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第四章伯奇·历史
伯奇鸟在半年前的时候失踪了,尹封彻底懵了,他不知道怎么找伯奇鸟,平时都是对方来自己的梦境里找自己,现实里他找得都要怀疑对方是否自己得了精神病臆想出来的存在了。
尹封虽然因为伯奇鸟的关系知道这个世界并非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但对于非人生物也只和伯奇打过交道,要在茫茫人海里找一只伯奇难度太大,找得怀疑人生后干脆改成了找非人生物,想着都是非人生物,应该认识。
人族的神话里既然有关于伯奇鸟的记载,尹封相信以前肯定有人见过伯奇鸟,而且从记载来看,有一些记载貌似是现实里的事情。
伯奇鸟有实体。
抱着如此推测这孩子最终找到了我的面前。
问题是,我也不认识伯奇鸟啊。
鹤城非人生物种类繁多得可以出非人生物图鉴了,但伯奇鸟,还真没有。
我只能表示,等我查查。
鹤城没有伯奇鸟不代表别的地方也没有,让辜小哥查一下雪莹山庄所有户籍档案,还没有的话也可以问问特勤处,伯奇鸟这种古老妖类,特勤处的神经绝对绷得紧紧的,不可能没有记载。
交换了联系方式,撸够了烤串,我便去找美人,丫近来在洛阳一带拍戏,找她既能省了房钱又可以问一下认不认识那只伯奇鸟。
三千年前正是周初,我记得美人也是周代初年的人,儿子被父亲给杀了,还变成了伯奇鸟这种事,只要不是在她死后发生的,她多少应该会有所耳闻。
路上与尘寰煲了个电话粥吐槽那只伯奇鸟如果没有说谎,那他亲爹得多厌恶这个儿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却能,这特么的还配称之为智慧生物?禽兽不如啊。
“被亲爹杀死,变成了伯奇鸟,听着有点耳熟。”尘寰嘀咕道。
我止步。“你认识?”
“我不认识伯奇一族的人,但它的糟心经历,我感觉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你再想想,说不定能想起来什么。”我道。“我还挺好奇的。”
虽然在去找美人的路上,但说实话,我对这事只信了七成,还剩下一成则是不确定伯奇鸟为什么对尹封那么好,如果是别有企图,那么他告诉尹封的话可信度就很值得商榷了。
可若尘寰也听说过的话,那就说明伯奇鸟对尹封说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信的。
尘寰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最终给我答案的是辜小哥。
尘寰绞尽脑汁想不起来,辜小哥顺口问了句,听完后来了句:“这个我知道啊。”
尘寰诧异。“你见过伯奇鸟?”
“我没见过。”
“那你怎么知道的?”
“看书看来的啊,我家以前挺缺钱的,学前启蒙都不上幼儿园,是在家里自学,也买不起书,都是奶奶带着我们去收旧书,收到什么书就拿什么书当教材,我记得有一本书里提到过伯奇鸟。”
虽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辜小哥至今记忆犹新,原因很简单:那则小故事刷新了他的三观。
故事总结一下就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后妈吹了吹枕头风,后爹就将前妻的儿子给杀了,儿子死后变成了伯奇鸟表达自己的冤屈,后爹知道自己冤枉了儿子,立马又变成了亲爹,将继妻给杀了。
辜小哥彼时就一感觉:牛。
因为继妻几句话就动手杀了亲儿子,然后又因为一只鸟又杀了继妻,这已经不是没长脑子而是长看脑子但脑子里严重进水且进的还是工业废水才行。以及,不知道这人后来的结局如何,毕竟,他不止和前妻有个儿子,和继妻也有个儿子。
杀母之仇啊,继妻的儿子还不得恨死亲爹。
两任妻子都死了,长子也死了,次子恨死自己,做人能做到这份上,人才啊。
辜小哥完全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能够做出这么没脑子的事,因此一直觉得那应该是奇幻小说,瞎编的。
我表示,至少九成不是瞎编,除非伯奇鸟就是奇幻小说的作者,不然没道理他会和小说作者同频,只有可能那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情。
不过,如果曾有这么个糟心的家庭,那只伯奇鸟最后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莫不是圣人?当然,也可能已经变态了,尹封当年濒临崩溃时在白昼时也很正常,正常得连他的亲人都没发现,便是心理医生也是靠直觉觉得这孩子有点不对劲,却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才一直坚持这孩子还没好全。也得亏心理医生经验多,直觉准坚持治疗,虽说没治好,但也拖延了,不然尹封可能还没等到伯奇鸟就已经没救了。
我道:“我不认为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因为配偶的几句谗言就能杀了自己的儿子。”
将心比心,我结了婚,配偶让我杀了前人留下的幼崽,我第一反应绝对是离婚。当然,我也不可能遇到那样的情况,若是想结婚的对像和前任留下的幼崽处不来,那么在幼崽成年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争取让两只碰不到一块,至于幼崽成年之后,这是我结婚不是崽你结婚你哪来的资格管我?
我至今记得自己与亲娘的一番对话,虽然老爹是亲爹,但他是个人族,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老娘是多想不开才跟个人族结婚,不知道人族的寿命很短暂吗?
老娘表示没问题,若是老爹死了,那么她也会继续活下去,若是再遇上合心意的人肯定会再婚的。
我当时就顺口问了句若我和合你心意的那个人处不来呢?
老娘的回答为:彼时你必定已成年,你既已成年,我成婚与你有何干系?
配偶和前任的幼崽根本没有多少相处的机会,自然不会有摩擦,更不会存在一方想杀了另一方的问题。
尘寰道:“我也觉得不太可能,记载上说长子是庶子,但按着周代的礼法,除非没有嫡子,否则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至少尚未礼乐崩坏的周初不会发生庶子越过嫡子的现像。除非继妻对那个男人是真爱,揉不得任何沙子,不然没有必要去害一个和自己没有利益冲突的孩子。”不过是一口饭的事情,除非是特别受宠,不然吃喝可能连地位高的家奴都不如,有必要那么吝啬?
我道:“周代虽非完全的盲婚哑嫁,但婚前最多见过两三面,哪来的真爱?而且那会儿还有男女奔于桑林的古风,不存在后来女子长于闺阁就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贵族女子婚前有几个情人并不是稀奇事。还有,先秦时期,贵族女子封爵乃至拥有封地和军队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在那样的环境下,一见钟情或许有,但一见钟情到真爱,除非中邪。”
尘寰只得道:“你说会不会是夫妻俩都中邪了?”
我道:“那个庶子不是庶子,是嫡长子。”
“这个结论你怎么判断出来的?”
“伯仲叔季,孟仲叔季,伯与孟皆为长,你知道古人为什么发明两个词专指长吗?”
“为何?”
“区别尊卑,伯为嫡,孟为庶,先秦时期这俩字不能乱用的。”
一个庶子自然不值得继妻费心思弄死,但若是嫡长子,除非她无意自己的儿子上位,否则踢掉嫡长子这块绊脚石是板上钉钉的事。
“继妻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上位所以想害继子,那么,什么情况下亲爹害死亲生儿子会得到好处?”尘寰的思维跟上来道。
我想了想,想不到。“这我也想不通。”
虎毒不食子,父亲驱逐儿子这种事先秦倒是不少,春秋战国时不少国家都有驱逐群公子的传统。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晋国,每代晋国选择了继承人都会将别的儿子驱逐,避免自己死后诸子争位导致内乱损耗国力,虽然这也埋下后期卿族分晋的隐患,但早期时这项政策的确让晋国走在了前面。
便是晋君为了大局与利益也不过是驱逐诸子而非杀子,足可见虎毒不食子,而人,至少大多数人也不是那么禽兽不如。
我着实想不通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父亲会杀了自己的儿子,尤其是那个儿子在古人的眼里还是子嗣里意义最重要的嫡长子,总不至于真的中邪了吧?
反正我是不信他是因为继妻的谗言就想杀了嫡长子,他最终会那么做,只有一种解释:本来就想杀,只是没有借口,继妻的谗言给了他一个借口。
这跟晋献公杀申生一个道理,骊姬固然冤枉了申生,但申生之死的主因还真与骊姬无关,骊姬充其量就是一个导火索,有她没她晋献公都会杀了申生,她只是在晋献公想那么做的时候给了晋献公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申生之错在于他生得太早,晋献公还没老他就已长成,而且他还生得很不错,很得人心,晋献公很难不产生不安之感。肯定是有不安之感的,不然也不会骊姬一冤枉他二话不说就信了,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申生。就算晋献公没有不安感,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存在两个中心,且还是老的中心还活蹦乱跳的,年轻的已愈发强壮,产生冲突是必然。
晋献公比申生狠,所以申生死了。
唔,思及此,我有点怀疑那则记载里的伯奇他爹杀子是否也是这么个原因。
不过也不对啊,晋献公杀申生是因为申生是太子,但别的儿子却是没杀,反正我觉得做为一个有能力的君王,他不至于想杀几个人都杀不了,杀不了只可能是他没用心去杀。
晋献公诸子都去了别的国家定居,日子虽然不能和以前比,但到底是活了下来。伯奇他爹若是觉得长子威胁到了自己,赶走长子不就是了,而且,他也不是君王,长子也不是太子,着实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找到了美人住的酒店,推门而入便看到了一只正在欺负鸟的乌龟。
禽类和乌龟貌似是天敌,而食物链里,禽鸟比乌龟高一级吧?
眼前这乌龟按着猛禽拔毛是几个意思?
我的生物学知识莫不是喂了狗?
乌龟修炼的时间虽不长,但这些年与神人同居一个屋檐下,哪怕神人只是随口提点了一两句,但对于凡人而言却有着巨大的好处,加之众神为了让自己舒坦,不免下意识的改变周围环境的灵气浓郁度,乌龟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已经恢复了灵智,就是还没化开横骨说不了人话,但不能说话不妨碍它揍鸟。
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羽毛乱飞,满目狼藉。
真是没看出来这只乌龟战斗力不错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虑签个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从到处都是抓痕的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完整的垫子放地上坐了下来,边嗑瓜子边看龟鸟大战,看到精彩处鼓掌予以鼓励。
没一分钟这一龟一鸟就不掐了,我颇为遗憾,看得正精彩呢,怎么不掐了啊?不知道有头无尾最是要不得吗?
一龟一鸟气哼哼的或坐或趴,距离却不远。
乌龟开不了口,因此开口的是大鸟:“你是什么人?”
我指了指乌龟:“我认识它的饲主。”
“伯姜的朋友?”大鸟看向乌龟,乌龟点头。
我却挑了挑眉,伯姜,这可不是现代人会用的称呼,只有古时候才会有如此称呼,伯姜——姜姓嫡长女。
美人的确是先秦姜齐的嫡长女,但知道这事并且会以伯姜称呼她的只可能是她当年就认识的人,这只鸟看着挺活蹦乱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这只鸟,之前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再加上羽毛乱飞,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秃毛鸡似的,不太好辨识种族,但如今细看,这鸟有点像伯奇鸟啊。
“你是伯奇族的?”我问。
大鸟道:“算是吧。”说完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鸡状态,恶狠狠的冲着乌龟磨了磨牙,乌龟回以睥睨的眼神。
“你认识一个叫尹封的人族幼崽吗?”我继续问。
伯奇鸟愣住,看着我的眼神霎时锐利警惕如刀。
一看这鸟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我只得解释道:“虽然伯奇鸟一族的能力很适合做暗杀的勾当,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为尹封找不到,委托了我。”
伯奇鸟没说信还是不信,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将乌龟拎了过来。“它能为我作证,你俩既然认识,想来它说的话你是信任的吧?”
乌龟忙不迭的冲着伯奇鸟点头。
伯奇鸟这才勉勉强强的信了我,我也将尹封的事告诉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怀疑人生了,他既然没事为何不去见尹封?哪怕是不想见尹封了,道个别也可以啊。
伯奇鸟道:“我不喜临终道别。”
临终道别?
我愣住。“你要死了”
“我寿命快到了。”
我诧异不已。“你贵庚?”
“三千岁左右。”
“我从未听说过那只伯奇三千岁就老死的。”严格来说就没几只伯奇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万岁也普遍不存在寿终正寝。
“我并非真正的伯奇鸟,只是借尸还魂。”伯奇道。
我想了想,道:“借尸还魂?这是多想不开?”
借尸还魂讲究特多,最合适的是血缘亲人,其次是躯体兼容度较高的陌生人,但说是陌生人,真的较真算起族谱,能够用以借尸还魂的躯体必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就算是陌生人,也一定是曾经有过一个乃至多个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灵借尸还魂到上古妖族的躯体里,这已经不是找虐了,而是寻死。
想要支撑起这比自身灵魂强大无数倍的躯体,灵魂的损耗极大,耗着耗着就该灰飞烟灭了,这家伙能撑到现在实属奇迹。
“不用这个躯体就得我弟或我父的。”
我惊讶。“你爹和你后妈杀了你,你居然不想杀了他们夺舍?”
伯奇无语道:“继母想杀我给阿球腾位置并不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这名字起得他妈生他时肯定补过头导致生下来一只肉球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先秦时人起名大多这么个画风。
我道:“一般来说,碰上这种事应该很难不迁怒吧?”
“阿球秉性纯善。”
人族同父异母的兄弟竟然能有如此感情,稀奇。
“你与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么最终”一死一只能说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我们倒霉,摊上了差劲的父母。”
许是见我好奇,伯奇干脆将整个事情都给我说了说。
伯奇的继母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爱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来越远。伯奇丧母时还很小,而年纪太小的孩子,古时候是不会放出门随便溜达的,尤其是贵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球出生时活脱脱的一只肉球,又可爱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处一起玩的关系,球对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对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无法理解自己亲娘抽得什么疯,而肉球觉得亲娘不可理喻,亲娘也同样觉得儿子不可理喻,她明明都是为了他好。母子俩无法互相理解,最终随着肉球的长大渐行渐远。
随着肉球长大成少年明白了亲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后更是表示自己对尹国的国君之位没兴趣,自己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获得封邑。凭心而论他也没说大话,兄弟俩的能力都很出色,再加上氏族的人脉关系,想要自己打下一份家业也并非不可能。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肉球长大后靠自己的能力与审时度势的出色眼光立功获得了一块封邑从而建立了尹国。
只是,自己打下的第一代基业肯定没法和已经经营了数代的祖业相比,至少初期不能比。
母子俩的矛盾愈发深。
而这份矛盾在伯奇之死时彻底爆发。
肉球愤怒,他娘更愤怒,愤怒自己怎么将儿子给养得如此君子。
一怒之下亲娘给肉球掰扯了一番伯奇因何而死。
她是想弄死伯奇给肉球腾位置,但动手的人却不是她,并且,亲爹早有诛杀伯奇之意。
至于原因,很简单啊。
她是为了儿子,亲爹则是为了宗族。
伯奇虽然出色,但肉球也很出色,而肉球还有个比伯奇更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出身。
哪怕同为嫡子,嫡子与嫡子也是不同的,伯奇之母只是寻常卿士之女,是亲爹尚未青云直上时娶的,后来青云直上成了朝堂重臣前妻2死了,正好娶了出身更高的继妻。
肉球有能力更有优越的母族关系与尊贵的血脉,将宗族交给他,绝对胜过交给伯奇。
亲娘表示:你不该恨我,你应该恨你爹,是他想杀伯奇,我最多想着驱逐伯奇,是你爹把事情给做绝了。
摊上这么一对父母,搁谁都得没话说。
肉球气得差点原地爆炸,离了家,再也没回去过,母子俩算是彻底闹掰了,直至死也未修复,肉球走后没两年亲娘就被亲爹给杀了,而杀妻的理由很简单:蛊惑他残害亲子。
我觉得很奇怪。“若只是想让你腾位置,驱逐你不就可以了?有必要做那么绝?”虎毒不食子啊。
伯奇道:“没必要,但我那个时候在调查我母亲的死因,她死得太凑巧了,在父亲需要一段更好的联姻时恰逢其时的死了。”
我道:“你父亲做的。”
伯奇颌首。“他怀疑我想杀他。”
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将长子给杀了?这思维逻辑真是可以。
我叹道:“你可这是够倒霉的。”
伯奇点头,很是郁闷。“嗯,明明我被驱逐时特别做了一首《履霜操》用以揭露他的面孔,后人却傻逼的认为错不在他而是继母,是她谗言导致父杀子,我很可怜,父亲也很可怜,同时赞扬他在真相大白后大义杀妻。也就个曹子建专门写了文讽刺他,其余的,一群傻逼。”
这怨念也真够重的,以及历史的真相真是令人不忍直视。
第312章 第五章风雨桥·报名
对于伯奇为人时的家庭,我无话可说,只能抱以同情,倒了几辈子血霉才能碰上那么个渣爹?
虽如此,瞅着伯奇鸟身上的功德之光,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救它。
伯奇鸟的问题并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软件硬件严重不兼容,拿开拖拉机的驾照去开星舰,玩死自个实属正常。伯奇的灵魂损耗极为严重,离灰飞烟灭也就一步之遥了。
更坑的是,这种灵魂上的损耗跟死了太多次哪怕能起死回生也会对灵魂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是一样的。可起死回生快造成不可逆伤害时可以放弃起死回生乖乖去轮回,而伯奇如今的情况,去轮回也不过苟延残喘几世罢了。
这种情况只有找那些上神才能解决,但这又不是举手之劳,非亲非故,谁会帮这个忙?
我给了伯奇一个建议:要不要考个收尸队?
收尸队,学名搜救队,全名文明搜救队。
专门负责救助盘古世界因为各种倒霉因素而将灭亡的文明,从而达到保护盘古世界文明多样性的目的。不过考虑到文明之火在整个盘古世界的稀疏,搜救队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收尸,给文明收尸,心里压力很大。
给人收尸,面对的不过是一具冰冷苍白的尸体,而给文明收尸,那种文明末日的苍凉悲壮与绝望收尸队的工作人员普遍干不长。
虽如此,收尸队的薪酬也是真的高。
攒够了神界的货币,伯奇可以买一些滋养灵魂的丹药,同时换个合适的躯体。
“我哪找得到合适的躯体换。”伯奇叹道。
我道:“也是,你都死了几千年了,莫说当年的躯体早就烂得骨头都不剩了,便是亲人也死绝了,不然还能弄滴血,以神界的技术,用一滴血给你制造个百分百兼容的躯体亦非难事。”
死熊猫貌似就有一大堆备用躯体,使得所有恨它恨得牙痒痒的人都不敢对它下手,只因费老大劲弄死了也不过让它换个躯体。
上神的容器尚且能够制造出来,我不认为凡人的容器就制造不出来,就是没材料,便是克/隆也得有个基因样本啊。
“话说你当年干嘛想不开不试试亲人的躯体?”我纳闷道,虽然在君族夺舍到同类头上是妥妥的不赦之罪,会被关进一座特别打造的监狱里体验各种生不如死且花样繁的折磨,直至躯体的寿命终结。但在人族的观念里,生存面前,至亲骨肉都能下锅炖了,夺舍什么的还真不算什么。很多人类的小说主角都是夺舍了别人的躯体,我只看了开头便被恶心得三观尽毁,人族却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最终只能感慨,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对阿球下不了手,对父亲,嫌脏。”
我默,你牛,因为嫌弃就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伯奇想了想,道:“不过若是需要亲人的血,或许小封的血可以试试。”
我茫然的看着伯奇。
“他是阿球的直系后代,和阿球生得几乎一模一样。”
我有点怀疑伯奇出现在阿球身边是否真是巧合。“你可以采集一滴血尝试一下。”
当生命出现了活下去的希望时,不管是原本多么死心多么安静如鸡的等死的人都会重新恢复活力。
伯奇也不例外,一个劲的向我表示感激。
我说不必,我也是受人之托,他该谢的不是我。
收尸队,啊不,是搜救队的报名时间是统一的,报名网页的网址也是相同的,真佩服众神,盘古世界三千世界,每个世界都有一层屏障,这网页和WIFF都很牛逼啊。
不过,没有专门用来解决信号的仪器,那就只能打开报名网页,这让曾经想要翻墙去神界网站溜达的我很是遗憾,我是真的很想了解一下神界什么个情况啊,以及,我认识的神类还有几只活着。
登录进网页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更新了一条公告,报名时间改了,全天侯加全年无休,只要想报名随时都可以。
原因嘛。
大战要来了,而战争的别名是绞肉机,若是献祭给这台绞肉机的血肉不够可没法取得胜利。神类虽强大,但数量与繁衍能力始终是个心塞塞的问题,因此战争中担当炮灰的自然是凡人物种。
太过低级的凡人文明没资格介入神战,真介入了连送菜都谈不上。因此神类征兆仆从军都是从高级凡人文明里征,但高级凡人文明又不是风吹来的。
搜救队的任务更重了,然而据我所知,搜救队的人手从来就没足过。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挑战自己的精神承受极限看看自己能不能打破搜救队十个至少十个因为精神压力而落下心理问题的记录。这要是输了,赔上的极可能是一辈子。
不过,我瞅着公告,外域究竟发现了什么?
搜救队的历史快赶上神界的历史了,以前可没见众神对这个部门特别上心过,这个部门赖以维持的支柱之一就是那些顶级凡人文明的道德与自觉。
虽然不太好听,但很多时候,道德自觉是没有生活压力的人才会有的东西。
高级凡人文明亦如此,进化那个位置,唯一的目标就是成为新的神类,没有必要也不屑于与低等文明过不去,该文明中道德感强一些的个体就会下意识的扶持搜救队。而哪怕只是几个个体,高级文明的个体能够提供的资源也绝对胜过低级文明全族能够提供的资源。
只是,如今众神显然对这个部门上心了。
我不会认为众神转了性拥有了超高的道德良善观念,个别神类或许真有超高的道德感,但整体神类的普世观:一群蝼蚁,死了也就死了,须臾就能恢复原本的数量了,为什么要上心?
我将伯奇的信息输了进去报了个名,同时表示地球文明不发达,没能力自己飞到考场去,麻烦到时候派艘飞船来接一下。
我报名时高岚正在旁边,见了我的补充,奇道:“面试还要求单位派个豪车来接送,你确定这报名能通过?”
答案是能。
高岚话音未落页面上便出现了通过,飞船将于三个月后来接人去考试的字样,很贴心的神纹,哪怕你没学过,也能明白它表达的什么意思,因为丫直接将它的含义投入了你的大脑里,你识不识字完全无所谓。
高岚自然也不例外,惊呆了。
我道:“于顶级的凡人文明而言,飞船就跟自行车一样,收尸队,啊不,是搜救队再不受重视,它的背后也是一堆顶级凡人文明与神尊,除了人手,什么都不缺。”
“我也要报名。”高岚斩钉截铁的说。
我愣了下。“这个玩笑不好笑。”
“我认真的。”
我瞅了眼日历。“我记得,这个日期你应该在学校读书吧?怎么回来了?”
