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八章数斯·美味
虽然不知道自己会有多少麻烦,但不管要干什么,最着急的还是自己貌似走火入魔了的问题,吃过一回人已经够让我纠结了,再吃一回,我妥妥的落下心理阴影,还是终生的。
上神的名字是蕴含着力量的,若是能以道纹写出神名,可以展现出神名所属神祇的部分力量,不过这也是个很鸡肋的招。有能力用这招的人不需要用,因为有更好的办法,而用得到的人,那得拿命做代价。毕竟,使用道纹是要支付力量的,若是力量不足,那就生命力甚至灵魂能量顶上。
君族在始祖神名的基础上创造了一枚特殊的真符,画在额头上可以避免凶兽的侵扰,只要不是直视凶兽的灵魂,亦或是本身的灵魂太过不堪,很容易被吸引同化,这招都很管用。就是有个副作用,维持真符是需要力量的,这世上不存在永动机,自然也不存在永动符,而维持这道真符所需要的灵力并不小。
不过,我身上的灵力可以维持真符运转不少时间,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重点还是画符,画符的时候必须一气呵成,不能有一点滞涩,否则脑袋如果没有金属硬,最好别尝试这枚符。
我自是不怕的,怕貌似也没辄,除非我想变成疯子。
用灵力疏通了一番经脉,让因为躺了半年而提不上什么力气的腿恢复了知觉,这才拿了钱往外走。医院可没有画符的材料,最重要的还是,画真符的话,很多材料都是很讲究的,用粗制滥造的材料很容易引发事故,就算死不了我也不要细细体验脑袋被雷劈的滋味。
喵了个咪,我发誓,我真的只是打算出门去买点材料而已,但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一出门就跳出一群人要我的命?这要不是本庄主反应快,这会已经横尸街头了。
我瞧着眼前的三个人,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和尚,不过也只是眉目看着慈眉善目,实际上佛修不是靠积攒功德与念力修行的吗?为毛这只和尚身上的煞气之重,啧,尸山血海里跑出来的吧?这要是佛门中人,肯定是八部天龙的阿修罗,不然积攒不下如此重的煞气。
第二个是衣冠楚楚的西装男,瞧着就是精英人士,坐在高档写字楼里办公里的那种,然而,西装男现如今手里拿着一把大刀,杀气腾腾的,真是一点都市白领的味都没了。
第三个,这个就不必简介了,就是一个道士,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道士,恩,没错,就是青山派的那个死道士。
瞧着死道士,我也不必费尽和尚和西装男是什么人了,这根本不用思考啊,用膝盖都能猜到——正义。
真是苦也,这三位明显都不是善茬,以一打一我都没有胜利的把握,何况以一敌三,尤其是我身上一张符都没有,这可真是令人泪目的悲剧。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故作淡定道:“三位如此,真是没有礼貌。”
我没谈自己死了会造成什么影响,妈哒,我去跟少凰那种肆意妄为又不是人的家伙这个都比跟这三位谈靠谱,只冲正义的行事就知道这些家伙的物种歧视已经到了没人性的地步。我敢发誓,洪荒时代,神族统治洪荒的时候,都没正义疯。
冤冤相报没完没了,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但真能做到一笑泯恩仇的,基本不存在,伤口就算愈合了,也会有伤疤留下。正义与非人生物杠上,我完全能理解,不过,杠到这份上,那就真的只能用少凰的话来形容了:无聊透顶。
突然理解地球各国政府对着恐怖分子的心情了,不,他们的滋味肯定没我这么悲催,恐怖分子好歹也是有所求,有所求,那就还有的商量,而正义,我真不知道它们求的是什么。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这种不知道求的是什么的对手,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碰上这样的对手,就算死了,想来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比如千万年前的天帝,他根本猜不透孟凰想要什么,以为孟凰只求南明千万里山河安宁祥和。我原本也以为她是一位热爱自己的族群,对不相干的人或事都有点冷情的神,但当少凰说出她门下弟子过万,大部分都是“凡人”生物后我就推翻了自己原本的印像。
虽然看上去,孟凰所作所为只是好为人师,最多带点荒唐,但看看最终的结果,她哪是好为人师,她分明是将一柄利刃交给“凡人”,让“凡人”拥有了与神族抗衡的能力。
少凰能够打赢神战,想来孟凰给她留下的这一资源功不可没,我估摸着,天帝只怕到死都想不通为何南明神族鸟口单薄,却能够战胜他。毕竟,战争从来不是两尊神的事,而是两个甚至多个族群的事。
说来,我真的很佩服吾王,太大胆,太出其不意了,不过效果惊人,虽然她自己还没看到结局就被干掉了。不过,她只怕也很清楚这一点,不然少凰登基也不会那么顺利,登基之路上的所有障碍都已经被扫平了,一点隐患都没有。君王只有在自己快死的时候才会想着彻底放权,让王权能够平稳过渡,少凰继位掌权真心不是一般的顺。
不过虽然佩服,可我从未想过做天帝,碰上一个根本猜不透想干嘛的对手。
这忒烧脑了,遗憾的是,我偏偏就碰上了。
呃,大抵有点明白天帝对着吾王时的心情了。
这种对手,太让人想要抓狂了。
“对人自然要讲礼貌,但庄主你人吗?”西装男彬彬有礼的问。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我当然不是人。
就算流着人族的血,也最初的十几年也是在雷泽界渡过的,十几年的耳濡目染,啧,本庄主的三观也就看着跟普通人差不多,但深究起来,肯定有别。
我忍不住吐槽,突然觉得少凰那个丰功伟绩罄竹难书的非典型性暴君也不是那么让人无语了。
虽然心里一个劲吐槽,但我还是道:“你不能否认我流着人族的血。”若非如此,少凰拿我的身体吃人,我何至于那么大反应?
西装男道:“人身上会长鳞片?”
“娲灵还长着蛇尾呢,你怎么不去把它干掉?”我脱口。
西装男愣了下,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娲灵是哪位,好吧,我也没反应过来娲灵是哪位,不过这名字给我的感觉很熟悉,熟悉到顺口就给带出来了。不过当前最重要的不是这个,趁着西装男发愣,我一招黑虎掏心直逼西装男的心口。
西装男本能的抬手格挡,然而——
咔!
我默默瞧着手里的心脏。
西装男震惊的瞧着我手里的心脏。
心脏刚挖出来,看着还挺新鲜的,我能清楚的感觉到它的温热,以及微弱的跳动。
原来心脏离了身体,短时间还真的能继续存活啊,如此的有活力,如此的香,看着就很可口,好想咬一口偿偿味。
我一边恍然一边瞧向西装男。
西装男绝对没想到这一出,死和尚和死道士也没想到,事实上,别说他们,便是我自己也没想到。我这一招纯粹是半佯攻,能弄死西装男自然先弄死,三个敌人,能弄死一个是一个,能将危险系数拉低不少。但我也没觉得自己真能成功,这西装男身上的气息虽然是三个人里最差的,但也远远强过了我这些年在人间界遇到的大部分人修,因此我的真正计划是一击不中,撒丫子就跑。谁曾想——
没想到西装男你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啊。
虽然如此腹诽,但我知道,西装男还真不是纸老虎,他身上的气息我还是感觉得出来的,放在人族里,算得上佼佼者了,至少相对于他这个年纪而言,大部分妖魔鬼怪还真不是他对手。
既然对手不是纸老虎,那就是我的问题了。
当死和尚和死道士反应过来开始攻击我的时候我终于发现问题在哪了,是我自己的速度变快了,我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看来这就是少凰说的改变,我喜欢。
奈何,再喜欢也架不住对手太强,且我是以一敌二。
“二位真是不要脸,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
对,真的很不要脸。
这话太可心了,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啊,要不是我现在忙着打架,没有多余的力气开口说话,我也想这么说,也不知是谁这么知己,不过,说起来,这声音真的很耳熟啊。
我用眼角余光望了眼,难怪啊。
是尘寰,能不耳熟吗?
不过,半年不见,这家伙身上的气息,感觉更强大了呢,我当植物人这半年,也不知他是有什么奇遇,不过,来得太好了。
“牛鼻子归你,秃子归我。”我对尘寰说,真不愧是知己,我刚开口他就已经伸爪子捞死道士,我说完的时候死道士已经被他捞走了,正仇人(几百年前的旧仇)见面分外眼红。
少了两条腿,我的压力顿减,死和尚,咱们好好玩,慢慢玩哈。
速度不断提升,我想知道自己现在的极限在哪里,也想知道死和尚的承受极限在哪里。
一爪又一爪!
妈哒,死和尚金钟罩练得真不错,我的爪子能够抓碎石头,却抓不碎他的骨头,顶破天也就伤他一层皮肉,别说致命了,连重伤都做不到。
真可惜没带玉剑,不然任你躯体比钻石还坚固,我也能跟切豆腐一般将人切成一块块的。
“接着。”
正如此想着,便听到了阿吉的声音,顾不上想阿吉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既然让我接着,出于信任,我本能的接住了向我丢来的东西,东西一入手我就笑了。
“阿吉你真棒。”本庄主想瞌睡了,你立马就送来了枕头。
“回头请我吃一个月排骨。”阿吉道。
我斩钉截铁道:“做梦!”
丫敞开肚皮,一顿能吃几十斤排骨,请你吃一个月,你还不得敞开肚皮可着劲的吃?我的钱包妥妥的恢复负债状态。
阿吉咕哝道:“小气鬼喝凉水,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我就不帮你带东西了。”
我一边揍着死和尚一边道:“最多请你吃一顿。”
阿吉琢磨了下,最终本着有得吃比没得吃要好的心理勉勉强强的道:“行。”
商谈着与阿吉的酬劳问题,我也没疏忽死和尚,金钟罩很厉害哈,可惜在玉剑之前不过新鲜出炉的嫩豆腐一块。
死和尚的金钟罩大抵是他最大的手段,没了金钟罩,终于能够被我真正伤害到了,但还是弄不死。
我紧握着玉剑,感觉自己虎口一片麻木感,那么大一杆禅杖你是怎么带在身上到处溜达的?这重量,少说几百斤,比凶器还凶器,沿途的警察们你们是眼瞎还是根据有无宗教区别对待?
若玉剑是真正的玉器,就刚才的两下对碰,还不得变成一堆齑粉?
不过玉剑的不知名材质质量过人,我的虎口却没有,虽未低头,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虎口被震裂了,正在流血,生疼生疼的。
死和尚,今儿要不把你油炸了偿偿味,我就跟你姓。
我恼火的想,完全没看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前只是身上冒鳞片,现在却是连眼睛也变成了竖瞳,还是紫色的(我也是时候才知道的,得亏当时没镜子,不然也忒惊悚了,严重怀疑自己会不会哪一天一觉醒来就彻底变成了另一种形态)。
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但竖瞳比起人的眸子真要好很多,不论死和尚多快,我都能捕捉到踪迹,并且寻找他的空隙。
我劈!
我砍!
我刺!
死和尚身上不断有血肉被片下,基础剑技被我用得越来越熟练,我现在相信少凰的战绩了,学剑的确没必要学那么多花哨复杂的剑招,学会基础的用法就足够了。
一滴血溅在了我的唇边,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很是甘甜,真是人间美味。
意识到自己方才一瞬脑子的想法是什么后,我悚然的僵住了身子。
走神绝对是战斗时的大忌,我毫无悬念的为自己的跑神付出了惨烈的代价,被死和尚一禅杖砸在肩膀上,整个肩胛骨都碎了。
痛!
我终于从自己方才那一瞬想法的惊悚中回过神来,想起自己现在还在生死搏杀。
死和尚大抵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容易就中招了,不过不管怎样都不妨碍他趁胜追击,又一禅杖击来。
我躲!
“啊!”
死和尚的惨叫,他怎么了?不过不管是怎么了,冲这惨叫,肯定受伤了,我毫不犹豫的拧身一刺,玉剑成功的刺进了他的身体里,不过被他躲了一下,没刺中要害。但这剑可不是一般的剑,现在的情况可比刺中要害严重多了,我一剑钉在了死和尚的肋骨剑,然后卡住了。
剑拔不出来对我自然是有影响的,但对死和尚的影响更大,因为这剑是吃人的。
死和尚在惨叫声中不断的变瘦,原本在他身后一爪子抓穿了他肩胛骨的阿吉见了,赶紧抽爪跑开,免得被玉剑敌我不分的一块吃了。
瞧着惨叫的死和尚与吃得很欢实的玉剑,看上去就很好吃啊,不然怎么吃得这么香?好想偿偿。
玉剑仿佛感觉到了我的想法,死和尚被吃得只剩下了心脏,非常的新鲜,也很完整,显然是留给我的。
玉剑的剑尖冒出一道剑气,死和尚的心脏被削下了一片,我很清楚的感觉到了玉剑传达过来的邀请之意。鬼使神差的,我伸出手抓住那片心脏送进嘴里咀嚼。
玉剑欢欣的摇着,仿佛在问好吃吗?
我说:“有点难嚼。”
人的心脏是最有营养的。
我点头表示赞同,的确很有营养,尤其是人族修士的心脏,血肉里的精气非常的足,尤其是心脏位置。
恩,人族修士!????
原本仿佛被什么东西给蒙着的脑子霎时清明了起来,我瞅着手上的血,再瞅瞅缺了一片的心脏。
“呕”
阿吉忽然凑了过来。“吃了口人肉而已,你至于吗?”
我说:“至于,呕”
“你又不是人。”
“我可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族血统啊。”我说,只要想想这百分之五十的血统,我就克制不住自己的生理反应。
“那头狼还在打架呢。”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的生理反应,抓住玉剑准备去帮忙,却不曾想,一看我靠近,死道士就脚底抹油跑没影了,看我的眼神,跟看十恶不赦的罪犯似的。
我:“速度真快。”飞机也没他快吧。
尘寰道:“他是被你给吓的。”
明白为什么会被吓到的我:“”好心塞!
第142章 第八章数斯·打赌
受到了一万点暴击的我也顾不上问尘寰为什么会跑到这里了,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身上的血迹,再用个法术让普通人看不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就火急火燎的要去买材料,却被尘寰拉住。“你要去哪?”
“买材料画真符。”我回答。
“你画符需要的材料山庄多的是。”
“之前不是用完了吗?”
“我又补了货。”
我闻言掉了个方向。“那就回山庄,麻烦你帮我办一下出院手续。”
“你还是留在医院吧,要的东西我去帮你拿。”
我说:“这么一段路,我撑得住。”
“不是这个原因,外头现在挺乱,你若是离开旱魃的地盘,刚才的事会继续发生。”
我默了一秒,终是道:“这是乱成什么样了?”
“正义的人听说了之前少凰与仙人打架的事。”
“那又如何?”
“那两位的交谈,听到的人不少。”
我还是不懂。“所以?”
“正义决定为民除害。”
我似笑非笑。“恐怖分子为民除害?”这是开的哪门子玩笑?太搞笑了吧?
“猎杀一个非人族群的神仙会是非常辉煌的一笔战绩,必定名留青史。”
我佩服不已。“以前听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可从没听说人有多胆,就有多强,强到能猎杀神仙。”尤其是少凰那种非典型性神族暴君。
“不,他们以为是你?”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是神民。”
“神仙下凡历劫。”
“正义的脑补能力真心强大。”我无力道,这可真是人在医院躺,锅从天降,倒霉催的。
“话说,这半年我昏迷不醒,他们怎么就没趁机杀了我?”我很是诧异,昏迷不醒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我绝对是最好杀的。
“这里是旱魃的地盘,阿吉说他很厉害,在他的地盘你会很安全。”
我默然无言,旱魃不厉害,没法解释我这半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当然,我相信把我留在小姑姑家里我也能活下来,少凰若是连个人都护不住,她也不会洪荒时代最令人抓狂的非典型性暴君了,所有人都等着看南明因为因果深重而倒霉,结果倒霉的就她一个,还是处罚可有可无的那种(我是真觉得可有可无,滚滚红尘根本污浊不了少凰的道心,而千万年于上神而言虽长,但它们不被杀掉,可是能活到世界末日的那一日)。也因此,少凰若是想保护一个人,那么她想护着的人或事物,绝对不会有事。
不过,我也庆幸这些家伙没把我托付给少凰,死不了可不代表不会生不如死。
少凰那家伙太自我,洪荒时代她一个扛所有因果,绝对没问过她族人的意见,呃,估计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让天道权衡利弊饶过少凰这个顶级战犯一命的事,她族人也没问过她的意见。
少凰没有考虑过,也可能是不在乎她死后她的族人会不会难过。
反正,我要是她的族人,而她也真的死了,我是绝对会落下一辈子的心结。
保护臣民是王的义务,但这样的牺牲,总感觉过了,虽说发动战争的是少凰,但她的族人都是赞同的,前前任王死得莫名其妙,先王更是死得极为不名誉,名声算是毁成了渣渣(孟凰若是有名声可言的话),就算是包子也会变成活火山,何况南明神族还不是包子族。
不过,再怎么样,少凰对南明神族终究是极为上心的,不然南明神族八成会是浮初界的前车之鉴。然而,少凰对我,绝对没有对南明神族那份上心,因此我一点都不怀疑,若是我被托付给她,麻烦上门时她八成会借用我的躯体,然后,我会醒来,但醒来的还是不是我就不一定了。躯体是原来的,灵魂也是原装货,但是,把白纸丢进墨水里染成黑的,你还能摸着良心说那是一张白纸吗?
