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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第九章鸩·判决


    我回来的时候是下午,小姑姑在准备晚饭,小姑丈在洗衣服,安安丫抓着只紫绿色的鸟在玩,我忍不住同情那只鸟,毛都掉了好几根了。


    不对,鸩的羽毛可是有毒的,安安你给我住手,鸩羽乱丢是要死人的。


    好不容易等我将鸩羽收拾干净,连地上的土地都用三昧真火处理了一番,人都累瘫了,之前为了超度亡灵,我可是废了不少灵力,一回来还要收拾这种烂摊子,这日子还能不能好好过了?


    没等我把一口气喘匀,安安便开口了:“鸩毒的解药我打算给绿儿。”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绿儿?”


    安安指了指紫绿色的鸩鸟,瞅着鸩鸟身上的绿色羽毛,这名字起得真形像。


    我道:“那我怎么办?”我也中毒了。


    “我能配出一帖解药,自然能配第二帖,且,你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是死不了,但解药的材料也不容易搞啊,这回我可是通过不少途径才凑足材料,你现在却要我再去凑一帖,这期间我还得遭多少罪啊?


    “你若不愿也没关系,等第二帖解药的材料凑齐了我再与绿儿做交易。”


    可你确定那个时候绿儿是继续与你做交易而非跟你我拼命?给了别人一线希望却在希望即将被抓住时打碎,给予他人绝望,这仇恨拉得少凰你仇家满天下真是太合理了。


    我艰难的道:“你也说了,我一时半会也死不了,还是先给最需要的人吧。”


    绿儿欢快的吐出内丹叼着解药走鸟了。


    讲真的,我也见过不少内丹,但鸩鸟的内丹,真心奇特,竟然是深紫色的,是一种非常瑰丽的紫色,很美,就是有毒,若是沾上,哪怕是我也不敢保证死不了。鸩鸟修出内丹后,毒囊会与内丹融合,随着鸩鸟猎食毒虫,鸩毒会不断进化,这也是为何在传说中鸩毒的效果不一样的关系,因为每只鸩鸟的鸩毒的厉害程度都是不一样的。这也是鸩毒最令人发愁的地方,你要解毒你还得先弄清楚鸩毒来自于那只鸩鸟,每只鸩鸟的毒都不一样,用错药是会死人的。


    不过,我没记错的话,鸩毒是鸩鸟保命与狩猎的唯一手段,这只鸩鸟竟然如此轻易的就交了出来我深感诧异。


    “若是有一日需要你自废全部的修为去换妈妈的平安,你舍得吗?”


    “舍得,但我不会那么做。”我想也不想的回答。


    安安微怔。“怎么说?”


    “若是出现了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小姑姑被我的仇家给抓了,而我不相信能做出这种卑劣之事的人会有什么品行节操可言,既如此,我真舍了修为,小姑姑还是会有事。因此,干脆一点,大家一起去死好了。”我回答。“我可不信别人也没有家人。”


    “也不必那么激烈。”安安笑道:“把威胁你的人的整个种族的人口都抓起来,一分钟砍一万个头颅,别人肯定先比你妥协。”


    我从未如此既清晰的意识到一件事:原来自己竟是圣人。“你很讨厌威胁哈?”


    “没人喜欢被威胁,而且,想要一个人去死便应该堂堂正正的一决生死斩下对方的首级,诚然,战斗过程中可以适当的使用战术,但用别人的亲人威胁,那不叫战术,那叫无耻。我素来认为,只有卑贱无能的物种才会使用如此卑劣的手段。”


    所以别人威胁你,你就屠别人全族?


    我算明白这家伙为何种族屠杀能屠得毫无心理障碍了,合着丫根本觉得别人是贱种。


    “你怎么那么笃定你的族人不会做同样的事?”我相信,少凰绝对不会做出那样卑劣的事,她真抓了别人的亲人也一定是为了逼人现身与她一决生死,利用威胁的手段故意羞辱或折磨别人这种事她是不屑为之的,虽然很多时候她的态度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羞辱了。但人管得了自己,却不一定管得了别人,毕竟,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凤凰的天性是什么?”


    “臭美。”我想也不想的回答,禽鸟天性,爱美,对于华丽羽毛的追求,天天保养羽毛的三足金乌就是活例子。


    “是骄傲。”少凰骄傲的道:“真正骄傲的物种是不屑卑劣手段的,那不符合我们的审美情趣。”


    我无言以对。


    每个族群都有许多的神话传说,有真也有假,而在君族关于凤凰的传说中,这个物种的成员或凶残、或暴戾、或荒唐、或善良、或谦和、或不着调、或可恶独无卑劣,几乎是每个关于凤凰的传说中,那些骄傲到变态的臭美鸟儿的品行与节操都是优良。


    骄傲,变态一般的骄傲,喜欢的人会觉得可爱,不喜欢的人会觉得傲慢与厌恶,但谁也不能否认,真正骄傲的人,其节操是可以信任的,而谦卑的人,节操能不能信还得继续考察。


    我画了一晚上的符,翌日一大早的时候就准备出门一趟,安安见了,忽然开口问我:“你打算如何做?”


    我说:“理智上我并不觉得那一家人的死有什么问题,在雷泽界,这种罪是要夷三族的,而凶手只是杀了他们全家。但感情上,我觉得凶手还是应该向那两个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说一句抱歉。”


    安安无语道:“我看你就是吃饱了撑的,道歉,若是在南明,受害者是我的族人,此罪量刑当是屠尽人族,只是灭其满门,这是圣人的慈悲。你有空让杀人者道歉,还不如教教那两个小鬼,让他们学会感激。”


    听听这话,无怪乎神尊禁止神人随便往人间界跑,我原以为自己的三观与人族差得够天壤之别了,不曾想这还有更大的,这必须得是差着整个盘古世界的距离。


    我道:“入乡随俗。”


    “若是人不愿道歉呢?”


    我道:“那就押着去道歉好了,反正我也不要求她诚心诚意的道歉,只是一个交代而已。”嗯,只是交代而已,若是不满意,有本事从地府里跑出来咬我啊。


    匀速步行走直线,我只用了三个小时就赶到了自己要找的村子,也很快就打听到了那个人住的地方。


    还没走到,大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嗅觉太敏锐最大的好处、也可能是坏处,反正我一秒钟就分辨出了那是人血的味道,不是谁家正好在杀猪或宰羊。


    糟糕!


    我赶紧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门怎么锁了?撬锁太麻烦,我抬脚踢开了门。农村就是这点好,屋子都是木头修建,一踹就破,破门而入,得亏我以前在太平间工作过,又有两个从事专门跟犯罪分子对着干的职业的亲人,变态见过不少,凶杀现场同样见过不少,已经锻炼出来了,不然非得吐不可。不过就算现在没有吐,我相信自己接下来三天都不会有任何食欲了。


    清明真不是个好日子,先是看到脑袋有裂痕可以看到脑浆的小鬼,现在是三鬼一人活揭别人的脑壳。嗬,还是个熟人啊,不就是前些日子见的那个死了全家的男人吗?也是那两个小鬼的父亲,我也是见到了两个小鬼后才发现的,真是巧了。


    一拳砸在了男人的脑袋上将人砸晕了过去,我瞅向三只鬼,怨气冲天,快赶上厉鬼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呐,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唯一的男性,也是老鬼恶狠狠道:“她杀了我们全家,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我笑道:“这个,不论从理智还是感情上我都觉得她杀你们全家挺慈悲的,你们全家很幸运。”若是碰上少凰那样的,就不是死全家五口,而是死千万人不止了。


    我对另外两只鬼道:“我想知道一个事,你们知不知道这老鬼恋/童,侵/犯儿童的事?”


    远亲不如近邻,有时候想要打听一个人的消息,找街坊邻里是最快捷的。就算当事人刻意隐瞒,但随着人死去,很多东西也会渐渐浮出水面。


    反正我在打听了一番后就发现,这一家人似乎死得不冤。


    恋.童癖是人族对一种变态的形容词,比起身体发育成熟的成年人,更喜欢小孩,并且付之实践猥.琐侵.犯儿童,对儿童造成巨大的生理加心理创伤。


    这种事情简直是刷新了我的认知,在雷泽活了几十年,不论是君族还是周围非人生物族群的思维观念都告诉我,阴阳交.合繁衍后代,传承血脉是神圣的,寻找另一半必须寻找身体健康、发育成熟的异性,越是强大的异性就越受欢迎,因为和强大异性孕育的后代会更健康。另外,在雷泽界就算带有恶意的抓了别人的小孩,不是为仇就是为了觅食。而性/侵小孩这种事,在我来到人间界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词。


    很难说把小孩下锅和这种情况那个罪更重,但在雷泽界,谁把君族的幼崽给下锅了,我们肯定会找上门去夷三族,神民的繁衍能力可不比人族,一对神民夫妻,平均一百年生一胎都可以称为高产了。因此,幼崽是很珍贵的,这种情况,想来应该是同样的惩罚。至于少凰,对于繁衍能力比古神神民还惨不忍睹的古神族,敢动它们的幼崽,分分钟屠你全族。


    不过,在人族的律法里,这种罪行是罪不至死的,反倒是受害者化身加害者把人全家给杀了,妥妥的一颗花生米。


    不过我又不是人,人族有他们的律法,我也有我的三观,这一家人的死是很合情合理的事,也合法,合雷泽界的法。


    瞧着另外两只鬼的神色,我讥笑道:“看你们这模样,应该是知情的啰,既如此,哪来这么大怨气?”


    我简直无语,杀人偿命,同理,你害了别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年轻的女鬼道:“就算这样,她也不该杀了我们,我们并未伤害她,我的孩子更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颌首表示赞同,然后笑道:“这世上有个词叫做株连啊妹子。”


    发现问题时若是去报了警,哪至于死全家?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古人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眼前这妹子就是个活例子,以善小而不为,结果全家火葬场。


    三只鬼瞪着我:“也就是说,你一定要保她了?”


    我拔出了紫玉剑。“显而易见的事。”


    虽然小女孩杀了不少人,但她也没乱杀人,养了一只鸩,却只用来杀了想要害自己的人,并未利用鸩毒伤害无辜,谋财害命,我真心觉得,这妹子的道德三观还是不错的。换做我以前在警察局打交道的不少人,有只鸩在手,多半化身杀手,干起了无本万利的生意。毕竟,那只鸩可没有人命宝贵的意识,我相信,除了这个养了它的人族女孩,别的人族在它眼里等同于垃圾食品(对于鸩而言,没有毒的食物都是垃圾食品)。


    一剑斩男老鬼。


    再斩女性老鬼。


    最后斩年轻女鬼。


    然后我很清楚的感觉到了紫玉剑传给我的嫌弃情绪:食物品质太差劲。


    有得吃你还挑,信不信下回不给你吃了?


    玉剑收鞘,我赶紧去看小女孩,一身是血,四肢是扭曲的,目测里头的骨头多半已经断了,还有不少切割的伤口,流了不少血,颅骨更是被打开,我都不敢碰,就怕不小心一碰加重了伤势,然后她就一命呜呼了。


    这根本就是虐杀,就算要报仇,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么个折磨,心理变态了吧?


    我忍不住踢了男人一脚,然后就听到了咔擦的骨折声,真是脆皮。


    我伸手将小女孩的颅骨小心翼翼的恢复原状,却听小女孩嘴巴一直在动,不过失血过多,这说话声也就比蚊子声大一点,听不清,估计是求救。


    思及此,我说:“你放心,我立马送你去医院,你一定会没事的。”老腊肉医术那么好,这种情况,他应该能治。


    小女孩更急了。“救绿儿我、没、事”


    我心说,是姑娘你的自我感觉有问题还是我眼瞎,你这叫没事?“绿儿?它怎么了?”话说回来,绿儿鸟呢?饲主都快死了,鸟去哪了?


    小女孩努力言简意赅的表达:“绿儿被天师抓了。”


    小女孩说的时候瞅着男人,用充满憎恶的眼神表示了天师是从哪来的,难怪,我之前还纳闷他是怎么摆平绿儿的呢。


    我将小女孩抱了起来。“好,我知道了,先送你去医院,然后就去找绿儿。”


    小女孩用骨折的手抓着旁边的凳子不放。“救救绿儿”


    我头疼。“再不送医院你会死的。”


    “绿儿”


    小鬼你真愁人。


    我抬脚踢在了男人的身上,这回没断骨头,但人很快就痛醒了,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我道:“我昨儿去过你家,你女儿和儿子的灵魂在我手里,若是不想它们灰飞烟灭,就乖乖听我的话。当然,你不听话也没关系,我会将你的儿子女儿拿去喂恶鬼,再把你做成红烧肉,话说回来,我有一段时间没吃人肉了,真有点想。”吐,不过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表达,必须用面部表情表达出怀念回味的神情,不然唬不住人。可惜没有镜子,就算有我现在也没法揽镜自照,也就不知道自己的演技如何,不过瞅男人惊悚得肝都要吓裂的神情,显然我的演技还是很合格的。


    “你你是妖怪。”


    我无语道:“这世上除了妖怪也有别的非人物种的,算了,你爱怎么以为就怎么以为吧,我看到了外头的摩托,是你的吧,我给你两个小时,把她平安送去XX医院,若是她死在路上,亦或是没救回来,你懂的。半道留下她跑路的话,也可以,后果,别忘了你儿子和女儿,还有你爹妈你媳妇都在我手里哟。”


    找天师对我不难,确切说,是找绿儿不难,它叼着解药走的时候我在它身上留下了一种追踪用的香,因此追踪下去很快就找到了绿儿。


    我不认识天师,但天师显然是认识我的。“庄主你你怎么来了?”


    看这活见鬼的表情,我是修罗还是恶鬼,如此可怕?以至于天师的小腿肚子都在打哆嗦?


    我拿走了天师手里的鸟笼子,天师忙道:“这只鸩鸟杀了一家五口,我没犯规。”


    我颌首表示赞同,然后问:“那你就没问一下它干嘛要杀别人一家五口?”


    天师脱口:“妖怪害人还需要理由?”


    我默然一秒,手掌有点痒痒的,很想杀人,天师大抵也察觉到了,不着痕迹的退了两步,离我远远的。


    我深呼吸,终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杀意。“过几日你去法院听审吧,还有,下回抓妖仙弄清楚妖有没有杀过人,以及为何杀人,就算最后出于种族立场还是要收妖,也应该是在清楚人与妖双方对彼此做过什么后再收。”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有的时候从道德来看,加害者是对的,但人的行为不仅仅由道德来决定,还有种族与自身性格等诸多因素,而人与妖之间,种族出身这一个因素占据的分量很大。我并不认为这有错,但就算因为种族出身要违背道德,也应该给别人一个控诉的机会,等人控诉完了再告诉别人为何如此,不至于让人死得糊里糊涂的,同时徇完私后也要做好日后被报复的心理准备。自然,也可以以防万一,彻底将良心喂狗来个赶尽杀绝,把人或妖的全家杀光光。


    第152章 第十章端午·收徒


    承诺是什么?千年时光流转,诺言还能当回事吗?——庄主


    我越来越好奇孟凰是个怎样的神了,疑似人格分裂,还是多重的,学识与智商方面却是学神中的学神,静心宁神的咒语虽然我一个字都不明白,甚至就连音节(这咒语绝对不是为灵长类生物发明的,单凭人族的喉咙根本无法发出正确音节)都是死记硬背下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效果还不错。感觉自己这些日子越来越向变态发展的心理正在慢慢平静下来,至少在念了一晚上的清心咒后我也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种种想法偏激过头了。


    恢复了正常,我仍旧报了警,那名死了全家的男子被送进了牢里,上了报纸头版头条,虐杀孩童,虽然未遂,但鸩鸟的主人的惨状判他个十年八年显然不是问题。诚然,我明白,他情有可原,毕竟是别人先杀了他全家,但我还是得说那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不信他对他老爹的情况一无所觉,但他没有阻止,这本身就已经埋下了隐患。


    受害者不是包子,被人打了一巴掌尚且知道打回去,何况这种折磨,但凡正常人都会想要报复回去好不好?


    既然没有阻止自己老子加害别人,也没有对赶尽杀绝的弄死受害者,那么今日被受害者报复不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吗?至于死了全家只能说他倒霉,碰上的报复者是个特别狠的。


    杀人全家也是要赔命的。


    男子自然也反击了,奈何鸩鸟的事特勤处不会允许他公之于众,而鸩鸟的主人,那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连最起码的负起刑事责任的年纪都没到,而且,他也没证据,鸩毒的投毒时间太过久远,而且小女孩当年下手挺谨慎也挺仔细的,没有证据,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是她做的又有什么用?


    什么?


    验毒?


    且不说尸体已经火化,就算没火化,这天下的鸩鸟可不止那一只,脑裂而亡这样的特征,大部分鸩鸟的鸩毒都具备。


    回到鹤城后安安问我:“那个男人会被判死刑吗?”


    “不会。”我说。


    安安颇为感慨。“人族的幼崽为何如此不值钱?”


    我茫然,什么意思?


    “虐杀幼崽,放在南明,不论是否未遂都是死罪。”


    我道:“君族也一样。”虽然君族崇尚斯巴达教育,孩子不听话吊起来抽一顿是常态,但虐杀这种事,仇再大也做不出来。可惜人族与我们都不一样,有人会虐杀同类的幼崽,并且被抓着了也不会判死刑。也因此,我估摸着这一段恩怨并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而告终,等男子出狱后必然会继续上演,就是不知道下一回是谁弄死谁了。


    “等他出狱,他们之间会是谁弄死谁?”


