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支局长给程建同顶过几次班, 知道他这条邮路有多艰苦,在他上了四十岁年纪的时候,还考虑给他换条邮路, 调去隔壁镇送邮件, 让年轻的邮递员来跑他这条邮路,被程建同拒绝了。


    程建同拒绝的原因很简单, 他跑习惯了这条邮路,跟这条邮路的山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四七湾这里的河水到了夏季太过凶险,别的邮递员来送这里的邮件他不放心,怕新的邮递员一个不注意, 被湍急的水流冲走淹死,没了性命。


    程建同是在江边长大的,从小水性就很好, 四七湾这个水湾里的河水他淌了二十多年,对湾下河水的深浅很了解。


    从哪个位置下河比较好,哪个位置有极易凹陷的河床软泥, 哪个位置的河底下鹅卵石青苔多,容易打滑,又踩着哪块大鹅卵石容易过去, 他比谁都清楚, 也将这些注意事项, 一件件地说给了程


    英听。


    程家所在的清水村, 外面有一条大江, 村里的孩子打小就在江边长大,男孩子基本都会游泳,女孩子们会游泳的少, 主要是不能像男孩子那样,光着膀子或者穿着极少的衣服在江边游泳,怕被人说闲话。


    程英不一样,她很小的时候被程纯富和一帮不学无术的混账小子,推到了江边,差点把她淹死。


    她为了报仇,想把欺负过她的程纯富一帮坏孩子也推到深水区的江里,让他们也尝尝差点被淹死的滋味,只要程建同放假在家,她就会让程建同教她游泳,很快她就学会了游泳,且水性很好,报了仇。


    正因为知道程英会游泳,程英要做邮递员的工作,程建同知道她的水性,这才放心让她独自来跑邮。


    这段时间山里没有下雨,青河的水不是浑浊的,也不是很湍急,河水清澈见底,能清楚地看见河床下的细白泥沙,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鹅卵石,还有许多青苔在鹅卵石上浮动,许多小鱼在水里游动,时不时钻进青苔和石头底下,躲躲藏藏。


    从外表来看,这四七湾,山清水秀,河水看着也不深,没什么大的问题。


    但程英是生活在乡下的人,深刻知道,这样看似水浅、水清的水域,其实只是一种视觉错觉,越看起来清澈见底,水浅的水域,底下的水越深不见底,人要是大意,贪图凉快,往那蓝宝石般的水域游去,水性不好的,很容易被淹死。


    炎炎夏热,程英走了一整天的山路,脚痛、腿痛、四肢酸痛的同时,身上也起了一层汗渍,看到这样清凉绿油油的山水,她自然也想脱了衣服,跳到河里好好的游泳一番。


    可她是邮递员,她背上背得邮包不仅仅是邮件,更是责任,是乡亲们的期盼和信任,不能见一点水,不能把邮包信件打湿,她的时间也很紧迫,不能多停留,更不能儿戏。


    程英把背上的邮包放了下来,将随身背得斜挎包放在了邮包上面,接着脱掉了鞋子袜子,长到脚踝的工裙,露出里面一条贴身薄棉的黑色紧身薄款棉麻长裤。


    这条裤子是她特意穿在里面的,为得就是遇到突发情况,身上穿得邮递员工装裙子影响她行动的情况下,直接把裙子给脱了,就穿着裤子与猛兽进行搏斗。


    她四处看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外人,无人看她的情况下,她把那条长裤子也脱了,就穿着短内裤,将衣物绑在邮包上面,接着叫大黄:“大黄,过来。”


    大黄在下山的那一刻,就跑到浅滩边的河水旁,低头一阵哐次哐次猛河水。


    跑了几个小时的山路,它也是又累又渴。


    听到程英的叫声,它转头跑到程英的身边,冲着程英甩了甩脑袋,示意取下它脖子上绑着得一条绳子。


    程英蹲下身体,将绕在大黄颈子上一圈圈的筷子大小的尼龙绳子绕开,接着将绳子的一头捆在大黄的项圈上,另一头绑在她劲瘦的腰间上。


    那条绳子大约五米长,程英跟大黄一人绑一端,一人一狗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遇到了危险,也可以方便拉扯对方一把。


    别看大黄只是一条狗,它的身体十分健壮,个头高大又威猛,又常年奔走于山间,从小就被程建同训练,四肢肌肉十分发达。


    程建同一个成年男人遇到危险,被湍急的山洪河水冲走,它都能拼命拉着程建同游到河岸边上,比程建同瘦的程英,它自然也拉得动。


    绑好了绳索,大黄安安静静地站在程英的身边,等着她把空了一小半的邮包举顶在头上,它再慢慢走到河边一个有点像鱼嘴的浅滩位置,对着程英“汪、汪、汪”叫三声,示意她从这个位置下水。


