷的现实证明:熊猫虽然为了实验材料可以丧心病狂到对符合实验材料标准的任何求婚者来者不拒,但还没彻底疯狂,或者说,它对人族的心理排斥压过了它对实验材料的渴求。


    池刃的心思只如愿了一半,熊猫没答应他的求婚,但他后来成了熊猫的主要研究材料,最后还被为了研究的熊猫给弄死了,虽然最后复活了,但考虑一下整个复活过程中他死去活来的次数可能彻底死亡还是一件好事。


    虽然在感情方面这位上神痴情得着实令人怀疑他脑子是否有恙,但能够捣乱那么多上神的婚姻还没被杀掉,又能够在那时的熊猫手里活下来,成为韶光神宫唯二不拒绝且有往来的人族(另一个是阿莯,孟凰禁止弟子同门自相残杀,因而熊猫没胆子尝试。),我觉得,镇个局面的能力应是有的。


    而等人族高层冷静下来,混乱自然也就过去了。


    ***


    在有准备的前提下揍君长青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家伙的修为境界太高了,在这颗星球上几乎无敌手,而我除非生死搏杀(他命没我硬,恢复能力没我快),否则我肯定不如他。


    尤其是,这家伙也心虚,一直防着,埋伏失败,最终变成了近身格斗,我打断了他六根骨头,他打断了我四根,恢复能力快就是这点好,打架的时候哪怕前期你不如人,只要没被秒杀,后期肯定跟得上来……


    本来还想多打断几根的,但这家伙也够不要脸的,果断认输。“我投降,我没想害你的小情人,他死不了的。”


    我表示我当然知道他死不了,他要是会死,你也不敢再出现在我面前,但我还是想揍你。


    揍完了人,感觉筋骨都松快了不少,果然,生命在于运动啊。


    我问君长青:“究竟怎么回事?”


    辜小哥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见证了全过程,但他所知道的信息显然和君长青不对等。比如他所知道的主要信息就是有只火精上门来委托,本来找的是我,但因为我不在便是君长青接待的,她说了自己的目的后君长青问了她的名字,再然后就提了条件,对方答应后君长青就将尘寰给卖了,对方本来还不是很满意的,是君长青说服了对方在从极渊一头雪狼绝对比一只冷血生物有用。


    这信息里一定都提炼不出君长青是哪里觉得尘寰肯定死不了的信心,但他又的确有那个信心。


    “你认识那位火精?”


    “头回见,但以前听说过她,知道她的事,盘古世界有史以来第一只对从极渊坚持不懈,一定要去从极渊的火精。”君长青很是感慨的回答。


    我无语道:“就算活腻味了,也没必要选择这种死法吧?”跟一条鱼跑沙漠里上吊有什么区别?


    “不是活腻味了。”君长青叹道。“她就是个痴人罢了。”


    第344章 第七章火精·从极渊


    从极渊,这么多元会过去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啊,冷得骨髓都仿佛冻结了。


    去从极渊的路有无数条,当然,这个无数仅限于我这类能飞的,若只能靠两条腿走的,那就只一条了:黄泉路。


    因着以前也来过从极渊,而从极渊再有变化,有些地方也是很难改变的,因此我推测出了那俩货最可能走的路线,挨个查看后果然在其中一条路线上找到了尘寰留下的痕迹:一撮被冰晶包裹的狼毛,许是怕我看不到,旁边还燃着一簇火焰,一看就是那位火精的手笔,尘寰的修为还没理会到能在这里放火。


    沿着这条路线一路走下去,最终在一个非常靠近从极渊深处的地方见到了离冻死就一步之遥的两货。


    我颇为侧目,尘寰的雪狼,尚且痛苦至此,想也知属性与从极渊完全相冲的火精会有多痛苦,可这丫愣是坚持到了这么深的地方,这毅力确实是痴人。


    我将已经冻得没法维持人形的尘寰抱在了怀里安慰的撸毛,又将火精背在了背上,话说,现在都还能维持人形,这家伙究竟是多少年的老怪物?或者说,它究竟跟这从极渊耗了多久,硬生生的耗出了对极寒的抵抗力。


    最让我佩服的是,这家伙的目标可不是靠近从极渊的地方,而是从极渊的核心——深不见底世间极寒的从极深渊。


    哪怕是少凰这只火鸟去从极深渊里溜达,虽然因为它自身的强大绝对冻不死,却也不会舒服。而这只火精,它和少凰的境界还差得远呢,若是进了从极深渊,那就一个结果——死。


    同情的撸着狼毛,这手感感觉自己撸的不是毛绒绒而是一坨冰。


    撸着毛,我瞅向一个方向,似乎有“人”,不过,犹豫了下,我还是没去查看,怀里抱着的背上背着的,以及我自己再不撤出这鬼地方都得准备后事了,啊不,也不用准备后事了,一起冰葬吧,多好啊,哪怕千万个元会之后仍宛若生前,就一个问题:冰葬之时还是活的。


    没夸张,我隐约能看到了一些蓝色,疑似液氧,这还没到深渊里就已经这样了,深渊之底我没去过,我与娲灵是冷血动物,凤凰虽是热血动物,但它的抗寒能力老实说还不如身上长着鳞片的我与娲灵,因此当年我们都未能探索到深渊之底。


    离开了骨髓都仿佛要冻结的区域,我顿时有种一下从广莫风跳到景风的感觉。


    再看了看怀里抱着的和身上背着的,赶紧弄了个雪屋保暖和等它俩恢复。


    出乎意料的是虽然之前被冻得最呛的是火精,但如今恢复最快的也是火精。达尔文,你应该很认识一下这只火精,丫已经开始违背一些属于火精的特性了,而这完全是环境带给它的,适者生存啊。


    我一边腹诽着一边瞅着火精,想看看它有没有想对我说的,差点将我准道侣变成从极渊的冰雕,我觉得哪怕君长青已经收了酬劳它也应该说一两句,谁知这家伙完全没看,而是用神识感知了下自己的位置。“怎么又回来了?”


    我:“我是活人。”你说你是怎么回来的?


    火精终于注意到了我,诧异道:“古神民初代种?”


    眼神真不错,或者说,您老贵庚?


    能够一眼就能判断出一只古神民是否初代种的必然是见过初代种,但初代种不管在古神民的哪一支都是国宝级的稀有品种,一般人还真不容易见到,世界这么大,智慧生物那么多,一眼看一个,想要看到初代种的概率着实低得惊人。当然,如果活得足够长,游历过许多的地方,那么见过初代种也不稀奇。


    我颌首。“我是雪莹山庄的庄主,我回家的时候别人告诉我你来找过我。”


    火精高兴的抓住我的手道:“我听人说你很厉害,你能不能带我去下从极渊?”


    我好悬没喷出来,你一只火精不仅跑到从极渊来了,还想下从极渊,你这是活得多腻味了?


    我说:“精生如此美好,你何苦如此想不开?”就算想不开也不用尝试这种前无古人的死法吧?


    火精:“你什么眼神?我不是疯子,我也没有想不开。”


    我呵呵道:“请教一下,若非想不开,一只火精为何会想要下从极渊?”


    “我是要去求婚。”


    我:“求婚?跟从极渊求?诚然,万物有灵,但从极渊,貌似未化形。”唯一因为是从极渊孕育而勉强算是从极渊之灵的大抵是清任,但清任并不住在这。


    “不是从极渊,我要找的人它隐居在从极渊之下。”


    我好奇的问:“它什么种族的?”耐寒性这么好?


    “我只知他是一位仙君。”


    仙君?


    虽然凡人称呼随便哪个男性仙人都是大仙仙君什么的,但实际上神仙之间也是有着境界等级划分的,最顶级的自然是如今生死未卜的神尊,也是唯一的道主境,因为就这么一个,因此普遍对其称呼是神尊。


    其次是神尊境,为了与神尊孟凰区别,对于这个境界的神都多是称之为尊上,便是偶尔撑神尊也会带上道号或名字,因此若是听到一个人说神尊却没带上道号名字,那准是指孟凰。


    再其次是上神境,称呼就是上神,上神之下的上仙境亦如此,到了这个境界才是真正的长生不死——自然寿命没有尽头并不代表就不会死了,再之下虽然寿命长得在凡人看来已经长生了——反正凡人是看不到边,但在古神类看来并非真正的长生。


    上仙境之下是金仙境,这一境界分为普通金仙与大罗金仙两种,后者是金仙境的巅峰,与上仙境只一步之遥,自然,大部分大罗金仙是永远都卡在这一境界的。在大洪荒时代,只有大罗金仙才能称之为仙君,不过如今只要是金仙都能称一声仙君,因此不好判断火精说的是大罗金仙还是寻常金仙。


    金仙境之下是天仙境,也称之为真仙境,再其下为地仙,地仙之下皆凡人。PS:也有一些神类觉得地仙也包含在凡人范畴里。


    不过,仙君的确在从极渊冻不死,但哪位仙君会这么无聊跑这地方来遭罪?


    若是神境的存在也就罢了,比较容易猜,整个盘古世界的神尊、上神,还活着的和不确定是否死亡的加起来都没超过三位数,但神境之下只能说盘古世界亿万年来发展得很好,上仙的数量就已经多得没法数了,何况更之下的金仙。


    若是知道种族,或许还能查一下,但种族都没有,那就有点麻烦了,除非去神界翻出全部户籍挨个比对。


    我无语道:“你都想求婚了,却连对方什么种族的都不知道,就不怕种族不同审美不同吗?”若是一个人族的神仙去向一只飞禽族类的神仙求婚,被拒绝的概率必然高得没眼看。


    原因?


    审美不同,少凰那丫就连人脸的区别都分辨不出来,在她眼里每个人类都长得一样,不拘男女,不拘老少,统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奇丑无比。


    当然,物种审美不同却结合了的特殊例子也是有的,但那过程都相当艰难,神界就有一对这种审美差异巨大的道侣,一条鱼爱上了一只鸟,最初时双方都觉得对方丑毙了,但爱情让那条鱼克服了审美差异——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最高境界,而那只鸟,我只想说,我同情它,那条鱼用百万年的时间一点一点的带歪了它的审美。


    火精理直气壮道:“我问过他我美不美,他说美。”


    我:“”


    这逻辑,我没法反驳。


    除了极个别的稀少例子,越是强大的神仙越不会骗人,神境的存在更是不屑欺骗,也没法欺骗,坑爹的言出法随,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将自己给坑里。而且,能够修炼到高境界,付诸的精力绝不会少,在别的方面放的心思相对也会少很多。


    我抱着雪狼毛团道:“既然说你美,想来是真的觉得你美,那怎么就跟你分开了连你的求婚都不想听?”


    “我跟他求过的。”


    “答应了?”


    “拒绝了。”


    我:“你这貌似还不如分开后没听到呢。”


    火精叹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他是爱我的。”


    已经醒过来的尘寰满腹怨气道:“爱你还让你一只火精下从极渊?”


    火精道:“所以我更想再见到他问清楚为什么。”


    我只想说少女你够执着的,这分明是在玩命啊。


    我好奇的问:“那位仙君有多好啊?”好到让你这么玩命?


    火精红着脸道:“他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


    我:“”可爱?这什么标准?


    ***


    火精的名字叫焱灵。


    火精是一种很特殊的生物,顾名思义的话就是火焰的精灵,而从这个含义可以得出两个信息:火精哪怕什么都不做,成年后都会拥有精这一级别的生命的力量,以及,火精普遍生而无父母,于火焰中孕育。


    不少火精都是没有族群的,特殊的诞生条件限制了族群这个概念的出现,但也不是所有火精都如此。在一些环境特殊的地方,火精源源不断的诞生,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族群,南明神族居住的环境便是这样一个能够持续不断的诞生火精的环境,而火精这一族类的大部分成员便是诞生于此类环境。


    焱灵是那少部分例外,它诞生于一场超级火山爆发引起的大火,那场烧了很多年,诞生了焱灵,也只诞生了它。


    焱灵一开始也是没有族群的概念的,它甚至连自己是什么都搞不太清楚,与人、妖魔鬼怪混迹多年它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特殊,以及自己可能有族群的事。


    焱灵想找到自己的族群,因此一直在大地上流浪,探索各种满足火精诞生条件的地方,在探索的路上认识了一个医者。


    初相识时那个医者正被一群凡人追着打,宛若医闹,实际上,也算得上医闹。


    医者看病时有个看人下菜的毛病,给非人族的生物看病,他收正常的价钱,给人族看病时他收十倍的价钱。


    别的医闹很大可能是病人苛求医生能活死人肉白骨而不得后找茬,但这位医者被揍着实正常。


    焱灵旁听了怎么回事,在医者被揍得惨兮兮,别人都走了后才好奇的问了句:“你明明抬手就能杀死那些蝼蚁,为何要任他们揍?”虽然看不出医者的原形,但她看得出这是一位医修,成仙了的那种。


    医者湿漉漉的眼睛悚然的看着焱灵。“生命何其宝贵,怎能轻言杀生?”


    焱灵:“生命宝贵你还看人收诊金?”治病本来就很花钱了,这人还这么收费,倾家荡产都不够医药费的。


    医者对此一脸无奈。“我也不想啊,但师门规矩如此,给人族诊治,同样的病情必须十倍的价格。不过,我也有允许他们赊账啊。”


    焱灵无语道:“你师门与人族有仇?”


    医者想了想,说:“可能吧,师尊好像是不怎么喜欢人族,每次给人族看病都会趁机做人体实验。”


    焱灵觉得,这已经不是不怎么喜欢了,分明是憎恶至极,她可不认为做人体实验时医者的师父会征求一下病人的意见。


    事实也的确不会,医者的师尊每次都是人体实验让病人感觉到了痛苦的滋味才告知,虽然每次都会治好,不留半点后遗症,但没人会喜欢。正常人也不可能高兴自己生了病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给自己看病的同时连告知都没有的就拿自己做了绝对谈不上人道的人体实验?


    焱灵歪着脑袋道。“但你好像不太认可。”不然也不会钻漏洞了,说是赊账,但仙人的时间观念和凡人的时间观念是一样的吗?说不定等凡人老死了仙人都觉得只是过了没多久,不用急,当然,也更可能在许多年后去找债主的后代要账,若是债主后代否认或不给,那就等着被打爆2狗头吧。


    不过这位医生的包子脾气,焱灵觉得他可能真的就只是扯个幌子好赠医施药。


    医者理所当然道:“自然,疑似与人族有过节的是师尊又不是我。”


    没有过节没有恩怨自然不存在厌恶或偏见歧视,但他也不会明着反抗自己师尊的规矩就是了。


    医者名唤北缈,北缈是个游医,致力于研究世间所有东西的药用性,哪怕地上一片不认识的草都要弄清楚药性,简直比李时珍还强迫症。不过也因为这一强迫症,再加上非人族的长寿,它去过的地方比李时珍更加多。


    焱灵本是随口一问有没有见过别的火精,北缈也随口答了见过,还不止一个地方,然后就被绑架了。


    有个现成的向导,不绑白不绑。


    诚然,人族有句话叫做威武不能屈,但很多时候威武铁定曲。


    北缈的修为境界虽然很高,但古时候同样的品级大员,文职的肯定干不过武职的。


    医修亦如此,就没几个能打的,当然,不能打并不代表就不能自保了,医毒本一家,一名出色的医修也往往是一名出色的用毒高手。但碰上焱灵,火焰能中毒吗?


    别人能不能让火焰中毒不好说,但北缈也不是做不到,但他又不想杀人,只能用不致命的,焱灵完全免疫,用致命的他是医修不是屠夫。


    权衡利弊后北缈接受了向导的事实,反正陪焱灵找族人和他研究药性也不冲突。


    因为相伴,焱灵着实见识到了北缈是一个怎样的医者。


    对师尊的不合理规定阴奉阳违,对于每个病人都耐心十足,态度和蔼可亲,令病人如沐春风,便是碰上讳疾忌医的病人,焱灵觉得换了自己肯定早走人了,北缈却不然,他会死缠烂打到病人同意让他治疗,待到病愈才离开。


    前面的还好,最后一种,北缈的脾气越好越被人委屈,因此往往以焱灵实在看不过去将讳疾忌医的病人揍趴下再让北缈医治而告终。


    两个人的旅程达数百年,本来用不了这么久,但北缈看到什么没见过的都要研究一番,焱灵在经过早期的急躁后已然佛系,以至于旅程花的时间越来越长。


    最终加速还是因为焱灵病了,北缈总算不再逮着什么都要研究完了才肯走,而是研究起如何给焱灵治病。


    焱灵自身简直不可思异,它是火精,火焰是它的本质,火焰还能生病?


    呃,焱灵想了想,自己以前好像的确生过一次病,就那么一次,也正因为只那么一次才过了几万年都还记得。


    那次是怎么好的来着?


    焱灵用力的回想了下,发现那次什么都没做,病是随着时光流逝自己好的。


    这么看来应该是好好休息就会自己好,焱灵如此想着便打算找个地方休息到身体恢复,北缈却难得的违背了她的意思,非常强硬的以最快的速度将焱灵送到了她同类聚居的地方。


    纵然是最适宜火精诞生的地方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诞生火精,简单点说就是,火精是稀有品种。


    平时又少有火精离开聚居地,因此很少见到别的同类,很容易便接纳了焱灵,虽然不是一个地方诞生的,但都是同类,接纳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在最适宜火精的环境里,焱灵养了没几个月便恢复了精神。


    一直呆在火精聚居地外等着的北缈见她好了便向她告辞。


    焱灵挽留道:“你看你脸色这么虚弱,还是养好了再走吧。”


    北缈摇头。“我还有事情要做,不能再逗留了。”


    行吧。


    焱灵表示了理解,然后问:“我们结为道侣吧?”


    北缈懵逼的看着焱灵。


    焱灵认真道:“我觉得自己挺喜欢你的。”


    虽然不是很喜欢北缈的一些医者仁心的性格,但总得来说,她不讨厌北缈,而一路相处下来,北缈更是奇迹般的没被她一时没控制失手烧死,焱灵自己都觉得不可思异。


    许是因此,才鬼使神差的冒出了如今这一段。


    焱灵也不后悔,就是心脏砰砰砰跳得特别厉害,感觉像要爆炸成无数团小火焰般。


    北缈的眼神有一瞬的挣扎,却还是道:“我不会和你结为道侣。”


    ***


    我说:“然后呢?”


    焱灵叹道:“我又追了他很多年,他最终改了口跟我说若我能下从极渊,便与我结为道侣。”


    尘寰:“你确定这不是委婉的拒绝?”


    我点头表示赞同,让一只火精下从极渊,不是谋杀就是另一种拒绝。


    焱灵盯着我道:“你有没有办法?”


    我一时无言。“你还真是够执着的。”刚捡回一条命来就要开始下一次挑战,就是玩极限运动也没这么玩的。


    焱灵道:“我不管,雪莹山庄既然收了我的酬劳,就必须做到,否则我就烤了你们。”


    我下意识掂量了下双方实力,然后果断道:“我肯定不会让你的酬劳白费。”尽管酬劳我一分一厘都没拿到,但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被烤的可能性居大。


    焱灵奇道:“你有办法?”


    我说:“去从极渊那我没办法,物种天性真的没法改变别冲动,把火收起来,我是没法让你去从极渊,但我有办法让你再见到他,你应该很久都没再见到他了吧?”


    焱灵露出了惊讶之色。“你怎知?”


    “猜的。”我道。“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配合我,我能让你知道所有的答案。”就是那可能是个残酷无比的答案,不过总比你火气控制不住烤了我和尘寰要好。


    焱灵好奇道:“怎么配合?”


    “你独自出发去从极渊,不到死亡不要回头。”


    焱灵:“若是死了我还能回头吗?”


    我说:“这么多年你始终无法达成所愿便是因为你的这份顾忌,不愿拼尽全力,始终有所保留。”


    焱灵理所当然道:“不这样会死在半道上的。”


    我颌首。“可那也让你永远无法抵达从极渊。”


    焱灵顿时沉默了起来。


    见焱灵陷入沉思,我也不打扰,慢条斯理的撸着狼,将狼毛上融化的水渍都撸掉,带着水的狼撸起来手感一点都比不上平常。


    尘寰用眼神问我:你觉得她会答应你那与作死无异的请求吗?


    我答:她若是不作死,那不是挺好,我和你就可以打道回府了,还不用担心被烤,毕竟是她自己放弃的。


    尘寰:那要是她作死精神可嘉呢?


    我回以无奈的眼神。


    事实证明,焱灵着实作死精神可嘉。


    这是一场赌博,赌注是生命。


    焱灵在前方独行,我坐在雪狼的背上远远跟着。


    之前的旅程已经要了火精半条命,而环境又使得她无法像我和尘寰一样得到恢复,现在重新踏上旅程,自然以远胜过我与尘寰的速度开始衰弱。


    尘寰问我:“她肯定会撑不住的,我们什么时候出手?”


