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总有些人生的太漂亮, 不像是真人。
龙卜曦就是这样的人,他相貌艳丽又俊美,皮肤白得像玉一般, 平时看人的表情总是冷冰冰的, 加上长年居住在普苍寨,穿着苗服, 戴着银饰铃铛,头发比一般的男人长, 自小与蛊虫为伴,又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就给人一种神秘阴冷的感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让普苍寨苗民惧怕, 让外人不敢得罪的人,在男女之事,感情方面迟钝的彷佛一张白纸。
龙卜曦浑身湿透得坐在程英对面, 清瘦身躯的肌肉线条,随着棉麻面料的苗服若隐若现,十分的性感。
中午的阳光穿透水潭附近的树木, 照在他那张惨白如玉的脸上,又透出一股干净、圣洁的脆弱少年美感。
他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程英,眼神干净纯粹, 没有一丝杂念。
程英心想, 龙卜曦一定不知道他现在的模样有多勾人, 他干净存粹的像山间精灵, 让人看见, 就忍不住生出占有他,摧毁他的邪念。
而他像是察觉不到危险一般,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看着外面的人, 殊不知,自己被人盯上了。
程英笑起来,龙卜曦以为他是猎手,她是猎物,对她处心积虑的设下陷阱,让她下套。
但谁是猎手,谁是猎物,还说不一定。
“心疼的意思,你不明白吗?”程英存了逗弄之心,眼神魅惑地慢慢靠近龙卜曦。
她相貌明丽,眼尾上挑,嘴唇嫣红,本身就容貌不俗,这会儿她也全身湿透,湿漉漉的乌黑头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半敞的衣襟压根就没扣回去的意思,露出的大片滚圆雪白滴着水珠,如清晨带着露水绽放的月季花,娇艳欲滴,无比诱人。
“我……不明白。”龙卜曦哪见过这样的魅惑场面,尤其这人还是自己喜欢的人,只觉得下腹气血上涌,脸颊、耳朵、颈子又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浑身血液奔腾着找不到宣泄口,本能的吞噎着口水往后退。
他这面红耳赤,被程英吓住,偷偷摸摸往后退,少年感十足的模样,激得程英心中越发兴奋。
程英一把捉住龙卜曦的左手,将他那骨节分明的手掌,放在自己的左胸口,媚眼如丝地看着他说:“赛兰之所以对我下蛊,是因为我之前跟她说,我不喜欢你,随便她争不争取你,我都无所谓。
现在不一样了,我答应跟你结婚,你就是我的男人,我会试着慢慢了解你,喜欢你,接受你。你要不顾自己的身体,把自己弄伤,我看着就会心疼,会生气。
所以从今天开始,你要保护好自己,别再受伤,让我心疼好吗。”
与程英脸上被太阳晒得黑的蜜色皮肤不同,她身体不见光的部位,皮肤白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又白又嫩。
龙卜曦的大手被她摁着,盖在她那圆滚滚的左胸前,他能感受那如上好羊脂白玉的嫩滑肌肤触感,隔着手掌都能感受到她呯呯直跳的心跳声,闻到独属于她身上的女人幽香味。
龙卜曦从未碰到女人的身体,心里一阵慌乱,手掌微微一动,那软绵绵如棉
花一般柔软的弹性触感,烫得他慌忙抽回自己的手。
胸膛急促起伏,龙卜曦呼吸都带着烫,不敢正眼看程英的眼睛,怕自己把持不住,在这荒郊野岭,做出不该做得事情出来。
待他情绪稍微平复,嘴角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眼睛晶亮地斜倪着程英:“你说,我是你的男人,你会喜欢我,心疼我,这是真的吗?你不是在骗我?”
如此纯情的表现,让程英心情大好,她也不逗他了,用完好的右手,把衣扣慢慢扣起来,“当然,我要是骗你,你大可以也给我下情蛊,让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你。”
“这可是你说得。”龙卜曦转头看她,嗓音低哑地吓人,“你要是骗我,我就给你下情蛊。”
“不骗你,你就是我今生认定的男人。”程英嘴角噙着笑,“在你给我下情蛊之前,你得先给我解蛊才行,否则我情蛊发作,你就算和我同床,也没用。对了,情蛊能解吗?”
龙卜曦压下心中汹涌的情绪,声线平和道:“情蛊不是不能解,要想解开情蛊,除了要中蛊的一方死去以外,还需要寻找珍稀的情花,与百虫百蛊一起放置密封容器中,使它们饥饿之时吞噬情花,相互蚕食,最练成情花蛊。在把情花蛊放置你的体内,让情花蛊找到你身体里的情蛊,将情蛊杀死。最后再由蛊王,也就是阿蓝招出你体内的情花蛊,你的情蛊才能彻底解开。”
程英拧眉:“按照你的说法,这炼蛊,得炼过久才能成?”
“最少半年。”
“这么久?”
“也有别的方法,比如让阿蓝在容器外面监督恐吓它们,让它们加快速度自相残杀,速度就能快上一半,那样的话,也要三个月的时间。”
程英眉头紧锁,“那这三个月,我要情蛊发作了怎么办?”
“找我给你暂时解决。”龙卜曦眼神幽暗的看着她,表情却是一本正经。
程英挑眉,“怎么解决?找你跟我一起做夫妻之间的快活事情?”
“唰——”龙卜曦的耳根子又红了起来,咬牙切齿道:“我可以给你炼几只冰蛊,让它们附在你身上,缓解你身体火热的疼痛感,你在乱想什么。”
原来如此,程英了然,“那么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在谁的身上了,那什么情花又在哪里找?”
“情花在死人谷里,离寨子很远,要去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龙卜曦抬头看了一下天色。
太阳不见了,天上堆积起了乌云,快要下雨了。
“赛兰说她把情蛊下到了一头野猪身上,我让阿蓝狠狠教训她,替你出气,让她再也不敢对你下蛊为止。变天了,快要下雨了,我背你回家吧,等雨停了,我再去找那只下了情蛊的野猪,把它杀掉,给你解蛊。”龙卜曦蹲在程英面前,示意她趴在他后背,他背她。
“家。”程英咀嚼这个字。
前世她被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为了不连累家里人,她孤军奋战,在首都,在部队,跟魏牧成一直周旋,早就忘记了家是什么样的感觉。
重生回来,她感受到了妈妈、妹妹给她的家人温暖,但关于丈夫,关于她嫁人以后家的温暖,她还没有感受过。
她不知道她跟龙卜曦未来能走多远,可此刻听到龙卜曦说出回家两个字,她由心里感到一阵温暖,毫不犹豫地趴在龙卜曦的后背上,伸出完好的右手,搂着他的脖子,声音轻快地说:“走吧,我们回家。”
龙卜曦嘴角上扬,将她轻轻地背起来,双手搂着她的腿,往寨子里的方向走去。
一个小时后,在下大雨之前,龙卜曦背着程英回到了寨子里。
中午时分,又快下雨了,寨子里的人都回家的回家,收衣服的收衣服,做饭的做饭。
全寨子的人都在家里,看到了龙卜曦背着程英回到他的吊脚楼。
每家每户,都一边淘米做饭,一边用苗语闲聊他们。
实在是龙卜曦以血为祭,驱动神铃,召集全寨蛊虫找人的画面实在太壮观,找得人还是那个外族的女邮递员。
以前老族长也不是没让寨子里那些漂亮又适婚的苗女跟龙卜曦相处,这其中就包括老族长自己的亲孙女赛兰,有意想让赛兰嫁给龙卜曦。
谁能想到,龙卜曦看不上寨子里的任何姑娘,连赛兰也看不上,却看上了外族的那个女邮递员。
虽然那女邮递员长相不错,到底是汉族人,不是他们苗族的人啊。
“你们看见没有,阿诺背着那个邮递员回来的时候,一直搂着那邮递员的屁股,笑着跟那邮递员说话,看起来可温柔了。”
“看见了,我早就说这阿诺看那女邮递员的眼神不对劲,一直对那女邮递员袒护有加,他肯定喜欢那邮递员,你还不信邪,现在看到了吧,阿诺就喜欢那个女人!”
“他要真喜欢那个女人,恐怕老族长不会答应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吧?咱们族里历任族长可没有娶外族人的例子,要想做族长,就只能娶咱们寨子里的人,才能传承里寨秘术。”
“阿诺那个怪脾气,一向我行我素不听人劝,他要执意娶外族女人,怕是只有放弃未来族长的职位了。”
“嗳?赛兰对付龙卜曦的心上人,以龙卜曦的脾气,肯定会加倍奉还给赛兰。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回来,没看到赛兰,赛兰不会被他杀了吧?”
“哎,你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赛兰对那个邮递员干的事情,老族长不可能不知道,这都过去三个多小时了,怎么老族长那边还没动静?”
在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时候,有人开口:“嘘——别说了,老族长来了。”
里寨通往外寨的左雾林入口,出现了穿着黑色苗服,带着同色苗帽,拄着一根拐杖的老族长。
他拧着眉头,脚步急匆匆,看起来神情很着急,径直往龙卜曦所住的吊脚楼走去。
他的身后还穿着同样黑色苗服的高大男人——嘠羧。
嘠羧脚步稳健,面无表情地跟在他身后。
寨子里的人看见他们离去的背影,都挤眉弄眼的八卦:“老族长这是去找阿诺问赛兰的下落吧?”
“应该是,这下有好戏看了。”
第72章
龙卜曦抱着程英回到吊脚楼的三楼, 马不停蹄地给她找了一套干净的苗服,要给她换衣服。
他伸手去解程英的衣扣,程英一把握住他的手, “我自己来。”
“你的手脚受伤严重, 你确定你能自己换?”龙卜曦一脸担忧。
“就算我左手右脚断了,我还有完好的手脚可以换, 你这么想给我换衣服,莫非是想跟我做夫妻之间的事情啊?”程英似笑非笑地问。
“夫妻之间能做哪些事情?”龙卜曦语气平静, 双眸清澈,眼神无辜地看着她,一副人畜无害, 不谙人事的模样。
这人又开始装傻充愣是吧?
程英脸颊慢慢烧起来,咬牙瞪他,“你少在我面前装, 你想给我换衣服是不是?来吧来吧,给我换吧,从里到外都给我脱光光, 咱俩再到床上睡一觉,生个小娃娃。”
她说着把胸脯往龙卜曦胸膛前一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软绵绵的胸脯狠狠撞在龙卜曦清瘦的身躯上, 连带着他的心也跟着软荡了一下, 像被一只猫挠过似的, 心痒的厉害。
龙卜曦望着她, 呼吸渐渐急促, 上挑的眼角渐渐红了起来。
从水潭边看到程英那半敞衣裳,故意挑逗他,媚眼如丝的模样, 从未经过人事的他,就在心底里对程英涌起了深深的渴望,只不过怕自己在野外做出出格的事情,他一直克制着。
现在,他们回到了他的吊脚楼,在他的地盘,他的房间,他的床上,程英还这么不管不顾地挑逗他,似乎笃定他不会碰她。
她真以为他是好人,不会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吗?
龙卜曦伸手,将程英拉到自己怀里,修长的手掌粗暴得揉着她的腰身,另一手,去拉扯她的衣服。
“程英,这可是你说得,不要怪我。”龙卜曦低下头,薄唇靠在程英的耳边,声音无比温柔,大掌却死死搂着她的腰身,不让她往后退,“衣服湿了,就不要穿了,如你所愿,我们生个娃娃吧。”
程英被他摁在床上,他的吻落在她的嘴唇上,吻得异常激烈,另一只手还不安分地去扒她的衣服。
程英吓一大跳,没想到龙卜曦来真得,连忙挣扎,用完好的右手,使劲把他推开,捂着春光乍泄得胸口说:“你干嘛呀!”
她的力气很大,直接把本就失血过多,身体还很虚弱的龙卜曦,一把推倒在地上躺着。
龙卜曦从地上挣扎着起身,看她捂着胸口,一副被吓住后的凶巴巴模样,脸上扬起一抹戏谑的笑容,“不是你让我给你脱衣服,让我跟你生个娃娃,你推开我做什么。你们汉人不是说什么一言既出,四只马儿难追,我们苗族人最是信守承诺,只要说出口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的。程英,你不想跟我生娃娃?你又在骗我吗?”
“我”程英语塞,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跟龙卜曦解释,她就跟他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他却当了真。
他们
苗族的人真没有一点娱乐细胞,一点玩笑都开不得,真是无趣!
两人无声对望着,气氛相当暧昧。
龙卜曦看她不说话,从地上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伸手理着她湿漉漉的头发说:“程英,从你十岁那年,来到普苍寨,见到我,说我很漂亮,要嫁给我,非要让我阿妈答应你,让你做我妻子开始,我就在心里立誓,这辈子我只喜欢你,只娶你做我的妻子,生生世世都和你缠在一起,让你永远离不开我。所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相信你的话,你不要骗我好吗?”
