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曾经何时, 程英就是看着魏牧成这样英俊的相貌身材,原谅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以为自己的大度和原谅, 能够挽回他那颗在外浪荡不羁的心。


    可终究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


    四合院里, 那个不是她的孩子,却嗷嗷哭嚎的婴儿哭声, 魏牧成母亲抱着那个孩子欢喜的眼神,魏牧成一副做错事情, 跪在她面前,向她磕头,请求她不要离婚, 不要离开他的画面,一幕幕出现在她眼前。


    上辈子,她说什么都不肯原谅他, 坚决要离开他,他又变成偏执的疯子,将她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偏远别墅地下市里, 日日不顾她的意愿,对她做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从身体到心理, 将她逐渐击溃。


    她逃跑多次, 依然来逃他的手心, 最终选择跟他同归于尽, 却被魏牧成父亲的人所救


    面对眼前一脸深情的魏牧成, 程英除了觉得恶心,还有一股深深的恐惧。


    她一直低估了魏牧成对她的影响,以为只要逃离了魏牧成, 她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


    可是上辈子魏牧成跟她纠缠了那么多年,对她所做的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每每她想起来,都如噩梦一般,午夜梦回总是会害怕。


    如今看到魏牧成出现,尽管他今生还没对她做那么多恶心的事情,程英看着他,还是很想跑。


    她竭力控制自己想关门的冲动,心里很明白,魏牧成看似放荡不羁,性格散漫,一副玩得很开的高、干、子弟形象,实际他性格阴晴不定,十分偏执,死缠烂打的本事让她上辈子受够了。


    这辈子,她绝不想再经历上一辈子的事情,注定不能跟他硬碰硬,激怒他。


    程英调整情绪,当着周围围观的街坊邻居面,声音平静道:“魏牧成,我想我离开部队的时候就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们已经分手,不再是对象的关系,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那是你单方面的分手,我同意分手了吗?”魏牧成漆黑的眼眸紧紧盯着她,眼里满是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炙热。


    他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大步走上前,伸出双臂,将程英整个人用力抱进怀里,在她耳边低喃:“程英,我好想你,你走后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


    两个月前,程英突然跟他分手,并且不顾他的阻拦,义无反顾退伍返乡,坐上火车回到她的家乡。


    他心中的惊愕、不解、受伤,全都化成了怒火,追着程英所坐的那列火车跑了许久,很不甘心,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变了心,忽然不爱自己,忽然要离开。


    他追逐无果,本来要去火车站买票,直接追到程英的家里去。


    可在这个时候,他爸收到风声,派了一支特战队伍将他拦下,让他不要为了感情,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出来。


    他的身手本来在部队里算不错的,可再不错,都打不过那些受过特训的特战士兵。


    他很快被他们制服,在车站拼命挣扎反抗,眼睁睁地看着程英所坐的那辆火车,越行越远。


    之后他被他爸他送去了特训队,在那里关了一个月。


    他在那里日日受训,茶不思,饭不想,夜不寐,想不通程英为什么要跟他分手。


    很快他在一次训练中受伤,从很高的地方摔下去,受了很重的伤,在医院躺了很久。


    他在医院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做梦,梦中像是过了一辈子,他跟程英的爱恨纠缠,在梦中清晰呈现。


    等他清醒过来,想起梦中所梦见的每一件事情,他忽然就明白了程英那些反常的举动。


    也许,程英跟他做了一样的梦,记得梦中的上辈子,他负了她,对她做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她才会毅然决然地跟他分手,连女军官都不做了,也要离开他。


    又或许是他受伤太严重,他的灵魂已死去,所谓的做梦,其实是他真实经历过的一辈子,他重生了,所带来的西伯利亚蝴蝶震动,致使程英做出了跟他梦中截然相反的行为举动,毫不犹豫地离开他。


    不管是哪一种,他醒过来以后,都想迫切地找到程英,想与她再续前缘。


    他爱程英,无论是梦中的上辈子,还是这一辈子,他都爱程英。


    他承认,上辈子他不断出轨,对程英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可在他的心底里,他一直是爱程英的,因为只有程英跟他志同道合,只有程英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他的所有爱好,包容他所做的一切,灵魂一直跟他很契合。


    同样的,程英也是一个性格十分自立顽强的人,在她发现他负了他之后,她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没有一丝商量转圜的余地。


    魏牧成是个自大又傲慢的人,他出生高、干家庭,含着金钥匙,从小就被众星捧月长大。


    他那样的家世,注定让许多人对他阿谀奉承,许多漂亮的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断往他身上贴。


    他只是跟那些女人玩玩而已,又没想过要娶他们,他的妻子之位一直是程英,他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生气,那么绝情的要离开他。


    他对程英的爱,自始至终没变过,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人都是彼此初恋的缘故,还因为程英要离开他,要扑进别的男人怀抱,他内心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和嫉妒,让他不愿意放程英离开,对她做出很多不理智的事情。


    现在不一样了,不管他梦中的事情是真是假,不管他是否多活了一辈子,今生,他没有出轨,没有背叛程英,他还很年轻,他对她的爱是干净存粹的,他不会再做任何负她的事情,不会再让她离开他,他会和她好好的过一辈子,不会重蹈覆辙。


    魏牧成紧紧抱着程英,内心里的煎熬、不安、忐忑、恐惧等诸多情绪,渐渐安抚下来。


    这是他的程英,是对他笑,跟他闹,和他并肩作战,只要他一个眼神,她什么都能懂的程英。


    不是做梦,也不是他在幻想,因为在梦中的上辈子,两人撕破脸皮以后,程英就再也没有对他笑过,也不肯让他靠近她半步,更不愿意跟他拥抱。


    尤其在那栋偏远别墅的地下室,无论睡前他怎么抱着她,怎么亲吻安抚她,她始终闭着眼睛,不愿意多看他一眼,不愿意对他任何回应。


    午夜梦回之时,他醒过来,她永远背对着他,身体蜷缩在靠墙角的地方,离他远远的,两人之间的距离,像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可是在她醒过来后,她又会假意顺从他,只为了能够杀了他,随时逃跑。


    为此,他从来不敢给她松绑,用铁链将她一直锁在地下室的床上


    今生,他在来找程英的路途中,也恨过程英,恨她的薄情寡义,恨她的心狠绝情。


    上辈子,她总是会逮


    着机会,用刀子一次又一次捅进他的心窝子,要置他于死地。


    哪怕她没有他的经历,不知道上辈子的事情,可今生的她,居然跟上辈子的她一样,说不爱他,就不爱他了,说分手就分手,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说走就走。


    如此绝情的女人,他想,他见到她以后,一定要找着机会,让她体验一下,他上辈子被她无数次刺伤的刻骨之痛,也要让她知道,今生她没经过他的同意就离开他,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他来到了青曲镇,打听到她生平过往,听到了程家周围邻居对她的各种传言,也知道了她从山上摔下山,重度昏迷的消息,他心急如焚,迫不及待地想见她,谁知道她给他吃了个闭门羹


    现在,见到她了,将她拥抱在怀里,她好好的活着,他所有的恨意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魏牧成心想,就这样吧,这样也挺好,她只要待在他的身边,继续跟他在一起,从前过往,他可以既往不咎,他依然会对她掏心掏肺好,什么恨意,什么上辈子的纠缠,都不重要了。


    周围的邻居看到这一幕,一起倒抽一口气,纷纷交换眼神,程英不是说没处对象吗?怎么这会儿,跟这个男人,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


    要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思想行为都很保守,未婚男女在结婚前处对象,通常就去看个电影,吃个饭,或者去公园、河边散散步,两人之间的距离得隔开个两三米以上,以免被人看见说闲话,也怕被特殊时期的红袖兵们抓到,以男女作风有问题,抓去P斗折磨。


    情到浓时,小年轻们最多偷偷躲进林子里,或者不见光的地方,牵个小手,亲个小嘴,自己偷偷摸摸干就行了,哪像程英这样,大庭广之下跟一个男同志搂搂抱抱,这像什么话。


    一时间,围观的人们,对着程英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什么不好的话都说了出来。


    被魏牧成抱在怀里的程英,感觉浑身气血都在涌,恨不得伸手打破魏牧成的狗头,让他在大庭广之下对她搂搂抱抱,完全不顾她心里是什么想法,也不顾她的脸面。


    这个渣男,还是一如既往地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从不考虑别人,永远是那么的自私自利。


    他紧紧抱着她,力度大的像要把程英融进他的骨血里,程英不是那种娇气的人,也被他这种力度嘞得浑身都疼。


    程英心中戾气横生,忍住自己想拧断魏牧成脖子的杀意,将魏牧成用力推开,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住心中的怒火道:“魏牧成,我说过,我早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两个多月,你何必对我苦苦纠缠,还当着这么多的人,对我做出如此失礼的事情!”


    这个年代风气保守,魏牧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抱在一起,这些街坊邻居看见他们,无论以后她怎么解释她跟魏牧成没有关系,他们也会觉得,他俩婚都没结,就有一腿,觉得她个人作风有问题,弄得她名声不好。


    以后她要再想找别的男人处对象结婚,指不定会传出什么闲话。


    上辈子程英十九岁就跟魏牧成处上对象,魏牧成是她的初恋,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没有恋爱经验,很多事情都懵懂无知。


    魏牧成一直是个放荡不羁的性格,在跟她处对象之后,一直对她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再加上时代的保守风气,让她觉得,既然跟魏牧成搂了抱了,又处对象结婚了,即便后来发现魏牧成出轨了,在魏牧成不断对她发誓,说只爱她一个人,又跪在她的面前,一直哭求着说他离不开她,请她原谅他,她便心软了,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后来她终于幡然醒悟,终于明白,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也不是他们的所有物,女人可以自强自立,可以选择很多条道路走,可以活出自己的人生,没必要为了一个一直伤害自己的男人折磨自己,更不应该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大好的前程,于是她开始反击。


    虽然后来反击的结果不尽人意,至少,在上辈子,她为自己活过,努力过。


    如今重活一世,看到魏牧成一反常态的追到乡下来找自己,程英心里奇怪的同时,也很清楚,魏牧成如今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正是年轻气盛,对对象浓情蜜意,有激情的时候,他没把她弄到手,她跟他断崖式的分手,他怎么可能就此放手。


    她得想办法跟他周旋,既不能惹怒他,又不能让他一直纠缠她,让她看着心烦。


    想来想去,只能从魏牧成的父母那里下手。


    魏首长为人刚正不阿,作风清明,是个军官,好首长,他对自己的子女管教一直都很严苛,绝不允许自己的子女做出任何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允许他们利用家里的身份背景和他们夫妻俩的职位,做出任何害人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些事情,他会毫不留情地大义灭亲,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法庭,接受律法的惩罚。


    正因为他这样雷厉风行的性格,魏牧成十分惧怕他,他上辈子做得那些荒唐事情,全都是背着他爸做得,还从侧面断绝了程英可能去他爸面前告状的可能,导致程英后来吃了很多苦头。


    而魏牧成的母亲,是地道的京都名门望族出身,自小就过着吃穿不愁,有人伺候的大小姐日子,她打从心眼里就瞧不上乡野出身的程英,觉得他们魏家,家大业大,家世显赫,魏牧成发了疯一样非要娶程英做她家的儿媳妇,简直丢尽他们魏家的脸面,所以在上辈子在他们结婚之前,魏牧成的母亲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拦他们结婚的。


    程英如果从这夫妻两人身上下手,兴许能让魏牧成滚蛋。


    不过在此之前,她还得稳住魏牧成,毕竟她的家人都在镇上,她不想让她的家人,再被激怒的魏牧成针对折磨了。


    魏牧成被她推开,也不恼,伸手握住她的双手,小声说:“程英,你别跟我闹了,我说过,我上次回首都,我妈只是安排我跟于同志吃了一顿饭,没有别的意思。我不喜欢于同志,我只喜欢你,你不在的日子里,我已经跟我妈明确说明,我只会娶你,不会娶其他人。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尽快说服我妈,让她同意我们俩结婚。”


    程英不动声色地挣扎开他的手,用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道:“你也说了,你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处对象,你爸妈家世显赫,你们家在首都那是排得上号的大家族,你爸妈怎么可能同意你这个公子哥儿,娶我一个乡下女人。你妈不待见我,故意给你介绍首都那些跟你门当户对的名门大小姐给你认识,不就是摆明了不同意我们俩的事情。我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身份德行,自知配不上你,配不上你家的高门大院,我跟你分手,对你,对我都好。”


    围观的人们一听,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们就说这穿着军装的男同志,看着就长相不俗,器宇不凡,原来人家是出身首都的公子哥儿。


    程英也并非作风有问题,而是人家男同志的父母看不上她,对他俩进行棒打鸳鸯,她为了这男同志着想,不得不放弃自己大好的部队前程,一个人退伍返乡,回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


    这分明就是一对十分恩爱,又因为各自家世不相同,不得不分开的苦命鸳鸯啊!


    一瞬间,围观的街坊邻居脑补了各种苦情戏,对程英的各种猜疑没有了,只有同情叹息。


    魏牧成看程英眉目带着一丝忧愁,以为她对自己还余情未了,抬起右手手掌,对她发誓,“程英,你放心,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只会娶你一个人,无论我妈同不同意我们结婚,只要你愿意跟我结婚,我马上赶回部队,向我爸打结婚报告,我们直接结婚,不用管我妈在想什么!只要你嫁给我,我发誓,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程英忍不住低头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成熟一点,你不顾你妈的想法,让我跟你结婚,不仅没考虑过我心里怎么想


    的,也没考虑过你妈是什么感受。我不是那种为了自己的事情,可以自私自利,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我虽然出身农村,家境没有你家好,可我也是有自己尊严的,我不愿意为了你,不管不顾,做出类似于私奔,令所有人诟病的事情来。”


    “所以你心里究竟是怎么想得,你就不能为了我,暂时委屈一下自己?”魏牧成低头看她,“只要我们结了婚,生米煮成熟饭,就算我妈不同意,我们结婚成了事实,她也改变不了。而你所受的委屈,我会在婚后一点点的补偿你。”


    程英心里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的不行,她抬头看着魏牧成,一字一句道:“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我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出来,我的教养和父母的教导,不允许我去做。你想跟我结婚,先把你妈的问题解决了再跟我说,别在我面前胡搅蛮缠,我没工夫陪你闹。”


    魏牧成以为她还在生他的气,再耍小性子,连忙哄她,“行行行,都听你的,我回头就去求我妈,我跪在她面前,求也要求得她答应我们结婚为止。到时候我再叫我爸,亲自上你家门来提亲,给你家足够的脸面!你别跟我闹行不行”


    程英懒得理他,“我累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我们现在是分手的状态,你最好不要一直往我面前凑,免得别人误会,坏我名声。”


    魏牧成来青曲镇的这两天,已经将她的事情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顶替了她爸的邮递员工作,跑邮的路线十分遥远艰险,他跟在她身后:“你说你好好的不在部队做军官,非要回来接替你爸的工作,吃那没多苦干什么。你干邮递员的工作多累啊,你以后要跟我结婚了,不能再去做这种劳累的工作了,你就呆在家里,给我生孩子就行,我养你一辈子”


    回答他的,是程英啪得一下关上院门的声音,将他拒之门外。


    关好门,程英回到院子洗了手,骑着自行车,带着大黄,从后院离开,回到清水村村里,将魏牧成上辈子跟她的纠缠,挑着捡着跟万淑慧夫妻俩、程雪说了一遍。


    又讲了魏牧成今天在她面前说得话,提醒他们,魏牧成不是个好东西,要他们处处提防着魏牧成,别被魏牧成一点蝇头小利所欺骗。


    同时要求程建同以他的口气,写一封信给在军区的魏首长,说他在程英很小的时候,给程英定了一门娃娃亲,虽然这年代的父母不能强行给子女搞包办婚姻,不过有口头婚约在,他就不同意自己的大女儿跟别的男同志处对象,也不同意大女儿远嫁。


    更深知道自家门楣低,大女儿配不上魏牧成这个高、干、子弟,恳请魏首长劝说魏牧成不要再缠着自家女儿,做一些伤人伤己的事情,让魏牧成尽早回到部队,跟自己女儿彻底断了关系,各自爱好。


    程英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娃娃亲,之所以让程建同写这样一封信给魏首长,就是想让魏首长知道,魏牧成一直在纠缠她,她不愿意再跟他处对象,让魏首长管管他。


    当然,如果魏首长要探究程建同所写的内容是真是假,程英也可以搞一个娃娃亲对象,应付他们父子。


    娃娃亲的对象,她已经想好了人选,那就是龙卜曦。


    龙卜曦没有对象,又身处在大山之中的普苍寨里,本身是少数民族,又是苗族未来族长的身份,如果龙卜曦同意假装她的娃娃亲对象,应对魏牧成父子,就算魏牧成胡搅蛮缠,魏首长也不会任由自己的儿子作妖,伤害了民族之间的团结,会想办法阻止魏牧成的一切行动。


    到那时,她就能彻底摆脱魏牧成。


    不过要怎么说服龙卜曦答应假装做她娃娃亲对象,她得好好想想。


    程英将程建同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小心揣进兜里,在家里吃了午饭,让万淑慧做了一些她拿手、又耐放的好菜和干粮,放进篮子里。


    她再骑着自行车,来到供销社,花钱买了一些糖果点心,还有一罐黄桃罐头,一罐麦乳精放进包里,接着再去农销部,买了一些瓜果蔬菜的种子,回到镇上的房子,种进花坛里,撒上一些水。


    等这些种子生根发芽,渐渐长大,她跑完邮回镇上休息,就有菜吃了。


    第52章


    凌晨五点, 程英准时从梦中醒来,依旧是被大黄舔醒的。


    醒过来的时候,天上还挂着月亮, 天色还挺黑暗。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 表示她知道到时间上班了。


    她麻溜地下床洗漱,到厨房里随便煮了一点东西给她和大黄吃, 接着回到屋里,拿上一套换洗的衣服, 装进邮包里,给自己的水壶灌上一盅凉白开,又将卓醉蓝给得锦囊, 龙卜曦给得香包揣进衣兜里,再将程雪给得辣椒瓶,万淑慧给得干粮食物, 她买的各种东西,麻溜地装进斜挎包里,接着背上邮包出门。


    她走得是后门, 刚要出门,就看见围墙上两盏铮亮的小绿灯,一直在瞅她。


    她抬头, 朝那小绿灯喊:“小黑, 我走了啊, 要去送邮件了, 三天后再回来。我不在家的日子里, 你要替我守好家,不要让小偷进来喔。”


    站在围墙上的小黑喵了一声,动作轻巧从墙上跳下来, 走到程英身边,拿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嘴里小声喵喵叫着,似乎在问她,人,你要去哪呀,是去外面打猎吗?


    大黄热情地凑到小黑面前,想舔舔它,小黑毫不犹豫地抬起猫爪子,往大黄脸上吧唧打一下。


    没有听到‘邦’的一声,打得不重,看来只是想警告大黄离它远一点。


    大黄嘤嘤叫了两声,委屈地往后退两步,拿黑黝黝的狗眼睛去看程英,大有告状的意思。


    可惜后院没有灯,光线昏暗,程英压根没看到它是什么表情,只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小黑毛茸茸的脑袋,然后直起身打开后院院门,招呼着大黄走。


    等大黄走出了院门,程英将后院房门锁好,就沿着后院僻静的小巷,前往靠近老街的邮电所。


    时间进入了九月,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天气渐渐转凉,临近江边的青曲镇,大清早带着江边冰冰凉凉的潮湿气息,还有薄薄的一层水雾。


    程英在诸多没有灯光的僻静小巷走动,大黄跟在她的身边,青石铺就的巷子,安静地只听见他们一人一狗的走动声。


    很快,她走到邮电所所在的老街,附近有不少即将上班,或者要干活、要学习、要开店做生意的人家,已经早早起床,在厨房里忙活,升起袅袅炊烟。


    有那在街边开店铺的人家,认识程英,还跟程英打招呼:“小程同志,早啊,你这么早起来,吃过早饭没有?没吃的话,在我家吃点东西再走吧。”


    程英停住脚步,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在六十岁,驼背的小老头。


    她记得程建同跟她说过,这个姓任的小老头,在建国以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饭馆,做饭的手艺那叫一绝。


    因为他的师傅是当年榕市有名的大厨,把厨艺传给了他,后来战乱,他为保家人性命,不得不回到家乡青曲镇,自己做厨子,养活一家人。


    建国以后没隔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改革,实行集体制,不允许私人开饭馆了,任老头本来要被安排去国营饭店做大厨,因为他是个驼子,


    脾气有些古怪,饭店的其他大厨合跟他不来,差点动刀见血,他会一些开锁的手艺,就被街道片区安排到邮电所附近一个配修锁店铺里,专门给镇上的人配锁、换锁。


    因为配修钥匙属于国营性质,他就挣点死工资,镇上的人又不是天天要配钥匙,要换锁,他清闲的很,就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偷偷干起了接私厨的活儿。


    那店铺是他的门面,门面后面是他家的房子,他每天天不亮就开门,到了晚上很晚才关门。


    如果有人到他家吃饭,他就把人领到他家后院去,家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菜,没有菜谱,味道却很好,价钱也便宜,还不要饭票肉票,比去国营饭店吃饭划算很多。


    不少食客都会偷偷去他家吃饭,久而久之,他做私房菜的事儿,传遍了整个青曲镇。


    当然,在时局动荡的那十年里,因为干投机倒爬的事情,他也没少受眼红之人举报,被红袖兵抓住做文章,吃尽了苦头。


    还跟那些划分了下九流的坏分子们一起关在牛棚里,干了近五年的苦力活,去年才被放出来。


    出来已经六十岁,折磨的白发苍苍,身形干瘦,背比以前更驼,看起来跟个七八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程英记得,小的时候,她爸每年逢年过节跑邮回来,总会带着她们母女三人,趁着赶集的时候,背着老程家的人,偷偷带她们来老任头这里打打牙祭。


    老任头每回给他们做得饭菜都很足,有时候程建同不在家,她跟程雪实在饿得受不了,来镇上读书,从他家店铺门前经过的时候,会故意往他家门口来回走几圈,他看到了就会问她们吃饭没有,她们说没吃,他就会给她们两个热乎乎的玉米馍馍吃,不收她们的钱。


    如今程英长大了,或许是知道她接替了她爸的工作,看到她大早上脚步匆匆地往邮电所走,老任头认出了她,才会问她吃早饭没有。


    程英心里流过一道暖流,人生太苦,活着艰难,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一些人,在不经意之间,温暖着她的心,让她感觉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


    每每她遭受苦难之时,总会想起这些温暖的人,温暖的事,又有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这也是她不后悔放弃部队大好的前途,毅然选择回到家乡,接替程建同邮递员工作,为乡民服务的决心之一。


    “任大爷,好久不见。”程英抬脚往任老头的店铺门口走去,笑着跟他打招呼:“我已经吃过早饭了,您老现在身体可还硬朗?”