只是,旱魃如此厉害,又是肉食重种,君长青真是心宽,竟然敢将这么一个不管是主食还是配菜都是人族的物种留在鹤城。唔,说起来,鹤城虽然不乏人口失踪事件,但还真没哪件是旱魃做的。
招惹了旱魃的人族就没一个是被杀掉的,旱魃也就是拿抽血的工具抽其三分之一的血液做为教训。
嗯,三分之一的血液,虽然一下子被抽掉这么多血液必定元气大伤,身体大不如前,但想想那些被妖怪给整个吃干抹尽(字面意义上的吃干抹尽)的人吧,三分之一的血液真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旱魃抽人血液和偷医院血库血液为食,怎么都比他去大街上猎人吃要好。
虽然对旱魃这般强大的存在纳闷不已,但我还是接受了尘寰的建议,我在医院里等着,他回山庄去给我拿工具。
回了医院也没回病房,就在医院落下晒太阳修炼,顺便修复身上的伤势,虽然用了法术让别人看不到,但并不代表就真的不存在好不好?而且,看不到我伤势的也只是人族,非人生物
猫头鹰呆呆的看着我身上的伤口:“庄主这是?”
我摆了摆手表示小事。“猫头鹰还挺守信的。”我都要忘了这茬了,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来,尤其是看到我身上有伤后还敢靠近,也不怕我吃了她进补。
猫头鹰一脸恼火的纠正。“我是数斯,数学的数,斯文的斯。”
“知道了,猫头鹰小姐。”
猫头鹰:“”
我好奇八卦的问:“之前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
猫头鹰点了点头。
我很是诧异。“他是人族呀,你是天生妖族。”这也太不搭了吧?
人/妖跨物种恋不是没有,但很少,尤其是数斯这一类远古妖族,生而为妖,拥有灵智与漫长的寿命,它们懂得更多。
人族自诩万物之灵,但实际上,除了我老娘和解忧那样的奇葩,不少妖族与大部分神民都视人族为低等生物。脆皮、心思复杂难懂(妖族就算凶残,本性也多是直来直去,无法理解人族为何能够满口谎言,而人族,大部分妖族与人族交往都是被卖了还傻乎乎的帮人族数钱,不过反应过来后,绝对的实力也足以碾压情商上的差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人族的寿命太短了,朝生暮死。因此,与人族谈恋爱,若只是采补或游戏人间倒也罢了,可若是动了真心,那需要很强大的心理素质。
老娘是让老爹修炼,以增长寿命,不过,老爹那资质,他再怎么修炼也活不过纯血神民的老娘,因此没有意外的话老娘最终还是要看着心爱的人死去。
至于解忧,心理医生就是心理医生,心理素质杠杠的。我估计她应该是那种人族还活着的时候就好好过日子,等人族死了则开始学着放下的类型,或许需要几百年甚至千年,但我相信,以她的心理素质,这只是时间问题。
猫头鹰,错了,是数斯小姐,她之前看赵磊的眼神告诉我,她是认真的,不是采补(一个病人也没什么采补的价值),也不是游戏人间,是动了真心。
真是无法理解,人与妖的相恋,可是鲜有善终的。
妖族的心性大多单纯,就算是恶妖,也大多直来直去,而人族心思复杂浑浊。心性与心思都决定了一个人对待一件事的态度,妖若是爱上一个人,那就真的将人放进了心里,千百年难以忘怀,而人族,别说人死了,就是没死,也结为夫妻了一百对人族夫妻,至少一半会在十年以内离婚/变心,而人与妖结为夫妻,别人是七年之痒,这种,能不能熬过三年都是个问题。不是每个人都有老爹那心理素质,晚上抱着个冷血动物,就算摸一把摸到的可能是冷冰冰的鳞片也能兴致不减的继续亲热下去(破天荒的觉得,老爹大抵投错了胎,他原本要投的肯定不是人胎)。
数斯这是飞蛾扑火呀。
勇气可嘉,也愚不可及,天下间的好妖那么多,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朝生暮死的人族?
“赵磊他是个很好的人。”数斯红着脸说。
我呵呵。“他就算不死于羊癫疯,顶破天也就活个七八十岁,而你,只要不是中断修炼,也不被人给杀了,再活一万年都不是难事。”
数斯:“”
我继续道:“而且,他还不知道你是妖,以为你就是个普通人,再过个三五十年,他是垂暮老人,你仍旧是这么一副模样,你确定他能接受?”
每个男子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永远年轻漂亮,不少男子找小三,打的幌子就是受不了家里的黄脸婆,但真的是受不了黄脸婆?就算有,那也不过是一部分原因。原因?如果妻子真的永远年轻漂亮了,我以靁之名发誓,人族的男子绝不会觉得满足,他们只会觉得恐怖,觉得害怕诡异愉快满足什么的,省省吧。这难道不能证明,男人会找小三,妻子会变老并非主因?真不会变老了,仍旧会找,因此,主因应该是腻了,美食再好吃,吃个十年八载都会想吐,想换口味很正常。究其本质,不过是人的劣根性,天性而已。
数斯奇道:“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我是妖?”
我理所当然道:“他若是知道,你这会就应该被他给下锅炖了,绝不可能好端端的在这跟我说话?”
数斯道:“不会的,赵磊不会那么做的。”
我笑:“哦,不如打个赌?”
“赌什么?”
“赌他会不会吃了你。”
“他不会的。”
“有自信,我喜欢,不过很多事情,不到最后一刻,你是不会知道结果的。”便如尘寰,曾经我相信他是我的朋友,愿意为我两肋插刀,但真的豁出命,我从来都没想过这种问题,因为这种问题只有死亡真的降临时才有可能知道。不过,死亡真的跑来时,他证明了他是能够做到的,尽管这给我带来了一个令人头疼的后遗症。
“庄主想要什么呢?”
“赵磊看上去挺筋道的。”我脱口。
数斯茫然的看着我。
这姑娘肯定没吃过人,不过,本庄主现在这是怎么个情况?怎么瞧着个人都会掂量一下对方吃着筋道与否?
我疲惫的抹了一把脸。“我开个玩笑而已,只是闲来无聊,就与你赌一赌而已。”
第143章 第八章数斯·画符
我诧异的看着这个梦境,很是清奇的梦境。
我看到一条半蛇和一条半龙在旅行,为何是半蛇和半龙,因为半蛇只有下半身是蛇,上半身是人,半龙则是因为这条龙的肚子较为鼓,并且长了个人的脑袋,话说,这应该不是龙,龙没这么个模样的。不过,喵了个咪,这要是个人普通人做这种梦,妥妥的是噩梦。
至于我,我果断选择看戏。
蛇拖着焉巴巴的怪龙在蛮荒的大地上游荡着,前者兴致勃勃,后者则是焉巴巴的,跟快死了似的,让人怎么瞧怎么可怜。
瞧着怪龙小可怜般的模样,蛇终究还是火大了。“靁,你就不能打起点精神来?”
靁有气无力道:“如此好时节,正是睡觉的好时节,你却硬将我拖出来,你让我如何有精神?”
半蛇嘴角抽了抽。“我没记错的话,前不久才结束一场一万年的大觉。”
靁道:“我没记错的话,你前不久才结束长达两万年的游历。”
我笑了笑,咳,真不是幸灾乐祸这俩货交友不慎,就是觉得交友须谨慎,不然死宅与神驴当好朋友,不管是对死宅还是神驴都是一种折磨,一个想睡到地老天荒,另一个想走遍八荒六合。
这场梦很长,长到我都瞅着神驴拖着死宅游遍了东荒,过去怎么也应该有几十万年吧,这梦真是让我不知道该吐槽梦还能这么长亦或是吐槽神人的时间观念之差,几十万年过去,这两位都没觉得很久。且神驴仍旧兴致不减,虽然这也有洪荒太大,几十万年也没走遍的关系,但能够对着大洪荒时代凶山恶水魔狱海的环境产生欣赏并且为之踏上旅程,必须是终极骨灰级神驴,空前绝后哒!
几十万过去,大洪荒时代总算是进入了发展期,没有早期那么荒凉了,方圆几百万里内还是能够找到一两户人家的,这人口稠密度真心不错。
神驴的兴致更高了,洪荒太大,碰上个能沟通的智慧生物挺不容易的,因此每到一个地方,它都能兴致勃勃的停留个百八十年。
不担心碰上的是坏人吗?那会儿可没有什么道德观念,只有最原始也最质朴的弱肉强食真理。
还真不怕,一来是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虽然吃那些不能化形,不能沟通的生灵一点都不客气,但对于能够沟通的生灵则是下不去口。就算有动了歪念头想打劫的,神驴拖着的死宅武力值不仅爆表,更突破天际,每个想打劫它们的,最终的结果都是被这两位给反打劫了,没伤人性命,我发现这个时代的生灵对于智慧生命的生命倒是挺尊重的,除非有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否则绝不会伤其性命。
玩遍了东荒后,神驴拖着死宅向南荒踏上了新的征程。
死宅想死。“就不能让我回去好好睡一觉吗?”
“少睡几个元会会死?”
“不会,但会生不如死。”
“既如此,就继续出发。”
死宅一脸的生不如死。
南荒比起东荒要荒凉得多,这里曾经爆发过一场绵延千万里的大火,火灾的痕迹至今都不曾消失,让神驴的兴致不是很高,这里的智慧生物更加少。
在神驴考虑要不要先回去,过几个元会后再来探索时,它们遇到了一只拥有赤色翎羽的天方奇鸟,那是火凤凰。
为何不是火凤亦或火凰?
一来,那只火凤凰非公非母,它没性别,凤为雄,凰为雌,那么非公非母也不是人/妖鸟,它的性别应该如何判断?对于这个问题,神驴与死宅都没去深究,它们自个都没性别,又怎会有兴趣去探索别人的性别?而这也是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的正常观念,人族非公即母,因而出现个无性的,自然是要送研究所切片研究的奇葩,可若是大家都没有性别,那这种现像就会被视为理所当然,若是出现个有性别的,那才应该是要被研究的存在。
二来,彼时天地间尚无凤凰族,而那只凤凰的名字就叫凤凰。
神驴与死宅碰上火凤凰的时候它正在打劫,抢劫一根竹子。
大部分竹子一生只开一次花,花落结了竹实自然就该枯萎了,自然,事无绝对,也有的竹子,今年开了花,每年又会开,完全是常态。而火凤凰打劫的这株竹子极为特立独行,它不是一生只开一次花的竹,但也不是年年开花的竹,很多万年才开花结果一次。
每次开花后,竹都会结出很多的竹实,但它自己一口都吃不到,全都被火凤凰给打劫了。
“果然,还是苦竹你的果实最好吃。”火凤凰吃得很是满足。
苦竹一脸呵呵,相信要不是打不过,它能抄家伙将这只死鸟给切片做成串烧。
妈哒,打劫老子一次也就算了,那会儿天地初开,连石头都没得吃,你饿疯了吃老子的竹实,情有可原,老子也打不过你,忍了。但为毛现在不缺食物了你还来打劫老子?
火凤凰与明显是冷血动物的神驴死宅不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恒温动物,虽然体温堪比地心岩浆,但很稳定,姑且算它是恒温动物吧,不然我真心不知道怎么定义了。
因着彼此对彼此都没恶意,加之都是稀少的能够交流的智慧生物,神驴将自己不久前在南荒大泽里捕的一条大鱼送给了火凤凰这个地头蛇,真的是大鱼,目测大鱼体长千米。
这种鱼的肉质非常滑嫩弹牙,神驴与死宅都很喜欢,因此拿来送礼,赠送礼物不就应该送好的东西吗?
每个人对好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神驴与死宅觉得好的,别人未必会觉得好,但这种心意别人还是能够理解的,因为这个时代,所有人送礼都是这么个画风,因此就算别人送的礼物不是自己喜欢的,也不会觉得不高兴。理解心意,加之赠送的礼物正好对了胃口,火凤凰最喜欢的食物是竹实,其次便是水产,而水产里它最喜欢吃一种鱼,但这种鱼繁衍很慢,因此火凤凰都是隔很长时间才会捕猎一次,避免对生态造成破坏。
除了繁殖慢,还有一种原因,这种鱼生活在大泽深处,而它是飞禽。
自然,火凤凰不是一般的禽鸟,跑到深海里也淹不死,但淹不死并不代表就喜欢那种湿漉漉的感觉。神驴送的礼物非常好,让它可以不用亲自跑大泽深处去捕猎了。
凤凰将鱼烤熟后与苦竹、神驴、死宅分食,都吃得津津有味,凤凰的烧烤手艺一级棒,不过,瞧着吃得津津有味的苦竹,我想吐槽却发现无力吐槽,这真心不算什么,这年头的生物,甭管是动物还是植物,一半是肉食者,还有一半是杂食者,纯素食者不存在,因此竹子啃肉,真心不稀奇,恩,很正常,真的很正常个鬼啊!
大洪荒时代简直是地狱生存模式,走在外头,连地上的草都要防着,不然一个不留神就被草给猎食了,也就这些同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都不是善茬,否则我完全能理解少凰为何会说将地球上几十亿人族丢回那个时代活不过三天了。
凤凰是只很博学的鸟,苦竹也是,一个诞生于天地初开,参与过开天之战,另一个也是同时代诞生的灵植,可以说都见证了盘古世界千万年来的变迁,一个又一个神类生物的诞生与毁灭。
神驴与死宅也很博学,但他们的博学是因为到处跑而积攒起来的,历史悠久的东西它们就不清楚了,因此双方相谈甚欢。
凤凰将三“人”邀请到了自己的老巢,一个修建在一株在树下抬头根本看不到顶的梧桐树上的巨大鸟巢,别说,这鸟巢还挺精致的,也很是干净干燥和舒服,反正冷血动物的神驴与死宅都挺喜欢的。
谈天说地,讲道,交换彼此修道的经验这年头可不是已经有了系统修炼之路的洪荒时代,这年头,不论是修神还是修仙,都没有,所有生灵都在摸索道路,修神之路也是在这个时代被探索出来的。
虽然同样是修神,但这年头的修神者比起后世的却要强上十万八千亿光年。
原因?
后世修神者都是专修,因为有太多的前人经验,可以少走很多歪路,轻松找到适合自己的路,而这会的修神者,全都在摸索道路,因为不确定怎么走是正确的,哪条路是最适合自己的,只能无奈的选择穷举法,全都走一遍,总有一款是自己的真命。
这就跟同样是大学生,别人一开始就选择了主修课,专心致志的学习主修课,而这些家伙却是将所有科目都给划为主修,都学会了再加以判断哪一款适合自己。这得亏这些先天生灵都是没有寿命极限的存在,否则还真齁不住,不过也因为如此,第一代的古神全都是真·学霸·神。
后来的神人,估计只有神尊与孟凰走上了老路,涉猎三千大道,前者成就了神尊之位,后者只能说天妒英才。
或许很多东西用不上,但不去了解一下,怎么就不知道那一定不适合自己?
说不定哪天就用得上了。
这一场交流持续了数万年,都意犹未尽,最终中止还是因为天机的变化。
经过漫长的岁月,神类生物越来越多,大洪荒时代已经进入了中期,而神类生物强大的破坏力也逐渐显露出来。然而那一刻,所有神人都感觉到了一丝危机,却说不上危机从何而来。
四“人”算了许久,始终算不出,最后还是凤凰向北溟深处的一只老乌龟传了信得到了一丝信息。
盘古开天分阴阳清浊演化出了如今的洪荒世界,然而,生灵诞生与修炼都在消耗清气,产生浊气。
换成科学点的例子就是:生灵诞生与生长一直在消耗氧气,生产二氧化碳,空气中这两者的比例正在失衡。但突然间,浊气开始快速减少,这很不合理。老乌龟死活算不出为何。
凤凰也算不出为何。
死宅问:“会不会是浊气在孕育什么生灵?”
在场的,凤凰是火焰所化,死宅是雷霆所化,神驴是阴阳之气与地气相结合而化,而这也是那年头生灵降生的主要方式。阴阳交.合,十月怀胎什么的,虽然有,但那是非主流。若将生灵划分三六九等,非主流方式降生的物种都是低等生物,天生天养才是王道。
浊气孕育生灵,虽然没有先例,但冲着洪荒的王道降生方式,还真不是没可能。
“可若是那样,会孕育出什么样的生灵呢?”神驴好奇的问。
众人哑然,没碰上过这样的例子,这问题真心无法回答,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诞生的绝不会是温驯友善的生物就是了,这一点只需想想浊气的特性就能肯定。
闲着也是闲着,四个“人”开始研究若是被尚未诞生的那种物种缠上应如何,这种物种尚在孕育中便已让所有神类生灵感觉到了危机,想也知,它们未来的关系不会友好,既如此,早做准备准没错。
一枚被赋予了雷霆法则的道纹被创造了出来,那个字是靁的名字,它们给了那个天生就能辟邪的名字别的意义,而伴随着靁的千万年后证道成神,这个字更是成了最高等的辟邪符。
我无语哽咽的瞧着自己额头上正在成形的道纹,祖宗,我真心没兴趣写你的名字,效果好归好,但会死人的,我提供不起维持它的动力啊。
然而,符都画了一半了,除非我想试试画道纹失败的后果,否则就得继续画下去。
画削弱版的真符失败,我还是有把握活下来的,毕竟,那枚真符是君族创造的,我们考虑到了画符失败的可能,不然画符失败一次就得死一次人,人口再多也禁不起这么个消耗法。可道纹这种测试脑袋结实度的实验还是别做了,我不是太古的神类生物,没它们那炸成一地渣渣都死不了的变态生命力。
全身的灵力被抽取一空,我很清楚的感觉到灵力被抽取干净后自己的生命力正在被继续抽取。
天命真准,我这一辈子显然又是短命鬼。
短命鬼没什么,我几十年后胡汉三自会杀回来,但我努力集中精神,不去想,当生命力被抽干后,这枚道纹还会抽取什么,灵魂能量什么的不,我不能再想,否则画错了,半个鹤城都得上天。
第144章 第八章数斯·人性
我战战兢兢的画着符,生命力急速的消失,只剩下了一丝丝,在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少凰凭空出现在我的面前,粉雕玉琢的脸蛋略有点阴沉,理解,我要是它我也心情不好。
“你在干什么?”