他突如其来的告白,说得真挚又热烈,仿佛已经喜欢程英很多年似的,借着今天的机会,将心里的话全盘托出。
程英心里颤了颤,一股前所未有的心动感觉席卷全身。
她不知道龙卜曦说她十岁那年来到普苍寨,说嫁给他的话是真是假,但他说他这辈子只喜欢她,这一句话她是相信的。
在两人已经戳破窗户纸,龙卜曦在她面前暴露了他的真面目以后,他就没有必要再接着骗她。
他对她的喜欢,坦荡又真切,不夹杂任何事情,就只是喜欢她这个人,这很难不让人心动。
程英正打算回应龙卜曦,楼下传来动静。
“阿诺。”楼下传来一个老者的呼喊声,伴随着两个人走着木制楼梯上楼来的嘎吱声。
龙卜曦听到声音,眼神一厉,低声对程英说:“老族长来了,衣服你自己换吧,注意力骨折的手脚,别把自己弄疼了。等我处理完老族长的事情,再回来给你重新包扎上药,另外再用生蛊给你恢复伤口,你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程英想问他,生蛊又是什么奇怪的蛊虫,来不及开口,他就匆匆离去,只能低头,忍着身上的痛,慢慢换衣服。
楼下,年迈的老族长站在二楼客厅里,一只手拄着拐杖,一面打量着二楼客厅的各种摆设。
身形高大的嘠羧站在他的背后,目不斜视地盯着正对着河流的一扇窗户,不知道在想什么。
龙卜曦一下楼,嘠羧一看到他,就噗通一下跪在他的面前,右手斜放在左肩上,给他行了一个苗族大礼,用苗语喊了一声少族长。
龙卜曦嗯了一声,右手往上抬,示意他起来。
嘠羧没动,就在原地跪着。
龙卜曦奇怪地看他一眼,开口问:“你有什么事?”
“赛兰在哪?”嘠羧还没开口,倒是老族长先开口了,“你把她怎么了?”
“她在哪里,阿爷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吧,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龙卜曦看着面前矮他一头的老族长,俊美的脸上是遮掩不住的怒火,“你想问我把她怎么了,你不如问问你的好孙女,她把程英怎么了!”
老族长征神,他很少看见龙卜曦如此暴跳如雷的模样。
印象里,龙卜曦从小到大都冷着一张脸,看人的目光冷冰冰的,他阿爸阿妈死了,也没见他哭过,变过脸色。
他长大以后,更是不形于色,无论寨子里的人怎么说他,针对他,他也不生气,只是转头用蛊虫报复回去。
现在为了一个外族的女人,他竟然如此生气,老族长眉头紧锁,张开干瘪的嘴唇说:“赛兰一直喜欢你,我也有意让她嫁给你,你却喜欢上外面的女人,她当然很生气,发发小孩子脾气,你跟她计较什么。”
龙卜曦气笑了,“阿爷,我发现你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改变,一直偏听偏信,从不在乎寨子里的人真正想法,不管赛兰干下什么缺德的事情,你都无条件袒护她。你觉得这样就能弥补赛兰缺失的父爱母爱,你就能成为她心目中的好阿爷了吗?我告诉你,别做梦了!”
龙卜曦双目泛着血丝,嘴角咧开,脸上带着渗人的笑意:“我说过,不管你跟赛兰怎么逼迫我,我绝不会喜欢她,也不会娶她,我喜欢的人,自始至终,只有程英!赛兰敢对程英下情蛊,敢动我的人,她就要做好被我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滋味。”
老族长眼皮一跳,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拐杖,“你把她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只是让阿蓝往她身体里下遍我所炼的二十几蛊虫,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出真话为止。她要不说,她就会跟龙金一样,变成一个彻底被蛊虫控制的行尸走肉,没有自己的思想情绪,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龙卜曦漆黑的瞳孔里闪着怒火,白玉一般的脸上带着残忍的笑容道。
“你敢对赛兰下这么多蛊?你疯了?你忘记是谁把你养大的吗?!”老族长一听自己宝贝的孙女遭受如此磨难,气得手直哆嗦,抬起拐杖,就往龙卜曦的身上打。
龙卜曦不躲不闪,任由他的拐杖打着自己,面无表情道:“阿爷,我敬你对我的养育之恩,这么多年来,在寨子里,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从没有忤逆过你的时候。
唯独你让我娶赛兰,我绝不会答应,我只会娶我喜欢的人。
我此前已经警告过赛兰,让她不要动程英一根头发,她不听,还给程英下了情蛊,将另一蛊虫下到别的人身上去了,她落到今天的地步,也是她咎由自取!”
老族长年事已高,拐杖打了他几下,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他停住手,坐在一旁的木椅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道:“好,好得很,如今你长大了,翅膀长硬了,我也管不了你了!既然你执意不娶赛兰,要娶外族的那个女人,你这个少族长也不要做了!等我死后,普苍寨的族长就交给嘠羧做,你跟你的外族女人,去寨子外面生活去吧。”
“阿爷,你不会以为你对我说这些狠话,我就会向你屈服,放弃程英,娶你的孙女赛兰吧?”
龙卜曦嘴唇一勾,“我等你话很多年了,什么少族长,未来的普苍寨族长,我全都不稀罕!我当年之所以答应你做少族长,不过是为了保命而已。如今如你所愿,我终于可以卸下你强加在我身上的责任,过我想过的日子,我求之不得!”
“你!”老族长气得头晕眼花,胸口起起伏伏,想再站起来拿拐杖揍他,刚站起来,脑袋一阵充血,两眼一抹黑,直直往后昂。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往后倒,没有伸手去搀扶他的意思。
反倒是嘠羧见他情况不好,连忙站起身去扶住老族长,转头看着龙卜曦道:“少族长,你别气老族长了,也别折磨赛兰了!老族长含辛茹苦把你养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赛兰从小就很喜欢你,对你很好,你不该这么对他们。”
龙卜曦冷哼:“当年要不是我炼出了蛊王,老头子看我天赋有加,想让我保护整个寨子,他会养我,让我做少族长?我跟他之间,不过是相互利用!
赛兰从小脾气就不好,做事比我还疯,脾气比我更怪,总是想尽办法折腾我,折磨我,我看在她是老头子唯一的孙女份上,一直忍着她,没跟她计较。
她倒好,无视我的再三警告,对程英下情蛊,还把另一蛊下在别的人身上,对我撒谎。我留她一条性命,都算对得起她了!”
嘠羧沉默下来。
他扶着老族长坐在椅子上,伸手掐着老族长的人中穴,把气晕过去的老族长掐醒后,幽幽地说了一句:“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在我的身上了。”
第73章
龙卜曦表情
没有一丝意外, 像是早料到赛兰把另一只情蛊下到了嘠羧的身上。
蛊虫与蛊虫之间,会相互感应对方的存在,蛊虫又会惧怕比自己更强的蛊虫, 从而出现异动。
龙卜曦身上不止阿蓝一只蛊虫, 他全身上下,隐匿着十多种不同的蛊虫, 藏在他的衣服、衣兜、鞋子、铃铛里,旁人不注意看, 压根看不到它们的存在。
较为显眼的蛊虫,比如蝎子、蜈蚣、蜘蛛、蛇类的,全都藏在他的吊脚楼各处。
没有他的允许, 任何人都不能上他的吊脚楼,否则蛊虫会格杀勿论,这也是普苍寨的苗民, 从来不敢来他吊脚楼的原因。
也就是程英、老族长、嘠羧、赛兰特殊,平时跟他来往密切,在他的授意之下, 他们可以来他吊脚楼活动,否则此时老族长跟嘠羧,早已被他吊脚楼里的暗处蛊虫们袭击。
老族长很少来他这里, 大概是觉得他性格阴晴不定, 做事没个正形, 怕他突然发疯对付起他们俩, 老族长是带着自己练得强蛊在身上, 来他的吊脚楼。
在他看到老族长两人的那一刻,他就感受到自己有些蛊虫躁动不安的反常现象,知道老族长带了蛊, 也知道嘠羧身上被种了情蛊。
此时外面天色漆黑,狂风大作,暴雨来袭,风夹着雨,吹打着木制窗户哐哐作响。
龙卜曦走到窗户边,将窗户一扇又一扇关上。
窗户关上以后,没有灯光的二楼客厅,光线十分昏暗。
龙卜曦的脸隐匿于昏暗的光线中,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他冷淡无波的声音说:“嘠羧,你也是炼蛊好手,你的蛊术不输于我,赛兰给你下情蛊,你不可能不知道。你是心甘情愿被她下蛊的,为什么?”
嘠羧沉默不言,只是默默地跪在他的面前,低垂着脑袋,不说话。
老族长喘过气来,一只手捂着胸口,给自己顺着气,恶狠狠看着龙卜曦道:“立刻把你的蛊虫都召回来,否则别怪我对你出手。”
龙卜曦站在窗前,回头看他,“阿爷,你的威胁对我没有任何作用,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自己,就算阿蓝不在我的身边,你的那些蛊虫,也伤不到我半分。我的蛊,可不止阿蓝一个强蛊。”
老族长气得不轻,想骂他,无从骂起,想打他,自己又有心无力。
最终胸口起伏了一阵,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向龙卜曦磕头:“阿诺,你放过赛兰吧,她跟你一样,从小父母早逝,一直养在我的身边。你们情同手足,一起长大,你应该知道,她不是那种恶毒之人。她是气不过你喜欢上了别人,只是教训那个程英,并不是要她的命。你要教训赛兰,教训一会儿就够了,情蛊又不是不能解”
“阿爷,刀不落在自己的身上,不知道疼,你求我也没用。”龙卜曦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你应该知道,情蛊一旦下了,除非双方死去一个人,否则很难将蛊虫取出来。赛兰给程英下母蛊,给嘠羧下公蛊,她存得什么心思,你不明白吗!”
老族长一噎,他当然知道赛兰是什么意思,她就是想让龙卜曦眼睁睁地看着他喜欢的女人,因为情蛊发作,跟别的男人纠缠在一起。
那个男人,还是侍奉他的亲近之人,就想让他难受、痛苦一辈子。
可老族长能说什么,赛兰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赛兰被龙卜曦的蛊虫折磨死。
他刚要求情,沉默的嘠羧开口了,“少族长,千错万错,是我的错,是我没阻止赛兰给我下蛊,你想替程英解蛊的话,杀了我吧。”
“嘠羧,你明知道赛兰给你下情蛊,你却不阻拦,是为了什么?” 龙卜曦半蹲下身体,眼睛直视着嘠羧,脸上带着森冷的笑容,“你该不会以为赛兰喜欢你,才给你下情蛊,你欢天喜地的默认了吧。”
嘠羧心口一紧,又闭嘴不言。
龙卜曦冷笑:“你对赛兰的心思,你自己以为藏得很好,但不知道,我一直都看在眼里。你以为你死了,赛兰会心疼你?你在做梦。”
嘠羧握紧了双手,低声说:“那你想怎么样。”
龙卜曦笑了笑, “你应该知道,要解开情蛊,不一定要一方死,还有别的解蛊方法,只是这个解蛊方法很残忍,一般人都受不了。”
别的解蛊方法,就是将一方的蛊虫从身体里活剖出来,重新下给别人,又或者放在密封的罐子里,等待另一只蛊死去以后,再将它捏死,一同销毁,才能彻底解除。
不过活剖取蛊的过程太过残忍,情蛊跟心蛊不同,心蛊下蛊后,直接往心脏寄生,情蛊钻进人的体内,会在体内找个合适的地方寄生孵化,没有固定的寄生位置,肉眼看不见,只能用手去摸、去感受它的位置,再把它寄生的位置挖出来。
如果运气好,很快就能把它挖出来,运气不好,则要在身体里反复触摸、感受,也就意味着要刨很大的伤口,跟开膛破肚,没什么区别。
嘠羧表情很淡定,他看着龙卜曦道:“这件事情终究是我的过错,你想剖就剖吧。但我有一个请求,你剖出蛊虫以后,请你放过赛兰,她是爱你心切”
“胡闹!活剖蛊虫,就要开膛破肚,嘠羧,你想死吗!”老族长呵斥。
“族长,我们嘎家一脉的族人,从生下来开始就是为了侍奉族长而存在,族长要我的命,我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奉献自己生命,不过是让少族长取出蛊虫,我不一定会死。最重要的是,让少族长消消气,放过赛兰。”嘠羧一脸无所谓道。
老族长沉默了。
确实,赛兰做得事情太过分,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龙卜曦看中的人下蛊,还死不认错。
龙卜曦的性格本就不讨人喜,他就是一个疯子,盛怒下的他,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让他给嘠羧剖蛊,嘠羧还有活着的可能。
要不给他剖蛊,嘠羧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老族长沉默下来,不再说话。
外面狂风暴雨,声音嘈杂,屋里却寂静无声,气氛沉闷。
就在嘠羧以为龙卜曦会拒绝他的请求之时,龙卜曦开口了:“可以。”
他说完这两个词,就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出来,对准嘠羧的肚子,“准备好了吗?准备好就把上衣脱了。”
嘠羧身体微微一颤,心里也知道,事到如今,早剖蛊,早解脱,也没一丝犹豫脱掉了上衣。
很快,楼下响起嘠羧的惨叫声。
程英已经在三楼换好了衣服,自己试着把骨折的地方掰正,听到楼下的惨叫声,吓得她手一哆嗦,差点把已经开始长肉的骨折地方拧断。
她龇牙咧嘴得抽了几口气,听见楼下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心里毛毛的,很想下楼去看看楼下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觉得自己不该多管闲事,加上她现在腿脚不便,没办法下楼,想想也就算了。
龙卜曦在她屋里备了一些蜜饯、红薯干之类的小吃食,她肚子饿了,吃了点小吃食填肚子,躺在床上,听着楼下的动静。
窗外天色很暗,大雨哗啦啦的拍打着关闭的窗户,空气中有股清新好闻的雨水味道,秋天的气候又不冷不热,下雨天尤其适合睡觉。
她躺在床上,听到窗外的雨声,
不知不觉,就这么睡了过去。
**
日上三竿,阳光明媚,寨子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鸡鸣声。
程英从床上慢慢睁开眼睛,还有些迷糊,一时分不清自己身处在哪里。
等看到屋里的摆设,她才想起来,自己还在龙卜曦的房间里。
外面天光大亮,还有阳光,她这是又昏睡了一晚上?
