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秋风瑟瑟, 遍地金黄。
程英背着邮包,带着大黄,在邮包上挂着的水盅, 敲着邮包发出叮叮咚咚清脆的声响中, 行走在山野道路中。
时间进入了深秋,山野里的树木都变了颜色, 西南地界银杏树多,到处都是银杏树黄, 叶灿如黄金的景象,偶尔夹杂着大片红叶似火的枫树,绿色的松树、杉树、大片的竹林等树木, 山里处处如一副浓重墨彩的油画,美得不可思议。
山路之间,还开满了秋季的花朵, 如常见的桂花树,金桂、红桂,繁星点点开在树上, 满树飘香,令人陶醉。
路边的草丛里,零
零碎碎开着野棉花, 如蔷薇般漂亮好看, 似山间粉白精灵随风摇曳, 观之心旷神怡。
野菊花则开得漫山遍野, 金黄灿烂, 如小朵向日葵,山坡上全是野菊花,风一吹, 菊花特有的苦香味气息袭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
程英行走在这样美丽的山路之间,时不时驻足停留,观赏风景,顺便伸手摘路边的野菊花,将一朵朵小花,全都放进自己背得斜挎包里。
这是程建同的习惯,以前他跑邮之时,春夏两季捡蘑菇、摘药材装进包里,秋冬两季摘野菊花、捡野生板栗、野核桃、野枣子等野果子放包里,每回回家之后,蘑菇、板栗、野枣之类的食物给孩子们吃,野菊晒干后,拿去镇上的副食店卖钱,留一点给自己泡茶喝。
小的时候,程英总能看见程建同备着鼓鼓囊囊的邮包去送邮件,送完回来,邮包还是鼓鼓囊囊的,里面除了装帮乡民们邮寄的包裹信件,还有成堆的野果子、野菊花和其他各种各样的野菜。
那个时候,她们母女三人日子过得很苦,可是看到程建同走那么远的山路,还记得在路上给她们带回来这么多东西给她们娘仨吃,她们没有嫌弃,没有埋怨,吃着野菜野果子,也觉得很幸福。
因为被人下意识的惦记,给予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物资的心意,是最难得的。
如今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看到路边有野菊花也下意识地去摘,有野板栗,也去捡,甚至看到路边有结着酸枣子的野枣子树,她还想去爬树摘枣子,拿回家给家人吃。
这个时候程英才明白,她爸二十年如一日的跑邮路途中,年年岁岁月月都捡山里的野味花朵带给她们娘仨的心意,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程建同心里,也不是没有她们娘仨的。
程英低声嘟囔:“就算你惦记着我们娘仨又怎么样,你对你爷奶叔伯的作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你的兄弟姐妹欺负我们母女,害我吃尽苦头,光这一点,我就不可能原谅你。”
“汪!”大黄从草丛里叼来一个很扎嘴的板栗球过来,放在程英的面前,用前爪扒拉着嘴唇上的小刺,斜眼看着她。
人,你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帮我拔拔刺啊!
程英好笑地捧起它的狗嘴,仔细看了下它的嘴唇,帮它把小刺拔出来,数落它,“都说了,板栗球有刺,你看见路上掉得有野板栗球,叫一声,让我去捡就行了。你捡什么,看那刺不扎死你。”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高兴地汪了一声。
它以前就是这么帮程建同捡板栗球的,程建同总夸它聪明,它就一直帮忙捡,捡成了习惯,如今也会帮程英捡。
那些落在很深草丛里的板栗球,程英看不见,大黄看见了就去捡。
程英哪里看不出它是什么心思,大黄聪明的跟个孩子一样,什么情绪都摆在狗脸上,想不知道它在想什么,都很难。
程英把大黄叼着板栗球用脚踩着一边,用手小心得扒拉开板栗球另一边,从里面取出两颗只有大拇指大小,但个头很饱满的褐色板栗出来,装进邮包里。
她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干得好大黄,你捡的板栗又大又饱满,等我们回到家,我给你做糖炒板栗吃,我给你剥壳!”
以前程建同到了秋季,捡了很多板栗放在邮包里,背回家后,万淑慧就会用平时舍不得吃的白糖炒糖炒板栗吃。
程建同就会剥一些板栗,带回到镇上租的房子给大黄吃。
大黄很爱吃这种甜甜的食物,可因为它是狗,吃甜的食物会很伤身体,因此程建同每次给它的都不多,都直接给它吃生的,再然后是煮的,不管哪一种,它都爱吃。
大黄听到糖炒板栗四个字眼睛一亮,嘴角不受控制地流哈喇子,围着程英团团转。
程英拍拍它狗头,“好了,别转了,我们一路走走停停,耽误太多时间了,快走吧。”
大黄汪了一声,率先往前面走。
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矮门村。
程英照旧走去村委会,把为数不多的几封信件拿给村民,跟一些相熟的村民们闲聊几句后,村民们渐渐散去。
她没看到向招娣的身影,不由问矮门村的书记,“葛书记,今天怎么看到向招娣的人影?她上次托我给她弄一些高考复习资料,我给她拿了,她怎么不来村委会拿。”
“向招娣啊?她爸给她介绍了一门婚事,不让她出门,你这些复习资料,怕是用不上了。”
葛书记神情复杂的说,“全面恢复高考的消息出来以后,我们村儿的十几个知青,还有村里两个老师,几个读到高中的年轻人,都一窝蜂地跑去县里买以前的高考书籍资料复习,都想参加高考,她也跟着他们去。
结果她从县里回来,就被她爸打了一顿,说她翅膀长硬了,敢浪费家里的钱,坐车去县里买那些没用的东西,反了天。
接着她爸就不让她出门了,这段时间在给她张罗婚事,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她想来也来不了。”
程英听得吃惊,“不让她出门?是把她锁在家里了吗?向招娣的爸爸他们怎么能非法囚禁她,这是犯法啊!你们这些干部就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成绩好的女学生,被她父母折腾,毁她青春自由,你们不出面管管?”
“犯什么法,那是人家的女儿,人家的家事,谁能管得了。”葛胜利摇头,“我们也想管,可那向老大目不识丁,是个混不吝的文盲,你跟他讲道理、讲法律没用,他不但听不进去,还把我们这些干部都赶出他家,谁要多劝,他就跟谁吵。除非他真干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他只是把他女儿关起来,给他女儿介绍相亲对象,逼他女儿结婚,就算是公安干警上门来,也管不了他的家事。”
程英沉默了。
的确,父亲关住女儿,给女儿介绍相亲对象,逼女儿结婚,以这个年代的法律来说,就属于家事范围,哪怕她和矮门村的干部想管,也有心无力,只能从旁劝说,让向招娣的父亲改变主意。
可向老大重男轻女,脑子里只有儿子,觉得女儿就是赔钱货,读书再厉害也得嫁人,换取丰厚彩礼钱补贴儿子。
别人劝说他的话,他要是能听进去,就不会听见全国恢复高考的消息,看到向招娣去县里买资料,就着急慌忙地把她关在家里,给她介绍相亲对象了。
说到底,向老大怕向招娣这个女儿真考上了大学,真去了城里读书,成为了城里人,远离向家,他这个当父亲就不能再对她进行控制,不能再逼她结婚嫁人换丰厚的彩礼钱给他儿子用,所以他心慌意乱,必须折断向招娣的翅膀,让她嫁人,永远走不出大山!
想到这里,程英问了葛书记向招娣家住在哪里,没有二话,带着大黄往向家走。
向家住在快要到矮门村山顶一颗柿子树后,是一个用黄土和石头修的土屋子,有好几间正房和牲畜棚,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养着鸡,家里一堆孩子孙子,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裳,从外表上来看,就透露着一股贫穷落后的气息。
向家一间靠近牲畜棚的柴房里,向招娣双手扒拉着用铁栏杆做得铁窗户前,对着背对着她,坐在院子中间板凳上抽旱烟的向老大喊:“爸,我不想结婚,我要读书,求求你,放我出去吧。”
“放你出去?你在做梦呢。”戴着蓝色雷锋帽,长了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嘴里叼着旱烟的向
老大冷哼,“你去读书了,你二弟娶媳妇的钱从哪来?我已经给你相看好了一户人家,钱都收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黄道节日,人家就会来咱们家接亲。你这些天老老实实地给我呆在屋里,哪都不许去,你要敢跑,老子砍断你的腿!”
向招娣脑子嗡的一声,直接炸了,“爸,我说过,我不愿意嫁给那些没有文化,没有素质教养的野蛮男人,我只想读书,只想找份好工作做,将来赚了钱,好好孝敬您跟妈,您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话,为什么总要逼我嫁人?!您逼我一次不够,还想逼我第二次,难道你要我像上一次那样,把我逼死,你才甘心吗!”
“你给老子闭嘴!”向老大想起她上次不愿意嫁人,寻死觅活的模样,让他丢进脸面的事情就来气。
他唰得一下站起身来,啪得一下给正在院中第十个孩子喂奶的老妻脸上一巴掌,破口大骂:“你看看你生的什么玩意儿!老子养她这么多年,还拿钱给她读书,结果她读书读傻了,处处跟老子作对!老子叫她嫁人,她还拿死来威胁老子,你这个当妈的,究竟是干什么用的,怎么教她成这个德行。”
他说着,就对着招娣妈一阵拳打脚踢。
招娣妈是个十分瘦小的四十来岁女人,她十八岁嫁给向老大开始,就一直在生孩子。
肚子每隔一两年、两三年,她就会生一个,到现在为止,她已经生了十二个孩子了。
这其中,有一个孩子生下来早夭,一个生下来是个残废女儿,直接溺死了。
剩下十个孩子,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是儿子,三到九全是女儿,其中一半都送人了,最后的第十个孩子,终于是个儿子,还没断奶。
长年的生育,使得招娣妈的身体特别虚弱,身体消耗的太多,看着也比同龄人老,明明四十岁的年纪,看起来硬是像五十五岁的年纪,头发都有些发白了。
她早年间因为头胎生下了向招娣,被向老大和他爸妈认为她生不出儿子,从向招娣出生开始,就对她拳打脚踢。
没隔两年,她生下了儿子,可是这个儿子却是个残疾,是个瘸子。
向老大怎么甘心让这样的残疾儿子继承他的根,于是又逼着招娣妈继续生儿子。
招娣妈连生七八个孩子都是女儿,在向老大的眼里,她就是生不出蛋的老母鸡,是要绝他向家的根,这些年来,一有不顺心的,就对招娣妈打打骂骂。
招娣妈已经被他打习惯了,被他拳打脚踢,招娣妈不敢反抗,也不敢喊救命,就蜷缩在地上,低声痛嚎呜咽。
她吃奶的孩子,还有旁边两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被吓得哇哇大哭。
向老大举起拳头,一拳又一拳打在招娣妈的身上,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向招娣看到这一幕,撕心裂肺的哭喊:“爸,别打了,别打了!你不要打我妈,要打,你打我吧。”
向老大手上不停:“你妈没把你教好,把你教成这无法无天,跟老子作对的德行,就是你妈的错,老子打死她!”
招娣妈已经被打得脸上青青紫紫,嘴角渗出鲜血,哀嚎不止,他还不停歇。
向招娣眼泪成河,她心痛她的母亲,明知道向老大是故意打她妈,想逼她就范,可是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她妈打死。
她正打算跟向老大妥协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女声在院子门口响起:“向大叔,打死人是要偿命的!”
她一愣,看见程英穿着邮递员的绿色工作服,背着邮包,带着大黄走到她家院子里来。
明明这是很常见的邮递员装扮,可是此时此刻,向招娣像是看到了一束光,看到了救星一般,忍不住呜呜大哭:“程同志”
程英隔老远就听见向招娣母女俩的哭嚎声,夹杂着向老大动手打人的打骂声,她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向家。
现在看到向招娣被关在堪比牢房的柴房里,招娣妈被打得鼻青脸肿,倒在地上眼神涣散,旁边几个孩子哇哇大哭,向老大凶神恶煞地捏着拳头,一手摁着招娣妈的脑袋,一手要揍她的模样。
程英走进院子里,沉下脸:“向大叔,什么事这么大的火气,要把给你生儿育女的妻子往死里打啊。”
向老大看到她,收了拳头,站直身体道:“程同志,这是我的家事,与你无关。”
“是吗,我看到的,怎么是你杀人未遂、非法囚禁女同志,试图买卖妇女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呢?”程英把蜷缩在地上,浑身颤抖的招娣妈扶起来。
她目光如炬地看着向老大:“你所做的一切行为,可不是家事两个字就能掩盖的!你不要忘了,现在是法治社会,男女平等,女人跟你一样有人权,你没资格对任何女同志进行伤害!就你现在的行径,我可以马上去镇上公安局报案,让公安局把你抓起来,关进牢房里吃牢饭!”
“他们管得了老子的家事?”向老大不信邪地嗤笑一声,“她们是老子的婆娘,老子的女儿,老子想打就打,谁也管不着!老子要把当女儿的嫁出去,天王老子来了也得给老子滚!”
如此嚣张的态度,让程英心头火气猛地一下蹭了上来。
这个向老大,果然如村支书所说,是个彻头彻脑的文盲、法盲,还是大男子主义的家暴男,用寻常的方法,压根跟他说不通。
对付这种人,用讲道理,用正常的套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是完全行不通的。
要想让向老大彻底改变,只能兵行险招。
程英想了想,故意说狠话刺激向老大,“你不过是个没本事的孬种懦夫,你赚不了钱,给不了家人好的生活,你就像个烂泥王八一样,在臭泥潭里不停挣扎,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受了一点气,就把气撒在比你弱小的妻女身上。你这种扶不起根的软蛋,也只敢在你妻女面前动手装威风,你觉得你打了她们,她们向你服软,你就很了不起吗?错!你在她们心中,在村里所有人的心里,不过是个只知道打女人找存在感的废物!你这种垃圾,活在世上都是浪费空气!”
“你他娘的在说什么?!”向老大睚眦欲裂地捏紧拳头,“有种你再说一遍,别以为你是邮递员,我就不敢打你!”