救命!我以比见到亲爹亲妈还激动的眼神求救。
少凰瞧着我额头上的符纹,忽然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继续画了下去,霸道绝伦的玄色神力霎时将我手臂的所有筋脉毁得干干净净,然后因为我的手被她给抓着,没抖,因为画符仍旧一气呵成。
“继续画。”少凰冷冷的道。
我忍着痛苦继续画,谢天谢地的是,虽然痛苦,但因着道纹是神的文字,它的第一能源是神力,有了更好的,自然就看不上我那劣等的生命力,道纹总算不再抽取我所剩无几的生命力了。不过,抽不抽还有意义吗?就剩下的那点残渣,我严重怀疑自己能否活过今年。
最后一笔艰难的勾完,我的整条胳膊都废了,不过我这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少凰,它全身血出如浆,跟个血人似的。硬件跟不上软件,真的很麻烦,换做正常时候的它绝不会出现这种现像。
对于自身的异状,少凰显然完全不在意,但我在意,一个血人坐你面前,搁任何一个心理正常的“凡人”都得悚然,因此我用完好的左手拿了条毛巾,再用温水打湿给它擦血迹。
“你画道纹做什么?”少凰问。“活腻了”
我无奈道:“我也不清楚,我原本是想画真符的,谁知道落笔的时候一段记忆跑了出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在画道纹了。”真佩服自己精神一点都不在其中却没画出一点错误,这本事我想哭,有一就有二啊,下回再来一次的话,心脏真心扛不住。
少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活似看到倒霉虫,我抹了一把脸。“我知道自己很倒霉,但你也不必如此夸张吧?”
“不,我不是觉得你倒霉。”
我挑眉。“不是觉得倒霉,那不至于是觉得我幸运吧?”
“对啊,你很幸运。”
我默,上大人,帝君,我知你不是人,也知你思维逻辑迥异于吾等凡人,但现在已经不是迥异了吧?
见了我的模样,少凰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若是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最好将所有的记忆都给消化吸收,别拿它们当电影电视看,那不是。”
我摸了摸鼻子,摸完才想起自己用的手是给少凰擦“汗”的,垂下视角一瞅,鼻子果然染上了血迹。“那并非我的记忆。”真的很难不抱着看电影的心态去看。
“那你就继续作死吧。”
我艰难道:“我尽量。”那可是千万年的记忆,老实说,我脑子没给撑爆真心是个奇迹。虽说科学研究发现人对于大脑的开发利用只是冰山一角,哪怕是爱因斯坦那样的天才也亦然,我敢说,哪怕是百分百开发的大脑,一下子塞进至少一千万年的记忆,呵呵哒我应该庆幸自己不是纯人族,而靁是一位大洪荒时代的古神,那时代诞生的古神,生活记忆大多是平淡的,自身情绪也很淡然,让人看那些记忆的时候不会有太激烈的情绪,不然我也只能呵呵哒。
少凰安静的任我给她擦着血迹,我想了想,问:“你真没什么大碍?”虽然看上去挺虚弱的,但问题的这个躯体并非她本身,哪怕程齑粉了,对她本尊也不会有什么伤害,因此我真的没法判断这家伙方才究竟有没有事。
“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神力,全没了。”少凰一脸的惋惜。
我道:“你还缺神力?”修炼千万年,神力只怕如海。
“自是不缺神力,但都用不了,有等于没有。”
还真是这个理,于是我说:“没关系,我会保护好你的。”看在这位非典型性暴君对我这么好的份上,豁出去这条命我也会保护好她。
少凰斜睨着我。“就你?”
我指了指自己额头上的道纹。“我可是画出道纹的人。”
“没我的神力,你这会已经跟整个鹤城一起上天了。”
我说:“飞机因为没有油开不起来并不代表驾驶者就没有娴熟的飞机驾驶技术,同理,我虽然没有神力,但我能够画出道纹,这本身不是证明了我的潜力吗?”
少凰诡异的沉默着,许久,道:“或许,你会是第二个。”
“啊?”我茫然的看着她,什么意思?
少凰说:“你明白的,只是不信而已。”
完全听不懂,好吧,说完全听不懂也不对,事实上我还是能明白她的意思的,关于我脑子里那些详实得过分,已经超出了血脉传承范畴的记忆,我也不是没有别的猜想,但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其中BUG根本补不完,因此我想说服自己相信也做不到。
“我能跟你了解一下靁吗?”我换了个话题。
“你的祖先有什么事迹你还不清楚?”
“你觉得谁家族谱上会记载祖先不光彩的事情?”族谱之上记载的全是光彩的东西,因此想要真正的了解自己的祖先,不能尽信族谱。自然,也有专门的渠道记载那些不光彩的东西,毕竟,哪怕不光彩,也是历史,说不定那一日就有用,比如有漏网之鱼上门来报仇,自己能够一眼就瞧出来,而非死到临头都还不明白为什么。不过,这不是半道上出了问题吗?凶兽跑出来,人估计死光了,因此这方面的传承我并不清楚,不然何至于问少凰一个外神?
“我对靁也不是很了解,毕竟,与它相识相交相知的是第一代王,而我是第五代。”
我秒懂,三年一代沟,一代人是一堆代沟,何况这还差了四代神,好几个量劫,无数元会。
“不过,我看过一些关于它的记载,挺智障的。”
我:“”上神大人,嘴下留德,再不好那也是我祖宗,且是直系的祖宗。
少凰很是感慨:“修什么道不好,居然修守护道,这不是摆明着将自己往死里坑吗?跟它一比,顺心意都显得好多了。”
“因为深爱,所以守护,这有什么问题吗?”我说。“你对南明不也是如此?”
“不一样,南明是我的家,所以我愿意付出,但雷泽对于靁而言却不是,它是创造者,而君族是它的造物。”
“谁不爱自己的子嗣?”我说,虎毒还不食子呢,何况靁还不是虎毒。
“古神能够创造第一次自然能创造第二次,它是大洪荒时代唯一一位在这方面犯傻的古神。”
“凤凰是如何死的?”我反击道。
凤凰的死算是靁留给我的记忆里情绪最为激烈的一段了,神人的寿命很长,好吧,那已经不能用很长来形容了,那年头,根本不存在寿终正寝这个概念,所有智慧生灵都是没有寿命极限的变态生物。加之凤凰自身强大,是一尊神尊,因而哪怕那时节神战狂猛,战火在整个八荒六合的每一寸土地上熊熊燃烧,无数神人陨落,靁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相交无数元会的好友。事实上,它一直都觉得,哪怕自己被人给干掉了,凤凰也不可能让人杀死。
奈何若希望是杨玉环,那现实就是白骨精。
凤凰死了,靁也死了。
靁是被宁渊给啃了的,凤凰它倒不是被人给杀死的,靁的想法还是很实际的,神尊这样的存在,根本就是超级BUG一般的存在,弄死一位神尊的难度,还是洗洗睡做个白日梦更现实。然而,凤凰自己放弃了生命,以其蕴含着强大能力的神尊血肉修复满目疮痍的洪荒,拯救了无数人。
恩,那就是个救世主,非常伟大的救世主。
“这不一样,凤凰始祖会死是因为它权衡利弊,它死了,它的子孙会有一线生机。它不按着天道的意思去死,盘古世界终将毁灭,南明神族必然灭亡,而它,绝望的天道一定会拉着它一起下地狱,它还是活不了。如此情况,智商正常的生灵都知该如何选。”
“它可以离开盘古世界,神尊这个位阶的存在,不可能在混沌中活不下去。”
“若你是天道,你会允许别人将你祸害得快死后潇洒而去?”
努力一把未必不能有一线生机,然而看着少凰的眼神,我果断将这话给咽了回去。
少凰只怕是用它自个的那套思维逻辑去理解凤凰的。
这世上没有真正的英雄,所谓的英雄要么是阴差阳错被推上显眼位置的悲剧棋子,要么就是伪君子。
最重要的是,凭心而论,若是没有南明神族,凤凰王还会那么伟大吗?
“守护源自于在意,不在意自然不会有守护之心。”我只能如此说。“很多的事情,你觉得智障,其实只是不同的事物在不同的人心里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你觉得不重要,不值得拿生命冒险,但别人觉得很重要,可以拿生命冒险。”
“价值观问题。”
我颌首赞同,的确是价值观问题。
这么一会儿,少凰身上的血迹已经擦干净了,不过毛孔里还是有些残留,因此整个人看上去还是红色的,我建议道:“要不你洗个澡?话说,你自己会洗吧?”
大部分的孩子在上小学前都是大人伺候着洗澡,最开始是不会洗,后来则是大人怕孩子洗不干净,而且孩子喜欢玩水,让它自个洗,说不定洗着洗着就玩上了,到时候弄得满地水,收拾起来真心麻烦,不如自己帮着洗。不过,眼前这位小孩是个赝品,里子的年纪虽然这位主不是女性,没有女人的年纪是秘密这种概念,但她自己只怕也记不清自己高寿几何了。
听说过万年老妖,也见过,但千万年的活化石真真是就见着了这么一位,卜离不算,那家伙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回壳了。
“会。”
会就好,我将香皂毛巾都备好,最后将喷水器打开,功成身退。“有需要就叫我。”
少凰瞧着喷水器。“人族沐浴真麻烦,水洗根本洗不干净。”
我说:“好好洗肯定能洗干净,你要真不会洗,我可以帮你。”
“用水洗,还是会有细菌的。”
这不是废话吗?人的身上怎么可能不长细菌?而细菌那么小的物种,又怎么可能被热水给消灭。“那你觉得怎么洗才能洗干净?”我随口问,总不至于是想洗温泉吧?这可有点难度,鹤城没听说过哪有天然温泉。
“自然是暖融融的岩浆浴。”
我怎么就把这家伙的真实物种和习性给忘了——住在活火山的神奇物种。“你现在这躯体,进了火山岩浆里,一秒汽化。”
少凰一脸的遗憾,遗憾洗不了岩浆浴。
我:“”
年纪虽小,且身体刚流了不少血,但这显然不影响少凰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会洗,还很快就洗好了,整个人闻着都香喷喷的,好想咬一口。
少凰警惕的望着我:“你什么眼神?”
想吃你一块肉尝尝味的眼神呗,我将一条毯子递了过去,同时拿了条毛巾给她擦头,话说,小家伙的头发真不错,柔软浓密,拍广告都绰绰有余。“没小孩子的衣服,你先将就一下,我已经给高岚打电话让她送衣服来。”
少凰接过毯子裹着自己。“最好学会控制自己,不然变成疯子可别怪我。”
我怒:“你还好意思说别怪你,你不是说没影响的吗?”
“你现在仍旧保持着清明的神智。”
所以你所谓的没影响就是神智清明?我想呵呵哒。“我想炖了你。”
“不怕心理阴影,你可以尝试。”
我好悬没呕血。“姑奶奶,我现在神智是清明,可我想吃人啊,我昨儿个都吃了一片人的心脏了。”想想就想吐,可惜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胃口,什么东西都没吃,自然想吐也吐没得吐。
少凰不以为意。“你又不是人,吃了就吃了。”
“咱俩三观不是一个层面的,你能别你的三观去考虑我的感受好不好?”
少凰终于认真了点,坐正了。“有道纹在,你不会迷失。”
“也不会再想吃人?”我狐疑的问。
“吃人也没什么,又不是同类。你可别说,你跟人类呆久了,也学会了人类那一套人吃万物天经地义,万物吃人有罪的逻辑。”
我无奈道:“若我的体内没有百分之五十的人类血统,对于吃人,我虽会有心理障碍,却不会有心理阴影。”
少凰意味不明的道:“你也就百分之五十的皮是人族。”
那也是半个人,虽然人不会因为这一半的血统拿我当同类,好吧,我也没拿人族当同类,大家彼此彼此,但血统无法改变。我道:“姑奶奶,说正事,你以前是怎么克服这种影响的?”
“我从未想着克服自己的天性,顺其自然,想吃人了就猎几个人来吃。”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很久没吃人了。”
“活太久,没欲望了。而且,当我成神后,人族的血肉已经提供不了我什么营养了。”
我哑然,这样?虽然这家伙不吃人了对人是件好事,但这家伙不再吃人的原因真是令人泪目,活到这份上,真心不易。虽然总觉得她不再吃人的真正原因是后半段,没有食用价值了。
“若你放纵天性,那你怎么可能保持神智?”我抓着重点问,凶兽血脉的天性若是无法克服,少凰早该悲剧了。
“顺其自然和放纵并非一回事,你肚子饿了要进食,是放纵天性?”
我继续问:“那你如何做到的?”
“顺从本心,无视本心以外所有干扰因素。”
我忽的明白这家伙的思维逻辑了,真是简单粗暴毫不做作,难怪会成为非典型性暴君。
“可我肚子饿了的时候我想吃的是人。”
“肚子饿了要进食是天经地义的事。”
“那就吃呗。”
这TM的是在讨论鸡生蛋还是蛋生□□?
“可我不想吃人。”
“那就别吃。”
我扶额,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少凰忽道:“你心里其实是很恨人族的吧?”
我茫然的看着她。
少凰继续道:“你对妖怪有食欲吗?”
“那是智慧物种。”我道,君族从不因口腹之欲而猎杀智慧物种。
“也就是说,你对妖怪并未产生食欲?”
我想了想,道:“也不是没有,有过那么一瞬,但很快就被拍到爪哇国了。”
“然而你没克服对人族的食欲。”
我默。
少凰一锤定音道:“你心里是想吃人的。”
“想与不想,都有。”我说。
“我知,只是我对你造成的后遗症让你的想变得愈发强烈,破坏了你内心深处的平衡。”
我无言以对。“那我不至于会继续吃下去吧?”
少凰反问我:“天平出了问题,歪了,应如何?”
“换个不歪的。”
“换不了呢?”
“自然是往另一侧加砝码我懂了。”
懂了是懂了,但实施起来,委实有难度。
我正瞅着,少凰忽问我:“你要不要转院?”
我一脸懵。“这家医院不好吗?”
“治安不好。”
“怎么可能,这家医院的治安可是整个鹤城最好的。”有旱魃坐镇,谁敢闹事?
少凰抬手一指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一个男子正扶着一个女子往医院大门去,唔,看着有点眼熟。呃,想起来了,我赶紧跳下床穿鞋。
“认识?”
“两面之缘,不过我之前状态不正常,可能把人给害了。”
“数斯肉可不好吃。”
姑奶奶你究竟吃过多少物种?“不是我想吃,是那个赵磊,就是那个人族想吃。”
“人族想吃数斯肉。”少凰略一思索便想明白了。“他是有羊癫疯还是长了瘤?”
“羊癫疯。”我道。
“那只数斯真蠢,竟然往这种病人身边凑。”
“那是她男朋友。”
“竟然挑医院下手,也不怕被发现,这犯罪意识太差了。”
“他昨天晚上才知道那是只数斯。”一直都在医院,哪有机会挑犯罪场合?
“人性啊,本恶。”少凰很是感慨。
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根本是个无解的哲学问题,我没问题探讨。
爬楼梯或坐电梯都太慢,我丢了毛巾,拉开窗户从六楼跳了下去,坠落的同时脱了一只拖鞋砸向赵磊的脑袋。
六楼的高度真心不矮,而我的气力真的增长了很多,现在还没能完全掌握动能加势能再加我本身的力气,反正我平安着落跑过去的时候赵磊正头破血流的从地上爬起来,满头满脸的血,真惨。
我将赵磊一脚踩在地上,同时拽起数斯小姐,还没醒,这是吃了多少安眠药物?
我抓着数斯好一通三百六十度大旋转,停下来的时候数斯的眼睛已经睁开了,两只眼睛里各有一盘蚊香。
我对她说:“我醒了。”
蚊香圈终于散去,数斯可算是醒了,瞅瞅我,又瞅瞅赵磊,很快就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脸色难看了起来,颇有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的颌首。“是的,你赢了。”
第145章 第九章鸩·乱像
人说友谊地久天长,那,敢不敢拿命赌?——庄主
我再见到猫头鹰,啊不,是数斯,再见到数斯小姐的时候是在雪莹山庄的门口,大清早(不是我有毛病,而是在我看来,只要是刚起床,那就是大清早,哪怕已经日上三竿也一样)起来,家门口蹲着一只老鸮子真心不是什么吉利的兆头。要不是及时反应过来猫头鹰不可能长人的脚,这是妖兽数斯,我只怕都会伸手驱赶了,不过反应过来后我则是愣住了,我去,这家伙是怎么搞的,身上妖气这么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普通的猫头鹰呢。
“我说你这是怎么搞的?”