    “好,我知道了,我爸跟我说过了,要从鱼嘴这里下去,这里的水要浅一些。”程英举着邮包,走到大黄所在的位置下水。


    下水的那一刻,雪水化成的山川水,凉得她嘶了一声,忍不住低声嘀咕:“我爸说得没错,山里的水是比山外的江水凉,这还是夏季呢,这水凉的跟放了冰块一样,要到了冬季,这水不得冻死人啊。”


    大黄冲她汪了一声,示意她看着脚下的河水,别掉以轻心。


    它则走到距离程英大约一米左右的上方位置,哗啦一声跳进水里,用自己的身体,吃力地抵挡着流水,缓解水流冲刷程英双腿的冲力。


    这是它四年来,一直随程建同跑邮,养成的习惯。


    程建同年纪大了,长年跑这条邮路,人日渐消瘦,两条瘦消的腿冻成了老寒腿,大黄要不给他挡上游的水流,他很容易稳不住脚,站不稳身体,脚底打滑摔倒,把邮包里的邮件都打湿。


    那样的话,程建同会十分自责内疚,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如果有收件人举报,他还会扣工资,人会更加的削瘦。


    大黄心疼自己的主人,不用程建同教,它就从以前那只老死的狗身上,学会了替主人挡水流。


    程英举着包裹,感受到自己下水之时冲刷的水流慢了许多,她偏头,看见大黄始终保持着跟她同步的脚步,用身体给她挡着上游水流的冲刷力度,不由感动道:“大黄,你以前也是这么给我爸挡水的吧,其实你不用给我挡得,我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这点水流冲刷力度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能自己走过去,不会摔倒,你省点力气,自己游过去吧。”


    大黄看了她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程英的错觉,她总觉得大黄的眼神,像是在鄙视她不知道好歹。


    程英:


    算了,人家大黄好歹一片好心,它愿意挡就挡吧。


    一人一狗,在大约七米宽的水域,哗啦啦地淌着水,往对面的浅滩行去。


    走到河道中间,大黄突然冲着程英汪汪叫了两声,拉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怎么了大黄?为什么不直接从这里走过去?”程英不明所以。


    程建同说过,从鱼嘴这个位置淌水过河,中间有一个回旋涡,水会深一些,河床有些坍塌,会难走一些。


    不过这里的青苔比其他地方少,不容易打滑,只要稳住身体,就能快速过河,现在大黄突然拉着她换位置干什么?


    大黄不会说人话,只能汪了一声,叫她跟着它走。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它急了,嘴里发出低声的哼唧声,拉着背上的绳索,使劲把她往旁边带。


    程英被它拉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她看了一下面前的回旋涡,除了水深一些,水上有一些白色的泡沫,看起来没什么大的问题。


    不过动物对危险有着极强的感知能力,程英也不是那种不听劝的犟种,她没有二话,跟着大黄往右侧走了大约五米的距离,在长满青苔的鹅卵石上,小心地淌着河水,走了七八分钟,安全地到达了河对面一小片满是鹅卵石的浅滩上。


    上岸以后,程英就把绑在自己腰间的绳索解开了,重新把绳子绕了大黄项圈上绑着。


    大黄等她绑好绳子,转头就跑到岸边长满杂草和树林的林子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程英也不管它,它对这条路熟得很,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她转头看着大黄刚才不让她走得鱼嘴回旋涡的位置,发现水面上本来只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水流旋涡,现在是越来越大,水上的泡沫是越来越多。


    她站在岸边仔细一看,发现那回旋涡下的河床似乎凹陷了一个大洞,同时河水正在暴涨,顿时恍然大悟。


    大黄应该是发现那处回旋涡下的河床塌陷了,害怕她踩到塌陷的河床,一不小心摔倒,打湿邮包。


    而水上的白色泡沫在增多,说明上游发了洪水或者在涨水,水很快就会流到这里来。


    如果她的腿深陷在河床里拔不出来,水流来得太快,她很容易被水流冲走淹死。


    果然,在她观察回旋涡的时候,河里的水,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快速飞涨,同时河水变得浑浊起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河水就把刚才近三米宽的满是鹅卵石的浅滩全都淹没,水流变得十分湍急,上游裹着一些树枝泥土冲刷下来,水流之大,看得让人触目惊心。


