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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章 第十一章本心·国耻


    虽然说着想将鲤鱼给炖汤,但我并没有动。


    鲤鱼被吓得不轻,估计要不是鱼生于水,就算流泪也看不到,我相信自己一定能看到鲤鱼痛哭流涕的画面。


    很显然,虽然还没化形,但这条鱼已经有了灵智。


    这年头,灵气稀薄,别鱼能修炼出灵智也挺不容易的,我何必造这个孽呢?须知这鱼生的虽然不怎么可爱,但它是真真切切的有了灵智,已经是智慧生物了。


    不过,说到鱼汤,我琢磨着一会要不要去买条鲤鱼炖汤,有段时间没吃鱼了,还真有点想了。


    如此想着,我向鲤鱼摆了摆手告别准备去买条鱼,却不曾想被老人给拉住了,神情激动的问:“你方才说底下有条大鲤鱼?”


    我皱了皱眉。“老爷爷你要吃鲤鱼的话,可以去市场买。”


    老人显然听不进人话。“我看不到她,她是妖对不对?”


    我怔了下,这接受能力和想像力,真实在。“老饕也不带你这样的,连妖都想吃啊?”


    老人闻言哭笑不得,道:“我不是为了吃,我找她是有事想告诉她,已经找了九十多年,再找不到,我也不知自己还能找多久。”


    我瞅了瞅老人的模样,啧,头发严重地中海,剩下的一圈也全是白的,别说黑色了,连一点灰色都没有,胡子也一样,同样的雪白,再加上那满脸的褶子,这得有一百岁了吧?真心人瑞啊,可惜再怎么人瑞也有结束的一日,瞧他眉心的生命亮度,相信勾魂无常上门也就这几日的事了。


    “我怎么知道你所谓的有事不是诓我?”我说。


    “她是我爱的人。”老爷爷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老头没撒谎,但我瞅了瞅鲤鱼,然后发自肺腑的对老头说:“您老口味真重。”人/妖的跨物种之恋在这片人与妖魔鬼怪共居的土地上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否则没法解释为何人族繁衍至今已经不存在真正的纯血人族了,可再怎么跨物种,一个人形,另一个鱼形,审美能相同?老头你是审美扭曲变异到离谱了吧?你是人族,不是生活在大洪荒初期一个生命一个品种,基本找不到品种相同的同类以至于审美迥异于后世子孙的大神们。


    咳,好吧,我想多了,老爷子还是挺正常的。


    鲤鱼现在只是一条还没化形的鱼,连妖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只怪,但它曾经是妖,一尾修炼了千年的鱼妖,生于西湖,长于西湖。


    老爷子姓路,杭州人。


    华夏从上个世纪中叶到本世纪中叶,长达百年的岁月,有百年国耻之称,这一切的国耻以抗战胜利而告终。高岚被少凰给弄得对明清的历史彻底失去了兴趣,转而看起了近代史课外史,但仍旧被少凰给打击得够呛。


    少凰表示不理解为何抗战胜利不追杀日本将日本灭族,自然她这么说的时候的语气自然没这么委婉,丫就差赤/裸裸的说出无能两个字了。


    我沉默看戏,高岚差点气得揍少凰,嗯,差点,她被少凰一招放倒了,因此差一点。


    我估计她以后再也不会在少凰面前看历史书,更不会想着让少凰改观了,至少别再觉得人族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


    人与神的三观差得太大,除非人族用实力将她揍一顿,否则我相信少凰看待人族的目光永远都是蝼蚁草芥亦或劣质肥肉。


    虽然是百年国耻,但不管是哪一个民族亦或种族都不可能所有人都甘心与沉沦其中,反抗者永远都是有的。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慈禧与光绪出逃,将华夏的耻辱推到了一个新高度。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哪怕是古神族那些视万物为蝼蚁的家伙都懂这个道理,南明神族王族缘何人丁凋零?因为少凰母亲幼时的亡国之战中,当时的王让他选择的继承人带着所有的凤凰蛋和幼崽跑了,但他自个没跑,带着所有成年王族留了下来,战至最后,死光了。而这也是孟凰能够年少继位的原因,虽然她年少,虽然她疑似精神分裂,虽然她彼时没有任何势力,修为也是所有王位角逐者中最差的,年纪更是最小的——一万岁的未成年,但她是王族直系,仅这一点便足以击败所有觊觎王位者。


    还有龙族,王族纯血直系几乎绝种于少凰之手,原因?大厦将倾,都没跑,选择跟少凰拼了,自然,没打赢,留下来的都死光了。少凰虽然对龙族极为厌恶,尤其是弄死了她前面三任王的龙族王族深恶痛绝,但对于那些战死的龙族王族,她从未流露出一丁点的鄙夷轻视,非常难得的给予了尊重,真的很难得。


    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翻盘,比如少凰的母亲,她若是也死在了亡国之战中,南明不会重建,凤凰族说不定早就消失了,更不会有复国的一日。但,亡国之难,需要有人活下去,也同样需要有人死去,以死亡捍卫国之尊严,让生者能够保有尊严,就算亡国,也不会因为亡国奴的身份被踩进泥里。


    瑶光帝姬就是个活例子,南明灭亡,她自己更是年少,但没人敢轻视她,在她重建南明时也有的是人愿意为她提供一点助力。一半是因为她的实力与资质,但也有一半原因是因为那一场亡国之战,南明亡了国,却保住了尊严,虽败犹荣,反倒是胜者颜面尽失。


    慈禧与光绪出逃,感情上能理解,贪生怕死乃人之本性,但理智上,我鄙视他们。


    纣王还知道自焚谢罪呢,丫连纣王都不如。


    年轻气盛的陆二少显然不能理解,不管是感情还是理智上都不能理解慈禧与光绪这种丢下京城仓皇出逃,并且在随后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


    后来我与少凰说起这事时,少凰表示,战败了,那么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也是应该的,但那不应该慈禧与光绪来签订,以对一个国族最大利益的角度来看,他们两个可以战死可以殉国,唯独不能签订这种条约。国破时,在位的君王殉国,新任君王上位接手烂摊子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揽下所有骂名,将先王推上神坛。先王的形像越是光辉,国人就越是愤怒,也越是仇视征服者,只要引导控制得好,在仇恨的火焰达到顶点之前做好准备,那么,烈火燎原之时亦是征服者彻底灭亡之时。


    自然,若是还败了,那么新王也会彻底跌入深渊,再无洗白之时。因此这是一场豪赌,选择新王接盘侠时必须慎重,心理素质必须过硬,手段心性,尤其是心性更是必须超越常人。


    对此,我就想呵呵哒,理论上,少凰说的这套路的确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哪个正常人做得到?


    便是南明神族,为了翻盘,耗费十几万载,中途还死了两个王,中间变故之多啧,说起来南明最后能够翻盘真心是个奇迹,更难得的是,这过程中,南明三任王竟无一人因为巨大的压力与仇恨而心理扭曲变态(说起来我严重怀疑它们有没有仇恨过,弱肉强食,怨恨别人击败了自己不如怪自己为何不够强,犹未站到食物链顶端,少凰这思维逻辑我太刻骨铭心了),至少孟凰与少凰没有,至于与凶兽结合生下两个神孽的瑶光,不熟。


    慈禧与光绪走了最下下策的路子。


    路二少虽无少凰那做为王的冷酷理智思维,但耻辱达到新高度他还是有感觉的。


    路二少的耻辱感也挺难得的。


    杭州位于江南,江南素来富庶,而路二少更是出生优渥,打小锦衣玉食,论理应不是几多愁,国仇家恨什么的更与他无关,他应与杭州许多人一般,在富贵乡里醉生梦死。事实却不,路二少能够觉得八国联军打入京城,烧杀劫掠,圆明园化为祸害是奇耻大辱足以说明他的不同。


    然并卵,觉得是奇耻大辱和做点什么是两回事。


    路二少的情况与少凰早年类似,都是家中老二,家里当家的都是老大,因此不愁吃穿,也没什么压力。但与熊破天际,但武力值也同样爆表,想干嘛就干嘛,大部分时候孟凰也拿她没辄的少凰不同,路二少与路大少有分歧,二少永远都会被大少镇压。


    路家人丁单薄,几代单传,这一代更是就兄弟俩,路大少能放着路二少出去作死就怪了。对此,细想也能理解,少凰能作是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她再怎么作,别人也弄不死她,反倒是她把别人给下锅炖汤的可能高达九成九,既然如此,孟凰自然不怎么担心她有什么三长两短。但路二少,妥妥的小白兔一只,放到社会上只会被人下锅炖汤,很难说路大少与孟凰谁更幸运。


    这些东西,外人能够看出来,但当事人却是很难察觉的,原因?被宠坏了,习惯了家人对自己的百依百顺,因而终于有一次是被拒绝的了,自然会愤怒至极。若是隔三差五的被拒绝,那再被拒绝的时候反倒不会生气,脸皮厚一点的话说不定会嬉皮笑脸的继续磨,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直到胜利为止。


    路二少才十五岁,十五岁的少年,年轻气盛,被宠坏了,被拒绝,并且是愤怒的拒绝,心情可想而知。但,完全能理解,他对路大少说华夏需要革命,你说这不是作死吗?


    华夏五千年的历史早已证明了前赴后继的变革者的结局,路大少就这么一个弟弟,能批准弟弟掺和这些就怪了,清王朝再怎么王朝末路这会都还没亡呢。


    路二少一气之下趁人不备,离家出走了。


    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宠坏了小少爷离家出走出事是必然。


    小少爷虽然太年轻,但也不是完全没脑子,至少离家出走的准备挺足的,带了很多钱免得出门没几步就走不下去了。但也正是带足了钱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穿得太好,出手又大方,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盯上他。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就算是离家出走,作天作地,你也得先确定自己是少凰还是路二少,若是前者,可着劲作也无妨,反正作不死,若是后者,作死需慎重。


    杀人抢劫,尸体得处理,旁边就是西湖,太好了,丢进西湖里喂鱼,就算没被鱼啃了,泡个几日也该面目全非了,亲爹亲妈都认不出来,多方便?


    西湖是个好地方,环境优美,至少那会儿很优美,水质清澈,水族丰富,许多的水族就是在这里修炼的,浠便是西湖水底修炼的一尾鱼。


    路二少被沉尸的地方正是浠的洞穴上方,肚子饿了出门觅食的浠看上了一条肥嘟嘟的草鱼,张嘴咬去,肥鱼没咬到,反倒是脑袋被砸了个七荤八素,宵夜也飞了。


    “谁这么没公德乱丢垃圾?”浠怒了,这都第几次了,人族什么时候能有点公德心?西湖不是垃圾场,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往湖里丢?也不想想砸到湖里的土著怎么办。


    浠甩尾准备将垃圾丢上岸,人族制造的垃圾凭什么让他们水族承担?


    尾巴甩到一半便错愕的发现丢下来的“垃圾”是个人,有没有搞错,连人都往湖里丢,没听说西子湖畔的人族兴水葬啊。生于西湖,长于西湖,浠可以说是看着西湖发展起来的,因此西子湖畔的人族的习俗她大多是知道的,虽然是水族,但水族也是爱热闹的,至少浠挺喜欢的,时不时会上岸去买几壶美酒。也因此,浠很确定西湖这里没有水葬的习俗,不是水葬,那就是毁尸灭迹啰。


    浠无语了片刻,转身准备走鱼,人族腐烂很快的,在这水底要不了多久就会被鱼虾吃干净,因此倒不需要担心破坏环境。


    啥,湖里有具尸体容易导致水质出问题,人喝了要生病,是会这样,历史上的一些瘟疫就是这样引起的,但妖族又不会沾染瘟疫,既如此,关她毛事?


    甩了甩尾巴,浠这一次盯上了一条江豚,必须得说,这鲤鱼绝对是肉食种,吃个宵夜不是盯上草鱼就是盯上江豚,完全不考虑吃素。


    去追江豚时浠无意间看到了路二少的脸,不由愣住。


    第162章 第十一章本心·酒鬼鱼


    路二少醒来的时候还有点回不过神来,自己不是死了吗?


    没等他回过神来就看到了一个少女,十七八岁的模样,肌肤白皙如玉,五官立体精致,端的是个倾城美人。


    路二少终于有点反应过来了。“姑娘救了我?”


    少女点头,冷冷道:“乱扔尸体,没公德心。”


    路二少噎了下。“我不是尸体。”


    少女没吭声,跳进了西湖里,路二少愣住。“姑娘你别想不”最后一个开字没能吐出口,搁谁看到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变成了一条鲤鱼都不可能再有气力将别想不开这四个字给说全。


    路二少的心脏着实□□,如此诡异的一幕竟然没吓出心脏病来。


    路二少再见到浠是在三个月后,被路大少抓了回去关了三个月的禁闭,好不容易能放风,虽然身后跟着个人路二少也不是很介意,在大街上溜达着,活了十几年从未如此深切的感觉到过自由的空气如此美好。


    心情很好的路二少就是这个时候看到了从酒馆里喝酒的少女,霎时就愣住了。


    有妖怪啊!


    路二少本能的就想这么喊,却也很快想起了自己被沉尸西湖后是谁把自己捞起来的,因此理智很快跟上了到了嘴边的惊呼将其摁了回去,取而代之的是心里的高兴,救命恩鱼再见也挺不容易的。


    “嗨,鱼姑娘。”路二少往酒馆里跑去。


    浠没反应过来是别人是在喊自己,她不姓鱼,确切说,她没有姓,妖族都没姓,因此直到路二少在她面前坐下她才反应过来所谓的鱼姑娘是自己。


    路二少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道:“鱼姑娘”


    “我不姓鱼。”浠道。


    “我姓路,路昇,大路的路,日加一个上升的升。”路二少自我介绍道。


    浠迟疑了下,还是回道:“浠,三点水加希望的浠。”


    就一个浠?你丫全名呢?路二少有点懵。“不记得百家姓里有浠这个姓啊?”


    “我没有浠,浠是我的名字。”


    想起对方的物种,路二少悟了,百家姓是人族用来区别婚姻的,但妖族,植物要么不讲究这个要么就是雌雄同株不需要这个,至于动物,动物界谁知道是什么样的,但八成与人族不一样。


    浠喜欢饮酒,尤其是美酒。


    路二少不好杯中之物,但一次又一次的被路大少镇压理想,本来不好后来也喝上了,越喝越多,但他喝得再多也比不上浠喝得多,浠最喜欢的哪家酒馆她都喝了一百多年了,从酒馆掌柜的高祖时就是常客,到现在也是常客,也因此浠很是感慨,酒馆现在的老板的手艺比起他高祖父真是差了很多。


    路二少没喝过老板高祖父酿的酒,但听着浠的感慨他也无言以对,鲤鱼姑娘您老贵庚啊?“既然觉得酒馆的酒不够好,为何不自己酿?”


    浠很是愁苦的道:“没材料,也不会酿。”


    西湖底下也没法酿啊,必须得说,水真是这世上最有容乃大的存在,多好的美酒泡在水里终将被水同化。


    路二少大方道:“我借钱给你好了。”


    有钱,任性!


    浠一怔:“赔了怎么办?”


    “这么点钱可买不起我的命,而你救了我的命。”路二少说。


    路二少自问不是葛朗台,万贯家财再好,若是命没了,便是有亿万家财也是白搭。


    路二少说风就是雨,回家的时候就跟掌管财政大权的路大少说了这事,路大少本来不想答应的,钱多也不是这么败的,但得知那是弟弟的救命恩人后便改了主意。


    金钱诚可贵,但买不起弟弟的命,既然是救命恩人,就当这钱当水漂了吧。


    浠得到了一家酿酒作坊,因为经营不善已经决定关门大吉而被路大少给买了下来转赠给浠。


    路二少原本还有点浠会不会经营,以及怎么经营,却不曾想,第二日的时候浠就赠了他一枚珍珠,珍珠足有龙眼那么大,色泽圆润,品相更是上乘,若是拿去拍卖,足够买下杭州城好几条街了。


    “你有钱啊。”路二少挺无语的。


    浠瞅了瞅珍珠:“你说这个?这是老蚌身上的病疮,我帮它挖了,不过人族似乎挺喜欢的,我就送你了。”


    路二少:“”疮?没记错的话,这个字眼可不是用来形容美好事物的词。


    合着人族视若珍宝的珍珠在这些水族的眼里就是疮,一种不值钱的东西,还是生病后身上长出来的,怎么感觉那么像手术后切下来的肿/瘤?


    虽然挺无语的,但路二少还是收下了珍珠,不过,他想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任何珍珠了。


    珍珠被卖了,赚得钱路二少拿了一小半,大头都还给了浠。


    “别忙着拒绝,你买材料,雇人,酿酒都是需要钱的,大哥只给了你酿酒作坊,别的什么都没给,没有钱,你怎么酿酒?”尤其是见过浠的酒量后路二少不认为浠的作坊能赚钱,酿得酒再好再多也禁不住她自己喝。


    浠想了想,还是收下了钱。


    这世上最会做菜的人是最会吃的人,这一真理也可以应用到酿酒领域去。


    浠虽然没学过酿酒,但她可以学,做为一个资深酒鬼(千年酒鬼),酿出来的酒能差?不能让她自己觉得满意的酒全都倒进了西湖里,一时间西湖里尽是醉鱼醉虾醉鳖。


    路二少颇为咋舌,见过有钱任性的,没见过这么任性的。


    不过几个月酿酒作坊就成了负资产经营。


    路二少忍不住跟人打赌浠能够经营多久,虽然西湖里多宝,但浠这么个经营法,破产很正常。


    路二少的这种想法只维持了一年,倒不是因为浠折腾了一年都还没破产,而是他在浠那里终于品尝到了琼浆玉液。其实浠以前酿的许多酒也不能说差,随便拎出去都是美酒,奈何浠自己嘴刁,她自己不满意,品酒的人再满意也是白搭。


    言归正传,路二少失恋了。


    鉴于路二少之前离家出走的事,路大少觉得这纯粹是因为路二少太无聊了,干脆送他去学堂里读书。然后,路二少读书惨不忍睹,反倒是看上了新来的女先生,女先生是海归,从海外留学归来,长得漂亮,也很有才华,端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佳人。


    女先生与路二少差了三四岁,思想和眼见高出路二少不止一截两截,路二少想追她,怎么瞅怎么都悬,但路二少很有韧劲,为了追求美人,破天荒的抱着学堂的教材以及女先生感兴趣的课外书啃了起来。


    浠看得都忍不住同情路二少,那位女先生的文学功底很深厚,但这还不是最坑的,背熟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诗,怎么也能搭上话,但女先生是学数学的,在国外读的大学,成绩优越,是真正的大学生,含金量杠杠的,本来准备在国外继续攻读再拿数学的博士学位。不过夭折了,她家人不同意,觉得女子最重要的还是嫁得好,当初答应她出过留学也不过是为了让她镀个金,因为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有权势的人都喜欢娶或纳个有学历的女人,即所谓的赶时髦。


    家人想得很好,奈何女先生不配合,她出了国就跟哈士奇一样,撒手没了。不过虽然跟哈士奇似的撒手没,但这姑娘真真是个学霸,在十五岁抓着机会出了国,学会了英语,考上了哈佛,几年之内就拿到了硕士学位,还开始涉猎别的领域。


    这么个学霸,想跟她搭上话,路二少完全可以节哀顺变了。


    唔,既然在哈佛读得好好的,怎么就回来了?


