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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1章 外篇华胥·缘起


    洪荒很大,哪怕有着丰富的智慧物种种类上演着万类霜天竞自由,仍旧地广人稀,智慧物种的密度搁后世地球上的标准,那密度说一句濒危都是委婉的。


    只是,洪荒面积之辽阔,哪怕智慧物种人口密度低得惊人,加起来也是相当恐怖的数字。


    北荒乃洪荒大陆上智慧物种人口最濒危的地域,不同于别的地方是猛兽妖兽荒兽太多导致智慧物种稀少,北荒纯粹是气候问题,冬季漫长,苦寒,一场雪能下十天半个月,雪厚数丈,逼得人整个冬季都不得不忙碌于清扫积雪。


    北荒越往北生物越少,到从极渊时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山鸟飞绝,神仙都不往这来。


    冬季才结束的时候阿五便跟着族人离开部落寻找食物了,漫长的冬季早已耗光了部落里所有的食物,以至于部落不得不将冬季出生的所有新生儿弃于门外冻毙。


    阿五很庆幸自己是在食物最充裕的夏季出生的,更庆幸自己出生后的几年部落里不曾出现严重的饥荒,不然自己也可能是那冬日时因食物短缺而被抛弃于荒野的婴孩之一。


    厚厚的积雪覆盖着大地,很美,也很残酷,因为哪怕扒开厚厚的雪层也很难找到星点的绿色。


    阿五的手被冻得发紫时终于寻到了一株绿色的植物,不过看了看,不认识是什么植物,也不知能不能吃。想寻年长的族人问一下,却发现为了寻找食物分得太散,她又走得太慢,竟与族人走散了。


    阿五犹豫着要不要尝一口,她实在是太饿了,腹中难受得如同刀绞。


    “我若是你便不会尝一口,会死的。”


    一把温和悦耳的声音忽的响起,阿五有些惊讶,还有人的声音能这么好听,比老巫用来祭祀的玉器碰撞发出的声音还要好听。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了一个美得颠倒众生的少女,玄衣墨发,袖口衣襟绣着华美的赤色鸟纹,阿五莫名的有一种看到一只华美大鸟的感觉,颠倒众生亦危险绝伦的猛禽。


    阿五只一瞬便分析出对方非人族。


    一来,对方身上穿的衣服虽看不出什么料子,但天衣无缝,人族没那工艺。


    二来,没有哪个人族走过的地方会冰消雪融,少女的身后有一条湿漉漉的道路,它所过之处,所有积雪都融化了。


    三来,人族不可能生得这么好看。


    阿五学着祭祀时大人们的模样向少女行大礼,还没跪下便被拉住了,只是,好烫。


    阿五看了眼对方的手,莹白如极品的玉石,连毛孔都看不到,却又如火一般,烫得仿佛高烧一般,但看对方的神情,又一点高烧的模样都没有,脸色白得仿佛地上的积雪。


    “您没事吧?”阿五有些担心的问,体温也就罢了,对方不是人,说不定对方的体温就正好如此呢,但脸色怎么看都不像健康。


    “我无事,小孩为何跪我?”少女笑问,笑得如沐春风,爪子摸了把阿五不知多久没洗的脑袋,虽然不太干净,但发质很软,手感不错,下意识的揉了起来。


    “您是贵人,阿五是贱民。”阿五咬着牙回答。


    贵人?


    少女回头看了眼自己的身后,冰消雪融。“我没看出来你心里也是如此想的。”


    阿五默,她心里自然不可能如此想,就那么一说而已,谁会当真?好吧,整个世界都会当真,世道便是如此,谁又能不当真?


    阿五虽然有些奇怪的想法,却也知自己这种口服心不服的心态是原罪,听得少女的话心中下意识一紧。


    少女未惩罚阿五,而是揉着阿五的脑袋道。“你手里的是灵植,若是直接吞食会死人的。”


    阿五惋惜道:“不能吃啊。”


    少女有一瞬的默然。“你似乎很惦记着吃。”


    阿五点头。“部落里已经有人饿死了,再寻不到食物,阿五也会饿死的。”甚至可能被弃于冰原,当食物不足以养活所有族人时牺牲不能干活的族人是一直以来的传统,她的年纪正是传统中会被牺牲的范围,这也是她主动要求跟着出来寻找食物的主因。学会分辨食物,如此,便是有一日被弃于冰原,自己也可以努力一下看看能否活下去。


    少女顿时沉默,进食于她不过口腹之欲,除非是一些珍贵的灵植灵兽肉,否则吃与不吃于她并无意义,早辟谷了,谁饿死她也不可能饿死。


    “你可以用这株灵植与商队换粮。”少女道。“这株灵植能换”少女皱眉想了想,半晌才继续道:“大约五百下品灵石,下品灵石能换多少粮食我就不清楚了,得你自己去打听。”


    阿五惊喜不已。“真的?”


    少女点头。“我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没有。


    一者是神人,一者为蝼蚁,没有欺骗的必要。


    少女将爪子从阿五的脑袋上收了回来。“有空多洗头。”


    阿五茫然的看着少女。“啊?”


    “影响手感。”少女很是认真的回答。


    阿五:“”


    北荒有商队,但不常往这边来,因为这边的部落太少,分布太散,找起来太麻烦,也太穷,油水太少,因此只是很多年才来一次。


    部落想找商队购买粮食,只能去南边的一些集市。


    那些实力强大的种族或部落会在自己的聚居地设立集市,让商队有个安全交易的地方,而自己可以通过抽税赚取财货,自己缺什么也可以通过商队得到而不用辛苦去找还不一定找得到,可谓双赢。


    只是,集市虽有规则,却不是很强。


    若是不想守规则的人太强大,那么规则也会为之却步。


    也有集市所在种族或部落随便寻个由头扣下商队财货的风险,自然,这种情况不多,扣下商队财货是可以得到很多财货,但明年商队也不会再来了。因此这种事只是偶尔为之,没有那个地方会经常为之。


    因着是阿五找到的灵植,因此她也跟着来了集市开眼界,一番打听,对于集市的感官颇为无语,打架的、杀人的、扣商队财货的这么说吧,除了光明正大的抢劫没看到,旁的都看到了。


    抢劫最后也看到了,有人出手一块矿石,被认出来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矿石,有人买不起便想抢,旁人见有人抢,便也想趁乱抢,最终引起了大混乱。


    阿五:“”咩咩咩,这集市真的靠谱吗?


    因着长了见识,部落里出来的人商量了下,最终还是没将灵植卖得太高,怕有命赚钱没命花,价格低点没关系,尽快脱手换成粮食最安全,阿五在族人卖灵植的时候意识到了一件事:那位神人似乎不是北荒的土著神人。


    越是穷的地方,物价也越低,典型例子便是同样的灵植,在蛮荒之地只能换来供部落嚼用半年的食物,而在繁华之地,那么神人说的五百灵石是最低的价格。


    有了食物,部落里终于没饿死人。


    阿五再见到那位神人是在两年后。


    部落每年都会有一场祭祀,献稚童二十名给守护部落的大妖,算是洪荒时代的保护费,只是这个保护费不是钱,是活生生的孩童罢了。


    对此,部落并无意见,或者说,没有有异议的资格。


    这个世道,除了食物链最顶端的古神族,哪个种族不是这样的?吃别的智慧物种,或被别的智慧物种吃,有的智慧物种甚至连同类都吃。


    人族位于食物链底层,因为繁殖快又弱小,是很多种族都喜欢的食物,学名两脚羊。且不止别的智慧物种吃,人族自己也吃同类,阿五在老巫那里听说过,很多年前部落流浪的时候就见过这样的事,没有粮食充饥的时候会杀死同类作为食物。


    阿五彼时的反应是再次庆幸自己生在一个不吃同类的氏族里,虽然在缺粮时会将没有生产力的婴孩与稚童抛弃荒原,但比起易子而食或被父母所食,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结局了。


    用二十名孩童换取一年的平安已经很不错了,至少那位大妖很守信,吃了人后保证了部落有了一个较为安稳的发展环境。而不是像流浪部落一样四处流浪,朝不保夕,每天都有族人被猛兽妖兽荒兽叼走,有时甚至碰上大一点的兽群,整个部落都会变成兽群的储备粮。


    因为不管是挑选谁家的孩童去做祭品都很残忍,而且人都有私心,比起献祭自家的孩童,自然更愿意献祭别人家的,因此挑选祭品之事干脆放弃人为因素而听天由命,谁抽中就是谁,不论是什么人都不能换人。


    所有孩童抽签,抽中了也是天意,怨不得人。


    阿五的运气大抵在两年前用完了,一抽就抽了个正着。


    要被吃掉了吗?


    阿五有点愣神,没在婴孩时被弃于屋外冻死,也没在饥荒时于荒野喂野兽,最终却要喂妖。


    为何活下去那么艰难?


    虽然愤怒自己的命运,阿五却没跑,她跑了也无济于事,部落里仍会重新抽签出一个新的祭品来,阿五虽然想跑,但那得基于自己跑了之后不会牵连其它人的前提下。而且,她想跑也跑不掉,部落里每户有孩子的族人都会防着祭品逃跑。他们的孩子没抽中,已经平安了,但如果跑了一个那就得继续抽签,那他们的孩子就不再安全了,没有哪个爱孩子的父母愿意自己的孩子再冒一次生命危险。


    怕祭品逃跑,也怕祭品的母亲偷偷放跑祭品,因此祭品最后一段时间是呆在宗庙里的。


    离祭祀还有几日,但也不用出去干活了,却也不会没吃的,相反,因为性质与最后的晚餐差不多,这最后几日每个祭品吃的都是部落最好的食物,顿顿管饱。


    有吃有喝还不用干活,一天到晚都是闲着的,二十个孩子不是整日哭了睡睡了哭便是一脸麻木,再或是想法逃跑,最终被现实泼醒转为麻木。


    阿五是唯一的例外,她太清楚跑不掉,就算跑到了后果也不是她能接受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很安分。


    只是,人若是太闲,脑子便会忍不住发散。


    以往她是不会这样整日里思考的,思考这种事是脱产阶级的人要做的事,但部落里完全的脱产阶级就老巫一个,但就是老巫也只是不用做采集狩猎的活,并不代表它就没别的事做了,能够用来思考的时间很少,也不知该思考什么。或者说只会思考如何让部落里死亡的人数不要超过新生儿的数量,但后者也不能太多,新生儿若是太多也养不起,还是得丢到野外,太造孽。


    阿五并非脱产阶级,以往自然不会经常思考,不让自己饿死已经占据了她太多的精力,如今得了空,脑子便如脱缰之马般,仿佛要将过去七年的缺失给找补回来。


    为什么活下去那么难?


    因为猛兽太多太凶猛,因为冬季草木不生长。


    因为


    阿五想到了很多很多的原因,但没有一个是可以解决的。


    猛兽太多太凶猛,他们打不过,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冬季草木不生长,冬季本就是凋零的季节,草木若是生长才有问题。


    吃好喝好,还每日都有热水沐浴,阿五将自己洗得很干净,不是为了让大妖吃得时候高兴,虽然洗干净了它也的确会吃得高兴,食物嘛,自然是干净的更合人胃口。


    阿五勤沐浴则是因为热水沐浴很舒服,洗干净后也很舒服,都生命倒计时了,又有条件,为何不对自己好点?


    所谓祭祀,本质上是葬礼,给活人的葬礼。


    祭祀结束后小妖会来带走祭品,大妖住在离部落千里之外的洞穴里,方圆几千里的部落都要向它献祭求平安。不献祭也可以,它不负责保护,然后都不用它做什么在这个猛兽、妖兽、荒兽横行,乃至炼气士干架时常可见的时代,一个没有强者保护的部落根本没有生存的余地。


    第302章 外篇华胥·洪荒


    阿五是在大妖的洞府里见到那位神人的,两年不见,她换了一身服饰,从原本的赤鸟纹的玄衣变成了赤衣,玄鸟纹没有玄衣时的赤鸟纹那么繁复,虽颜色鲜明,却不似玄衣时那般整个人都透着危险的气息。


    红衣灼灼,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沐春风般的温和,没有丝毫危险的气息,几乎令人怀疑是否双生子。


    若没见过这位主两年前的模样阿五也会如大部分认识这位主的生物一般以为这是一位没有危险脾气也很好的神人,但都见过那种状态下的她了,阿五不仅没怀疑自己两年前的记忆是否有误,反而觉得这位主现在的状态才是真正的危险状态。


    北荒的毒蛇种类不多,一般来说,颜色越鲜艳的毒蛇就越毒,北荒的毒蛇也遵守这一定理,除了最毒的那种,北荒最毒的毒蛇颜色非常普通,很容易就以为是无毒蛇,但它轻轻咬人一口,人连求救的时间都不会有。


    神人正在享用大妖的孝敬——酿了很多年的灵酒,这几年她在北荒养伤,吃穿用度全是靠的方圆几十万里的强大智慧生物孝敬。


    就算是强者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比如这只大妖,在阿五的认知里,它是方圆几万里最强大的妖,但放到北荒南部,它不过是中下,放到整个北荒,它是末流,放到整个洪荒,它什么都不是。


    这位神人是什么等级不得而知,但比它方圆几十万里的强者都要强大便是了,因此方圆几十万里的强者都会小心翼翼的供奉着她做为自己的保护者,运气好赶上她心情好还能得到一两句指点。


    阿五看到了神人,神人也看到了她,双方都是一愣。


    注意到神人的目光看向人族,大妖忙不迭谄媚的问:“神人可是想尝尝这些两脚羊的味道?这个年纪的两脚羊最是鲜嫩了。”


    神人有一瞬的无言。“我对智慧生物没胃口,那孩子我认识。”


    大妖立刻将阿五送给了神人。


    谁都看得出来这位神人不打算吃了阿五,阿五逃过了被吃的命运。


    有别的孩子哀求神人也带走他们,他们愿意为奴为婢,服侍神人一生,但被神人拒绝了,她又不缺爪子,需要伺候,而且这些人族的寿命给她当仆人只怕她随便打个盹仆人们便已死光。


    那一瞬,所有孩子们看阿五的眼神怨毒得仿佛淬了毒的神剑,看得阿五有种掉进了从极渊的感觉,许久都缓不过来。


    神人最终是连喝带拿的离开的。


    抱着大妖送的美酒,阿五瞅了瞅因为饮酒而微醺,不知从哪拔了根草茎在嘴里咀嚼,俨然街头流氓范的神人,一个人怎么就能展现出三种截然不同的姿态?


    “为何救我?”阿五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神人揉了揉阿五的脑袋,随口回答:“手感不错。”


    阿五无奈的重复:“为何?”


    神人闻言,继续随口回答:“想救便救了,你要找个理由的话,那便是你正好合了我的眼缘。”


    这个理由很好强大,强者本就是肆意的,尽管古往今来鲜有强者会留意到脚边的蝼蚁,它们所看的,所留意的都是与自己同一层次的生物,包括力量,也包括血统。


    阿五鼓起勇气继续问:“那为何”


    “不都救了?”神人替阿五说出了她真正想问的问题。


    阿五点头。


    神人揉了揉阿五的脑袋。“我若是都救了,那么你们出身的部落就完了。”


    阿五茫然。


    神人见了,随意的在草地上坐了下来,说是坐,其实没坐实,离地面有一段距离,没压着地面的花草,事实上她走路也是如此,足尖从未落地。“那些孩子是祭品,也是它们的食物,我是若都带走了,它们吃什么?必然会再次向各个部落索要祭品,届时我是救还是不救?”


    阿五愣了下,道:“您那么强大,不能让它们不吃人吗?”


    神人闻言笑了。“你给人办事,却有人不许你拿酬劳,你又打不过,只能放弃酬劳,那么,你还会继续办事吗?”


    阿五愣住。


    神人道:“不会再办事,而失去了它们的保护,部落也将毁灭。”


    她可以救孩子,但只能救一两个,不能救全部,不然就是将所有部落一起往更深的火坑里推。


    阿五无言了。


    神人继续道:“对了,你现在是我的弟子了,还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呢。”


    阿五惊讶不已。“您要收我为弟子?”


    神人颌首。“不然呢?你莫不是以为当奴仆?人族最多活个几百年,我随便打个盹你就化为枯骨了,唔,不排除连枯骨都不剩的可能。”


    因为奴仆寿命太短所以就收为弟子?


    这思维逻辑


    阿五无法理解,但不论怎样都是好事,放下酒坛向神人行拜师礼。“弟子阿五拜见师尊。”


    “阿五?这名字怎么起的?未免太过随便。”


    “弟子是那年出生且活下来的第五个孩子,因此便唤阿五。部落里的孩子都是这么起名的,待到成年后若有机会或许起个正式名字。”


    神人发自肺腑的道:“你的部落挺有才的,我给你起个正式名字。”


    阿五期待的看着神人。


    神人想了想,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抓了抓脑袋,还是想不出来。


    视线忽的留意到自己嘴里咀嚼着的草茎,伸手取下来瞅了瞅,认不出这是什么植物,便问阿五。“这是何植物?”


    阿五认了认,回答:“此为莯草,根茎可食用。”也是北荒很常见的一种植物,生命力极为顽强。


    神人一本正经道:“此莯草可以在北荒随处可见,可见其生命力顽强,为师希望你亦如这莯草,不论怎样的环境都能坚强的生存,以后便唤莯以铭记如何?”


    莯:“师尊说得有道理。”


    神人一脸我是你师尊,我自然有道理。


    莯希望回去看一下自己的母亲与兄弟姐妹,师尊非常人,显然不会永远留在一个地方,她跟着师尊走了,只怕很多年都没机会再回家。


    神人表示没问题,但不能光明正大的回去,也不能和亲人之外的人见面。


    莯不懂。


    神人解释道:“二十个孩子,独你一人存活,你让其余十九户失去孩子的人家如何想?它们看你的目光会很难看,也很冷,冷彻骨髓。”


    莯偷偷回部落里见到了母亲。


    母亲比孩子想得多一些。“不知神人尊讳?”


    神人略微一怔,思考了好一会才回答:“离,离别的离。”


    从未听说过有名唤离的有名神人,而看神人要思考好一会才回答的模样,母亲也不敢确定这名字就是真名,说不得就是人随口搪塞她的呢。


    母亲下意识的担心起自己的孩子。


    一个连真名都不愿告知的人真的会真心收自己的孩子为弟子吗?


    可是,孩子也不可能留下来,跟着神人走还可能存活,若是留在部落里,一定活不成。


    阿离一眼便看出了母亲的忧虑,叹道:“我素来认为,若无足够的利益,没必要欺骗别人,你们身上有什么值得我费心欺骗的利益吗?”


    自然没有。


    神人没必要欺骗蝼蚁,或许是对方的身份有些不便之处,母亲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莯最终还是跟着阿离走了,再回来时已是千年之后,母亲早已不在,便是兄弟姐妹也只最年幼的还活着。


    拜阿离为师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阿离教徒弟完全不走寻常路,打从拜师之日起她就没教过莯任何有关修炼的东西,而是每隔两日就默一卷书简出来让莯诵读,读到倒背如流深刻于脑子里才行。若是两日后检查没做到,抄一万遍,且是那种连喘口气休息一下都没有的罚抄。


    一口气抄一万遍足以要了任何一个人族的命,但阿离有一万种方法让莯生不如死的同时又不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每隔一段时间阿离还会随意挑选以前让徒弟背过的书复检,没过,仍旧是一万遍。


    每日至少三分之二的时间不是抄书就是背书也就罢了,更坑的是阿离还难伺候。


    阿离喜欢饮酒,可她酒量奇差,每回饮醉了随便一趟睡到酒醒。


    单身女子,且是绝世的美人喝醉酒随便找地方躺下无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莯也是如此认为,因此每次师尊喝多了她都会辛辛苦苦将师尊拖回去,直到有一次找到人的时候有点迟。


    单身美人孤身在外喝多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换做阿离也不例外,只危险的不是她。


    莯看到阿离如夜色般的墨眸变成了一种无机质的猩红,看到她将想对她做点什么的智慧生物抓起来,活撕下一块血肉送入嘴里咀嚼,直至连骨头渣都不剩才倒头继续睡。


    那维持到最后一刻才结束的哀嚎声让莯做了数日难眠。


    阿离自然发现了徒弟的异样,学习进度大幅度下降,想不注意到都难。


    阿离也不是个喜欢弯弯绕说话的,至少在莯的面前她素来有话直说。


    莯犹豫了下,说了实话,然后问师尊那个时候是什么情况?眼睛居然还会变颜色?


    “哪个啊,我可曾与你说过我是凶兽后裔?”阿离问。


    莯茫然。“凶兽是什么?”


    “一种很厉害的生物,以众生为食,是众生公敌。”


    莯不明白凶兽所代表的恐怖,但这不代表她不理解众生公敌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我有凶兽血脉,很浓郁的凶兽血脉,这对我有那么一点影响。不过也不严重,只要你不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抱有恶念就不会有事。”阿离解释道。


    “有恶念会如何?”


    “你不是已经看过了吗?”


    莯沉默许久,问:“师尊会不会有一日将我也吃了?”


    “不会,神智清醒时我不吃智慧生物的。”阿离回道。


    莯不解:“为何?”