程英冷笑:“说就说,你以为我怕你,我说你是孬种,是废物,是只知道欺负自己的妻女,找存在感的软蛋”
“你给我闭嘴!”一直视女人为底层牛马,可以随便被男人处置打骂的向老大,这么多年来,他早已打妻女家暴成瘾,认为女人就是男人的所有物,他想怎么处置就处置,容不得外面的人说他一句不是。
现在被他认为可以随意打骂的女人,居然在当着他的面挑衅他,向老大控制不住心中的戾气,抬起手就往程英脸上狠狠扇一巴掌!
程英没有躲,硬生生的挨他一巴掌,左脸瞬间起了一个清晰无比的巴掌印,脸颊开始红肿起来。
柴房里的向招娣见状,大喊:“程同志,你快走啊!我爸他疯了,他会打死你的!”
程英嘴角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淡笑,她伸手捂住被打的左脸,眼中含泪,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向老大:“我是邮递员,是国家干部,你居然敢打我?!你给我等着,我这就马上去镇上的邮局告状,再去派出所报案,让公安把你抓起来!”
向老大是气愤之下打了程英一巴掌,现在听到程英说得话,一下就慌了。
他是不认识字,也没什么法律知识,可他也知道邮递员是国家干部编制,他一个平头老百姓敢打国家干部,这要是被程英跑到镇上,去邮局告状,去公安局报案,邮局支局长和公安找到门来,他不死也得脱层皮!
不行,不能让这个女人跑去镇上告状!得让她永远闭上嘴巴!
脑子里一有这个想法,向老大就伸手去抓程英,想捂住她的嘴里,让她永远也不能告他的状。
程英看到他脸上充满狠戾之气的杀人表情,知道他上钩了,她毫不犹豫地往村委方向跑,边跑边喊:“救命啊!杀人啦——向老大疯啦——要杀邮递员,要杀国家干部啦——!”
矮门村三面环山,村子坐落在中间的山头位置,两侧被两座高山包围着,形成一个门字形,人们说话嗓门稍微大了一点,都能听见回音。
现在程英在村道上拼命地跑,拼命地喊救命,回音不断在村里回荡,很快,整个村儿都听见她喊救命的声音了。
偏偏向老大被她气得上了头,失去了理智,追她的时候,还顺手抄走
院子里的一把砍柴刀,凶神恶煞地追在她身后,她喊得越大声,他追得越紧,还举着砍柴刀叫她站住。
这一幕,被闻声而来的村民和村干部看见,全都吓了一大跳,纷纷上前阻拦向老大。
有村民说向老大,“你疯了不成!小程同志是邮递员,是国家干部,你居然敢杀她,你活腻歪了!”
也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向老大平时再怎么混不吝,也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人,我看八成是这程英干了什么事情,惹怒他,他才会如此。”
还有人说:“向老大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家那口子,被他打了多少年了,咱们村的妇女主任上他家多次调解,警告,让他不要打他老婆,不然就让他跟他老婆离婚,他就死性不改!最近还想把他那文曲星一样的大女儿卖出去换钱,他这种不把老婆孩子当人看的人,是真能做出杀人的事情。”
本来要回家的村支书葛胜利看到程英朝他这边跑,脸上还有一个清晰的巴掌印,也顾不上和稀泥了,连忙拉住程英问:“小程同志,你这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向老大怎么会打你杀你呢。”
“葛书记,你要给我做主啊!”程英拿出毕生演技,故意把挨打的左半边脸给葛胜利看,哭得稀里哗啦,“我不过是给向招娣送资料,一去到他家,就看见他把招娣的妈妈打得半死不活的,向招娣被他关在修了铁栏杆的柴房里,和她几个弟弟妹妹哭成一团,求她爸不要再打她们妈妈了,他就不听。
我看那大婶儿要被他打死了,上前去帮忙,结果他不分红皂白地说我多管闲事,打了我一巴掌。
我说我是国家干部编制,你打我,就是犯了法,我要去镇上报案,他怕我真去报案,就要杀我灭口。
葛书记,你要替我做主啊!”
第62章
葛胜利一听, 那还得了,向老大都敢打邮递员了,他这个当干部的要不管, 真出了事, 他这个村支书也别想干了。
当即召集其他村干部和村民,把向老大拿下, 要他给程英认错。
程英道:“认什么错!葛书记,他敢打国家干部, 还要杀我,这是犯罪!这是谋杀未遂!你别想着和稀泥,这件事情, 必须把他送去镇上,交给公安局的同志们处理,给我一个公道说法!你要护着杀人凶手, 那我只有自己去镇上找公安来抓人了,顺便跟公社书记反应反应,你这个书记袒护凶手, 包庇罪犯,是实实在在的文盲,压根不配做村支书。”
葛胜利听得冷汗都流了下来, 他是不想管向老大跟她之间的事情, 主要他就是矮门村的人, 从小就在村里长大, 是村里老一辈的人看着长大的, 村里出点什么事儿,他难免下意识地帮村里人。
可他也知道,程英是退伍女兵, 她在部队可是当过女军官的,她刚退伍返乡的时候,连县长、县公安局的局长、人武部的部长等一众领导都能叫去她家,给她爸做主。
这样一个有人脉,有关系,脾气还不好惹的女人,要不按照她的要求去做,他这个村支书是真会干到头了。
葛胜利无奈,只能按照程英的要求,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将向老大用绳子五花大绑的绑了,往镇上的公安局送去。
程英还有邮件要送,不能在村里耽搁太多的时间功夫,把向老大送去镇上的事情,自然就交给葛胜利一众村干部。
向老大被绑后,一直在挣扎,用各种污言秽语骂程英。
他被两个个头高大的年轻人架着往镇上走,他想跑都不行,他便一边挣扎,一边目露凶光地扭头,冲着站在村委会大院的程英大喊:“姓程的!你敢耍老子,你给老子等着,等老子出来,老子一定要杀了你!让你多管闲事!”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就坐实了他要对程英行凶的事实。
葛胜利没好气地给他一巴掌,“你闭嘴吧你!平时你在你家作威作福习惯了,真以为你打人不犯法啊?现在你遇到程英这个硬茬,你老老实实地去公安局认错反省吧,你要执迷不悟,一直想着要欺负人家,杀人家,你就准备在牢房里过一辈子吧。”
向老大一行人走后,有不少好心人和喜欢凑热闹的人,对程英一番关心问候后,簇拥着她回到向家的院子。
彼此招娣妈还坐在院子里,抱着最小的儿子哭个不停,向招娣也在柴房哭,向家一片愁云惨淡。
一行人看到招娣妈脸上青青紫紫的模样,还有向招娣像被牲口一样关起来的可怜模样,纷纷抽了口气,“这向老大也太不是个玩意儿了,平时夫妻之间有个矛盾,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哪能把人这么往死里打!这也打得太过分了!”
“是啊,以前这向老大就经常打招娣她妈,我们附近住的人听见,过来劝一劝,他还会收敛一点。如今他上了年纪,下手越来越重,简直不把招娣她们母女当人看,今天要是小程同志不来送东西,只怕招娣她妈被人打死了都没人知道。”
有刚嫁到矮门村的年轻小媳妇儿,见到招娣妈的惨状,忍不住问:“向老大这么打那招娣妈,招娣妈为什么不离婚,不离开向家?也不找她娘家给她做主啊?”
一个年纪大的婶子说:“招娣妈她娘家也是个重男轻女的,她一直就不受她爹妈待见,她嫁给向老大后,向老大给了她爹妈一笔彩礼钱,她爹妈就觉得女婿有本事,女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只要招娣没被打死,日子就能过下去,总是让招娣妈忍忍。
招娣妈一忍就忍了快二十年,早就被向老大打习惯了,她不敢反抗向老大,也不敢跟向老大离婚,怕离了婚,她没地方去,孩子们没人管,也可怜。
以前咱们村里的妇女主任也给她做过几回主,让她离婚,要把向老大抓走关起来,她不但不离,还护着向老大,说他不打她的时候,对她还挺好的。
反正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招娣妈被打成这副德行,也是她自己惯得。”
年轻小媳妇恍然大悟,嘴上叹息,“哎,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村里的妇女主任跟着程英到向家后,几乎第一时间就上前去对招娣妈进行了问候,接着再叫人找了两个大石头,把柴房上锁住的铁锁给砸开,将向招娣给放了出来。
向招娣被放出来,看到程英脸上被向老大打得清晰的手掌印,她眼泪情不自禁地往下流,声音哽咽道:“对不起程同志,是我害你被我爸打了,你疼不疼啊。”
“已经不疼了,你不用自责。”程英从邮包里拿出程雪抄得复习资料给她,“别哭,这事儿怪不得你,是你爸犯得错误,与你无关。这份资料你拿着好好的看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去参加高考,这是你唯一离开家里的机会。”
她凑到向招娣的面前,用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是故意激怒你爸,让你爸打我,追杀我,让村里的人看见,以为他真要杀我,将他送去镇上公安局的。
以你爸对我谋杀未遂的行径,他最少会判三年刑期,在牢里吃三年的牢饭,不会再阻拦你读书,也不会再逼你嫁人。
到那时候,你肯定已经考上了大学,落户在了城里,等你大学毕业以后,找到了好工作,赚了钱,再把你妈和你弟弟妹妹接去城里过好日子。”
“程同志,谢谢你帮我。”向招娣听到她的话,先是惊讶,后是感激,再然后是犹豫,“我爸要真判了刑,家里就剩下我妈,还有七八个弟弟妹妹,她一个人,如何能养这么多孩子?而且我爸收了人家的彩礼钱,那户人家一周后就要来娶我,我要是只顾我自己,我妈得累死。再说了,我要去读大学,也没钱去读”
程英道:“你担心什么?你妈被你爸打了二十多年了,她都能顽强地活着,离了你
跟你爸,她就活不了吗?
这家里又不止你一个孩子,你的弟弟妹妹,除了最小的三个,其他都有十四五岁,十七八岁了,他们完全有那个能力帮你妈干活,养活他们自己。
你们家现在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去找村里的干部,让他们帮忙多照拂着你家,比如让你的弟弟妹妹干些轻省的活计,挣公分补贴家里。
你爸收了要强买你的男人钱,你直接带着你们村的妇女主任、镇上的公安干警上门退亲退钱就行了,他们要不同意退亲,村里的干部和镇上的干警会给你主持公道!
至于读大学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国家的大学目前是不要学费的,不仅如此,学杂费、宿舍等费用都由学校承安,每月还会发放20元助学金,其中18元直接划拨进食堂里做伙食费,不会让你饿着肚子。
像你这种出身乡下,家里条件不好,人均收入低于30元的学生,还可以额外申请补贴。
你要真考上大学,你在大学里的所有生活费、学杂费,基本都由学校包圆了,你无需担忧生活费的问题。
你要成绩优秀,参加什么学术论坛,或者各种国家级的比赛,也能拿到不少奖金。
你要实在手里没钱,或者考上了大学没钱坐车去学校,你可以找我来借钱,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一定会帮你。”
一番话,说得向招娣才下去的眼泪,又涌上了眼眶。
她握着程英的手,说了很多感激的话语,最后说:“程同志,谢谢你提醒我、帮我,我一定会考上大学,不负老师,不负你,不负其他对我好的人期望。”
程英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好好复习,备战高考吧,祝你考上大学,走出大山,前程似锦,过上理想的人生。”
程英背着邮包,带着大黄离开了,向家的事情,就交给村里的妇女主任和其他村干部、一些好心的村民帮忙处理。
他们都是一个村的,向招娣母女几人如此可怜,大家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能帮则帮。
而她,还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使命,不能多停留。
临走前,向招娣往她邮包里塞了一堆她们兄弟姐妹上山捡得野板栗。
那些板栗都是用刀开了口子,在锅里煮熟的板栗,可以当零嘴吃,也可以当饭吃,程英行走在路上闲得无聊,可以边吃边走。
程英走前,向招娣还问她:“程同志,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
为了帮她,程英明明身为女兵,可以轻松制服她爸,也能躲过她爸的巴掌,程英却不躲不闪,硬生生挨她爸一巴掌,就为了激怒她爸,为了给村里的干部们留下她爸疯了要杀人的印象,把她爸关起来,不打扰她参加高考,不让她结婚,让她走她自己的路。
程英笑着道:“女孩子帮女孩子需要理由吗?我只是不想看见一个本可以拥有美好人生,可以考上大学,为国家奋斗的好姑娘,因为一个不好的父亲和家庭缘故,折断本可以飞翔的翅膀,一辈子烂在泥潭里。”
向招娣瞬间泪崩,伸手抱住程英,哭着说:“程同志,我真心的谢谢你,我一定会考上大学,将来用我的学识,报效国家。”
**
大雨滂沱,山路泥泞。
明明是早上还是阳光明媚的天气,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变得乌云遍布,大雨倾盆。
山里的天气,总是反复无常,说下雨就下雨。
程英跟大黄在距离卓醉蓝所在的南坪村,大约一个小时的山路上行走,周围全是山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带着大黄,躲在路边一片茂密的松树林里,等雨小一些再走。
松树林枝叶茂盛,即便到了冬季,松树枝叶也是绿色的,能够遮挡一半的雨。
即便如此,程英还是担心大雨被把邮包打湿,她将雨衣紧紧裹在邮包上,又心疼大黄,怕大黄被雨淋多了生病感冒,就把大黄抱在怀里,遮挡在雨衣下,一人一狗,蹲在一颗水桶粗的松树下避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程英蹲累了,顾不上地上湿滑,一屁股坐在地上,等着雨停。
又过了许久,程英等得不耐烦了,抬手看了下手表,已经下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停雨或者雨变小的迹象,她实在等不了,打算起身冒雨接着走。
就在这个时候,安安静静躲在她怀里的大黄,忽然站起身来,竖立着两只狗耳朵,目光看向对面树林,汪汪叫了两声。
“怎么了大黄?”程英顺着它看向的方向看过去,除了密密麻麻的树木和草丛,什么都没有。
可大黄神情警觉,用嘴叼着程英的手,试图把她拉走,同时它的尾巴往下夹,一副要她撤退,又十分戒备害怕的模样。
程英察觉不对,连忙跟着大黄往松林深处走,边走边问:“大黄,有什么东西要过来了吗?”