“我请长假了。”
“为什么?”我不解。“学校不好吗?”虽然每个学校都多少有霸凌事件,从而导致一些学生被活活逼死的事都有,但高岚,我不认为谁霸凌的了她,好歹是被阿莯亲手训练过的,揍特种兵都不是问题,何况现代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若非霸凌,那便是学校有问题了。
高岚摇头:“学校挺好的,只是我不喜欢。”
我无言。
高岚虽熊,我却知,她对未来并非浑浑噩噩没有方向,而是很早就定下了方向,读警校,当一名伸张正义的刑警。虽然很天真,社会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公理大部分时候都迟到,虽然迟到总比没来要好,但考虑到它迟到的时候受害者必定已经产生甚至去见阎罗了,估计没几个人笑得出来。
说起来,我也是那个时候意识到自己的思维逻辑有点不正常的,因为我觉得迟来的公理真的很没意义,它的惩罚都轻得跟挠痒痒似的,很多案子,怎么着也该满门抄斩,乃至夷三族才合理。好吧,就算觉得株连太凶残,也可以肉刑啊,挖膝盖骨、挖眼睛、割鼻子、脸上刺字、剁手剁脚、剥皮、梳洗、宫刑随便哪个都可以啊。
言归正传,虽然心里觉得高岚天真得好笑,但对于高岚有个人生追求我还是赞同的,人生若是没有追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那未免太无聊了。
然而,警校不可能收一个杀人犯,且是一个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的杀人犯。
高岚只能像这个时代大部分人一样按部就班的参加了高考,考了一个二流的大学,然后按部就班的读完大学,找工作,结婚生子,养孩子送孩子读书,再工作唔,莫名有种放羊是为了生娃,生娃是为了放羊的即视感?
看高岚如今跑了回来的情况便可知她对这种随波逐流的生活接受不能,仍旧放不下自己曾经的追求。
我道:“警校不会收你的。”
高岚点头。“所以我想报名收尸队,不对,是搜救队,都被你带歪了。”
我默了两秒钟。“你知道收尸队的工作有多危险吗?”挽救即将灭亡的文明,文明都要灭亡了,遇到的危机有多严重可想而知。
“如果死了,单位包复活吗?”
“包,但死的次数多了会对灵魂造成很严重的伤害,就算单位包复活,你也干不长。”收尸队再剥削劳工也不至于将人给逼到灰飞烟灭的地步。
高岚保证。“我会小心谨慎,认真学习,争取少死几次。”
“还有精神方面的,收尸队的工作压力是所有职业里最重的,不乏干着干着就心理崩溃的。”
高岚嗤之以鼻。“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才没那么差。”
是没那么差,但那得看跟谁比,跟这颗星球上的人族比你当然不差,但跟专业的收尸队工作人员比,差得远了。
“这些年这座山庄出没的生物,我觉得的心脏承受能力被锻炼得特别强大了。”高岚继续道。
我无法反驳,做为一个普通人族,她这些年的见闻的确很锻炼心脏承受能力。“收尸队的工作手册很严苛,别忙着你接受得了,我给你讲个例子好了。以前有过一个工作人员拯救一个文明的时候有一次忘了进无菌消毒室杀毒就去了那个文明所在星球,他身上所携带的病毒在另一颗星球上掀起了一场比黑死病更恐怖的灾难。那名工作人员和他的九族都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灾难中死了多少人,它们就得在地狱里呆多少年。”
高岚不可思异道:“什么病毒这么厉害?”
我道:“相当于地球上的感冒病毒。”
高岚一脸你逗我的神情。
我道:“没逗你,在你的认知里感冒病毒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毒,因为人族已经被感冒病毒摧残了无数岁月,人与病毒一同进化,早就适应了,但如果将这种病毒带到另一颗星球,轻者一场浩劫,重者种族灭绝。别觉得不可能,想想印第安人是怎么濒危的。”
“不是种族屠杀吗?”
“那只是其中一半的因素。”
“还有一半?”
“病毒啊,白种人踏上美洲的初期,因为人手不够,而印第安人太多,哪怕是屠杀,也很费事,干脆往美洲投放了大量来自欧洲的病毒,而美洲没有的病毒。”
“那个工作人员并非蓄意谋杀。”
“但它的一时疏忽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众神不会管你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那样的后果,它们只看结果。”我语重心长道:“收尸队不是那么好当的,除非你只负责收尸,不然很容易犯下一些错误,而那些错误的惩罚措施,就没几个是不株连的。”
高岚沉默。
我继续道:“还有,收尸队的工作目标是延续文明,并非救人。”
高岚不解。
我想了想,举了个对方一定能懂的例子:“比如地球将灭亡,而摁下核弹轰沉大陆,让人类的人口锐减至不足百分之一可以让人类文明延续下去,那么你就必须摁下控制器屠杀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
这种工作,搁谁干久了都得精神病。
“那也太疯狂了!?”高岚恍惚道。
我回道:“在你看来很疯狂,在收尸队看来,那只是达成目标的一种手段,无所谓凶残与否,更无所谓善恶。”人家压根不在意文明个体的生与死,只在意文明能否延续。不过,纵然文明能够延续,估计摁下控制器的工作人员也得被幸存者恨入骨髓。
我问:“这样,你还想报名吗?”
***
小姑姑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回家一趟聊聊高岚的就业问题,语气很是心平气和,我不由诧异,搜救队,啊不,是收尸队的工作,我是真的觉得,以人族父母的思维逻辑是很难同意孩子去做这种工作的。
危险倒是其次,死了也能复活,比较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株连的风险。
求个职而已,干不好就株连九族,还是打入十八层地狱这种,谁特么能接受?
能够接受的要么就是本身背景强大无惧株连;要么就是对自己有信心;要么就是被逼,也可能是骗上贼船,知道有诛九族风险的时候已经签了合同,悔之晚矣;再或者没有可以被株连的亲族。
靠之,好像能理解搜救队为何永远人手不足了。
小姑姑的双胞胎已经生下来了,是龙凤胎,让我侧目的是,这对龙凤胎出生时小姑丈居然在场。
还记得许是我当时的眼神太露骨,小姑丈很是无语的说:“老婆生孩子你当我不在外头守着啊,那不是没办法嘛。”
“现在有办法了?”
“今天没大案子。”
我最终只能对这男人无言,我没法昧着良心说他不是个好警察,但也没法说他会是个好丈夫,这两者明显的对立。小姑姑对此很理解,并没觉得不好,若是这男人对待警察这份工作随意,小姑姑当年也不会嫁他了。所幸,这家伙虽然因为因素没法做得很好,但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都尽量做好。
以前接触的人族男性少没法对比,后来接触的多了才发现,这个时常忙案子的家伙在对比之下竟然被衬成了稀罕宝物。
言归正传,虽然知道小姑丈是个好丈夫(相对,别的人族男性太烂,衬得他太好),但不曾想过他还会是个好父亲,丫对高岚多年的放养我是真不想说什么,得亏高岚天生心性好,若是少凰那样的心性,越放养越危险。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小姑丈的运气好。
只是,我没想到高岚想参加搜救队这种事他竟会答应。
我有些怀疑小姑姑和小姑丈是不是不清楚搜救队的风险,结果小姑丈表示高岚说得很清楚,他也知道。
我觉得高岚可能故意春秋了某些东西,因此重新说了一遍,小姑丈表示,这些高岚都说过。
我惊讶。“既然都清楚,按着人族的观念,你不是应该制止吗?”
小姑丈道:“雏鸟终有离巢的一日,她有自己的人生方向总好过人生因为活着而活着让我放心。”
呃,莫名的无法反驳。
只是,这样的父母,世间能有几个?
反正,不少人族父母给我的感觉都对子女有着很强的掌控欲,更希望子女的人生按着自己规划的道路走下去,觉得自己吃过的盐比子女走过的路还多,肯定比子女自己做选择要好。却往往忘了,时代在变,不是所有老传统都能继续,以及,子女是人,不是牵线木偶。
我很难说小姑丈是否因为高岚的警察梦破碎了后的变化才如此,但他是真的将自己的命给压上了。
既然别人家属都不反对了,我自然也没意义了,答应了会帮高岚报名,倒是一起跟伯奇去考核和接受培训。搜救队既然是高风险的工作,自然不会新人直接上任自己摸索,而是会先训练一段时间。
吃完饭走人时本来高岚想送我,却被小姑姑给按了下去,由她来送。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和小姑姑一起出了门,风一吹,没觉得冷,但小姑姑不是我,她身上可没鳞片,于是我道:“送到这就好了,小姑姑你赶紧回去吧。”
小姑姑没动,而是道:“安安还好吗?”
啊?
我做出一脸懵逼的看着小姑姑。
小姑姑继续道:“安安不是人。”
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无言了。
小姑姑道:“小落,我还没迟钝到连自己孩子的异样都发现不了,她是仙人下凡历劫吗?我记得你与我说过一些仙人会下凡历劫。”
我犹豫了下,还是实话道:“不是仙人,是更高一级的神人。”你们不可能再见的。
“她现在过得好吗?”小姑姑道:“她投胎投成那个样子,应该不是巧合吧。”
确实不是,被神尊给惩罚的。
小姑姑拉着我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说吧,从头到尾,我要知道全部。”
我无奈道:“她不会再回来了,小姑姑你何必呢。”虽然都是亲人,但想也知道,小姑姑和孟凰在少凰心里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过客,后者是生命唯二的最爱。
小姑姑道:“我只是想知道她好不好,图个安心而已。”
我只得道:“她姐是神尊,盘古世界的至高神,她自己也是一方神族的君王,盘古世界没人打得过她,已经肆意潇洒得活了亿万年,想来,还会继续肆意潇洒下去。”至于神尊疑似挂了,以及即将到来的战争,这不是还不确定和没发生嘛。
小姑姑愣住。“这样的身份怎会投胎到我的肚子里?”
“她的性子小姑姑你知道,无法无天,肆意妄为,很难不惹事。这次就是胡作非为被逮了个正着,就被罚下凡了,至于投胎到小姑姑你的肚子里,大概是因为她很多万年前救过你,因此今世你当她的母亲还当年的因果。”我回道。
神仙下凡投胎也不是随便捡个人家投胎的,认真的追溯就会发现,投胎后的父母往往曾与其有过因果,因此借着投胎这一世来了断因果。
小姑姑默然须臾,看不出是信了还是没信,我只得等她消化着。
最后,小姑姑道:“她真的没事?”
我道:“我可以发誓,盘古世界末日了她都不可能死。”这真是实话,就少凰那本事,世界末日了绝不会影响她的生命安全。
第313章 第五章风雨桥·桥灵
搜救队报名就是个网页登录和输入信息的事情,很简单。
不过,为了高岚能够考试成功,并且不死得太惨,我还是抓紧时间给她补了一些课。
我没参加过搜救队,但君族有人参加。
离神最近的那些种族文明对搜救队都挺有兴趣的,有个人道德的因素,也有政治方面的考量。
积极参与的种族,可以理解成地球上那些对维和很有兴趣的国家,不管是通过维和还是挽救文明,都是想以此提升自己种族的地位与利益。
别看搜救队的工作很麻烦,但搜救过程中如果碰到灭绝了的古文明,考古时若是有可以自己文明使用的科技是可以拷贝的。而救下的那些文明,难道不会记下如此重的恩情吗?哪怕一千个文明里只有一个文明能够走到日后有资格与自己打交道的地步都是暴利,虽然这些利益都是无形利益,但很多时候,无形的利益比有形的利益更值钱。
说白了,搜救文明也是一种投资。
就是搜救队的工作压力太大,不过这不妨碍它能够带来的利益,也因此这种投资,越是高级的文明就越是积极。
随便捡个简单点的例子就是有容的治安官里有提到,有一个高级文明的外交官,真特么的一呼百应,明明越过了法律线,但一大堆文明的外交官给他扫尾,治安官和敌对文明的外交官愣是没抓到一丁点线索,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下了这个亏。
治安官还好,见惯了来自不同文明的治安官为了各自种族的利益上演着一出出比战国时代还精彩也更残酷的纵横捭阖,已然麻木,但敌对文明的外交官却是好悬没气吐血。
高岚表示疑惑:“既然有利可图,怎么还会那么缺人?”
“工作压力太大,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那就找不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不就行了吗?盘古世界那么大,文明那么多,不可能找不出来吧?”
“当然找得出来啊,神类就是最合适的,但你觉得神类不会出现心理问题吗?”
高岚沉默了一瞬。“因为没把人命当人命?”
我道:“差不多,所以搜救队一般不鼓励神类亲自上阵,它们大多一味的追求效率,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当然,搜救队本身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用任何手段,但心态的不一样也决定了凡人会在对人命的挣扎中艰难做出最符合该文明种族利益的决定,会尽量争取让最多的凡人幸存,而神类则是没有任何的挣扎的做出最符合利益的决定,目标则是幸存者数量足够将种族延续下去就行。”
高岚道:“这不就是积极工作和消极工作的区别吗?”
我道:“不是消极,而是三观和思维逻辑的差异,参加搜救队都是自愿的,工作不可能消极。”
“就算这样,后者的成功率应该更高吧?”
我颌首。“是高,但有后遗症,一个种族不是活下来足够的幸存者就可以的,还得保留较为完整的秩序和文化,而神类,思维差异决定它们很难理解凡人的很多东西,帮助过程中随便造成点什么冲击,幸存者的灾后重建都会很困难,甚至出现许多不应该出现的问题,导致文明走上歧路,甚至灭亡。”
高岚一脸无语。
我将自己默写的资料都丢给高岚。“记得背下来啊,我再带你去玩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高岚随口问。
我道:“极限生存。”
高岚闻言蓦的抬头。“啊?”
我道:“搜救队对生存技能要求很高的,话说你莫不是以为搜救队都是差不多的环境里活动?”
高岚反问:“不是吗?”
“宇宙间可不止碳基星球,就算是碳基星球,大气层也不一定一样。”
高岚激动道:“你是要带我去外星球玩极限生存?”
“想得真美,地球文明现在根本出不了太阳系,连月球移民都做不到,我带你出了地球你就得呜呼哀哉。”
“地球人出不了太阳系你也出不了?”
“出得了啊,但咱来的身体素质不是一个纲目的,我能在太空环境里蹦跶,你能吗?”
高岚无语道:“你让我想把进化论给烧了。”
我随口道:“没必要,它又没错,当然,我指的是没有信息干扰的环境里它很准确。”硬要拿进化来套神类和我们这些神类制造的非人生物就很缺心眼了。
所谓极限生存,很简单的,确切说,是地球这环境,我也没法搞出高难度的生存训练来,因此弄的都是低难度的,比如只给两瓶水丢沙漠里,比如给把刀就丢热带雨林,还是猛兽资源特别丰富的那种。
山庄里的非人生物看了我制定的计划都忍不住表示:会不会玩死人啊?就算是妖怪也不带这么折腾的?
我诧异不已。“妖怪的生存能力这么差的?”
尘寰无语道:“你对妖怪的理解是不是有误差?”
我道:“我记忆里的很多妖怪生存能力都特强。”
“你说的是古妖吧?”尘寰道。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
尘寰继续道:“妖怪只要是碳基的,人会头疼的环境碳基妖怪也会。”
我对着自己的计划迟疑了下。“如果是你们,会死吗?”
尘寰摇头。“半死。”
我说:“那我放心了。”
我的计划最终搁置了。
因着高岚这一去不知道多久才回来,因此全家出游了,我也不好这个时候把人闺女丢沙漠和热带雨林玩极限生存,只能暂时搁置。
不过全家出游也不可能玩三个月,不论是小姑姑还是小姑丈都没那么长的假,而且,真请假三个月,回来了还得重新找照顾小孩的保姆。
我趁着这段时间将训练计划给细致的完善了一番,完善到,反正我是没觉得这很要命,但不知道为什么山庄里别的人都觉得我丧尽天良,哪怕是尘寰虽然没直说,但表情亦是如此。
高岚旅游回来的时候我就将这份计划从抽屉里拿了出来,还没开口让高岚看看觉得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就听高岚道:“小落,我能查一下户籍档案吗?”
我不假思索的回道:“查户籍你应该去相关部门,我这里只有妖口档案。”
说起来,这些年的忙活,鹤城登记的全妖和半妖已经突破了七万大关,让我深表佩服。
七万非人生物老实说也不算多,但问题是这里是地球,是人族的地盘,只是我这里就有这么多,整个华夏加起来只怕几十万是妥妥的,这么多年妖魔鬼怪,也就华夏这片因为彼此从始祖时就是共生的关系才受得了,不然放在别的地盘,早掐得天崩地裂了。
呃,好吧,也不是没掐过,只是掐的时候双方都被这共生关系给打败了,一清点战果,好嘛杀敌一千自损九百九,还是洗洗睡吧。
每次要从户籍档案里找人,哪怕有电脑,并且分门别类的归类了,仍旧的找好几分钟。
“哪只妖族惹你了?”我问,应该不至于吧,鹤城一片,谁不知道高岚是我亲戚,根本不会有非人生物动歪主意到她身上去。
“没有,我就是答应了帮个人找人,我有点怀疑他要找的那个人其实是非人生物。”
所以你要找人,却不知道要找的究竟是人是妖都不知道,若是妖又是什么族类更不清楚,这种条件你去查档案,辜小哥会想杀了你的。
事实证明辜小哥没想杀人,或者说,刚开始时可能想杀人,但在高岚拿出一张红色的毛爷爷后辜小哥便马上换了笑脸。
这变脸速度,辜小哥不是学四川变脸着实可惜了。
高岚给的信息太少,辜小哥找了一个小时才确定结果:没有。
高岚又来找我了。
我奇道:“户籍档案里没记录,要么不是非人,要么已经走了多年,我录户籍时不在。它做什么了?这么多年了还有人找?”
“是五六十年的事了。”
我愣住。“我去,什么情况?”多大仇啊,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
高岚无语道:“在你眼里就只有仇恨才能长存吗?”
我颌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碰到过仇恨以外的感情在分离后能在时光的碾压下浓烈如初。”
不被时光碾压的感情也不是没有,比如北溟的那对,但那对自亘古起便相互陪伴,就没分开过几次,便是分开,也从来都不长,时光的流逝于它们自然无意义。
想让我相信有什么感情能在无数岁月的离别后还能浓烈如初,至少得给我看个实锤。
高岚想了想,道:“神尊的道侣不是一直在努力找它吗?”
我道:“你要不要看看一百亿年后它还会不会找,就算在找,它对神尊的感情是否一如今日?”
高岚噎了下。“一百亿年,地球都该没了。”
我道:“所以我从来都不信这世间有什么感情能够在时光与离别的双重碾压下浓烈如初。”
高岚无奈道:“你的标准太特么变态了。”
我并不觉得,神类可是永生的,对于永生者,一生与永远是很奢侈的事,而见惯世事无常,没神能许诺。
便是少绾与契,我也没见过它们许诺永远,虽然它们俩已经可以说是永远了,从大洪荒至今唯一一对没分的道侣。
“看你的模样,显然找人的那位不是因为恨,那就是因为爱,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我问。
高岚道:“应该是爱情。”
“应该?”我挑眉。
“暗恋。”想了想,高岚补充了下。“也可能是明恋。”
我:“”
所以,究竟是明恋还是暗恋?
答案是,明恋。
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喜欢到周围所有人都看出来的时候,真的很难昧着良心说那还是暗恋。
这个故事发生在动荡的民国时代。
真的是相当动荡的时代,山河破碎,不过这不是重点,华夏山河破碎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比民国时代更惨的时候都有,每次都挺过来了。唔,必须得说,华夏文明的命真的是地球上所有文明中最硬的,古埃及文明和两河文明早断了,后代都不认得祖先留下来的文字什么意思,印度文明,原住民变成了低等种姓,很难说哪个更惨,但华夏,那么多的灾难都没将之击倒。
大抵也是因为这多灾多难的历史,民国时纵然山河破碎,换别个国家的人可能真的就绝望了,但华夏却活似弹簧,压力越大,反弹也越大。
也因着这些,民国虽动荡,但越动荡,醒过来想要做点什么改变的人也越多,积少成多,最终铸就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民国的时候虽然外忧内患,但民国早期的时候这份动荡尚未蔓延全境,主要集中在北方与南方沿海。
芷江便是当时难得的一个世外桃源,至少早期的时候是真的世外桃源,后期的话只能说,全面战争爆发后华夏全境就不存在真正的世外桃源,当然,妖魔鬼怪的聚居地另当别论。除非有天顶星人的科技,不然列强的火炮再厉害也没辄,毕竟,大部分妖魔鬼怪都不怕子弹。
舞水自城中流经而过,而水上有座大桥,真的是大桥,全长一百四十多米,宽十几米。
如此大桥,赶集的日子会有多热闹可想而知,桥上桥下全是货摊与人潮。
高岚故事里的主角是侗族人,暗恋于第一眼。
那一年,风雨桥上出现了一个眉目如画的抚笛少女,笛声悠然动人,引得许多侗族少年一见倾心。
比起被程朱理学摧残了千年的汉族,侗族在感情方面就爽快多了,既然倾心,自然告白,然后满地都是玻璃心。
抚笛少女一个不落的全拒绝了,不留任何余地。
抚笛少女的拒绝真的是相当给力,给力到大部分人被打击后都死了心,虽然仍旧欣赏少女,却也没人再告白。少部分人则是还抱着一丝丝的希望,说不定就给打动了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坚持的少年们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了一个。
人族早婚,在那会儿一个人拖到二十好几都没结婚无疑是稀奇事,少女再迟钝也意识到了这位少年,啊不,现在是青年的固执了。
“你心悦我?”抚笛少女坐在栏杆上有一次来听自己抚笛的青年。
青年将自己采摘的新鲜水果放到了少女的案几上。“刚摘的,可甜了。”
少女盯着青年的眼睛等待答案。
青年叹道:“我心悦你,整座城的人都知道。”姑娘你得多瞎才能无知无觉?
少女自然不瞎,但她无法理解。“为何心悦我?”
这个问题
青年想了想,发现想不到答案,便答:“心悦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少女反问:“不需要吗?”
“需要吗?”青年亦反问。
少女:“”
鸡同鸭讲,莫过于此。
少女无法理解,自然不打算接受,青年也不着急,他早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反正这姑娘心里也没别的人,自己还有时间更有机会。
然而,人生之操蛋,往往你以为还有很多时间时却倏然发现,时间其实不多了。
芷江是世外桃源,没瞎扯,至少在那会儿相对华夏全境而言,真的算得上世外桃源,至少战火还没蔓延过来。但只是暂时没蔓延过来,并非永远都蔓延不过来。
战争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激烈,宛若彻底张开了大嘴的贪婪饕鬄,吞噬着无穷无尽的血肉。
芷江是华夏疆土的一部分,当国家被全面侵略时,谁也无法置身事外。
覆巢之下无完卵。
某一日青年忽然跟多年容颜不曾有半分改变的少女说自己要走了。
少女随手将一枚果子丢进嘴里,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青年说了什么。“死心了?”
青年摇头。“不是,我只是暂时离开。”
少女不解。
青年继续解释道:“战争很快就会蔓延过来,明日我就会去从军,尽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守护这一方河山。”
少女挑眉。“既然知道微不足道为何还要去?”
青年理所当然的回答。“脚下的这片土地是我的家园,是我的祖国,即便我的力量微不足道,我也无法什么都不做的等待一个结果。”
“虽然我很想说你能不能等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青年犹豫再三,还是豁出去般的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活着回来了,你也未嫁,能否给我一个机会?”