    这个世界,虽有一些智慧物种坚持不食同类,但不管食不食同类,都吃不同族的智慧生物,尤其是会修炼的异族智慧生物,只因能够补充更多的能量。


    对于徒弟的问题,阿离思考了有一会才回道:“我也不太清楚为何,但我自己推测,应是吃腻了。”


    “吃腻了?”


    阿离点头。“不论是什么智慧生物的肉我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什么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我看一眼却不知味道如何的智慧生物肉。”


    莯还能说什么,她已然无话可说。


    所以师尊您老人家究竟干嘛的?


    阿离还喜欢研究各种各样的东西,做各种各样的实验,最严重的一次实验事故,方圆几万里的空间被渣得粉碎,是空间,不是土地,每一寸的空间都碎裂了。幸亏做实验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事故的危险性因此选的是北荒的北部地区,莫说智慧生物,连智慧的毛都没有一根,倒不曾出人命。


    饶是如此,阿离也用了数年才将紊乱的空间一寸寸修复。


    诸如此类的危险实验,数不胜数,到了最后莯的心态已然末日于眼前亦能面不改色。


    阿离不会一个的地方长久的驻留,每到一个地方都极为张扬,一句招猫逗狗都是委婉的。莯觉得阿离的本性并不似喜欢惹事的人,却不解她为何如此。


    阿离也不向徒弟解释为何,只是一路招摇着离开了北荒。


    去的地方多了,莯的眼界也增长了,发现了一些奇异的现像。


    献祭这种事并非只存在于弱小的人族中,在每个智慧生物的族群里都存在,不同的是,它们会向比自己强大的种族献祭,献祭的却不是稚童,而是有修为的强者。


    莯觉得不可理喻,那么多的强者能够守护多少族人,竟然如此暴殄天物的成了祭品。


    阿离倒是一针见血的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一个畸形的社会体系。


    “这么做有多暴殄天物,你个孩子都看得懂,何况那些族群领袖。”


    “那为何还?”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点。


    阿离揉着徒弟的脑袋道:“他们懂,但比起族群强者们的生死,它们更在意自己的族群能否延续下去。”


    牺牲那些强者很暴殄天物也很残忍,谁都懂,但在种族延续面前,所有道德都注定是烂泥。


    莯仍旧不明白。


    阿离干脆向徒弟掰开了细细分析起来。


    一个族群将大部分的强者做为祭品送给了更强大的种族做为食物,种族想要强盛起来无疑会很艰难,不少族群便是因为失去太多强者守护族群而灭亡的。但他们又必须那么做,不那么做,种族灭亡就在眼前,做了反而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更强大的种族要祭品做什么?”


    “吃啊,哦,对,我没喂过你智慧生物的肉,所以你不知道。那些修炼了的强者,它们血肉里蕴含的能量远胜寻常生物。不论是吃了补充能量还是给幼崽吃让幼崽更加强壮,还是以此削弱其它种族的力量都于自己种族有益。当然,最重要的是,整个洪荒都在吃,自己若不吃,种族岂非要落后于人?”


    这思维逻辑很好很强大也很现实。


    或许最初的时候也有智慧物种不想吃,但在别的智慧物种都吃了,并且以此强大起来后都不可能继续克制自己,于是变成了如今的情况。


    莯叹道:“就没有不会被吃的族类吗?”


    “有啊。”


    “什么族?”


    “神类,它们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只有它们吃别人,没有别人吃它们的。唔,前提是不碰上凶兽,若是碰上凶兽也是可能被吃的。”


    “那不还是会被吃吗”


    “凶兽只九头,不是什么神都能倒霉的碰上的。”


    “那也是有可能,就没有绝对不会被吃的存在吗?”


    “当然有。”


    “什么族?”


    “不是族类,是神。”


    “神类?”


    “神和神类还是有区别的,神指的是真正的神,而我们现在所以为的只能算神类,并不算真正的神,真正的神是指修炼成上神乃至神尊的存在。”


    “上神和神尊很强大吗?”


    阿离思索了一瞬,给了一个非常形像的回答:“不为上神,终为蝼蚁。”


    只有成就上神尊位才有资格做为人活着,而非做为蝼蚁活着。


    莯秒懂。“那神尊呢?”


    “神尊啊,历史上三大神族的始祖便是神尊,它们打得洪荒差点毁灭。”


    莯更加懂了。“所以我们至少要修成上神吗?”


    “对啊,努力呀徒儿。”


    “那若是修炼不到那个境界呢?”莯不由问,洪荒虽辽阔,但上神真的不多。


    “上神有上神的活法,蝼蚁也有蝼蚁的活法。”顿了顿,阿离道:“我不知你能否接受永为蝼蚁,不过,我无法接受的。”


    当一时的蝼蚁倒也罢了,为了未来,可以忍,可永为蝼蚁那她选择彻底的死亡。


    莯惊讶的看着阿离,墨色的眸里仿佛有烈焰在燃烧,这个神人是认真的,若不能成神,它宁可死亡,而为了成神,它更会不择手段,不惜一切。


    莯十九岁的时候鱼阿离在一座大城的酒肆饮酒吃饭听到了一则惊天的新闻,分居三万年的天族太子与南明帝君和离了。


    莯这些年虽然接触的多了起来,但太过久远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下意识的就问了阿离一句:“南明帝君与天族太子感情出问题了?”


    阿离的神情有一瞬的怪异。“它们三万年前成得婚。”


    莯哦了声,旋即反应过来不对,已分居三万年,又是三万年前成的婚,那这夫妻俩有一起生活过吗?


    “联姻?”莯问。


    阿离点头。


    莯不解。“既然是联姻,那应该很难和离吧?”


    联姻牵扯的是两个种族的利益,哪怕夫妻俩看到对方就恨不得拔剑砍死对方也不可能和离。


    官方说法是夫妻俩感情不和,所以就离了。


    某些情报组织挖出来的消息则是太子的庶子刺杀南明帝君。


    莯觉得这个理由太扯了,庶子去杀嫡母,还是其父因为联姻娶的嫡母,这是多想不开?


    哦,不是想不开,是为母报仇?南明帝君杀了他生母?那怎么没连一起杀了?


    什么,本来是一起杀了的,但发现他生母有孕就把孩子给救了下来。


    南明帝君莫不是脑子有问题?


    赶尽杀绝的道理懂不懂?


    你杀了人亲生母亲还指望别人拿你当母亲不成?


    阿离很是无奈的看着徒弟。“都知道这是联姻你怎么就还用这种正常角度去看问题?”


    “那我应该如何去看问题?”


    “从政治角度去看问题,比如,当年救下那名庶子对南明帝君对南明有什么好处。”


    “除了多了个想杀自己的人能有什么好处?”


    “那是个纯血,有继承权的纯血,两族联姻时许诺过嫡长子出生前,不会有纯血的庶子降生。天族违背了承诺,一个反复无常的天地共主,谁还敢全然的信任他?与他结盟?”阿离道。“唔,我有点怀疑太子在那个时候有个纯血庶子是否被算计了,再喜欢青梅竹马也不至于那么把持不住,多半是被多方势力给推波助澜了,里头他名正言顺的妻子肯定出了力。”


    莯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神类的圈子究竟多乱?


    阿离道:“一个微不足道仇人换来天族的内外不稳,超划算的,很聪明。”


    “只是”阿离皱了皱眉。“怎么突然就和离了?莫不是要开战了?”


    莯愣住。“开战?”


    阿离颌首。“这场联姻维持的是两个种族乃至洪荒的稳定,听不太懂?那我说直接点,天帝想灭了南明,南明也想灭了天族,但双方都有自己的问题导致无法开战,需要时间。因此有了这场联姻,它的存在与否就是一个信号,一个新一轮神战何时爆发的信号。”


    阿离好奇别的大族有没有牵扯进去,顺手买了其它重要种族的消息。


    北溟神族一如既往的遗世独立。


    麒麟族近来倒是活跃了起来,但没看出来想打算帮谁,还是自己单干。


    妖族,妖君喜得麟儿,似乎全身心放在麟儿身上了,什么事都不打算管。


    阿离挑眉。“妖后哪位?”


    “没有妖后。”


    阿离无语道:“妖君莫不是想不开自体繁衍了?”


    这是多想要子嗣,这么折腾自己?自体繁衍对身体的损耗很大的。


    对此情报组织也无法回答。


    在一个强大的智慧生物不仅能两/性繁殖还能同/性繁殖乃至无/性繁殖的世界,某个大人物突然冒出来一个孩子,世人很难弄明白那孩子是他和同性生的还是和异性生的,亦或独自繁衍的。


    第303章 第二章讙·白梅


    你见过蛊惑人心的最高境界吗?——庄主。


    熊猫的医书翻译得欲.仙欲死,我深以为,等我翻译完了,我妥妥的成为地球上最顶尖的医者,没有之一。毕竟,医书不能随便改,如果改得不好,别人照着这个去学,以后再去治病,那不叫救人,那叫杀人。因此我是一边改一边学的,确保自己改得没毛病,清楚表达出了熊猫的意思。


    更痛苦的是,想要表达清楚熊猫意思的同时很容易就不小心将熊猫的思维逻辑给代了进去。还是那句话,在神界,熊猫的人体实验算不得什么,大活人零敲碎剐都能拼回去,拼不回去了也可以换一具。在死不了人的前提下什么实验都在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韶光神宫人体实验惨无人道更没神道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却没被人给端了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地球有那本事吗?


    大活人零敲碎剐了,那就是真死了,没有哪个人族有本事拼回去。


    将熊猫写的“幼儿”教材翻译出来时我都快神经衰弱了,立刻让小鸩将教材给姑获鸟送了去,然后抱着被子睡了一天一夜。


    睁开眼时我愣了下,靠之,居然做梦了。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自己在做梦,我的神魂已经修补得根本不具备自然做梦的能力,而且如今的环境,感觉与平日也不一样,带有虚幻感,除了我正在做梦,我想不到别的可能。


    我抬手,手上出现了一盏清茶,饮了一口,跟美人煮的茶汤一个味。


    端着茶汤边和边下楼溜达,不具备自然做梦的能力,那么做了梦必然有其因。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放松一下精神好了,熊猫的医学教材洗脑功能真的很强大,不愧是祖师级的存在,我现在还能觉得解剖活人不道德,至少在地球上解剖活人不道德已是很不易了。


    山庄里别说人了,连狗都看不到,安静的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将清茶饮尽,我又从厨房里翻出了一条热乎乎的烤鱼,然后坐在廊下一边啃鱼一边看风景。


    这几年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我已经很久没注意到山庄的风景了。


    葡萄架上挂满了葡萄,这株葡萄种在这已有近百年的时光,因此藤蔓非常发达,枝繁叶茂,覆盖面积极广,但因为这里不是荒郊野外,因此没增加葡萄架,而是将葡萄架给弄了两层,夏日时坐在葡萄架下头很是荫凉。


    竹林也随着拂过的风发出悦耳的声音,宛若一支竹子之歌,勾起食欲的竹子之歌,也不知君长青是从哪里寻来的竹子,竹笋非常鲜美,哪怕啃一整个季节都不会腻。


    后面还有池塘,现在是鱼塘,鸩鸟喜欢吃鱼,但不喜欢市场买的鱼,鱼肉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觉得不是打了激素就是饲料里加料了。因此小鸩买了鱼苗放到鱼塘里当野生鱼养,省了买鱼的钱。


    美人有时演戏演得累了就会拎着鱼竿和乌龟去鱼塘钓鱼,不过很少钓上鱼,反倒是乌龟不时能叼回来一条鱼。


    想到乌龟我就不得不佩服美人,这么多年了,她对姬克的感情一点都没变淡,就那么淡淡然的接受了对方的乌龟形态。


    人族不都对是否有人形很看重吗?


    我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维。


    “你就不好奇现在是怎么回事吗?”


    我随口回答:“这不等着你开口吗。”


    对方大抵是噎了下。“何时发现的?”


    我看着梅花压满枝头仿佛雪落后的美景般的白梅道:“我是神民,从一开始你和普通植物在我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如果和普通植物不是一个样,那还是普通植物吗?


    从第一次来这时我就发现了这株白梅很有灵气,不过还不是妖,充其量算是魑魅魍魉级别的,但它的灵气又很不同,很像妖那个等级才有的,但它并不能化形,甚至连姬克都不如。好歹姬克有着清醒的自我意识,能够沟通,而这枚白梅却没沟通。


    白梅发出了光亮,然后出现了一个看着双十年华的人族少女,当然,只是看上去,实际上肯定不是人族,人族少女的皮肤上是能看到螨虫的。


    白梅少女说:“我忘了你们的血脉赋予你们的天赋。”


    我拿出一条烤鱼示意要不要尝尝,然后这位就不客气的接过啃了一口。


    我有一瞬的怔愣。“我以为植物多吃素。”


    白梅少女回道:“谁规定植物只能吃素?”


    我想了想,没有。“可白梅树并非肉食植物。”


    吃肉的植物自然是有的,但白梅,大部分时候都是观赏性植物好不好?就算是不作为观赏性植物时也不是去当肉食植物了。


    白梅少女道:“那只是没长嘴和牙齿而已。”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我很是赞同的表达了对少女话语的赞同,然后问重点:“我是不是该称呼您一声婶?”


    扒拉起血缘,老娘和君长青是姐弟,当然,不是亲的,但再远也没出五服啊。


    少女想了想,道:“我们没成亲。”


    我惊讶。“他为了守你在这地方蹲了近百年,你们居然没成亲?”


    鹤城并不算小地方,但君长青刚来的时候这里还真的就是个小地方,最多就是战略位置重要点,但战略位置重要并不代表它就很发达。能够在这里蹲一直蹲到如今,蹲得小地方都发展成了繁华的城市,也挺不容易的,我一直以为君长青和这株白梅树是夫妻。


    少女道:“成亲那日还没完成仪式我便化为原形了。”


    我:“”求君长青的心理阴影面积。


    准婶继续道:“差点忘了,我找你有正事的。”


    猜得出来你有正事,不然也不会跑我梦里来,也不怕一个不留神被我的神魂给吞了进补。


    我配合的问:“和叔父有关?”


    若有什么能让这株尚不能化形的白梅损耗元气入梦,也只有君长青了。


    准婶点头。“我感觉到他回到了这颗星球。”


    闻言我不由一愣,回到了这颗星球?我没记错的话君长青当年将雪莹山庄丢给我之后应是去了雷泽界吧?我一直以为他凶多吉少,不然不会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何时?”


    “就这些日子。”


    我眉头跳了跳,若是如此,我想我大概明白君长青为何一去这么多年了,他肯定不会想到神界的剧变,以及地球上会有只半个神界都想杀的鸑鷟。


    “你希望我找到他?”我问。


    准婶点头。“我感觉他的状态不是很好。”


    我不解的看着她。“你都不知道他在哪?怎么知道他的状态是好还是不好?”


    “发生过一些事让我和他之间有那么一些感应。”


    如果不是物种不同,我很想怀疑你俩是否双生子所以有心电感应,传说双生子都有心电感应,我不知是否绝对,但在少凰与孟凰之间就挺绝对的,一眼就确定对方是自己的亲人,以及吃了对方可以补完自己的神魂。


    呃,这貌似不是个好例子,不是每对双生子都有过将对方下锅煮肉吃的冲动。


    我承诺道:“我一定会找到他让你们团聚的。”


    新婚之日新娘被打回原形,这心理阴影面积若不补上当年未完成的仪式,妥妥的伴随君长青和眼前这株树一辈子。


    少女感激道:“谢谢你了。”


    我道:“不用谢我,你也算我的长辈,对了,忘了问,准婶你的名字是?”话说,一个树妖有名字吗?别是拿物种名当名字,不少后天妖族都是这样,早期妖族还没有文字的时候倒是有一些妖挺聪明的,自己不会起名字却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便抓一个有文字的种族的智慧生物让它给自己起名,我当年就遇到过几次这种有意思的事。


    少女回答:“梅雪莹。”


    我愣了下,这名字还挺古典的,梅本就寒冷时节开放的植物,因此梅花往往与雪作伴,而雪素来是洁白晶莹的,这名字起得超趁这株白梅。“他起的?”


    “不是,我自己起的,我在人族中混迹过很长时间,学了不少东西。”


    我了然,这还是个才妖啊。


    醒来的时候我跑到窗口看了眼庭院里的白梅,焉巴巴的,仿佛霜打过的茄子,这是豁出去了就为报信。


    我下意识的想到了尘寰,若我与他也有这么一日,我会不会做到这一步?


    第一反应是我不可能让自己落入这么悲催的境界,不过转念想到自己是怎么变成现在的状态的貌似我比这对不仅跨物种还跨了动植物的苦命鸳鸯更悲催。


    这俩再怎么苦命灵魂也是完整的,而我,却是从残渣一般的残魂状态慢慢修补到如今的程度。


    我会为了尘寰做到哪一步呢?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也不清楚,我很确定自己可以为了娲灵或凤凰而拿自己永恒的生命乃至神魂做为赌注,因为我已经那么做过了,所以我确定以及肯定自己能做到。


    很多事情如果不真的发生,你无法知道答案,哪怕是信誓旦旦的真挚誓言在那个时候也可能只剩下讽刺,不是瞎扯,这种例子千万世的轮回中我见过太多了。


    只有真的有那一日发生时,我才会知道答案。


    不过,我甩了甩脑袋,如果真有那么一日就说明我的境遇更悲催了,我干嘛要盼着自己不好?莫不是嫌日子太悠哉了?


    肚子咕咕叫,我下踩着拖鞋下楼找吃的,一下楼便看到高岚与有容在吵架,也谈不上吵架,确切说是高岚单方面在生气,有容则是不咸不淡的吐着气死人的话语。


    我一边走向厨房一边听了会这两位的对话,顿觉这两位都是高人,看个电视都能吵起来。


    这是一部演技很好的电视剧,里头有个角色演得特别好,也特别让人想宰了他。


    那是个乱世枭雄,行事不择手段,道德三观少凰都比它高尚。


    高岚看得很是气大。


    有容,它是评价带着三分赞赏,觉得对方的不足之处就是还不够卑鄙无耻。


    哪怕是被少凰给荼毒了数年,使得高岚的三观多少受到了影响,但到底是法治社会长大的,不是少凰那种于吃人的混乱时代活到如今的食物链顶端存在,只要不脱离这种和平社会状态,高岚就不会真的向少凰靠拢。


    我盛了一碗粥从厨房出来,想了想,问有容。“你跟更卑鄙无耻的人打过交道?”若非见过更卑鄙无耻的,不会觉得电视上那个角色还不够卑鄙无耻。而以古神类漫长的生命,那真的是活得久了什么刷新三观的奇葩都能见着。


    有容颌首。“我成年后一毕业就失业,找不到工作,你俩什么眼神?神族需要工作很正常好吧?虽然可以辟谷不吃东西,但长了嘴巴,谁会不愿意享受美食?还有修炼的过程也需要很多资源的。”


    高岚忍不住问我:“你最初那一世也有工作?”


    我回答:“算有吧,我庇护雷泽所有生灵,而它们供养我。”


    高岚道:“那不就是收保护费的吗?”


    莫名的想抽死熊孩子,我道:“大街上收保护费的那纯粹是勒索,我当年可是货真价实的庇护了它们。”并且连自己的命都给搭上了,算起来,雷泽生灵对我的供养绝对物超所值。


    有容赞同点头。“可惜时代不同了,我这样的新生神族成年后都是要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的。”


    我道:“你不至于毕业就失业,找不到工作就去当犯罪分子了吧?”人族若是一直没工作,倒是有可能饿死,但神族又不存在饿死的可能,或者说,饿死一名神族所需要的时间太过漫长,漫长到只要该神族哪怕是智障也能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都找不到工作,不至于被逼到那份上。不过神类的三观,尤其是古神类的,不好说,太过漫长的生命也是有后遗症的,那就一个时代的印痕很难消失。


    有容无奈道:“我有七十二位父母,虽然各有特色,但其中超过一半都是正派神,我若是因为找不到工作便去当犯罪分子,那我绝对见不得第二天的太阳……”


    我诧异。“那你干嘛去了?”


    “我去当治安官了。”有容回答。“你可以理解为公安局长。”


    高岚奇道:“公安局长那么容易当吗?就算你出身尊贵,也不能一下子就去当公安局长吧?”


    “盘古城的治安官只要是个神人就可以当,不拘年龄不拘出身不拘资历。”


    高岚一脸懵圈。


    我问:“盘古的治安怎么个情况?”


    公安局长若是随便是个人都能担任,只能说明一一个问题,那座城的治安只怕不止有问题,问题还特别大。


    有容不假思索的回答:“盘古城的治安官任期最长的一任是十年,最短的一任是两天。”


    十年很长吗?


    很长,但对于神类而言,连须臾弹指间都谈不上,而一座位于神界的城池换治安官的速度按着神族的时间观念,足以令人忍不住道一句:光速。


    这正常吗?


    答案自然是不正常。


    为何不正常?