“救了个人,损失了太多修为,现在没法维持人形了,庄主救我啊”老鸮,错了,是数斯伸爪抓着我的袖子哭唧唧的道。
我抖了个,数斯长得很像猫头鹰,而猫头鹰的脸很像猴子,这么一副形像哭唧唧的模样,恕我接受不能,感觉太诡异了。“有话好说,别抓衣服,等等,你说你救了个人?你救的谁?”
救人需要弄得修为大损?若是如此,谁还愿意救人?既然不是常规的救人,那就只能是被救的人和救人的方式有问题了,我用力吸了下鼻子,之前没留意,现在才发现,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好嘛,也不需要问了。
“古有释迦牟尼割肉喂鹰,今有数斯割肉损修为救畜生,你不投入佛门真是太可惜了。”我真诚的感慨,这家伙真真儿个是圣母玛利亚啊。
“赵磊他只是被疾病的阴影给逼得快疯了而已。”
“饿得快死了就可以吃人?”我想讥笑,然而想想自己之前吃过的东西,好吧,讥笑不出来了,我骂赵磊,可我自己比他又好得到哪去?
数斯很是伤心的道:“他曾经是个很好的人。”
我道:“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本质究竟如何。”
“我爱过他。”
“所以原谅?”我挑眉,若是如此,那我一定会狠狠鄙视这只猫头鹰的。瞧瞧孟凰,未婚夫背叛了她,她不止骄傲的退婚,还利用此事利益最大化,多么的理智,多么的无情,不过这种无情是一种真正的强大,至少她不会因为男女之事受了伤就一蹶不振甚至让身边的人担心,相反,她身边的人若是心肠软一点的话可能会辜负她的人默哀。
别人伤害了你,因为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不长记性的凑上去继续找虐,当人生是渣男贱女的言情小说呢?
人生就一次,时光不会倒流,好吧,时光也能倒流,奈何上神有这能力,少凰,大抵也有,但这些看众生如蝼蚁的上神可不会为你如此破例,这些变态神人的普世观清奇的令人无语:我尊重你,因为你是一个生灵,跟你是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素养的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啥?
今生错,来生改。
就算有轮回,死了有来生,来生什么都不记得了的你还是你吗?别指望偷渡,地府那些家伙可是暴力之法的典范,只怕宁可打得你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也不会允许你带着前世记忆去投胎。
前尘尽忘,如何改?须知那时你人都不是你了。
“我刚跟他分手。”
我默,圣母的救了人,救完人立马甩掉男朋友,这思维逻辑,虽然赶不上孟凰那肉饼画风,但也挺有意思的,我真心好奇赵磊当时是什么表情,肯定很精彩。
“既然这样,你找我做什么?你自己割了块肉,肉还已经被吃掉了,我可没本事帮你找块新的□□上。”我说。
数斯沉默片刻:“你看不出来我现在是原形?”
我道:“从一开始你在我的眼睛里就是原形。”
这双眼睛,真心吐槽无力。妖怪化形,大多是捡漂亮的化形,然而,我却欣赏不到那一张张或俊美或如花般的盛世美颜,扎心啊。这也就算了,欣赏不了就欣赏不了呗,心都已经扎了,还能如何?但我不止欣赏不到盛世美颜,我还得欣赏这些妖魔鬼怪的原形。而妖魔鬼怪的原形,少凰那种本体跟人形一样美丽绝伦的属于特例,大部分妖魔鬼怪的原形真心挑战本庄主的认知和想像极限。
数斯无语了片刻。“你是古神神民呀?”
我回以白眼,这不是废话吗?你见过哪个人族亦或妖魔鬼怪长我这样的?
“我现在维持不了人形了。”
我没惊讶,妖气都淡成这样,丫要不是先天妖族,早该打回原形了,事实上,她也的确打回原形了,只是别的妖是由普通动植物修炼而来,因此打回原形便是变成没有灵智无法开口说话的动植物,一切从头来过。而它,数斯与人族一样,都是智慧物种,因此打回原形,也还是妖。
我问:“既然这样,你怎么还不回皋涂山潜心修炼争取早日修成人形?”
皋涂山并不在人间界,而是在山海界,远是远了的,但山海界的灵气远胜于人间界,它回了皋涂山,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重新化成人形。
“我不敢。”
“怕族里的长辈收拾你?”我理解的道。
非人生物族类与人族不太一样,人族的政治体制,反正挺让人眼花缭乱的,非人生物则不一样,纯粹的聚族而居,族长或王是头,还有不少长老,大部分非人生物都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一定要说有的话,那也是王,享有的资源会多一些。不过,不是每个族群都有王,大部分的族群都是分成若干大部,由族长统领,只有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全族大聚集。
长老长辈什么的,不是贵族,但比贵族还让人头疼,你看贵族不顺眼完全可以一剑劈过去让人永远闭嘴,但长老们长辈什么的,一群与你有血缘关系的老头子和老婆婆,说不定里头还有你的直系祖先,别说拔剑了,便是动拳头都不行。因此犯了错误后只能乖乖听他们念叨,虽然理解是好意,但有的时候,真的很烦。不过这还不是最惨的,念叨而已,忍忍就过去了,最惨的是挨揍。大部分非人生物族群都信奉斯巴达教育,反正君族是如此,孩子不听话,拎起来抽一顿,反正古神后裔生命力顽强,人也皮实,揍几顿也死不了。
若是让族里知道数斯小姐的圣母行为,估计她的长辈分分钟把鸟吊起来狠抽。
我安慰道:“你就装作认真聆听、已经知错,绝不再犯的样子,再掉几滴眼泪,长辈就算还会抽你,也会手下留情。”
经验之谈,我每次掉几滴猫尿,长辈们下手都会轻一点,不过也只是轻一点,也就九十九步与一百步的距离。
数斯小姐道:“不是这个,是我现在,可能出不了鹤城。”
我不解,旋即了然,鹤城在这半年里,真的是够乱。
正义大开杀戒,简直将这座妖城跟当初围猎场了,哪怕尘寰、阿吉和白姐夫妻俩东奔西走的扑火也没多大用处,正义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特勤处?
它们当然也有帮忙,但有一半是倒忙。
之前说过,特勤处和正义其实同源,同源,又都是人族,无间道什么的,真心不稀奇,好吧,特勤处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内部究竟有多少和正义有关系。别说,正义虽然活脱脱的恐怖分子,但这只是我的看法,实际上,人族最高这种观念,在人族并不是什么非主流,相反,这是主流,特勤处的宗旨才是非主流。而这也是在很长的岁月里,正义都比特勤处吃香的原因。这种情况直到正义与妖族相互屠杀,死人死妖太多,双方闹得濒临绝种,人族世俗权利机构也终于明白了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恶果,特勤处这才有了发展的机会,不然还是旁门左道。
啥?
正义是恐怖分子,滥杀无辜?
不,它们没有滥杀无辜,他们杀的那些无辜都是普通人。
普通人自然也是人,但古代的君王都说为君者当爱民如子,但哪个王是真的将百姓当成亲生骨肉爱惜的?又不是智障,所谓爱民如子不过是一种愚民和稳定大局让自己的统治可以更加长久的手段罢了,草民草民,足以揭穿这一本质。
那么,君王为什么会不拿人命当人命呢?
因为他们拥有巨大的权利,可以决定他人生死,因而觉得自己生而高贵,而草民则是卑贱庶民,怎可同日而语,自己的命理所当然比后者不值一钱的小命要高贵。
人修与封建王侯没什么两样,因为修行拥有了凌驾于凡人之上的生命,因而理所当然的觉得凡人卑贱,自己高贵,凡人不过蝼蚁草芥。
这真心不是我黑人修,着实是,除了少数如特勤处那种泥石流中的清流,大部分人修都是不将凡人放眼里的。
杀死几个凡人什么的,在修真界真不是什么大罪,小事而已,跟碾死只蚂蚁差不多。
修士与凡人,不是一个物种。
啧,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少凰这些个神人也没那么差劲了,它们虽然也很无情,但它们至少尊重凡人的生命,虽然这种尊重只是单纯的尊重生命,但考虑一下这些家伙生长的环境,这已经很奇迹了。
文明社会里出生的修士竟然还不如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养出来的狼更懂得生命的珍贵(啥?少凰吃人,她是吃人,且不说那是千万年前的事了,便是深究,她吃人是因为肚子饿了,肚子饿了要进食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又没同类相食。且,这家伙信奉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她吃人,却不滥杀,心态跟非洲草原上的狮子看羚羊似的。我曾经挑刺的问过她一个问题,若是人族比你强大,要吃你,你会恨吗?她的回答很是清新脱俗,她说她会恨,但不是恨人族,而是恨自己不够强大,竟然不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因此,除非人族把她吃得很干净,彻底的挂了,否则她一定会努力修炼站到食物链顶端去,然后将人族变成自己的食物链下级。),真是反正我看着鹤城这半年的人员妖员伤亡名单是觉得十分糟心的,名单里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和好好过日子从未作奸犯科的小妖。
少凰再凶残再百无禁忌,她好歹也知道不吃同类,不杀同类,这些人族却连个凶兽上神都不如。
特勤处,虽然理解因为历史原因,它的内部有很多问题,但,我算是明白君长青为什么会建立雪莹山庄也不让特勤处干涉鹤城了。
鹤城这半年就跟照妖镜似的,特勤处内部很多原本伪装得极好的亲正义的成员都露了馅,本来就够乱的了,它们还火上浇油,让阿吉很是气愤,气愤得想咬死他们。却没法,那些人虽然在种族观念上极端了些,但不乏本身对人族有功的,因此特勤处再气这些人和正义勾勾搭搭,却也不可能真的放任妖魔把它们给杀了或吃了,就算要惩罚,也应该自己来,不过特勤处去审判的话,死刑是别指望了。
除了特勤处,妖族也让我很糟心。
非人生物的生存法则虽然没有洪荒时代那么糟心了,但弱肉强食的遗风仍旧在,不乏妖族会猎杀弱小妖族为食。鹤城里妖魔鬼怪众多,不是没有这种心思的妖,只是以前被大山给镇着,没那个胆,还有外面的妖族,在它们眼里也是一座非常不错的猎场,到处都是人和妖,以前也同样是有贼心没贼胆。现在雪莹山庄出事了,自然就有贼胆了。
庆幸的是,少凰总算还有点良心,指点了弱小妖族抱团。
豺狼凶残,但一百只羊豁出命去死斗,死的肯定是狼。
妖族虽然大多独来独往,就算聚在一起生活也是聚族而居,不是一个物种,很难彼此信任。但如今,命都快了,是不是一个物种已经不重要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多方势力掐架,鹤城虽非战场,却已差不了多少,就数斯这虚弱的情况,想要活着走出鹤城,真心是个难事。
第146章 第九章鸩·猎杀
我将紫玉剑自一具干尸上拔出,这是第二十一个,是个人族,至于之前的二十个,有人也有妖。
鹤城很乱,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平息这种乱,最好的办法便是杀。
虽然挺凶残的,但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好办法了,拖着也不是不行,这种混乱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但拖到混乱结束,普通人和无辜妖类的伤亡得翻着跟头往上跳。
尸体我也没处理,虽然特勤处现在也挺乱的,但我相信这种事他们能够处理好,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给特勤处打了电话通知一声。
当我说完后,对面的赵哥充满疲惫的问:
“小庄主你究竟要干嘛?”
“平乱啊。”
“你那不是平乱,是屠杀。”
“才杀了二十一个,算不得屠杀。”我说。
“你这么杀下去,会得罪很多势力。”
“妖族弱肉强食,它们在我的地盘上捣乱,却打不过我,死在我手里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是死者的至亲也不能说我是错的。”我说。
“你杀的那些人不乏修真世家和门派的优秀弟子。”
我无语道:“我说,你们特勤处究竟是被渗透得有多深啊?”
“正义与特勤处同源同宗,彻底剥离根本不可能。”
我想了想,无法否认,赵哥说的是真的,特勤处与正义的情况太过复杂,当年分道扬镳的时候不乏兄弟姐妹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但到底是亲人,道不同就完全不往来了吗?自然是不可能的,如此一来,影响不了兄弟姐妹,给兄弟姐妹的孩子埋个种子难吗?几千年下来,正义与特勤处就跟藤蔓似的,源自于同一支根,却在半道上分叉成了连根,然后相互缠绕着生长,已然分不开。“反正这情况你们也处理不了,我对你们要求不高,不添乱就行。”
“我们现在在说你到处拉仇恨的事。”
我不以为意:“雪莹山庄的仇恨值从一开始就没低过吧?”
君长青不是人,他建立雪莹山庄所庇护的对像有人族,但也不乏妖族,且以非人生物为主。且,老实说,对于人族,我就不信君长青会觉得那是同类,那可是和我一样在雷泽界接受斯巴达教育和弱肉强食法则长大的家伙。
人族恐惧未知,而对于恐惧的东西,人族的选择往往是毁灭,而这也注定君长青不会以人族为同类。你都不接受我为同类,我为何要以你同类?
这种心理与少凰整得浮初界人族差点绝种的心理差不多,浮初界人族拿她当人牲养着,人牲是人吗?当然不是,既然自己不是人,那为何要为人族的利益着想?
自然,君长青没少凰那么极端,但在人与非人生物之间,君长青还是偏向于非人生物的。
出身以及态度,这些都决定了一个问题:君长青将人族大部分势力给得罪了。
妖族以强者为尊,你强,你说什么都对。但人族却不会,只会以力服人的是莽夫所为,以理服人才是硬道理。说到这里也就不难弄明白一件事,君长青哪怕将所有找茬的人族势力都给打退了,但别人也不会臣服他,相反,仇恨值是一笔一笔的往上添。
这一次的混乱虽是个意外,但何尝不是经年的积怨大爆发。
赵哥明显语塞了片刻。“那也不能破罐子破摔啊。”
“本来就是个破罐子,也不怕更碎了,而且,我个人也认为,讲道理的第一步是先把人揍趴下。”
这种讲道理的法子是少凰一次闲聊时总结的一个道理,诺诺也是差不多的态度。
上神大人说她很讲理,讲理第一步,将人揍趴下,第二步问对方同不同意,若是不容易便重复第一步,仍不同意,继续重复第一步,一直到对方同意为止。
我当时听了只觉得吐槽无力,这是以理服人?你丫讲的是物理的理吧?
然而,今时今日我发现,虽然很想吐槽,但上神的“以理服人”之道真的很实在,也很管用。
啥?这才刚开始怎么就知道管用?
洪荒时代的生存法则便是以理服人,雷泽界也是。
人族遗忘过去的速度太快了,本庄主决定帮他们回忆一下。
想对付什么人,直接动手就是了,何必找那么多的借口,本质不还是以理服人吗?虽说先礼后兵,不过我真心没那个时间,就省略前一半,进入后半段模式即可。至于别人有没有意见,有意见尽管提,是否采纳就是庄主我自个的事了。
洪荒时代,一族强大,万族都不敢找事,更不敢否决其制定的规则。就算不提过去,提如今,比如神界,众神甘心淡出人间界被困在神界,被一大堆神律给约束着吗?肯定不甘心,但明着提出异议的都被神尊给杀了,剩下的不管有意见还是没意见都没意见了。
白彧他们为何担心少凰被干掉,真关心这个非典型性暴君?就算是真关心,也不会太多,更多的还是因为少凰太强大,神尊若有事,只有少凰的力量才能让众神继续安分守己。不过,也不知他们对少凰哪来的如此信心,若是少凰站到另一边,那以她的能力,神尊制定的所有约束神族的神律都将荡然无存,绝对的力量面前,律法不过一纸空文。
言归正传,不论是人还是神仙妖魔都是识趣的,我相信,人族也不会例外。
第二十二个。
第二十三个。
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
虽然有后遗症,但少凰,我还是谢谢你,身体素质大幅度提升,本庄主的武力值明显拔高了好几个层次。也幸亏如此,否则还真有可能把命给丢了。
不过,人修和妖修的血肉精魂真是补,我数了数,紫玉剑上的裂纹足足少了三条,虽然都是比头发丝还要细小的裂纹,但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把破剑到我手里这么久我还没见它自我修复过呢,一直都在吃。不过这比率,我估摸着自己有生之年是别想见到烨宁完全修复了。
恩,烨宁,我想起这柄剑了,可不就是靁的佩剑吗?也是它的伴生灵宝。
大洪荒时代的古神大多怀抱异宝而生,跟婴儿出生时的胎盘差不多,不同的是人族婴儿的胎盘顶破天也就当紫河车配药,而古神的胎盘却是个顶个的凶残。
靁抱剑化形,靁泽一夕化为雷霆炼狱。
凤凰口含南明离火而生,险些将南荒烧得连渣都不剩。
娲灵,它没有伴生灵宝,唔,也不能说没有,只是有点特别,因为它的宝物便是它自身的一部分,是用它的皮炼制成的一条鞭子,让抽上一鞭的话,滋味绝对酸爽。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而有先天的,自然也有后天的,最为奇葩的例子便是祖龙角,那是盘古的门牙所化。
不过后天的灵宝再好,也有一点不如先天灵宝,那就是先天灵宝拥有非常清晰的自我,有的神人自身智商不在线,它们的灵宝便是它们的外置脑子。不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伴生的神人与灵宝之间,因为相伴而生,有着先天的牵绊,感情深厚,默契十足。
靁与烨宁便是非常有默契的一对,奈何运气不好,好吧,也不能说不好,那个时代,神陨如雨,死的神多了去,靁不过是其中之一。
总而言之,最终的结果是靁挂了,而烨宁也碎了。
不同的是,靁的话也不知如何了,而烨宁,山庄的这一部分挺完整的,若我能将剩下的残片给寻回来,或许有生之年能看到烨宁复苏。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它还会不会让我用它,毕竟我不是它的主人。
对于这些先天灵宝,外人想要用它们,必须先抹杀它们的灵智,否则会被排斥,不过没了灵智的先天灵宝,实力也会大打折扣,得不偿失,毕竟,这些灵宝是古神的伴生灵宝,本身就是神类。
神会臣服于凡人吗?