少女佩服。“你都要去赴死了竟还不忘此事?”
“正因为要去赴死了才更要给自己一个交代呀。”青年理直气壮道。
少女无言以对,青年等了会没等到答案,只得失落的道:“没关系”
一支笛子递到了青年的面前。
青年一脸懵圈的看着少女。
少女道:“若你活着回来,我会很认真的考虑给你个机会。”
虽然只是考虑,但这么些年青年也知道少女其实从未考虑过给谁机会,今日能够给出这样的承诺已是不易,因此欣喜的收下了笛子。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啃着杏问高岚:“可别告诉我他活着回来了,那姑娘却已嫁为人妇。”若是如此,那也太俗套了。
高岚摇头。
我道:“那就是那姑娘失忆了?”这也有点俗套,但怎么也比刘元好,他是记忆被人给抹了。
“没嫁为人妇也没失忆,是人不见了。”
闻言,我道:“那年头失踪等于死亡吧。”
现代人口失踪了多半是人口拐卖的事情,有一半几率死了,也有一半几率还活着,虽然可能是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也不是一点找到人的希望都没有了。但在动荡的民国,失踪真的跟死亡有一个等号。
“老爷爷说,战争结束后他经常回忆过去,发现认识水梁多年,他从少年变成了青年,水梁却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评价道:“够迟钝的,不过也不排除他拒绝接受对方可能已经死了的事实,而希望对方是个妖怪,那样动荡的乱世里,妖怪的生存几率胜过人族。”
“水梁多年未老。”
“保养得宜,三十几岁看着跟二十几岁也并非稀奇事。”
“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道:“所谓一点变化都没有也可能是朝夕相处,没注意到一些细微变化。比如你,你从小小一只长到如今这么大,我一直都有种不可思异的感觉,我去,怎么长的?一不留神就这么大只了。你看,这么多年你都长这么大了,我居然都没察觉到,能说明你一点变化都没有吗?时光如刀,奈何人世有滤镜。”
高岚:“我跟说正事呢”
我忙笑道:“知道知道,正事,我明儿就买票去芷江看看。”
高岚诧异。“你去芷江做什么?”
“找那位失踪人士啊。”
“她还在芷江?”
“若我没猜错它还在,若我猜错了,那也不用找了,估计这辈子都很难再找到。”
我将训练计划书递给高岚。“喏,这是我为你准备的训练计划,先看看,等我回来了我们就开始训练。”
高岚随手接过厚厚的训练书。“哦,好的。”
鹤城与芷江离得不远,后者就是前者的下级县城,有大巴直达,不想坐大巴也可以徒步,以我的脚力,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到,最少就看急不急了。
因为不急,所以我是坐大巴到的。
描述中的长桥如今已只剩下残骸,而高岚游玩时遇到的人则是一个木匠。
看到木匠铺子的牌子时我有一会反应不过来。
古时候木匠是随处可见的职业,但如今这年头,修建房屋用到木料的地方已经很少,都是钢筋水泥,便是用到木料,也是机械加工,像古时候那般精雕细琢的木匠活已经很少见了。
典型例子就是特勤处在云层之上修建学校,按着我的要求修建庭院式的建筑物,结果人手不足,不缺苦力,缺技术工。诚然,我要求的标准太高,需要修建的建筑也太多,但特勤处的背后可是国家机器。
木匠行业的凋零可想而知。
如今看到一家木匠,我不免有种恍惚见到一只大熊猫的感觉。
这只大熊猫是只老熊猫,这点让我的惊讶少了点,特勤处找的木匠里年轻人极少普遍为中老年,青黄不接的严重。
看到我,老木匠并未惊讶,只是有些疑惑:“您是小庄主?”
我颌首表示正是本人:“诶,你什么眼神?我都奔三了。”
老木匠看我的眼神俨然看怪物。
好吧,能理解,人族再怎么保养也不可能保养得奔三了还跟未成年似的。可这也不能怪我啊,神魂的年纪给地球都祖宗都够,心理上也不遑多让(一半因为灵魂一半因为人族的血脉),生理上只能说,生理与心理不兼容至此没精神病已经很不错了。
我也懒得解释,这也没法解释,不解释便是最好的处理法子。
我道:“高岚应该跟你说过我是来做什么的了吧?笛子你还保存着吗?”
老木匠从抽屉里取出了一枚古朴的笛子,真的是古朴,做工不像近代的东西,再加上笛身光滑的模样与包浆这必须得是经常被人拿在手里把玩,并且精心保养,不然不能这么久了还如此完整。
我忍不住问:“这么多年了,说不定对方已经死了,你如此放不下不会后悔吗?”
老木匠闻言用一种很是无奈的语气道::“我也想过,但等待它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戒不掉。”
我默然,忽然有点后悔来这一趟了。
老木匠察言观色的眼力显然不错。“你有线索了?你是见过她还是她不曾离开芷江?”
我愈发无言。
后记:
我在当天晚上就回到了鹤城,见到一脸想死的高岚一只,手里正捧着训练计划书。
看到我回来了,高岚露出了欲言又止之色。
我道:“如果想我改训练计划的话可以啊,不如按着我的身体素质重新制定。”
高岚斩钉截铁的道:“不是,我就是想问问,你找到水梁了吗?”
我随口道:“找到了。”
高岚闻言不由露出了惊讶之色。“这么快?不对,这么点时间也不够你搜多少地方,水梁该不会从未离开芷江吧?”
我点头。“它根本不可能离开那里。”
高岚愣了下。“它是水君还是土地?”
我摇头。“它是那座大桥,那座在战争时被日军重点轰炸,却死活屹立不倒的大桥。”
老木匠已经等待成了习惯,却不知道,其实在很多年前他的等待就已经有了结果。
高岚疑惑道:“我记得,你们曾经说过,非活物的东西修炼成妖是非常困难的事。”
我道:“是很困难,但不代表就做不到。”
“我查过那座大桥的历史,才几百年,就算是动植物,这么点时间也很难修出人形,它怎么就”高岚觉得很不可思异。
“你既然查过它的历史,那就应该知道,那座桥的修建是因为舞水河将芷江城划为东西两半,滔滔舞水,终年不断。当时以舟为渡的两岸百姓及商旅行人时有葬身鱼腹者。因此后来才有个叫宽云的和尚,四方奔走募捐,共募集建桥资金15000两白银、粮食11万石,修建了它。那座桥的修建本身就承载了万民的信念,再后来这座桥经常因为火灾与水灾而倒霉,但每次都因为募款而重建,一次又一次的重建,让它沾染了太多人的信念,被催化出了灵智与人形。可惜成也信念败也信念,它因人族的信念而修出人形,却也因为人族的信念永远守在舞水之上无法离开。”我很是感慨。
“既然没离开,我怎么没看到它?我当时还用了你的符呢。”高岚道。
我回道:“灵力损耗太过,再加上桥因为历史原因又被毁了一次,它不可避免的陷入了长眠,你看不到很正常。”
“灵力损耗太过?它干嘛了?”高岚奇道。
我道:“被轰炸机狂轰滥炸,一直屹立不倒,你莫不是以为敌人的轰炸机手潮到回回都击不中?”真手潮到那境界,不如早点改行。
第314章 第六章天狗·消息
你得过肺病吗?
不是肺里多了什么东西的那种肺病,是肺烂了的那种,有点类似乱七八糟的污染物吸多了,以至于肺脏变成了请自行想像一块被严重污染的烂肉。
肺烂了,着实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相当之痛苦,痛苦到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啥?
问我怎么这么清楚?
妈个鸡,本庄主当年也烂过肺呗。
这操蛋的地球空气质量着实是太差了,让我那颗生于雷泽长于雷泽,适应了雷泽空气含量中氧气高近百分之三十,空气清新湿润的肺脏着实吃不消,又没个过渡,是突然从雷泽跑到地球来的,肺脏不可避免的出了问题。
小姑姑和祖父祖母带我看了中医看西医,全是庸医。
原因?
我的肺最后好了却不是中医或西医治好的,而是靠着身体自身强大的自愈能力适应了地球的空气硬生生的长出了适应了地球空气质量的肺,不过,就算如此,我也不敢跑空气质量特别差的溜达,就怕肺脏吃不消。
因此我是很佩服君长青的。
丫是在京都重工业云集的一片城区被发现的,被发现时已经在那呆了多久不得而知,但他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肺部找出来的X光片着实令人怵目惊心,这是烂了还是烂了?
这也让因为重金悬赏而被人打电话通知的我很是惊讶。
君长青可不是当年一直生活在雷泽突然跑到人间界来的我,论理他的肺脏就算受不了重工业区的空气质量也不该这么惨,莫不是搞错人了?
我连夜奔赴京都,没搞错人,的确是君长青,他的肺也的确烂了。至于原因,在看到医院从他身上换下来的衣服时我便猜到了,这是水土不服呀。
医院从他身上剥下来的衣服不属于地球上已知的任何一种面料,不过看着摸着都跟丝绸一样光滑,显然不是什么粗料子,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衣服上繁复的刺绣,宗教色彩相当浓郁。
君族没宗教,或者说,君族的宗教就是祖先,因此每个人都是信徒,服饰上便不免呈现出这方面的特点来,衣服上的云雷纹是最常见的,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纹,身上还会佩戴玉器,搁任何一个懂些宗教的人来这都会以为那是宗教服饰。
不过我知道的更多点,这身衣服就不是地球上会有的,显然这些年这家伙一直都在雷泽界,适应了雷泽界的环境后突然享受起重污染的空气,只是部分肺烂了而不是整个肺都没救了得亏了他自愈能力非人。
我拿着一摞的体检报告瞅着,骨折肺烂什么的还是小事,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就是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感觉他的身上似乎有瘟疫的气息,还是我有点熟的那种瘟疫气息,不过曾经的记忆太过庞大繁芜,一时半会竟想不起来究竟是哪里熟了。
不过,到底是古神神民,还是可以称一声半神的古神神民,这么点毛病死不了,反倒是医院里的人快出问题了。
这家伙体内的是瘟疫的味道,因为现在还被控制着自然没事,可一旦控制不了了,我有预感,整个帝都都得变成人间地狱。
这谁特么的这么缺德,瘟疫是能乱玩的?
莫不是死熊猫?
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着实是熊猫用瘟疫坑害人族,制造出人间地狱的前科着实丰富,让人遇到同样的问题时很难不联想到它。
不过这个猜想很快就被甩掉了。
死熊猫用瘟疫祸祸人族是因为它曾被人族中的变态险些虐杀,落下了心理问题,因而心理问题一日不好,它一日跟人族没完,而人族又弄不死它来个赶尽杀绝,也只能认命。虽然人族被祸祸得挺惨的,虽然报复上升到整个种族太过狠毒,但追究源头的话就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凉薄,但除了这句话还真找不到别的话来描述死熊猫与人族那长达千万年的爱恨纠葛,呃,也不能说爱恨纠葛,除了开头,之后就一直是死熊猫单方面虐人族。
言归正传,继续说瘟疫。
死熊猫虐人族是因为心理问题,它的心理问题如今已经完全好透彻了,除非人族又作死招来神罚,不然熊猫不会再找人族的麻烦。
那君长青这是得罪谁了?身体里居然让种下了瘟疫。
能够制造瘟疫的存在在我的记忆里不多,两个巴掌就能数清,但再少它也不止一种可能,因而很难判断。
只是,真的有些熟悉呢。
是谁呢?
我打过交道的。
会是谁呢?
我默默用灵力探入君长青的丹田想研究一下是谁的作品,唔,确实很熟,熟得妈个鸡,想起来了,老娘当年被这瘟疫给虐得死去活来,能不熟吗?
卜离。
九凶兽中杀伤范围最大的一头。
别人杀人是个,或论群,它是论片,瘟疫一放,收割灵魂如收割麦子,还不用它费力挥镰刀,坐等即可,九凶兽里它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最轻松的。
当然,轻松的只是它,对付它的难度也就比清弥差点,清弥属于那种要么逮不着,逮着了也可能是陷阱的对手,但总的来说,只要你足够强大,脑子也能跟上清弥那花样百出的变态手段,还是能够活命的。而收拾卜离,瘟疫当如何防?
我将君长青体内的瘟疫种子抽了出来锁入自己体内,不出所料,瘟疫气息在被一点一点的蚕食。
抗体还可以携带着轮回的呀。
天道对我还是不薄嘛。
只是,想想这疫苗体质是如何来的往事不堪回首,人生于世自当朝前看。
没了瘟疫种子,君长青很快就醒了过来,睁眼第一反应就是拔剑,来检查的护士小姐姐差点人头落地,没人头落地倒不是这家伙心慈手软或是反应过来那是护士,而是被我挡住了。
“醒醒,不管你之前在哪,现在都在医院,很安全。”就算不安全也是医院的医生护士加病人不安全。
君长青愣了愣,看清是我后收回了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长剑。“小落啊?”
瞅了瞅我,又瞅了瞅护士小姐姐,这家伙显然完全醒过来了,立马换上了一副彬彬有礼的正人君子样向护士小姐姐诚恳道歉刚才弄错人了。
道歉很诚恳,然并卵,不管是谁几秒钟前才差点被活活斩下首级都很难微笑自如的说没关系,它要有那心理素质莫说君长青了,便是我都得考虑要不要出手。
最后还是我将吓得不轻的护士小姐姐送出了门。
一送走不相干的人我立刻就问君长青。“雷泽现今如何了?”
“还算好,没死光。”君长青一脸苦涩的道。
没死光?
那就是死了很多族人?
我犹豫了下,还是问:“我父母”
“妤尚无事,只需养个三五千年即可。”
养个三五千年啊。
话说亲娘她今年贵庚来着?有三五千年的十分之一不?
想说需要三五千年,亲娘可真够惨的,但考虑到古神神民的寿命,罢了,没死就已经是赚了。
“那老爹呢?”我问。
如此问的时候我心里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的,老爹终究不是亲娘,只是一个普通人,那样的灾难,没死得灰飞烟灭就不错了,如何能活下来,然而——
“大概还活着。”君长青道。
我愣住。“大概?一个普通人族,你们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确定?”
我皱眉思索了一瞬,忽的想起了一事。“你们该不会拿他当容器了吧?”
雷泽界不留人族,至少不留活着的人族,死了的另当别论。老爹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亲娘用老爹适合当容器的理由说服了族人,但亲娘后来也说过,她当年那么说纯粹是想救老爹一命。
我相信亲娘是真的出于想救人才那么说的,因为这个理由是最合理也最能说服族人的,至于能否真的用上,哪有那么倒霉,卜离都被封印了千万年了,那么多代人都没出问题,怎么可能就让他们赶上了呢。
然而,灾难真的就在这代人时来了。
以我对族人的了解,绝不会因为失败率极高就放弃尝试。
老爹终究不是君族人,若他是个君族人,族人多少会有所顾忌,但问题是他不是君族,并且没有任何君族血统,是一个纯粹的异族。
人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虽然不全中,但它也变相了诠释了一个道理:对于非同类的生物,人是很残忍的。
君族亦然,平日里会对没有仇恨和利益冲突的异族友好相待,但存在利益冲突时雷泽之下千万年来的累累人族白骨足以说明很多。
那些白骨该死吗?
不,他们挺无辜的,但他们出现在了雷泽界,为了保险,宁杀错一万也不错放一个,所以不论他们无辜与否他们都得死。尽管,他们出现在雷泽界纯粹是误入,知道那方天地是什么情况的人族只要不是想不开都不会踏足其中。
我都不敢想像老爹如今是怎么个惨样。
君长青瞅着我的神情变化,笑道:“看来你猜到了。”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终是语气不太好。“你们可真是够狠的。”
君长青不以为然。“他要不是你亲爹,你会如此愤怒?”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会感慨,但不会愤怒。”俗称站着说话不腰疼。
“表情真难看,告诉你个应该能让你不那么难以接受的消息,他是自愿的。”君长青继续道。
我道:“我有一万种方法让一个人自愿去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
大洪荒后期是怎样的时代,不是亲历者是不会懂的,典型例子便是洪荒初期与外域的战争,众神族的王相信自己的族人不会背叛种族出卖情报,却仍旧要求每个族人不能被俘,若是被俘就自杀。原因无它,诸王随便翻翻自己的记忆就能翻出至少一百种哪怕别人软硬不吃也不影响自己获得情报的方法。
君长青无语道:“真是自愿的,你爱信不信。”
我狐疑的看着君长青,难道真的?老爹有那么伟大吗?
“他是为了妤。”君长青解释道。“倒是个痴情种。”
这个,倒是有可能。
虽说大部分夫妻都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不各自飞的也不是没有。虽然那只不飞的是老爹有点稀奇,倒不是我觉得他是个渣,而是那样的处境,跑路是人之常情,毕竟,求生是人的本能。
我放弃了继续探讨这个问题,而是直奔我最关心的主题。“你既然能回来,想来是有坐标的。”
君长青颌首。“有啊,但封锁禁制启动后,你有坐标也进不去,得等禁制解除了才行。”
我顿时就不想说什么了,雷泽界有禁制,但那禁制不是君族自己弄的,是众神弄的,并且历史相当悠久,这么说吧,那玩意年久失修,用肯定能用,众神还不至于这么点质量保障都没有,但因着封印的是凶兽,这禁制就没想过启动后怎么解除。
凶兽出笼,没人觉得看守者还能活,正常情况下也的确该团灭。
跟凶兽打过太多交道的我深知,凶兽都是赶尽杀绝的代言人。
唔,宁渊或许例外,但它的例外更像是脑抽了,还就那么一次。
还有清弥,它要手下留情那妥妥的不怀好意,让人怀疑是不是当时死了更好一些。
我瞧着躺病床上的君长青。“既然禁制还没关,你是如何出来的?”
“搭的顺风车。”君长青回道。
我皱眉,顺风车?什么意思?总不至于搭的卜离的顺风车吧?众神的工程质量不至于那么差吧?
随着君长青的解释我很快意识到不是众神的工程质量太次,而是众神中出了叛徒,而那个叛徒,我貌似认识。
卜离原本是被困在“容器”里力量大减,更出不了禁制的,但有打开了通道将它放了出来。
打开通道放了卜离的是谁君长青不认识,只知道很漂亮,他就没见过生得那么好看的人形生物,仿佛是天道最精心的艺术品,超危险的艺术品,轻松撕开了禁制,将卜离给放了出去。
“哦,对了,那人身上穿着的神服是玄色的”君长青顿了顿。“不知是否错觉,我觉得自己当时似乎看到了鸟纹,回头查查哪位神人的神服上有暗绣的鸟纹。”
玄衣。
暗绣鸟纹。
真巧,我就认识一位神服符合这两个特征的。
君长青的眼力显然不错,反正我是没觉得自己的表情有什么变动,他却看出了端倪。“能有嫌疑目标?”
我点头。“还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它有这个动机。
一时半会回不了雷泽界,加上还要训练高岚,我果断将君长青拖回了山庄。
当然,只是拖回不是物归原主。
雪莹山庄现在的行事标准是我定的,而我的标准和君长青的绝对有差别。
君长青那画风就是纯粹的强者意志即法则,而我这,虽然法则是我制定的,但强者只是维护法则的暴力手段,并非目的与缘由,本质上就差天共地。
君长青若想拿回雪莹山庄,可以,先将我制定的人与非人和平共处法规给背熟了,不然出现法官上庭审案却尴尬的发现:法律写的什么来着?
若是那样,反正我会羞愧欲死,君长青大概、可能不会。
他若将法律书给背完了,并且掌握了,那我就正好物归原主了,雪莹山庄这么大的摊子管理起来真的超累。
妈哒,当年管理雷泽都没这么累。
好吧,当年管理雷泽我就是只吉祥物,所有琐事都由子孙处理,我只需要在重要的节日里出来晾晾就够了,哪像如今,不仅要管事,还要调/教以及镇压员工(员工里有吃素的自然也有吃肉的,我总不能让他们吃人,特勤处会跟我拼命的)。
离开京都之前我还溜达了几圈,完全没有卜离的踪迹,也不知是已经离开了还是隐匿得太好,个人觉得是前者,华夏的首都是地球上数一数二的人口大城,随便一波瘟疫就能收割至少千万人的生命与灵魂。卜离没道理放弃这么大一块肥肉,不过我也实在找不出来,便给特勤处打了电话通知了他们卜离正在京都,顺便附上卜离的丰功伟绩。
可能是错觉,也可能不是,听着电话对面隐约的一些声音,我觉得,特勤处大抵很想将我剁成肉碎了煮一锅肉糜分而食之。
对此我也很无奈,卜离又不是我招来的,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君长青问我:“我感觉你似乎对卜离特别的了解。”
当然了解,当年差点死它手里,虽然最后没死,却也被它的瘟疫给虐的死去活来,能不了解吗?
我说:“很久以前打过交道。”
君长青愣了下,露出了沉思之色,过了好一会又露出了震惊之色。“你竟然真的活了过来。”
我挑眉。“什么意思?”
“族里有预言,说你会在未来复活,但族里等了千万年也没等到,便都以为”
我懂,等了千万年都没等到复活的迹象,多半以为预言是瞎扯。“这预言是哪来的?”
这世间竟有人能预知我的复活?
怎么可能?
须知我并非被人复活,而是当年宁渊啃我的时候口下留情给我留了一丝残魂,这一丝残魂经过无数元会的自我修修补补,再加上千万年的轮回才一点一点修复至如今的模样,老实说,便是当年的我自己也不敢笃定的说自己一定能复活,着实是当年的状态太惨了,也就比灰飞烟灭好那么一丝丝。
君长青想了想,道:“说起来,族里虽有这则预言,但关于预言是从何而来的,还真没有提到过。”
得,这一听就是年代久远,久远到哪怕是以古神神民的长寿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断代而导致的缺漏,如此一来我更悚然了,谁这么大本事在我自己都没把握自己能复活的时候就预见了我的未来?
罢了,该知道的时候总会知道的,而且就算我不想淡定,如今这情况,我也只能淡定。
认识的神不是死了就是生死不知,我还能怎样,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应该没跟谁结下哪怕过去千万年也淡化不了的深仇大恨,或许只是单纯的有神强大到了能够预见如此遥远的未来,于是随口说了这么个预言。而君族因为预言的主角是自己的祖先,便将这则预言载入了祖训里。
甭管卜离打算做什么,既然没第一时间在京都丢瘟疫足以说明它一时半会不会做什么,而是打算暗搓搓的做好准备到时来一发大的。
既如此,我也就有时间继续对高岚的训练。
第一站就是挑战沙漠,什么物资都不给,也不是什么都没给,至少给了一包盐,让她不带任何现代工具从罗布泊跑到葱岭也就是帕米尔高原去。
“记住哦,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在葱岭等你,过时不候。”
高岚快气炸了。“我是人,不是你这种非人。”
我不以为然:“你莫不是以为搜救队是人干的活?”