    概因盘古城的情况。


    之前就说过了,每一位达到了上神位阶的神人都拥有自己的神宫,说是宫殿,其实也可以说是一座城,乃至一个世界。


    也因此,神界其实不需要城市的。


    神人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血脉选择进入一座神宫拜师,比如想学医的可以去韶光神宫,想习武的可以去华胥神宫或旁的修武技的神宫。当然,韶光神宫不接受人族,因此人族更多的还是会去华胥神宫。


    那些神宫说是城,倒不如说是大型学校,就是门槛超高,靠自己的能力一路修炼直至飞升到神界,如此方才能得到一张学校的邀请函。


    盘古城是神界唯一的一座城,真正意义上的城邑,用来给人居住的不是用来给那些丧心病狂的神类做实验的学校或试验场。


    最开始的时候神尊修建这座城纯粹是为了给神与人一个交流的中转站,三观差异太大硬凑一起很难不出事,被诸多血淋淋的惨痛教训糊了满脸的神尊吃一堑长一智后修建的。


    盘古城最初的居民是为了神打工的凡人,神之下,人之上,做为两者沟通的纽带,也替神人处理诸多与凡人有关的事情。


    神尊总是说众神脑子不够活泛,思维不够开阔,众神虽无语,但也无话可说,纵观神尊的历史,思维逻辑已经不能说是开阔了,而是宽得没边了。看看历史上那些跟它对着干的生灵的痛苦吧,一个你永远都猜不到思维逻辑的敌人远比无法战胜的敌人更令你痛苦。


    当凡人的时代降临,众神错愕发现,其实神尊的思维逻辑也不是那么令人无语,只因还有更令人无语的。


    神之下,人之上,终究是人,出身凡人,又大部分时间与凡人打交道,凡人族群很容易就得知了盘古城的存在,然后盘古城的画风就变了。


    虽然众神不怎么管事,但凡人物种下意识的将盘古城当成了联合国总部一样的存在。


    凡人物种在盘古城修建自己族群的使馆与商铺,与神类交流,学习神类的知识,与别的文明交流,进行商贸往来。


    千万年过去,盘古城成了盘古世界的政治经济中心。


    盘古世界有资格在盘古城占据一席之地的种族为了自身的利益在这座城上演各种尔虞我诈。


    最令人佩服的是,因为神尊规定不能在盘古城内开战,那些来自不同种族的大使纷纷转入文斗,谁说不开战就没办法打压乃至整死对手?


    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狠狠的冲击了有容刚刚搭建好的三观。


    那一个个的,真真是高智商犯罪天才,也不算犯罪,都是为了自己种族的利益而进行的争斗罢了。不论是怎样的行为,当它的初衷与目的都是种族的利益时,凡人的法律便很难去说他是否罪恶了,一切都是为了种族的利益。


    至于犯罪什么的,高智商犯罪天才要么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让你内伤呕血,要么是踩着法律的边界线起舞,属于道德犯罪,盘古城的大使们多为后者。


    更令人佩服的是,正常人被逮进局子里看到警察都下意识的心虚,那些外交官们却是很人才的与治安官说话,然后治安官稍有不留神就会被带沟里去,更有甚者会成为那些外交官打击对手的工具。


    有容当了十年的治安官,没错,她就是那个坚持时间最长的治安官,辞职原因是神经衰弱。


    那段工作经历对有容的影响非常巨大,结束心理治疗后负债累累又没有工作的她干脆跑外域从戎去了,宁可在战场上抛头颅也不愿跟那群堪称寡廉鲜耻加人精楷模的家伙打交道。


    虽然被折腾得神界衰弱,但有容也很佩服那群折磨她十年的凡人,不是什么人都能为了种族的利益豁出尊严与道德,与三观差异巨大一个不慎就可能杀人的神类交流,尤其是那群人用语言陷阱给她挖坑时个个都谈笑自若,仿佛她身上的神威不存在,只这份心理素质就极为不易。


    也因为那群人的关系,有容的善恶观出现了扭曲。


    或者说它抛弃了单纯的善恶观,转而从立场与利益去衡量一个人的善恶。


    汝之恶,彼之善。


    汝之善,彼之恶。


    那些大使们利用治安官打击对手,若是成功,必然给对手的文明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与伤害,可那是恶吗?不知道,但它也不会是善就是了。


    弄明白有容的思维逻辑后我对高岚道:“高三岁你还是个孩子呀。”所以才会跟一个彻头彻尾的成年人去讨论手段的光明磊落与否。


    高岚诧异的看着我。


    我道:“有容的思维逻辑是成年人的生存法则。”


    人族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教育幼崽道德,却不叫幼崽生存法则,使得幼崽长大后经常陷入人性与兽性的挣扎。


    反观有容,它从头到尾都只是头疼治安官工作的压力,全天候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要逐个拆开细细细量,不神经衰弱就怪了,但它只怕从未思考过那些人的手段有没有什么问题。


    第304章 第二章讙·寻人


    我问有容。“开战在即,你在凡间休假几百年”


    “我打算休至少一千年。”有容纠正道。


    我无语道:“据我所知,你是统领外域三分之一的军团将军。”这种大战在即的时候跑去休千年长假真的没问题吗?


    “往来不同宇宙也是需要时间的,而跨越象限,更需要时间。祖文明和盘古世界的距离,非常遥远,足够我们备战。”


    我道:“我不是说祖文明,我是说外域,既然要开战,自然御敌于国门外最合适,众神应该会在外域构建防线对吧?”


    有容颌首。“泛宇宙圈所有文明不是盟友便是盘古世界文明的衍生,不可能拿出去当炮灰。”


    “外域还有不少反抗你们的文明吧?不需要先处理一下以免到时后方出问题?”


    “当然要处理,待小凰阿母解决了内乱,摆平外域与探索更遥远的混沌是当务之急。”


    “战争要爆发了,你一个将军”休长假合适吗?


    有容随口道:“外域那些文明不会派正规军去对付它们的。”


    我疑惑的看着有容。


    有容见了,解释道:“很早的时候外域的硬茬子就已经解决了,剩下的都是用来练兵的,让小一辈的别因为没有战争就真的安逸了。”


    我说:“我很好奇外域的军团都什么情况。”


    有容大抵是闲着也是闲着,便讲解了起来。


    外域军团呈金字塔状,分三个层级。


    最顶端的是三大军团,无限军团、百川军团以及火焰军团。


    百川军团正是有容建立与统领的军团,经历过许多战火。


    无限军团则是一个机械文明建立的军团,整个军团全是机器人,与敌军做战斗全靠数量,机械文明无限复制的特性赋予了它们只要愿意不论敌人多强大它都能发展出令敌人绝望的数量。更令人呕血的是,战场上机械文明是可以就低补给的,已损坏的战舰全都能回炉重新利用起来,一点浪费都不会有。


    与无限军团作战绝对是一件超级糟心的事。


    若无限军团的画风是糟心,那火焰军团的画风是恶心猥琐了。


    火焰军团是一尊上神建立与统领的,画风骚得一比,怎么猥琐怎么来,剑走偏锋,就是不跟你正面刚,历史上就有火焰军团靠着猥琐流将敌军指挥官给活活气吐血的战绩记载。


    我顺口问:“那百川军团什么画风?”


    “你猜。”


    我:“”


    言归正传,三大军团虽然画风骚浪贱,但每支都战功赫赫,是盘古世界对付高等掠食文明时的主力军团,轻易不出动,每次出动必然是大战,是外域的定海神针。


    金字塔第二层普通正规军团,若三大军团是特种兵级的利刃,那普通正规军团就是常备军,由三大军团的主将掌控。


    正规军团有多少支,有容也不太清楚,正规军团是以族为单位的,每支正规军团的成员都出自同一个种族或文明,不似海川与火焰军团有神类有凡人,什么族的都有,但不管是哪个族的都凶残无比。自然,正规军团里也有混合型军团,但不多。


    楉所统领的军团便是正规军团中的一支,且是排名非常靠前的一支,有容觉得若非承平已久没有大战,楉必定能靠着战功一步步建立起一支与三大军团平起平坐的军团。当然,现在楉的机会来了,她会有很多仗打,只要最后没死,必然会建立起一支强盛的龙族军团。


    最后的垫底并不能算军团,至少不算正规军团,反正有容从来都不认为垫底的那些军团是军队。


    垫底军团也叫仆从军,由盘古世界诸种族中挑选的新兵,大多没见过血,也是战争中最底层的炮灰,杂兵军团见了血又没死,并且立下了战功便可升级为正规军团,不过大部分仆从军都倒在了门槛之前。


    有容当年就是从仆从军小卒子一步步爬到现在顶级三大军团之一的主将的。


    不过近几百万年都没发现多少强大的掠食文明,战事不多,烈度更不大,因此没有新的顶级军团诞生,有容镇守外域这些年都闲得快发霉了。


    主将闲成这样,想也知外域如今是个什么情况。


    那些没被打服的文明都是故意留着练兵的,给杂兵军团,免得后辈没有见血的机会,生生养废了。


    一个文明若是太过漫长的时间不接触战争,那么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逸的典型例子,华夏古代很多王朝就是这么亡的。盘古世界很多文明亦然,没倒在外因之下反倒因为内力而打GG了。


    就是没倒在内力之下,遇到战争时也会手足无措,因此兵得常练练。


    不少文明的高干子弟如今都拿外域当镀金的地方,看得有容越看越困乏,最终不看了,带着军团当起了探险家,四处探索新宇宙。


    不过,镀金的好日子显然要过去了。


    那些外域的杂兵军团将是第一波炮灰,少凰绝对不会因为他们在凡人文明什么出身,又有多少势力就顾着点,在神的眼里,凡人中的皇帝与凡人中的乞丐并无区别,既然在杂兵军团那就应该有成为炮灰的觉悟。


    也因此有容非常笃定的表示杂兵军团里镀金的凡人全都要悲剧了,为什么没有神类?神类的先天素质和漫长生命里学的知识底子在那摆着,不是那么容易死,而且,军事方面的教育也是神类在成长中必学的知识之一。尤其是古神类,至少五万年的成长期,不管是让谁上学上个五万年,只要没学到崩溃,哪怕是纨绔也必定精通各个领域的知识。


    例外肯定会有,但我不认为那种学了五万年还是没都没学会的神类成年后不会被除族,再爱惜幼崽的古神类也不可能容忍那么废物的族人存在。


    少凰别说凡人了,她连镀金的神类都不会顾忌。


    我最终对高岚说:“记得以后别跟她讨论任何三观方面的问题。”我怕你吃不消。


    能够从小卒子一路爬到三大统帅之一的地位,有容的强大不止神力。


    不过,能够成为统帅,并且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有七十二个父母与N个父母配偶或继父母,有容的心理素质只怕强到变态了,而这样一个人仍旧被一群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的凡人大使给弄得神经衰弱,莫名的想吐槽原来凡人如此强大。


    高岚拿出了笔记本递给有容。“签个名呗。”


    忘了这家伙挺崇拜军队的,而有容这么一个现成的元帅级存在在这,她很难不崇拜。


    有容拿过笔顺手签个名,高岚看了眼,顿觉脑仁疼。“这什么?”


    “签名啊。”有容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看了眼笔记本,的确是签名,但用的是神族的文字。“她要的是地球文字,最好是汉字的签名。”


    有容反问:“汉字是什么字?”


    高岚:“”


    我随口道:“你脚下这个国家的文字。”


    有容沉默了一秒钟。“麻烦给我买资料,我想学一下认字。”


    我道:“不用买,阿莯和熊猫的房间里就有,你自己去拿好了。”记得那两位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学会了汉字,不知道这位速度如何。


    有容向了我谢,我说不客气,能不能帮个忙。


    有容不假思索的道:“说来听听。”


    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说尽管开口吗?


    啧,还真是永远都不能小瞧这些神人,说话比凡人还注意,不排除是早期时还不能对言出法随的能力控制自如的后遗症,嘴上不把门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我说了下君长青和梅雪莹的事,前者突然失踪丢给我一笔遗产,后者则是给我托了梦表示人回来了,但不知道在哪。


    有容闻言不由看了眼院子的里白梅树。“这株小树倒是舍得,弄得自己元气大伤也要传个信。”


    我问:“有容上神没谈过恋爱?”


    有容随口答:“谈过啊。”


    看你刚才那番话也不像谈过恋爱啊,我好奇的问:“几次啊?”


    “三次。”


    “结果如何?”


    “全都甩了我。”


    我沉默了须臾。“你做了什么?”


    谈恋爱被甩了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容这样出色的女神居然谈了三次恋爱被甩了三次,除非这家伙回回谈恋爱都眼瘸,否则问题多半出在被甩这方身上。否则怎么哪怕是屌丝谈恋爱大部分时候都是被甩的,却也有少数甩别人的时候,到有容这却全都是她被甩?这不合理?


    有容叹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初恋是在韶光神宫学医时的谈的,可我一毕业他就迫不及待的跟我分了。”


    韶光神宫?


    学医?


    我下意识的问:“为什么是毕业才分,而不是毕业之前就分?怕影响你学习的心情?”


    “那倒不是,我谈恋爱的时候师兄师姐们建议我和他签个协议,未毕业不能分手,不然很容易闪分。”


    行吧,我明白这家伙的初恋是怎么个夭折的了。


    “你第二次和第三次又是在什么时候谈的?”


    有容更郁闷了。“第二次是在我当治安官的时候,是个凡人,不过他犯了事,被我依律处置了,刑满的时候他已经老死了。”


    我与高岚俱是面无表情,虽然有容是个不错的治安官,但还是想吐槽,找凡人谈恋爱,你是多闲啊?哪怕是高级文明的凡人可以利用生物科技延长寿命也没法跟古神类比,这恋爱就算没出现对方犯事的情况也注定我生君未生,我未老君已老的分手结局。


    我无奈道:“那你第三次恋爱又什么情况?”


    有容愈发的郁闷了。“那家伙跟我说他不喜欢女的,他喜欢男的,跟我谈恋爱只是为了应付逼婚的家人。”


    高岚唾弃道:“渣。”


    我也觉得渣,但“我记得上神是没有性别的。”以你是女性为由分手,这真不是找茬?


    “我那时还没修成上神呢。”


    我哦了声,问:“那家伙后来怎么样了?”


    “我施法让他变成了女人,永久的。”


    被同性/恋欺骗感情的人里有容绝不会是第一个,但她知道真相后的反应绝对是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你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没问题,我帮你变成女的,这样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喜欢男的了。


    喜欢同性和换个性别绝对是两回事,反正我个人觉得,断袖应该没几个乐意换个性别。


    我对有容表示由衷的佩服,第一个也就罢了,你拿别人当实验品,是个人都得跟你分,但后两段,眼瘸得可以哈。


    我笃定的道:“那三个人,其实你一个都没爱过吧?”


    有容想了想,回答:“最开始时都是有好感的,但后续,没给我将好感变成爱的机会。”


    看着无辜的有容,莫名腹诽给你机会你也不可能爱上,原因?这家伙心防太重,别人很难走进它的心里,而它自己只怕也很难信任谁。但处在有容的位置,心防不重也活不久,毕竟,它是外域三分之一兵权的控制者。


    有容大抵也看出了我的腹诽,却也没纠结她失败的恋爱这个话题,而是道:“我没真正爱过谁,但我见过相爱的人,我说的是那种理智的爱,不是凡间传颂的那些无脑爱,所以我并不惊讶白梅树的做法。”


    我随口问:“理智的爱?”


    有容思索了下,举了个例子。“你觉得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爱情如何?”


    我回道:“那个君王肯定是个傀儡。”没有体会过权势,处处受制于人,因此很想摆脱,却懦弱的挣脱不了,便拿爱当幌子。


    高岚很是无语的看着我:“你有没有点浪漫细胞?”


    我反问:“你难道相信会有大权在握的君王为了美人不爱江山?坐在那个位置上已经不仅仅是权力的事情,还有责任,哪个君王若能做到,那我很怀疑他的责任心。”


    高岚无言反驳。


    有容道:“我知道有大权在握的君王为了爱而舍了王位。”


    我与高岚俱是一愣,还真那种没有责任心的奇葩啊?怎么坐上王位的?他的前任多么想不开才会将王位传给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


    有容继续道:“他禅让之前将族群的大敌都给解决了,挑选了一个非常出色的继承人来接手自己留下的如日出升的帝国,并在确定那位继承人能够接下担子,完成王权的平稳过渡后才走人。”


    我诚恳的道:“走得很有责任心。”


    将王位给当成一份工作,辞职之前将事情都交接好了才走,几个君王能有如此自觉?


    有容点头。“所以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爱,舍不得让所爱之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背上任何的骂名。”


    高岚很是赞同:“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历史上那些所谓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事迹弱爆了。”


    有容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道:“凡人帝王那些爱并非爱。”


    除了奇葩,哪个君王会有真爱?就算有也不敌权势。


    我腹诽着,不对,我开这个话题是为了讨论什么是真爱吗?


    我扶额:“话题完全跑偏了。”


    有容沉默了一秒钟。“你是找我帮你找君长青?”


    我点头。“你有办法吗?我之前看楉用过血缘寻人的办法。”


    有容问我:“你与君长青的血缘隔多远?”


    我回答:“我妈跟他是堂姐弟。”


    有容一脸你逗我的神情。


    此路不通,我换了个思路。“神界有别的同样作用的法术吗?”


    “有,但都与血缘有关,而你们”


    我懂,血缘太远了,罢了,我还是通过人间的方式去找吧。


    寻人启事,非人生物,我就不信找到一个君长青。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寻人不仅仅是个力气活,还是个费钱的活。


    复印照片寻人启事要花钱,而将寻人启事到处贴更需要时间,难怪这年头人贩子猖獗。寻人之费事,若非至亲,没人会坚持不懈,找个几日活雷锋的热情便会被消耗殆尽,渐渐淡忘,能够坚持不懈的寻找下去的人最多那么一两个,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寻到已经失踪的孩子?利润高,风险低,不猖獗才怪。


    所幸,我有钱有闲,舍得砸钱之下,君长青的寻人启事在华夏任何一座城市都能看到,悬赏金额相当高。财帛动人心,如此丰厚的悬赏,我就不信没人会将君长青的照片给记进脑子里。


    然而,一直没消息,我干脆取了龟甲占卜起来,自己每日一卦,再让尘寰帮忙,也每日一卦。


    尘寰拿龟甲占卜时的表情颇为奇异。“你这寻人方式”


    我饮下美人泡的清茶。“清新脱俗还是奇葩?”


    尘寰道:“思维开阔。”


    我道:“感觉你在骂我。”


    尘寰真诚的说:“你的错觉,我没那么找死骂自己的女朋友。”


    我说:“我当你是在夸我好了。”虽然我一点夸赞的味道都没品出来。


    卜了一个月也没找到君长青,但大概范围是确定了,近百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心塞。


    更心塞的是这个时候有人向山庄报案了,她孩子失踪了,唔,本来孩子失踪这种事不是找山庄是找警察的,但那个孩子有点特别,丫是半妖。


    我翻了半天才翻出来相关户籍档案,鹤城的半妖数量太多了。


    半妖这种生物,在凡人社会里不被发现还好,一旦被发现,多半要出事。更可悲的是,人族以半妖为异类,大部分妖族对半妖也不是那么接纳,觉得这种混血太脆皮了,事实上大部分半妖和全妖比起来确实很脆皮,因此能够被接纳的要么是特别强大,强大到让崇尚强者的妖族无视其血统的程度,要么就是尘寰这种。


    尘寰在父母死后被妖族养大不仅仅是因为他老子是大妖,更因为他老娘救了很多的妖族,多到数不清,看在这份庞大的恩情上,血统自然不重要了。


    也因此,鹤城这个地方聚集了很多半妖,在这里的妖和半妖都遵循戒律,而且这样的环境这么多年生活下来对半妖也没什么感觉,平常心。


    半妖失踪这种事,自然不会找警察局,警察局大部分时候也很头疼,因为不少半妖都继承了来自妖族的力量,拥有灵力。


    这回失踪的这个半妖便拥有灵力,虽然很微弱,但足以让人头疼。


    也因为这点,刚开始家长也没意识到熊孩子失踪了,一来熊孩子近来痴迷网吧,如果超过一天没回家,去网吧找肯定能找到人;二来就是熊孩子非人血统带给他的能力,人贩子碰上他,悲剧的绝对是人贩子。


    综上所述,心大的家长意识到熊孩子真失踪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四天。


    第305章 第二章讙·迷魂汤


    报案报到我这的时候已经是第五天了。


    这家长,我都不想说什么了。


    若是不爱子女的奇葩父母倒也罢了,虽然不负责任,但都不爱了,又怎么会关心?孩子死了都不知道也不是不可能,但看着眼前这位家长担忧焦虑的模样,显然是很爱孩子的父母,既如此,你是怎么马大哈到孩子失踪快一个星期了才意识到孩子失踪了?


    见过马大哈的父母,但这绝对是我见过的最马大哈的,没有之一。


    我给的建议是贴寻人启事悬赏吧。


    若是有容还在,倒是可以让它帮忙,但如今,有容前些天跑出去旅游了,说要徒步环游地球。我相信她说到做到,说是徒步就一定是徒步,哪怕前面隔着大西洋也会跳海游过去,说不得半道上还会在大西洋底转转,看传说的亚特兰蒂斯文明是否存在。


    啥?


    就算是穷游也不可能一点都不花钱,它哪来的钱?偷的,这个就算了,比起偷,只怕这些神类更擅长抢劫。


    骗的?


    抢的?