能让大黄如此警觉又害怕的模样,除了猛兽,程英是真想不到还有什么东西,让大黄要咬着她的手,让她撤退。
可天上在大雨,哗啦啦的雨声落在树林间,声音大的让她根本听不见其他动静。
大黄的表现,让她明白,这附近一定有什么猛兽正在向她靠近。
她也没二话,将揣在衣兜里的军匕握在手里,跟着大黄在松林里跑。
这一大片松林是野生的松林树,树木乱七八糟的生长着,林子里虽然没有杂草,可是有长年落下堆积的厚厚一层枯黄松针,一下雨,松针就变得极其湿滑。
松树林又是斜坡,坡下是个地势陡峭的狭窄山谷,程英不仅要小心踩着松针,稳住身体,还得防止自己跑得太快,刹不住脚,摔到山谷里去,这样一来,奔跑的速度慢了很多。
很快,程英听到身后的松林传来一阵重物撞击着树木,踩着树枝的飞速奔跑带来的噼里啪啦动静。
她忍不住往后一看,两头身强力壮,体重过百的成年棕熊,正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无视松林里的松树树枝阻拦,朝着她所在的位置狂奔而来。
程英看一眼就直接骂娘,她知道马鞍山这条邮路有猛兽,因为这条线路的村落都在山里,越往里走,山越深,山林越多,就隐藏着许多猛兽。
常见的猛兽就是棕熊和野狼、野猪之类的动物。
山里的村民们出村子往镇上走,要么一群人结伴走,要么走政府修得公路,很少独自一人走这种僻静人少的近道山路,就是怕遇上猛兽,跑不过又一个人对付不了,命丧猛兽之手。
这也是很多邮递员不愿意跑这条邮路的原因,谁愿意拿自己的命,赚那一点工资啊。
这么大的雨,按理来讲,猛兽也得找地方避雨,怎么这两只棕熊不顾雨势,直接来追她跟大黄。
这是饿狠了,闻到了猎物的味道,就直接来抓猎物吃了?
程英边跑,脑子边疯狂思考该如何摆脱身后的棕熊。
一般来说,在野外山林里遇到棕熊,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冷静,停止奔跑,不跟棕熊直视或者做出威胁性的姿态,缓慢后退离开,棕熊可能不会袭击人类。
可她跟大黄连熊影都没看见的时候就开始跑,这在棕熊的眼里,无疑是活着的猎物在惧怕它们,在逃命,本能的会激起它们的追逐猎物之心。
她现在要停下来跟它们对峙,缓慢离开,肯定是行不通的。
如果按照一些人想的主动攻击,或者装死,无疑是以卵击石,必死无疑。
棕熊攻击力很强,它有成吨的咬合力和攻击性,健壮发身躯,一巴掌就有可能拍死人,跟它对打,无疑找死。
棕熊的智商也很高,相当于3-5岁的孩子,它们喜欢吃活物,如果在它面前装死,也不一定能骗过它们。
往树上爬也不可取,因为棕熊看似体型肥胖,实际是个爬树高手,可能你刚爬上树,它就跟着爬上来了,将你一口吃掉。
要么它就利用体型优势,在树下疯狂摇树,把人给摇下来吃。
要么就在树下守株待兔,等着树上的人缺水缺粮,体力渐失,从树
上摔下来吃掉。
而如果直接奔跑,棕熊的速度十分快速,很多人都跑不过棕熊,跑着跑着就被扑倒。
唯一能解决棕熊的,就是拿真理武器,跟棕熊正面对刚。
可程英手里只有一把军匕,虽然她是退伍女兵,有丰富的格斗技术,她也可以停下来跟棕熊正面一搏,但终究双手难敌两只攻击力十足的大棕熊。
她想叫大黄停下来跟棕熊正面对决,大黄也不听,埋头在松树林里狂跑。
她总不能不顾大黄的死活吧,想想,只能咬牙继续跑。
上百年的密集松林,每棵树都很大,树冠遮天蔽日,在乌云暴雨之下,令树林里光线十分幽暗。
如此幽暗的环境下,加上雨水不断冲刷在脸上、眼睛上,程英视线受阻,很快就跟大黄跑散了。
她在林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满是泥水的泥土奔跑着,泥水混着黄泥滑进鞋子里,使得鞋子又湿又沉重,跑起来更加的艰难。
程英不知道大黄跑哪去了,明知道这种情况下不该发声引起棕熊的注意,但她实在担忧大黄的安危,忍不住大喊:“大黄——大黄,你跑去哪了!”
“汪——”左前方传来大黄的叫声。
同时那边传来一阵棕熊的嚎叫声,看起来是有一只棕熊追大黄去了。
程英顾不上自己的安危,拨开遮挡视线的松木枝叶,飞快往大黄发出叫声的位置跑去。
没跑几米远,她忽然听见背后有一阵重物急速奔跑过来的动静。
身后突然出现一只巨大的棕熊,抬起健壮的熊掌,就往她后背狠狠拍一巴掌。
程英感受到背部一阵剧痛,没等她反应过来,她就被棕熊一爪狠狠拍飞,整个人重重飞了出去——
她低头看一眼,我去,地下是两座矮山对接的狭窄山谷啊!
“啊——!”她惨叫一声,从山谷上方的斜坡,天旋地转地往下滚。
她足足滚了几十圈,期间撞到很多树木及山谷崖壁上的些许杂草给她做缓冲,才落在斜坡下的细小山谷里。
幸好这条不足两米宽的山谷不深,她摔得不严重,还可以往上爬的时候。
程英落地后缓了一下神,正打算往上爬,腿刚一动,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下滑。
她偏头一看,她身边竟然还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她滚下来的位置是一片黄泥,被暴雨一冲刷,本就摇摇欲坠,现在她从上面摔下来,黄泥承受不住她的重量,直接往旁边的洞口塌陷。
程英来不及抓住可以稳住身体的杂草,就这么直挺挺地塌陷进洞口里面去。
那洞口不知道有多深,她惨叫了好一会儿才落地,地面是岩石,她落地之时脑袋磕在岩石上,直接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她似乎听到了大黄焦急地汪汪狗叫声。
心想,她要是死在这里了,不知道大黄能不能摆脱棕熊们的攻击。
这条傻狗,可千万要保护好自己啊。
——
滴答——滴答。
有水滴落,砸在程英的脸上。
晕过去的程英,被水滴砸醒了。
一股刺骨的冷意,伴随着浑身剧痛,让程英又痛,又冷得瑟瑟发抖。
她费力地从地上坐起身来,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擦伤,左手和右脚似乎摔骨折了,一动就钻心的疼。
脑袋还晕乎乎的,后脑勺很痛,伸手一摸,摸到后脑勺黏糊糊的一片,全是快要干涸凝固的血,应该是她摔下来之时,脑袋磕在岩石上流的血。
程英疼得龇牙咧嘴,坐在原地缓了缓神,四处看一圈,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幽深的山洞里。
里面光线昏暗,只能看见头顶上的洞口有一抹不太明亮的光亮,洞口离她所在的位置很远,洞壁十分光滑,长满青苔,上面附着一些蚰蜒和千足虫之类的虫子,在岩壁上窸窸窣窣地爬着,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以她现在的状态,她压根爬不上去洞口。
程英不由苦笑,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只是摔成骨折,磕破脑袋流血,也没死,真是命大。
也不知道大黄去哪了,有没有从棕熊手里逃脱,她掉在这个偏僻的山洞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发现她没按时送邮件,会来找她。
她得在饿死之前,寻找出路。
程英试着动了动,一动摔骨折的手和腿就钻心眼的疼,脑袋还一阵头晕眼花,眼前阵阵发黑,这是失血过多后的表现。
更要命的是,这山洞特别的冷,温度很低,她浑身湿透,冷得她牙齿上下打颤,不停地发抖。
好在她一直背着邮包,摔下山洞的时候,没有太多信件包裹的邮包,给她做了一下缓冲,她才没有直接摔死。
身上背得斜挎包也在,里面有一些干粮和板栗之类的食物,还有军用水壶里的水,另外邮包里还有一套换洗的衣服,足以让她支撑好几天。
第63章
洞穴里很冷, 程英感觉自己体力在流失,忍着骨折的剧痛,从邮包里费力地拿出换洗的衣服披在身上, 这才感觉稍微暖和了一些。
她又斜挎包里拿了一些干粮出来吃, 喝了一点水,补充体力, 接着费力爬到洞壁旁,摘了一些青苔, 用完好的右手碾碎,敷在后脑勺、手脚进行简单的止血包扎后,人靠在邮包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失血过多, 体力透支,寒冷交替,每一样都折磨着她的神经, 让她随便做个动作,都累的不轻。
她抬头看着头顶上洞口的亮光,脑海里浮现出很多事情, 有前世、有今生,所经历的事情,像走马灯一样, 一件又一件的从她脑子里闪过, 时间变得格外漫长。
她知道自己情况不好, 从她醒过来开始, 脑袋一直是晕的, 这不仅仅是失血过多的症状,还有身体感染发烧的情况,因为她感觉自己明明浑身很冷, 可是脸上却很热,抬手一摸,果然发烧了。
到这个时候,她有点后悔做邮递员了。
当初她选择退伍返乡,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主要是为了完成她爸上辈子的心愿,以及留在她妈、她妹的身边,给她们撑腰,让老程家的人不敢再欺负她们。
她也觉得,凭借着她当兵多年的经历,她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
可是上任三个多月,她就受重伤两次,上一次从山上摔下去,这一次摔山洞里,老天好像在玩她似的,总要折腾她这条小命。
她也没料到,只是给山里的村民们送邮件,当个邮递员,竟还有生命危险。
她现在十分怀疑,她是否还能胜任马鞍山这条邮路,继续做邮递员。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她摔下这个山洞,手脚骨折,她连移动都很吃力,没办法进行自救,大黄也不知道去哪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找她。
她现在的状态很糟糕,随时都有晕过去不省人事的可能,要是有人从附近经过,喊她的名字,她没听见,她就会错过救援。
眼看天色渐渐地黑了,这个山洞不知道会不会有蛇或者别的动物、毒虫之类的存在,将她咬死。
程英脑子乱七八糟的,试着喊了几嗓子救命,很想保持清醒,等待人救援。
可是失血过多,加上她脑袋发烧,体温渐失,她实在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夜晚的风,冰冷刺骨,程英看着地下室不大的入口,拼命地挣开手链脚链,任由手脚被铁链磨出鲜血,不要命地往入口处爬。
爬了不到一米远,魏牧成那张凶狠的脸出现在她的面前,伸手掐住她的脖子,目光阴狠地问她:“程英,你又想逃?你能逃出去吗?”
程英拼命地去抠他的手,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眼里满是愤怒和倔强,喉咙里艰难地开口,“我就是要逃,我死,也要死在外面。”
魏牧成呵了一声,冷笑,“你是我的女人,这辈子都只能是我的,你逃一次,我就抓一次,你逃两次,我就抓你两次,你逃一辈子,逃去天涯海角,我都能把你抓回来!你生生世世只能是我的女人!
别在这里做无用功了!”
他说完,用铁臂一样的手,倒扯着她的头发,往地下室那张充满血腥污秽的床走去。
程英看到那张床,止不住地颤抖害怕,拼命地挣扎,试图掐魏牧成的脖子,与他同归于尽。
可被链子束缚住的她,又被下了药,那番挣扎,终究是徒劳。
魏牧成拉着铁链,将她狠狠摔进床里,程英痛得手脚痉挛,后背情不自禁地弓了起来。
好疼,好疼好疼。
程英不断发出痛嚎,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为自己遇人不淑而悲哀。
“程英,程英”耳边有人在呼唤,脑袋一阵冰凉,有人在用手摸她的额头。
这人的手怎么这么凉,像块冰一样,程英心里想着。
浑身烧得通红的她,迫切需要冰冷的东西降温体温,她眯着眼睛,像只猫一样,用通红的脸颊,蹭了蹭那人的手掌。
那人手一顿,像是在迟疑什么,接着那道清润如山泉的声音,又在她的耳边响起,“程英,醒醒,快醒醒。”
程英艰难地睁开眼睛,眼前有一团火光,亮得她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睛。
很快她又睁眼睛,看了一张熟悉的眉眼狭长,肤色玉白,俊美妖冶的面庞。
是龙卜曦。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苗服,手脚都戴着串有铃铛的银饰,逆着火光,正抬手将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从前看到龙卜曦几次都不响的铃铛,此刻却是响个不停。
叮铃铃——叮铃铃——声音清脆,无风晃动,在整个山洞里不断徘徊。
程英听着铃铛声,迷迷糊糊地看着龙卜曦问:“你怎么在这里啊?难道是我烧糊涂了,做梦梦到了你?”
龙卜曦原本一脸担忧,听到她这话,嘴角微微往上扬,凑在她耳边,轻声问:“你做梦,还会梦到我?梦里,我在干什么?”
两人离得太近,程英能闻到独属于龙卜曦身上的药草和冷杉混合的气息,还有一股血腥味和皂角的味道,有点好闻,又有点奇怪。
程英忍不住想,她这个梦,做得也太真实了一些,连龙卜曦身上的味道都能闻到。
“程英,你梦到我什么了?”龙卜曦看她不回答,又固执地问了一遍。
“能梦到你什么,不就是觉得你好看,摸了摸你的脸。”程英胡言乱语。
然而就是这样的胡言乱语,却让龙卜曦高兴万分。
他盘腿坐在她身边,伸出修长的惨白手臂,将程英整个抱进他纤瘦却又宽阔的怀里,伸手轻轻检查、触碰她伤到的地方。
程英痛得龇牙咧嘴,脑子里清醒了一些,意识到她的痛不是幻觉,龙卜曦也是真的,他来找她了,她还在他的怀里,她下意识地要站起身来。
“别动。”龙卜曦伸手按住她的肩膀,狭长的眼眸充满意味不明的威胁味道,“你要想死在这山洞里,我现在就离开,让你一个人在这里自生自灭。”
程英楞了一下,她从没有看过龙卜曦这样的眼神。
她的印象中,龙卜曦一直是温和无害,笑容满面的形象。
尽管之前她跟她爸说了龙卜曦的事情,猜测到龙卜曦可能在对她撒谎,他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但那个时候,也只是猜测,没有实际性的证据。
如今看到龙卜曦那漆黑冰冷,如看濒死猎物挣扎的幽深目光,她忽然意识到,这才是龙卜曦原来的模样。
冷漠、阴狠,不近人情,他以前那温和无害的样子,都是他装出来的。
程英抽了口气,没有乱动,不确定地问:“你想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我给你检查伤得怎么样。”
龙卜曦伸手撕开她右腿和左手臂的面料,冰冷修长的手指,轻轻摸着她受伤骨折的部位。
程英发着高烧,浑身滚烫,他冰冷的手指一碰到她滚烫的皮肤,让她情不自禁地一缩,又很识趣把手脚挪过去,让他继续看。
龙卜曦看到她的动作,倒没什么反应,只是将就扯下来的布条,把她骨折的地方绑起来,“你骨折得有些严重,后脑勺还有伤口,人在发烧,需要及时救治,否则你会有生命危险。”
程英点头,“麻烦你,把我拉上去,送我去医院吧。”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奇怪:“程英,我已经救过你一次,还救过你爸一次,你还没有报答我,你这次,不会又要我免费救你吧?”