    程英手忙脚乱地举着邮包,跑到距离河道大约五米高的土坎上,站在一颗高大的丝绵树下,看着涨满洪水的河道,心里一阵


    后怕。


    要不是大黄拉着她换个方向淌河,她要不跟着大黄走,执着地走回旋涡那个位置的话,只怕这会儿凶多吉少了。


    程英看着暴涨的河水,思索着回来的时候该如何淌过河的时候,身后传来汪汪声。


    她回头,看着大黄嘴里咬着几根细小的干枯树枝,从沿河的树林里跑出来,放在她旁边较为空旷的土地上,接着又转身跑进不远处的林子,衔来一些干枯的茅草、一些木棍,来来回回往她面前放。


    程英楞了一下,想起来,身上穿得裤子是湿的。


    程建同跟她说过,他每次淌过了四七湾的河水,都会在河岸边把自己打湿的裤子用火烤干,再穿着烤干的裤子上路。


    在秋冬两季,烤裤子的空挡,正好可以暖暖身子,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吃点干粮、休息休息,一举两得。


    大黄跟着程建同跑了四年邮,自然对程建同要做得事情很熟悉,过了河,它就十分自觉地帮程建同捡干柴,让他烧火取暖,相当的贴心懂事。


    程英看着来回奔跑找柴,不一会儿就在她面前堆放了一小堆柴,累得吭哧吭哧不停喘气的大黄,心里不住地感慨,难怪后世的人们养猫狗之类的动物,总称呼它们为‘毛孩子’,大黄可不就是像个孩子一样听话懂事么?


    甚至养大黄还比养孩子好,因为大黄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耍横闹脾气。


    小孩不会陪她走这么远的山路,没有半点怨言,也不会在自己很累的情况下,帮她排除危险不说,还兢兢业业地给她捡柴烧。


    大黄可真是一条绝世好狗!


    “大黄,别找了,你歇会儿,我去找吧。”程英爱怜地摸了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示意它在丝绵树下趴着歇息。


    她则走去大黄跑过的地方,捡了不少干柴抱回来,从斜挎包里掏出一个老式柴油打火机,摁着打火机的齿轮,把火烧了起来,将身上打湿的底裤脱下来,放在一根树杈上,在火堆旁边烘烤。


    为了避免有人经过这里,看到她光着屁股尴尬,她把长裙子套在了身上,在烤裤子的时候,把她妈万淑慧给她做得干粮饼子拿出来,穿在两根削尖的木棍上烤着。


    大黄离她远远的趴在地上休息,实在是大夏天的烧火,温度太高,热得不行,它不是傻子,不会凑到火堆前热死自己。


    在程英烧火烘烤湿裤子的时候,它时不时地抬头,四处观望道路两边密林草丛的动静,只要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它会立即大声叫喊,给程英提醒有危险。


    有它在,程英安心地烘烤着裤子和饼子,等到饼子烤香、烤得软和了,她拿着两块大饼子走到大黄的面前,从旁边的草丛摘了一片比巴掌还大的杂草叶,将饼子放在它的面前,又取来它专用的搪瓷水杯,里面倒了半杯从郭家装得干净水,伸手摸着它的狗头说:“吃吧大黄,吃完我们多休息一会儿再走,你也累了,咱们不急着赶路。”


    往常程建同走到这里,时间会到下午六七点左右,再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天黑的时候赶到马鞍山村。


    程英比他年轻,体格健康,行走的速度很快,虽然不太认识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山路,整个人累得慌,最后下山的时候速度明显慢了很多。


    不过还是比程建同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了四七湾,现在才五点左右,夏季天黑的晚,要在八点二十分左右才彻底天黑,程英不用着急慌忙地继续赶路,多休息一会儿也没什么。


    饼子被烤得松松软软,香喷喷的,大黄也不客气,低头把饼子吃干净,又把水喝干净了,脑袋趴在自己往前伸展的前腿上,就这么闭着眼睛,进行暂时休憩。


    它这样的动作,说明这附近是没有什么猛兽和危险的,程英把剩下的饼子吃了,将烤干的底裤穿上,接着用沙土和水仔细地把火灭了,走到大黄的身边,靠在丝绵树高大的树冠下,也闭上眼睛小憩。


    或许是行走了一天的山路,程英累得慌的缘故,她靠着树干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汪汪声,程英猛地睁开眼睛,速度极快地站起身来,握住随身的军匕,眼神警觉凌厉地看向周围,四处梭巡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和危险的人物。