    都不是,虽然以我这些日子对有容的了解来看,真到了需要的时候它肯定不介意客串一把强盗,最多和别的强盗不同的是正常的强盗只要有钱就抢,而神类更喜欢黑吃黑,一来肥得流油,二来因果轻。熊猫搞研究的经费九成是黑吃黑得来的,但有容这次还真不是。


    有容的钱,还真的来光明正大,清清白白。


    她写了一本别人以为是科幻加奇幻,实则回忆录的小说。


    正文全长三十万字,写了她如何因为找不到工作然后找到了治安官的工作,并且在上任之后的三天里发生的事,也是看了它写的回忆录我才意识到,这家伙当年只是神经衰弱而非常住精神病院也挺强悍的。


    有容的文笔很好,写得精彩,加上内容干货十足,不管是纵横捭阖还是科学与法术都有,得亏里头提到的科学技术最差的也和地球差了几十万年不止,不然别人一看她写的回忆录就该产生某种错觉——这是哪个脑抽的科学家糟蹋才华去写小说?


    不过就算这样,那些科学家也很容易发现问题,盘古城因为治安官都是神类的关系,治安力量很牛,也因此,很多变态都喜欢在盘古城做各种危险实验,反正出了事治安官也收拾得了,而放到别的地方,那治安力量可就不一定收拾得了。


    变态们做实验是痛快了,治安官却是生不如死,平均每天要处理数起危险实验引起的事故。


    有容第一天上任就处理了两起危险实验引发的事故,她描写的还挺细致的,连做的生命实验,原理和引起事故的原因都给写出来了。若是厉害的科学家,看了那些数据性十足的文字后哪怕看不懂全部也会敏锐的意识到这实验可行性很高。


    不过我最佩服的不是这家伙的较真,处理实验事故将什么实验都给写清楚了,我佩服的是它写的注释。


    两个外交官见面就掐,读者能明白为何吗?


    不能,有容也不想在后头增加情节,那就不是回忆录了,因此它的选择是写注解。将那两个外交官出自什么种族,该种族的发展历史,文明等级,以及有什么夙怨或利益冲突都写在了注解里,还有诸多典故名词都有注解。


    为了省字数,丫写注解时用的是文言文,言简意赅,将注解写得跟史记似的。但搭配起来看的话,一个庞大无比的世界体系跃然眼前,丫在注解里足足描绘了三百多个文明,不带重复的。


    三十万字的正文,愣是写了近百万字的注解,不一定绝后,但可以想见的空前。


    有容让我帮忙找出版,我毫不犹豫的找了赵哥,丢给他一句这是回忆录不是幻想后他就答应出版了。


    我觉得丫肯定拎着原文去相关领域的人研究里头提到的常识与知识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脑子研究破了都不会有结果。反倒是那些种族起源环境,若是生物方面的专家研究一下可以得出挺靠谱的,这样的环境貌似真的可以演化出智慧物种的结论。


    有容拿了钱就麻溜的玩去了,目测她缺钱的时候治安官这奇葩小说还会有续集,毕竟,它干那行干了十年,而这三十万字里只写了它毕业后一段时间到工作开始后的三天,还有很多的内容可以写,也还有N多的注解。


    言归正传,没有有容,没法用那个血亲寻人的神术。


    虽然我有讨教过这个神术,但我若在凡间施展这个神术,天劫妥妥的找上门,需要消耗的神力不少,天道很难不注意到。现在这躯体可不是神之躯,扛不住。


    建议了寻人启事后我想了想,问阿吉。“你的嗅觉能不能找到那孩子?”


    阿吉啃着排骨道。“有它的气味就行,但他都失踪快一个星期了,他剩下的东西里还能有什么气味?”


    这么多天,哪怕是衣服,上面的味道也该消散得差不多了。


    君长青暂时死不了,反正我觉得以他的本事死不了,我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他,他的力量,在地球上能够干掉他的,肯定有,比如有容,但有那个能力的都不会去招惹这么个仇家。


    我暂时将君长青的事缓了缓,先把孩子找到吧,不然这位父亲就真有可能成为新闻上失孤后推着拾荒车到处找孩子的父母。


    孩子失踪,第一嫌疑人肯定是人贩子集团。


    鹤城的人贩集团没死的,熊猫走后我就将它实验室里那些危险的实验体都给处理了,一万度的高温,连骨灰渣都不剩,确保什么病毒都无法存活。


    不过,都这么久了,说不准人贩集团又死灰复燃了,有利可图的地方,总有人奋不顾身,泯灭人性。


    找人贩集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找警察局的熟人煲个电话随便套几个人贩嫌疑对像,然后挨个找上门试探,确定是人贩集团的一员后大刑伺候得到他认识的同伙名单,再根据名单挨个找下去,挨个大刑伺候,最后人抓全了。


    然而,没人认识失踪的那只半妖,在剁了四十几根手指后他们连第一次偷看女人洗澡是什么时候都想起来了,何况这些年拐卖的人口,但里头没有对得上号的。


    我的感知告诉我,没人撒谎,而且冲着这满地的手指也不可能还有人敢在我面前撒谎,至少眼前这些人没那本事,有那本事也不可能从事人贩子行当,多暴殄天物。


    我随手将临时拿来剁手指的西瓜刀丢案几上。“还真不是这些家伙做的啊。”


    尘寰看了看人贩子们的惨状,赞同的点头,然后问:“那这些人怎么处置?”


    我愣住,这可真是个问题,熊猫若还在,这根本不是问题,丢它实验室,一个都不会浪费,还能让熊猫不用闲的没事出门夜猎,但如今熊猫走了,这些人要如何处置就是个问题了。


    尘寰提议道:“全杀了埋竹林里当肥料吧。”


    刚才拿西瓜刀剁人手指时我好奇过一个问题:看我这么凶残,尘寰会不会想跟我分手,但现在突然一点凶残的自觉都没有了。


    我有点迟疑。“不太好吧。”


    尘寰道:“你刚才心里没遗憾熊猫走了?”


    我说:“是有遗憾,但送给熊猫废物利用和自己杀了当肥料是两回事。”前者我眼都不带眨的,后者,有那么点下不了手,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人,后患多多。


    这要是在乱世,我肯定二话不说就杀了,这要是在雷泽界,我肯定会绑回去送给长老们,看长老们如何用最残忍的酷刑折磨这些人,直至他们的灵魂毁灭,永世不得超生。更甚至,子孙也会被株连。古神神民最忌讳也最恨的就是这种偷窃自己幼崽的犯罪者,生只幼崽容易吗?生育能力低下可以说是每个古神神民族群都发愁的事,一名幼崽的失去更意味着这名幼崽日后可能有的后代也没了,屠了犯罪者全族都不算过。


    也因着这些,古神神民便是走投无路或想不开去从事犯罪行业,也没有谁会去当人贩子。


    但这是人族,我便是想交警察局,法律也不判死刑啊。


    好吧,就算我能忍着心里的不痛快入乡随俗送警察局,妈哒,我要如何解释我将一整个人贩集团的人都给抓了的事?还有那些缺了手指的家伙又怎么解释?


    看着我不语,尘寰问:“古神神民在这方面的作风我略有所知,我不认为你能克服内心的不痛快。”


    我仍旧沉默,因为默认。


    他说对了,我无法克服心里的不痛快。


    我知道人族有人族的律法,但我不是人族,我也不是在人类社会里长大的,但了解人族的律法之前我已经被人灌输了另一套律法与三观。旁的倒也罢了,但人贩子这方面,我真的没法忍。


    六岁那年我亲眼看着我的族人将一整个家族的异类折磨至死,连灵魂都不剩,只因他们家族中有人从事人口买卖,拐了我们族里的幼崽。被活活折磨至死的哪个家族,笼统八百余人,上有白发苍苍的老叟,下有襁褓中的婴孩。


    母亲告诉我,不要也不能怜悯那些痛苦哀嚎的人,哪怕它们看上去真的很可怜,但对它们一分的怜悯便是对自己族人十分的残忍。善良怜悯之心都没有问题,那是智慧生物应有的天性,但不能拎不清轻重。


    我也明白她的潜台词,我可以蠢可以傻,可以优柔寡断,可以烂好人,也可以毒,但不能拎不清轻重。


    从小到大,我身边的每个人都是如此告诉我,可以怜悯任何人,哪怕是怜悯自己的敌人也行,独不能怜悯人贩子。


    我听了很多年,也看过自己的族人在失去幼崽时的痛苦,及失而复得后的狂喜,我发自内心的觉得,族人说得有道理。


    与之相对的是,人族这方面的道理,无法说服我。虽然我也能理解,人族的繁衍能力很强大,永远都不担心人口问题,熊猫曾做过一个比喻,哪怕它的实验造成了事故,人族的人口锐减,敞开了生,最多五十年就会恢复现有人口。


    我无法反驳,从古至今,制约人族人口的从来都不是繁衍能力,而是资源。古神神民却不是,九成的历史里制约我们人口的从来都不是资源,而是自身的繁衍能力,仅剩下的那一成历史不同也是因为跌入谷底的关系。


    人族永远无法明白古神神民的人口发展历史中烙在古神神民血脉里的警惕,正如古神神民永远无法理解人族的奢侈。


    放这些人贩子去关个几年就放出来,恕我三观接受不能。不株连三足已经很过分了,还要对主犯从轻处置,吃了翔的感觉大抵如此。


    都杀了,这是个好主意,但特勤处又不是瞎子聋子,我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那么我和特勤处的关系也得重新考虑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不认为特勤处和我的关系好到足以让他们忘了这一名言的程度,只是一直以来我没表现得那么出格——熊猫是个很好的对比——灭了我又得不偿失,加之对彼此都有用,这才相安无事。


    我若是个人族,那么杀了这些人倒也罢了,那是警察的事,但我不是人,也这么做,毫无悬念的出格了。


    尘寰看了看院子里捆着摞在一起摞成了小山的人贩子,又看了看我。“顾忌特勤处?”


    我点头。“我说服不了自己只让这些人做几年牢,但我也不想跟特勤处僵持起来,我暂时还不打算换地图。”也换不了,头疼。


    尘寰想了想,道:“交给我吧。”


    我赶紧按住了尘寰的爪子:“别乱来,我不想和特勤处对上并不代表我就乐意看你和特勤处对上。到时你换地图,我也得跟着换啊。”


    尘寰诧异的看了我一眼,眉梢带上了一丝愉悦。“放心,我没那么蠢。”


    尘寰的确不蠢,但他狠,狠得让淡定得剁人手指的我自叹弗如。


    尘寰将那伙人贩子丢到喜马拉雅山山麓去了,没给任何食物,也没留下任何保暖的东西。到的时候还顺便通知了当地的特勤处人员自己要做什么,以及那些人贩子都做了什么,明确表示,若是觉得这些人有值得救的地方尽管做一回圣父圣母无差别慈悲为怀。


    我有点遗憾,忘了问那些人贩子的家眷都在哪了。


    高岚无语了片刻,问我:“你还想株连啊?”


    我理所当然道:“那不是应该的吗?既然共担了富贵,自然要共担生死。”


    不然一个人犯罪,钱都花在了家人身上,事发之后只罚他一个,他的家人完好无损,甚至可以出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律法还有多少威信?舍一人富贵全族,这已经不是划算,而是超划算。


    高岚看我的眼神很是古怪。“这里是现代社会,不是古代,动辄株连。”


    我说:“人族想讲人道主义,那些被人族给得罪了的非人生物可未必愿意讲人道主义。还记得熊猫的事情吗?直接间接死她手里的人足够填满太阳系,你觉得那些人无辜吗?很无辜啊,但这妨碍她搞株连吗?还有那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襄仲,当它神临屠戮地球人族时,相信我,漫天神佛不会有任何人觉得不对。”


    还有君族将那回的人贩子整个宗族都给抓了起来折磨至死,灰飞烟灭,抓捕过程中很多种族都是大开绿灯,尤其是那些同为古老族裔的种族,更是亲自上阵抓了一部分酷刑折磨了一番看人贩子拐卖过自己的族人,若拐卖过,抓全族折磨至死灰飞烟灭,若没有,这才丢给君族。


    一人做事一人当,想得真美。


    一人做事当全家背锅,全族背锅,乃至整个种族背锅。


    没道理享了好处,却不共担生死。


    盘古世界的高级文明大多是如此三观,剩下的哪怕三观不同也知道一个道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道德什么的,看看有容的回忆录吧,看看她是怎么一步步被逼得神经衰弱不得不进行心理治疗的。


    看着无语的高岚,我很是认真的问:“你看过有容写的回忆录吗?”


    “你是指那个注解是正文好几倍的奇葩回忆录?”


    我点头。


    “没有。”


    “有空去看看,最后一段。”


    治安官仅数日有容便欲抓狂,尽管如今的它是盘古世界外域三分之一兵权的掌控者,但当年的它还是一只初出茅庐的年轻崽,一出学校就被那些段数高得惊人的大使与奇葩们洗礼,冲击性可想而知。


    虽然有七十二位父母,也因为神类这个圈子的特殊关系,不论是哪位父母都对有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子接受良好,血脉的确是自己的,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七十二位父母的配偶对此也接受良好,又不是自己的配偶跟别的人上了床生的,而是一只神经病做实验折腾出来的,算不得背叛。


    在神类这个能够自体繁衍的族类里,每个神对于婚姻的要求并没有对方不能有子嗣,尤其是子嗣还是和别的人生的这一项,这难度已经不是高,而是根本不可能。因此对于婚姻的要求普遍为除非和离了,否则不能和别的生物有过线的关系。


    有容虽非婚生子,但又不是出轨和三这类的情况,自然接受良好。接受不良好的,也可以想想,自己的配偶突然冒出来个亲生骨肉,然后那个亲生骨肉还和你没有血缘关系,你是希望那个孩子是从培养槽里培养出来的还是配偶和别的人上了床生出来的?当然,这么想了后还是觉得接受不良可以选择和离。凡人不好说,但神类里没有神会那么做,丫们自己都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有一日突然冒出来和配偶没有血缘的子嗣来。


    七十二位父母大部分都是正派神,也因此有容不可能走上犯罪之路,因为会死得很惨。


    但,大部分是正派神,少部分里则比较丰富了,有亦正亦邪的,也有魔道的。


    有容在经过漫长的试探后自然弄清楚了遇到什么样的事找哪位父母比较合适,哪位父母又不是最不适合找的。


    遇到心理问题时最合适的是找神尊,最不合适的是找魔道的那几位。


    有容向神尊提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那些凡人要那么作。


    没错,作,有容就是那么理解那些凡人的所作所为的,觉得许多人一点道德廉耻之心都没有。


    神尊表示,崽你知道什么是道德吗?


    凡人有句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


    神类已经站在了进化的最尖端,属于仓廪实得不能再实的那种,本身又拥有强大的力量,没有生存方面的压力,道德方面自然比凡人要好。


    凡人向往神类,因此想要进化为新的神类,但这条路上,文明的尸骸遍地。为了不成为这条路上无边尸骸中的一员,凡人不得不不择手段。


    综上所述,那不是作,那是生存。


    涉及生存,道德滚一边去。


    凡人文明如此,神类亦如此。哪怕后者很多时候看着无欲无求跟圣人似的,但那是因为仓廪实而知礼节,可若是牵扯到了幼崽,神类也会展现出其远超凡人残酷的一面。


    思及此我很难不想到少凰提过的她会对人族出手一次,虽然它在地球上呆了不少时间,还扮演了数年的人族,但我不认为它出手时会手下留情。


    头疼。


    两日后我终于找到了那只失踪的半妖幼崽,在网吧里。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同理,重金之下,没有什么失踪人口是找不到的,若是找不到不是已经死了就是悬赏金额还不够。


    接到路人电话说在网吧看到半妖时我有些发愣,这家网吧名字略耳熟。


    “他爸说的他平常最喜欢去的网吧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我满头黑线:“可别告诉我熊孩子压根没失踪而是一直泡在网吧,还和网吧勾搭在一起骗了他老爸。”


    熊孩子不见后他爸是去网吧找过的,只是没找到,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熊孩子大抵是失踪了。


    我不想用最大的恶意去揣度一个孩子的心,但得知是哪家网吧后我又问了路人一些细节,据路人描述,那熊孩子的模样,跟修仙了似的,一两天修不成那副模样,用不修边幅四个字来形容都是委婉的。


    细节摆在那,加之我也曾是孩子,且是孩子中的熊孩子,熊孩子作起来能让人多么的想杀人,我还是有体会的。老爹是人族,打我五岁起就拿我没辙了,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揍,他跑断气了我仍旧精力十足。但老爹拿我没辙,老娘拿我很有辙,我被收拾了不止一两次,有时候感觉,老娘大概真的很想掐死我。


    我很难说服自己不以恶意去揣度。


    给马大哈打了个电话去网吧汇合。


    我先到,马大哈因为找人的关系不在附近,回来需要点时间,不像我,踩着云就飞来了。


    网吧的氛围正嗨,我瞅了瞅,都在玩游戏,这是随着电脑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新玩法,在电脑越来越常见的同时这种游戏也越来越常见,不少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游戏我听熊猫提起过,神界也有,不过神界的玩法不是键盘加鼠标,而是一个智能项圈带脖子上就能进入游戏世界,非常真实的游戏世界,很多人玩着玩着都要以为那是真的了。不过神界的游戏世界最开始是给雏宫的幼崽练习用的,游戏世界里满是各种怪兽,幼崽在里头训练自己的生存技能与军事技能,便是被怪兽给干掉了,因为是游戏世界也不是真的挂了。


    后来被商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才变成了风靡盘古城的游戏。


    人族的游戏,纯粹是用来玩的。


    熊孩子的年纪十三四岁,正在上初中的年纪,但都让马大哈以为孩子失踪了,可想而知他在学校会是什么表现。


    不过,别说,看着他敲击键盘的迅捷与认真的模样,还有电脑屏幕上的画面,以及周围人不时的欢呼声,显然这位玩得很溜。


    再看看熊孩子的模样,那张脸至少三天没洗了,身上的衣服,我去,和马大哈描绘的失踪前穿的是同一身。


    我皱了皱眉,看了看网吧里簇拥着熊孩子的人群,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人的模样,说不上来哪不对,但就是感觉不太对。


    对于这只半妖的情况户籍里记得并不清楚,我对别人的身世也没什么兴趣,因此户籍只是记载别人的年龄、血脉以及能力。


    一半人族一半讙,不过这位和尘寰还是有区别。


    尘寰偏向妖,用学术点的说法就是,尘寰体内的妖族基因是显性基因,人族基因相对而言为隐性。这只则相反,人族基因为显性,妖族的血脉只是让他在迷惑人的方面厉害一点,尘寰可以变成狼撸毛,这位却不能,虽说讙的皮毛看上去也挺不错的不对,重点又歪了。


    你个熊孩子哪来的钱玩这么久游戏的?


    马大哈本来对熊孩子很大方,但在发现熊孩子痴迷游戏后就越来越不大方了,因此这熊孩子平日里想玩游戏都是靠蹭同学。


    谁家同学会给同学付这么多钱?


    这么多天,可不是小数目。


    我不由想到了熊孩子继承自讙的特殊天赋。


    不过户籍上不是说熊孩子的天赋不强吗?若是能够迷惑别人给他埋单,他也不至于被他爹给逼得蹭同学的便宜,直接控制他爹,他爹的银/行卡还不早任他花了?


    而且,这些人族的身上也没有被灵力给控制的痕迹,虽然看上去和被控制了也没太大区别,狂热得令我错愕,都喝了迷魂汤了吧?


    我一边思考着什么情况一边瞧了瞧熊孩子正在玩的电脑。“哈罗,马大哈,啊不,你爸找你来了。”


    熊孩子下意识的站起来想跑,不过很快就发现他爸没来,又坐了下来,而他游戏里的角色却快死了,赶紧抓键盘鼠标,同时对我道:“大姐你谁啊?我得罪你了这么吓我?”


    第306章 第三章回家·熊孩子


    我饶有兴致的看着熊孩子,挺好玩的,不过这是基于他不是我幼崽的前提,若他是我的幼崽我觉得自己特别能理解为何老娘有时会很想掐死我。


    我虽然不沉迷网络,但当年熊得貌似也没差太多。


    这么一比,当年创造的初代种真是乖啊好吧,不乖也不行,加起来连我一根手指都打不过。咳,非我暴力,着实是那会大家都没经验,每个生灵都是天生天养,谁都没爹更没妈,想找个前辈学学经验都找不到。养幼崽时自然是按着平日里的画风来,而那时候的画风武力至上。


    我道:“你爸来了。”


    熊孩子嗤道:“大姐你听说过狼来了没有?”


    我瞅了眼门口的马大哈,又怜悯的瞅着熊孩子。


    熊孩子沉迷游戏不可自拔。


    然后他就被按地上暴揍,真的是暴揍,屁股都打红了。


    我怎么这么笃定屁股都打红了?


    自然是因为看到了呗,马大哈脱了儿子裤子抽屁股的。


    熊孩子哭得脸都要红得滴血了。


    马大哈揍了熊孩子好几分钟,最终还是我看不过去,再揍下去熊孩子真得羞死了。哪怕我当年收拾初代种幼崽也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幼崽裤子打屁股,我都是直接上手揍,脱裤子多麻烦。


    我给马大哈递了一瓶水。“揍这么久了,要不喝口水休息下再接再励?”