    “呵呵,我身体好着呢。”任老头驼着的后背,从不大的店铺里走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着程英,一脸慈祥笑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长得又俊又漂亮,都能干你爸的活儿了。我还记得你跟你妹妹小时候,那瘦得不成样的黄毛丫头模样呢。”


    “任大爷,谢谢您当年对我和我妹妹的诸多照拂,当年要没有您时常拿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姐妹俩估计得饿出毛病来。”


    程英从兜里掏出五块钱,放到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这是我的小小心意,还望您不要嫌弃。等我跑完邮,有时间了,一定来您这里好好尝尝您的厨艺,我可是一直想念您手艺的紧。”


    “哎呀,你给我钱干啥,我当年就给你们姐妹俩一些粗粮饼子吃,又没给你们吃啥好东西,哪值得你念叨。”任老头把钱推回到她手里,“我当年之所以照拂你们,还不是因为你爸经常给我送邮件,还经常帮我的忙,帮我抓小偷,帮我托关系,找人送我难产的儿媳妇去县里的医院,帮着我奔丧葬母等等。你爸为人仗义,没少帮我,我给你们姐妹吃点东西算什么,快把钱拿回去吧。”


    程英有些惊讶,她以为任老头对她们姐妹好,纯粹是任老头人好的缘故,倒没想到,是因为程建同的缘故。


    她重新把钱放回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您对我们姐妹的好,我都记着,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您要不收,以后我哪敢再来您家吃饭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不能忘本是不是。以后我就一直在镇上跑邮,每回跑完邮回来,我不想做饭,就到你家来吃饭,您可要给我做好吃点啊。”


    “你来我这里吃饭,我保管拿出最好的手艺给你做。”任老头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当然,他不会白收程英的钱,他看程英要走,让她等等,他转头一溜烟地跑进他店铺后面的家里,很快跑回来,手里拎着一个用麻布小口袋装得五个茶叶蛋,两截他自己做得已经蒸熟的风干腊肠,两个热乎乎的比脸还大的肉包子,递到程英手里。


    “路上拿着吃吧,现在天气没那么热了,这些东西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你要是觉得味道好的话,下回我再给你做。”


    “任大爷”程英很不想要,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得卖个五块钱了,老任头收了她的钱,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是一点便宜也不想占她的,老实厚道的让她很无奈。


    “别给我说你不要,你要不要,以后你来我这里吃饭,我可不会给你做。”任大爷佯装生气得打断她的话,叮嘱她,“拿着吃吧,路上小心啊。”


    程英无奈,只能将这些食物都收下,装进自己的斜挎包里。


    到了邮电局,支局长依旧在局里等着她,将属于她线路的邮件全都交给她。


    这次有一个大件包裹,大约十公斤重,支局长说:“这是马鞍山一对老夫妻的包裹,是他们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儿子给他们寄了罐头、麦乳精、衣服、肉干之类的东西,加起来有二十斤重。本来这种超过五公斤重的包裹,该由收件人自己来镇上拿,奈何那对夫妻,一个是瘸子,走不了那么远的山路,一个有些痴呆疯傻,没办法自己来到镇上,只能让邮递员帮忙送去。往年他们的儿子每半年邮一次这么重的东西,都是你爸帮忙送到那对老夫妻手里,这次换成了你,加上其他邮件包裹,你总共要背一百多斤重的邮包跑邮,小程同志,你能背得动不?”


    “没问题,以前我在部队训练,时常背着百八十斤重的行军包裹负重行军训练,背一百多斤的邮件而已,我能背得动。”程英说着,将沉重的邮包背在身上,在支局长面前转了一圈,“还行,不重。”


    支局长笑了笑,“背得动就好,要背不动了就找个地方歇歇,不用着急赶路,你自己的身体最重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也没什么大问题。”


    程英心想,那问题可大了,她一周要跑两次邮,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耽误了时间,就得拿她个人的周末休息时间去顶。


    那样的话,她都不能愉快得休息了,她不赶时间不行啊。


    背着邮包走出邮局,天边已经隐隐出现鱼肚白,天色没那么暗了。


    程英背着邮包,脚步匆匆地往矮门山走,刚走出邮局外面的小路,听见有人喊她。


    “程英。”


    程英回头,看见魏牧成穿着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军绿色长裤,头发乱七八糟,气喘吁吁地向她跑来。


    她皱起眉头,当没听见,扭头继续往前走。


    “程英,我叫你,你没听见?”魏牧成快步跑到她的面前,伸手拉着她的劲瘦手臂问。


    “你来做什么?”程英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


    魏牧成感受到她的不耐烦,喘着气说:“我思来想去一晚上,知道你性格倔强,让你一时半会儿改变心意,跟着我一起回部队打结婚报告,你肯定不乐意。我这会儿要走了,回去说服我妈,你要不愿意嫁给我,我也白费功夫。所以我想着先呆在这里一段时间,让你看看我对你的心意和诚意,让你明白,我爱你的真心,等你回心转意后,我再带着你,一起去见我妈,求她同意我们结婚。”


    程英啧了一声,“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昨天给你说得话?我说了,我们之间有太


    多的阻碍,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魏牧成;“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我没同意分手,我们就还是处对象的关系。”


    程英心里烦躁不已,决定兵行险招,“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没告诉过你,我想,是时候跟你摊牌了。”


    魏牧成眼皮一跳,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英面不改色道::“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我这次回来,对方拿着当年给我的信物,要求我跟他结婚,我以后会跟他结婚,不会跟你走。”


    魏牧成的表情瞬间凝固,他定定地看着程英,深邃的眼眸里燃烧着滔天怒火,浑身充满杀意,咬牙切齿道:“你敢嫁给别的男人!”


    程英目无表情,“我爸欠人家一个很大的恩情,我爸偿还不了,我总得去偿还吧。”


    魏牧成脸色阴晴不定,胸口气得起起伏伏,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冷冷看着她道:“不管你说的话是真是假,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放过你?”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爱信不信。”


    魏牧成心中怒火焚烧,脑子又很冷静得思考程英说得话究竟是真是假,他微眯着眼睛,眼里满是危险的信号,“程英,现在是新时代了,父母包办婚姻已经成为过去,我不管你父亲给你定下的娃娃亲对象是谁,你不准嫁给他,他也休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他想要钱或者权,又或者其他条件,我都能满足他。你带我去见他,你跟他的娃娃亲婚约,由我来断!”


    程英暗骂一句神经病,不想跟他废话,转头就走。


    魏牧成又伸手去抓她的手腕,“你不跟我说他是谁,我就一直跟着你,直到那个人出现为止。”


    “放手!”程英目光一厉,冷声呵斥,“不要妨碍我工作!”


    “不放,除非你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魏牧成死死拽着她的手,不放手。


    程英气结,想砍了他的手,他一碰她,她就觉得恶心。又想叫大黄去咬他,又怕激怒他,适得其反,会把大黄弄死。


    只能忍着气道:“我告诉了你,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是苗族人,还是苗寨少族长,未来的族长、苗王,会炼蛊、下蛊,你想死在他的蛊虫下?”


    魏牧成怔楞了一下,万没想到,她所谓的娃娃亲对象,竟然是苗族之人。


    他拧紧眉头,“就算对方是苗王又如何,我喜欢的人,绝不会拱手相让!我就不信,法治社会的时代下,他敢给我下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非会会他不可。”


    他已经打听过程英的工作内容,知道她跑邮路线最后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名叫普苍寨的苗寨。


    而整个青石县,只有一个苗寨,只有一个少数民族存在,那么程英所说的娃娃亲对象,应该就是那个普苍寨的未来苗王了。


    他倒想看看,对方究竟有什么魅力本事,让程英不惜抛弃他,也要跟那个人在一起。


    程英如鲠在喉,她原本说出来娃娃亲的事情,是想要魏牧成知难而退。


    谁知道这个神经病,非要刨根问底,还要跟着她去找人。


    她不可能在这当头拒绝他同行,她要拒绝了,魏牧成肯定会察觉她在说谎,到时候她要想摆脱他,就更麻烦了。


    可要让魏牧成真去了苗寨,他随便找个苗族的人问话,都能露馅,而且她还没跟龙卜曦商量假装她娃娃亲对象的事情


    程英努力压住心中的郁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魏牧成,我劝你不要去找他,普苍寨不欢迎外人,外人误闯他们的寨子,要是触犯了他们的忌讳,你会被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


    “有你在我身边,他们能把我怎么样?你以为我身上的军装是白穿的?我的身手不比你差,我要真遇到危险情况,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死?”魏牧成自信满满。


    他始终觉得,程英是爱他的,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对他有感情,否则她不会在前世知道他出轨后,还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今生他没出轨,也没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她就是受不住他妈看不上她,跟他闹脾气分手而已,她心里其实爱他爱得要死,她怎么可能舍得看他被人欺负。


    程英咬牙蹦出几句话,“我警告过你,你不听,非要跟着我咎由自取,自讨苦吃,你要遇到危险,你看我管不管你。”


    扭头往前走了。


    这个神经病,多大的脸啊,谁管他是死是活,她恨不得他马上去死!


    魏牧成不信邪地跟在她身后,“我的格斗技术在部队军演里拿过奖,不过是一些愚昧无知,只知道玩虫子的苗民,我带点杀虫的药粉去不就行了,他们能把我怎么着你邮包重不重,拿给我背吧”


    “别碰我,我的邮包很重要,里面每一个邮件都不能丢失,你别把我的邮件搞丢了。”


    “好好好,你背,你背,你背不动了再叫我,我给你背,保证不弄丢你的邮件。”


    **


    山路崎岖,天气灰蒙蒙的。


    西南地界的气候,一入秋,不是艳阳天,就是阴天,下雨的时候明显要比夏季少很多。


    入秋以后,山里也呈现明显的变化,道路两边的草木不再是绿油油的一片,很多植物和树木逐渐呈现干枯发黄的迹象,秋风吹着落叶,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尽显萧瑟景象。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走走停停,大黄走在她的前面,魏牧成走在她的后面。


    每当她歇气之时,魏牧成想走到她面前,帮她背包裹,大黄总是对着魏牧成一阵龇牙狂叫。


    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主人不喜欢这个陌生的男人,也能闻到这个男人对它不太友好的气息。


    就这么歇了两次后,魏牧成忍不住道:“程英,你这条狗是什么意思,我一靠近你,它就想咬我,你是不是故意带条狗来针对我?”


    程英靠在狭窄山路边的一个草垛旁歇气,大黄坐在她身边,炯炯有神的一对狗眼睛,一直盯着魏牧成,一副十分警惕他的模样。


    程英伸手摸着大黄毛茸茸的脑袋道:“我针对你做什么,大黄是我爸养得狗,一直陪着我爸跑邮,能帮我爸不少忙。我继承了我爸的工作,当然也要带着他的狗一起跑邮,我第一次跑邮,不认识路,就是它带路的。大黄是条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狗,它分得出好人和坏人,它不喜欢你,你就别往它面前凑,免得它咬你。”


    魏牧成脸色阴沉下来:“你的意思,我是坏人?”


    程英抬眸:“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畜生不喜欢你,你何必跟一个畜生计较,你要计较了,你连畜生都不如。”


    魏牧成脸色一变,“程英,你不觉得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过分吗。”


    都敢拐弯抹角骂他是畜生,看来是他以前太过宠爱她,让她忘记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程英皮笑肉不笑,“抱歉,我一直都是实话实说的性格,以前看在你是魏首长儿子的份上,说话多少要给你留点脸面,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已经是陌生人,我也懒得装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嘴毒心硬的女人,你要是接受不了我真实的性格,我劝你尽早离开,另觅良人吧。”


    魏牧成冷哼:“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很清楚,你别以为你对我说些狠话,我就会受不住气,放弃你。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将邮包重新背回到肩膀上,站直身体,招呼大黄:“走吧大黄,快到矮门村村委了,你去前面的山坳叫叫,告诉村里人,我来了。”


    大黄对她轻轻地‘汪’了一声,飞快跑去前面的山道,在离程英很远的地方,站在一个山坳路边的石头,对着矮门村快要到山顶的村委会方向,“汪——汪——汪——”大声叫了几声。


    叫声在山坳之间回荡,很快矮门村的村民听到它的声音,有信件包裹的,纷纷往村委会走。


    第53章


    章 向招娣


    矮门村, 村委会外面的院坝里。


    程英向上次那样,把有矮门村村民们的邮件拿给村民,并跟村民们道歉, 说明自己从阿依山下摔下去, 有十多天没来送邮件的事情。


    村民们表示理解,纷纷询问她的伤势如何, 又跟她聊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最后把目光看向站在她身后的魏牧成, 当着她的面问:“小程同志,跟着你身后的男同志是谁啊?是新的邮递员吗?”


    不怪他们这么想,实在是程英一个女同志, 上任邮递员,跑第一次邮就从山上摔下去,怎么都没男邮递员靠谱。


    加上魏牧成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 军绿色长裤,装扮看起来有点像邮递员,他们以为魏牧成是邮电所新派来的邮递员, 估计要取代程英,跑这条邮路。


    程英还没开口,魏牧成抢先说话:“各位乡亲父老, 你们好, 我不是邮递员, 我是程英的对象, 我是跟着她来看看她的工作。”


    程英马上解释:“大家别听他瞎说, 我跟他只是以前处过对象,现在已经分手两个多月,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他对我纠缠不休, 非要跟我同行,我也没办法。”


    魏牧成沉下脸,目光阴鸷地看着程英,“你非得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掰扯关系?我说过,我没同意分手,你单方面分手,分手这件事情就不算数!你还是我的对象!”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我也说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不愿意再跟你处对象,你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不放?”程英脸色也很不好。


    两个人,剑拔弩张,看向彼此的目光都带着怒气。


    村民一听,看向魏牧成,神色各异。


    有人觉得,这么英俊的大小伙儿,一看长相气质都不同非凡,推断程英说的分手时间,这小伙儿,应该是部队的,她怎么就看不上这小伙儿呢。


    觉得她不知好歹,乡下多少姑娘想嫁给军人,吃上家属饭呢。


    也有人觉得,现在的年轻姑娘就是玩得花,程英都跟一个男同志处上对象了,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说不处对象了就不处对象了,这多伤人家男同志的自尊,多让人家没面子。


    她都跟人家处上对象了,不嫁给人家,她想怎么着啊,还想嫁给其他人?简直是水性杨花。


    还有很多人思想开明,理解程英的处境,人家一个大姑娘主动提分手,不愿意跟那个男的处对象了,指定是那个男的有问题,或者是做了什么对不起程英的事情,程英才会提分手。


    谁想到这男的还追到人家家乡来,一直跟着人家,当着诸多不认识的村民说那些话儿,不就是纯纯膈应程英,想逼程英就范,回心转意么。


    这样的男人,心机深沉,又恶心人,长得再英俊有什么用。


    一时之间,村委会议论纷纷,村民们心里在想什么,就把想得话都说了出来。


    面对几十个村民的议论指点,魏牧成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想说些什么,为自己辩解,又怕程英不给他一点脸面,什么话都往这些村民面前说,只能憋着火,站在人群中,任由这些村民指指点点。


    而程英完全无视村民们的议论,她把属于矮门村的邮件都发完以后,整理好邮包,重新背在身上,准备离开。


    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长相斯文,戴着眼镜,看起来已经有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悄悄拉住她的手,在她耳边轻声问:“小程同志,需要我帮你报案吗?”


    程英偏头认出那姑娘是向老大家的大女儿,名叫向招娣,是个学习成绩全优,当年在中考拿过第一名好成绩的读书好苗子。


    却在当年被她重男轻女的父亲,喝令回家干活带弟弟,让她辍学。


    当年向招娣学校的校长,她的班主任,还有其他好几位老师,不忍让她就此埋没,轮番上她家,劝说她的父母,让她继续读书,她父母死活不答应。


    后来还是女校长咬咬牙,决定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十块钱出来,给她的父母,维持他们家里的基本开销,和其他老师相互凑钱,包了向招娣的学费和生活费,她的父母才同意继续让她上学。


    向招娣知道她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不想辜负校长和老师们对她的扶持、期望,她在读书的期间,一直很刻苦,各科成绩一直是满分,是全年级的第一名,无论是成绩还是人品方面,都全优,深得老师同学们的喜欢。


    可惜她考上高中,因为十年大动荡的缘故,学校不开学了,她本来想去县里进厂工作,她父母给她安排了一个山沟沟里的穷男人相亲,要她嫁人。


    她不愿意,她父母就给她下药,把她跟那个男人关在一个屋里,想逼她就范,她宁死不从。


    当她撞墙自尽,把自己弄得浑身是血,有气进没气出时,那个男人和她的父母吓了一跳,怕弄出人命,就没再强迫她了。


    从那以后,她就在家里干劳力活,赚得工分全被她爸妈划分走,每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帮着父母带弟弟妹妹,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要干,人累得瘦得不成样,她父母也不心疼。


    就为了让她承受不住劳累,嫁给她父母要收大彩礼,将她卖出去的穷男人家里。


    向招娣读过书,受过老师们的教育,思想早已有了一个质地飞跃,她明白女孩子本是高山,不是河流,更不是蒲公英,随处漂泊,除了嫁人,除了听父母所谓的为她好的话,她还可以有更广阔的人生。


    尽管那些广阔人生的道路,在目前的形势来看,是遥不可及的梦。


    可她不愿意放弃心中梦想,她想考上大学,去到大城市,找到自己想做的工作,为自己而活,不被任何人束缚,不管她父母怎么逼迫她,她也绝不会低头。


    如此优秀又倔强的女孩子,还拥有那带有歧视的招娣名字,程英想不知道向招娣的生平事迹都很困难。


    能在恶劣环境家庭中,依然坚持本心,不愿意向父母妥协,不愿意嫁给穷山沟的男人,生一堆孩子,过上烂泥一样人生的女孩子,程英由衷钦佩。


    此刻魏牧成被几个大妈、大婶儿围着问东问西,分身乏术,无暇顾及程英。


    程英走到村委会院坝边角处一颗树下,跟向招娣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事,报案没用,公安干警同志管不了。”


    “为什么管不了?男人只要违背妇女意愿,一直缠着妇女,跟着妇女,就是耍流氓,就是犯罪,你完全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让公安同志把他抓起来,让他再也没办法对你进行纠缠!”五官端正,但脸颊瘦的得颧骨凸出来,看起来又黑又瘦的向招娣,不理解。


    程英也不隐瞒:“他是首都那边的人,出生高、干、家庭,父母都有高职位,他的性格比较难缠,报了案,就算把他抓进去关一段时间,以他的性格,肯定会记仇,出来以后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我和我的家人。我不能让我的家人因为我的缘故,受到他的伤害,只能先忍着,他想跟就跟,我看看他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能跟多久。”


    向招娣闻言,一种无力感涌上心头。


    她知道程英,毕竟程英是她们镇上方圆二十多个村落,近几年唯一被招去部队当女兵的姑娘。


    程英的父亲又是乡里大家都认识的邮递员,按理来讲,程英在部队都做上了排长的职位,当上了女军官,该前途无量,有更广阔的人生道路。


    可惜,天不遂人愿,程英的父亲摔成了半边瘫


    程英做上邮递员以后,她还挺羡慕程英,因为程英做得是干部编制的工作,虽然跑邮艰苦,可程英有自己的工作和工资,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不像她,被重男轻女的父母,一直用生恩,养育之恩对她进行各种道德绑架,逼迫她嫁人,用她下半生的幸福,换取一笔丰厚的彩礼钱,用来养他们唯一的宝贝儿子。


    虽然她没见过几次程英,但程英成为女兵的经历,还是足以让她和许多乡下的姑娘,对程


    英有种莫名的憧憬和崇拜。


    大概就是女兵比男兵稀少,且程英在部队里,本身就很厉害的缘故。


    可现在,程英被她的前对象纠缠着,对方家世显赫,程英没办法用正常的手段保护自己,只能这么拖着,任由那个男人在这么多外人面前,败坏自己的名声。


    向招娣忽然心生迷茫,强如程英,都有很多事情不能解决,不知道她现在的坚持有什么意义,她又能坚持多久。


    就在这个时候,程英忽然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谢谢你的关心,你是一个好姑娘,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坚持自我,没有向任何人妥协,我相信你是一个坚强的姑娘,你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下去,要不了多久,你就会见到光明,走上你想走的道路!你有空的话,去镇上找找高中的书,不管是买的还是借的,又或者用别的手段,你要复习一下那些你曾经读过的课本资料,再过一段时间,你或许就能做你想做的事情了。如果你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帮忙,在我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一定会帮你。”


    向招娣瞳孔一缩,她是聪明人,听到程英的话,她立马想到,程英是退伍女兵,她的前对象是首都高、干、子弟,他们能知道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是很正常的。


    加上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今年新上任的国家领导人,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国家不可能一直保持现状,让这么多的学生留在乡下劳作,极有可能恢复学校继续读书。


    也就是说,国家很有可能恢复高考,她想考大学的事情不再是做梦!


    向招娣激动起来,伸出一双长年劳作,手心满是老茧,手背皮肤又黑又是裂口,沾着泥巴的双手,紧紧握住程英的手,“小程同志,谢谢你的提醒,我感觉我死气沉沉,看不到尽头的人生,终于迎来了希望!我会想办法去镇上找课本复习,我也不跟你客气,我现在的确有很多困难,身不由己,但我不会放弃任何能摆脱我命运的机会。我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一定会来找你,等我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好好回报你。”


    “好,我等着你。”程英笑着跟她说了一会儿话,见时候不早了,招呼着大黄继续上路。


    魏牧成看她走了,赶紧从一堆八卦好奇的妇女中离开,狼狈不堪地跟在程英身后。


    程英回头看他一眼,毫不客气地嗤笑一声。


    她没说话,魏牧成还是从她的动作表情看出她想说的话:让你在那么多村民面前大言不惭,现在知道后果了吧。


    魏牧成无话可说,如果他事先知道这些山里的村妇有多么八卦,一个个围着他,问这问那没完没了,他绝不会在她们面前多说一句话。


    两人一狗,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矮山山顶,李柱子家旁边。


    今天没有李柱子娘的信,李柱子娘没来村委会,应该去地里干活了,家里就李柱子的爷爷在。


    程英从李家外面那颗巨大的黄角树经过,闻到黄角兰的花香,忍不住停住脚步,抬头往树上看。


    遮天蔽日的高大树冠中,绿色的树叶有些发黄的迹象,在那些树叶中,隐约能看见一些米黄色的黄角兰花朵,在树叶中绽放,随着山顶上的秋风,飘来阵阵迷人的幽香。


    魏牧成看她望着大树,也抬头去看,看到树上那些为数不多的花朵之后,他想起程英好像一直都很喜欢西南地区特有的黄角兰花,也曾在他面前描述过,黄角兰有多香。


    那种香,既不是浓烈得让人闻着不适应的香,也不是淡得让人闻不见的香,而是恰到好处,不浓不淡,刚刚好。


    他仔细嗅了嗅,的确很很香,闻着很舒服,难怪程英喜欢黄角兰。


    上辈子他沉溺于女色,喜欢跟不同的女人在一起,又因为工作忙,很少陪程英回到她的家乡。


    为数不多的两次到青曲镇,也是冬季快过年的时候,错过了花季,根本不知道程英喜欢的黄角兰长什么样。


    如今终于看到了黄角兰,看程英很喜欢,他二话不说,就往高大的树上爬。


    程英看到他的动作,皱着眉头问:“你在做什么?”