    我道:“当然是小女孩弄死那个男人,吃一堑长一智,我相信,下一次她不会再留下漏网之鱼了。”不过这也得怪律法,虐杀幼崽若是判死刑,多年后小女孩也就不必头疼怎么继续杀人了。


    “为何不是男人弄死小女孩?”


    我笑道:“因为她会是我的第一个弟子。”


    安安疑惑的看着我。“虽然我很欣赏她的心狠手辣,但我不认为你也会欣赏。”


    “我的确不欣赏,但我也觉得勿以善小而不为。”


    “她有什么特别的?”


    “那个女孩是极阴之体。”


    “人族的极阴之体最易吸引乱七八糟的东西,拥有此种体质的人大多在幼崽时期就会因种种意外而夭折。”


    “她捡到了一只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的母鸩,母鸩伤得很重,产下卵后便死了,她救了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幼鸩,而幼鸩成长后也保护了她不被乱七八糟的东西侵扰。”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人还是应该多做好事的,善恶终究有报。


    “极阴之体修炼起来的确事半功倍。”安安说。


    我说:“嗯,不过我想收她为徒还是觉得她的心性不错。”虽然对那个男人的全家她挺残忍的,但对于绿儿,她却是非常的温情,而且,她养了鸩鸟那么多年,死于鸩毒的只有那个男人全家,足可见她养鸟养得很上心。这让我觉得,这孩子还不算没救,既如此,帮她一把又如何?


    安安也赞同。“她的心性是不错。”


    我的计划是等人出院了再找小女孩谈收徒之事的,不过计划没赶上变化,老腊肉给我打了个电话,小女孩想出院,在发现自己因为年龄无法自己办理出院手续后她就带着鸟跑了,只留了一笔毛票当医药费,就是那一沓毛票连医药费的零头都不够。


    安安安静的听完电话,问我:“鸩鸟身上的香应该散了吧?”


    我点头。


    熊孩子真愁人,你跑什么跑?医院又没妖怪要吃你。


    不过你可以跑,我也能找,诺诺那里可是一堆的鬼,等入夜了,找她发动闲着也是闲着的鬼群找人,只要熊孩子还在鹤城,就一定找得出来。这是我的计划,就是计划没赶上变化。


    下午的时候和安安在白梅街的兔子面馆吃面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太对,抬头一看,脸顿时就黑了。


    这里得说一下兔子面馆的情况,门面是两间,一间是厨房,专门做面和米粉,汤的炒的都有,另一间是给客人吃饭的地方,上面还吊了个大风扇,不过大热的天,又是室内,还不止一个人,就算有吊扇也还是大汗淋漓,因此更多的客人还是喜欢坐在外头。开面馆的兔子用塑料布在门口搭了个遮阳的棚子,下面又摆了两张桌子,八面来风,相对舒服些。


    室内没几个人,外头的两张桌子倒是做得挺满的,一共九个人,就两个是人族,因为前些日子的混乱,做为唯二剩下的净土中唯一能够大规模容纳难民的白梅街涌入了大量的非人生物,以前是一眼望去,妖魔鬼怪很是醒目,而今一眼望去,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其中可怜的几个人族,在一堆妖魔鬼怪里实在是太不显眼了。


    我抬头的时候,不管是坐着吃面吃米粉的还是外头大街上走着的妖魔鬼怪都露出了垂涎之色,不少新来的更是在擦口水。


    我敲了敲桌子,刷的一下,所有“人”该吃面的吃面,吃米粉的吃米粉,要外出的继续外出,没一个人再多看一眼。


    “威信不错。”安安将嘴里的米粉咽下,如此感慨。


    的确不错,我现在在大部分妖魔鬼怪和人修中的名声也就比少凰在神族中的名声好点,能没威信吗?发自内心的畏惧。前段时间杀人杀妖杀太多的后遗症,我现在没事都不敢随便离开鹤城境内,就怕出去了就回不来了。


    想想就泪目,在雷泽界的时候我可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乖宝宝的榜样(问我君族的幼崽都是什么样的,三个字可以形容:熊熊熊。所以我真的是乖宝宝,别人是熊熊熊,而我只是熊。),怎么到人间界来了就成这个样子了?


    肩膀上站着只鸟的小女孩在看到我与安安后愣了下,旋即看向鸩鸟。


    鸩鸟有气无力得活似刚失恋又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死了死爹死娘般的点头。


    小女孩立马拄着拐杖挪了过来。


    我赶紧过去扶她,人族的体质可没我和安安这两个比小强还变态的生物那么夸张,被打断几根骨头完全不影响活动,话说这家伙是怎么顶着这么一副身残志坚的模样找到白梅街来的?


    “小丫头怎么找到这里了?”我很是好奇的问,就是她看不出来,她肩上的鸩鸟也应该看得出来,这条街上,人族是稀有物种。就算鸩鸟眼瞎了看不出来,我就不信这位高智商杀人犯会看不出来别人看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嗯,高智商杀人犯。


    既然动了收徒的心思,我又怎会不把准徒弟查个底朝天,否则日后教出个祸害来岂不是害人?


    这一查我才发现,准徒弟的经历真是有够狗血的。


    生在一个贫困家庭,这也没什么,生于贫困,也可以通过努力改善自身的生活,但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合理的去改善生活,反倒是去纠结一下挺无聊的事情。准徒弟的父母就是这种奇葩,一定要生一个儿子,并且完美诠释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八个字。连生三个,全是女儿,还要生,不过生之前终于知道考虑一下家庭情况,养不起了。因此为了继续生,两个女儿被卖掉了,成功减压后终于生了一个儿子,但这还没完。


    说实话,明明流着人类的血,我却觉得自己与人类是两个物种真的不是我无情和冷血,而是我与人族的思维,很多时候真的相差太悬殊了。


    在君族,没人会卖掉自己的孩子,每对父母都会认认真真的养大孩子,确保孩子在成年的时候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过程凶残了点,斯巴达教育什么的,只能说物种不同,习俗不同),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孩子成年后,父母不会再管孩子,而孩子也不需要赡养父母,因为有可能孩子的孩子都死了,父母还活蹦乱跳的,这不是夸张,这种情况在君族并非稀罕事。会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让孩子赡养自己的父母通常是那些身有残疾失去了捕猎能力的族人,因为无力再独立生存,自然需要人照顾,但这种照顾,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接受,宁愿在族里找一些不需要外出的工作换取微薄的酬劳也不愿被人当成残疾人(已成年却没有独立生存能力=残疾)。


    人族与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认为养儿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儿子,然后生了一个儿子还不保险,还要生两个以防万一。不过,讲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长大后仍旧不能休息,因为他们还要为孩子买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准徒弟的父母生了一个儿子后还想着再生一个,但又生了两个,都是女儿,最后一个便是准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后来大概是死了再生一个儿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个儿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的身上,三个女儿根本不管。


    儿子读书上进,父母可高兴了,积极攒钱为儿子存学费。


    女儿读书读得好,读了也没用,一个小学没毕业就没读了,另一个倒是小学毕业了,然后被拉回来务农了。


    儿子考上了大学,学费不够,没事,将两个女儿嫁出去,彩礼钱凑学费。


    大女儿被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鳏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给打得实在受不了自尽的。


    二女儿嫁的倒是个年轻人,家境也不错,但男方是个弱智。


    唯一的共同点是彩礼钱相当不错,以及,两个女儿嫁人时,大女儿满了十八岁,小的还是上初中的年纪。


    有了彩礼钱,儿子的学费得以解决,在学校读书读得很好,呼朋唤友,还和校花谈恋爱,日子过得相当滋润。遗憾的是,这位学习成绩好,在学校挺出风头的学生放假回家的时候与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时候掉水里溺死了。


    唯一的儿子没了,这打击太大了,夫妻俩都很受伤,而妻子因为年纪太大,以及频繁生育伤了身体,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没几个月,丈夫就拿着家里全部的钱跑了,但他的尸体在一年前在山沟里被发现,根据尸检,这位的死亡时间和他当年离家的时间是吻合的。


    儿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击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疯了,经常往外跑,说儿子没死,要找儿子,而准徒弟每一次都很认真的去把人给找回来,然后,女人又一次离家后再也没有找回来。


    以上还能说是巧合,不一定是人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让人怀疑了。


    大女儿嫁的那个鳏夫在走夜路的时候被野兽给叼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被野兽给啃得差不多了。


    二女儿的婚姻也没有坚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准徒弟上了一次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是直白一点吧:她将彩礼钱退了回去,然后威胁自己姐姐未满十八岁,婚姻是不作数的,她完全可以起诉他们,起诉不赢也没关系,弄死个傻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束后,准徒弟的两个姐姐各自拿着妹妹给的一大笔钱离开了山村。


    以上都是警察查出来的,但查出来了,也知道准徒弟有非常明显的杀人嫌疑也没用,因为她做得太干净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就连那些钱,她也说是母亲的私房钱,父亲并不知道,因此就没有卷走。


    我不知道警察当时的心情,但挫败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别人是杀人犯,就是没证据,因此只能将人无罪释放,心情肯定很复杂。


    我现在都还记得赵哥将资料给我的时候对准徒弟的评价:“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我不否认准徒弟挺有犯罪天赋的,但天生罪犯,这评价就过了。


    少凰是凶兽后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脉,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恶,很多血脉浓度不如她的凶兽后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为最接近凶兽的她却能够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会被血脉天性所操控,足以证明:没有人天生就该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后天的综合因素所致。


    至于准徒弟的这些过往,她也没杀害无辜。


    养着一只鸩却没去从事无本万利的生意,而是靠着从山里捕猎和采药维持生活,这孩子真是不错。若换了我或少凰处在她那个位置,我会夷人三族,她会进行物种灭绝,虽然在我们自己的三观里,这是应该的,但对于人族而言,我是变态杀人狂,少凰会是恐怖大魔王。且,从实际上来看,我会很成功,而少凰,众神不会放任她随便搞物种灭绝,最起码会留几个种。


    准徒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安,大概不太确定谁是主事的,但最后还是看向了安安。“绿儿说它的内丹换给了你们,我希望换回来。它这么小,若是没有灵力和鸩毒,很难长大。”


    安安道:“内丹可以再修炼回来。”


    我佩服不已,说得真轻松,重修内丹可不是一般的难。


    许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安安道:“五万岁那年,我被长姐废去全部修为,破而后立,我后来又修炼回来了。”


    我一怔。“孟凰不是很疼爱你吗?”废去一个神人所有修为,这惩罚,真心不是一般的重。顿了顿,我又问:“该不会就是为了让你破而后立吧?”


    “不,因为我犯上作乱,弑君杀姐,没成功,自然要被秋后算账。”


    弑君,孟凰怎么没把你给杀了?


    专制独/裁的时代里,弑君之罪,哪怕是亲生儿子,也照杀不误。


    唐玄宗为何一日杀三子?不就是因为太子兄弟三个带兵入宫,唐玄宗以为他们是要杀自己吗?


    孟凰真心是圣人,做为一个王,摊上这种事居然都没杀了少凰。


    还有,少凰你不是挺在意你长姐的吗?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少凰没有回答我的疑惑,而是看着准徒弟。


    准徒弟有点愣,显然有点反应不过来,但很快就不纠结自己听不懂的内容了,道:“鸩很值钱吧?”


    我与安安:“?”


    准徒弟继续道:“我捡到绿儿的时候,它母亲刚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


    安安瞅向我,我道:“鸩的确挺值钱的。”鸩毒可不仅能杀普通人,厉害的鸩毒连修士都能杀。


    “绿儿说,鸩要六十岁成年,而我只是普通人,活不到那个时候,就算能活到那个时候,我也不认为自己能保护它到成年。现在知道绿儿存在的人与妖肯定不少,我们就算继续躲在乡下也没有用了。”准徒弟很是失落。


    呃,我明白准徒弟为毛不搬家了,但我还是提醒道:“绿儿是用内丹换的解药,解药应该已经用了吧?”


    养鸩有风险,不管多么小心,相处久了,沾染上鸩毒是必然,但准徒弟的身体现在挺不错的,至少身上里没有什么毒素。


    准徒弟咬牙道:“我可以用别的换,只要我有,没有我也想办法去弄来给你们。”


    “可我们没什么想要的。”我说。


    准徒弟快抓狂了,我估摸着,要不是打不过,她这会都可能在考虑当街抢劫了。


    逗够了,我笑说:“不过我缺个徒弟。”


    第153章 第十章端午·授徒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因此我一口气收了两个弟子——小鸩加小东。


    小东是与水鬼做朋友的那个人族少年,小鸩则是刚认识的高智商杀人犯,嗯,小鸩,这名字真别致,她自己取的。她爹妈给她的起的名字是五丫,别说我了,便是她自己都想吐槽,因此果断换了个名字,正好那个时候捡到了鸩鸟,觉得鸩这个字不错,就拿来当自己的名字了。


    对于我收徒的事,诺诺很是惊奇:“你的修炼功法和知识常识全是古神神民体系的,却收人族为弟子,真不会误人子弟?”


    这个不还有少凰和尘寰吗?有疑惑多请教这两位,想来应该大概不会出现误人子弟的情况。


    尘寰表示请教他没问题,但他也是半桶水,至于少凰,她无所谓,不过,她有没有所谓,我都觉得不安心。少凰的思维逻辑乃至三观都已经成形,轮回与忘川能够令一个灵魂面目全非,或许千年前功绩彪炳但人品都很值得玩味的伟大王侯将相,今日只是庸碌无为的普通人。


    人无法抗拒环境的同化,为了活得更好,人会下意识的与环境同化,但少凰,她若是能够被环境给同化,神尊也不至于让她拥有免疫孟婆汤的能力,不就是怕她什么都不记得了,真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然后由着天性乱来吗?凶兽的天性铭刻于血脉中,铭刻于灵魂中的,子子孙孙,生生世世,永不消失。


    话说,就这属性,无怪乎凶兽后裔是所有物种都厌恶的生物,不是每个凶兽后裔都能与少凰玄君一般保持清明。而且,就我所知道的这两个例子,玄君是因为生性单纯,难听点就是单细胞,他的脑子是白姐,而白姐没有继承凶兽血脉,因此凶兽血脉对它的影响不大。但少凰,冲她会炼毒,还炼得不错,以及驾驭得了王位的事都足以说明这位绝不会是单细胞,而凶兽血脉对于心性越复杂的人影响越大。


    诚然,少凰很厉害,驾驭得了天性,还精通很多领域的东西,而且同样拥有凶兽血脉的孟凰在为人师长这方面就很不错,育的一手好才,可这姐妹俩人品节操的差距,总觉得少凰虽然不会误人子弟,却会是毁人不倦。


    我的纠结太过明显了,尘寰道:“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做好功课比较靠谱。”


    我纠结的点头。


    真要教人,我也不是不行。


    君族的修炼功法是肯定不能教的,一来是这是君族人内部相传的东西,二来,两个徒弟是人族,物种不同,路子自然不同。不过君族倒是有一些供人族修炼的功法,早年为了让华胥氏族别灭族,耽误始祖复活,因此君族研究过一段时间人族的体质,发明了不少功法,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早不知被丢哪个犄角旮沓里发霉了。若非老爹,我估计都没人能想起那些功法,不过这个倒是体质对得上,但时代有问题啊。


    远古时代,人间界灵气浓郁,因此君族研究和人族自己研发的修炼功法用现在的眼光去看,挺霸道的,鲸吞一般吸收,不,确切说,应该是掠夺。但事实上,这还真谈不上掠夺,因为远古时代的灵气浓度比现在高,怎么敞开吸都没关系。而现在修炼这种功法简直是生态杀手,灵气被掠夺一空,环境也会受到破坏,山神土地全都会撸袖子跟你拼命。因此不想惹上一群怎么都弄不死的神人,哪怕那只是末等神族,但末等神人也是真神,而真神那令人想要吐血的不死性前面提过,就不重复科普了,反正惹谁都没惹真神这一纲目内的生物就对了。


    除了君族的修炼功法,我脑子里还有不少修炼功法,源自于靁传承给我的记忆,这位修行之路的始祖为了探索神道,涉猎极广,知识极为广博,功法也很多,不拘物种,但那都是修神的功法。这年头,除了我们这些古神神民以及一些老古董物种,还有几种生物会直接修神?神道之渺茫,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望而却步。


    尘寰修炼的功法被靁的残片给指点过,虽然解决了半妖血脉带来的诸多隐患,但他的修炼之路,比起这个时代的主流修士注定艰难险阻,因为他已经半步踏进了直接修神的道路。


    我很纠结,我是该教徒弟远古人族修炼功法修仙还是教他们修神。


    本着人家比我多活了千万年,怎么也能提出点好建议,我去请教少凰了。


    “为何不弄现在的修炼功法?”


    我叹道:“我不是不明白现在的功法最适合环境,但,真心看不上。”不是不好,只是那些功法,想要修炼成仙甚至成神,还是洗洗睡比较靠谱。


    少凰想了想,说:“神人极少下凡,你可知为何?”


    我道:“红尘浊气重,怕被污染。”


    少凰露出了讥讽之色。“你说的是仙,我问的是神。”


    我茫然。“有区别吗?”