    她把目光看向大黄,它正低头咬着她的邮包,拖拽到她的身边,对着她汪了一声,似乎在说:人,时候不早了,该上路了。


    程英抬头,看到落日垂挂在西边的山头,最后一抹余晖将天边的云层染成了橘红色,云层如被火烧一般,灿烂无比地绽放着橘红光色彩,绵延的群山在那样的光芒照耀下,宛如水墨画一般,美得不可思议。


    程英看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住西边落日的耀眼光芒,低头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腕上一只梅花牌石英手表,已经六点钟了,她靠着树干睡了一个小时。


    她手上的这只手表,是她今年年初,执行了一次较为危险的任务,获得了一笔丰厚的津贴补贴费用,她自己去买的。


    那时候魏牧成看她手上没有手表,说要买一只手表送给她,说普通的手表戴在她的手上不配她,他要去香江那边,买贵的,上千块的劳力士金钻手表给她带。


    当时她婉拒了,说金表带着俗气,而且她是时常要出任务的人,带着一块金表出任务,很容易让人记住,容易带来许多未知的危险,也容易把金表弄坏,叫他买只普通的,常见的手表就好。


    结果魏牧成不同意,觉得她不懂浪漫,不懂他的一片心,两人为此吵架冷战了许久。


    程英一气之下去了百货商店,买了当时商店里,最便宜的一支梅花牌石英手表,花了七十八块八毛钱和不少工业劵,故意戴在手上,在魏牧成面前转悠,把魏牧成气得要命,好几个月都没跟程英说过话。


    现在想来,当时的一时之气,买了手表,倒方便今天行走在山里看时间了。


    程英再次背好斜挎包、邮包,招呼着大黄,跟着大黄继续上路。


    河岸边除了一条狭窄往山上走得道路,周围全是生长着比人还高的杂草,还有许多树木,从这条山道往山上爬,山的另一面就是马鞍山,她今天借宿的地方。


    橘红色的夕阳光芒照耀下,绿意笼罩、怪石嶙峋的高大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一路延伸到山顶之中。


    前往马鞍山的这面山,是一座处处都是山岩的陡峭石山,山道就修建在那些陡峭的山壁旁边,山道两旁的树木绝大部分是野生的,也有不少是马鞍山的村民种植得,目的就是防止村里人出村之时,走这样陡峭的山道,没个阻拦,摔下山去。


    不过即便如此,那些陡峭的山道依然有很多地方没有树木遮挡,要从那些狭窄难以落脚的地方走过去,得万分小心。


    程英跟着大黄,从满是杂草的山脚下,一路往上走。


    通往马鞍山还有另一条比较宽阔好走的道路,因此这条山道很少有人走,道路上长满了各种杂草,里面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蛇虫,被跑在前面的大黄赶走,或者被它的叫声吓走。


    偶尔还有野兔子、野猪、野狐狸、臭鼬之类的动物一闪而过地跑过,还有野鸡、野鸟呼啦啦地一群飞走,也有比程英大腿粗的眼镜蛇游走,把程英吓一跳。


    程英不惧怕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她有足够的战斗技巧,可以与山里的猛兽进行周旋,护住自己的性命。


    但她比较惧怕山里带有毒性的蛇虫鼠蚁,比如她在一个弯道边看到的眼镜蛇和其他种类的毒蛇,这些毒蛇跑得速度很快,毒性又强,稍有不慎被它们咬上一口,送医不及时,被这些遥远的山路给耽搁了救治时间,就会活活毒死,任你身手再厉害也没用。


    因此在她出发之前,程建同就提醒她,要带一些比较刺鼻的花露水、雄黄之类的涂抹在身上。


    虽然这些东西,对于有毒的蛇虫来说,压根不起什么作用,只能给自己一点心里安慰。


    不过刺鼻的味道,的确能让一些


    嗅觉灵敏的蛇类、动物退避三舍,放弃对她攻击,她想不涂抹都不行。


    她停在一片松树林下的道路旁,从斜挎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给自己浑身上下都涂抹了一遍,当然也不忘记给大黄身上涂一遍,最后又撒一些雄黄粉在腿部,准备继续走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一颗松林树下有好几朵黄色的菌子。


    她走过去一看,是她小时候经常跟万淑慧和程雪上山摘得丛毛菌,是可食用,且很好吃的菌类。


    她想起以前程建同每到夏季雨水多的时候,都能带不少菌子回来,给她们母女三人吃,估计是在路上看见了这些野生菌子,顺手摘回来的。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到了雨水丰沛的夏季,青曲镇管辖下的许多山村树林都会长许多种类的菌子,很多山民一有空就上山捡菌子,凑成一堆,背到镇上的副食店去卖,能卖不少好价。