    “给你摘花啊,你不是最喜欢黄角兰?”魏牧成双手双脚并用,往树上爬。


    程英神色古怪,她是喜欢黄角兰不错,但她又不止喜欢这一种花。


    尤其她跟魏牧成处对象的期间,因为都在部队里,又处于七十年代思想还算保守的年代中,不会像未来一样,讲究一到节假日,男同志就要给女同志送各种鲜花,取悦女同志。


    她和魏牧成,无论是在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在两人结婚之前,魏牧成都没想过要给她送花。


    她也不是那种需要男同志节庆送花送礼搞浪漫的人,因此,按照时间来算,她这个时候应该还没跟魏牧成说过,她喜欢黄角兰吧。


    怎么魏牧成说她最喜欢黄角兰?


    联想到魏牧成反常得来找她的举动,她心中有个大胆的猜想,试探性地开口,“这是人家的树,你不经过人家的同意,爬人家的树,摘人家的花,不太好吧。我也不是特别喜欢黄角兰,我还有很多喜欢的花——”


    “你不喜欢黄角兰,你喜欢什么花?你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过,你很喜欢你们川渝地区的黄角兰,除此之外就是茉莉花、栀子花、腊梅花。我以前给你买过玫瑰花,你就不喜欢,随手丢一边。”魏牧成边往树上爬,边下意识地回答她的问题。


    果然……


    程英心中一沉,脸色十分难看:“你什么时候给我买过玫瑰花?你怕不是记错了对象,是给你那位远在京都的于大小姐买得吧?”


    魏牧成闻言脚下一滑,差点从树上摔下来,他努力稳住身体,爬到一个比大腿还粗的树枝上,站在树枝上,往下看着程英,有些心虚的说:“那估计是我记错了,我可能买了花,送给我母亲或者我姐姐了,以为送给你了。”


    程英冷笑,“送你母亲、姐姐,送玫瑰花?你知道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意思吗?”


    魏牧成沉默,他当然不知道,他是男人,前世一直是浪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在跟程英结婚多年以后,对程英没有了新鲜感,就在女人堆里转悠。


    女人喜欢花,他就给她们订花、买花,玫瑰花的花语是什么,他不了解,也不屑了解,不过却是知道,这花语肯定不适用于送他母亲、姐姐。


    程英到这个时候,已经基本可以确定,魏牧成做出种种反常的举动,或许跟她一样,是重生了,或者是做梦了,拥有上一辈子的记忆,才会如此。


    她内心说不清楚是个什么滋味,既有憎恨、厌恶,有些说不清道明的庆幸。


    憎恨魏牧成重生了也不放过她,依旧对她纠缠。


    厌恶他假惺惺的去给她摘花,让她更加厌讨厌。


    庆幸她发现这个人也重生了,拥有上辈子的记忆,很多事情,她不必再对他客气,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在此刻放下。


    魏牧成,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


    你不是喜欢装吗?那我也装,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装作不知道你重生了,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想耍什么花招!


    程英不再说话,招呼大黄,转头就走。


    魏牧成叫她:“你走什么,你不要黄角兰了?”


    “不要,我不稀罕。”程英头也不回地走。


    魏牧成没办法,只能随便摘两朵花,赶紧跳下树,追上去。


    **


    两个小时后,程英停在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将邮包放在里面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歇气。


    魏牧成跟着她走了几个小时也累了,坐在离她两米远


    的距离歇气。


    程英稍微歇了一会儿,拿出挂在邮包上的小水盅,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给大黄倒了满满一盅水。


    口渴的大黄,滴水不漏地喝了个精光。


    魏牧成从早上五点钟起床就没吃早饭,又双手空空跟着程英走,什么东西都没带,现在是又累又饿又渴。


    看程英抱着水壶喝水,他忍不住开口:“你给我留点水喝。”


    回答他的,是程英抱着水壶,将里面的水哐哐一饮而尽。


    程英喝完,还特意把水壶倒过来,往下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带得水只够我和我的狗喝,没有你的份。你想喝水啊,路边有山泉,山下有河流,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魏牧成:


    他是高、干、子弟,从小就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渥生活,极其挑食。


    哪怕他入伍参军,在野外参加不少艰苦的训练,他也能不吃喝野外的东西就不吃,只吃喝好的食物水源。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野外很多水源,看着干净,实际有很多寄生虫和蚂蟥隐藏在水里,如果没有过滤,把水烧开,把那些水喝进去,很容易生病。


    当然,特殊情况下,人渴到不行,为了保命,再不干净的水,也得喝一些保命。


    在来到这个位置之前,魏牧成就已经口渴了,他也看到路边有许多西南地界特有的山泉小水坑,里面有不少清冽的山泉水。


    他一口都没喝,他看到了程英背着得小水盅,以为她会停下来,在一处水源旁边烧水喝,或者去老乡家里讨水喝,结果她一直走,没有在老乡家里停留的意思,也没有烧水的动作,他走了快五个小时的山路,现在嗓子渴得要命。


    魏牧成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目光沉沉地盯着程英,“你早就预料了是不是?所以你才不阻拦我跟着你。”


    程英把军用水壶装回斜挎包里,“魏大少爷,你这就冤枉我了,我早就跟你打过预防针,你不听,非要跟着我来吃苦,这能怪我吗。”


    魏牧成扯了扯嘴角,自嘲一笑,“也是,是我自讨苦吃。”


    他是军人,各种训练也是出类拔萃,每次出任务,缺水断粮的情况也时常出现,只是几个小时不喝水而已,对来他说不算什么。


    他只是习惯了优越的生活,不在部队出任务的话,他走哪都想要别人捧着他,惯着他,给他最好的待遇。


    他以为程英会向上辈子那样,什么都为他着想,洗衣做饭什么事情都做,每次做完饭菜,他没回家的话,不管他吃不吃,总会给他留一份。


    没想到如今的程英,对他如此的绝情,什么都不给他留,只想着她自己,她宁愿给她的狗喝水,也不愿意给他喝一口水。


    这个女人,真是一如既往地狠心。


    第54章


    中午时分, 他们到达了凉风凹村。


    程英刚进到村子,就碰到了郭大喜。


    他气喘吁吁地从山脚下跑到半山腰上来,看到程英, 眼里满是遮不住的高兴和炙热, “小英,你终于来了, 我听别人说,你从阿依山摔下了山, 一直在普苍寨疗伤,你伤好些了吗?我本来想去普苍寨看你,可我爸妈拦着我, 不让我去,说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


    程英双手勒着沉重邮包的背带, 站在路边也微微喘着气说:“还好,没什么大碍,我现在能正常的走动跑邮, 谢谢你的关心。”


    “没事就好。”郭大喜松了口气,伸手去拉程英邮包上的背带,“我来帮你背吧, 你身体还没痊愈, 走了半天的路, 一定很累了。今天你的表姨不在家, 她回娘家吃酒去了, 你今天就在我家吃饭吧。”


    程英本来想拒绝,她不是木头,一眼就能看出郭大喜对她有意, 她其实不想跟郭大喜有过多的接触,给他太多不实际的幻想。


    可一想到魏牧成这个渣男还跟在她的身后,她有意膈应魏牧成,也就没拒绝,任由郭大喜把她的邮包背在他的身上。


    “麻烦你了大喜哥。”


    郭大喜满心欢喜地背上她的邮包,看她没上一次看到他那么冷淡,愿意让他帮忙,觉得两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为此欢欣鼓舞。


    他准备背着包走的时候,终于看见了站在程英身后的英俊男人,不由警铃大作:“小英,他是——”


    “我是程英的对象。”魏牧成冷眼看着眼前皮肤黝黑,长得土里土气,穿着也很土气,一看就是乡下庄稼汉子的年轻男人,对着程英献殷勤。


    他很清楚,程英不会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结果,倒不是程英势利眼,看不上乡下的男人,而是程英很慕强,又喜欢长相俊美的男人,这个庄稼汉,明显不是程英的菜。


    饶是如此,程英一直不让他帮忙背邮包,转头就把邮包拿给那个男人背,虽然知道她是故意气他,他心里还是不舒坦,看那个男人相当不顺眼。


    “谁是你对象,你少往你脸上贴金!”程英毫不客气拆穿他,“我现在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只是前对象!”


    郭大喜顿时明白过来这两人是什么关系,心里颇不是个滋味,面上没有显露,只是对程英说:“走吧,我爸妈正在家里做饭。”


    他不刨根问底,也不多嘴多舌的性格,程英觉得很放松,她也不客气,叫上大黄,跟着郭大喜往山下走。


    下山的路途中,程英免不了要问郭大喜:“你妹妹喜儿怎么样了?”


    郭大喜领着程英从主道往田埂边走,“还好,自从上次她跟张阿牛的订婚宴闹掰以后,我爸妈就听从你的意见,对她进行劝导,让她放弃张阿牛。


    她听不进去,寻死觅活地拿刀割自己脖子,威胁我爸妈。我爸妈拿她没办法,咬牙花大价钱,请了村里一名年轻的漂亮寡妇去勾搭张阿牛,做了一场戏给她看。


    她跟张阿牛大吵大闹一通,回到家里哭了几天几夜,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我妈也跟着绝食。


    两人都饿得要死不活的时候,我跟二喜背着她们去到镇上,套了个牛车去县里‘看病’。


    看病的路途中,故意从百货商店、电影院、人武部经过,我妹看到那些热闹的景象,看到一个个穿着军装的英俊男同志,渐渐回了神。


    回家以后就不闹绝食了,也不寻死觅活了,最近这几天,还缠着我妈,问我们什么时候再去县里,我妈打算过几天带着她去趟省城”


    程英笑了起来,“喜儿不再一门心思放在张阿牛的身上,这是好事。”


    郭家人将她的建议听了进去,执行力还挺强,郭喜儿也不是无可救药,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程英感到欣慰的同时,心情特别好,对着郭大喜连说了许多话。


    魏牧成跟在两人身后,看着两人谈笑风生,他却插不上一句话,气得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上辈子程英跟他闹掰以后,就从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过,也从没有对他笑过。


    今生从他找到她开始,她同样没给他好脸色看,对他始终冷着脸,对他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如今却对一个乡下男人笑颜如花


    魏牧成心中的嫉妒之火熊熊燃烧,偏偏人家两个人正大光明的,没干任何出格的事情,他再生气,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自己生闷气,看着他们说说笑笑。


    半个小时后,他们到达了郭家,受到了郭家夫妻的热情招待。


    郭喜儿神情憔悴,瘦了很多,看到程英出现,她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程英跟她说话,她冷哼一声,直接掉头就走。


    郭大婶儿不得不向程英赔礼,“小英,对不住啊,喜儿被我们夫妻俩给惯坏了,一点也不懂事,我带她向你道歉。”


    程英道:“没事,她还小,我不会介意。”


    喜儿对她冷淡,无非是觉得是她拆散了她跟张阿牛的好事,心里记恨着她,她又怎么会跟一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姑娘计较。


    等到喜儿长大了,心智成熟了,终有一天,会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中午,郭家的饭菜还挺丰盛,做了一盆酸菜鱼,炒了一盘子酸辣子河虾,一盘腊野鸭,另外做了一些素菜。


    程英吃得斯斯文文,魏牧成像是


    饿死鬼投胎,几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似的,哐哐连吃几碗糙米饭,把人家的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还不够,把剩下的菜汤,连同人家早上剩下来的红薯稀饭一并拌饭吃光,这才打着饱嗝放下碗筷,别提多丢人了。


    郭家人在开饭之前就问过程英,跟着她的男人是谁,程英免不了跟他们解释几句。


    郭广盛夫妻俩本来就挺喜欢程英,加上他们的大儿子对程英有意,他们也有想撮合程英做自己儿媳妇的意图,听到程英从山上摔下山本就揪心,结果魏牧成这个前对象冒了出来,对程英纠缠不清,妄图撬走程英,还厚着脸皮在他们家吃了这么多饭菜,他们夫妻俩看魏牧成是哪哪都不顺眼,说话都夹枪带棒的。


    郭广盛:“咱们男同志,做事要有分寸,要有担当,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哪能一直斤斤计较,抓着人家不放,这不是男人,这是小人。”


    郭大婶儿:“咱们女人,最讨厌的就是那起子没有眼力见的臭男人!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不顾人家女人的意愿,对人家胡作非为,为非作歹,真以为自己是跟葱,是个大爷呀!那种臭男人,再怎么胡搅蛮缠,咱们女人也看不上,只会觉得恶心。”


    两人说完,还特意在魏牧成面前强调,“魏同志,咱们夫妻俩说得可不是你啊,你不要误会。”


    魏牧成:


    郭二喜在旁边添油加醋,“这种对女同志尾随耍流氓的男人,要是我遇上,我非得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爹妈都认不得,送去公安局,让公安同志处理不可!”


    郭大喜附和:“真正的男人,对喜欢的女同志,该是克制和隐忍,不管再怎么喜欢她,女同志不喜欢你,不愿意跟你在一起,作为男人,就该学着放手,让她去过她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打着喜欢她的名义,做出一些列伤害她的事情,那不叫爱,那叫变、态的满足个人私欲,跟罪犯没什么区别。”


    魏牧成:


    郭家一家人的指桑骂槐,让魏牧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心中恼怒不已。


    偏偏他是高、干、子弟,是部队军官,他不能跟这些乡野村民计较,也不能跟他们发火,更不可能对他们动手,否则会引发一些列的恶性影响,只能当做听不懂他们的话,从裤兜掏出十块钱,扔在郭家的饭桌,充当中午的饭钱。


    程英看郭家为她出头,魏牧成吃瘪,怒气冲冲离开郭家的背影,只觉得心里相当的畅快,给凉风凹村民派送邮件之时,一直都是笑脸盈盈的。


    离开凉风凹村后,程英继续上路,四个小时后,来到四七湾,要过河了。


    昨天山里下了一场雨,河水涨了不少,河面变宽,河水大概深到了程英胸口的位置。


    程英依旧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放下来,绑在自己的腰身,将已经空了一小半邮件,依然沉重的包裹顶在脑袋上,双手扶着邮包,跟着大黄走的路线淌河。


    有魏牧成跟个狗皮膏药跟在她身边,她自然不能向上次那样,把裤子脱个精光过河,只能穿着裤子过河。


    魏牧成不了解山里的溪流涨水之时的湍急程度,最开始,他看程英要过河,想帮程英拿邮包,被程英毫不犹豫地拒绝以后,他看着程英跟她的狗绑上一条绳索,它的狗在她上方位置,似乎在给她抵挡水流,觉得她太过小心,也觉得那条叫大黄的土狗多此一举,心里觉得这一人一狗太过小题大做,就七八米宽低浅水域能出什么问题。


    直到他毫不犹豫地淌进水里,感受到山水的湍急程度,走到河面中间,两腿还陷入塌陷的软土里,整个人往水里倒,在水里扑腾好一会儿,连喝几口水,呛得他胸口疼,差点被山水冲走之时,他才明白,程英为什么那么小心。


    程英毫不留情地嘲笑他:“魏大少爷,山里的生活不适合你,你还是尽早回去吧。”


    魏牧成浑身湿透,顶着一头水,游到岸边,有些狼狈得爬上岸,“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要见到你那个所谓的娃娃亲对象为止。”


    程英纳闷了,他究竟在坚持个什么劲儿,于是烤火的时候,离他远远的,不准他烤她的火堆,冷死他这个渣男。


    天黑之前,程英到达了马鞍山村,先将那二十斤重的邮包,送到了半山腰的那对身体不太便利的夫妇手里。


    年纪大概在七十岁左右的瘸腿老大爷,一直拉着程英的手,要留她在家里吃饭。


    程英摆手拒绝,“田大爷,谢谢你的好意,我就不在你家吃饭啦,我要去陈灵家吃饭,我爸一直是在她家吃饭歇夜的,我也会去他家。”


    田老头只好把包裹拆开,从里面掏出几颗大白兔奶糖,往她手里放:“让你一个小姑娘给我送这么重的包裹,实在是辛苦你了。你不留下来吃饭也行,这糖你拿着吃吧,你可不要跟我客气,你要客气,我以后都不好意思让你帮我拿包裹了。”


    大白兔奶糖在这个年代,算是精贵玩意儿,山里很多人家都舍不得吃,也舍不得买,谁要给上一颗奶糖,都得高兴好半天。


    田老头给了四颗奶糖,算是出手大方了。


    旁边他的妻子,一个头发花白,梳得乱七八糟,穿着邋邋遢遢的七十多岁老太太,看到他拿出了奶糖,连忙伸手去抢他手中的奶糖,糖纸也不剥,一股脑地往嘴里塞。


    田老头一巴掌扇到那老太太的脸上,将她嘴里吃得糖都抠出来,大声呵斥:“这是我给人家小程同志的糖,你抢什么抢,几辈子没吃过东西啊?给我滚回屋里去!”


    田老头看着年纪挺大,但一直在家里务农,身体还很结实。


    他这一巴掌下去,直打得那个身形瘦弱,脸庞干瘦的老太太脸颊瞬间通红一片,很快红肿起来。


    老太太像是被经常打,矮了打也不会哭喊,只是傻乎乎冲着田老头笑了笑,转头慢悠悠地进屋里去了。


    程英看到这一幕,心里很不是个滋味,直言不讳道:“田大爷,田大娘都这样了,您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跟她讲吗,您这样打她,不太好吧。”


    “不打她不行啊,她一直这么痴痴傻傻,家里有点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她都要抢,都要一口气吃完,好言好语跟她讲,她就是不听。她抢吃完了,我跟我的孙子们吃什么?”田老头用衣袖擦拭着抢过来的奶糖上面的口水,满是沟壑的黑脸上,全是遮掩不住的嫌弃神色。


    程英如鲠在喉,她这个时候,大概已经猜到了田老太是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看田老头要把糖拿给她吃,她连忙摆手拒绝,叫着大黄离开了。


    魏牧成跟在她身后道:“那个老头,一看就不是个好玩意儿,他穿得挺干净,他的妻子却脏得不行,他肯定没少打骂、虐待他的妻子,真不是个东西。”


    程英翻白眼,“你还有脸说别人,你又是什么好东西了?”


    魏牧成没打过她,是因为她的格斗技术比魏牧成还厉害,他想打,压根打不过她。


    可上辈子,魏牧成将她囚禁在那个偏僻别墅地下室里,对她做得那些的事情,比打她还恶心。


    听到他说这些话,程英简直想打爆他的狗头。


    装货!


    很快,程英来到陈家。


    陈家人对于她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关切的询问她摔下山的事情,另外就是询问跟着她的魏牧成。


    程英免不了一阵解释,接着跟着陈灵,前往大队部


    ,给村民们派发邮件。


    当拿到邮件的村民都离开后,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六岁左右,长相漂亮,满脸憔悴,背上背着一个小奶娃,双手一左一右牵着两个不大女孩子的女人,走到程英面前问:“小程同志,没有我的信吗?”


    程英:“你是——”


    陈灵介绍说:“她叫叶雯雯,是我们村里的知青,前几年嫁给我们村曹老家的小儿子曹金石,她娘家是沪市那边的。”


    难怪程英听她的口音那么耳熟,原来是沪市的人。


    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了,国家还没出台让知青自行回城的政策,很多知青在这一年里,想尽千方百计,有钱的给钱,有门路的走门路,不惜抛夫/妻弃子也要回城,疯魔的程度,让人听着就咂舌。


    程英知道很多知青下乡,并非是自愿,有很多知青,家里条件优渥,来到乡下支边后,吃尽了苦头,如今能有机会回城,他们自然想回去,不愿意留在乡下,过那种日复一日,耕田种地,吃糠喝稀粥的苦日子。


    因此很多当年为了逃避劳动,或者一时情迷冲动,跟当地人结婚生子的男女知青,为了回城,十对夫妻里面,八对都在闹离婚,就为了拿到回城的名额,回到城里过上他们期许多年的城里生活。


    青曲镇管辖范围内的二十多个村,每个村从六零年代开始到大运动结束,接纳不低于二十个以上的知青,大运动结束以后,那些结了婚的知青们几乎都在闹离婚。


    这个叶雯雯来自沪市,看她出众的长相,说话的语气,斯文的动作,一看就是家庭不错的女知青,她这么期盼的询问来信,难道她也是闹离婚的一员?


    程英仔细看了一下邮包,对叶雯雯摇头,“很抱歉,叶同志,没有你的来信。”


    叶雯雯十分失望得噢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牵着她的孩子走了。


    程英对她很好奇,回陈家的路上,询问陈灵,“叶雯雯当初嫁给你们村的曹金石,是她自愿的吗?”