    她想继续读下去,嫁人生子什么的,学霸表示:民族存亡,嫁人生子一点意义都没有,她要学更多的东西看能不能为这个民族尽自己的一份力。


    家里断了学霸的生活费和学费,学霸很牛逼的靠自己的学识解决了经济问题,虽然拮据了很多,但她也不要求生活质量,只要可以做研究就可以,没有玩乐的钱没什么,吃喝也是只要吃不死人维持生理需求即可。


    学霸最后还是回来了,父亲病重,可能是最后一面,学霸赶紧回来,然后就发现被骗了,父亲别说病的快死,身体好得再活几十年都不是问题,叫她回来是为了联姻。


    妈哒,博士学位还没到手呢,嫁个毛线的人,学霸麻溜的跑了。比起失败得彻底的路二少,学霸小姐姐跑得很成功,跑到了杭州不说,虽然开溜时只带了几个大洋,但很快就凭着自己的学识找到了一份工作暂时解决了生活问题。


    这对比之惨烈,路二少简直衰成了渣渣。


    路二少的发奋让路大少很是惊讶,一度怀疑弟弟中邪了,你个纨绔几时这么好学了?


    路二少虽然是纨绔,但智商还是挺高的,夜以继日的发奋,终于跟上了学霸感兴趣的话题,正琢磨着怎么告白呢就看到别人对学霸告白,学霸拒绝得那叫一个直白那叫一个不留情面,真是一点希望都没给人留。路二少的一颗小心脏惊得不轻,蹦得比亡命的兔子还快。


    路二少的一颗告白心暂时萎了,试探的探询了下,得知学霸姐姐在拿到哈佛博士学位之前不打算考虑这方面的事。


    路二少泪奔了,要拿哈佛博士学位肯定得出国,再把学位拿到手,那得多少年后的事了?


    路二少来找浠饮酒了,饮的是浠终于觉得满意的酒,不容易,折腾了一年终于满意了。


    路二少想喝个烂醉如泥,遗憾的是,饮了才一壶就被浠给揍了。


    “你这不是饮酒,这是牛饮,简直是糟蹋了我的酒。”浠怒道。


    喝个酒都不能如愿,路二少终于没忍住哭了,人生怎么就这么糟心啊?想出走从军不成,喜欢上了一个女子,一点希望都看不到。


    浠揉了揉耳朵,好吵。


    忍、忍、忍忍无可忍,不忍了。


    浠怒道:“我若是她我也不会喜欢你。”


    路二少打了个哭嗝,终于不哭了,却更悲伤了。“我就那么差劲?”


    浠掏着耳朵道:“先生志在救国,她的心思都给了民族,而你呢,你与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二少更伤心了。“我也想救这个国家,但我什么都做不了。”


    “你什么都没做怎么就知道做不了?”


    路二少愣了下,终是道:“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怎么知道,浠心说,想了想,还是道:“不如你学学先生,先找个方向。”


    数学能不能救国先生也不知道,但她知道数学的用处很大,因此学霸选择了学数学,虽然不知道数学对国家民族能有什么用处,但肯定能派上用场。真以为她对数学充满热爱啊,不过是因为所有科目里数学的应用范围最大罢了。并且为了有杀错没放过,学霸小姐姐本来还打算拿了博士学位后再拿别的学位,多拿几个,一个用不上,别的总用得上。(庄主:此等学霸真是跟大洪荒初期的古神有的一拼,不知道那条路能证道成神干脆把所有的路都涉猎了,总有一条路能走上神座。)


    路二少终于振作了起来。


    浠也继续经营着酿酒作坊,不过一直都是不赔不赚,不是生意不好,说实在的,生意极为火爆。浠酿的酒非常好,赚不了的根本原因在于,酿出来的酒有九成是被她自己喝了的,这要能赚钱,那太阳得从西边出来。


    路二少说过浠不止一次,再怎么纨绔路二少也知道生意不是这么做的,不过浠从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最后路二少想到这位不是人,也不可能缺钱,开酿酒作坊本来也不是为了赚钱,便作罢了。


    在浠不咸不淡的经营着酿酒作坊时,路二少终于找到了方向,花了两年。


    学医。


    本来是想从军的,八国联军侵/华时路二少一直认为国家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军事太差,这才想离家出走从军的,不过先是被路大少镇压,后是被浠揍了不止一顿,终于认清了自己这个战五渣不是从军的这块料,这才改成了学医。


    虽然纨绔二少眼界不够,但女先生的眼界足够,帮他提供了无数方向让他斟酌考虑,二少难以下决定,浠建议他干脆每个方向所代表的职业都试一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料,花了两年,最后选择了学医。


    当不了军人没关系,当军医也不错。


    不论是浠还是女先生都颇为无语,二少你是跟军队杠上了是吧?


    路大少没反对,比起军人,军医什么的,还能接受,军医不用上战场,大概,应该是不用的吧路大少不是很确定的想,但看着弟弟那高兴的模样,路大少终是不忍摇头,弟弟难得靠谱了点,他就别扯后腿了。


    路二少发奋了没多久,学霸小姐姐终于攒够了钱,也找到了回美国继续学业的船。


    路二少懵了,没等他反应过来,路大少,路大少表示弟弟你既然要学医,那就去更好的医学院学吧。


    当时的医学生出国留学,大多是去日本,离得近,而且日本的医学院建设的也的确很好,但路大少不喜欢日本,觉得那些矮个子太羞辱人了。张口闭口的□□□□,专门买了字典翻,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后路大少气得暴跳如雷,□□你个大头鬼,你全家都是□□,你全民族都是猪猡。也因着这一事,在送弟弟出国时路大少从一开始就没考虑日本,而是决定将弟弟送去美国学医。


    最重要的是,华夏时下的情况,路大少怎么看都觉得山雨欲来,这个时候还是躲远点比较安全。若不是路家家大业大,且所有家业都在杭州,不能挪,路大少自己都想出国避着。


    路二少更懵了,然后第三波攻击又来了。


    学霸小姐姐病了,绝症。


    路二少找了最好的医生也表示无能为力,因此最后求到了浠的头上。


    浠去看了下,黑白无常都在周围转悠了,这明显是阳寿将尽,就等着勾魂了,救个毛线啊,节哀顺变准备后事吧。


    学霸小姐姐简直要抑郁,她的学业,她所有的努力,全完了。


    绝症终于击败了这个不管落到什么境地都没放弃希望的学霸。


    路二少抓着脑袋问浠:“你不是妖怪吗?妖怪也没办法吗?”


    浠迟疑了下。


    路二少一见就知道有门。“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我求求你,救救先生好不好”


    浠眸色复杂的瞧了路二少很久,瞧得路二少都懵逼了,终是说:“好,我救她。”


    第163章 第十一章本心·一日


    路二少与学霸一起出了国,努力学习,各自拿了学位,学霸终于开始考虑男女之事了,然而等了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日的路二少却并未利用这些年的交情加以进攻。相反,他看着学霸与另一个志同道合的留学生谈恋爱,结婚,婚礼时路二少发现,自己竟然的内心竟然一如既往的平静。


    为什么会这样呢?


    路二少很是不解,并且将此事写进了给浠的信里,这些年他经常写信,路大少给他的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这方面,写给浠的,有生活琐事,也有自己的研究,但从无回信。


    这一封信寄出,仍旧没有回音,但路二少的疑惑却得到了解答,学霸小姐姐一次留学生的学术交流时对路二少说:“小路,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回去娶浠啊?再不回去娶她,当心她不等你了。”


    路二少一愣。“浠不是我的爱人。”


    学霸小姐姐也是一愣。“你喜欢她那么多年都没追到手?没道理啊,我看她挺喜欢你的。”


    路二少抹汗,这哪都跟哪啊,浠没少揍他,怎么可能喜欢她?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学霸小姐姐无语了下,明确表示自己没开玩笑。“你俩当年成天腻歪在一起,她那么冷清的性子都没将你甩开,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她可是看得很清楚,浠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唯独与路二少在一块的时候会有点烟火气。


    浠喜欢自己吗?


    这个问题路二少觉得很心虚。


    那自己喜欢浠吗?


    路二少想回答自己不喜欢,却发现无法如此回答。


    昧不了这个良心。


    他喜欢上一个女子,那是一条鱼,一条鲤鱼,一个妖怪。


    人与妖怎么能在一起呢?


    路二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懦弱,不敢承认这种事,更不敢去深究那些年心中的异样。


    路二少以优秀的成绩提前毕业,还拿了学位,飞快的回了国,一回到杭州就直奔酿酒作坊。


    那一尾千年鲤鱼早已不知所踪,酿酒作坊被她送给了作坊里一个干活勤快人也老实的伙计,路二少一回来,伙计便将契书给了路二少,这是浠离开之前的意思。


    路二少打听了许久也没人知道浠去了哪里,反倒是他这些年寄回来的信为何没有回音的原因知道了,足足两大箱的书信一直堆在储物间里。


    路二少又找去了西湖,浠还是没露面。


    路二少等了一日又一日,等了足足半年,人都瘦了一圈,始终没看到那尾鲤鱼,反倒是一只老蚌不忍的冒出头来告诉他,浠失去了龙鳞与内丹,已打回原形,连灵智都没了,如今只是西湖水底一条普通的鲤鱼,不再记得他,就算日后重新修炼成人也不会再想起曾经的事情,让他别等了。


    路二少懵了。“龙鳞?内丹?被谁抢了我帮她找回来。”


    老蚌很是不高兴的回答:“龙鳞被你服了,不然你以为你自己明明已经死了,如何起死回生的?至于内丹,拿去救你那个情人了。”


    路二少更懵了。“我何德何能?”


    老蚌点头。“是啊,你何德何能,就算一千年前你从渔夫的手里放生了它,它用龙鳞救了你也还上了因果,她怎么就连你的情人都要管。”


    路二少无言以对。


    老蚌叹道:“罢了,事情都已发生,你和你的情人好好过日子吧,她最后的心愿便是希望你一世喜乐。”


    可是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一世喜乐里会没有你的存在。


    鱼缸里没了鱼,哪里还能一世喜乐?


    老蚌走了,路二少也被忍无可忍的路大少派人拖了回去,提醒弟弟,你当初为何学医?你的志向呢?就是为了对着西湖发呆?


    路二少闻言终于清醒了过来,在杭州的一所医院里找了工作,担任主治医生。军医什么的,他已经丢九霄云外去了,而且华夏现如今的情况,路二少对于军医这一职业只想呵呵哒,军阀林立,当军医能做什么?还不如在医院当主治医生好歹还能救几个人。


    上下班,有时加班,难得有空的时候路二少就去西湖边上坐着。


    路大少看弟弟年纪大了,天天催婚,路二少秉着拖字诀,拖拖拖,一直拖到了民国建立,拖到了军阀混战。路家家财万贯却没有足够的武力,毫无悬念的被军阀盯上了,路大少对此也早有准备,乱世之中所有秩序都是虚的,因此他老早就开始转移资产,军阀动手时他带着全家准备出国。


    路二少没反对,但在上船后从船上跳了下来,自己游回了岸边,至于路大少会不会气死,路二少觉得不太可能,路大少的身体很健康,气不死,而且他这回可不是不告而别,走之前在船上留了书信。


    路二少早年的军医志向还是实现了,军阀混战打了几十年,最终日本全面侵华,神州陆沉,到了这个时候再怎么心大的军阀都没法继续掐下去了,就算想掐,全国人民也不答应,自然,无所谓这些,不怕遗臭万年的不受此约束。


    路二少成了一名军医,因为龙鳞而复活的身体素质远胜寻常人,也因此八年抗战苦不堪言,路二少还是活到了战争结束。


    战争一结束他就辞职离开了军队跑回了杭州开了个小诊所,上半天班,看半天西湖美景,风吹雨打,刮风下雪,这种作息坚不可摧。唯一一次被打破是在文.革时期,路二少的出身以及出国留学的经历让他毫无悬念的被打成了臭老九,不过从事医生这个职业最大的好处就是人脉广,救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人会念你的好。


    有首长想将路二少弄到比较封闭的农村里,较为封闭的环境里与外面接触不多,对臭老九什么的自然不是很清楚,而路二少的医生技艺也足够他过得好点,活到风波结束。


    首长好意被拒绝了,路二少虽然用了自己的人脉,却不是弄个好点的环境,而是坚持留在了杭州,就算一度被下放到牛棚,他也很快自己跑了回来。


    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不少人以为这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过去,差不多的运动以前也有过,但最多一年半载就会过去,但谁也没想到这一次的风波不是一年半载,而是整整十年,各方因素累加,最终失控。


    路二少比较幸运,虽然麻烦不断,但以前救的人多,当了那么多医生,门生弟子也不少,因此濒临绝境时总有人会接济他一下,最终熬了过来。


    虽然熬了过来,但身体被摧残得够呛,需要好好养着,但孤身一人,无妻无子,虽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一个人也是要吃饭的。去医院工作不现实,虽然他的医术是国手级的,但他的身体已经负担不起医生这一高负荷的职业,因此最后是在医学院里找了个工作糊口。


    再后来,下海经商潮出现,经商不再像以前一样是臭老九,路二少便辞了医学院的工作,重开酿酒作坊,浠的酒方并未瞒着他,因此他也能酿酒,酿的酒不少,但很多都被他每日倒酒西湖给倒西湖里了,不过酒的质量真的很好,赚的钱很多,足够让路二少败家和养生了。


    必须得说,老爷子养生养得真心养得不错,战场军医、十年浩劫,居然没死,没死也就算了,他竟然还挺健康的,不管是战场军医还是文/革浩劫中被打为臭老九,都不是能轻松熬过去的,伤身又伤神,对于身体与精神的摧残很是厉害。因此两样中的任何一样,活下来的人,身体多半会元气大伤,要么很快就会病逝,要么缠绵病榻苟延残喘,但老爷子真心很健康,精神很好的活到了一百多岁。


    最难得的是不是老爷子的人瑞,而是他身上的功德之光,活了这么久,除了美人,我是头回在一个人(我说的是人,少凰那个标准非人生物不在此列)身上看到如此深厚的功德,虽不及美人,但美人那是特殊案例,不能拿来做对比,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族有生之年能够积攒这般功德,堪称奇迹。


    估计这深厚的功德就是同龄人只能躺在病床上靠机器维持生命,而老爷子还能活蹦乱跳的来西湖倒酒的主因,功德虽然常人难见,但真的是个好东西。话说回来,天天往西湖里倒酒,老爷子也真是舍得。


    我说:“你等了这么多年是想要做什么呢?它已经不记得你了。”


    失去所有修为,打回原形——一条普通的鲤鱼,它早就忘了自己曾经爱过的翩翩少年,而要等它重新修炼成妖化成人形,那老爷子得等到白骨成灰去。而要等鲤鱼想起老爷子,除非她修炼成上仙亦或上神,这两个位阶的存在是可以看到自己所有的前尘往事的,不过那个时候就算想起来也没有任何意义了。若是无数轮回中前世的自己曾经欠下别人因果,神会找个机会还了,却也只是还了,感情会随着记忆的消失而泯灭,就算找回了千千万万前世的记忆,感情也不存在了,心态更是天翻地覆。


    修炼成神仙,改变的不仅仅是躯体,更是心态,那是一场从里到外的蜕变,神仙,就算曾经是人,修成神仙之时也不再是了。心态没变的,多半会因为无法适应长生而走火入魔。毕竟,仙人什么的我不太了解,但靁那个死宅随便打个盹,娲灵随便出门走走都是几千几万年,足以说明神仙的长寿,以及它们的时间观念与人族有多悬殊,为了适应如此永生,蜕变是必然。


    就算鲤鱼能修炼成神仙想起老爷子,我相信,那个时候她对于老爷子最多一声叹息,叹息老爷子的执迷。


    “她最后留下的心愿是你一世喜乐,老爷子应该好好过日子才对。”我很是无语的道。


    人生百载,谁能真的活个一百岁,老爷子倒是活到了一百岁,但孤独一人的一百岁,对于人族而言应该是很失败的吧?人族可不是古神,家庭观念淡得根本没有,就算想要孩子,也有一千种自己无/性繁殖后代的法子,人族讲究夫妻恩爱,子孙满堂,如此方的圆满,老爷子哪一条都对不上。


    明明不是天煞孤星的命,硬生生的被他活出了天煞孤星的结局。


    “没有她,我不幸福,既如此,我不愿委屈自己去凑合。”老爷子回答。


    我无言,任性得真是可以啊,但也挺难得的,爱恨终将败给时间,其实哪里是败给了时间,不过是败给了世俗的压力,谁能坚持一辈子不婚?只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是自己想找的哪个?呃,我相信许多非人生物都能做到,比如少凰,千万年的单身汪,剩斗士跟她一比,弱爆了。不过,同样的事情人族很难做到,七大姑八大姨的齐上阵逼婚,世俗舆论或利益,骨头再硬也终会弯折。


    “你当年怎么就不跟她说呢?”我很是惋惜,虽然鲤鱼没挂,但现在的情况跟人死了对着墓碑告白真没什么两样。


    老爷子垂下了脑袋。“少年轻狂,最迷糊的就是自己的本心。”


    我犹豫了下,还是道:“鱼已经走了,明天你再来这里,我有个办法让它提前化为人形,但你须得考虑清楚,我这个法子若是用了,你最多活到明日日落。”


    老爷子豁达道:“我已经一百多岁了,活够了。”


    你没活够也没关系的,过些日子黑白无常也该上门了,现在不过是提前几日罢了。


    夜里的时候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高岚接的电话,我说:“安安呢?”


    “刘先生病了,昏倒在家里,被安安发现送医院了,现在都没回来。”


    我抓了抓脑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还想找安安请教点事呢。“那算了。”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准备,第二日的时候我在西湖边又见到了老爷子。


    等了许久也没等到鲤鱼冒出来透气,老爷子好奇的问我:“我能知道你的办法是什么吗?”