    马大哈用一种很是一言难尽的神情看着我,仿佛见着了什么非常稀奇的东西。


    我指了指猴屁股:“不打就穿上吧,你们人族好像很在意这个。”光溜溜的,也没个鳞片或羽毛遮掩一下。


    马大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儿子悲愤欲绝的模样,终于冷静下来了。


    只是老子冷静了,儿子却不冷静了,气愤的不理会马大哈,嚷嚷着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家。


    我道:“兄弟,你现在就是离家出走又被逮住的情况。”这会嚷嚷着离家出走不是皮痒痒了觉得方才被揍得还不够吗?


    熊孩子闻言不解:“我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


    看着熊孩子脸上的神情,貌似没撒谎而是认真的,我诧异道:“你不是离家出走了,这一个星期干嘛去了?”


    熊孩子闻言道:“我被传/销的人给抓了,辛辛苦苦才逃回来的,一回来你就打我,我到底是不是你亲儿子?我是你捡回来的吧。”


    熊孩子指着马大哈的鼻子越说越气愤。“我要去找妈,我不要跟你了。”


    马大哈赶紧道歉,表示自己也没想到熊孩子是被传销给带走了,只是熊孩子既然逃出来了为什么不给家里打个电话,他这个当爹的也不会以为儿子是离家出走了而气得快爆炸。


    熊孩子闻言略有些理亏。“不小心忘了,但你也不能打我啊,你不知道你劲多大吗?想打死我”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马大哈额头上突突暴跳的青筋,蹦跶得力度,啧啧,皮肤要撑不住了。


    我好奇的问:“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好好说话啊,不然马大哈迟早气得再揍你一顿。


    熊孩子回道:“传/销窝点没有电脑打游戏,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才说服了三分之二的人跟我一起来打游戏,他们可大方了,我这几天在网吧的钱都是他们帮忙付的。”


    我看向马大哈。“你确定你儿子没有完整的继承讙的天赋?”


    马大哈确定以及笃定的道:“我很确定没有,他也就控制一下宠物,还坚持不了多久,更别说人了。”


    那就是没靠天赋,纯粹靠嘴炮说服传/销窝点三分之二的人来打游戏的?


    我顿觉惊为天人,人才啊。


    马大哈听了儿子的遭遇倒没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做了怎样惊人的事迹,而是庆幸不已。


    不管怎样,人找回来了就是好事。


    道别时我好奇的问了下马大哈父子俩的情况,户籍上没有熊孩子亲妈的信息,但听这父子俩之前的对话,显然亲妈还活着,并且熊孩子也知道自己妈是谁,这就有些令人诧异了。


    马大哈是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返祖,那么熊孩子的非人血脉必然来自母亲。


    妖族与人族的婚姻不能维持到人族老死的也不是没有,别看聊斋里很多女妖女鬼跟人类书生的故事,实际上很多女妖与人族男子在一起不是为了精气就是为了玩,分手后赠予书生钱财或什么好处也是分手费。在一起那么多年,书生已经从鲜肉变成腊肉了,啃着没滋味了想换个鲜肉继续啃,自然要处理好后续,分手费尽量大方。至于女鬼与书生,纯粹害人性命,鬼的阴气极为浓郁,普通人族根本吃不消,呜呼哀哉是必然。


    露水情缘时有了孩子,女妖一般都会自己带走而非留给人族,自然,留给人族的也有,那就生下的是个纯粹的普通人。


    只是,熊孩子都能嚷嚷着要找亲妈,我估摸着亲妈和马大哈并非露水情缘,所谓露水情缘,睡完就走,哪还会留下联络方式让人找上门?


    马大哈估计也没想到我会好奇这个问题,犹豫了下,还是跟我说了怎么回事。


    还真是露水情缘。


    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乡的知青,也是属于被批成臭老九,日子特别难熬的那种。他全家也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他当年年纪还小,因此他的亲人打点操作了很多,将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闭的山村,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因此得以生还,但他的亲人们却都在那场动荡中死去了,有自杀的,也有熬不过去而病逝的。


    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远,那片山林还是妖怪在华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


    马大哈是在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熊孩子他妈的,一见钟情,注意,是熊孩子他妈对马大哈一见钟情,原因很简单,马大哈生得很好看。


    忠于美貌的颜狗一枚。


    一般来说,知青返乡时,在乡下的婚姻多会结束,抛妻弃子在那年头不是稀奇事。


    马大哈因为家人都死光了的关系并不想回城,但他想完成学业,因此回城完成学业后他又回去了。


    只是,人族不是妖族,妖族千年万年不老,而人是会老的。


    马大哈被分手了。


    那只讙爱的是马大哈的美貌,当鲜肉变成腊肉后,很多人都会想换口味。


    为什么人族有句古话叫做人生三大喜事为升官发财死老婆?


    熬到升官发财的时候老婆的年纪必然已经不小了,想换口味,这个时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续弦。


    讙还不至于想弄死马大哈,她和马大哈本身也没有婚姻。就算有,妖族对于婚姻也没人族那么看重,觉得离婚仿佛十恶不赦,合则聚,不合则分,只要没有利益纠葛,连离婚程序都不用走。


    动辄千年万年的光阴里永远对着一张脸,很容易审美疲劳。


    讙便是以鲜肉变成腊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马大哈分手的,相当耿直。


    马大哈在分手后伤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来自妖族的快递——一个活生生的孩子。


    分手的时候讙已经有了孩子,只是没告诉马大哈,但生下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孩子,没有任何法力。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幼崽养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刚出生的,不然都有些法力,平日里打打闹闹也会用上法力,好吧,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那是要命,因此讙给孩子他爹发了快递,和孩子一起的还有一大块狗头金,足够父子俩一辈子衣食无忧。


    马大哈大抵是化悲愤为动力,更加刻苦的学习,在农学的领域越走越高。


    这要我来说,讙的做法没毛病。


    露水情缘嘛,色衰自然爱弛。


    快递嘛,这只幼崽显然不适合按着妖族的风格去养,很容易养死,那么快递给马大哈也很正常,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负责任,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相当大方。


    不仅付了抚养费,熊孩子每年放长假时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有时她在山林呆腻了跑来人类社会玩也会来看看儿子。


    凭心而论,我是真心觉得,讙并无不是的地方。


    只是,瞧着马大哈的神情,以及委婉套出这位一直没再婚的事,我着实没好意思说讙一点不是都没有。


    回到山庄的时候我将自己的心情与尘寰说了说,并没有期待他说什么,纯粹是倒个垃圾而已,谁让他是准男朋友。“总觉得马大哈挺倒霉的。”


    尘寰不以为然。“你没觉得这就是个现代版的聊斋吗?”


    我道:“也不是完全一样。”


    尘寰点头。“聊斋里的书生拿了分手费后都麻溜的娶妻纳妾,而马大哈却认真了。”


    我无法反驳。


    尘寰道:“谈不上对错的,讙是妖,只要不被杀死,她能一直活下去,万年乃至几十万年。让她的生命里就一个男人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都说了是颜狗,就更不可能永远了。她若是对一个人族认真了,只会比马大哈更惨。”


    我点头,道理我懂。


    青蛟就是个活例子,他老婆都死了几百年了,他现在都还忘不了,走不出来。


    马大哈很倒霉,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几十年,百岁之后归于地府,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包括曾经深爱的人。而讙,她若是认真了,放不下了,将是永生永世。


    物种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讙不会对马大哈永远,除非有自虐倾向。


    只是,我道:“讙不应该去招惹一个认真的人。”如果大家都是走肾不走心倒也罢了,但问题是你走肾,别人走心啊,这样就造孽了。


    尘寰嗤道:“马大哈如今认真,并不代表它初识时也是认真的。”


    我撸了把尘寰的毛。“什么意思?”


    “我曾在妖族中生活,我知道妖的习惯,游戏人间时它们很少会招惹认真的人,一来怕对方认真了给自己带来麻烦,二来怕自己被对方的认真给带沟里去了跟着认真起来。前者还算小事,但后者,那是必然的悲剧。”尘寰道。“古早的时候不少妖就是这么被短命的人族带沟里去认真了起来,最终,万劫不复。”


    的确是悲剧,一个百岁而终,另一个长生不老,前者看着后者数十年不变的容颜很难心理平衡,后者看着前者脸上渐渐爬满皱纹离死亡越来越近更是钝刀子剜心,真正意义上的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唔,莫名想到了少凰与刘元,或许少凰始终没意识到自己对刘元的异样不仅仅是因为心大。更可能是她不想找虐。世间无真正的永恒,哪怕是神也会有消亡的一日,只是还没哪个神能够活到寿终正寝,但那一日仍旧是存在的。诚然,到了少凰这个境界,盘古世界毁灭了她都消亡不了,但它仍非真正的永恒,这世间,或者说混沌虚空亦无真正的永恒,根据神界一些科学家的研究,哪怕是混沌也是会消亡的时候,只是那很漫长,漫长到可能神界如今所有的神都消亡了都看不到那一日。


    若是不出意外,刘元会消亡在少凰的前头,不论是躯体还是灵魂。而刘元消亡之后,少凰仍会存在很久很久,久到超乎所有人与神能够想像的漫长岁月。


    只怕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相信自己对刘元的感情的,然而那团干净纯粹的感情糊了她一脸让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更令人惊奇的是,不复少年时的意气与莽撞,她仍做出了同样的抉择。


    我庆幸道:“幸亏咱俩都是长寿种。”


    尘寰赞同的点头。


    何其有幸爱上的人和自己是寿命差不多的存在。


    ***


    一口气将熊猫留下的初级教材全都翻译了甩给姑获鸟的时候我被尘寰压着去见了朏朏,朏朏和我聊了半个小时后果断给我了一份轻度神经衰弱的诊断书,同时好奇的问我:“你做什么了竟然将自己给弄得这般惨?”


    我疲惫的抹了把脸,不是我做了什么,是熊猫太特么的牛,丫写个医学教材都还不忘坑人族一把,你究竟是看人族多不顺眼啊。


    什么叫一人造孽,全族背锅。一时造孽,全族永世背锅。


    熊猫这就是个代表啊。


    初开始翻译时我只以为它编写教材时是思维转不过来,习惯了神界的思维三观,不适应人族的,但本身又不是人族,因此下意识的就写出了神的思维三观。但越往后翻译我就觉得不对味,这是医学教材不假,但怎么还有洗脑教材的味道?专门将人往变态的方向洗脑。


    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洗脑,若非我同时了解神与凡人的思维三观,估摸等我发现的时候也该被洗脑得差不多了,熊猫你丫的心理学造诣已然可以证道了。


    临走都不忘摆一道,尽管知道熊猫已经看开放下,如今纯粹是顺手而为,都没过脑子,纯粹是习惯,但能够养成这种逮着机会就坑人族一把的习惯,不管是熊猫还是人族都挺不容易的。


    出了医院,尘寰背着我往回走,同时建议道:“要不,别翻译了?”


    我道:“不行,虽然死熊猫编的教材里有坑人的部分,但将那部分给剔除了,剩下的都是精华,若是能够吃透,地球的医学水平能涨一大截。”


    “可你才翻译了初级教材就已经神经衰弱了。”


    我叹道:“之前有容还没走的时候就应该找她收房租伙食费的。”


    可惜有容现在已经走了,更无奈的是,别人旅游还能联系上,而有容,哪怕她带着手机你都很难联系上她。别人旅游是往风景好的地方跑,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是为了艳/遇,有容却不是,它喜欢看文明的心血。


    沙漠中的金字塔、热带雨林里的印第安金字塔、巍峨长城、吴哥窟、楔形文字石板当文明逝去,当创造者已归于黄土,唯有它们曾留下的造物证明着它们存在过。


    有容对这些极为有感触,感触深得它还特别整理了收集到的信息,若非地球人族还没灭亡,她当时就想将信息给顺手传给文明墓园的。


    我有点好奇她以前给多少文明收过尸,整理的档案顺手发过我,内容非常的有条理,一字虚言都没有,清晰得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穿过了时光海去亲眼欣赏了一番那些已消亡的古代文明。


    感觉很专业,专业收尸,给文明收尸。


    明明影像都很好很漂亮,我愣是看得无比悲凉与心塞,仿佛在看一具栩栩如生的美丽尸体。


    我觉得照这个趋势下去,有容离开地球之前肯定能将地球上所有古文明不管是已发现的还是没发现的都给发掘一遍。


    当然,都说了是古文明,自然不会在什么繁华之都,想要找神呵呵哒。


    我对尘寰道:“初级教材够姑获鸟用很久了,剩下的我休息好了再翻译,咱们先做点别的。”


    尘寰赞同道:“可以,不过你打算做什么?不能是这种对精神损耗严重的事。”


    我道:“不损耗精神,我就是想建一座学校,类似少凰跟我提过的雏宫那种。”


    “雏宫?南明神族养育幼崽的地方?”


    “对啊,现在也收别的种族的幼崽,还是盘古世界第一学府,盘古世界所有知道它存在的种族都渴望自己种族的幼崽能进入其中学习,不过雏宫招人特别严格,每十年招一次生,还只招一百亿名新生。”


    尘寰很是无语道:“一次招一百亿名新生还严格?”


    我道:“一百亿名是挺多,但问题是它的招生范围是整个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啊。”


    一百亿算什么?君族一整个种族的纯血人口就有几千亿。而考虑到君族是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的古神神民,不能拿来做种族人口标准,如人族这样的凡人种族,敞开了生,几万亿人口都是小意思。


    尘寰也无语了。“忽然觉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也不算什么。”


    我点头,跟雏宫一比,高考的确不算什么。


    “你是因为之前那只半妖才有这个想法的?”


    “是,也不是,很早就有这个想法,但下决定是这段时间的事。那只半妖还是好的,它的能力很差,但它的智商很高,这本身也是混血所致,被传/销带走他却能反过来洗脑别人。”我很是佩服。


    “人/妖混血还能让幼崽更聪明?”


    “大部分时候能,妖通过修炼来完善自身,它们的躯体因此越来越完美,自然也影响了基因,使得正常情况下后代不容易有什么疾病,身体也比普通人健康。”智商也可能比较高。


    而人和妖的混血,两种不同的基因相互补充,若能得了双方的优势,无疑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幼崽,不是栋梁就是祸害。当然,也有倒霉的泽了两者的缺陷基因来继承,毕竟,不论是人族还是妖族的基因都还没进化到古神类那般变态,可以补完自身剔除缺陷。


    “你会教幼崽?”


    我说:“君族的初代种都是我养大的,幼生期加成长期有几千年,我当年连一群熊孩子的几千年都熬过来了,我就不信自己还收拾不了一群最多闹个十年八年的幼崽,再闹也不可能比当年的初代种更能闹腾。”


    “几千年?君族纯血不是两百岁成年吗?”


    我道:“你说的是现在的君族,漫长的岁月为了适应环境,很难说是进化还是退化,我个人的话觉得应该是进化,虽然成长期减短了,但成年后随着修炼血脉也会慢慢提纯,增加寿命,不过力量就只能靠自己修炼了。不似大洪荒时代的纯血君族虽然几千年才成年,成年时都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但总的来说,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延续下去。”


    对于一个种族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强大,而是延续,然后才是强大。


    “不过以后的话,君族的血脉应该会越来越接近初代种。”我感慨道。


    “这又是为何?”


    “算是另一种进化吧,现在的君族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大的生存压力了,延续不再是问题,自然就得追求强大,再加上做为始祖的我的苏醒会对后裔血脉的影响,返祖的初代种以后必然越来越多,直至整个种族的血脉恢复至大洪荒时代那般。不过,寿命增加了,人口出生率也一定跳楼式下降,所幸如今的君族人口也不少。”我感慨道。“每个种族都会走上这样的路,寿命与人口增长率只能二选一,君族有以前的底子倒是可以免了走冤枉路的时间。”


    几千亿虽然少了点,但想想古神类的人口以及那闻着伤心见着落泪的出生率,好吧,一点都不觉得少了。


    作者有话说:


    这里有个重点,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而古神类的出生率,很惨,特别惨淡的那种。


    还有,讨论个事,构思新文大纲人设时设计了两个角色的人设,都是智商200(因为智商值最高200,实际上肯定更高)的天才,一个是机关术天才,能够改进与发明农具等诸多工具,研发青霉素等推动文明更进一步,但全族因为人类的权力争斗被陷害,导致全族被屠,做为幸存者它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报仇,因为别人屠了她全族,所以她的目标是屠了当年所有参与者的全族,总结:人生目标与意义,屠杀四分之一的人类。


    另一个是拥有读心能力,能够感知别人的欲望,知道别人心里想什么的天才,没有人生目标,唯一算是追求的就是因为好奇心旺盛而喜欢研究,会因为好奇人脑的结构而抓几个活人解剖大脑,对活人实验毫无心理障碍。


    一个王,挑选继承人时就这俩选择,如果是读者你们,你们会选哪个?


    第307章 第三章回家·老兵


    华夏境内的古城很多,五千年的历史,至少已知是五千年,足够这片土地上孕育出N多的古城,层层堆叠,估计整个地球也找不到第二个古城这般多的国家了。厉害一点的地方,甚至能找到一大堆朝代的遗迹,更有甚者,连二十四朝遗迹都能给你凑出来。


    金陵是华夏数一数二的名城,不是经济发展方面,是历史方面,六朝古都,不过我对这个六朝古都的印象就是:怎么每个朝代都那么短命?


    除了明朝因为永乐为了防御北元残余而特别将都城搬到了国门附近,天子守国门,都城在国门后头快马也就一两天时间的地方,只要皇帝不是个智障就肯定不会疏忽了国门一片的安全。必须得说,永乐这个决定挺令人刮目相看的,谁特么的会为了国门的安全就把帝都给换到国门边上去,是怕敌人打进来的时候对帝都鞭长莫及?


    冲永乐的这一画风,虽然他开创了诛十族的记录,我还是想说,他是个明君,比朱允炆强。至于方孝孺,跳梁小丑,追求名垂青史,但又没有当治世之臣——如伊尹哪怕不当忠臣也一样百世流芳——还将君王的光芒都给盖了过去的本事,却又不舍追求而选择走了捷径,最终被诛十族也不过是求仁得仁,就是他的十族太过悲催了,造了几辈子的孽才会和他有亲朋关系。


    正常情况下,为了安全,皇帝迁都都是往安全的地方迁,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类型,老实说,更令人子民安心。


    不过我也有点好奇,如果永乐没有北迁,明朝会不会又是一个短命王朝?


    尘寰对我的关注点很是侧目。“对于你而言,不管是几十年的王朝还是百年王朝都是短命王朝吧?人族的王朝永远不可能比你存在更久。”


    我道:“对待不同的文明要用该文明的标准,拿二十四朝任何一朝和君族的王朝比,那肯定都是弹指间,可那是因为双方寿命不一样,若是人族也似君族一般哪怕不修炼也能活个万儿八千年,万年王朝也是常事。”


    尘寰思考了一秒钟,表示赞同,但还是道:“人族和君族到底不一样,君族的政治体系”尘寰的神情很是一言难尽,理解,出身与生活在人族社会的他大概就没见过比君族的政治体系更令人惊叹的政治画风了。


    我道:“那也不是特例,古神神民的政治体系大多如此画风。人族,只是太年轻,以及目光被限制在这颗星球上了而已。不似古神神民,强盛时几乎与古神类比肩,低谷时亦曾无立足之地。我们知道盘古世界有多大,又有多渺小,内/斗只会徒劳的消耗种族的力量。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可凤尾再如何也比鸡头更美,也更多肉。”


    谁不想子孙永享王座?但一个小国的王与一个强盛帝国的寻常贵族,哪个更好?尤其是后者能够掌控的资源可能比前者更多。


    漫长的历史,只要没灭绝,在吃足了教训后只要还想要种族永恒的传递下去自然会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君族的目标是进化为新的神族而非文明墓园的一座冰冷墓碑任亿万族“瞻仰”。


    啧啧,但凡墓碑所代表的文明还有任何一个幸存者,看了那墓碑以及来往参观的人都得活活气死。


    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只有走到最后的才会被人敬仰,半道上的尸骸,都是拿来引以为戒汲取教训的。


    “不过,在金陵建都的王朝的确够短命的,不是不超过三代就完蛋就是超过了三代,但换皇帝换得特别勤快,鲜有寿终正寝的,不是被废就是被病逝。”我感慨道。“简直跟遭了诅咒一样。”


    “哪有那样的诅咒,诅咒多个王朝。”尘寰无语道。


    我道:“有啊,不过凡人没这本事,除非是神言,真神言出法随,哪怕是长寿王朝,也能一句话给砍得一代而亡,就是因果有点大,若无深仇大恨没哪个神会给自己找这种因果。少凰被凡人的因果给折腾得够呛,谁会想步她的后尘?”


    骄傲肆意如少凰都学会了如何游走在规则边缘肆意妄为足以说明丫被折腾多严重,反正看过少凰最初那神孽的姿态,我不信曾经的她也是如今这般善于游走规则边缘。


    “不过金陵也没神言的痕迹,怎么就这倒霉呢。”我颇为纳闷,金陵这位置,老实说,还真的挺不错的,水陆畅通,完全不理解为何每次建都都那么短命。兵燹更源源不断,简直是四战之地。


    “这我倒是略有所知。”


    我好奇的看着尘寰。


    尘寰道:“我也是听别的妖说的,据说是当年秦始皇东巡南下经过金陵,陪同的术士见金陵四周地势先要,便对秦始皇说金陵五百年后有王气。秦始皇听后大怒,当即就派人凿断地脉,令淮水流贯金陵与长江汇合以泄王气。不过它也是道听途说,不确保一定是对的。”


    我随便寻了快还算干净的草地拉着尘寰坐了下来,道:“我觉得有一半是真的。”


    “哪一半?”