    “是她自愿的。”陈灵往路边让了让,让急冲冲往前跑的大黄走前面,“叶雯雯是第一批来到我们村支边的知青,当年他们一行人有四个人,她是年纪最小的一个,才16岁。


    听说她的父亲曾经是沪市某个单位的领导,因为她母亲是资本家大小姐的身份,一家人受到牵连,他父亲不愿意跟她母亲离婚,说什么都要护着她母亲,就被打成了下九流的成分,和她哥哥下放到边疆地区农场改造去了。他们为了不连累她,登报跟她断绝了关系,让她下乡支边躲过改造。


    叶雯雯在家里一直备受宠爱,十指不沾阳春水,下乡以后什么不会做,一开始哭了很多鼻子,还被村里一些老庄稼人骂,说她弄坏了秧苗,还分走村里的粮食,没什么用。


    曹金石看不下去,过去帮她的忙,一来二去,他们就看对了眼,处上了对象,第二年叶雯雯就嫁给了曹金石,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生了两个孩子。”


    程英道:“那叶雯雯的婆家对她怎么样?我看她穿得衣服都有些破旧,脸色憔悴的不成样,如果她婆家对她好,她不至于弄成这副摸样吧。”


    陈灵叹息:“她公婆一开始对她挺好的,觉得曹金石一个乡下小子能够取到城里的金凤凰,是他们的儿子有本事。她公公婆婆在村里那是可劲儿的炫耀,酒席都摆了好几桌呢,桌上大鱼大肉的,啥都有。


    可是她公婆不止曹金石一个儿子,有几个儿子呢,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叶雯雯嫁给曹金石以后,就不下地干活了,洗衣做饭啥活儿都交给曹金石去做,她就在家里看她带得书,偶尔帮忙做做饭。


    然后她的那些妯娌就酸的不行,天天挑事,她公公婆婆也觉得她太过懒惰,什么活儿都让他们儿子干了,她就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真把自己当成大小姐了,渐渐地,就产生了矛盾。


    再加上叶雯雯连生两个女儿,她婆婆觉得她是不下蛋的老母鸡,天天跟她吵吵,她受了委屈,就跟曹金石吵,夫妻俩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


    直到去年,她终于生出一个儿子出来,他们夫妻的关系,还有跟她公婆的关系终于好了很多。


    不过,我看她那个样子,应该是后悔嫁给曹金石了,去年她生完孩子之后,上面政策变了,她就开始频繁联系她的父母。


    我们村儿还有另外两个知青,一个娶了我们村的姑娘,一个嫁给了村支书的儿子,都在闹离婚。


    其中男知青哄骗着他家那口子,说跟他离了婚,他拿到回城名额,回到城里找到工作以后,就回来接他们娘仨去城里享福。


    他的妻子同意了,结果他回城以后,到现在都了无音讯,那个女人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被他骗,天天在家里哭。


    而嫁给村支书儿子的女知青,各种寻死觅活要离婚,最后借了两百块钱跟她丈夫买断了婚姻关系,回城去了。


    我看叶雯雯也想离婚,只不过曹金石不同意离婚,上次她给她家里人写信,曹金石还把她写得信撕烂了,两人大吵一架,差点动起手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程英没有一丝意外,在这个动荡的岁月,因为强制下乡造成的诸多城乡夫妻结合,很多不是真心实意,只是为了向现实低头的现实举动。


    现在能回城了,他们想回城,可不就不管不顾了。


    两人并排着,在狭窄的田埂上行走,小声说着话,魏牧成就像个阴魂一样,一直跟在她们身后。


    陈灵忍不住问程英:“小英姐,你就真的任由你那个前对象一直这么跟着你啊?”


    程英一脸无奈,“当然不会让他一直跟着我,等到了普苍寨,我会想法子治治他。”


    陈灵眼睛一亮,“你要借苗民的蛊虫,给他下蛊?”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程英伸手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普苍寨的蛊虫,很多都是致命的蛊虫,我再不待见他,也不可能给他下蛊啊。”


    说实话,她是真想下蛊,让魏牧成这个渣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魏牧成是高、干、子弟,父母都有权有势,家族背景强大,他要真中了蛊,年纪轻轻死了,不止她会遭殃,普苍寨整个苗寨里的人都会遭殃,她还不至于为了要魏牧成的命,拉着普苍寨的苗民一起陪葬。


    第55章


    程英不待见魏牧成, 陈家人自然也不欢迎魏牧成。


    山里的人憎恶分明,有什么情绪,基本都会露在脸上。


    魏牧成不顾程英的意愿, 对她进行纠缠, 陈家人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看。


    这一晚,魏牧成是睡在陈家的柴房里渡过的。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左右, 大黄将程英舔醒。


    程英摸黑起床,看魏牧成还睡在柴房里没动静, 她悄无声息地带着大黄走了。


    她刚走出陈家院子,一道漆黑的人影从路边一颗树下走出来,把她吓一跳。


    “程同志。”人影说话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我有一封信需要你帮我邮寄,劳烦你帮个忙。”


    人影说着, 从衣兜里拿出一封信,一张五毛钱递到程英面前。


    钱是给程英买邮票用的。


    程英借着模糊的夜色,认出眼前的人是昨天看到的那个女知青叶雯雯。


    她伸手接过叶雯雯的信, 说了个好字。


    “麻烦你了。”叶雯雯声如蚊呐,“程同志,我拜托你寄信的事情, 还请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如果有我的信件, 请你直接交到我的手里, 不要转交给任何人, 包括我的丈夫, 我的孩子。”


    程英听出古怪,不由询问:“你丈夫,不允许你跟你的家人联络吗?”


    “是啊, 他怕我跑了。”叶雯雯嘲讽一笑:“当初他不顾我的意愿,任由他妈把我我才会嫁给他。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跟我父母联系,每次他都找着借口说帮我寄信,可是他一封信都没寄出去,我也没收到过我父母的回信。我还以为我父母是知道了我嫁给乡下的男人,不听他们离去之时给我的劝告生气了,不愿意搭理我。直到两个月前,你爸爸给我拿了一封我哥哥寄给我的信,询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不给他们写信,是不是在怨恨他们跟我划清了关系,我这才知道,我这么多年写的信,全被我丈夫撕掉了。”


    程英惊讶不已,叶雯雯说得话,跟陈灵说得叶雯雯跟曹金石两情相悦,自主处对象的情况完全相反啊。


    她问:“你丈夫强迫了你?你当初为什么不报案?乡下的男人欺负女知青,是要被枪毙,还知青一个公道的!”


    “我没办法报案,因为当初我跟曹金石在一起,是我自愿的。”叶雯雯眼中隐隐有泪,“当年我年纪太小,从没有做过农活,在家也没干过什么家务活,第一年来马鞍村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做,总是会村里人嫌弃,说我什么都不会干,只会糟蹋庄稼,分走村里的粮食,我就是个废物。跟我一起来的知青也嫌我笨手笨脚的,不愿意搭理我。


    我不会做饭,知青们嫌我做得饭难吃,不愿意跟我搭伙,让我单独开灶,我很久没吃过像样的食物,在干农活的时候晕了过去。


    正好被曹金石的妈看见,她知道曹金石喜欢我,一直想跟我处对象,就把我背去了他们家,把我衣服脱个精光,将我跟曹金石关在一起,让曹金石跟我发生些什么,再把我俩放出来。


    曹金石胆子小,不敢做出冒犯我的举动,一直没敢碰我。


    可是我跟曹金石共处一室,好几天没出屋子的事情,被曹金石的妈宣传了出去,村里人都知道我跟曹金石‘睡’了,我就算清清白白,也有口难辩。


    后来曹金石一直向我献殷勤,帮我干活,说要弥补他妈对我做的事情,我看他对我挺好的,我分到的活计怎么也干不完,挣得工分都吃不饱饭,加上我名声都毁了,于是我向曹金石妥协了。


    可是没想到,我嫁给他以后,我在他家的日子,如在油锅里炸,活得生不如死”


    叶雯雯本是城里的娇娇小姐,心思单纯,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的活儿都有保姆做。


    一朝下乡,种地干活,吃苦受累,人累得生不如死,感觉活着毫无希望的时候,突然被曹金石母子一唱一和算计,她以为自己的苦痛,能被曹金石解救,嫁给曹金石以后,她就不用干活了,于是半推半就得嫁给了曹金石。


    直到多年以后,曹金石的母亲说漏了嘴,她终于反应过来,她被曹金石母子算计了,她已经生完三个孩子了,悔不当初。


    她本来想认命,就呆在穷山沟沟里,跟曹金石过一辈子,把三个孩子好好教养大,让她们长大以后走出穷山沟。


    可是她哥哥的一封信,唤醒了她的希望。


    她哥哥说他们一家人已经平反,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回到沪市了,她爸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她哥哥有了新工作,她妈妈身体不太好,一家人都盼着她回家。


    他们以为她还怨恨他们,他们也不知道她究竟在乡下过得如何,有没有结婚嫁人,她哥在最后的信上说,如果她想回家,不管她现在是什么情况,他都会来接她回家,会想办法给她弄个回城名额,让她一直呆在沪市,不会被遣返乡下,让她永远呆在家里,像以前那样,被全家人疼爱。


    天知道她看到这封信有多激动,回城、见家人,是她十年里,日日夜夜,梦寐以求都想做得事情。


    如今终于收到家人的信件,她也意识到,她的丈夫,这些年对她做了些什么,于是愤怒地跟她丈夫对峙。


    她丈夫承认了撕毁她多年信件的事情,她情绪激动的跟他大吵一架,想一走了之,却被她丈夫拦住,两个女儿抱住她的腿,在她面前哇哇大哭,让她不要走。


    孩子的哭声,丈夫跪地请求她原谅的话语,让她心一软,没有选择离开。


    可回城的执念,刻入骨髓,日日啃噬着她的思想,最终,她偷偷写了一封信塞给程建同,请求程建同帮她寄信。


    谁成想,程建同被程纯富推下山,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工作了,而程英接替了程建同的邮递员工作,到现在都没给她带回来一封家里的信。


    她实在忍不住,昨天才会在大队部,偷偷问程英有没有她的信件。


    得知没有她的信件,她心里失落不已,回家以后,她的两个女儿告知了曹金石她去找邮递员问信的事情,曹金石跟她大吵一架。


    两人争执间,曹金石的母亲跑进来护曹金石,打了她两巴掌,对她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曹金石就在旁边默不作声地任由他母亲打骂她。


    她感受到脸上的疼痛,看到曹金石那不作为的模样,心如死灰,最终决定,还是要离开这里,回城去。


    趁曹家一家人睡觉以后,她偷偷摸摸写了一封信,一晚上都没睡觉,掐着邮递员要离开的时候,来拜托程英送信。


    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程英身上,只要信件寄出去,她的哥哥看到信,就一定会来接她回家。


    到那时候,她再也不要呆在这穷山沟,受尽曹家一家人的磋磨了!


    程英也感受到了她的期盼,将那封信郑重地放进邮包里,“叶知青,你放心,你的信件,我会准时送到邮电所,把你的信件寄出去。等有你的回信,我会直接交到你手里,不会交给任何人。”


    “谢谢你程同志,我等你的好消息。”叶雯雯眼眶红红的给她微微行了个点头礼。


    程英向她挥挥手,表示自己要走了,转头叫上大黄,往下一村落行去。


    等到日头高升的时候,魏牧成顶着鸡窝头,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一脸暴躁地质问程英,“你走为什么不叫我?”


    程英看都懒得看他,“我为什么要叫你,你是我的谁啊?”


    “你!”魏牧成吃瘪,想上前跟她理论。


    “汪!”大黄猛地冲他叫一声,拦住他面前,匐低着身体,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盯着他,一副随时要攻击他的姿态。


    仿佛在说,离我的小主人远一点!


    魏牧成脚步一顿,程英已经走远好几米远,他想发火都没人接招,只能憋着气,保持着着一段距离,跟着程英。


    半天时间过去,送完剩下两个村落的邮件以后,程英到达了阿依山,前往普苍寨山谷的铁链草丛边。


    魏牧成站在山道上,看着程英从草垛里扒拉出一条小孩手臂粗的铁链,随着山崖壁上的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拧着长眉道:“这一路走来,山道崎岖,危险丛丛,前往普苍寨的路还是这样难走的道路,你之前还从这里摔下山,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要顶替你爸的工作,来做邮递员。”


    程英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她的腰间上,从邮包里拿出一副特意在供销社买的劳保手套戴在手上,保护自己的手,双手拉着铁链准备下山。


    下山之前,她看着山道边上的魏牧成道:“你这种生来就是富裕家庭,所有人都围着你转,你也以为,所有人都该以你为主,其他人不过是只蝼蚁,你可以随意碾压,随意摧毁别人的自尊,甚至是摧毁别人的家庭。凡是有人不服从你,想要离开你,你就要想尽千方百计将对方摧毁的浪荡公子哥,你怎么会理解我们这些贫穷家境的普通人,心中的坚持和热爱。魏牧成,你终究是个不懂什么是爱,眼里只有你自己的自私鬼罢了!”


    轰隆——!


    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开,程英这一番话,突然就让魏牧成明白,程英为什么忽然要跟分手,为什么跟他决裂,又为什么如此讨厌他,对他这么冷淡的原因了。


    难


    道,程英跟他一样,也做了一个关于上辈子的梦,梦到了他上辈子对她的所作所为,又或者,重活了一世?


    他想试探程英一番,程英压根不给他机会开口,双手拉着铁链,两腿夹着大黄,快速往山下滑去。


    他见状,也连忙攀上铁链,跟着往下滑。


    两人都是当过兵的人,受过不少训练,下滑的速度很快。


    好在今天天气晴朗,没有下雨的迹象,也没有刮很大的风,程英带着大黄,安全地滑到了山底下。


    山底下是一大片密林,林子中间隐约有一条小道通往普苍寨。


    程英松开大黄颈子上的绳索,拍拍大黄后背,“大黄,走。”


    “汪!”大黄叫了一声,率先跑进密林里,给程英带路。


    程英跟在大黄的后面,往前行走。


    魏牧成滑下山后,也急急忙忙跟在后面。


    临近中午,灿烂的阳光照耀大地,金色的光芒穿过层层密林树枝树叶,在密林里留下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晃动着。


    密林底下,生长着很多粉白、紫蓝色的小花朵,有一些白色、枯叶色、紫色的蝴蝶在花朵上飞舞,被那些斑驳的光影下一照,倒显得这片密林有些美轮美奂。


    除此之外,密林里还生长着许多高大的杂草,密密麻麻的,几乎将进入普苍寨的道路遮得严严实实,如果不是大黄在前面带路,程英压根就不知道该走哪。


    上一次她从这条路走过,依然记不得路,实在这片密林太过宽广,树木都长得差不多大小,而且这片密林的杂草,不知道为什么,长得特别快,两天不见,就把她走过的痕迹遮盖了。


    魏牧成跟在程英身后,东看西看,眉头紧锁。


    别的密林,哪怕再深,再偏僻,进入林子以后,都能听到鸟叫虫鸣、或者各种野兽的叫声。


    而这片密林,明明不是特别的偏僻,进入里面以后,却鸦雀无声,仿佛没有一只活得鸟类、虫子在里面,只听见风吹动叶子的声音,他们行走的脚步声,以及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躲在密集的草丛里,不断移动,发出的窸窸窣窣声。


    这个普苍寨果然邪门,进入寨子入口的林子都搞得如此诡异,魏牧成直觉,程英之前跟他说得普苍寨苗族的人会下蛊,不是在吓唬他。


    像是在知道他在想什么,走在前面的程英忽然回头,警告他:“我说过,普苍寨的苗民不欢迎外人,你非要跟我到寨子里去,那么你就要做好被那些苗民针对下蛊的准备。如果你不想死,你最好别乱吃喝苗民给得东西,也别碰苗民们的任何东西,更不要对那些漂亮的苗女产生不该有的想法,去挑逗人家,引来大祸。当然,我觉得你现在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魏牧成不信邪,“我活了二十五年,什么事情没见过,不过是些生苗,我怕他们做什么!”


    程英嘴角勾起嘲讽的笑容,什么话都没说,转头继续往前走。


    大黄领着她,往前走了大约一个小时,避开了好几处塌陷的暗坑,跳过几道两米多高的斜坡,期间碰到两条手腕粗的毒蛇,那些毒蛇看到程英,原本呈现攻击姿态,想攻击她和大黄,但在程英距离它们不到两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立即转头,一溜烟地跑进草丛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英不用想也知道,它们是在惧怕她身上戴着卓醉蓝给得锦囊,龙卜曦给她的香包。


    她不甚在意的继续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走出了密林,能够看到远处普苍寨的吊脚楼了。


    “汪—汪—汪!”


    程英前脚刚走出密林,后脚大黄就站在入口处,对着远处山谷的苗寨,叫了三声。


    这是它多年来随程建同跑邮的习惯,每到一个村落入口,它都会提前叫三声,告诉村落里的人,它和邮递员来了。


    很快,龙卜曦的身影出现在进入苗寨的石子路上。


    龙卜曦今天穿着湛蓝色用银线绣了许多复杂图案的对襟长袖苗服,同色长裤,黑色布鞋,修长挺拔的身影,在秋阳光影之下,一步一步快速向程英走来。


    走得近了,程英发现,龙卜曦的头发好像长长了很多,原本他是短发,两天不见,居然长到了肩膀的位置,头发被他用银绳一样的东西编织起来,斜垂在左肩上,胸口戴了一串由五个拇指大小的银铃铛,组成的银项圈,手上、脚上也戴了挂着铃铛的银饰,但他走动的时候,没有一个铃铛在响。


    他依旧是眉眼狭长,面白如玉,一副妖艳鬼魅的山间妖精长相,那身衣服装扮穿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独特又神秘,充满异域美感。


    “程英,你来了。”龙卜曦停在距离程英大约两米距离的位置,脸上挂着一抹清浅的笑容,跟她打招呼。


    “龙卜曦,你怎么来了?”程英有些惊讶。


    大黄站在路口叫完没两分钟,他就来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从入口处到普苍寨苗民住得地方,还得再走半个小时的路呢。


    龙卜曦垂眸,轻声说:“你从阿依山下来后,我就知道你来了。我一直在等你,你上次走得时候,跟我说过,你再来的时候,要给我带好吃的。”


    程英没有多想,指了指自己背得邮包,“我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在邮包里,我先去你家,把东西给你吧。”


    “好。”龙卜曦欢喜起来,很自然地上前拉程英背上的邮包,“我帮你背包吧。”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一想到魏牧成还在她身后,迟疑了一下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这是我心甘情愿做得。”龙卜曦将她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


    邮包还残余着程英温热的体温,他背上邮包以后,感受到邮包的温度,像是程英跟他的后背贴在了一起。


    莫名地,龙卜曦勾起嘴角,心情极好。


    两个人完全无视魏牧成的存在,往寨子里走。


    魏牧成拦住两人的去路,眼神阴鸷地盯着龙卜曦,“你就是程英口中的娃娃亲对象?长得倒是人模狗样,跟个小白脸似的,不过是个乡巴佬,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争程英?我命令你,立即停止对程英不切实际的幻想,你出去跟程英的爸爸说,你们的娃娃亲婚事就此作废,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以后你离程英远远的!”


    程英皱眉呵斥:“魏牧成,你有病是不是?!你不要以为你是高、干、子弟,你就可以这么目中无人,瞧不起人,我跟龙卜曦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置喙!”


    她说完,偏头看龙卜曦一眼,眼神无声无声诉说着什么。


    龙卜曦听到魏牧成的话,有一瞬间的诧异,很快恢复之前的表情。


    在接收到程英的眼神后,他了然的眨眨眼睛,忽然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掌,轻轻握住程英的手,心疼又生气道:“你怎么带了外人来我们寨子里呢,我们寨子里可不欢迎外人。娃娃亲的事情,我还以为你忘了,现在看来,你一直都忘记过我啊,我好高兴啊。”


    他的手十分冰凉,在握上程英右手的那一瞬间,程英感受到他手臂的温度,差点把他的手甩开。


    太冷了,像握着尸体的手一样冰冷。


    程英忍住内心的不适感,强挤出一副委屈的表情说:“他是我前对象,我已经跟他分手了两个多月,他一直对我纠缠不休,非要跟着我来,说要会会你,我也是没办法。”


    前对象三个字,听得龙卜曦很不爽。


    他看向魏牧成,漆黑的眼眸里满是冰冷的杀意,“既然他一直对你纠缠不休,你不好甩掉他,那我替你解决他好了。”


    他说着,抬起修长的右手,指向魏牧成,用苗语说了个字:“踏(杀)!”


    声音森冷,充满杀气。


    在他说完那个字的瞬间,程英听到了有什么东西振翅飞来的声音,石子路旁的草丛中,也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无数细小的嘶嘶声。


    程英眼皮一跳,连忙伸手把龙卜曦的手臂往下按,“龙


    卜曦,你别乱来,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建国前,杀人是要偿命的!”


    龙卜曦偏头看她,眼神冰冷:“你在心疼他,怕我弄死他?”


    “不是。”程英摇头,“魏牧成他是首都大家子弟,他父亲是西部军区的首长,母亲在中央工作,他们魏家的家族势力遍布全国,我是怕你弄死他,给你们苗寨带来灾祸。”


    原来是担心他和普苍寨啊。


    龙卜曦眼里的冰冷之色散去,漂亮的脸上浮现一抹温和的笑容,满不在乎说:“我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他缠着你,让你不高兴,你不想见到他,我就可以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他消失后,有人来找他的话,来多少人,我就杀多少人,他们进了我的寨子,都别想活着出去!只要他们找不到人,就永远别想将他死去的事情,告诉他家里的人。”


    他明明在笑,说话的声音也淡淡的,可是他眼里的嗜血杀意,却看得程英心惊胆战。


    她明白,他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杀了魏牧成!


    偏偏魏牧成还在作死挑衅,“你叫龙卜曦?你别以为你是什么苗族少族长,我就会怕你,你敢动我一根手指,我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你闭嘴吧你!”程英忍无可忍,“你真以为他不敢杀你?!这是他的地盘,是他的苗寨,你不想死,就赶紧滚吧。”


    魏牧成不屑一顾,“苗寨又如何,他那些蛇虫鼠蚁,能够抵挡子弹炮火?他敢动我,我魏家一定会铲平他们苗寨!”


    他话音刚落,忽然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第56章


    一个高约三层楼, 有三个桶那么大的蛇形阴影,将魏牧成笼罩。


    他不可置信地回头,背后空空如也, 根本没有蛇。


    耳边嘶嘶声不绝于耳, 他甚至能感受到蛇信子在他后颈吐气,怎么会没蛇呢?


    恐惧和不安从心底里蔓延, 魏牧成迅速环视周围一圈,附近的树木, 没看到蛇,石子路边的草丛也没看到蛇,可是嘶嘶声四面八方向他奔来, 像有无数蛇围绕他的身边。


    这该死的巨大蛇影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啊——!”魏牧成忍不住捂住耳朵,边叫, 边神色惊恐,跌跌撞撞往前跑。


    程英诧异地看着魏牧成,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


    很快, 她发现魏牧成的颈子上,似乎有被什么虫子咬过的痕迹。


    而他的脚踝处,不知什么时候爬上去了几只褐色的小蝎子, 魏牧成那样警觉的一个人, 居然毫无所觉。


    程英意识到了什么, 转头质问龙卜曦:“你给他下蛊了?你不是说你不会下蛊吗?你知不知道, 你给他下了蛊, 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你已经说过了。”龙卜曦背着她的邮包,信步往前走,“我说过, 我不会给你下蛊,不代表我不会给其他人下蛊。尤其是这种不请自来,还对你纠缠不清的外人!”


    ‘纠缠不清’四个字,他咬得特别重,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程英听得心里怪怪的,总觉得龙卜曦今天的举动有些反常,态度也很奇怪,他对魏牧成的敌意,大得让她觉得,他就想杀了魏牧成。


    魏牧成已经疯叫着,跑到前面去了。


    程英连忙跟上他,问龙卜曦,“你到底给他下了什么蛊,让他变成这样?”