    我答道:“龙鳞加功德。”


    鲤鱼跃龙门会化龙,这是华夏的神话传说,看似荒谬,但这里头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真实信息。


    水族修炼有成是可以化龙的,不过成功率微乎其微,大部分的水族都倒在了半道上。


    关于这一点,刘元曾经好奇过,觉得这不科学,还就科学性与少凰探讨了下。虽然我能理解他想跟心上人说话的心思,但如此扯话题,我当时是真的很无语,少凰的存在本身就很不科学好不好,你还跟她谈科学。


    最扯的是,刘元跟少凰探讨科学,少凰竟然还真用科学给出了解释:基因。


    不是所有水族都能化龙,也不是只有水族能化龙,但能够化龙的生灵并不是因为它们修炼多么的刻苦,虽然这也是重要因素,却不是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是那些化龙的生灵本身就有龙族的基因。虽然那基因少得微不足道,但再微不足道它本身也是存在的,修炼本身是一种寻求进化的手段,因此龙族的基因会被激发苏醒,越修炼越向龙族靠近,到了最后足以化龙,只是因为不是纯血,以及基因不完善,化龙的成功率很低,也无法化为神龙,只能化为杂种龙。


    人族的神话里有说到一些人化龙而去,都是差不多的原因,要么本身就是龙化成的人,要么就是原本是从人族变成了龙,换了物种,不过是杂种龙还是神龙,那就不清楚了,不过若是从人族变成的龙族,那就是杂种龙。


    刘元对此表示了更大的疑惑:在神话传说里能够化龙的物种太多了,龙族的基因分布也太广了吧?


    少凰表示这很合理,龙性本淫,且不提杂种龙,便是那些纯血龙族,即神龙,她所认识的,除了少数特例,大部分神龙都有一座超过两位数的后宫,超过三位数甚至四位数的也不是没有。而龙族口味之杂,反正她早年认祖归宗出任鸑鷟君时跟龙族打了不少交道一直都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城里人真会玩哈。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不是基因变异,而是因为每个龙子的老娘都不一样,因此品种不同实在是合情合理。


    大洪荒时代,龙族鼎盛之时,这个种族很成功的将自己的基因撒遍了盘古世界,尤以水族被祸害得最呛,就没哪个水族中是没有龙族基因的。


    虽然很无语,但少凰的科学讲解也算是证明了水族能够化龙的原因。


    只是,有龙族的基因只是有了化龙的资格,有资格和能够化龙是两回事。


    鲤鱼能够修炼出龙鳞,证明她有龙族基因之余也诠释了她的修炼有多勤奋,龙鳞可不是那么容易修炼出来的,虽然只有一片龙鳞,但我相信,给她足够的时间,有朝一日她未必不能化身为龙,须知很多的蛟身上可是一片龙鳞都没有,比如玄君。


    不过鲤鱼也是够舍得的,千年苦修才得了这么一片龙鳞,竟然如此大方的给了别人。


    心里腹诽不已,我顺便将功德的重要性与老爷子说了说,龙鳞这些年延续他生命的同时也与他积攒的功德搅在了一起,抽出龙鳞,他不仅会死,身上的功德也会被损失大半。


    “有着深厚的功德,你就算死了,去了地府也下辈子可以投个好胎,别说王侯贵胄,便是皇帝胎也是很有可能的。”我说。


    “比起来生,我只想抓住今生。”


    “你的今生只剩下一日了。”


    “一日亦是一生。”


    老爷子你还修了哲学学位吧?


    我与老爷子一老一少在西湖边上吹了半天风,鲤鱼一直没影,在我想要打道回府的时候老爷子将带来的美酒倒进了西湖里。“本来想到时候与她共饮的,不过,现在也只能试试了。”


    我嘴角抽搐的看着酒液入水还没一秒钟就嗖的出现的鲤鱼,瞬间移动也不过如此了,鱼啊鱼啊,你上辈子是醉死的酒鬼吧。


    鲤鱼一出现我就立刻收了网,鲤鱼被打捞了上来,然后麻利的从老爷子身上剥离出了因为功德浸润而金灿灿的龙鳞按回了鲤鱼肚子上那个缺了一片鳞片的地方,物归原主,接下来便是大变活鱼,错了,是鱼变活人。


    啧,鲤鱼姑娘真是个美人,去拍电视的话肯定能大红大紫,唔,如果她别一副婴儿看世界的眼神就更好了。


    好奇的看着周围,咦咦咦个不停,疑惑自己怎么长出了手脚,疑惑周围的一切,还真的彻底的新生了,我都不忍去看老爷子是什么表情了。等了一辈子,等来的却是一个完全忘却过往,也不再爱自己的心上人,这简直比大婚之日新娘跟别的男人跑了更悲催。


    好吧,事实证明鲤鱼姑娘也不是完全没常识,至少非人生物的常识她还是有的。“多谢两位前辈助小妖化形。”


    我指着老爷子说:“你不用谢我,谢他吧。”


    鲤鱼疑惑的看向老爷子,显然她也看得出来老爷子是个普通人,且是个行将就木的普通人。


    老爷子笑问:“能陪我走走吗?”


    鲤鱼想也不想的回答:“好啊。”答完后有一瞬的怔愣,估计是刚才回答的时候完全过脑,这会脑子终于追上来了,不过就算如此它也没有反悔的余地。


    后记:我离开杭州的时候鲤鱼来送了我,告诉我,她陪着老爷子逛了一整天的杭州城,老爷子教了她很多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常识,也给了她一整套的身份文件,酒厂和他所有的资产都立了遗嘱留给她。最后在她化形的第二日拉着她去看日出,日出时安然离世。


    “我不明白,为何他死的时候我的心那么难受,下意识的就哭了。”鲤鱼盯着我要一个答案。


    我说:“逝者已矣”


    “我不想听口水话。”


    我无奈的说:“你曾经爱过他,别问我怎么回事,因为就算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也想不起来,于你而言,只会和听别人的故事一般。除非你自己想起来了,否则不管别人怎么说,于你而言都不过是别人的故事。”


    天机卷


    第164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违和


    曾经渣过的前前男友百折不挠终于杀上门该肿么破?哦,对了,前男友也在场。——庄主。


    我拎着果篮去探望刘元的时候还没进门就听到里头传来的朗朗读书声,给病人读书还真是个不错的消遣,但少凰你得什么创意和品味才能给病人读《黄庭经》?我很是怀疑,这不是消遣,是在催眠吧?


    诚然,黄庭经是修炼必读的基础书籍,但它晦涩得,资质好的人读起来很轻松,然后修炼起来飞快,麻溜的飞升了;资质不够的人读得生不如死还得读。而普通人,谁听谁瞌睡。


    敲了敲门,里头传来了刘元的声音。“请进。”


    唔,还没瞌睡啊,不错不错,抵抗催眠的能力挺好的哈,没记错的话,少凰正在读的这一段是《黄庭经》中间的,也就是说,刘元已经听了一半的道经。牛,虽然少凰的声线听好听的,但声音再好听,念的也是黄庭经啊。


    推门而入,愈发无语,刘元的精神不错,显然没打瞌睡的意思。


    听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但现在我觉得其实还可以添一个近义词——情人耳中出天籁。


    看到我进来了,少凰终于不念黄庭经了,问我:“高岚之前说你找我有事。”


    “哦,是有事,不过已经解决了。”我将西湖鲤鱼与路二少的事说了说,最后很是感慨:“鲤鱼已经不是原本的鲤鱼了。”不论浠的记忆还是感情,现在的鲤鱼都没有。


    刘元闻言道:“他走得时候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鲤鱼说他走的时候是带着笑容的。”我说。“真是真爱。”


    少凰道:“不是别人是真爱,是你的认知被凡人给限制了。”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嘛意思?


    “记忆不再,感情消失了,鲤鱼还是鲤鱼。”少凰道。


    我默然须臾。“你是靠什么判断的?”


    “灵魂。”少凰回答。


    我沉吟了一瞬。“对你而言,刘元与刘弗陵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少凰反问我:“你换了一件衣服,换了个发型就不是你了?”


    “当然是我懂你的意思了,但照你这逻辑,每个人岂不是都有一堆的身份和关系?轮回亘古不休,每个人都有无数的前世。”我说。


    “重要的人换了衣服和发型,你会不让他进门吗?”


    “当然不会,可我们现在聊的不是这个好吗?”


    “有过几面之缘的人换了衣服和发型,多年后再见,你会放他进门吗?”


    我无语了。“合着你的灵魂不变,人还是原来那个也讲究对像的。”


    “若是不重要的人,我为何要在意它是否改变,又改变了多少?”


    “可老爷子是人族啊,人族跟我们不一样的。”我说。


    躯体如衣裳,可以更换,唯有灵魂永恒,人族可不这么认为,当然,这也和人族生命短暂,但今生结束后还有来生,而我们长生却无来生有关。不同的环境孕育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种族自然孕育不同的三观。


    “你一定没有爱过一个人。”少凰说。


    我反驳道:“说的好像你爱过一样。”


    少凰随口道:“我的确爱过。”


    我与刘元俱是一愣。


    刘元:“谁?”


    我:“你这个千万年单身汪也会爱人?”


    少凰无语的瞅着我:“单身跟会不会爱人有关系吗?”


    好像是没关系,我更奇:“那怎么没在一起?对了,是什么人啊?你甩了他还是他甩了你?”


    少凰回道:“他死了。”


    刘元沉默了,我怎么就有种违和感呢。


    唔,对了,少凰你说起已故恋人时表情淡然也就罢了,最多就是你情绪藏得深,但你的眼神也是淡然的,更诡异的是,跟少凰相处了这么久,我知道,少凰不是个心思复杂的人,至少她不喜欢什么心思都憋在心里,喜怒形于色,想哭就揍人,想笑就笑。因此,她的现在的神情所流露出的情绪都是真实的,谁TM的想起旧爱时会是这么个情绪?


    我瞅了眼刘元,看他狐疑的模样,显然也是看出了这种违和。


    刘元开口道:“少凰你真的爱过那个人吗?”


    少凰理所当然的道:“废话。”


    刘元一时哑然。


    我道:“你的神情,一点都不像在提起自己曾经爱过的人,倒像是在提起一个陌生人。”


    是吗?


    少凰的脸上露出了疑惑之色,摸了摸脸,须臾,也露出了疑惑之色。“我怎么想不起来当时的感觉了。”


    啊?


    我与刘元懵逼脸。


    少凰皱起了眉头。“不对,不应该这样,三万年,我没道理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有点明白了,少凰的脑子大抵被人动过手脚,不过谁这么牛掰?这可是仅次于神尊的强大神祇,谁能对她的脑子动手术?唔,仅次于神尊,莫不是神尊?


    我有点想捂脸,可千万别是神尊啊,否则以少凰的性子有一定的可能上演神族内乱。


    莫名其妙被人动了手术,还是脑子这种关键部位,少凰不疯才怪。


    少凰脸上的神情从疑惑转为愤怒,从愤怒变回恍然大悟,又从恍然大悟变成了然,显然,这是猜到怎么回事了。


    我八卦的问:“谁做的啊?”


    少凰闻言,吐出了两个字:“长姐。”


    我脑子里分分钟脑补出了小年轻谈恋爱,家长因门当户对或家族世仇的因素不同意棒打鸳鸯的剧情,不下十万字。


    少凰冷冷的看着我。“长姐需要的是一个冷静理智的继承人。”


    所以你当年是有多不冷静不理智才能让你长姐抽了你对那个人的感情?


    以及,孟凰够狠的,这棒打鸳鸯的手段,古往今来所有家长都得甘拜下风。


    我记得我爱过你,但我不记得爱你的感觉了,这绝对比失忆梗牛,瞧少凰千万年过去都没意识到问题就知道了。


    我道:“她剥离了你的感情,你不恨她啊?”熊孩子面对家长的棒打鸳鸯,不是应该愤恨的吗?


    少凰默然须臾,终是道:“长姐教过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没资格指责别人。”


    我茫然。


    少凰很是感慨的说:“历史已经证明,同样的处境,我会做出与她一样的事情。”


    我只想说,你姐真是最伟大的真·教育家·熊孩子天敌。


    瞅着刘元黯然的模样,虽然知道不应该也不可能,我还是没忍住:“你千万年来只爱过他吗?”


    神的一生那么漫长,注定会遇到无数的人,有卑劣的,自然也不乏出色的,难道没一个动心的吗?


    少凰不假思索的点头。


    我都不忍去看刘元什么表情了,总感觉不会是什么让人高兴的神情。


    我想呵呵的说少凰你真痴情也真够长情的,却说不出口,这个人早就忘了曾经爱人时的感觉,找个合适的形容方式的话就是:少凰曾经谈过一段恋爱,多年过去,她已经忘了当时的感觉,这也很正常,谁会在与前男友分手多年后还记得当年相爱时的感觉?以人的忘性,一年半载就把人给忘光了实属正常,若是换个勤于更换男女朋友的,那只怕多年后压根想不起来自己曾经交往过谁了。少凰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千万年过去她还记得自己的前男友是谁。可要说痴情长情,那就谈不上了,虽然那并不是她自己选的,但千万年来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足以说明不少东西了。


    她只是忘了曾经的爱恋,但也没有投入新一段恋爱而已。


    人族在结束一段恋爱后常常会马不停蹄的投入下一段,但这些神人,至少古神族,在靁的记忆里没这种习性。失恋了,必须自己走出来,若是这么点小事都要别人当拐杖支撑着才能走出来,只能说明心性不足,注定与上神之位无缘。修神之路,艰难险阻,对心性的要求极高。


    综合上述,因此少凰的这种表现也不能说明说明什么,能成神就已经充分说明了少凰的心性毅力。只是,我还是很同情她曾经爱过的那个男子,少凰是个很有魅力的神,她不爱一个人,别人尚且会对她动心,何况她若是爱一个人,我相信没几个人能不动心。心爱的女子记得自己却忘了爱自己的感觉,等同于放下了,虽然对于生者而言放下是好事,但少凰放得也太干净了,九泉之下有知,想来也是会伤心难过的。


    真不知道少凰的不知道第几任的前男友与刘元谁更悲催。


    少凰本身,好吧,我也不知道该说她悲催与否,虽然在被不经自己允许的前提被消除了爱过的感觉,但她如今的态度与对孟凰的理解那个曾经因为爱情而不理智不冷静的神族帝姬早已消失在时光的长河里,她如今所认可所赞同的正是曾经抹杀了她爱情的那个人的理念,孟凰调/教出了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一个合格的王,而王,永远都不是合格的恋人。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怀疑一件事,孟凰说她很喜欢昀息,却离爱一直都差了那么一点,真的是因为性情不一样以及时间不够吗?我觉得,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孟凰的骨子里是一个王,权衡利弊与王者的责任早就刻进了她的骨髓,她无法纯粹的去爱一个人,而她的爱也永远抵不过一个利字。偏偏,禽鸟,尤其是鸟中王者的凤凰族在爱情方面是出了名的龟毛党,宁缺毋滥。顺心意更是让孟凰成了龟毛党中的佼佼者,当所有爱情都注定是将就,这问题若是出在别人身上还能想办法解决,但问题出在自己身上,若是能改,顺心意早就让她改了,既然改不了,她干脆就不爱了,宁愿注孤生也不愿将就。


    孟凰让自己的私生子认祖归宗,却同时褫夺了那个孩子的继承权,足以说明就算是最后一段时间为了孩子做出了诸多昏头的事,但做为王的冷静理智(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冷酷)她就一直没丢。


    李隆基多宠爱杨玉环,做为君王,竟然荒唐的抢儿子的妻子,还放下身段陪杨玉环一起研究舞蹈与跳舞,隆宠二十年,但在马嵬坡时该舍美人还是舍了。


    孟凰没李隆基那么无语,但这两位还是有共同点的:不涉及利益,怎么宠你都行,一旦涉及利益,绝对至狠至绝。


    好吧,孟凰的话也可能是我想多了。但少凰,我相信她人性未泯,至少还知道尊重人命,可,我没见过她捍卫王权与族群时的模样,因此我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她。不过,我相信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嗯,只是很好的朋友,别的什么,比如爱人我只能说,我相信,少凰曾经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恋人。


    看气氛有点不太好,我赶紧将注意力从发散性思维方面揪了回来,同时转移注意力的道:“对了,之前提到鲤鱼,问一下,鲤鱼跃龙门是真的吗?”


    这话题转移得好吧,够生硬的,我自己也知道,不过这也是时间太急,而我又不擅长这些,情急之下凑合吧,有台阶总比没台阶好。


    少凰瞅了我一眼,道:“真的。”


    我懵了,这台阶我是随口找的,怎么还是真的?“我一直以为这是传说。”


    “确有龙门存在。”


    我茫然。“龙门不是天然出现的吧?”龙门这种专门为龙族增加人口的东西,以我自己对天道的理解,再加上靁对天道的了解,天道不会干这种偏心一个种族偏到没边的事。就算有偏心也是暂时的,是为了更长久的平衡。比如夏朝时偏向妖族就是为了平衡人族,人族势大,压迫得别的种族活不下去,天道因而偏向妖族以遏止人族的破坏性发展。而龙门的存在,这影响可不是一时的。


    不过,龙门这么不合理的东西是怎么人工制造出来的,谁又有如此本事?


    少凰点头。“人工的。”


    “谁这么牛居然造的出这种,简直是BUG一样的东西?”


    少凰道:“必须的,宰了一千条龙族王族纯血,再加上神族最顶级的炼器宗师的炼制。”


    我默了下。“你干的?”


    屠杀龙族王族纯血,在我的印像里,只有眼前这位。不过,屠杀可以理解,但铸造龙门,少凰会对龙族这么好?


    少凰道:“不是我,是无悔做的。”


    我不解:“无悔是?”


    “昀息之女,龙族第六任王。”


    我懵了下。“不是说古神族只能纯血族人继承王位吗?”凤凰那是特殊情况,但就算如此,也仅限于少凰姐妹俩,不包括它们的下一代,若它们还继续混血,子孙便不能继承王位。龙族,单从杂种龙和神龙的称呼区别就知道它的内部是比凤凰族好还是更严重了。


    少凰理所当然的道:“所以无悔是杀了第六任王,再屠了没被我杀干净的王族纯血后上位的。”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少凰。


    少凰继续道:“龙族是诸族中等级最森严的,以血统划分等级,这种做法统治起来虽然最容易也最轻松稳固的,但这世上不存在江山永固,旧秩序被推翻,新秩序建立之时,前朝统治者被赶尽杀绝是理所当然的事。尤其是,龙族内部可没有不能杀戮同族幼崽的规矩。龙门是杂种龙政变翻身做主人后看着昔日主人的尸骸,觉得浪费了可惜,加之无量量劫中,龙族人口损失太多,正好废物利用。”


    以血统划分等级?


    我噎了下。“血统划分等级,这种统治居然能是最容易也最轻松稳固的?”开毛线玩笑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吴广一句话奠定了华夏文明的核心之一,统治者干得不好,我抡拳头干翻你。这种情况下,统治者最重要的并不是血统,而是能否让天下人活得下去。若是空有血统而无能力,泱泱华夏五千年,被/干翻的亡国之君还少了吗?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建立在族群内部个体差异不大的前提下,且,我记得欧洲的血统论贵贱可是延续了几千年,至今仍存,在很长的时间里,平民根本没有出头的机会,就算有侥幸的,也会赶紧给自己认个贵族祖宗,表示自己血统高贵。还有印度,种姓制度现在都还没废,统治者换了一个又一个,平民永远都是平民。”少凰很是感慨。“个体差异不大的人族尚且如此,你为何会认为血统赐予的天赋使得幼崽一生下来就比亿万族群妖强大的古神族会有平等?”