程英马上说:“你想要什么报酬,在我力所能及范围内,我一定报答你。”
龙卜曦笑了笑,“你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的。”
程英懵了一瞬,“我不知道。”
龙卜曦沉下脸,眼神似水,“你小时候来普苍寨,当着我阿爸阿妈的面,说要嫁给我,我阿爸阿妈都同意了,我还送了你定亲信物,你收下了,你我本就是一对。我要你嫁给我,留在普苍寨,陪我过一辈子。”
程英无比震惊,想说她嫁给他的话,根本就是他虚构的事情!她跟她爸压根就没这段记忆!还有她什么时候收过他的定亲信物?
忽然想起,龙卜曦曾经送给过她一个香包,说是给她驱虫用的,难道是那个玩意儿?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龙卜曦从她的衣兜里,掏出那个湛蓝色香包出来,在她面前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小撮用红绳绑着的头发出来,“这就是我给你的定情信物,我把我的头发剪了一些下来,用红绳绑着放在香包里,按照我们苗族的习俗,你收下了我的信物,就代表接受我的心意,愿意嫁给我做妻子。你现在,就是我的未婚妻。”
他眼里闪烁着怪异的偏执和疯狂之色,与前世魏牧成那强迫程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时,表情如出一辙。
程英看得心头一跳,恐惧感爬上心头,她本能地抬手打掉龙卜曦手中的香包,不顾身上的疼痛往后退,嘴里喊着:“我根本就没有说过要嫁给你!是你胡言乱语在骗我!那个香包是你说驱虫用的,我怎么知道你在里面放了头发?如果我知道你在里面放了其他东西,我说什么都不会要你的香包。龙卜曦,我是不会嫁给你,更不可能跟你去普苍寨过日子的!”
“那你就在这里等死吧。”龙卜曦站起身来,眼神冷漠地看着她说:“你的狗已经被那两头熊吃了,雨水冲刷了周遭所有的痕迹,我为了找你,很是费了一番功夫。你现在所在的位置,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你要不嫁给我,就等着变成一具尸体吧。”
他说完,攀着洞壁上一条藤蔓做得绳索上洞口去了,接着把整条藤蔓抽走,洞里很快安静下来,只剩下程英一个人。
第64章
程英不敢相信大黄死了, 也不敢相信龙卜曦会真的这么绝情地抛下她,不顾她的死活。
她仰着头往上看,龙卜曦上去洞口以后, 洞口就安安静静的。
外面天色已经黑了, 白天下了一场大暴雨,晚上却亮起了漫天的星辰, 照亮整个夜空。
星空很美,可是周遭的环境很糟糕。
程英听到了夜晚山林里传来狼嚎、熊叫声, 那两头熊似乎还在附近盘旋,四处寻找猎物。
更糟糕的是,她听见了山洞里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 不知道是虫子,还是蛇类,正在向她靠近。
程英不是那种认命之人, 上辈子她被魏牧成囚禁多年,她总是会抓住机会逃跑,或者对魏牧成进行反杀, 绝不向他低头。
如今重活一世,她也不会向龙卜曦低头。
她握紧手中的军匕,神情戒备的聆听着山洞里的动静。
龙卜曦带来的火把早已熄灭, 山洞重新陷入黑暗, 里面除了不知道哪里在滴水的滴滴答答声音, 就剩下那些虫子在爬行, 和她呼吸的声音。
程英不由绷紧着神经, 等待那些东西靠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并没有毒虫、毒蛇出现在她的面前,有虫子靠近她两米的距离, 又迅速离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
程英楞了一下,看到那个被她气愤地从龙卜曦手里打掉在地上的香包,落在山洞凹凸不平的一个小洞岩石里,打开得香包口子里面,露出了一点已经干枯的草药和头发,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东西,不知道那些虫子在怕什么。
程英神色复杂,龙卜曦跟她撒过不少慌,可是这个香包却如他所说,能够驱赶蛇虫。
有这个香包在,她呆在这个山洞里,应该不会有蛇虫会靠近她。
她现在最大的危险就是她伤口在感染,整个人都在发烧,如果不及时救治,她不是发烧烧死,就是被伤口感染带来的一系列并发症害死。
程英当然不想死,想好好的活着。
她好不容易重生,开启跟上一世截然不同的人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怎么甘心死在这偏僻山林里的山洞里。
可她现在手脚骨折,无法自行爬上山洞去,外面如龙卜曦所说,一场大雨之后,早就将她的踪迹冲刷干净。
就算支局长看她没按时返回,带着人来找她,她所在的位置,离小道实在太远了。
她跟着大黄往松林里跑时,至少跑过两片很大的松林,才摔倒这里来,他们不一定会找得到她。
而龙卜曦提出的嫁人要求,她也不愿意答应,主要是太突然了。
虽然龙卜曦长相不错,对她也挺好,可他谎话连篇,又是苗族人,还是未来的普苍寨,她要答应嫁给他了,就得一辈子呆在普苍寨里,跟任青一样,在寨子里生儿育女,很少出寨子,一辈子呆在深山里。
那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生活,一直是做她想做的事情,过她想过的日子。
如果有真心对她,对她足够尊重,不阻拦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愿意为她做上门女婿的男人,她也可以结婚。
没有,她一个人过也不错。
龙卜曦显然做不到这些。
程英不愿意向龙卜曦妥协,也不愿意死,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支局长身上。
这样的话,她得在这个山洞里至少苦熬两天以上的时间才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这两天。
这么想着,程英又感觉自己脑袋昏沉的厉害,身上明明披上了衣服,可在高烧的作用下,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又冷又热,浑身难受得不行,不知不觉又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她听见了奇怪的动静。
像是有什么东西碾压着一些杂草树木,发出挺大动静的噼里啪啦干枯树叶断裂声,伴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程英警觉地睁开眼睛,眼前依旧一片漆黑,洞口也是黑的,天上璀璨的星辰只剩下几颗星星挂在苍穹上,证明现在还是晚上。
程英费看了看左手腕有些摔坏的手表,时间为凌晨三点钟左右,她晕过去之前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足足昏迷了六个小时。
而这六个小时,龙卜曦没有再出现,也没管她的死活,真任由她在这个山洞里自生自灭。
这男人,真不是一般的狠心,跟他表面温和无辜的模样,完全不相同。
程英这么想着,洞口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大,一股腥臭味从外面传来,伴随着一阵轻微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心中有股不妙地预感,连忙将军匕握在手里,想了想,又把仍在角落里的龙卜曦香包拿到骨折的左手里,紧张地盯着洞口。
很快,一条腰身比水桶还粗的黑白色鳞片蟒蛇出现在洞口。
它从顺着洞口窸窸窣窣往下滑,却发现洞里有别的生物在,顿时弓着身体,睁着一双金色的竖瞳眼睛,吐着蛇信子,慢慢将巨大的蛇头靠近程英。
程英汗毛倒立,压根没料到会有这么大一条蟒蛇出现在这里。
难怪这个山洞底部只有不到五米宽的距离,不像常见的山洞有延伸地,有别的出路口,就这一点位置,原来这个山洞,就是这条巨蟒的蛇窝!
程英心脏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全身紧绷,右手不自觉地握紧了军匕,心里惊惧莫名。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放缓呼吸,尽量不做刺激眼前巨蟒的动作,脑子里思索该如何从这巨蟒口中脱身。
她不动,巨蟒也不着急吃掉她,睁着一双冰冷的蛇眼睛,就这么看着她。
一人一蛇,睁着眼睛,互相诡异地对视着。
似在观察彼此,也似在较劲对峙。
空气中满是山洞潮湿的气息,蟒蛇身上的腥臭味道,以及程英身上浓烈的血腥气息。
这么窒息的空气氛围下,程英握住军匕的手,直冒冷汗。
如果她没受伤,全身完好无损,遇到这样的蟒蛇,她还可以与之周旋搏斗,获得一线生机。
可现在,她手脚骨折,脑袋受伤,失血过多,还在发高烧,浑身无力,连爬都没力气爬,更别想逃跑。
遇到这样的蟒蛇,她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就算如此,程英也打算拼死一搏,她绝不会是任由命运摆布之人,哪怕她要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
她握紧手中的军匕,忍着骨折的痛苦,将手中龙卜曦给得香包扔在那条蟒蛇脑袋上,趁那条蟒蛇闭眼的一瞬间,积蓄起全身的力量,忍着骨折的剧痛,跳了起来,将手中的匕首狠狠往巨蟒脑袋上的七寸位置扎去!
可她高估了自己生病时的力量,也低估了巨蟒鳞片的坚硬度,军匕只插进了蟒蛇七寸不过三厘米的位置,不但没给蟒蛇造成致命伤害,还惹怒了蟒蛇。
它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声,粗大的尾巴一甩,将程英整个人甩开在三米外的洞壁上,撞得咚得一声巨响,带动许多泥土石子窸窸窣窣往下落。
程英被撞得头晕眼花,嘴里吐出一口鲜血,从墙上重重落在地上,浑身痛得像要散架一般。
没等她缓过神,蟒蛇用粗壮的尾巴将她卷起来,从头到脚将她团团卷住,试图用身体用力把她勒死。
程英被卷得呼吸困难,动弹不得,想挣扎,却毫无力气。
渐渐地她被卷得面色紫涨,手指发白,眼见就要被蟒蛇勒死时,她从蟒蛇身体露出的一丝细缝里,看到龙卜曦那高瘦欣长的身影,从洞口跳了下来。
龙卜曦突然出现,吓那蟒蛇一跳,卷住程英的蛇尾松了一点力道,她就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赶紧喘两口气。
“程英,想活吗?”龙卜曦无视巨蟒警惕的目光,以及渐渐张开的血盆大口,站在程英对面,神情冷漠地看着她问。
程英艰难地透过细缝看向龙卜曦,他的表情很冷漠,狭长的眼眸里却藏着止不住地兴奋目光,那是一种觊觎猎物许久,猎物即将落入口中的亢奋感。
他现在的样子,跟缠住程英的蟒蛇一样危险,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
可如果真的拒绝了龙卜曦,她就真的会死在这条蟒蛇嘴里。
她不想死,她想好好的活着出去,如果她死了,她的妈妈和妹妹会哭死过去,她不想让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程英闭了闭眼睛,内心天人交战一番,最终睁开眼睛,吃力地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你也要答应我的要求,否则,我……我宁愿死在这里。”
“什么要求?”龙卜曦黑眸微冷,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他一笑,他狭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淡色的薄唇都显得妖艳至极的美丽,如山野中绽放地火红彼岸花,漂亮夺目到让人明知道他很危险,也愿意不顾自己的性命,想向他靠近,将他摘取下来,据为己有。
程英头发凌乱,两颊被蟒蛇勒得发紫,嘴角挂着一丝血迹,脑子却保持着清醒,脸上出现濒死状态,费劲地说:“我可以跟你结婚,但我不跟你长时间住在普苍寨,我招你做上门女婿。婚后你可以在我家住,也可以不在我家住,你不能做任何强迫我的事情,也不能阻拦我想做的事情,我们算是走婚关系,各住各家,只有那啥的时候才住一起。你要不同意,不答应我的条件,我,我宁愿死。”
这已经是她目前所能想到的
,对她最有利的条件了。
她爸妈一直想让她结婚,不管她愿不愿意,迟早会被爸妈催着相亲结婚,既然如此,还不如选择眼前皮囊出众的龙卜曦。
龙卜曦纵然看起来阴恻恻,疯癫颠的,还谎话连篇,做事诡异,但架不住他长了一副好皮囊。
和他结婚,看在他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上,她也不算吃亏。
她现在危在旦夕,虽然不知道龙卜曦怎么还在这里,她是真不想死,只能提出这些对她有利的条件,赌龙卜曦愿不愿为她妥协半分。
他要不愿意妥协,那证明他就是个冷心冷肺的玩意儿,这样的男人,长再好看,她也不稀罕!
第65章
“好啊, 只要你嫁给我,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你要敢骗我, 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龙卜曦脸上噙着笑容, 又变回了程英熟悉的那个笑容温和,眼神无辜, 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模样。
可他这副模样,却看得程英有些胆战心惊。
因为后面的话, 她听出了咬牙切齿的森冷味道。
她垂下眼帘,轻声说:“不会骗你。”
都说苗人固执,深情, 其实在她看来,固执深情两个词,是用来掩饰苗人是疯子、变态的事实。
他们轻易不会伤害人, 但如果招惹了他们,对他们许下了承诺,不遵守承诺, 他们便会发疯,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出来,其实也可以理解。
很多生苗苗寨都是近亲结婚, 生下来的孩子, 性格都有些奇奇怪怪, 加上生苗苗寨不太与外界接触的缘故, 寨子里的苗民文化程度不高, 没有什么法律知识,干出超出法律人伦的事情,也属于正常范围。
程英心想, 不管龙卜曦是什么性格,对她撒过多少谎,他对她的那片心应该是真的,她只要多跟他交流,多教他法律知识,看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很多事情,她也可以不计较,就这么过一辈子。
反正龙卜曦答应了她的要求,她不用住在普苍寨里,还可以一直做她想做的事情,虽然不知道龙卜曦为什么会让这么大一步,答应她提的这些要求,不过就目前来说,她觉得很好了。
此刻巨蟒已经把血盆大口张到了龙卜曦的头上,准备一口将他吞下。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抬起手,指向巨蟒,手上的铃铛随之叮当作响。
“阿蓝。”龙卜曦轻吐两个字。
“嗡——”一阵熟悉的虫子翅膀震动声音响起,阿蓝幽蓝色的小身影忽然从洞口飞了进来,直接飞到巨蟒的脑袋上,狠狠咬一口。
“轰——”一阵巨响,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巨蟒,像被人捏住了七寸,脑袋和身躯重重倒在地上,激起一阵尘土,同时卷住程英的蛇尾,无力地松开了她,软绵绵地落在地上。
程英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劫后余生的感觉,让她想哭又想要。
她稳住情绪,看到巨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抬头问龙卜曦,“这条蟒蛇死了吗?”