真是奇怪,她两次受伤来到龙卜曦的吊脚楼养伤,她睡觉的时间总是很长。
她很怀疑,龙卜曦是不是在药里做了什么手脚,才让觉浅警觉的她,睡这么久的觉。
她想起来,一动,就发觉自己骨折的手脚,被重新包扎过,疼痛的感觉至少减轻了一大半,只有一点点疼的感觉。
她试着活动了一下骨折的左手臂,竟然能活动,没有剧痛感觉,这代表她的伤口已经复原得差不多,可以自由活动了。
一夜之间伤口恢复得七七八八,程英疑惑,是龙卜曦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用了什么生蛊,帮助她伤口复原?
低头看了一下手臂、右腿骨折的地方,果然有被虫子啃咬过的痕迹。
不由惊奇,这生蛊究竟是什么蛊虫,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疗伤效果,难怪之前她和她爸受那么严重的伤,伤口都能愈合。
世人听到苗人的蛊虫,总是畏惧莫名,觉得苗人的蛊虫只会害人,从没想过,会有蛊虫能救人,医治人。
程英对苗人的刻板印象也是如此,今天忽然意识到苗族人的蛊术有多么神秘多变,以前是她思想太过狭隘,把生苗想得那么野蛮顽固,是她的错。
从今以后,她会认认真真的多了解了解生苗里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让世人知道生苗其实也是很淳朴善良的一群人。
她试着用受伤的右脚下地走路,除了骨折的位置还有点疼之外,其他没什么问题,她可以用那只脚走动。
程英欣喜不已,腿快好了,代表她可以离开普苍寨,回到邮局交差。
她受伤的这几天,她跑得这条邮路邮件,又耽搁了,得尽快回去继续跑邮才行。
龙卜曦不在房间里,窗户是打开的,能看到外面旭日阳光的寨子风景。
程英叫了他两声,没人回应,不知道他是出去了,还是在家里。
想到昨天睡觉之前听到的惨叫声,程英决定下楼去看看龙卜曦在不在,问问他发生什么事情了。
第74章
程英走下楼梯, 来到二楼,往客厅看了一眼。
客厅中央有一大滩干涸发黑的血迹,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看起来像命案现场似的。
程英不由心跳加速, 连忙走过去看。
血迹已经干涸凝固,从地上流血的程度来看, 应该是一个人受了重创,身体大面积的出血, 半跪在地上,血顺着身体流到腿上,再从腿流到地上, 留下两个很深的跪地膝盖骨腿印子。
这么多血,不死也得受重创。
以往她睡醒,龙卜曦不在家里的话, 不是给她做了早饭,放在房间里,等她起来吃, 就是安排别人来照顾她。
他总是怕她饿着,所以会在她醒过来之前,妥当的安排她醒过来的早饭。
今天日上三竿了, 她醒来, 房间里没有任何食物, 放在床头柜上的花瓶也没有插上新鲜好看的花朵, 二楼还有这么一大滩血迹没有处理。
程英不知道流血的人是龙卜曦还是别人, 心里着急起来,四处寻找龙卜曦。
她从三楼的房间,一间间地打开, 看看龙卜曦在不在,又在二楼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人。
正当她以为龙卜曦不在家,可能出门去了的时候,她在一楼吊脚楼的楼梯口,看到趴在楼梯扶手上的四不像虫子——阿蓝。
阿蓝比程英前几天看到的模样胖了不少,它隐翅虫一般的下身,变得圆滚滚的,蜜蜂般的上身也胖了一圈,透明的翅膀也长大了不少,奇怪的是,它原本在白天也很显眼的幽蓝颜色,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变得黯淡无光。
它无精打采得趴在楼梯口的扶手上,颜色黯淡的像只绿头苍蝇覆在上面,要不是它实在长得怪模怪样,程英还真会把它当苍蝇,一巴掌把它拍死。
“阿蓝。”程英走过去,轻轻喊它,“你怎么了,怎么无精打采的模样?”
阿蓝昂起头,有气无力地冲着她吱吱叫两声,似乎在回应她。
程英当然听不懂它的话,也不敢伸手去摸它。
阿蓝是蛊王,自身带毒,还能号令普苍寨里所有的蛊虫,平时一直跟在龙卜曦的身后,龙卜曦在哪,它就在哪,只有龙卜曦敢摸它。
别人要是敢碰它,它一个不高兴,说不定会要对方的命,程英可不敢冒这个险。
程英知道阿蓝很有灵性,能够听懂人话,她弯下腰,跟它平视,轻声跟它说:“你说得话,我听不懂,你什么时候回家的,你在家里的话,龙卜曦是不是也在家?他在哪里,你能带我去找他吗?”
阿蓝小绿豆一般的脑袋点点头,费劲地飞舞着翅膀飞起来,芝麻粒般的小眼睛看着她,示意她跟着走。
程英跟在它后面,发现它径直往一楼尽头那个房间里飞,然后停在那个房间门口的把手上,似乎在告诉她,龙卜曦在里面。
程英皱起眉头,她记得这个房间,三个月前她中心蛊之时,趁龙卜曦不在家来这里看过,对那房间记忆犹新。
那房间里面没有窗户,光线很暗,摆了一副漆黑的棺材
龙卜曦在里面做什么?
她走过去,敲了敲门,“龙卜曦,你在里面吗?”
没人回应。
阿蓝还趴在门把手上,意思是龙卜曦就在里面。
程英又喊:“龙卜曦,你不说话的话,我进来了。”
里面还是没有动静。
程英扭开门把手,走了进去。
里面跟她上次来一样,房间里没有窗户,四处堆着坏掉的锅碗瓢盆、床褥椅子之类的杂物,中间摆放着一个十分宽大,可以躺下两三个人的大棺材。
上次她来到这个屋子的时候,棺材是盖着的,这次进来,棺材是打开的。
程英上次来,看到这副棺材,还在猜想里面装得是死人,还是什么东西,这次可以确定是龙卜曦在里面。
虽然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但程英没有了上次的紧张感,走过去往棺材一看。
龙卜曦躺在棺材里,双目闭着,浓密卷翘的睫毛,在他苍白无色的皮肤上投下一道眼影,他挺直的鼻梁,即便躺着,也能看到那优越高挺的弧度,往日淡粉色的薄唇,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惨白无色,整个人躺在黑漆漆的棺材里,有种别样的脆弱美。
龙卜曦躺在棺材里干什么?
程英不由担心,他是不是死了,才躺在这里,伸手去探他的鼻息,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她手刚伸到龙卜曦的面前,忽然一条手腕粗的黑蛇,从龙卜曦的身下冒了出来。
黑蛇竖立着脖子,吐着蛇信子,一双冰冷的黄色竖瞳,冷冰冰的看着她,冲她嘶嘶嘶的叫着,似乎在警告她,不要靠近龙卜曦。
程英吓得连忙收回手,低头仔细一看,头皮发麻。
龙卜曦的身边,有一堆毒蛇、毒蝎子、毒蜘蛛之类的蛇虫,不是覆在他的身上,就是藏在他的身下,她一动,这些毒物都爬了出来,一个个睁着眼睛,齐刷刷地看着她,都做出了攻击姿态。
程英惊得往后退了两步,有两条手腕粗的蛇还想追出来咬她,一只惨白修长的手臂突然抬起来,拽住那两条蛇的脖子,把它们拽回了棺材去。
下一秒,龙卜曦从棺材里坐起身来,黑漆漆的眼眸,直勾勾得看着程英。
那眼神冰冷又阴鸷,像是很不高兴有人突然闯入他的秘密之地,看到他所做的事情,有种想将闯入者杀死的压迫感。
这种奇怪的眼神,只持续了一秒,龙卜曦就恢复了正常的眼神。
他像是看清楚闯入者是程英,眼中恢复了清明。
“程英,你醒了?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程英抿了抿嘴,“我醒来的时候,没看到你,下楼的时候看到二楼客厅有一大摊血,我以为你出事了,到处找你,阿蓝说你在这里”
龙卜曦明白过来,双眸染上了笑意,“你是担心我,才来找我的对吗?”
程英倒也没否认,“是啊。我担心你死了,没人给你收尸。”
龙卜曦笑起来:“放心,我死不了,我要跟你纠缠一辈子,不会这么短命,死在你前面。”
他说完,撑着棺材壁站起身,准备从棺材里走出来,没想到刚站起来,他的身形晃了晃,往后倒。
程英连忙过去扶住他,刚碰到他的手,发现他身上烫得吓人。
再看他唇色惨白,病恹恹的模样,程英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果然发烧了,不由埋怨,“你发烧了怎么不弄药吃,躺在这冷冰冰的棺材里做什么?你昨晚就一直躺在这里?”
“发烧了吗?我不知道。”龙卜曦借着她的力道,跨出棺材。
他整个人半靠在程英的身上,闻着她身上的幽香,好心情的说,“自从我
阿爸阿妈死后,我每次不舒服,都会来棺材里面躺着。
这棺材是我阿爸当年自己砍得树木做得,他说他跟我阿妈百年以后,要一起葬在这副棺材里。
可是后来,他们死了,被寨子里的人草草埋了,这副棺材没用上,我想他们了,就会来这副棺材里睡觉。
我每次生病也会睡在里面,我养得蛊虫会守着我,生蛊会给我疗伤,等我醒了,身体就好了。
这次可能是生蛊全用在了你的身上,我失血过多,差点没捱过去。”
原来这么多年来,他生了病,是这么熬过去来的。
莫名地,程英有些心疼。
失去父母庇佑的龙卜曦,老族长虽然养着他,却对他不上心,只是把他当成未来的族长培养,很多时候反而还要龙卜曦来照顾年老的他。
当年还是小孩子的龙卜曦生了病,没人照顾他,也没人告诉他该怎么办,他只能用自己的方法渡过病期。
真是一个小可怜。
程英将他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费劲地扶着他往楼上走,边走边说:“生病了就要吃药,光靠你的蛊虫那哪行。你照顾了我这么多天,我现在好的差不多了,该我来照顾你了。”
顿了顿,她又问:“生蛊又是什么蛊?你们苗族还有这种能医治人的伤口,能令伤口快速复原的蛊虫?这也太奇妙了!昨天来找你的人是谁,我怎么听到了惨叫声,二楼地上的血迹,是你的吗?”
龙卜曦跟她并排着,爬上一阶又一阶的楼梯,面对她一连串的问题,他耐心地回答:“生蛊是我们普苍寨的秘术蛊虫,养在里寨里,数目稀少,用一次就死。死了就要重新培养,培养工序十分复杂,只有历任的族长才能学习使用这个秘术。
我用十年的时间,只养出了十只生蛊,其中三只生蛊用在了你跟你爸的身上,剩下的,用在了我和嘠羧身上。
昨天来找我的人是老族长和嘠羧,血是嘠羧的,赛兰把另一只情蛊种在了他的身上”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三楼,程英直接扶着龙卜曦走到她住的那个房间里,让龙卜曦躺在她睡得那张床上。
程英给龙卜曦盖上被子:“原来是这样,我就说我伤口恢复的这么快,原来是生蛊的缘故。
你们苗寨有这么神奇的蛊术,难怪不愿意跟外人接触,要是外人知道你们有生肌生骨,堪比神药的生蛊存在,恐怕会对你们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出来。
赛兰给我下蛊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吧,你别再折腾她了,毕竟是我出尔反尔再先,你已经教训过她了,再加上从嘎羧身体里取出了情蛊,你就不要再折腾他们了,放他们一把。”
第75章
“好, 都依你。”龙卜曦眉眼带笑,“赛兰已经被老族长带回去了,嘠羧用了我的生蛊, 躺上一段时间就没大碍, 从今以后,再没有人来阻拦我们在一起。”
程英心想, 那可不一定,最大的麻烦你还没解决呢, 魏牧成迟早会卷土而来,到时候又是一堆事。
她站起身来,“你好好躺着, 我去给你弄些药吃,再煮些东西给你吃,你想吃什么?我给你煮。”
龙卜曦老老实实的躺下, “我不挑食,你煮什么我都爱吃。”
程英:
这话说得,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程英下楼去了, 在二楼靠墙壁的药台旁,寻找可以驱寒散热,治疗感冒发烧的草药。
普苍寨没有商店, 也没有供销社, 寨子里的人生病了, 都是自己用家里采摘的药材治病。
实在病得严重, 才去求助寨子里的族长, 看能不能用生蛊进行医治。
要生蛊也医不了,他们才考虑去外面汉人住的地方看医生。
龙卜曦发烧了,没有药店可以买药, 只能自己熬药喝。
程英作为一个农村人,认识药草是基本,以前在部队出任务,遇到受伤、感冒,发烧等情况,没有药物治疗的情况下,都得自己在野外寻找药草进行救治。
木板拼接的药台上,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还有许多晒干的药材,装在小篮子里,分门别类的放着,摆放的整整齐齐。
药台也擦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显然是龙卜曦经常擦拭,才能保持如此干净清爽。
程英有些惊奇,没想到龙卜曦是个很爱收拾,也很爱干净的人。
除去一楼尽头那个放棺材的屋子他没管,其他地方,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他明明养着那么多的蛊虫蜘蛛,屋里却没看见蜘蛛网,家里家外都收拾的很整洁,跟他这个人一样,看着就很干净利落,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时间精力,来收拾这偌大的吊脚楼。
程英不去碰那些瓶瓶罐罐,因为实在不清楚里面装得是什么药,怕误拿了毒、药,把自己给毒死。
她就在晒干的药材篮子里,挑挑拣拣一些自己认识的草药,自己配了一副驱寒药方 ,开始熬药。
她在客厅中央的下沉式围灶生火,拿柴火生火的时候,发现龙卜曦放在墙角处的柴块,都是一米长,手腕大小,长宽一模一样,整整齐齐地叠放在角落里,看起来特别的整齐。
这人是有强迫症吗?