从罗布泊跑葱岭去虽然变态,但再怎么样也在碳基生物的承受范畴里,而到了搜救队,将一个碳基生物丢到硅基生态圈都不稀奇,现在有功夫骂我变态,等被丢到硅基生态圈了,估计骂人的精力都腾不出来。
唔,老实说,将碳基生物丢硅基生态圈还不算最变态的,据我所知,恒星之上也是有可能诞生智慧生物的。虽然我只知道三足金乌和宁渊是太阳星上孕育的生物,但它们既然能够出现便足以证明恒星生命并非不可能存在。
综上所述,我觉得我对高岚特别的仁慈,圣母也莫过于此了,至少我没将她丢到太阳上玩极限生存。
将人丢进了罗布泊我便与尘寰道:“你不是说你在葱岭生活过吗?什么样的,带我去瞅瞅吧。”
尘寰瞅了瞅我,又瞅了瞅不远处的罗布泊。“你就这么走了?”
我反问:“不然?”
尘寰犹豫了下,道:“她死了你回去如何交代?”
我道:“高岚没那么容易死,真死了的话,我也同这一片的无常打过招呼了,不会勾魂,会通知我的。”
尘寰诚恳道:“你牛。”
我笑道:“这实话我爱听。”
尘寰:“”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葱岭很有这诗句的意味,至少我这么觉得的,雷泽多水泽多森林,草原什么的,那是稀有景观,我在雷泽那么多年就没见过真正的草原。
不过尘寰和我的心情绝对不同,我是感慨,是惊叹,尘寰是痛心。
“葱岭以前的环境没这么差的,水草丰美,现在虽然还没有沙漠化的征兆,但其它地方的沙漠化迟早会蔓延过来。”
我很想说沙漠化怎么了?沙漠化是现在全球都有的问题,也不知华夏西部一处,作死的又不是你,怎么感觉你比当事人还痛心?
然而,想想这家伙以前是实打实的在这片高原上生活了多年,这话我也就咽了回去。尘寰和我到底是不同的,我对葱岭乃至地球都没有实打实的如同根源一般的感情,就算落叶归根,我的根也是雷泽,我生于那里,长于那里,也在那里化形。因此我也不是完全不理解他的心情,毕竟,雷泽如今四分五裂成多个小世界的情况,我也心塞,待到日后有了能力一定要让雷泽重新合并恢复以往的形状。
我递给尘寰一根羊腿,建议道:“你要看不过去可以去当个环保人员。”
尘寰诧异的看着我。
我理直气壮的道:“看不过去便去改变不是应该的吗?”
尘寰愣了两秒钟,道:“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你会坑死自己了。”
我无语道:“咱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第315章 第六章天狗·孤独
草原风景优美,天地高远辽阔,但再美的风景在看了一个月后都会想产生审美疲劳。
葱岭终究不是雷泽,我就算腻了雷泽的水泽与森林也不会觉得疲劳,因为那已经是我漫长岁月中的一部分,深入神魂,无法切割,可惜葱岭不是,因此最后的几日我都是在慕士塔格峰下堆雪人玩。
认真说起来,我还挺少见雪山的,洪荒的时候四季并不分明,一年四季难得下雪,冬季大部分时候都只是降温,想要看漫天风雪得去北荒,而北荒那种地方,做为一只冷血动物,没有找虐的兴趣我都不会去。唯一去过的几次不是被娲灵那只驴友拖着去北荒的南部转了转就是为了追杀凶兽。
很少有心思与机会欣赏雪这种景色。
高岚来的时候我正好堆好了我的雪人,确切说也不能说是雪人,因为雪人不管堆得多难看好歹有三分人形,哪怕是圆滚滚的人形,而我的雪人,一点人形都没有,是一只脸很像人脸,有着大肚子的龙形生物,爪子里还有一只雪狼,一龙一狼仿佛在聊天,很有岁月静好的感觉。
岁月静好是尘寰说的,我表示了附议,而高岚,丫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狼够肥龙塞牙缝吗?”
我顿时就遗憾她怎么没死在路上。
“那不是肥龙。”我说。
高岚看了看龙形生物,又瞅了瞅我。“你手艺也太差劲了吧,居然给它塞那么大个肥肚腩。”
好想打死这瞎眼的混球,那是肥肚腩吗?老娘天生肚子就比较鼓,知不知道?天生的,不是肚腩。
然并卵,我才有收拾熊孩子的意思就被尘寰给拦住了。
“高岚你眼神不太好,那不是龙,是最初的雷神,那肚子也不是肚腩,肚腩拍着可不会有鼓声。”
我诧异,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我的本体?
尘寰小声道:“查阅古籍时看到的。”
这样啊,没想到我死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挺有名的。
高岚却在这个时候道:“肥肉球拍起来应该跟鼓差不多吧。”
熊孩子真的很皮痒痒。
谁都别拦着我好吧,这回貌似也没人拦我,尘寰随我了。
必须得说,被一群非人生物操练过的高岚的武力值放在地球上还真是最拔尖的,完全达到了普通人族的极限,再往上就得跳出人这个范畴了。然而,这点本事足够她收拾任何普通人,乃至从罗布泊跑到葱岭来,却挡不住我,揍了没一会我就觉得无趣了,这也太脆了,揍着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完全能理解少凰为何喜欢与强者战斗了,跟弱者打实在是太没成就感了。
我无奈的松开了高岚的衣服领子将人拎了起来。“算了,不揍你了,怎么这么久才来?迷路了?”
虽然我开的要求很变态,但以高岚如今的身体素质,挑战一下生理极限,早几天就该到了,却拖到如今踩着最后一刻到,多半是半道上遇到了什么事,其中迷路的几率最大。
“啊,不是,我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小落你能不能去看看他,他的样子不是很好。”高岚求道。
我诧异。“奇怪的人?多奇怪?”
高岚说:“他说他是人族,但他身上有浓郁的妖气,还能变成狗的模样。”
“半妖啊。”我道,这也不稀奇啊,华夏大地上半妖虽不能说海了去,但还真不少。
“不,他爸妈都是人族。”
我:“哦,那他祖父母外祖父母呢?”父系母系往上扒个几代绝对有非人。
遗传基因这玩意可不是Y染色体只传男的,能通过姓氏查出其较为清晰的传递路线,生命信息只要是后代都能继承,不拘男女,不拘牛鬼蛇神,父母、父母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的父母一路扒下去准能收获一张令人抓狂的基因巨网。
“他也怀疑过,但他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
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这就有点稀奇了。
正好啃羊肉也啃腻了,换个地方换个口味也好。
高岚听了我的话,委婉道:“他那里只有羊。”
我顿觉无语:“这一片就没别的食物了?”
高岚理所当然道:“这里是西部,又不是东部。”
我更无奈了,羊肉味道虽然不错,但膻味重,偶尔吃还行,天天吃却是有点腻。这也就我的肠胃和人族的有区别,不然连着吃了一个月的羊肉,早该消化不良了。
尘寰道:“也不是完全不能换口味,你吃水果或馕吗?”
我道:“水果还行,旁的就算了。”
馕这种东西,啃个一两回还行,但啃多日,那还不如继续啃羊肉。
尘寰皱眉:“水果也不能当饭吃。”
我道:“那就继续啃羊肉好了,水果就当餐后解腻了,对了,要不要买些青稞和酥油,你应该吃这些吧?”雪狼属于寒带生物,青稞这一类高原作物应该适应良好。
“吃,再买点糍粑,这个你不至于也吃不下吧?”
“凑合。”
高岚说的那个奇怪的疑似半妖的人住的地方很有特色,在西域一带,离葱岭不远。只是,如今的西域与美人那年头的西域区别超大,美人那会儿,西域尚是水草丰美的富饶之地,如今的西域沙漠化之地的滋味谁来谁知道。
虽然西域如今已是大片的沙漠,却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是沙漠,还有一些小小的绿洲的,而这些绿洲大多有人生活。
没被发现的绿洲很少,现代化社会,要找有没有绿洲,卫星一扫就扫到大概地形了,不需要像古代那样靠人的肉脚一步步去探索。
葱岭还算好,但那个人住的区域,只能说,曾经水草丰美,如今黄沙漫漫。
然而,高岚要带我们去的地方恰好是一个被遗忘的绿洲。
绿洲面积不大,也就方圆两三里,却牛羊成群,黄羊藏羚羊都有,还都挺肥的,一看就很鲜美。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高岚无奈道:“那可都是国家保护动物。”
我哦了声做为回答,又不是我将黄羊藏羚羊弄成濒危物种的,便是灭绝了,因果也找不到我头上,我似乎没有估计所谓动物保护法的理由。
只是,考虑到这些牛羊显然是有人驯养的,我也就没真的顺手抓一头烤着吃。
绿洲里没看到人,估计办事去了,高岚不客气的带着我们入住了主人的家。
说是家,其实更像是帐篷,但说是帐篷,也不尽然,现代已经没有这样的帐篷了,感觉更像是古时候游牧民族一种叫穹庐的帐篷建筑物。看着是帐篷,实际上内部空间极大,跟小型宫殿似的。
自然,这座穹庐不至于跟宫殿媲美,但个头真的不小,目测了下,雪莹山庄那栋楼的空间都没它大。
帐篷用巨木与牛羊皮制成,感觉有不少年头了。
我问尘寰:“这里沙漠化多少年了?”
尘寰回忆了下。“七八十年了吧。”
我忽然有些好奇那位半妖的年龄,活了这么久,可能还没弄明白自己是怎么个情况吗?这片土地上可不止人族啊,半妖的情况找一些上了年纪的非人生物一问就能明白,至于拖到如今吗?
答案是,至于。
因为主人不在,而高岚之前走的时候就跟主人说过自己会带着人回来,因此高岚也就不客气的从主人在周围种植的果园里摘了新鲜水果回来吃。
别说,吃了一个月的羊肉后再来吃新鲜水果,好吃。
在我吃水果吃得满手都是汁水时帐篷的主人赶着一群藏羚羊和几匹马回来了,看到那个骑在成年马背上的人形生物时我好悬没噎着。
人是人它妈生的,妖是妖它妈的。
那么,人它妈就是人吗?妖它妈也是妖吗?
人它妈是不是人不得而知,但妖它妈还真的有可能不是妖。
这位生活在沙漠中的生物便是这种情况,他父母都是人,他却不是人,也不是半妖。
这个名唤沙子的孩童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父亲是清代时因为文字狱而流放到西部的汉人后裔,母亲是维族人,算是个混血儿,生得很是精致。
这样的混血儿在西域一带并不少,沙子与旁人不同的是,他的身体生长很慢。
沙子生于咸丰三年。
就是清朝的那个咸丰,不知道这个人没关系,他的老婆肯定听说过——慈禧。
沙子刚生下来时是一只肉球。
沙子的父母不是什么太有文化的人,但也不是多迷信的人,至少不会效仿李靖在老婆怀胎三年生下只肉球后拿剑追着肉球砍。他们以为那是胎盘和胎儿混一块导致的,因此扒开了所谓的胎盘,然后真的扒出个婴儿。
到此为止还算常理能够解释的范围,但当别的婴儿都能跑能跳了,这只婴儿还是慢吞吞的爬着时就不免有些奇怪了。
沙子的父母以为这是因为孩子可能是弱智,虽心痛,到底也舍不得丢了孩子,但后来婴儿慢慢长大,智商正常,就是生长特别缓慢,却又不像侏儒只是个子不长,但面容还是能看出年龄,沙子是全方面的缓慢。
当别的孩子都成年娶妻生子了,沙子仍是稚童模样时,他的父母再迟钝也意识到了孩子的不一般,而彻底意识到这孩子可能不是侏儒而是非人生物则是沙子十几岁时的一件事。
上个世纪时的西部可不比如今,许多野生动物濒临灭绝,那会儿,如今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在当时可相当丰富,比如狼群。
那一年草原的冬季来得不仅早还来的特别冷,北方的兽群为了食物自然南迁,其中便有狼群,而沙子父子俩放牧回来时好死不死的就撞上了狼群,看狼群吊着的肚子,显然是一群饿狼。
父子俩都要绝望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狼群可怕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哪怕狼群可怕也不能改变人的这项本能。
沙子爹拼命的抽打着马,总算让马跑了起来,然而,一匹马两个人,后头追着一群狼,跑得过才怪。
马没一会就被狼群给抓破了腹部,肠子流了一地,倒在了地上成了狼群的餐食。
这支迁徙而来的狼群数量不少,明显是几只狼群组合起来的队伍,加上之前都饿得太久了,羊群和马并不够吃,就算够吃,这个时候也没狼会嫌弃食物多,冬季还有很久才过去呢,因此马一倒下便有狼盯上了父子俩。
沙子爹拔出刀跟狼玩命的拼了起来。
草原上放牧牛羊长大的人都不缺力气,力气不够也不可能驯服牛羊,反倒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牛羊给怼趴下了。如今对上狼群,虽有刀,却也没一个照面就让狼给灭了,但面对的是整个狼群,一整个凶残且饥饿的狼群。
沙子爹才砍翻一头狼就被另一头狼给偷袭了,背上一大块血肉被活活撕下,鲜血淋漓。
群狼立时攻击得更猛了。
沙子目眦欲裂,想要冲上去救沙子爹,回过神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真的冲上去了,却不是以人的模样,而是以狗崽的模样。
养狗的人想来都知道,狗狗年纪小的时候可爱得让人心都仿佛萌化,不管是哪个品种的狗狗都不例外,但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除了一些专门的宠物品种,不少狗长大后是相当生猛的,毕竟,狗的祖先据说是狼。
只是,被当宠物养着,指甲都给剪光了,估计对着这样的狗,谁也想像不了狗的生猛。
那如果狗狗的指甲没剪呢?
如果狗狗的指甲比金刚钻头还要尖锐,比钢刀还要锋利呢?
虽是狗崽,但一只狗崽若有了上述的爪子,必然生猛无敌。
狗崽一口气将两回体型是自己数倍的狼给撕成了碎块。
意识到自己招惹了不能招惹的生物,虽然食物珍贵,但生命更珍贵的狼群叼上容易叼走的羊尸一溜烟的跑了,徒留一人一狗的父子俩懵逼对视着。
沙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沙子爹却是看了个一清二楚,自己的宝贝儿子突然就变成了一只雪白的狗崽,真可爱,如果没看到地上的狼尸体,狗崽身上的毛发也没有被狼血浇透的话。
沙子爹努力的说服自己,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在做噩梦,睡醒了就好了。
如此呢喃着,沙子爹下意识向着家的方向迈步。
被丢下的狗崽不由发出了榴榴的哀鸣声。
正榴榴的呜咽着便见沙子爹忽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做为一个普通人族,身上被狼活活撕掉至少半斤的血肉,伤口还不包扎,还赶路,不晕才怪。
狗崽赶紧奔了过去围着沙子爹转悠,始终没见沙子爹醒来,试着用爪子推了推,人没推醒,却被推得移动了位置。
狗崽目瞪狗呆的看着自己的爪子,虽然打小气力就大,但现在未免也太大了吧?
不论原因为何,这都是好事,狗崽用爪子剥下了狼皮将沙子爹包了起来一爪一爪的将沙子爹拖回了寨子门口,看着沙子爹被人发现,带走。
狗崽绕着帐篷转了好几圈,偶尔发出榴榴的声音,终于离去。
再之后狗崽就一直在流浪,因为变不回人形,流浪时便一直都是狗的模样,有时会被人捡回去当看家犬或宠物犬养,也有时会遇到流民,看到它就口水直流想逮了它打牙祭,自然,就没流民成功过。
狗崽的流浪生涯结束于某一次被寻找獒犬的猎人发现,虽然不是獒犬,但因为它的爪牙特别锋利,觉得是条好犬便用陷阱将其抓了起来带到大城里去卖。
那座大城叫拉萨,买下狗崽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狗崽能够闻到对方身上的亡者气息,却又诡异的存在着生机。
女人是家酒馆的掌柜,也是偶然发现狗崽,觉得这么一条有灵性看上去能化形了的狗就这么让人族给毁了也是可惜,便顺手救了下来。
狗崽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可以变成人形的,然并卵,他有那个能力却不知道该如何化形。
掌柜的虽觉得这条狗妖挺稀奇的,都有了化形的实力却不知如何化形,闻所未闻,但还是教会了狗崽如何化形。
狗崽化形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找自己的父母,然而,离他当年离家已过去了三十多年,他的父母早已长埋尘土之下。
如果说流浪时还能告诉自己,自己有家,只是暂时回不去了的话,那么那个时候就是真的没了家。
狗崽回到了掌柜身边又学了几年,再后来便继续流浪了,居无定所,直到民国时因华夏东部战火纷飞为了躲避战乱才重新回到已经沙漠化的故土。
“这片绿洲是我用法术移了地下水脉,再掘了井灌溉出来的,是不是很美?”沙子问我们。
我用力点头表示赞同。
黄沙漫漫,只这一点绿,能不好看
不过,都移了地下水脉过来还这么黄沙漫漫,这一片的环境破坏究竟多严重?
侃了半天后发现沙子居然一直没提到主题,我不由问:“你不问我知道多少吗?”
沙子懵了下,过了一会才似反应过来。“你莫不是想说你还真知道我的情况?”
合着你就没信过高岚的话呀。
我道:“你先让我看看你的原形。”
高岚奇道:“你的眼睛不是能看穿一切妖魔鬼怪非人生物的原形吗?”
我随手将一块烤羊肉塞进高岚嘴里:“吃东西都塞不住你的嘴。”
沙子狐疑警惕的看着我。
我道:“我真没恶意,我就是有恶意,你不是我的对手。”
沙子思索了下,大概觉得也是这个理,但还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看我的原形?”
我理直气壮道:“确定一下自己的猜测。”
沙子迟疑了下很久,还是变回了原形,一直非常漂亮的狗崽,通身毛发洁白如雪,看着就很软和,撸起来更是软和令人爱不释手,反正我是舍不得撒手了,手感好好。
我邀请尘寰道:“尘寰尘寰你也摸摸,这手感比你还好呢。”
尘寰,尘寰一把将狗崽从我怀里拎了出来丢一边,狗崽赶紧化回了人形,我顿时就忍不住掐住了尘寰的爪子,正想问你干嘛便见这家伙变回了原形扑我怀里,下意识的撸了把,手感真好,再撸一把。
对了,我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正撸毛回忆着,尘寰便开口了。“沙子究竟是什么物种?地球上没见过这样的狗。”
我道:“当然没见过,那就不是地球上的物种,那可是天狗,大洪荒时的遗裔,据说是妖族占据核心的种族之一,单独占着一个非常富饶的中千世界。”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
沙子道:“我父母都是人族。”
我道:“但你祖先里有天狗,它的血脉在你身上出现了返祖,于是你成了一只从人肚子里钻出来的天狗。”
天狗一族的繁衍能力比大部分古神神民还惨淡,如今却能凭空捞着一只新成员,真是走了狗屎运。
沙子奇道:“狗的话,应该不会这么多年还长不大吧?”
我瞅了瞅沙子七八岁的模样,呵呵道:“天狗和你认知里的狗可不是一个物种,你想成年,那还得再过几千年呢。”
沙子默了。
我想了想,问:“你要不要去见见你的族人?当然,你不见也无所谓,但我肯定会通知阴山,也就是天狗一族的祖地,阴山收到消息后肯定会派人来找你。”
幼崽流落在外太令人不放心了,被人吃了怎么办?就算事后可以屠了凶手全族复仇,也没法让死者活过来,幼崽必须带回家好生养着才行,这是这一类长寿种的共同观念。
沙子闻言露出了怯怯之色。“它们能接受我?”
我斩钉截铁道:“肯定能。”
沙子思考了足足三天,在我打算告辞继续训练高岚时终于表示也想见见自己的族人。
我将雪莹山庄的地址给了他让他去找君长青,反正那家伙近来也是闲着,不如做点活雷锋的好事,当然,这也和我不知道天狗一族主要聚居地的空间坐标有关系。
“你的族人不会不喜欢你的,你要不放心,到时候呆得不开心也可以回来,雪莹山庄挺缺人手的,你的能力不错,到时候可以和我签个长约。”我如此安慰着还没出发就已经在紧张的沙子。
沙子:“”
第316章 第七章青鸟·新月沃土
地球上古代据说有四大文明,华夏文明是其一,另外三个是恒河流域的印度文明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文明,除了华夏,另外三位早扑街几千年这种常识就不提了。
谈谈其中的古巴比伦文明吧,说是巴比伦,实际上两河流域的文明比古巴比伦时期更早,这块土地的历史也相当之精彩。
虽然几千年前是富饶肥沃的新月沃土,但如今,也是沃土,但这个沃是因为石油,石油带来了财富也带来了中东就没消停过的动荡局势。
如今我就在这片土地上,在玩够了自然环境极限生存后便该是人性方面的东西了。
搜救队的工作问题难免涉及人性、心理等方面,工作时得将人性给塞狗肚子里去,同时揣度任务文明少数或多数人的心理,从而加以利用以便更好的完成任务。
啧,要不是知道搜救队的工作目的,就它们那工作手册,真的很容易被当成人渣集中营。
高岚在与人沟通这方面的能力不差,但以前她都是跟普通人打交道,便是与罪犯打交道,也都是警察局那样安全的地方,而搜救队的工作范围,除了各种可能碳基生物生理承受能力的环境,也从同类也是食物的石器时代到战火纷飞的封建时代乃至星际时代都有。简言之,运气好可能被投放到一个和平的社会环境里工作,运气不好被丢到春秋战国战场去都不足为奇。据说就曾有个倒霉蛋被直接投放到星际争霸的战场,还没反应过来就死得渣渣都不剩了,躯体被星舰炮给轰成了最原始的粒子。
而不论原本是哪种社会环境,这都需要搜救队上场了,就算原本是和平安逸也会很快水深火热,可能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灾难,也可能是因为搜救队的不择手段。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漏了下动荡环境的生存训练?
地球上的环境是大体和平局部战乱,正好翻过伊朗高原后最近的局部战乱地带就是中东,我就将高岚拖中东来玩极限生存了。
到了中东才发现,美人居然也在,真有缘啊,正愁住哪呢,干脆蹭剧组了。
没毛病,就是剧组。
在得知美人是来这地方拍戏的后我好悬没问出导演是否脑子瓦特了这种问题。
中东这是什么地方?
华夏什么时候拍戏拍到国外去了,且还是这种压根不接壤的国外?
最后,这剧组居然真的招得到演员,我可是碰了不少回枪战乃至抢劫,现在的演员应该不至于文武兼修吧?