    龙卜曦偏头看她,“你心疼了?”


    “我怎么可能心疼,我只是担心你的蛊虫,会把他弄死!”程英一脸担忧,“魏牧成的身份背景不简单,你的蛊虫要把他给弄疯、弄残、弄死了,你和普苍寨都会有大麻烦,我不是在开玩笑。”


    “这就是你任由他跟着你的原因吗?你怕他?”龙卜曦黑眸地盯着程英,仔细分辨她说话的表情,看她是否在说谎。


    他的眼睛狭长幽深,瞳孔黑漆漆的,泛着冷光,浓密卷翘的睫毛时不时颤动着,让那双瞳孔,平添几分鬼魅色彩。


    在那样的目光下,程英想撒谎都不行。


    程英垂下眼眸,不去看他的眼睛,低声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对我,对我的家人、亲朋做了很多很不好的事情。那些事情很真实,像真实发生过,致使我醒来,特别的厌恶他、讨厌他、恨他。”


    “这就是你跟他分手的原因?”


    “嗯。”


    龙卜曦面无表情地盯了程英几秒,忽然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继续往前走,“我没给他下蛊,是阿蓝咬了他一口。阿蓝是我炼得蛊虫,它有毒,随便咬人一口,毒素就能让人产生幻觉好几个小时,从而失去抵抗力,任由我抹杀。”


    他话音刚落,一抹幽蓝色的影子,从前面发疯的魏牧成后颈处,向他飞了过来。


    龙卜曦抬起修长的右手食指,名叫阿蓝的四不像虫子落在他的食指上,对他吱吱叫着,像是在邀功。


    龙卜曦微微一笑,“阿蓝,干得好。”


    阿蓝吱了一声,神情骄傲。


    程英松了口气,不是致命的蛊虫下入身体就好,魏牧成这个渣男,就该让他吃点苦头,真以为这世道没人能治他。


    让他挑衅龙卜曦,活该!


    她看着龙卜曦手里筷头大小的虫子,好奇地问:“我听说每个苗寨的苗王,都会炼一只蛊王出来,震慑、统管整个苗寨的蛊虫,阿蓝是你炼的蛊王吗?”


    “吱!”阿蓝抬头挺胸,昂起小脑袋。


    对!我就是蛊王。


    龙卜曦点头,“它是我十岁那年炼得蛊王,炼它出来,费了我很多心血功夫,它出来以后就把老族长的蛊王吃了,成为普苍寨新的蛊王。”


    “吱吱。”阿蓝点头。


    没错,我是新的蛊王,我可厉害了!


    程英哦了一声,想起湄舒说得,龙卜曦十岁那年被寨子里的人扔进蛊池里,任由他被蛊虫啃咬,自生自灭的事情,心里一时很复杂。


    龙卜曦当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年幼孩子,他被扔进满是蛊虫的池子里,该是多么的痛苦和绝望啊。


    可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下,他居然还能活着走出蛊池,还在蛊池里炼出了阿蓝这个蛊王,他该有多大的毅力,才能活着出来啊。


    如果是她,在那个年纪,看到一池子的毒蛇、毒虫、毒蝎子之类的毒物,别说炼蛊虫了,单是看到那些毒蛇之类的毒物,她都能吓晕过去。


    这苗族少族长,还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当的。


    程英跟龙卜曦并排走着,“那阿蓝是什么虫子?我从没有见过它这种虫子,上半身像蜜蜂,下半身像隐翅虫,胖得像个球,还是幽蓝色的,看起来四不像。”


    “吱——”阿蓝没有了刚才的得意劲,小声吱了一声,用翅膀委委屈屈地捂住自己圆滚滚的身子。


    龙卜曦看阿蓝一眼,有些好笑地说:“阿蓝的确是四不像,它是蛊池里,几十种毒虫毒物相互吞噬,最后变成的这副模样。它既是我的蛊虫,也是我的伙伴,平时它需要保护我,也要统领、震慑整个寨子里的蛊虫,要消耗很多的体能精力,所以会吃很多东西,保持自己的精力,看起来有些胖。”


    阿蓝点头:没错,我平时很累的,我要吃很多东西才能保存体力!我不是胖,我也不是球!


    “那它平时吃什么啊?”程英更好奇了。


    龙卜曦道:“什么都吃,它不挑食,不过,它最喜欢吃肉。”


    吃人的血和肉。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龙卜曦所住的吊脚楼下。


    魏牧成还像个疯子一样乱跑乱叫,踩到石子路边很多鸢尾花,还引起许多苗民汇集过来观看。


    程英担心魏牧成的举动,会激怒苗民,触犯苗民的忌讳,想上前去拉他。


    龙卜曦看出她的意图,伸手拉住她,“别担心,我会叫人把他暂时关起来,等你走得时候,再把那人放出来,让他跟你一起离开,不会让他到处乱跑。”


    他说着,朝不远处汇集的苗民喊一声:“嘠羧,把这个人带去旁边的房子里关着,好好的看管他,不要让他到处乱走。”


    人群中走出一个个头高大,长得浓眉大眼,穿着黑色苗服的年轻男人。


    他右手斜放在左胸口,朝龙卜曦恭敬地弯腰行了个礼,而后二话不说,走到魏牧成的面前,伸出粗壮的手臂,拎着他的后颈,拖着他,朝一边空的吊脚楼走去。


    人群目送他们离去后,又回头看程英。


    见龙卜曦站在一边,脸色阴沉,目光冷冷地看着他们,所有人都畏缩得低下头,不敢正视龙卜曦的眼睛,飞快散离去。


    苗民们一走,龙卜曦就背着程


    英的邮包上楼。


    程英看着嘠羧拖走魏牧成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没阻止,转头跟着龙卜曦上到他家吊脚楼二楼。


    二楼的客厅,还是跟以前,四面都是打开的木头窗户,客厅光线很好,一束束阳光从窗户照进客厅里,使得里面光线朦胧柔和,全是用木头修建的客厅,有种令人安心的古朴美。


    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客厅饭桌上,放着一个玉观音瓶造型的花瓶,里面插着两朵新鲜紫蓝色的鸢尾花,随着窗户吹来得微风,轻轻晃动着,好看的同时,又给人一种诡异的妖艳感。


    “这是你摘得花?”程英走到饭桌旁边,伸手扒拉了一下鸢尾花,“这花瓶拿来的?”


    “花瓶是我上山找了很久,找到得一块像玉一样的白石头,问了寨子里的任青,你们汉族的花瓶样式,照着她画得图,雕刻出来。花是我知道你今天要来,特意给你摘得。”龙卜曦将她的邮包放在饭桌上,看着她问:“你喜欢吗?”


    程英心头一跳,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上次在普苍寨,看到鸢尾花开得好,只是随口一说要摘两朵来看看,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就想把花插到花瓶里,这才问他有没有花瓶。


    没想到龙卜曦记在了心上,特意从山上给她找了石头,雕刻成花瓶,还给她摘了鸢尾花。


    他反常的举动,还有之前对待魏牧成的态度,无不传递着一个信息。


    他,喜欢她。


    程英不是那种大大咧咧之人,与她泼辣的性格相反,很多时候她心细如发,善于观察、洞察人心,才能在部队很好的完成训练、完成任务。


    她容貌不俗,尽管上辈子早早跟魏牧成结婚,又跟他离婚,被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但她身边从不缺一些对她有意思,有想法的男人。


    在她离婚之后,就有许多长相不俗,身家、性格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她告白,委婉表达自己对她的喜欢。


    她看过太多的男人,但从没有一个男人,让她有现在这样的慌乱情绪。


    如果是其他男人给她委婉得传达喜欢她的意思,她不喜欢那个人的话,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对方,以免拖着人家,给人家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对那个人,对她自己都不好。


    可龙卜曦不是普通人,他是苗族人,还是普苍寨的少族长,未来的苗王,她要想拒绝龙卜曦,还得找一些措辞、借口,委婉拒绝他才行。


    否则拒绝得太直接,伤了他的心,以他们苗人的固执性格,还不知道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出来。


    程英想了想,很认真得说:“龙卜曦,你雕刻得花瓶很好看,摘得花也很好看,可是我不能对你说喜不喜欢。你的举动,在我们汉人眼里,已经过了界,如果不是我们没见几次面,相处的时间太短,你做得这些事情,对我说得这些话,别人还以为你喜欢我。”


    龙卜曦挑眉,嘴角噙着一抹淡笑,没跟她掰扯这个问题,而是问:“娃娃亲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程英不太好意思,“他一直纠缠我,我实在被他缠得没办法,就让我爸给他爸写了一封信,谎称我爸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要我履行婚约,让他知难而退。我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人选来应对他,就想到了你,报了你的名字,以为以你的苗族少族长的身份,他会有所顾忌。没想到,他固执地跟上我,非要来你们寨子里,看看你。我为我的鲁莽,还有给你造成的困扰道歉,希望你不要生气。”


    龙卜曦坐在饭桌旁,伸手摸着飞趴在花瓶鸢尾花瓣上的阿蓝毛茸茸的脑袋,在阿蓝发出舒服的吱吱声响时,开口说:“我以为,你记得我们的婚约,我还高兴了一会儿。”


    程英:


    她听到了什么?


    “婚约?什么婚约?”她一脸迷茫。


    龙卜曦定定看着她,“你十岁那年,跟着你爸来普苍寨跑邮,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夸我很好看。你知道我是男孩子以后,你跟你爸说,你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当时我阿爸阿妈都还活着,我阿妈问你,你说得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她就认你做她的儿媳妇,你点头说是真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长大,也一直在等你找我,履行婚约。我们,是真的有娃娃亲。”


    程英:!!


    “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程英瞪大了眼睛。


    她的记忆里,完全没有关于小时候认识龙卜曦的任何记忆,更别说什么嫁给他的鬼话了!


    “你不记得很正常。”龙卜曦眼睛里露出一丝悲伤,“你当时来我们寨子里,胆子很大,到处乱跑,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事情,吓成了失心疯。我阿妈为了让你回归正常人的生活,用她炼得蛊,抹去了你在寨子里的那段记忆。驱使那种蛊,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和心血,我阿妈给你消除记忆以后,身体就变得很虚弱,在你跟你爸离开我们寨子的第二天,她就出事了。”


    程英神情一滞,她忽然想起来,她十岁那年好奇她爸的工作,非要闹腾着跟她爸跑邮,她爸被她缠得没办法,就答应带她跑一次。


    就是那一次,让马鞍山这条邮路的很多山民都认识她,因此她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上任,第一次跑邮,山民看到她的第一眼,都认出她是谁。


    她对一路上所去过的村子,认识的人都还有一些印象,唯独对普苍寨没印象。


    按照她爸的性格,他都已经答应带她跑一次邮,不可能到了阿依山东面,不把她一起带下普苍寨,留她一个女孩子在几百米的山顶,让她自生自灭,她爸肯定是带她到了普苍寨的。


    可是她对十岁那年来普苍寨,完全没有记忆,难道真的如龙卜曦所说,她小的时候说过要嫁给他的话?还被他妈抹去了记忆?


    这也太邪乎了吧!世上真有那种能抹去人一段记忆的蛊虫吗?


    程英脸色阴晴不定,觉得龙卜曦说得话,既荒谬,又有一种诡异的合理感。


    她拽紧了手中的邮包肩带,抿了抿嘴说:“很抱歉,我对我十岁那年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印象,你说的话,我并不完全相信,我需要回家跟我爸确认一下当年的事情。”


    龙卜曦笑着嗯了一声,指着她的邮包,“你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哦,我给你买了黄桃罐头,麦乳精,一些糖果,另外就是我妈做得一份辣子鸡,你试试。”程英把邮包打开,将她带得东西一一拿出来,推到龙卜曦的面前,示意他吃。


    龙卜曦拿起玻璃做得黄头罐头看了看,又拿罐装的麦乳精,用彩色糖纸包裹住的糖果,白玉一般的脸上罕见地露出迷茫之色,“怎么吃?”


    程英惊讶:“你没吃过这些东西?”


    龙卜曦摇头:“没有,我很少出寨子,我爸妈都没出过寨子,没有人给我买这些东西吃。以前那些政府工作人员来我们寨子里做扫盲工作,他们带得糖都给别的小孩吃,不给我吃,可能是怕我。唯一给我吃过糖的,只有你。你十岁那年,说要嫁给我,让我记得以后要娶你,剥开一颗糖的糖纸,把糖塞到我嘴里,问我甜不甜。”


    他冲着程英笑,笑容十分灿烂,“甜,很甜。”


    甜到他记到了如今。


    他一笑,那张堪比妖精的美貌面孔,看得程英有一瞬间怔神。


    很快她回过神来,觉得龙卜曦很可怜。


    普苍寨固然落后,隐藏在阿依山下的密林峡谷中,寨子里都是生苗,苗民很少出寨子,可是这么多年来,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


    下,寨子里的苗民渐渐与外界通婚,也允许政府工作人员定期进入他们的寨子,允许邮递员进出。


    这些出去的人,应该会给寨子里的孩子们买一些糖果点心吃,怎么没人分给龙卜曦吃,连政府工作人员也不给他吃,就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这不明摆着欺负他们一家人嘛。


    程英问:“你说你很少出寨子,你一共出去过几次?”


    “一次。”龙卜曦摸着黄桃罐头玻璃回答,“那一次,是我阿爸阿妈死后,寨子里的一些人认为是我杀了他们,要将我扔进蛊池喂蛊虫,我逃了。可是我不认识出去的路,跑了没多久,就被他们抓了回去。”


    程英很想问,他爸妈究竟是怎么死的,又觉得直接去问,会很冒昧。


    想了想,她站起身来,一股脑地将黄桃罐头打开,糖纸撕开,麦乳精、装了辣仔鸡的饭盒打开,全都推到龙卜曦的面前,“罐头、辣仔鸡和糖直接吃,麦乳精要用热水冲着喝,你试试喜不喜欢。你要是喜欢,以后我有闲钱,每个月给你买点。”


    龙卜曦嘴角笑容阔大,“好,我试试。”


    **


    程英在龙卜曦吊楼里呆了半个多小时,就背着邮包离开了。


    她是邮递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不会在普苍寨停留太久,送完邮件,她还要往回赶路。


    今天普苍寨只有一封信,是送给一个名叫任青的,嫁入普苍寨的汉族女人,也是程英上次在普苍寨醒来,在龙卜曦楼下看到的那个汉族女人。


    她要送信件,龙卜曦原本说带她一起去,她婉拒了,主要是她发觉龙卜曦对她别有用心以后,他跟着她,她会觉得很不舒坦。


    她顺着信件地址,走过那条吊桥,沿着河岸边成片生长的竹林走了大约二十多分钟,来到一栋修建在竹林里的吊脚楼前。


    有个穿着黑色拼花苗服的女人,正在一楼走廊上看书,看到程英来,那个女人放下手中的书,从半米高的栏杆探头喊她:“小程同志,有我的信吗?”


    “有。”程英从邮包里掏出信封,朝她挥挥信,“任青同志,是你下来拿,还是我上来?”


    “你上来吧,我要写回信。”任青站起来,往屋里走。


    程英顺着吊脚楼房屋侧面修建的楼梯,走到任青家的一楼,她家的一楼格局跟龙卜曦住得房子二楼差不多,都是大开阔间的客厅,中间有个下沉式的围灶,既当客厅又当厨房。


    客厅里有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坐在客厅左侧的桌子上画画,看到程英来,都好奇地看向她,礼貌地跟她打招呼:“程姐姐好。”


    程英在寨子里躺了十来天,整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也都认识她,这两个小女孩认识程英,也不出奇。


    “小妹妹们你们好。”礼貌的孩子谁都喜欢,程英不自觉地嘴角噙着一抹笑容,走到她们身边看了看她们画得画,对她们进行一番夸赞,然后把手里的信,递给任青。


    “任同志,你的信,上面没有署名。”


    “嗯,我知道。”任青把信接过来,随手拆开,把信拿出来看了一眼,对程英说:“小程同志,你先坐会儿,我上楼去拿纸笔写信。”


    “好。”程英随手拉开一把椅子坐下。


    任青的大女儿很有眼力见的给程英倒了一杯热水过来,“姐姐喝水。”


    “谢谢,你真懂事。”程英客气地夸赞小女孩,把水拿在手里,没有喝。


    从二楼屋里拿了纸笔下来的任青,看到这一幕,揶揄笑道:“你不喝水,是怕我女儿给你下蛊?”


    任青三十五岁左右,长得五官小巧,容貌秀美,身形窈窕,一笑,风韵犹存。


    “我来你家之前已经喝了不少水,现在喝不下了。”程英有些尴尬道。


    “是在龙卜曦家里喝得水吧,你对他挺放心的,你就不怕他给你下蛊?”任青坐在她对面,拿着纸笔,边写信,边跟她说话。


    程英沉默了一瞬,开口问:“任同志,你嫁进苗寨多久了?你对普苍寨了解多少,你知道为什么苗寨的人,都对龙卜曦充满敌意吗?”


    第57章


    “你为什么想知道龙卜曦的事情?难道, 你喜欢她?”任青停下笔,笑脸吟吟的问。


    程英皱眉,这是第二个人, 问她为什么想知道龙卜曦的事情了。


    第一次, 她是因为被人下了心蛊,那个蛊虫在作祟, 致使她好奇龙卜曦的事情。


    那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任青看她不说话, 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里,用胶水慢慢地把封信封好,缓缓道:“我嫁入普苍寨已经有八年了, 我对龙卜曦的事情不太了解,对寨子也了解的不多。不过,寨子里的确有不少看不上龙卜曦的人, 但不是所有人都对龙卜曦充满敌意。至少,据我了解,寨子里, 有一半的人,是对龙卜曦信服 、敬畏的。”


    她把封好的信,递到程英面前:“我以前也挺好奇龙卜曦是个什么样的人, 曾找我爱人了解过他的事情, 我爱人说, 寨子里有些人之所以看不上龙卜曦, 跟他为敌, 全都是因为他那个双头怪胎哥哥。他哥哥在死之前就是个彻头彻脑的怪物,不仅长得怪、性情怪,就连说话、做事, 都怪得让人汗毛倒立。


    他哥哥经常三更半夜,跑到寨子一些人的家里,如蝎子怪物一般,倒挂在人家的木制窗户前,看人家一家人吃饭、睡觉、洗澡说话,经常把人家吓得不轻,对他又打又骂。


    一旦有人打骂他,说他坏话,他会找着机会,再跑去那户人家,将那户人家养得鸡鸭鹅、牲畜全都活活咬死,很多时候还当着他们的面,大口大口吞噎家禽们的鲜血,跟鬼上身一样,看着就让人害怕。


    他的父母也是一对奇葩,两个人都是寨子里的炼蛊好手,还是表兄妹,近亲结婚,谁要是上门来告状,来讨公道,针对那个双头怪胎,这两人不但不道歉,不赔偿人家的损失,还直接放蛊,把那些说他们大儿子不好话的人,全都折腾一遍。


    长此以往下来,整个寨子里的人被他们一家人弄得天怒人怨,看见他们一家人都觉得晦气,会直接绕道行走。


    相比之下,龙卜曦就比起他的父母、哥哥正常很多,他从不干坏事,也不吓唬人,更不会随便给人下蛊,除了性格有些乖张孤僻,不愿意跟村里同龄的人玩耍交流之外,龙卜曦其实跟寨子里的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


    但龙卜曦十岁那年,他十四岁的双头胎哥哥,因为偷看一户人家半夜睡觉,把人家的小孩给吓醒了。


    那户人家对他一阵打骂,试图给他下蛊,让他死。


    他哥哥想咬那户人家的家禽喝血泄愤,结果那户人家养得鸡鸭早被杀光了,他就趁那户人家大人不在,将那户人家的小孩掳走,躲在一处树林里,咬开了那小孩的喉咙,喝那小孩的血,吃那小孩的肉,然后被人发现,闹出了很大的事情出来


    可能是因为这件事情,哪怕龙卜曦的哥哥和他父母死去多年,他们依然觉得龙卜曦继承了他父母的血统,跟他哥哥一样,就是个嗜血吃人的怪物。


    尤其他从蛊池里活着出来,还炼出了蛊王,寨子里的人对他又敬又怕,有些人看他不顺眼,一直想杀掉他和他的蛊虫,取代他成为寨子里未来的族长,这些年,一直没少给龙卜曦下手,不过都没有成功。”


    任青拿出五毛钱递给程英,请她帮忙买邮票贴在信封上,最后跟程英说:“我爱人说,只有龙卜曦才能


    护住全寨的人,不被外面一些对我们寨子充满恶意的人欺负。我们一家人都是支持龙卜曦做族长的,苗族人向来以拜强者为尊,龙卜曦的蛊虫实力,在寨子里毋庸置疑。”


    程英把钱和信封收好,放进邮包里,“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她抬脚要走,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冒昧的问一下,任同志,你当年是自愿嫁给你丈夫的吗?”


    任青是国家公派来普苍寨扫盲的工作人员,长得漂亮,又是公职人员,按理,她见过外面的世道繁华,不应该甘心嫁到这大山深处的苗寨子里。


    任青噗嗤一笑,“你在想什么,你该不会以为,我是被我丈夫下了情蛊,或者是其他什么蛊虫,被他强硬留在寨子里的吧?”


    程英狐疑:“难道不是?”


    “不是。”任青好笑得摇头,“我是自愿留在普苍寨的,我跟我丈夫一见倾心,我被他英俊的面孔所吸引,是我先对他动心,先向他出手的。普苍寨里的男男女女,大多长得又俊又美,比我们汉族那些因为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人好看太多,我是爱我丈夫,他对我又很好,我才心甘情愿留在这里。


    她说到这里,保养得宜的漂亮脸庞上,漏出羞涩又幸福的笑容:“哪怕我留在这里,我也可以随时出入苗寨,去看我的父母,去见我的好友,四处去游玩,写信交笔友,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也可以买我想买的任何东西。我丈夫为了满足我的一切愿望,除了种地干活,还经常进山找山珍和各种稀罕的药草回来,背着这些东西去镇上的收购站换钱用。很多人不理解我为什么要从城里嫁入大山里的普苍寨,那是他们不知道,我的丈夫对我有多好。”


    程英不予置否地嗯了一声,说会准时把她的信件送进邮局的邮箱里,转头背着邮包,叫上大黄离开。


    在她走下任青家的吊脚楼时,迎面走来一个背着背篓,手拿镰刀的三十多岁男人。


    这个男人,生的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皮肤有些黑,个子挺高,穿着一身青色苗服,一副标准大帅哥的模样,哪怕已经到了中年的年纪,依然不逊于色。


    哪怕程英看过很多英俊的男人,见到这个男人也是一愣,心想,任青说得话果然没错,普苍寨的俊男美女,的确很多。


    那个男人背着满满一背篓药草,看到程英从楼上下来,他张嘴,用一口有些生硬的汉话问:“你、任青、送信?”