“差不多,阿蓝给它下了足够多的毒素,它离死也不远了。”龙卜曦看也不看那条倒地的巨蟒,从巨蟒团成一团的蟒身上跨过去,将地上的程英抱进怀里,“你怎么样了。”
“疼,很疼。”程英本就手脚骨折,又跳起来跟蟒蛇拼命,还被蟒蛇团团勒住,她感觉现在全身骨头都断了似的,每一个地方都在疼。
龙卜曦眸子里露出心疼之色,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药瓶出来,打开瓶子,递到程英毫无血色的嘴唇边:“喝吧,喝了你会好受许多。”
那药瓶充斥着一股药草、血腥味,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奇怪味道。
程英不想喝,又觉得龙卜曦应该不会害她,想了想,凑过去喝了一口,一张俏丽的脸顿时皱成一团,实在是那药的味道又苦又腥,十分的难喝。
“把它喝完。”龙卜曦神色温柔地哄她,“喝完就不痛了。”
程英望着龙卜曦,他表情温柔,眉眼都带着浓厚的担忧神色,不像是演出来的表情,虽然不知道那药瓶里的药水究竟有什么功效,她还是乖乖低头,把小药瓶里的药,全都喝光。
喝完,她感觉自己脑袋昏沉的更厉害了,刚想问龙卜曦,大黄究竟在哪,嘴巴还没张开,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程英是被大黄舔醒的。
那熟悉的狗舌头舔在手上的黏热感,让她楞了一下,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大黄那张放大版的狗脸就在她面前,她这是在做梦?
龙卜曦不是说大黄被那两只熊吃了吗?大黄怎么在这里?
程英爬起身来,想用手使劲得掐自己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结果一动,浑身痛得不行。
她低头一看,她的左手、右腿都打着绷带,身上又穿着一套紫色繁复花纹的苗服,她这是在苗寨里?
程英环顾四周,熟悉的木头房间,熟悉的木床、木窗,还有屋里熟悉的摆设,都在告诉她,她身处在龙卜曦的吊脚楼里。
她这是被龙卜曦背回了普苍寨里?给她做了简单的包扎?
程英四处环顾一圈,龙卜曦不在房间里,外面的天色是亮的,她戴在左手上的手表不见了,也不知道是龙卜曦给她打绷带的时候给她取了下来,给放起来了,还是弄丢了。
没有手表,就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
大黄看她醒了,站在床边,一直摇着尾巴,嘴里哼哼唧唧的叫着,狗脸一脸担忧,似乎在问她:人,你没事吧,你怎么又受伤了。
程英缓慢地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低声说:“我没事,你呢,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事。”
大黄听懂了她的话,在她面前转了一圈,完好无损,什么事都没有。
那龙卜曦骗她大黄被熊吃了干什么?
是故意骗她,想让她对他进行妥协?
这个男人,还真是谎话连篇。
楼下传来一阵木楼梯被踩得嘎吱作响的声音,有人上楼来了。
程英看向紧闭的房门,门被推开,龙卜曦从门外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盘。
看到她醒过来,他眼睛发亮,大步走到床边,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半蹲在床前看她,“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
“不太好,我的左手和腿都很痛,其他地方也有些痛。”程英蹙着秀眉,看着自己被绑了层层绷带,不能动弹,放在床上的右腿,小声地埋怨,“我伤得这么重,你怎么不送我去医院呀?”
她的头发已经长长,乌黑的发丝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头顶的头发乱七八糟的,脸色比之前白净不少,浑身看起来十分狼狈,也遮掩不住她眉目精致,五官小巧的美貌。
她明明是在抱怨,龙卜曦听进耳朵里,却觉得她像似在撒娇。
龙卜曦嘴角高高翘起,眸子里蕴着遮掩不住的笑意,伸手握住程英完好的右手,轻言细语地说:“你伤得很严重,送你去医院的路程太长,你身体会承受不住,我就背你回来了。我的医术你放心,上次你从阿依山上摔下来,我都能把你治好,这次也不例外。”
他如此温柔,还握着自己的手,让程英很不习惯,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
龙卜曦向是预料到了她的动作,修长惨白无色的手掌紧紧握住她的手,让她没办法挣开他的手。
程英还在无声挣扎,嘴上问:“那我昏迷多久了?我上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受得伤都好的差不多了,怎么这次还这么痛。”
“你昏过去不过两天的时间,上次你昏迷一个多星期才醒,我用了我们普苍寨禁忌的蛊术救你,你才能恢复的那么快。这次你伤得没有上次严重,那种蛊术需要耗费大量的心血,还要特定的蛊虫才能完成,我凑不够那么多的蛊虫,只能暂时将你骨折的地方复原一半,之后会给你做特质的苗药给你吃,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完全康复。”
龙卜曦一边说
话,一边死死握着她的手,黑眸目光沉沉地看着她,“程英,你别忘了,你答应嫁给我了,你很快就会是我的妻子,你不能抗拒我对你的亲近。”
程英尴尬地笑了笑,没再挣扎了,小声说:“我这也是还不习惯,我跟你还没有什么超出男女之间的感情,在我们没结婚之前,按照我们汉人的习惯,是要先相处一段时间,对彼此都比较有了解,结婚以后,才有亲密动作的。”
龙卜曦定定看着她,“那你们汉族人,需要相处多久的时间?”
程英目光闪烁,“至少得相处两三年的时间,才进入婚姻殿堂。”
“程英,你觉得我是傻子,很好骗是吗?”龙卜曦乌黑的眼珠盯着她,面无表情道:“我是很少出寨子,不代表我不了解你们汉族人,你们汉族人多的是见过一两次面,就被父母安排着结婚生孩子的夫妻。我跟你从小就定下娃娃亲,你已经答应嫁给我,等你伤好以后,我就带着礼物和你一起出寨子,去见你的爸妈,我们就结婚。”
难怪他最近说得汉话越来越流利,不再像两人第一次见的那样说得磕磕巴巴的,估计这三个月以来,他没少找嫁进普苍寨的两个汉族女人学习汉人话,了解汉族人的各种习俗。
程英无奈,“龙卜曦,我伤好以后就结婚,未免太急了一些,你总得给我一些时间,去了解,去接纳你是我对象,未来丈夫的事情。不然我跟你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我俩就算结婚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
“丈夫”龙卜曦嘴里咀嚼着这两个字,唇角不可察觉地弯了一下,“好,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来了解我。”
程英皱眉,刚想拒绝,龙卜曦不容置喙道:“别跟我唱反调,惹我生气。”
程英沉默下来。
她现在基本可以确认,龙卜曦就是一个喜怒无常的疯子,按照普苍寨里那些苗民对他畏惧的模样,惹怒他,绝对没好果子吃,程英不愿意也得答应。
她可不想被龙卜曦下致命蛊虫,把自己折磨的生不如死。
她不反对,那就是默认,龙卜曦满意地站起身来,把放在木托盘上一碗黑乎乎的药汁端过来,坐在她身边,语气温柔的说:“你手不方便,我喂你吃药。”
程英摇头,“我自己喝吧,我右手还能动。”
龙卜曦没说话,一双黑漆漆的眼眸,一直看着她的右手,像是在看什么不该存在的东西。
程英被他的目光看得毛骨悚然,心想,这个疯子,该不会想弄断她的右手,再给她喂药吧?
那样的话,这人疯癫的程度,比她发起疯来还要丧心病狂啊。
好在龙卜曦没有勉强她,似乎想起她说过,不能强迫她,就把药放在床边,对她说:“那你自己喝吧,我下楼给你做饭去。你想吃什么?”
程英莫名松了口气,“我都行,你看着做吧。”
“好,那你记得把药都喝光,旁边还有我自己做的蜜饯,你喝完药把蜜饯吃了。”龙卜曦转身离开房间,下楼去了,楼下很快传来切菜炒菜的声音。
程英坐在床上,后背靠在床头上,看着床头柜那碗黑乎乎的药汁旁边,放了一小碟橙色透亮的梅子蜜饯。
他还挺心细的,知道药苦,还给她弄一叠蜜饯。
她用右手端起药碗,将那碗黑乎乎的药汁一饮而尽,又拿了两个蜜饯塞进嘴里吃。
感受到蜜饯的甜蜜滋味渐渐取代药味的苦味,她看着大黄乖巧地坐在床边看着她喝,奇怪的咦了一声,“大黄,你以前看到龙卜曦都挺怕他的样子,这次他离我这么近,你怎么不怕他了?难道你被他下蛊了?”
大黄汪了一声,像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看着她药碗旁边剩下的两颗蜜饯流口水。
它这馋嘴的模样,没有一点像是中蛊的样子,程英叹了口气,将剩下的两颗蜜饯拿给大黄吃。
第66章
喝完药, 程英又感觉脑子有点昏沉,她靠在床上,等着龙卜曦把饭做好, 没想到又睡了过去。
等醒过来, 外面的天色已经到了傍晚,窗户外的天边飘着灿烂如霞的晚霞, 火红色的霞光,从窗户里透进来, 使得木屋子里的光线变得十分透亮,充满暖意。
程英从床上挣扎起身,骨折的左手和右腿还是一动就疼, 不过比早上那会儿好太多。
她四处看了一圈,大黄不在屋子里,不知道跑哪去了。
肚子饿得咕咕作响, 龙卜曦也不知道在哪,做好饭没有。
程英饿得要命,试着下床, 单腿跳着,来到窗户前,对着楼下喊:“龙卜曦, 你在家吗?我饿了!”
“在!”楼下一个人的回应声, 但不是龙卜曦的。
很快楼下传来有人上楼的声音, 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身浅粉色苗裙的年轻姑娘走上来, 是娅琳。
程英惊讶:“娅琳,你怎么在这里,龙卜曦呢?”
“他有、事去、里寨了, 托我、照顾你。”娅琳把手中端的木托盘,放在屋子左侧摆放得一张小方桌上,把里面的饭菜一一端出来,坐在桌边招呼程英,“这是阿诺哥、做得、饭菜,你、来吃。”
桌上放着一大碗晶莹剔透的米饭,一盘蒜苗炒腊肉,一盘清炒小白菜,一碗鸡蛋汤,菜得份量不多,她一个人吃,完全足够了。
程英几乎两天没吃饭了,肚子饿的不行,也顾不上矜持,单脚跳着坐在饭桌前,端起碗筷就是一阵风云残卷。
龙卜曦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米饭蒸的软硬适中,蒜苗炒腊肉炒得不咸不淡,吃起来特别香。清炒小白菜炒的颜色翠绿,吃着很爽口。鸡蛋汤用得土鸡蛋煮的,鸡蛋煎得一片金黄,喝起来又香又美味,程英吃起来十分的顺口,三两下把饭菜吃个精光,打了个饱嗝。
娅琳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把饭菜吃光,笑脸盈盈问:“你很、喜欢、阿诺哥、做得饭菜?”
“说不上喜欢,就觉得他做饭手艺还行吧。”程英是绝不会承认龙卜曦的厨艺很合她口味的。
她跟龙卜曦还不熟,要当着外人的面夸他,他要知道了,还不知道会怎么想。
娅琳左手撑着脸颊,饶有兴味道:“阿诺哥,从不给,外人做饭,尤其是,代巴(女人)。你是第,一个让,阿诺哥,心甘、情愿做,饭给你吃,的代巴。听阿诺哥、说、你要跟他、结婚了?”
程英楞了一下,“龙卜曦告诉你的?”
“是啊。”娅琳点头,“他一早、去了、里寨,告诉了、老族长。老族长跟赛兰、很生气,他们召集、族人,在里寨跟、阿诺哥劝说。”
程英整把吃完饭的碗筷都放在托盘里,闻言手一顿:“你们老族长和族里人反对他娶我?”
“是。”娅琳又点头,“老族长、原本,想要、阿诺哥,娶赛兰,他一直、不愿意。这次,也不会,妥协。赛兰、嫉妒心、重,你要、小心她。”
程英想起赛兰上次问她是不是喜欢龙卜曦,她说不喜欢,赛兰说如果骗她,就要让她付出代价。
现在龙卜曦在寨子,到处宣传他跟她要结婚的消息,以苗女固执疯癫的性格,只怕赛兰知道后,会想尽办法来报复她。
娅琳看出她在想什么,微微一笑,“你不用,担心,只要你,一直在,阿诺哥,身边。不离开,他的房子,赛兰、就没机会、对付你。”
程英:
这话说了等
于没说,她是邮递员,要给寨子里的人送邮件,她不可能一直都让龙卜曦陪同,总有落单的时候,到那时候要遇到赛兰,恐怕真会被报复。
想到这里,程英一阵头疼。
她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娅琳,你看到我的狗了吗?”