柴块搞得一模一样,虽然看着很舒服,但要做到柴块长宽度都一样,这得费多少时间功夫。
他可真闲!
升好火,熬着药,程英也没闲着,拿上一块抹布,把客厅中央干涸的血迹,一点点的擦拭干净。
龙卜曦这么爱干净的人,要不是身体太过虚弱,没办法及时打扫,这些血迹是不可能放在今天的。
她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跑邮的这三个多月,受了两次重伤,都是龙卜曦在照顾他,现在龙卜曦生病,她理所应当的要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人不能一味的享受别人对你的好,对你的付出,不管亲情还是友情、爱情,如果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的付出,从不进行回报,就算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间长了也会变淡,变得陌生。
因此不管是实际行动,还是情绪价值上,都要回应对方,两厢的关系,才能持久,走得更远。
龙卜曦对她好,她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自然也会回报他。
虽然只是给龙卜曦熬药、帮忙擦拭地面血迹,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就是这种小事情,才能让对方感受到她对他的重视。
擦干净地面,药也熬好了,程英把滚烫的药汁倒进碗里,细心的吹凉了,端着走上楼。
龙卜曦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双颊泛起一抹不正常的红晕,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过去了,还是烧晕过去了。
程英轻
轻推他,“起来喝药了。”
龙卜曦睁开眼睛,看着她手里捧着一碗冒着热气,散发着浓郁苦味的药碗,皱起剑眉,“我能不喝吗?”
“生病了就得喝药,你这么大的人了,不会还怕吃药吧?”程英端着药,坐在床边,把碗往他嘴边递。
龙卜曦往后一靠,撇过头,“我从十岁开始就没吃过药了,药太苦,我不喜欢。”
“你早说你不喝药啊,我说我去给你熬药,你也不阻拦我,你是在玩我吗?”程英气笑了,另一只去掰他的嘴,“你给我喝,不喜欢喝也得喝。”
龙卜曦望着程英,眼里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无奈道:“我现在是病人,你就不能哄着我点,拿勺子喂我喝,或者在药里放点糖也行啊,哪有这样强逼着人喝药的。”
程英手一顿。
搞半天,是想让她哄他啊,她还以为他真不想喝药。
她讪讪地收回掰他嘴的手。
前世今生,程英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部队里,习惯了直来直往,很少有哄人的时候。
为数不多的哄人次数,也是哄她妹妹吃药,倒没想到要哄一个男人吃药。
都说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撒娇的男人也是如此。
龙卜曦就算不是在撒娇,他都说了要哄他的话,程英也不好拒绝。
她拿起勺子,把药一勺又一勺地往龙卜曦嘴里喂,看他喝第一口药,皱起眉头就想吐,她拿眼瞪他,“你敢吐,这药是我辛辛苦苦熬的,是我一片心意,你要吐掉了,以后你病死了我也不会再管你。”
以后?
龙卜曦听到这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心情变得很好,抗拒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低着头,乖乖地一口一口地喝完药。
程英把空碗放在一边,重新给他盖上薄被子,“你继续睡,我下去做饭,等我做好饭了,我再叫你吃饭。”
龙卜曦从被子底下露出一双眼睛看着她问:“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程英回头,“什么事情?”
龙卜曦:“你昨天还跟我说,没有你的允许,不准我来你住的房间,也不准跟你睡一张床,你现在扶我进你住的房间里来,让我睡你睡的床,算什么?”
程英有些无语:“算什么,算我心疼你行吧。这不是你的房间吗,我只是暂住,暂睡你的床,你在纠结什么。”
龙卜曦垂眸,“这不是我的房间,这是我们两人共同的房间,你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从今以后,这个房间,这栋吊脚楼,就是你的家,你不是暂住在这里,是你回到了家里,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程英愣住了,感觉心底里正有什么东西正在生根发芽,暖的她四肢百骸都舒展起来。
程英笑盈盈地看着他,声音轻快道:“嗯,这是我的家,我的房间,我们共同的家,以后你想进来就进来,想睡就睡,我不会再阻拦你。”
听到自己想听的话,龙卜曦露出满意的笑容,“好,都听你的。”
程英又下到二楼做饭去了。
龙卜曦是病人,自然是要吃清淡一点的食物,她直接熬了一锅粥。
她连续吃了几天龙卜曦熬得粥,嘴淡得不行,看到龙卜曦靠左侧窗户房梁竹竿上,挂着一连串的腊肉、香肠、腊鱼之类的腊货,她取了一小截腊肠下来。
再看到龙卜曦放菜的桌子上,有一些蔫了的蒜苗和两个圆白萝卜,她又切了一小块腊肉下来,把香肠腊肉洗干净,和着萝卜煮了一锅腊肉萝卜汤。
汤煮好,腊肠捞起来,切成晶莹剔透的薄片,摆放在一个小盘子里。
腊肉切成片,和切好的蒜苗叶爆炒,满屋子都是蒜苗的香味。
她把做好的饭菜一样样地端上楼,又把睡过去的龙卜曦摇醒,“醒醒,喝粥了,喝一碗你再睡。”
龙卜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忽然看见程英给他舀粥的手指上有条细长的伤口,像是被菜刀切到的,看起来十分新鲜,还泛着红,不由顿住了,目光直直看着她的手,没说话。
程英以为他睡糊涂了才不说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又去摸他的额头,“嗯,没那么烫了,应该退烧了。我熬得药就是厉害,喝下去不到半个小时就退烧了。”
也许是她做饭淘米洗菜的缘故,她的手冰冰凉凉的,摸在龙卜曦还有些烫的额头上,让他感觉很舒服。
她要收回自己的手,龙卜曦眷恋地用额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声音低低地说:“辛苦你了。”
手心被蹭得痒痒的,程英一颗心也着痒了一下。
龙卜曦生病以后表现的太过乖巧,长得又很好看,没有往常的阴狠气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分乖巧的病弱俊美少年,很容易激发别人心里的保护欲望。
程英看到这样的他,说话都不自觉地软了几分,“不辛苦,我受伤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尽心尽力的照顾我的,比起你为我做的,我做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把粥吹凉,用勺子耐心地一勺子一勺子喂他吃下,看他眼睛一直看着房间桌子上摆得腊肉香肠,她一本正经道:“别看了,那不是给你吃的,你感冒发烧,只能吃清淡的食物,那是给我解馋的,等你病好了,我再做给你吃。”
龙卜曦嘴角微勾,“我不是馋腊肉,我对食物不挑剔,吃什么都可以。我是觉得,你喜欢吃腊肉香肠的话,过两天,我给你多弄一点在家里挂着,你想吃多少就煮多少,不用弄那么少。”
原来是觉得她弄得太少了,怕她不够吃,她还以为他嘴馋呢。
程英也笑了起来,吃完饭,叮嘱他,“你继续睡,我下去洗碗,一会儿我要出去一下,你不用管我。”
龙卜曦盖上薄被子,准备闭目睡觉,一听到这话,眼睛看向她,“你要去哪里?”
程英收拾着碗筷:“送邮件,上个月你们寨子里没邮件,这个月有,我要给龙金的母亲送药。”
龙卜曦安静了一瞬。
很快开口,“我陪你去。”
程英拒绝,“你生着病,跟我去做什么,我只是去送邮件,不会乱走,也不会乱吃东西,你放心好了。你要不放心,你让阿蓝,或者你其他的蛊虫跟着我就行了,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让蛊虫跟踪我。”
说到阿蓝,她又想起一件事情,“阿蓝是怎么回事,它怎么跟你一样病恹恹,无精打采的样子。”
龙卜曦没否认让蛊虫跟踪她的事情,“我一直在用我的血,喂养阿蓝,它跟我命脉相连,我有任何感受,它都能感同身受。我不舒服,它也会不舒服,很正常。”
难怪他的手上有那么多伤。
程英目光落在他那惨白无色的手腕、手掌上,他的双手有许多大小不一,已经痊愈留下来的细白刀痕,由于平时手腕上带着银铃首饰,将伤痕隐藏了起来,不注意看,是看不到的。
其实很早以前,程就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痕,她完全没在意。
那时候她跟他不熟,他们生苗深居在大山深处里,以种田、采药、打猎为生,难免会受伤,手上有刀痕也很正常。
可在得知龙卜曦居然以血唤蛊,程英的目光就不自觉地放在了他流血的手掌上。
这一细看,发现他手上有不下于五十道的伤痕,纵横交错着,每道伤痕都很狰狞,不知道当初划破之时,有多狠,有多痛。
他这些年里,究竟经历过什么,要如此不顾自己的身体,一直拿血养蛊。
他变成今天这样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阴冷性格,也许,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最终,龙卜曦派了一只五彩斑斓色的小蜘蛛,趴在程英的肩膀,随她一起去送邮件。
那只蜘蛛身体不过指甲盖大小,八只腿却很长,身上的花纹黄蓝白绿等颜色都有,一种颜色一条花纹,看起来就有毒。
龙卜曦说这种蜘蛛咬人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谁要是敢动她,或者敢给她下蛊,这只蜘蛛就会毫不犹豫地攻击对方。
搞得程英心里毛毛的,都不敢碰肩膀上的蜘蛛,生怕被这蜘蛛咬了,浑身僵硬得拿着邮件,往左雾林边缘的龙金家里走。
在经过一处小道之时,远远得,有一对背着猪草的父子走过来。
看到她,两人脚步一顿,脸上一同露出古怪的表情,纷纷对视一眼,默默地旁边另一条小道走了。
程英奇怪地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没往心里想,继续往前走。
等她走到左雾林附近,有一群摘了药草,背着背篓回来,说说笑笑的苗族大婶们,看到她,脸上的笑容都不见了,一同住嘴,统一往路边站成一排,飞速地从她身边跑过去。
好似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都在避开她。
程英:
她做什么了,这些苗民这么避讳着她。
难道就因为龙卜曦要力排众议娶她,他们排斥她这个外族人,才这么避嫌?
很快,她走到了左雾林,像上次一样,沿着河边行走,在肩膀上毒蜘蛛的帮助下,避开许多蛇虫,来到了竹林里的龙金家。
一到龙金家的吊脚楼下,她就看到龙金站在楼下空旷的地方,双眼无神,眼神空洞,如幽魂一般,围着他家楼下一个拴羊的树桩子团团转。
龙金的父亲,坐在他的身边,手里拿着竹篾,编着背篓。
龙金的母亲,在二楼的走廊上晒衣服。
看到她来,龙金的父亲
放下手中的编织物,站起身来,局促地向她点头,用苗语说着什么。
程英听不懂苗语,不过从他的神态语气大致猜出来,他应该是在表达欢迎她,同时又在感谢她送邮件。
程英把手中的邮包递给他,看一眼还在转圈圈的龙金,开口问:“龙大叔,龙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直在转圈圈。”
龙大叔拿着她给的邮包,大概是听懂了她的汉话,眼眶一下红了,尝试用僵硬的汉语,跟她说:“他、受了、阿诺、惩罚,变成了,傻子。”
程英一下想起来,在里寨的时候,赛兰给龙金灌了一碗装有心蛊的药酒,难道就是那碗酒,把龙金变成了傻子?