    少凰抓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神尊曾经折腾她千世,千世草木虫鱼,还每一世都死得怨气冲天,换做寻常灵魂,肯定化魔了,但她没有,最后神尊看玩不出新花样了,就绕过了她。而少凰回到神界后,她曾经提过的,我也还记得,丫给神尊盖了麻袋。


    仅仅是盖麻袋揍一顿是不可能解气的,少凰还将神尊投入了轮回里,打算变换着花样玩个千世万世玩死神尊。


    比起神尊对少凰,少凰玩得更有趣,神尊让她当草木虫鱼,她让神尊生生世世都是智慧生命,但每一世都死得非常的反正换个正常人,那样的结局足够它们化身修罗厉鬼了。


    神尊永远都是淡然的,不论是怎样悲惨的结局,它都能含笑接受,因为它活得很清醒很透彻。


    世间多痴男怨女,究其本质不过看不穿,脑子不清楚,被蒙了眼,脑子喂了狗,最后清醒时却已经迟了,因而不能接受自己的结局。而神尊,哪怕最后跌入万丈深渊,它也一定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走向深渊,最终跳进深渊。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因此死得再惨,它都能接受。


    其中有一世,神尊投胎为一个国家的公主,但那是王朝末路之时,几百年下来各种积弊,王朝已然如一个病入膏肓的绝症病人,无药可救。叛乱四起,游牧民族蠢蠢欲动等待着冲入中原的机会,但不论是皇帝还是皇子们都意识不到,都忙着夺权。神尊初时也没意识到,悠哉的混吃等死而已,但神尊与凡人的区别终究太大,她第一次出宫溜达,仅是一圈就意识到了一堆问题,重点便是王朝末路。


    小公主试图劝皇帝改革,但改革这种事必然触动统治阶层的利益,皇帝真那么干,分分钟被拉下王位。小公主想找皇子配合,但皇子们也没有愿意的,古往今来,变革者有哪一个是有好下场的?


    没多久那个病入膏肓的王朝便换了主人,小公主将皇帝连同所有皇子都给杀了,自立为女帝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听到这我庆幸自己没在喝水,否则非得喷水不可。“封/建时代,弑父杀兄杀弟,还女子为帝,谁会服她?”


    “大家都服,至少王朝还能控制的地方都服她。”少凰说。


    我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士大夫的迂腐呢?都被狗吃了?”


    少凰闻言道:“哦,跟士大夫一起去地府报道了。”


    我噎了下,想起了神尊立下神律时的丰功伟绩。“杀了很多人吗?”


    “原本的统治阶层被屠杀过半。”


    我抹了一把汗。“若是这样,她的王位根本不可能坐得稳。”杀人杀成这样,哪怕她杀的都是该杀的人,但笔杆子是掌握在知识分子手里的,而古代那会,知识分子,特别是有名气的名士本身就是统治阶层的一员,名士嘴皮子一动,足够让天下人认为那是个女暴君了,毕竟愚民是最好糊弄的,谁有名气的,他们就信谁的。就算嘴皮子不行,也还有笔杆子,足够让女暴君之名遗臭万年。


    “王朝末路,大势已去,救不回来的。”


    我不解:“那她还这么折腾?”


    “蒙古南下灭汉人王朝,被屠杀的汉人超过千万,满人入关,同样屠杀无数,尸横遍野。”少凰道。“王朝积重难返,就算保住了,一棵已经被蛀空的树,根子都烂了,救了也是苟延残喘,犯不着浪费那个精力。但偏偏她觉得做为皇族,享受民脂民膏的供养,怎么也不能看着游牧民族入中原,若是那样,人口必然锐减到可怕的地步。你说无聊不无聊,不过,若没有这种思想,她当年也不可能拼尽一切稳定神尊之位以震慑诸神。”


    不无聊,这么一个人,不管是做神还是做帝王,都会是一个很好的神与帝王。做朋友的话也会很放心,一个在从别人身上得到了什么后会想着回报的人,怎么也比那些因为自己出身高贵或地位尊贵就理所当然的向别人索取的神仙与王公贵族要令人安心。


    “必须得说,神尊那个贱人虽然节操没有下限,心狠手辣起来的时候更是尸山血海都不会有半点动容,但她若是想要做成什么事,往往会成功。那个王朝最终还是灭亡了,但外族并未入侵,加之它刻意创造的诸多因素,王朝更迭中对百姓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小的。”


    我表示佩服。“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与神与仙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因为那一世她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却没按着我的安排来,我很纳闷。”少凰继续道:“后来,我趁着几个仙人与上神下凡历劫让它们经历同样的命运,惊讶的发现,仙人都败给了悲惨的命运,而那几个上神,命运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


    为了好奇心就这么折腾别人,你的仇恨值怎么能不高?


    虽然腹诽不已,但我仍旧茫然:“为何?”


    “因为仙人的本质是拥有了强大力量的凡人,就好像一个婴孩是人,一个拿着歼星炮的人就不是人了吗?他们仍旧是人,有人的七情六欲,也有人的劣根性。”


    “上神难道就没有吗?”


    “我们自然也有这些问题,但我们的灵魂与凡人有着本质的差别,凡人的灵魂会在轮回中面目全非,昔日的英雄,今日可能就是个狗熊,性格更是天翻地覆。而神魂,不论经过多少世的轮回,容貌改变,力量也没了,但我们的本我仍旧在,世事变迁,沧海桑田,都无法改变我们的本我。”


    我还是有点懵。“你这意思是不是说,仙人投胎后,性格可能变得截然不同,而神人,原本是什么性格,还是什么性格?”


    少凰沉吟片刻,终是颌首。“你要这么想,也可以。”


    “所以神人是不怕红尘浊气的?”我问。


    “能够被红尘浊气所污的,从一开始就不可能问鼎神位,修神之路艰难险阻,对心性的鞭挞更是严苛,那些个上神,可没一个跟天真无邪沾得上边。”


    懂,本身就是一张彩纸,自然不怕红尘浊气继续上色,再上色也还是那个样。


    “那神人为何不喜欢跑人间界?”我觉得人间界挺舒适的。


    “神界的灵气不论是品质还是浓度都远胜人间界,是盘古世界最适合修炼的地方,而人间界应该不用我提醒吧。”


    我悟了。“高氧环境的生物跑到低氧环境来,水土不服。”


    少凰颌首。


    “可他们最终还是会来。”我哀怨的瞅着小家伙,这家伙的仇恨值恨天高啊,哪怕水土不服别人也顾不上了。


    “为了让自己降临时的水土不服能够轻一点,也为了到时候能够发挥更多的力量,未来一段时间,人间界的灵气浓度必然会大幅度增长。”


    牛掰,从来都是人适应环境,到了神人这里却是水土不服就改造环境。不过,这样的话,徒弟就可以修炼远古炼气士的功法了,别说,只要不去思考这种好处是怎么来的,心情还是挺不错的。就算想起来了,我还能拒绝不成?众神是不会因为我不欢迎就改主意不降临的。


    算了,还是别想那么久远的事了,先把眼前的事办好比较实在。


    教徒弟远古炼气士的修炼之道的话,我还是能指点一二的,毕竟,人族的远古修炼之道,君族有掺和,因此与君族的修炼功法不少相似的地方,基本的注意事项也差不多。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两个弟子将功法和经脉都给背熟了后我就放养了,有疑问就问,没疑问就自己修炼着。


    小鸩觉得挺稀奇。“这样就可以了吗?我还以为修炼的功法有很多讲究呢,也很厉害。”


    我说:“你小说看多了吧,修炼的功法,除非物种实在差距太大,否则基础的东西是差不多的。”小说里动不动日天日地的功法,仅少凰靠着基础剑技就修炼成神这一现实就足以说明那些小说之言有多不靠谱,所谓天地玄黄等级的功法,啧,不存在,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这也是我之前会头疼君族的功法教不了徒弟的原因,君族的功法完全是根据君族自身的体质打造出来的,人族也不是不能炼,但效果肯定不会好。


    不过,思及此我就更佩服孟凰了,帝君是怎么做到的?一个弟子一个物种,偏偏她还将每个弟子都教得很好,更有十余位问鼎神位。


    第154章 第十章端午·橘树


    橘树来登记的时候,阿吉正在看电视,看的是屈原,真是应景,过两日就是端午节了。


    橘树进门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这是有人来登记,正忙着看刘元与安安下棋呢。


    必须得说,刘元对安安绝逼是真爱。


    心上人从人变成了非人,还是个神人,这家伙没死心。


    神人投胎成了婴孩,这家伙我不知该说他死心没,但他一直都没消失就是了。


    现如今哪怕知道了安安其实还记得过去,之前一直在耍他,缓过神来后他再次缠了上来,安安看他的眼神挺复杂的,无奈什么的倒是都没有,但别的却不少,但太过复杂,我也说不清那是什么,不过这也让我确定了一个事:这两位的纠葛绝不止刘弗陵那一世。


    少凰可不是什么讲理的人,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呀。


    不过,少凰还真不排斥刘元的靠近,就是有时候眼神会很复杂就是了。


    看这两位下棋也挺有意思的,在我个人的看法里,觉得少凰应该是不擅长琴棋书画这些东西的,太文雅了,跟她的气质不搭,但现实却是她与刘元下围棋下得挺嗨的。我这才想起,孟凰为了让妹子陶冶情操曾押着妹子学习琴棋书画,效果如何也不太清楚,我没见过不同时期的少凰,无从比对。只是,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想来应该是有点效果的。不过这事也让我的思维有点发散,孟凰似乎很笃定学这些能够陶冶情操,尤其是让一个骨子里暴戾凶残的人看上去显得正常,那么问题就来了,她为什么会如此笃定?


    联想到南明帝君那活似精神分裂的情况,我果断打住了自己不断发散的思绪,琴棋书画再陶冶情操也不可能有这么神奇的效果,想多了,一定是我想多了。


    看棋看棋,不能再想了。


    橘树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正好有点口干,我顺手就摘了几个橘子,还分别递了一个给刘元和安安,其中安安的还在半道上就被刘元给拿了,殷勤的剥了皮才还给安安。


    橘子剥了皮,送了一瓣进嘴里,唔,这橘子的味道真心不错,甘甜可口,却不腻,好吃,再来一瓣。


    刘元这时也剥了他自己的橘子,吃了一瓣后颇为惊奇。“这是什么橘子?这么甜,新培育的品种?”


    旁边有人说:“江陵橘。”


    刘元诧异不已:“先生对橘子真了解。”


    “在下祖籍江陵。”


    刘元一脸的懵。


    我:“橘子就是从他身上摘的。”


    刘元还是懵,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安安已经吃完了橘子,伸手在橘树身上又摘了一个橘子让刘元剥,很好,现在不懵了,这超现实的一幕,虽然我不清楚刘元的眼睛里看到的什么样的,但我相信足够让他了解情况了。


    终于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来登记,我赶紧拿出了登记册。“名字,年龄。”


    “在下楚南,年龄,不太清楚。”


    我挑眉。“具体不清楚,大概几千岁还是应该知道的吧?”


    妖怪也分三六九等,植物妖怪,想要修炼成妖,化为人形,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起动物要更长,千年是保底,而就算这样,都还是那些颇具灵性的植物。若是普通的植物,比如外头那株白梅,我的婶婶,她第一次修炼成人形,花了近两千年的时间。


    “尚未修成人形应修炼了千年,具体就不清楚了。”


    “哦,那你是何时化为人形的?”


    橘树挠了挠头,枝桠在挠,这应该是挠头吧。“也记不太清了,但我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天子南征,死在了路上。”


    那个天子是死在路上的?


    秦始皇貌似就是路上的,但他不是死在征途上,而是巡视路上。


    我懵了。


    路过的美人忽然插了一句:“你们说的莫不是昭天子?”


    我瞅着美人,美人继续道:“周朝时,南方楚蛮作乱,昭天子因而南征,却在渡汉水时因桥梁坍塌而崩逝。”


    想起来,昭王南征嘛。


    死于桥梁坍塌,这运气不去买彩票真是可惜了。


    不过,没记错的话,昭王是周朝第四代君王,距今我去,差不多三千年了,难怪这橘子这么好吃,三四千年的老橘树上长的橘子,能不好吃吗?不好吃都对不起他几千年的修为和灵气。


    三千年的树妖,啧,还是挺稀罕的,鹤城的大妖真是越来越多了,所幸老腊肉几个都不是胡来的,而植物妖怪也多性情温和,至少这株橘树看上去挺干净的,应该不是个喜欢吃人的。


    “你怎么会想要搬到鹤城来?”我补充道:“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好奇心,你可以选择不回答。”


    橘树还是选择了回答。“我有事不解,因而来寻庄主求解。”


    我做了个请说的动作。“若我知道,一定回答。”


    “我在地府中有一好友,与他有约,每年端午去拜访他,但”


    我秒懂,地府与人间界的通道全都关了,许出不许进,他自然去不了地府。


    我委婉的表明了怎么回事,但其中关于神人的部分稍作剪裁,只表明与神族有关,但具体就不太清楚了。正义已经够疯了,我可不想这麻烦还添上妖族,虽然少凰说她跟妖族没什么大恩怨,妖族也不敢找她麻烦。她侄子是妖神,她姐夫是前前不知道多少个前的前妖君,现任妖帝——那只三足金乌因为夏王朝时的事怕被她秋后算账每回见到她都是绕道走,上位者的态度往往影响下位者的行事。


    只是,考虑一下少凰拉仇恨的本事,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冒险比较好。


    橘树对于神族之间的恩怨并不关心,太遥远了,也没那个能力干涉。这种态度就跟小老百姓听到中央一级首长们的爱恨情仇一般,当乐子听听就行了,最多再评价几句,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有。因此比起天地间的异变,他更关心怎么进地府,他想去地府,端午节快到了,他不想今年还爽约。


    去地府,这可不是一般的高难度,反正我是没辄,众神可不是摆着看的。


    嗯,那些玄幻言情小说里,什么神什么仙仿佛挺窝囊的,终日情情爱爱,无法摆脱各种约束。但实际上,仙人如何我不清楚,但神人,不管是少凰还是因为少凰而得知的那些,一个比一个挑战凡人的认知。


    孟凰的未婚夫是天帝长子,对方出轨了,孟凰就没有息事宁人或找对方质问的打算,在她的认知里,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做没做,既然坐了,那么是否无辜,是否有苦衷都不重要,因此孟凰上手就准备给天帝长子一个终生心理阴影。根据少凰事后的科普:若昀息真吃了特制肉饼落下心理阴影,那么他这辈子都别想晋阶上神了,内心有心理阴影,无法看不穿便无法渡劫,渡不过劫数,轻则永生止步不前,重则灰飞烟灭。


    这也是少凰后来冷静下来,并且成了王,思维开始转变后才回过味来的,比起自己直接砍人脑袋的作风,孟凰可狠多了。


    所以说,昀息运气真的挺好,不过他的两个同样给孟凰戴了绿帽子的弟弟就没这个运气了,孟凰会为越歆而在私事上放过别人,但越歆只有一个。


    男女情爱在这些上神生命中所占的比重,很难说,有的神很看重,有的神无所谓,但不论是看重还是不看重,求而不得因而生不如死,甚至堕入魔道这种事基本不会发生在那些上神的身上,能够成为上神,心理素质都是超级变态级别的。


    强大的心理素质与自信通常建立在自身的实力之上,而众神的心理素质与自信足以说明他们的实力。


    能够支撑这些神人那变态自信心与心理素质的实力,我真心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因为无法描述。


    靁留给我的记忆里有不少神人之间战斗的片段,啧,那不叫战斗,那叫战争,哪怕只有两个“人”。


    原因?


    喵了个咪,两个“人”的战争比地球上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核/弹乱丢的破坏力还要恐怖,核/战最多毁了地球,但神战,法则都会被影响,整片空间重归混沌都不足为奇。


    自然,众神也不是只会破坏,太古洪荒天地间一片荒芜,后来能够繁华起来就是那些神人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智慧生命,天地间这才热闹起来,虽然最后热闹过了头。


    这么一群学神+学霸联手制作了一张网,谁跑的出去?能跑的话,少凰早就跑了,不过这也不排除她掂量了下,确定自己现在的状态无法完成这种一挑多的丰功伟绩,就不作死了。


    能够修炼成神,必然精于某一道,纯粹的破坏分子成不了神,太古众神那血淋淋的教训对于凡人而言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对于天道,那事还没过去很久,就算过去很久也是刻骨铭心,因此纯粹的破坏分子问鼎神位,天道第一反应都是想尽一切办法把人弄死,坚决不允许对方真的成神。


    我向橘树说明了这一点。


    橘树肉眼可见的有些枯萎。


    我很是诧异。“你那位朋友是什么人?对你如此重要?”都为此千里迢迢的找到刚结束一场大乱的鹤城来了。


    “灵均是我最好的老友,且君子有诺,自当遵守。”橘子树说。


    灵均?


    为毛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我默默瞅向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正好赶上有个配角唤男主角:灵均。


    我指了指电视剧,再以疑惑的眼神瞅着橘子树。


    橘子树颌首点头。


    我:“”


    这不足为奇,真心不稀奇,毕竟这株橘子树都活了三四千年了,认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真心不足为奇。君族人不还认识华胥氏族的人啊?双方更曾有过通婚,所以橘子树这情况真不算什么。


    调节了心理,我还是没忍住好奇心。“你与屈原是如何认识的?我只是有些好奇,没恶意。”


    橘树想了想,大概是觉得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便回忆了起来。


    橘树今年三四千岁了,生长于江陵,江陵是什么地方?有什么历史?


    江陵的古名郢都,听到这个名字想来就不难明白这座城的历史了,春秋战国的楚国王都,也是当时的南方大都会。


    虽然江陵历史悠久,并且两千多年来发展得不错,但有一点得提一下,楚国都于郢是楚文王时的事,楚武王建城于纪山之南,以为都城,楚文王继位后正式迁都,而因为在纪山之南的关系,郢都又有纪南和纪郢之称。


    嗯,楚文王,没记错的话,这位楚王继位于公元前689年,那会儿,周昭王死了都快三百年。


    我相信,能够被楚王选中建都的地方,风水自然不会差,资源同样很丰富,风水好,资源丰富,自然就会有人居住,只是最初的时候人不会很多,说不定只有野人。这真心不是我胡扯,而是华夏的政治经济中心在最初的几千年都在北方,人口自然也密集于北方,南方的人口远逊于北方,历史上南北都建有王朝,最终获胜的总是北方王朝,这种情况占据一定因素。


    楚武王与楚武王父子俩在位那会,华夏正是春秋时代,离秦始皇都还差了五百多年,有多古老,真心难言。但那样的时代,南方有多地广人稀也是可想而知的。古代那会,南方的气候可比现在炎热多了,瘴疠横行,大部分人族都没法在这种环境生存,因此人口主要聚居在气候相对适宜的北方。


    楚王父子俩迁都,纪南之地成为大国都城,这才开始飞速发展成为南方的经济政治中心,但在这之前,尤其是迁都的三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别说纪山那一片,便是整个南方也多是野人。


    纪山那一片,茹毛饮血的猴子算人吗?