“它在,楼下,啃骨头。”娅琳手指朝下指着,“阿诺哥,给它,很多骨,头。”
程英放下心来,还想跟娅琳说话,娅琳站起身说:“我还有、事,你,不要离开,这里,听阿诺哥话。”说完也不管她是什么反应,端着木托盘走了。
她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程英手脚骨折,也不能到处乱动,就趴在木窗户前,往外望。
秋季的傍晚,普苍寨格外的宁静,火红色的霞光照耀在整个寨子层层叠叠的吊脚楼上,给吊脚楼以及寨子四处可见的树林、竹林投上一层美轮美奂的光芒。
寨子中隐隐能听到孩童们嬉笑打闹的玩耍声,树林里有些许虫鸣鸟叫声,河水潺潺从寨子里流过,发出哗啦啦的流水声,这些声音并不吵闹,相反组成一股让人浑身放松的山谷乐章,人身处在其中,只觉得浑身舒服、宁静。
秋风习习,带来不知名的花香、草木香,以及距离龙卜曦吊脚楼不过两百米距离河流的温润水汽,程英呆在普苍寨,远比想象中的舒适。
意识到自己有这个想法时,程英想,一定是因为她心境不一样了,才会有这种想法。
第一次她从山上摔下来,呆在龙卜曦的吊脚楼,她跟龙卜曦不熟悉,又听到了龙卜曦各种各样的传言,内心对龙卜曦十分敬畏,潜意识地想离开他,离开吊脚楼,自然无暇观看寨子里的好风景。
后来几次入寨,都是送邮件包裹,需要赶路回邮局交差,匆匆忙忙来,匆匆忙忙走,也没时间静下心来感受这寨子的美。
如今能感受到,大概是接受了龙卜曦的‘求爱’,破罐子破摔,活在当下罢了。
程英当然不甘心就这么跟龙卜曦在一起,龙卜曦对她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趁火打劫。
她甚至怀疑,那个山洞里突如其来的巨蟒,很有可能是龙卜曦召唤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逼她就范,否则为什么巨蟒缠住她的时候,他能第一时间出现。
转念一想,如果龙卜曦要真能召唤一条巨蟒出来对付她,那也太过玄幻了。
苗族人的蛊术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驱使这么大一条蟒蛇为他们所用吧。
如果龙卜曦真能驱使这么大条蟒蛇对付她,那这个人的心机城府之深,为了跟她结婚,跟她在一起,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疯批程度堪比上辈子的魏牧成,程英光想想就觉得可怕。
她更倾向于,龙卜曦其实在她晕过去后,一直没有走,就在山洞附近,等着她受不住了,向他求饶、求救,他再出现。
没想到意外出现了一条蟒蛇,要她性命,他就趁此机会,以此逼她就范。
不管是哪种可能,龙卜曦趁人之危,以恩挟要的行径,就不是一个好人行径。
这样谎话连篇,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疯子,程英觉得有些可怕的同时,血液里却忍不住兴奋叫嚣起来,忍不住捂着嘴,趴在窗户前大笑。
魏牧成跟她一样重生了,他要是知道她即将嫁给别的男人,他一定会气急败坏,会想法设法对付龙卜曦,想要龙卜曦死吧。
不巧得是,龙卜曦是苗族人,普苍寨未来的族长,未来的个苗王,也是个疯子,龙卜曦怎么可能会让魏牧成破坏他的好事。
这两个疯子,势必会为了她,大打出手,两败俱伤。
谁赢了,她就会成为谁的囊中之物。
相比魏牧成,程英更偏向于龙卜曦。
毕竟龙卜曦的绝色容貌,是她平生看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龙卜曦也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情。
苗人性格固执,一旦认定一个人,终身不会改变,如野狼一般,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便伴侣死去,另一半也绝不会再找新的伴侣,更不会出轨、背叛伴侣。
龙卜曦也是如此,他这阴狠疯子的模样,一看就不会做出任何出轨、背叛她的事情。
龙卜曦光从容貌和苗人固执性格上面就完胜既要又要,不停出轨、背叛她的魏牧成。
程英十分期待两人起冲突的那一天,他们是疯子又怎么样,她何尝不是一个疯子。
前世,无论魏牧成怎么折磨她,她都绝不妥协,总会找着机会,拼命进行反击,最后亲手将他送进监狱里,报了半辈子仇。
今生龙卜曦对她的那些所作所为,她真看不出来吗?不过是顺着他,看看他究竟要玩个什么花样。
如今顺势妥协,就是想利用龙卜曦对付魏牧成。
如果能借龙卜曦的手,在不伤害别人,不牵连任何人的情况下,把魏牧成彻底解决掉,她也不介意跟龙卜曦在一起。
反正她都要找个男人结婚应对父母,龙卜曦皮囊不错,跟他结婚,未尝不可。
三个疯子凑在一起,注定会闹出一番事端出来。
程英趴在窗户边笑了许久,又发了一会儿呆,实在无聊,等着大黄上楼来,跟大黄玩了一会儿,到了晚上龙卜曦也没回来,她困意上涌又继续回床上睡觉。
这一觉,她睡得不太安稳,总觉的半夜有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一直缠着她身体,让她动弹不得,浑身不舒坦。
等到第二天,她醒过来,就发觉不对劲了。
一只修长惨白的手臂,紧紧搂着她的纤腰,同时一具修长温暖的身体,紧紧贴着她的后背,那人的脑袋凑在她的颈子上,嘴唇都快贴到她的皮肤上了,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态,跟她搂睡现在一起。
是龙卜曦睡在她身边。
难怪她昨晚睡觉,感觉自己像被蛇缠住了,一动也不动,原来龙卜曦上了她的床,搂着她在睡觉。
程英松了口气,猛地眼睛睁大,不对!
龙卜曦怎么会在她的床上?还这么自然地搂着她睡觉?
她下意识地啊地叫了一声,伸手推开龙卜曦。
第67章
程英手脚受了伤, 这一推,不仅没把龙卜曦推开,手指指甲还刮拉到他的衣服, 往下拉扯了一段, 露出他那白玉修长的身躯。
程英楞了一下,万没想到, 龙卜曦睡觉,衣扣全部都是解开的。
阳光从窗户照进屋里, 明亮的光线下,男人锁骨很深,胸肌宽阔, 腰窄不瘦,腹肌线条流畅,在阳光照耀下, 年轻的躯体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尤其那两点,粉粉嫩嫩的,如山间从未被人采摘过的第一茬樱桃, 诱人遐想。
程英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她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身体,什么八块腹肌男, 四肢健硕, 浑身有力的男人都见过。
但从没有见过像龙卜曦这样, 身体白玉无瑕, 看似瘦弱, 却该有的都有,如一块未被人开发过的美玉,完整无暇的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催生心中想将他摧毁,让他在自己手下沉沦,皮肤变成另一种颜色的邪念。
程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不对劲,连忙收回目光,将自己挂住的指甲从龙卜曦的衣服上解开,没好气地喊还在闭眼入睡的龙卜曦:“喂,醒醒,快醒醒!”
龙卜曦睁眼,眸子里有一瞬间的警惕和迷茫,很快转变成笑意,神色慵懒的动了动身体,“怎么了?”
“你还意思问我怎么了?我问你,你怎么到我床上来了?你还没扣衣服,光着上半身,睡在我身边,你昨晚对我做了什么?!”程英很生气,她跟龙卜曦八字还没一撇,他就直接爬她的床,他把她当成什么人了。
要让别人看见,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就一点也不懂男女之间的分寸距离感?!
程英天生明眸皓齿,五官精致,充满英气,是一眼就能让人惊艳的美人长相,虽然皮肤依旧有些黑,不过依然不影响她貌美。
她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嫣红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整张脸因为生气,显得明艳又清冷。
美人总是容易让人心软,见她气得脸色都涨红成了苹果,龙卜曦压下心头蠢蠢欲动,如蚂蚁一般挠心挠肝的感觉,坐起身来,向她认错,“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你住得这间房间,是我的房间。这次算我不对,从今晚起,我问过你的意见,再跟你睡在一起好不好?”
程英惊愕:“这是你的房间?你家里明明有那么多房间,那你为什么把我安排在你的房间里?还有,我虽然答应嫁给你,可我们目前也只是正在处对象,对彼此还不熟悉,还需要时间慢慢了解彼此的关系。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男女双方在没结婚之前,是不能住在一起,更不能睡在一个床上的!”
“这是我家最好的房间,我想让你住得舒服,就让你住我的房间了。”龙卜曦妖冶俊美的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按照我们寨子里的规矩,只要男女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就算不举行结婚仪式,有情人也可以住在一起生娃娃。”
程英一噎,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才好。
想了想,她神色严肃道:“我是汉族人,你得尊重我的意愿,在我们两个人结婚之前,你决不能再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爬我的床,跟我睡在一起。你要不顾我的意愿,我行我素做你想做的事情,那我想,我们也没必要谈结婚的事情。”
“你想反悔?”龙卜曦脸色冷了下来,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他不笑的时候,狭长的眼睛噙着冷得渗人的光芒,就这么冷淡地看着她,压迫感十足。
程英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我不是出尔反尔的人,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但如果你不尊重我,我行我素不顾我的感受,那我宁愿瓦碎,也不为瓦全。”
气氛一下冷了下来。
两人四目相对,无声对峙。
很快,龙卜曦败下阵来,无奈道:“好,以后没经过你的同意,我不会再跟你睡在一起。”
“你最好说到做到。”程英松了口气,与他拉开一段距离,往床下爬。
龙卜曦皱眉,伸手拉住她,“你伤还没好,别乱动,小心骨头错位。”
程英委屈,“我要上厕所,憋了一晚上了,我总不能一直憋着吧。”
龙卜曦楞了一下,随即下床,“我抱你去厕所。”
“这不太好吧。”程英犹豫。
“没有什么不好的,你行动不便,需要我就跟我说。”龙卜曦不由分说地将她抱起来,往屋外靠近走廊右侧的厕所里走。
程英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双手慌忙楼他的脖子,右手不小心摸到他敞开的身躯,摸到了左胸肌。
那冰冰凉凉,皮肤如玉一般,无比光滑细腻的手感,真是该死的好啊!
程英不禁想起魏牧成,他虽然也有腹肌,摸起来手感也不错,可是他的腹肌摸起来硬邦邦的,还很粗糙,跟龙卜曦这摸起来顺滑如玉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还是龙卜曦的胸肌摸起来舒服
程英的手很热,龙卜曦被她摸到胸肌,她手心的温度似乎透过他冰凉的皮肤,传到他的心脏,让他的心脏跟着酥麻起来。
龙卜曦低头,看着程英的双手已经搂上他的颈子,一双清澈明亮的杏眸,正闪烁着他看不懂的一些晦暗情绪,不由勾唇一笑,低声问:“程英,我摸起来怎么样?”
他说得那么直白,眼里满是得意之色,程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这人肯定是故意没扣衣服扣子,对她施展美男诱惑计呢。
一时好笑不已。
苗人大多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就去做,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
龙卜曦肯为她花心思,知道利用自己身体的优势对她进行诱惑,如孔雀一般为她开屏,虽然行为幼稚,程英还挺吃这一套。
程英柳眉轻轻一挑,杏眼顾盼生辉:“嗯,还不错。”
龙卜曦欢喜起来,将她重新放回床上,抓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肌肉上,邀功似地说:“那你多摸摸,我听任青说,你们汉族的姑娘,都喜欢长得俊,身材好的男人。”
骤然碰到那如玉一般冰凉丝滑的身躯,程英手一顿,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龙卜曦死死地按住,动弹不得。
程英无奈:“龙卜曦,你究竟找任青问了一些什么啊,你这样做,对于很多女同志来说,是一件很冒昧,在耍流氓的事情,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要再这样做了。”
龙卜曦松开手,眼里露出一丝委屈,“你不喜欢?”
他的眼睛清澈透亮,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像被人抛弃的小动物,让人不忍心说出伤害他的话。
这副模样,就是男版表面爱装清纯无辜,实际比谁都心狠手辣的小白莲。
程英知道龙卜曦是什么样的人,也没办法配合他演戏,实在是她的膀胱快炸了!
“我要上厕所,我快憋不住了!你别再装可怜无辜了,我喜欢,我很喜欢,还不行吗!”
龙卜曦笑了起来,也不废话,抱着她快步往厕所里走。
等上完厕所出来,龙卜曦又抱着她回房间,将她小心的放在床上,“我去做早饭,吃完饭,我去给你找治疗骨折的草药和蛊虫,让你早点康复。你在家里不要到处乱跑,我会留几只蛊虫在家里保护你。”
“什么蛊虫?”程英好奇。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龙卜曦下楼做饭去了。
饭菜很快做好,龙卜曦端着饭菜上楼来,两人一起吃。
早饭是龙卜曦熬得白米粥,搭配一小碟咸菜,几个切开流油的咸鸭蛋,外加一盘凉拌榨菜丝。
吃饭期间龙卜曦不停地给程英夹菜,她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只能全都吃光。
吃完饭,程英问:“我的邮包在哪,大黄又去哪了?”
龙卜曦将碗筷收拾进托盘里:“你的大黄太吵了,我已经让嘠羧把它背着出寨子,到你家,交给你爸妈,顺便通知他们,你在我这里,答应跟我结婚的事情。”
程英:!
“你就直接让人去找我爸妈,说你要跟我结婚的事情了?”
“嗯,怎么了?”龙卜曦端着托盘,眸子泛起一丝戏谑,“你该不会后悔说要跟我结婚的话了吧?”
程英:
“没有,我就是觉得太突然了,好端端的,你把我的狗送走干什么?你让人去我家通知我爸妈,这不是给我爸妈惊吓嘛!也不知道他们看到你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想。对了,那个嘠羧究竟是你什么人?你怎么老是使唤他?”
龙卜曦:“嘠羧的父母是里寨守寨人,他们家世代都侍奉族里的族长,我从十岁起练出阿蓝,成为蛊王,老族长立我为少族长以后,嘠羧就一直跟随在我左右,为我办事。”
程英恍然大悟,心想这普苍寨规矩还真多的,少族长都有类似于古代侍卫职位的人供使唤,这里规矩森严的像个小型老旧社会。
难怪龙卜曦说他不能随便离开这里,估计他就是这里的土皇帝,一旦想离开,寨子里肯定会有人阻拦。
也不知道两天前,他是怎么找到她在山洞里的,难道是因为他安插她在身边飞舞的那只蝴蝶?