    “差得有多大?”我问。


    “血统不纯,体质会比纯血差很多,在南明,我们认为那样的幼崽是残疾的,也因此,凤凰族寻找伴侣都是在族内,五支族里不管是哪一支都不与外族通婚。”


    虽然有靁的记忆,也知道大洪荒时代中期萌芽了等级制度,后期只会更严重,但我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明白这一点。“四肢健全的幼崽一降生就判为残疾,你们可真够狠的。”


    “现实条件摆在那里。”


    “长歪了怎么办?”我问,这种成长过程,哪只幼崽能不长歪?


    “天赋决定下限,毅力决定上限。南明的混血种属于稀有品种,而且,不管是混血还是纯血的幼崽都少得可怜,不管是毅力还是时间我们都很多,多到可以发霉,资源也因为鸟口太少,不缺,而先天再差,后天有很多办法追上,狠得下心就行。”


    我发誓,我真心一点都不好奇南明神族的混血种在幼崽时过得什么日子。“我记得你也是混血。”我挣扎的说,这差距应该没到令人绝望的程度吧?


    “我是神孽。”


    好吧,我秒懂,神孽,那可是神族公敌,能够成为公敌,能是残疾吗?


    “龙族内部又是什么样的?”我问。


    “杂种龙是我们这些古神族根据它们的血统而创造的写实名词,而在龙族内部,它们的名字是贱种。”少凰道。


    我:“”我觉得自己完全能理解无悔屠尽自己叔伯兄弟子侄的行为了,我要是她我也那么干。


    “既然差距那么大,杂种龙又怎么能成功政变?”我无法理解。


    “先天差距虽大,但也并非不能跨越,只是几率微乎其微。无悔能够成功是因为它自己是那微乎其微的例外,而这样的例外,基于杂种龙庞大的基数,也不止她一个,再加上杂种龙庞大的基数,一万头杂种龙换一头纯血也不会亏。”


    “但这种胜利无法长久。”先天的差距在那摆着呢。


    少凰点头。“所以她最后同样被推翻了。”


    我:“”心疼那位王。


    “别这样一副表情,虽然被推翻了,但她也如愿了。”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很是佩服的说:“我必须得说,她不愧是神族有史以来最狠的王,将无数杂种龙丢到混沌战场,几万条杂种龙都难以能活下来一条,但能够活到最后的,无一不是强者。纵然纯血最后推翻了她的王位,却再也无法撼动杂种龙获得的权利与地位。”


    我也佩服。


    第165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三观


    无意中听了一脑袋的龙族秘闻,也可能不是秘闻,至少对于少凰这种老古董而言那只是历史,恰好见证过,但我相信,在龙族内部,这些历史绝对是秘闻。


    虽然挺精彩的,好吧,是超级精彩。不过听完了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少凰你丫给我灌了这么一耳朵的秘闻是嫌我活得太长吗?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啊。


    不过,吐槽归吐槽,我还是没忍住问了少凰,龙族那个颠覆了森严的血统等级制度的龙族之王下场如何。亡国之君都没什么好下场,何况它的情况比亡国之君更严重,它是属于内部政变被推翻的王。若是新朝太/祖是个爱惜名声的,那么前朝亡国之君未必不能有一线生机,但内部政变被推翻的废帝,在我的记忆里,至少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里,废帝九成九都难逃被杀的厄运,就算明面上记载的是正常死亡,但算算他们死亡的时间和退位的距离,鬼才信是自然死亡。


    可,那么一个有个性的王,若是死了,总觉得挺可惜的。


    尤其是,它大概还不是死一个那么简单,政变被废的废帝的子嗣也会被一起杀死的,华夏史书里记载着很多例子,例外的反正我没看到过几笔相关记载。


    “她很聪明,坐上王位的时候就猜到了自己的会有怎样的结局,因此并未留下子嗣,因此你不必担心她如前任一般被诛杀满门。”


    “那她还活着吗?”我问。


    少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我想了想,说:“因为她是越歆的孩子。”


    这种内部政变,废帝的下场根本不用猜,但无悔情况略微特殊,她的母亲是越歆,若非太倒霉被人给围殴了,天帝都未必逮的住她的大妖。而考虑到孟凰的童年,以及她说过她能够摆脱牢狱之灾是因为越歆,我不认为越歆会专门去救一个不相干的神族幼崽,但她又确实放了孟凰,那就只能是一个解释:越歆将镇魔塔的大门给拆了,因此万千妖魔越狱,孟凰因此重见天日。


    还有昀息,虽然情商高得感人,爱美人不爱江山,但在他因为感情作死之前天帝显然很看重他,让他与孟凰联姻只怕也是立储的铺垫,只是昀息自己没配合而已。我不认为天帝那样心性的王会选择一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废物点心为储君,他儿子多着呢,没道理凑合。


    只要这两位还活着就不可能看着自己孩子去死。


    就算他们已经死了,越歆与南明的关系显然是不错的,至少与孟凰的关系不错,否则小俩口出事的时候也不会第一反应就是将孩子托付给孟凰。昀息可是有父母,也有兄弟姐妹的。


    孟凰虽死,但少凰还活着呢,看在孟凰的面上,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想来还是愿意出手救一下人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个人觉得,无悔王戮尽王族纯血的事与少凰有关系。


    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当年因为龙肝凤髓的事报复人族,虽然在神族的观念与律法里,少凰的报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只要不把人族弄得绝种,那么在这个前提下,人族折损个九成九,都不算什么。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人族折损人口超过九成,实力大减,但少凰最初的目标可不是这个,人族灭绝计划,短短六个字足以说明她一开始的打算是什么。


    是残忍嗜杀吗?


    不,她纯粹是想要斩草除根而已。


    古神族虽有约定,但律法经过那么多年的补充都还能挑出一堆的漏洞来,何况古神族那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约定。


    少凰笑看着我,道:“在神族史书的记载上,无悔死在了政变里。”


    史书记载?我秒懂。


    不管怎么说,这事都让我心情好了不少,不至于因为听了一个故事就搞得最后郁闷而归。


    九月的时候我出了趟差,之前杀了几百个人,总得给个交代,好吧,其实这事我是给忘了的。


    非我心大,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担心过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会不会引起巨大反弹,因此那段时间一直在画符,就想着回头别人打上来的时候有能力把来犯者全都斩于剑下。


    总感觉自己越来越暴戾了,动不动就想杀人,说不清是因为之前被少凰上过身的原因还是受靁的影响,随着靁的记忆恢复得越来越多,我发现自己在被招惹的时候应对的法子真是越来越简单粗暴了。喵了个咪,对于靁而言,别人冒犯了它,甭管谁对谁错,它把别人给杀了,真心合情合法合理,谁让它是上神,不成神即蝼蚁,既然是蝼蚁,碾死了又如何?何况靁也不是随便杀人,它只在别人惹它的时候才杀人,大部分时候靁的脾气都很好,尊重生命,享受生活。


    可是,甭管我跟靁是什么关系,但此时此刻的我都没有靁的力量,不适宜走靁的路线,这种潜意识的心态必须改正。


    言归正传,这种心态再怎么有问题,我最担心的还是会有人打上门的事,结果少凰笃定的告诉我:不会有人打上门。


    喵了个咪,我可是屠了一整个家族,足足七百五十一口人,这种事态的严重性绝对胜过侵/犯孩童、贪污、肇事等事件。


    我表示了疑惑,然后少凰就给我分析了:亏你在人族生活了这么多年,思维逻辑还是没跟上人族的。


    首先,那个家族已经被我斩草除根了,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杀红眼了,老弱妇孺都没放过,可不就死干净了),就算有幸存者,也是普通人,失去了背后的靠山,自然无法再踏入这个圈子,因此不会有幸存者来寻仇。


    其次,有族人被杀,必须查清楚,然后惩罚凶手,不管事件多么的恶劣,只要不会造成族群生存危机都不能瞒着,越是性质恶劣越不能瞒,不恶劣还不够格拿来给孩子当反面教材呢。这是古神族与古神神民的习惯,经历得太多,大洪荒时代整个种族都可能灭亡的阴影造成的后遗症太严重,哪怕现在安全了,种族延续第一,其余全部靠后永远是族规第一条,违者斩立决。而危机必须从小事开始注意,等积攒得不能再攒的时候就不是处理的时候而是危机爆发,末日丧钟敲响之时,这是古神族与古神神民看了太多物种的灭亡经历后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等到末日时再悔恨,咋不去死?这是少凰的逻辑,有问题就应该立刻解决,拖到没救了再来解决,不如一开始就自灭全族,自己灭绝自己的种族好歹能让人死得舒服点,也不会死之前还受到什么侮辱。


    因此,我这次做的事情若是发生了古神神民或古神族这两个纲目的物种里,我早死了,哪怕要付很大的代价,他们也会让我偿命。至于自己理亏在先,我们可以道歉,甚至犯事的人还活着我们会自己动用族规处置,而侵/犯幼崽这种罪,由我们自己来处罚绝对比人族来处罚更狠,毕竟,人族最多关几年,而我们,处死是保底,连坐全家是必然,连坐三族,看情况,但几率很高。


    少凰便处理过类似的事件,有个族人在外头胡来,被人给杀了,少凰派人将凶手三族给杀了(只是灭三族而非种族灭绝?人族被区别对待了,还真没有,人族是把鸟给端上了餐桌,而这事里的凶手却是为了报仇,并没有干出烹食的事来,性质不一样)。


    解决了被越俎代庖的问题后少凰核实了一下死者的罪行,很好,已经越过了族规线,便下令将已经被杀的族人的全家给流放了,子孙永世都不得回南明,唔,到现在都还没被赦免,更狠的是被流放的时候人丧事都还没办完呢。不过少凰不管,明确表示,本来按着族规应该处以极刑,等死的时候肯定留不下尸体,但现在都自作孽不可活的被杀了,她也没虐尸的爱好,也就算了,爱埋哪就埋哪吧,但种族公墓是别想了。(很难说凶手究竟是帮了那只鸟还是处罚了那只鸟)


    既然这样,图什么?不都是要杀吗?


    图的是主权。


    我们的族人犯了事,该打该杀必须我们自己来,别人没有任何资格,敢越俎代庖,那就拿命来吧。


    很多时候,你退一步,别人不会觉得你是个好人,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下回只会得寸进尺。


    因此,除非对方的实力绝对碾压自己,而坚持的后果是种族灭绝,否则这种主权问题便是血流漂杵也不退让。


    人族不会如此,它们更擅于粉饰太平。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杀一人者犯罪,杀万人者为雄。


    我虽然没杀万人,但灭了一个修真世家也足以称雄了。


    综合上述,我杀得很好,杀得越多,别人越尊敬我。


    我得庆幸,我不是靁,若是换做生长于智慧生灵稀少的大洪荒的靁在这听了少凰那一番理论,非得懵圈不可。


    智慧生命几时如此不值钱了?


    靠杀戮来证明自己强大的强者真的是强者吗?


    好吧,这种思维我也有,也提问了。


    “自然不是,真正的强者不需要用别人的弱小来衬托自己的强大,又不是纸老虎。”少凰想了想,大抵是意识到了自己这有点前后不一,又道:“只是,若是在古神族,靠杀戮来证明自身的强大,早被杀了,毕竟神族繁衍不易,这么个证明法,还不得灭绝?但在人族,这招挺管用。”


    好吧,我懂了。


    人族就吃这一套。


    不过,妈哒,在人族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感觉自己对人族的了解有时候还不如这个大部分时候思维逻辑都在刷新别人认知和三观的神逻辑?


    说起来,其实也不过是不同种族孕育不同的三观罢了。


    繁衍能力差劲是古神族先天毛病,资源是有限的,食物链顶端的生物维持生活和修炼需要的资源远胜底端的生物,这就好比几平方的草地就足够养活一只兔子,但要养活一头猛虎那就得一座大山了,一山不容二虎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不是因为猛虎同类相斥,而是资源有限,只能养活一只猛虎。同理,若是古神族拥有与人族一样的繁衍能力,那盘古世界早就因为资源枯竭而灭亡了。天道估计也是因此,在古神族诞生的时候将古神族的繁衍能力给弄得也就比绝育好点,纯血的古神族之稀少,虽然少凰没说,但她言谈间的一些小细节足以说明她对自己族群的总鸟口有多心塞了。(虽然这更多的因为少凰不比较就会死,还非跟繁殖能力强大的比,如人族;走偏门的,如龙族的,自然越比较越心塞。)


    古神神民,我老娘和她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年龄差最短差着三五百岁,最长差着两三千岁足以说明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了。值得一提的是,姥姥和姥爷当年可是专门被表扬过的,表扬什么?自然是表扬孩子生得多。


    人族,身体没问题的话,能一年一胎,一辈子能生几十个孩子,而一个男性配多个老婆的,那能生的就更多了,前提是不会宫斗宅斗起来,否则一堆女人却一个孩子都生不出来或是无法成活都属于正常,但这已经足够说明人族的繁殖能力了。古神族我不清楚,但君族,一对夫妻,活个六七千年的话,一生能够获得的孩子一般不超过十个。不少了?看清楚,是“六七千年”才这么几个,而人族,十年八年就能生这么多,甚至更多。这么一比较,人族自然没有我们那么多顾忌。


    怎么越想越觉得自己也心塞起来了?嘤嘤嘤,少凰我理解你的心情了。不过,再心塞我也是更喜欢君族的,相信少凰也一样,不仅仅是那是我们血脉的源头之一,也因为,君族与凤凰族都是卵生,真跟人族一样怀胎十月,过程有个什么意外孩子没了,母体也可能跟着没了,就算没什么意外,那十个月也够折腾人的。卵生就不一样的,蛋在肚子里的时间不长,诚然,孵蛋的时间比胎生长多了,比如古神族,一枚蛋得孵个千年万年,但孵蛋怎么都比揣崽十个月舒服,也安全,孵蛋的时候只要保证给它足够的营养就行了,除非有人故意打破蛋壳,否则幼崽必然平安降生,不会有丁点意外,真有那也是人为的意外。


    言归正传,三观不同,真心正常。


    MD,我还有得适应呢,希望能够适应得了。


    好想哭,但想想少凰,我又心理平衡了。


    少凰生为古神族,还是神族帝姬,后来更是继位为王,属于神族的思维逻辑早就刻进她的神魂,根本改不了,自然与人族三观不合。这可比单纯的皇帝与庶人的思维区别更大,皇帝再怎么睥睨天下,自诩上天之子,他们的本质仍旧是人,若是失去皇位,他们肯定会如庶人一般。但少凰,她已经用切实的事迹证明了那是不可能的。


    少凰心里是不屑于厌恶人族的,哪怕如今披了一张人皮她对人族也没有认可的感觉,但凡她有一点认可,就不会干出生啃人肉的事来,且啃得毫无心理障碍,理直气壮的评价那是垃圾食品,要不是没有条件,她一点都不想啃这种垃圾食品。


    嗯,不想啃不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如今顶着一张人皮,而是食物品质太差劲。


    吃人这种事在少凰的认知里与人吃鸡鸭没什么两样,一定要说有区别的话,少凰跟非洲草原上的狮子差不多,狮子看羚羊的态度很简单:我吃你们,但不滥杀,更不虐杀。


    杀戮是为了生存,而人族,很多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不管是对动物还是对同类,喜欢虐杀的变态也不少。


    人会去了解鸡鸭的思维逻辑吗?


    不会,但少凰会,虽然被逼的,但最令人无语的是,了解了,便不免被影响,至少我相信没几个妖怪能够在彻底的了解了人族后还能毫无芥蒂的吃人,毕竟,了解的前提是沟通。


    然并卵,少凰愿意与人族沟通,愿意去了解人族,也真的了解了,但她的思维逻辑的核心自始至终都是神。


    我心疼她,人神分离不仅是因为神的影响太大,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也有彼此三观根本不在一个世界的因素。


    少凰却被迫长期呆在一个三观与自己差着十万八千里的族群里,心疼她。


    会面的地方在首都,虽然之前来过一次,但主要目的是找乌龟,都没怎么逛过,加之少凰的分析让我放下了心,只要我够硬气,并且给出一些好处,这事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既然如此,我也就很放心的在首都逛了起来。


    反正手头宽裕不缺钱,买买买


    吃喝玩乐,买买买,简直嗨翻天,到了最后我都忘了自己来首都是干什么的了,然后就乐极生悲了。


    第166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乐师


    路过一处地下通道的时候我听到了琴音,夜深人静的,若是寻常人只怕要以为自己撞见鬼了,但我第一反应是有趣,见过唱歌的,还没见过弹琴的。第二反应,这该不会是哪个家伙闲得无聊来地下通道找乐子体验生活了吧?


    虽然我这些年没怎么学过音乐,华夏的教育体制不重视这个,但架不住我当年在雷泽界打的底子好,君族就没哪个孩子是不懂音乐的,再差劲的孩子,鼓乐和乐舞这两个都是满分。别的还可以应付,但这两项,不管是祭祀还是庆祝时都需要用到这两项技能,而君族的祭祀和庆祝,虽然不像商朝那样每隔十日祭祀一次,但也不少,若是这两项技能不能修满分,那得丢全家的脸。唔,丢脸还是其次,若是被认为不敬祖神,竹笋炒肉是跑不掉的,当着全族人的面被扒了裤子吃竹笋炒肉


    虽然君族的音乐与人族的音乐绝逼是两个次元的风格,但基础还是一样的。我知道,琴和股以及乐舞是不一样的,难度更高,可是我有靁的记忆啊。靁可是大洪荒时代的骨灰级死宅。


    诚然,人族也不乏死宅,但你考虑一下大洪荒时代是什么情况,现代又是什么情况,现代人只要给他水电网络,宅个三年五载都不是问题。而靁,雷泽不缺水,自身能发电,然而,没网。可就算这样,它也能在巢穴里蹲几万年不挪地,几万年里自然不可能一直都是睡觉,真那么干它也修不成上神。事实上,宅着的时间,靁大半时间是在修炼,剩下的则是在研究音乐,它好这个。而有它的记忆,它在音乐上的造诣我也有了。


    这琴音,别说人族现在的那些艺术家,便是传说中的高山流水也要黯然失色。


    意识到这一点,我好奇的去看是什么妖怪在抚琴,这琴音,功力很深厚,不是短短时日能够练出来的,而人族的艺术家,虽然我一个都不认识,但我知道,这世上没人能抚出这样的琴声。它太过清灵,与现代的音乐一点都不搭。


    听着琴音,我仿佛看到远古时代人族筚路蓝缕,团结合作、捕猎采集、刀耕火种、观察星空、以脚步丈量大地于懵懂中摸索世界,建立文明,虽艰难险阻,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仍不放弃的场景。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已经不可能弹出这样的曲子了,物质生活的丰富早已改变了它们的精神,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远古先民的艰难,早已被忘却,更无法想像。


    找到目标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这不是琴音。


    中国传统的琴多为七弦与五弦,然而此乐师奏的乐器,我可从未没听说有琴是五十弦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李商隐告诉了所有需要背古诗的小学生,瑟在最初的时候是有五十根弦的。据说是因为五十弦的瑟为帝王所不喜,估计是有密集恐惧症,五十根弦啊,看着都觉得眼花,因此将古瑟竖劈成了两半,自此瑟就只剩下了二十五根弦。


    演奏瑟的乐师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我瞅了瞅,嘴角忍不住一抽。


    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族,姿色很出色,至少在人族里是很出色,可以说是纯天然美人一枚,自然,和非人生物就别比了。让我嘴角抽抽的倒不是这是个美人兼音乐家,而是音乐家那一身的功德,我差点没忍住伸手捂眼,虽然最后还是没伸手捂眼,但还是闭了闭眼,我的钛金狗眼啊,差点就被晃瞎了。


    如果说,美人身上的功德与少凰一比是烛火与皓月争辉的话,那么少凰与眼前的女子一比,好吧,难说谁多谁少。少凰的功德是很多,但她也很会造孽,不过我也佩服她,干了那么多挑战三观和神性下限的事身上的功德居然还能那么足,咋就没被扣光呢?而眼前这位,它的功德之光给人的感觉很纯净,显然不是少凰那种凶残画风。


    问我为什么这么笃定这人不是少凰那种画风?