    程英已经猜到他应该就是任青的丈夫,点头道:“对,任青有一封信,我给她送上去了。”


    男人又问:“是谁、的信?”


    “我不知道,上面没有署名。”程英摇头说。


    事实上,就算信封上面有署名,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哪怕对方是收件人的丈夫,她也不会把收件人的隐私告诉任何人,这是她的职业操守。


    男人抿着嘴唇,拧紧浓眉,脸色阴沉地从程英身边走过。


    他走到一楼大厅木门前时,又从背篓里掏出一束鲜艳的野花出来,脸上挤出一抹笑容,推开木门走了进去。


    很快屋里响起孩子们叫阿爸的声音,以及任青那惊喜、娇嗔的说话声。


    程英看到那个男人的举动,听到任青的声音,回想到任青之前反复强调她丈夫对他有多好,她有多爱她丈夫,她是自愿留在普苍寨的话,不知为何,总觉的不太对劲。


    离开了任青的家,顺着石子路往回走,程英打算去找龙卜曦,让他给魏牧成解毒,她要返程了,要带着魏牧成一道离开,免得魏牧成留在这里,引来不必要的事端。


    刚走到吊脚楼边,迎面跑来一对五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用苗语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接着跑到她面前,噗通一声,齐刷刷地对着她一阵猛磕头,把她吓了一跳。


    “快起来,你们快起来,你们这是干什么,为什么要给我下跪?”程英连忙去扶那对夫妻。


    那对夫妻不肯起来,流着眼泪,用苗语不停地说着话,还用手指着某个方向,不停地比划着什么。


    程英一头雾水,正当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娅琳出现了。


    她穿着一件粉粉嫩嫩的苗服,手里挎着个装了花的篮子,哼着她们苗族的歌曲,欢快摇摆着下身的百褶裙,像个仙女似的往吊桥这边走来。


    程英连忙喊住她:“娅琳,你来得正好,你帮听听,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一看到我就往我面前跪,给我磕头,把我吓一跳。”


    “你好啊程英,我们又见面了。”娅琳笑脸吟吟地走过来。


    那对夫妻看到她,立马用苗语,神情激动的跟她说了一堆话。


    娅琳脸色一变,转头看向程英:“他们说他们的儿子被阿诺哥带走了,他们的儿子已经知道错了,不该对你下心蛊,请你大人大量,去找阿诺哥求求情,让他放了他们的儿子。”


    她翻译完,咬牙切齿地用苗语呵斥他们一番,又跟程英翻译一遍,“我们寨子里,严禁寨子里的人私自炼心蛊,更不允许给他人下心蛊,他们的儿子居然敢对你下心蛊,以阿诺哥那护短的脾气,只怕他们的儿子,凶多吉少。”


    程英一怔,“龙卜曦找到了给我下蛊的人?就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的儿子为什么要给我下蛊?”


    娅琳伸手指了寨子一圈,“整个寨子里的蛊虫,都由我阿诺哥的蛊王阿蓝统管,心蛊也是。只要取出心蛊,阿蓝嗅到炼蛊之人滴得鲜血,就能很快找到相应的炼蛊之人。有人敢动你,阿诺哥不把那人往死里整才怪,我看他们的儿子,八成是活不了了!”


    顿了顿,她犹豫一下说:“当年阿诺哥的哥哥,咬死的那个孩子,就是这对夫妻的孩子,是个女孩儿,给你下蛊的人,是那女孩儿的哥哥。”


    程英惊讶不已,她记得湄舒之前跟她说过,阿诺的哥哥差点活活咬死一个孩子,可是为什么到了任青和娅琳的嘴里,变成了把那个孩子咬死,还喝了那个孩子的血。


    龙卜曦哥哥咬人的事情,发生在龙卜曦十岁那年,按照龙卜曦的说法,她十岁那年跟着她爸来到普苍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吓疯了,他阿妈为了让她忘掉那段记忆,好好的生活,施蛊给她抹去了在普苍寨的记忆。


    难道当年她看到得不该看的事情,就是看到了龙卜曦双头哥哥咬这对夫妻女儿的事情?


    程英一时心里乱糟糟的,她既觉得,给她下心蛊的人,完全不顾她这个外人的死活,想下蛊控制她,利用她去对付龙卜曦进行报仇,做得实在太过分,活该被龙卜曦处置!


    又觉得,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管那人做了再过分的事情,龙卜曦都不该私自把人弄死,她既然被人家父母求上门了,她总得去看看才行。


    没错,她心里就觉得,那个人敢给她下蛊,被龙卜曦给抓住了,龙卜曦一定会弄死他。


    这大概是她一直对龙卜曦心存戒心,觉得龙卜曦长得好看归好看,身上总有股让人不舒服的阴冷气息,她潜意识里觉得龙卜曦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程英道:“我可以帮忙去找龙卜曦求情,但龙卜曦听不听我的,我就不保证。另外,他们儿子给我下蛊,让我取出蛊虫的时候,很是吃了一阵苦头,这件事情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我得算算账。”


    娅琳把她说的话,用苗语转述给了那对中年夫妻听。


    脸色蜡黄,长相还挺周正,但看起来干干瘦瘦的中年妇女,激动得跟娅琳说些什么,然后拉着她丈夫,又跪在程英面前,哐哐磕了三个响头。


    娅琳道:“银花阿婶说,他们就剩下龙金这个孩子了,只要你能帮他们在阿诺哥面前求情,救出他们的儿子,以后他们会去山里找很多珍稀药材,让你去镇上卖钱,因为你们汉人最缺的就是钱。你要是不想要药材,他们也可以给你当牛做马,满足你一切的要求,来给他们儿子赎罪。”


    给她下心蛊的人是龙金?


    程英脑海里浮现出一张眼睛深邃,古铜色皮肤,一张浓颜俊脸,看起来有些严肃老成的年轻男人脸。


    难怪她看着这对中年夫妻有


    些眼熟,原来这是龙金的父母。


    上次她给龙金送邮件,在龙金家的楼下,看到了站在二楼走廊上的银花,对她有一点印象。


    没想到是龙金给她下得蛊,难怪那天龙金跟她说了不少话,也许就是在找机会给她下蛊吧。


    程英心想,这个龙金,等她见到他,一定要狠狠扇他两巴掌泄气,让他对她下蛊!


    她在银花夫妻两人期待的目光,走过吊桥,来到龙卜曦的吊脚楼找他,却发现他不在家。


    她想起她走之前,娅琳对她意味深长说:“如果阿诺哥不在家里,他一定去了里寨,我们寨子里触犯了寨子规矩的人,都会被抓去里寨受处罚。平时没有族长和阿诺哥的召唤,我们是不能随意进入里寨的,你是外人,还是邮递员,偶尔误闯一下里寨,老族长或许会生气,但不会对你怎么样。”


    她说完,还塞给程英两包药粉,说是遇到毒蛇、毒虫之类的毒物,可以把药粉撒在毒物身上,它们闻到药粉的味道,就会自己离开。


    程英握着娅琳给得药粉,心里犹豫要不要去里寨找龙卜曦。


    理智上告诉她,她是个外人,不该多管闲事,也不该去闯人家苗族的忌讳之地惹来麻烦,该尽早离开回邮局。


    现实是,她答应了银花夫妻要帮忙,魏牧成还被关着,需要找龙卜曦给他解毒,她就算不为龙金的事情,也要去找龙卜曦。


    想了想,她将斜挎包里的军匕握在手里,决定去里寨一趟。


    她下了吊脚楼,沿着河边的石子路,走进隔绝里寨和外寨的密林里。


    太阳高照,这片密林却长年弥漫着雾气,程英一头扎进密林里,从开始能看见方圆五米左右的距离,到越往里走,雾气越来越浓,让她完全分不清方向,连大黄也不知道该往哪走,她就觉得不对劲了。


    四面八方都是浓雾,连树木的影子都看不到,没有任何参考物可以移动,她就算有丰富的野外生存训练,也难以在这浓雾中行进。


    程英心中一沉,一丝不安地情绪在心中蔓延。


    她现在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陷入两难的地步。


    关键浓雾中,还有很多窸窸窣窣,蛇虫鼠蚁移动的声音,伴随着一些动物们的嚎叫声,如果有猛兽来袭击她,她都不知道该躲哪。


    就在她不知所措地时候,浓雾中飞过来一只渐变红青色的蝴蝶。


    那蝴蝶有巴掌大小,整体为红青色,背部有很多紫色的斑点,在白色浓雾中,它振翅飞过来,看起来特别的漂亮。


    程英不自觉地被那只蝴蝶吸引,目光一直在那只蝴蝶身上,心里奇怪,这满是雾气的密集树林中,哪来的这么漂亮的蝴蝶。


    很快,蝴蝶飞到她的面前,在她面前转了一圈,落在她伸出手的指间上。


    程英抬起左手手指仔细看了看它,能看见这只蝴蝶的前翅黑中带白点,底下是有点渐变的藏青色,看起来更加的美轮美奂。


    这么漂亮的蝴蝶,程英还是第一次见,心里产生一种要抓住它,做成标本,好好欣赏的想法。


    她刚有这个想法,那只蝴蝶忽然飞了起来,朝着前方的浓雾飞去。


    它飞了没多久,又没直接飞走,就停留在半空中飞舞,似乎在等程英跟上它。


    难道这只蝴蝶,是来给她带路的?


    程英试着跟上它,它便转头继续往前飞。


    她要是停下来不走,它又停下来,继续在半空中飞舞着翅膀,等她跟上。


    这下程英确定它真的是在给她带路,联想到普苍寨里有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和蛊虫,她也不确定这只蝴蝶究竟是好意给她带路,还是恶意给她带路,她已经身处在密林浓雾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咬咬牙,死马当活马医,跟着那只蝴蝶走。


    半个小时后,她听到了一阵潺潺的流水声。


    她跟着蝴蝶走出了密林,眼前豁然开朗。


    层层密林消失不见,面前是两座高耸入云的竖立山脉,夹着一个狭窄的山谷,山谷中间有一条宽阔的河水,蜿蜒曲折到看不见的地方。


    河边陡峭的山崖上,修建着高低错落,层层叠叠的吊脚楼,楼栋间,修建了许多石阶路,每栋吊脚楼都修建的十分宽大,富丽堂皇,山间有薄雾萦绕在那些吊脚楼中,让那些吊脚楼看起来仙气飘飘,充满神秘。


    程英所在的位置,距离那些吊脚楼还有很长的距离,这中间的空挡,是一大片平整的土地。


    土地左侧修建了一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祭坛,四周修了四条八卦阵一样的用石头铺垫的道路,通往祭坛。


    祭坛中央放着一个很大的炉鼎,炉鼎外面全是暗红干枯的流痕痕迹,周围还立着几个木架子,放着一张木桌子,上面放着一些人和牛羊之类的动物头骨,可以看出来,那个祭坛是用普苍寨的人平时用来祭祀某些活动用的。


    在祭坛的右侧,则是大一片整齐修的坟墓,每座坟前都立着一块木头雕刻的木牌,数目之多,看起来有五六百座坟墓。


    祭坛和坟墓四周,没有一点杂草,祭坛后面又是一大片密集的树林,在两侧高耸入云的阿依山山脉阴影笼罩下,无端给人一种阴气森森的诡异感觉。


    程英看到这样的景象,心头有些发怵,普苍寨的里寨处处透着诡异感,她就这么闯到人家的禁地来,实在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蝴蝶不管她在想什么,依旧飞舞着翅膀往前飞。


    程英跟着蝴蝶往前走,从通往祭坛的一条石子路上走过,在经过祭坛之时,程英闻到一股浓郁的,新鲜的血腥味道,不由皱紧眉头,往那祭坛中央巨大的炉鼎张望。


    这么重的血腥味道,还有那桌子上摆放一个人的头骨,龙金该不会被龙卜曦弄死在那个祭坛里吧?


    她停下脚步,有些犹豫要不要往前看。


    大黄闻到血腥的味道,一直在她身边焦急不安的汪汪叫,还用嘴咬她的裤腿,试图将她拖离开这里。


    天空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振翅声音,紧阿蓝那抹幽蓝色的小身影,从祭坛后面的树林里飞出来,飞到程英面前,吱了一声。


    在它出现以后,给程英领路的蝴蝶就飞走了,不见了踪影。


    程英伸手轻轻点了点阿蓝的小脑袋,询问:“阿蓝,你的主人在这里吗?是不是他让你来找我的?”


    “吱!”阿蓝点头。


    第58章


    阿蓝挥舞着翅膀, 往祭坛后面的树林飞去。


    程英犹豫了一下跟上去。


    大黄被周围浓郁的血腥味弄得很不安,看她要走,用嘴咬住她的裤腿, 不让她走。


    人, 不要乱走,这里很危险!


    程英脚顿了一下, 伸手去摸大黄的脑袋,“大黄, 松口,我要去找龙卜曦,找到他给魏牧成解毒之后, 我们才能离开。”


    大黄不知道听懂没有,嘴里一直吚吚呜呜得叫着,就是不松口。


    阿蓝的身影已经飞入树林中不见了踪影。


    程英没办法, 只能费力地拖着大黄往前走。


    很快她来到了树林,里面的树,基本都是桃树、李子树、梨树之类的果树, 树都种成一排排的,树干都很笔直,成排的果树排列整齐, 有些果树上还挂着零星几个果子, 果树下没有一点杂草, 跟外面的坟墓一样, 看起来十分诡异。


    程英拖着大黄走进树林里, 很快发现一颗挂有许多梨子的巨大梨树下,有个人面向梨树跪着。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头发花白, 满脸褶子,穿着一身黑色绣繁复花样苗服,年纪看起来至少有八十岁以上的老头,手里拄着一根拐杖,正对着那个下跪的人说着什么。


    他旁边还站着之前程英在外寨见过的一个肤白貌美的苗族少女,就是上次她跟龙卜曦走在一起,从外寨走下来拉龙卜曦,对她很有敌意的那位苗女。


    她今天穿着一套淡紫色的苗服,带着银饰做得银帽,手上、颈子上都戴着银饰,手里端着一个碗,默默无声地听着那歌老头说话。


    龙卜曦则站在梨树旁边,眼睛看向其他地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英一出现,他立即将目光投向她,原本幽暗的眼眸,瞬间变得明亮,充满了温柔。


    “程英。”龙卜曦轻轻叫她,示意她过去。


    老头和少女听见他的声音,一同转头看向程英,两人脸色很不好看。


    尤其是那个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目光犀利,宛如利剑看着她,眼神十分不友善。


    程英


    被那样的眼神看着,心里微微一颤,她能感受到对方遮掩不住的杀气,心里莫名的心虚。


    她已经猜到了那位白发老头的身份,能让龙卜曦对他态度还算尊敬的,只有寨子里的老族长了。


    这些生苗寨子里的苗王,基本都是见过人血的,他们没有什么文化,法律知识浅薄,在他们苗寨里,他们就是土皇帝,可以决定寨子里的苗民生死。


    她一个外人闯进他们寨子里的禁地,这个苗王要想杀她,除了龙卜曦,只怕没人会阻拦他。


    程英忐忑不安地走到龙卜曦身边,小声地说:“我要离开寨子了,魏牧成还在发疯,我想找你给魏牧成解毒,带着他离开你们寨子,你不在家,我只好来找你,我不是故意闯进你们里寨的”


    “嗯,我知道。”龙卜曦伸手指了指趴在他左肩膀上的阿蓝,“从你出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要来找我。龙金的父母还跪在你面前,求你给我求情,娅琳给你做翻译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程英惊讶。


    龙卜曦目光看向跪在梨树前的龙金:“整个寨子里的蛊虫都听命于阿蓝,蛊虫无处不在,你的一举一动被它们看见,它们会通过特殊的传递方式告知阿蓝,你在做什么,阿蓝再转述给我听。你在密林里迷失方向,我就派了一只蝴蝶给你引路。”


    这不就是等于在寨子安排了无数个监控,一直监视她的一言一行吗?


    莫名地,程英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觉得龙卜曦很可怕。


    这样的行径,跟后世尾随他人的变、态有什么区别?


    大概是看出她心里在想什么,龙卜曦低头,眼睛直直看着她说:“别怕,我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情,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被寨子里的其他人伤害,你要相信我。”


    他的眼眸十分清澈,像一汪清澈见底的水潭,里面除了一丝说不清道明的灼热情绪,其余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杂质。


    被他那样的眼神注视着,程英有些不自然得别开眼睛,暂时相信他的话。


    “你带龙金来这里做什么?是要处置他吗?”她问。


    龙卜曦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你真要给他求情?他给你下了心蛊,如果不是阿蓝在你附近,心蛊惧怕它的存在,没有种植进入你的心脏,你早已成为他的傀儡,失去自己的意识想法,行如木头,活得生不如死。”


    他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程英意识到那心蛊有多恐怖之时,忍不住倒抽一口气。


    她看一眼跪在树下的龙金,吓了一大跳,龙金的身上缠着几条比大腿还粗的黑蛇,迫使他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那几条蛇,在看见她看过去的目光以后,纷纷扬起蛇头,对着她嘶嘶吐着蛇信子,似乎在对她进行威胁,让她不要靠近。


    这画面冲击力太强,跟做梦产生的幻觉一样,实在让人不敢多看。


    程英看一眼果断转头,“龙金固然对我下过心蛊,但我已经让你姑姑帮忙把蛊虫弄了出来,我现在活蹦乱跳,没什么大碍,你要处罚他也行,不要把他弄死了,不然我不好跟他父母交代。”


    龙金听到她的话,哼了一声。


    他脸上满是巴掌印,嘴角噙着一丝鲜血,看着程英,用生硬的汉话说:“你少、在这、假惺惺,我不、需要。”


    “我倒想假惺惺,谁让你给我下心蛊的,你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纯属活该!”


    程英没好气道:“可是你的阿妈阿爸很可怜,他们一把年纪了,你阿妈身体还不好,都跪在我面前,给我一个小辈磕头,求我给你求情,不想让你这个儿子死。我要不是看他们可怜,想着你是个孝顺的孩子,一直在给你阿妈买汉人药,给她治病,我才懒得理你。”


    龙金想起他的父母,沉默了。


    龙卜曦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对程英说:“看吧,好心当成驴肝肺,你对别人好,别人可不一定会领你的情。”


    龙金怒瞪他,用苗语说:“龙卜曦,你也别假惺惺的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我为什么给她下心蛊,你心里很清楚!当年你那个怪胎哥哥咬死我阿妹的事情,就算他死了,也不能弥补我阿妈失去女儿的痛苦!我妈的病,就是从失去我阿妹,悲伤过度才患上的!你哥哥是个怪物,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样的怪物,怎么配成我们寨子未来的族长,你这样的怪物就该去死!”


    “啪——!”苗族少女——赛兰,抬手就给他一巴掌,美艳的脸上,满是气愤之色,“你怎么跟阿诺哥说话的?你才是怪物,你全家都是怪物!”


    龙金被她扇得头偏向一边,他缓缓把头转过来,被扇得开始浮肿的俊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你也是个怪物,你是他的表妹,你们一大家人,都是畜生!”


    “啪——!”龙赛兰又扇他一巴掌,气急败坏道:“你别忘了,你也信龙!我们寨子里,十户人家,八户人家都是姻亲的关系,我们从骨子里就是同宗同脉,我跟阿诺哥要是怪物,你也怪物!”


    “我跟你们不一样!”龙金捏紧拳头怒吼,“我不会咬人,不会喝人血,不会吃人肉!龙卜曦的怪胎哥哥做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他迟早有一天,也会干跟他哥哥一样的事情!我是为民除害,你们凭什么抓我来死人林!我没做错!族长,你难道真的老糊涂了,分不清好坏吗!”