    如果卖不掉,又或者不想走那么远的山路跑去镇上卖,还可以把吃不完的菌子晒干,等到要去赶集的时候,一并背去镇上卖,也能卖一些钱。


    程英是很喜欢吃菌子的,雨季里诸如鸡枞菌、松茸菌、鸡油菌、牛肝菌等等菌类,还有野生的各种木耳、香菇、茶树菇之类的东西,在人少的山里很常见。


    她既然碰上了野生的菌子,那自然是要采得,她把那几朵丛毛菌摘了,放进斜挎包里,又往离路边近的松树林看了一圈,找到一些牛肝菌和一颗二两重的松茸,全都放在包里,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地方,继续爬山。


    虽然知道这片松林更远的地方,肯定生长着很多好吃的菌子,可她是邮递员,职责所在,菌子再好吃,她也不能为了捡菌子,耽误了工作。


    大黄是知道程建同有捡菌子的习惯,看她也捡,它每走一段路,闻到了能吃的菌子香味,如果离路边近得话,它就会停下来,冲着程英汪汪叫,带着她找到菌子生长的地方,把菌子捡了再继续往前走。


    一人一狗走走停停,到达快要到山顶,一段没有任何树木生长遮掩的陡峭山道时,程英的斜挎包已经鼓鼓囊囊,装了不少菌子。


    第32章


    山风凌厉, 道路陡峭狭窄,程英背着邮包,双手扒拉着陡峭山石凸起的坚硬石头, 小心翼翼地踩着脚下不足十厘米宽的逼仄山道, 费力地在靠近山顶的一条十米长的山道上爬着。


    她的左侧是山岩,右侧是千米高的悬崖陡壁, 脚下每走一步,都有细碎的山石, 顺着她脚踩的位置,往悬崖下面滑落,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山顶上的风很大, 吹得程英瘦削的身体摇摇欲坠,她双手青筋根根暴起,不敢看右侧的悬崖, 怕自己看多了,脑袋一阵晕眩,情不自禁地会跳下去。


    程英集中注意力, 望着左侧的岩石,挑选看起来十分坚硬的岩石,双手攀着一块又一块的岩, 小心谨慎地在十米左右的陡峭山道走过, 有惊无险地来到山顶一个拐角处的平坦土地前。


    她回头望着不远处的悬崖峭壁, 那陡峭的崖壁如刀锋般锐利, 一直笔直延伸到看不见的深渊底下, 能看见几只山鹰在半山腰的崖壁洞穴间飞舞盘旋,人站在山崖边,只觉得脚下空虚, 双腿发软,一不小心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程英暗自舒了口气,想起程建同说得,这还只是马鞍山村山脉一小段陡峭的山岩,只要小心行走,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等到了阿依山,那里会有更难的路走,那才要真正的提起十二万分精神爬山,否则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山去。


    她跟程建同觉得难走的山路,大黄像是感受不到一样,刚才那段没有树木遮拦的陡峭山路,大黄一个劲儿往上冲。


    它每走一步,脚底都会打滑,脚底下的山石被它踩滑到了悬崖,它也不管,一鼓作气,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冲到了山顶拐角处。


    接着它伸着狗脑袋,黑黝黝的圆眼睛一直看着程英攀岩的动作,一脸担忧地看着她,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扰了她。


    等到她安全地走过来,大黄高兴地汪汪叫了两声,摇着蓬松地土黄色狗尾巴,一直围着程英团团转,时不时舔舔她的手心,似乎在夸奖她:人,你真厉害,这样难走的路,你一次就能平安走过来,你太厉害了!