    反正橘树没法认为那是人,不过那会儿他连什么是人都还不清楚。


    从有灵智到化成人形这一段时间,好几百年吧,橘树迁徙的候鸟口中得知过人族这一物种,但他没见过,嗯,活了几百年都没见过一个人族,这在那个时代真心不是稀奇事,谁让那个时候人族是稀有品种呢。


    橘树第一次见到人还是化成人形后跑到了附近的人族聚落里溜达,因为人族聚落那里挺热闹的,没见过,因此跑了过去凑热闹。不过他也很庆幸,那会正义与非人物种相互厮杀得虽然厉害,但因为蛮荒之地没什么资源,正义很少踏足,不然他这种随便往人族聚落里跑,而且都没做太多遮掩的举动,很容易葬送掉小命。


    纪郢可以说是在橘树的眼皮底下建立起来的,刚建立起来的时候他是很高兴的。


    动物修炼成妖后可以到处跑,但橘树却不成。


    人挪活,树挪死。


    你见过一株树到处跑的吗?


    诚然,那会儿,那片山林也不止他一个妖,但古时候,妖怪们都忙着采集日月精华,吸收天地灵气修炼,修成妖仙是每个妖族的期望,大把的时间用在修炼上都还不够,哪还有时间天天呼朋唤友?


    我算是明白志怪小说里为什么妖总是被人族骗了,学霸有几个是精通人情世故的?


    妖怪虽然不是学霸,但在修炼这方面的精神与学霸无异,自然心性单纯,碰上心思复杂,比染缸还多彩的人族,被骗实属正常。


    喜欢热闹,喜欢红尘的橘树毫无悬念是一个妖傻易骗速来的典型例子。


    纪郢建立,人口密集,橘树混迹人群,却不懂得完美的掩饰自己非人的身份,就算能够掩饰,他的心性也注定他玩不过心思复杂的人族,被骗了N次。


    第155章 第十章端午·橘颂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深固难徙,更壹志兮。


    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


    曾枝剡棘,圆果抟兮。


    青黄杂糅,文章烂兮。


    精色内白,类任道兮。


    纷缊宜修,姱而不丑兮。


    嗟尔幼志,有以异兮。


    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


    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


    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兮。


    闭心自慎,不终失过兮。


    秉德无私,参天地兮。


    原岁并谢,与长友兮。


    淑离不淫,梗其有理兮。


    年岁虽少,可师长兮。


    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


    这首长诗感觉如何?


    我唯一能听懂的就是这是咏橘的,更多的就抓瞎了。


    我怎么会对古赋感兴趣?


    别误会,我不是对歌赋感兴趣,就算感兴趣也不可能对香草美人流派的楚赋有兴趣,三年一代沟,而香草美人的楚赋跟我差了至少两千三百年,这得跨越多少代沟才能对它有兴趣?


    做为炼气士,我的脑域开发还是很不错的,过目不忘是修炼到一定境界的修士的基本能力,就算原本没这能力,修为上去了,这种能力自然而然会得到。只要不是那些带有力量的文字或语言,我都能一眼记全,因此背古诗词古辞赋对于我而言并不是难事,橘树不过是念了一遍我就将整片赋给记下来了,只是,记得住和有兴趣是两回事。


    橘树,这株植物真心不知道他怎么长的,他对先秦的诗歌辞赋很有兴趣。


    多有兴趣,有兴趣到几百年里被人给骗了N次,但一听屈原兴之所至为自己所写的辞赋,立马就将几百年的教训给丢爪哇国去了,现身交友。


    求屈大爱国诗人的心理阴影面积。


    少年郎不负春光,出门游猎,碰上一株长势非常好看,年纪也挺大的橘树,不免感怀。


    江陵千树橘,千年老橘树也不是没有。


    真心不是瞎扯,现在这年头,年轮超过一百的树木属于稀有品种,但在远古时代,千年古树到处都是,春秋那会,黄河流域是热带雨林沼泽气候,加之那个时候人族的稀少,森林的覆盖率可想而知,千年古树什么的,真心不稀奇。


    虽然年纪不出挑,但楚南的外形长得好啊,橘树结得更是又大又甜,在当地小有名气。


    少年屈原吃了一只橘子后就即兴做了一首诗歌,然后招来一只妖。


    聊斋里,少年才子招来的狐鬼花妖都是女性,真实版本与合理性咱们就暂时忽略吧,只说聊斋里说的,少年郎才华横溢,狐鬼花妖多情妩媚,两者相遇便如干柴烈火,一段浪漫旖旎的人/妖恋就此展开,但到了屈原这里若是屈原有心脏病,我相信华夏的文坛一定会失去一笔浓墨重彩,历史以及华夏民族的精神文化都会有巨大的缺失。


    真可惜屈原小哥没心脏病,啊不,是幸亏他没心脏病,不然就是悲剧了。


    不过屈原小哥虽然本身身体倍儿棒没有心脏病,但树妖的现身差点就让吓出心脏病了。


    屈原小哥必须庆幸他生的那个时代妖魔鬼怪出没率远胜现在,因此妖魔鬼怪对于人族而言并不是太稀罕的东西,因此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他也就粗神经的平复了呼吸,就是心脏跳得还有点快,MD,一株树大变活人,忒他妈的玩心跳了。


    总的来说,知己初识,屈原小哥表现得不错,须知那可是他第一次见到妖怪,好吧,以前也可能见到过,但会往城邑里跑的妖魔鬼怪伪装得还是挺不错的,很难分辨出来。树妖这种是稀有品种,不能当做参考。


    屈原小哥不是傻白甜,屈是氏,并非姓,在先秦时代,有姓有氏就意味着是贵族出身。屈氏的姓是芈姓,和楚王同姓,嗯,没错,屈原用封/建时代的话来说就是皇族子弟,自然,在先秦不叫这个,叫公族,不过屈原这一支太远了,远得几乎没边了。屈氏的始祖是楚武王之子公子瑕,因为被楚武王封在屈地,因而以屈为氏。


    楚武王,纪郢的创建者之一,到屈原这会,三百多年了。


    刘备跟汉献帝什么亲戚关系,屈原跟楚王就什么关系,不同的是,刘备的中山靖王之后有待商榷,而屈原的谱系却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楚国公族枝繁叶茂,氏族林立,春秋时代,若敖氏与薳(wei)氏是楚国公族最强盛的,相当于后世的权臣的进化版本——权臣只能把持一代的朝政,一代之后要么取而代之要么被新君给族诛。但楚国的情况特殊,权臣本身就是公族,也没有篡位的打算,就算有也不可能族诛,楚王自己及亲属都在族诛范围里。也因此,楚国的公族权臣把持朝政往往是好几代。


    进入战国时代后,楚国公族以昭、屈、景三氏最为强盛,也就是说,这三族是楚国的权臣。


    屈原的屈就是三族中的那个屈。


    不过,屈原的生得不太好,生晚了,他出生的时候屈氏这个贵族世家已经走入了下坡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屈原的生活水平还是很高的,但也因为家族正在下坡路上狂奔,屈原的压力可想而知。


    出生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屈原自然做不了傻白甜,难得的是,虽然成长于一个充满精神压力的环境,但屈原本人并没有变得压抑偏激,亦或是不择手段,相反,这株小苗长得还挺正的。


    在意识到树妖没恶意后屈原小哥便放下了心,而了解到树妖喜欢文学,是被自己的诗歌给引出来的后屈原小哥的一颗心彻底放回了原位,喜欢文学,文艺“青年”想来是不吃人的,不吃人就好,不吃人就好。


    树妖的文学天赋,我不懂,我也没这文艺细胞,因此这家伙扯的文学听得我脑仁疼,一个劲的让他快进。不过我会脑仁疼不代表屈原小哥也脑仁疼,相反,这两位一见如故,如故到屈原小哥回家很久后才慢半拍的想起自己交的朋友不是人,比起这种思绪在脑子过了不到一秒就被丢爪哇国去了。


    不是人又怎么了?


    就当忘年交呗,虽然这个忘年交过于忘了点,年龄相差几千岁,但年龄并不是问题,交朋友看的不就是能不能谈得来吗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屈原小哥算是将树妖的心性给彻底摸透了,也因此,在心情好又有时间的时候会邀请树妖到自己家里做客。


    俩文艺青年凑一块,很风雅,奈何本庄主不是风雅人,所以这一段被我打断了,橘树很是委屈的跳跃讲述,但还是没忘记将这一首橘颂安利给我。


    橘颂是屈原专门为文艺树写的。


    这个时候的屈原小哥已经不能称之为小哥,应该称呼为屈原大哥哥或者屈原大叔,十多年过去,小鲜肉愈发成熟,更难能可贵的是,少年长大变成大人,本心往往不知道丢哪去了,灵魂染上了各种颜色,甚至令人作呕,然而屈原却没有,他始终是他,本心一如最初,不曾变。也因此,他是橘树第一个真正的人族朋友。


    橘树虽然因为生长环境和经历傻了点,但人族有一句谚语:孩子对于善恶是最敏锐的。


    橘树不是孩子,但他的心性也使得他有类似的敏锐感。也因此,他以前交往的人族朋友,往往没多久就会友尽,被人骗了一次,谁还会凑上去继续当那人是朋友?又不是圣母,以妖族的画风,把骗自己的人族下锅炖了实属合情合理,没炖则是慈悲心肠,继续被骗,那是智障。


    屈原的不变让他得以一直没与橘树友尽,但这份赤子之心也恰恰是他苦难的根源。


    屈原的才能是毫无悬念的,做为屈氏一族振兴的希望之一,屈氏在他身上投注了大量的资源,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时政、民生他都没落下,凡是日后可能用上的,他全都加以学习。只是,无知是福这话虽然不能说百分百的准确,但对于屈原而言,无知是不是福不知道,可懂得太多,真的不是福。


    周显王四十八年,秦军犯境,屈原组织乐平里的青年奋力抗击,巧妙运用了各种战术,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除了战术还无师自通了精神作战,给青年们做思想教育以提升精神与士气,给予了敌人沉重打击。那一年,屈原刚加冠,古人二十加冠,也就说他那会也就二十岁左右,话说,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干嘛?还是不比较了。


    周慎靓王元年,也是第二年,因为去年屈原的表现让楚怀王听说了,因此征召屈原出山为官。


    屈原的仕途自此正式开始,没多久就升任左徒,还出使了一趟齐国,这首《橘颂》便是屈原在这个时候写的。因为与人说起了橘树,他就想起了阿南,也就是树妖,落笔写下了这一首千古名诗。


    阿南被夸得脸都红了,很是害羞(话说,树也会脸红?)。


    出使齐国的任务完成的漂亮,随后五国伐秦,屈原同样表现得可圈可点,仕途一片顺坦,然后他就开始作死了。


    屈原虽然也是贵族,但他这个贵族和别的贵族有点区别,家族在下坡路上狂奔,因此屈原并非那些高居庙堂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贵族,相反,他对民生很了解。为了得到重用,他的功课做得很足,足到将楚国的弊端都给挖掘了出来。


    强楚,成为媲美伊尹傅说一般的千古名臣。


    培养出了一个千古名臣,屈氏必然重新崛起。


    了解了弊端,屈原花了很多心思琢磨新法。


    嗯,新法,他要变法,要革旧鼎新。


    文艺青年很有志向。


    因为跟着屈原被发现着实小白而被压着背熟了华夏历史书的树妖忍不住提醒:“商鞅变法,被车裂了;申不害,他倒是自然死亡的,但人死法亡。”


    很难说商鞅和申不害哪个更圆满,不过让当事人来选的话,肯定是商鞅更圆满。


    商鞅会死,有两个因素,一是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声音,他与秦王只能留一个。但秦惠文王会对他那么绝,不肯留他一丝生路,我不信商鞅没对秦惠文王做点什么。毕竟,秦惠文王当太子时是反对新法的,还因此被秦孝公流放,但只是流放,没废,也就说,他还是秦国的继承人。我要是商鞅,肯定会担心秦孝公挂了以后秦惠文王继位会不会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新法。而以商鞅的风格,为了以防万一,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而做了什么的话,他不可能想不到后果,那是储君,回头跟他算账,他肯定死得很惨,事实也的确如此,车裂想想都疼。


    值得一提的是,秦惠文王继位后虽然杀了商鞅,但死拖着不废新法,最后还跟旧贵族闹翻了,坚定的捍卫了新法。商鞅九泉之下有知,想来是高兴的,他最担心的事没发生。


    申不害,虽然新法持续时间短暂,但比起死得相当惨烈的商鞅,能够安享晚年寿终正寝无疑是一件幸事。可变法失败,只怕九泉之下,申不害能活活气得再死一次。


    一句话总结就是:变法必然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而好下场。


    最重要的是,变法本来就没什么好下场,而在楚国变法,屈原只会更惨。


    楚国的氏族们对变法有非常严重的心理阴影,比秦国老贵族对商鞅的心理阴影还要严重的心理阴影。


    数十年前,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楚国因而中兴强盛,开疆拓土,诸国畏惧。但吴起是个人死法亡的典型案例,楚悼王前脚死,楚国贵族后脚就发动兵变攻打吴起。


    不过吴起也是个人才,一般来说,一个人被杀了,只能指望亲朋好友为自己报仇,成功率还不保证,但吴起,他自个给自个报了仇。


    贵族们用箭射伤吴起,吴起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尸的地方,将箭插在楚悼王的尸体上,然后大喊:“群臣叛乱,谋害我王。”同时拿楚悼王的尸体当挡箭牌,贵族们在射杀吴起的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尸体。


    楚悼王也是倒霉催的,死了都还不得安宁,不过他悲催,兵变的贵族们更悲催。


    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伤害君王的遗体都是重罪,楚国自然也不例外,法律明确规定伤害君王的尸体属于重罪,当诛灭三族。


    楚肃王继位后,命令尹把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楚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受牵连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整个郢都都被血腥味笼罩。至于包天胆的拿君王的遗体当挡箭牌的吴起,不可避免的步了君王的后尘,死了也不得安宁,尸体被车裂肢解,而他死后,变法也宣告失败。


    尽管如此,那一次的变法还是给楚国的贵族落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七十多家贵族世家被灭族,人头都能堆成山了。


    对于好友的劝谏,屈原道:“我知道这很难,可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若不变法图强,楚国的末日不远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愚者。”少凰评价。


    我皱眉道:“你这话把你的克星也骂进去了。”


    “我从未说那个贱人不是愚者,不过它再怎样也比屈原好,至少知道怎么抓人软肋逼别人按着它的意志去走。虽然无耻,但效果显著。”


    我犹豫了下,没忍住。“你俩的仇恨值谁更高?”


    “你说呢?”少凰反问。


    当然是神尊,少凰再怎么做也都是个人恩怨,只是因为她活得比较久,仇恨值一笔笔积累,这才居高不下。但神尊,它就如变法者,而变法这种事情,一拉就是整个统治阶级的仇恨。


    神尊的幸运在于它有着足够强大的实力,是盘古世界少数连天道都弄不死的存在,何况众神,因此它仍旧能够顶着古神族居高不下的仇恨值优哉游哉。而屈原,这位愚者没有神尊的实力,楚国能弄死他的人太多了。


    第156章 第十章端午·坑人


    吴起死得挺惨,楚悼王也很倒霉,死了都不得安宁。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这对君臣很给力,贵族们为何等楚悼王死了才敢兵变杀吴起?因为他们很清楚,楚悼王活着一日,吴起就立于不败之地,不论他的变法多么的得罪人,楚悼王都会为他扛住所有压力。


    楚怀王是楚悼王的后裔,但他还真不如楚悼王。


    屈原变法改革,民心沸腾;楚之形势大变,旧贵族面临着覆灭的命运,楚王所承受的压力愈发的大了。


    屈原相信楚王,相信楚王能够扛住压力一直支持自己。奈何,楚怀王不是楚悼王,他没有楚悼王近乎孤注一掷的决心。最重要的是,楚怀王本身就是最大的贵族世家的领头羊,变法的压力也远远超过他最初的预估。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先秦时代可没这思想,所有人的思维逻辑都是:君王让我不满意了,剁了君王换一个满意的。


    春秋战国时代加起来将近两位数的弑君事件就是活例子,而那诸多记录里,楚国是最为辉煌的,战国四大流氓的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楚武王杀了侄子上位,晚年死在征途上;楚成王杀兄继位,晚年被自己儿子给杀了;楚灵王用冠帽的长缨勒死了侄子郏敖上位,十几年后走投无路用腰带自挂东南枝话说,楚国有没有哪个王是安享晚年的?