    “你!”赛兰气结。


    她想说什么,老族长伸手拦住他,目光沉沉地看着龙金道:“你不服龙卜曦的事情,暂时放一边。你私自炼心蛊,对人下蛊,还是对外人下心蛊,已经犯下重罪!按照寨子里的规矩,你对别人下了什么样的违禁蛊,你就要承受什么要的蛊虫惩罚,你怎么狡辩也没用。”


    他说着,看向赛兰,“时候到了,行刑吧。”


    赛兰应了一声,端起手中装了蛊虫和苗族药酒的碗,走到龙金的身边,左手捏住龙金的下巴,右手将药酒往龙金嘴里倒。


    龙金拼命挣扎,可他双脚、双脚都被大蛇缠住动弹不得。


    他一挣扎,那些蛇把他缠得更紧,他想反抗都不行,只能咬紧牙齿,紧闭嘴唇,脑袋拼命晃动,不愿喝酒。


    “你给我老实点!”赛兰脾气暴躁地又啪啪甩他两巴掌,再伸手钳制住他的下手,将装了蛊虫的药酒,用力往他嘴里灌。


    程英听不懂苗语,不过她从龙金几人说话的动作表情里,隐约猜到他们在说什么。


    她瞧见赛兰的动作,有些不忍地说:“龙卜曦,你就让他们放过龙金吧,我原谅他了,他的父母还等着他回家,他”


    龙卜曦伸手,捂住她说话的嘴唇,低垂着脑袋,在她耳边嘘了一声,轻声说:“别说话,这里是我们寨子里的禁地,你一个外人闯进这里来,已经让老族长不悦,你要在这里一直说话,大声喧哗,吵醒了我们的先祖和亡灵,惹怒神灵,对我们进行了神罚,族长是不会放过你的。”


    他的手十分冰凉,带着一股药味和血腥的味道,捂在程英的嘴唇上,冰冰凉凉的。


    两人第一次靠得这么近,姿势太暧昧,程英能闻到龙卜曦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冷杉味道,心跳不由地漏掉一拍,顿时没了话头。


    赛兰很快灌完手


    中的酒,将碗仍在地上,摔个粉碎。


    很快,林子里响起龙金的惨叫声,惊得大黄汪汪直叫。


    大黄从进入这片林子里,就表现的异常安静,一直夹着狗尾巴,瑟缩得躲在程英的身后。


    它应该察觉到里寨很不对劲,里面隐藏着许多它害怕的东西,本能地靠近程英。


    现在听到龙金的惨叫,它被吓到了,也叫个不停。


    在龙金发出惨叫声的那一刻,龙卜曦捂住程英嘴唇的修长左手,往上移,捂住了她的眼睛,在她耳边低语:“不要看。”


    程英听到大黄的叫声,有些不安地问:“你们究竟对他做了什么?他怎么叫这么惨。”


    “没什么,只是他对你下了什么蛊,按照寨子里的规矩,就用什么蛊虫让他接受惩罚。不过”


    他说到这里,一手捂住程英的眼睛,一只手推着她后背往前走,“我炼的心蛊,不是一般的心蛊,他敢动你,就要做好被那心蛊折磨得生不如死的准备。”


    他的语气森冷,带着浓烈的杀气。


    程英被他推着被动往前走,听到他说话的语气,吓了一跳,有些担忧道:“他不会死吧?他的父母”


    话还没说完,龙卜曦打断她,“放心,只是会让他痛苦,不会要他命。”


    两人就这么走了十几分钟,直到龙金的声音听不见了,龙卜曦才松开手,不捂她的眼睛,改握着她的手说:“你既然来了这里,就陪我去看看我阿爸、阿妈的坟墓吧。”


    程英重见光明,有点不适应光线,微眯了眯眼睛,想也没想拒绝:“我就不去了,我还有工作,要赶回邮局交差,你快些给魏牧成解毒吧,以后我有时间,再来陪你祭拜你的父母。”


    “这样啊,那算了吧,我还想着你既然闯入了里寨,机会难得,可以顺路去看看我父母。”


    龙卜曦眼神充满悲伤,“小时候,我阿爸阿妈都很喜欢你,我阿爸知道你喜欢吃肉,你来的那天给你煮了很多肉吃,你吃得很香,一直夸赞我阿爸做饭手艺好,我阿妈还答应你让做我的媳妇……”


    程英心头一哽,想要直接离开的脚,怎么也挪不开。


    她对龙卜曦的父母完全没有印象,她也不确定龙卜曦说她十岁那年失忆的话是不是真的。


    可龙卜曦现在的样子十分可怜,像一条被人抛弃的小狗,没有父母家人,只有他自己孤苦伶仃的活着。


    他只是让她顺路去看看他父母的坟墓,并没有让她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她为什么要狠心拒绝呢。


    沉默几秒后,程英妥协,“好吧,我跟你去看看。”


    龙卜曦开心起来,指着旁边一颗梨树说:“你等等,我让我的蛊虫上树摘几颗梨下来,给我阿爸阿妈供奉。”


    他从他的衣兜里掏出一个一指长的细小骨笛出来,吹了一阵诡异的音调,树林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三条与土地颜色融为一体的手腕粗五毒蛇,从远处地面爬过来,盘旋蜿蜒上树,张开蛇嘴,纷纷将树上的梨子咬在嘴里,再爬到龙卜曦的面前,将梨子放下,悄悄游走褪去。


    程英见到这一幕,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内心坚定的科学无神类,正在一点点的崩塌。


    让冷血动物干活的事情,她只在后世的电视里看过,现在亲眼看见,跟做梦一样。


    赛兰扶着老族长从她的身边走过,两人一同用奇怪的目光看着程英。


    老族长的眼神冷漠又怪异,他张开干瘪没有几颗牙齿的嘴唇,对着程英说了几句苗语,接着拄着拐杖缓缓离开。


    赛兰没有跟他走,而是走到程英面前,在她面前低声说:“你离开、寨子后,我在寨、口等你、我有话、跟你说。”


    没等她拒绝,她就离开了。


    程英皱眉,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思考她想跟她说什么。


    龙卜曦拿着三个梨子走过来,“赛兰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程英摇头,“她让我早点离开。”


    龙卜曦凝视着她,眼神犀利,没有说话。


    程英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转移话题道:“刚才你们族长对我说了什么,你能翻译一下给我听吗?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龙卜曦收回目光,漫不经心地说:“他在警告你,里寨不是外人能进的地方,这次就放过你,下次你要再闯进里寨里,他会按照族规,把你处置。”


    程英抿了抿嘴,“放心,我下次不会再来了。”


    “没事,你以后想来就来,那个老东西,活不了多久了。”龙卜曦抱着梨子往前走,雌雄莫辨的美丽面孔上,露出一抹邪气的笑容,声音充满讽刺和凉意:“以后,普苍寨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就是规矩,我让你进里寨,谁也不能说什么。”


    程英楞了一下,总觉得龙卜曦跟以前温和的模样不太一样了。


    龙卜曦领着她来到那片成排的坟墓前,走过一排又一排坟墓,最终来到靠近河边,最边缘的一个坟墓前。


    坟墓前的木牌,用苗语写了两个人名字,这就是龙卜曦父母坟墓。


    龙卜曦把三颗比拳头还大的青色山梨摆放在木牌下,回头把站在他身后的程英拉到坟墓前,看着木碑说:“阿爸、阿妈,我来看你们了,你们看看我带了谁来看你们?”


    他的手实在冰冷,不像活人应该有的温度,握着程英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要抽回自己的手。


    “别动。”龙卜曦用力握住她的手,态度强硬道:“我阿妈因你而死,在我阿妈的坟墓前,你最好尊重她一点。”


    龙卜曦眉骨极高,一双狭长的眼眸幽深且冷,不笑之时,给人一种不近人情的阴冷感。


    程英从未见过他这副模样,心中不安,挣扎道:“放开我的手!”


    “程英,我再说一遍,在我父母面前,你最好对他们尊重点!”龙卜曦眉眼透出戾气,一字一句说着话,拉住程英的手,力气大的像要折断她的手掌。


    大黄以为龙卜曦欺负程英,顾不上害怕,汪汪叫着,跳起来去咬龙卜曦拉住程英的手。


    龙卜曦吃痛,却没有松手,拧着眉头喊了一声:“阿蓝!”


    “吱!”趴在他肩膀上的阿蓝叫一声,扇动翅膀飞起来,落在大黄的身上,对着大黄咬一口。


    大黄发出一声惨叫,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四肢不停地抽动着。


    “大黄!”程英惊呼,想去看大黄怎么样了,却被龙卜曦的手拉回他的身前。


    “他只是晕过去了,要不了多久就会醒。”他面无表情地说。


    程英看到他这副阴沉可怕的模样,心惊不已,忽然意识到,寨子里的人为什么都怕他了。


    原来,龙卜曦平时那温和无害的样子都是装的!这才是他原本的样子。


    阴狠、凶残、野蛮,我行我素做他想要做的事情,完全不顾别人的想法!


    “你不问问我,我父母是怎么死的吗?”龙卜曦见她不挣扎了,又换上一副温和的模样问她。


    程英沉默,好一会儿才问:“为什么?”


    龙卜曦偏头看着坟墓,似乎在回忆,“当年,你跟你爸来到普苍寨,你在我们家楼下看到了我,觉得我很好看,对我很好奇,不顾你父亲的阻拦,非要跟着我,到我家玩。


    我父母看你是邮递员的女儿,对你进行了热情招待,吃饭的时候我的哥哥没回来,吃完饭,我爸妈就去找我哥哥,你也自告奋勇的去。


    你爸不同意你去,将你带走,结果你趁他不注意,偷偷跑了。


    你一个人在寨子里乱逛,最后在左雾林那里,看见了我哥哥咬死龙金的妹妹,喝他妹妹血,吃他妹妹肉的残忍画面,小小年纪的你承受不住这种刺激,你直接吓疯了。


    我阿妈不忍心看你变成一个小疯子,使用了禁忌蛊术,以自己的鲜血为引,炼出可以让人失去记忆的蛊虫出来,消除你在普苍寨的记忆。做完一切之后,她的身体就变得十分虚弱。


    在你跟你爸离开我们寨子以后,我那个怪物哥哥,从被关押的里寨里逃了出来,试图报复那些将他抓住的寨民。


    我阿爸阿妈发现他逃了出来,怕他伤人,强硬地把他带回了家里,想把他关起来,给他下心蛊,让他没办法再去害人。


    谁知道他直接发狂,咬死了我阿妈,又去袭击我阿爸,我阿爸亲眼目睹了我阿妈的死亡,心痛愤怒


    后,用斧头杀死了他,又无法面对杀死自己孩子的良心谴责,选择了制裁。


    而那个时候的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动静爬起来,正好看到我爸杀了我哥后,准备自裁的画面。


    我阿爸对我说了事情经过,让我好好的活着,而后毅然自裁,血喷洒了我一脸


    在那之后,我姑姑出现了,她看到的我拿起着我爸的斧头,认为是我杀了我阿爸阿妈”


    坟墓寂静,附近连虫鸣、鸟叫、野兽声音都没有,安静地只听见风声、河边细微的流水声。


    龙卜曦紧紧握住程英的手,一滴又一滴滚烫的泪水,滴在程英的手背上。


    程英心头一颤,没想到龙卜曦会哭。


    想想也是,小小年纪的龙卜曦,目睹了父母、哥哥死亡的惨状,还被亲姑姑误会,被当成杀人凶手,被寨子里的人送去蛊池自生自灭,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大的委屈,才炼成了蛊王,从那吃人的蛊池里爬出来,最终被老族长收养。


    如果当初不是她来到普苍寨,执意去到他家,见了他的父母,也不顾他们的阻拦,非要去找龙卜曦的哥哥,添倒忙,龙卜曦的阿妈就不会心软给她抹去记忆,就不会身体虚弱地被他哥哥咬死,造成后面一系列的悲剧。


    莫名地,程英愧疚不已,对龙卜曦越发的同情。


    她不再挣扎,老老实实地站在他身边,低声说:“对不起。”


    第59章


    “没关系。”龙卜曦双目通红地看着坟墓说:“你能来看他们, 他们就很高兴了。”


    坟前忽然刮起一阵风,卷走地面一些小沙子。


    龙卜曦感受到风吹过他的脸,像他阿爸、阿妈轻柔地拂过他的脸颊, 顿时松开程英的手, 跪在坟前,双手掩面哭泣。


    成排坟墓前, 龙卜曦削瘦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


    程英默默注视着龙卜曦的背影, 心里说不清是同情他,还是可怜他,等他哭够了, 从衣兜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手绢递给他:“擦擦眼泪吧。”


    这张手绢是她带着身上,擦嘴擦手用的。


    这年代的纸巾还很贵,不像后世一样, 纸巾很便宜可以随时抽纸来擦嘴,要想擦嘴擦手,只能用手绢擦。


    而手绢, 在这个年代,是很常见的日常用品,男女老少都在用。


    程英这张手帕带在身上, 很少有用它的时候。


    “谢谢, 让你见笑了。”龙卜曦接过她那张蓝白色方格的手绢, 往脸上擦了擦。


    他缓慢地站起身, 手帕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沾满泥土,他捡起手帕,一脸抱歉的对她说:“不好意思, 我把你的手帕弄脏了,你要是不急着用的话,等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


    “没事,我不急着用。”程英看他眼睛哭的通红,心有不忍的说:“我不会笑话你,你能够把自己养大,还会洗衣做饭制药,把自己照顾的很好,你已经很厉害了。你阿爸阿妈看到你,一定很欣慰。”


    “是吗?你真的觉得我很厉害?”龙卜曦泪水未干,卷翘的睫毛上还挂着些许泪珠,眼眶红红的,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程英点头:“我是真觉得你很厉害。”


    龙卜曦笑了起来,“我也觉得我很厉害,我父母死后,寨子里的人都觉得我是怪物,都想要我死,他们想要我死的狰狞面孔,吓得我整夜整夜睡不好觉。


    即便后来老族长收养了我,他也只是惧怕我的蛊虫,并不会照顾我,多数时候都是随便扔一点粮食给我,让我自生自灭。


    年幼的我,为了活下去,我不仅要学着自己洗衣做饭,还要堤防那些想要杀我的人,每天活得心惊胆战。


    老族长脾气也很古怪,长年住在里寨里,很少去外寨,没什么子女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我从小就得照顾他,给他洗衣做饭。


    饭菜做得不好吃,我会挨他骂,洗衣洗不干净,会挨他的打,不听他的话,跑出里寨,会被他关进小黑屋


    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自己。”


    难怪他做饭的厨艺很不错,程英还只当他有厨艺天分,没想到,厨艺好的背后,竟然还有这些心酸的往事。


    程英心里五味陈杂,同情、愧疚、可怜诸多情绪混杂,让她心里很难受,总觉得龙卜曦遭遇的这一切,好像都是因为她十岁那年来普苍寨,去他家造成的。


    她在龙卜曦父母的坟墓前,嘴里喃喃道:“龙阿叔、龙阿姨,请你们原谅我当年的无知,也谢谢你们当年对我的热情招待,给我抹去记忆,不让我成为疯子。今后我跑邮会多来看看龙卜曦,对他好一点,算是弥补我的错误,也算替你们照拂他。希望你们能够保佑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活到老。”


    龙卜曦脸上得笑容越发阔大,他一脸温柔地说:“阿爸,阿妈,你们听见了吧,程英阿姐说要替你们照顾我,对我好一点。以后有她在我身边陪伴我,你们就不用再担心我一个人孤孤单单,被人欺负了。我可是很听你们的话,将自己好好的养大了。”


    他说到最后,有种小孩子向父母撒娇的味道。


    但程英听着,总觉得怪怪的,哪里不太对劲。


    没等她细想,龙卜曦拉着她的手,往外走,“我们走吧,时候不早了。”


    他这自来熟的动作,让程英情不自禁皱眉,抽出自己的手:“我能自己走,你先把我的大黄弄醒。”


    龙卜曦没说话,看了一眼肩膀上的阿蓝。


    阿蓝吱了一声,很不情愿地飞到大黄的脑袋上面,对着它的脑门叮咬一口。


    大黄猛地睁开眼睛,弹簧一般跳了起来,左右看了一圈,最后龇牙咧嘴地对着龙卜曦汪汪汪大叫。


    似乎在对他破口大骂,让他离它主人远点!


    龙卜曦双脚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无辜地说:“你别咬我,我没对你和你的主人做什么。”


    大黄依旧对他叫个不停,步步紧逼,想过去咬他。


    程英连忙拉住大黄颈子上的绳索,轻轻摸着它的狗头说:“大黄,别咬他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还得往回赶,他没伤害我,你就别跟他计较了。”


    大黄回头,对着她委屈地嘤嘤直叫。


    人,他分明就不是好人啊,我能感觉到,他不是好人!


    程英当然听不懂它的狗语,她现在满是让龙卜曦给魏牧成解毒,尽早赶回邮局的心思,看它不愿意走,她干脆把它整条狗抱起来,跟着龙卜曦往外寨走。


    给魏牧成解毒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阿蓝再咬他一口,他就能恢复神智。


    为了避免魏牧成对龙卜曦出手,阿蓝咬他的时候,只轻轻地咬了一小口,他就不再发疯吵架,变成有些痴呆,跟着程英指令走得傻子。


    程英看得惊奇,“阿蓝不是有毒的蛊虫吗?它怎么能给人解毒,还能拿捏分寸,把人变得呆傻?”


    “它嘴里有两个口器,一个能制毒,一个能解毒,它很聪明,给人制毒、解毒的时候,完全可以自行拿捏。”龙卜曦摸着飞回到他手里的阿蓝说。


    “吱(没错)!”阿蓝骄傲地抬起小脑袋,芝麻大的小眼睛里,满是得意之色。


    程英恍如大悟,“原来如此,阿蓝真是厉害。就是不知道,阿蓝残存在魏牧成体内的毒,能保持多久?”


    龙卜曦伸出两根手指:“两天的时间,足够你将他安全带回去。”


    说完,又意味深长地看着程英:“如果你不想让他纠缠你,我也可以给他下蛊,让他彻底变成一个傻子,不能再对你进行纠缠。”


    程英摆手拒绝:“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魏牧成是首都来的高、干、子弟,他要在你们寨子里出了任何事情,他们父母都不会善罢甘休,给他下蛊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龙卜曦没说话,目不转睛地看她收拾好邮包,拿一条绳子,牵着木头人一样呆傻的魏牧成离去。


    “吱。”阿蓝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


    龙卜曦回过头看它,“你也觉得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很碍眼是吧?”


    阿蓝点头,细小的四肢在他肩膀上扑腾。


    “你想杀了他?”龙卜曦神色慵懒地靠在二楼走廊栏杆上,望着程英离去的背影:“我也很想杀了他,可是杀了他,程英阿姐会生气。她一生气,可能以后都不会再理我,还是算了吧。”


    阿蓝闻言低垂着脑袋,很不高兴的样子。


    龙卜曦用两指捻起它的小身体,放在自己的面前,与它的小眼睛平视:“你很喜欢


    程英对吗?”


    阿蓝四肢、翅膀在空中扑腾,斜着眼睛看他,一副你说呢的表情。


    龙卜曦嘴角浮现一抹笑容,似无奈,似叹息道:“阿爸说过,喜欢一个人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代表着,要为此付出心脏和一生。”


    程英背着邮包,牵着双手绑了绳索,一直嘿嘿傻笑,呆呆傻傻的魏牧成走出普苍寨,在寨子入口,看见了赛兰。


    赛兰靠在一颗树下,嘴里吃着什么东西,看到程英出来,她从树下走出来,走到程英面前,用一口生硬的汉话,笑着开口:“你,来了。”


    程英将不停往前走的魏牧成拉住,看着她问:“你找我有什么话说?”


    “也没、什么。”赛兰手指绕着一缕头发,“我就想、问问、你喜欢、阿诺哥吗?”


    苗族人向来直爽,有什么话都会直接说,很少弯弯绕绕,他们不喜欢搞心机深沉那套。


    程英楞了一下,“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想、嫁给、阿诺哥。”赛兰很直白地说:“可是,他不喜、欢我。你跟他有、婚约、如果、你不、喜欢他,我就要、去争、取他。”


    程英瞳孔一缩,猛地抽了一口冷气,龙卜曦说得是真的?她十岁那年,真的说过要嫁给他的话?


    如果龙卜曦说得是真的,他阿妈又同意了她十岁那年说得要嫁给他的话,那在龙卜曦的眼里,她就是他的未婚妻!


    如果她不嫁给他,对他来说就是毁约!就是不信守承诺的表现。


    苗人固执,性格十分执拗,一旦做下承诺的事情,就绝不会改变。


    龙卜曦认定她是他的未婚妻,她要是不嫁给他,以他们苗人的性格,一定会给她下蛊,把她往死里折腾,百般报复她,不死不休才行!


    她忽然想起,上辈子她嫁给魏牧成后,在婚后第二个月,带着魏牧成回到娘家回门,到家的第二天,她就烧起高烧,浑身内脏都在疼,四肢抽搐不停,口吐白沫,像抽风一样。


    她爸妈、妹妹、魏牧成都吓得不轻,急忙把她往县里的医院,医生说她是在发高烧,对她进行了一番检查,说她身体没什么大的问题。


    可她浑身就是痛,五脏六腑像被虫子疯狂啃噬,每一处都在疼,疼得她在医院里哀嚎不止,满地打滚。


    魏牧成没办法,连夜开车送她去市里的医院进行检查,以当时的医疗技术,那里的医生也看不上有什么问题。


    最后魏牧成急忙把她带到首都最好的医院去看病,那里经验老道的医生做了一番检查之后,确认她可能是被某种寄生虫感染,才有那些症状。


    由于程英是军官,长年在部队训练、出任务,经常外出在野外执行任务没水喝的情况下,会喝野外的生水。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野外感染的寄生虫,连她自己也觉得是,配合着吃了很多驱虫药后,依旧不见什么效果。


    后来是魏牧成一个远房表亲,认识湘西那边一支苗族的人,请那边的人弄了一副驱虫的药过来给她吃下,她才渐渐好转。


    即便如此,她还是在床上躺了一个月,痛了一个月,被魏牧成的妈说她晦气,嫁进他们魏家就生病,骂她是丧门星。


    等她身体恢复以后,她跟魏牧成都去医院做了检查,明明双方身体都没问题,可是两人就是一直怀不上孩子,直到两人结婚第七年,魏牧成抱回了一个孩子


    现在想来,也许,她上辈子病了的那一个月,就是被龙卜曦下了蛊。


    这么一想,毛骨悚然,如果她真跟龙卜曦有婚约,那事情就闹大发了!


    她得赶紧回家里,问问她爸,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赛兰,你怎么知道我跟龙卜曦有婚约?”程英迫切得想知道当年的更多事情。


    赛兰奇怪地看着她说:“阿诺哥、说得。”


    程英蒙了一瞬,“他说的话,你就信?”


    赛兰道:“阿诺哥、从不、骗我。”


    程英没有跟她说话的兴致了,直截了当道:“我对龙卜曦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你喜欢他,想嫁给他,都跟我没关系,你不必特意来跟问我的意见。”


    “这是、你说的哦,你要、反悔、我会、给你下、蛊,狠狠、折磨你。”赛兰漂亮的脸上,带着坦坦荡荡的笑容。


    程英眼皮一跳,想起普苍寨在建国以前是生苗,哪怕建国以后,他们渐渐跟外界的汉人通婚,可还保留了以前的风俗习惯。


    最重要的是,这个寨子里绝大部分的夫妻都是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脑子多半都有些问题,感觉偏执这个词,只是掩盖他们神经兮兮的事实。


    龙卜曦、赛兰,跟他们寨子里的其他苗民一样,都是很危险的人物。


    程英没有多停留,拉着魏牧成,叫上大黄,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阿依山,往邮局赶。


    一天半以后,她有惊无险地回到了邮局,把一路收到的山民们托付的需要邮寄的邮件,分门别类的进行投递。


    做完这一切,她把魏牧成关在她镇上的房子里,骑着自行车,带着大黄,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清水村的程家。


    万淑慧看到她平安回来,十分的高兴,围着她一阵嘘寒问暖后,就去厨房忙活了。


    程雪不在家,万淑慧说她跟村里几个合得来的小姐妹,一同去村里后山捡蘑菇去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程英跟万淑慧说了几句话,直接走进程建同的屋里,将这次去普苍寨发生的事情,跟程建同说了一遍,最后问:“爸,我当年真的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吗?我还看见了龙卜曦的哥哥吃人,吓疯了,龙卜曦的阿妈给我用蛊清除记忆的事情?”