第68章
龙卜曦给程英留得蛊虫, 是两条花花绿绿的蛇,以及好几只同样花花绿绿的毒蜘蛛,还有十几只黑色的毒蝎子守在她的门口。
那两蛇大概有手臂粗, 一左一右盘在门口, 跟个门神似得,时不时昂起头颅, 吐着蛇信子,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十几蝎子直接爬进她所住的屋子, 躲在床脚、桌子底下,不仔细看,压根看不到它们在哪。
几只蜘蛛垂挂在门窗上, 一会儿的时间就结了一大片蜘蛛网,像是在阻拦程英外出,也像是在阻拦外人进入。
程英十分怀疑, 龙卜曦安排的这些蛊虫,不像是来保护她的,更像是来监视她的, 目的就是怕她乱跑。
程英手脚还没愈合,想自己活动也活动不了,只能老实呆在屋里, 坐在窗户前发呆。
龙卜曦出门去了, 说是要给她去深山里找治疗她腿伤的药草, 再找能医治她腿的蛊虫, 让她的腿尽快复原, 大概会去半天的时间,让她不要乱跑,临走前还给她在桌上放了一些他自己做得蜜饯, 给她当零嘴吃。
程英闲得无聊,一边吃着蜜饯,一边无聊的望着河对面层层叠叠的吊脚楼,希望有人能出来,跟她说句话也好。
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管是河对面的苗民,还是从龙卜曦吊脚楼下经过的苗民,看到她坐在龙卜曦吊脚楼上的窗户前,全都当做没看见她,飞快地离去,她叫他们,他们也像是没听见,没有一个人理她。
渐渐地,程英困意上涌,接连打哈欠,准备回床上睡觉的时候,看到一只幽蓝色的蝴蝶从远处飞舞过来,飞到她所在的窗户前,却被那些蛊虫蜘蛛结得蜘蛛
网给粘住,拼命地扇动幽蓝色的大翅膀,引得网上比巴掌还大的蜘蛛快速向它靠近。
程英认得这只蝴蝶,是龙卜曦的蝴蝶,她在左雾林迷雾中迷路,是龙卜曦叫这只蝴蝶来给她引路的,她在镇上休息的时候,也是这只蝴蝶在监视着她。
它怎么飞到这里来了?难道是龙卜曦怕她偷偷跑出去,不放心她,又叫这只蝴蝶来监视它?
这只蝴蝶也太笨了,这么飞进来,也不怕被那些蜘蛛吃掉。
程英叹气,不忍心看那只漂亮的蝴蝶被蜘蛛吃掉,犹豫了一下,伸手把那蝴蝶从蜘蛛网上取下来。
在她把蝴蝶取下来的瞬间,蝴蝶就挥舞着翅膀从她手里飞起来,带着一层淡淡的细碎粉末,洒落在她的头上,随着程英的呼吸,那些粉末被她吸了不少进去。
程英很快就意识到不对劲,因为她除了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瘫软在地以外,她还出现了幻觉。
她的眼前不断出现上辈子在部队出任务,战友在她面前死亡的场景,还有魏牧成将她囚禁在地下室,对她百般折磨,她的母亲、妹妹死亡的画面
她试图甩掉脑中这些不切实际的的画面,可是她连掐自己,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力气都没有,这个时候她就明白过来,那只蝴蝶有问题,它不是龙卜曦的蝴蝶,是有人专门找了跟龙卜曦练得蛊虫蝴蝶一样的幽蓝色蝴蝶,来对付她。
可是谁会用一只蝴蝶来对付她呢?
答案很快揭晓。
她神情恍惚之际,听到有人上楼来的声音,迷迷糊糊间,看到屋子的毒蝎子、毒蛇、毒蝎子都往门口跑去,对付突如其来的闯入者。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不知道弄了什么药粉,那些蛊虫很快就蔫了,没了动静。
程英迷迷糊糊之际,看到了赛兰那模糊地影子向她走来,她本能的觉得不妙,想要逃,可惜她毫无力气,迷迷糊糊地晕了过去。
而在某座深山老林采药草的龙卜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微微怔神之际,一不留神没站住脚,从十几米高的悬崖摔了下去。
“吱!”龙卜曦嘴里没发出一丝惊慌的呼叫声,速度极快往山崖下摔去,反倒是趴在他肩膀上的阿蓝,飞快地飞舞翅膀,与他平视着,嘴里发出焦急地吱吱声。
“呯——!”龙卜曦直挺挺地摔在地上。
所幸悬崖下有成片的杂草做垫底,他摔下去后缓冲,他才没被摔死。
即便如此,他的腿也被摔伤了,脸上、手上、背部都有很多见血的擦痕。
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速度极快地爬起身来,一瘸一拐地往寨子所在的方向走,同时问飞舞在他耳边的阿蓝,“你确定留在家里的蛊虫没有了反应?”
“吱!”阿蓝点头。
我联络不到它们,听不到它们的回应,它们一定出事了!
龙卜曦抿着嘴,背着装了药草的背篓,没有二话,速度极快在长满一人多的杂草,几乎不成路的狭窄山道中,向着寨子的方向飞速跑去。
等他跑到寨子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他瘸着腿,不顾自己腿上手上在流血,疯了一般往楼上跑。
可是到达三楼,推开程英所住的房间门,里面空空如也。
龙卜曦心中一沉,像是被利刃挖空了心脏,心里既空唠唠的,又沉闷痛到让他窒息。
他看向瘫软在地上的毒蛇,一脚踩到它们的头上,狠狠碾压着它们的头颅,咬牙切齿道:“废物!”
阿蓝围着屋里飞了圈,小脑袋昂了昂,似乎在嗅屋里的味道,很快凑在龙卜曦的耳边,吱吱吱叫了几声。
“你闻到了赛兰蛊虫的味道?”龙卜曦幽暗的眸子瞬间充满杀气,将背上的背篓一扔,拿出一匕首,就往楼下冲,“阿蓝,召集附近的蛊虫,问问赛兰在哪。”
阿蓝吱了一声,从窗户飞下去,没过一会儿,又飞了回来,十分愧疚地对着龙卜曦吱吱叫了两声。
“你说那些蛊虫不知道赛兰在哪?”龙卜曦嘴角噙着一丝冷笑,“都是废物!”
龙卜曦来到楼底下,站在路边,拿着匕首,在自己左手手心上狠狠割了一刀,鲜血顿如泉涌般涌了出来。
他面无表情地将握紧左手,将血一滴又一滴地滴在双手戴着得两串银饰上。
银镯一样的首饰,在见血以后,呈现诡异得血红色,如同有生命的河流一般,顺着手镯缕空的凹槽,流向手镯上串着得四个小铃铛上,将整个铃铛从里到外层层裹住,直至每个铃铛上面雕刻的细小凹槽全部吸满血,呈现通红的血红颜色,风一吹,叮铃铃,以前怎么晃动都不响的铃铛响了。
龙卜曦站在吊脚楼下,伸出双手,一下又一下,晃动见了血的铃铛。
“叮铃铃——叮铃铃——”
清脆空幽的叮当响声,像是有无声的魔力,传遍整个寨子,所有人都听到了铃铛声响。
许多苗民脸色大变,纷纷用苗语交流:“你们听见神铃的声音了吗?”
“听见了,出什么事了,竟然让少族长动用了神铃铛。”
“不知道,按照我们寨子里的族规,族中只有遇到外人入侵,或者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未来的族长才能动用神铃铛,召唤寨子里的蛊虫备战,阿诺他这是在干什么?”
“谁知道,他就是个疯子,他做事情,从来都是我行我素,不考虑别人的。”
“该不会是为了那个邮递员吧?我早上看到赛兰趁阿诺不在,去他家吊脚楼了。”
“哎呀,那糟糕了,赛兰一直都想嫁给阿诺,阿诺不喜欢她,现在突然说要娶那个邮递员,以赛兰那个疯疯癫癫的性子,她指不定会对那个邮递员做出什么事情出来。”
“难怪阿诺要动用神铃铛,看来是赛兰把他激怒了。”
铃铛响动,叮铃铃的铃铛声音下,吊脚楼、竹林、草丛、路边四处的土壤里,钻出一只又一只长相奇怪的虫子、蝎子、蜈蚣、毒蛇、毒蜘蛛之类的蛊虫,还有许多飞蛾鸟类蝴蝶蜜蜂,成群结队,发出各种吱吱嗡嗡的声响,如潮水一般,四处乱跑乱飞,向着寨子四处行进。
无数虫鸟涌动的场面,实在太过奇特,如世界末日一般,连经验老道的老苗民们都看得惊奇,纷纷关上门窗,避免蛊虫们爬进自己的屋子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小孩们则被吓得哇哇叫,不用大人吩咐,都一股脑地往家里跑。
龙卜曦手掌心的血还在滴,普苍寨神秘的神铃铛,拥有召集寨子里所有蛊虫的能力,使用这种铃铛蛊术,需要施蛊者用自己的鲜血,不断血祭铃铛,才能驾驭所有的蛊虫。
如果半途止血,施蛊者能力不够强,蛊虫则不受施蛊者的控制,还会出现反噬施蛊者的可能。
因此铃铛一响,不达目的,不罢休。
龙卜曦的脸,因为失血过多,变得毫无血色,身体也因此摇摇欲坠,可他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任由鲜血顺着手腕滴落在镯子上,不断晃荡动着铃铛:“叮铃铃——叮铃铃——”
成群的蛊虫像是听到了指令,像训练有素的士兵,在寨子里不断搜寻赛兰的踪迹。
很快,西面成群的蝎子有异动,龙卜曦目光看向西面绵延不绝的高山,眸光微沉,低声道:“找到了。”抬脚往西面的群山走去。
“吱吱。”阿蓝连忙飞舞着翅膀,跟在他身
边替他保驾护航。
第69章
蛊虫涌动, 蝴蝶飞舞,龙卜曦跟着阿蓝,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头, 来到一处满是藤蔓和树木形成的天然绿色屏障前, 听到了屏障后面哗啦啦的水声。
龙卜曦伸手扒开藤蔓,看到了一汪不大的瀑布出现在眼前, 轰隆隆的流水,直泄入一汪深潭里。
瀑布下方中间的位置, 有一个被人为横着劈开的一条山间小道,小道靠里的地方似乎有个山洞。
龙卜曦叫了一声:“阿蓝。”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朝空中嗅了嗅, 很快点点头,在他耳边吱了一声。
赛兰在这里!
龙卜曦脸色很冷,从斜坡跳了下去, 沿着瀑布下的小山道,快速往山洞行去。
程英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身处在一个高约两米, 宽度约五米,深度未知的山洞里。
洞里光线很亮,像是有许多不知名的发着光的虫子, 盘踞在山洞各处, 使得山洞跟装了灯似的, 四处都亮晶晶的。
她躺在一个类似于石床的床上, 周围摆满许多瓶瓶罐罐, 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对面的墙壁上开凿着类似于衣柜、桌子之类的石具,旁边还架着一口锅, 有过生火的迹象,像是有人在这里生活。
一个穿苗服的女人坐在石桌旁,大概是听到她清醒过来的动静,回头看她,用生硬的汉语开口说:“你、醒了?”
程英从石床上爬起来,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她的左手右脚骨折依旧疼痛之外,别的地方没有任何问题,她还穿着之前穿得紫色苗服,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程英默默松了口气,看着女人问:“这是哪里?赛兰,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这是我练蛊虫的地方,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你心里不清楚吗?”苗服女人——赛兰,转过身来,把玩着手里一条食指长的赤红色蜈蚣虫,美艳漂亮的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你们汉人,不是最喜欢说什么信守诺言吗?我之前跟你说过,你要是欺骗我,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她穿着深紫色的苗服,手上、头上、身上、脚下,全都是蛊虫,那些毒蜘蛛、蝎子、蜈蚣之类的虫子都在她身上爬着,配上她那美艳的容貌,身上戴着得各种银首饰,完全就是活脱脱的下蛊好手的苗女形象。
程英看着盘踞在她双腿之下,五条比手腕还粗的眼镜蛇,正昂着身体,吐着蛇信子,黑色的竖瞳冷冰冰的看着她,心里毛骨悚然。
她试着坐直身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认真的向赛兰道歉:“对不起赛兰,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你当初问我喜不喜欢龙卜曦的时候,我的确不喜欢龙卜曦。可是后来,我被两头熊追杀,掉进了山洞里,危在旦夕,龙卜曦让我做选择,是要活,还是要跟他在一起,我想活着,只能选择跟他在一起,我并不是有意骗你。”
赛兰浅浅一笑,“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骗我,就得付出代价。你猜猜,我带你来这里,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对你做了什么?”
程英仔细地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脸警惕,“你对我做了什么?”
“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我不会要你的命。”赛兰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她的面前,伸手指着程英的胸口说:“你拉开衣服看看。”
程英后背一紧,不明白她要自己扒开衣服干什么,心里觉得不妙,还是用完好的右手,扒拉半天扣子,拉开衣服,低头一看,她的左胸口,有一个很小的红色点子。
“这是什么?”程英拧紧秀眉,“你给我下蛊了?”
“聪明!”赛兰双手鼓掌,笑颜如花:“我给你下了情蛊,母蛊在你的身上,公蛊,你猜在谁的身上?”
程英心中一凛,她没见过情蛊,却也从一些文献中听说过,情蛊是一对蛊虫。
下蛊的人,往往把一只蛊虫下在心上人的身上,另一只蛊虫下在自己的身上。
这样一来,被下蛊的人,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对方,无法离开对方。
一旦离开对方太远,蛊虫就会发作,挠心挠肝地疼,时间久了,蛊虫还会要命,只有回到对方的身边,才能缓解症状。
程英心中毛骨悚然,万没想到,龙卜曦没给她下情蛊,反被赛兰给下了!
一时呼吸急促,恶狠狠地盯着赛兰,“我并不是有意欺骗你,你为什么要给我下蛊?你把另一只蛊虫下在谁的身上了?!”
“别急嘛。”赛兰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算算时间,你的情蛊也该发作了。”
话音一落,程英就感觉自己浑身燥热起来,像是在高烧,身体一点点的烫了起来,小腹处传还传来一股难以言喻的酥麻战栗感觉,烫得她全身都如置身在火炉一般,浑身难受。
她脸颊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眼神渐渐迷离,本能地站起来往外走,想找到清凉的地方,宣泄她身上的火热。
可她手脚还受着伤,没走两步路,就摔倒在地上。
她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似的,嘴里发出魅惑至极的哼吟声,手脚并用地往前爬。
龙卜曦冲进山洞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程英在湿漉漉的山洞地上,拼命地往前爬着,她头发凌乱,上衣敞开,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胸口那颗跟痣一样的情蛊标记,红的跟滴血一般,十分刺目。
她爬行摩挲的过程中,雪白的皮肤被尖锐的石头磨得通红,她感觉不到疼痛,每爬一段距离,就停下喘气,看起来有种特别的娇俏凌乱美。
龙卜曦眼神幽暗,喉咙不自觉地发紧,强迫自己不去看程英那令人遐想的画面,将她一把从地上抱起来,怒瞪站在山洞里的赛兰,“你敢给她下情蛊?找死?!”