华夏禁枪诶,又不像高岚被一群非人生物训练过,空手接子弹的本事没有,但躲一躲的能力还是有的。
美人表示导演脑子是有点瓦特,追求艺术追求疯了。
有人写了个奇幻小说,是一只妖怪从早商时就开始走丝绸之路到处溜达的事迹。
小说超长篇,有华夏的王朝更迭,也有华夏周围国族的兴衰灭亡,更有丝绸之路上所有国家与民族的描述,简直活生生的古代丝绸之路发展发卷,拿来当丝绸之路百科全书都绰绰有余。
尽管作者是只令人想寄刀片催更的拖延症患者,但架不住它写的太好也太写实与精彩,因此便有人想将小说拍成电视剧。
反正是超长篇,现在都还没完结,先拍一部分试试水,若是好就是第一部,并且会有第二部,若是不好,那就太监呗。
当然,从专业角度来看,没人认为这样的剧本拍好了会不红,注意,前提是拍好了,但这那只妖怪的经历太过跌宕起伏加太浪,讲真,徐霞客都没她浪。
如果想拍好,拍摄场地自然不能糊弄,多半得实地拍摄,这样一来谁拍这戏都得折寿。
这种情况下,若非想拍片的是个富二代,重金往里砸,又动用了诸多人脉,这剧组还真拉不起来。
第一部的时候还好,那只超浪的妖怪小姐姐活动范围多在中原一带,最远也就跑到了甘肃,重点内容在于她太倒霉,商朝前期和中期因为王位争夺相当热闹,最严重的时候还有个九世之乱,一乱就是好几代人。
美人说那只妖怪不是倒霉,而是商朝是典型的奴隶王朝,妖怪有学识,自然无法与当时被当成牲畜,有时还兼具肉类肉食的奴隶交流,怜悯什么的更不可能,她都不是人,本身又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圣母,哪来的怜悯?最多就是感慨一下人族胃口真好,同类都下得去口。如此一来,她当时往来的对像多为贵族,商代早期的混乱便很难不被卷进去。
这很好拍,也拍好了,第一部红了,然后就是第二部,可第二部时主角已经看腻了商代的王位更迭,带着货物一路向西走商穿过了古西域,翻过了葱岭,跑到当时的新月沃土来了,后来还在地中海一片溜达了很久。
别的部分都还好,就是中东这一片的戏份不好拍,没有过人的身手在这些地方很容易出事的。
因此仅是招华裔角色就很是吃力,第一部的一些演员都退出了。
美人没退,一方面是她恰好是主角,另一方面则是美人也不是吃素的,无惧战乱地带,丫出国的时候顺了我一箱子的符,不过我觉得她这一行为有些多此一举,在剧组里我感觉到了残留的非人气息,感觉有些像灵,而若真是灵这个等级的生物,那便是来支军队,谁吃谁还真不好说。
第二日的时候我见到了气息的主人,一只青鸟。
瞅了瞅那只翎羽漂亮的青色鸟儿,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从美人那摸来的原著。
主人公就是一只雌性青鸟,这所谓原著莫不是与有容的《治安官》一样都是回忆录?
现在很流行非人生物靠写作赚钱吗?
青鸟看到我也有一瞬的怔愣。“小庄主。”
我诧异。“你认识我?”
诚然,我是认识几只青鸟的,但绝没眼前这一只。
青鸟回道:“地球上的君族不多。”
哦,忘了雪莹山庄的出名程度,换了主人,哪怕不是管辖范围内的非人生物也不免关注一二。
我好奇的问:“青鸟一族怎么跑人间来了?”
据我所知,青鸟一族是有自己的栖息地的,也是盘古世界最大的物流BOSS,成年的青鸟大多拥有随意穿梭空间的能力,不干物流太可惜了。于是乎,在盘古世界和平下来后这一族就真的干起了物流,发展至今就差垄断了,虽然实质上也差不离了。
“旅游啊。”
我瞅了瞅手里的书。“你这旅游可真够久的,说离家出走还差不多。”
虽然青鸟有几千岁了,但以我对青鸟一族的了解,商初时这只鸟成年了没还是个问题。
我纯粹是随口一猜,不曾想青鸟露出了吃惊之色,我去,居然猜中了,离家出走到换个世界,也就青鸟一族能这么玩,以及,你爸妈对你做什么了?一走就是这么多年,从商初到现在,就算没有四千年,也不会差太大呀,多大仇?
虽然佩服这只鸟离家出走的境界,但不可否认,和她聊天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尤其是在国外这个环境里,语言沟通毫无障碍,还博古通今,顺便让我打听到了不少比较关心的事。
娲灵正在读条复活中,不过它的情况比我当年要好,所谓读条复活也不过是重新培育一具躯体再慢慢磨合打熬到完全兼容即可。
以及,神尊一直没消息,怕是凶多吉少。
最后,少则一千年,多则两千年就可以看到一场跨宇宙大战了,丫的祖文明绝对是早有预谋,都跑这么近了,虽然只是规模非常小的先头部队,但先锋都能看到了,大部队也不会太远了。
前夫/妻仍旧买消息,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最后一个打听对像让青鸟有些怀疑我对像,理解,这年头谁特么会打听一个不知道多少年没现世的神祇了?
不管这不是大事,比较严重的是尘寰。
“你对你的前夫还真是念念不忘。”
我将尘寰按着撸了把快炸起的毛。“早找到早离啊。”
闻言,雪狼的毛这才服帖下来。
诶,平时也没见他这样啊。
不过,手感真是越来越好了,再撸把。
欢快撸毛时忽然感觉到阴影,不由抬头,发现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停在了我自带的躺椅旁边挡了阳光。这人我认识,那位冤大头富二代,也是男一号,至少第二部里是男一号,小说超长,跨度几千年,除了主角外就没有几个角色是固定的,最多是阶段重要配角。也真是佩服他,明明看着就挺细皮嫩肉的,还特别跑到中东来遭这罪,亲自上场演戏,还演得挺像的,对艺术不可谓不真爱。
在此之前我是这么以为的:一位对艺术爱好者,虽然有点找虐,但人为了理想,还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这么点找虐并不算什么。
然而他开口后呃,老兄你为了把妹也真是豁得出去啊。
富二代姓商,我叫他商公子,商公子是个妙人,反正我觉得能为了把妹跑来投资演艺,还亲自上场演戏的人不多,而从三言两语里我也看出来了,这家伙的出身绝对是特别好的那种,却没有纨绔的习气,他把妹也不是拿钱,虽然貌似也很有砸钱的模样。但他不是送珠宝送名牌包包,自然,考虑到他追的是青鸟,青鸟也不可能对珠宝与名牌包包有兴趣,前者还不如她自己的羽毛漂亮,后者的话她有芥子戒,不仅方便,质量还顶呱呱,过个一千万年也照样能用,而名牌包包,撑死也就放个几十年,勤用的话连几十年都撑不了。
如此一来,自然看不上珠宝和名牌包包。
这么一来,就是送车送房送珠宝名牌也没用,说不定还会被觉得有病。
商公子的智商显然在线,没想试试看青鸟会不会将他拉入神经病的名单,因此他走的是另一个路线,将青鸟的小说拍成电视剧。
没有一个小说作者能够容忍自己的一流小说被人给拍成三流烂片,写小说也不容易的好伐,哪怕是回忆录也是很花气力的。而且,越是回忆录就越是受作者重视,当然,若是回忆录全是美好的内容另当别论。
从我已经看了的部分能够看出,青鸟写小说的时候还真是实打实的回忆录,毫不掩饰自己千年前对人族的睥睨心态以及中间经历无数事情后的变化。
看得出来,虽然斯人已逝,但仍活在回忆里,至少,青鸟肯定不能接受有人在自己眼皮底下作践自己的作品。
商公子虽不知青鸟写的是回忆录,却找对了方向,怕自己的作品被拍得乱七八糟的,青鸟同意了担任二号编剧与场景布置指导人。
同在一个剧组,接触时间长了,怎能不日久生情?
商公子对自己的外在还是很有自信的。
然并卵,他都从演技萌新被DISS得进化成实力派演员了,青鸟仍旧对他无动于衷。
商公子原以为青鸟大概是天生这么个性格,对谁都不冷不淡的,但看了我和她相谈甚欢后,又觉得,可能是因为遇到的人不是她有兴趣的。
这还不如青鸟天生冷淡呢,至少这样他还能有点盼头。
不过就算这样商公子也没死心,而是来向我取经。
这我该怎么给经?
我能说你想追求青鸟,而青鸟又不想跟你这样的人玩露水情缘,自然不可能理你。毕竟,你是百岁而终的人族,而她是万载长生的灵,若是不小心被带沟里去了那不坑死自己了?
我问商公子。“你追她多久了?”
“五年零六个月三天。”
我:“”商公子你记忆力可以呀。
能够追一个人追得毫无希望也没放弃,就算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追求也差不离了,难怪青鸟不接受,太容易被这种人带沟里去了。
情感上我佩服商公子,如果青鸟是个人族,我说不定还会指点一二,但青鸟压根不是人,而商公子却是根红苗正的人族,还是省省吧,这种情况宁拆十对鸳鸯不拆一座庙啊。
于是,我说:“或许是她心中早有所属,容不下第二个人了。”所以你一直都得不到结果,早点死心回家洗洗睡吧。
商公子笃定的道:“不可能,我追了她这么多年,别说男朋友了,便是追求者,也只有我是固定不变的。”
所以你也够死心眼的,别人都死心了,就你还没死心。
“五年里没有,并不代表五年前也没有。”
“都过去了五年也没出现,就算有也肯定分手了。”
那可不一定,对于寿命超长的非人生物而言,莫说五年,便是五百年也不过弹指间,夫妻几千年没见面都没毛病。然而,这点我没法跟商公子解释,只能看着商公子继续撞南墙。
一边看小说一边撸毛,偶尔看看商公子撞南墙,我诧异发现,青鸟虽然对商公子拒绝的特别干脆利落,从不给商公子希望,但对商公子也不是特别差。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青鸟不是人族的关系。
在人族,不管是告白被拒绝还是被告白然后拒绝了,双方都会有些尴尬,拒绝的那个多半还会跟告白的那个保持距离,渐渐疏远。而非人生物,尤其是长寿种,不管是被拒绝了还是拒绝了别人,除了极个别例子,普遍不会因此影响原本的关系。
只是,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总觉得青鸟对于商公子的态度有些纵容。
原因嘛,虽然青鸟已经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学会了尊重人族,但终究不是一个物种,再加上活得久了,看待人族的心态多少有些睥睨。
平等尊重的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极亲近的关系,让非人生物已经忘却了物种之别与寿命问题,比如青蛟,他看所有人族都是能吃和不能吃的分别,但当年看待六娘却不在这两种评判之中。
坚决不给商公子半点机会却又是如此相处,稀奇。
不待我稀奇出什么来便收到了高岚的求救。
中东不比葱岭羌塘什么的,玩自然环境极限生存,对抗的到底是只是环境,并不是什么严苛的考验,我很放心,当然,她要是这关都过不了也不用去参加搜救队了,去了也是送菜。就算可以读条复活,读条复活多了也有后遗症的。
仲冬是混乱地带,而混乱地带,真正考验人的是人心。
这样一来我就没把握高岚一定不会出事了。
复活技能我目前可真没有,因此给高岚留了几张用来求救的符。
收到讯息,也顾不上看戏了,赶紧乘着雪狼去救人。
找到高岚的时候高岚身上至少嵌着五颗子弹,让我破天荒的忍不住感谢死熊猫,虽然那家伙做实验从不保证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但不管有没有副作用,却是一定会有好处的,比如高岚如今,若无熊猫当年顺手的改造,妥妥的下黄泉。
我抬手用灵力将高岚体内的子弹取了出来,再顺手封住血管,取出纱布就要包扎,却被高岚抢了过去。“我自己能包扎,你先帮我周围的雇佣兵杀了。”
我诧异。“张口就是杀人,高岚你现在越来越向我们靠近了呀。”
法治社会,谁特么能张口就是杀人,还不止一个?
啥?
你说我?
我就不是法治社会长大的,从我能走路起君族就有教我各种技能,其中不乏杀人的技能,地球上应该没哪个国家会将杀人的技能当做孩童的必修课吧?
只是高岚这变化,啧,还是去当搜救队吧,她已经不适合继续在地球的正常环境生活了。
虽腹诽不已,我还是示意了下雪狼,雪狼立马离开了,没一会便回来了,有几缕毛发被血给打湿了,我赶紧拿剩下的纱布给雪狼擦毛。雪狼这种生物生活于寒冷之地,最不喜欢的就是皮毛被打湿,很容易就冻成坨,然后整匹狼就得悲剧了,冻成坨的皮毛很容易碎裂,缺了皮毛等于不能完美御寒以及颜值下降。
尘寰虽是在地球上出生长大的狼,却也继承了雪狼的某些天性。
正缠着纱布的高岚:“喂,我还是伤员呢。”
我随口道:“等会。”
高岚:“”
擦干净了狼毛,再给高岚包扎了,我这才有空问她是怎么惹上这群雇佣兵的,五颗子弹啊,还专往痛的地方打,就没想着一击毙命,而是想着将人给折磨死,多大仇?亦或是变态?
不是没听说过有些人因为战场压力太大,就做出一些更残忍血腥的事来转移压力。对此,我唯一的感想就是:有病。
PDST患者不少,若每个人都如此,那早天下大乱了,以及当心理医生不存在吗?再笨的患者也知道要找心理医生,会想着会做些更残忍血腥的事来转移的,只能是本来就有病。
那些雇佣兵就是这种人,高岚正好撞见他们在荼毒一个小村子,就想拦着,但别人显然不可能听她的。
高岚还能咋样,杀呗。
跟着阿莯学了那么久,别看阿莯温和斯文,但想想它证的什么道啊,不免受到点影响。
高岚想都不想的就杀人了,然后就被群殴追杀最终找我求救。
我顿觉无语。“这地方真是够乱的。”
讲真,来之前我是上网查了查大概历史的,知道两河流域这一片比华夏四战之地的中原还倒霉。
华夏的中原再怎么四战之地,也只是王朝更迭的乱世时期,很长时间都是政治中心,属于几百年才倒一次霉,来来去去的民族终被同化。而两河流域,从几千年前到现在就没消停过。
四周无险可守,还好死不死的卡在亚欧非的交通要道上,统治这片土地的民族就没固定过。
上下游的文明掐,周围的国家强大起来后也掐它,掐得两河流域的原生文明都在这样的纷乱下断绝了。
然而,知道它的历史情况,和真正的体会到这种纷乱却是两回事,莫名的想起了之前看的小说里青鸟的感慨:这特喵的就没个稳定吗?
尘寰奇道:“你居然还会感慨这种纷乱。”
我不解。
尘寰解释道:“你有时候的模样,感觉你仿佛见识过更乱的。”
我说:“是见过呀,但当年在大洪荒时代,很少有人会纯粹的为了杀戮而杀戮。”反正我当年是没见过纯粹为了杀戮而杀戮的存在,那年头杀人一般两种原因:利益,亦或是弱者挑衅了强者的威严,但本质上还是为了利益,强者的威严被挑衅,若不回击,那么就别想消停了,别人会以为你衰弱了,然后扑上来蚕食你的血肉。
后者也是少凰当年会将那些因为孟凰废了不尊重孟凰的神仙妖怪都给下锅的根本原因,当然,弄死是因为捍卫孟凰的尊严,下锅就纯粹是少凰的个人问题。
像这种情况修士若有这样的心性,只能去修魔,还是注定没有结果的那种。
别提凶兽,凶兽看似为了破坏而破坏,但本质上是为了平衡,君不见历史上除了最早的诸神之战,后来每次凶兽特别活跃的时候都是盘古世界资源供养不起无数修士的时候,若非如此众神也不会那么头疼了。
高岚听了我的解释,皱眉道:“你的意思是为了利益,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我反问:“你见过生存面前还能保持善良的智慧生物吗?”
高岚无言以对。
***
高岚的情况不适合移动,尤其是高速移动,再次忍不住无奈人族的脆皮。
只能就近找地方让高岚先养养,等确定死不了了再继续玩生存极限。
高岚一听我的打算便忍不住表示佩服。“你还有没有人性了?”
我反问:“你还想不想参加搜救队了?”
高岚马上做了个拉嘴上拉链的动作。
要在这片纷乱的土地上找个符合我要求的修养地方还真不容易,人太多的地方不好,谁知道会不会再添颗子弹,不过话说回来,这地方居然没枪械管制条例,好吧,你没枪械管制也就算了,居然连聚居地禁止斗殴都做不到,服气了。
合适的人类聚居地没找到,非人生物的异空间入口倒是阴差阳错碰到一个。
考虑到这里不是华夏,语言不一定通,就算语言通了,三观也不一定合得来,好吧,是不了解的情况谁知道里头的主人是好客的还是厌客的,而且,主人不认识我又怎么会信我不是恶客。
容易引起冲突的地方着实太多了,还不如继续在荒野里呆着呢。
如果没看到青鸟的话。
我不认识这里的主人,但我认识青鸟呀。
有舒适的地方呆着自然没人想在荒野里受罪,我赶紧上去拉住了青鸟。“真巧,出来溜个圈还能遇到。”
青鸟瞅了瞅我,又瞅了瞅我身后正在合拢的空间裂缝。“是挺巧。”
我点头表示赞同与激动,然后就听青鸟问:“你可止这里是哪里?”
我瞅了瞅周围的情况,仍是荒野,但跟外头半干旱快赶追沙漠的沙漠不同,这里水草丰美,显然是好地方,不远处还隐隐能看到不少华美的宫阙,不过宫阙风格和华夏风不同,不好判断全貌及其主人哪位。
不过想想方才踩着的土地。
我说:“你可别跟我说这里是美索不达米亚的诸神。”
青鸟颌首。
我问:“那段文明的?”
不是我说,这片土地被不同的民族统治者,我不认为每个民族的信仰都一致,若每个民族信仰的神都在这,那还不上演活生生的诸神之战?毕竟,据我所知这颗星球上大部分的神类都是信仰神,靠凡人的信仰堆成的神,对于信仰的依赖很重,不像东方神,大多是自己修炼的,信仰便如锦上添花的花一般。若非如此,少凰早年也不敢任信徒文明遇到危险将上帝的电话打爆了也不予理睬,最后理睬了还是因为神界的法律。
为了信仰,想来远古时候这片土地上往来的信仰神一定很热闹。
青鸟回道:“土著神。”
土著神?
我惊讶道:“文明没落这么多年,神殿早被推光了居然还没消失?”
信仰神成也信仰,败也信仰,离了信仰就会变得虚弱,甚至消亡。
话说回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原生文明是OVER了多少年来着?
“长眠了。”青鸟说。
作者有话说:
吹空调吹感冒了,鼻塞头疼,写不下去了,今天就两千吧
第317章 第七章青鸟·毛值
长眠了呀?
信仰神消亡的前一个阶段貌似就是长眠吧,大多数都是睡着睡着就消亡了。
青鸟表示还没那么惨,这些土著神是与原生文明伴生的,只要原生文明还未完全从智慧生物的记忆里消失这些信仰神就挂不了,当然,什么时候醒也不好说,不过这些年好多了,偶尔会醒一段时间。
两河文明的原生文明神话来之前我就买书看过,记得还和高岚有过一段对话。
关于苏美尔神话里有一段是神以洪水毁灭人类的。
高岚当时就忍不住吐槽这些神无情无耻,哪怕是死熊猫找人族的茬虽狠也是有原因的,这些神却仅仅是因为人类太吵闹了。
我随口就说了一句:“你怎么就知道没有理由呢?”
神类也不是那么无聊的。
人不会与蝼蚁计较,除非蝼蚁妨碍到了他们的利益。同理神类亦然,人类没妨碍到它们的利益,它们也是不屑与人族计较的。
所谓恩利尔嫌人族太吵闹而洪水灭世,我看的时候就自动翻译成了:人类繁衍太快,挤压了众神的生存空间,于是众神以洪水帮人类控制人口。
啥?
用洪水控制人口太凶残太变态了?
唔,我还真没觉得凶残,因为这是从神类的角度出发最简单轻松的法子。而且,这种方式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华夏古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稍有不同的是,恩利尔通过这种方式控制了两河流域的人类数量,而华夏,那位神类现在还被封印着不见天日呢,一直没放出来。唔,早期是仇恨太高不想放,后期倒是淡了仇恨却不敢放了。
高岚当时就被我的话语给打败了,不过相信她以后不会再以善恶去定义一个神了,没有所谓善神也没有所谓恶神,所谓善神不外乎凡人没有损害到它们的利益或是于它们有益,所谓恶神也不过是利益需要或凡人损害了它们的利益。
我想了想神话里的众神,虽然人族的神话和真实肯定有区别,但真实信息也肯定有,也不知这位青鸟是和哪位神类合得来。
出于好奇,我随口问了下。
青鸟吐出了一个奇怪的发音,我、高岚与尘寰皆懵逼脸,麻烦说人话,我们听不懂鸟语。
青鸟换回了汉语。“伊南娜,也翻译做伊什塔尔。”
伊南娜?
我有印像,苏美尔神话里的女神不少,但有个性令人印像深刻的就这一个,反正我翻完整本苏美尔神话后还记得的女神就这一位。其实也不是记不起来,毕竟这具躯体的记忆力是真正的过目不忘,见过的东西一万年后都别想忘记,只是对于我不感兴趣的,得费点时间去翻。
不过,神话里对伊南娜多少有些性别歧视,因此很多内容我都是凑合着听听就算了,但就算拿筛子筛掉大部分掺水的,剩下的也足以说明那是个优秀的女神。
在青鸟的口中那也是个优秀的女神,就是倒霉了点。
青鸟口中的伊南娜与少凰有些像,但她没少凰强大,也没少凰的好运气,也可以理解为噩运。少凰对力量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追求,也因着这份执着她才走得特别远,在她的认知里:弱小等于食物。
一个有着这样认知的人只要没死就不可能不成长为一个格外强大的神。
少凰除了自身强大,还有个好姐姐和一个不错的少年成长氛围,南明神族没有性别歧视,确切说,洪荒时普遍没有性别歧视,弱肉强食,强者哪怕是女子也可以搞后宫三千,且没有任何人觉得有毛病。典型例子如楉,丫可是真的有后宫,虽然目前为止数量还没超过个位数,但再少那也是后宫,却没任何人觉得那有任何问题,只觉得理所当然,包括她的族人。
少凰足够强大,而孟凰又因为与天帝的博弈朝不保夕,更不打算一个流着自己的血也更可能流着龙族的血的混血上位,于是少凰在有了力量后又拥有了王权。
本身打遍天下无敌手,又有王权,少凰的肆意妄为还真不算胡来。
伊南娜比少凰幸运也不幸运。
伊南娜有着一个正常的童年,不似少凰那般从睁开眼到被孟凰抓回去的几万年就只思考过两个问题:下一顿吃什么?怎么不被吃?
她连自己是什么这种问题都没思考过,倒不是一直没空,后期强大起来的时候她已经有空思考这些问题了,但这些问题能帮助自己提升力量吗?答案是不能,既然不能为什么还要思考这种无聊的问题?
伊南娜最初的神生过的还是不错的,和少凰相比堪称天堂。
她的倒霉在于后来的时代改变。
信仰神对凡人的依赖很重,因此当凡人改变的时候信仰神也很难不受到影响。
比如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度。
凡人社会变了,苏美尔众神自然也开始了变化,而伊南娜恰好正在那个过度时期,她也就不像少凰那样有一个完全不理解性别歧视为何物又恰好需要一个继承人的长姐为她铺平王座之路。
伊南娜显然不会想适应这种变化,这也正常,好好的潇洒人生谁特么乐意被人压迫?