    程建同靠在床头,睁着一双半瞎的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当年你缠着我,要跟我一起去跑邮,要见识我的工作,我原本想拒绝的,可你却说我一直在忙工作,根本不管你跟你妹的死活,一直在我面前哭,我实在愧疚,就想着干脆带你跑一趟邮算了。


    我想着你年纪小,那么远,那么难走的山路,你肯定走不下去,想让你知难而退,谁能想到,你竟然一直咬牙坚持着,跟我走完了整条邮路。


    我们到达普苍寨的时候,我一直拉着你的手,让你不要离开我的身边,也不要乱碰任何东西,不吃寨子里的食物,以免触犯了人家的忌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可在我跟一户苗民拿信件的时候,我松开了你的手,一转头,你就不见了。


    我吓得四处寻找你的踪影,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就在龙卜曦的家里吃饭,龙卜曦的父母还热情的叫我一起吃饭,我委婉的拒绝,把你带走了。


    离开龙卜曦家里后,我忍不住骂了你一通,问你为什么要到处乱跑,还不听话的去吃苗民的食物,怕龙卜曦的父母在吃的食物给你下蛊。


    你委委屈屈得跟我说明了原因,你说你看见了一只特别漂亮的蝴蝶,被那只蝴蝶所吸引,追了出去,在路上看到了龙卜曦,觉得他跟蝴蝶一样很好看,对他产生好奇,就跟着他回家了。


    我很生气,不听你的解释,带着你往回赶,在回去的路上,你又趁我不注意溜走了。


    我又气又急,再次去寨子里找你,他们寨子里发生了大事,到处乱哄哄的一片,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当时是龙卜曦牵着你的手来找我,他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


    那个时候我就发


    现你不太对劲,你好像有些呆傻,对你在普苍寨的事情,完全不记得,可你回到家里后,你又活蹦乱跳的,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我这才放下心来。”


    程英听完陷入沉默,所以,她的确失去了十岁那年在普苍寨的记忆,连她爸也没办法证实,她究竟有没有说过要嫁给龙卜曦的话,不由一阵心烦意乱。


    程建同大概看出她在想什么,目光深沉道:“小英,不管你有没有在你十岁那年跟龙卜曦说过要嫁给他的话,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龙卜曦大概是看上你了,否则他不会跟你说这些话。你如果不喜欢龙卜曦,不愿意跟他接触,爸建议你去找支局长,给你换一条邮路,你跑别得邮路,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程英之前也猜测到了龙卜曦对她有意思,只是她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多想。


    如今听到程建同的话,她心头一震,“爸,如果我换了别的邮路,你觉得其他邮递员愿意跑马鞍山这条艰难的邮路,吃这份苦吗?你放心让其他人送这条邮路上的邮件吗?”


    程建同不说话了,青曲镇下面几条邮路,就马鞍山这条邮路是最难走,送邮件特别困难的路线。


    当年他年轻之时,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其他邮递员换条线路,跑一些轻松的路线。


    支局长也答应了他的请求,让其他同事换着送,结果那些同事,不是在路上遇到野狼猛兽,被猛兽咬伤,差点没了性命,就是跑邮的速度太慢,远超规定的跑邮时间,要么就是吃不了苦,跑一趟回来叫苦连天,不愿意再跑那条线路了。


    支局长没办法,觉得程建同是退伍老兵,自身身体素质很强,跑这条邮路是最适合的人选,于是征询他的意见,问他能不能继续跑这条邮路,相对应的,支局长会向上级给他申请额外的补贴,每个月在原有的工资基础上,多给五块钱的补贴。


    这五块钱并不多,程建同看没人愿意跑马鞍山这条邮路,就答应了支局长继续跑,一跑就是二十多年。


    程英接替了他的工作岗位,跑马鞍山这条邮路,每个月也有五块钱的补贴。


    可如果让她跟其他邮递员换工作,其他人怕是宁愿少跑点弯路,不要那一点工资补贴,也不愿意可劲儿的折腾自己。


    程建同道:“你如果不换邮路,你还会往普苍寨送邮件,龙卜曦是普苍寨未来的族长,肯定会跟你接触。苗人固执,一旦认定一个人,他们不管对方是什么想法,都会强硬的想将对方留在自己的身边,你想嫁给龙卜曦,在普苍寨呆一辈子吗?”


    “我当然不想嫁给他,在普苍寨呆一辈子。”


    程英承认,龙卜曦长得很好看,那张雌雄莫辨,堪比妖孽的一张脸,在她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就看得怔神,还曾想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他。


    但龙卜曦长得再好看,她也没对他有什么超出男女之外的想法。


    她受过情伤,上辈子跟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她早就对男人,对感情失望透顶,这辈子只想为自己而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哪怕她想结婚,她也只会招个男人做上门女婿,围着她和她的家人团团转。


    龙卜曦显然不符合她的要求。


    先不说龙卜曦比她小两个月,她有点不能接受姐弟恋,单说龙卜曦是普苍寨未来的族长,他要保护普苍寨,不能随意离开普苍寨,更不可能做上门女婿这一条,她就跟龙卜曦永远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她垂下眼帘说:“我已经跑习惯这条邮路了,总不能半途而废,让别人以为我吃不了苦,看我笑话。我总得跑上两三年,让人们知道,我能胜任这份工作,再想办法换邮路,或者换份工作做,才不会遭人诟病才行。


    龙卜曦要是真对我有意思,在他跟我捅破窗户纸之前,我都会装做不知道,能拖一时就一时。


    他要敢不顾我的意愿,对我下蛊,对我用强,惹毛了我,我就跟他同归于尽,大家一起死,谁也别想好过!”


    程建同无奈叹息,“你已经长大成人,你的事情,你自己做决定,看着办就好。如果龙卜曦做出伤害你的事情,你一定要跟爸讲,爸就算拖着这副残废的躯体,也要拼死给你讨个公道!”


    “嗯,我知道了。”程英转头离开,并没有因为他这一番话感动。


    作为一个父亲,他在她成长路上一直缺席,在她最需要庇佑的时候,没给她进行庇佑,多年来一直和稀泥,无视老程家对她造成的伤害,他现在就算幡然醒悟,想对她弥补,已经晚了。


    第60章


    程英离开了家里后, 连夜把还没恢复神智的魏牧成送去县里,找到武装部的部长,挑着捡着说明了情况, 让武装部给远在西部军区的魏首长打了一个电话, 让对方派人来接魏牧成。


    请武装部部长派人送魏牧成到县里的火车站,送魏牧成上火车。


    等魏牧成恢复神智之时, 他已经坐了半天火车了,身边的人告诉了他情况。


    魏牧成望着火车外哐次哐次倒退的绿色风景, 咬牙切齿低语:“程英,别以为你有个所谓的娃娃亲对象,我就会放过你。你给我等着, 我迟早还会来找你。”


    时光如流水,日子平淡无波,程英像日复一日的行走在山野之间, 送邮件、送包裹,渐渐对这份工作熟悉起来,得心应手。


    这一天, 全国发布了一条重要新闻,封闭多年的高校、大学即将恢复上课。


    同时人民日报正式发布,全国将恢复高考。


    消息一出, 全国振奋起来, 因为这代表着十年大动乱彻底结束, 上百万强制下乡的支边青年, 可以参加高考, 用大学生的身份,离开自己所在的生产队,回到大学, 回到城里,不用再跟几十个人争抢一个回城名额,争得头破血流,付出各种代价,还不一定能回到城里去。


    可这年代,能够考上大学的人,那是凤毛麟角,九牛一毛。


    大学生是国家的稀缺人才,国家包分配工作,享受各种干部编制等福利,为此考题复杂,录取严格,想考上大学,简直比登天都还难。


    为了能考上大学,离开农村,知青们纷纷涌上街头巷尾的书店、杂货铺、废品收购站等等地方,疯狂抢购近几年的学习资料。


    在短期内拼了老命的复习,就想抓住这个机会,考上大学,离开农村!


    程雪因为有程英这个姐姐的提醒,她的学习资料都很全面,复习的也差不多,自我感觉良好,应该能考上大学。


    同时她也意识到,她姐姐所做的那个梦,预知未来的事情是真的。


    程雪趁程英周末休息的时候,来到程英在镇上的房子里,在她床边,给她梳理着头发说:“姐,我现在是彻彻底底,相信你做得那个梦,是真的了。


    你说我上辈子被奶卖给山里一户人家的庄稼汉做老婆,被那个男人一直家暴,时常打得半死不活,还强逼着我生孩子,受了很多折磨。


    事后你知道后很生气,把那一家人全都暴揍了一遍,将那个男人腿打折了,让那男人跟我离了婚,带着我离开。


    后来我在你和妈的照顾下恢复了身体,却换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头发都白了很多,直到人到中年,才遇到我的真爱,嫁给了他。


    可好景不长,我们结婚不到两年的时间,魏牧成为了拿捏你,让你跟他复合,就拿我们来对付,结果我的真爱被弄死,我为此郁郁寡欢,多次寻死都无果,如行尸走肉活着。


    姐,我就想问问你,那个真爱,是孙庆辉,孙知青吗?”


    程英一放假就在家里睡懒觉,弥补一个星期跑两次邮,走了太多山路的痛苦。


    她打着哈欠,任由程雪给她梳理着头发,听到程雪说这话,她神秘一笑:“你猜呢。”


    “姐,你就说吧,你别逗我了。”程雪把她已经长长到肩膀的头发绑成马尾辫,在马尾后面系上一条蝴蝶样式的红色头绳,接着拉着她的手撒娇。


    “你这梳头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程英拿起一面红塑料壳包裹的小镜子照了照,十分满意的笑道:“我这么心灵手巧的好妹妹,真不知道孙知青以后娶了我妹妹,该有多幸福。”


    “姐!你说什么呢!”程雪面红耳赤地跺跺脚,嘴角不可抑制地往上扬。


    原来,真的是孙知青,他就是她的真爱!


    程英笑着放下镜子,提醒她:“孙知青是首都那边的人


    ,虽然家里成分不太好,父母都是知识份子,被打成了下九流的成分,不过再过一两年,他们应该能被平反,回到首都去。你跟孙知青处对象的事情,还是尽早跟咱爸妈,还有他父母说开的好,最好在高考前定下婚约,这样你们一同考入大学以后相处,就不会被学校处罚。”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是不允许在校期间处对象、结婚生子的,违者会被开除学籍,让学生退学。


    可如果是在进入大学以前就已经结了婚,或者订婚、处了对象,在跟学校明确申明的情况下,学校不会处罚学生,但学生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住进集体宿舍里,减少跟对象见面的机会,且不能跟对象外出开房、同房,做出违背这个时代保守风气的举动,一旦发现双方越过了红线,也会被开除处理。


    程雪没有否认自己跟孙庆辉处对象的事情,只是害羞地拉着程英的手说:“姐,孙知青他爸妈如今还被关在咱们村的牛棚子里改造呢,我要是在这个当头给咱爸妈说我跟孙知青处了对象,还要跟他订婚的事情,咱爸妈肯定会不同意的,所以你能不能替我在咱爸妈面前说说”


    程英下床倒了一杯水喝,“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地来给我梳头发,原来是有所求啊。要我帮忙也不是不行,你得先带我去见见孙庆辉,让我对他了解了解,再把你学习过、整理好的资料手抄一份出来,我要用。”


    “怎么,姐,你也要考大学啊?”程雪问。


    程英摇头:“我不考,人生有很多道路可走,并不是只有考大学,去大学读书,才算出路。我已经找到我今生的道路了!我让你抄份资料,是要送给一个跟你怀揣着同样梦想的女学生。”


    程雪恍然:“好,我一会儿就回去抄资料,顺便带孙知青来见你,我们请你,不,我请你吃顿饭。”


    程英好笑地看着她,“行啊,我就在家里等你们。”


    “那我骑你的自行车回家里去。”程雪顾不上羞涩,骑着她的自行车,回程家去了。


    程英目送她离去后,往院子里走,忽然看见一只蓝色的蝴蝶覆盖在前院围墙上,似乎在看她,她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


    从她知道龙卜曦对她的心意之后,联想到上辈子她嫁给魏牧成后的第二个月,类似中蛊的现象,她心里就对龙卜曦有着说不出来畏惧和抗拒感。


    那种感觉,像是自己被当成了猎物,被猎人紧盯着不放,迟早会落入圈套的不适感。


    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让她不愿意去面对,也不愿意去深想。


    从魏牧成离开以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信件包裹需要送到普苍寨去,她也就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去普苍寨。


    可从魏牧成离开的那天下午,她就发现她家里出现了一只蝴蝶。


    最初她并没有在意,以为那只蝴蝶是野生的,碰巧跑到她家里来的,她还觉得稀奇,多看了那蝴蝶两眼,还试着伸手去抓那只蝴蝶,最后当然没抓到,她也没往心里去。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往后的日子,那只蝴蝶一只都在她的家里飞舞,一会儿在房间里,一会儿在院子里,甚至她回到程家,在程家吃饭休息的时候,它也会跟着去。


    这个时候她就察觉到不对劲了,什么样的蝴蝶,会跟着人到处飞呢。


    她第一时间想到她在普苍寨左雾林里看过的那只蝴蝶,几乎可以肯定,这只蝴蝶就是龙卜曦派来监视她一举一动的。


    为什么要监视她?


    程英内心说不出来的烦躁,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向那蝴蝶扔去。


    那蝴蝶挥舞着翅膀,轻飘飘的躲开了石头,转而朝天边飞去,不见了踪影。


    程英拧紧眉头,回到家里打扫了一下卫生,收拾了一些衣物,为明天上班跑邮做准备。


    一个小时后,程雪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纪大约二十五左右的男知青。


    “姐,我把资料抄写好了。”程雪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将手中一本手抄完的资料递给她,同时满脸羞涩地跟她介绍站在她身边的男人说:“姐,她就是我处得对象,孙庆辉,孙知青。”


    “哦?”程英接过资料,上下打量着孙庆辉。


    孙庆辉长着一张很端正的脸,眼大鼻高嘴唇丰盈,身形偏瘦,个头挺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衬衣,一副老实巴交的知识分子清俊形象。


    事实上,孙庆辉的确为人和善,脾气温柔,他出自知识分子家庭,自幼受父母悉心教导,从骨子里就十分有教养,做不出任何伤害人的事情。


    也正因为他这个绵软温吞的性格,他在下乡的这些年里,一直被人欺负,吃了不少亏,上了不少当,受了不少苦。


    直到程雪看不下去,帮了他一次忙,两人就此认识。


    后来又在一些事情的巧合下,两人发现对方有相同的爱好,爱看同样的书,爱吃同样的食物,爱看同样的电影等等,渐渐熟稔起来,渐渐生出好感,走到了一起。


    其实在上一世,程英是看不上孙庆辉的,总觉得他脾气窝窝囊囊,没有个男人样,什么都要她妹妹程雪做主。


    可是在魏牧成为了逼迫程英就范,派人抓住程雪和孙庆辉做要挟之时,孙庆辉为了保护程雪,毅然决然得选择用自己的生命与之对抗,换取程雪一线生机,最后死在了魏牧成派得人手里。


    光这一点,就足以让程英对他刮目相看。


    看似窝窝囊囊的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奋力反击死亡,这怎么不算是勇猛的一种表现呢。


    “姐,不,程、程同志,很高兴认识你,我,我是小程同志的对象。”孙庆辉感受到她打量的目光,结结巴巴,十分紧张的朝她伸手。


    “你好孙知青。”程英伸手,跟他短暂得握了握手,面带微笑道:“小雪时常跟我提起你,说你知识渊博,很有见识,还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一直想正式见见你,今天终于见到了。”


    孙庆辉看一眼站在他旁边的程雪,见她脸红如晚霞,十分羞涩的模样,他也忍不住红了脸,声如蚊呐地说:“是我的疏忽,我跟小雪处上对象以后,本来想去拜访你们的,又怕你们嫌弃我父母的成分,一直没好意思登门。今天小雪说你想见我,我还担心你会反对我们在一起,现在看来,是我多想了。”


    程英把资料塞进邮包里,“你跟你父母的成分的确有很大问题,不过我不是那种唯成分论的人,只要你对我妹妹好,我可以在我爸妈面前替你说说话,让我爸妈同意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相对应的,你要敢欺负我妹妹,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孙庆辉慌忙点头,“程同志你放心,我绝不会欺负小雪,我要欺负她,我猪狗不如,我不得好死。”


    “呸呸呸,


    你瞎说什么话,什么死不死的!”程雪想起程英给她说过的孙庆辉梦中的结局,慌忙用手捂住他的嘴,眼眶不自觉地红起来,“我相信你会对我好,你不要咒自己死。”


    孙庆辉看她眼睛红了,眼泪花儿在眼眶里打转,慌忙哄她:“好好好,我不乱说,你别哭,我保证不会欺负你,我也不会死在你前头。你不是跟你姐学了三个多月的军体拳,格斗术吗?我要真欺负你,你随随便便都能把我揍趴下,我根本打不过你,更不可能欺负你。”


    程雪噗嗤一笑,想想也是,自从她在她姐的要求下,每天都在家里跑步锻炼,打军体拳,练习格斗术,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好太多了,力气也明显比以前大。


    前段时间万淑慧跟老程家的大房刘桂芬起争执,刘桂芬动手推搡了万淑慧,程雪看见,气愤之下过去帮忙,竟然把刘桂芬按在地上打。


    要知道在以前,万淑慧被刘桂芬婆媳欺负,她去帮忙,总会被她们一下推搡在地,或者直接一巴掌扇得她头晕眼花,让她毫无还手之力。


    可现在,她的身体锻炼结实了,每回程英回来都会跟她过招,练习格斗术。


    她现在手臂都出现了肌肉,跟乡下长年下地干活身体康健的女人对打都不成问题,更别说看起来十分瘦弱的孙庆辉,她要跟他动手,完全不会吃亏。


    程英也想到了这一层,放下心来,抬脚往外走,“不是说要请我吃饭,走啊。”


    程雪跟孙庆辉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程英这关是过了。


    他们一左一右站在程英身边,带着她去镇上的老任头店铺吃饭。


    老任头看到他们十分高兴,也不问他们吃什么菜,直接把他们领到店铺后面,店里交给他家小孙子帮忙看着,他则在后面做家里现有的菜。


    菜是一些家常菜,做了两荤一素一汤,价钱优惠,份量十足,三个人都吃得很满足。


    当天下午,程英就回到程家,跟万淑慧、程建同夫妻俩,说了程雪在跟孙庆辉处对象的事情。


    两人听到程英说孙庆辉的父母成分不好,是大学教授,被打成下九流成分时,两人都没有意外,也没有反对两人处对象,只是颇有微词。


    程建同说:“孙庆辉是知青,这上头恢复高考了,他要考上了大学,咱家小雪没考上的话,他会不会后悔跟小雪处对象订婚?到时候去了城里,说不定就不要小雪了。”


    不怪他这么想,实在是十年大动乱结束以后,乡下的知青为了争抢回城名额,为了回到城里,抛妻/夫弃子的事情没少见,程建同是担心孙庆辉是个心口不一的人,到时候考上大学,会辜负程雪。


    万淑慧倒没这个担忧,她很公道的说:“这个孙知青,虽然是咱们村里二十多个知青里最窝囊的一个,但他心地善良,斯文大方,以前我没少看见他帮村里一些体弱多病的孤寡老人小孩干活,也经常给那些没爹没妈的孩子买糖果吃,教他们读书认字,还分自己的粮食给他们吃,知青电的知青要是遇到什么困难,要他帮忙,他也会义不容辞地去做。


    前些年你不在家里,我在山上的地里干活,一不小心踩空了,从土坎边摔进下坡的草丛里,孙知青听见我哎哟哎哟的叫唤,就把我背回了大队。


    那天早上下了会儿雨,山路又湿又滑又难走,他背着我,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依然坚持把我背回村里。


    这小伙子跟我们家小雪处对象,我很放心他的为人,他绝不会做出抛下我们小雪的事情。


    不过孙知青是首都人,以后他跟小雪结婚了,小雪就要嫁入首都,离咱们太远了,我有点舍不得。”


    一时间,万分惆怅。


    万淑慧就程英、程雪两个女儿,这俩闺女从小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她好不容易将她们拉扯大,一个个长得亭亭玉立的,她自然是希望她们以后能找个好人家,嫁得离自己近一些,她也好随时看看她们,帮衬着她们,给她们撑腰,免得她们被婆家人欺负。


    程英道:“妈不用担心,以后我们国家会飞速发展,各种交通都很便利,小雪真嫁去了北京,她也能坐飞机、高铁,当天就能回来看您和爸。再说了,你闺女嫁去了北京,这是一件多么让你有面子的事情啊,咱们村儿那些跟你同龄的大妈大婶儿,哪个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到大城市里,吃上商品粮,过上城里人的好生活,您应该为小雪高兴。”


    万淑慧想想也是,“你妹妹要真能嫁给孙知青,跟他去北京生活也是好事,至少,她下半辈子不用像我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辛苦一辈子。”


    程建同听到她们母女俩的话,不自在的咳嗽一声说:“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吧,小英,你回头跟小雪知会一声,让她寻个机会,趁天黑悄悄带着孙知青和他父母来咱们家里走一趟,咱们相互见见,合适咱们就给小雪定下来。”


    “好,我一会儿就跟小雪说。”程英答应。


    万淑慧望着她叹气,“你妹妹的事情解决了,你这个当姐姐的,什么时候才能定下你的事情?那个魏牧成”


    “妈——”程英不想提魏牧成,伸手环抱着她的腰身,在她怀里撒娇,“我不嫁人,一辈子守着您不好吗?你为什么总想着要把我嫁出去。”


    万淑慧爱怜地摸着她的后背说:“妈不是非要你嫁出去,妈是担心,我跟你爸百年走后,你妹妹也嫁出去了,就剩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世上,到时候你老了,生了病,走不动,动弹不了,谁来照顾你。你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能怎么办,直接等死呗,反正到那个时候,我也活够了。”程英把脸贴在她胸口,一脸无所谓的说。


    “胡说八道!年纪轻轻说什么死呢。”万淑慧轻轻拍她后背一巴掌,“妈知道,你因为那个梦境,还有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在梦中对你做得那些事情,不再相信男人。可是你不能因为一个渣男,就否定世上没有什么好男人啊!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机会,找到对你好的男人,你要是自己不找,那妈可要给你相看一些年轻小伙儿,带他们来跟你见见。妈不管你是嫁出去,还是招女婿上门,总之,你都得在你妹妹结婚前,找个对象。不然你妹妹都结婚了,你这个当姐姐的还没结婚,这说出去,不是让人笑话嘛。”


    程英哑口无言,完全不理解她妈为什么跟许多家长一样,就好像谁给她们下达了催婚任务,总要给女儿催婚,认为女人必须结婚,才能日子过得好,明明她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


    程英郁闷的说:“妈,我现在还不想结婚,我才二十岁,我还年轻,您就别给我相看什么相亲对象了。这十里八乡,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年轻男人,长得不咋滴,性格也不咋滴,我一个都看不上。”


    “你也知道你二十岁了啊,我在你这个年纪,我早跟你爸结婚,生下你了!我这在我同龄人里,都算结婚晚的了,咱们村里,多少姑娘,十七八岁就谈婚论嫁生娃了,就你还不慌。”


    万淑慧没好气地推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这十里八乡的年轻后生你看不上,那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别的先不说,至少要找个好看一点的男人,以后我跟他吵架,我看到他那张俊脸,心里的气也会消很多。”程英说完这句话,脑海里蓦然浮现出龙卜曦那张堪比妖孽的好看面庞。


    这人看起来阴气森森,做事乖张,不管不顾的,奈何实在生的美貌,令人赏心悦目。


    看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总能原谅他做得很多事情。


    想到这里,她忽然回过神来,她怎么会下意识地想到龙卜曦呢,她明明,对他不喜欢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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