自然不会?
哦,你说臣服于同级别的神?
问题是,它们曾经的主人便是古神,它们见过的古神太多了,哪怕是神,它们也很难看上眼。就算看得上眼那就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自我又有傲气的存在大多不愿为人奴役。而它们与伴生的古神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
古神想与伴生灵宝签订平等契约也不是不可以,但不是伴生的另一半,默契多少有影响。
我抓了抓脑袋,不管了,反正烨宁的意识还没醒,趁着这个时候我还是能多用一会它的身体就多用一会吧。
唔,怎么感觉这说法有点污?
算了,不管污不污,反正我现在得借它的力量,回头帮它找碎片做为回报好了。
一日之间连杀四人两妖,饶是有烨宁在手也有点吃不消,身上全是伤,骨头断了反正数不清了,恢复了又断,断了又恢复,还数个毛线?
我决定回山庄休息一下缓一口气。
拿了半支人参,一边画符一边啃,趁着元神抢走人参补充的灵力之前赶紧将其注入笔下。
这世上有哪个修士比我更惨,得跟自己的元神抢营养?
灵与肉分得真开,精神分裂都没我这么奇葩。
刚画完一枚玉符就见尘寰回来了,这些日子他都是陪着我一起猎杀人修与妖修的,只是这两日说有点别的事要办而离开了,我原以为他是离开鹤城去办什么事了,但这么快就回来了,还一身的血腥味总觉得自己似乎想错了什么。
赶紧将人服着在沙发上躺下,又取了参丸给他服下,虽然这人外表上看着没什么,但他背后的狼形虚影却是淡得仿佛要消散,这妥妥的重伤状态。
“你干嘛去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问。
尘寰没吭声,但随手丢出了一把剑,我认得,是碧山剑。
我:“死道士?”
“死了。”
我皱眉:“这种事你应该叫上我。”
“这我的家族旧怨,且,你这些日子的状态也不适宜与他对上。”
我无言,好吧,伤势还没好全,对付一般的修士还行,但对付死道士那个层次的就得拼命了,然后比谁的命更硬。自然,到目前为止都是我的命够硬,古神血统可不是说说的,生命力燃尽之前,我是很难被杀死的。
我将刚画的聚灵符挂到了小狼的脖颈上,聚灵符如黑洞般聚集着周围百里的灵气到小狼的身体里,加快着他身体的愈合。
“这是你画给你自己的。”
小狼抬爪想将聚灵符摘下,我赶紧摁住。“一枚真符而已,我能画出一枚,自然能画出第二枚。”就是一时半会画不出来了,画真符也讲究状态的,没法进入状态便很难画出,而我现在的情况,想要再进入状态着实有点问题,不过问题也不大,挺过这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小狼皱着眉。
我继续道:“你看看你自己的情况,可比我严重多了,不好好养着,死了怎么办?不是说要等我成年时给你答案吗?若是你死了,我便是有了答案,我想你总不会我烧纸通知你吧。”
小狼:“”
无语就无语吧,爪子放下来了就行。
我转身继续画符,画不了真符也没关系,多画几张普通的符,说不定就能派上用场,有备无患。而且这种符这些日子真的帮了我不少忙,因为我的对手根本不知道下一招我想干嘛,以为我要出剑,结果迎来一张符,以为是一张符,结果是一沓符,且每张的效果都不一样,防不胜防。而这种战术让我在猎杀时节省了不少力量,毕竟,我的对手不是一个人,而是无数人,也因此,节省的每一分力量都很重要。
正画着符,忽听远方传来巨大的轰然之声,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都看懂了彼此眼里的意思:自己没耳花,真的有声音。
这个声音,这个方向
我的心里咯噔了下,没记错的话,这方向似乎是小姑姑住的小区的那一片所在方向。
不过也不一定就是他们,鹤城这么大,几百万人,只是一个方向的话,是有很多可能的屁话,好吧,我也没法骗自己,虽然一个方向是有很多地区,但在鹤城,这个方向最容易引起那些妖魔鬼怪和人的注意力的也就他们。
自然,小姑姑一家都是杠杠的人族,至少这一代是,祖上有没有非人生物这个问题还是别深究的好。
不过就算他们祖上都是纯人类,和我这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非人生物搅在一起,很难说别人会不会殃及无辜。而以正义的作风,真心不是没可能。
我丢下了笔,抓起所有的符,还去看看吧,虽然有少凰那个非典型性暴君以及被我给求来当一段时间爆表的彼岸花在很难出事,但不亲眼看到他们平安无事,我没法放心。
我刚起身,小狼也跟着爬了起来。“我跟你一起。”
我说:“就你这状态还是好好养着吧。”
“若是有埋伏,我能帮忙。”
我摸了摸,挺想说,你就不能盼我点好的,不一定就是我小姑姑家有事,但我没法笃定就不是,若真是小姑姑家出事,那么有埋伏就是必然了,我犹豫了下,终是道:“走吧。”
虽然带着个人,虽然山庄里是有摩托的,是白姐乱花钱购物的时候买的,不过买来就没骑几天就腻味了,被丢在仓库里发霉,后来被我给重新推了出来,这些日子满鹤城跑就是骑的摩托。虽然我自己的身体素质已经愈发变态,但一整天跑下来也累,能有代步工具我自然也不会虐待自己。但我此时此刻我却没去骑它,原因?嫌它太慢。
尘寰准备去开车,我却一把抓着它飞了起来,脚底下是一片云。
小狼瞅着脚底下的云。“爬云术?”
我嗯了一声,这是我恢复记忆后想起了一门道术,很适宜赶路,不过不是最快的,非人生物中,不乏物种自身的飞行速度就比爬云术快,自然,若用爬云术的是神仙,那也可能是爬云术更快。
不过我的爬云术速度一般,比不上大部分会飞的物种,但山庄里这不是没有飞行物种吗?唯二算飞行物种的满大街的打猎,现在都不知道在哪,想叫也没法叫。但我再比不上那些长翅膀的,至少比摩托快,带着个狼也比摩托快,这就够了。虽然需要耗费不少灵力,但这个时候也不是节省力量的时候。
小狼嘴巴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闭嘴了。
闭嘴得好,想也知道这家伙想说什么,劝我节省力量。问我怎么知道的?他的口型就这意思,只是又咽回去了而已。咽回去了也好,省得我还要分心。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受灾位置,但也不难找。
原因?
用了爬云术,人自然是在高处,而高处就有个好处,居高临下,视野极为宽广?
啥?
鹤城很大,视野再宽广也没法将一城纳入眼中。
是没法将一座城整个纳入眼中,但问题是受灾位置实在是太显眼了,居高临下,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
不管是正义还是妖魔鬼怪,老娘跟你们不死不休!!!
第147章 第九章鸩·等待
高手过招,其中一个突然让人抓了另一个的家人以作威胁,这种做法真心聪明。
没错,很聪明,若是成功,这种法子解决问题的效率很高。就是隐患也很大,你能抓别人的家人,那么同理,别人也能抓你的家人威胁你。也因此,非人生物中很少有人这么干,太无耻了好吧,跟道德无关,一群没人性的家伙能有多少人性?只是没人希望下一回被抓起来用来当威胁用的工具的是自己的家人而已。
便是少凰,别看她干过把人子子孙孙全族抓起来威胁人的事,但她也只是威胁别人出来与她决一死战,人冒出来了她立马放人,绝不拿人子孙逼别人自杀或手下留情。是她有人性,有品行?呵呵,有就怪了,不过是以防万一怕别人也用这招对付自己。
人族,讲究以礼服人,却也是最无礼的物种。
强者无礼也是有礼,目光短浅。
少凰也是强者,她怎么就没干破坏规矩的事
令得南明神族罹难的天帝也是强者,他怎么也没干破坏规矩的事?他若是对南明神族的幼崽斩草除根,何至于被报复?然而古神族之间有约定,种族征战归征战,但不准猎杀彼此的幼崽。自然,他也可以打破规矩,但世间没有永远不落的太阳,自然也不会有永远兴盛的种族,再强大的族群也终有低谷的一日。今日将事情给做绝了,来日你跌入低谷,别人也能对你将事情做绝。给别人留一线,也是给自己留一线生机,而事实他也赌对了,当天族衰落时,少凰虽然屠杀天族,但天族的幼崽,她一个都没动。
而人族,他们更看重斩草除根,然后发展成恶性循环。
典型例子就是对前朝皇族的态度。
商代夏太遥远,加之乱入的妖魔鬼怪甚至神太多,鬼都不清楚,就不举这个例了。
从周代商开始吧,周武王分封八百诸侯,大部分都是同姓诸侯,但同样被封为诸侯的也有古代帝王和商朝王族,纣王之子武庚更是被封在殷帝以延续商的宗庙,哪怕武庚叛乱了,周朝也只是换成了别的商王族,没因为一个武庚叛乱就将整个商王族给杀光。
秦灭六国,六国宗室贵族都没被杀光,秦始皇只是将六国的宗室给迁到了咸阳城放在眼皮底下,杀光一了百了什么的,没干。
曹魏代汉,汉献帝死了吗?NO,他被分封到了地方,造福了一方,安享晚年,在正史上的名声非常好。
晋代魏,曹氏一族死光了吗?也没。
东晋结束后进入南北朝乱世,在那个动荡的时代,所有人性被摒弃,取代一个王朝后不再是厚待前朝王族,而是杀光光,有人开了这个先河,然后他的王朝灭亡时他的子孙也被杀光光了,有此先例,再之后的王朝亦如是,哪怕黑暗的五胡乱华时代结束,每一次新的王朝取代旧的王朝,前朝皇族都跑不掉一场屠杀。
读史的时候我佩服于人族的心狠,只是为了一个可能就把事做得这么绝,但此时此刻我有点理解了。
在意识到小姑姑家真的出事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都在琢磨要不要回头效仿一二,我就不信这些人族全都是孤家寡人。
不好的事情,一旦有人开了个头,有的是人效仿。
少凰与天帝都很害怕,他们不怕自己死在强者的手里,也不怕别的族群取代自己族群的至尊地位,但他们很怕别人效仿自己的不守规则。不论败的多么彻底,只要族群的血脉没有断绝,那就还有希望,若是族群血脉断绝,何来希望可言?正是因为害怕,所以这两位,一个是君临八荒六合的天帝,一个是神尊之下第一神,都克制住了自己把事情做绝的冲动。
这些古老的神族见证了盘古世界物种灭绝清单从无到有,从几个到密密麻麻根本数不清,看得太多,他们已经深切的意识到了对于一个族群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在意,所谓束手束脚。
人族比这两位明显能跟暴君挂钩的存在勇敢多了,无所畏惧。
很好,非常好。
我问小狼:“正义都有哪些成员?隶属于哪些门派与家族你有数不?”
“比较活跃的那些我略有所知。”
我满意道:“呆会记住你看到的每个人,我要知道他们每个人出身的门派和家族。”
小狼愣了下。“你要做什么?”
“来而不往非礼也。”顿了顿,我还是直白的道:“以牙还牙。”
你不知事,不守规则,行,那我免费给你们上一课,让你们明白不守规则的代价是什么。
我送你全家去地府团圆,希望你们来世能够明白一个道理:不是什么规则都是用来打破的,也有规则只是用来遵守的。
火光熊熊,隔着大老远都能看到,烧红了半边天,这也让我的心一直都悬着,这么严重也不知道诺诺扛得住不,做为一株植物,火焰可以说是她的天敌,尤其是三昧真火这种超恐怖的火。
话说回来,哪位人修这么牛掰?竟然用得了这么多三昧真火,也不怕玩脱,三昧真火可不好控制,这么一直烧下去,整个鹤城都得悲剧。
我赶到的时候一看,一直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
诺诺正手执一柄缠绕着彼岸花图案的利刃与三名修士作战,不愧是地府最好的一块砖,不管搬哪个位置都能完成任务的金砖,武力值真是杠杠的。
我瞅了瞅,虽然赢不了,但一时半会也输不了,将小狼丢进了战场,我赶紧去找小姑姑一家,可别死了。
楼房正熊熊燃烧着,烧的还是三昧真火妈哒,够狠,不过应该没多大用处吧,少凰的里子可是凤凰,凤凰真火是比三昧真火更牛掰的火焰,做为一个血管里流着凤凰真火的神,少凰不至于连这么点三昧真火都摆不平好吧,我还是别抱太大希望的好,它现在的躯体可是肉/体凡胎,里子再能耐,这一层皮囊也不禁烧啊。
我咬了咬牙,正准备往里冲,忽听到了高岚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小落!”
我顺着声音望去,不是楼层里,是在不远处,有两具尸体与两个昏迷的人,以及两个醒着的人,昏迷的是小姑姑和小姑丈,醒着的是高岚和安安,后者正在啃食一具人族的尸体,确切说还有元神,咬一口元神,再咬一口尸体,牙口真好。就是全身是血的小人儿配上她手里挣扎哀嚎不休的元神,不用做任何特效就足以当恐怖片片场。
“呕”
肠胃在蠕动,好想吐,好吧,高岚已经在吐了。
“姑奶奶,你下回能不能别顶着人族的壳子吃人?”看着就很容易产生心理阴影哇。
“不吃人,没力量,这一家子早就死了。”
我果断一指正在掐架的三名修士:“还想吃的话,那边还有三个。”
“这两个够我恢复了,不过那三个的元神凑合着也可以。”上神大人一脸将就的道。
我:“”我随口说说的,这得亏小姑姑和小姑丈已经昏迷了,不然看到小女儿的这副模样,还不给吓出心脏病来?这家伙可不是说说,说的时候还在啃人肉,充分表明她不是说着玩的。
我道:“你就不能一口吞吗?”这么一口一口的啃,折磨她自己的牙口也折磨看的人。
“嘴巴不够大。”
那我的嘴巴就够大?话说她之前用我的身体吃仙人的时候究竟是怎么吃的?
思及此我是真想吐了。
我默了默,还是没忍住。“你以前也是这么吃人?”
少凰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你千万年前是如何吃人的?”
少凰回答:“张口一吸,方圆百里所有人尽入我口。”
我:“”所以你丫比吞象的巴蛇还能吞啊?话说,上神大人你的本体体型究竟有多恐怖,一口气就能食尽方圆百里的人。
“那你以前觅食一定很容易。”我呵呵的说。
少凰一脸的往事不堪回首。“容易个鬼,很长的时间我只能以人族为食。”
觅食很容易个鬼和以人族为食有什么联系吗?我有点懵。
原谅我,虽然靁的记忆挺长的,给我恶补了不少大洪荒时代的常识,问题是,她死的那会娲灵都还没修成上神,别说人族了,就是用来抟土造人的土都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因此我对人族在蒙昧时代的情况还真不了解。唯一能肯定的是人族肯定过得不好就是了,少凰最活跃的时代正是神族江河日下,但镇压万族还是绰绰有余的时代,人族做为凡人物种中的底层物种,能过得好就奇了怪了。然而少凰的语气,总觉得人族比我所想的还惨。
“你不知道吗?人族在很长的岁月里是许多族群的食物,非常容易捕猎。”
我清楚的看到高岚的脸色变得极为悚然。
高岚终于控制住了呕吐的冲动。“人是智慧物种,不是野兽,这也能吃?”
“只要不是同类,什么都可以吃,智慧物种也一样。”顿了顿,少凰道:“不乏强者就是以智慧物种为主食的。”
我去,大洪荒时代和洪荒时代究竟差得有多少?靁记忆里的那些古神变态归变态,但不食智慧物种几乎是共识,怎么到了洪荒时代智慧物种完全变成了餐桌上最受欢迎的食物?
而且,那会儿的人族算智慧物种?
没有任何一个族群一诞生就有文明的,哪怕是古神都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点一点摸索出自己的文明的,人族也不会例外,刚开始那会,我估摸着人族跟山林里的野兽真心没什么区别。就算换成大洪荒时代的古神,估计也没法昧着良心说那会的人族是智慧物种。
只是,若人族在那时的地位那么低,少凰却以人为食,那么,她早期的日子究竟过得有多悲催?