    程英笑了笑,再次摸了摸狗头,“走吧大黄,时候不早了,带我去村里借宿吧。”


    大黄汪了一声,带着她往前面下山的道路行去。


    程英站在山顶,已经能看到马鞍山村的光景了,这个村子跟凉风凹村一样,从山顶到山脚下,田埂地头、树林、竹林边,错落着许多高低不一的黑色、灰色屋子屋顶。


    暮色中,有许多村民还在地里挥舞着锄头挖地,又或者三五个人弓着腰身,在梯田里收割着稻谷,旁边还有人举着成捆的稻谷,往一个个很大的圆桶里,刷刷刷地打着谷子。


    大黄带着程英,从弯弯曲曲的山道,一路下到半山腰,然后跑到四处都是梯田,每块梯田都长满金黄色稻穗的田埂边,对着一个穿着湛蓝色短袖斜扣罩衣,同色长裤,一头黑亮的头发编梳成一条长长的马尾辫,脑袋上方斜着绑了一条捆成蝴蝶样的红绳,额前留着齐刘海,造型有点像《红灯记》女主的发型,脸蛋红红似苹果,长得特别俊俏水灵的十八岁姑娘面前,高兴地冲她汪汪叫两声,一直围着她团团转,然后坐在她身边不走了。


    那姑娘正在割稻谷,看到它来了,惊奇地哟了一声,喊它:“大黄,你来了啊,程叔来了吗?”


    她直起身子,一只手握着割好的稻谷和镰刀,一只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水灵灵地眼睛,往山上的山路寻找老邮递员的身影。


    当看见是一个年轻漂亮,身形纤瘦的女同志,背着邮包从山上走下来,那姑娘楞了一下。


    她放下手中的活计,往程英所在的方向奔跑着过去,站在程英面前,上下打量她好一会儿,伸手去接程英背上的邮包,“你是老程叔的大女儿是不?我记得你,你小的时候跟着老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当时你跟老程叔住在我家,我俩睡得一个屋儿,你跟我睡一床,我叫陈灵,我们俩同姓不同字,很是合的来哩。”


    她这么一说,倒让程英记起来了,程英看着陈灵那张红扑扑似苹果的俏丽,笑着喊:“灵灵,是你啊,我就说怎么大黄径直下山,往你身边凑,原来是你在这里。”


    陈灵的父亲——陈定,跟程建同原本没有什么交集,在程建同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来到马鞍村,给村里人送信的时候,当时陈灵一个叔伯养得猎狗看见有陌生人进村,一蜂窝地冲上来攻击程建同,其中一条狗咬了程建同腿部一口,流了不少血。


    陈家人进行了好一阵的赔礼,得知他是邮递员来送信时,陈家人把他送到学过一些赤脚医术,是马鞍山村唯一赤脚医生徒弟的陈定那里,进行了止血包扎。


    经过简单的治疗以后,两人聊起天,程建同得知他跟陈定同姓不同字,年纪还相仿,陈定以前也在镇上的学堂念过字,只是两人所在的课堂不同,觉得两人很有缘分,就此交集起来。


    陈定是一个厚道人,觉得程建同因为自己叔伯猎狗的缘故,害得程建同一个邮递员受了伤,程建同不要他叔伯赔钱,也不要赔礼,他觉得程建同人很好,打那以后,就让程建同每次跑邮到了马鞍山,就住在他家,吃顿晚饭和早饭,不用给钱。


    陈定是赤脚医生,村里人有个头疼


    脑热什么的,都会来给他这里看病,看完病,有钱的给钱,没钱的给各种票劵,或者一些自己家里种得瓜果蔬菜也行。


    他也时常上山采摘一些药材去镇上的药材收购店换钱,他家里的条件还算可以,多一个人偶尔吃两顿饭也没啥。


    程建同推迟不过,加上他跑邮的这条线路时间很长,的确需要半道借宿,也就没再推迟。


    陈定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陈灵是陈定的大女儿,算是程建同看着长大的,每年陈灵生日的时候,程建同都会给陈灵买一些头绳、镜子之类的小玩意儿,当成生日礼物给她,把她当成半个女儿来看待。


    陈灵很喜欢程建同,每次看到程建同跑邮来村里,她都会热情地招待程建同。


    程英小时候跟着程建同跑邮的那次,来到陈家住,跟陈灵相处的十分愉快,主要是程英大陈灵两岁,陈灵跟她一样,模样长得好看不说,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又都是家里的老大,什么事儿都要扛。


    两人的爷奶又都是重男轻女的人,小时候在爷奶那里受了不少气,两人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两个小姑娘一直吐槽彼此的爷奶,在同一个屋儿、同一个床上睡觉,也说个不停。


    一晚上过去,两人都把彼此当成了姐妹一样看待,可惜的是,程英后来没再陪程建同跑邮来马鞍村,而马鞍村离镇上的路途又实在太过遥远,陈灵跟她爸去镇上赶集的时候不多,去了也会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两个姑娘家也为此九年多没再见过面。


    不过陈灵会经常向程建同打听程英的状况,毕竟村里跟她同龄的孩子再多,能跟她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只有程英一个,她把程英当成姐妹来看,自然希望知道程英的许多事情。


    陈灵这么自来熟地取程英邮包,程英很不自在:“灵灵,邮包我自己背,你不用帮我拿。”


    “没事儿,往年你爸跑邮到我们村儿,大黄总能找到在地里干活的我,我就会帮程叔背邮包,让程叔轻松些。你跑了一天的山路,背了一天的邮包,你不累啊?”