    我救:“为什么要出手?”


    尘寰诧异道。“你想弄死它?”


    我摇头。“它不会死,我也不会出手。”


    当一个智慧生物在你的面前逐渐走向死亡,而你又有能力出手相救却要控制什么都不要做真的很难,毕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然而,不论焱灵再怎么狼狈的因为衰弱而摔倒我都不能出手,只能远远的看着它靠自己的毅力爬起来,踽踽前行。


    这是一场比谁更狠心的赌博。


    ***


    当不再有所保留倾尽全力时,焱灵创造了一个记录,不仅走到了一直没有火精走到的地方,许多非火属性的生物也没深入到这么远,反正我觉得自己的骨髓已经是凝固的了。


    尘寰?


    哪怕披着厚厚的皮毛也快冻成一坨了。


    然而,焱灵还在走,或者说是在爬,看着艰难前行的焱灵,我觉得自己和尘寰可能得给她陪葬了。


    “尘寰,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赌输了”


    尘寰虚弱的道:“我不介意和你一起做冰雕,不过我要求以相拥的POSS,这样无数万年后被人发现时所有人都会惊叹。”


    我:“惊叹咱俩的重口?一个鳞甲类,一个毛绒绒。”


    尘寰:“你就不能单纯的以人形看待?”


    我说:“可我的本体就不是人形啊,我记忆之初我也不是人形啊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当人的时间连当年没有化出人形的岁月的零头都没有。”所以你让我如何忽略非人形方面的审美?反倒是人族的审美很容易被我给忽略掉。


    尘寰看我的眼神俨然郁闷无奈得想死。


    我笑道:“好啦,逗你玩呢,大不了做冰雕的时候我将身上的鳞甲都收起来,不过也别想得太坏,我们不会死的,我可舍不得和你死在这里,再次轮回,谁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再见,若是再见,又是否还能记得你是谁。”


    “你不就记得娲灵与凤凰两位大神是谁吗?”


    我没吭声,笑着撸着僵硬的狼毛。


    傻瓜,那不一样的,来世我仍会想起与它们的记忆以及情感,看待它们仍旧是大洪荒时的心情,看待你却极可能是另一种心情。


    “她又倒下了。”尘寰忽道。


    我抬头一看,又倒下了,我在心里数着数等待她再次爬起来,然而从数到九十九都没见她重新站起来,之前最长的也不过数到三十几。


    我犹豫了下,继续数了下去,一百、一百零一


    “小落你再数的话她可能就真的死了。”尘寰提醒道。


    我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一百零七、一百零八”


    尘寰见此也明白了我的意思,果断趴了下来节省体力。


    数到一百二十四的时候我有点犹豫,再救人的话就得死了。


    观测火精的生命力,还能再撑二十个数,就再数十五个好了,十五个数后还不行就救人,大不了以后躲着这家伙免得被烤了。


    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一百二十九。


    我瞧着雪中突然出现将焱灵抱了起来还用法力包裹保温的男子,终于停止了数数。


    我与焱灵赢了。


    我笑道:“北缈仙君,你知道吗?处理感情的事情,拖泥带水和隐瞒最容易对喜欢的人造成伤害的。”


    多少误会与伤痛都是拖泥带水与隐瞒导致的,虽然是出于忐忑担心的心理,但老实说,坦诚最差也多半是自己一个人受伤,不坦诚却多半伤到对方。


    北缈仙君愤怒的看着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懒懒道:“你应该问为什么要让她下从极渊?你不让她从极渊哪还会有今儿这一出?”妈哒,全场除了这位仙君,全特么冻得生不如死。


    ***


    焱灵醒来的时候北缈仙君已经将我们都带到了从极渊的外围,虽然还是大雪纷飞,但至少睁眼望去不会一大片液氧了。


    看到北缈仙君,奄奄一息的焱灵立刻精神的抱住了他,高兴道:“我找到你了。”


    我与尘寰在一旁安静如鸡的瞧着,眼神略带同情。


    “这么多年你都去哪了?我想死你了。”焱灵高兴的表达着自己的思念之情。


    北缈也道:“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焱灵闻言愣住,皱了皱眉,身上腾的冒出了火焰。“一直在我身边?却一直不出来?”


    尘寰一爪子将我捞了起来到了雪屋的门口摆出了见势不妙好跑路的姿态。


    我无所谓距离,只是这么一动,刚刚捂暖和的“狼毛被子”都没了,我赶紧伸手将狼毛抓了过来盖身上。


    那边厢北缈赶紧解释:“你听我解释,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


    焱灵冷笑的看着北缈。“行啊,我看你怎么编。”


    北缈没编,而是取下来自己腰间佩戴的玉佩,他原本什么物种都看不出来的气息霎时变得鲜明了起来。


    尘寰惊诧道:“这似乎是葵水之精。”


    我道:“不是似乎,而是就是。”


    第345章 外篇腊肉·王琬


    王琬隐约间感觉到有人在挠自己的痒闹得自己实在没法睡下去,不由睁开了眼,正想发怒却见是卫异,懒洋洋的躺在榻上,脸色红润,见妻子醒了,忙不迭将手收到了背后,一副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的无辜样。


    王琬深呼吸,发现自己还是控制不了想抽卫异的心,这家伙在自己面前什么时候能不气自己?


    卫异见了,赶紧道:“阿琬,我可是病人,你得对病人耐心点,不然我病情加重怎么办?”


    王琬深呼吸,将气咽了下去。“我不打你。”


    卫异松了口气。


    王琬扑上了床挠起了卫异,她不打他,她挠他痒痒总不至于病情加重吧。


    卫异怕痒,王琬深知他那里最禁不起挠,没一会卫异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若是平时,王琬定要他笑得快抽过去才肯罢手,然而此次想到卫异还是个病人,最终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了。


    闹够了,卫异对王琬说:“我想出去透透风,一直在屋子里,都快闷死了。”


    王琬有点迟疑。“可御医说”


    卫异可怜兮兮道:“你看我的脸色多好,就一会,一会就好,不会有大碍的,我都闷了快一个月了,夫人你就忍心看为夫被闷得如此难受吗?”


    王琬一眼就能看出卫异的可怜是装的,演技再好,天天对着,她也能看破了。


    只是,闷了这么久,再看卫异的脸色王琬终究是不忍。“一盏茶。”


    卫异高兴的亲了王琬一口。“阿琬真好。”


    王琬的脸顿时羞红。


    卫异的眼神有些恍惚:“这么多年了,阿琬你还是这么害羞啊。”


    王琬啐道:“你当谁都跟你一样没脸没皮啊。”


    卫异回以大大的笑容。


    如今正是冬日,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还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卫异的院子植一片梅林,白雪红梅相映,倒也别有一番意趣。


    卫异被王琬裹得跟个球似的出了门,不能走远,只能在门口溜达,干脆坐在门口放风了。


    望了会白雪红梅,卫异最终看向怀里的王琬。


    王琬很快就感觉到了。“为何一直看着我?”


    “舍不得你啊。”卫异神情有些莫名的回答。


    王琬无语。“天天相对你还没看腻啊?”


    “没看腻,永远都看不腻。”卫异笑说:“我想永远看下去。”


    王琬道:“人生还长着呢,你会看一辈子。”


    卫异笑容带上了一丝苦意。“嗯,一辈子。”


    王琬冷哼道:“你这什么表情?莫不是觉得看一辈子很痛苦?”


    卫异坚定的回答:“阿琬想多了,阿琬这么美,异便是看一辈子都看不腻。”


    ***


    王琬睁开眼时看到因为灯火显得昏暗的房间,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太过疲惫以至于睡着了,还做了个美梦,梦到卫异病好了。


    希望三清、佛祖保佑夫君一定要好起来。


    王琬一边祈祷着一边摸了下卫异的心口,这是御医说卫异可能不好后她养成的习惯,只有感觉到那颗滚烫的心她才能安心,手指摸到的是冰冷的丝绸,丝绸之下没有熟悉的心跳,王琬睁大眼睛望去,只见躺在床上的卫异脸色铅灰,毫无生气。


    卫异死了,整个卫家挂满了白幡,一片哀哭之声,然而真正伤心的人还真不多。


    卫异是卫家的嗣子,未来的家主,也一直都很出色,君子昭昭朗朗,享誉健康,不论是对卫家还是健康都有不小的影响,毕竟,卫异并非纯粹的名士,做为嗣子必然担负起家族的未来,也不可能效仿竹林七贤抽疯,没时间也没精力。因而卫异一直有涉及朝政,只差正式出现在台前,事实上,准备也做得差不多了,若无这场病,再过不久便该正式出仕了。


    如今卫异死去,那么原本定好的位置,以及与他相关的诸多利益都将重新划分。


    便是卫家内部,卫异没了,又无嫡亲兄弟,新的嗣子自然要自从兄弟中挑出。


    王琬以未亡人的身份看着悲恸的卫家子弟,莫名的想笑,卫异与从兄弟们的关系虽不恶劣,却也没多好,绝不至于让人如此悲恸。


    不想看灵前拙劣的演技,王琬看向棺椁,想哭,却是哭不出来。


    卫异死了,她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大晋并不禁改嫁,改嫁并不少见,尤其是高门女郎。


    成婚数年,她与卫异并无子嗣,自然,有子嗣也不影响改嫁,不过无子嗣改嫁倒是很方便。


    王琬对于自己的人生是有过打算的,确切说是很早就打算好了,她要出人头地,要活得好,比谁都好。若非如此,当年也不可能刻意设计,抢到嫁给卫异的机会。


    卫异死了,原本的一切都落空,改嫁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且以自己的姿容,王琬也不认为自己的家族会让一直守寡。


    王琬告诉自己现在应该想的是接下来该改嫁给什么人最符合自己的利益,然而卫异的影子却始终在脑子里跳来跳去。


    你已经死了,不要再扰活着的人好不好?


    王琬在心里说,说了许久才将卫异的影子按了下去。


    卫异的影子很快就再次蹦了出来。


    葬礼过后,王琬的父亲,王家的家主问王琬愿不愿意改嫁。


    王琬随口道:“愿不愿意有区别吗?”


    以她对父亲的了解,问出这句话时多半已经定好了联姻对像。


    王父道:“若你不愿,便罢了。”


    王琬不可思异的看着王父,这真的是自己的父亲?转性了?


    王父叹道:“卫异那小子将决定权给了你自己。”


    王琬怔了下。


    父亲还是亲爹,只是多了卫异这个因素。


    也不知卫异许了什么才能让王家如此。


    王琬的心情更不好了。“阿父容我想想。”


    王父也不急,自己这个女儿自己还是了解的,太渴望荣华富贵,功利心甚重,卫异虽做了安排,但她终究还是会回到王家,王父很笃定这一点。


    丈夫死后妻子便是要改嫁也需等夫孝之后,因此王父也没逼王琬。


    卫异染风寒而亡虽是所有人也包括他自己都没预料到的事,但王琬从未想到,这家伙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为自己做了那么多。


    让王家退让,更给自己留下了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宝,以及忠心的部曲,后者虽不多,保她安危却是无虞。


    王琬沉默的守着孝,深居简出,却没拒绝王家的探望。


    自己不该忘了原本的打算,没了卫异也还有别的人可以利用。


    王琬的淡定理智止步于守孝近一年后卫异的陵墓被盗。


    该死的盗墓贼,为何要打扰夫君的安宁?


    没等王琬想到如何收拾那些盗墓贼便发现自己不用想下去了,盗墓贼全都死了,死状挺惨,身体仿佛被猛兽撕裂,略有些怪异的是,尸体的血液全都消失了,因此被发现时人们看到的是被撕裂的干尸。


    不过干尸盗墓贼不是重点,重点是卫异的棺椁空了,卫异的遗体不见了。


    做为灼然门第,卫异死时陪葬品颇为丰富,而古时墓葬,最珍贵的陪葬品往往都在墓主的棺椁里,因而盗墓贼盗墓时绝对不会落下棺椁。


    墓主身上的金缕玉衣或别的珍贵衣料,以及墓主手中与口中含着的美玉,全都不会错过。


    也因而盗墓贼光顾后,墓主很难保持体面,更有甚者被隔开喉咙取出美玉,尸体被弃之荒野,然不论如何恶劣都没有遗体完全找不到的情况,便是得手后丢弃尸体,尸体也仍会在墓中,哪怕远一点也不会离墓室多远。


    王琬让人翻遍了陵墓周围,什么都没找到,想审问,盗墓贼却全都死了。


    王琬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愤怒过,哪怕是刚嫁给卫异那会发现君子只是卫异的一层皮,实际上就是个以逗自己生气为乐的混蛋时也没这么气过。


    王琬一直没放弃,哪怕后来孝期过了王家派人来找她也被她给拖住了,找到卫异的遗体之前她哪有改嫁的心情。


    卫异的遗体没找到,类似盗墓贼那种死法的尸体倒是又见到了一些。


    王琬下意识的觉得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若是能找到凶手,或许能找到卫异的遗体。


    只是,王琬疑惑的望了望四周,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


    应该不至于有人这么胆大吧。


    王琬虽是高门贵女,但世道如何还是知道的,贵族奢靡无度,百姓食不果腹,大量的沦为世家的荫户私奴,世道不乱才怪,也正因为清楚这一点,王琬出门都是带着不少精兵。


    暴民再怎样也不可能与精兵抗衡,而能与精兵抗衡的,不可能想惹王家与卫家,她很美,但还没美到让人失去理智。


    王琬觉得,自己大概是太累了,累得出现了幻觉,因为她看到了卫异。


    回城的时候路过一个村子时看到了树下有一个人,王琬还以为见到了卫异,身形真的很像,但很快就发现,不是很像,似乎就是卫异。


    树下那人穿着的衣服很奇怪,破破烂烂的,最外面的一层都快成一缕一缕的了,便是里面的也完全看不颜色来,但王琬还是看到了隐约的金色,衣服里有金丝。


    这年头能穿金丝绣衣的都不是百姓,再细看,确实是丝衣,并且有些眼熟,仿佛就是卫异入殡时自己为他穿的那件。


    那人虽站在树下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却明显是个活人,若是死人绝不可能站得那么直,在没有任何支撑的情况下早倒下去了。


    王琬迟疑了下,鬼使神差的策马过去,越近越像,到最后王琬已经完全能肯定这是卫异,但为何会如此?


    还差两丈距离时本来就不安的马儿无论如何都不愿再靠近半步,王琬只能下马步行过去。


    在王琬走到近前时那人也抬起头望了过来,王琬立时看清了那张虽然脏污却仍熟悉的脸尸斑遍布。


    王琬惊呆了。


    “卫异”没有任何表情宛若死人一般呆滞的看着她,没有任何动作。


    王琬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如今这般的卫异,她着实没有勇气继续靠近。


    “夫人”


    护卫见王琬惊呆还以为是那贱民怎么了,立时想冲过来驱赶,王琬见此,几乎本能的喝退了护卫。


    卫异在太阳的最后一丝光亮时宛若活了过来,不再是如死人一般直挺挺的立着,而是跑掉了,以两条腿仿佛不会弯一般的僵硬姿势跑掉的。


    王琬没再到处找卫异遗体,而是蹲在家里翻书,翻了大量的志怪异闻对卫异的情况大抵有些猜测了,却很不理解。


    诈尸的不都是要么风水不好,要么死的人怨气不散吗?


    卫异是世家子,陵墓是寻了专业的风水家挑的,至于怨气,卫异染风寒而亡,这年头,死于风寒的人多了去,若每个死于风寒的人都要诈尸,岂非满世界都是僵尸。


    在王琬翻书时王家也给了她最后通牒,虽然说的很委婉,但王琬知道,自己是必须改嫁的,不过这一次她可以自己挑选,从王家给的名单里挑选,名单里的人虽然多是上了年纪,也娶过妻,有子女,但身份地位都很高,绝对能给她荣华富贵的生活。


    王琬听完后沉默了许久后终是表示自己会恢复交际开始参加宴会,与那些人接触。


    王琬恢复了交际,开始物色改嫁对像,却仍下意识关注着健康城外的消息。


    又一次宴饮时得知城外有不少人受害,以前受害的都是贱民,倒也无甚影响,但这一次有士族受害,官府追捕时终于发现了凶手的踪迹,却不是人,已经去请专门的除妖师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见到那个传说中的组织的成员。


    王琬不动声色的套着话,心下意识的揪了起来。


    王家乃晋国的一流门第,王琬对那个传说中的组织也略有耳闻,据说是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与历代王朝皆是半效命关系。它们会保护皇族不受妖魔鬼怪侵扰,其它的就别想了。


    也因此,除非有妖魔鬼怪,否则请不动那些人,而请动了,那什么妖魔鬼怪都跑不掉。


    王琬心里咯噔了下,什么宴饮的心情都没了。


    匆匆离开了宴饮,王琬出了城。


    南北朝时期,士庶天别,皇权式微,豪强世家对底层的剥削比东汉时更甚,东汉时皇权再怎样前期也还是强势的,对底层的剥削固然严重,但因着多是皇权这一层剥削,倒也不算严重,魏晋时期却是多层剥削,皇权剥削一层,世家好奇再剥削一层,再加上战乱频繁,底层百姓大量沦为荫户奴隶乃常事,没有沦为荫户奴隶的也多是沦为流民、暴民。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人,前者是牲畜,啊不,确切说,是牲畜都不如,牲畜可比人珍贵多了;后者同样禽兽不如,为了生存,基本摈弃了道德良知,流民、暴民肆虐之地,人吃人都是正常现像。


    建康乃都城,虽然比别的地方好一些,却仍不时能见到流民。


    南北朝时期,南方的开发度远不如北方,哪怕衣冠南渡,时间也太短,人口多集中于吴越旧地,其余地方多是半开发,甚至未开发的不毛之地。


    较为发达地区太少,而有天灾人祸,灾民多是往较为发达的地区涌去,哪怕是都城也常年有流民,在生存欲/望的趋势下,行人的安全真的很是个问题。


    平日里世家郎君与女郎出城游玩都是簇拥着大量仆从,真有暴民不长眼也是暴民作死,血肉之躯可挡不住精炼的刀剑。


    王琬走得匆忙,不仅带的人少,还因为她策马跑的太快而拉开了距离,被暴民盯上实属正常。


    当马被一根树皮搓成的粗绳绊倒时王琬也意识到了自己太急了,都忘了安全。


    稍微值得庆幸的是,王琬的马背上有短匕,虽然是装饰性的,不过王琬瞧着目光浑浊淫/邪的暴民,觉得自己来个痛快然后死后被下锅煮和先女干后煮还是前者比较好。


    不过,死之前若能拉个垫背的,那就更瞑目了。


    王琬想得很好,但她忘了自身和雄性的力量差距。


    若是春秋时代,乃至秦汉的贵族,甚至盛唐时代的贵女,王琬的思维逻辑都没毛病。春秋时代,崇尚勇武,莫说贵族必备的技艺里就有一部分是关于武力的,便是没有,在那样一个时代也很难不受影响;秦汉时代,尚武好战之风浓郁,整个帝国完全能让研究者见识到什么叫古典军国主义,哪怕是王朝末年四分五裂都能将游牧民族按在地上摩擦,对女性的束缚也没后世那么严重,贵族女子习武并非稀奇事(曾见过的那位东汉豪族女郎虽然没见她动手过,但她当时执剑的姿势,说她没练过鬼都不信啊);盛唐时代,我记得有个几个宫女联手揍趴下一个几百斤大和尚的案例。


    魏晋名士风流感觉挺神经病的,那些名士大多比的是谁玩得更出格,这也就罢了,有钱有闲无病呻吟也不妨碍谁,但以服食五石散为潮流,以阴柔为美,这样的时代,尚武之风可想而知。


    时代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极大。


    王琬虽已尽力,却也只是斩伤了一个暴民的手臂,一击不中王琬果断将短匕往自己脖子上抹去。


    王琬抹脖子抹到一半便停下了,因为不需要了。


    一个僵硬的类人出现抓住了离王琬最近的一个暴民,手臂一用力便撕开了暴民的身体与脑袋,却没有鲜血四溅的画面,所有的血都被其在一瞬间吸食殆尽,便是那被撕掉的脑袋,脑浆也被掏了出来吃掉。


    王琬呆呆的看着突然冒出来的卫异。


    暴民不认识卫异,但只要不想眼瞎都知道眼前这怪物绝不是人,若不能跑就死定了。


    暴民惊恐的四散而逃,却没一个跑掉,被卫异一一追上吃掉。


    回过神来的王琬忙不迭捂着脖颈去追卫异。“卫异你给我站住。”


    卫异完全没理王琬,急速的朝着阴影处奔去。


    王琬用尽了吃奶的劲才没被甩掉,而卫异跑掉阴影处后也没再蹦跶了,也让追得快断气的王琬看清了他如今的模样,露出来的皮肤上的尸斑没了,全是仿佛烫灼过的痕迹。


    王琬抬头望向天空,一轮金乌正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光芒。


    王琬复低头看向卫异,那是一双死者的眸子,没有任何光彩,也没有任何东西。


    王琬没说什么,而是将自己的披风盖到了卫异身上。“修士很快就会寻来这里,跟我走。”


    卫异一动不动,王琬使劲的拖着他才将他拖走。


    王琬将唯一带到了卫异生前留给自己的一处庄园里,世家的庄园除了明面上的还有许多没放在明面上的,有着大量的荫户部曲以及财富,这也是世家与豪强在乱世中的依仗。


    卫异留给王琬的这一处属于明面上的,世家们再怎样也不会在建康周围设置那样的庄园,不仅皇权会忧心,也容易引起世家内部的混乱,不过也正因为这诸多因素导致的平衡,建康周围的庄园只要自身的防御力不差,不至于被流民攻破反倒是最安全的。


    王琬将卫异锁在了庄园的暗室里,让卫异无法再出去伤人,同时也为了防止卫异饿过头发疯,王琬每日都往暗室里送牲畜给卫异。


    看着卫异毫不嫌弃的以牲畜为食,王琬真不知该高兴自己的推测是对的,僵尸这种存在并非以人为主食,也可以吃别的动物,还是悲哀生前如磋如玉的卫氏君子竟变成了这般模样。


    修士来了,但因为卫异被王琬藏得太好,便不曾发现,以为僵尸已经跑了,然后更担心了。


    一只有智慧的僵尸和一只只有本能的僵尸意义是不一样的。


    只有本能,那就是强大一些的野兽,而有智慧的僵尸,那意味一只等级很高的妖孽。


    王琬以一种出于好奇的模样委婉打探了下,得知了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僵尸一开始都是最低级的妖魔,只有狩猎的本能,没有智慧,也没有自我。


    卫异死了才一年多点,显然是最低级的妖魔,但他为何还会保护我?