古神族的帝姬活到这份上,我估计她也是独一份了。
虽然腹诽不已,但瞧着尸体上的痕迹,我还是忍不住生理性反胃。
少凰吃人,真心不足为奇,我如此告诉自己,便是人族都还有食同类的。古时有些人族修炼的功法就是将同族的躯体、精血与灵魂都给炼化得只剩下精华再吸收以增长功力,这也是一种吃人,但却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反感。因此少凰这真不算什么个屁,少凰你就不能讲究一下吃相?但凡你吃相好一点,我也不至于有生理性呕吐的冲动,估计高岚也不至于如此悚然。
啧,所以,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吃相真的很重要,只要吃相美观,哪怕是吃人,吃同类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好吧,吃相再好看我也是没法理解,神民不食同类,不管吃相如何,不管对方是否恶贯满盈,都不能往肚子里吃。
为了避免自己最终忍不住吐出来,我决定不看上神大人进食,还是先解决战斗吧,早点解决早点回家休息。
诺诺是个牛掰的,一对三尚且没吃亏,何况如今添了个帮手,自然渐渐占了上风,我加入后,局面更是一面倒。
三名修士很快就倒下,两名修士被紫玉剑给吃得干干净净,还有一名,元神跑了出去,但被诺诺给抓住了,诺诺随手递给了少凰,少凰接过三两口就吞了下去。
为毛越来越有我们才是反派的即视感?
“是很有。”高岚脸色苍白的纠正道。
我愣了下,这才反应自己将心里话给说出了口。“反派即视感就反派即视感吧,先把眼前的混乱给平息了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我很想当反派算了,但事实证明,我当不了反派,我若是当得了反派,此时此刻就不会发愁了。
修士是灭了,但火还在。
我现在深刻体会到广大人民群众对纵火者的深恶痛绝了,甭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点了个火,然后是燎原之火,想灭火都无能为力,整栋楼都烧起来了,得亏是三昧真火,什么都能烧干净,若是凡火,我估摸自己现在能闻到非常浓郁的肉类烧焦味。高岚说,之前是安安先发现的不对,跟那几个修士掐了起来,虽然她现在的状态很差,但鉴于这位主修的道,哪怕什么法力都没了,她也照样能弄死许多人。在反应过来这个披着婴儿皮的家伙实则是个怪物后那些修士就果断纵火了。然后安安弄晕了小姑姑和姑丈,再然后就拖着三个人从窗户跳了下来。货真价实的拖和跳,得亏她的里子不是真人族,否则一家四口妥妥的摔成全家酱。
不过,少凰也只带了一家三口。
据我所知,这栋楼不止他们一家人,单是我认识的就有十几户人家,住了这么多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同一楼层的人我都认识,上下几层楼的人家,我也认识不少,而现在,他们全都在火海里。
我问诺诺:“你就这么看着你的工作对像被火烧,不太好吧?”
诺诺回我以白眼。“我是植物,就算我不是植物,是鬼,这三昧真火我也齁不住,跳进去就得灰飞烟灭。”
我颌首。“我知道,我只是想问,你有没有什么法子把里头的鬼给捞出来。”
救人什么的,我完全不指望了,我只希望能有什么法子把灵魂给捞出来。
虽然一直都不喜欢人族那种今生错了,来生弥补的态度,但现在,我真的很希望楼里的人有来生,今生死得惨,至少还有来生,怎么都比灰飞烟灭要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火势在蔓延,虽然被我给控制了,但我也只能将火势控制在一个范围里,无法灭火,因而这个范围内的所有东西和生灵都注定被烧干净。这种滋味,一点都不好,最坑的是,我脑子里其实是有一大堆灭三昧真火的法子的,来自于靁的记忆,但那些法术我一个都不会,一时半会也掌握不了,更没足够的力量去学。唯一一个靠谱点的法子便是四海之水,但,鹤城在内陆啊,我上哪找四海之水去?且不说西海今何在,便是它还在,地理位置分明,等我将四海给跑遍了,回来的时候别说这栋楼,便是鹤城都该烧干净了。
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
诺诺当了那么久的鬼差,总应该有点办法吧?
诺诺瞧了我三秒钟,终是道:“抱歉。”
你不如不开口!
我正怄着,便见赵哥跑来了,还带着消防车,真想及时雨,但那是三昧真火啊啊啊!你带着消防车有个毛用,要四海之水才有用啊啊啊!
赵哥显然也意识到了那不是凡火,默了,脸色很是难看,低咒:“疯子。”
骂有个毛用,人都被吃了呃,吃?
我瞅向还在生啃人肉的少凰,赶紧问:“少凰你有办法灭火没?”怎么说凤凰也是司火的神族,虽然鸑鷟这一分支将技能全点在武力值上了,但再偏科,司火也是本能,如人生下来就会呼吸一般。哪怕封印了所有神力,神尊也不可能封印一个人呼吸的本能,还不如直接拔剑砍成两段来的有用。
“借躯体和力量一用。”
“力量借多少都没问题,但躯体不行。”我没有成为变态神经病的大志。
“那就等我吃完。”
我愣了下,恍然。“啃人参行不行?”
少凰给了我一个赞赏的眼神,然后道:“人参吃起来快,但消化吸收需要的时间足够我生啃几百个人了。”
我:“”
你有没有等待过?
你有没有等待过一个人吃人?
你有没有等待的看着一个人生啃人肉?
你有没有为了赶时间,主动拿刀将尸体切成小块方便食人魔进食?
你若是都有,还没心理阴影,那你要么不是人族要么就是变态,反正我未来几年打算效仿佛修——茹素。
我不愿借躯体给少凰,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莫名其妙的变成一个连自己都害怕与陌生的变态。虽然,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下半辈子都吃下肉和变成一个自己都害怕和陌生的变态哪个严重。不过比起高岚和赵哥,我觉得自己这还好,他们俩,若是不出意外,接下来必须找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才行。
拿着刀切着尸体,配音是楼里亡灵的哀嚎,活脱脱的恐怖现场。
片到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我就完全受不了了。“你确定我不会变成变态?”
少凰轻描淡写的回答:“轻微的影响一定有,但只要你心性澄明就不会迷失,毕竟,你额头上的道纹也不是摆着看的。”
MD,一点都不觉得这回答靠谱。
“我借你。”
第148章 第九章鸩·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短短十四个字充分诠释着一个现像,清明时节,老天基本不作美,细雨朦胧有之,滂沱大雨有之,但天公作美什么的,真心不多。不过今儿还算好,中午之前就雨停了,不然都不好出门。
坟茔前我百无聊赖的烧着纸钱,一边烧一边折着纸鹤,折完了再烧。
问我是不是有病,烧个纸钱都这么折腾?
真心不是我有毛病,而是真的很无聊。
烧纸钱是为了干嘛?给已经魂归地府的亲人烧钱用。不过,不怕说一句实话,来到人间界之前我连纸钱是什么都不知道,非我无知,而是君族从不烧纸钱,主因是因为族人死后大多彻底的归化自然,消散于天地间了,有那功夫烧之前不如爱护环境,毕竟,亡者已经是天地的一部分。次因,有能力死后保存下灵魂的古神神民就算当了鬼那也是高阶鬼修起步,缺什么都不缺钱。因此君族虽然一年会在宗庙进行至少五十场祭祀,但祭品都是各种血气浓郁的牲畜与作孽的妖兽,烧纸什么的纸钱?那是什么玩意?
好吧,跑到人间界来了自然要入乡随俗,但小姑姑千不该万不该把少凰给带来。
少凰只看了一眼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人早就投胎去了,烧钱也是给地府送福利。
自然,这不是我百无聊赖的主要原因,我觉得无聊的原因是因为我认识一位鬼差,而鬼差告诉我,地府不流通这种纸钱。
考虑一下地府的客源吧,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地球所在这一方天地不过是其中一方大千世界,附带无数小世界,靁泽界便是其中一个小世界。啥?靁泽界大得恐怖?比主世界还大?若你真的这么认为就只能说明你的常识太差,主世界从来都不是一个地球,而是整个宇宙,地球只是沧海一粟。
这一方天地不止地球有人族生存,诺诺休假的时候就去别的星球上溜达过。虽然她没细说,但我不信别的星球上的智慧物种也时兴给死人烧之前。就算这一方天地流行这个,我也不信别的大千世界也流行。
综合上述,地府有钱币,但那钱币是它们自己铸造的钱币,纸钱什么的,烧过后会被兑成本土钱币,但兑率并不稳定,你烧得越多,最后货币膨胀,兑率就越高。据诺诺言,地球烧的纸钱,一大摞现在只能兑换几枚铜钱。
小姑姑带来的纸钱挺多,但还没到诺诺比划的一大摞那么多,也就是说,这些钱就算有人收到也不值几个钱,我向诺诺借的用来乘坐阴间公交车的车费都比这些纸钱更有价值。
话说回来,地府鬼差的待遇真心不错。
一个月有五万保底工资,干得好,抓的厉鬼多还有额外的奖励,有钱,也有功德,钱也就算了,功德的好处却是多多的。一个天生倒霉的人,若是身负大功德,哪怕霉神是他身上的寄生虫,他的运气也会好到爆。
虽然这段时间因为古神乱入的关系,诺诺一枚钱的工资都没再领到,但功德却始终在涨,也不知道地府是怎么给它们制作的工资卡,钱打不进来,功德倒是畅通无阻。
不过,好想当地府公务员,待遇好,福利多。
可惜地府公务员只收死人,我目前为止还没换一种存在姿态的打算。
啥?
诺诺是活的。
嗯,她是活的,但她的本体是彼岸花,生于忘川,长于忘川,毫无悬念更无悬疑的地府土著,丰都大帝都没她土著,只收死人为公务员的条例对她自然用不上。不需要借助任何法宝就能往来人间与忘川,比任何鬼差都方便。自然,如今是悲剧了点,路都被古神给堵上了,它再能耐也是白搭。
我很无聊,安安比我更无聊,某种意义上它应该比我幸运,因为它是坐在婴儿车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这种用来让婴儿学习站立和走路的婴儿车的结构,虽然婴儿是站着的,但也可以坐着,屁股底下有支撑着,不乏婴儿在婴儿车里玩着玩着就站着睡着了。安安若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孩,自然也能站着睡,问题是它不是,因此让它站着睡觉很有些问题。可想而知,它比我更无聊,刚开始的时候一直在望天发呆,魂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后来好吧,它还真站着睡着了。
清明祭祖扫坟,我倒也罢了,但安安,真心表示同情,可怜的娃。偏偏做为直系后代,她不想来也得来。
等小姑姑把野草除干净,墓前扫干净,别说已经站着睡着的安安,便是我都快要靠着墓碑昏昏欲睡了。
脑袋一痛,瞌睡虫终于跑没了影,我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发现安安也已经醒了,正拿着小孩的玩具在玩,可怜的娃,这都无聊到什么境界了,让人都快忘了这位的芯子是一尊千万岁的老怪物。
小姑姑和小姑丈正在同另一个扫墓的人说话,我分辨了下,虽然离开了挺多年,但除了有特殊情况实在脱不开身,否则清明节都会回来,因此院子里的人我都还认识,而这位的声音和脸,都不认识。不过这也不稀奇,这一块的地风水据说曾有风水先生说过特别的好,因此十里八乡中家境优渥,买得起这里的地皮的人都会在这里备一块墓地,应是别的村的。
只是,这位先生扫墓的对像真心多,老爹老娘加妻子再加一双儿女,说实话,瞅着墓碑上他父母的年龄,我很难想像这是一家人,还是直系。倒不是长得不像,而是,杨先生实在是太老了,骨龄不超过三十,应该没超过三十,他的儿女死的时候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已经死了三年,而人族结婚早,二十岁就做爹的大有人在,就算他是晚婚,也不会超过三十五岁,但实际上,这人看上去,说他五十岁都有人信。
可以理解,一家六口人,死得就剩他一个了,能不提前衰老吗?
也不知他这是倒的什么霉运,全家死得就剩他一个了,天煞孤星也就这样了吧?
只是,我瞅了瞅那一溜墓碑上的生卒年,生年自然是不同的,但卒年,同年同月同日?呃,好吧,我能理解他为何会未老先衰了。又不是发生瘟疫,就算是有瘟疫也不可能全家人同年同月同日死,死得这么集中,怎么个死法都不可能是自然死亡。
天色差不多的时候小姑姑夫妻俩终于肯回家了。
晚餐很丰盛,有鱼有肉,肉是鸡肉,清明节应该吃清淡点的,但前些日子的心理阴影太严重,高岚别说吃肉了,她看到肉就吐。虽然不明白高岚这是什么毛病,但小姑姑和小姑丈还是改了全家的食谱,嗯,他们已经陪着高岚啃了两个星期的蔬菜,一点肉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属山羊的呢。
清明节这种日子,高岚自然不会跟着来,又不是她的祖宗,不过既然有机会,小姑姑和小姑丈自然要大吃大喝,啃了两个星期的蔬菜,肚子里一点油水都没有,两个人都瘦了一圈。
问那天在场的别的倒霉蛋怎么样?
赵哥不太清楚,他又不是普通人,吃肉还是吃素都不影响健康,我也没看出他有没有哪里瘦了。
安安,这位主毫无心理障碍,吃肉糜吃得很欢实,不过高岚每回看她吃肉糜就大吐特吐,瘦了好几圈,小姑姑没辄,只好断了肉食动物的肉食,一天三顿加宵夜的喂牛奶,以及竹米,没有肉食,也就竹米粥能让这只肉食动物脸色好点。
哦,问本庄主?
本庄主胖了一圈。
怎么胖的?自然是吃肉吃的,猪肉和牛羊肉我现在是一点都吃不下了,但鸡肉鸭肉和鱼肉我还是吃得下的,这几种肉和人肉的肉质差很多,很容易区分出来,不会引起联想。而且,我每次都是让美人买的整只,然后拿回家在我眼皮底下剁碎做菜,因此胃口没有受到影响。好吧,能让我这么做,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影响了,少凰你丫害人不浅。
“你早点配合就不会有亲手撕人肉的经历了。”安安不以为然。
我想呕血,我倒是想早点配合啊,但你也不想被你附身的后遗症,变态和心理阴影,两害相权取其轻懂不懂?虽然本庄主最后两害都没跑掉,明明我不曾想要鱼和熊掌兼得,为何最终却是鸡飞蛋打?天道,我与你有仇吧?
不过说起来,我也真没想到自己会扛不住,只是,认真思考的话,是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手撕人肉什么的,我也不是不能克服,毕竟我连人肉都吃过了,手撕人肉的心理阴影再大也不能大过吃人去。
我无法克服的是在我手撕肉条的时候,不断有亡魂消失在三昧真火里。
高估了自己的抗压能力,最后两害都吃到了嘴里,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对自身情况了解不足。
吃的鱼是我在溪里抓的野生鱼,个头不大,也就比安安的巴掌大一点,但油炸了之后味道非常的香酥可口。
鸡则是院子里的人自己养的土鸡,平日在田里和山里乱跑,吃饭的点自己会跑回来,算是放养鸡。城里不少人吃肉喜欢吃这种放养的,真心不理解,地球可不是雷泽界,环境特殊,灵气浓郁,养人也养动物,野生动物的肉质都非常美味,而地球上,这种野生鸡的肉质比起专门养殖的良种鸡差远了。
牙还没长齐的某肉食动物吃了半碗肉,我有点气不顺,为什么我们都落下了心理阴影,始作俑者却一点毛病都没有?要知道我原本可是挺喜欢吃牛羊肉的。
我对小姑姑道:“小孩子肠胃弱,她一下子吃那么多肉,油腻化不开怎么办?”