    陈灵动作麻利地将她背在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亲热地拉着程英的手,往先前干活的那块梯田喊:“爸,你看谁来了?”


    一个穿着灰白色的立领短袖,脸庞晒得黝黑,但五官长得还算周正,年纪大约四十七八的中年男人,放下手中打完的稻穗,抬头看向陈灵。


    见她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绿色邮递员工装,头上戴着红五角星的绿色大檐帽,五官长得有些眼熟的年轻姑娘,不由楞了一下,“她是?”


    “她是程英,程叔的大女儿,她小的时候跟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在我们家住过一晚,您忘记啦?”陈灵领着程英,走到离他不远的田埂边上。


    陈定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啊。”


    程英向他笑着问好,“陈叔,好久不见,今晚我要在您家借宿一晚,叨扰您了。”


    “嗐,说什么叨扰,你爸在我家借宿了二十多年了,我们关系亲如兄弟,你如今做上了邮递员,顶替了他的工作,你就是我半个女儿,你以后跑邮就住在我家,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就行。”


    程建同的事情,陈定是听说了的,在程建同住院的时候,他还带着了自己制作的药膏和药包拿给程建同,让他吃喝他配得药,兴许能好起来。


    他看到程英穿着邮递员工作服出现,心里就已经猜测到了事情起末,不用程英解释,他就知道程建同恐怕是光景不好,程英才会顶替他的邮递员工作,女承父业,跑上这条邮路。


    陈定说完那话,放下手中的工作,对不远处一块梯田里,一个个子有些矮的三十来岁男人喊:“老三,天快黑了,家里来了客人,我跟灵灵今天早点回家招待客人去,你一会儿别给我跟灵灵少记了工分啊。”


    他喊得老三,是他们所在大队的记分员,平时要劳作的同时,也负责给他们这个队的社员记工分。


    社员们有事要提早离开干活的地方,都会跟他打招呼,像陈定父女俩这种,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下工,提前离开的情况,一般记分员不会扣工分,超过半个小时就要扣工分。


    老三哎了一声,大声问:“这是新来的邮递员?有没有我家的信呐?”


    附近几块梯田干活的村民,也纷纷发问:“有没有我家的邮件包裹?”


    程英回答:“乡亲们,不用着急,一会儿我会去村委会,到时候你们有信件包裹的,可以来村委会看看。有你们的,你们就拿走,没有的或许下一次就送来了,有腿脚不便,不方便去村委会拿邮件的,我再送上门。”


    村委会就在半山腰一片竹林后面,村里人干完活以后,都会将手头的农用具,归还到村委会的农具保管室。


    往年程建同也是到了马鞍山后,连夜在村委会,把邮件派发给干完活的村里人。


    要是村里有老人家,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不便来到村委会拿邮件包裹,他再亲自送上门。


    村民们也习惯了程建同的做法,程英这么一说,大伙儿纷纷应声,“好嘞,一会儿我去村委会找你,看看我家大闺女给我写信没有。”


    陈定领着自己的闺女和程英回到他家去,大黄经常去他家,知道他家在哪里,就在前面的田埂上屁颠颠地跑着,时不时回头看看他们跟上没有,偶尔跳下田埂边,在那些还没有收割的半人高金黄稻谷田里,追着一群吃稻谷的麻雀,吓得一群麻雀呼啦啦地飞走。


    程英见状,忍不住喊:“大黄,你别乱跳进人家的田里,小心压倒了稻谷,把稻穗压地里去了。”


    梯田里的稻谷,到了收割的季节,都会提前把梯田里的水放干,方便村里人割稻打谷子。


    没收割的梯田则有不少水,里面还养着稻花鱼,大黄在田里跑跳两次,四肢和身上糊满了不少黄泥,看起来脏兮兮的。


    人家村子收谷子在即,程英担心大黄把人家村里的稻谷压垮了,到时候弄湿了稻谷,不好割,也不好收,人家会骂它。


    陈定笑呵呵地道:“没事儿,大黄心里有数,它不会弄倒稻谷的,它跟你爸以前养得那些狗一样,都很听话懂事。”