    王琬茫然,倒是想问,却又怕问得多了引起怀疑,只能憋了回去。


    修士走了。


    王琬的麻烦仍旧没解决。


    卫异如今的模样,王琬着实不敢将他放出去,那是害人也害了卫异,可一直养着盯着她的人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且她还想改嫁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呢,嫁了人后就更难隐藏卫异了。


    卫异如今的情况,一旦被发现,那就一个下场:斩妖除魔。


    思及此,王琬改嫁的心思顿时就没那么积极了。


    然而,王琬没那么积极了,她的家族却不是,卫家也一样。她是卫异的正妻,不可避免的将分去一部分资源,虽然随着卫异的死亡而受到了影响,但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价值了。


    王琬又一次来看卫异的时候忍不住苦笑道:“我想我大概知道你为何会变成这般模样了。”


    会尸变的往往是死得怨气冲天或是埋得位置不好的人,卫异墓穴的风水没毛病,死得也不可能有怨气,生老病死四大苦是每个人都无法抗拒的,若因此而怨气冲天,那卫异生前也不可能有那般盛名。


    卫异生啃着一只羊,完全没理会王琬,比起手里的羊,鲜活的人族更吸引他,可惜不知为何总是啃不下去,若非如此王琬早让他生啃了。


    王琬忽道:“我们走吧。”


    卫异仍旧没反应,他现在根本听不懂人话。


    王琬也没指望卫异听得懂,说出离开的话后仿佛整个人都舒畅了,不可思异的下定了决心。


    王琬并非空有美貌的女子,若是草包美人她也不可能以庶女之身越过嫡出姐妹嫁给了当年前途无限的卫异。


    一番谋划,王琬神不知鬼不觉的自所有人的目光中消失了。


    第346章 外篇腊肉·卫异


    消失狠容易,但不可能一直不被发现,因此肯定会有人来追。


    王琬对自己的美貌这点信心还是有的,美貌加上王家女的身份,王琬懒得去想自己的价值,尽管在嫁给卫异之前与不久前她就一直在想着如何利用这些获得更好的生活。


    这放下的速度王琬自己都忍不住惊叹,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啊。


    再惊叹也只是一时,王琬很快恢复了理智,她还没脱离危险呢,若是被抓回去自己一定会很惨。


    综上所述,王琬就没大路,也没走小路,而是走的深山老林,不走大路是为了避开追兵,不走小路则是怕碰上流民暴民,虽然有卫异,碰上流民暴民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除非对方人实在多得让僵尸绝望,但麻烦能少点还是少点好。


    碰到野兽什么的更不怕,正好让卫异加餐,吃野兽总比吃人好。


    尽管这年头在士人的眼里,士人与庶民的区别相当于人与猪狗的区别,王琬生在这样的阶层也不可避免有一些世家子的高傲,但还没到觉得庶民可以做为食物的境界。但凡一个人族,只要不是精神病严重到觉得自己不是人了都不可能有同类可以当做食物的理所当然。


    王琬的计划很好,也的确避开了追兵,但她疏忽了一个事:既然有僵尸的存在,那么这个世界上会少了那些神佛妖魔鬼怪吗?


    神佛魔这三类存在在人间界是极为罕见的,便是见到也往往不是完全姿态的,完全姿态的神佛魔也很难跑到人间界来。但妖鬼怪以及魑魅魍魉却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远离人族的深山大泽里。


    当看到自己原本想猎的一只鹿突然变成一个人瞪着自己时王琬果断收起了手里的短弓态度诚恳的表示,抱歉,认错了,再见。


    正撸袖子准备用法术收拾王琬的鹿:“”


    王琬想走,僵尸却不想,它饿了,但王琬死死拽着他不让他过去。


    纵然原本疏忽了神仙妖怪的存在,这会儿她也反应过来了,僵尸只是最低级的妖怪,而那只鹿,都能化成人形了,能是低级妖怪?


    鹿颇为惊奇的看着这一人一僵尸,问:“你竟能让一只没有智慧的低级僵尸服从于你?”


    诚然,人族中也有一些特殊的人因为修炼的功法能够控制一些低级僵尸,但那所谓的控制是利用符咒之类的东西控制,但这个人族身上却是一点灵力都没有,僵尸身上也没有被符纸什么的。


    不通过符咒之类的控制自然也是有的,那就高级僵尸对低级僵尸的控制,不过王琬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大活人,显然没那功能。


    王琬皱眉,虽然已经很清楚卫异如今不是人了,但还是不想听人说卫异是没有智慧的低级僵尸,好似卫异是一只低级怪物似的:“他是我的夫君。”


    鹿:“夫君?呃,你真是情深得不像人族。”


    王琬无言,这是好话吗?


    虽然不怎么会说人话,但鹿显然对王琬与卫异这对组合挺有兴趣的,还指点了下这两位别再往深处去了,这一片是妖类的聚居地之一,有大量妖族,一只没有智慧没有本能的低级僵尸真的很危险。


    当然,若是王琬能够约束卫异不伤妖类的话,那么想要在这里生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意识到鹿妖的善意,王琬问:“你们都是妖,不知有没有能让我夫君恢复灵智的办法?”


    鹿妖明确表示,他们虽然也是妖,但和僵尸不是一个科目的。不过灵智这种东西,它们这些妖都是通过修炼开启的,僵尸想来也不例外,吃足够的血食或是修炼的够久,自然而然就会拥有灵智了。


    王琬:“那需要多久?”


    “不久,寻常动物是修炼几十年,僵尸的话,千儿八百年吧。”辅以血食的话。


    千儿八百年?


    那还真是“不久”。


    王琬连呵呵都觉得无力。


    鹿妖看着王琬的神情也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王琬是个人族,时间观念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


    鹿妖对王琬的问题也没辄,但也没让王琬一点收获都没有,给王琬说了一个故事。


    西南地区的苗民中有一些是曾经的巫族后裔,但对于巫族血脉的强大力量继承的不多,甚至完全没继承,但一个曾经立于世界之巅的种族哪怕没落了,底蕴也是深厚的,哪怕只是一些也足以让人受用不尽。


    蛊便是巫族留下来的东西之一,对于曾经的巫族而言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但在人族的手里,这玩意被玩出了各种花样。


    一些强大的蛊师自身就是蛊的容器,也因此,生前的时候还好,死后那就有点麻烦了,蛊可不会随着人的死去一同死去。也因此,这些蛊师在感觉自己寿命要到头的时候会走进为自己特别打造的棺木里。


    没错,就是活埋。


    不过也谈不上多么残忍,因为走进棺木时这些蛊者离咽气也就几口气的距离,多半在感觉痛苦之前就已经断气了。


    当然,有自觉进棺木困死自己养的蛊,也有不自觉的,死后养的蛊失去了主人的控制到处造孽,只是因着大部分蛊都不是特别厉害,就算出现了这种情况,最终还是能够被收拾掉的。


    唔,收拾不掉的也有,以前就曾有过一个奇葩,天知道它是怎么养的蛊,那蛊养得简直无敌,最终趁着主人虚弱快死的时候反噬了主人,现在都还挂在人族除妖师组织的黑名单上,序列还挺靠前的。


    鹿妖说的故事的主角是一支苗民的大祭司,属于在快咽气时安排好了后事自觉躺进了棺木里。


    只是,这位大祭司自己不想死后徒生枝节,奈何别人想徒生枝节。


    人族有一些人修炼是跟尸体打交道的,会将尸体炼制成僵尸傀儡受自己控制,而这种炼制,材料越好炮制出来的僵尸就越强。


    那位大祭司的遗体就这么被看上了。


    那些人等大祭司死了后,族民前脚埋了大祭司,他们后脚就将大祭司给掘了出来。


    只是,彼时的人们还不知道一件事,一个人没了呼吸与心跳并不代表就真的死了,也可能处在一种将死未死的状态——尚未完全脑死亡,抢救一下说不定还有希望。


    只是,大祭司是自然寿命到头了,抢救也没用,因此继续在棺木里躺着,自然而然就会彻底死亡。


    炼尸的门派炼尸自然是用的死人,没人尝试过活人,早期时肯定有人尝试过,但从后来炼尸全是用的死人可以知道,早期拿活人实验的肯定失败的彻底。


    该门派将各种炼尸的好材料用在了大祭司身上,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没人能解释,哪怕是当事人也不知道,但最终的结果是很多非人生物都知道的——大祭司变成了僵尸,一只睁开眼时就有智慧有记忆的僵尸,完全不受控制。


    王琬原本的计划是带卫异去交州隐居的,东晋的人口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而交州那里是东晋的南部,地广人稀,朝廷对那里的控制力度很弱,不过话说回来,东晋的皇权近乎摆设,权力都被士族瓜分。但也正因为士族瓜分,王琬才更要躲得远远的,当年自北方流亡而来的士族主要势力都在东晋的北部,与交州还隔着南方士族。


    侨姓士族与南方士族的政治争斗与倾轧几乎贯穿了整个东晋王朝,也因此,侨姓士族想要穿过南方士族的主要势力范围去交州抓人难度不低。


    只是如今得知了一个希望,王琬果断改了主意,去找那位不知道该说是倒霉还是幸运的苗人僵尸。


    若是找人,那还可以跟人族打交道,以王琬的容貌气度,以及携带的金银财宝,很容易就能扮成世家女,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就是,本色出演莫过如此,糊弄人族还是很容易的,但糊弄妖族世家女?那是什么?能吃吗?


    王琬问路问的很是艰难。


    乱世之时人族对妖类的威胁力自然下降,妖类会非常活跃,吃人的妖怪会变多,但妖怪吃人分为两种,一种主动攻击人族捕猎,另一种则是捡吃的。


    华夏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可不是吹出来的,到处都是死人,不少妖怪不用捕猎也有人吃。


    除妖师除妖是不会区分吃人的妖怪是哪一种吃人,更少有除妖师会在意妖怪有没有吃人,死了的妖怪才是好妖怪。


    得,这么一来仇恨就难免拉得很高。


    诚然,有吃人的妖怪,但也有不吃人的,而且大部分都忙着修炼成仙,都不吃人,就算吃人也多半是朏朏医生那种情况,没吃过,所以尝尝,味道一般,没什么好吃的,还是吃别的吧。


    拿人当主食吃的要么就是没拿人族当智慧生物而是当两脚羊,要么就是走歪门邪道,属于少数派。


    除妖师不加区分的除妖固然对付了少数派,同时也将不吃人的多数派的仇恨值给拉得恨天高。


    王琬每回问路都要通过对方的习性、环境、社会关系等判断对方的危险性,心理学都快自学成才了。


    一路跌跌撞撞,王琬花了足足一年时间才带着卫异跑掉西南之地来,东晋虽然相对已经沦为人间地狱的北方中原要安宁很多,但都沦落到跟人间地狱比安宁本身就充分说明自身跟人间界是九十步看一百步的距离。


    若非僵尸气力极大,能应付普通流民,王琬无法想象自己如何能够活着跑这么远。


    一年时间跑这么远王琬也很无奈,东晋本就偏南,开发度低,东晋的南方开发度就更低了,许多地方的道路纯粹就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一年内跑这么远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速度。


    王琬本来也没想这么快的,那只苗人僵尸显然不会如普通人一般生老病死,且几百年来一直都没挪地方,想来也不会突然就挪地方了,因此王琬真的不是很赶时间,至少原本是,后来则是发现卫异已经渐渐不再满足于以牲畜为血食。


    僵尸的进化离不开血食,最初也最低级的僵尸也就啃一些鸡鸭之类的小动物,当鸡鸭之类的小动物不再满足它们时便会盯上大一些的动物,吃人无疑是这个过程无法绕开的一节。若无血食,便无法继续进化,而无法继续进化便意味着永远都无法拥有灵智,更无法成为大妖。


    王琬虽然阻止了卫异攻击人族,但问题仍未解决,王琬只能寄希望于那只苗人僵尸有办法。


    卫异越来越狂躁了,王琬有时都忍不住怀疑,会不会有一天他就忍无可忍的把自己当做血食吃了再去猎杀别的人族。


    这种想法没多久就被王琬甩飞了,不管会不会那样,自己只要活着就不可能看着卫异继续这个模样,而自己死了,那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华夏西南之地极为辽阔,哪怕有一个大概的范围,这个范围也是以十万平方公里为单位,要从中找出一只僵尸,难度不亚于登天。


    大海捞针,王琬也没什么好办法,再着急也只能慢慢找,同时积极接触当地的非人生物,都是非人生物,那只僵尸和这些非人生物应该会有所往来,或许能有什么消息。


    王琬的思路毫无疑问是没毛病的,但她漏了一点:非人生物和人族的时间观念是不一样的。


    非人生物表示自己不久前见过那只僵尸,而这个不久前,可能是几十年前,也可能是几百年前,而除了以族群为单位聚居或在家乡化形的非人生物,少有非人生物会一直定居在一个地方,经常换地方。


    王琬在扑空多次后也总算意识到了这方面的差异,可就算明白了她也没辄。


    王琬真正见到那只苗人僵尸在第三年。


    人分善恶,妖也一样,自然,这个一样是指内部,对外的话,彼时不少人看妖族那就是看害虫的态度,你不能因为蚊子现在还没咬你就说它不是害虫了。


    妖类看人族倒不是看害虫,但还不如看害虫呢,两脚羊这个词可不是人族自造的,虽然许多妖类都不吃人,但也沿用了这个称呼,没有沿用这个称呼的也少有将人族放到与自己同一高度的,朝生暮死的蝼蚁罢了(有些时候这种态度还真没法反驳,比起妖类的漫长寿命,人的百年还真是朝生暮死)。


    王琬能够打听到消息一来是打交道都是温和不吃人的妖,哪怕不觉得她和自己是平等的物种,但因为双方是可以沟通交流的存在,那么指点个方向这种举手之劳又有何妨。


    妖类内部对恶妖的定义是无法无天破坏规则的以同类为食,但实际上这种规则也不是很强烈,一来妖族崇尚弱肉强食,二来妖族比较特殊,华夏也就五十六个民族,而五十六个民族还都是人族,而妖族内部的族群,完全可以著智慧生物百科全书了,各种纲各种科各种目的分类都有。


    妖类相食在妖族内部也不是稀罕情况,但少有妖类拿妖类当主食吃,偶尔吃可以,但当主食吃那就犯规了。自然,这仅限于原始世界,若是特别发达的地方,这种情况就比较罕见了。


    而对于一些深山大泽里聚居,不吃人也不吃妖的温和妖类族群而言,不管是偶尔吃还是当主食吃都很可恶。


    王琬的“邻居”(最近距离也有几十里的邻居)们遇到了当主食吃的那种。


    王琬没想帮忙,也不完全没想,虽然得了这些妖的帮助她也想回报一二,但她也更清楚自己与卫异的弱小,自己真跑去掺和那就是拖也谈不上拖人后腿。妖怪们对王琬可没那么在意,若是王琬落到那只恶妖手里成了人质,这些妖怪们的回应妥妥的是干掉王琬这个人肉盾牌。


    王琬不想掺和,奈何霉运这东西,非人力所能掌控。


    她不过是出门采个野菜顺便看看陷阱里有没有野味掉进来可以加餐罢了,好死不死的在波及范围里。


    群妖大战自然不会一直都在一个地方,打架时辗转腾挪,加之妖类的身体素质,一场大战从森林东边掐到西边不足为奇,王琬只是正好赶上了。


    群妖大战,一大群妖怪揍一只,与那只外来的彘妖掐得有声有色,所幸,终究是伤了那只彘妖。


    意识到双拳难敌四手后彘妖果断遁了,它就不信这些家伙能一直都扎堆在一起。


    在妖类的聚居范围里看到一只两脚羊,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彘妖随手抓了“羊”准备完全甩掉了追兵后就进食。


    王琬对自己的运气着实无力吐槽。


    唯一还算幸运的一点大概就是在明白自己可能要经常与非人生物打交道后,王琬通过各种手段弄到了两样防身的东西,不一定有用,但聊胜于无,不然她一个凡人女子在一群能够呼风唤雨的妖类中着实很没安全感。


    一枚火焰符被王琬趁机贴在了彘妖身上,烤肉的香味立刻弥漫,并且迅速转为肉类烧焦的味道。


    王琬被彘妖用力砸在了一株几人合抱粗的古树树干上,隐约能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


    王琬吐出了一口带着内脏碎片的血,落地后第一反应是试图跑,却发现骨头断得太多,更有甚者可能插进了内脏里,根本起不来,便抬头去看彘妖,绝望的发现彘妖够狠的,竟然将一片肉给削了下来,符纸也跟着离开了他的身体。


    死定了。


    见彘妖解决了符纸就向自己而来。


    王琬绝望的闭上了眼等待自己的脖颈被扯断,再被吸食血液和脑浆,也可能是被一口吞。


    传说人在离世的时候会想起一些很重要的记忆。


    王琬不知道这一传说是否靠谱,但她的确想起了一些往事。


    卫异原本的妻子不应该是她的,王家与卫家的联姻,原本是想嫁一位嫡女过去的,但就算是联姻,多少也是要考虑一下子女的感受。卫异的妻子必须是王家女,这一点是不能改的。但为了婚后小两口处得来,或者出现婚后小两口性格冲突实在太大的情况,在正式定下亲事之前让两个小辈参加一些宴会,在宴会上见几面,心里有个底,实在合不来的话也来得及换人,反正一个世家也不止只一个女郎。


    她当年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与自己的美貌在宴会上故意引起卫异的注意,再步步为营得到了卫异的心使得卫异的妻子换成了她。


    不过后来想想,王琬也知道,自己其实也是被卫异给耍了。


    卫异那人多精多有自知之明啊,让他和一个骄纵的世家嫡女当夫妻,要不了多久就能鸡飞狗跳,而换成她,卫异在人后的真面目再怎么气人,她忍无可忍时并不会想着自己是王家女,卫异就该忍着自己,而是上手揍人。不揍不行,若是端着十数年如一日的淑女形像对卫异有用,她自然不介意继续端着,但端着都没用了那端着干嘛?受气的模样让卫异看乐子?