最开始时这位女神想获得一块相对独立的地盘自己当老大,瞄上了地狱,然后只能说早期的她比起早期的少凰太天真了,也可能是不够强大,换作少凰肯定从大门一路杀到王座上去,人杀光了没关系,地盘还在,重新招工就是了。当然,若是打不过,少凰也会玩阴谋诡计,这是一个王最基本的素养。
伊南娜的地狱之行,七重地狱大门让她失去了武器,她又不像我和少凰就算没了人形时的武器也可以化作本体的兽形继续作战,于是OVER了,不过最后还是被救了回来,就是有个问题,地狱放出一个灵魂就需要用另一个灵魂做为交换。
也就是伊南娜想要完全脱离地狱还得用一个灵魂去交换,地狱方面是打算带走她离开地狱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但伊南娜显然不是冷血之人,因此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了,始终决定不了拿谁做这个替死鬼,直到她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很是消散滋润的在享受歌舞。
OK,就他了。
于是伊南娜的丈夫就被地狱使者给拖走了,虽然人类的神话有关于他最后复活的事情,但实际上那只是人类虚构的圆满结局,顺便控诉一下伊南娜,但实际上,伊南娜的丈夫是在地狱里消亡了的,若非消亡了,她怕是会一直厌恶丈夫下去。
我不认为伊南娜的决定有什么问题,这种男人不扔了还留着过年啊?只是她不该在冲动之下这么做,因为事后对于推人下地狱多少会有点愧疚,而农神再死在地狱里人死了是会被美化的。
伊南娜花了好几个一百年才慢慢摆脱这种情绪,青鸟就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伊南娜的,还为当时被这种情绪折磨整个人都快精神病(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位女神心地还真不错,反正目前为止我认识的女神,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会因为这种事而觉得愧疚)了的伊南娜提供了些开导。
高岚奇道:“我看苏美尔神话的时候这位女神挺很难相信她会对前夫这么深情。”
青鸟摇头。“不是深情,是愧疚,她的良心比我们多。因为愧疚,所以声色犬马放纵麻痹自己。”
我戳了戳高岚的脑袋。“人类的神话不可尽信的,比如吉尔伽美什那段,说她向一个凡人求欢,那口味必须得重得没边了。”
高岚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神类可能会和人类生孩子,但除了个别口味超重的,不会有神类想睡人类。一来不屑,二来不想害人,双修时不免有法力流动,凡人的躯体可承受不了神类的力量流转,举个例子的话,就好像少凰,她若是顶着自己的本体将刘元给睡了,流传的法力足以将刘元灌成金仙,但灌成金仙之前他会先被撑得爆炸成最原始的夸克质子一类的东西。当然,神类也可以忍耐,但那样就没法尽兴,除非真爱且爱到了骨子里,否则没有神类会为了凡人委屈自己。”
尘寰奇道:“你真有经验。”
我道:“别醋了,这是常识,那年头拜龙族百无禁忌各种跨物种的交/媾,所有人都被普及了大量双修时百无禁忌会有的各种后果。”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正常人想的龙的基因突变真厉害,神类第一反应却是:我去,你睡死了多少人啊,居然能生出九只崽来。
也因为神类的这一特性我便无法相信伊南娜会向吉尔伽美什求欢,口味重还是其次,跟吉尔伽美什有仇吧?还不如说她和吉尔伽美什生了个孩子更靠谱。
没瞎扯。
就好比有容,她是熊猫的子嗣,也是少凰的子嗣,但这两位睡过吗?少凰肯定对熊猫没兴趣,而熊猫,我估计它活腻味了也不会重口味得百无禁忌到少凰身上。但有容的的确确就是这两位的亲生骨肉,唔,还有七十位神类共同的亲生骨肉。
高岚诧异道:“不是说吉尔伽美什是三分之二的神吗?”
我道:“且不说我和君长青都流着神血,但我和他却不是神,吉尔伽美什,他父母都是人类,生得出神来?若是基因返祖,那他就应该和天狗一样整个不是人,不存在三分之一人类三分之二神类的可能。”
所谓三分之二是神,明显是吹的。
高岚的推理能力还是合格的,思索了片刻。“那如果不是伊南娜重口味加想害人,流传下来的神话里怎么会有那样的记载?不可能是无中生有吧?”
我提示:“你可以提炼一二。”
“伊南娜不可能,那就是吉尔伽美什向她求欢,然后被拒绝,恼羞成怒之下放出这样的传言来?”高岚推理道。“君王都是好面子的,肯定宁可让别人没脸也不愿意自己没脸,可,这样的话他也不怕伊南娜找他麻烦?”
青鸟道:“伊南娜彼时势弱,而吉尔伽美什是马尔杜克的信徒。”
高岚怔了一秒钟。“伊南娜与马尔杜克的关系如何?”
“马尔杜克是母系社会过渡父系社会后的神王。”
这都不用说了,一个是新时代的压迫者,另一个是旧时代的获益者,关系能好才怪,随便脑补都能脑补出几百万字的神与神、人与宗教等战争的史诗大戏。
我现在都有点怀疑吉尔伽美什是否这两位神类之间博弈中的一枚棋子,而从吉尔伽美什的结果来看,虽然马尔杜克是神王,但拿伊南娜显然也没多少办法,不然吉尔伽美什也不会挂了。
伊南娜没醒,其它的神类倒是有醒的,但青鸟没兴趣去认识一番,性情不合,犯不着浪费时间。
当然,在得知如今那些醒着的神类多为男性神,再想想国外的男性神类多为什么性情后我对青鸟的风格极为理解。
没人乐意跟一个色眯眯盯着自己看的男人聊天,哪怕那个男人很强大也很有权势,唔,可能很多人会乐意,但青鸟绝对不会乐意,反正也没有利益牵扯,便直截了当的拒绝了,真要起冲突也不过打一架的事,又不是打不过,真打不过也无妨,青鸟认识的朋友不少,继续掐第二场便是了,群架可比单挑热闹。
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没掐起来,伊南娜的朋友这个身份还是挺有分量的。
青鸟对伊南娜的宫殿显然很了解,随意的翻出了治疗用的物品给高岚。“吃完后睡上一觉便可恢复如初。”
这么神奇?
高岚看了我一眼,我颌首表示可以吃,虽然没认出来那是什么药物,但里头蕴含的灵气是实打实的,也没感觉到有害的东西,灵气的浓郁度也是高岚如今的身体素质能够承受的。
宫殿里的主人虽然还是睡美人状态,但有神仆醒着,送来了美酒。
青鸟喝得很有滋味,考虑到它以前的经历,估计地球上各个时代的不同美酒都尝过,舌头也被练出来了,什么酒都能喝得下去,当然,会不会觉得特别好喝就是另一回事了。
至于我,我不可否认这酒里面用了好材料,但这味道,我还是更想念华夏风格的谷酒味道。
青鸟很是怀念的道:“很久没喝到这样古老的味道了。”
是嘛?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青鸟的怀念里带着点哀伤,不像是在怀念酒的原汁原味,更像是在怀念人。
不过,半个主人如此善饮,做客人的总不能滴酒不沾,因此我陪着这家伙喝了下去,然后我高估了这家伙的酒量,也可能是低估了我自己的酒量。
凤凰喜酿酒,我与娲灵最初的酒量如何已记不清了,但隔三差五的被凤凰摁着试酒,后期的时候我与娲灵的酒量已然无敌于洪荒。
过程不重要,反正结果都是我拿酒当水喝只是觉得肚子有点撑,除此之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青鸟已经半醉了。
我撸着被我按回原形的醉狼的毛,正嘀咕着手感好像有点没以前那么好了,沙漠摧残人的颜值也璀璨着毛绒绒的毛值,回去后得好好保养,唔该那些东西保养呢正琢磨着呢,便听到了青鸟吐出了一个名字。
“湦。”
我微微挑眉,没记错的话,这个字是常用名,只不过并非现代人的常用名,事实上现代就没几个人会用这个字做为名字了,但先秦之前却是不少人用这个字做为名字。
我随口问:“先秦之前的名字能记到现在,是你前夫?”
青鸟想了想,如此回答:“唔,前男友。”
我奇道:“没结婚?”
能把别人的名字给记到现在,感情不可能不深,居然没结婚?
“他死了。”青鸟悲伤的说。
我顿时聊不下去了,感觉自己在戳别人心肺子,很没道德心。
以及,这只鸟的口味真是可以。
通过少凰的审美我已经了解到一件事,在这些禽鸟类智慧生物的眼里:人类=丑八怪。
不是刻意羞辱,而是在这些长毛生物的正常审美里,没毛等于丑,而人类,也就头上长几根毛,能不丑吗?
然而,这只青鸟却爱上了一只丑八怪人类,这口味难道不是很重吗?
瞧着青鸟的神情,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出于好奇心,试探的开口:“商公子”
“就是湦啊,这么多世,他是和当初最像的。”
我为商公子默哀。
青鸟显然不是少凰那种心理与精神都强大到变态的存在,在爱上过一次人类,并且深刻体验了跨物种结合的痛苦后,青鸟显然不打算再找虐了。
啥?
躯体是衣服,怎么能因为换了衣服就不认人了呢?
且不说青鸟不是神类,便是神类,少凰的换躯体如换衣服的理论也是有针对范围的。
商公子的单恋妥妥的悲剧。
我将怀里的醉狼放下,将因为喝多了而恢复了原形的青色鸟儿包到怀里安慰的摸了摸毛。
我这一摸毛,青鸟顿时就委屈了起来。“你说我当年干嘛要为了一时之气离家出走?”
我说:“少年人年轻气盛,难免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
“我爱上了一个人类,明明族里的长辈说过永远都不要爱上比自己短命的物种,我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
我说:“感情若是能够为人所控制便不是感情了。”
青鸟委屈的哭唧唧起来。
第318章 第八章爱与罪·违和
青鸟醒过来的时候捋了捋被我梳过而特别顺滑的羽毛,狐疑的问我:“我有没有说什么?”
我茫然的看着它,一脸你在说什么,然后过了半秒才似反应过来般的问:“你是说你和伊南娜相识的事?挺有意思的。”
青鸟说是啊。
行吧,这关过了。
虽然不过关也没什么影响,但不免被怀疑会不会利用这些做点什么,诚然,我不否认我也的确想跟这只青鸟签个合同,但抓别人的前男友,还是转世N多世的前男友当人质这种事我还是做不来的。
在检查了高岚真的恢复如初后我将高岚重新选了片够乱的动荡区域继续历练,顺便要求她学学当地语言,最好能三五天就掌握一门新的语言。
高岚觉得我脑子瓦特了。
我说:“给我一天时间地球上不管任何一种语言我都能掌握。”随着躯体的进化而带来的超强记忆力与分析能力足以媲美翻译机,所以我这还真不是瞎扯,前提是找到对像获得足够的样本。毕竟,地球的语言虽然复杂,但放到盘古世界这个高度就不然了。
当然,更迅捷的方法也不是没有,比如熊猫,她可是最简单粗暴的,学都没学,直接抓个土著拷贝了对方脑子里的语言包。
“但,我觉得你应该没那本事,就算有你也不会想试的,这种脑子里动手术的技术一个不留神就会把人变成脑瘫。熊猫是有那精湛的技术和本身无所谓人族会不会变成脑瘫的心态,你的话你要想学我也不介意教你。”
高岚明确表示谢谢,再见。
宇宙飞船如约到了地球上空,还顺便截了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卫星给我们打了电话通知我们的,让高岚报上自己的所在经纬度以便派人来接。
高岚忍不住诧异了下。“地球外太空飘着一架宇宙飞船居然没有卫星发现?”
我无语道:“你看看你手里的电话再疑惑吧。”
为什么发现不了?
简单啊,不是卫星已经被黑了,只能发现别人希望它们看到的便是那飞船具有隐形功能,至少能无视地球上已知的探测手段。不过我个人推测是前者,一艘接人的飞船而已,没必要搞那么夸张。
听了我的分析,高岚明显表示这更惊悚。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也就外头的飞船是没恶意的,若是有恶意,那么估摸着它随手丢下一大堆核/弹地球上都得灾难临头了才可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但,我反问:“就算别人有恶意你也没办法吧。”
高岚沉默了两秒钟,道:“突然很感谢神尊。”
是该感谢。
上位者不一定要对下位者有恶意才能造成伤害,更可能无心的开个玩笑就导致了低级文明的毁灭,比如因为无聊随手往地球上投几颗核/弹什么的,我相信很久以前的神类大部分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是伤天害理。
这就跟商朝时在缺粮的时候会宰杀同类为食,用大量活人做人牲一样一点都没觉得这很残忍一般的理所当然。
后来不吃人了是因为周代商,建立了礼乐制度,虽然目的是为了更方便统治万民,但也顺手止住了吃人的风气,至少没听说周朝的时候有哪位天子将敌人击败后下锅煮了与众臣分而食之。
不用活人做人牲了则是进入近现代后彻底消失的,国家领导人若是死后用活人殉葬,等着被拖出来鞭尸吧。
追根究底,所谓道德都是后来建立起来的,因为有人开了个头,又维持了足够长的时间,不论合理与否,都会成为合理的规则。
神尊开了个好头,让一群没有道德,唔,也不是完全没道德,从平等的角度上去看,至少神类还是很有道德的,但要从凡人的角度上去看,足以气死任何拥有现代三观的人类。
当然,比神类最令人想气死的往往是那些从蝼蚁艰难爬上神座的存在,许多蝼蚁在爬到高处后不是忘了自己的来处便是渴望抹去自己的来处,仿佛自己生来便位于高处,而这种心态能够做出的事,真的比那些无心的神类更恐怖。当然,这并不代表后者就是白莲花,便如原始资本的积累是血腥的一般,如果不需要积累这种血腥资本了,必然是已经过了那段时间并将自己的血腥历史给抹得差不多了。
就好比这次的飞船,高岚可以很放心对方不会随便丢颗核/弹下来玩,却不是因为相信对方的人品,而是相信对方不敢挑战法律。而在洪荒时代,那就真的只能指望对方的个人道德值了。两相比较,哪怕前者并不公平,它也比后者更令人有安全感。
高岚已经在我的训练下能够通过太阳来判断现在是什么时间,以及这颗星球的大概个头,信息量多点,经验再多点,徒手算经纬度也不是算不出来。不过现在算不出也没关系,可以上网查。
报了坐标还没到一分钟便见一只八爪也不止八爪,反正外形和章鱼很像,但触手绝对比章鱼多的机械章鱼从天而降。
章鱼先是伸出一只爪子给高岚做了个扫描,确定这就是高岚后又一只爪子抓起高岚的手指做了个基因信息记录,可以清楚看到高岚被扫描出来的基因以光影的方式让高岚自己也看了看,核实她的确是人族不是别的物种变化或同类整容出来的,长相和基因里对应的片段吻合,最后将一枚项圈挂到了高岚的脖子上,用机械声音询问:“雌性您好,您还有事吗?没事我们就出发了。”
高岚愣愣道:“没、没事。”
章鱼听完就伸爪子抓起高岚飞了起来,并且是逐渐提速的那种起飞,没三十秒就提到了光速,再然后我眼力还没好到那份上,自然什么都看不到了。
这效率真是可以,要不是那个项圈释放出了一层保护膜,高岚只怕得在如此速度之下被活活撕裂成夸克质子之类的东西。
不对,这不是重点,你丫这么效率,我怎么跟小姑丈解释他女儿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被面试单位以近乎UFO绑架般的姿态给带走的事?
我抱着雪狼道:“你接下来有想去玩的国家吗?”
雪狼奇道:“我们不回国?”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不回。”
在我想到解释的方式之前不回。
把人闺女带出来玩了几个月的极限生存,然后自个儿独自回去了,万一小姑丈想拔枪怎么办?
雪狼想了想,说:“那去尼罗河转转吧,我父母以前就是在尼罗河流域成的亲,我还没去见过他们曾经结婚的地方呢。”
尼罗河吗?
也不错,去了尼罗河,哪天有空再加个恒河流域,四大古文明就凑齐全了。
我不是高岚,连告个别的时间都没留的被人带走了。
既然要走,肯定要道别。
我很是不舍。
这只青鸟真是近乎无敌。
我想拿钱感动人,结果这家伙从商代就在丝绸之路上溜达,时至今日,丫的收藏品时间长度跨越千年,地域宽度包含亚欧非三大洲,若是弄个博物馆,保管吸引全地球所有人种所有国家的目光,保不准连不少国家都想派人抢劫一波,当然,能不能成功另当别论。
富可敌国莫过于此。
我想拿情动人,我和她关系还没那份上。
最终我只能依依不舍的离开。
看着我依依不舍的模样,尘寰很是诧异的问我:“你不舍得的是她这只鸟还是她的羽毛?”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羽她那只鸟,几千年的大妖,很能打的。”
尘寰一脸你编接着编,我听着呢的表情。
“好歹交往这么多年了,给点面子啊。”
尘寰马上换上了一副我相信你,你说什么都对的表情。
我:“”我怎么就那么心塞呢?
***
尼罗河是非洲的一条长河,于埃及而言,这条河的意义相当于华夏的黄河长江。但与黄河长江不同的是,这两条河的文明仍旧是原生文明,便是有外来者也最终被原生文明给同化,典型例子如近代华夏纷乱时期的一些大佬,出身非汉族,但你不去翻人家族谱根本意识不到这点,他们自己也一样,对华夏族这个概念认同感不比旁人差。
尼罗河,原生文明早断了,挖出来的纸莎草都没人认识,猜也没法猜。诚然,甲骨文也是天书,但你让一个非考古的华夏人去玩甲骨文猜猜猜,多少也能蒙对不少,而换了大篆,那准确率更高,换了小篆,想来只要不是文盲,就算一篇小篆文章摆面前认不全字也能猜出它写的大概意思,而换了楷书、行书什么的,只要不是文盲都能看懂,草书这种个别帖子连作者都认不出来的艺术品就算了。而古埃及文字,你猜到猴年马月也没用。
造成这种区别的是传承,一种你说不清楚,但它又是切切实实存在的东西。
至少,我拿着纸莎草照片,完全蒙不出来那些文字是什么意思。
我当年可是跟老爹学过好几种古代文字呢,虽然都是华夏古文字。
这颗星球就不能统一一下语言文字吗?换个地方就得换种语言文字,真麻烦。
用了两天再次学会了一门外语,我很是感慨,自己的躯体真是离人族越来越远了,可惜还是无望恢复当年神躯的参数。
我最爱的还是当年的身躯,可以对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控制自如,躯体里每一次能量流传都没有浪费,吃进去的食物也能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不会有任何浪费。
尤其是脑浆,哪怕我在一秒钟内思考超过几万亿G的信息量脑子也不会煮熟,而现在的躯体好吧,就算脑浆熟了也能恢复成生的,也没谁有兴趣体验一下脑浆熟了是什么感觉。
掌握了外语后我便与尘寰去看他父母当年成亲的地方。
虽然地处国外,但因为尘寰的母亲是人族,且是华夏族,当年的婚礼是走的华夏仪式,当然,这也有当时的埃及渐渐被阿拉伯化,皈依□□教的因素。
一个有能力独行天下就算遇到麻烦,最终悲剧的也是别人的女子接受□□教那一套,这不是有点难度,这是超有难度,登天的难度都比它低。
当然,这不代表她也接受华夏古代的男尊女卑观念,她要真有那概念也不会做出利用自己修真者的力量屠杀凡人的事,当她成为修士的那一刻起便将凡人的不少普世观给喂了狗。
便是走的华夏仪式,她也没按着宋朝的那一套,而是走的先秦画风。
让我来说的话,我也觉得先秦画风的昏礼比宋朝的婚礼好,感觉更正式,而且每个环节都有其意义,比如肃穆方面就有考虑妻子家送走了女儿心情不好,而妻子远离家人心情更不可能马上好得起来,因此整个仪式都更注重意义而非热闹喜庆。但到后来,婚礼就热热闹闹的,新娘若是哭哭啼啼会被认为不吉利,却忘了,在很久以前,这是被认为很正常的事。
后来的婚礼仪式,总觉得有些轻浮。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君族和古华夏交流太多婚礼仪式方面相互影响,但人族变了,而君族的昏礼仪式还是类似几千年前先秦的画风方面的因素。
看惯了更注重仪式意义的婚礼再来看追求热闹的昏礼,很难不觉得轻浮。
不过,能在□□教的地盘上如此我行我素,本身也挺有个性的,可惜见不着。
当年那一人一狼的是在沙漠里举办的,金字塔旁边。
前者我能理解,北非最不缺的就是沙漠了,但金字塔旁边。
“在坟墓旁边举办葬礼,这什么奇葩脑回路?”我很是惊叹,你丫怎么不去地府结婚呢?
“那时候不知道金字塔是坟墓。”尘寰无奈道。“咱们现在知道这里是坟墓是因为考古和盗墓的将墓给挖了,掘出了木乃伊才意识到这是坟墓,但在那会儿,古埃及已经阿拉伯化,阿拉伯人可没有修建金字塔的爱好,几百年不建,当时的埃及人自己都忘了这些宏伟的建筑是用来干嘛的了。”
没人说那是坟墓,而华夏族,没人说的话,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这宏伟建筑其实是坟墓,但建筑宏伟是可以肯定的,拿来当昏礼陪衬也不是不行这思维逻辑没毛病,也不能怪他们,华夏的坟墓是在地下的,顶上虽然有封土堆,但那纯粹是装饰,文化差异太大,猜得着才有鬼。
我坐在骆驼上遥望着不远处的狮身人面像与金字塔。“你说那些法老是多闲才会修建这种无聊的建筑?人死了,剩下的不过一具腐朽的皮囊,挖个坑买了不就得了?”
完全无法理解古往今来的王侯将相在这方面的痴迷。
尘寰想了想,回道:“生命太短暂了,祈求永生却不得,久而久之便不免发了疯。”
我呵呵哒。“祈求永生?永生这玩意靠祈求可得不到,而且,就算是神也不敢说自己永生,最多相对凡人来说是永生的。”
“真想延长寿命,还不如将钱花在生物科技方面,古往今来浪费在这方面的钱财若是都投到生物科技方面,早就全民长生了。”我感慨道。
“且不说古人没今人开阔的眼力,若我没猜错,王侯将相想要的长生不死应该是直属自己的长生不死,而非全民长生不死。”尘寰道。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投胎多世,当过不止一次的人,我还真没见过哪个祈求全民长生的皇帝,祈求自己长生的反倒一抓一大片。
一边聊着一边拍了若干张照片。
我忽然看了眼狮身人面像,问尘寰。“嗨,我们去狮身人面像身上拍张照吧。”
尘寰看了石像的高度,点头赞同。“好。”
我说:“那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飞上去。”
尘寰瞅了瞅周围别的游客。“那样风险未免大了点。”
我说:“这石像都不知道多少年了,风化得厉害,我怕踩几脚它就碎了,飞上去不落实的踩感觉安心点。”
但凡这座石像别一副风化得随时唱随风而走的模样,我也不至于有如此想法。
尘寰瞅了瞅石像,同意了,不过要求不能直接飞上去,得做出爬的模样来。
我们最后还是没爬上去,原因?
尘寰去买吃的了,他打算在石像头上吃顿野餐,因此一时半会没爬。
至于我,当然不是我良心发现觉得这样也会对石像造成影响,而是被人眼尖的发现了。
“小妹妹,这石像不能爬的。”
才“爬”了一米距离就被拉住的我:“”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爬了?