他那冷白如玉的妖冶俊美脸上,是遮掩不住的浓厚杀气,看向赛兰的眼神,阴鸷地向要将她生吞活剥似的。
面对他那样可怖的神色,赛兰有一瞬间的慌乱,很快冷静下来,“是她欺骗我在先,我给她下蛊,也是她活该!”
“我早跟你说过,你要敢动程英,我要你的命!”龙卜曦想放下程英,去掐赛兰的脖子。
然而他手刚一松,程英就连忙抬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昂起被汗水打湿的额头,难受地看着他呜咽:“好热龙卜曦,我好难受,我好热,你帮帮我”
龙卜曦脚步一顿,想狠下心放下她,她死死搂着他的脖子,半敞开的上身,一直往他胸口贴着,蹭着,一双杏眸里,噙着魅惑至极的水光,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一副需要人疼爱的模样。
龙卜曦呼吸急促,不忍直视地闭了闭眼睛,狠下心不去看她,目视着赛兰,咬牙切齿道:“我再问你一遍,你把另一只蛊虫,下在谁的身上了?”
赛兰冷哼:“你不是很厉害吗?有本事,你一个个找啊!”
“阿蓝。”龙卜曦眸光一冷,右手稳住缠在他身上的程英,伸出带血的左手,指着赛兰:“杀掉她!”
赛兰瞳孔猛地一缩,“龙卜曦,你疯了?!我是阿爷的孙女,你敢杀我?!”
阿蓝收到指令,朝着赛兰所在的方向飞去。
赛兰看龙卜曦没有让阿蓝停止下来的意思,手忙脚乱地召集自己的蛊虫,对付阿蓝。
她身上所有的蛊虫都动了起来,在她的指令下,全都冲向阿蓝。
可阿蓝是普苍寨蛊王,所有的蛊虫在它面前不堪一击。
阿蓝轻轻吱吱叫两声,所有蛊虫都怕得不敢再上前。
“都给我上!愣着做什么!”赛兰气急败坏地划开手指,以血为祭,甩动着身上的铃铛,用铃铛催使着蛊虫应战。
在她的铃铛催促下,她的蛊虫勉强打起精神来应战。
阿蓝轻松躲避成群蝎子、蜈蚣、毒蜘蛛之类的蛊虫跳袭,转头一一咬上五条向它袭击过来的眼镜蛇,那五条气势汹汹的眼镜
蛇 ,顿时软烂成一滩肉泥,软趴趴得倒在地上,没有了动静。
赛兰见状不妙,转头就往山洞里跑,嘴里还大声嚷嚷:“龙卜曦,你要为了一个外族女人动我,我阿爷不会放过你的!”
话音刚落,阿蓝飞到了她的头上,对着她的脑袋狠狠咬一口,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龙卜曦抱着程英,一步一步走到赛兰的面前,眸子里噙着冰冷的嗜血光芒,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另一只蛊虫,你下在谁的身上了?”
赛兰浑身上下像有千万只虫子在啃噬她的血肉,疼得她不能自己。
她很想倔强得不说出那个人的名字,可是阿蓝还在给她输送毒素,她要不说,她今天真的会死在这里。
她不敢相信自己喜欢多年的人,会为了另一个女人要她的命。
可她心里也清楚,龙卜曦从来就不喜欢她,从来不愿意正眼看她,他还是冷心冷肺的疯子,惹怒了他,他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她的命,在他眼里不过是蝼蚁,可以随时要她的命。
她本来还想要挟龙卜曦一番,让他放弃这个外族女人,赌她在他心中的份量。
现在他毫不顾及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让阿蓝出手要她的命。
赛兰楼下伤心的泪水,呼吸困难道:“另一只蛊虫,在一头正在发情的野猪身上,你想救她,去山上找那不知道跑哪去的野猪吧!”
“赛兰,这是你自找的。”龙卜曦垂下眼帘,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
山洞里很快响起赛兰一声比一声高的惨叫声。
第70章
热, 很热。
程英满头大汗地搂着龙卜曦的颈子,脑袋一直蹭着他的锁骨,嘴里无意识地哼吟着。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只觉得自己气血上涌, 浑身的血液像沸腾的开水,热得她每一个身体部位都像火烧着一般。
更要命的是, 她心里还莫名其妙地生出一股强烈的渴望,俩腿之间酥酥麻麻, 像有许多虫子在身体各处爬来爬去,瘙痒难耐,急需找到一处冰冷之物, 宣泄身上的火热。
龙卜曦的身体,一直是冰冰凉凉的,她潜意识里, 就想搂着他,贴着他,扒开他的衣服, 触碰他冰凉的身躯,缓解自己身上的火热感。
程英知道自己不应该去扒拉龙卜曦的衣服,苗人重情, 纵然她跟龙卜曦没什么男女感情, 一旦她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 以龙卜曦那执拗的性格, 她跟龙卜曦结婚的事情, 就再也没有转圜之地。
可她好热,龙卜曦的皮肤好冰,好凉, 摸起来好舒服。
她的理智,将她脑海中的想法一点点的吞噬,最终化成了汹涌澎湃的欲望,她的红唇不自觉地贴上了龙卜曦冰凉的嘴唇。
龙卜曦正抱着程英穿过瀑布,打算回到寨子里,想办法解蛊,被她突然亲吻,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顿住了脚。
两人双唇贴上的瞬间,龙卜曦平静的心湖像是被人狠狠地撩起水面,泛起一阵阵剧烈晃动的涟漪,心脏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从未处过对象,也从未跟人亲吻过的龙卜曦,从没体验过这种奇怪的感觉,呼吸不自觉地急促起来,白玉一般的脸颊、耳垂、颈子变得通红一片。
他想推开程英,手一动,对方向是明白他想干什么,双手死死搂着他的脖子,双腿紧紧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半敞开的前胸也紧紧贴在他的胸前,像一只树懒,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
无论他怎么推开她,她就是不愿意下去,还生气得咬他颈子一口,似乎在惩罚他的所作所为。
程英之前的亲吻动作就已经让龙卜曦招架不住,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现在被她咬上颈子,从颈子处传来的柔软嘴唇触碰的冰凉又火热的一阵阵酥麻感觉,如洪水决堤一般冲流在四肢百骸里,冲得龙卜曦失去理智,骤然将程英抱住,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他没有亲吻经验,吻得十分生疏,杂乱无章,全凭个人意愿,带着陌生又奇异的探究欲望,一点点的探寻着。
程英从一开始的主动,到渐渐被龙卜曦主导,被动接受他的狂风暴雨,很快感觉自己被亲吻的无法呼吸,想往后退,让自己喘口气。
可龙卜曦的一只大手搂着她的后臀,另一只手扣着她的后脑,让她想躲都没办法躲。
这一刻,程英脑子里乱成一团乱麻,满脑子都是绮念,心里闪过一个想法,她该不会今天要在这里,和龙卜曦做一些男女交欢的事情吧?
她现在脑子一团糊涂,浑身又热又没力气,龙卜曦要真对她做些什么,她毫无抵抗之力。
可预想中的龙卜曦对她进一步的攻城略地的动作迟迟没有,龙卜曦就这么吻了她一会儿,俊美的脸上出现迟疑的表情,犹豫了几秒,深邃的眼眸露出些许贪恋目光,最终抱着她,一跃而下,“噗通——”一声,跳进了瀑布下端,深幽冰冷的水潭里。
秋季的山水十分冰凉,程英一入水,身体滚烫的温度瞬间降温,心底里那股子瘙痒难耐的感受也跟着减轻下来,脑子也清醒过来,浑身舒服了许多。
程英舒了口气,从水潭底下游到水面,手脚划拉着浮在水面上,让自己身体滚烫的温度彻底降下来。
龙卜曦也从水底浮上水面,在距离程英大约一米距离的位置,双眸火热地看着她。
程英察觉到他的视线,联想到自己先前的举动,不由一阵尴尬脸红,咳嗽一声道:“那个,龙卜曦,我说我不是故意亲你的,你信吗?”
“我信。”龙卜曦定定地看着她,目光落在她那被他亲吻得有些红肿的嘴唇上,轻声问:“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龙卜曦的瞳孔本就比一般人黑,看向程英的眼神,比先前更加幽深,像山野中的野狼,虽然很饿,却不动声色地,等着猎物自投罗网。
程英被他那样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划着水说:“还好,比先前好很多,我身上没那么热了。龙卜曦,我这是怎么了?”
“赛兰给你下了情蛊,你情蛊发作,如果没有跟你一对的情蛊之人给你解蛊,你就会失去理智,变成刚才那样。”龙卜曦语气平静的说着。
程英怒拍水面,“这个赛兰,怎么这样啊?我又不是故意欺骗她的,她至于对我下情蛊吗?我听说情蛊一旦下到人的身上,没有解蛊的方法,两个人要至死方休。我刚才情蛊发作,是她给另一个人下蛊,对方起了绮念,我才跟着发作?龙卜曦,这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给我解开情蛊吗?”
“你骗赛兰什么了?”龙卜曦抹了一把脸上的水问。
“”程英默了一瞬,把之前赛兰拦住她,问她话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难怪赛兰要对你下蛊……原来你不喜欢我。”龙卜曦俊美的脸上出现一丝受伤。
他缓慢地向程英靠近,拉起她完好的右手,朝水潭边的岩石上游去。
原本清冽幽深的水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浮漂着丝丝缕缕的鲜血,那鲜血就在龙卜曦的身边,程英的身边没有。
程英骨折的手脚都很痛,但她手脚上的绷带都还好好的,身边没有血,那这血是从哪来的?
等龙卜曦拉着程英上了岸,两人坐在水潭边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歇气,程英终于看见龙卜曦左手上面有条很长的伤痕。
那伤痕深入见骨,伤痕两边的肉被水泡过以后变白发卷,伤口还在慢慢的流血。
龙卜曦因为失血过多,脸惨白的如一张透明的纸一样,拖着程英上岸就耗费了他很大的力气,他坐在岩石上,清瘦的身躯摇摇欲坠,一副随时会晕过去的迹象。
程英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用身体顶住龙卜曦身体的一侧,避免他晕倒,同时去拉他的左手,查看他的伤口
:“你左手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伤口,它还在流血,你没看见?”
龙卜曦很自然地靠在她的右肩上,任由她翻看自己的伤口,十分虚弱道:“我在山中采药的时候,阿蓝发现守着你的蛊虫没有了反应,我直觉你出事了,一着急从悬崖上摔到了山下,急急忙忙跑回家里,没看到你人影。我担心你遭遇不测,只能使用我们寨子里的禁术,以血为祭,用神铃,召集全寨蛊虫,寻找你的踪迹。在找到你之前,蛊术不能终止,否则会半途而废,蛊虫还会反噬施蛊者”
所以龙卜曦为了找她,一直在用自己的血做血祭,驱使蛊虫找她?
难怪他看着这么虚弱,他这一路走过来,到底流了多少血啊!
莫名地,程英心里泛出心疼、愧疚的感觉。
细想起来,从她第一次见到龙卜曦,到现在为止,龙卜曦从未做过伤害她的事情,反而一直在救她,照顾她,保护她,从未对她做出什么出格过分的事情。
她知道龙卜曦喜欢她,在山洞之时,故意装没听到蟒蛇的动静,逼着她答应嫁给他,算是小有心机。
可刚才她中情蛊,意乱情迷,主动勾搭他时,他也只是亲了亲她,没趁人之危,对她做更过分的事情。
其实她都已经答应嫁给他了,她又住在他的家里,他们两人在外人的眼中,早就不清不白了,他就算对她做了些什么,她也只会默默忍受。
可龙卜曦这个没读过什么书,堪比法盲,在普苍寨是土皇帝存在的人,居然能忍住不动她,抱着她一起跳进水潭里,让她恢复神志,这已经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存在。
要知道,程英相貌不差,身材也不错,刚才衣扣都拉开了,接近半果,又在这僻静无人的地方,是个男人看到那样的她,都会忍不住一亲芳泽。
龙卜曦喜欢她,看到那样的她,还能克制着自己,不乱碰她,这种堪比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品德,足以让人尊敬。
程英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一张脸漂亮的不像真人的龙卜曦,心里升出一丝别样的感觉。
她很熟悉这样的感觉,那是一种沉寂已久的心脏,渐渐加速跳动,怦然心动的感觉。
这种感觉,她在前世跟魏牧成处对象之前就有过。
自从魏牧成背叛她以后,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原以为她已经心如死灰,对感情不再抱有任何期待,如今因为龙卜曦这有些笨拙的示爱行为,她竟然再次心动。
程英忽然有种想替自己开心,想笑的感觉。
她对龙卜曦动了心,这就意味着,她彻底忘记了前世痛苦的过去,开始了新的生活,不再活在过去的阴影里,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龙卜曦是苗族人,按照他们生苗固执的性格,他们一旦跟人结为伴侣夫妻,就会生生世世在一起,永不背叛对方,直到双方去世,死后还要合葬在一起,做到绝不背叛彼此。
她要真跟龙卜曦在一起,至少,不用担心龙卜曦会背叛她,会出轨找很多女人,也不用担心龙卜曦将她关起来,对她做出很多恶心的事情。
龙卜曦答应她的事情,他一直都有做到,不强迫她,不违背她的意愿,也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龙卜曦还长得这么好看,更重要的是,龙卜曦从没有跟别人处过对象,还是没什么经验的小处男,身材也很好,腹肌、胸肌、人鱼线,该有的都有。
先前两人情动之时,她还感受了龙卜曦某处的变化,堪称壮观
无论从哪一方便来看,嫁给龙卜曦,都不亏。
程英想通了关键,心情极好,忍住骨折的疼痛,双手用力撕下自己裙摆上的一块布,抓起岩石旁边一把土,敷在龙卜曦的伤口上,再用布条仔细地把他的伤口绑好,在手背上打了一个蝴蝶结,语气温和地说:“龙卜曦,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以后别再用使用血祭这种蛊术了,你受伤,我看见了,是会心疼的。”
“心——疼?”龙卜曦坐直身体,一脸迷茫地看着她,没反应过来,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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