正在给小家伙喂饭的小姑姑愣了下,这才注意到小家伙吃的肉有点多了,于是给小家伙的碗里夹了半碗青菜。“来,宝贝多吃点菜,营养均衡长得快”
我满意的看着真·假小孩·老不死慢吞吞的吃着青菜,都没怎么嚼就囫囵着吞下去了。
啧,不是说鸟类是杂食动物吗?怎么这位却活似暴龙?纯肉食种。
吃饱喝足,小姑姑洗碗洗筷子,小姑丈去劈柴烧水准备晚上的洗澡水,虽说两三天不洗澡也没什么,做为成年人这点忍耐力还是有的,少凰,我估计它也有,说起来,我还真挺好奇鸟儿是怎么沐浴的,活了这么久,就没见过鸟儿怎么洗澡。或者,我该好奇,凤凰需不需要沐浴,血管里流淌的是火焰,身上的翎羽也同样可以化成火焰,这得多变态的细菌病毒才能寄生其上?啧,莫名的羡慕凤凰这一物种,天生自带清洁工具,一辈子不洗澡都不会脏。
接下来的几家小姑姑带着我和安安拜访了周围的亲戚,一个院子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血缘关系,区别是差了几辈,毫无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刚搬来的。不过这年头,人们都是从农村往城里聚集,还没谁是从城里搬到农村的,至于从农村搬到农村,那就更不可能了,都是农村,在老家呆着不是更好吗?干嘛换新地图?农村可不比城里,在城里,只要有几张证件,没人会在意你人皮之下是人是鬼是妖是魔是变态,而在农村
我当年被送回来的时候,当了院子里所有人两个月的热门话题,哪怕过去一年多也经常问我一些问题,母亲是谁,生活在哪,长得什么样。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答得上就怪了。我也服了这些七大姑八大姨,虽然我什么都答不上,但她们愣是脑补出了十几个版本,反正我最后从同龄人的嘴里听到这些版本的时候心情挺一言难尽的。
君族也八卦,但绝没这脑补能力。
因此如果是想换个安静的地方生活,不如在城里当个死宅。
也因此,院子里除了女婿或外来媳妇这两类,鲜有无血缘的人,而这两类无血缘的也是有亲戚关系,因此走访亲戚什么的,真心是个体力活。哪怕只拜访没出五服的亲戚也是个不小的数目,我想撞墙。人族真麻烦,只要不是直系就各论各的不行吗?哪怕是直系,我依稀记得在雷泽时和老娘的高祖还是高高祖(不是我不孝,而是不管是老娘还是那位老祖宗自己都弄不清彼此差了几辈,你让我怎么称呼?我也很绝望。)就是平辈论交的。
坐在板凳上,我剥着盐水花生,当着牙还没长齐的某假小孩的面吃着,四姑做盐水花生的手艺还是棒棒哒,吃起来倍儿香,甩超市里买的几条街不止。
正吃得香,四姑与小姑姑的话题不知怎么就歪楼到凶杀案去了。
走亲戚嘛,聊的自然是十里八乡比较有热度或曾有一定热度的事,不外乎谁家喜欢打孩子,谁家熊孩子干了什么缺德事,谁家离婚了,谁家办了喜事,谁家死了人,聊到死了人的时候最开始说的是哪些长辈怎么就去了,但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话题已经从寿终正寝进化到凶杀案了。
十里八乡虽然都是农村,但农村与农村之间也是有差距的,比如有的农村比较小,比如我和小姑姑所在这个,就比较小,只有一家小卖部,只卖一些生活必需品,不少东西都得在赶集的日子去外头买。
买东西不方便,也没什么娱乐倒是其次,最为主要的还是学校问题。
很多村子里都是没有学校的,就算有也不是正规的小学,非常简陋,甚至一个老师就把所有科目所有年级给包了。
不是有句话说的吗?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苦也不能苦教育。
因此孩子到了读书的年纪,家长会打听周围那个农村比较好,有学校,实在没有,或是太远的话就只能去镇上的学校了,也有可能嫌麻烦干脆不让小孩上学,这种待遇的遭遇着以女孩为多,若是男孩,那不管多麻烦,多费事,以及男孩自己是否喜欢读书,这些都不重要,反正是男孩,书就必须读。
凶杀案的受害者是一位从事了几十年教师职业的老师,三年前这名老师全家除了在外务工的儿子,全都死了,死状相当可怖,脑裂而亡。
因为死的时候是周末,全家死了好几天都没被人发现,还是老师一直没来上课,学校让人去他家里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事,就算有事也应该请个假以便学校调换课程或找个代课老师,这样打得人猝不及防,快上课的时候才发现老师一直没来,课没法上,以至于一整课的时间都浪费了。
学校派去拜访的那位老师被吓得不轻,据说自此以后再也不吃任何动物的脑子了,甚至看见动物的脑子做的食物就会狂吐不止,且成为了一名比和尚还和尚的素食者。
百无聊赖的我终于打起了一丝精神,凶杀案什么的,我也不是没见过,小姑姑从事的就是警察行业,我也从事过和这个行业打交道很近的太平间守夜人工作,可凶杀案再怎么凶残也没见脑裂而亡这种死法。受害者的脑子被凶手给打开了这种情况虽然凶残,但也合理,我是碰上过这种案子。但听四姑所言,受害者全家显然是自己脑裂而亡的,那这就有问题了。
脑子能自己裂开?
得了吧,又不是跟BUG一样完全不讲理的神人,别说脑裂,就是把自己分成八块都没事。
而且,神人自己分成好几块可是死不了的,而受害者却是死干净了。
怎么瞧,这都应该属于灵异案件。
我仿佛随口的插了一句:“死者的脑子该不会不翼而飞了吧?”前两年周宏杀人的时候就把死者的脑子给取走了,我一直以为是他自己吃了,但后来才知道他虽然是妖,但从不吃人。死者的脑子被他施了法术放到厨房里被当成猪脑给那位作家做菜吃了,我都不忍心告诉那位喜欢吃脑子以形补形的受害者,他吃了自己亲人的脑子
人族犯案,再怎么悬疑,尸体的脑子肯定都还在脑壳里呆着,但妖魔鬼怪犯案,能留下一根人毛都挺不容易的,何况是脑子。
“在啊,满地都是。”
那大概是我弄错了,妖魔鬼怪犯案怎么可能把人杀了后不吃尸体的?而且还任由脑子满地都是,暴殄天物。
第149章 第九章鸩·羽毛
碰上凶杀案,还是陈年的悬案,若是个好奇心重或是喜爱破案的人,肯定就去查探了,但我犹豫了下还是左耳进右耳出了。这案子九成九是人为,然后故意弄得那么恐怖,别问我什么凶手会这么变态,我只能告诉你,你觉得不可能只能说明你见识的还不够多。变态杀人犯什么的,你多见识几个,那么碰上再恐怖的凶杀案现场都会习以为常了。自然,我碰上的变态杀人犯不多,但也不是没碰到过,那思维逻辑,MD,我竟然会在对比之下觉得安安这位神人的神逻辑一点都奇葩了。
妖魔鬼怪杀人放火什么的,我会管管,因为涉及到了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麻烦很大。但人杀人什么的,除非正好赶上,否则我没兴趣抢警察的饭碗。而且,我也不觉得人族喜欢我多管闲事,人杀人属于内部事宜,属于家丑,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却被一个外人给撞上了,而且自己没找出凶手,外人却找出来了,这不是闲得没事拉仇恨吗?
听了我的心态,安安默了片刻,道:“我长姐曾针对我见着人就想吃的毛病发明了一篇清心咒,你要不要学一下?”
我不解:“我又不是上火,学这干嘛?”
安安道:“你想想你以前碰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再想想自己现在的心态。”
我现在的心态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感觉很正常不过,若是以前的自己,哪怕是半年前的自己,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自然是去看看亡魂还在不在,死这么惨,灵魂有很大的可能徘徊在死亡的地方不愿离开。说起来华夏传统里,死过人的屋子不宜再住人便是这个原因,枉死着怨气很重,很容易就成为地缚灵,就算成不了地缚灵也大多因为一口气怨气不能消散而在死的地方徘徊不走。住这样的屋子,有很大几率出现与鬼同居的情况,字面意义上的与鬼同居。
脑裂而死,这死法,将心比心,我肯定不会去投胎,不看到凶手落网,不能为自己报仇,我一定死不瞑目。
既然亡魂有很大几率还在原地,我又正好能见鬼,听鬼的声音,去看看也好,说不定能问出凶手是谁,让变态杀人犯落网,去牢里渡过下半辈子,看他怎么个继续变态。
呃,好吧,我疲惫的望着蓝天,自己这心态已经不是有点问题,而是很有问题了。
艰难的咽下花生。“我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变成变态。”
“无欲则刚。”假小孩真变态淡定以答。
我呵呵,无欲则刚我当然也明白,但问题是,我放不下。
MD,全族死光光,谁TM的放得下?
罢了,我揉了揉额角,走一步看一步吧。
院子里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卡车,主要负责拉货,不过卡车的年纪,我估摸着比小姑姑还大。除非是赶集的日子,不然卡车都不载人,都在外头拉货,想要去镇上就得等赶集,自然,不介意步行走个几十里的话也不是什么问题。几十里对我自然不是什么问题,小时候常走,现在身体素质更好了,好得变态,自然更不是问题,只是天色已晚,人又已经死了三年了,没必要着急忙慌的,等院子里的事情结束了再去看看也不迟。
周围都是山,山里空气清新,我每天都会去山里转转,捎带安安。
本来只是我一个的,但安安某一日突然就让我带上她,她要找点东西。
“你要找什么?”我很是不解,山里虽然有不少好东西,但做为神人,且是上神以及一方神族之王,少凰能看上人间界的东西?
“找一种毒。”
“对付你仇家的?”我诧异不已,人间的毒对神人管用吗?就算管用?又能产生多少效果?
“算不得仇家。”
我更加疑惑了。“不是仇家你备毒做什么?”
“教训它呀。”少凰理所当然的道。“几千年前它背后捅了我一刀,我很记仇的。”
我大奇。“只是教训?”天帝会死不瞑目的,天族虽然没被灭族,但我依稀记得传说中,无量量劫结束的时候龙族的纯血族人基本是幼崽,成年龙就没几头,这样的惊恐,我是真不知道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大希望了。说实话,要不是古神族的底蕴太厚,唔,哪怕随便换个底子差点的种族,被这样打击,没落与绝种是必然。毕竟,天族统治八荒六合时真的得罪了太多的种族,哪怕少凰不打算赶尽杀绝,那些曾经被屠戮被欺压的种族也会群起报复。
不猎杀幼崽是古神族之间的约定,也只保护古神族的幼崽,因此会遵守这个规则的只有古神族,且是看人下菜,同为神族自然不会杀死幼崽,但不是神族的话,不过蝼蚁草芥,踩死了又怎样?
我就不信少凰想不到龙族在无量量劫之后会受到的报复,好吧,事实上,君族有记载,无量量劫结束后受到报复的不止龙族。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可能是和睦的吗?
百姓自称草民贱民甚至奴才,足够说明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了。
那么统治者与被打败的异族又会是什么关系?
参考一下华夏历史上汉族皇朝与四境蛮夷的关系吧。
比如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收服了蛮族的民心,很传奇,很厉害,很牛掰。但这是演义版本,实际上,异族受到的剥削比汉人平民更重,民族歧视什么的,很正常。也因此,异族都是叛了又降,降了又叛。这虽然有异族在汉人王朝衰落时会萌发野心的因素,但这也很正常啊,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异族又不是死人,怎么可能没有野心。但太平年间的矛盾和冲突,那就真跟野心没关系了,纯粹是受不了了。
统治者被推翻,翻身农奴可不会仅仅唱歌,对于曾经压迫自己的统治者,若不小人得志大肆报复回去,那也太对不起自己种族史上那长篇累牍的屈辱和血泪了,又不是圣母,得志之后能对过去伤害自己的人既往不咎。
南明因为有少凰这个超级大魔王还活着,自然没人敢报复,就算有,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但别的神族,比如龙族,那可就不一定了。尤其是,比起天性骄傲,虽然态度很得罪人,很让人生气,属于没朋友的那种,但实打实的仇恨还真没拉到多少,尤其是先王孟凰育的一手好材,我严重怀疑古神族的统治被推翻她功不可没。
有恩情,仇恨也不是最高的,更有超级大魔王威慑,眼瞎都不会小人得志到南明头上去。
哪怕南明人丁凋零,但少凰一个就足够让所有人胆寒。
不能找南明,那么自然会去更招人恨的,而两份报复集中起来我着实好奇龙族是怎么熬过来的,真心不容易。
少凰会一点都猜不到这些后续?
若她猜不到那她就不会是南明的王了,吾王那画风,会允许一个庸才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哪怕那是自己的至亲手足?我更倾向于她会杀了野心有余,能力却不匹配王位的继承人换个野心和能力配得上的。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当一个人为了达到目的连婚姻和子嗣都可以拿来谈条件你已经不能指望她会在这种事情上讲温情了。事实上,我隐约怀疑,若非后续发展完全跑偏,脱出了所有人的掌控,孟凰真的生下了有龙族王族血脉的孩子,而那个孩子长大后又正好对南明王位有兴趣,孟凰还会允许它活着吗?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不过我心里还是更愿意相信孟凰能找到别的路。
她那个私生子最后不是被处理得很好吗?失去了继承权,威胁不到少凰了,少凰自然就没必要忌惮这个先王之子了。
啥?私生子可能不高兴?
能活着就不错了,知足常乐。
不过必须得说,孟凰做得挺绝,但这也是一种保护。而能够让她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也足以证明一件事:少凰很有能力,她亲儿子斗不过少凰,因此斗不过就别斗了,免得产生内耗。
综合上述,少凰所谓的手下留情肯定还有别的坑。
而天帝惹了她,她反应那么激烈那么狠绝,几千年前被人捅了一道却只想着教训一下就可以了。
神尊的人格修正技术不错哈。
许是我的神色太过丰富,少凰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长姐晚年收的最后一名弟子,是团宠,不能杀。”
不能杀,不是不想杀,所以你其实是动过杀意,只是理智及时跟上来才没下手吧?
“我虽杀人屠神如麻,但没有威胁到我自身或南明的安危,我不会随便下杀手。”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少凰貌似也没随便杀过人。“你不是说她捅了你一刀吗?”
“不是字面意义上的捅,她搅黄了我的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几千年过去了还惦记着教训回去。
少凰随口回答:“灭绝人族。”
我:“啥?”
“灭绝人族。”
“人族跟你什么仇什么恨?”我去,这仇恨值得恨天高了吧?
“龙肝凤髓。”
我秒懂。“夏王朝那事不是三足金乌背叛的你吗?”
“背叛是建立在忠诚之上的,因而三足金乌没有背叛过我。他是妖族之主,自然要为妖族着想,灭绝人族虽然对他而言很解恨,但后遗症太多,他摆不平,最重要的是此事对妖族利大于弊。他出卖我,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有防备。”
只是你防住了三足金乌却没防住身边的人。
也谢天谢地你没防住,不然本庄主都未必有机会来到这个世上。
不过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回报一下?毕竟,这可是大恩。
“你打算怎么教训那只团宠?若是做得太过,只怕白彧他们不会答应吧。”我问。
“死不了。”少凰回答。
那种意义上的死不了?揍一顿的那种程度的死不了还是生不如死的死不了?
“一会你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
我的疑惑在见到一只紫绿色的大鸟时得到了解答。
鸩大如雕,紫绿色,长颈赤喙,食蝮蛇之头,雄名运日,雌名阴谐也。——《山海经》
我默默瞅着那只三两口就将一只颜色鲜艳的大蛇的脑袋给吃干净了的大鸟,牙口真好,蛇可不是软体动物,不仅有颅骨还挺结实的,结果在大鸟面前完全没用。
虽然已经猜到这附近有这种生物,但真的见到,还是挺稀罕的。
根据族里古老相传的传说,鸩鸟生活在有古木有蛇蝎的山林里,喜欢筑巢于高数丈的毒栗子树上,鸩鸟栖居的树丛周围的石头上都有暗黑的斑点和细微的裂痕,这是鸩鸟类的粪便落在石头上的缘故。而鸩鸟筑巢的毒栗子树下数十步内寸草不长,很正常,生活这么个毒物,草木得生命力多么顽强才能存活?
鸩的羽屑及污垢落下来足以使许多作物枯死,唯有毒栗子树大概是因为以毒攻毒的关系不怕鸩毒,而毒栗子人畜吃了要死,而鸩鸟却视为美餐。鸩鸟除了吃毒栗子,也啄食毒蛇,山林内,凡是有毒之物必然由鸩来吃。所以,有鸩的山林必有毒蛇、蝎子等有毒物种,这也是鸩鸟类生存的条件之一。也因此,古往今来进到有鸩鸟的深山找鸩鸟,对熟知鸩习性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人进入鸩鸟的领域也像其它鸟兽一样,凶多吉少,常常是有去无回。
不过这些问题对少凰而言都不是难事,在察觉到一些鸩的踪迹时我也明白了少凰找的什么,只是,这里怎么会有鸩?