    气质啊,女子给我的感觉很干净很澄澈,就像最纯净的水晶,再加上那一身虽然柔美却不是那种柔弱的小百花风格,而是一种文且静的柔美,整个人的气质堪称风华无双。自然,这不是说少凰不好,少凰挺好的,但画风显然两个方向啊,少凰同样风华无双,但她那是女王加非典型性暴君的风采,吾等凡人只能仰望。


    只是,这样的功德不是一世百世能积攒起来的,若眼前的是个普通人族的话,那么她生生世世都得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圣贤,否则攒不起这么多功德。而我不认为有人能够在轮回里生生世世都行善积德一点孽都不造,更别说生生世世都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圣贤了,玛丽苏苏破天际也不可能做到。


    那么,这女子是与美人一样的情况吗?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原因了。


    啥?


    少凰难道不是一种可能?


    是有可能,但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族啊,从里到外都是。


    哪怕是少凰,虽然她顶着一张人皮,但我还是能清晰的感觉到她不是人,至少里子不是。这女子却不然,我没有对着少凰时的那种感觉,既如此,便可以淘汰音乐家是哪位上神下凡的可能了。


    牛啊,重生回到过去者与带着记忆穿越的重生者,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因为重生而觉得自己是得天独厚的,是上天所钟爱的,是主角,是玛丽苏直白点就是一个字:作。鲜有人会去考虑如何造福苍生,惠利千秋万世的,便是美人,若非与奈何上神打交道需要海量的功德,没人知道她能否坚持生生世世造福世人。


    眼前这女子,我个人的感觉觉得她若是造福世人,必然是因为真心想要那么做,没有任何企图,只是希望世人好。


    一曲终,我往乐师面前摆着的碗里放了一沓红彤彤的毛爷爷。


    乐师一怔,说:“太多了。”


    声音也挺好听的,有歌唱家的潜质。


    我说:“你的音乐是无价的。”


    或许在远古时代,这样干净的瑟音不罕见,但在现代,这比熊猫还稀有。


    乐师显然懂了我的意思,便没再拒绝,估计她自己也是认同这点的。


    我问:“你刚才抚的是什么曲子?我从未听过。”家里有个顶着古典灵魂的美人在,兴致来的时候也会抚琴一曲,因此我听过的现代乐曲和古曲真心不少。


    “这我自己创的曲子,名唤执念。”


    我:“挺别致的。”这种曲子你哪怕是随便起个《怀古》也比执念这种名字合理啊,再不行叫先民也可以,执念,哪里执念了?我可一点执念的味道都没听出来。


    乐师笑了笑,说:“你是头一个这么评价的人。”


    我好奇:“别人怎么说的?”


    “不是无语就是骂我有病。”


    我无言,这都什么思维逻辑?人创了个乐曲,名字是起得随便怪了点,但再怎么怪,也是别人自己的喜好,每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起个画风别致的名字又怎么了?碍着你什么事了?而且,执念这名字再怎么样也比后来崛起的龙傲天之类的好太多了。


    “不管怎样,都谢谢你的钱,我接下来要去南极,盘缠已用尽,你这些钱可以让我再走很长时间,我赠你一曲吧。”琴师说。


    去北极?


    我愣了下。“你是南极科考人员?”


    不至于吧,这也太年轻了,不过科考人员的话,能有这样的琴艺?人可是一心扑专业上了。


    “不是,我是去找人的。”


    该不会是男朋友还是心上人是南极观察站的科考人员吧?若是这样,那乐师也是够真爱了,别人是千里追爱,她是万里追爱,都追到南极去了。不过,瞅着乐师的眼神,我麻溜的拍飞了脑补的言情戏码,乐师的眼神很清澈,也很无语,唯独没有爱意。


    “你朋友还挺能跑的,不过去南极的话需要做大船,船票价值不菲,这些钱只怕不够。”一路走到沿海再找船买船票,过程极为麻烦,费时费力还是其次,关键是金钱不够的话,就算找到了船也没用,总不能偷渡吧?就算有足够的金钱,门路也是个问题,会往南极跑的大多是抱着科研目的,科研船自然不会随便带人。


    乐师自信的说:“也不难,我查过了,南极在地球的最南端,我准备骑单车一直南行,等到了亚洲最南边,没有陆地的时候我再游过去。”


    我现在可以肯定,自己的眼睛需要去眼科挂号了。


    MD,骑单车南行去亚洲最南端虽然难度很高,但也不是做不到,也不是没人这么做过,自驾游穷游的人多了去,尤其是十几年后,自驾游绕地球一圈的大有人在。但是,注意这个但是,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疯狂到打算游到南极洲去。


    话说,亚洲大陆最南端是哪?新加坡还是哪?不确定,但不管是哪,离南极洲都有着万里之遥,游过去,你当自个是鱼啊?而且,南极南极,既然有极字,那么顾名思义,那是极地,而极地有多冷,不是土著,比如企鹅这种高脂肪高保暖的生物,去了都是冰尸一具,等着千年后被考古学者发掘出来,成为一个千古之谜。


    然而,瞧着乐师,确切说是她身上的功德金光,我觉得,她会这么说,必然是真能做到。


    然而,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一个人族,人族有这本事?


    好吧,人族也不是全都没这本事,孤身一人不用任何工具跑南极去,人族的修士也是做得到的,但哪个修士会这么无聊?最重要的是,除了那一身闪瞎人眼的功德金光,我的眼睛告诉我,这是一个普通人族,既不是修士,甚至连习武之人都不是,白T恤露出来的两条胳膊很白,一点肌肉都没有,估计这姑娘以前最大的训练就是学校八百米长跑。这么个脆皮身子骨,你去折腾那么危险的事,作死吧?游到南极去,就算是修士也没这本事啊,他们只会飞过去,游?那会死人的。


    本庄主的钛金眼一定是被那功德金光给晃出毛病了。


    这肯定不是人,我一定是看花眼了。


    正考虑找哪家医院挂号时,乐师的音乐再一次响起,不过这一次她没演奏瑟,而是掏摸出了一只石埙,不过这只石埙很特别,它不是六孔,而是三孔。


    比起之前的开荒曲,这一次的曲子同样大气磅礴,但之前是先民筚路蓝缕的大气,这一次却是天地自然的大气,耳边仿佛响起了天之号令雷霆的轰鸣声,带来光明,撕裂黑暗,震耳欲聋。又看到了大地辽阔,蛇舞其间。


    直到曲终我也没立刻回过神来,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顿觉佩服。“这支曲子更适合用鼓来演奏,姑娘好才艺。”写得出这样的曲子,还能用三孔石埙来演奏出真正的味道,这必须是大家。


    “此曲非我所创。”


    “那是?”我好奇。


    “是一位前辈为友人所创,可惜尚未完成便去世了,我的师父发现未完的曲谱后便将剩下得也编了出来。”


    都是人才。


    “我能再听一遍吗?”我说。


    “可以。”


    这曲子真的很好,就是听得我莫名的想要流泪。


    我这是抽得什么疯?


    好吧,自己抽得什么疯不得而知,但有人不懂艺术却是可以肯定的。


    我正听得入神,忽然就感觉到了危险。


    脑子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先躲避了,躲避了之后才想起一个事,我身前就是乐师,我这么一躲,攻击就冲乐师去了。乐师虽然给我的感觉很不一般,但她那身子骨真的是肉眼可见的脆皮,若是与普通人干架被打几下倒也没什么,普通人族都是超级脆皮,脆皮之间再怎么掐也就那样。但会跑来暗杀我,显然不会是普通人,脆皮齁得住?


    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赶紧伸爪子去挡剑,然后我就看到乐师从瑟中抽出了三尺清锋剑,再然后,我就看着她眼都不眨一下的将利剑刺进了杀手的心脏,下手那叫一个快准狠,再加上那宛若闲庭漫步的神态,我默了,这份淡定绝不是心性二字可以解释的,绝逼是杀人如麻才能练出来的。


    不过,乐师再怎么奇怪,她现在都是在帮我,而来的杀手也不止这一个。


    杀手暗杀的本事很厉害,刚才那一剑,我都是拼着爪子挨一剑去接的,若非乐师出人意料,我的爪子这会都在滴血了。


    不过杀手也就暗杀厉害了,一旦被发现无法再进行偷袭等,那么战斗力就直线下降。别说我了,就是乐师都能摆平一两个,虽然乐师的身体素质很脆皮,但架不住她杀人经验足啊,知道怎么一击毙命,就算不能一击毙命也一定最大限度的杀伤敌人,弄不死就弄残。你攻击她,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弱点从而避过,而她攻击你,就没有不中的。


    等我弄死了三个杀手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乐师已经宰了一个,弄残了一个。


    “我挺喜欢你的,需要我帮你审问吗?”乐师很是认真的问我。


    我想呵呵,姑娘你究竟是什么怪物?为什么我会有种死在你剑下的人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的感觉?


    不是我夸张,而是,这姑娘杀人的时候一点杀气都没有。


    没有人杀人的时候是没有杀气的,不管是多么会隐藏的人,在真正动手的那一瞬也是会产生杀气的。


    自然,事无绝对,比如少凰,她杀人的时候只要她不想流露出杀气,那么哪怕她杀红眼也不会有杀气溢出。


    我曾问过她是如何做到的,得到了让我深深无语,让大部分人都会想要做噩梦的答案。


    少凰的答案很简单,就一个字:杀。


    一个人在一开始的时候是不会有杀气这种东西的,只有真正的沾了血后才会有。然后就没法退去,但继续杀下去,杀人杀得多了,杀出了技巧,那么自然而然就会学会控制杀气,让自己在平常的时候看上去无害,但一旦动手,秒秒钟暴露。可若是一直杀下去,杀到尸山血海,杀到杀的人最终无以计数,杀气会物极必反的慢慢减少,最终消失。而要做到如少凰那般自如控制,那需要杀的人就更多了。


    少凰当时表示,如果看到一个人能够杀人时完全没有杀气,最好敬而远之,因为那要么就是个精神变态,要么就是个杀人无以计数的屠夫。


    我当时没忍住问了她一句,若是与你一样呢?


    少凰毫不犹豫的回了我一个字,跑。


    跑不掉怎么办?跑不掉那也不能作死的去惹别人,不相干最好。


    只是,我真的挺喜欢这个乐师的,她用石埙吹的曲子真的很好,若是不相干,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我说:“不用审问也猜得到会是什么人想要我的命。”


    我说完就一脚踩碎了杀手的心口,肋骨插入心脏,一击毙命,瞅了瞅乐师姑娘,眉毛都没动一下。


    第167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阿莯


    我决定请乐师吃饭,觉得投缘。


    乐师欣然答应了。


    “我叫小落,落雨的落。”我说。


    “我叫阿莯,莯草的莯。”


    “阿牧?这个字不太像女孩的名字。”


    “草字头加沐浴的沐,不是放牧的牧。”


    莯,看字形这应该是跟草有关的东西,华夏民族的造字很有特色,只要是跟植物有关的,不是草字头就是木字旁,再不就是两者兼而有之,但,我怎么没听说过莯草这种草?


    既然是请合眼缘的朋友吃饭,肯定要吃最好吃的,我拉阿莯去了最近的一家大饭店。


    “尸体不处理吗?”阿莯问。


    “不用,会有人来处理的。”我说。


    阿莯闻言很识趣的没追问谁会来处理,将古瑟放进盒子里背在背上跟着我走了。


    我发誓,我真的很诚心,在问了阿莯喜欢吃什么后,阿莯想了想,问,有竹米粥吗?


    竹米粥?


    这口味,你是少凰那只死鸟的同类吗?喜竹实喜醴泉水。


    “我也没什么喜欢吃的食物,只是小时候师父经常做竹米粥,有些怀念。”阿莯说。


    竹米粥,别说这只是一家四星级饭店,就算是五星级大饭店也不可能有竹米粥这道菜,阿莯看我的神情大抵也猜到了,因此无奈道:“那你点吧,只要能填饱肚子,我什么都吃的。”


    我拿着菜单点了几个饭店最拿手的招牌菜。


    价钱贵得要命,但味道也对得起那昂贵的价钱,然而阿莯吃得很是生不如死,几乎是硬逼着自己在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重度厌食症患者在被人逼着进食呢。


    我重新拿了一份菜单递了过去说:“饭菜要是不合口味的话就换一桌吧。”


    阿莯摇头。“不是饭菜的问题,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怔了下。“你难不成还真有厌食症啊?”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厌食症是什么?”


    我解释道:“女孩子爱美节食减肥,长期不进食,最后肠胃排斥进食了便是厌食症。”


    阿莯一脸无语。“有病吧,有的吃,能吃饱是多好的事,怎么会有人在有食物的时候专门将自己饿出病来?”


    我也觉得很神奇,但考虑一下种族三观,还是算了,说不定别人还觉得我很神奇呢。


    “若你不是厌食症,那你这是?”


    “换了个地方,水土不服。”


    我恍然。“你不是北京人啊?”


    “不是,所以这里的食物和水,我都吃得很不习惯。”


    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没辙了,总不能跑去她老家给她找个厨子,买一堆食材回来做菜吧?且不说那是不是有病,就是没病,等弄回来了,人早就饿死了。


    “你的水土不服真严重。”我很是同情的说。


    阿莯也一脸的无奈。“没事,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瞅着活似重度厌食症患者的阿莯,我总觉得她可能这辈子都无法适应。


    令我佩服的是,明明堪比重度厌食症,但她最后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个八分饱,只是因为生理需要,不进食,人会饿,饿得久了,会死,这自制力简直恐怖。普通之下的厌食症患者若有这自制力,医院的生意非缩水不可,家长们更不会为了厌食症的子女心如刀绞。


    我本来想给阿莯留个电话,但阿莯说不用,她没电话,也没固定地址,四海为家,留什么联系方式都是白搭。


    阿莯很是洒脱的说:“若是有缘,自会再见。”


    我也笑说:“有缘再见。”


    第二日的时候我都已经忘了自己来北京是干什么的了,不过别人给我打了个电话,我也就立刻想起来了。好吧,其实我也不是现在才想起来,其实昨天的时候就想起来了,也想好了怎么办,而做好了准备后我就该干嘛就干嘛,丢脑后去了,这会全都想起来了。


    约好的地点在一家高档会所,这里是北京最有名的会所,至少在高层的圈子里很有名,不过普通人族只能在最底下的三层玩,更往上的地方就不行了。


    通知我的地点是五楼的一个包厢,不过我连大门都进不去。


    来这玩的最多的就是那些顶级豪门的子弟,来的时候都是开的豪车,哪个跟我一样是骑着租的自行车来的?毫无悬念,我要是门童我也不会放人。


    我也没生气,这种地方本就不是我圈子里应该出现的,要不是这回情况特殊,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足这样的地方。而门童,他只要没咽下都能看出来我与这样的地方是两个世界的存在,不放人真的很正常,也是对工作岗位的尽责。


    不过,再怎么理解,我也是要进去的呀,无语了下,我问门童:“能借个电话吗?我给朋友打个电话。”


    门童看了看我,迟疑了下,还是借了电话给我,我立马给本地特勤处的负责人,也是之前给我打电话的人打了电话。“哈罗,找个人出来接一下呗,你们定的这地方太好了,一看就不是我这种平民应该来的地方,话说你们决定的时候就没考虑过我到时候怎么进门吗?我给你们一分钟,一分钟内没人来接我,我立刻打道回府。”


    特勤处这种地头蛇很有效率,我瞅了瞅时间,没三十秒就有人来接我了,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普通人一枚,没有修为,估计会所的经理之类。恭迎我的同时顺便将门童给臭骂了一顿,我皱了皱眉,道:“他也是尽自己的职责,你们也没告诉他会有我这么一个格格不入的人来这里,拦我实在正常。”


    “是我的疏忽,下次一定不会再犯。”男子擦着冷汗说。


    我无语了,究竟那些修士给他的印像有多恐怖?怎么感觉好像我会活吃了他一样?


    无语的让男子带路,会所不小,我不认识路。


    进了包厢,里头有不少人,有的是修真世家派出的代表,也有门派的,修真世家世代联姻,多少有关系,而世家与门派之间的关系也不少,会有这么多人也不足为奇,唯一算是没关系的人就是负责主持的特勤处工作人员,是个外表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眼底是不耐,不过不是针对我的,而是针对那些代表们的,也不知道我来之前是发生什么。


    除了这些还有个普通人,看面容,应该是被灭门的家族的幸存者。


    我懒得多说什么,取了一枚洗髓丹,满意的看着所有人的目光流露出的贪婪。“这枚洗髓丹是我给那个被灭门的家族幸存者的赔偿,可以让一个废材变成修真天才,够不够?”


    幸存者没说什么,但他的眼神是赤/裸裸的贪婪,我将丹药推到了他的面前。“看你的样子显然是没意见了,那就到此为止。”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很好奇你能不能守住丹药。


    说完,我又掏出了一根小指粗细的参须。“我昨天遇到暗杀,谁能查出凶手并将它全家的首级给我送来,这根参须就是他的。”这话说完我就看到那个普通人和他旁边的两个修士的脸色刹那苍白如雪,跟死人似的。


    特勤处那位工作人员愣了下,终于回过神来了。“咳,小庄主你这是不是过了?”


    我冷冷道:“我差点就死了,怎么就过了?”


    工作人员哑口无言。


    问题解决,很好,我打算走人,但别人不放我走。


    “鹤城死了那么多人,也没赔偿?”一个不知道是哪个世家还是门派的人忽然开口。


    我挑眉反问:“那些人在我的地盘里杀人放火,我没找上门灭其满门已经是大慈大悲,还要我赔偿,你当我是圣母还是冤大头?”