我分明是在飞,我的手都没碰到石像,还隔着一厘米的距离呢。
然而,我没法跟个普通人解释。
噫,这好像不是普通人诶。
眼前的人,怎么说呢。
我的眼睛看到的就是个百分百的人族,若是非人生物我的眼睛是不可能看不到其原形的,神类另当别论,但一个凡人是什么物种我不可能分不出来,但一个生物是否神类我绝不可能分不出来。
只是,这个人族给我一种违和感。
这种违和感有点像美人。
啊——我知道哪里违和了,小姐姐你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模样,为毛我会觉得你的眼神你的气质跟美人那么靠拢呢?
想明白哪里违和后我顿时来了兴趣,从与自己只有一厘米距离的石像上跳了下来。“不能爬的吗?”
小姐姐笑道:“这是文物,是很重要的历史,爬的话很容易造成破坏的。”
我遗憾道:“可惜了,我还想上去拍照呢。”
第319章 第八章爱与罪·因果
等待是一件漫长的事,别误会,我不是指给诺诺发快递这件事,我用的是鬼快递,速度相当喜人。
什么是鬼快递?
顾名思义,鬼办的快递公司,只要你不是递的某些违禁品,它们都能以最快速度为你递到,效率仅次于青鸟快递,以及,仅限于本世界,不提供夸世界服务。
什么是违禁品?
一切会伤害鬼体的东西都是违禁品。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鬼快递这种半官方性质的公司会拼不过青鸟一族了,不仅仅是因为青鸟一族从事此行业历史久远,没见人族有句诗吗?
青鸟殷勤为探看就是描绘青鸟一族早期工作行业的。
这一族在物流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是递信的信差,口碑与信誉早就养起来了,当物流这种概念出现后再投入物流行业不过是扩大业务,有世代养出的口碑与信誉,想做不起来都难。
不过虽然比不得青鸟一族,但在同一颗星球上鬼快递的速度是毫无悬念的第一。
之所以要等待还是因为诺诺可能会有大量的时间需要对着档案,也可能,到时候再见她会很想拔剑将我砍成八块。
鉴于此我也很无奈没辄。
而且,等待虽漫长,我却也不是没别的事做了。
在金字塔他父母曾经成婚的地方尘寰忽然冒出一句:“以后咱们也来这结婚怎么样?”
我瞅了瞅那高耸的坟墓,顿时觉得尘寰的品味真是和他爸妈一脉相承。
尘寰显然注意到了我的目光,道:“我不是指金字塔,这个可以没有,我是指先秦那样的昏礼仪式。”
我说:“结婚没问题呀,不过得在雷泽,我父母还在那呢。”虽然可能一个已经挂了。
以及,等我料理完了和前任的事,如果那个时候这家伙还没被时光给消磨得不想结婚了,我一定会和他结婚。
唔,算起来,那会是我的第一场昏礼,轮回千万世次次早死,不是来不及结婚就是不想害人,再或者没兴趣结婚,我愣是单到了如今。至于与风君子,那年头还没婚礼这玩意,结为道侣也就是跟天道打个招呼让它做个见证,类似于现代人跳过婚礼上民政局领个证就算完了。不同的,大洪荒时代是没有婚礼观念,以及,天道为证结了道侣契约,随便违背誓约的话天罚分分钟找上门。
当然,我现在就算再婚也不算违背道侣誓约,但那一丝联系并未完全断裂,至少对方还没死透,于情于理怎么着也得亲自划个句号。
许是这件事,尘寰的心情非常好,还邀请我乘船游览尼罗河,从下游一路玩到尼罗河上游去,若是到时没什么急事还可以去爬爬乞力马扎罗山,瞅瞅罕见的赤道雪山。
这听着就挺好玩的,当然,仅限于我们俩,换了普通人这么玩那就是要命了。
买了条船溜溜达达的玩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到雪山下,本来的计划是更晚的,不过吃鱼实在吃腻了,加上另一个因素,便加快了速度来雪山这里换换口味。
雪山脚下我们又见到了那位小姐姐,以及她的丈夫,一个给了我同样“违和感”的人族男子,从人族的范畴来比较,这无疑是个美男子,生得特别英俊,且有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沉淀气质,却又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很难想像现代人类里还有这样的极品。
虽然我盯着小哥哥不放,但尘寰没觉得奇怪。
“这个人类怎么瞧着有些怪异?”尘寰摸着下巴思索道。
我随口问:“哪里怪异了?”
“感觉他年纪很大了,有种古物的感觉。”
这比喻挺妙的。
我也有这种感觉。
我说:“那你能不能验出他俩的骨龄?”
“得上手摸一下。”尘寰说。
我道:“我负责小姐姐,你负责她老公。”
尘寰表示OK,然后问:“你怎么会对这两个人族这么有兴趣?”
“好奇他们怎么活这么久的。”我说。
尘寰看了眼正相互烤肉喂食的夫妻俩。“看他们感情挺好的,或许又是一例伯姜。”
我说:“希望。”
感觉上和美人姬克的确差不多,但又隐约有所不同,只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相逢即是缘,真有缘还是没缘,亦或是否孽缘不得而知,反正我是以此为由向这对恩爱夫妻发起了——
啊,又见面了,好有缘。
什么?
你们也是来爬山看赤道雪山的?
真巧,我们也是,不如结个伴,出门在外遇到个国人可真不容易。
没瞎扯,的确不容易,华裔虽然遍布世界,但总的来说,美洲那边分布的更多一些,至于缘由,自然是清末民初时大量人口做为“猪仔”被半拐卖到美洲做奴隶,当然,明面上的说法是劳工,虽然我没看出来跟奴隶有多大区别,反正都没被当成人来看待。
但不论早期经历多么的血腥与煎熬,辽阔太平洋,过去了就很难再回来了,而且回来了也未必能过得更好,本世纪前半个世纪华夏纷乱的简直令人不忍睹闻,尤其是最早的那二三十年,当时有名的国家几乎都侵略过华夏——肉太肥,很难不招豺狼惦记。
对方大概也有类似的感觉,因此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同行。
一路同行,我和尘寰也撒狗粮,但因为我一直在思索某些事情,这狗粮洒得不免少了点,而这对夫妻俩,一路洒狗粮就没断过,并且双方不知生活了多少年,那默契,我只在美人和乌龟身上看到过。
唔,还有少绾和契,不过这两位生活了千万年的神人显然更默契,很多时候话都不用说,一个眼神,甚至有时候眼神都不需要就知道对方想什么了。鉴于这对例子非人,不能做为参考,还是继续参考美人和乌龟吧。
这样的默契,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能够培养出来吗?
我对此表示疑惑。
答案是,别的夫妻是否几年或几十年培养得出如此默契不得而知,但这两位多半不是。
在一片草甸遇到一个游牧聚落的时候看到在玩摔跤比赛,尘寰也跟着玩了起来,还邀请子浇小哥哥一起玩了一把。
晚上围着篝火烤羊的时候尘寰告诉我一句话:超过三千年。
我有一瞬的无语。“这年头三千年的人族真多。”
“也不过伯姜一个,再加上眼前这两个。”尘寰道。“哪里多了?”
“再加上乌龟一共四个了,还不多?”我很是感慨。“古往今来多少王侯将相为之亡国都不得的东西,居然一下就有四个人得到了,唔,也可能更多,只是我们没见到。”
“地球上五六十亿人呢。”
我问道:“三千年前全球的人口加起来超过五千万没都是问题。”
这么一算,这几率可就真的很大了。
***
比起人形的尘寰,我更喜欢它原形的模样,有毛。不过这家伙经常怀疑我是更喜欢他的人还是他的毛,大部分时候都不肯变成原形,真是无聊,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毛都不都是他吗?
近来有所改变,却不是他不怀疑和不认为我歪理了,而是两番沙漠里折腾,对于一只极地物种而言,着实摧残毛值,因此每天都会恢复一段时间的原形让我为他保养皮毛。
这次从人形变成狼形的时候被来找我的小姐姐看到了,这可真是意料之中的尴尬。
我瞅着帐篷外的小姐姐,露出了和蔼的笑容。“如果我说你出现幻觉了你信吗?”
小姐姐没吭声,但她的神情比吭声更能令人明白她的意思:我真特么倒霉,但我真不是瞎子。
我做出无奈的模样来,微微叹息。“那你不介意我封印你一部分记忆吧?保证不会给你留下任何后遗症。”
见我起身想动手,小姐姐赶紧道:“我保证我不会说出去。”
我没吭声,一脸信你才稀奇的模样。
小姐姐继续道:“其实我也不是普通人。”
我好笑道:“你莫不是想说你是公主?”
小姐姐无奈道:“我还真就是一位公主。”
说起来美人也是一位公主,这年头长生不青睐皇帝反倒青睐皇帝他女儿了?这都什么走向?
心中腹诽不已,我面上却是一副我还是皇帝呢的模样。“你是公主,那我还是皇帝呢。”
“我真是公主,周穆王姬满是我父亲。”
周穆王?
有印像。
华夏古代赫赫有名的驴友君王,登上王位的都五十多岁了,就这样还能在继位数年后来一场豪迈的远行,很是令人服气。
就先秦那道路状况那交通工具,六七十岁的身子骨居然没散架,真心不容易。以及,现代人究竟是多脆皮?身子骨连个古代六七十岁的糟老头都比不过。
我说:“周穆王离如今多少年来着?至少两千五百年”
“是三千年。”
“你记得真清楚。”
“那是我父亲。”
“可一个凡人怎么可能活这么久?”我回以不信的表情。
“凡人?你也不是人?”小姐姐惊讶的看着我。
我瞅了瞅自己。“我很像人族?”
“除了体温低了点你哪里不像人族?”
“那真不好意思,我是冷血动物,不是恒温动物。”
人族可不是冷血动物。
小姐姐显然明白这个常识。“我吃了太岁。”
太岁?
那什么玩意?
太岁星我知道,但那显然不是能吃的东西,至少人族是吃不了。
于是我瞅向尘寰。
尘寰诧异,难为他顶着一张满是白毛的狼脸还能露出如此人性化的表情。“你不知道太岁?”
“很有名吗?”我问。
“很有名啊,一种据说凡人食之可令人长生的灵药。”
我反问:“就这作用?”
“对啊。”
我了然:“那难怪我不知道。”
尘寰也反应过来了。“是啊,你不吃药也能长生,不知道这东西也正常。”
瞅了瞅小姐姐,我纠结道:“好吧,我权且相信你,你走吧。”
似乎没想到会这么容易离开,小姐姐惊讶了下,赶紧道谢然后一溜烟就跑了。
我问尘寰:“太岁是长生药吗?竟能让凡人活了三千年,挺厉害的呀。”
尘寰想了想,说:“我觉得,不算长生药。”
我看着尘寰等待下文。
“我听阿娘提起过太岁,她说太岁本质上是肉芝的一个变种,生长于地下,但地上死了太多人后形成的新品种。她便觉得,太岁食之可长生,可能不是太岁本身就有的能力,而是太岁吸收了太多人的生命后产生了新能力。所谓的长生其实是得到了那些死去之人的生命。”
我:“很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也很可能是真的。
延年益寿的灵植不是没有,但都有这样那样的坑爹前提,而不怕坑爹前提,那往往已经长生,都长生了还吃延年益寿的灵植,闲得蛋疼不成?
太岁的话我想了想,问:“那太岁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就我所知的那些灵植,吃起来都特别的麻烦,生吃也不是不行,但吃了之后多半不是延年益寿而是下地府。
“有啊,身体参数不会再有变化,会一直维持在原本的参数。”
“怎么吃都不会胖?”我说。
“怎么修炼都不会产生灵力,或是提升境界。”
我吸了口气。“这副作用也太恐怖了吧?”
“所以修士想长生都不会靠这玩意,古往今来只有人族的王侯们会对这东西有兴趣。”
我笑说:“得到了长生,活得久了不可能不遇到神仙妖怪,却发现自己不能修炼了,只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这哪是长生,简直是永世的折磨。”
“对于你我而言是如此,但若对于那对夫妻显然不是。”尘寰说。
我无法反驳,那对夫妻的确过得挺开心的,狗粮塞得别人快撑死。
可惜了。
我抱着雪狼道:“你说如果我将他们俩给拆了,会不会很恶毒?”
雪狼脱口。“那两人身上可没毛。”
我一巴掌拍在狼脑袋上。“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就对你一个人有兴趣,对他们俩,就是惋惜而已。”
这种惋惜并未维持太久便如同拂晓的露珠般消逝了。
发现了彼此都是普通人,又无恶意,那么聊的话题自然比原本的普通人话题多了些。
做为不普通的人,生活于普通人群中,难免要因为安全而注意很多东西,但在我们面前却不用忌讳什么,而我们也一样。
闲侃中我将自己是古神神民,以及尘寰不是北极狼,是一种名为雪狼的灵兽后裔的事提了提,隐瞒了雪莹山庄的部分。
我说的多,听到的也不少。
比如小姐姐是周穆王的女儿,妥妥的周朝人,子浇却不是,他是商朝人,据说是商王武丁的孙子,我顿时就想给青鸟打个电话。没记错的话青鸟前男友是武丁的儿子,说不定认识呢。
唔,也可能不认识。
武丁有六十多个老婆,儿子的数量,估计不会比古埃及那位有名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少。比如青鸟的前男友,在其成年前,武丁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且大多是在一些需要整个王族一起出场的祭祀,难得的两次与武丁在非正式场合碰上,武丁压根不认识他是谁,每次都是他身边的仆从提醒。而第一次的时候仆从以为他是另一名王子,数年后又一次碰上,仆从里恰好有一名知道他是谁的,继续提醒没想起来的武丁,武丁愣是没想起来其实几年前提醒的王子名字不是这个。
后来武丁记住了这个儿子的名字还是因为其成年后表现出色立了不少战功,在武丁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的儿子里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当然,这个后来武丁引以为傲的儿子也是差点将武丁给气死的儿子,在让武丁生气这方面仅次于他那个有着和申生类似遭遇的嫡长子,青鸟前男友只气过武丁一次——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这个儿子丢下封地爵位跟着一个商人跑了。
我对此非常理解,那个儿子是庶子,生母身份卑微,只要武丁不是脑子瓦特了,王位都是轮不到他的,但他的兄弟却很难不猜忌打压他,常规手段得不着王位不是还有非常规手段吗?
不可能继承王位,还得受鸟气,没青鸟他也会跑,最多就是青鸟的出现让他明白了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跑才会幸福。
言归正传,儿子都那么多,孙子的数量想想就知道相当惊人。
认不认识还不一定呢。
答案是:认识。
青鸟在朝歌呆过的那段时间和子浇见过,子浇知道太岁可长生的事情就是从青鸟与其前男友某一次聊灵异志怪话题时听到的。
后来子浇生了病便一直着人去找,在他快死的时候还真就找着了。
尘寰好奇的问了句:“你当时得了何病?竟要太岁才能治好?”
子浇不语,还是小姐姐道:“他就是得了感冒。”
我、尘寰:“”感冒?感冒致死这病很可以。
大抵是我们的表情太过明显了,小姐姐解释道:“那个时候生病了都是宰杀人牲祭祀祈求天神驱赶病魔的。”
我们明白了。
这么个治疗法,得感冒病死很正常,不死才令人稀奇。
太岁肉果然能令人长生,至少从凡人的角度来看,子浇是长生了。
只是,这种借助外力的长生真不一定是好事。
躯体获得了长生,软件却没跟上,虽因着是原装的关系不会产生不兼容的问题,但并不代表不会有别的问题。
以凡人的灵魂享受神仙的长生寂寞,几百年还行,但几千年乃至几万年下来,少有不疯的。
子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老,很难不引起武丁的注意,而长生不死这玩意,古往今来的帝王,就没有不感兴趣的,区别是会不会为了渺茫的长生而不顾一切。
子浇这个例子可不是渺茫,而当长生不再渺茫,没有帝王能保持理智。
子浇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很快死遁了,然死遁虽摆脱了武丁的注意,却也让他失去了一切,身份、地位以及所有亲朋好友,他变成了无根的浮萍,不,他连浮萍都不如,浮萍好歹还可以顺水漂流,终会有停留下来的时候,他却没有。
子浇算是幸运的,他因为容颜一直都不曾改变的关系一直居无定所,又一次换地方换到了镐京。
做为一个奴隶制王朝生下来就是王孙的贵族,子浇哪怕失去了曾经的身份,也会尽量维持自己优渥的贵族生活,而古代那会儿,想要过人过的日子,只有成为贵族这一条路走。
子浇不会老的躯体很容易露馅,自然没法提供别人清晰的谱系与家世,在那个王侯有种的时代,自然成不了诸侯,不能当诸侯便当近臣好了。
在镐京的时候子浇选择了成为周穆王的亲信心腹。
说起周穆王,华夏历史上大抵没有比他更传奇的帝王了。
古往今来的太子许多,当太子当了很久久到令人想发疯的也不是没有,比如康熙的太子就是当了几十年太子很想死的例子。当太子当到五十多岁才终于熬出头可以继位的例子也有,比如秦始皇他祖父孝文王,那真是有史以来最悲催的太子,好不容易熬死了待机超长的老爹,竟然登基三日就挂了。
诚然,五十多岁才挂在那年头妥妥的长寿,但做为太子上位才三天就挂了着实是一件悲伤得令人无法感觉到自己其实很长寿的欢喜。
周穆王与孝文王一样,碰上个待机超长的亲爹,然后他比他爹待机还长,活到了一百多岁,真正的人瑞啊。而且他不仅待机长,他还浪。
自然,那个时候的周穆王是不知道自己后来的传奇的,彼时的他就是一个担心自己熬得太久了被兄弟拉下去或是熬不过亲爹被其它兄弟取而代之。
子浇凭借着数百年的政治经验去轻车熟路的帮着姬满稳固了太子位置,然后便是熬死姬满他爹的事,熬不死也没关系,姬满他爹年纪也不小了,哪天突然去了也不是什么不可思异的事。
因为与姬满走得近,加之食客是生活在姬满府里的,子浇自然而然的跟姬满的子女们相识,那年头可不是后世,被儒家给折腾得奄奄一息,贵女出个门得一大群人跟着,不得见外男的时候。
春秋时期还有男女奔于桑林的传统,那么比春秋更早的西周时期多开放可想而知。
莫说青春少艾时的小姐姐看到子浇这样生得好看又博学多才更勇武过人的小哥哥,便是如今的她回到那个时候看到那样的小哥哥也很难不动心。
动心了怎么办?
追呗。
不知道哪听过的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显然套不到小姐姐与子浇身上,小姐姐追得都快累断腿了才抱到美男。
我笑问:“可他用了太岁不会老,你却是会老的,后来周穆王到处跑该不会是你俩怂恿他到处找太岁,找着后截胡了吧?”
驴友不是没见过,但娲灵浪得飞起是因为她是神类,青春永驻精力永远旺盛,而周穆王六七十岁的年纪在西周那道路,啊不,我严重怀疑他西行时华夏西部有道路这玩意没。
能浪那么多年,周穆王着实是个人才。
“当然不是我们是自己找到的,父王发现我们不老,逼着我们也找太岁给他,太岁哪那么容易找的,只能糊弄了他多年,最后糊弄不过去了,便跑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所以我们当时在欧洲呆了几十年。”
我脱口:“你们牛,欧洲那会儿有文明吗?”
不是我说,地球上除开最近的六七百年,更早的年代里华夏都是地球上不折不扣的文明灯塔。在华夏生活了多年再跑去灯塔之外的世界生活几十年,这夫妻俩适应能力着实强大。
这点青鸟可以作证,还有个例子,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中医不靠谱,但很少有人还清晰的意识到中医已有数千年历史并且真的治好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而西医,中世纪时青鸟曾带人去西医那看过病,不过是普通的头疼脑热,放中医那肯定是先伸手把个脉,而西医——放血。
青鸟当时还以为自己进了黑店。
虽然西医近几百年靠谱了起来,但更早的年代,呵呵哒。
***
爬雪山是个体力活,因为太岁的关系,子浇的身体参数显然一直维持在最初的状态,相当健壮。而小姐姐的身体素质,莫说比起现代人族女子,便是现代人族男子也少有能跟和她比的,完全佐证了一个课题:人类的身体真的是越进化越孱弱。
雪山顶上这夫妻俩很是有兴致的拍了许多照片,我抱着暖烘烘的雪狼在一旁看着。
靠之,我错了,做为一只冷血动物,我干嘛要爬雪山上来找罪受?虽因为不是寻常的冷血动物而不会有冬眠这种习性,但也真的冷啊,得亏有雪狼。
我哆嗦着道:“尘寰你真是我的贴心暖炉。”
“你也就这种时候会说点甜言蜜语。”
“你要不想听我也可以不说。”
“你接着说吧。”
你要我说我就说,那多没面子。
于是我说:“拆鸳鸯时间到了。”
尘寰讶异了下。“决定了?”
我说:“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呀。”
在那对夫妻俩玩够了回来休息时,我对这对夫妻俩道:“既然你们已经完成了雪山一游,是不是该归案了?”
这对夫妻俩露出了显而易见的懵逼之色。
小姐姐道:“我们夫妻俩并未去过华中之地。”
我颌首。“是嘛,可我抓你们和雪莹山庄没关系。”
子浇皱眉。“是谁找的你?”
我微叹。“小姐姐能活到如今并不是因为太岁吧。”
子浇与小姐姐愣了下,旋即子浇反问我:“那又如何?”
我叹道:“你们就没想过什么蛋会有那样强大的生命力?以及,蛋是蛋它妈生的,有亲属的。”
子浇警惕道:“你莫不是想说你是那枚蛋的亲属。”
我道:“我不是,但那枚蛋是古神类的,你们杀了一个神。”
砰砰砰
靠之,国外就是这点不好,管制一下枪械会死吗?
寻常子弹还破不了我的鳞甲,但被打在身上也不什么舒服滋味。
我抬手将小姐姐制服,再取出了绳子五花大绑。
子浇?
他开枪的那一瞬就被尘寰一爪子拍进了地里,拍得有点狠,此刻正在往外抠。
小姐姐哀求道:“君小姐,当年之事是我一人所为,你只抓我一个可以吗?”
尘寰正在抠的坑里。“不是,当年是我所为,阿玉并不知情。”
我挑眉。“你们倒是真爱。”
可惜爱得太自私,也太倒霉,招惹了神族。
我差点就嘴贱的蹦出一句“别担心,不管究竟是你们一起做的还是一个人做的,一个都跑不掉”的话来。
只是,到底相识相处一场,还相处得不错,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将这俩人交给了赶来的鬼差们。
后记:
半年后诺诺告诉我,那对有情人的处置下来了,子浇被投入了十八层地狱与红莲上神作伴,不同的是,同样是蹲号子,同样是永生永世不得出,子浇是单纯的囚犯,而红莲是囚犯之余还兼任狱卒。
至于小姐姐则是被少凰让人封印在了从极渊最深处。
我诧异不已:“虽然从极渊最深处能冻死仙人,但小姐姐拥有古神类的生命力,可冻不死。”少凰几时如此心慈手软了?
“她的躯体承受的了,灵魂呢?”