心里一阵毛骨悚然,果然,生苗的蛊不是闹着玩得。
一碗药酒蛊虫就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变成傻子,那么对她下情蛊,被龙卜曦下了十几种蛊虫教训的赛兰,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对于这两个一言不合就给她下蛊,伤害她的人,程英当然不会同情。
只是看到龙金那样活生生的一个人,变成被蛊虫寄生支配,没有灵魂想法的傻子,心里还是颇为感慨。
她道:“您别太伤心了,龙卜曦是在气头上,才让赛兰给他下蛊,也许有一天,他气消了,给龙金解蛊也说不一定,到时候龙金就会变成正常人了。”
“谢谢、你,我为我、儿子伤、害你、说、抱歉。”龙金父亲红着眼眶给她,给她郑重的行了个礼,“我已经不、期望阿诺、能给他、解蛊,他伤害了、阿诺重、要的人,伤害、了你,他就该、受到惩罚。他如、今能活着,已经算、捡回来、一条命,已经、很幸、运了,别的,我也不、奢求。”
他说汉语,说得非分费力,很多音标都奇奇怪怪的,程英听得也吃力,勉勉强强拼凑起来听懂了他的意思。
她刚想安慰他两句,龙金的母亲从吊脚楼上跑下来。
看到龙金父亲手里拿着的药,龙金母亲一把接过药,转头抱着一直转圈圈的龙金嚎啕大哭。
那药,是龙金没有喝药酒之前,托人在县里给她买得哮喘药。
如今龙金变成了傻子,不认识他爸妈,也不认识任何人,没有一点记忆,没有任何情绪,也不知道饿,像个失去灵魂的空盒子,只知道傻转、傻晃悠。
作为一个母亲,龙金的母亲看着自己好好的儿子,变成这副空心模样,他预定的药还能按时送到她的手里,她如何不伤心,不难过。
程英听得于心不忍,她本来对龙金的遭遇没有任何同情之心,毕竟他给她下了心蛊,湄舒给她取心蛊的过程十分痛苦,是用细刀挖开了她心脏外面的皮肤,用湄舒的蛊虫,将心蛊一点点的往外引,流了不少血,吃了不少苦头。
如果不是龙卜曦的阿蓝一直在她身边,干扰着心蛊,不敢种在她的心脏里,她现在已经变成了龙金手里的傀儡,变得跟龙金一样,是个彻头彻尾,任由别人摆布的傻子了。
但一对上了年纪的中老年夫妻,年轻的时候失去了女儿,老了儿子又变成这副模样,老两口的身体也不好,之前为了保住龙金的命,不顾自身脸面,给程英跪地磕头,向她求饶,现在还要养痴傻的儿子
怎么看,怎么可怜。
程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不敢想,她要是变成了傻子,她的母亲该有多伤心难过。
她无声地叹了口气,默默转身离去,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龙卜曦开口,放龙金一马,给他解蛊,让他变成正常人,好好的生活。
回到吊脚楼,天色也黑了,窗外又下起了雨,随着秋风,噼里啪啦得敲打在瓦片和玻璃窗户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程英想起三楼的窗户没关,急急忙忙地爬上三楼,把窗户关上。
普苍寨只有一户人家通了电,那就是任青家通了电,因为她的前身是政府工作人员,不愿意黑灯瞎火的住在吊脚楼里,向上头申请了拉电线。
其他人家都没通电,保持着原始的生活方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黑了,就点煤油灯。
程英在漆黑的屋里摸索了一会儿,把屋里的煤油灯点燃,放在屋子中央的桌子上,转头走到床边,去看龙卜曦。
龙卜曦彻底睡着了,身体蜷缩成一团,长眉微拧着,像是在做什么噩梦,嘴里一直无意识地念着:“阿爸,阿妈,不要丢下我”
程英站在床边,用手背贴了贴他的额头,还有些烫,不过没有上午那会儿吓人了。
估计是吃了她的药,一直昏昏欲睡,想睡觉,又被她吵醒叫起来两次,耽误了睡眠,这会儿彻底进入深度睡眠,又被噩梦缠绕着,才会说梦话。
现在再把他叫起来说话,也不合适。
程英决定把龙金的事情暂时放一边,下楼找了一张干净的帕子,端着一盆温热水上楼来,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把龙卜曦的衣服一一解开,拿打湿的帕子给他擦拭发热的身体,给他物理降温。
脱了衣服,程英发现龙卜曦的身体很瘦,肋骨瘦的清晰可见,锁骨瘦的能养鱼,身上还有大大小小许多愈合后的白色疤痕,一小半是刀痕,另一小半像是被什么虫子啃咬过的痕迹,看起来特别的狰狞可怖。
程英猜测那些被虫子咬过的痕迹,应该就是他十岁那年,被寨子里的人当成弑父杀母的怪物,丢进蛊池里,被里面各种蛊虫毒蛇之类撕咬过的痕迹。
她伸手轻轻摸着他身上的刀痕,眼里满是怜惜。
吃了这么多苦,他没疯,也没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怪物,只是性格变得有些古怪,已经很难的,为什么寨子里的都不喜欢他,都惧怕他呢?
龙卜曦睡得很沉,她给他擦身体,触摸他的疤痕,他都没有醒,只是拧紧的眉头舒展开来,不再说梦话。
程英给他擦完身体,又给他穿好衣服,盖上薄被子。
眼见着天色越来越黑,她没别的事情做,人也困得慌,龙卜曦别的房间都空空如也,没有被褥,想了想,她一咬牙,干脆上床,挨着龙卜曦入睡。
反正在水潭边,她情蛊发作之时,身体接近半果,龙卜曦都能坐怀不乱的不碰她。
他现在病恹恹的,就更不可能碰她了。
挨着他睡,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床不大,两个人睡得有些挤,程英伸出一只手,搂着龙卜曦的腰身,将脑袋放在他的右肩膀上,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冷杉味道,就这么沉沉睡去。
第76章
一夜好眠, 程英直接睡到了大天亮。
醒过来的时候,她整个人被龙卜曦抱在怀里。
察觉到她醒了,龙卜曦松开她, 慢慢悠悠地坐起身来问:“醒了?昨晚睡得好吗?”
程英眨了几下眼睛, “睡得挺好的,你呢。”
龙卜曦笑了笑, “挺好的。”
他半夜醒来,看到程英睡在他身边, 手脚都压在他的身上,天知道他有多么的欢喜,也有多么的难熬。
程英想起一件事情, 坐起身来,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一点也不烫了, 不由大喜,“退烧了!太好了,你可以带我去找情花, 给我炼情花蛊,给我解情蛊了!”
昨天她还担心,龙卜曦生病了, 不知道要多久才好, 要耽搁多少时间, 才能带她去找情花。
今天他的烧就彻底退了, 她熬得药
可太厉害了!
程英生了一张格外精致漂亮又充满英气的脸, 此刻她披头散发,眉弯如叶,眼睛明亮地看着龙卜曦, 眼神充满对情花的期待,恍然星辰般璀璨,光彩夺目。
龙卜曦看得入神,一时怔楞在原地,没有说话。
程英看他不说话,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不说话,烧傻了啊?”
龙卜曦就直勾勾地看着她,眼眸深邃,泛着幽幽的火热光芒。
程英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皱着眉头问:“你一直看着我干什么?”
“我可以亲你吗?”龙卜曦突然开口。
程英一愣,万没想到,他会问她这句话,“为什么要问我?”
“你说过,我不能强迫你做任何事情,我想亲你,又怕你不高兴,所以问问你。”龙卜曦神色认真地说。
原来是这个原因,程英有些好笑,又有些无语,“我要是说不可以,你是不是就不亲我了?”
龙卜曦没回答,抬起双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
程英:?
没等她开口,一阵天旋地转,龙卜曦将她整个人推按在床上,同时整个人覆在她身上,脑袋朝她的嘴唇压了下来。
程英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想挣扎,可她的肩膀被龙卜曦死死按住,她一动,龙卜曦察觉到她的意图,修长的双腿枷着她的大腿,身体重重地压着她,将她整个人禁锢在他的身下,让她动弹不得。
两个人如此紧密地贴在一起的后果,那就是程英感受到了某个火热的变化,正对着她的
程英一下麻了,她是活了两世的人,在男女那事上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她很清楚,男人欲望最强烈的时候,不是情到浓时,也不是晚上,而是早上。
为什么是早上,是因为生理原因造成的。
通常很多男人早上起来,会忽视,或者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一下。
龙卜曦这种年轻气盛,又没经历过人事的年轻男人,一旦起了欲望,喜欢的人又在他面前,他难免会意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程英想反抗,奈何龙卜曦看似瘦弱,大病初愈,力气却大得吓人,她越反抗,龙卜曦就越兴奋,眼中的欲望更浓。
程英无奈,挣扎不过他,选择不动如山,看看他想干什么。
龙卜曦一边死死压制着她,一边低下头,轻轻吻着她的嘴唇。
程英穿着紫色的苗族长裙,里面穿着一条长裤子,感受到他的动作,她浑身一个激灵,只想等他快点解决过去,她可以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反正两人都穿着衣服裤子,他再激动,也不会有什么实际性的动作。
然而龙卜曦蠕动几下就不动了,一直吻着她的嘴唇,像是在研究什么新鲜好玩的玩意儿,喜欢的不行,一直试图撬开她的嘴,寻找新的玩法。
程英被他吻得嘴唇都木了,刚想张嘴,问他究竟想干什么,一张嘴,龙卜曦就逮住了机会,无师自通,春雨化成了狂风暴雨。
程英想躲,他穷追不舍,想退,他更往里探。
渐渐地,程英感觉自己身上、脸上越来越热,神智也越来越不清醒,沉寂已久的欲望也被渐渐激起,心里蠢蠢欲动,如时代久远的干柴,只等一把烈火,将自己熊熊燃烧。
就在她沉沦在龙卜曦的亲吻之中,想不管不顾跟龙卜曦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龙卜曦突然放开了她,坐直身体,眼神火热地看着她不停喘气。
身上忽然没有了被压的重量,程英也从意乱情迷的情绪中清醒,她慢慢地坐起身来,看着龙卜曦微微泛红的脸庞和耳朵,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种失落感。
就好像,自己期待的事情没发生
龙卜曦气喘吁吁地喘了会气,眼神逐渐变得清明,他面色平静地走下床,伸手理了理程英的衣服,声音低哑道:“我下去煮早饭,吃完早饭,我就带你去死人谷找情花。”
程英:
丝毫不提刚才亲她的事情,动作自然到两人彷佛做了夫妻似的。
真是让人不爽。
早饭很丰盛,龙卜曦做了面条,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条新鲜的稻花鱼,切成了大块薄鱼片,合着酸菜泡椒泡姜之类的作料,做成酸汤鱼,浇在两碗面上,又煎了两个金黄的煎蛋放在鱼面上,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一碗酸香扑鼻,好看又好吃的酸汤鱼面就做好了。
龙卜曦怕程英吃到鱼刺,卡住喉咙,在她下楼吃面前,给她碗里的鱼片,都是细心挑过鱼刺的,还有腹部肥美无刺的部位。
大片微卷嫩白的鱼片,吃起来又嫩又鲜,没有一点鱼腥味,面条是手工揉搓拉扯的,吸饱了鱼肉佐料的酸香味道,混合着香菜葱花的香味,吃起来劲道爽滑,十分味美。
煎蛋煎得恰到好处,蛋白嫩嫩的,蛋黄是流心的,一口下去,焦香四溢,程英一口接一口吃着鱼面,压根停不下来。
一大碗面条很快被她吃干净,连里面的汤汁都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对面的人,“龙卜曦,你做饭的厨艺真的太绝了,这鱼面好好吃啊,煎蛋也煎得很好吃,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酸汤鱼面!”
龙卜曦坐在她对面,吃相优雅地吃着碗里的面条,闻言笑了笑,将碗里为数不多的几大块鱼片往她碗里夹,轻言细语道:“喜欢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程英看他碗里的鱼片本就不多,还往她碗里夹,连忙伸手盖住自己的碗,“别给我夹了,我已经吃饱了,你自己吃吧。你太瘦了,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又伸手拍了拍他的手,笑脸盈盈道:“放心吧,我答应嫁给你,就绝不会反悔,不会离开你,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厨艺。”
上辈子她给魏牧成做了十年的饭菜,最开始的时候,魏牧成还会夸赞她做得好,后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挑拣起她的厨艺,嫌她这道菜做得不好看,那道菜做得不好吃。
她辛辛苦苦为他洗手作羹汤,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对她挑三拣四,更没有给她煮过一次饭吃,她做的饭菜,简直是喂了狗。
对比这下,厨艺精湛,做得饭菜都十分合她口味的龙卜曦,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的存在。
这样长得好看,又十八般厨艺样样通的男人,她当然不会离开他。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很好的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吃完面条后,很自觉地端着两个碗去洗了,接着带了一些干粮和谁,把门锁关好,带着程英去死人谷寻找情花。
死人谷路途遥远,离普苍寨很远,靠近原始森林,处于深山之中,十分难走。
深山之中没有路,平时没有人到死人谷活动,除了普苍寨的苗民偶尔会到附近的山头采药,拿镰刀开辟一条勉强能走的山道之外,其余时候,只有山里的动物在活动。
龙卜曦走在前面,手里拎着一把弯弯的苗刀,将到处覆盖的绿植藤蔓砍开,生劈出一条只能一人行走的狭窄小路,供程英通行。
程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想直接从这些绿植上面走过去,,龙卜曦不答应,说这些深山植被下面隐藏着很多毒虫毒蛇,要不开出一条道路出来,误踩到巢穴,她很容易被毒死,咬死,到时候他想救她在来不及,只能无聊地跟在他后面。
其实在得知要去死人谷,要爬五六座大山头,要走一天一夜的路程,中间还要在山林里夜宿的时候,程英就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龙卜曦说,情花长得跟其他花朵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它是不是情花,数量还很稀少,只有种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到情花的不同,她要想解蛊,不去也得去。
两人一走就是大半天,龙卜曦一直挥舞着苗刀,在前面砍树枝,砍藤蔓,程英都替他累得慌。
她主动开口:“你砍了半天,累不累啊?要不你拿你的刀给我砍砍,或者我们就地休息一会儿?”