    弑君篡位这种事,历朝历代都没少过,但楚国的成功率可谓最高。别的朝代,几百年下来,能有一例成功的就不错了,楚国却是一大把。这与楚国的国情有很大关系,楚国是分封制,氏族林立,都有兵。有的贵族跟楚王谈不来,打起来都不稀奇,许多任楚王就碰着过这种倒霉事,其中就有那位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楚庄王,还不止一次。


    楚庄王第一次是有惊无险的渡过了,后来则是跟封臣大战,打赢了,稳固了自己的王权。楚怀王,从他最后贬谪屈原便可知他和他的祖先有多大区别。


    牺牲国族的利益保住自己的权利,这是人性,与历史上很多外敌都打到家门口了,家里还在内斗一样,这是人的劣根性。


    屈原太天真,注定败得一败涂地。


    周赧王元年,屈原因上官大夫之谗而见疏,被罢黜左徒之官,任三闾大夫之职。次年,第一次被流放汉北地区(今河南西峡、淅川、内乡一带)。同年,秦国张仪破楚齐联盟,楚怀王气秦国无信,两次兴师伐秦,结果都被秦打败,还丢了汉中郡,史称“丹阳之战”。


    周赧王三年,楚国又发兵反击秦国,蓝田大败。楚怀王终于长记性了,重新启用屈原,让他出使齐国,目的是让齐楚两国缔结新的联盟。


    王令传来时,橘树想吐血。


    被流放后屈原一直心情郁郁,为了让屈原心情好起来,橘树带着他见了很多的山中精灵甚至山神,与这些不知活了多少年,有着赤子之心又知识渊博的存在往来,屈原的心情这才慢慢好起来,才思泉涌(话说我大概知道屈原是怎么开创出的香草美人流派了,见鬼的浪漫主义,这分明是写实主义)。


    橘树一点都不希望屈原回去,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屈原回去郢都,不过是撞南墙,撞死了也过不去。


    “就算要出仕,要成为一代名臣,你也不一定要在楚国,华夏有很多国族,你可以去别的国族,总有能发挥你才干的地方。”


    “可它们都不是楚国啊。”


    春秋战国时代,士子往来列国,屈原在楚国不得志,去别的国族也没什么问题,但他为这个国家付出了太多,也花了太多的心思。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听说的话了,人族说,一个人如果长久的关注另一个异性,哪怕最初的时候无关男女之情,到了后来也一定会变成男女之情。


    楚国不是人,屈原对楚国自然没有男女之情,但他为了振兴楚国所做的一切功课与心思太多太多,多到他已经深爱上了自己的母国。


    屈原干得很出色,奈何猪队友太给力。


    周赧王四年,秦惠文王攻取楚召陵,愿分汉中之半给楚,与楚结盟。


    与秦国结盟了,自然就不能再与齐国结盟,秦惠文王真不愧是一代枭雄,真真个豁得出去。


    只是,比起汉中的土地,楚怀王更想获得屡次欺骗自己的张仪,把张仪给大卸八块。


    这生意挺值,于是张仪来到了楚国,但他来的同时重金贿赂了靳尚,并得到楚怀王宠姬郑袖进言,再花言巧语,最终得到释放回到秦国。


    屈原回来楚国的时候张仪已经离开,劝谏怀王说:“为什么不杀张仪?”怀王后悔,派人追张仪没有追到。


    屈原没内伤到吐血也挺不容易的,折腾来折腾去,盟友丢了,土地也没捞到,连解气泄恨的张仪都跑了,两头都没落着好,楚王你究竟图个什么啊?


    更内伤的是,屈原的利用价值已经没了,楚怀王又不打算继续变法,屈原还没从楚王放了张仪这事里缓过来就再次被楚王疏远了。


    周赧王六年,齐宣王欲为纵长,恶楚之与秦合,遣使遗楚王书,怀王犹豫不决。


    这个时候因为被疏远而无法参与朝政却仍旧没死心的屈原在私底下努力游说,终是说服了昭睢等大臣。昭睢力谏,楚怀王遂不合秦而合齐以善韩。


    周赧王七年,闲得长霉的屈原在郢都设坛教学,橘树再次劝说他走了算了,去山林里逍遥自在亦或是游说列国多好啊,何必耗在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郢都长霉?屈原仍是拒绝。


    周赧王十一年,屈原终于不在郢都长霉了,秦楚复合,与屈原这些年谋划的连齐相反,再一次被流放汉水。


    这一次劝屈原放弃的人不止橘树一个了,楚怀王这个猪队友实在是太给力了。


    不管是合纵还是连横,二选一,甭管对错,既然选了就应该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哪有人今天合纵明天连横的?这不是把两边都给得罪了,最后还有谁会与之结盟?墙头草也没这么乱来的,亦或是他当自己是少凰,二选一能走出第三条路来?


    屈原还是不死心,在秦楚关系再次破裂后被楚王征召时义无反顾的回了郢都。


    橘树真心吐血了。


    “你迟早还得回来。”


    周赧王十六年,秦昭襄王邀楚王去武关会盟,鉴于秦国信用破产,屈原力谏楚王别去,但因为楚国这些年被作得实力大减,楚王怕秦国以此为借口开战,也考虑到秦昭襄王娶了自己的女儿,再怎么信用破产也不至于将自己扣住,还是去了。然后一入武关就被秦军扣留,劫往咸阳,要胁他割让巫郡和黔中郡。这位猪队友总算没让人无语到底,打死都不肯割让土地,并且赖在秦国不走了(少凰评价:猪队友终于活明白了)。他赖着不走,尴尬的就成秦王了,继续扣着楚王,扣一时还行,但一直扣着叫什么事啊,没好处不说还会因为此事而被列国置喙,放了,这位不肯走。


    三年后楚怀王客死异乡,秦王终于不尴尬了,但列国认为秦国不义,秦楚绝交,列国伐秦。不过这一切都与屈原无关了,屈原想要迎回楚怀王,这倒不是他对楚怀王多么的有感情,而是一个国君被这么扣在别国,丢人还是其次,关键是楚怀王在秦国手里,齐国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束手束脚。因此屈原主战,光明正大的逼秦国放人,以此挽回楚国丢掉的国体。


    岳飞怎么死的?


    他想直捣黄龙迎回徽钦二帝,所以死了。


    徽钦二帝回来了,现任的皇帝赵构怎么办?


    你说岳飞能不死吗?


    楚顷襄王比赵构略有点人性,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屈原手里没有兵权,而岳飞手握重兵,战斗力不在一个档次,因此楚顷襄王只是流放屈原,没给他按个莫须有的罪名处死。


    周赧王三十七年,“人屠”白起攻下郢都,楚顷襄王与执政的贵族们狼狈不堪地逃难。楚国国力大减,彻底失去了称霸与吞并列国的希望。


    橘树收到消息后很是担心屈原,屈原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变法强楚,使楚国灭列国统一华夏,哪怕不能在他这一代人做到,也一定要留下足够的资本给下一代。然白起的人屠称号不是吹出来的,这位名将以消灭六国有生力量最大限度削弱六国国力出名,楚国,完了。


    橘树紧赶慢赶,赶到汨罗江畔的草屋时错愕的发现屈原还活着,确切说,屈原不仅还活着,看上去还挺淡然的,仿佛回到了四十多年初相识的时候,不,还是不一样的,哪怕是初相识的时候,虽然没有背负着国族未来的压力,却仍旧背负着家族的压力,但现在的屈原,感觉整个人都被释放了,什么压力都没有。


    论理,屈原终于放下了压力,这应该是好事,但橘树始终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


    屈原究竟有多犟橘树是见识过的,在他因被放逐而游荡到沅江时橘树还没放弃劝说他的打算,但又清楚自己开口屈原是不会听的,听多了,屈原已经学会了自动过滤他的劝言。因此橘树请了水神沅桑帮忙,举手之劳,沅桑应了,然后化成渔人去点化屈原,结果被打败了。


    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


    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


    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


    这是屈原自己的记载,实际上也差不多,只不过漏了后续。


    沅桑委婉的劝橘树:“君子若是学会了和光同尘便不是君子了。”


    在屈原被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流放却始终不改其志后,橘树终于无奈的承认了沅桑的话。因此不是很明白屈原如今的变化,但看屈原又是真的很平静,他最终将其归咎于这头倔驴终于想开了。


    老友来访,屈原取了自己酿的美酒和祭祀完了的筒粽招待橘树。


    筒粽,就是我们现在吃的粽子,不过不是三角的,而是筒状的,这玩意也不是为了纪念屈原而发明的东西,而是古早的时候就有的东西,是用来祭祀天地鬼神和祖先的祭品。楚国学习中原,筒粽这一祭品也学了过来,到屈原的时候这种习俗已经在楚国蔓延开来。


    祭品嘛,祭祀完了为了不浪费粮食,都会吃掉。


    屈原很喜欢吃筒粽,而且他做筒粽的手艺也很不错,橘树也很喜欢。


    一口粽一口美酒,橘树吃得很欢实,看屈原也很开心,便忽略了心头的不安,一颗心悄咪咪的放下了一半,看来是真的看开了


    才怪!


    彻夜的对饮,橘树打的嗝全是酒气,体内流的树汁全都变成了酒液,割一刀,妥妥的跟橡胶树一样流汁,就是橡胶树流的是橡胶,而橘树流的是谷酒。


    喝成这样,得亏他不是人,不然非得酒精中毒不可,不过就算没酒精中毒,也睡了足足一天一夜,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屈原已经变成了尸体。


    橘树瞪着汨罗江里的魑魅魍魉,大有撸袖子收魑魅魍魉的架势,魑魅魍魉们赶紧交代,真不是它们干的,是屈原自己跳的,他跳的时候还抱了块石头,绝对是自尽,没有任何非人力量干涉。


    听到这里我问:“真是自尽的?”


    橘树颌首。“我追去了地府找他,的确是自尽的。”


    牛掰,别人面对亲朋好友自尽除了悲伤还是悲伤,橘树却是追到地府去了,我好奇的问:“好好的他怎么就想不开呢?”


    刘元忽然插道:“所有希望都没了,想不开不是很正常吗?”


    我道:“可人的眼睛长在前面是为了让人向前看,不是为了让人死拽着过去当殉葬品。”


    少凰道:“会因为没有希望而绝望自尽的人,本身心理素质太差。”


    我不置可否,虽然不赞同屈原抱石自尽的举动,但我也没法反驳少凰,因为这家伙还真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老姐就是个不服输的典型案例。天赋出众,修为强大,一夕尽废,连修炼都不能,成了彻头彻尾的废鸟,换别人,肯定一蹶不振,她呢?吾王分分钟改行当园丁,育材无数。眼看就要看到终点了,命没了,吾王只怕更想吐血,但她临死前还摆了所有人一道,她留下了一个超级凶残的继承人,以及足够继承人挥霍的家底与人脉。


    有这么个活榜样在,少凰只怕看谁都觉得心理素质差劲。


    刘元叹道:“少凰你从未有过绝望的感觉吧。”


    “有啊。”少凰随口道:“五万岁和十万岁时各有一次。”


    平均五万年绝望一次,真平均。


    刘元怔了下。“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少凰理所当然道:“别人让我一分不痛快,我定让他十分不痛快。谁让我绝望,我要他命,屠他全族。找到了事情做,自然走出来了。”


    虽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少凰的话貌似真的很有道理,人会伤春悲秋,不就是闲的吗?有了事情做,绝望什么的自然会丢爪哇国去。


    我挺好奇少凰那两个时间段发生了什么才能让这位非典型性暴君产生绝望之感的,但考虑到一个人能够感到绝望,那么其所遭遇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事。而她十万岁时的事我大抵猜得到,那会儿正是孟凰灰飞烟灭,她挑起神战复仇掀开无量量劫序幕,生灵涂炭的时候。但她五万岁时的事,十万岁时都那么惨烈了,五万岁时想来不会多好,我还是别戳人心窝子了。


    不过不去好奇少凰,便不免对上橘树妖期待的眼神。


    屈原当年以为人一死便是一了百了,不曾想到这世上有个地方叫地府,有个东西叫六道轮回。


    屈原在世的时候活得太累,因此真心不想再投胎了,加之其本身功德深厚,以及那个时候地府的投胎名额不宽裕,允许部分鬼民滞留,等想开了再自主报名去投胎。屈原便赖了下来,但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在地府呆了几百年才重新打起精神来。不过我更怀疑他是因为地府的政策变了,非鬼修又没巨大的冤屈怨气冲天还是得去投胎,这位伟大诗人赶紧去考了个地府文书摆脱了轮回的危机。


    朋友死了,变成了鬼,对于橘树而言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还是可以继续往来的。


    屈原在地府当公务员当得还是挺不错的,既然考上了,自然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屈原干得兢兢业业,慢慢从楚国的悲催中走了出来,日子过得也不错,就是有一点不好。地府里吃不着人间的食物,自然,地府也是有食物的,不过鬼自己弄的食物,也就它们能吃,味道什么的,完全不保证,反正跟人间的食物差距很大,他喜欢吃的粽子更是只能在梦里吃到,如果鬼会做梦的话。


    对于好友的苦闷,橘树拍着胸脯保证,每年端午会带着粽子和人间界的吃食下地府看老友。


    过去的两千多年,橘树从未失约,但这两年


    我委婉表示,本庄主爱莫能助。


    少凰忽然插道:“我倒是有个想法。”


    我诧异看向少凰:“你有办法竟然不跑?”


    “渔网里跑出一尾指甲盖大的鱼苗没人会在意,但跑出去一头蓝鲸,瞎子都会有感觉。”少凰道,顿了顿,又道:“而且,我也没试过。”


    所以你就是想拿橘树做实验呀。


    橘树道:“我愿意一试。”


    我无语,问少凰:“会有危险吗?”


    “若是失败,会死。”少凰回道。


    我立马对橘树劝道:“你要不再考虑,众神的封堵不可能永远,你迟早有机会再去践约的。”


    橘树闻言,反问我:“庄主可曾听过尾生抱柱至死方休?”


    我很想说生命可贵,然而我说不出口,只能沉默。


    少凰拍了拍我的肩。


    诚信重要吗?


    这个问题放在人族,答案多半是只要利益足够,诚信是可以舍弃的。


    而在非人生物的世界,诚信很重要,答应了的事若是做不到,便是因果,沾染上因果,你得还。


    对于从太古洪荒走来的非人智慧物种而言,诚信就更重要了,我们的族群能够挺过一次次量劫,延续至今,诚信的作用极大。太古诸族之间有着不少的约定,比如古神族之间不允许猎杀别的古神族幼崽的约定,爽约的不是没有,但那些爽约者,无一例外,都绝种了。


    世间没有不落的太阳。


    今日你可以仗着自身的强大出尔反尔,他日你衰落,别人强盛时也会效仿你昔日的出尔反尔对待你。


    直白点就是,你做了初一,就别怪别人做十五。


    或许过于守信会吃亏,但吃一时之亏换更长远的东西,终究是划算的。


    橘树这种冒险行为很蠢,但也是应该的,因为他许诺了。


    少凰的想法很简单。


    众神对这个世界做的其实就跟电脑的防火墙似的,不同的是,电脑防火墙是防外头的,而众神弄的这个主要防内部,有进无出。


    众神出品,必然精品,防火墙质量相当可观。不过少凰也不是吃素的,她与众神是同一位阶(大概吧,正常状态下能一个打一群的同等位阶),若将众神比作电脑高手,那她也是,而电脑高手不一定是黑客,但黑客一定是电脑高手。


    听到这里想来不难猜了,少凰的想法真的很简单,就是弄个“木马病毒”看看能不能给“防火墙”戳个洞。


    这有点风险,若是被众神发现了,甚至于落众神手里,我不认为众神无法从橘树的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知道的信息。简单粗暴一点,将橘树的魂魄一点一点的碾碎,筛查所有记忆,有什么信息是得不到的?


    思及此我不是很赞同少凰的举动。“若是橘树落众神手里将众神给引来了怎么办?”


    少凰理所当然道:“我本来就是想引他们来。”


    我:“你想干嘛?”


    “日子太无聊,玩玩。”


    我抱住了上神大人的大腿。“平淡是福,别造了,世界会被你们玩坏的。”


    上神大人一脚将我踢开。“就算我不引它们来,你觉得这方天地就能不受影响?”


    我无言以对。


    上神大人不愧是神族第二人。


    “木马病毒”凿洞很成功,橘树被送走了,而我,虽然被少凰给抽了不少神力,但在橘树被送走的那一瞬,仍旧敏锐的感觉到至少几十道目光的注视,身体本能的发生了变化,全身鳞甲暴涨,爪子獠牙甚至龙角都漏出来了,身体各处异化严重。


    我去,这究竟多变态啊,不过是世界之外的注视而已,我的身体就本能的拉响警报升级到最高防御姿态了。


    只是,我并不知道,在我吐槽时,某个遥远的世界正在发生一些事。


    神界是洪荒之初的无量量劫结束后由神尊开辟出来的一方天地,众神的破坏力太强大,让恐龙和哺乳类做邻居,画面想想都很美,而众神可比恐龙恐怖多了,因此神界应运而生,不将这些恐怖生物隔离出来,普通的智慧物种根本没法好好发展文明。


    神界是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中最为辽阔的一界,也是灵气最浓郁的一界,灵气都浓得快成液体了。


    然而,这般资源丰富的世界,人员极为稀少,智慧物种的稠密度堪比大洪荒时代初期的盘古世界。一来是这方天地太大,二来,寻常生物与上神做邻居太考验心脏,因此必须极为强大才会飞升到这一界。


    虽然地广神稀,看上去跟蛮荒似的,但自九天之上往下看却会发现辽阔的世界中屹立着一座座辉煌的神宫,各有特色,有修建在云端的,有修建在深海的,有修建在高山上的,也有修建在活火山甚至地底深处的更有一座神宫是无根的,仿若蒲公英般随风飘荡。


    这座宛若蒲公英的神宫的大殿里或立或坐或躺着十数位姿容绝艳的神人,一位坐在蒲团上快睡着的神人忽的睁开了眼冲到了大殿中央的一口白玉池前。“来了。”


    别的神人也察觉到了白玉池中的变化,结界出现了缝隙。


    一位秀气可爱一脸无害的神人看向某个偷偷摸摸的向门口移动的神人,慢条斯理的轻起檀口。“小幺。”


    某位神人悲愤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神人闻言,不以为然。“咱俩是一个种族?”