    他们俩倒也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人前形像完美,人后一言难尽。


    等了一会儿,预想中的被食用并未到来,反而听到了别的声音,似是打斗的声音,王琬不由睁开了眼,入目的赫然是一只僵尸与一只彘妖的大战。


    因着这一片的妖类并不吃人,王琬平日里采摘野菜或查看陷阱都不会带着卫异,而是由着卫异自己在山林里捕猎猛兽,彼此有着不仅的距离,如今见到卫异,王琬不由惊讶不已。


    僵尸这一品种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没脑子。


    然上天也是公平的,没给僵尸灵智,却给了僵尸远超同级存在的躯体。


    多年的血食滋养,卫异的躯体不敢说铜皮铁骨,但拿刀砍绝对要砍许多下才能砍破。


    彘妖的爪牙虽比刀剑锋利,能够比刀剑更轻易破开卫异的皮肉,但卫异没有灵智,打架时自然相当悍不畏死,完全无视彘妖对自己的攻击,一味的攻击彘妖。


    彘妖每次伤到卫异的同时也注定会被卫异伤到。


    虽如此,卫异也只是一时占据上风。


    彘妖是千年大妖,同样是一爪子,他和卫异的全力一爪差距着实太大。


    卫异如今的情况注定他无法意识到这一点,但一直在旁观的王琬看得出来。“卫异,快跑,别管我了。”


    卫异完全不予理会,仍一味的攻击彘妖。


    王琬怒了,然而不论如何喊卫异都没听,最终被彘妖踩在了地上。


    看着不成人形的卫异,彘妖也怒了,若是别的妖怪,他还能啃了恢复一些力量,但这是僵尸,本身就皮包骨头,就算有肉也是死肉,还是带着尸毒的那种死肉,没有饕鬄或凶兽的消化系统,别说妖怪了,贝爷也不下去口。


    吃不了没关系,彻底毁灭这头僵尸也勉强能消半口气。


    彘妖用法术弄出了一个火球向卫异丢去。


    血肉之躯脂肪含量很高,若是能够点燃,能烧得很快,只是活人除了脂肪还有大量的水分,想要点燃很有难度,僵尸却不然。至少低级僵尸也就比木乃伊好点,但同样是水分严重缺乏的易燃物。


    火球落到卫异身上时一柄刀也刺穿了彘妖的心脏。


    执刀者是一个穿着显眼的苗族服饰的青年,自然,只是看着像,实际上青年的眸子仿佛沉淀千百年的岁月,身上更无半点活人的气息。


    “是你!”


    青年颌首:“是我。”


    说完青年用力的拧动刀搅碎了彘妖的心脏,彘妖霎时死得不能再死。


    青年再用刀从彘妖的身体里挖出了一颗婴儿拳头大的珠子,正想收起来便感觉了危险,只来得及避开要害,躯体还是被抓出了一个穿透的洞。


    机不可失。


    王琬趁着青年受伤时咬牙冲了过去一把夺了珠子。


    当青年踢开终于死透的彘妖去看王琬时王琬已不顾火焰将那枚珠子塞进了卫异的嘴里,顿时就想骂人,虽然妖族内丹对他也不是得不到就会死的材料,却也是顶顶珍贵的材料,就这么喂了一只低级僵尸,着实气人。


    “小姑娘,不问自取是为偷。”青年道。


    王琬道:“你利用我夫君难道不应该给酬劳吗?”


    卫异捕猎的方向根本不是这边,若说他能够及时赶来救自己和青年没关系,王琬是死都不会信的。


    青年一时哑然,卫异会过来救人和他确实有些关系,但他原本只是想利用卫异对王琬在意让卫异能够和彘妖死拼,至于王琬,距离太远,青年就不认为王琬还能活,不曾想卫异却爆发出了惊人的速度硬是赶上了。


    青年叹道:“罢了,听说你一直在找我,可是有事?”


    这般利用别人是有些不厚道,青年也不介意给点补偿,顺便看看这一人一僵尸是怎么回事。


    高级僵尸或许能与人和睦共处,在肚子不饿时,只受本能控制未启灵智的低级僵尸却是没法。


    王琬一直看着卫异,这么一会的功夫卫异身上的火焰已经熄灭了,躯体也拔高了几寸,却没显得更加木乃伊,相反,皮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薄薄的肉,让他看上去终于有了点人形,而非干尸一具。


    见卫异无事,王琬这才彻底放下心。“寻您?您莫不是也是?”


    她是在找“人”,但那是一只僵尸。


    青年颌首。“僵尸。”


    王琬赶紧将卫异的事说了说,讨教有什么办法能让卫异恢复正常。


    青年摸着下巴道:“你的意思是他记得你是谁?”


    王琬点头。“不对吗?”


    “很不对,虽然僵尸在修炼到更高的等级时会慢慢恢复一些过去的记忆,但也具体能恢复多少是不确定的。但在初期,它们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青年道。“但你身边这只,显然对你印像很深刻,不仅记得你,还认得你,不过居然没吃了你,真稀奇。”


    王琬茫然,一直以来也没见过别的僵尸,她还以为卫异的情况很正常。“他应该吃了我吗?”


    “自然。”青年点头。“虽然是同一具躯体,但实际上并非同一个人,吃了你很正常,但他没吃,甚至还会保护你,若我没说错,人族卫异临终前应该对你很是担心,希望你好好的,这种执念异常的深刻,残留在了躯体里,以至于尸体埋得好好的都能诈尸。”


    王琬怔了下。“什么叫并非同一个人?”


    青年闻言解释道:“真正的卫异早就死了,这么些年过去,说不定都重新投胎了,你面前的不过是一个继承了他的执念与部分记忆的僵尸。”顿了顿,青年道:“你所有的付出,都搞错对像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女能做到这一步,显然对那个已经死了的卫异很是深爱,但,在青年看来,这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和曾经的卫异着实不是一个人。


    王琬沉默了须臾,道:“我并不后悔,哪怕这具躯体里的灵魂已经不在了,我也没法看着夫君留下来的他被毁灭。”


    僵尸想要存活下去,拥有记忆与灵智是最好的法子,只有拥有了智慧才会懂得如何生存,被纯粹的本能所控制的东西在生存方面连野兽都不如。


    青年道:“僵尸想要拥有灵智与恢复曾经的记忆只能靠修炼到更高的境界,而那需要大量的血食。”


    王琬道:“但您不是。”


    “我被炼成僵尸时尚未死透,再加上一些我自己也不懂的原理使得我保留了活人的智慧与记忆,但卫异如今的模样,我的例子显然不能在他身上重复。”就算能重复,成功率也是零,青年依稀听说当年炼制出自己的那个门派后来尝试过复制自己的例子,但从未成功。


    王琬闻言露出了失望之色,却仍打起精神问了青年一个问题。“死人的血肉也可以吗?”


    “自然可以,但比起活人的,要差一些。”


    “可以就好。”王琬松了口气,对青年行礼道:“多谢先生。”


    为妖丹,也为常识。


    青年摆手表示不用客气,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好奇,问王琬。“你接下来打算如何呢?”


    “去北方。”王琬说。“北方中原已是人间地狱,地狱里最不缺血食。”


    第347章 第八章罔象


    五行之精在传统观念里,好吧,现在的观念里也一样,是非常珍贵的材料,不管是炼器还是炼丹亦或修炼都能用的通用性材料,就是比较罕见,但盘古世界这么大,想要弄到也不难。


    也因为这种通用性,五行之精华夏的难度,不比大白菜想要修炼成精的差多少。


    因此,化形的五行之精真的很少,在大洪荒时代或许还能见到,但在如今,出现的概率不比天外飞来一颗陨石落入地球什么都没砸,唯独砸了自己家高多少。


    不过,也正因为化形了,也就更珍贵了。


    普通人参和人参精的效果一样吗?不一样,那是质的差距。


    北缈仙君比行走的参仙珍贵多了。


    焱灵显然明白这一点,只是还蹙起了眉。“你如今的气息,我有点似曾相识。”


    北缈叹道:“我们以前见过的,你忘了你第一次生病吗?”


    焱灵顿时就反应了过来。“是你?说要帮我治病,结果却一去不回,差点把我气死。”


    北缈苦笑。“我寻药时遇到了师尊,祂告诉我,你会生病是因为我。”


    焱灵无语道:“我明白你为什么拒绝我了,但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而是让我跑从极渊来受罪?”


    北缈反问:“我说实话你会放弃吗?”


    焱灵不假思索的回答:“不会。”


    北缈:“你是想死吗?”


    焱灵不以为然:“我会生病身上因为我如今还不够强,待我修炼到更高的境界”


    瞅着这对清奇的情侣,我忍不住笑道:“那生病的就该换成北缈仙君了。”


    水火不容,硬凑一块,双方都难受,区别是其中会严重到生病,另一个虽不至于生病,却也不会舒服。


    尘寰戳了戳我。“你早就知道了?”


    我颌首。“死熊猫曾经向我打听过大洪荒时代有没有什么能让水火共容的法子,我出于好奇问了她怎么对这个有兴趣。”


    然后就得知熊猫有一只葵水之精化形的徒弟。


    因着学院制度的出现,很多神人都有在神界的雏宫任教(或自愿或被自愿,都是自愿),不过学院制度的师徒关系与传统师徒关系的密切度是完全不能比的,因此老师教的时候上心度完全看个人的自觉与想要传道的决心。


    学院制度下的师徒关系大抵相当于外门弟子,不算亲传弟子。


    传统师徒关系,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母,弟子侍奉师尊当如侍奉父母,否则就是不孝,同理,师尊教养徒弟亦要如父母教养子女。很多时候,师徒关系比父母子女的关系更密切。


    虽说子嗣多是好事,但太多了的话那就是折磨了,而且也顾不过来(当然,无良父母是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的,孩子长成什么样跟他们有关系吗?)。因此神仙一般都是寥寥几个弟子,若是活得特别久一点,撑死也不会超过两位数,似孟凰那般以万为单位的弟子数量纯粹空前绝后的特例,更难得的是,孟凰居然还真的每个都认认真真的教了。


    熊猫在师徒关系上属于正派的传统观念,师徒如父母子女,因此亲传弟子只十几个,还是无数元会的岁月里积累下来的。


    北缈是它最近收的弟子(没毛病,万年前也是最近),对于徒弟执着让水火共容的事,当师尊的自然不会不知道,不过熊猫对此也爱莫能助。直到遇到我,想起大洪荒时代的初代古神们为了证道什么刷下限的实验都做过,觉得我可能有些头绪,便向我请教。


    虽然不知这对苦情恋人的名字,但从君长青那里一听焱灵的事迹我便将之与熊猫那里听来的信息对上了,火精和葵水之精相爱这种例子相信盘古世界找不出的第二例来,尤其是里头还有个从极渊做为后期背景,我依稀记得熊猫说过小徒弟为了防止那只死脑筋的火精真的死在从极渊,专门跑到了从极渊搭窝。


    焱灵问我:“那你有办法吗?”


    我摇头。“没有需求就没有动力,当年谁会闲得去研究这个啊,不过”我顿了顿。“我能提供方向。”


    北缈诧异。“我研究了万年,求教了无数人都不曾有办法,你确定你的思路有用?”


    真不会说话,不过也像熊猫的风格,在医道领域上熊猫吐的话,很多时候都让人想杀了它。


    我说:“你没办法是因为你没研究过清弥。”


    清弥的性格与劣迹斑斑往往让人忘了它的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清气与浊气交合孕育的凶兽。


    划重点,清气与浊气交合孕育。


    清气与浊气同样不相容,却在清弥的身上完美的相容了,丫的本体就是一半清气一半浊气,且能够完美互相转换,当年初研究时我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刷新了,满脑子都是这些凶兽生理心理以及神魂怎么一个比一个不走寻常路。


    而考虑到世间万物最初都是清气与浊气演化而来,水与火亦不例外,若能破解这个问题,这两位的烦恼未必不能解决。


    说起来熊猫当年会收北缈为徒也与此有关。


    看到两只没有常识的葵水之精与火精相处愉快,慢性自杀,不可谓不稀奇,难免好奇结果。


    后来焱灵也真的出问题了。


    医者仁心,熊猫准备救火精的同时也给北缈普及了常识,然后就听到北缈立天道誓一定要找到解决的办法,侧目之下动了收徒的心思,想看看北缈能走到什么程度。


    对此我也很是佩服,天道誓啊,若不兑现那就永远无法证道,并且,心魔丛生,俗称心魔誓。


    我好奇的问焱灵。“你万年前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能认出它是葵水之精的吧?”


    后来认不出来是因为熊猫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徒弟就被人给抓了当材料,因此炼制了专门隐藏气息的法宝,除非是神境否则看不出来北缈是葵水之精,而神境还不至于为了一份材料就轻易杀生,尤其是这只葵水之精似乎有来头(法宝等级不低,寻常人炼制不出来)。


    焱灵点头。“认得出来啊。”


    认得出来你还作死?


    焱灵耸肩道。“那个时候不是不知道和他呆久了身体出问题嘛,而且,我觉得,火精诞生不易,葵水之精化形也更不易,若是被人抓了当材料未免造孽。”


    我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你在山庄制造的火灾也挺造孽的。


    我看向北缈。“你也不知?”


    北缈道:“我有意识以来,遇到焱灵之前,见到的所有认出我是什么的人都想抓我当材料。”


    都要当材料了,自然不会有人教他这方面的常识。


    无怪乎焱灵会动了恻隐之心。


    ***


    焱灵能下床后北缈便将我们彻底带离了从极渊的范围,将我们送到通往地球的入口后便带着焱灵去找活火山了,焱灵这次是真的元气大伤,不找活火山养个万儿八千年是别想好透彻了。


    再次对焱灵佩服不已,差点就被活活冻死啊,对自己真是有够狠的。


    回到地球上,我将空调调到最高,弄了俩炎阵,再抱着毛绒绒的雪狼足足一个月才感觉骨髓完全解冻,当然,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山庄里一个月都找不到第三个能喘气的生物,全都受不了这大热天几百多度的室内温度跑了。


    本来还想多泡一些时间的,但这个时候有客人上门,而所有人都跑了,只能我自己接待,只得依依不舍的将温度调下来,来的客人是个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幼崽,对待成年人我还能残忍一下,反正受不了的时候肯定会走,但对待幼崽,还是别摧残了,怕他跑之前就已经热出毛病来了。


    好吧,我感觉他已经快昏倒了。


    关的及时,还将老娘寄给我的灵茶泡了茶汤请这只幼崽喝了一碗,然后幼崽立刻就奔厕所去了。


    呃,忘了灵茶也有洗筋伐髓的能力,虽然比不上洗髓丹能让人直接获得能够修炼的干净体质(有一些灵茶也能做到,但凡人喝下去后洗筋伐髓前就先变成灿烂的人肉烟花了),但排除身体里比较明显的毒素杂质让身体更健康点还是可以的。


    简单来说就是,灵茶的排毒功能挺不错的,祝那只幼崽体内毒素不是很多,不然拉到虚脱可能还要送医。


    在我将一壶茶喝得差不多时幼崽终于回来了,有点虚脱的模样,但总体而言,精气神更健康了。


    由于心虚,我也没先讨论酬劳问题,而是请他先说寻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事,到时候我再酌情打个折当补偿。


    幼崽叫有鱼,很特别的名字,但听发音还以为是鱿鱼。


    之所以有这么名字则是因为有鱼生活在黄河入海口一带,祖父以捕鱼为生,因此有了孙子时便取了这么个名字。据说本来是想给儿子取这个名字,但当年老婆还在,一巴掌拍了回去,而有鱼出生时老婆已经不在了,儿子也不敢反抗父亲,有鱼便有了这么个谐音鱿鱼的名字。


    言归正传,有鱼是留守儿童,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务工,留他跟爷爷一起生活。


    之前提过了,他爷爷以捕鱼为生,年轻时就是有名的捕鱼能手,老了之后,哪怕儿子每年都会寄足够爷孙生活的生活费,老爷子也只在有鱼读书时会取出足够学费学杂费的部分,其余时间的花费都是自己挣,至于怎么挣,简单,捕鱼呗。


    老爷子人老心不老,哪怕上了年纪也天天驾着小船去黄河或出海捕鱼,或自己吃或卖掉换钱,有时捕到一些特别珍贵的鱼,那么孙子的学费都能自己解决了。


    跟着老爷子一起生活,有鱼也没少出海,在他上学前,老爷子每回去黄河或出海都会带上孙子。


    这种经历使得有鱼对水上水下必对陆地还熟悉,看到鱼比看到人还亲切。


    有鱼三岁的时候老爷子在黄河里捕到了一条非常奇怪的生物,红眼黑皮,大耳朵长臂膀,还有红色的脚爪,对进化论了解点的真的很容易以为这是什么进化到陆地上后来又退回水里的生物。


    老爷子不知道进化论,但因为没见过,足够他看出这不知名生物的珍贵。


    老爷子将这不知名生物给放了。


    有鱼很是不解,在水上泡了一天就捕到这么一条,怎么就放了?这不知名生物肥肥胖胖的,够爷孙俩吃好几顿了。


    “刚才那不是普通的鱼。”老爷子告诉有鱼。


    “那是什么鱼?”


    老爷子答得很痛快。“我不知道。”


    有鱼:“”


    老爷子的确不知道那是什么鱼,但他知道黄河的历史很悠久,这条孕育了华夏文明的母亲河有着许多人族所不能理解的存在。老爷子也不强求自己能够弄明白那都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要敬畏,因为敬畏,所以他选择不惹事,将之前那条明显是奇异生物的东西给放了。


    有鱼当时不是很懂,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隐隐懂了。


    大河之上也会起风浪,这些风浪有些是自然气候变化导致的,有些不是。


    爷孙俩有一次遇到了一次非自然变化的风浪。


    还是那句话,黄河这条母亲河历史悠久,养育了华夏文明,也淹死了无数人族,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个被淹死在这条河的人族据说就是伏羲的女儿宓妃。


    神话传说里宓妃是游于洛水边时被河伯看上于是兴起风浪卷走,成了河伯的妻子,抢婚的味道很是浓郁,但考虑一下河伯指代的是什么,就很难不怀疑宓妃是不是被淹死了,然后世人为了宽慰伏羲这个失去了孩子的倒霉父亲才编了个嫁给河伯的扯淡传说。


    那么遥远的年代里就有人淹死,无数个千年的累积,天知道这条河里淹死了多少人,以至于都出现了专门的捞尸职业。


    老爷子是渔民,不是专业捞尸的,但有时看到尸体如果捞得上来也会捞一下,然后看有没有人来认领,没有的话就自己费点事挖个坑埋了入土为安。


    只是,业余的和专业的差距真的是质的差距。


    专业的知道什么尸体能捞,什么尸体不能随便捞,而不能随便捞的尸体又要如何处理了才能捞,而业余的,什么都不知道。


    老爷子某次就是捞了不能捞的。


    发现了尸体,老爷子就拿工具去捞,结果捞着就觉得不对味。


    淹死在水里的尸体一般都是漂浮在水上的,不管是背朝天还是面朝天总有一面是朝天,怎么这具似乎是竖立在水里的?


    诚然,老爷子是业余的,但偶尔兼职捞尸体也有几十年了,就算是业余也有了一些总结,至少知道什么东西是危险的。


    这种仿佛竖立于水中的尸体绝对有危险。


    老爷子本能的就想撒手,却已经迟了。


    船完全失控了,有东西从船底控制住了船,爷孙俩已经能看到三途河的摆渡人在向自己招手。


    河面上出现了巨大的风浪,仿佛水中有巨兽在搏斗,爷孙俩便如同水面上漂浮挣扎的蝼蚁。


    在有鱼察觉到危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差失禁时风浪忽然消失了,船也平稳了下来,船的周围漂浮着的一团一团的头发也不见了。


    爷孙俩正奇怪和松了口气时看到了曾经放走的那只奇怪的生物,那只生物身上有多处仿佛人的指甲抓出的伤痕,伤口隐约泛黑。


    再后来的多年里,有鱼在河面上又见到过那只生物一两次,每次都是暖融融的天气里,它躺在石头上晒着太阳。


    有鱼曾试图请那只生物吃饭,然而对方高冷的没理他。


    久而久之,有鱼也就淡了和对方当朋友的心思。


    再后来,老爷子去世了,有鱼跟着父母去了城里,几年都难得回老家一次,难得的一次清明节回老家祭祖,有鱼想老爷子想得想哭,便摇着老爷子的船去河里溜达,赶巧听到渔民们聊起前些日子有一伙人从河里抓了一只奇怪的鱼。


    ***


    听到最后我可算是听明白了。“你是希望我救它?”


    有鱼忙不迭点头。


    我奇怪道:“这种事情应该没必要找到我这里来吧?”


    不过是捕猎事件,花钱买回来或是偷回来不就解决问题了?有必要跑我这明显不是跟寻常人族打交道的山庄来?


    有鱼叹道:“我原本也是想着能不能花钱买回来,钱不够的话也可以用偷的,但我找到它的时候才发现,抓它的不是寻常人,他们中有一些人会法术。”


    能够从疑似水鬼的存在手里救人,那只奇怪生物显然也不是普通的水族,让会法术的人给抓了


    我好奇的问:“他们抓它做什么?”若是为了妖丹,那么被抓的时候就该剖杀妖怪取丹了。


    “吃,他们说它是罔象,味道很好,卖给富豪能卖一个好价钱。”


    我:“”这年头居然还有罔象?


    罔象是什么?