龙卜曦停下手,回头
看她,“你累了?那我们去前面那颗树下休息吧。”
程英:
合着她说得话,他就只听见她说累了两个字?
第77章
前面有颗很大的柏树, 生长在一处断崖边上,树下没什么杂草,全是枯叶, 看起来还挺宽阔的。
龙卜曦伸出手, 牵着程英往那里走。
两人到了树下,龙卜曦抓起树下干枯的树叶看了看, 确定树叶下没有隐藏的毒虫,将干净的树叶铺在地上, 示意程英坐。
程英毫不客气地坐下,看龙卜曦还站着,目光眺望远方的山头, 靠着树干问:“你不歇会儿吗?你不累?”
他大病初愈,爬了半天的山路,又拿着苗刀砍了半天的树枝藤蔓杂草, 他应该很累才对。
可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疲倦,也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意思,这体力好的, 让程英万分羡慕。
程英腿脚还没好利索,哪怕什么都没干,就跟在他后面爬山, 走了半天也累得慌, 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躺着休息一番, 哪都不愿意再去。
“我从小就在山里寻找草药和可以炼的蛊虫, 经常在山里跑个几天几夜, 现在才走半天,对于我来说,不累。”
龙卜曦收回目光, 看出她脸上的疲倦,把身上背得斜挎包取下来,递给她,“喝点水,吃点干粮吧,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你要实在走不动,跟我讲,我背着你到死人谷去。”
那斜挎包是程英的邮递专用斜挎包,里面装了灌满水的军用水壶,几块龙卜曦烙得饼子,还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肉干,一些蜜饯,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盅里,上面盖着竹盖子,背起来还挺重,龙卜曦就把她的包拿去,他背着。
“好。”程英也不客气,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军用水壶,自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把水壶递给龙卜曦,“你也喝点。”
龙卜曦望着水壶那水润的瓶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幽暗,“不用,山上到处都是山泉水,我喝山泉水就行了,你的水,你自己喝吧。”
程英问:“你是不喜欢喝水?还是嫌弃我喝过?”
“都不是,山里的水,很多都有蚂蟥和寄生虫,我喝了没事,你喝了会生病,我是让你把水留着自己喝。”龙卜曦好笑摇头。
程英这才把水壶收起来,嘴里嘟囔:“你的身体跟我的身体不一样吗,不都是人,你还能免疫寄生虫和蚂蟥不成?”
“不一样,我跟你不一样。”龙卜曦低声说:“我从小就与蛊虫为伴,在我练出阿蓝之前,没少中蛊,为了解蛊,我用了很多药材和方法,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普通的寄生虫,伤不了我。”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打盹,听到他说到它的名字,它睁开芝麻粒大小的眼睛,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又闭上眼睛,接着睡觉。
程英听得心疼,“你们生苗的人,从小就要炼蛊虫吗?你为什么会中蛊,是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蛊虫咬了,还是被人下得蛊?”
“我们苗族人,不是所有人都会炼蛊,也不是从小玩蛊,炼蛊这事因人而异,喜欢就炼,不喜欢就不练,没有强制要求。
我小时候中的蛊,都是我阿妈给下得,她死前是我们寨子里蛊术最厉害的苗女,她认为,她的孩子,必须学会她所有的蛊术,才能在寨子里立足,所以我从小就跟蛊虫为伴。”龙卜曦垂下眼眸,遮掩住眼里汹涌的情绪道。
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的阿妈就逼着他跟蛊虫打交道。
那时候小小的他,不明白什么是蛊虫,只是看到那些颜色深沉,看起来就有毒的毒蝎子、毒蜈蚣、毒蛇之类的毒物十分可怕,不愿意跟它们玩,也不愿意碰它们,为此哭闹不已。
每到这个时候,他那漂亮温柔的阿妈就会变得可怕扭曲,像个疯子一般,对他大吼大叫,不停地拿竹鞭抽打他,让他去炼蛊,去跟毒物打交道,哪怕他被那些毒物咬得遍体鳞伤,中毒晕厥,她也依然要他炼蛊。
有时候他阿爸看不下去,护着他,跟他阿妈说不要逼他。
阿妈就歇斯底里地大哭大闹,说她也不想逼他,可是他们生了一个怪胎儿子,整个寨子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他们全家,都想把大儿子弄死,还想把他们一家人赶出寨子去。
她不想让大儿子死,也怕他们夫妻俩突遭意外,撒手人寰,没人管大儿子的死活,只能逼着小儿子炼蛊,让小儿子去照顾大儿子。
可是后来,她最爱的大儿子发了疯,趁她用了血蛊虚弱之时,将她活活咬死。
她的丈夫目睹了她死亡的惨状,痛苦哭泣着拿斧头斩杀了她的大儿子,最后自残而亡,留下他一个人活着,收拾他们的残局。
龙卜曦不说小时候的事情,程英也能猜到他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她伸手轻轻握住龙卜曦的手,内疚不已,“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蛊虫的事情。”
龙卜曦回握她的手,“没关系,都过去的事情了,我早就不在意了。”
真不在意吗?
要真的不在意,为什么他提起小时候的事情,眼神那么悲伤。
程英很识趣地没再刨根问底,她打开竹筒,拿出两张油饼、两块肉干出来,分给龙卜曦吃。
那肉干不知道是什么肉做得,吃起来很有嚼劲,也特别的香,里面还有花椒、辣椒的味道,十分合她的口味。
程英鼓着腮帮子,费劲地吃完肉干,随口说了句:“这肉干可真好吃,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龙卜曦不动声色地记住了心里,晚上,他们在一处山洞夜宿睡觉的时候,他趁程英睡着了,留下阿蓝守着程英,他则带着苗刀,消失在山洞外的树林里。
再次出现,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他肩膀上扛着一条一百多斤重的野猪,放在山洞前,用小刀,将野猪慢慢地进行解刨。
等程英醒过来,已经天亮了。
她是被一阵浓郁的烤肉香味给香醒的。
龙卜曦坐在洞口前,升起一堆火,火堆旁边竖立着用十多条半臂粗的树枝,串了很多野猪肉串的烤肉串。
那些肉串,串串烤得滋滋冒油,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
程英馋得口水直流,走过去看到龙卜曦身边庖解出来的一堆野猪肉,惊奇地问:“哪来的肉呀?”
“昨晚你睡着后,我去山林里打得野猪。”龙卜曦将烤好的肉串,递两串到她手里,“吃吧,想吃多少吃多少,不够我再烤。”
程英接过烤肉串,咬下一口肉,顿时瞪大了眼睛。
烤肉烤得火候恰到好处,吃进嘴里,外焦里嫩,带着丰厚的油脂香气,回口又有野猪肉特有的劲道口感,以及独特的木烤香气,最重要的是,这烤肉有盐,有花椒辣椒面的味道,麻辣焦香,好吃的不得了!
程英饥肠辘辘地吃完了两串烤肉,忍不住问龙卜曦:“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去打野猪,你看得见吗?你一个人,是怎么打到这头野猪的。你哪来的盐和花椒辣椒这些调料?”
龙卜曦看她吃完,又递给她两串滋滋冒油的烤肉串,“昨天晚上有月亮,月光照得山林很亮,视野很好。我有蛊虫帮忙,有些蛊虫是夜间出没的动物,能够准确找到
野猪群的位置。野猪到了晚上,视线变弱,行动迟缓,要打一头野猪很容易。调料是我随身带着的,这是我长年采药、找虫子留下来的习惯,我在野外回不去寨子里的话,会原地打猎果腹。”
难怪他能轻而易举地猎到一头野猪,原来是有蛊虫帮忙。
他有那些蛊虫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不过程英还是不放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见他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不是在说假话,这才放下心来,开开心心地吃着烤肉串。
在这个缺吃少穿的年代,无肉不欢的程英,三个多月以来,吃肉的次数用指头都能数得清,一半吃肉的次数都是在龙卜曦家里。
如今有这么多烤肉可以吃,她是一点也不客气,毫不顾忌地大快朵颐,还不忘给龙卜曦也烤些肉,让他也吃。
一个小时后,程英吃饱喝足,瘫倒在山洞墙壁上打嗝。
龙卜曦默默地剩下的肉全都切成肉条,用火烤干,用他不知道从哪摘得芭蕉叶层层裹着,放在程英的邮包里,接下来的路程,这些肉干就是他们两个的干粮。
临走前,程英看到放在山洞洞口还挂有不少肉的野猪肉骨头、四肢什么的,十分可惜地说:“这些肉骨头都不要了吗?就这么扔在这里,好浪费。我小的时候,我爷奶苛待我跟我妈我妹,我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回肉,我妈就会去镇上,买许多不要肉票的光骨头,熬成骨头汤,给我们姐妹俩解馋。那大骨汤可好喝了。”
龙卜曦把骨头扔到山洞不远处的树林里:“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程,这些骨头我们带不走,放在这里会引来猛兽啃食,直接扔掉是最安全的,你要觉得可惜,等我们回去了,我再打头野猪,送到你家去。”
程英眨巴了一下眼睛,“你不是说你不出寨子吗?”
龙卜曦弯腰捡起用一片不大的芭蕉叶,擦拭着手上的油污道:“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出寨子,但我要去向你们爸妈提亲,也要给你送野猪肉,我不想出去,也得出去。”
程英笑了起来,“说什么提亲,搞得跟古时候一样文绉绉的,那野猪是说打就能打的吗?要打头野猪那么容易,山里的山民们,不都靠打野猪发家了啊,你别打野猪不成,反而被野猪重伤,那就得不偿失。”
“别的人打野猪很困难,那是别人,与我无关,我说给你打一头就打一头。”
龙卜曦脸上噙着一抹自信至极的笑容,让程英不信也得信,也就不再他纠结这件事了。
第78章
一天后, 他们到达了死人谷。
死人谷位于原始森林的东南方,是两座山坡夹着的山谷,之所以叫死人谷, 是在战乱时期, 很多人为了躲避战争敌军的屠杀,拖家带口的来到这里, 想躲进原始森林里避祸,结果全都死在了这里, 尸骨堆积如山,久而久之就得了死人谷的名字。
程英两人到达死人谷的时候,已经是正午, 程英以为会看到一片荒芜,或者杂草丛生的景象,结果一到山谷入口, 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山谷里生长着无数血红色彼岸花,它们花茎纤细,如火焰一般, 朵朵绽放在山谷四处的草丛里,看起来十分壮观。
那些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只贴着地面生长, 没有叶片的彼岸花花朵, 在低浅的绿植衬托下, 越发显得艳丽妖冶。
明媚阳光照耀下, 彼岸花们都泛着细微的光着,随着山风,花瓣轻轻摇动, 美得让人觉得惊心动魄,又给人一种无边无际的落寞孤独感。
那种孤独感,大概是因为彼岸花又被称为黄泉花,通常开在潮湿的秋雨季节,花开不见叶,见叶不见花,生命短暂又璀璨,花叶永不相见的悲寂感,让人由衷的看到这种花,心里就有种淡淡的哀伤。
程英看到山谷里一大片彼岸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龙卜曦就像这些彼岸花,容色艳丽,姿容绝美,明明开放在人群山谷里,却十分孤独寂寞。
她不由得伸手牵住龙卜曦的手,想让他知道,他从今往后不是一个人在。
龙卜曦感受到她的动作,低头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心念微动,大掌将她的小手紧紧握住,抬头看着她笑,“怎么样,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死人谷很美吧。”
程英点头:“很美,我还以为死人谷会是荒芜一片,四处都是尸骨呢,没想到开了这么多彼岸花,真的很美。”
龙卜曦:“死人谷里的确有很多尸骨,这些彼岸花长在这些尸骨上,才能开得这么灿烂。等过了花期,天气干燥的时候,死人谷很容易起火,将花草都烧个一干二净,变成荒芜一片,那些烧干净的花草会变成肥料,第二年彼岸花再开的时候,就会变得更加的粗壮好看。
我小时候不想炼蛊,想躲着我阿妈,我就会来到死人谷,跟那些尸骨睡在一起,跟他们讲话,说说我心中的烦恼。
他们总是会回应我,我一高兴就会带两个头骨回寨子里玩。”
他明明带着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毛骨悚然。
这种近乎疯子般的行径,在外人看来,指定会认为他是有病,才干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死人骨头的怎么会说话呢?他小小年纪,孤身走那么远的山路来到死人谷,将死人的头骨带回家里,他难道就不害怕吗?