    “断龙脉。”


    见尘寰不是很明白,我解释道:“每个王朝都有其龙脉,龙脉的大小与寿命决定王朝的国力与国祚。但这种龙脉不是实体的存在,而是一种很难描述的存在,我对它的了解也不是很多,只知道它会在每个王朝建立时完全成形,又在王朝灭亡时崩溃,周而复始。但通过一些特定的方式可以判断出它会在哪里出现,因此很忌讳让当代的王朝知道那些地方,怕皇帝为一己之私胡来。别不信,真有人那么干过,明初刘伯温斩龙听过没?丫斩的就是龙脉,也正因为它斩了中原的龙脉,使得明朝灭亡后新的龙脉在关外成形,满人入关,中原生灵涂炭。”


    尘寰道:“你的意思是秦始皇斩的是另一个王朝的龙脉?”


    我点头。“对啊。”


    “秦亡之后蛮夷并未入关。”


    “斩的方式不一样,秦始皇严格意义上应该不是斩,估计他也清楚斩了也没用,龙脉只会换一个地方重新凝聚成形,而且后遗症也很严重,那会儿大地上的神仙还不少,秦始皇知道的肯定也不会少,不会像朱元璋那样。它只是削弱,削弱金陵所有的龙脉,使得金陵所有龙脉都是小龙脉,无法成为主龙脉,也就是真正的龙脉,在这里建都的国家自然也就没法一统华夏。”


    “那他忙活什么?一点用处都没有。”


    “有用啊,金陵无法成为真正的帝都也意味着若是有人在此割据,朝廷最终还是能够收复的,不过,我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提防了千百年后的事也没想到自己的王朝二世而亡。”我笑道,估计秦始皇九泉之下只怕呕血的心都有。


    我从尘寰手里取了鸡爪子零食啃了一口。


    尘寰总结道:“感觉斩龙脉的都是闲的蛋疼。”


    我道:“也不全是闲的,也有目的分明的。”


    尘寰挑眉。“朱元璋?”


    “他那叫杞人忧天,想太多,总结还是闲的。”


    “那是谁?”


    “不知。”


    “斩龙脉并非小事,怎会没有记载?”


    “有记载啊,但没人知道是谁做的,只知道造成了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


    “华夏近代长达百年的动荡与屈辱。”我回道,这也是我在翻阅君长青留下的札记时发现的,君长青早些年满华夏乱跑,因此发现了很多的秘闻,其中便有龙脉在近代也被破坏过一次的秘闻,使得华夏本来可以早早结束的动荡被拖长,龙脉要重新成形也不容易,需要很长时间,于是便有了那长达百年的屈辱。


    也因此,不论是特勤处还是华夏的修士都曾着手调查过,靠之,朱元璋那次也就罢了,是闲的,特勤处也拿有紫薇之气护体的朱元璋没辄只能看着他造作,但华夏近代那次,后果真的是相当令人想杀人。


    “那小姑娘知道是谁做的吗?”


    我随口道:“不知道,不清楚,嫌疑范围太大。”大得让人很难查下去,靠之,不论是当时的华夏还是如今的华夏都没有一言不合干翻全世界的本事,有些事就算有所嫌疑对像也只能憋着,尤其这还只是怀疑,没有证据。


    答完我看了眼尘寰,刚才那声音不是他的。


    尘寰正望着一个我身后,我也扭头望去。


    栖霞山西侧枫树成林,又时值深秋,远远望去仿佛火烧云。而置身其中,我下意识想到了南明,那地方也种植了很多宛若火焰般的凤凰树。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一株火红的枫树下,挺有对比感的,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老人穿着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穿的中山装,一身气度,很是不是高人一等的不凡,而是一直特别精神的味道,感觉这位至少也有八十岁的老爷爷比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还有精气神,若非神民的眼睛异于常人,能够清楚看到老爷爷眉心黯淡的生命线,我一定会怀疑他的年纪,一点都不像垂暮之年。


    跟他一比,感觉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年轻人才是真的垂暮之年。


    “老爷爷很有精神啊。”我由衷的感慨,这么多年还是头回见到快奔九也可能已经奔九在向百岁人瑞迈步的人族看上去如此有精神。


    老人笑了笑,很是帅气,靠之,这哪来的这么有魅力的老人?


    “小姑娘编故事的能力挺厉害的。”老人道。


    我说:“编故事?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啊,不过不是我编的,是君长青编的,我都是看他的札记看来的。”


    老人闻言愣了下。“君长青!?”


    我亦侧目。“老爷爷认识他?”


    诚然,君长青的照片上都是年轻人的模样,但非人生物的年纪,尤其是古神神民除了快死的时候就没谁是会随着时光流逝而白发苍苍加皱纹满脸的。外表不能拿来定义年龄,而君长青和我老娘是同辈,又在鹤城蹲了那么多年,年龄肯定也是三位数,认识这位老爷爷也不是不可能。


    老爷爷的脸色一下就变得不是那么和蔼了。


    我茫然。


    尘寰轻声提醒。“他若是认识君长青,而你也知道君长青,便意味着你方才不是胡说八道。”


    我顿时反应了过来。“那也不至于脸色那么难看吧,活似被人挖了祖坟。”


    会有人为了几百年前、许多代人之前已经成为事实的事如此愤怒,愤怒得跟被挖了祖坟似的吗?时间的遥远也意味着距离,距离越远便越没有代入感。


    答曰:会。


    因为他是一个老兵,一个经过二十世纪华夏黎明前最黑暗的时代那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的老兵。


    我顿时了然为何这人无论坐卧背脊都笔直如松,普通百姓可没这习惯,也没这般毅力,要将一项很是考验毅力的事情变成下意识的习惯需得多年坚持方可,而能够做到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


    老兵对谁破坏了龙脉的事很是执着,然而我表示我真不知道。


    君长青根本不关心华夏百年国殇是谁推波助澜搞得那么严重,做为一个非人生物,他为毛要关心一个人族王朝的国运?若是君族的王朝呃,君族压根不可能有那样的国殇,要么一开始就掐了起来,绝不会忍个几十年忍无可忍再掐;要么就是已濒临绝种,为了族群血脉得以延续,尊严什么的,值多少钱?忍忍又何妨?翻身以后必定十倍百倍奉还。


    讲真,君族的历史很多时候我看得都挺无语的,虽然知道王可以是最光明磊落的君子也可以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但君族历史上某些王的能屈能伸与无耻甚是刷新下限。


    却也只是无语,甭管节操多么赊账,它们的目的都是带领君族走出最低谷,重新兴盛起来,而它们也做到了,虽然大部分都倒在了黎明之前。


    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除非要绝种了,否则君族绝不可能跟人签什么丧权辱国的条约,而这也导致很少有文明敢惹君族,哪怕本身比君族要强大,也会尽量不得罪君族。当然,有碾压君族的力量则另当别论,但盘古世界能碾压如今的君族的种族,屈指可数,还都是古神类,做为大洪荒时代经常通婚的对像,古神类对于古神神民的态度都较为亲近,不会闲的没事找茬。


    导致华夏百年国殇的因素有很多,但大部分因素还是在自身,若非忍无可忍,否则能忍则忍。最令我佩服的是当时统治者的态度,竟然没被推翻,若是君族的王那么个心态,早八百年就人头落地了。


    我的腹诽让尘寰忍不住扶了扶额。“人族的权力是血统世袭制,深入骨髓。”


    我道:“君族的王权也是世袭制啊。”


    “随时都能废除的世袭制,谁会敬畏?”


    我无法反驳,恢复记忆之前的我一定会敬畏君族的王,但他的继承人,干出成绩来再谈敬畏不敬畏吧,干不出成绩来占着茅坑不拉屎很缺德的。


    尘寰看了看我,颇为好奇的道:“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君族的政治体系是怎么延续下来的还没散架的。”


    我道:“被人干趴下次数太多的后遗症。”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


    我补充道:“明君永远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嗣也是明君,唔,事实上,很多明君的继承人都不咋的,若是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继承人如何倒也没什么,啃老本也能啃个一两代,但君族盘古世界很辽阔,也很渺小。吃了足够的苦头后,只要存在脑子这个东西自会选择于种族最长远也最有利的政治体系。毕竟,我们的目标是进化为新的神族,而非守成。”


    个人觉得最后一个因素才是重点,华夏古代的王朝最重视的是稳定与守成,而君族,老实说,从来都没在意过守成,至于稳定,这个倒是在意,却不是为了稳定而稳定,而是为了更好的前进而稳定,若是混乱更有益进化,我一点都不怀疑那些没节操的高层能制造出个乱世来。


    目标不同,结果自然也不同。


    尘寰默然了。


    老兵也默然了。“这世上真的有神?”


    我道:“当然有啊,不过不是凡人以为的那种,所谓的神其实也曾是凡人,只是它们进化的高度已达到了令所有种族望尘莫及的程度,因而为神。进化为新的神族可以说是所有凡人文明的执念,可惜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说到最后我也忍不住感慨,老实说,君族很多方面那么乖一半是早期日子太惨淡,另一半则是漫长的历史里看到的文明尸骸太多,心塞出来的。


    老兵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尘寰。“二位都不是人族?”


    我挑眉:“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嘛。”


    老兵没再追问龙脉的事,我却好奇了。“怎么不执着了?”


    “非不执着,而是你们不会有答案。”


    我疑惑。“为何?”


    “不够上心。”老兵道。“若是君族的王朝遭遇这样的事,小姑娘会不会追查到底?”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自然。”


    话音未落我便懂了他的意思,我和君长青其实是一样的。


    若是正好碰上自然会顺手调查一二,可若需要用漫长的岁月甚至一生去调查的话,我们却是不愿的。


    老兵很是见多识广,打过抗日战争,也打过华夏支援缅甸的远征战争,去过很多的地方,见识过的东西还真的挺多的。也够悲催的,他说他是这两年才回来的。


    嗯,一个华夏军人,这两年才回国,这已经不是悲催了,堪称悲哀。


    若是不想归国倒也罢了,可他的模样,显然是求归不得。


    我用眼神问比起我来更加地头蛇的尘寰,老兵好端端的怎么求归不得?


    尘寰解释道:“他应该是国/党的士兵,当年入缅作战的远征军结束国外的战事时国中内/战,国/党败了,退守宝岛,他们便不好回来了。再后来西方列强对华夏施行封锁策略,虽然华夏周围接壤的国家众多,但早期时,大多数外交上都不是很好。”


    我秒懂。“那也是够倒霉的,这么多年过去,家中妻儿老小只怕都死光了。”这都过去快六十年了啊喂。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记得每天刷牙。”


    我怔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丫说我口臭呢,你才口臭。


    不待我收拾尘寰,老兵便问我:“小姑娘既是君长青的晚辈,不知可有继承他的衣钵?”


    我想了想,雪莹山庄如今是我的,也算是继承衣钵了,便点头。


    老兵因为苍老而浑浊的眼睛霎时亮了起来。“那你可能通鬼神?”


    我说:“通不了神,但通鬼,你要写冥信吗?我认识个鬼差,可以帮你递。”看在你是一名保护族群的战事的份上,无偿耗费自己的人情为你递个信好了。


    栖霞山做为旅游景点,周围自然不缺住的地方,写信也需要时间,因此我将自己和尘寰住的地址给了老兵。


    和尘寰在栖霞山疯玩了一整天回到住的地方时已是入夜,一进门便错愕的看到老兵在楼下坐着,都睡着了,显然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哪怕是睡着了,手里也紧紧抓着一封信,我看了下信封,写着爱妻郑瑾收。


    我嘀咕道:“郑瑾这名字听着更像个男人。”


    尘寰看了下是哪个字眼道:“是女的,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不少华夏人族都喜欢用瑾或效瑾给自己的女儿做名字,好像是为了怀念什么人,他妻子若是和他差不多年龄,出生时正好处于那段时期。”


    我道:“那个被怀念的人族一定是个英雄。”


    如果不是英雄,不是被那么多人怀念,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效仿她。


    老兵还挺警醒的,我和尘寰站了没一会便自己醒了过来,我收下了信,也得知了他妻子的生辰八字与卒时。


    因着老兵的妻子是金陵人,因此我寻的是金陵的鬼差帮忙,回消息很快——


    小庄主你逗我呢?


    你说的这个生辰八字,又是姓郑还是独女的只一户人家,丫六岁的时候就夭折了,弄错信息了吧?


    第308章 第三章回家·时代


    老兵的一生,很是丰富多彩。


    他出生的时候清朝还没亡,他牙牙学语与学走路时清朝GOME OVER了。


    同样经历的人肯定不少,但还能活到现在的不多。


    老兵的家境不错,因此早些时候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早些时候,不是一直。


    老兵的老爹是个商人,一个很有爱国情怀的商人,希望通过实业振兴国家,同样的人在那个时代有很多,那段时间也因此被称为实业的黄金时代,然而,实业振国的结果也是历史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失败。


    老兵的老爹虽未抑郁,却也差不离了,这很难不影响到他的家人。


    情绪上的影响还是轻的,因着自己的失败,老爹对于自己的独子寄予了厚望,将长子送去了上海,那里的外国人最多,可以更好的了解外国。


    虽不知如何才能救国,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外国都是敌人,那么对敌人多加了解总是没错的。


    独子在上海读书长大,最终杀人。


    放学时看到洋鬼子强/女干一个华夏少女,少年找了块够分量的石头冲了上去,冷静的砸得一个配了枪的洋鬼子脑袋开花,红红白白的脑浆溅得到处是,然后敏捷而冷静的夺了枪一枪一个干掉了剩下的两个洋鬼子。


    少年因此而锒铛入狱。


    外国大使馆找上海的官府索要公道,少年被自己的同胞查了出来送入牢中。


    他爹赔进去大半家财才将儿子给捞出来。


    这大概是史上败家最快的败家子了,一件事就将家财给败得差不多了,不过他爹对此倒也没生气,在儿子出来后安慰的摸了摸儿子脑袋就将儿子领回家了。他儿子在上海已经是个死人,再留在上海不太稳妥。


    生活虽拮据了起来,但他爹给他定下的娃娃亲却没被退,虽然父子俩也做好被退亲的心理准备,家业败得差不多了,儿子明面上也是个死人了,谁家父母舍得嫁女儿过来?


    答曰:有。


    回家呆了没多久便和父亲说自己想去参军,当爹的问了句怕死吗?


    儿子回答不怕死,当爹的便说那就去吧。


    这个时候故交带着女儿和嫁妆来了,要遵守当年的约定让两个小辈晚婚。


    当爹的对此很高兴,也希望两个小辈能成婚,最好留个种,如此便是儿子日后战死沙场,也不至于绝后。


    儿子想也不想的PASS了亲爹的想法,他都要去从军了,还跟人姑娘成婚,这不是坑人吗?


    亲爹还是讲道理的,至少不独/裁,看儿子很是抗拒,也就没强迫,婚事最终没成。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亲爹利用剩下的财富和自己多年的人脉将儿子送去了黄浦军校,琢磨着军校里多学点,再去军队能够杀的敌人肯定比大头兵要多。


    独子入学没多久就跟自己的未婚妻见面了。


    未婚妻追到学校来了,表示我很佩服你,非你不嫁。


    独子哭笑不得,姑娘欸,你嫁我那就是守活寡,更甚者去掉活字就剩守寡俩字。


    未婚妻点头表示,我知道啊,但,是你的话,我愿意守这个活寡。


    独子抓了抓脑袋,你爸妈能答应?


    能啊,未婚妻并非离家出走,而是光明正大的走出来的,她爹听了闺女的想法后很是支持,他也觉得未婚夫是个靠谱的人。虽然参军危险了点,但国难当头,谁又跑得掉呢?因此守寡的风险倒也不算什么了,而且一个有骨气的女婿怎么也比一个软骨头女婿令人愉快。


    独子拿未婚妻没辄了。


    未婚妻也没因此就趁胜追击,而是寻了一份教师的工作靠教师的工资与偶尔写的考古文章养活自己,成了当时小有名气的才女,休假时则约独子出来溜达溜达。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重纱。


    到这俩身上却是倒过来了,反正郑家小姐追未婚夫的难度,虽是山,却不止一座山。


    独子过了足足两年才表示,既然你不怕守寡,那等我结束学业就成亲吧。


    郑家小姐姐彼时的表情,挺惊讶的,没错,惊讶,不是惊喜,但独子也没多想,只觉得对方是太惊了,因而忘了喜。


    flag不能立。


    小哥哥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最后想来也明白了,不管是谁立了一次又一次的flag,然后一次又一次倒霉多了很难没有领悟。


    学业结束后就成婚,结果小哥哥快毕业时因为表现太过优秀,被保送去国外进修了,好吧,那就进修回来再结婚吧。


    好不容易进修回来了卢沟桥事变发生。


    做为一名现役军人,小哥哥压根腾不出空来成婚,严格来说也不是腾不出来,时间嘛,挤一挤还是有的,但他不想让郑家小姐姐守寡,也就一拖再拖。参加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事,小哥哥对自己生命的态度,那真的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赚的,别祸祸别人了。


    郑家姑娘应该值得更好的人,能够给她幸福的人,而非他这么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马革裹尸的家伙。


    小哥哥改主意是在金陵大屠杀时。


    金陵沦陷,因此失去了联系,那段时间里,外界并不知道金陵城内发生了什么。但想也知道侵略者不会对刚下的城池做什么好事,只是,小哥哥也没想到会那样的惨绝人寰。


    屠城这个字眼在青史之上出现的频率不低,尤其是乱世时期。


    只是,青史之上读到的不过两个单薄的字眼,而现实里,那是超出任何一个有道德观念的智慧生物接受范围的惨事。


    数十万人被屠杀,万人坑掘了一个又一个,仍旧填不完,就干脆让金陵军民自己掘万人坑,掘完后侵略者开枪扫射,满坑尸骨,别说掘坑了,连将尸体填进坑里都省了,再让别的军民去填土,真的是除了杀人什么都不用干。


    最令人发指的是侵略者屠杀之余还搞起了杀人竞赛。


    就算不同国,至少同类,对同类可真够狠的,狠得让人怀疑地球上的智慧物种其实不止一种吧,若非不同类,怎会做出这样的事?不,就算不同类也不带这么狠的,君族攻打别的文明,打的时候虽然下手特别狠,但打赢后都会用怀柔手段。盘古世界就这么大,各个文明与种族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儿把事给做绝了,那不是给子孙找麻烦吗?世间可无恒盛之王朝或族群。


    小哥哥收到消息时心都碎了,他父母,郑家一家都在金陵呢。


    苍天有幸的是,他父母与郑家都幸存了下来,一直躲到了金陵大屠杀结束金陵城的控制没那么严时逃了出去。


    小哥哥在看到两家人都还活着时一颗心又拼了回去,与郑瑾成了婚,成亲时与郑瑾约法三章,郑瑾受不了他长年累月不在家时可以和离;如果他战死了,郑瑾也不需要为他守寡,遇到合适的人就开开心心的改嫁吧。


    小哥哥没有战死沙场,但远征军赴缅作战后他也没能再回来,一直滞留在东南亚,也一直都想回家,可就是回不来。


    直到小哥哥从青年变成了如今白发苍苍的老叟才得以回家,但他的父母早在几十年前就过世了,妻子一家也一样,只余他孑然一身。


    尘寰有点诧异。“你在东南亚没有重新成家吗?”


    闻言我也好奇,不至于那么孤苦吧?


    人族的夫妻俩分居几十年,有生之年大抵不会再见,大多会重新成家。女子或许会因为世道的苛刻而一直守着,但男子,鲜有不重新成家的。


    老兵理所当然道:“我有家室了,如何能再成家?”


    我默,这老兵还挺有意思的。“你未重新成家,焉知你的妻子也不会。”


    “她没有啊,我在国外时是她替我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不曾改嫁。”老兵流着泪道。


    我道:“我说的是如果而已,你当年在国外与国内联系不上,难道就没想过这种可能?”


    “一半她没改嫁,一半她改嫁了,若是后者倒也罢了,若是前者,我若重新成家了,日后再见,与她当如何?”老兵道。


    所以你就为了那一半的可能就弄得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没有任何子孙,孑然一身?


    老兵拿帕子擦着眼泪。“对了,你们这么快就回来找我,是有消息了吗?”


    我哑然。


    实在不知该如何告诉老兵,您的妻子,地府查无此人。


    地府不可能查无此人,哪怕是那人后来通过某种手段逃过了无常的勾魂,跳出了轮回,生死薄上也应该能查到跳出轮回之前的记录。老兵的妻子却是从头到尾的查无此人,诚然,符合条件的郑家是找到了,但郑家唯一的女儿早就夭折了,也按时被无常带走,早已下了轮回井,不知轮回去了何处,反正不可能有机会和老兵有那么多后续发展。


    连活见鬼的可能性都没有,我着实不知如何开口。


    老兵看着我与尘寰的神情,问:“若是她已轮回,但说也无妨。”


    不,是轮回了,但轮回的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我想了想,问:“你有没有想过她是如何在金陵大屠杀时带着两家人和不少百姓活下来的?”