    最早的关于罔象的记载是在春秋背景。


    季桓子挖井,挖到一个瓦瓮,里面有只认不出来的动物,但很像狗。


    他以为是狗,拿去问孔子。


    子曰:“不是狗,是羊。据说,木石之怪,夔、蝄蜽;水中之怪,龙,罔象;土中之怪,为贲羊。”


    子曰里虽然有些错误,将神兽、灵兽什么的和怪混为一谈了,但关于罔象的部分倒没毛病,罔象是一种生活在水里的低级妖怪,也就比魑魅魍魉高级点,却也没高级多少。


    关于罔象更清楚的记载则是在《夏鼎志》里。


    《夏鼎志》说:“罔象,三岁小孩那么大,红眼黑皮,大耳朵长臂膀,还有红色的脚爪,用绳子绑住就可以吃了。”


    这些信息里肯定有水分,但有一点到是没水分,罔象的肉是真的很好吃。虽然我没吃过,但不管是人还是妖都公认好吃,想来是真的很好吃。


    华夏文明的吃货属性我就不重申了,大家只要知道,罔象曾经遍布于大河与大江,而今疑似灭绝了就行。


    反正我是没见过罔象。


    便是君长青,混迹人间界百年他也没见过罔象。


    出于好奇,想瞧个新奇,我便答应了救罔象。


    找到那伙盗猎团伙时罔象已经被卖掉了,在用酷刑得到罔象被卖给了哪位后,顺手给特勤处打了个电话当了回活雷/锋。


    举办完了我顺手上网查了查从盗猎团伙手里得到的名字。


    虽然人族中的富商很让人印像深刻,但仅限于人族内部,对于非人生物而言,百万富翁也罢,亿万富翁也罢,不过朝生暮死的低等生物。至于我,我虽然觉得只要能进化文明的都是智慧生物,哪怕是原始文明。


    别歧视原始文明呀,须知宇宙中的文明有九成九九九九都是原始文明。


    剩下的零点零零零一是什么?


    自然是星际文明。


    比例夸张了?


    没夸张?


    原始文明到星际文明是文明之路的第一道生死关,九成九九九九的原始文明就是倒在了这一关。


    不过我记不住富商与种族寿命无关,而是在君族里,随便一个族人拥有的资源都胜过了亿万富翁,也因此那些富翁的财富还没多到让我侧目的地步,也永远都不可能让我侧目。


    一方面是君族有着高级文明的共同之处——数量少但个个精英(每个族人都要享受至少成百上千年的教育)的社会,文明等级越高,人口就越少,也不能说少,而是控制得很严,在一个适度的范围里。当然,文明等级高却仍如蝗虫般繁衍的种族文明也有,但就没哪个能走得远的。


    另一方面就是文明等级不同带来的差异了,比如现代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绝对比古代的皇帝的生活水平高。


    言归正传,人族还挺有意思的,富翁的信息在网上是能够查到的,虽然不多,但越是有钱,条目就越多。不像在君族,我要是想找一个人的信息,那我得去管户籍的部门申请,或是拿着照片或名字挨个问,当然,若我要找的是个科研技能点到炸或是修炼技能点炸了的则另当别论。


    比如我曾经提起过的那个做实验研究世界之门结果实验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丫被炸飞到了不知道哪个世界被迫玩了一出万界流浪记在各种环境制造世界之门寻找回家之路的倒霉蛋,在君族的网络里输入丫的名字,保准祖上十八代和现在的住址都能看到。


    无它,丫太传奇了,在君族的历史中只有另一个因为事故而落在石器时代,硬是在石器时代敲出了一艘宇宙飞船的倒霉蛋能与之比较一下。


    而人族,条目挺多,但真正有用的却是不多,只能让我知道他的产业都在哪,公司总部在哪,但本人住哪,那就鬼知道了。


    这些富翁比狡兔三窟的狡兔还令人无语,房子够住就行,有必要买那么多呢,更无语的是,许多房子买了都不住,拿酒店当长期住所。


    想要找到人着实是个麻烦事。


    不过倒是有个意外的收获,根据一些零碎的信息整理总结,这个富翁貌似是个吃货,号称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无所不吃。


    饕鬄吗?


    不知道吃人不?


    人也是地上走的。


    齐桓公不就一只老饕吗,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了,独人肉没吃过,就想尝尝,然后就真的吃到了。


    我只思考了三秒就重新给特勤处打了电话。


    “你想干嘛?”对方警惕的问。


    我说:“放心,不是杀人放火。”什么语气啊,好似我是准备杀人放火的大魔王。


    ***


    官方组织就是不一样,我等了没半个小时就拿到了有用的信息。


    靠之,还真是终极吃货啊。


    居然请了世界级的大厨烹饪。


    不过也幸亏如此,这种档次的厨师不可能随叫随到,不然我和有鱼也不用救妖了,直接捡骨预约坟地吧。


    只是,抓到个好食材居然如此郑重,连厨师都要请最好的,这吃货程度我也是服了。


    我很是感慨,当然,我要是知道多年后会遇到另一个神奇吃货绝不会感慨了,这吃货再怎么吃,也不会比贝爷更牛(虽然贝爷什么都敢吃是因为随身一个医疗团队,但什么怪模怪样的东西也敢往嘴里放也很需要勇气),而多年后遇到的那位,贝爷都没它牛。


    查了下飞机,算了,没有马上出发的航班,要坐飞机至少要等几个小时还不如自己飞过去。


    我如此想,也就如此做了,抓起有鱼就飞上天了。


    “哇啊”有鱼吓得哇哇大叫不已。


    我拍了拍有鱼的脑袋:“别叫了,不会把你丢下去的。”


    “你你你”


    “我会飞。”我说。“你既然找到我这来就应该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不太一样。”


    “那也没想到你会飞。”顿了顿,有鱼道:“不过,这样的话,它应该有救了。”


    “只要我到的时候它还没被煮熟就肯定有救。”我保证。


    罔象的运气我到的时候厨师正在料理砧板上的肉。


    有鱼让气哭了。


    我瞅了瞅砧板上的肉,对胖得腰都没了的厨师道:“你好,我是警察,你被逮捕了。”


    厨师瞅了眼被我一脚踹破的防弹玻璃落地窗,愣愣道:“我犯了什么事?”


    “杀妖。”我补充了下。“确切说是杀害智慧生物罪。”


    厨师闻言秒懂。“它没死。”


    说着厨师从自己放餐具的箱子里翻出了一只虚弱的罔象,虽然很虚弱,但的确没死,还有气,有鱼见了立刻转悲为喜。


    我瞅了瞅罔象,又瞅向砧板上的肉:“你不是在料理罔象肉?”


    厨师道:“是在料理‘罔象’肉。”


    我不解。


    厨师无奈道:“它会说人话,会因为恐惧与愤怒死亡而骂人,有着人的智商与思维能力,以及情绪,我下不去手。砧板上是用别的肉替代,反正老板没吃过它的肉也不知道是什么味。”


    我说:“你的不忍救了你。”


    对于智慧生物的定义,很多人都不太一样,神类当年对智慧生物的统一定义是:只要能用工具就行,哪怕是原始星球上刚学会用石头画画的猴子那也是智慧生物。


    但凡人就不太一样了,至少大部分凡人物种不会觉得学会了用石头画画的猴子是智慧生物。


    人类的话,多是觉得得会说人话,有人的外表才能教智慧生物,没有人皮哪怕再聪明也不是智慧生物,不妨碍它们吃。


    某种角度来看,神类还真是最公平的,不论你是十二级文明还是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在它们的眼里都是智慧生物,是同等的存在。当然,神类的这种心态,凡人物种对此呈两极化,高级文明普遍不爽,低级文明则好一些。可惜这一定义自亿万年前推行至今,显然不论是高级文明还是低级文明的喜怒都不影响神类的心态。


    “你的老板在哪?”我问。


    厨师道:“这个时候应该还在书房工作。”


    我说:“你准备一口大锅,最大号,要能放下一个人的那种大锅,加半锅水。”


    厨师茫然,但还是识趣的翻出了大锅加水。


    我让有鱼帮忙一起加水,自己去了趟书房。


    不愧是老饕,看年纪最多四十来岁,体型却跟怀了四胞胎的孕妇似的,低头怕是连脚尖都看不到。


    “你是什么人?谁派你来的?我给你双倍的钱”


    我随手将喋喋不休的胖子丢进锅里,随手召出火焰加热。


    厨房里三个纯人类的脸色顿时白了。


    罔象好奇的问我:“你要煮了他?”


    我说:“这还需要问?”我都已经在煮了。


    有鱼拉了拉我的袖子。“这不太好吧,那可是人。”


    我道:“我知道那是人不是猪,不然我还懒得亲自煮呢。”


    智慧生物死的时候,大部分的表现真的挺难看的,至少这胖子不论是表情、眼神都相当扭曲,而言语更是粗鄙得让人怀疑他是否从未接受过教养。


    遥想当年我煮熊猫的时候丫可是从头淡定到尾啊,更令人叫绝的是我很确定,它的淡定不是因为知道我煮不死它,而是哪怕我真的能煮死它也准备煮死它,而它又跑不掉,那么它会很坦然的接受死亡。


    在胖子煮得三分熟时我将胖子捞了出来。“做为智慧生物被活煮的滋味如何?”


    胖子没吭声,我估摸着不是不想吭声,而是没法出声了,我煮了他多久他就以最大分贝的嗓音哀求痛骂了多久,嗓子早受不了了,若不加以治疗,下半辈子都别想说出话了。


    “下次想煮智慧生物的时候想想今日的感受。”我笑说。


    胖子一脸怨毒的看着我。


    我笑着告辞,带着有鱼离开了。


    罔象对我说:“你的教训方式真特别,我还以为最多揍一顿呢。”


    我说:“本来是只打算揍一顿的,不过后来发现一些信息,就改主意了。”


    特勤处给的信息相当之丰富,那死胖子在吃这方面不仅舍得花钱,更越来越没下限了,什么没吃过就吃什么,完全不管食材的难得与道德方面的问题,很是让人有点怀疑,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会不会是又一个齐桓公。


    山珍海味都吃腻了,让寡人想想还有什么是没吃过的。


    唔,好像只剩下人肉是没吃过的。


    真想尝尝人肉的味道。


    咦,爱卿你给寡人吃的是人肉?


    爱卿真贤卿也,寡人重重有赏。


    第348章 第九章白虎·老爹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千万年前恩爱夫妻,今世有缘再会何苦相杀呢?——庄主。


    我将有鱼送回了家,至于罔象,它最合适的处理法子是送回黄河,但这次的事情,黄河显然也不安全。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我问罔象。“你还有多少族人?我可以送你们去山海界,哪儿比地球好点,你应该不用担心哪天被下锅煮了。”


    “我是这片土地上最后一只罔象。”


    我:“抱歉。”我真不是故意戳你心肺。


    罔象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那你要不要和有鱼告别?”我问。


    方才以为还有别的罔象,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没说,但如今,可能还需要追上去告别。


    罔象道:“刚才不是告别过了吗?”


    “刚才告别是因为你要回黄河,但现在你是要离开这颗星球,可能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了。”我说。“就算你有生之年还会回来,想来你再回来的时候有鱼也早已化为黄土。”连骨头渣都没得剩。


    罔象愣了下,最后道:“我想给他写封信。”


    “让我送?”我说。


    罔象恳求的看着我:“可以吗?”


    我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可以。


    送走了罔象,我又送了趟信。


    对于罔象可能不会再回来这事有鱼接受良好。


    “这样也好,它不用再担心哪天被人捉了吃。”


    对此我表示赞同,而且山海界可能还有它的同类,比起地球更适合它。


    罔象的事情解决我便准备回家,飞行虽然迅速,却挺费灵力的,而地球上的灵气不如雷泽界,恢复起来的速度完全不能比,因此我选择了坐飞机回家。


    座位靠窗,原想一觉睡到站,却在看到蓝天白云时睡不着了。


    说起来,这样的景色还挺怀念的。


    大洪荒时代经常飞,对于这样的景色都麻木得没感觉了,如今却是又想起了它的美,却少了昔日陪伴左右也是风景里最重要的一鸟一蛇。


    正怀念着便见到了有些熟悉的气息波动。


    这好像是卜离。


    不过卜离不是窝在祂的临时草台实验室里搞研究吗?怎么跑山东来了?山东有什么吸引祂的?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卜离被什么给吸引了,而是不管什么吸引的祂,都不能让祂如愿,若让祂如愿了,地球就等着倒大霉吧。


    思及此我果断跳机了,拉开飞机大门跳了下去,跳出门后还顺手将大门用力关上免得里头的人和物都被吸出来,就是好像太过用力了点,大门似乎有些扭曲了。


    唔,关紧了就行,里头的人到时候肯定出得来。


    虽然感知到了卜离的气息,但也只是一个大概范围,涵盖一整个市,落地之后我便发现这要找起来,真特么有点难度。


    果断给特勤处打电话,官方组织这个时候不用何时用?


    手机一开机便看到N个未接电话,全是特勤处的,也不用按号码了,赵哥又打过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赵哥便先兴师问罪了起来。“你之前干嘛了?”


    “什么干嘛了?”我茫然。


    “你是不是跳飞机了?”


    我说:“我没事,那么点高度难不倒我。”连片鳞片都没掉。


    “谁关心你了?你知不知道飞机上多少人看到你跳机了?”


    “你们没处理好?”我挑眉。“这么点小事,不至于善后都做不好吧?若如此,那也忒对不起你们特勤处几千年的工作经验了。”


    “当然处理好了,但你下回能不能注意点?这种事情我们善后也很麻烦的。”


    “没问题,这次也是特殊情况,下次肯定不会了。”我面无表情的以一种信誓旦旦的语气道。


    赵哥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反正对面是冷静下来了。“你说特殊情况?你是遇到什么情况了?不至于有妖怪想抢飞机吧?”


    我说:“谁家妖怪这么闲得慌去抢飞机,还不如隐身去抢银行。”


    赵哥:“小庄主!”


    我道:“我感知到卜离了。”


    赵哥:“卜离?谁啊?”


    我:“九凶兽,司瘟疫那个,我记得特勤处不是死了不少人吗?”


    “刚才没反应过来,他什么时候跑山东去了?”


    “特勤处还没收到消息?”


    “应该没有,反正我没收到任何消息。”


    我说:“这样啊,我介意你们给盯梢的准备抚恤金吧。”


    赵哥:“不至于吧?”


    “也可能不至于。”我说:“卜离很少亲自动手杀人,不过盯梢的如果靠它太近”还是凶多吉少。


    聊完了抚恤金问题,我将话题拉回正题,让特勤处帮忙找找这座城市近来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生物或事物出现。


    “你才说靠卜离太近会死人。”


    “我说的是刻意的生物或事物,不单指卜离,若是没什么足够吸引祂的东西,祂好好的跑这来做什么?”我道。“弄清楚祂想要什么早做准备,就算没好处也肯定没坏处。”


    赵哥一口就答应了。


    挂了电话我想了想,继续造访各个医院。


    卜离落足之地一般会有一个显著现像,疫病病人激增,而只要知道那些病人的居住范围也大致能推出卜离的活动范围。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医院。


    总有种阴阳两界交汇处的感觉,身边走过的可能是人也可能是鬼。


    生与死在这里无休无止的轮回着。


    以前不喜欢,现在更不喜欢了,除了生与死,我还看到了疫气。


    因为疫气而来到医院的病人,年纪较大且身体底子好的还好,一时半会死不了,那些身体差的却是送进来没多久就挂了,尤其是抵抗力差的婴儿与稚童,几乎是进一个死一个。


    生命在瘟疫面前的脆弱一览无余。


    我一边在心中默哀一边出手将疫气击溃。


    在我拜访到第九家医院时特勤处终于给我来电话了。


    可疑的生物或事物都没有,但有一个不确定是否有用的消息。


    多年前子娴,也就是宁渊还在这颗星球上晃悠时来过这里,这座城市里有两个正在历劫的仙人。


    历劫的仙人?


    我心说,是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罚下凡受罪吧?


    “哪两位仙人?”不管是谁,我都不可能认识,但特勤处要是知道名字的话,我可以问问君长青和青鸾鸟。


    “这我们如何能知道,那可是神仙。”


    “那神仙历劫之身的人间地址总有吧,我去看看。”卜离,的确有可能奔着那两位来的,如果那两位的等级够高的话,吃了祂们的神魂,卜离应该能恢复不少力量,当然,顺便结下两个仇家。


    高位阶的神仙是没法以完全体跑人间界溜达的,因此出现在人间界的实际上只是它们的一部分,神人的完全体是没法出现在人间界的,因此神人在人间界的存在状态有点像光。


    光具有波粒二象限,但你永远没法同时看到它呈现出波和粒子性质的模样,同一时间能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面。神人在人间界的存在状态便是如此,只是它们的一部分,杀死这一部分并不能杀死全部,最多让其重伤,自然,若手中有能够追溯因果的武器自然可以沿着因果线去将剩下的那部分也杀掉。


    没能彻底杀死两位神仙的话,卜离的仇家名单自然要添人,不过卜离的仇家名单本身就超长,想来它也不会在意这点小问题。


    ***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我就来得挺巧的。


    巧的我看着那位和卜离掐架掐得正嗨的神人,眼熟。


    这年头能让我觉得眼熟的不少,活了这么多年,认识的人多了去,但那些都是凡人物种,而眼前这个却是神人,并且我没能在第一时间将眼熟变成原来是它,显然,虽然眼熟,但上次相见多半是久远得没法想像的漫长时光。


    不对,这是重点啊?


    重点是救人啊。


    卜离手里还抓着个人呢。


    一共两位神仙,一个正和卜离打得嗨,另一个显然就是被卜离抓手里躯体被疫气侵蚀,离死貌似不远的倒霉蛋。


    说起来,那倒霉蛋也看着眼熟。


    奇了怪了,这人间界的熟人怎么越来越多了?


    一边纳闷着我一边召唤出了烨宁加入了战斗。


    虽然卜离是九凶兽,虽然它的完整实力绝对碾压我和眼熟的这位神人,但架不住这是人间界,且祂现在是被少凰给弄成了重度残废的状态。


    我与神人配合相当好,我出剑掠阵拉住卜离的大部分火力,神人的爪子招招狠厉的冲着卜离的要害看得有点心塞,虽然里子是卜离,但这壳子是我老爹啊,不过若非如此我也不会负责拉火力,对着老爹的壳子怕下不了手。


    心塞只是一瞬。


    卜离你生命力真顽强,或者,我该问,你对老爹的壳子究竟做了什么改造啊,被神人抓了好几爪,心口都给掏了个血淋淋的洞,眼神好点都能看到下头那颗蓬勃跳动的心脏了,可你的战斗力愣是半点没打折扣,反而越战越勇了。


    一个不慎我的身上便被卜离抓了一爪,伤口深可见骨,附带疫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自我愈合的同时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着。


    妈哒,瘟蝗真特么麻烦,只要被打伤就附带生化杀伤力。


    伤口严重干扰到了我的武力值,神人没提防到我的配合度下降,也被卜离来了一下,一条胳膊被生生扯了下来。


    这么下去就死定了,我咬了咬牙,趁着这个机会举剑向卜离刺去。


    卜离另一只手果断冲我心口而来。


    大不了换个壳子,我豁出去了。


    一剑刺入卜离的心口,刺入了那颗蓬勃跳动的心脏。


    卜离的爪子也抓入了我的血肉里,却没有抓出心脏,而是抓出了深可见骨的伤口。


    有我躲的因素,但伤势不该这么轻。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向卜离望去,那双冰冷漠然的眸子里不知何时染上了属于人的色彩,我很熟悉的色彩。


    “老爹”


    可能吗?


    卜离会保留躯壳里原本的灵魂而非当点心吃了?


    “走。”


    “卜离”将手里的倒霉蛋丢给了我。


    我:“老爹!?”


    “走!”


    望着卜离一脸扭曲挣扎仿佛躯体不受控制的模样,我不由得怔愣了下,然后就被神人给抓住连同那个倒霉蛋一起拖走了。


    我只能对身后扭曲的人道:“老爹你等我,我一定会让你恢复。”


    虽然带着两个人,但神人仍旧跑得飞快,不过几个呼吸间便远离了那座城市,而停下来时她的躯体也快崩溃了,以人族血肉之去跑出了亚光速,现在还有人形已经很奇迹了,我敢说她的躯体内部绝对紊乱堪比乱麻,从细胞层面上的紊乱。


    我道:“行了,我带你去我的地方养伤吧?”


    对方果断将手里的倒霉蛋随手丢地上,然后靠我身上了。


    我瞅了眼地上明显带着重伤的倒霉蛋,嘴角微微抽了下。“你这么对自己的道侣真的好吗?”不至于我死的这些年里你俩掰了吧?应该不至于吧,当年都能牵上娲灵的那坑爹的红线,感情应该不至于那么容易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质。


    神人愣了下,旋即似是反应过来一般道:“你误会了,我跟这家伙没关系。”


    我说:“紫垣干嘛了?你连道侣关系都不认了?呃,该不会出轨了吧?也不对,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出你的轨。”所以,这俩究竟怎么个情况?