    小幺神人:“”


    旁的神人也开口道:“小幺你别拖拖拉拉的,赶紧。”


    小幺神人被或推或拉的弄到了白玉池边,神情愈发悲苦:“会死的。”


    “不会。”白彧保证道,最多生不如死。


    小幺神人:“啊!”


    秀气可爱的神人放下了一球进栏的脚。“真磨叽。”


    众神:“”你美你能打你说什么都对。


    可爱的神人转身准备离开,机会已经等到也抓住了,自然没必要一直守在这里了,然而一转身就感觉到腰间一紧,旋即天旋地转,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神宫的承尘与白玉池的池壁。


    “华胥莯”


    众神:“”有杀气。


    第157章 第十一章本心·奇迹


    当记忆不复,当你不再是你,你还是你吗?——庄主。


    端午节吃粽子,农村都是自己亲手包,然后蒸熟了吃,但在城市里,九成九的人都是在外头买。


    我很佩服小姑姑,包粽子需要的糯米、咸肉这些也就算了,买得到,但你上哪找的新鲜粽叶?


    包了一个下午的粽子,终于吃上粽子的时候我都感动的想哭了,天知道我多少年没亲手包粽子了,唔,上回包粽子好像还是爷爷奶奶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去世以后不管是生理还是法律上都没成年的我被还在读书的小姑姑给带走了,话说,我现在都还觉得不可思议,她是怎么做到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还一边养大一个明显不正常的孩子的。这不是自贬,而是,一个能够听到妖魔鬼怪说话声音的孩子,足以让大部分正常人望而却步,哪怕彼此有血缘关系,而我的情况可比单纯的通灵孩子复杂多了。


    阿吉喜欢追剧,什么剧都喜欢,前些日子追的一部苦情剧里有这么一个情节,男主角脑子撞伤,失忆了。


    阿吉在那感慨女主角倒霉的时候安安也在,听了,然后我对阿吉深表同情,看个电视而已,碰上安安也是他倒霉。


    安安明确表示,编剧太他娘的胡扯了,失忆和脑残是两回事。


    她认识一个奇葩,也失忆了,将爱人给忘得干干净净,还被洗脑灌输了另一个人的身份和经历。


    在那个奇葩的认知里,她是个万年单身女神(字面上意义上的万年),但它很快就发现察觉到了自身的怪异。她看活春宫的时候发现自己对于男女之事应该如何做并不陌生,也不害羞,跟看戏似的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觉得男女之事还能有更多的玩法(庄主:什么人会有兴趣去看别人的活春宫?奇葩吧。)通过这些例子以及自己下意识撩人时的老练,奇葩对自己的过去产生了怀疑,怎么着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单纯的黄花闺女。


    最让安安无语的是,与旧情人再见,奇葩因为记忆被抹掉了,完全想不起来对方是谁,但撩人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体对帅哥似乎有点熟悉,然而它被洗脑后的身份与旧情人是没有关系的,那这就有趣了,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一个陌生人很熟悉?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想,奇葩果断将帅哥拉上了床反正它最后的结论是自己跟帅哥以前有超出正常男女的关系,否则没法解释他们为何对彼此的身体那么熟悉。


    因此安安总结:真正的失忆者绝不可能对自己的妻子一点感觉都没有,就算想不起来,在别人给自己硬塞假身份的时候也应该会觉得不对劲,记忆可以造假,但身体的下意识反应不可能和假身份完全对得上,只要不是心大得没边的人都不可能对这些异样视而不见,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另娶他人。


    阿吉当时的表情,则,妥妥的吐槽无力。或许他没见过失忆者,但少凰举的那个例子真的太过于奇葩,一个人怎样才能轻松的对自己的过去产生怀疑?只有一个可能,多疑成性。人是会变的,十年前的自己和十年后的自己说不定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哪个正常人会在觉得自己现在的情况和过去对不上时会怀疑起自己的过去是假的?


    “睡完就恢复记忆了旧情复燃大团圆?”


    “怎么可能,睡完她便确定自己陷在一个阴谋里,她的爱情早就随着记忆随风而逝了,拔吊无情,忙着搞清楚究竟怎么回事还来不及呢。”


    “旧情人能善罢甘休?”我很是好奇。


    “没人规定男女之间上了床就一定要成婚,就算要结婚,也不是什么人都会无所谓的嫁给一个不爱的人。”


    理是这个理,但我怎么就那么想同情旧情人?丫比苦情剧女主还悲催,苦情女主是倒霉的,而旧情人遇人不淑。


    虽然如此,但我也得承认,少凰举的例子,排除奇葩本身的画风还是很有科学道理的。


    记忆可以消失,但身体的下意识反应以及三观却不会因为记忆消失了就跟着消失。


    比如我那十年,虽然忘记了雷泽界的经历,但我很早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身手不凡,并且,比起别人在打架斗殴时点到即止,我一旦动手都习惯置人于死地亦或是令人彻底失去战斗能力。以及,我对尸体并没有害怕的感觉,也不惧怕妖魔鬼怪。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对于事物的价值观,我与正常人族在不少方面都有着细微的差别。


    现代人族的很多国家都废除了肉/刑,因为太残忍,我却觉得废除肉刑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因为他们受到了伤害,可能是肉/体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甚至是双重的,而加害者就算被抓了也不会被同样的对待。


    遗弃婴孩应该处死死刑,自己养不起孩子,送给没有孩子的同族养就是了,乱丢的话喂了野兽怎么办?


    孤儿院太坑爹,一点都不专业,对于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交给德高望重的祭司巫祝抚养,因为他们会是很好的榜样,而且他们本身知识渊博,跟着他们,孤儿也能学到很多东西,更不会物资匮乏,因为部族会提供需要的物资。我曾经诧异过自己的这种观念,祭司巫祝,早就消失几千年了。直到恢复记忆我才明白怎么回事,人族没有祭司巫祝,但君族有祭司也有巫祝。


    在那样的环境里生长了十几年,虽然年纪还小,但人族的血脉让我的心理成长得远比生理快,我的三观早就修建完整了,迥异于现代人族,越想越觉得小姑姑伟大,居然坚持了下来。


    虽然坚持了下来,但这些年的情况,像年少时在农村那样在过节的时候自己做节庆食品却是不曾有了。早些年是因为经济问题,没钱买材料,也没钱挥霍,再后来就是工作问题,自然,就算小姑姑有时间做粽子我也未必吃得下,只要想想她的手在前不久解剖过死人,碰过死人的脑子内脏等物心再大也会对她包的粽子失去食欲。


    小姑姑身上现在已经没了尸体和福尔马林的味道,因此这顿粽子我和高岚都吃得很欢实。


    安安也拿着粽子吃得津津有味,速度很快,却不似我与高岚一般显得粗鲁,这家伙进食的时候不管速度如何,给人的感觉都是优雅的,不是装的那种,非常的自然,纯粹是打小耳濡目染养出来的。只是,想想这家伙最初的经历,我曾经冒出过的猜想又冒出了头,孟凰对妹子的形像塑造真的太过成功了,甭管里子如何,单从外表上看,安安虽然谈不上让人一眼就觉得无害,但也很难让人联想到她有凶兽血统。


    骄傲肆意乃至于任性霸气,唯独没有凶戾。


    “有事?”安安问我。


    我想了想,道:“我在想,你前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感觉挺厉害的,能让曾经的神孽变得看上去挺正常的。”


    安安不以为然:“这有什么难的,她自己也是神孽,对于如何伪装成一个正常人,早就研究透了。”


    我去,这信息量也太大了。


    诺诺给我的资料里可一点都没提到这个。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安安。


    安安反问:“凶手出于古神族之间的约定不能直接动手弄死我与长姐,因此将我丢到了混乱的魔域,在那里,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我都是如此待遇,你凭什么觉得长姐会被投到什么正常的环境?”


    我忽然想起一个事,孟凰虽然是王,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她并不是先王死后立刻就被立为新王的,而是在一万多岁的时候才登基的。我原本以为这只是因为她那个时候年纪太小,怕它容易夭折,因此登基推迟了一万年。但现在想想,华夏古代的时候,皇帝死了,皇子还是个婴孩就被立为新皇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是那些孺子帝大多没什么好结局,其中不乏夭折的,比如汉和帝的幼子在襁褓中继位,没几个月就挂了。但古神族可不是人族,那些变态物种的幼崽,生命力之强悍,不存在夭折的可能,真夭折了也只有一个解释:人为。


    南明神族不可能因为孟凰还在襁褓中就推迟立新王,国不可一日无君虽然夸张点,但也变相说明了王权国家中新君及时继位对人心稳定的作用。如此一来就只有一个解释,两个合法继承人都不知道在哪,别的对王位有觊觎之心的人又没有合法继承权,且还不止一个人,各方制衡,最终导致了王位的空悬。


    那么新问题就来了,少凰当时还在魔域吃人吃妖吃仙,那么,孟凰在哪?


    神孽的特性和罪行都太过明显,每一次有神孽降世,诸族都会有记载,因此不可能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


    少凰的底最后都能被翻出来,没道理孟凰的就翻不出来,除非知情人都死绝了,亦或是根本没人会将孟凰与神孽联系到一块。我个人比较偏向后者,若这对姐妹是罪犯的话,少凰是毫无悬念的武力犯罪者,而孟凰,妥妥的高智商犯罪者。而且,一个神孽,将如何伪装成正常人这门课题给研究得透透的,好端端的她研究这种课题干嘛?想当心理学家还是哲学家?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的表情很无语。


    少凰道:“听说过返璞归真吗?”


    我点头表示听说过。


    “神人中不乏外表看上去和真实性格截然不同的,敛息对于我们而言并不是难事。”


    我呵呵。“你可别告诉我还有更变态的。”


    “三十六看上去非常的秀气,就好像小鹿,干净无害,看了就让人忍不住心软.”


    “实际上呢?”


    “它喜欢虐杀人族,也曾因迁怒毁灭一方天地,不管什么事,沾上人族,她就算不会完全失去理智也一定会趁机折腾人族几下。”


    我愣了下。“它与人族什么仇什么恨?”


    少凰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看到一只长得毛茸茸的,长得非常可爱的小动物,你会做什么?”


    “撸毛。”我想也不想的回答。


    “可有些人族不会这么做。”


    我瞧着少凰,总觉得对方接下来不会说什么美妙的事情。


    “有些人族看到可爱的小动物,喜欢将小动物抓起来,一撮一撮的拔光小动物所有的毛,往小动物身上扎钉子、活剥皮、硬拔爪子、活挖眼、浇开水、用钢刷刷肉丝”


    我赶紧示意打住。“你说的那是变态,不用再说了,我还要吃东西呢。”


    少凰闻言没再继续探讨变态是如何虐待小动物这个话题的。“变态?不,应该是畸形有病,无冤无仇,居然会有人享受别人的痛苦。”


    我赞同,可人族就是有些人如此,偏偏,虐/杀动物不犯法,只是,我个人觉得,喜欢虐/杀动物的人都应该抓起来,心理都畸形了,难保不会有一天虐小动物觉得不够刺激了去抓个人来虐/杀。这不是夸张,而是心理扭曲畸形的变态,干出什么都不足为奇。毕竟,那可是真正的变态,而非少凰这一类因为物种有别而三观有差异的伪变态。“你口中的三十六很厌恶这种变态?”


    “遇到长姐之前它一直是普通的动物,它的父母也是很普通的动物,在它还是幼崽的时候被猛兽给猎杀了,它因此四处流浪。动物的幼崽大多生得很可爱,而三十六的幼崽形态,就算是我也忍不住另眼相看,真的很可爱。大抵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它流浪了没多久就碰上变态。变态虐完它以后随手将之丢弃,那时候长姐正好路过,虽然它全身的毛都被拔光了,皮肤被滚水烫熟,身上的肉被刮掉了许多。但长姐,做为一个资深绒毛控,她一眼就判断出,小家伙养好了伤,毛长出来,手感会非常好。因而将只剩下一口气的它捡了回去。”少凰很是无语的道:“有灵智的动物大多不喜欢被撸毛的,对于它们而言,这种行为与人族被别人抚摸没什么两样,不是特别亲近的人不给摸。因此长姐看上的每只毛团都会被收入门墙,长辈摸晚辈的毛,意味着慈爱,合情合理。三十六养好伤后,皮毛很好,也被收入了门墙。”


    我沉默,这信息量太大,槽点太多,想吐槽都不知道从哪开始。


    是该吐槽人族自己作死,将一尊神人给得罪了,还是往死里得罪的?


    亦或是吐槽少凰她姐的绒毛控究竟有多严重?人毛都被揪光了你居然还能一眼看出那原本是一只非常可爱的毛团,手感甚佳?以及,为了撸毛你也是拼了,看上一只就收入门墙,记得少凰曾提过这位资深绒毛控五万岁的时候的弟子已经达到了数万,几万只毛团真心想像不能。


    虽然这种行为挺温柔的,如果动物的毛不能随便摸的话,她仗着自己强大随便撸毛等于猥/琐别人,就算打不过你无法反抗,也绝对恨上你。而冠上了师徒的名分,师徒如父子,你爹妈亲你几口,摸几把你的脑袋能是猥/琐你?肯定不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帝君并不是只担了师父的名头,听诺诺提过一嘴,孟凰的弟子中出了很多上神与上仙,就算没有特别大的成就,人品也过得去,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自然,三十六这种是特殊情况,差点被活活虐杀,心理扭曲变态实属正常,而且听少凰的意思,她似乎只针对人族,不沾上人族时这位的精神状态显然还是很正常的。啧,虽然这种针对性的扭曲变态挺无语的,但只是针对性扭曲变态而非整个兽的心性都扭曲变态,足可见孟凰帝君的教学能力。精神变态,能掰正一半总比什么都掰不回来要好。


    只是,别说几万名弟子帝君你要怎么教得过来,便是单纯的撸毛,一天撸一个,一圈下来也得撸好几百年呐,帝君,您手没撸断?


    “那么多弟子,居然没教出个别不肖弟子出来,真牛。”我发自肺腑的说。


    “人品真的没救的垃圾,皮毛再好她也不喜欢,就算有后天经历惨了点导致心理扭曲变态,我这个终极变态都能扳回来,何况小BOSS。”


    你是终极BOSS很光荣吗?


    “既然有能力把扭曲变态给掰回来,为何还会挑剔?”不是终极骨灰级绒毛控吗?


    少凰给了我一对白眼。“有能力将垃圾调/教成良材,并不代表就要为这一事业添砖加瓦,之所以愿意将三十六给掰正常也不过是因为三十六恰好合了她的眼缘成了她的弟子,师徒如父子母女,自然要负起教养的责任。不相干的人,长姐一直认为,一个人会黑化失去本心,究其本质只有一个理由——心理素质太差劲。”


    呃,这倒很符合帝君的人设,虽然鸟品节操因为疑似精神分裂的情况一言难尽,但责任感的话,帝君妥妥的是有史以来最责任感爆棚的王。不过,心理素质太差劲,这理由,感觉太那个了,不是谁都有上神那样万毒不侵的心理素质。不过,考虑说这话的是孟凰,我还真不敢笃定,少凰成长为武力至上的非典型性暴君是因为她在弱肉强食、武力至上的魔域中长大,而想想孟凰的类型,若是童年环境真的决定一个人长大后的画风,那孟凰无人知晓的一万年里会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渡过的?


    孟凰追求强大的武力,但在根骨被废后她没多久就重新站了起来,虽然没有玩弄人心的毛病,但她工于心计的属性是可以确定的,以及这位帝君的阳谋玩得很溜,阴谋就不太清楚了,不过阳谋阴谋都是谋,没道理偏科。演技是影神级别的,根本没神将她与神孽这种凶残变态的生物联系到一起,事实却是她就是神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收拾扭曲变态很熟练,只要她愿意,似乎没有她掰不回来的变态,至少已知的记录里没有。


    靠之,什么环境会养出这种奇葩?总不至于洪荒时代有变态集中营吧?


    “我好奇的问一句,你姐,她认祖归宗之前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


    少凰将嘴里的粽子肉咽下,随口回答:“疯子加变态的集中营。”


    我:“那些疯子和变态的武力值如何?”


    “镇魔塔里住客的九成九都是杀人如麻,屠戮无数的恶徒,古神族不是实在弄不死,就是实在恨之入骨,要永世折磨它们才将它们打入镇魔塔里,你说他们武力值如何?”


    我呵呵哒,帝君只是疑似精神分裂而不是扭曲变态,真是个奇迹。


    一个古神族的幼崽落进被古神族镇压折磨的变态疯子集中营,帝君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第158章 第十一章本心·法律


    对于我的惊讶,少凰嗤道:“你觉得做不到只是因为你平日里打交道都是糊涂蛋。”


    我茫然的看着她。


    少凰道:“顺心意。”


    我秒懂,忘了这茬,能够修炼顺心意并且修炼大成本身就足以说明孟凰是一个清楚自己本心是什么并且从不违背本心的人,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什么人都有勇气跳下诛仙台救人弄得自己修为尽废还不后悔。一个绝对顺从本心的人,只要不是人性本恶这一道理的诠释者,很难长歪。


    我说:“难怪她收拾扭曲变态那么擅长。”可不是经验丰富吗?这样的人若是开一家疯人院或精神病院,我相信绝对没有她掰不正常的病人,可惜已经死了,就算没死,她对这一事业也未必有兴趣。童年时那是没办法,但长大了能自由选择打交道的人了,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想要换换口味,跟正常人打交道虽然也有危险,但至少脑电波在同一频道,不会心累。


    这么有趣的神怎么就死了呢。


    她若是没死,少凰也不至于成为赫赫有名的暴君,比起孟凰,少凰的风格真心不适合做王,哪有人做王能将仇恨值拉得这么恨天高的?也不怕没朋友?而且,上头有个长姐,少凰的日子算了,就她那性格,日子能过的消停就不是她了。


    思及此,我问少凰。“你这么一直在外头蹦跶,南明的事情怎么办?”说起来,这位一直被逼着还债,能有多少时间坐在王位上处理事情?