程英却能理解龙卜曦的想法,他生长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有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母亲,没什么主见的父亲,一个疯子一般,干尽坏事的怪胎哥哥,他从小被母亲要求炼蛊,整日与毒物为伴,久而久之,性格变得孤僻扭曲。
寨子里的大人小孩很怕他和他的家人,没有愿意跟他玩,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他被自己的母亲打骂折磨得受不住时,只能寻找别的方式,来排挤心中的苦闷。
他或许是跟着谁来过死人谷,发现了这处隐秘的地方,知道这里有许多尸骨。
他受了委屈痛苦,无人倾诉,也没地方发泄,于是不远百里的来到死人谷,跟那些白骨残骸,诉说自己的心事。
程英不敢想,当年小小年纪的龙卜曦,走这么远的山路来找这些白骨诉苦,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
她心疼不已,踮起脚,伸手轻轻抚摸龙卜曦的脑袋,像在抚摸小时候的他,“你受了委屈痛苦,没有选择大哭大闹,撒泼打滚,也没有伤害别人,一个人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寻找精神安慰,那些尸骨,当时一定是你很好的伙伴吧。”
龙卜曦低下头,看到她眼中的心疼之意,一颗孤独彷徨的心,在这一刻轻轻悸动着,他垂眸问她:“你不怕我吗?”
“怕什么?”程英收回自己的手,仰头看着他问。
龙卜曦直勾勾地盯着她,眼眸黑如深渊,藏着汹涌波澜的危险情绪,“在外人眼里,我跟死人骨头睡在一起,跟白骨说话,拿死人头玩,就是一个神经病,一个疯子。他们听到这样的事情,都怕得要命,离我远远的,好像我是什么不详的东西,沾上就会倒霉一样。你难道就不怕这样的我?”
程英嗤笑,“你不杀人,不犯法,我有什么好怕你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恶爱好,就因为你玩死人骨,我要怕了你,那我白当那么多年的兵了。”
上辈子她在野外出任务的时候,遇到危险受重伤的情况,还和尸体睡在一起,每天闻着尸体散发出浓重腐烂的味道,也咬着牙挺了过去。
他不过是跟已经腐烂的白骨睡在一起,有什么可怕的。
龙卜曦冷淡的眼眸漫开暖意,紧紧握着她的手道:“程英,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来到我身边,不嫌弃我的过去,愿意跟我在一起。”
程英勾唇一笑,转头看着满山谷的红火彼岸花问:“情花在哪里?”
龙卜曦看向远处随风飘荡的花朵,“这个要你自己找,我是看不出来的,情花就生长在这山谷里,只有中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出不同。”
程英不信邪,“那以前中了情蛊,想解开情蛊的人,不能来这死人谷,又怎么解蛊?”
“那就只能死了。”龙卜曦面无表情道。
程英撇嘴,心想,这情蛊一定还有别的法子可解,但龙卜曦不愿意告诉她,她也不能强求,牵着龙卜曦的手,往山谷里走。
山谷很大,两面的山坡都是斜面的,全都开着彼岸花,密密麻麻的,既像电影画面般梦幻,又真实的让人恍若活在梦中。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草香,鲜艳的彼岸花花朵上,没有一只蝴蝶鸟虫停留,只是用最鲜艳的颜色,引诱者迷途者踏入这片山谷里,如果里面有陷阱,绝对会让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其中。
程英拉着龙卜曦的手,从山谷底下,踏着低矮的杂草,行走在彼岸花之间,努力寻找情花的踪迹。
可山谷里的花实在太多了,她看了半天,眼睛都看花了,也没看到有什么不同的花在。
正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她在右侧半斜坡一颗低矮草丛里,看到了一株与众不同的彼岸花。
那花的外表,跟彼岸花一
样,花茎直绿,没有叶片,长着张牙舞爪的红火色花瓣。
但它的花心到花瓣的部位,中间凝聚着一小团水汽,好似盛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在阳光底下散发晶莹的光芒,花瓣也比其他彼岸花颜色更加红艳。
在其他花朵都没有露水,且已经是中午,明媚阳光照耀下,不可能存在水汽的情况下,这朵花就显得格格不同。
程英走过去,蹲下身体,试着压倒花朵,将花芯里的露珠倒出来。
手指压下去,花朵侧倒以后,里面的露水纹丝不动,顿时兴奋起来,“找到了!”
她将那朵彼岸花摘下来,站起身给龙卜曦看,“这朵花中间有露珠,怎么倒也倒不下去,这是不是情花?”
龙卜曦接过来,低头仔细看着那朵彼岸花,他是看不到花蕊中间的露水,但这花品相顶好,确实与其他的彼岸花不同,应该是情花无疑。
他将花递还给程英,“是情花,找到了就好,我们回去吧,回去我就给你炼蛊。”
“等等。”程英弯下腰,摘下两朵颜色鲜艳的彼岸花下来,一朵自己拿着,另一朵递给他,“这么好看的彼岸花,不摘点回去放花瓶里看,多可惜。这朵彼岸花送给你,谢谢你一直救我、照顾我。”
“送我的?”龙卜曦将那朵花握在手里,眼里有惊喜、有惊讶。
“喜欢吗?”程英笑着问。
“喜欢。”龙卜曦眉眼带笑,十分珍惜地伸手轻轻抚摸着彼岸花的花瓣,“我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得花朵。”
原来不止女人喜欢花,男人也喜欢花啊。
程英又弯腰摘了两朵彼岸花,塞到他手里,“喜欢就好,以后我看见好看的花,都摘一些送给你,你看到漂亮的花,也要记得摘来送给我,好吗?”
“好。”龙卜曦乖乖地点头,“我们一言为定,你不能忘记你的承诺,以后你看到好看的花朵,都要想着摘给我。”
“一言为定。”
**
三天后,程英带着龙卜曦回到了清水村。
他俩一进村里,就引来一群村民围观。
实在是龙卜曦长得太过俊美妖冶,身上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削瘦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看起来就特别的扎眼。
有那好奇的婶子,看到程英走在龙卜曦的身边,就问她:“小英啊,这是谁啊?怎么穿着奇怪的衣服?他肩膀上的野猪哪来的?”
程英认出那婶子是他们本家一个大婶儿,人还挺不错的,小的时候没少帮她妈干活。
她礼貌地回答,“他叫龙卜曦,身上穿得是苗服,野猪是他打猎猎得,准备送给我爸妈的见面礼。”
“哟,苗服,他是苗族人啊?他该不会是那个什么普苍寨的人吧?”那婶子好奇地打量着龙卜曦,“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真精神,他给你爸妈送野猪,是看上了你,要跟你处对象吧?”
程英笑而不语,过了一会儿说时候不早了,她要回家,免得她爸妈担忧,带着龙卜曦离开了。
当他们回到程家时,老程家的人,还有万淑慧夫妻、程雪都收到了村里人八卦的风声,都站在院子里,往外看。
看到她回来,身边果然站着一个穿着苗服的男人,大房刘桂芬,阴阳怪气道:“有些真是不知好歹,我们好心好意地给她介绍好对象,她一个都看不上,转头带回来一个山沟沟的野蛮子,真是脑子有病。”
程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往刘桂芬头上狠狠一扔,皮笑肉不笑道:“有病的是你吧,我跟谁处对象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你算哪个根葱,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叨叨?别一天到黑嘴上没个把门到处狗叫,小心风大闪了舌头!”
她扔得石头又大又准,正好扔中刘桂芬的脑门心,刘桂芬疼得嚎叫一声,伸手捂住脑袋,睚眦欲裂地要跟程英拼命:“你这贱女人,你敢扔我,我”
话还没说完,忽然对上程英旁边男人的眼睛,又黑又冷又沉,眼眸里泛着野兽般的嗜血狠戾目光。
刘桂芬被那个男人看得背脊骨直冒冷气,直觉自己要再说下去,这个野男人会要了她的命,情不自禁地闭上嘴。
程英瞥见龙卜曦的阴冷表情,扯了扯嘴角,“有件事情,我有必要提醒你,龙卜曦是普苍寨的人,他会炼蛊,也会下蛊,看到他左肩上趴着得那只虫子没有,那就是他养得蛊虫,只要被它咬一口,就能立即毙命。他还炼了许多可以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蛊虫,你想要死,只管作妖挑衅我。”
她说着,目光梭巡着老程家一众看热闹的人:“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警告一次不听,后果自负!”
恢复如初的阿蓝,冲着她吱吱叫了两声,很配合地飞舞着翅膀,在老程家人的面前转了一圈。
它那怪模怪样的模样,吓得老程家人脸色一变,纷纷往屋里躲,都顾不上跟她掰扯了。
他们一走,大黄热情地冲上来,不停地对程英摇尾巴,嘴里嘤嘤直叫。
似乎在问她,人,你这么久去哪里了?我快担心死你了。
程英弯下腰,将大黄搂进怀里,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大黄,几天不见,你好像长胖了一点。”
大黄亲昵地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掌,接着用嘴轻轻咬住她的手,想把她往屋里带。
程英知道这叫‘咬手礼’,是狗类很喜欢人类的一种表现,不会伤到人,也没抗拒,弯着腰,跟着大黄进屋里去了。
第79章
万淑慧三人也跟着进了屋。
一进去, 万淑慧就着急地抓着程英的手,上下打量着她,“你这丫头, 怎么又受伤了, 你伤势如何,好了吗?”
程雪也扑了过来, “姐,你这次受伤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普苍寨的苗民出来给我们报信, 说你被熊瞎子追,摔到了山洞里,被他们的少族长救了, 我们都担心死你了,我还想去普苍寨找你,爸说什么都不让。”
程建同半躺在床上, 看着程英没有出声,眼里满是担忧。
程英轻咳一声,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跟他们说了一遍, 最后指着龙卜曦道:“还得多谢他,没有他,我不被熊瞎子咬死, 也得被山洞里的大蟒蛇给吃了。”
龙卜曦把肩膀上的野猪, 啪得一下放在房门外的小院子里, 转头走到房门口, 礼貌地喊:“阿叔、阿姨、阿妹。”
“哎, 好孩子,里面坐。”万淑慧热情地招呼龙卜曦,“你叫龙卜曦是吧, 多谢你三番两次救我家老头子,我家大女儿,你对我们家的恩情,我都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你扛头野猪过来做什么?”
龙卜曦正襟危坐地坐在万淑慧递给他的板凳上,神色温和道:“阿姨,不用客气,我救程英、阿叔也是举手之劳。那头野猪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也是我给程英的下聘礼。”
这话一出,整个屋子安静下来,只听大黄在院子外面,围着野猪转,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害怕的汪汪叫声。
前几天龙卜曦派嘠羧把大黄背回到程家里来,说了程英遇熊,龙卜曦救了她,并且打算娶她为妻子的事情。
当时万淑慧就着急上火,以为嘠羧在开玩笑,程英那样性格刚强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嫁给山窝窝里的苗民呢。
现在看到龙卜曦那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她心里隐隐猜到,这事儿可能是真的。
不由看向程英,“小英,你说说,怎么回事?”
程英拉来一根矮凳子,坐在龙卜曦的身边,“妈,他说得是真的,我跟他处上了对象,半年后,我们就结婚。”
万淑慧震惊:“你来真的?你不是说你暂时不准备处对象,也不打算结婚嫁人,要嫁人也要招个女婿上门?怎么忽然处对象了,处的对象,还是苗民。”
不是
她看不上龙卜曦,看不上苗族人,实在是普苍寨深处在大山之中,她年轻的时候跟着程建同去了一次普苍寨,去见湄舒,看到寨子里的生活方式都还停留在建国以前,古老又贫穷,离镇子上又山高路远的。
作为一个母亲,她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进大山里,在里面吃苦一辈子,潜意识里,就不赞同这门婚事。
程建同更是脸色难看地问:“好端端的,你怎么忽然跟这个龙卜曦处上对象,还答应跟他结婚,你是不是被他骗了?又或者被他下蛊,被他逼的。”
程雪也急,“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
程英瞥了一眼身边的龙卜曦,他面色淡定,一点也看不出心虚的模样,心里暗叹,这人的心里素质太过硬了,明明是他先胁迫她嫁给他,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才从被迫的心情,慢慢转变,到接受他。
他倒好,面对她爸妈的回应,他一点也不心虚,乖乖地坐着,眼神无辜地看着他爸妈,好像他什么坏事都没做过,是她自愿的。
不由好笑,她要是在这当头,跟她爸妈说,她是被他逼的,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不过这人开不得一点玩笑,程英也没作死,解释说:“我这不是被魏牧成缠着嘛,我心里烦他的要命,我梦中的事情,你们也知道的,他在梦中一直对我纠缠不休,干了很多伤害我,伤害你们的事情。我想反抗,可他有那样深厚的家境背景,他要真拿你们对我进行要挟,我不可能眼睁睁地看你们出事,只能妥协。
我正愁怎么对付他,这不是龙卜曦喜欢我,向我表明了心意,说他愿意做咱们家的上门女婿,我也不用嫁到他们寨子里面去住,他长得又这么好看,性格还——嗯,挺好的,对我挺好,我对他挺有好感,就答应跟他处对象了。
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各种关心体贴我,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所以打算跟他结婚。
况且——”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龙卜曦是苗族人,还是普苍寨的少族长,身份特殊,我要嫁给了他,魏牧成能怎么着?他还能动苗族的少族长,激起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成?到时候别说龙卜曦不答应,会用蛊虫对付他,单说魏首长那边,就不可能让魏牧成干出破坏民族大团结的事情出来,我嫁给龙卜曦,百利无一害。”
她这些话,从没有跟龙卜曦说过,这次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也是想让他知道,她跟魏牧成之间的纠缠过往,以后魏牧成再找上门来,他要做好应对魏牧成的准备。
龙卜曦听完,面上没有一点惊讶的神色,依旧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是那双狭长的双眸,噙着漆黑让人琢磨不透地光芒,漫不经心地看着程英,不知道在想什么。
万淑慧三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关于程英梦中的事情,他们起先不信,到程英说得梦中事情,一件件被印证,他们对她的梦中事情已经深信不疑,其实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他们知道程英特别憎恨她那个前对象魏牧成,因为那人对她和他们都做了很多可怕的事情,致使程英看到这个人就特别的厌恶害怕。
作为她的亲人,他们自然是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的。
可是,程英突然处了对象,还要嫁给这个少数民族的人,他们一时之间,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程英看他们不说话,继续开导他们,“爸妈,你们不是一直想让我结婚嫁人吗?我之前不想结,现在想结了,你们应该高兴才对。龙卜曦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他的蛊术可厉害了,能杀人于无形!我现在跟龙卜曦处了对象,有他给我撑腰,我就一点也不怕魏牧成了。魏牧成要再敢来纠缠我,龙卜曦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他的对象,他要应付不了,那就是他没本事,我也没必要再跟他在一起。”
龙卜曦挑眉,低笑一声道:“没错,我要护不住你,那就是我没本事。所以,我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谁也别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你那什么前对象要不识趣,我不介意给他下蛊,要他的命!”