我说:“琥珀。”
一个生物不相信被松脂包裹,一万年后变成了琥珀,人们切开琥珀时惊讶的发现,琥珀中的古生物竟然还有气,悲痛的是,古生物喘了没两口就没了气。
少凰,着实够毒。
第320章 第九章孰湖·穷游
从国外浪完了回来还没进城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多久没下雨了,感觉干干的。”尘寰嘀咕道。
对,就是干。
鹤城位于南方,气候就没干过,不时下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回头出门街上跟闹水灾似的。
但现在,这空气是有段时间没下雨了吧?
狐疑着回到了山庄,君长青一副焉了吧唧的模样躺在白梅树下的躺椅上,我惊讶道:“你干嘛去了?”没看花眼的话,这位的伤势貌似加重了。
“斗旱魃伤的。”君长青有气无力道。
“有旱魃来找麻烦?”那就难怪鹤城的气候怪怪的。
“呃,严格来说是我先找了它的麻烦,然后它路过。”君长青回道。
我不解:“什么情况?你好好的去找一头旱魃的麻烦做什么?而且,你旧伤都还好呢。”这是嫌日子太滋润了还是咋的?
“不是我要去找旱魃麻烦,是早些年有约。”君长青很是无奈的看着我。“本来该你去的,可你不是浪得不着家根本找不到人吗?我还能怎么办?”
我毫无心虚之感的反问:“什么约?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与人有什么关于旱魃的约定?”
“不是你定的,是咱们的同族前辈与人族有约,我建立雪莹山庄时又与人族重申了这项约定。还记得咱们境内那头旱魃吗?就是它,事情也不难,就是定期给它加固封印。”
哦,我有印像,不过印像最深的不是旱魃,而是和它关一块的蛟。
将一头旱魃和一头蛟关在一起,相当于将两个超级国际罪犯关一块,也不怕这两只联手,虽然事实也没联手。更令人记忆深刻的是,竟有人真的遵守画地为牢的规则。这年头对于罪犯,关的地方若是不够严实,准跑得没影了,那只蛟却不然,纯粹画了个圈,连栏杆都没有,它愣是乖乖蹲着了。
“跑了?”我说。
若非没出问题,鹤城的气候也不会如今这模样。
“跑了,一群作死的驴友找麻烦,不小心将它放了出来。”
“收了没?”
“我还没强大能收了那么强大的一头旱魃。”
“那特勤处有的忙了。”我说。
君长青表示赞同的点头。“那头旱魃身上的血腥味,超重的,绝不可能出来后就改吃素了。”
所以特勤处现在一定很恨你。
我问:“那头蛟呢?还在那画地为牢呢?”我还没忘了曾从少凰那听来的消息。
“它啊,应该还在那蹲着吧。”
“真是实诚孩子。”我说。“对了,它叫什么?”话说那家伙虎落平阳应该不会用本名吧?
“特勤处档案里叫它孟嬴大人,不过它说自己是子娴,应该前者是姓,后者是名。”
“孟嬴?这是对人族女性的称呼吧。”
没记错的话嬴是人族古时的姓氏,古老得,貌似就比阿莯的风姓年轻点,一个人若是被称之为孟嬴那不稀奇,但一头蛟被称之为孟嬴,着实罕见。
“据说它是人族养大的,因此有人族的姓氏。”
“既然是被人族养大的,那后来怎么又翻脸了?”若不是翻脸了,我想不出是怎么个罪孽深重然后画地为牢的,话说回来一个真正罪孽深重的罪犯会老老实实的画地为牢?
“发大洪水淹了人族呗。”
我无法想像一头被人族养大的蛟是怎么和人族闹到这份上的。“人族做什么了?”
就算食性三观不合最严重也不过分道扬镳,但那蛟与人族,都闹出大洪水来了,说不是仇深似海,鬼都不信啊。
虽然也有可能是蛟做了什么太过分导致与人族翻脸,但我觉得,如果是蛟对不起人族的话,它再想杀人也不至于用大洪水这种明眼人都能看出它是想灭绝人族的方式,毕竟人族有恩于它,而那家伙还是有那么点人性的。
两相比较,我觉得只怕是人族先对不起蛟在先。
“好像和人族上古时代的政治争斗有关,不过我又不是人族,人族过去的黑历史跟我没关系,就算看在我一半人族血统上算有关系,它们也不会告诉我的。”君长青一脸我也好奇。“不过,那头凶兽后裔真的很厉害啊。”
凶兽后裔?
“谁的?”不知道这是成了谁的后裔。
“啊?”
“哪头凶兽的后裔?”
“我只能确定不是卜离的,至于别的,我就不知道了,九凶兽究竟那九头,除了古神,怕是没人清楚。”
忘了这家伙跟我不一样,我有跟全部凶兽打交道的经历,面对面一眼就能判断所谓凶兽后裔是哪位的后裔。
不过,不是卜离的好像也不意味着安全,九凶兽的后裔就没几个是完全安全的,而且壳子是后裔,里子可不是。
只是,看它能那么实诚的画地为牢,相对而言应该很安全。
确定了山庄没出事,我终不得不去拜访小姑姑一家,委婉表示高岚已经去面试了,至于面试结果,暂不知,还得等高岚给诺诺发消息。
为什么是给诺诺发消息?
自然是因为搜救队用的WIFF和地球上的所有WIFF都不是一个体系的,用地球人的机子连不上搜救队的网,诺诺的通讯器是重金买的高级货,能联上。
当然,高岚要是技术高明,也不是不能用搜救队的网翻墙到地球网络里,问题是高岚有那技术吗?她要有那脑子早被国家带走当国宝保护起来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俩位对高岚突然走了有心理准备,不幸的是这两位问了足足几个钟头关于搜救队的事,我不得不将搜救队的历史(很详实,搜救队的最终后台是神尊,当然,我隐瞒了神尊目前可能挂了的事)乃至平日里的工作内容(删减版本,太过高能的例子就不举了)说给了他们听,然并卵,还是不放心。
我绝对没有提搜救队可能倒霉到被丢到星际战场玩极限生存,当然,这只是小概率事件,不是随随便便都能那么倒霉正巧掉在星际战场的。但我只是顺口提了新手任务大多是往石器时代丢这这对父母便揪起了心,是我弄错了什么吗?明明石器时代都没什么危险的,反正石器时代的文明,只要是碳基都很脆弱,武器都是石头打磨的,别说枪械乃至星舰炮了,金属戈矛有没有都着实是个问题。
啥?
那样的时代还有什么需要搜救队的地方?
当然有啊。
呵护文明幼苗人人有责。
这么举个例子吧,华夏古时候有大洪水,如果那大洪水严重到会淹死所有原始人,搜救队妥妥的会上门拜访然后想办法从洪水里捞出足够延续族群的原始人。
我走的时候这夫妻俩感觉更不放心了,真是因为儿行千里哪怕没有危险父母也担忧。
昆仑山山神庙会在即,雪莹山庄也收到了请柬,不过对方大概不知道君长青已经回来了的事,请柬是给我这个新庄主的。
君长青看了眼就表示玩的尽兴。
我问:“你不去吗?”
“庙会我参加了又不止一次,早腻了。”君长青深情款款的看着白梅树。“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好好照顾一下雪莹。”
我瞅了瞅白梅树,很是佩服君长青。
见过恋人分开多年后再见时仍爱着彼此的,但在恋人变成一颗树后守了近百年还没变心的,眼中仍有爱这种东西的,这大抵是头个。
时光是把杀猪刀,再浓烈的感情也会在它的流逝中变淡,除非在它变淡的同时亦好好经营,时光每减它一分便增它一分,不然多年后夫妻爱人如熟悉的陌生人还真不稀奇。
姬克和美人?
姬克可算不上真正的动物,它现在都学会了用爪子沾着墨在纸上写字和美人聊天,可以说外形从来都不妨碍这对百世夫妻俩通过交流增进感情。而白梅树,它是真变成了一株树,开口说话亦或抖着树枝写字都做不到,如何交流增进感情?近百年的时光一直都是在消磨原本的感情底子。
真耐磨。
我很是感慨,觉得,若这一神民一树若是有契与少绾的漫长生命,说不定会是第二队契与少绾。
虽然离庙会还有不少时间,就算当天出发我也是赶得到的,但许是几个月前在外头浪出了滋味,现在对于坐在山庄里等着处理各种事情很是不习惯,也可以理解为不愿。偏偏雪莹山庄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已经越来越繁琐,庄主要处理的事情已经不再仅仅限于如何收拾那些不听话的妖魔鬼怪,还有大量要和人族打交道的琐事。
比如妖魔鬼怪的身份证需要换了,十年前是什么模样,十年后还是什么模样,外表看上去比身份证年轻十几二十几岁,小哥哥小姐姐保养得真好,眼角一点鱼尾纹都看不到呀。
换身份证我自然要跟人类的政府打交道,毕竟,身份证是他们发不是我发,山庄类似中转站,让不信任彼此的双方有个安全距离。
再比如一些妖魔鬼怪是吃人的,也不是多么热爱人这种食物,而是需要这方面的食物,比如僵尸,人要吸血要吃肉,你能拦着吗?当然不能,拦着就是逼着人绝食,那到时候人饿疯了失去理智大开杀戒,你哭都没地哭去。
别人吃饱了清醒了肯定会逃之夭夭,山庄却是跑不掉。不是每个僵尸都跟医院那只老腊肉一样学了一手医术天天泡医院里拿医院的血库当自家冰箱,我还得联系相关部门将医院快过期要处理的血浆和手术切下来的零碎卖给我,然后转卖给僵尸之类的生物。
诸如此类的琐事真不少,却是维持我现在建立起来的局面必不可少的东西。
君长青回来后了解了这些,反正我不知道他原本有没有拿回雪莹山庄的想法,但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明确表示雪莹山庄既然送给了我那就我的了,送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所幸,这些年鹤城不少半妖都成年了,被我顺手逮了帮忙,不然这么大的摊子人手得紧凑到能累死人。也不是没想过大量用人族,但不是每个人族都跟辜小哥一样奇葩,哪怕是与吃人的神人同处于一屋檐下都只会要求加薪而非要求辞职。
唔,现在想想,当年熊猫炖人肉的时候这家伙也撞见过几次,蹭饭时也不是没在餐桌上看到过人肉,但每次都避开人肉津津有味的啃蔬菜,所有人里就他胃口最好。
这样的人族怎么不多来几打呢?
这是我对辜小哥最频繁的哀叹,如果他不隔三差五的要求加薪就更好了。
当我表示我想出去浪,穷游到昆仑山参加庙会时第一个提出抗议的就是辜小哥。
“你们还出去浪?事情怎么办?”
我说:“需要动手的事情找合同妖,它们搞不定给我打电话,不需要动手的方面你抓着便是,之前不是做得挺好的吗?”
在国外浪的时候本来还是有点担心浪得太久了山庄出个什么事的,却惊讶的发现,只要不是跟妖魔鬼怪动手切磋,辜小哥的工作能力杠杠的,所有事情一手揽了,除了刚开始因为不适应有些手忙脚乱,后来就完全捋顺了,没出过任何问题。
“之前那段时间我明天加班到凌晨两点。”辜小哥咬牙道。
我道:“你想多少加班费?一成还是两成?”
辜小哥十动然拒:“我不需要加薪,我只想休假,钱再多也得有命花。”
我想了想,道:“那四成,不行就算了,我不出去玩了。”
“五成。”辜小哥一脸挣扎的道。
OK,二把手摆平了,可以出门了。
辜小哥忽问:“庄主,如果我过劳死了,你会不会复活我?”
我说:“那得看你阳寿尽了没,阳寿未尽的话肯定救你。”阳寿尽了的话,我还不至于为了阳寿已尽之人去砸地府的饭碗,害人也害己。
辜小哥一脸打商量的神情。“那有没有什么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你要是有的话,我就不要求加薪了。”
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我闲着没事收集那玩意做什么?根本用不上,君长青同理,因此这种东西,我这还真没有。
“没有。”我安慰道。“你的身体很健康,长命百岁准没问题。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熊猫。”
辜小哥皱眉。“你什么意思?”
我反问:“你难道以为那家伙做实验的时候会漏了你这个因为上班从早到晚都在山庄里的眼前人?”
辜小哥的脸,我勒个擦,好绿啊。
“诶,干嘛去?”
“医院体检。”
医院自然检查不出来什么,检查得出来,那地球也就不是原始文明而是高级文明了。
辜小哥最后是神情复杂的拿着一张身体健康无任何异样的体检报告回来的。
搞定了辜小哥,再就是阿吉了。
虽然还不能化成人形,但有姬克乌龟爪子学书法的例子,这只狗也学会了用狗爪子敲电脑键盘,速度超快,我有一回比较过它和高岚敲键盘的速度和准确率,高岚明显不如它。
很是佐证了一个真理:网络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你永远都不知道网的另一边是人是狗。
辜小哥加班熬夜都快成习惯了,猝死是不可能的,熊猫做实验虽然从来都不保证副作用,但效果很少会出问题,因此长命百岁真的不是问题。但累病了的话,那到时候得天天加班的人就该换成我了。
这可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
既然觉得过度剥削不好,那自然要为辜小哥找个能帮忙的助手。
阿吉对雪莹山庄的业务门清,以前君长青当老大的时候就是助手,如今再当助手也正合适,至于雪莹山庄的经营模式有变化,它现在不是学会了怎么用电脑吗?电脑技术不比IT精英差。
就是说服阿吉有点麻烦。
死狗表示自己是宠物。
我说:“行,既然是宠物,那就得吃宠物饭,从今以后你就跟宠物一样吃剩菜剩饭,排骨什么的别想了,狗粮就更别想了。说起狗粮,我真是服了你,进口狗粮都弄得到,牛肉味的、排骨味的,什么味的都有。”有回好奇的尝了粒阿吉弄来的高级狗粮,就一感觉:这年头,狗吃的比人还好。
阿吉立刻就表示都是山庄的一份子,怎可能看辜小哥过劳死,该搭把手时还是会搭把手的。
再将一些辜小哥处理不了的事情都处理了,准备工作也就做好了。
君长青的表情很是一言难尽。“你这庄主当得可真比我厉害多了。”
想想刚接手时了解到的君长青粗放式管理,我也觉得自己管理能力比他厉害,但我这份管理能力也是当年管理雷泽和后来的千万世轮回里练出来的。
尤其是管理雷泽时,万类霜天竞自由,全特么智慧物种,仅是智慧物种的种类就已经超过了如今鹤城所有非人生物的总和,那么多万年下来,哪怕初时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也练出来了。
当然,练出来了和热爱是两回事,后来君族自己立起来了我便洒脱的做了甩手掌柜,后期的时候基本等于镇宅的吉祥物。
家务事处理完了我抬脚便抱着毛团,啊不,是尘寰出门了。
之前经验不足,这次出门我将保养毛值的各种东西都备齐了,洗毛、刷毛一应俱全。当然,尘寰也没少带,让我给他保养毛值是有条件的,他也要保养我的鳞甲。
我觉得没问题,鳞甲很容易藏污纳垢,比起皮毛清理起来更麻烦也更难。君族神民身上只有手臂和肩膀有部分鳞片,面积小,清理起来也不麻烦,但我如今并非部分鳞片,而是鳞甲,都能称之为甲了,数量可想而知。大洪荒时代我每次都是通过跳活火山里泡澡清理鳞甲缝隙,如今却是不成,倒不是怕热,而是鹤城周围找不到活火山。
它愿意给我清理鳞甲,我还正好享受桑拿服务。
说起来尘寰的手艺还真不错,我以前让高岚拿刷子给我清理过鳞甲,结果差点揭了我的鳞片。而尘寰却是一点都没伤着鳞片,刷子刷得很小心,还用毛笔清理缝隙,清理得又干净又舒服,舒服得我都不想变回人形了,很想就这么一直保持本体形态下去。
尘寰一听我的心态就表示以后不给我清理鳞甲了,我赶紧表示只是开玩笑,怎么可能真的一辈子原形,虽然原形的确比人形方便很多,不过,原形一点都不方便在人类社会生活啊,还是要入乡随俗的。
尘寰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点。
好吧,也不是不能理解,我是绒毛控并不代表它也是鳞甲控,啧,这真是个令人伤心的事实。
“在人类社会入乡随俗,这意思就是说你以后不在人类社会了就会一直原形?”尘寰问。
我委屈道:“我不是人形了你就不喜欢我了吗?合着你就喜欢我的人形啊?我的本体形态也是我啊,你这是要我精分啊”
尘寰懵了下。“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原形的形态很不方便。”
我道:“哪里不方便了?吃东西比人的嘴巴快还多,走路四只爪子比两条腿轻松,不想走的时候还可以钻你衣服口袋里搭顺风狼。”
尘寰显然是想反驳,但思索了下,找不到反驳的依据,最终只能道:“好吧,你高兴就好。”
说的好像很委屈似的,可我看你分明很乐意嘛,唇角那一丝翘起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出门之前我就做好了一个游玩计划,然而,计划这玩意真的是永远都赶不上变化。
还没离开华中范围狌狌就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不是跟什么人结了大仇。
我不解,我扪心自问,自个这辈子还真没跟谁结什么深仇大恨。唔,九凶兽另当别论,我跟它们的恩怨,反正不管我轮回多少世,只要有机会,它们都不介意弄死我,不论我是否记得大洪荒时代的事。
“何出此言?”
“我看到一只孰湖在找你,找了好像挺久的。”
这世上一个人坚持不懈的找另一个人,不是因为爱就是因为恨。
我很确定自己跟孰湖这个物种没过节。“你看不到它为什么找我?”
“虽然狌狌知过往,却也不是真的全知,至少我不是。”
“那只孰湖什么修为?”
“看不出来,但不是小妖。”
“那它在哪?”
既然有麻烦,那就解决呗。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找自己,但不是因为过节,再想想我的工作,显然是有求于我。
虽然很想继续玩下去,当不知道,但听狌狌这意思,对方显然一直在找我,迟早跟上来,不如等等。
至于对方找我做什么,应该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孰湖这种生物我有所了解,有点像西方神话里的飞马,不过这种飞马还多了蛇的尾巴,是混血智慧种类。
大洪荒时代没有生殖隔离这玩意,龙生九子就是个活例子,而同样跨物种孕育后代的例子也不止龙族,只是所有物种里龙族这方面最乱罢了,孰湖就是不同的智慧物种混血后形成的一个全新的智慧物种。
说起来山海经里一些看着描述就觉得奇葩的生物都是混血形成的新物种,若非如此,也没法解释为何一个物种能够拥有海陆空多种生物的特征,得是何等奇葩的环境才能正常进化出那般丰富的特征来?
孰湖这一物种,依稀记得挺和善的。
尘寰反问我:“你的和善标准是什么时候的?”
“大洪荒时代的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咱们还是先了解一下对方想干嘛吧。”
找我的这只孰湖还真不是小妖,千年的老妖在如今的地球上可不多见。
也正因此我更好奇了,老实说,这些自觉力量强大的大妖对于遵纪守法从来都是看心情,想遵纪守法就遵纪守法,不想遵纪守法就拉倒,我签的那几位算是大妖的妖不是被揍得答应的就是欠我因果,皆被动遵纪守法。
碍于这种情况,以及合同工的事,中层和底层的小妖很待见雪莹山庄,大妖的话,不敌视,但也不亲近。
这只孰湖的人形是个青年男子,我与尘寰找到他的时候丫正在公园里玩,玩抛高高。
没毛病,就是在陪幼崽玩,将幼崽抛出几米高再接住,当然,以他的能力肯定不会摔着,但这不妨碍小孩的父母一副快心脏病发需急救的模样看着自己乐不可支的幼崽。
观察了一会,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家伙挺有童心的,跟任何一位小朋友都玩得到一块去。没辄,没有哪个小朋友能对那样刺激的举高高无动于衷,尽管那很考验家属的心脏。
没等我继续观察下去便被这只孰湖给发现了。“小庄主,既然来了,何不出来一见?”
我诧异,这么敏锐?
察觉到孰湖的眼睛并未看着我们的方向后我便猜到了怎么回事,这只孰湖真是聪明。
它在诈我们。
只是靠第六感察觉到有人在观察它,却不知是谁,在哪里,却迅速分析出最有可能的人选,然后开口诈我们。
聪明。
我喜欢。
我拉着尘寰走了出去,反正观察得也差不多了,现身也无妨。
“你很聪明可爱。”我说。
这只孰湖的皮毛看上去真不错。
孰湖有些茫然的看着我。
尘寰看我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无奈。
这只孰湖看上去是个很好说话的妖,它要不是很好说话也不可能跟一群乖孩子熊孩子玩得开心,但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手没去捋一把毛。
事实证明文明执勤的猜测是对的,这只孰湖的确有求于我。
孰湖想找一个人类。
我觉得很奇怪,找妖求到我头上我可以理解,雪莹山庄如今有数万妖魔鬼怪的户籍,但找人求到我头上,找错人了吧?这个应该去找警察,毛绒绒你找错人了吧?
“我并未找错人,那个人类,我觉得他并非这个世界的人类,我实在想不到办法了才来寻您。”
我诧异。
穿越世界并非小事。
空间乱流里,除非是仙人或是运气好到爆,不然都难逃一死,更甚至灰飞烟灭。因此小说里那种随便发生了点意外,然后就穿越去了异界的时并不存在于现实里,当然,它要是个仙人级别的就另当别论。
安全的穿越世界,通常有两种,一种如老爹那样,运气好碰上一个较为安全的通道。不过安全的通道也往往意味着通道对面不是什么低级世界,比如老爹,他的武力在雷泽界连战五渣都不如,若非遇上母亲,他的下场就一个:化为雷泽的一抔湿泥。
另一种是通过技术制造出一座可往来不同世界的大门,类似于一些小说里提到的传送阵,就是这座传送阵能将人送到另一个世界去。
能够自己研究出来世界之门技术也是高级文明的一个特征。
世界之门安全、快捷,完全不用担心碰上空间乱流死翘翘,就是耗能大了点,世界之门启动一次的能量足够地球从石器时代发展到宇宙时代了。
若是后者,能用上世界之门的保底也是进入星际时代的文明成员,孰湖不可能分辨不出来,若是前者。
孰湖说。“他是突然消失的。”
好吧,若那个人类真不是本世界人,那多半是前者。
通过世界之门,穿越过程中会被世界之门打上一些信息印记,去了另一个世界不会被排斥,想呆多久就呆多久,而不通过世界之门,则会被世界意志排斥。
有点像偷渡与正经移民。
一个证件齐全,属于合法,爱在国外呆多久就呆多久。
另一个什么证件都没有,属于不合法,一经发现就得遣返。
啊不,偷渡国外被发现最多遣返,偷渡世界却是穿越的那一刻原世界的户口大多跟着销掉了,而在另一个世界里却是个黑户,回来的话很难,而在另一个世界当黑户到死的话,黑户无法轮回,而无法轮回则意味着灰飞烟灭。
难怪这只孰湖会来找我。
君族的世界之门技术极为发达,都发达到了一个专业人员能在实验事故被不知道炸到哪个世界后还能搜集资源自己制造出简易版世界之门一步步的找回家,尽管过程长达百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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