    “王之下设有五君分管各个支族,反正都是管,我便让五君共同执政了。”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严重怀疑少凰当了这么多年的王究竟有没有正正经经的管过事,总感觉少凰这个王吉祥物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这种情况估计也是最适合这位的。少凰可不是孟凰,孟凰的为王风格虽然冷酷了点,但也是最让民众放心的,不用担心她胡来,而少凰,作天作地什么的,太正常了,就算她认真,别人也未必放心。


    “五个分支,南明的人口真是祝你的族人人丁兴旺。”见着少凰的脸色不太好我果断改口。


    少凰的脸色这才好点,我奇道:“话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凤凰族不至于”还是小鸟两三只的情况吧?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达几十亿。”少凰说。


    我颌首,人族嘛,最大的优点便是能生,几千年的岁月于君族最多也就是一辈子,然而人族已经繁衍了几十亿人口,想想就心塞。呃,懂了,古神神民的君族瞅着人族的繁衍能力都能心塞,何况凤凰族了。“你干嘛跟人族比,想想比别的古神族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但对比得好,更没有伤害。


    少凰显然更心塞了。“你让我与谁比?北溟的乌龟?它们倒是不如凤凰族,但跟一窝懒虫比,我不好意思。麒麟?它比凤凰多。龙族?龙性本淫,当年我杀得它们几乎绝种,一条公龙配一座后宫,神口早就恢复并超越诸神族了,可惜纯血龙族少得可怜。”


    被你杀太多,后宫再庞大,也没那么大的纯血族人,子嗣只怕多为混血。“纯血混血很重要吗?”


    我对这个感觉不是很大,毕竟,凤凰族连着两任王都不是纯血统。


    “一个种族的王只能是纯血统。”


    “你们姐妹俩是纯血?”


    “长姐是火凤凰,火凤凰血脉霸道,会自动净化别的血脉,就算原本不是纯血,它第一次涅槃后血脉也会净化为纯血。”


    “你有百分之九十九不是凤凰。”


    “在所有选择里我是最好的,而且,凤凰族对这一点虽然在意,但还没重视到超过种族的延续。不过,就算如此,若我有后,后裔的另一半血统不是来自同族,便没有王位继承权。”少凰满不在乎的说。


    我瞧着一点都不在意下一代王位继承权的少凰,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她会是最好的选择了,因为她不在意下一任王是不是自己的后代。若是换做人族,自己做了王,王位却不能传给自己的子嗣,必然不甘至极,从而引起一系列宫闱朝堂倾轧。偏偏,我不认为凤凰族会接受血统更不纯粹的王族为王,少凰那是特殊情况,但凡孟凰留下了一个纯血子嗣,王位都轮不到她。君王不甘,臣民不愿,双方闹腾起来,内乱就在眼前。


    毕竟,接受少凰更多的还是因为少凰是在南明长大,教养她的人都是同族,因为了解,自然信任,而孟凰的私生子,一个在妖族长大,还有一个妖君父亲的王子,谁敢信?


    种族决定先天立场,后天教育决定后天立场。


    少凰的先天立场是没有立场,后天教育决定的立场是南明。


    妖君之子,先天立场有,还不止一个,后天立场也有,且还是不同的立场,谁能保证他对待自己的两个立场都公允?得了吧,这世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允,有人得利必然有人利益受损,没人能完全平衡双方势力,更没人能让每一方都满意。


    新鲜热乎的粽子吃了个肚儿圆,走的时候还拎着四大把,小姑姑大抵是想将过去那些年没机会包粽子的损失给补回来,糯米买了一百多斤,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吃完。


    回到山庄里我将粽子分给了众人,看到尘寰以狼形窝沙发上,本能的就想伸爪子撸一把毛,不期然的想到少凰的话,爪子只得不舍的收了回来。本人虽然也喜欢毛茸茸的动物,但还没到孟凰那境界。


    尘寰看了我一下,颇为稀奇。“中邪了你?”


    我怒:“你才中邪了。”


    “没中邪了你竟然改了性子。”


    我将孟凰为了名正言顺的撸毛收了几万名弟子的事提了下。“我以前没意识到自己是在非礼你也就罢了,现在都知道了还这么做就过了。”以前是无知,现在都清楚了自然不能再胡来。


    “你我又不是陌生人。”


    “可我不好意思啊。”我说,顿了顿,我又说:“要不你也当我弟子算了?”


    尘寰默了一秒。“你想效仿南明帝君弟子数万?”


    我忙不迭摇头。“怎么可能,那也太惊悚了,几万只毛团,哪管得了过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收了弟子是要负责任的,一个两个还好,弟子数万,哪也就是孟凰精力过人,收拾扭曲变态身经百战,心理学更是至少达到了博士级别,否则她也未必做得到,本庄主,自愧不如。


    “你什么时候才能成年啊?”尘寰很是感慨的道。


    我也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成年,自己的身体已经好些年没有变化了,已经开始有人奇怪我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了,小姑姑以前跟朋友聚餐或一起出去旅游都会带着我,但这两年都不叫我了,估计也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我比你更想知道答案。”我很诚实的说。


    原本一半古神神民的血统就够让人无语了,而现在,血脉无限接近初代种,甚至可能就是初代种,我隐约有种预感,我可能要盯着现在这副外形千百年不止。


    尘寰大抵也是想到了我现在什么情况,彻底无语了。


    许是我之前杀人杀妖太多,鹤城近来治安大好,唔,仅限于非人生物,人族犯罪不归我管。


    看治安好,事情不多,我专门买了一整套的华夏法律书回来研究。


    尘寰见了大为惊奇。“你要考法官吗?”


    我怔了下。“怎么可能,我看着这些法律书就头疼,还去当法官,那不是害人吗?”


    “那你这是在干嘛?”


    “我想制定法律。”我说。“人与妖之间,谁强谁决定生死这种做法,最终的判决完全看动手之人的心情与喜好,未免有失公允,若是有个章程,情况应该能好一些。至少,甭管是人还是妖,只要知道胡来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应该没人会在鹤城继续胡来。”


    尘寰无语道:“法律源自于约定俗成,君族没有类似的东西?”


    “有啊,族规很严的。”我说。


    “那你抄下来不就行了?”顿了顿,尘寰问我:“你连自己的族规都背不出来?”


    “背得出来。”


    “那怎么不借鉴?”


    “我前两日抄了,还给小姑姑看了看,她说,真按君族族规来,非人生物会如何她不知道,但人族肯定民怨沸腾。”


    尘寰不解:“怎么会?”


    “君族保留了肉/刑,挖膝盖、砍胳膊或大腿的规矩都有,有的时候还会族诛。就比如强/女干幼童这种罪行,在人族不一定会判死刑,甚至有生之年是可以放出来的,而在君族,这种罪行,夷三族是保底。”我叹道。


    尘寰噎了下。“这区别有点大。”


    我心说岂止有点大,我刚说的只是一部分,事实上与族诛划等号的罪行多了去,而在人族的观念里,一人犯罪就判别人满门甚至三族死刑妥妥的泯灭人性,野蛮血腥,残忍落后,引起公愤是必然。


    我继续道:“我想着,少凰的凤凰族的地盘妖魔鬼怪人神杂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南明总应该有合适的律法。”


    尘寰瞅了瞅我的神色,问:“结果呢?”


    “小姑姑说里头种族歧视的味道太浓了,更容易引起公愤。”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


    我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人与神同罪不同罚,神无故杀人需受罚,面壁思过一万年起步,而人杀神,不论什么缘由,都必须赔命,甚至族诛。”


    尘寰闻言道:“这不是应该的吗?古代的皇帝一生中会杀多少人,但在人族的观念里可从无皇帝给臣民赔命的道理,神虽非皇帝,却是凌驾于皇帝之上比皇帝更尊贵的存在,同理,别说杀人,便是弄死皇帝也没道理赔命。”


    我道:“可鹤城是人族的地盘,人族不会认可这个,至少现代人族明面上不会承认。”虽然事实上的确没人敢找神赔命,三十六虐杀人族,更曾毁灭一方天地,前者根本没人管它,后者倒是管了,但少凰说它的惩罚是被神尊找了个地方流放了几百万年,赔命什么的,绝不可能。


    同罪不同罚,在地球上根本没哪个国族敢明目张胆的写进法律里,小姑姑明确表示我真按南明神族的那一套来,必然犯众怒。


    可我给众多非人生物看了,一个两个的都觉得没问题,非常的合理,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是觉得,若人间界有神人,神人真会如法律中所透露的那般仁慈宽厚?


    我的思维逻辑偏向非人生物,若是不认识少凰,我也会觉得不可能,但认识了少凰,我觉得这还是靠谱的,反正我没看少凰随心所欲的决定过凡人的生死。虽然对凡人也没多少爱护之心(可以理解,凡人又不是她的臣民,她对凡人没有爱护的义务),虽然她也杀过人,但哪一次杀人不是因为别人让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神与人,人族修士与普通人族,人与妖,从来都不平等。


    普通人族在人族修士眼里是蝼蚁草芥。


    弱小修士在大妖眼里是上好的血食,弱小妖族在人族大能修士眼里是会移动的宝贝,全身都是宝。


    人与妖,在神的眼里同样是蝼蚁草芥。


    佛曰:众生平等。


    译曰:众生皆蝼蚁草芥,哪里不平等?


    讲实话,我觉得孟凰制定的律法真的很不错了,至少这里头的核心思想很务实: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守护弱者,双方对彼此都有责任与义务。


    研究孟凰制定的律法时我对她的死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这家伙根本就是一个变法者,不同的是,商鞅吴起挑战的是一国的权贵,而她挑战的是整个世界的规则。值得庆幸的是,她是商鞅那一类的,人死了,但理念并未随着创始者的死亡而消失。


    可惜,这一套不能在这颗人族占据上风的星球上明文实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也只能根据现实情况再适当借鉴三套律法了,这工作量得亏我不是人,否则有生之年还真不一定完的成。


    尘寰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了同情。


    我有点不舒服,凭什么我这么累,他却优哉游哉的在沙发上享受风扇冰棒?


    思及此,我果断将一摞法律书放到了他的怀里。“帅哥,不是要追我吗?拿出点诚意来呗。”


    尘寰:“”


    第159章 第十一章本心·心思


    历朝历代法律的编纂者前辈们,我佩服你们,甭管法律的性质与核心思想如何,单就能够修订出方方面面都有涉及的法律,牛,我只是看都已经脑仁直抽抽了,真不知道前辈们是怎么修订出来的。


    在我的脑仁抽抽的时候小鸩忽然问我能不能放几日假。


    我不解:“有什么事吗?”我不否认自己这些日子给俩孩子安排的功课有点重,但这也是因为他们一点基础都没有,等基础打好了自然会轻松起来,而且,我这也不算太重,本庄主当年在雷泽界可是教育从娃娃抓起,若非考虑到地球的环境比雷泽界安宁而且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我都想重复自己当年的训练在俩孩子身上。小鸩应该不至于觉得受不了吧,这孩子的心性坚韧着呢。


    “我二姐出了车祸,我想去看看。”小鸩说。


    我微讶。“你跟你姐姐还有联系?我打听的时候听人说,她们离开后就没再回来过,就以为你们没联系了呢。”


    “她们虽然没回来过,但有时候会给我寄钱。”小鸩道。


    我闻言,了然,翻了一张银/行卡给小鸩。“住院需要花不少钱,如果不够的话再给我打电话。”


    小鸩愣了下。“师父,这”


    我道:“一日为师终生为母,你我之间无需计较这些。”


    小鸩想了想,说:“我一定给您养老送终。”


    我:“你咒我呢?”


    小鸩茫然。


    我说:“本庄主现在的情况,再活一万年都不是难事,咱俩谁死谁前头可不一定。”


    这是真心话,本来我的寿命已经到了,诺诺也是准备踩着时间点收割我的灵魂的,但地府回不去,她打不过我,就算打得过我,她也没把握镇着我的灵魂直到重新与地府联系上,再加上现在的局势,诺诺最终识趣的放弃了收割我的灵魂,但丢给了我一句话。


    “一个生命的诞生代表着另一个生命的逝去,你不死,那么就会有一个母亲诞下死婴。”


    我冷酷的说:“只要她身体没问题,迟早能怀上第二个。当然,作孽太多,身体没问题也生不出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为了满足别人有一个孩子的愿望就让自己去死,本庄主没那么伟大。


    诺诺无语片刻,对我说:“骗你的,一直拘不到你的灵魂,名额会给别的鬼,不会有死婴诞生的。”


    我闻言顿时松了口气。


    解决了地府勾魂的问题,再加上现在的身体体质,我对活上一万年挺有信心的。


    养老送终,只有我给徒弟送终没有徒弟给我送终的。


    小鸩若有所思。“师父你不是人吧?”


    我惊奇道:“你不会现在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吧?”虽然披着人皮,但我的思维逻辑,跟人族差得真心不是一点两点。


    小鸩:“”


    小鸩无语的买了火车票走了。


    虽然徒弟的体质在这个时代跟唐僧肉似的,但我也不是很担心。


    君族有个习俗,每个族人诞生的时候都会制作一枚本命玉牌放在宗庙里,玉牌里祭了婴孩的第一滴脐带血,因此能够感应到对应之人的生死,族人活着的时候玉牌会很完好,族人死了,玉牌会破碎。


    这种玉牌制作技术源自于古神族,因此在古神神民中也不是什么特殊技术,我学过,也曾为族中的新生婴孩炼制过几枚,因为他们觉得我制作的玉佩很好看,便让我做。


    收徒以后我给两个徒弟都制作了一枚,没有脐带血?没事,抽一滴精血就是了。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给了小鸩一张子母符,若是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危险,而我恰好不在就撕碎母符,母符被毁,子符会立刻自燃,等于玄幻版报警器,报警器的报警对像也不是警察,而是我。


    子母符自燃的时候正好是周末我正在小姑姑家陪小姑姑看电视,看的是历史剧,演的是建文帝时期的电视剧,永乐帝朱棣怎么推翻侄子上位的,自然,电视剧里肯定不能演永乐帝狼子野心,因此电视剧里的永乐帝十分的伟光正,而建文帝则是懦弱无能的代表。


    小姑姑看得挺有兴趣的,高岚在玩,我忙着看法律书,安安昏昏欲睡。


    历史剧我真没兴趣,电视剧演得太不符实了,我宁愿看一个野心勃勃的枭雄也不想一个伟光正得一看就很假的主角,至于安安,探讨历史的时候这位明确表示过:这个星球上的华夏历史,她喜欢汉唐盛世的风采,但她不喜欢汉唐的皇帝,觉得那是一群怂包,怂包到要靠和亲与资敌去维持短暂的和平,需要牺牲臣民以及王朝尊荣向敌人让步以换取和平的王不配为王。我无从反驳,一来这位已经用历史证明了你敢惹她,她能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屠个天翻地覆,二来,少凰的性格,看不起需要靠和亲换取安稳的皇帝真的很正常。而且,她对汉唐盛世好歹也有点褒意,不像汉唐之后的时代,她明确表示,汉唐之后的人族就是一盘自个把自个给洗干净了等待享用的菜。


    少凰看不起汉唐时的和亲政策,但她不否认汉唐盛世,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民的精气神还可以,女子把持朝政不乏干得比男人还出色的(比如吕雉,比如邓绥,比如武则天),几个弱女子联手能干掉几百斤的胖和尚(薛怀义之死),而明朝时,十几个女子弄不死一个男的,而且那个男的还是嗑药的。高岚看历史书看这一段时很是感慨嘉靖的命硬,还有清代裹小脚,以至于许多女子连路都走不了,高岚极是气愤,而少凰,这位更加感慨,神尊如果没有设下界膜就好了,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然的猎场。那么多的肉食,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捕猎的时候更是不用费什么劲,肥肉就差自己洗干净跳进餐盘里了。若是没有界膜阻隔,明清时代的人族简直就是最好的养殖兽:武力值是渣中之渣,养起来很轻松,而且繁殖速度惊人(最后一点我觉得少凰纯粹是羡慕嫉妒恨)。


    遗憾的是,神尊当年为了保护凡人种族而设下的界膜是专门防众神的,虽然众神后来是不干涉凡界的事了,但别的强大物种也没法轻易侵略别的世界,过不了界膜。更遗憾的是,人族是智慧物种,虽然这种智慧物种在明清时代怎么看怎么都是一盘肥肉,可就因为是智慧物种,界膜的保护性就存在,否则,界膜是会变得薄弱的。维持三千大千世界的界膜也需要耗费很多力量,更需要定时充电,一方世界若是没有智慧物种,神尊会为了节省力量会少充点电,若是该界文明已经到了及格线,那就更好了,一点电都不会再充。没有足够的能量,界膜自然会薄弱,入侵起来也会容易很多。


    少凰当时的感慨,我没什么感觉,因为看到十几个女子联手还弄不死一个嗑药的历史后我也觉得明清时代的人族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十几个人加起来还干不掉一个嗑药的,娇弱至此,若是在雷泽界,在婴孩时就该夭折了,就算父母能够保护它们长大,成年后也会很快成为一锅香喷喷的炖肉,可不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吗?