    神人懵逼的看着我:“你胡言乱语什么?且不说我没有道侣,就算有也不可能是这家伙,我没趁机杀了他已是我有涵养,怎么可能与他结为道侣。”


    我懵逼的看着神人:“”


    ***熊猫人虽然走了,但祂留下的仪器和药物还都挺好的,啥?可能有副作用?这两位又不是真的凡人,以后还要回神界的,就算有副作用,花点材料去韶光神宫找熊猫,什么都不是问题,先把眼前这关过了再说那肯定死不了的以后吧。


    尘寰打开熊猫自己手工制的仪器,按下开关,药液很快充满容器,我将两只熟人丢了进去,然后自己进了另一只容器,说起来还是很佩服熊猫,这仪器的技术明显高于地球文明,丫却愣是在地球这种环境手工制成了。这也让我觉得,传说中在石器时代敲出一艘宇宙飞船这种事迹可能也不是那么难。我觉得难,大抵是我做不到,但并不代表别人也不行。


    白岚皱眉道:“有两只容器为什么还把我跟这家伙塞一块?我不介意跟你挤。”


    我说:“我介意。”


    且不说尘寰就在旁边看着,你可别忘了你自己可是有主的,躺一个浴缸里太不合适了。


    啥,这家伙是雌性。


    没错,是雌性,仅指现在用的躯体,至于本体我记忆里的祂就一直无.性别。


    白岚无语的看着我。


    我好奇的问:“我说你们俩这些年究竟什么情况?”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了?


    白岚挑眉:“你说话的语气,你和我认识?”


    我默了一瞬。“你不认识我?”


    我的神魂已经修复得七七八八了,只要是熟人就没道理认不出来。当然,也不排除这么多年过去对方将我给忘得差不多了。但我觉得,白岚应该没那么容易忘掉我。


    原因?


    因为我和她的关系呀。


    这家伙是我前任的前任。


    别误会,不是我有两个前任。


    我只有一个前任。


    这家伙是风君子的前任,说起来我是风君子的第三任,这家伙是第一任,以及我与风君子就是因为祂才认识的,在祂在婚礼上,风君子对我一见钟情,展开了追求。


    按着现在人的思维来理解就是:风君子在跟前任离婚后没变成陌路或仇家,而是各自安好,因此后来前任再婚祂也来参加了,然后在前任的婚礼上对另一个人一见钟情。


    “不认识。”白岚很笃定的说。


    我揉了揉额角,有种不太好的感觉,问白岚:“你是西荒岚泽的神人吧?”


    “西荒岚泽?”白岚怔了下,旋即看向仍旧昏迷的紫垣。“那好像是这家伙曾经的道侣洞府所在,不过岚泽已经毁灭很多元会了。”


    我无言的看着白岚与紫垣。


    凡人挣扎于六道轮回里,而神人跳出轮回,因而很多时候会看到一些比较挑战凡人三观的事,比如——


    可怜众生苦,孙儿娶祖母;牛羊堂上坐,六亲锅里煮。


    少凰就曾看到过这种情况,新郎所娶之人,前世是他祖母,因而死后放不下彼时刚出生孙儿,然后就成了孙子长大后的妻子。那些婚宴的座上宾,前世是他养的牛羊,而他去世的父母,今世却成了锅中的佳肴。


    也曾见皇座之上的君王前世是牛羊,而前世是王侯的今世却面朝黄土背朝天。


    完全诠释了轮回,也无怪乎凡人那么喜欢事死如事生,希望将生前的荣华富贵带入来世,应该没几个享受了无尽荣华富贵的王侯将相能淡定接受自己下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甚至连人都不是的命运。


    别说少凰,无数岁月的轮回里,这种情况我也见过不少,甚至我自己都各种胎都投过,有人胎,也有动植物,说起来我连毛毛虫都做过。


    只是,我没想到这种事情有朝一日会出现在大洪荒时代的故人身上。


    以及,我着实佩服紫垣,死的是白岚而非他,这里头的区别可大得很。


    我说:“等紫垣醒了咱们再聊这个话题吧。”


    白岚无所谓的表示同意。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默,对着什么都不记得的白岚,我是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该聊什么。


    最后还是尘寰开口问白岚:“敢问这位神仙,您是什么位阶?”


    白岚说:“上神。”


    尘寰哦了声,又问:“上神您一定修炼了很多亿年吧?”


    白岚摇头。“也不过将将千万年。”


    我心说也就你是重刷,换了别人首耍的菜鸟,刷个几亿年都你刷不到这境界。


    尘寰闻言又看向我。“她的前世晚你多少年?”


    我道:“这我哪知道,祂上辈子死的时候我早死了,残魂还不知道在哪飘着呢。”


    尘寰用一种好奇的口吻道:“那我就比较好奇了,为何你死得比她早,却复活得比她晚,她都重新证道了你才复活,并且她都上神了也没想起前世的记忆,你为何全都记得?”


    我说:“能一个一个问嘛,你这太问题也太多了,让我怎么知道啊?”


    “行,一个一个来。”尘寰盯着我道:“为什么你复活得比她迟。”


    我勒个去,干嘛要深究这种问题啊。


    我无奈的看着尘寰,然而尘寰却固执的看着我。


    白岚忽的笑道:“其实他的问题是同一个答案吧。”


    尘寰扭头看向白岚。“您知道?”


    白岚道:“我也只是听说,不是很确定,据说大洪荒时代有一种秘术可以让神人死后,若有机缘复活,不必等到恢复前世境界时才能完整的恢复曾经的记忆与情感,只需神魂修复得差不多时便可完全恢复。只是,这种秘术对神魂影响很大,会降低复活的概率,便一直没神用”说到这里,白岚顿了顿,瞅向我。“不曾想,竟是有神用过的。”


    我说:“若无生存土壤,这种秘术也不会被创造出来。”而创造出来了,肯定有神用过,只是不多罢了。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你为什么?”


    我说:“我有两个朋友,若有一日我狼狈不堪,谁笑我都会漠视,但祂俩若笑我,我会不假思索的揍得祂们满地找牙,而祂们绝对不会生气。若是祂俩狼狈不堪,我若笑,也会被揍,我亦不会生气。”


    尘寰怔了下。“你不想忘了祂们?”


    我摇头。“我不想伤害祂们。”


    说着,我指了指白岚与紫垣。“我当年也只是以防万一,但这两个家伙如今的关系足以说明我的担心并非多此一举。”


    不论我变成什么样,娲灵与凤凰永远都会认得我,待我如初,但忘了过去,没有了曾经情感的我呢?便是日后恢复了记忆与情感,隔着千万年的时光,我看待它们的心情还会一如最初吗?


    若不是,那么我必然会伤到祂俩。


    保险起见,自然要上道保险。


    白岚奇道:“你就不怕无法复活无法再见到你所在意的人吗?”


    我说:“若是再见时带去的是伤害,我宁可自己不会复活。”


    昔年危难之时娲灵与凤凰能为我赌上生命,我又如何不能呢?


    白岚无言。


    我看向神情有些奇异的尘寰。“你的表情怎么怪怪的?”


    “感觉自己多了两个情敌。”尘寰很是愁闷的叹道。


    我:“你想多了,我有睡你的心思可没有睡那热过头的鸟和冷冰冰的蛇的想法,”


    尘寰:“你那张嘴还不如不安慰。”


    泡了没一会紫垣便幽幽醒了过来,警惕的打量了周围,看到我与白岚后才稍微放松了些。


    过了会似是完全反应了过来,惊讶的看着我。“靁上神您复活了呀?我还以为你死透了呢。”


    我:“说点吉利的行吗?”


    紫垣忙道:“那恭喜上神您复活。”


    我道:“我现在可不是上神。”


    紫垣惊讶。“那您如何认得我?”


    白岚道:“她用了秘术。”


    紫垣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所谓秘术是什么,这反应速度可真够快的,快得让人怀疑祂是不是也动过这秘术的心思。


    白岚道:“对了,她方才说你我曾是道侣是真的还是假的?”


    紫垣无奈道:“我说真的还是假的你会信吗?”


    “我会先思考判断再决定信不信。”


    紫垣:“”


    尘寰:“我要是祂,绝对不会有跟你说明的冲动。”


    我颌首表示赞同,白岚这反应太扎心了。


    白岚:“我觉得,我若真的很爱一个人,那么我多半会和你一样。”


    我说:“可你当年牵红线是为了防止紫垣死了没法复活,没想过最后死的会是你。”当然,我也很惊讶,我是见证着这两位牵上娲灵那坑爹的红线的,不论是我还是娲灵当时都以为,若这对道侣有人挂了,那么挂的肯定是紫垣。


    紫垣也道:“也幸亏如此,不然你若动了那个心思,我岂非更悲剧。如今虽然也有些糟心,但好歹将你等回来了。”


    我好奇的看着紫垣。“可我记得你当年是大罗金仙的境界吧?怎么这么多元会过去才只是上仙?”


    紫垣:“这是我第五次上仙了。”


    我们不解的看着紫垣。


    紫垣道:“当年祂死时我才是上仙,因着红线的关系,我的修为境界一路掉到了真仙,后来重修回上仙,又一次掉回真仙,如此反复。”


    我:“”如此反复,还不止一次,你怎么没疯啊?


    辛辛苦苦修了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好不容易修到上仙,离神境只剩下一步之遥,修为境界却一路不受控制的往下掉,搁旁人只怕早呕血而亡了。


    白岚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短短几个字里所蕴含的庞大而残酷信息。


    修为境界跟坐过山车似的还是其次,最麻烦的是紫垣是大洪荒时代生人,在大洪荒时代与洪荒初期,生灵不够强大就很难生存,便是能够活下来,也一定活得很艰难,紫垣的这种情况就更拖后腿了。


    白岚呐呐道:“恨我吗?”


    紫垣茫然的看着白岚。“什么?”


    白岚道:“若你们说的是真的,那么你这样,就是我害的。”


    紫垣回了两个字:“白痴。”


    白岚果断怒了。“紫、垣!”


    我与尘寰无语的看着这俩货在容器里掐脖子扯头发的掐了起来。


    我心说二位这些年变化可真够大的,曾经的你们绝对做不来这般模样。


    第349章 第九章白虎·红线


    紫垣初见白岚时是在大洪荒时代,彼时它还只是招摇山上的一株迷谷树,连化形都不曾,而白岚却已是上仙。


    大洪荒时代的上仙不似后世那般尊贵,只有入了神境才能得众生臣服,因而白岚彼时还挺自在的,不似后来那般束缚众多,爱怎么浪就怎么浪。


    别人浪得差不多时自然会哪来回哪去,白岚却不然,浪起来能浪得没边,你不去找它就别指望它能自己回来。


    白岚走到招摇山时是在夜里,见山中隐有光华,好奇的过去瞅是什么在发光,感觉不像有什么先天神器出世。


    爬到山中见到了一株奇怪的黑色树木。


    白岚辨认了下,没辨认出来,却也没有产生将这株树砍了带回去看能否炼制出什么的想法,而是布了个结界隐了迷谷树的光华。


    “这般奇异的植株若是让人毁了也未免可惜。”


    不是每个路人都与它一般的,反正也是举手之劳,白岚布了结界,在招摇山里溜达了两日,采集了一些酿酒的材料便离开了。


    紫垣当时意识刚形成,还不是很明白白岚的举动,却也记住了白岚,招摇山上,确切说那年头,智慧生命还是挺罕见的。


    再见时白岚已是上仙巅峰,与道侣同游招摇山,向道侣介绍有过一面之缘的迷谷树。


    再再见时,白岚是孤单一个人,道侣已经被它给踹了。


    风君子神如其名,潇洒风流,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是真的喜欢,比如我跟九凶兽怼的时候他就敢冒生命危险来救我,要不是他实在不是我的菜,不论多么感激我心里就是不来电,我自己都可能因为这段感情搞得乱七八糟的。风君子那家伙的爱就如同火炭,再炽烈也有烧完的时候,而烧完了,它便会头也不回的去追寻下一段爱情。


    当然,就算风君子不是那么个风流性格,神人的婚姻也少有能延续到地老天荒的,当寿命漫长到看不到尽头,有几段爱情能够长存?


    在察觉到风君子的变化时,换做后世的人,多半会有谁特么初恋没碰到个渣的愤怒与委屈感慨,但白岚不会,大环境如此,执着永恒的爱情,脑子是锈逗了吧。


    只是,在自己还没变的时候心上人就已经变了,这真是个糟心的事。


    白岚心情很是不爽,就将风君子给踹了,然后溜溜达达的散心,不知不觉到了招摇山,见招摇山景色秀美,干脆坐了下来饮酒。


    喝着喝着就觉得天色不太对,天边乌云滚滚,莫不是天劫?(这大概就是正常人和洪荒中人的最大区别,打雷了不一定是要下雨,更可能是渡劫)这是谁要渡劫了?


    白岚左右瞅了瞅,终于看到了一株符合渡劫标准的家伙——迷谷树。


    白岚拎着美玉雕琢的酒坛果断闪了,待到三道天雷劈完才回来,迷谷树已经化成了人形,只是刚渡完劫,整个人看上去宛若一块不穿衣服的焦炭。


    白岚转了个身。“道友还是先穿个衣服再清理焦炭吧。”


    迷谷树收拾好后白岚热情的表示恭喜然后以祝贺为名邀请迷谷树一起享用美酒,好吧,它其实就是一个人饮酒觉得太无聊,所以想找个人陪着一起饮酒。


    “对了,你有名字吗?还是就叫迷谷?”白岚问。


    迷谷树的树名是天道所赐,而考虑树的繁衍方式,折段枝桠随便找个水土肥沃灵气浓郁的地方都能活,眼前的是天地间第一株迷谷树,却不会是最后一株,以树名做为名字很容易混淆。


    自然,名字等于族名的神人也不是没有,比如南明不死火山的凤凰鸟便是名字等于族名。对于这种情况,有的神人可能会考虑改个名,或者让子孙换个族名。凤凰属于少数派,它谁都不改,就那么顶着凤凰这个名字晃悠。


    白岚也不过是随口一提,迷谷树却认真的想了想,说:“吾名紫垣。”


    白岚险些喷了,这名字真不搭。


    紫垣解释道:“这无数岁月,唯有星空与我为伴且始终未曾改变,此名正好做纪念。”


    白岚表示大家都是天地孕育,起名权在自己手里,高兴就好。


    紫垣也这么觉得,继续与白岚对饮,饮着饮着便发现白岚似乎不是在给自己庆祝,纯粹就是喝闷酒无聊了想找个人陪着一起喝。


    刚化成人形对于人与人之间正常相处之道还不是很了解的紫垣开门见山的问:“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白岚看了紫垣一眼,道:“没遇到麻烦,就是刚甩了道侣。”


    紫垣懵逼的看着白岚。


    白岚将自己与风君子的事简单的说了下。“它的爱情正在淡去,我便提出了分手。”


    紫垣不解:“为何不挽留一下?”


    白岚道:“它都要不爱我了,我为何还要爱它?”


    你不爱我了,那我也不要爱你了。


    白岚的思维逻辑相当直率洒脱。


    (总结的话,在这个近似七年之痒的关头是和平分手的最好时机,尤其是对这俩人而言。白岚近乎无情的洒脱看似孩子般的任性,却是最好的处理之法,风君子的第二任就没有白岚的洒脱肆意,放不下,以至于心魔丛生,着实给我找了不少麻烦,也被我狠揍过几顿,不再爱它的明明是风君子,干嘛没完没了找我麻烦。也因此,在利用QQ从借卫时彦之口从宁渊口中得知前因后果之前我一直将其视为第一嫌疑人。)


    紫垣完全无法反驳白岚的思维逻辑,但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


    “感情应该是两个人的事,你为何不尝试一下挽留它?”紫垣道。


    白岚:“它也没挽留,也很干脆利落。”


    紫垣简直无语,明明还没完全不爱对方,这俩货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干脆利落的分手。


    只是,分手分得干脆利落,心情却是没法好起来。


    为了让白岚的心情好点,紫垣想了想,随手抓起一把土制出了一个陶埙吹奏了起来,记不清是多久以前曾经有一个半人半蛇、一个肚子特别鼓以及一只鸟旅行经过此地时,三个神人来了兴致,鼓腹的神人拍着肚子发出极有韵律的鼓声,半人半蛇的神人则抓了把土制成陶埙吹奏,那只华美的鸟则舞出了极美的舞蹈。


    埙声一出白岚便停下了饮酒,眸子瞪得大大的看着紫垣。


    紫垣用期待的眼神示意你会不会跳舞,若是会,可以配合一下吗?


    白岚嘴角微微抽搐了下,挣扎再三后还是站了起来跳舞。


    当年那只大鸟的舞蹈是华美绚烂,灵动孤傲,宛若云端上的王者,白岚却不然。


    虽然都很好看,风格却是天差地别,白岚的舞充满了野性,宛若大漠深处,星空之下熊熊燃烧的火焰。


    前者令人仰望,后者却是温暖的希望。


    相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成为朋友也不是难事,白岚在紫垣灌得烂醉——要不是紫垣的体质不可能酒精中毒,非中毒不可——然后便宣布两个人就是朋友了,能陪它这么饮酒的人可真不多。


    紫垣喜欢乐律,各种乐器都喜欢鼓捣。


    白岚每次来他都会请白岚听自己的乐律。


    白岚每次都给面子的陪着听了。


    对于这位好朋友与听众,越来越熟后紫垣也得知白岚有路痴属性,这才每次出门浪都会浪得没边,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只能到处溜达,碰运气看什么时候能找到自己的洞府,或者重新找个洞府。


    紫垣用自己的一截树心木与自己辛苦收集的珍贵材料炼制了一枚“指南针”。


    为什么指南针要打个双引号?自然是——


    “它能带你去你心里想去的任何地方,只要你心里想着回洞府上面的指针便会一直指着你洞府的方向。”


    指南针指的是南北方,而紫垣炼制的罗盘指哪完全唯心。


    虽非神器,却也是一件上品仙器,虽然半点攻防的能力都没有(相对众神,若落在凡人手里,那攻防能力还真是顶呱呱,不过那年头貌似也没几只凡人物种)。


    这神器给旁的神人,绝对是垃圾中的垃圾,但对于白岚而言却是最好的礼物,因此很是高兴的收下了。


    记不清是认识的多少万年后,紫垣奏出了一支乐曲,白岚听后泪流满面。


    紫垣大为惊奇。“你怎么哭了?我奏的明明是一支很欢快的曲子。”


    已经是上神的白岚不拘一格的用神袍的袖子擦着眼泪。“我是感动的。”


    这有什么好感动的,平日里也没见你听曲听得多感动啊。


    紫垣的疑问在多年后得到了回答。


    活得久了,只要不是自闭症,多少会有几个朋友。


    白岚是紫垣的第一个朋友,却不是唯一一个,紫垣也有别的朋友。


    在另一个朋友来造访时紫垣同样吹奏了这支曲子,听得对方感慨道:“你终于奏出一支音都在调上的曲子了,奇迹啊。”这都多少万年了,蜗牛慢跑都不知爬上不周山巅几回了。


    紫垣:“”


    它总算明白为何每次自己吹奏曲子,别人都跑得一个比一个快,便是跑得慢的也少有听完整曲的,啊不,白岚例外,那家伙真是从头到尾听完了。不过,每次也只听一曲,白岚从不给紫垣出走第二曲的机会,每次第一曲听完白岚都会找各种借口转移紫垣对音乐的注意力。


    白岚再来拜访时紫垣不再奏乐了。


    耳朵不用受蹂.躏了自然是好事,但被蹂.躏了太久,现在耳朵清净了,白岚反而有点贱骨头的觉得不习惯了。


    “今儿怎么不奏乐了?”


    紫垣精神不太好的道:“不蹂.躏你耳朵了,你也是,既然难听,为何不直说?”


    白岚闻言坦诚道:“你每回的兴头都那么高昂,让人不忍打击你。”


    很少看到有人做一件事兴致那般高昂有劲,只要不是心理变态或是想友尽,都不会忍心将对方的那股劲给浇灭。


    紫垣:“你现在这样说我更觉得被打击了。”


    白岚点头表示赞同。“所以你就不该问。”


    紫垣:“”合着还是我的错啰?


    相识相知,相恋似乎也是很简单的事。


    但紫垣与白岚之间却有点问题,白岚与风君子的前段婚姻终究对白岚造成了一些影响。


    此时此刻我爱你,但天长地久之后我还会爱你吗?而你又还会不会爱我?