    嗯,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一定很有少凰的风采。不过,这也是废话,我现在就是在学她,对付这种场合,我自己的风格和少凰的风格,虽然很是无语,但显然是后者更管用。


    人性啊,就是欺善怕恶。


    你若软弱可欺,人必然得寸进尺,因为成本太低,远远低于能够获得的利润。


    你若如少凰一般,人必然畏惧你,因为欺你的成本太高,百倍千倍于利润。


    我忽然觉得有些疲倦,说完这么一句话便推门离开了。


    还没出电梯的时候我就听到了外头的骚乱声,估计是哪个富家子弟玩得太嗨造成的,不想理会这种破事,因此一出电梯就往外走,眼角余光却看到个熟人。


    阿莯!?


    她怎么在这?


    我身上的服务生衣服,再瞅瞅她脚边穿着名牌的男子,二十几岁的年纪,身体底子年纪已经奔四,且不止一次住院的小姑丈都比他好。


    为什么人会为了玩乐而将自己的身体给戕害得跟筛子似的?


    虽然无语,但这情况,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


    男子显然是不知道磕了什么,反正精神挺兴奋的,至少之前是这样,而现在,我相信冲他那条自小臂中间一百六十度弯折的手臂,他这会绝对兴奋不起来,臂骨断成了两截,骨折至此,孙思邈重生都治不了。


    挺可怜的,不过我不同情,这种地方,这种事,而以他的身份,若是碰上的不是阿莯,肯定会有女孩子悲剧,并且男子不会有任何事情。


    “阿莯你怎么在这?”我走过去问阿莯。


    阿莯看到我有一瞬的怔愣,但还是回道:“我缺钱,这里招临时工,工资很高,我就来了。”


    我瞅了瞅地上躺着的男子,男子嘴里一直在骂人。“小贱人,你给老子等着,我爸可是xxx”


    阿莯完全没理会男子的威胁,而是道:“他想与我交合,不过我不愿,他就想来强的,我只好替他的父母教一下孩子。”


    阿莯语气与神情都很认真,她是真的发自真心的在替人父母管教一下孩子。


    我莫名的语塞了,很是好奇阿莯究竟什么思维逻辑,她怎么会觉得她有资格替别人管教孩子?尤其是这男子的父母,刚才那名字我不认识,但看周围人的反应,显然不是普通人。


    我问了旁边的人:“他爸是干嘛的?”


    许是看我是从专用电梯里走下来的,旁人很给面子的回答了,是XX部门的人,属于高官,很有权利。


    我看向阿莯,发现阿莯一脸懵懂。


    我道:“他爹很有权势,若是想报复你的话,你会很麻烦。”


    阿莯很是不可思异。“报复我?为什么?”


    我指了指男子。“你把人儿子弄残了。”


    阿莯很是无语:“他们自己没教好儿子,我替他们管教一下居然还想报复我,这是哪门子道理。”


    我也很是无语,阿莯你又是哪门子的道理?


    我说:“算了,你先走吧,这事我替你摆平。”


    虽然政府高官是有点麻烦,但看那些修士的模样,显然是不将他们放在眼里的,而这种底气也不是盲目的自大,而是真有那个能力,既然如此,付出点东西,应该可以摆平麻烦。


    阿莯沉默了,一脸若有所思的沉默了许久,这才问我:“此事很麻烦?”


    我想点头,想了想,还是说:“也不是很麻烦。”


    阿莯信不信不得而知,但她低头问男子。“此事到此为止,你不找我的麻烦可以吗?”


    男子犹豫了下,一脸狰狞的说:“可以啊,你让我玩几天,我玩乐和”玩乐和了如何男子没能说完,也永远都不可能说完了,因为阿莯随手捡了个之前争执中摔得只剩下一半的高脚酒杯,然后酒杯扎穿了男子的脑袋,从面部扎入,只剩下手柄还在外头,别的都已深入,有红红白白的东西从伤口里流出来,白色的东西,没看错的话应该是脑浆。


    “这下他就不能报复我了。”阿莯很是轻松的说,眉目淡然,眼神干净澄澈。


    我想说他还有父母呢,但想了想,还是闭嘴了,直觉告诉我,这位主与少凰的思维逻辑差不多。


    有父母?没关系,找上门一起杀了,斩草除根,一了百了。


    “你先走,尸体我来处理。”


    阿莯皱了皱眉。“放把火不就解决了?现在不是很流行火葬的吗?”


    姐姐你是从三不管的黑色地带跑出来的吧?哪怕是刚来人间界那会的我都没你这么目无法纪啊,不,阿莯这已经不是目无法纪了,总感觉她是压根没有法律概念。


    我扶额。“美女,你先走好不好,我回头跟你解释。”


    阿莯看我一脸无奈,还是走了,我无奈的看了眼尸体,让一名服务生上去包厢叫特勤处的工作人员来一下。


    “虽然这事是他不对在先,但杀人偿命。”工作人员来了后无语的看了眼尸体,如此说。


    我回以白眼:“阿莯就不是个普通人。”


    “那也得偿命。”


    我笑道:“好啊,我支持你,不过提醒你一下,她身上功德之盛,气运之强,打个赌,我赌你前脚将她绳之以法,后脚华夏就会因天谴而亡国绝种?”


    这真心不是危言耸听,若是特勤处把阿莯给弄死了,天谴分分钟找上门是不可能的,但一定会找上门,区别是迟还是早。绝种不一定,但亡国与生灵涂炭却是一定的。


    工作人员悚然的看着我。“她究竟是什么?”


    我坦诚道:“我也不知道。”


    我的眼睛告诉我,她是人,但她的思维逻辑精神变态也没她那种思维逻辑。精神变态本身还是知道自己是错的,世俗所不容,而阿莯,她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思维逻辑健康而正常。这种情况我也不陌生,那些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老妖怪,亦或是别的界跑来的妖魔鬼怪,都是如此。时代与世界的距离带来的思维逻辑的差异有时真的很惊人,可阿莯回去以后我还是去找老腊肉挂个号检查一下眼睛比较好。


    不过,那样的功德,阿莯不会是神吧?


    不,应该不可能,若是神,没事是不会跑人间界来遭罪的,而且还是这个时候跑来的,会在这个时候跑到人间界来的神只能是一个目标:少凰。


    找少凰的话,阿莯怎么会往南极跑?那种极地像是会有聚居的地方吗?总不至于阿莯觉得少凰投胎成了一只企鹅因此跑南极去挨个检查那只企鹅是少凰吧?那也太扯了。


    我找到阿莯的时候她正在一家小卖部门口一边喝水一边与老板一起看电视,八点档言情剧。


    我无语了下。“这种电视剧你看着不无聊啊?”


    阿莯回道:“无聊啊,要是我,有那爱得要死要活的劲,早就称王称霸了。”


    我:“.....阿莯你是从哪跑这地界来的?”


    称王称霸?


    法制社会,谁会有这种本能的思维?


    阿莯抿了一口水,忽问我:“若我说,我是从一处白骨堆积成山的战场上跑来的你信不信?”


    我说:“我信。”若非经历过白骨成山的战场,没法解释你身上杀人无以计数的特征。


    “你是将军吗?”


    “算是吧。”


    “既然是将军,怎么跑这太平地方来了?”


    阿莯闻言一脸的苦逼。


    我说:“不方便说的话就算了。”


    “也不是不方便说,就是得罪了人而已。”阿莯很是哀叹。“这都多少年了还记着。”


    我刚想说那你是够倒霉的,得罪了爱记仇的小人,却不曾想阿莯下一秒就眉飞色舞的道:“不过那家伙也没好到哪去,她挖坑害我,我掉坑的时候也把她一起拽坑里了。”


    我:“.....”看来我是不需要安慰她了。


    第168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长恒


    刘元是恋恋不舍的出院的,在医院多好啊,少凰每天都会来陪他,每天都给他念道经,陪他说话,天天给他带好吃的,他巴不得住一辈子的一员,反正他有钱,住一辈子医院也不会破产。


    如此冤大头,院长其实也是很想配合的,刘元住的是最好的病房,很花钱的诶。再每日开些补身体的药,金钱大把的来啊。


    奈何,少凰本身医术不错,到底是曾经被当成储君来培养的神,尤其是她还是个全能学神型的长姐,打小耳濡目染,耳提面命,还不是一两年,而是八万年,自然不会差。刘元好没好,她是看得出来的,只是因为刘元的身体也的确有些问题,早些年为了赚钱刘元可谓是不要命了,化身超级工作狂,没过劳死都是他身体底子好,但不可能对身体没影响。再后来发现自己的记忆有问题刘元倒是不工作狂了,可也没好好保养自己,而是天南海北到处的折腾,想找回记忆,各种偏方都有试,有的对身体没什么害处,有的却是有的。虽然还没到爆发的时候,却也只是因为他年轻,等年纪再大点,沉疴爆发,有的是罪受。


    老腊肉,准确说是卫医生没配合,在刘元好得差不多后就明确表示:可以出院了,不过以后要好好保养身体,不能再仗着年轻可着劲的作,否则以后有的是罪受。


    刘元不想出院,而少凰在发现医院给刘元吃的全是补药后干脆利落的拿了他的身份证去办了出院手续。


    刘元是垂头丧气的回了自己家的,然后就发现少凰并未因为自己出院了就与自己疏远,每日大部分时间都来自己这里玩,他把工作带回家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玩小木剑,偶尔给他添杯茶,在她忙得太晚还不睡觉的时候会催他上床睡觉。高太太看得不严的时候也会跟他一起去买菜,一起做菜。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考虑一下你现在的躯体,它禁不起你这么折腾。你要实在不放心的话,我帮你看完好了。”


    “你还会做生意?”


    “不熟,但我会管理。”


    呃,他这才想起这人虽然顶着一张稚童的人皮,里子却是一个非人生物族群的王,并且照小庄主的说法,这是一位非典型性暴君。


    做暴君也是需要能力的,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都是暴君,却不是什么人处在那个位置上都能如他们一般出色的,专业实力要求很高,不然就不是暴君,而是昏君庸君。


    只是做王与做生意可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掌控千万人生杀予夺,居高临下,后者是和气生财,双方平等。


    少凰做得来?


    事实证明,少凰还真的做得来,处理文件写字的时候一点都没将暴君风采给带进去,仿佛真的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语气用词都很正常。


    “你懂的真多。”刘元很是感慨。


    少凰嘴角抽了抽。“换你像我一样被各种奇葩折腾个千万年,也会样样通样样精。”


    刘元道:“很难想像你那个时候的样子。”


    少凰怔了下,道:“我也觉得很不可思异。”


    刘元茫然的看着少凰,少凰笑道:“曾经的我就是个大号的熊孩子,从来都不懂得体贴别人,为别人考虑,任性自私自我,伤害着每个爱自己的人。欠人因果,然后亲自去还债,这跟我太遥远了,不管我捅了多大篓子,欠了多大因果,长姐都能摆平,根本烦不到我身上。不管别人怎么劝,我看谁都是看食物的目光与心态,想吃.....戒掉这个习惯真的挺难的。”


    刘元没吭声,安静的听着,少凰的过去没有他的存在,如今能多了解也是好的,听着听着却莫名的心疼,熊孩子作天作地是因为有人宠爱,所以肆无忌惮,而现在的少凰已然成熟,熊孩子这个标签早已摘去,那么她当年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煎熬?最后看少凰越说越落寞,刘元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的字写得挺好看的,也是你长姐教的?”


    少凰在文件上写的字并不是她平日写给高太太看的那些狗爬字,而是她真实的笔迹,铁画银钩,风骨卓然,便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书法都要黯然。


    “不是啊,长姐的字迹十万年如一日的狗爬,能见人就行,怎么可能教我这么好的书法。”少凰随口道,比起自己,那家伙其实更适合做个武功卓著的王,只有尚武的人才会觉得书法浪费时间还一无是处,虽然那家伙那样认为是觉得有那功夫不如多花时间在研究大道上,每个字都认识,每个字也会写,但就是不练字,写得字永远都是狗爬,与尚武者真的很有异曲同工之处。


    那是谁教你写这么好的书法的?


    刘元很想问,却在心里知道了答案,虽然不清楚少凰的过去,但少凰方才的寥寥数语足以勾勒出一个作天作地将万物视为食物的凶残熊孩子形像了,在那个时候,除了她的长姐,还能有几个人能影响到她?只能是那个唯一爱过的人。


    只有真心爱一个人才愿意为它改变。


    刘元怂了。


    上午去公司上班,下午将工作给带回家,与少凰一起出门买菜,回来做饭菜,少凰有时会帮忙,不过她只会煮粥,尤其是肉粥,煮的非常好。


    “肉粥的话,用龙肉煮的最好吃了,可惜鹤城没有龙。”


    刘元:“.....你很喜欢吃龙肉?”


    少凰点头。“龙肉的味道特别好,尤其是纯血龙族中的王族,肉质棒极了。”


    刘元想起了华夏流传的一个成语:龙凤呈祥。


    少凰的话若不是夸张,那么里头透出的信息量就真的很有意思了,龙凤呈祥?成仇还差不多。


    刘元很快就深刻意识到了龙凤成仇的意义以及原因。


    高太太带着少凰去游乐园了,因此这一次买菜是刘元一个人,菜市场的菜比较新鲜,但刘元还是挑挑拣拣的,蔬菜必须特别新鲜,肉类这个大头更得新鲜,少凰是肉食生物。


    菜市场买完了还要去拿订购的竹米,少凰喜爱肉食,但最喜欢的却是竹米,这估计也是她唯一不嫌弃的一样非肉食的食物了。


    刘元是在拿了竹米回来的路上看到那个男人的,就站在路边,很是引人注目。


    没法不引人注目,一个眉目俊朗得甩开了所有大明星至少十万八千里的美男子,且是个气质高贵、穿着广袖袍服的美男子,宛若古言小说里走出的男主角,怎能不引人注目?


    美男子拿着一张画在打听着什么,刘元也没在意,美男子虽俊美无俦,但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一不是花痴,二不是GAY,要是少凰跑到男人的皮囊里去了,他会努力一把让自己变成GAY,但那不是少凰,既如此他还是赶紧回去煲粥吧,有竹米,少凰能多吃好几碗饭。


    然后,刘元看到了那幅画,画里的是一个穿着玄衣绾着古人发髻的玄衣少女,眉目如诗如画,美得颠倒众生,美得令人忍不住质疑,这世上怎可能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事实上也的确没有,那压根就不是人。


    刘元停了车,美男见有陌生人,赶紧上来问:“先生你有没有.....是你,你竟还活着?”


    这话说的.....


    我难道不应该活着吗?


    刘元不期然的想起了自己的死而复生,若无少凰搅局,他现在的确应该是个死人了。


    “你不是人。”刘元笃定的说,普通人族,哪怕是修士也看不出自己应该是个死人的事,既然能看出,那就只能不是人了。就算这个理论不成立,这男子身上的气质,一看就是长久的处于上位,掌控万人生杀予夺养出来的,那是高贵,也是倨傲。刘元方才有注意到,虽然这人还算有礼貌,但一些微神态流露出的却是蔑视不屑的,他看不起人族,在他的心里,人族就是一群可以随手碾死的蝼蚁。


    这态度,太让人想揍人了,少凰都比他好啊,同样认为人族是蝼蚁,但最起码的尊重少凰还是会给的,唔,前提是别人没惹她。


    美男颌首:“我叫长恒,你身上有安宁的气息。”


    安宁是谁?好一会,刘元才反应过来安宁就是少凰,只是他习惯了叫她安安,别人要么也是安安,要么就是少凰,安宁这名字,和少凰真心不是一般的不搭,因此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刘元低头看了看自己,很正常,没什么气息啊。


    那是用来警告你周围所有非人生物,你受她保护,擅动者死的东西。


    长恒心说,却没说出口,他不希望这个下贱的蝼蚁知道太多,蝼蚁就是蝼蚁,根本没资格得到神人的如斯庇护。如此想着,长恒抚去了刘元身上属于少凰的气息。


    “生为蝼蚁不是你的错,但应该认清自己的身份,本分一点,不去觊觎不属于你的东西。”长恒神态倨傲的对刘元说。


    刘元默了一瞬。“有病吧你。”


    “嗨,龙先生,到我的地盘不应该先去登记吗?”


    从北京回来后拎着大包小包来看小姑姑的我虽然不知道刘元车前那条龙是怎么回事,但这对话越听越不对,赶紧上前道。


    “龙?”刘元愣了下。


    我点头,嗯,那就是一条龙,虽然是黑色的,虽然魔气腾腾的,非常典型的魔龙,但魔龙也是龙,若我没看错,这大概、可能是一条神龙化魔后的大魔。为什么是大概和可能?因为这条龙给我的感觉不对。


    我没见过龙,别说是神龙,便是普通龙族我也没见过,但靁见过,还不少。


    我拥有靁的记忆,拥有她的情感,拥有好吧,某种意义上,你要说我就是她也没错。


    我也是近来才意识到的,自己的情况以及不是血脉传承那么简单了,谁家血脉传承能把记忆和感情一块传承下来的?也不怕子孙神经错乱?一个人的脑子塞进另一个人所有的记忆与情感,传说中的人格分裂也就这样了吧。但我本庄主接收良好,一点不适都没有。


    我去找朏朏心理医生看过,对方反问我:你见过失忆的人恢复记忆后会出现人格分裂的情况吗?


    虽然不合理,但我这情况,也只有这一种解释了,那些记忆那些情感本来就是我的,只有如此才能解释我为何接收良好一点副作用都没有。


    虽然这让我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但不可否认,这些东西还是给了我不少帮助,至少我的能力增长了很多。或许,有一日我会想起靁所有的记忆与感情,不再是片段,而是完完整整的全部,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不是我。


    言归正传,与靁的这种关系还是很有好处的,至少此时此刻我就看出了眼前这条龙不对劲。


    说它是龙吧,它的确是龙,也的确有神龙的味道,可翻出记忆里的神龙印像,莫名的有种违和感。


    不过,虽然不清楚这家伙与神龙是怎么回事,但它是一头大魔却是可以肯定的。少凰你可没说你连魔族的仇恨都有拉,活到你这份上居然没被人砍死扑街,真心奇迹。


    长恒打量的看着我,秀挺的眉毛皱了起来:“你是什么?”


    你是什么?


    这问题问的,我要不是的确不是人,我真要以为你是在骂本庄主。


    我笑吟吟的说:“你猜啊。”


    “你有点像龙,可你不是龙。”


    我当然不是龙,我是神民,就算是靁,它也不是龙,只是形似龙而已。


    呃我狐疑的瞧着长恒:“你究竟是什么?”


    说我像龙,却不是龙,这还是头一个,也只有一个解释,他在我的身上看到了靁留下的痕迹。君族神民都是人形,最多就是身上长些鳞片,以及在水中呼吸生存的能力,但和龙这种水生生物还差得远呢,眼瞎了都不可能觉得像。


    能够看出这点,那么长恒的身份就很值得商榷了,普通的大魔有这眼力?