    生在人间界,算是那些女子的幸运,却也是不幸。幸运的是,她们面临的生命危险没我年少时那么大,长大成人的难度很低,不幸的是,那样的环境中长大,人根本养废了。很难说雷泽界与明清时代哪个更好,但论应对末日危机的能力的话,我顶雷泽界。


    唯有高岚,我觉得她当时的表情,估计她这辈子都不会想再看明清的历史了。原因?她反驳不了少凰,十几个人加起来弄不死一个嗑药的,她也觉得挺无语的。再加之少凰还是幼崽时的食物种类,就更没法反驳了,嘉靖若是对上少凰,哪怕只是幼崽时的少凰也一定会是被吃的命运,一只爪子就能将嘉靖给料理成一锅香喷喷的肉汤,再想想那十几个宫人的战绩心塞。


    打那以后,高岚对明清时的电视剧统统失去了兴趣,宁愿玩飞镖甚至陪我一起看律法书也不想看明清电视剧,并且从那以后高岚锻炼得更勤了,时不时的让少凰点评一下活脱脱的找虐。除非以武入道,否则她的武力值在少凰眼里永远都是一盘菜,还是垃圾食品档次的菜。


    子符自然是高岚注意到的,飞镖全中,拔了飞镖回来的时候看到我身上有火赶紧提醒我,我低头一看,MD,徒弟出事了。


    跟小姑姑说了一句再见我就跑了,跳窗走的,用最近掌握的爬云术跑的,没从楼上直接跳地上去,那不得分分钟上头条?


    高空比地面冷,近来已经能够控制身上鳞甲的出现与否,因此炎炎夏日我没再长衣长裤全副武装,穿的是清凉的短裤T恤,这一上天,差点冻成狗,还是鳞甲及时冒出来才没继续冻下去。唔,别说,有一层鳞甲还是挺有好处的,比羽绒服还保暖。


    高空之上信号不错,我正准备给赵哥电话,他就先打电话过来了。


    “哈罗,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


    “给我打电话,你又出什么事了?”


    “你真是我的知己,好了解我。”我感动的说。


    “屁,你什么时候在没事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


    呃,好像也是。“既然你很清楚,那我就不客气了,你有XX城特勤处的联系电话吗?我徒弟失踪了。”


    “你徒弟?你什么时候收的徒弟?”


    “就这两个月,还有,我那个徒弟是极阴之体。”日光之下无永恒的秘密,徒弟那唐僧□□质反正也瞒不了一辈子,干脆别瞒了。


    赵哥那边沉默了片刻。“你没事给自己找这么大个麻烦干嘛?”


    “极阴之体是修炼的好苗子。”


    “也是唐僧肉,你知道多少修士听到这种体质会后想要占有她成为炉鼎吗?”


    “我知道。”我说。“可惜,他们永远不会如愿,更不会修炼成仙。”


    “你还真笃定。”


    “少凰说的,修炼之路靠歪门邪道,很难走到头,就算走到头,神尊也对走歪门邪道飞升的神仙厌恶至极。上有所好,下有所从,你觉得,谁敢顶着神尊的厌倦提拔走这种路子飞升的神仙?”神尊是明君这一款,但明君与仁君显然是两回事,三十六毁灭世界虽然凶残,但事出有因,只是太过愤怒,这才迁怒了整个世界,超过半数的神人都觉得三十六没错,凡人不过蝼蚁草芥,那般冒犯一位神人,灭世也是应该的。结果呢?三十六被流放了几百万年,众神的求情全都打了水漂,还是连个响都没有的那种。这样一位神尊,谁敢去接触它所厌恶的东西呢?


    “少凰与你说来了很多仙界的事情吗?”


    我想了想,说:“她说的更多的还是神界。”


    “神界?那不就是仙界吗?”


    “不是啊,三千大千世界的顶点是神界,仙界只是过渡区。大概是因为仙界数量少,而且大多数修士都止步于仙,无法登神,这才搞混了吧。”


    “你徒弟我会帮你找的。”


    “我回头多帮你打听一些仙界和神界的常识以及势力分布,就算你自己用不上,我相信也不会浪费。”


    “能加上众神的性情喜好吗?”


    “可以啊,不过不保证准确性,你知道的,少凰的仇恨值多少会有点影响。”完全公正的去评判一个人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带上的主观情绪,那么准确性多少会有些影响。


    “没关系,有一些事迹也是可以的。”


    嗬,这是打算自己找心理学家分析哪些神人的性格?未必是,你们也碰不上啊,那些神人被禁止往人间界跑。


    “它们以前不会下凡,但现在,你确定还会遵守神尊制定的规矩?”


    我无言以对,界膜之外正在努力挥动铲子挖墙呢。“我提醒你一下,别与虎谋皮,就算你们能从外头那些神的身上获得某些利益,但少凰有个三长两短,后遗症你们承担不起。”


    “我们还没想好怎么着呢。”


    “那你现在就和你的同僚们想想是更喜欢现在人神分离的生活还是太古洪荒神战不休,万物皆棋子,种族朝不保夕,天天有智慧物种灭绝的日子。”最关键的是,少凰与人族的井水不犯河水是建立在人族不会对她的生命造成危害的前提下,若是造成了危害,灭绝人族计划分分钟重启。人族不是古神族,不屠杀幼崽的约定是古神族签订的,人族不在其中。以少凰的性格,既然不是约定的签订者,自然无需顾忌,屠杀一旦开始,自然要斩尽杀绝。反正神尊现在生死未卜,谁也拦不住她,若是神尊死了,那就更好了,她连事后被审判清算都不用担心了,整个神族也就神尊约束得了她,别的神全是她的手下败将,不管是单身PK还是群殴都是,因此别指望世界毁灭后她会如三十六一般被流放个几百万年,指不定这家伙连根毛都不会掉。


    “我听说少凰与神尊关系不太好”


    我呵呵,少凰与神尊关系不太好?关系真不好的话少凰就应该摆开车马的反对神尊,但实际上呢?纯粹是为反对而反对,说她反对神尊的理念还不如她看神尊不爽,偏偏她这种因为不爽而兴起的反对态度挺暧昧的,张口闭嘴的贱人,可别人真要对神尊做什么,她第一反应是拔剑砍下别人的头颅,口嫌体正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与神尊有奸.情呢。


    虽然动的心思有点多,但特勤处的效率极好,我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把嫌疑犯给圈出来了,就是没证据,不过这效率,真心不错。


    “你们是早就知道吧?”


    第160章 第十一章本心·鲤鱼


    电话的另一边沉默了半秒。“没骗你,我是刚知道的。”


    “整个特勤处也一样?以少凰的名义发誓我就信你。”


    对方终于没话说了,以真神之名起誓,而且还是与真神处于同一片天空下以真神之名起誓,若是属实倒也罢了,若是不属实真神听到的所有誓言与诺言不论诚意如何都会被天道记录在册,若是不属实便等同于耍天道,欺耍天道是需要很顽强的生命力的,没有神人的生命力不建议这么玩。有也不建议,天道弄不死少凰,但少凰的日子就好过吗?


    “嫌疑犯是谁?”我问。


    赵哥麻溜的报了一个名字,不认识,我便问:“哪个门派亦或是家族的?”


    赵哥报了一个修真家族,这个我认识,前不久鹤城之乱去害小姑姑的修士里有它一份,我之前还想着什么时候有空去算算账呢,在我回忆时赵哥最后叮嘱了下。“我们也没证据,你如果要动手的话还是先弄到证据比较好,不然容易引起公愤。”


    我不置可否的挂了电话。


    取了一个罗盘,君长青特制的寻人罗盘,不过范围仅限于百里之内,百里之外的话将徒弟的头发丝拴上去,我迟疑了下,还是往罗盘里注入了一丝神力。保险一点比较好,不然弄错了目标,等我回过头来,徒弟的命还在不在可真是个问题,不过神力,亏大发了,本庄主这哪是收徒,这分明是收了个讨债的,在人间界,神力损耗想要修回来可不容易。


    罗盘的指引与赵哥的嫌疑犯的家族所在的位置很吻合,很好,非常好。


    虽然是隐世修真家族,但人口不少,地盘也挺大,这隐藏在深山里的古建筑,怎么说也有十进,挨个找过去的话太麻烦了,本庄主英明神武的选择了最简单粗暴而快捷的法子——杀过去。


    遍地尸骸我就不信他们没人出来看看,把人都杀光了,自然就可以慢慢找了。


    虽然是修真家族,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修炼,并且修炼有成,末法时代,能够结丹都是天纵奇才了,大环境灵气稀薄,再天纵奇才也不过如此了。因而大部分人都是炼气和筑基,结丹以上的修士也不是没有,但绝对不是近代现代的人,十成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不死。


    紫玉剑发出了欢快的龙吟,每一次的刺入、拔出都是一个生命的凋零,血肉精华被抽干,只剩下一张枯槁的人皮与脆弱得一碰就碎的骨架,俨然地狱降临人世。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这难度


    我莫名的想起了靁的战斗经历,虽然大多是单挑,就算是群殴,总人数也莫名超过个位数,但不论是pk还是群架,我的感觉只有一个:战争。


    是的,战争,两三个人就能打出战争的气势与破坏力来,这就是古神,也是盘古世界无数岁月里古神族哪怕已经没落,但做为古神族创造者的古神仍旧是食物链顶端存在的根本原因。


    王者之所以为王是因为他们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万人追随,而古神,王者拼尽一生才能击败的人,古神随手一指头就能碾死。古神的强大源自于自身,与外物无关,子孙的兴衰对它们的影响基本没有,认真说起来,大洪荒时代神陨如雨,其实真正陨落的古神不多,便是陨落的那些个也多是如靁与凤凰一般放不下自己的子孙,然后把给自己给作死了。更多的古神虽然在意子孙,但能创造第一茬,自然也能创造第二茬,因此比起子孙的延续,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冷漠而强大,这就是古神,每一次的战争都是轰轰烈烈,刺激无比,哪怕只是通过靁的记忆观摩也足以令人热血沸腾,而现在,我觉得自己是个屠夫,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在我忍不住怀疑自己会不会因为这种单方面的屠杀留下心理阴影的时候,终于有不是水货的人出场了,虽然都是炼气和筑基期的,但聊胜于无嘛,而且,金丹期也是有两个的。


    “阁下是雪莹山庄庄主?”一个老头疑惑的打量我片刻后悲愤的问。


    我颌首。“是啊。”


    老头愈发气愤。“你为何要杀我族人。”


    “还能是因为什么,自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雪莹山庄从来都不是人族。”另一个老头怨毒的道,这眼神,我杀你儿子还是孙子了?呃,想想满地的尸骸,里头大概真有他的子孙。


    我笑说:“对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本庄主跟你们又不是同类,我干嘛要跟你们一条心?杀你们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我可算理解少凰出卖浮初界人族的心情了,既然你们给我按了罪名,那我也不能白担啊,不然也太冤枉了。解释什么的,太累也太麻烦,将罪名坐实,让自己不再是冤枉的,这样不是更容易吗?反正这么做也不会更坏,而且,看别人痛苦总比看自己痛苦要舒服。


    三言两语间又斩了两名修士,两个老头气得血管都要爆了,冲上来打我,然而这毛用都没有,我果断异化。异化的状态下,我的速度可以发挥得更快,正常人姿态的时候自然也很快,但人形只适合修炼,不太适合生猛掐架,人形太脆,承受能力有限,将速度提到最高,非得让空气摩擦力给撕成碎片不可。自然,事无绝对,若是少凰这一位阶的生物就没这顾忌了,变态的人形也是变态的。可惜我不是变态,做为一个正常的神民,我若是想发挥更快的速度就必须异化。


    本庄主拭目以待自己有朝一日从半人半怪物异化成人首龙身的一日,妈哒,老娘现在的状态越来越向人首龙身的形态靠拢了。


    言归正传,本庄主从记事起就开始炼气与训练,虽然年头比不上对面那俩老头,但架不住君族的身体素质高,速度快,而我的速度更快。


    紫玉剑在手,利剑刺入敌人的身体里完全不用担心没刺中要害需不需要再补一剑,因为这柄剑会抓住一切机会吸干敌人越来越感觉自己像是反派大BOSS了,用的武器都是魔剑。


    在两个老头气绝后我麻溜的挖出了他们丹田处的金丹,真可惜不是元婴期的,若是元婴期的,就有元婴了,元婴可比金丹更补。


    正想着忽然觉得背后刺痛,这种感觉我不陌生,是危机感,背后有危险。


    来不及转身,我举剑返撩。


    一柄利剑刺进了我的背后,但紫玉剑也将什么东西给劈成了两半,具体是什么就得回头了。


    我一回头,哇喔,刚才还想有个元婴期修士就好了这就送来一个,若是不考虑贴着自己丹田穿透了身体的利剑,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随手拔出了身体里的剑,没上药,伤口附近的肌肉自己就蠕动了起来,虽然没完全愈合,但已经绷紧堵住了伤口血管,血液自己止住了。别说科学家了,便是我自己有事瞧着自己现在的体质都很有拿手术刀解剖一番研究的冲动。谁受伤后伤口的肌肉会跟有自己的思维一样绷紧抓住伤口另一半的同类以堵塞伤口的方式止血?


    伤口既然会自己止血,我也就没管,一把攥住了从修士体内跑出来就要溜之大吉的元婴,张口吞下,唔,味道不错,挺补的,伤口愈合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灭了敌人的底牌,剩下的小虾米就好办多了。


    一个字,杀!


    求饶?抱歉,我不接受这个。


    你是无辜的?听说过株连没有?头一回我觉得正义的思维逻辑还是有那么一点靠谱的,至少做为人族他们保留了株连的惩罚。


    确定整座府邸都没第三个能喘气的了,我这才去找徒弟,找到徒弟的时候徒弟正被装在一个大陶罐里,陶罐的盖子还是盖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武则天发明的温和版人彘(将美人削去四肢放进酒瓮里,啥?这还是温和版?嗯,这的确是温和版,吕雉可是将想要抢她儿子皇位的戚姬削成人彘后丢进了厕所里,酒味怎么也比厕所里的味好闻一点)呢。我闻了闻,陶罐里的药液都是用以拓宽经脉的,不过这种药液是用来炼制炉鼎的,也就是说,最终的服务目的是利用炉鼎练功的人而非炉鼎本身。至于炉鼎本身,不仅没好处,还有隐患,开拓经脉是好事,但这种刺激性的开拓过于简单粗暴,留下隐患是很正常的事。


    “怎么把你塞陶罐里了?”我一边问一边将一枚金丹塞进了徒弟的嘴里。“吸收金丹的力量,再吸收药液中的药力看看能不能修复经脉。”


    “我用鸩毒弄死了几个人。”徒弟说。


    懂了,我赞赏道:“不愧是我徒弟,干得好,回头我找少凰看能不能配点生/化武器,再遇上这种事你把所有人都给毒死。”


    徒弟沉默了一秒,说:“好。”


    我将徒弟从酒罐里捞了出来,表示你慢慢消化内丹,我去给你找衣服。


    徒弟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金丹的力量给吸收,经脉这才修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问题比较细致,只能慢慢养。


    没事了就行,我问她,接下来是要回山庄还是杭州,我个人偏向回山庄,在鹤城她是绝对安全的。


    鹤城的妖族大多是植食性生物、光合作用生物,吃肉本身就很考验它们的肠胃,吃了一辈子的草,突然吃肉,还是重口的吃/人肉,就算是妖怪,肠胃也吃不消。肉食生物也不是没有,但经过考核,大多是不吃人的,就算有漏网之鱼,也不敢在我的地盘动我的徒弟。就算我一时半会也没顾上,山庄里也不止我一个恐怖生物啊。


    徒弟想了想,表示还是要回上海去看看,我也没惊讶,她姐的情况据说确实不是很好,不过徒弟再只身出门,着实不放心,我毫不犹豫的陪探病。


    回来的时候她姐已经从加护病房里出来了,估计是死不了了,小鸩坐了下来陪聊,我留了一沓符出门买吃的了,打从出门就还没吃东西呢,饿了。


    吃饭的时候顺便给徒弟和病人打包了一份,路过西湖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在望着西湖,这没什么,西湖很美人族说很美,而我,完全没看出来这污染严重的西湖有什么美的,雷泽那才叫美好不好,千年万年的古树与无尽的湖泊组成了无边无际的大泽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在森林里打转就算迷路了也不用担心饿死,麋鹿、鱼虾鳖、猪羊牛马、龙鲤、江豚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像地球上,我以前吃的东西,大部分不是已灭绝就是濒临灭绝,吃了属于犯法。


    这西湖有什么?


    大鱼都没几条,唔,还是有一条的,我的目光紧随着湖底游动的鲤鱼,好大一条鲤鱼,从头到尾的体长必须超过了一米,这么大的鱼在雷泽很常见,但在这一方人间界,挺稀奇的。


    “这么大的鲤鱼,炖汤的应该很滋补。”我嘀咕道,徒弟经过这一次的绑架也受了不小的惊吓,她姐刚保住小命,身体也挺虚的,都需要补补,饭馆子里买的饭菜可跟滋补不沾边,也就挡挡饿。


    “什么大鲤鱼?”坐在自带的老人椅上的老人听了我的话忽问。


    我形容道:“一条挺大的鲤鱼,令牌挺亮的,肚子上有个地方还缺了一片鳞片,湖里生存不易啊,不过现在应该没这问题了,好家伙,个头必须超过一米,不知道能炖多大一锅汤。”


    “你说什么?”


    我疑惑的看着异常激动的老人,重复道:“不知道能炖多大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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