    按着白岚的性格和曾经的案例,那肯定是你不爱我了,那我也不要爱你了。


    可对于紫垣,白岚鬼使神差的不愿日后变成那般。


    窗户纸很薄,却谁也不敢去捅破。


    这层窗户纸最终被捅破在很多个元会后,第一轮诸神之战以世界差点毁灭,三神尊与众多神类陨落而拉下了帷幕,四神尊时代结束,进入十方神时代,但因着才结束不久的混乱,哪怕众神想继续掐也得先让盘古世界缓缓,因此盘古世界迎来了第二次物种大爆炸时代(第一次是四神尊时代开启之前的万物诞生与演化时代)。


    闇现于西荒,因着种种因素,一众神人合力围剿其。


    白岚彼时已是半步神尊,离神尊之境只半步之遥,不过剩下半步能否迈过去却不好说,已经结束了四神尊君临八荒六合的时代,半步神尊并不罕见,但成功越过去能将半步俩字给去了的却寥寥无几。


    除了半步神尊,白岚还是十方神之一。


    四神尊里挂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少绾是存在感最弱的,也是最不掺和事的(旧伤未愈,想掺和也掺和不了太多),若非北溟神族控制着浩瀚北方大洋,而它又是那时的所有神尊里最强的——主场作战无敌,它也不会被加入四神尊之列。不过也因为少绾的特殊情况,也有人称那个时代为三神尊时代。


    少绾的情况注定它无法问鼎盘古世界,至少在伤势痊愈之前它不可能成为主角,哪怕它是四神尊时代结束后唯一一个明面上还活蹦乱跳的神尊境。


    问别的神尊境?


    大部分都死了,就算没死透,想要复活,难度高着呢。


    剩下的少部分还没死的也离死就一口气的距离,全都进入了疗伤的长眠时期,而长眠期限近乎永远,反正直至今日也没几个醒的。当然,它们醒不来也是个好事,洪荒初期孟凰为了立威对众神的血腥镇压,哪怕是同为神尊境,怕也干不过孟凰,不免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鸡,那种情况杀一只神尊境绝对比杀一堆上神的效果更好。


    十方神都是半步神尊,也是众神中最强大的十方势力,彼时世人都觉得日后盘古世界若一统,必定是这十方神之一。


    好奇结果?


    最终真正完成统一的是神尊,神尊之前的天族时代只能算半统一。


    不过哪怕是神人也不可能预料几百年后的事,那会儿别说神尊了,哪怕是神尊与少凰的父母辈连受精卵都还不是。因此很多神都在打赌十方神谁最先突破,若有神最先突破至神尊境,而别的又没赶上,那么盘古世界极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被统一。


    岚泽位于西荒,九思在西荒出现,西荒的半步神尊只要不是死了或长眠了醒不来都得出动,不然等天敌越来越强,自己就得悲剧了。且就算自己现在悲剧不了,谁没有子孙族民?


    大战结束时整个战场满目疮痍,不知多少神人埋葬于此,九思无愧九凶兽里最难对付的存在。


    重伤的白岚在一群白虎的簇拥下盯着对面略显阴郁的靁泽之主。


    靁泽之主毫不心虚的回视。


    娲灵赶紧将靁拉到身后,同时一个法术让靁的嘴巴消失变成了无嘴人,这才对白岚道:“白岚上神,很抱歉,我们也没想到”紫垣这会儿会在西荒,还掺和到了战场上。


    诚然,这场战争中,西荒这一片全部的上神境、上仙境乃至金仙境乃至别的地方的不少上神、上仙都卷了进来,紫垣做为金仙境被卷起来也不足为奇,但问题是紫垣不是本地土著,没有保护家园的责任,参不参战在他自己,谁也不能强制它。


    白岚冷冷道:“你俩倒是对凤凰重情重义。”


    娲灵叹道:“人生于世间,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却也有一些事明之不可为而为之。”


    白岚拂袖走了。


    没法说话的靁冲娲灵比划起了手势。


    娲灵叹道:“若那株迷谷树真的死了,怕是得友尽。”


    靁安慰的抱了抱娲灵。


    娲灵对靁道:“你以后也撸不到它的毛了。”


    靁露出了扎心的神情。


    “那还不快帮忙去找,活要见树,死死了怕什么都找不到。”


    靁比划了个尽力而为的手势,然后询问可不可以解了法术,我不会乱说话戳人心肺子的。


    白岚并不知那两位的交流,只是派了所有人甚至自己也亲自出马去找紫垣。


    战争时太乱了,九思虽然是一只凶兽,但它特殊的分裂体使得对付它的同时还要对付一只凶兽军团,而这是九思的第一次死亡,在此之前别的凶兽可能死了数次,它每次都能逃出生天,不断强大自身。


    这也是这次战争会引来盘古世界三分之二上神的原因,再让九思发展下去,众神都不用猜日后十方神中谁会胜出了,九思一支军团只怕能干趴下所有十方神。


    紫垣只是金仙,虽然参战,但并非作为主力,也没人会指望它当主力,当炮灰都不够格。


    主力是所有参战的上神,上仙与金仙就一个任务,练好众多上神创造的一套阵法分割和拖住九思的众多分裂体,给上神们争取时间。


    只是,神算不如凶兽算。


    谁特么知道九思竟然还能玩合体。


    一个个分裂体合体,一加一等于二,一只九思加一个只思却是大于两只九思。


    在意识到众神打的什么主意,并且自己的分裂体在不断减少后九思果断玩了一把合体,虽然只维持了一招的攻击就崩溃回了原样,但那一招完全能媲美四神尊中不算少绾(少绾一直是旧伤未愈状态,没人知道它全盛时是什么样)全盛时的一击,甚至隐隐超过。


    千万上仙与金仙合力的超级大阵被一击击溃,无数金仙与上仙化为飞灰。


    当然,九思自己也好不到哪去,每个分裂体都元气大伤,其中不少甚至当成消散了。不过它的本意也不是想消灭众神,而是想挣出一条生路。


    可惜,九思够果决,众上神反应也超快。


    见了九思这破坏力,所有上神不约而同的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靠之,现在就这么强大了,若让它跑了,简直后患无穷。


    最后一只九思被诛杀后白岚立刻就用神识找紫垣,却没找到。


    半步神尊的神识之强大,天上地面乃至地下的微尘都能一览无余,却找不到一个金仙,很难不让人怀疑那个金仙是否已遭不测。


    白岚觉得整只虎都不好了,暴躁无比,在又一次看到正在帮忙找树的靁时暴躁的都想上去揍它。


    靁显然也察觉到了,瞬间退开了几百里保持安全距离。“冲动是凶兽。”


    白岚表示赞同,但自己实在是暴躁得想揍人。


    靁退得更远了,它也是上神没错,但上神与上神也是有区别的,半步神尊可是离神尊境最近的,揍它绝对没问题,而且白岚的眼神中隐有杀意,真让人揍着消气那可能就不只是被揍得满地找牙的事了。


    在生死的压迫下,靁的大脑疯狂运转。“对了,你不是有个想去哪就能指向哪里的指针吗?”


    虽然不知道管不管用,但死马当活马医一下嘛。


    被靁这么一提醒,白岚也想起了指针,赶紧拿了出来。


    靁立时在心里祈祷千万要有用。


    凤凰死后它是借那个指针试过的,屁用都没有,显然,这玩意不指向已死的存在。若是指针没用,那么友尽加极有可能的生命堪忧。


    庆幸的是指针有用,指针很神奇的转来转去,就是不停下,怎么都比凤凰死后那次拨都拨不动要好。


    靁用神识看到了指针的情况,大感惊奇。“这说明什么?”


    白岚将指针与地面垂直着,指针终于停了下来,赫然指向地下。


    这指针可以。


    靁无言的看着指针。


    不过,地下?


    之前还真没想到地下。


    俩神不约而同的将神识投入地下。


    什么都没找到。


    靁看向白岚,脸色仍旧阴沉沉的,显然也没找到。


    “指针坏了?”靁问。


    白岚的回应是一爪子将地面击出了一道道深深的裂痕,媲美十八级地震,以至于神仙们都没法站稳不得不跑到了天上带着。


    没看到紫垣,白岚又是一爪子。


    在战场的地面几乎被翻过来时白岚终于看到了紫垣,正在千里深的地下同一个近乎透明的黑色虚影厮杀,确切说,是单方面被虚影给虐菜,但它的根系死死的抓着虚影的一部分不让虚影离开,因此虚影也挺头疼的,死命的攻击紫垣想弄死它,然而植物的生命力比动物可强悍多了,而虚影如今也是重残状态,一时半会还真弄不死,不过也快了。


    白岚翻开地面的速度再慢点就真的可以为紫垣收尸了。


    “九思!”


    众神一眼就认出那无形无相的虚影赫然是九思的原形。


    没说的,攻击。


    啥?


    还有个金仙在那?


    为了天下,牺牲区区一个金仙何足为道?


    白岚瞬移到了紫垣的面前挡下了众神的一击,登时现出了白虎原形,皮毛与血肉斑驳扭曲,显然在打完九思后还再挨众神合力的一击后伤得更重了。


    慢了一步的靁出现了白岚的身边,一把捞起了白虎,再燃烧精血提升力量一剑彻底干掉了重残的九思虚影。


    见九思被解决,而靁又不计后果的燃烧精血,娲灵更是拿出了山河社稷图出现在了坑上面的,不管是只想灭了九思的还是想趁这个机会让十方神变成九方神的不约而同的收手了。


    此地到底是西荒地界,且众神中也不全都是希望白岚死的,这么一会儿便有不少神人站到了白岚那一边。


    ***


    白岚恢复人形后第一件事便是去找紫垣。


    同样是重伤,并且白岚伤得比紫垣还重,缓过来的速度却比后者快多了,当然,要完全好透彻肯定比后者慢,毕竟,先是九思,后是众神的攻击,没死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紫垣还不能恢复人形,因此是以树的姿态呆在一个洒满阳光的小院里养伤的。


    虽然神识早就感知到了,但真的亲眼看到了白岚才松了口气。


    白岚在树下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几根枝桠挪了挪位置为白岚挡住了刺目的阳光,同时指责道:“你之前真是太冒险了,要是没挡住怎么办?”


    白岚道:“可我不想你死啊。”


    如此耿直的回答让紫垣不由得愣了愣。“为什么?”


    世界这么大,智慧生物也不似三神尊时代之前那般稀少了,谁没几个朋友,有过几任道侣,但能够为之赌上自己生命的却始终寥寥无几。


    智慧生物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越是活得久就越是爱惜生命,这也是为何很多时候创造奇迹的往往是少年,即便年龄已非少年,也必定有着一颗少年的心。


    唯有充满锐气的少年会为了信念而轻生死,可就算是少年,也不会随便就为一个人赌上生命,轻生死和轻贱生死是两回事。


    白岚说:“因为我爱你啊。”


    紫垣彻底呆住。


    白岚继续道:“你可以拒绝我的爱,但要因此就和我不相往来,我会杀了你的。”


    紫垣赶紧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怎么突然想开了,我以前试探你的时候你可是”回回岔开话题。


    白岚闻言道:“这世间最神奇的便是时光,不管多么深情的爱最终都将被它消弭,以前我怕自己与你走到那一步,但现在,我反悔了,不论遥远的未来如何,此时此刻我爱你。”


    ***


    瞅着屏幕布上定格的那一幕唯美一幕,呃,反正我觉得一只毛绒绒的白虎和一株树告白的画面挺唯美的。


    尘寰瞅了瞅屏幕布,又瞅了眼靠沙发背上的白岚:“这样子,虽然很像,但还是有点不一样吧?怎么那么确定没认错人?”


    我说:“哪里不像了?一模一样啊。”


    尘寰:“你哪只眼睛觉得一模一样的?”


    我说:“两只眼睛。”


    白岚无语道:“一模一样的是神魂。”


    尘寰惊讶。“隔着屏幕你都能看到神魂?”


    白岚:“屏幕里自然看不到神魂的模样,但它俩还记得。”


    我问白岚:“信了?”


    白岚没吭声,瞧着脑袋上被我插了雷达作用的针形物的紫垣。


    这玩意是高岚那家伙淘回来的东西,是一个十一级文明发明的,可以不伤脑子就能读出别人脑子脑子里正在回忆的记忆,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玩意只能给灵魂足够强大的生物用,灵魂不够强大,不是读出来一团乱码就是脑瘫。而对于灵魂强大的,那还得别人允许,不然照样什么都读不出来。


    鸡肋中的鸡肋。


    高岚买回来一看说明书就知道被坑了,而这种东西按着高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能捐献给国家的,让一个文明接触超出自身的高文明产物那叫揠苗助长,而揠苗助长的结局,小学生都知道。神界虽无揠苗助长的成语,但文明墓园里这一类的倒霉蛋在早期时可是没少(一些中高级文明想试试揠苗助长能不能有好效果做了不少实验,导致了许多低级文明陷入混乱乃至灭亡),后期少了还是神界因为后来专门补充了这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允许赠送低级超出一个等级的知识与技术。


    不过那段时期的混乱还是给不少古老生物留下了深刻印像。


    也能理解。


    若有一日,地球上的三岁小孩拥有了核武,甚至能自己制造出核武,却没有对核武的敬畏之心与完整的道德三观


    不能上交国家,也不能带回家,最终送给我了,自那以后也没见她再浪费工资买鸡肋了。


    不过,这种鸡肋如今这时候倒是派上了用场。


    白岚问:“娲灵大神的红线又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自己不至于要靠一个金仙来做为复活的底牌。”


    我回道:“娲灵送的,也是你自己要求的。”


    白岚不可思异的看着我。


    紫垣叹道:“虽是以防万一,却不是为你,而是为我。”


    大洪荒,确切说一直到洪荒中期,结为道侣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你情我愿,天地为证,再立个誓便OK了。


    只是白岚是岚泽之主,肯定不能就那么简单,至少要通知很多人也让众神认认人,免得再出现之前那种利益需要就随便无视紫垣的生死,怎么也得利益大到超过得罪白岚的代价才能无视紫垣的生死,因此有了婚礼。


    邀请的人很多,其中便有我与娲灵。


    去参加婚礼肯定不能空手去。


    我翻遍靁泽的宝库后翻出了多年前得到的一小团甲木之精当贺礼。


    娲灵始终想不到合适的礼物。


    我提议:“要不送你的红线?”


    娲灵悚然的看着我:“在婚礼上送别人红线,若牵不上”仇恨值可太高了。


    婚礼上送别人红线理论上是个有好寓意的礼物,但考虑一下娲灵的红线起的什么作用,以及前提条件有多苛刻真的很容易拉仇恨。


    娲灵在早期时还不太了解自己的红线究竟多坑爹,因此送过不少相爱的神人红线,其中半数神人没几天就分了,剩下的就算没分也没几对是牵上的,生生让因为热爱旅游而交友广阔少仇家的娲灵平白拉了不少仇恨。


    爱也是分很多种的。


    在自己的生命与爱人的生命之间选择自己的生命的并不代表就不爱,只是不够爱。


    面对困难选择放弃,也不是不爱,只是不够爱。


    一言以蔽之,爱也分深与浅。


    而想要牵上红线,双方必须爱对方爱得至深。


    在被坑了几回,加之红线的成本不低,娲灵便很少赠别人红线了。


    我说:“战场时白岚的表现,肯定符合了苛刻的条件。”


    娲灵道:“想要牵上红线必须是双方都达到条件,白岚符合了,紫垣可不一定。”


    我想了想,说:“你可以私下里给白岚,让它自己慎重的选择。”


    娲灵还是犹豫。


    以白岚的性格很可能在婚礼上就牵红线,若是牵不上,虽然了解白岚的性格不会迁怒于自己,但过去的案例还是让娲灵有些心理阴影。


    娲灵一直挣扎到了婚礼前夕还是选择了送红线。


    若是牵不上,那说明紫垣不够爱,实力不够又不够爱,留在白岚身边极可能给白岚带来灾难,早点让白岚有个准备也好。


    娲灵的想法是私下里再交给白岚,在人前交,要是白岚心血来潮在人前牵红线却又没牵上,很尴尬的。


    然而,婚礼时娲灵还没找到机会,白岚便自己提起了红线,向娲灵求一根红线。


    娲灵瞅了瞅白岚,又瞅了瞅紫垣看着白岚时的眼神,咬了咬牙,将红线送了出去。


    紫垣看着红线,问白岚:“你何必为我如此”


    它要真死了,为了让它能够复活,红线必然抽取白岚不少力量,很难不对白岚造成影响。


    白岚道:“虽然不吉利,但我不愿你有万一时我却束手无策。”


    紫垣没法再说什么,白岚就是求个安心。


    让娲灵谢天谢地的是,红线很顺利的牵在了在白岚与紫垣的指尖,旋即消失,仿佛手指上从未有过红线。


    红线是白岚为紫垣而牵上的,然而世事最是无常。


    白岚是半步神尊,而紫垣当年才只是金仙,问两个人谁的生存率更高,自然是前者。


    典型例子便是三神尊,要不是凶兽横插一竿子,哪怕三神尊的势力覆灭了,它们也死不了,并且能在废墟上重建势力,神尊境不灭,其势力便只能被削弱而不能彻底毁灭。


    只是,人族有句俗语叫做天塌了自有高个子顶着,因此强大的高个子往往比不顶天的矮个子死得快。


    第二轮众神大混战以东荒的一位半步神尊发动战争而拉开序幕,以南明神族被屠,王族唯二的嫡系继承人,一因罪自尽,一继承王位向天族上表称臣,天族自立为天帝君临八荒六合而落幕。


    一方神族都能被屠,十方神又能什么好结局?


    毕竟,十方神不死,剿灭其势力也不过是一时的削弱。


    自然,天族那位十方神也没好下场,君临八荒六合的荣耀也没享受多少万年便在桓寂之乱中被杀,不过究竟是桓寂杀的它还是南明的新君瑶光帝姬杀的它一直存疑,当然,也不排除属族的王都有参与,至少十方神后代的诸王肯定脱不了关系。


    不过,所有嫌疑者也没什么好结局。


    天族陷入了内乱,但不长,一名帝子干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使得天族王族嫡系只剩下自己那一脉后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王位,再之后的很多万年,天族强大属族的族王相继意外身亡,换上了真听话的以及演技一流看着很听话很忠心的但都没有太强能力的,至少继位的时候肯定没有表现出什么能力。


    再后来,那位天帝被少凰给干掉了。


    ——这里必须得说一句,无悔虽非纯血,但和那位天帝绝对是亲祖孙,上位方式简直一个模子铸出来的。反倒是无悔的父亲,孟凰的第一任未婚夫昀息简直像是抱养的。


    话题扯远了。


    虽然不清楚过程,那段历史太特么乱了,堪比华夏古时候的五胡乱花南北朝时期,除非专业人员,不然根本理不清那段历史。


    不过,白岚不是最终的胜利者足以说明很多东西了。


    但我仍旧惊讶,不是惊讶死的是白岚,而是惊讶那个时代,胜利者绝对不会给败者留下任何生机,所以白岚肯定是死得透透的。


    死得透透的却仍复活了。


    我该佩服娲灵的坑爹红线牛逼得逆天吗?


    不对,就算能复活,按着规则,这种复活也不是毫无代价的,红线会从活着的那一方身上抽取力量用以复活亡者的神魂。从半步神尊的力量复活一个金仙或上仙和抽一个上仙的力量复活一尊半步神尊绝对是天差地别的两件事。


    从紫垣之前说他修了六次上仙可以知道,红线允许分期付款。


    源源不断的被抽走力量,不断掉境界,紫垣你是怎么从那个动荡混乱的时代活下来,并且活到现在还没生出心魔的?


    第350章 第九章白虎·紫垣


    我很是不解。“紫垣你既然能用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等待白岚的复活,为何在它真的复活后却”搞成这样?就差弄死对方了。而且根据特勤处给的信息,宁渊还在地球上时提到过一句这两位在神界时的关系极为恶劣,能让在人间界困了几千年的宁渊都知道这种八卦,显然这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了。


    白岚略微露出了尴尬之色。


    紫垣似是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道:“我拆了它的婚姻。”


    我茫然,它的婚姻不就是你吗?