他的声音低沉又狂妄,眼眸里噙着嗜血之意,脸上带着阴沉至极的笑容,透着一股狠劲,让人不自觉地相信,他说到就能做到。
看到他这样神情的万淑慧,原本心里那点反对之意没有了,她拍掌大笑,“小英,你说得对,要想摆脱那个有大背景的魏牧成纠缠,这位苗寨里的少族长,更适合你!你一下子给自己找了一个大腿来,有他护着你,这下不用担心那个什么魏牧成对付你和我们了。”
这段时间,她已经陆陆续续从程英和程建同父女俩的嘴里,得知魏牧成是什么人,家里是个什么成分。
魏家在首都那边是名门望族,魏牧成的叔伯,母亲,都在首都有超凡的地位,他的父亲,还是西部军区的首长,论家世背景身份,哪是他们普通人家能比的。
权贵子弟要对付他们普通人,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自己女儿找了一个能应对魏家的人,摆脱那个纨绔子弟的纠缠,她只能偷着乐,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况且,这个龙卜曦长得也太好看了,苗族的人都重情重义,信守承诺,一旦结婚,鲜少有出轨,背叛的现象。
龙卜曦又是少族长,更不可能做出背叛妻子,这种有伤脸面的事情,他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人,还愿意入赘上门,女儿跟他在一起,想想还挺适合的。
程建同也想到这些事情上去了,脸色好了很多,他看着龙卜曦道:“虽说小英答应跟你处对象,也要答应跟你结婚,你也愿意入赘到我们家里来,但你现在是普苍寨的少族长,按照你们族里的规矩,你们寨子里的族长是不允许离开寨子,要一直留在寨子里,保护你们寨子的吧?
你打算怎么入赘到我们家里来?怎么跟我们小英结婚?你总不能什么都没表示,没个彩礼,也不办个婚礼,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娶我家小英,让别人看轻小英,笑话她一辈子吧?”
他算是看着龙卜曦长大,对龙卜曦有一定的了解,龙卜曦在他印象里,就是性格阴晴不定,做事喜怒无常,下手特别狠的冷漠年轻人。
当年关于龙卜曦杀了他父母家人的传言,尽管他自证不是他杀的,可他与众不同的阴狠性格,还是让程建同对他有许多成见。
以前程建同每次跑邮到普苍寨,看到龙卜曦阴沉冷漠的一张脸,他都会离得远远的,以免这小子一个心情不好,对他下蛊。
现在女儿为了自己和一家人的安危,选择跟这小子在一起,他自然要为女儿多谋划谋划。
程英开口,“爸,其实我跟龙卜曦说好了,我们结婚后,我想住哪就住哪,我也没有让他做上门女婿的打算,我就是想用他的身份,对付魏牧成”
第80章
她说得如此直白, 龙卜曦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他伸手指着院中道:“院子那头野猪,是下聘礼之一, 我家中还有很多金银首饰, 放在我阿爸阿妈住得屋子里,那些东西我用不上, 全都给
程英。我知道你们汉人喜欢钱,过段时间, 我会再打些野猪,采些药材,卖够聘礼钱给程英。
至于以后, 我不一定会做普苍寨的族长,就算做了,离不离开普苍寨, 也由我说了算。
阿叔,你不用担心程英跟着我会没钱花,会饿肚子, 我们普苍寨,除了挖草药、卖粮食、打猎赚钱,也会用蛊术赚钱。
苗医的医术, 虽然刁钻古怪, 但很多疑难杂症, 都能被苗医解决, 程英跟着我, 我绝不会亏待她。”
苗医自古以来就大有名堂,虽然很多人提起苗族之人,首先想到的是苗族下蛊, 但苗医自古以来就以正骨术、蛇伤疗法、九节茶闻名全国。
像龙卜曦这种生苗,他要给人治病,通常会用蛊。
比如一个人重病难愈,对方求他治病,他要给对方治病,势必会用上珍惜的生蛊。
而想要他用生蛊救命,对方势必要付出很多金钱,才能打动龙卜曦。
这么想来,龙卜曦其实压根不缺钱,或者说,他一直有赚钱的能力,程英跟着他,不吃亏。
想通了这两点,程建同看龙卜曦的脸色好很多,他开门见山道:“我们汉人结婚,聘礼讲究三转一响,你光给一头野猪是不够的,你除了要给我们小英买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你还要给我们做父母的至少一百块钱的下聘彩礼钱,另外还要给小英买衣服鞋袜之类的东西,总之,你手里至少得有五百块钱。”
这么多钱,龙卜曦一时半会儿从哪弄啊。
程英皱眉,正要说话,龙卜曦抢先道:“没问题,我会尽快赚钱给程英,到时候我们订婚、结婚,全部按照你们汉族的规矩走。”
他如此懂事识大体,万淑慧满意极了,“那就这么说定了,龙卜曦,你很少出你们寨子的吧?你既然来了,就在我们家多住两天,让大家伙儿看看,我大女儿找得对象,长得有多俊,多有本事!哎哟喂,一百多斤的野猪哎,说打就打到了,我看不如就用这条野猪办个订婚宴,反正这野猪肉多的我们吃不完,正好办个订婚宴,让大家伙儿开开眼。”
万淑慧从一开始听到大女儿找了个山沟沟里的苗族人,心里反对,到现在被这两个小年轻说服,觉得大女儿这个女婿真是找对了。
哪怕龙卜曦是少数民族的人,他有能力赚钱,还有能力护着自己的大女儿,也没有汉族男人那些个抠搜穷酸的大男子主义样儿,一头野猪,说拿就拿。
要知道,这一头野猪,得卖很多钱哩,平时村里人一年到头吃个三五斤肉,都算不得了,算大户人家了。
而且在如今的世道,就算有钱,没有肉票,也买不到肉吃。
这么大一头野猪就直接当聘礼下到他们家,可算是给足了他们家脸面了。
最主要的是,这个女婿,他长得也太俊了!
这十里八乡,她就没看过这么俊的年轻后生,她是生怕龙卜曦反悔跑了,想着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定下来算了。
反正龙卜曦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他家里就他一个人,完全能做自己的主。
程雪反对,“妈,这会不会太着急了,未来姐夫才第一次上门呢。”
未来姐夫四个字一出来,程英愣住了,下意识地看龙卜曦一眼,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极好的与她对望一眼,转头对万淑慧礼貌道:“阿姨,我没意见。”
程建同也觉得太仓促了,毕竟他们才知道程英处对象的事情,哪能这么着急慌忙地定下来。
万淑慧不理他们父女俩,直接问程英,“小英,你是个什么想法?这亲定不定?”
程英想了想,“既然妈你想给我们订婚,那就订吧,反正我们迟早都要走这一步,不如按你说得,择日不撞日,直接订婚,请些相熟一点的亲朋好友来吃顿饭就行。”
她主要是想早点跟龙卜曦定下来,告知所有人,她已经有对象的事情,以免魏牧成突然又来找她,发神经。
“那感情好,订婚宴就订在明天举行,你先去邮局交差,请两天假,先把这事儿解决了。一会儿我跟你妹去镇上,买些要办宴席的东西和菜肴,咱们摆几桌,让大家认识认识龙卜曦。妈给你攒得嫁妆钱,终于派上用场了!”万淑慧一拍大腿,一锤定音。
万淑慧说完,就满脸笑意的出门,通知跟她相熟的亲朋好友,明天来家里吃订婚宴酒的事情。
程英则带着龙卜曦往镇上走。
龙卜曦穿着藏青色的苗服,容貌俊美的不似人间之人,程英也长得英气秀美,穿着龙卜曦给她的浅粉色苗裙,两个人走在一起,男俊女靓,特别的引人注目,一路到镇上引来很多好奇的目光。
到了镇上的邮电局,程英将龙卜曦身上背得邮包取下来,从里面拿出帮山民们邮寄的信件、小包裹,放进邮筒里。
支局长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惊讶道:“龙卜曦,你怎么出寨子了?你比以前长高了很多。”
程建同受伤或者生病之时,无法跑邮,都是支局长帮他跑,因此,他是认识龙卜曦的。
龙卜曦也认出他是谁,神情淡淡道:“我出来送聘礼。”
“聘礼?”支局长看向程英,眼神询问是怎么一回事。
程英收拾着邮包,把自己跟龙卜曦处对象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最后说:“支局长,我请两天假,明天我跟龙卜曦定亲,到时候请您到我们家喝定亲酒,您可一定要来啊。”
她说完,又把同样的话,跟另外两位邮递员说了一遍,也请他们到她家吃订婚宴酒。
支局长愕然,“不是,你什么时候跟龙卜曦处上对象了?还要跟他订婚,这也太突然了吧!”
程英把整理好的空邮包往身上背,对他微微笑道:“这事儿说来话长,不过我们处对象、订婚的事情是真的,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吃酒啊。”
支局长欲言又止,“你以后跟龙卜曦结婚了,还做邮递员吗?”
程英:“做啊,怎么不做,邮递员是我的工作,不管我订没订婚,嫁没嫁人,我永远不会停止工作,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在家庭里,迷失自己的方向。”
男人跟女人结婚,绝大部分都会要求女人结婚以后,就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个全职家庭主妇,尽心尽力地伺候家里的每一个人。
女人每天围着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团团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受,也没有自己的工作社交,久而久之就与社会脱了节,容貌身材渐渐走样,成为男人眼中的黄脸婆,最后被男人各种嫌弃、抛弃,落到夫妻争吵反目,最后离婚的下场。
女人满心欢喜的嫁给男人,以为跟男人结婚以后,生了孩子,就是圆满的结局,殊不知,婚后的生活,才是重重考验的开始。
不管龙卜曦人有多好,长得有多俊,她喜不喜欢他,程英绝不会为了龙卜曦放弃自己的事业,也绝不会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
她要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交际圈,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底气,不依附任何人生存,这样就算将来有一天龙卜曦变心,对她不耐烦了或者不爱她了,她也有足够的底气自己好好的活下去。
龙卜曦很自然地伸手拿走她的邮包,将邮包背在他的身上,彷佛没听懂或者不介意她说得话。
支局长松了一口气,他算是看着程英长大的,程英这孩子,打小吃了很多苦头,又成为了女兵,本来可以前途无量,却因为程建同,义无反顾地返乡回来做起邮递员。
虽然跑邮很辛苦,可是支局长十分看好她,是有意要培养她,等过几年他退休了,就打算让程英来顶他的位置,让她来做支局长。
要是程英在这节骨眼上结了婚,为了丈夫孩子放弃工作,在家里当个全职家庭主妇,那就相当的可惜了。
现在程英亲口说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事业工作,支局长放下心来,喝一口茶道:“你上任三个多月,就受了两次严重的伤,耽误不少时间功夫,马鞍山这条邮路对于你一个女同志来说,还是太危险了,你要是想换邮路的话,我可以给你换。”
这是支局长第二次,跟程英说要换邮路的事情了。
程英再次拒绝,“支局长,谢谢您的好意,邮路就不用换了,我这两次受伤,都是我个人疏忽导致,不是邮路的问题。我已经跑习惯了
这条邮路,您让我换,别人未必也能胜任,我暂时就跑这条邮路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支局长放下手中的茶杯,笑道:“行,你觉得能跑就行,你的假我批准了,明天我一定会来你家喝酒。你好好干,咱们邮局的未来,可都在你们年轻人的手里。”
这是委婉得提醒她,他是打算把她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了。
程英活了两世的人,哪里听不懂他的意思,有些意外点点头,什么都没说,领着龙卜曦走出了邮局。
她对未来其实有规划,那就是暂时做着这份邮递员工作,等到八零年代集体制度取消,改革开放以后,她看情况,把这份邮递员工作转让给可信任的人,她再南下经商,创造出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
不过现在看到支局长给她的提点,她又改变了主意,其实留在家乡,做镇上的邮局支局长也不是不行。
支局长大小也算个领导,工作轻松悠闲,还能呆在镇上的家里,照拂家里人,不用跟龙卜曦分离太久。
到了八零年代,她也可以搞搞土地承包制,带领全家、全村人致富,走上一条和前世完全不同的道路,想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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