    可不是只靠修为境界就能补上的东西,还得阅历和眼界跟上。


    比如阿莯,和她分开的时候我还是不知道她是哪个地界来的,唯一确定的就是她来的地界应该很乱。可若是换了少凰,指不定连阿莯是人族哪个分支都给看出来了。嗯,分支,人族的源头是一样的——娲灵,但这么多年过去,不可能每一部分都还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我叫长恒,是魔。”长恒自我介绍道。


    我当然知道你是魔,我想知道的是别的,不过,长恒这个名字,略耳熟呀。


    “你找她有什么事?”我无奈的指着画像问,画得真像,一看就是非常用心画出来的,不仅有其形,更有其神。“这画是谁画的,画的真不错。”


    长恒闻言道:“我也觉得这是我画的所有画像里最像她的。”


    我瞅了眼刘元,发现刘元很淡定,至少表面上挺淡定的,什么表情也没有。“画得如此好,你俩仇多大啊?”多大仇才能将一个人记忆得如此刻骨铭心?画个画都能画得这么像。


    长恒道:“你误会了,我与安宁无仇。”


    我挑眉:“那你找她是?”


    “我只是想问她,她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我、刘元:“”


    这迷惘深情的小眼神,绝逼不是装出来的,但少凰也说过,她只爱过一个人,而那个人已经死了。那么眼前这位是单相思还是被渣过?总感觉是后者,若只是单相思,这眼眸深处不会还有那么一丝不甘与哀怨。


    不过,我终于想起来长恒这个名字在哪听过了,确切说不是听过,而是看到过。


    诺诺给我的资料里有提到过,孟凰的第二任未婚夫,跟小姨子搞在一起给孟凰戴了绿帽子最后把命给丢了的那位。


    唔,孟凰的未婚夫的小姨子?若孟凰没有别的姐妹的话,那就是少凰啰。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明白少凰怎么会去勾搭自己姐姐的未婚夫,你丫的魅力可不像是会缺男人的人啊?


    总不至于少凰的真爱就是孟凰的未婚夫吧?


    那也太扯了,禽鸟钟情啊,她多无聊才会有兴趣去抢一个二手货?


    不过,若是少凰的真爱是孟凰的未婚夫,那还真的能理解孟凰为什么会抹去她对真爱的所有感觉了。


    我没忍住。“我以前听过你的名字,你似乎是孟凰,也就是长乐的未婚夫。”


    长恒闻言怔了下,旋即点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她后来嫁给了我的弟弟与妖君。”


    我:“”我心疼孟凰,三顶绿帽子啊,这得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啊?霉神蹲头上也没这么霉的。一连碰着三个渣男,还是兄弟,话说龙族专出渣男吧?好不容易跳出了这个圈子,终于遇到了一个对的人,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里。这可比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更悲剧,遇到错的人,还是能放下的,既然是错的人,那么一开始就证明那不是值得倾心的人,只要不是犯贱,放下是必然的结局。但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算最终能够放下,那也是切切实实的剜心之痛,而九成九的人都是无法放下,孟凰她也谈不上能否放下对的人了,因为她最后死了。


    嘤嘤嘤,吾王你真坚强,居然不是给气死的。


    第169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双渣


    回来的时候刘元是披着一身沉冷的气息回来的,弄清楚长恒是谁后他就一直这样,这也让我省了怎么开口,因为少凰一眼就看出了刘元身上的不对。“你们遇到谁了?”


    刘元抿了抿唇,说:“你前男友。”


    少凰诧异:“我前男友不就是你。”


    我道:“再加个前,是前前男友,也可能是更多的前。”


    少凰蹙眉。“这么大的范围,我猜不到。”


    我无语,您老人家究竟多少个前男友啊?


    我直白的道:“长恒,你姐前未婚夫。”


    “他早死哦,你是说那个执念所化的魔吧?”


    我与刘元俱是茫然,什么意思?听少凰这语气,长恒早就死了,那不是长恒?


    “真正的长恒在千万年前就死了,死得透透的,你们所见到的应该是他的执念。话说那道执念的运气不错,在无量量劫的时候吸收了诸多陨落神族的血肉拥有了肉/身与魂魄,而执念修魔是最有天赋的,我记得上次三十六提起他的时候好像说他干翻某位魔君取而代之了,这会应该在魔界,你们怎么见到他的?”


    这信息量真大,我道:“他对你究竟是什么执念?”好好一个魔君竟然专门跑人间界来了,这执念也够深的。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令人作呕的爱。”


    刘元的脸色明显好了很多,我却是诧异不已:“你与他真是前男女友关系?”就算分手了也不至于说别人的爱是令人作呕的爱吧?若是孟凰也就罢了,她有这资格。但少凰,甭管当年是谁先勾引的谁,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而且,得是怎样深爱一个人才能留下一道能够修成大魔的执念?古往今来有多少人留下了执念,但又有哪个执念成了魔君?反正在我的认知里只长恒一个。


    少凰皱着眉回答:“算是。”


    我说:“他想与你单独见一面。”见少凰面露不虞,我道:“我看得出来他没恶意,至少现在没有,我想你也不想这个节骨眼多个敌人吧?还是个魔君级别的敌人?你自己不怕死,也考虑一下鹤城,你们俩要是掐起来,别说鹤城,就是整个华夏都得陆沉。”、


    这可不是普通的仙人掐架,而是更高层次的神人掐架啊,我的身体若是借少凰,就算最后还能还给我一具活的躯体,我也严重怀疑自己还是不是自己。


    长恒虽然对我还算有礼貌,但我又不是瞎子聋子,怎会看不出他话语里潜藏的威胁之意,少凰若是不见他,他就跑少凰的对立阵营去。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啊!


    我不希望这句话成为我人生最无奈的写照。


    刘元也道:“你们没分手吧?若是分手讲清楚了,他也不会来找你了。”


    少凰道:“我当年亲手了砍下他的头颅,这应该比什么分手理由都够清楚明白。”


    What


    少凰最后还是决定去见长恒一面,谢天谢地,这家伙神性未泯。


    虽然长恒要求单独会面,但我是真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而刘元则是不放心。少凰本来就不在意长恒的感受,因此满不在乎的带上了我俩。


    定的地点在沅江边,有点偏,没什么人,这是我定的,若是这对传说中“狗男女”一言不合打起来,也有个缓冲的时间。


    必须得说,长恒挺会享受的,明明是城郊偏僻地方,他却弄出了全套的配件,八角凉亭,凉亭里有案几与蒲团。


    少凰与刘元盘腿坐了下来,我习惯性跪坐下来后一看她的模样顿时就想哭。


    跪坐的滋味可不怎么舒服,若是坐久了,腿会麻,但我在雷泽界都是这么坐的,因此看到蒲团,正常人是盘腿坐下,我已经下意识跪坐着了。


    习惯真害人。


    我瞅着同样是跪坐的长恒,默了下,想安慰自己有个难友,但考虑对方压根不是“凡人”,别说跪坐个几个小时,估计就是几年他都没什么感觉。


    长恒没骗人,他的目的还真的就只是问少凰一个问题。


    你有没有爱过我?哪怕一丝一毫。


    少凰脸上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的无语。“你不是长恒,算了,你既然如此执着,我就当你是好了,我没爱过长恒,哪怕一丝一毫都没有。”


    长恒不信。“那你当年为何勾引我?”


    少凰愈发无语。“我想你应该我的血统。”


    长恒颌首。


    少凰继续道:“凶兽对于灵魂的纯净度有着非常敏锐的感觉。”


    长恒眉心跳了跳。“那与我何干?”


    “关系大了,你不知道我当年初见长恒时的感觉,如此浑浊污秽的神魂,比凶兽的灵魂还要恶心丑陋,只是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啊,山珍海味全都要黯然失色。”少凰说着说着没忍住怀念的砸吧了下嘴。


    长恒不可思异:“你想吃我,直接动手便是,何必勾引?”


    “你是我姐未婚夫啊。”少凰一脸的我也很无奈啊:“长姐是真心疼爱我,你让我怎么忍心将她的未婚夫下锅?”


    长恒抽了抽嘴角。“可你最后还是把我给煮了。”


    “因为你接受了我的勾引啊。”少凰理所当然道。“话说你没想过我为何会来勾引你?你可是我的准姐夫?我再没品再没下限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到想上自己的准姐夫。”


    话说,我头回知道少凰竟然还是有品有下限有节操的鸟。


    长恒深呼吸:“为何?”


    “因为是联姻,最为重要的是利益,别的都是可以退步的。加之长姐当年答应的是与昀息生下继承人,昀息悔婚后这约定也就作废了,就算与你联姻,也可以不生孩子,而不需要生孩子,她也就从一开始就只打算与你有名无实。凤凰鸟的洁癖我想你是听说过的,长姐在这方面,洁癖得变态。她可以接受你当朋友,当敌人,唯独接受不了跟你上床,回了N次的锅的回锅肉,看着也就算了,真要吃进肚子里,糟心不说,还会戕害肠胃。因此她不在乎你的花心,你爱找多少女人她都不关心,但只要你身上贴着她的标签,她就不可能放任我将你下锅。”少凰说到这,笑了起来。“但她对你纯粹是不想招惹上什么麻烦的心理,并不是真的在意你,可她是真的爱我,她绝不会允许一个贴着她的标签的男人对我动心思。虽然在龙族亦或是人族,娥皇女英,飞燕合德姐妹同嫁一夫是佳话,但在南明,那是比吃.屎更恶心的事。”


    “当你不再是她的未婚夫时,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阻止我将你下锅。”少凰为自己年少时的“初恋”一锤定音的总结道。


    少凰的眸子里流转的光芒是赤/裸裸的鄙夷,她也觉得曾经的长恒恶心,以及现在的这位长恒很蠢。


    人族会对餐桌上的春卷发情吗?


    当然不会,春卷是食物,又不是变态,谁会食物发情?


    少凰自然也不会,而长恒在她的定义里从一开始就是食物。


    长恒沉默许久。“他的灵魂的确很肮脏丑陋恶心,但你是他心中唯一的纯净。”


    少凰嗤道:“我看着很像三岁小孩?”


    我莫名的想说,你现在看着不像三岁小孩,但你现在就是两岁团子一枚。


    好吧,我不是莫名的想说,我是已经说出口了。


    少凰瞅了瞅我。“庄主你不会说话就闭嘴。”


    我道:“这是实话啊。”


    就是实话才更伤人啊。


    少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脸上就差如此写着。


    刘元噗嗤的笑了。


    长恒轻咳了下,我与少凰、刘元不约而同的看向他,少凰不耐的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长恒挣扎的问:“若当年并非他与孟凰联姻,你还会那样吗?”


    少凰毫不犹豫的回答:“会。”


    长恒一脸不解委屈的看着少凰。“为何?”


    “我曾经想过,若他禁受住了诱惑,我可以不吃他,因为那说明他对长姐还有那么一点尊重,看在这点的份上,我不是不可以忍忍,毕竟,吃了他,给长姐带来的麻烦不会小。”少凰顿了顿。“但,当他说,我与长姐的身世被颠倒了,我才应该是王时,我便有了决定,他必须死。”


    长恒愣住,我与刘元也愣住。


    我去,什么情况?


    长恒显然是清楚什么情况的,但不清楚内里。“那是事实,当年凤凰五支族约定立长为王,你年长于孟凰,王位本就是你的。”


    噗,这信息量也太大了,这究竟是狗血伦理还是宫廷阴谋走向啊?


    少凰点头。“可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啊,所以我第一反应就是他想挑拨离间,让我与长姐自相残杀,让南明内耗,龙族坐收渔人之利。你也不能否认,他的确是抱着这样的心思不是吗?”


    长恒沉默以对。


    我忍了又忍,没忍住:“我能打听一下所谓身世颠倒是什么意思吗?”


    长恒没理我,少凰则是道:“母亲死时我与长姐还是蛋,性别与分支皆不祥,因此长老们与支族的族长约定,那枚蛋先孵出来就立谁为王。但还没孵出来我们就丢了,后来他们先找回了长姐,便立了长姐为王。再后来找回了我,发现我其实比长姐先出壳,但不论是长姐还是大长老都与我说,我是妹妹。我那时只信任他们两个,他们这么说,我自然深信不疑。长恒,编得很合情合理,确切说,他查得挺仔细的,但他是什么人,他的鬼话能信?”


    我说:“那你后来又怎么信了?”


    少凰一脸的无语:“这事记载在王族秘事录里,当我登上王位后,族群所有的秘密自然对我全部敞开”


    长恒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挑拨离间者,没有之一,别人压根不信他,第一反应就是他不怀好意,诚然,他的确不怀好意,但他也的确没骗人呀。


    不过,我还是只心疼孟凰。


    五根手指尚且长短不一,对待子女偏心也是人之常情。这些年混迹人间,我看过不少例子,父母对于孩子,总是让大的让着小的,理由永远都只有一个:你比他大。


    有的时候真的让人很是无语,年长者让着点年少的也不是什么问题,但这有个前提啊,都是幼崽,亦或是年长者已成年,而另一个还是幼崽也就罢了,若两个都已成年。这逻辑就真的很让人无语了,但这还不是最坑的。


    我不止一次看到过子女中,有的人靠着自己的能力混得很好,有的混得一塌糊涂,父母就会偏心后者,将前者当成地主,劫富济贫。接济一两次也就罢了,但没完没了的接济,完全让一个养着另一个,而另一个还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


    杀富济贫的过程中,父母不会有丝毫觉得有问题,你年长,混的这么好,照顾点小的又怎么了?


    当偏心成为习惯的时候就会变成理所当然,若是年长者拒绝继续下去,父母就会觉得这个孩子冷血无情,怒斥我没你这个儿子。


    这不是瞎编,高岚的小叔叔就是这么个奇葩,一大把年纪了,一事无成,一直靠父母和小姑丈照顾,前者照顾他的生活,后者是他的提款机。说起来,小姑丈和前妻离婚,固然有他是个工作狂经常不着家的关系,但考虑到他的工作,以及他从不在外头鬼混的情况,再加上有高岚这个孩子,日子也不是完全过不下去。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高家的破事,小姑丈工作不错,薪水也很好,养家糊口绰绰有余,但还要加上无所事事的兄弟的话,压力倍增。


    离婚后小姑丈工作和养孩子都要兼顾,压力更大,但吸血鬼并未因此懂事,兄弟仍旧靠着父母理所当然的压榨着他。小姑丈勒令兄弟必须出去找工作,哪怕是餐馆端盘子都可以,找不到工作就别回来了,家里一分钱也不会再给他,但最终的结果是小姑丈和父母吵了起来。累人的工作看不上,而待遇好的工作,也看不上一个一无是处,工作经验为零的大龄无业青年,找了没一天就哭唧唧的回来了,小姑丈无情的关门不准人进门,找不到工作不准回家最后爆发家庭大战实属正常。


    你滚,你不是我儿子,我没你这么没有手足情的儿子


    行,我不是你儿子。


    高岚熊,只要没过线,小姑丈能忍,因为那是他女儿,但兄弟一不是他儿子,二已经过线了。小姑丈果断抱着女儿申请了换岗位,还换了座城市,再见,再也不见。


    孟凰与少凰这对姐妹,上头没有偏心的父母,但我觉得,孟凰绝逼比小姑丈更心累。


    别人家都是姐姐照顾妹妹,到了她们这里却是妹妹照顾姐姐。


    虽然是为了内部稳定以及血统问题才将错就错(谁也没想到会孵出一个披着鸟皮的凶兽来,若非实在没得选,少凰根本坐不上王位。),虽然俩鸟是双生子,其实也没差多少,但考虑一下少凰的情况吧。


    少凰若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那很好养,王族不缺钱,好吃好玩好喝的供着让她混吃等死一辈子就是了。


    少凰若是个野心勃勃的竞争者,那也不是难事,一决高下,成王败寇就是。


    但少凰都不是,她就是个熊孩子,一个武力值爆表且好战的熊孩子,说别的熊孩子捅破天那纯粹是夸张的玩笑话,但放到少凰身上,那是写实的描述她是真有那能力。八荒六合,几神能与之一战?养这么一个熊孩子,想想都心累。


    用这样的代价保住王位的合法与正统性,真的划算吗?


    我很好奇,吾王给少凰收拾烂摊子的时候有没有偷偷在被子里咬着被子嘤嘤嘤的哭。


    不过,少凰再怎么样也比小姑丈的兄弟好,这家伙早年熊归熊,但并不认为孟凰理所应当要照顾她,她懂得感激,铭记于心,懂得回报,不辜负那份亲情。至少,觉得姐姐的未婚夫很好吃,很想下锅煮了,却没有马上动手,而是想着拆了婚约再下锅没开玩笑,就少凰那画风,她能考虑到孟凰的感受已经很有手足情了。


    少凰继续理所当然的补充:“不过不管是真还是假,敢对长姐图谋不轨,不将他做成龙脍,怎对得起他的一番信息?”


    龙脍?


    脍是切得薄薄的肉片,而制做脍的材料通常是水产。


    龙脍的意思,若是从字面意思去理解的话少凰,你把长恒给切片了?


    啧,这已经不是最失败了,分明是最悲惨,失了心,还被心上人给切片食用了


    话说,不知道龙脍的味道如何,看少凰的模样,一定很鲜美,龙族可是水产之王。


    长恒显然还没死心,还要挣扎。“天帝有命,他也是没办法。”


    少凰嗤笑:“我不想做的事,长姐的命令对我没用;我想做的事,长姐的命令也从来都拦不住我。”


    长恒很是无语。“不是每个王族都如你一般幸运,能够遇到孟凰那样的王。”


    少凰闻言,非常赞同的点头:“是啊,我是最幸运的帝姬,有史以来最幸运的帝姬。”


    咦,前半段还挺欢快的,后半段怎么就觉得咬牙切齿的?


    长恒还想说什么,少凰不耐烦的打断道:“我爱桓寂。”


    长恒一脸懵逼的看着少凰。


    少凰继续道:“我曾经杀过桓寂,但我也爱他。”


    刘元与我也懵了。


    少凰没停:“我会为了复活长姐而去杀他,夺他的躯体做实验复活长姐,但我心里是爱他的,只是不够爱,至少,比不上我对长姐。可,再怎么不够爱,他若是死在别人的手里,我一定会为他报仇。”


    长恒更加懵,一脸这与我们说的事有什么关系。


    少凰笑容森然的道:“我的母亲是天帝杀的。”


    长恒立刻反驳:“不可能,瑶光帝姬是死于生育,她一口气生了两个孩子,对身体的损耗是致命的,在神族的历史上从未有哪个神人生下双生子后还能存活的。”


    少凰点头,然后道:“可我不是她生的呀。”


    我、刘元、长恒:“”


    长恒回神得最快,神族这种情况也不是没出现过,用交合之气,甭管公的还是母的还是没性别的都能生孩子,可“你与孟凰不是双生子?”


    若非一母还同一胎是不能称之为双生子的,而孟凰与少凰是双生子,都不是一个肚子里出来的,还是哪门子的双生子?


    少凰理直气壮的反问:“我与长姐是双生子与我不是母亲生的有什么冲突吗?”


    我举手道:“问个事,孟凰也不是瑶光帝君生的?”