    紫垣道:“我重新找到它时它已有了新的道侣。”


    我:“”


    老实说,我想送一首凉凉给白岚。


    虽然我不知道紫垣经历过什么,但在那样动荡的时代里,以那样的状态还能活下来肯定不是容易的事,形像点就是,别人想要活下来的难度是十,那紫垣就是一百,真正的地狱生存模式。


    经历过那么多,还爱着白岚,我无法想像它发现自己头顶绿的冒泡时的心情。


    讲真,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言情剧就没少过这种戏码,男主失忆后忘了以前的爱人,爱上了别的人,最终的结局和谁在一起一般看前任与现任谁是女主,若是前任,那么男主必定想起曾经的爱情,然后现任又因为犯糊涂做出错事,男主最终发现前任的美好,回到善良美好的前任身边。若女主是现任,那么恶毒与善良美好的人设就调过来。


    现实和言情剧还是有区别的。


    真失忆了,除非永远都想不起来,永远都是新身份,不然想起来了的话,大多数人都会回到原本的生活,除非原本的生活太过艰难,远远不如现在的。至于原因,因为责任,毕竟,原本的家庭有父母有妻儿,很难舍下。不过,人回去了,心是否一起回去了就不好说了,最终的结局多半是谁都不幸福。


    少数选择留在新家庭的,能够轻易舍弃过去家庭的,很难说有多少良心。


    但不论如何选择,旧人也绝对是哪怕能理解也很难轻易接受。


    因而紫垣这里跟言情剧天差地别,不论过程还是结局。


    白岚那个新道侣是个性格很不错的仙人,而紫垣则完美诠释了恶毒人设。


    刚发现白岚有了新人时,紫垣时隔千万年再次见到道侣的喜悦、激动之情立马被扔进了北溟冰洋里,恨不得冲上去活撕了狗男女。


    最后没撕。


    舍不得撕了白岚,也下不了手,另一个倒是下得了手,但考虑白岚完全不记得自己了,在白岚的认知里,那个蠢货才是道侣,自己撕了他,白岚肯定跟自己拼了。虽然头顶已经绿得冒泡了,但紫垣仍旧舍不得与白岚变成你死我活的关系。


    舍不得,下不了手。


    紫垣最终只能生生咽下了喉头的老血,以一种一见如故的朋友形像人设往白岚和新人身边凑。


    复活的白岚资质虽不如上辈子了,却也只是相对上辈子,且一来是二刷,二来白岚是一个做什么都很专注认真的人,不会轻易为外物所扰,因此修炼得仍旧很快,很快就将道侣甩在了身后,并且距离不断拉远。


    这种配偶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情况,对双方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的。


    如人族社会里,女强人的感情多不顺,很多人觉得是女强人不顾家导致的,但究其本质实为嫉妒自卑。


    神界仙界虽无男女性别歧视,却有强弱歧视——话说回来,性别歧视貌似本身就是强弱歧视的一部分——神界的等级森严堪比封/建时代,封建时代杀人,哪怕是贵族也得赔钱,而占据最高层的神仙杀人性质是等同于踩死蝼蚁的。因而一个强者有一个实力相差很大的道侣,感情最后出问题的概率很高。


    少凰让刘元修炼成神一半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战争自己能不能活不好说,另一方面就是不想刘元太早面对这种压力。少凰除了是最强的上神,还是一方神族的王,所有族人都希望它和同类结婚,哪怕是纯血神族也可以,而刘元哪条都对不上。


    少凰的臣民虽然发自真心的敬爱少凰,却不会敬爱刘元,连尊敬都不会有,哪怕少凰下命令,刘元能得到的也只会是阴奉阳违的虚伪尊敬。最多就是在外人的面前会维护一下刘元的面子,但就算这样,也绝对与刘元本人无关,只是怕损害少凰的颜面,心里仍旧会认为刘元配不上少凰。


    洪荒时因着少凰只是备选储君,且孟凰对于妹子感情的态度素来是:只要没把你自己给玩死,你高兴就好。


    琅鸟虽有压力,但在孟凰不找茬的前提下没有哪个长辈或同辈会越过孟凰棒打鸳鸯,越俎代庖到君王头上无疑是一件很作死的事,而小一辈的同在雏宫长大,谁没掐过几千几万次架啊,能掐赢的话早掐赢了。


    但刘元如今与琅鸟那一世时的实力差的不是一点两点,若无足够的实力,除非少凰时时刻刻都保护着它,否则刘元婚后别想过得舒坦,而少凰显然没兴趣时时刻刻的呵护着一个人,它连它的子孙怕是都没那个时时刻刻呵护易碎品的耐心。刘元若是没法自立强大起来,以少凰的性格,若是因此而放弃这段感情避免刘元受到更多的伤害,那十成会用一些不怎么愉快的恐怖方法让刘元强大起来。


    刘元大概也清楚这些,还是琅鸟时就和少凰在一起了,这些肯定经历过,当年能解决,如今自然不会因此移了心性,因而对于少凰提的要求接受良好,努力去追,追不上也至少要拥有自保的能力。


    只是,这样的例子终究是少数。


    更多的例子还是嫉妒配偶比自己更出色,不免心生嫉妒,嫉妒滋生自卑,而自卑滋生傲慢不甘,觉得自己身处泥沼,便要将对方拉入自己的世界,最终摧毁婚姻。


    继续说紫垣,紫垣对于白岚比自己强大的现实接受良好,反正它尽力去赶,追不上的话也不勉强,它爱白岚,白岚是它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但它的生活并不是只有爱情,它也有自己的喜好与乐趣,没那么多功夫去想这种无聊的小事。


    很难得,也因为经历过,哪怕没有因此坏了心性,紫垣也是知道这种强弱差距大的道侣会遇到哪些情况的,自己当年能看透,并不代表别人也能。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不能直接告诉白岚自己与它的关系吗?


    能啊。


    遗憾的是紫垣分析后不知该无奈还是该自豪自己眼光好的发现白岚恰好属于那种失忆后有了新人,在恢复记忆后不会回到旧人身边的类型。不是因为不负责任,而是因为负责任。


    都已经不爱了,回去也不过是一具躯体,日夜相处,只会不断折磨自己也折磨旧人,坏了心性。反倒是做个缘分不够的分手,然后弥补对方,鼓励对方找第二春,白岚绝对做得来这种事。


    可惜,紫垣不想配合那种戏码,就算要告诉白岚,也得先让白岚恢复单身再说。


    闲言闲语,以及不断拉大的距离,一些来自更高层次存在的轻蔑的目光或对待蝼蚁般的漠然,不断的增加着压力。


    在白岚努力尝试将新人拉到更高的层次时,新人却与之开始了争吵。


    在吵了一段时间后白岚选择了分手。


    分手理由?


    很简单呀。


    “现在分手你我还能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来日好相见,日后再分,怕是会你死我活。”再这样吵下去,都不用日后她被惹到想杀人,只心魔丛生就足够要道侣的命了。趁着对方现在只是刚有苗头但还没生出心魔时分手,对谁都好。


    富易交,贵易侣虽然不太道德,但如果对方只想着将自己拉到他的世界而非寻找平衡点的话,那也只能说拜拜了。


    对方不想分,虽然吵,但要说感情淡到想分手了就夸张了。然并卵,实力悬殊,当白岚想离的时候,它不想离也得离。


    也正如白岚所言,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离开了白岚,没了各种干扰,那位仙人也慢慢恢复了理智,变回了原本的心性。而白岚也不是傻白甜,敏锐的察觉到自己的婚姻破裂有那么一些不对劲,后来前夫恢复原本心性后与它再相逢时说起了以前的事,白岚立马就猜到了紫垣扮演了什么角色。


    白岚没有与已经恢复心性的前夫破镜重圆的兴趣,但这不妨碍她因为紫垣干过的事想收拾紫垣,没人喜欢被人如此玩弄自己的婚姻,尤其是强者。


    紫垣做的事是道德方面的问题,谈不上伤天害理,更谈不上深仇大恨,都没死一个人,且要不是这事,白岚看紫垣还是挺顺眼的,因此做不到为此杀了紫垣,便只是教训了紫垣一顿,自此两个人的关系破裂至冰点。


    哪怕后来白岚从上仙变成了上神,紫垣也不愿低头道歉,一直跟白岚互掐,直至今时今日。


    ***


    白岚无语道:“你就一直没说。”


    紫垣理直气壮道:“你给我戴了绿帽子,还因为我拆了绿帽子教训我,我看到你就来气,什么都不想说了。我倒要看看等你修到以前的境界,完全想起来了看你怎么办。”


    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皆觉得这家伙牛。


    等白岚修到原来的境界,那还不如等到猴年马月去,为了报复被绿帽子的事这样做,够狠。


    白岚哭笑不得的用一种异常诚恳的语气道:“对不起。”


    紫垣怒道:“说句你忘了,对不起就可以吗?”


    白岚继续道:“可我现在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紫垣更加愤怒了。


    白岚认真道:“已经发生的事我没法改变,但以后我会努力尝试忘掉以前的不愉快,重新爱上你,不会再留你一人在原地徘徊。”


    紫垣脸色这才好了些。


    尘寰瞠目结舌道:“你这接受能力也太良好了吧?不是什么都没想起来吗?”


    白岚理所当然道:“就算想不起来了,那也是我啊,它也是我的道侣。”


    我倚着尘寰的肩膀笑道:“对于神类而言,前世今生都是自己,不存在不记得了就不是自己的认知。”


    这大概也是神类与凡人最大的区别,凡人物种通过容貌与血脉气息认人,而神类,尤其是古神类却是通过灵魂来认人,我们可能忘了甚至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的脸是什么模样,但再见时我们一定认得出来。


    认人方式的不同理所当然的导致了三观的天差地别。


    对不起,那是上辈子的事,我什么都不记得,那与我根本就是两个人,我真特么比窦娥还冤。


    谁要想以此为由想跟一位远古神灵了断爱恨情仇,等着灰飞烟灭吧。对方完全无法理解你的逻辑,只会觉得你赖账赖得真特么理直气壮,表示你无耻的刷新了我的三观。


    私人恩怨了结了,这两位也终于想起如今的遭遇不对劲了,怎么下凡历个劫走个流程还能碰上凶兽?且还是已经封印千万年的卜离?


    啧,这两位不问还好,一问我顿时就觉得这两位的运气下凡前是不是被霉神诅咒过?


    我将少凰、人族、君族以及卜离的恩怨简单的说了下。


    白岚无语。“就因为人族犯了罪却因为与华胥有约定不能自己动手便放出卜离利用它来惩罚人族?”


    这话真绕,不过我想了想,是这个理,便点了点头。


    白岚皱眉:“胡来,真想惩罚人族,将银河系的银心黑洞引爆不就可以了?放出卜离,这是报复人族还是报复众生呢?”


    尘寰不由对白岚刮目相看。“银河系应该不止地球一颗星球有文明吧?”


    白岚闻言,改口:“那就引爆太阳,太阳系应该没别的智慧文明了吧?”


    尘寰:“没有。”


    我塞了一块糕点到尘寰嘴里。“它上辈子的身份是逐鹿的上位者,这辈子也是一座神宫的主人,神界食物链的顶层。”


    对于上位者而言,只要不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人命不过数字。或许会有因为事情发生在自己眼前而意识到人命不只是数字而有短暂改变的特殊例子,最终还是会被上位者与下位者的遥远距离给治好,因而这个道理不论是在神类还是凡人物种中都是永远通用的。


    而且,能意识到卜离放出来对众生的破坏性,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换了别的神类,只要卜离不是跑到神界祸祸,多半是一笑置之。


    不过,说起一笑置之,众神能够一笑置之也应该建立在卜离被放出来也祸害不到它们头上的前提上。


    按着这个思路踅摸下去,我很难不怀疑卜离被少凰放出来这事里是否还有别的因素。


    可恶,人间与神界的信息完全不对等,就算觉得不对劲也没法猜到为什么。


    虽然已经觉醒,并且恢复了一部分力量,但不论是白岚还是紫垣都没有救世的打算,别的时候看到凶兽祸祸出手阻止没什么,但地球这个烂摊子,谁想救就是与少凰为敌。白岚与紫垣日后还要回神界与少凰抬头不见低头见,显然不可能作这个死。


    因此这两位明确表示不掺和地球的这一摊事,倒是保证了地球文明毁灭后它们肯定找卜离的麻烦为卜离之前打它们的主意报仇之余也顺便为地球文明报个仇。


    对此我也不惊讶,因此送走了这两位,让它们俩以后小心点。


    尘寰问我:“你就不怕它俩又被卜离盯上了?”


    我说:“不会的,之前会被盯上是因为祂俩没醒,只是普通人,好对付,但如今,虽非完整状态,却也是地仙级别的力量,风险太大,且成本还可能超过收益,不值得。”


    也不知少凰究竟对卜离做了什么,简直是重度残废里的残废。


    尘寰闻言也松了口气。“它俩也挺”


    我说:“倒霉?大洪荒时代死的神多了去,它俩至少重逢了。”


    尘寰没法反驳。“也是,不过白岚虽然理所当然的觉得前世今生都是自己,但如果它一直没法重新爱上紫垣,不知会如何?”


    我想了想白岚的性格。“大概会分手,不过它曾经能够深爱紫垣,没道理不能爱上第二次。”


    “重逢千万年都没爱上。”


    “那是紫垣段数不够高,被人看出来了,根本没有重新谈恋爱的机会。”顿了顿,我说:“而且,我觉得,白岚对紫垣也不是完全无情。”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在白岚修成上神后紫垣以上仙的身份还和它没完没了的掐,换了别个上神多半将它杀了。”


    白岚虽然处处看紫垣不顺眼,与紫垣见面就掐,却从未生出过杀意,不然紫垣也活不到如今。


    下位者冒犯挑衅上位者,风险很高的。


    ***


    补记:很久以后得知的一段历史。


    紫垣初见孟凰时正在岚泽遗址上种树。


    西荒多庚金之气,翻译一下就是在西荒开矿肯定赚得钵满盆满,但搞种植的话,除了个别生命力特别顽强的植物或是有河泽的地方,基本种什么死什么。


    岚泽是西荒曾经最大的大泽,也一度是最混乱的地方。


    在西荒,宜居的地方真心不多,生存空间狭小的直接结果便是盘古世界生物演化第一轮大爆炸后西荒是最早出现战争的地方。围绕着河泽,智慧物种厮杀不休,无关善恶正邪,只为族群的生存。


    岚泽这样一块肥肉自然是人人都想争夺的宝地,直到白岚在又一次找不到回洞府的路干脆决定重新找个地方安家时路过了此地,看中了此地岚泽才得以和平下来。


    因着老大强得谁都没法怼翻,也反对下面的人天天上演战争,没人喜欢自己住的地方空气里无时无刻不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因而生存压力迫使智慧物种不得不思考通过非战争的方式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盘古世界最早的商贸应运而生。


    很长的岁月里,岚泽都是整个盘古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只要是天下间有的东西,都能在岚泽买到。


    世间无永恒之繁华。


    伴随着岚泽之主的陨落,岚泽也没落了。


    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毁了大半的岚泽,战争结束后秩序与安全都没有了能够力压一切的强者保障,岚泽很难不没落。


    四十多万年过去,孟凰踏上此地时只能看到一片平沙莽莽与断壁残垣。


    在这样一片平沙莽莽的失落世界中有人在种树,孟凰很难不注意到,而在这人烟罕至的地方有人路过,紫垣也很难不注意到,尤其是孟凰彼时的形像相当别开生面——


    没有任何纹饰的红衣艳烈,腰间系着一条赤金链子,链子的另一端系在一只黑色鸑鷟的爪子上,鸑鷟使劲的啄着链子想要将链子啄断,然而链子始终不为所动,鸑鷟也不泄气,啄得烦了便用爪牙攻击孟凰的脑袋,凌厉的仿佛要将孟凰的脑袋啄开吸食脑浆,却被孟凰抬手轻松挡下。


    种树需要水源,感觉到空气中的湿润,一根焉得快干成枯枝的人参娃娃从孟凰的袖子里钻出了脑袋渴望的看着紫垣正在取水的水潭,欢喜道:“水!”


    孟凰比人参娃娃更早发现水源,因而人参娃娃开口时她已经站到紫垣的面前了。“不知道友可否送我一些水?我可以用东西换。”


    这样的环境,水源也挺稀罕的,便是拿东西换也应当的。


    只一眼紫垣便猜到了眼前宛若人族是七八岁稚童的生物是谁,稚童那太过昳丽,昳丽得整个盘古世界基本找不出更好看的脸是其一,它曾经见过与这张脸酷似的昳丽容颜,人有相似很正常,但相似至此却不可能是巧合;其二便是那只与稚童气息一模一样的胖鸑鷟,就没见过这么肥的鸟,肥鸟气息中带着凶兽的味道,而它恰好因为活得久知道一些秘闻。


    紫垣暗怀警惕,面上却是随意的道:“道友随意。”


    孟凰闻言不客气的打了水给快干死的人参娃娃,同时问鸑鷟:“要不要饮水?”


    肉食动物的回答很明确:“我要吃肉。”


    孟凰:“没肉了。”


    鸑鷟的眼睛盯向紫垣,紫垣警惕的拉开了距离。


    孟凰瞅了眼紫垣,道:“它是植物,你终于肯吃素了?”


    “我要吃它的灵魂。”


    “那可不行。”孟凰不假思索的拒绝。“我说过了,你想吃肉我可以帮你弄,却也只是肉。”肉以外的东西就别想了。


    鸑鷟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然而才扇了一下翅膀便被迫中止了,带着三分无力三分愤怒的看着爪子上的链子。


    孟凰拽着链子将鸑鷟一点一点拖了回来,然后迎来了鸑鷟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一边制住鸑鷟一边不忘对紫垣表示歉意。


    紫垣莫名的想同情孟凰,这特么哪是神类,分明是野兽,同时也更警惕不安了,鸑鷟疯归疯,但从它的攻击还是能够看出来它的实力有多恐怖,而能够轻松制住鸑鷟的孟凰又该有多恐怖?


    纵然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俩也未免强得太不合常理了。


    终于将鸑鷟给按住,孟凰这才松了口气,然后问了紫垣一个问题:“你是已陨落的岚泽之主的道侣吧?”


    紫垣的手在袖子里默默抓住了自己的法宝,随时准备攻击。


    孟凰笑道:“莫紧张,虽然当年南明之难你有份,但一来你并非主犯,二来你也是为了报仇,三来没有足够的利益,我不会为了过去的仇恨报仇的。”


    君王非个人,利益必须高于仇怨,哪怕对方和自己祖父的死有莫大的关系,也敌不过利益。


    紫垣挑眉。“不是为了报仇,你为何来寻我?”


    “遇到你是个巧合。”孟凰很坦然,至于对方信不信真话,那是对方的事。“不过既然遇到了,我还是想请你和我共谋一些事。”


    紫垣很想问孟凰脑子是否锈逗了,差点就想提醒对方,你祖父的死我可是功不可没啊。


    孟凰继续道:“我知道你很多的东西,岚泽覆灭后你因为力量不时下跌的关系生存得很难,却活了下来,虽然方法可谓不择手段,亦不忘搞事,当年攻打岚泽的半步神尊的陨落有你的影子。”


    孟凰对紫垣是相当佩服的,虽然这家伙因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方式而声名狼藉,但它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明明弱的一逼,却靠着阴谋诡计与对时局的敏锐搅弄风云,历史上很多的事件都有其影子。


    在每个人都追求强大的力量,崇尚强大力量时,这家伙却证明了,哪怕是半步神尊也是可能陨落于阴谋之下的。


    紫垣很是讶异。“知道你还想招揽我?不怕我背叛你吗?”岚泽覆灭后为了生存为了搞事,他投靠的势力就没有没被他出卖或背叛过的。


    孟凰纠正道:“不是招揽,是共谋,各取所需的共谋。”


    紫垣嗤道:“我想要的你给不了。”


    孟凰闻言笑容阳光的问:“哦,你的意思是安全的活着不是你想要的?”


    虽然不是最想要的,但这还真是自己想要的,然紫垣对孟凰严重缺乏信任,南明前前任的命横亘在俩人之间呢。


    事实证明,紫垣高估了孟凰的神性,这家伙是真的不在意自己祖父怎么死的,它都没见过祖父。当然,就算在意,那点在意也完全不能与利益相提并论,毕竟,杀母之仇都没妨碍她在利益需要时与天帝默契合作。


    紫垣问:“我不信任你。”


    孟凰道:“我不需要你信任我。”


    大王你脑子究竟咋长的?


    紫垣:“那你想与我共谋什么?”


    孟凰眸色异常明亮的道:“制定新的秩序,你不觉得越是强大的力量越是需要约束吗?这个世界的混乱究其本质便是强者的意志即法则,完全没有任何约束,啊不,还是有的,但那点约束完全来自强者的自觉,太不靠谱了。”


    虽然对方看上去整个人都光芒四射,紫垣仍越来越怀疑对方脑子有病,且无药可治。


    不想搭理孟凰,但又不好明确拒绝,真打起来自己输的可能性更大,因而紫垣问:“新的秩序与我何干?”


    孟凰反问:“你觉得一个强者受到秩序约束的世界与如今这个世界,哪种环境更容易生存?”


    紫垣怔了下,下意识思考了下去。


    能够搞事搞出让孟凰刮目相看的程度,紫垣的脑子自然是不差的。虽然以前从未思考过这种问题,但被人提醒了,一旦顺着思考下去紫垣的脸色登时变了,南明神族的新君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紫垣说:“你的敌人会是整个盘古世界。”


    孟凰:“那又如何?”谁让她修的顺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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