    老兵不解。“自然是藏得稳妥。”


    藏得稳妥?


    这话能信?


    几十万人被屠杀,金陵只怕就没哪是没被翻过的,老实说,我更倾向于——视若无睹。


    我用手肘碰了下尘寰示意他来解释,这事我着实不知如何让老兵能够理解,结发之妻查无此人,这太特么的挑战三观了。


    尘寰瞪了我一眼,我淡定回视。


    尘寰无奈的向老板说起了地府的调查,查无此人,啊不,是查无此鬼。


    老兵愣了很久,道:“怎么可能查无此人,我与她相识那么多年,便是我的战友里也有许多见过她的,她是实打实存在的。”


    尘寰点头。“你们的确见到了郑家小姐,但生死薄上郑家小姐也的确夭折了。”


    老兵一脸的懵,好一会才道:“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但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为何吧,便是不确定,也应该有所猜测。”


    老爷子反应挺快的。


    尘寰颌首道:“你所见的只怕不是真正的郑家小姐。”


    老爷子立刻就明白了,但“不可能,岳父岳母如何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她与岳母年轻时亦生得七分似,怎么可能不是岳父岳母的孩子?”


    我与尘寰不约而同的想呵呵,亲生父母的确不可能认不出孩子,但那是常规易容,若是非人生物,变化术加记忆修改,亲爹亲妈也会混淆。


    我与尘寰委婉的解释了下,不曾想老爷子的重点与常人很是不同。


    “所以她可能还活着对吗?”


    看着因为惊喜而眸色晶亮的老爷子,我霎时无言。


    我道:“不确定,若她不是人,那么这五十多年的时光于它还真不算什么,但不好说她还在不在这里。”而且,非人生物也是会死的,比如被杀掉。


    能够修炼的非人生物寿命都很长,哪怕是不会修炼,可若是高文明的生物,寿命也会很长。科技发展起来后就想方设法延续寿命大抵是每个智慧物种都有的特性,因此文明越发达的智慧生物,其寿命也越长。据说十二级文明的智慧生物人均寿命以千万年为单位,虽不似古神类一般能够活到世界末日不存在老死的可能,但于普通的凡人文明相比,那寿命说一句长生不老也不为过。


    老爷子道:“我想再见一见她。”


    我道:“都这么多年了,她或许已不在金陵。”


    华夏很大,这颗星球很大,这方天地很大,盘古世界也很大,一言以概之,找一个可能除了祖地就没有真正定居地的非人生物,相当难。


    老爷子没死心。


    第二天的时候报纸上就出现了一则寻人启事,用词和正常的寻人启事不同,重点不在寻人,更像是情书,温情脉脉,核心内容就一个: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不知能否再见你一面?


    旅店的后头有个小花园,我与尘寰坐在花木中用藤竹等物做的椅子上翻着报纸。


    我看着那显眼且长篇的情书。“真有钱。”这么大的篇幅,绝对不是一点小钱就能够买下来的。


    尘寰看了我一眼,道:“重点应该是老爷子够犟吧,对方若还活着,那摆明着是没打算和他再有什么瓜葛。”


    我道:“我知道啊,但我还是比较关心钱。”


    尘寰不解。“山庄这两年赚的钱应该不少吧。”


    我道:“不少,几千万呢。”


    虽然大部分顾客都是普通人,但也有达官显贵,而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死,遇到这方面的麻烦时为了保命哪怕我开的价格黑心到连山庄里的人都觉得不忍他们也会接受。唯一遗憾的是,达官显贵招惹的麻烦更多的来自修习了法术的同类,而非真正的妖魔鬼怪,大多不禁揍。


    所幸,钱很多,也不算完全令人失望。


    尘寰道:“那你为何如此惦记着钱?”


    我问:“开学校不需要花很多钱吗?”


    “你的存款足够开十座学校了。”


    “我要的是一座能够容纳斗法还不会变成废墟的学校,不然世界首富也禁不起那么败家。”何况我还不是世界首富。


    特喵哟,想要盖学校,然后研究了下人族现有的材料学,莫名的怀念雷泽,哪怕我们不能发展科技,但通过真纹我们仍旧发展出相当坚实的材料学,至少,青石所砌的演武场上哪怕是仙人斗法也齁得住。而人族的材料,我若真的用了,破产是迟早的事。


    虽然对老爷子的执着很不看好,但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知道,老爷子不会死心的,他所执着的不仅仅是可能还活着的亡妻,而是他念了五十多年的家。


    昔年的旧居仍在,且早已不知换了几遭主人,至少产权不在老爷子手里,因此老爷子是住在一家酒店里的,也没想着去将房子买回来,足可见他对家的理解:家不是房子,是房子里的人。


    五十多年将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不仅仅是老宅的陌生人,也是这个国家的陌生人。


    五十多年啊,如此漫长,也不知他是如何过来的。


    反正也觉得投缘,我与尘寰在金陵游玩遇到了什么好吃好玩的都会带一份去看他,刚开始时是如此,后来就空手了。倒不是因为熟了,而是发现这样好像更刺激老爷子了。


    金陵是他的故乡,但金陵的很多东西他都全然陌生,便是一些不陌生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才重新见到,而回忆时又很难不想到家人更戳心了。


    我们琢磨老爷子应该不会在金陵久居,至少暂时不会,他并非一个人回国的,而是带着一大堆骨灰盒回来的,要挨个的埋到骨灰的祖籍去,就算要在金陵重新定居,也得等将那些骨灰盒挨个重新下葬后。


    每次去老爷子住的地方看到那堆骨灰盒,心情就没法不难言。


    狐死首丘。


    这些骨灰盒,到底比狐狸好,只能脑袋朝着洞穴,有人将它们带了回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我和尘寰还没玩够老爷子便要出发了。


    他出发那日我与尘寰去送行,惊讶的发现老爷子不是一个人,身边有位熟人,啊不,应该说是熟兔子——白九灵。


    虽然一个鸡皮鹤发另一个青春芳华,俩人之间却有一种无言的契合,仿佛老夫老妻一般的契合,都不用说话,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什么的那种契合。


    我与白九灵惊讶的对视彼此。


    “郑瑾是你?”


    “小庄主。”


    老爷子诧异的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颌首。“认识。”我认识她全家呢,可熟了。


    “郑瑾怎么会是你?”我很是不解的看着白九灵,这是什么情况?


    白九灵道:“我在长江流域长大的。”


    我点头。“我知道啊,但这和你是郑瑾有什么关系?”玄君和白姐夫妻俩是长江的土著,不确定它们俩是否在长江流域出生,但生活了四五千年,真的是比人族还要土著。


    “郑家小姑娘于我有恩,她死时我答应替她照顾父母直到父母有新的孩子养老送终。”


    “据我所知,郑家只独女。”


    “所以我一直照顾到他们寿终正寝。”


    你牛,竟然能扮演一个普通人族扮演那么多年。


    做人族可比闲散妖怪麻烦多了呢,比如年纪大了,妖族才没几个人会管子孙什么时候成婚,人族却不然,七大姑八大姨能烦到让人想上吊,比如我,小姑姑近一年已经在变着法让我相亲了,还是将尘寰领回去给她看了看才得以解决。


    思及此我下意识看了眼老爷子,听老爷子说过去的事我就有些奇怪,就算那个时代有女性受到了外来思想的冲击,不拘束于后宅三分地里,钦慕老爷子的志向而喜欢上他,也应该没几个人能对老爷子这种未婚夫如此容忍,一场婚约都拖了那么多年,谁会等那么多年?如果是妖,那倒是有可能,那么点时间并不算什么,可白九灵混迹人类社会的原因并非老爷子。


    有点怀疑白九灵当年追着老爷子跑是否不想应付父母催婚就拿老爷子当挡箭牌,老爷子不打算娶她,而她的父母也不反对,相反还挺支持的,简直是一等一的挡箭牌。


    不过想想,不管当年是否出于挡箭牌的缘故,如今看到了报纸能够回来,足可见白九灵对老爷子也不是全然无情。


    我提议道:“其实你可以换个形像的。”


    “比如?”


    “八十几岁的模样。”


    “我五六百岁了。”


    “我说的是人族的年纪。”


    白九灵道:“我不想在他面前演。”


    看着老爷子淡淡然的模样,显然对白九灵的真实身份与年龄接受良好。


    白九灵道:“我会陪他一起去埋骨,等骨灰一一下葬后我们会回家。”


    老爷子笑呵呵的点头。“到时候我们每年秋季都去栖霞山赏枫,放心,不去再拉你去寺庙。”


    白九灵给了老爷子算你识相的眼神。


    我表示祝福,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妖,但时隔五十多年还能再见,而双方还都是单身也挺不容易的,合该祝福。


    第309章 第四章伯奇·新闻


    修建学校的事还是提上了日程。


    材料学方面很困难?没问题啊,很容易破坏就容易破坏吧,加强修复能力就是了。


    我最终决定,学校不修地面上了,去天上找片云在云上修建屋舍。


    整个山庄的人都一脸被我打败了的模样。


    小鸩道:“云是水的气态,能修建房子?”


    我道:“怎么不能?传说里天宫就是立于云端之上的,须知无风不起浪。”


    小鸩愣了下。“那不是传说吗?”


    我道:“无风不起浪,神话源自传说,而传说源自历史,虽然传着传着就面目全非了,但再面目全非也有其源头。”


    小鸩更无语了。


    我揉了揉徒弟的脑袋,头发很软,手感真好。“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别的世界游玩,每个地方的风景习俗都不一样,发展出来的文明也不一样,很有趣的。”


    云端上修建屋舍算什么?我还见过在水里、在活火山上、在山腹里、在树木之上、在太阳之上修建楼阁殿宇的呢。


    习性决定了每个物种的生态需求,而生态需求决定了每个物种在材料学上的发展方向。


    水族的材料学在如何于水下修建建筑并且让建筑千年万年不朽登峰造极,而人族却不能,不是做不到,而是人族不会花那么多心思在那方面,人族又不能在水里生活,沉水里一分钟没上来就可以准备后事了,谁特么会没事研究这种材料学?


    虽然材料问题解决了,但修建的人手方面却很是问题,我可以将云层给弄成固体,但屋舍总不能也用云层,那也太过单调了,演武的地方可以用云层材料,平时生活起居的地方就不太适合了。


    我画了个设计图,好吧,也不能说是我画的,我抄了当年君族用来给幼崽读书习武的地方,再稍作修改,算是抄袭,但原作就是我的子孙,我借用一二有什么不可以的?


    小东道:“照师父你这标准,就是请十个工程队都不够。”


    我道:“那就找二十个。”


    小东沉默了一秒钟。“绑架那么多人,警察发现了怎么办?”


    我反问:“你为什么第一反应就是我会用绑架的方式?”


    小东不解:“不用绑架的方式你如何让那么多人去天空上开工?往下看一眼,没有恐高症也可能恐高症了。”


    之前没想到这茬,如今听徒弟这么一说,好有道理,绑架貌似真的很靠谱不对,我什么时候说要绑架了?差点被带沟里去了。


    我道:“徒弟啊,你得知道,这世上除了绑架还有很多方式让人‘心甘情愿’。”


    俩徒弟都皆茫然的看着我。


    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跟特勤处敲定了一份合同,共同办学的合同。


    虽然政府未必乐意超自然力量者蹦跶得太欢,但盘古世界如今的情况,早做准备准没错。


    内/战如今虽然打得激烈,但终止已是必然。


    我虽不知少凰会如何做,好吧,按她的性格,感觉真的有可能在大战时一剑下去将两军给灭了,众生自动鹌鹑,但这样的话妥妥的暴君,少凰都当了那么多年的王不至于还这么简单粗暴吧?不过不管她会如何做,战争结束后一致对外是必然。


    这种跨宇宙的战争消耗的不是个别族群的力量,而是所有族群的力量。


    冲着外域军团的金字塔结构便可知,到时一定会从凡人文明中征召无数的杂兵军团充作战争中的炮灰。


    当然,地球如今的文明等级肯定不会被看上,但地球也不可能永远都停留在原始文明阶段。


    众神征召凡人为兵肯定也有根标准线,当地球达到那个标准时肯定得参战,超自然能力者太过蹦跶的确很祸害,但强大的力量也不完全是坏事。且就算不说未来可能征兵的事,我也不认为盘古世界全面和平,文明之间一点冲突都没有了。


    有智慧生物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江湖不可能没有争斗,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不可能真的相安无事。这点在有容的治安官回忆录里也有记载,注解里的种族介绍里就有诸多战争记录,而能够让有容通过神界网络查到的战争,规模都不会小,规模太小了,神界很难留意,不是查不到,而是不当回事。


    特勤处,或者说政府还挺明智的,在被我告知了神界正在进行的战争,再看看有容在回忆录里随意提到的仅是名字都能凑出一本书来的战役,我的办学提议毫无悬念的通过了,就是学校的主权与一些细枝末节方面有待商榷,扯皮了半个月才定了下来。


    合同打印出来的时候整个山庄的人都对我表示佩服。


    我表示一般一般。


    尘寰问我:“你当年证的道真的是守护?”


    我道:“如假包换。”


    尘寰艰难的看了眼厚达半尺的合同。“我觉得你更像是证的律师道,不对,便是律师也没你们这么”


    我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合同嘛,本来就是越详细越清楚越好,省得回头出了什么事相互扯皮甚至撕逼起来:“守护包含的内容也很多的,秩序就是其中。”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盘古世界最初的律法雏形是我定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雷泽的智慧生物越来越多时,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因而制定了规则,也算是法律了,虽然它的存在是建立在我意志之上。


    而有了规则,雷泽才稳定下来,发展也越来越好,可惜后来心塞,算了,不提这事。


    做为最初的律法制定者,我能给别人到时候利用规则来找我麻烦的机会?肯定不能啊。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合同,道:“约定也是可以撕毁的。”


    我点头表示赞同。“所以这份合约是有容用神术打印出来的。”


    尘寰愣了下。“我记得你说过神参与了制作的任何东西都是具有神性的。”


    我点头。“对啊,所以这份合约也有神性,若是违背,会很惨。”


    人不相信天打雷劈,因此违背承诺无所顾忌,却不知,天打雷劈真的存在,只是盟誓时少了个具有神性的见证者罢了。


    学校的第一步准备工作搞定,我开始制作让云层变成实体且禁得起轰炸的材料,制作,不是研究,我记忆里有这种材料,是大洪荒时代不知道哪个种族先创造出来的,一度流行过。


    尘寰对此有些纳闷:“大洪荒时代不是很乱吗?混乱年代居然还有人有心情研究这些?”


    我道:“后期是很乱,但前期和中期,我个人觉得还可以,没有大的战争,最多一些小摩擦。”


    “前期和中期小摩擦,后期演化成大战。”尘寰露出了了然之色。


    我无法反驳,因为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后期的大混战闹得诸多种族灭绝,更多的种族濒临灭绝,但要深究一下的话,造成战争的因素很多,很多都能追溯到几十几百万年前去。


    利用手上的现有材料,我勉强制出了一种近似胶水的东西,效果与大洪荒时代见过的完全不能比,但我又不是研究出它的人,能制作出个山寨版已然不易。找了片云层试了试,抗压抗打能力极高,够用了。


    拉上整个山庄的人帮忙,只一个月就整理出了一片二十里方圆的云层地基,为了美观,地基的形状并非全是平原,而是有平原有山还有水。尘寰用符纹弄了个阵法,地基会吸取周围的云层使其凝结成水流经整片地基,宛若河流,还有个湖泊,更加赏心悦目。


    我瞅了眼水经过河道与湖泊后从地基的边缘流了出去,有点好奇下方是怎么个情况,大抵是有史以来最奇葩的雨了吧,就一条斜斜的雨线,粗得可以让人在其中游泳的雨线。


    我觉得还是别让地表的专家教授发愁怎么解释了,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增加了一套符纹阵列,让水流出去后并不会落入地面,而是重新变成云。


    地基工程完全敲定时我拍了两张照,瞅了瞅,感觉缺了点什么。


    高岚踩着云层道:“放眼望去除了河流湖泊有点蓝,全是白色,好单调。”


    我顿时反应过来缺什么了。“这颜色是太单调了。”


    尘寰看了看照片,道:“等回头学校建起来就不一样了。”


    我摇头:“就算学校建起来了也还是差点东西。”


    尘寰不解:“你找的冤大头那么肥,怎么会还差东西?”


    我道:“绿色,云层地基之上一点绿色都没有。”


    尘寰沉默了一瞬,问我:“你莫不是还想在云层上种植草木?”


    我苦着脸道:“有这个想法,但在我记忆里,大洪荒时代没这技术。”所以我如今也没那技术,或许盘古世界已经有这种技术了,但目前的我没办法去获得。


    尘寰想了想,提议。“试一下填土如何?有土壤又有云层的水分,植物应该能活吧?”


    这个我瞅了瞅庞大的云层地基,很庞大,能遮挡一大片阳光,因此这片地基的位置并非固定,而是一直都在华夏境内游动。在这上面种植植物就跟在飞机上种植植物差不多,不同的是,云层地基永远都不落地,也永远都在移动,这样的环境,植物能活吗?


    “那就试试吧。”我说,说不定就能行呢。


    往云层地基上填土不是个小工程,因此这个事情我交给了国家,反正本来就是大工程,想来也不建议多加个绿化,这几个钱国家还是出得起的。


    鸩鸟吐槽道:“出得起并不代表就乐意当冤大头啊。”


    我道:“但国家也不可能拒绝我啊。”


    只要人族文明能够活着跳出恒星系,并且一直没灭绝,那么接触到少凰即将发动的跨宇宙大战是必然之事,未雨绸缪。


    诚然,地球人族要发展到让神族将地球文明纳为征兵对像少说也要几百几千万年,黄花菜别说凉了,连灰都该没了,但跨宇宙之间的战争,打个几千万年属于家常便饭,因此地球文明只要没灭亡,赶个战争末班车还是绰绰有余的。若是反侵略战争打完了少凰想找上门拜访,那地球文明还能赶个全程的侵略战争。


    个人觉得,以少凰的性格,做不来战争结束后和谈,送还战俘的事,而从利益上说,那个掠食文明的疆域比盘古世界文明的影响范围还大,盘古世界诸多文明的首领只要脑子没毛病都不可能对那片辽阔疆域没有胃口。


    好吧,真的可能没胃口。


    有容虽然人不在神界,但做为前线战区统帅,它再浪也不可能真的浪到飞起让自己当个瞎子聋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信使为它送来大量的新闻和邸报之类的东西,偶尔也有密信。


    而因着有容全球晃荡,信使又找不到它,收信地址写的是我这。


    密信我不能看,但新闻和邸报这类本身就是公开的东西我却是可以看的。


    令人惊叹。


    惊叹的对像是少凰。


    我以为她是说说的,毕竟那么做太拉仇恨了。


    谁知,她真的那么做了。


    两军交战,粮草到位,援军到位,东风吹战鼓擂,前锋刚交上火,天顶星人一记星舰主炮落在了战场的中央。


    两军的心情与表情,想来很精彩。


    听不懂?


    那我说细致一点。


    神尊喜欢搞研究,研究范围之广令人惊叹,而它所有研究项目里最久远也一直都没成功的是一个关于如何利用混沌能量批量生产大千世界的项目。


    啧,必须得说,神尊也挺有想法的,不想去侵略别人,愣是点出了近乎无中生有的技能。


    这个项目从洪荒时代就在进行了,但一直都没达到神尊的要求:研究出了如何创造大千世界的技术,却没法做到像流水线一样的批量生产,并且生产时还离不开神类。


    对于这个项目,所有神类只知道神尊最后换了个方向,不追求人工了,改成研究制造个“机器”出来,但那都是许多亿年前的事了,一直都没有下文,久得哪怕是当年的神类也将此事忘得差不多了。


    少凰让所有神类想起了神尊那近乎痴心妄想的研究项目。


    批量生产大千世界仍旧做不到,但少凰将那台机器进行了一些修改,变成了一台可以轻松毁灭一个世界的超级武器,然后拿这个武器在两军交战时朝着战场中央来了一下,当量最轻微的那种,造成的伤亡反正所有人都安静如鸡了。


    我第一反应是少凰真够疯的,但很快就意识到不是少凰疯,而是两军都有问题,但现在的情况它又不可能将两军都给灭了,干脆一起揍一顿给个教训。


    之前的短暂战争中毁掉了若干世界,其中不止叛乱者的手笔。


    正如古代的叛乱,叛乱者烧杀劫掠,朝堂军队镇压时也同样会对百姓烧杀劫掠,更有甚者是拿劫掠百姓来提升军队的士气。


    这种情况也存在了不久前的宏大战争中,浑水摸鱼的太多了,多得少凰都懒得去查,也没法查,哪怕知道一些文明在那个时候违背了文明保护法,也不可能找到证据。别的王可能就忍了,反正是为了镇压叛乱,为了自己的江山巩固,牺牲个把草民算不上事。但少凰不一样啊,这江山不是它的,它没那么多顾忌,因此来了个法则众,如此一来肯定不会有谁躲得过惩罚,当然,无辜枉死的只会更多。


    虽如此,也没人找少凰的麻烦,当对方强大到你只能仰望时,除了臣服,也没别的选择了。


    少凰要应付战争,绝不可能允许有人在接下来给它找麻烦,这凶残的神来之笔固然有收拾浑水摸鱼之辈的因素,更多的还是一种震慑,让亿万族消停下来。识时务的会臣服,不识时务的,在这个节骨眼上只会体验一把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内/战一夕就结束了,少凰在盘古世界的大门那里建立了指挥部开始整合盘古世界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经过这般糟心的事情,我不认为那些文明还有什么胃口,呕血还来不及。而且,少凰能够将神尊的武器给改得那么快,只怕那件武器的原形也是几近完工的那种,若是神尊的项目研究成功了,那也没必要武力扩张了。


    另一个重磅消息则是楉,如今的始龙族之皇。


    嗯,没错,她已将王位候选人中的候选俩字去掉了。


    没人反对?