    “她当然是母亲生的。”


    那做为双生子之一你怎么就不是你妈生的了?


    第170章 第一章贵圈真乱·不够爱


    提问,有一对双胞胎,姐姐是母亲生的,但妹妹不是,这是什么情况?


    答:不知道。


    神族的繁衍方式不止两□□/合,这是我从靁的记忆里得知的,男男女女,不男不女都能生,有.性繁殖,无.性繁殖……那些千奇百怪的繁衍方式,真心刷新三观。反正我看到电视里演女主角生不出孩子,父母就逼着男主角纳妾或离婚的时候我就忍不住下意识的吐槽:那么想要孙子干嘛不让你儿子去生?


    可今天,我发现自己的认知也挺落后的,或者说,无知,因为我想不出有什么繁衍方式能解释少凰姐妹这种情况。


    长恒的表情很是复杂,显然,他一点都不信这种话,但他也清楚,少凰不屑撒谎。那么,原因虽不明,但她不是南明前前任王生的是可以笃定的了。但这样的话,就变相验证了另一个事:古神族生育子嗣是很伤身的,因此一次最多生一个,生双子等于自杀。若瑶光王不是因为产下双生子而亡,那么她是怎么死的?


    少凰已经给出了答案。


    再算算她死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得出一个结论:天帝趁着瑶光王刚生完孩子,正处于虚弱期的时候趁机杀死了她。估计要不是古神族约定不能猎杀幼崽,天帝应该更想连瑶光留下的幼崽一起杀了。考虑到这姐妹俩的童年,我个人觉得,天帝应该不止是想,而是出了手,只是没成功。


    长恒嗫嚅道:“瑶光帝姬先杀了天帝的父亲的。”


    少凰懒洋洋道:“我记得我的祖父是天帝的父亲杀的,还有,天帝的祖父是我的祖父杀的,还有算了,我也懒得数了,反正我和长恒的直系谱系上有大半是被对方的直系祖先干掉的。”


    刘元吐槽道:“这简直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背景。”


    我点头。“就是朱丽叶不爱罗密欧,还把罗密欧给下锅煮了。”


    少凰无语:“我很像有一颗恋爱脑的智障?”


    你不是,但你的人生比智障的生死恋更精彩与跌宕起伏,以及反套路。


    嗯,反套路。


    痴情女遇上渣男,红颜薄命,少凰却反过来了,她得到了渣男的心,然后将渣男给下锅了。


    不想当王的帝子不是好帝子,但她呢?一没装作纨绔暗中发展势力,二没发起内/战武力夺位,而是作天作地的折腾。


    长恒终于死心不再问你爱没爱过我,或是若xx你会不会爱我这种言情问题了,而是道:“你爱的是他吧?”


    说这话的时候长恒的手指指着的是刘元。


    刘元:“”


    少凰默了一瞬:“当年杀你的代价是我最爱的雄鸟,失去它之后,长姐抽离了我所有爱过的感觉,现在的我,大抵是因为忘了爱是什么感觉,我谁都无法爱上了。”


    长恒嘴角一抽:“孟凰还真是简单粗暴。”


    少凰默然以对。


    我在心里赞同,确实简单粗暴。


    长恒仿佛放下了所有的包袱,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看着也终于正常了。


    少凰挑眉。“不错啊,放下了,恭喜魔君颈瓶松动,祝你早日摆脱长恒对你的影响,成就上神之位。”


    长恒道:“借你吉言,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你可让人寻我。”


    少凰自信的道:“我不认为我有那么一日。”


    长恒没反对,显然是清楚少凰的本事,要么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如果需要了,只可能是她又作死的惹了神尊,而惹了神尊,谁也救不了她,否则少凰的晚辈那么多,何至于在人间界浪荡至今,早被捞出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行,我记着了。”


    回到家后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抓住少凰问:“你跟你姐究竟是怎么生的双生子?”


    各种可能都想了,死活想不出有什么方法能这么繁衍。


    少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知道同卵双胞胎吗?”


    我点头表示知道。


    母体的子宫里本来只有一个受精卵,受精卵分裂形成胚胎,最终发育成婴孩,但无意中,受精卵分裂的时候分成了两部分,这么一来就发育成了两个胚胎,即同卵双胞胎。


    “你可别跟我说你们是同卵双胞胎。”


    少凰点头。


    我笑说:“瞎扯,古神族的胚胎是不会分裂的。”


    人族的魂魄是在胚胎发育到一定时间时才一个一个入驻的,因此刚开始的时候,母体腹中的胎儿就是一团混沌的血肉,没有灵魂,算不得生命。但古神族的不是,从受精的那一刻起,细胞分裂形成胚胎,同时也孕育神魂,分娩之时便是神魂发育完整之时。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出现一分为二的情况,胚胎的神魂可不会自我分裂,那是作死。


    “自然分裂自然是不会的。”


    我懂了。“人为?”


    少凰颌首,给了我一个孺子可教也的眼神。


    “神胎分裂,神魂也会分裂,即便诞下活的幼崽,也是神魂不全的残疾,可你与孟凰”都很正常,尤其是后者,那是学神啊。


    魂魄不全,体质会很差,容易夭折,心智更是惨不忍睹,那是真正的弱智,不乏连吃饭穿衣都不会,无法生活自理的例子。而这样的幼崽,在人族,大部分是丢荒郊野外喂野兽,少部分被幸运捡去专门收留残疾孤儿的孤儿院,但在神族,这样的幼崽生下来就会被父母亲手杀死。


    很难说哪个更残忍,但在神族的价值观里,神族的做法应该是最仁慈的,让幼崽死在父母的怀里,不用受任何的罪。


    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幼崽根本养不活,就算养得活,父母也不可能照顾它们到永远,那可是神陨如雨的时代,神尊都会陨落,何况普通的神人。失去了父母,没有任何自保能力也无法学会自保能力的幼崽绝逼只有更惨没有最惨,既如此,不如一开始就结束它们的生命。


    我们带你来到这世上,由我们亲手送你离开,也算得上圆满。


    这对姐妹,怎么看都很健全,自然,神经病什么的另当别论。


    “神魂先天残缺的问题并非无药可救。”少凰道。


    我在脑子里翻了翻,好吧,缺失有的救,但救的方法相当凶残。


    补魂阵,抓十几二十几个神人当祭品,抽它们的神魂修补残魂。


    说白了,就是杀一堆人治一个人。


    这办法是一个生下残疾幼崽的神人想出来的,超级犯众怒,虽然成功了,但她与她那治好了病的幼崽最后也被众神给打成了渣渣,不,是连渣渣都没留下。


    神族诸多禁术中,补魂阵名列前茅,谁用谁死全家。


    桓寂,它绝对做得出来这种事,别说杀几个神人,它吃掉的神人都超过两位数,古神族超过太多,无以计数。


    只是,若是补魂阵,我没记错的话,这有副作用的。


    因为神魂不是自己的,虽然经过了补魂阵,神魂已经只剩下了精纯的魂力,但仍有一些影响,神魂会变得不纯粹,身上可能出现别的种族的特性。就算没出现,自身血统也会有些影响,比如父母是同一个族群的,生下的孩子也应该是这个族群的,血统浓度百分百,但补魂阵血统浓度肯定达不到百分百。


    孟凰继承的是凤凰五支族中最变态的火凤凰血脉,而火凤凰血脉,通常只有纯血的凤凰夫妻才能生下。


    少凰,这家伙虽然披着凤凰皮,实际上凶兽浓度百分之九十九,剩下那百分之一是凤凰血脉,因为她老娘是凤凰。


    “桓寂对你绝对是真爱。”我发自肺腑的说。


    少凰同样发自肺腑的说:“我对他也是真爱。”


    你们对彼此都是真爱,虽然不够爱。


    番外长恒


    长恒是执念化形,吞噬了无量量劫中陨落的大量龙族的血肉化形,而当它有意识的脑子里第一个想起来的东西是一个名字:安宁。


    后来化形了才慢慢想起更多,但都与一个人,确切说是一只鸟有关。那是一段旁人的爱恋,与它无关,也与它有关,因为它是那条龙唯一的残留——一缕执念。


    凶兽进食是很干净的,少凰虽非纯血凶兽,但她进食也很干净,长恒从血肉到神魂都没浪费,每一份食材都被烹饪,食用,真正意义上的一丝一毫的浪费都没有。除了执念,这不是食物,少凰也到底不是纯血凶兽,对于这些是没法一起吃进肚子里,因此得以幸存。


    原长恒记得少凰的很多事,而尤为深刻的是初见时仿佛修罗般的稚童,确切说也不是修罗般,而是真的从修罗场里走出来的女童。


    那是一次围猎,一次不请自来的围猎。


    围猎是古神族的老传统了,不过和后世人所以为的围猎不同,古神族的围猎可不只是围猎灵智未开的猛兽。


    围猎圈起猎场时,猎场所有生灵都是猎物,尤其是智慧生命。


    唔,说白了,古神族的围猎主要猎物就是妖怪。


    妖族在古神族的眼里可不是同等的人,所有没超出“凡人”范畴的生命在古神族的眼里都与虫子无异,能够让他们玩的开心,并且达到磨练后辈的目的,死者应该觉得很荣幸。


    没有见过血的战士不是合格的战士,二战时期有倭人拿活人给士兵练枪法,古神族的围猎也是差不多性质的存在。


    有时也是可以围猎同为古神族的存在的,不过不能被抓着证据。


    猎场之中,生死自有天命,只要没被逮着证据的犯罪不是犯罪。


    也因此,不乏趁着围猎猎杀同类的。


    这一次的围猎的猎场在南荒,而南荒是凤凰族的统治区域自孟凰继位后便废除了围猎。


    嗯,这次的围猎不是凤凰族的神人发起的,是龙族。


    长恒以为孟凰会很生气,然后忍下来,毕竟,自从两族联姻后,孟凰在很多事情都是一反常态的容忍,若非如此,此次天帝也不会想试探一下她的容忍底线。


    孟凰收到消息赶来时努力了一把,围猎的屏障是早年时诸神族合力创造的,时间未到死活打不开。


    长恒打量了一番孟凰,这是他头回见到自己这个准长嫂。


    孟凰与昀息订婚已有千年,但长恒并未见过他,订婚时他在外头猎艳,不想回去看昀息意气风发,太糟心,与南明联姻,昀息的储君之位算是跑不掉了。


    长恒知道孟凰继位之时发生的事,一直都觉得,这应该是一位强势迫人的女王,至少看起来应该很有气势。


    该说孟凰与少凰不愧是姐妹,都是反套路之王。


    做为王,还是一个虽然少数时候杀人之凶更在少凰之上的王,孟凰看上去更像个隐士。


    妈哒,哪家的王身上会给人一种淡泊感?


    但这也不是伪装出来的,野心与权欲是王的天性,但孟凰,她只有一半。孟凰的野心之大,若当时有精神病院,绝逼是分分钟被人送精神病院的病情,但她没有权欲。


    杀人杀到极致,物极必反,杀气会消失。


    孟凰大抵也是这种情况,野心大到极致,整个人看上去淡泊,一点都不像个王。


    明明红衣猎猎应是最耀眼灼目的,但孟凰愣是让人有一种淡雅如菊的味道,温和宁静,仿佛醇酒。


    也只是看着而已。


    长恒很快就被重新教做人了。


    孟凰告诉他,少凰也在猎场里,虽然不知道过程是怎么回事,但少凰在里头是可以肯定的。


    长恒心里咯噔了下,弄死几个卑贱的蝼蚁甚至普通神人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弄死了少凰这个王族成员兼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那麻烦就会很大。


    孟凰很是心平气和的问长恒:“你觉得你自己价值几何?”


    长恒茫然,什么意思?然后就发现孟凰看自己的目光,那不是看一个人的目光,更像是在看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本殿下不懂帝君的意思。”


    孟凰闻言,浅笑道:“我想知道你的价码,如此我才好与天帝做生意,我想,价码合适的话,他应该不会拒绝。”


    长恒刹那便懂了孟凰的意思,没有人在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军队时还能不明白被孟凰的意思。


    若是少凰有个三长两短,孟凰会让长恒做祭品。


    不懂什么是祭品,那听过人殉吗?


    春秋战国的时候贵族死后,会用贵族的姬妾与奴隶做祭品,将祭品杀死殉葬。便是春秋战国结束后,这种习俗也仍旧延续着,大户人家有人去世,会买童男女做殉。


    孟凰准备让长恒做少凰的殉葬品。


    至于长恒是天帝的儿子,只要先斩后奏,然后给予天帝足够的利益,天帝是不会为此发起战争的。比起儿子,天帝更重视利益,儿子可以再生,利益却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长恒太清楚自己的老子是什么样的龙了,自己死了,指望他在没有足够的前提下为自己复仇不如指望杀死自己的人喝水时被呛死,那样可靠谱多了。


    明白归明白,长恒还是很屈辱。


    孟凰根本没将他当做人,而是商品,是货物,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


    这是赤/裸裸的羞辱,有什么比你是个人,别人却拿你当货物,并且真的打算买下你更羞辱人?


    别说长恒,便是陆续赶来的神人都颇为侧目,王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尤其是近来几千年因为少凰的关系脾气好得直逼圣人,脾气不好不行,很容易被少凰气出高血压。


    好脾气的人也不能随便惹啊,真发火了,比谁都凶残。


    长恒很屈辱,屈辱的记下了周围所有的目击证人。然而除了屈辱,他心中也有丝丝缕缕如同毒蛇般的嫉妒,他嫉妒那个叫安宁的幼崽。


    嫉妒的毒蛇在少凰平安出来时愈发变强。


    少凰是头顶琅鸟,脚踏累累尸骸出来的,所有围猎的龙族都死了,死状相当可怖,是被活生生虐杀的。


    少凰先注意到的是长恒,直勾勾的看着长恒,眼珠子就差粘他身上去了。


    花痴。


    长恒心中鄙夷。


    孟凰轻咳了下。


    “长姐。”终于发现孟凰也在,少凰一怔,旋即瞅了瞅自己身后那些被虐杀的痕迹一目了然,只要不是瞎子都分辨的出来的尸骸,略心虚,麻溜的掏出了一碗肉粥,讨好的献上。“喝粥吗?我亲手为你做的,加了很多材料,特别的滋补。”


    孟凰扬了扬眉,喝了一口肉粥,然后所有人都看到孟凰眉目淡然的脸有一瞬的龟裂,然吾王的调节能力太强,不过一瞬就恢复了素日眉目淡然的模样。“味道不错,不过我不饿,你自己用了吧。”


    算盘有误,长姐不爱喝粥,但也不能浪费,少凰将肉粥倒进了嘴里,看得孟凰眉心跳了跳。妹子你味觉没问题吧?


    “挺补的呀。”少凰说,不明白长姐怎么就不喜欢。


    孟凰默,很补,不是很好吃,却还吃得那么干净,妹子的味觉究竟有问题还是没问题?


    “咱们聊聊你怎么会一个人在里面。”孟凰说,她可不信龙族会疏忽的将少凰困在里面,爱作死的熊孩子必须好好收拾。碰上这种事居然一只鸟就跑进去了,就不能找人阻拦或帮忙吗?附近又不是没别的神人。


    少凰缩了缩脖子,灵机一动将头上的琅鸟抓了下来塞孟凰手里。“这是我在里面发现的,很好玩的。”


    没有鸟权的琅鸟默默装死,将自己缩成了一团,


    正打算收拾妹子的孟凰习惯性撸了一把,眼睛亮了亮,噫,手感真好。“回去写一份检讨。”


    “啊?”少凰美丽的容颜霎时比黄连精还苦。


    “那写十份不准有重的。”孟凰“体贴”道。


    “不,一份很好,我一定认真写,认真检讨,认真反醒。”


    因为少凰平安无事,孟凰也就没有弄个龙殉出来,但这不代表她就什么都不计较。


    南荒是凤凰族的地盘,轮不到龙族来作威作福。


    长恒带来的所有龙族,杂种龙被少凰烹杀,纯血龙被活挖了丹田,废了根骨,便是长恒,被少凰下令剁成了龙彘。不懂什么是龙彘?那听说过人彘吗?人彘也没听说过,那去查查汉高祖的宠姬戚夫人最后的下场。


    丹田被挖,根骨被废,整条龙都算是废了,就算血统尊贵,龙族也不会再有它们的地位。


    古神族重视血统,也重视力量。


    空有血统而无力量是不会得到与血统对等的地位的。


    至于长恒,龙彘的问题不大,古神们可是只要没死透,只剩下渣渣都可能复活的变态,做为后裔的古神族又怎么可能差了?不过是四肢而已,迟早长回来。真正让长恒愤怒的是,孟凰让人废了他所有修为。


    只是修为,不是根骨和丹田,到底是帝子,少凰又没什么事,若是因为死在围猎中的“凡人”彻底废了一个帝子,别说天帝要急,便是诸神族都会觉得孟凰脑子有病。


    贵贱有别啊帝君,不过是贱民而已,死了就死了,如此大动干戈,帝君你是没吃药吧?


    某种意义上,王莽和孟凰应该很有共同语言,前者在封建时代搞变革,变革的方法简直像是穿越者。出发点没错,但时代不对。孟凰的问题比王莽更大,她看人会以强弱去区别人,却不会以贵贱去区别人。


    在封建时代宣扬人人平等,会怎样?


    会死得很惨,特权阶层才是人,百姓不是。


    古代的时候有个官职名叫州牧,用的是牧,州牧之意即放牧百姓。


    在统治者的心里,百姓是牛羊,因此需要放牧。


    孟凰所处不是人族的封建时代,但处境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她没王莽那么异想天开,会搞什么变法。她的计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得而知的,但最终的结局充分表明了她的计划内容:不变法,推翻统治者在一片废墟之上从头开始制定新规则。


    统治者都死光了,制定新规则的时候自然不会再有反对力量,除非诈尸。


    孟凰可以因为少凰差点出事以及自己的权威受到挑衅而报复,却不能因为自己的子民被杀戮而报复,因为只有同族才是人,别的智慧生灵是贱民。可只打出那两个幌子的话,她就不能做得太过,而且天帝的安抚来得很及时,这么一衬托,她的做法已经很过分了。


    凤凰族连根毛都没损失,龙族却已经废了数位纯血族人。


    够了。


    孟凰很想说没够,她想连长恒一起废了。


    但她不能。


    少凰说她爱桓寂,是真话,只是不够爱。


    孟凰也爱自己的江山,爱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生灵,不论是同族还是“凡人”,但两相比较,她更爱同族,因此她不会因为一时意气为自己的同族带来大麻烦。


    换了别人,只怕就只能咽下这口气了,但孟凰,她修的是顺心意,指望她忍气吞声是不可能的。


    她所有的忍让只是因为不在意,而在意的东西,她是不会忍气吞声的。


    趁着最后一点时间,孟凰给了长恒非常刻骨的教训。


    修为尽废,虽然可以重新修炼,但考虑一下长恒的年纪吧,他已经成年了,却回到了刚出生的幼崽时的起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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