虽然是盲人,但我是在雷泽界那种地方长大的,因此同样是盲人,别人只能家里蹲,我却能满山乱窜,也不担心被毒虫猛兽给吃了。虽然失忆了,但古神的血脉还在,而动物比人要敏锐,察觉到我身上的气息不对都没胆惹我。
溜达得久了,这一片山林的环境我也就熟悉了,毒虫什么的,不少,但也不是很多,不符合鸩的要求。
这里得提一下,鸩是群居性生物,是一群生活在一起的,因此这里若真的生活了一群鸩,毒虫根本不够吃,那么十里八乡早就应该频繁发生人口失踪事件了。
虽然比起毒栗子和毒蛇,人肉的味道差了几个层次,但剩下的选择里,人肉算是极有营养的食物。
嗯,以前那会君长青还在,不可能有妖敢胡来,但他若是知道这里有一群鸩他绝不会让对方留在自己的地盘。
喵了个咪,这种带毒的生物最适合生活在毒虫毒植满地的地方,大家都是毒,不怕被毒着,普通的地方,毒栗子树下数十步内寸草不长就足以说明情况了。
鸩就是一群移动生态天灾。
若是这里有鸩,我当年不可能一无所觉。
那就是这里后来迁徙来了鸩,那也不对,动物比人的出色就在于,动物知道爱护环境,环境让破坏了,那就没饭吃了。因此除了一些毒虫毒植满地走,不用担心造成生态破坏的地方,否则鸩是不会在某一地长住了,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以鸩毒的破坏性,住久了就是吃完饭还要摔碗,摔了碗还要砸灶台,砸了灶台还要拆了厨房,妥妥的将地头蛇给得罪光,到时候不死也得死。也因此,鸩算得上是一种游牧族类,一群鸩入境,都不用我专门去了解,别妖都会主动向我汇报鸩的情况以及行踪,方便我在准备动手猎杀的时候能够尽快赶到。
大部分的鸩都是守规则的,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保不会出现对游牧生活腻味了想在某一个地方呆个千儿八百年的鸩群。
不过,虽然剧毒无比,但鸩真的很漂亮啊。
瞧那羽毛,从紫到绿,非常的有层次,层层叠叠,也鲜艳亮丽得灼目,虽然不如少凰的本体姿态,但两者的物种和位阶范畴根本不一样,自然没有比较的意义。不过真要比较的话,我会说,少凰的羽毛虽然全是火焰,但我还是敢上手撸一把的,而鸩的羽毛,不带手套我是不敢碰的。禽鸟爱臭美,除了少数特立独行的,比如秃鹫这一类,羽毛大多往酷炫的方向进化,越漂亮越好,也越惨不信?你知道翠羽吗?那是翠鸟的羽毛,而翠鸟是一种非常美丽的鸟类,羽毛尤为美丽,然而正是这美丽的羽毛为它们带去灭顶之灾。人族觊觎它们的羽毛,捕猎翠鸟,用翠鸟的羽毛制作头面首饰,而为了保持翠羽的完整以及美丽,羽毛被剥下时翠鸟还是活的。
被生扒了羽毛,那感觉,应该跟人族被活活扒了皮差不多滋味。不同的是,翠鸟不是人,因此人族可以无动于衷的继续扒下去,而扒人皮,人族哪怕最后还是会扒下去,半道上也一定会有那么一点不忍。
鸩,很难说它比翠鸟幸运还是不幸。
虽然鸩的羽毛也很美,但就算脑残到脑子全都喂了狗也不会有人拿鸩的羽毛制作头面首饰,尽管鸩的羽毛是真的很美。
然而,没有人觊觎羽毛的美丽也不代表鸩就是安全的,相反,鸩用于保护自己和猎食的毒成了它们被人族盯上的缘由。
人族有个词叫做饮鸩而死。
那个鸩与鸩鸟的鸩是同一个。
人族不敢对鸩鸟的美丽起觊觎之心,却另辟蹊径对鸩毒产生了利用之心。
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至少有一半的历史里跑不掉鸩这个字眼的存在,也不知人族猎杀鸩取鸩的毒毒害同类的历史究竟有多久,又有多精彩。
第150章 第九章鸩·超度
“我要你的内丹。”
我若是在喝水,此时一定喷少凰一脸。
内丹是什么?那可是妖族最要紧的东西,没了内丹,多年苦修也就没了。你这么大咧咧的开口要内丹,也不怕别人叨你一块肉下来让你毒发身亡自然,我知道,古神族抗毒能力举世无双,人间界不可能有毒得了你的毒,但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顶着的壳子不是你的本体啊,亦或是,你打算开创自杀第一百零九式?应该不至于,早就已经死心了,没道理无缘无故固态萌发。
鸩鸟呆了呆,我估计它活了虽然不知道多少年,但有生之年绝对没见过少凰这么直白的。好吧,我也没见过这么直白的,但想想这位主是谁又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飞扬跋扈了八万年,我相信一个纨绔应该有的素养和能玩的不能玩的呃,不能玩的就算了,我相信一个王再怎么纵容亲属也不会允许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胡来,哪怕这个继承人是自己的妹子而非女儿。何况,孟凰是真拿妹子当继承人来养的,更不可能让少凰变成了一个真的纨绔。小打小闹可以,若有过分的趋势的话妥妥的吊起来往死里抽。但怎么管教,八万年的光阴,纨绔的基本素养还是养的出来的,因此少凰这种风格,不足为奇。
就是替孟凰心累,养这么个妹子,偏偏这个妹子在将近八万年的时光里都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想丢一边自生自灭都不行。唔,孟凰那堪比圣人的好脾气不会是被少凰给磨练出来的吧?话说回来,处在同样处境的高岚这两年脾气似乎也好了很多,小姑丈没少感慨女儿终于懂事了。
我的思维正发散着,便见鸩鸟嗖的扑向少凰,这速度可以哈,目测绝对比飞机的速度快。
反应过来这什么速度后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么快,就少凰这身子骨她躲得过吗?
答案是:躲不过,不过她也没事。
躲不过怎么还没事?
自然是因为有事的是我。
丫拽了我一下,然后我就挡她前面了,然后我中毒了。
“少凰”我咬牙切齿。
“这么点毒,你还死不了。”
妈哒,这是鸩毒,且是修成了妖的鸩鸟之毒,不是劳什子的砒.霜鹤顶红什么的啊。
少凰对身中剧毒的我置之不理,而是一把抓住了鸩鸟,我这才发现这家伙这么一会的时间竟然不知道从哪摸了一双手套带着,郁卒,好想死。
鸩鸟低头就要啄少凰的手,手套虽然能避免中毒,但终究是凡俗之物,质量一般,绝对扛不住鸩鸟的这么一啄,我期待这家伙中毒,奈何天不从人愿。
少凰虽然换了壳子,但对危机的感觉以及如何应对危机已经成了她的本能,哪怕换一千具一万具壳子,这些东西都丢不掉。若是丢掉了,冲她那盘古世界第一的仇恨值,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这么个变态,谁能偷袭她成功?何况鸩鸟那都不能叫偷袭了,那叫明袭!
鸩鸟的嘴巴毫无悬念的被少凰给抓住了,死活张不开,莫名的,哪怕对方刚让我中了毒,现在看着它可怜巴巴的模样,我也忍不住升起了一丝同情之心。
“少凰,你看它这么小,明显是只雏鸟,父母也不在身边,日子过得本就不好,你何必为难它呢?将心比心啊。”我很是悲悯的感慨。
上神如今虽然打遍盘古世界无敌手,但她当年能以人为食,足以说明她并非生而强大,这种强大是在岁月与生死搏杀中一点一点磨砺出来的。这只鸩鸟便如曾经的她,希望她有点同情心,不管原本打的什么歪主意,最好弃了。
放过那位搅黄了你计划的神人吧?
难得的好心神啊。
三足金乌察觉少凰的心思肯定会向神尊禀报,但三足金乌是妖皇,却不是上神,神尊又是个为了突破瓶颈隔三差五的跑没影的家伙,上报的难度可以参考西周时期诸侯给西巡的周穆王上奏的难度与心情。徐国蒸蒸日上,都反了周穆王才反应过来,足可见领导人不在核心坐镇到处乱跑的危害。
综合上述,三足金乌想要上报,必然要通过别的上神,混沌不是一般的地方,寻常人哪敢往里跳?且还要及时将神尊找回来,但凡迟一点,那别说黄花菜了,甭管什么菜都该凉了。
反正我若是三足金乌一定会广撒网,因此那位上神绝不会是三足金乌找的唯一一位上神,也可能不是唯一有所行动的上神,但它一定是最上心的上神。
这么好这么有良心的神,让它好好的不好吗?就算要教训,何必用毒这种东西?尤其是还是鸩毒,我这会已经觉得头痛欲裂,脑子仿佛要裂开。而我相信,少凰要害神,绝不会用原汁原味的,肯定会加以改良,到时候,估计让人自尽的心都有。不是我夸张,也不是我很了解少凰,而是,我相信一个因为宫廷动荡以至于还在一枚卵的时候就被人给丢到最危险的魔域里自生自灭却不仅没死,反而越活越精彩的家伙绝不可能不懂如何用毒。强者利用武力猎食,弱者利用智慧猎食,而少凰也曾是弱者。
能够在危险诡异的魔域活下来,并且成为令神族忌惮不已的神孽,我着实想像不能她的能力,但我可以肯定,她绝不是只懂武道的莽鸟。
真心为那只勇于搅黄少凰计划的团宠揪心。
团宠,顾名思义就是备受万千宠爱,而备受宠爱也意味着被保护的很好,善良、单纯、可爱、漂亮一言以蔽之就是:傻白甜。别问我为何如此笃定团宠是只傻白甜,它要不是傻白甜它敢那么跟少凰对着干?
傻白甜VS非典型性暴君。
结果有悬念吗?
肯定没悬念啊。
我是真的很担心,至少此时此刻是很担心的,几年之后只能说,自己真的是太单纯太天真了,不提也罢。
正担心着,怕少凰心狠手辣生剖雏鸟取丹,虽然这种事人修没少干,杀妖取丹是人修修炼过程中非常常见的事,甚至崇尚丛林法则的妖族内部也没少同类凶残,但介于少凰是禽鸟,鸩鸟虽然是毒鸟,但毒鸟也是鸟呀,一只鸟生剖另一只鸟取丹这种事总感觉有种一个人族生剖了另一个人族的即视感
没等我组织出更好的词句劝少凰别太没人性,便见少凰开口了。
“我不强迫你,不管要什么东西,都应该交换,不然会结下因果,虽然于我也起不了太大的妨碍,却也麻烦。”少凰总结道:“我要你的内丹,但不白要,你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说吧。”
鸩鸟没吭声。
我提醒道:“它嘴巴还被你攥着呢。”鸟嘴都打不开,如何说话?
少凰略怔了下,还是松开了爪子,但我有种感觉,鸩鸟若再攻击,鸟嘴还会被封上,这实力相差太悬殊了。
鸩鸟显然也意识到了,因此没再攻击,而是问:“你们是什么人?”
少凰没回答鸩鸟的问题,而是道:“我精通炼毒之术,可解鸩毒。”
原本还在伺机跑路的鸩鸟默了。
少凰松开了鸩鸟。“我还会在这边呆几日,你可以慢慢考虑。”
回去的路上我好奇的问少凰:“你似乎很笃定它会回来找你。”
少凰闻言,道:“只有一半的把握。”
我挑眉:“你这个一半的把握是怎么来的?”我怎么没看出什么依据来?
“回来,或不回来,只这两种答案,至少,它走不出第三条路。”
我:“”真TM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不是谁都能跟少凰似的,明明就那么几条路,她硬能走出一条新的路来。
关于鸩鸟的事自然无言了,但我还是想劝劝。“团宠只是搅黄了你一个计划,而你们认识话说你们认识多久了?”
“几千万年了吧。”顿了顿,少凰又道:“我说的是神界的时间。”
理解,洪荒时代洪荒大陆还没破碎呢,这一方天地都不知道有没有。
我道:“都是千万年的老友”
“谁跟你说,我与她是朋友?”
“就算不是朋友,你也是长辈吧,跟个小辈计较,是不是有点损脸面?”我委婉的道。
“我不喜欢她。”少凰淡淡的说。
少凰的语气真的很淡,淡的完全就是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茫然。“她招你惹你了?”
少凰抿了抿唇,道:“她得到了我想得到却始终得不到的东西。”
我回以疑惑的表情。
“属于长姐的单纯而纯粹的爱护。”少凰背着双手,眼神很是复杂。
我还是没反应过来。“这又怎么了?难不成你想说孟凰对你的爱护是假的?”
“你觉得我长姐会单纯而纯粹的爱护一个人?”少凰反问我。
这个问题问的,哪怕昧着良心我也没法说会,我相信孟凰对一个人好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对人好,但她的好也永远不会纯粹,这是政治家的本能决定的。说实话,若非孟凰天性善良,我很怀疑它最后会变成一个冷酷无情到极致的王,无爱无恨,无忧无惧,断情绝爱,只剩下纯粹的利益。非我夸张,而是,孟凰真的很有那种潜质。比如联姻,王族子弟打小就知道自己的婚姻不会顺着自己的心意来,但就算一开始就明白,结婚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点不爽,而孟凰,她修的是顺心意,必须绝对的服从本心,却一点心理问题都没有,简直是心理变态了。
我很是疑惑:“既如此,她为何会单纯而纯粹的爱护团宠?”那也太苏了,现实又不是小说,哪有玛丽苏,尤其是孟凰还是个政治家,就算是主角光环也不可能让一个政治家改变意志。
少凰露出了一个苦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但从她的神色分析,我个人觉得,她不止是知道原因,可能还做过什么,甚至这种结果可能就是她自己造成的,不过那也不会是这家伙的目的,而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肠子悔青都没用。“说白了,你就是嫉妒,不过你怎么不去嫉妒妖君?孟凰对他的感情难道不是纯粹的?”
“妖君啊,他太倒霉了,我嫉妒不起来。”
我:“”爱上一个政治家,你说妖君很可怜我能理解,但你说它太倒霉?这是虾米意思?用错词了吧?爱错了人,不是更应该用可怜这个形容词吗?总不能是因为妖君的爱情很难判断是否爱错人就说它倒霉吧?真说倒霉的话,我觉得孟凰才叫倒霉好吧,三任未婚夫,两个半道夭折,不管有没有夭折,都不忘给她送上一顶醒目的绿帽子,好不容易遇上个不给她带绿帽的真爱,却是恨不相逢未嫁时话说回来,是否相逢未嫁时似乎没意义,因为就算相逢未嫁时也没妨碍这两位走到一起。就是想给父子俩一个名分,却把命给赔上了呃,好吧,妖君似乎真的挺倒霉的,眼前就能修成正果享受婚礼了,结果情人挂了真心好奇妖君那时的心情。
第二天的时候我去了趟那个死了全家的老师的家里,过两天就要回鹤城了,抓紧时间去看一眼,若是已经去轮回了就算了,若是没去轮回,我就问问知不知道凶兽是谁,我好给警察局提供点线索。
我将两块敲糖递给俩孩子,俩孩子捧着敲糖吸得挺津津有味的,大一点的那个女孩子还问我:“姐姐你不吃吗?”
我说:“我不饿。”
聊斋里把鬼说的多神奇多厉害,实际上做鬼真的很悲剧,单是进食这一项就足够愁人的了,鬼没有躯体,因此没法像人一样进食,通过进食获取营养以及饱腹感,最多吸吸味。至于与人产生接触,甚至上床什么的,那就更扯了,除非是鬼修亦或是用了特殊的道具,比如犀角香什么的,不然普通人与鬼等于两个次元的存在。真碰上个能上床的,那也不会是什么艳.遇,生人之所以为生人便是因为身体里有一股阳气,而鬼,那是极阴的东西,生者与亡灵相处太久是会损生者的健康的,若是更深度的接触,那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年,妥妥出人命,自然,若是鬼修下手狠点,当天就能死人。
言归正传,瞅着俩孩子,我颇为同情,便送出了买了没多久的敲糖,本来打算带回去和安安一起吃的,但现在我给安安留了一块,自己的话,我想我今天一天都不会有什么食欲了。
鬼死后的形像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它们自己认为生前最好的模样,另一种则是死的时候什么模样,死后的魂体也是什么模样,寿终正寝的人基本是后者,枉死的,也多为后者,这俩孩子,相对而言,还不错。至少不低头的话别人是看不出他们脑袋上的裂痕的,脑浆也不会往下掉,反正我蹲着的情况下是看不到的,至于站着的时候反正我的食欲全跑了。
小孩子,尤其是吃到了糖的小孩是很好说话的,我很容易就知道了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俩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某一天他们一家吃晚饭的时候突然头痛欲裂,然后脑袋真的裂开了。
听到这一块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仍旧隐隐作痛的脑袋,毒现在都还没解呢,没真的裂开也只是我不是人族,抗毒能力过人,就算无法自己产生抗体把毒给解了,这么点毒也毒不死我,就是不舒服而已。
这一家五口都是人族,且是普通人族,毫无悬念的在中毒后死了,然后成了鬼。
死的过程着实痛苦,死状也着实凄厉,也因此,一家人死后徘徊不走,当然,鬼差也没专门来抓他们,我给诺诺打了个电话,诺诺表示:这一家五口阳寿未尽,枉死者若是阳寿未尽是不能马上去投胎的,必须等阳寿尽了才能去地府上户挂号等待投胎的机会,因此可以在人间多呆一段时间。
啥?
为何阳寿未尽却不让人还阳?
一来,还阳的前提是躯体完好无损,而脑子都裂开了的躯体,真还阳,那得吓死多少人?会增加地府工作量的。
二来,这世上永远都不缺阳寿还没到就先死了的倒霉蛋,尤其是乱世时,人命如草芥,这种情况就更多了。最初的时候地府还会视躯体的情况决定是否让死者还阳,但到后来,工作量太大,大部分倒霉蛋都是可以直接上户的,等时间到了就会自动被投胎挂号处接手。自然,事无绝对,比如眼前这一家子,死得太惨,怨气冲天,拒绝去上户。
我瞅着两个小鬼身上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够看出来的怨气,忽然双掌合十念起了《地藏菩萨本愿经》
超度有风险,超度须谨慎。
诺诺曾经讲过一个笑话,有个悲天悯人的圣人乱超度亡灵,不论亡灵心性如何,是否造孽都一律给予超度,很是众生平等,然后把自个给超度进了地狱。
恶贯满盈者干干净净的去投胎了,但恶贯满盈者的罪孽却并未因此而消失,只是转移到了超度者的身上,而圣人身上的功德没能压住那么惊人的罪孽,分分钟反噬下了地狱。
这俩孩子我看了看,虽然怨气挺重,但身上并无煞气,加之死得年纪太小,生前还没来得及造什么孽,死后也因为心性的关系没有害人的心思,这样的鬼超度了是不会出现那位圣人傻瓜的情况的。就是怨气怎么这么重?拗口的经文都念了一遍了都还没走,我再念,还没走,继续,如是再三,俩鬼死活不肯走。
我无奈保证道:“我一定会帮你们找出凶手,给你们一个交代。”
终于走了,好吧,我现在该想想怎么跟小姑姑解释我可能需要多留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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