    当然有,楉的血统与出身注定反对者多如山海,所以它不是通过常规方式坐上王座的。新闻报纸上写着那是一场凶残的政变,一场凶残仅次于当年无悔王叛乱,死人数量却胜过无悔王叛乱的政变。


    凶残仅次于无悔王叛乱是因为无悔王当年将事情给做绝了,整个王族纯血,莫说成龙,便是连襁褓中的幼崽都让活活摔成了肉泥。楉没那么凶残,连襁褓中的幼崽都不放过,她杀的都是成龙,也没株连,但因为龙族如今的人口基数胜过当年,以及反对者太多,算起来它上位时杀的龙比无悔当年杀的多。


    诸如此类的政变在诸多高级文明中同时上演。


    这不仅仅是权力的更迭,更是理念的碰撞,俗称年龄代沟,不同的是,地球上老一辈与年轻一辈的代沟大多以孝字当头使得年轻一辈熬死老一辈或年轻一辈离家独立出去而告终,而盘古世界上层文明新旧理念则以一方屠尽另一方告终。


    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两种政治理念,这是无数元会之前神尊改变盘古世界的规则时埋下的隐患,而隐患终究要解决。


    少凰没插手理念的冲突,但它的存在本身就给了许多人底气,而且内/战虽已结束,但问题并未消除,总得有个结果,不然到时对抗外敌时内部忽然打了起来那乐子就大了。


    报纸看得我瞠目结舌,真特么字字都是血,寄给有容之前我顺手拍了照送给特勤处,看着它们三观崩溃重建的模样,我因为报纸上透出的某些深层信息而有些压抑的心情顿时舒服多了。


    回到山庄,因着云层地基忙完了,所有人都发了一笔奖金,然后除了辜小哥这个一心钻钱眼里为了加班费连假期都能不要的家伙,其余人都定了旅游的票出去散心了,便是狗子都找了妖族开的旅行社跟团去了。尘寰倒是唯一一个不加班也没旅游的,但这会儿也没在家,大概要快做饭的时候才回来。


    一回来就见山庄里冷冷清清的,还真有点不适应。


    辜小哥看了看我的模样,问:“小庄主的心情好像不是很好。”


    我道:“一点点,已经调节得差不多了。”


    曾经是个初代古神的不好便是,有时会得知一些认识的旧友的消息,虽然不是凤凰和娲灵那样的挚友,却也曾是一同饮过酒跳过舞的朋友。只是,因着年代太过久远,我以为当年认识的人都已经死光了。不曾想,看有容的那些新闻时竟然看到了一个曾经见过的名字,不过再见到这个名字却是死讯,在政变中被后辈斩下了首级。


    这让我很难不感慨,昔日认识的人还有几人活着?


    辜小哥听了后给我看了个散心的任务,是求助的,在河南那边,貌似牵扯到了上古妖族中的伯奇,合同工表示自己能力不足,请山庄派个厉害的去。


    “小庄主您去还是尘寰去?”


    我道:“我去吧,山庄得留个人镇守,不然我怕回来的时候这里又成废墟了。”


    第310章 第四章伯奇·少年


    伯奇是上古妖族,注意,那个族字是种族的族。


    伯奇是种族名字,不是个体的名字,唔,好吧,它曾经也是个体的名字,伯奇一族的始祖就叫这名字,不过后来它死了,它的子孙便以伯奇做为族名了。


    这些个能够从大洪荒时代走到现在的种族,都不是好惹的。


    诚然,不是所有生物都越老越厉害,但每个洪荒时代延续下来的种族都有一个终极目标:进化为神族。


    如此漫长的岁月,哪怕没有成为新的神族,也足以超越大部分凡人文明了,的确不好惹,难怪当地的工作人员会将事情推给山庄,虽然平日里大部分事情这些工作人员也是如此。


    大部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是稍微懂点这个世界的事情的普通人,和辜小哥一样,为了钱而做的这份工作,干干文职工作还行,若是需要武力的话,那就真的是惨不忍睹。不过我也不指望他们能做好需要动用武力的事,解决不了通知山庄就是了。


    华夏多古城,在这方面的遗迹可以说是全球第一,还是没有断代的那种。不像古埃及与两河文明、恒河文明,现代的埃及人看着古文字完全看天书,好吧,现代华夏族看甲骨文也是看天书,但因着甲骨文与简化字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就算没学过甲骨文,只是靠自己的感觉瞎猜也能蒙对一片,而埃及的古今文字呵呵哒。


    没瞎扯,典型例子就是老爹,雷泽有许多远古时与人族往来时的遗物,青铜器不少,上面的铭文比甲骨文还要久远,老爹一个都不认识,后来却自学成才的认识了,而他自学成才的方式很是独特:丫将那些铭文与商周的甲骨文进行对比,磕磕碰碰的翻译成甲骨文后再翻译成现代文。


    这也就华夏文明能让他这么折腾仍有原汁原味,若换做别的国家,连着翻译两道,莫说鬼了,怕是原作者也没法认出那是自己的作品。


    见微知著,华夏的历史底蕴可想而知,不过这些年经济发展了起来,很多老风景却是在消失。


    哪怕是洛阳这座五千年的古城亦有大片的老风景在消失,被高楼大厦取代。


    我颇为感慨,拆吧拆吧,再过个几百年若人族没灭亡,跳出了恒星系就该后悔了。


    在动辄灭族的战争被神尊给摁灭的如今,盘古世界诸文明不能以掐架来击败对方,纷纷从武斗转成了文斗,斗自己族群与文明的历史,看谁的历史更悠久,谁的文明更优秀。


    若是不够优秀,文明如何能延续如此漫长的历史?


    一个历史特别悠久的文明很多时候是可以鄙视历史不如自己的文明,经历的事多,知道太多的东西,有太多的底牌以及底蕴。


    比如君族,如今的君族并非神族,也非最顶级的凡人文明,然大部分比君族更高级的文明都要对君族表示敬意。


    一边腹诽着一边拿着地图找到了一家烧烤店,花了五个小时的时间,既然有机会来洛阳一趟,我干脆将路线上近一些的古迹都游览了下,可惜尘寰没跟着来,不然还可以合照。不过也没关系,这次踩了点,下次和他一起来。


    还可以一起游一下洛水,洛水流域可是华夏文明的祖源之地。


    不过同样是祖源之地,待遇也不太一样,君族的祖源之地没有百姓,只有一座座规模浩大的宗庙,供奉祭祀着或永生不死或已经死透的祖先,只有在祭祀的时候族人才能进入宗庙,平日里乱闯,甚至破坏点什么,不论身份年龄如何,守卫都有权先斩后奏。而人族文明的祖源之地,这里只是一座普通的老城,历史超过五千年的老城。


    到的时候委托人还没找到,我点了烤串慢慢啃着,撸了一串又一串,最后将烧烤店的羊肉存货撸没了才见到委托人。


    发到山庄的邮件内容总结就是:委托人认识一只伯奇鸟,但那只伯奇鸟不知为何,不见了,委托人担心它出了什么事,工作人员也担心,倒不是担心伯奇鸟有事,而是担心会不会某天有两只大妖掐架,然后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当了池鱼。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大妖打架,凡人同样遭殃。


    大妖和大妖也是有区别的,大部分凡世的大妖并不多,因此对于大妖的标准也不同。


    比如我,我对大妖的标准是那种最差也修炼了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几百万年的老妖怪,唔,几百万年的,很多时候已经不能说是大妖了,而是妖圣妖神之类,举手投足之间便可毁天灭地。


    而凡世,比如地球,超过千年的妖都是大妖,远不足以毁掉地球,但殃及几条池鱼也不难。


    伯奇鸟乃上古妖族。


    还是那句话,能从大洪荒那混乱时代走到现在的种族都不会是善茬,更有兔子的某种特性,不,狡兔不过三窟,而从大洪荒时代走来的种族,百八十条后路是起码的。


    有人会因为有后路而变得怯懦,也有人会因为有后路而无所畏惧。


    这些古老种族属于后者,活太久了,经验赋予了它们某些特性,遇事不怕,刚就刚,看谁刚得过谁,便是输了,甚至被灭族了,有后路在,种族也不会真的灭绝,终有一日后人会为自己复仇。绝不能怂,你怂了,别人肯定蹬鼻子上脸,最终的结局一定会很凄惨,只比种族灭绝好点。


    这也是古老种族很少有人敢惹的一个因素,你惹了之后没法赶尽杀绝,而不赶尽杀绝,可能几万年后也可能几十万年后,更可能几百万年后会被寻仇,尽管那个时候当事人早已烂得骨渣都不剩,但种族仍在。凡人有九世之仇,不过几百年,南明为先人复仇更是耗费了几十万年,因此几十万几百万年后寻仇这种事并没毛病。也因此,只要不是管我死后死后洪水滔天的奇葩,都会明智的不跟古老种族结下不死不休的仇恨。


    古老种族在仇恨方面不死不休的韧性让人头痛,个体的武力值也同样令人头疼。


    文明发展得越高,必然会研究如何让种族的躯体更加强健,寿命更加漫长。


    妖族走的路子虽非科技路线,但殊途同归,伯奇一族,不是我说,个体的实力不比古神神民差,这个不比仅限于成年个体,若是幼崽的话,还是古神神民幼崽的生命力更强大一些。


    我当年可是部落里有名的熊孩子,浪得厉害时曾跌下高山,那样的高度,若是凡人,必定粉身碎骨,我却只是在家躺了半个月便继续活蹦乱跳了。


    这也是君族对幼崽普遍放养的一个因素,生命力太顽强,便是熊孩子作死也很难作死自个。


    越是高级的文明对幼崽的教养越放松。


    如古神类,除了教导不能残害同类,以及生存技能外,对于熊孩子都是爱干嘛干嘛去,别在老子面前杵着碍眼。


    当然,这种放养态度也有弊端,比如少凰,丫的熊孩子时期因为后期监护人被废了,而别鸟又没意识到这只幼崽的破坏力,对其实行放养,她着实弄死了很多人。虽然那些都是因着孟凰失去修为,根骨被废成了废人而在人前或人后露出了轻慢甚至不屑态度的人,但她杀人杀得都能拿受害者名字凑出字典来才被发现好吧,虽然更多的是因为她杀的不是同类,若受害者有同类,必然一开始就会被发现,但就算如此,也是放养赋予了少凰自由发挥天性的空间。


    就是不知当年孟凰养好身体发现少凰的放飞天性时是什么心情,几万年的教育毁了一半。


    “你就是小庄主?”


    在我发散思维时这位姗姗来迟的委托人很是狐疑的瞧着我。


    我沉默了一瞬,别看我生的年轻,但我年纪一点都不小啊,要不了多久就三十岁了。呃,好吧,人族的三十岁是离中年不远了,而君族的三十岁幼崽一只,尤其是我现在的血统已经返祖程初代种了,一点都不想回忆自己当年养的崽子是多少岁成年的,更不想去了解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君族的初代种有没有进化到过更高的程度。


    古神类成年普遍需要五万岁,但很少有人知道,最初时古神类的祖先并不需要那么漫长的成长期,是后来进化的高度越来越高,在平衡法则之下,自然繁衍的能力与成长期也随之越来越长,最终定格在五万岁。自然,也有更长的,比如有容,丫的血脉太怪物,花了十万年才成年。


    得亏地球上目前没别的君族,也没人清楚君族的生理,不然知道我非人的生物都不会再以为我如此年轻只是因为我非人,刻意将自己的容貌弄得如此年轻。


    已经很久没人怀疑我真的是只幼崽了。


    我道:“我娃娃脸,羡慕不?”


    委托人沉默了一秒钟。


    我打量了一番委托人,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这个年纪应该还在上高中才对。若是有非人血统,那么高中时不好好上课也可以理解,若是与生俱来非人生物的能力,不免出点问题,这也是我想办学校的一个因素,鹤城的半妖多,而半妖熊孩子占多数心累。


    然而,我很确定这就是个普通人族,虽然生得挺好看的,也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人那样满脸青春痘,只有非常小的一点雀斑,清秀且眉目清正,看得出来是个心性不错的人族,但没有非人生物的血统,也没有被妖魔缠身后的印堂发黑。


    少年沉默了片刻,以一种死马当活马医的神情道:“我想找一个人,不,是一只鸟,也不对,它说它曾经是个人,我也不知它究竟是什么。”


    我懵了,什么叫一只鸟曾经是人?


    前世是人,这辈子投胎投了畜生道当了鸟?


    唔,不太可能,伯奇鸟属于高等智慧物种,投胎成伯奇鸟的难度可比人族难多了。进了畜生道,都是变成浑浑噩噩的牲畜,除非修妖,否则连思考人生的能力都没有。


    伯奇鸟做为高等智慧物种,生而有灵智,也生而强大,投畜生道若能投如此好胎,所有人还不得哭着求着跳畜生道。


    我耐心道:“能说说具体过程吗?你与那只伯奇鸟之间所有事。”


    少年哦了声,表示可以。


    ***


    智慧生命是会噩梦的,至少人族一辈子多多少少都会做几次噩梦,若有心理问题,那做一辈子的噩梦都不是不可能。


    这个名唤尹封的少年便属于有心理问题,因此噩梦常伴吾身的例子。


    少年很小的时候家中遭遇入室偷窃,当然,你要理解为明抢也没毛病,窃贼在被发现后果断拔刀子砍死了住户,然后光明正大的洗劫了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


    尹封是幸存者,在丈夫与窃贼搏斗时妻子意识到了那些窃贼的穷凶极恶,因着对方不是一个人作案,而是团伙作案,以防万一,将还是小小的尹封塞进了床底下,再之后,她也被杀了,尹封在床底下目睹了她死亡的全过程。


    父母都死了,尹封被血缘最近的舅舅给收养了,看了很久的心理医生才好了一半。


    对,就是一半,白天的时候尹封与寻常孩童无异,开朗活泼,而夜里,他每个夜晚都在梦中重温当年的惨剧。


    若是不出意外,照着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尹封要么在沉默中精神分裂,要么在沉默中变态,不论是哪一种,他都注定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杀人罪只要给他时间他肯定能背上。这跟被家暴过的孩子长大后如果不是变成一个格外厌恶与拒绝家暴自己孩子的老好人就是一个格外热爱家暴的家长一个道理,不同的是,尹封的问题比家暴更严重,孩子被家暴若父母离婚或是熬到成年没被打死就可以逃开,当然,豁出去一点也可以离家出走,而尹封的问题,除非他不睡觉,否则心理问题必定伴随终身。


    尹封终究是幸运的,在他濒临崩溃边缘的时候遇到了一只伯奇鸟。


    在华夏的神话里有伯奇食梦的记载。


    虽然华夏神话里有很多夸张的地方,但砂砾里终究是有真金的。


    伯奇的确食梦,确切说应该是伯奇鸟以噩梦是产生的负面能量为食,大洪荒时代伯奇鸟就是通过令人源源不断的做噩梦获取食物的,不过后来文明发展了起来,这项能力倒是退化了,有更好的食物了,谁还乐意去吃粗粮?


    尹封的噩梦之持久之黑暗,引来了一只想换换口味的伯奇鸟。


    多年如一日就没变过的噩梦已经让尹封渐渐麻木,最初时做这个噩梦他还会被惊醒,如今,他能够麻木的看着噩梦演绎到结束,然后重复,亦或发展出一点新的曲目,比如自己被发现了,亦或是父母的尸体站起来质问自己为何不救他们。


    这么多年过去,不论噩梦出现怎样的变化,尹封都能够麻木以对,不外乎那么几个方向罢了。


    然而,这一次的新曲目并不在他的预料方向。


    一只超萌的大鸟破窗而入将窃贼撕成了碎片,噩梦终结。


    大鸟瞧了瞧周围的情况,忽然落到了地上探头与尹封对视。“你看上去可真不像在做噩梦。”


    梦中的人是不会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的,但尹封却令人有种他其实知道自己在做梦的错觉,那双眼睛太平静,但细看又会发现,那不是平静,那是麻木,因为麻木,所以淡定。


    大鸟与尹封对视了片刻,忽道:“小孩,聊聊?”


    尹封没有任何反应。


    大鸟也不介意小孩的反应,噩梦嘛,什么内容都有,它去过很多人的噩梦,这小孩的噩梦简直温和无害至极,当然,仅限于噩梦,根据大鸟的经验,这小孩要不了多久就该进化成变态了。到时候人类社会的通缉犯名单上肯定会添个名字,也有可能不添名字,而是添几桩悬案。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变态,而变态往往毁灭自己的同时带着无辜者与不无辜者一起毁灭。


    大鸟将尹封从床底下拖了出来。“你家有吃的吗?”


    这是一只完全不当自己是外人的鸟,将小孩拖出来后便自顾自的从厨房里搜出来了一堆食材。


    小孩麻木的坐在地上,望着屋里的尸体。


    大鸟端着菜出来时间了小孩的目光所极,悚然道:“你莫不是想吃人?嗨,我们到底也是人类,同类不相食。”


    小孩闻言,终于给了点反应。“他们杀了我爸妈。”


    大鸟将菜放到桌上,不假思索的回答:“那你就在现实里找到他们杀了他们为你的父母报仇,以血还血好了。杀父杀母之仇若不能报,不配为人子。而且在噩梦里有什么好折腾的?你便是做噩梦做到死,凶手仍旧活得好好的。”


    小孩愣住。


    大鸟揉了揉小孩的脑袋。“噩梦解决不了问题的,现实才是你的主场。”


    之后每一次的噩梦大鸟都会出现,小孩的噩梦终于不再天天血腥到需要打码的剧情了。


    大鸟博古通今,也很会逗小孩开心,小孩的心情一日日的好起来,梦境世界也不再长年累月的阴霾,而是出现了晴朗的阳光。


    相识的第四年大鸟跟小孩说会送他一件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


    小孩数着指头过日子,终于数到了生日。


    大鸟没有打诳语,那真的一件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它带着小孩去了当年惨案凶手的梦境里。


    “你想让他们做是没有的噩梦?”大鸟问小孩。


    小孩反问:“我在梦境里杀了他们,现实里他们会死吗?”


    大鸟摇头。“不会,但他们若是在梦境里以为自己真的死了,那么现实里他们便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了,也就是俗称的植物人。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见,在梦境里濒死,他们会下意识的在现实中醒来。”


    小孩哦了声,道:“我还是想让他们天天做噩梦。”


    大鸟点头表示可以。“你想让他们做什么噩梦?我们一起动手布置。”


    让人做噩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便是在他的梦境世界里胡作非为,使劲的伤害他,他怕什么就对他做什么。


    被心理医生治疗了多年,尹封可谓久病成医,至少在心理学方面他的造诣挺不错的。


    当年的凶手一共两个,一个在半年后因精神崩溃而入住疯人院,另一个则在一年后精神恍惚开煤气灶自杀,捎带全家,一共五条人命。


    梦境世界自此阳光灿烂,心理医生也向尹封的舅舅宣布,这孩子的心理问题已经好了,没事了。


    尹封不再噩梦,伯奇鸟也没了食物,却仍隔三差五来拜访尹封,为尹封在现实中遇到的一些出谋划策。


    尹封有时也会好奇,伯奇鸟为何对自己那么好?


    虽然伯奇鸟是个很活泼开朗的鸟,但再自来熟也不带这么自来熟的。


    “你和我的弟弟生得很像。”伯奇说。


    尹封有一瞬的沉默。“我是人。”不是鸟。


    “我弟弟也是人。”


    尹封想也不想的道:“鸟类怎么可能生的出人类孩子。”且不说他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了,便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也知道什么物种生什么幼崽,绝没耗子生出只小象来的道理。


    “我是人族。”伯奇鸟道。


    尹封很想呵呵,老子眼睛不瞎。


    伯奇鸟补充道:“好吧,确切说,我曾经是个人族。”


    “那你怎么变成一只鸟了?”


    “我做人的时候被父亲给杀了,我认识的一位妖族朋友将我变成了伯奇鸟复活。”伯奇鸟微叹。“认真说起来,我如今,已非人族。”


    尹封懵了。“你父亲杀了你?”


    伯奇鸟颌首。


    尹封觉得不可理喻。“你是亲生的吗?”


    “我也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伯奇鸟道。“可惜他已经死了快三千年了,我便是将他从坟墓里掘出来也没法去做个DNA检测。”


    “那当年为什么不做?”尹封不解。


    伯奇鸟有一瞬的无言,委婉提醒。“三千年前,还是周朝。”


    尹封不懂。


    伯奇鸟只得道:“那年头没这技术。”


    作者有话说:


    严重卡文中,请多多见谅,等我调整好状态一定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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