    陈灵也说:“小英姐,我们村儿的人都认识大黄,大家都很喜欢它,因为它一来,就代表着邮递员来了,要给大家送信了,它就算弄倒一些稻谷,村里人也不会怪它。”


    村里人这么包容大黄,不仅仅是因为它是邮递员程建同的狗,听话懂事的缘故,还因为马鞍村身处于大山之中,山里平时太安静了,没有什么别的新鲜事物,村里零星几户人家养得狗又太过凶恶,要咬人,大家伙儿看着都害怕。


    不像大黄,只要不对它心存恶意,不欺负它的主人,谁都也可以摸摸它的狗头。


    它的脾气也很好,不会突然乱喊乱叫,吓唬小孩子,村里很多老人小孩都喜欢它,对它格外包容。


    程英闻言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跟着陈定父女俩,从弯弯曲曲的田埂走过,又走了一条石头修的小道,来到陈家。


    陈家在半山腰,离村委会不远处的地方,是一处用灰白色的山石垒砌的石屋子,有四间屋子一间厅堂,一个大院子。


    三人走进院子,程英就看到院子里放着十来个很大的竹编簸箕,里面晒着陈定摘得各种药材。


    院子中间拉着一条晾衣绳,上面晾晒着一些衣服,旁边的地上晒着一些花生和黄豆,院子角落还有只老母鸡,领着一群半大的小鸡,叽叽咕咕叫着,回到院子角落的鸡笼里睡觉。


    院子里有一个穿着浅灰色斜襟短袖罩衣,年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坐在屋檐下,揉搓着装在筲


    箕里的散落黄豆。


    她身边有个一岁多,头发剃得精光,只留囱门位置没剃,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坐在她身边的地上,嘴里咬着什么东西,咿呀呀说个不停。


    旁边还有两个年纪在15岁、8岁年纪不等,模样长得挺像,挺俏丽的两个小姑娘,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都在纳千层底鞋。


    看到陈定三人进院来,还有大黄跑进院子里来,小男孩兴奋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叫声,手脚并用朝大黄爬过去,去抓大黄的狗尾巴。


    大黄朝他摇了摇尾巴,任由他的小手抓住自己,就算被他抓痛了,它也不吭声,老实地受着。


    中年妇女和两个小姑娘一同抬头,看到是陈定父女俩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陌生的穿着邮递员工作服的年轻姑娘,陈灵的母亲,于桂枝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站起身,迎出来,“孩子她爸,今天这么早就收工了?是因为这个女同志吗?”


    陈定点点头,放下扛在肩膀上的锄头,指着程英给于桂枝介绍说:“你是知道的,老程被他大侄子从山上推下了山去,摔成了半边瘫,这是他的大闺女,程英,在部队当兵的那个,她现在回来顶替了老程的工作,以后我们村儿的邮件,都由她来送。”


    于桂枝好奇地打量程英一眼,“难怪我看着她有些眼熟。她长得跟我好像中的一样,漂亮的跟山里的山茶花一样,明艳动人,一看就是个美人儿。只不过你一个姑娘家接替你爸做邮递员,跑这样难走的山路,你累不累啊?来来来,别光站着,快坐下歇歇吧。”


    后面的话,是对程英说的,眼里是止不住的心疼。


    于桂枝是心善的人,把程英当成自己的闺女一样心疼、关心。


    她身后站得两个女儿,大的那个,一副弱不禁风,病殃殃的模样,但很有眼力劲地给程英递了一根板凳,示意程英坐。


    小的那个则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程英。


    被人夸赞和关心,程英心里流过一丝暖流,她对那名拿板凳,名叫陈莹,排行老二的陈灵妹妹道了声谢,坐在板凳上,抬头,笑着对于桂枝说:“于婶儿,好久不见,您还是那么的年轻漂亮,跟我记忆中的您一模一样。我做邮递员还好,今天第一次跑邮,是有点累,不过做久了就会习惯,不会太累。”


    “你这丫头,可比小的时候嘴甜了许多。”于桂枝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只是五官端正,面庞清秀,皮肤比一般的农妇白。


    她的性格十分温柔,加上陈定心疼她生了小儿子,还在喂奶,没给小儿子断奶的缘故,不让她去地里干活,她这两年都在家里将养着,看着比同龄人年轻许多罢了。


    听到程英这样夸赞自己,于桂枝心里很是高兴,她指着陈莹说:“莹莹,你去给你小英姐倒碗凉水来喝。”


    又指着八岁的女儿——陈月说:“月儿,你跟你大姐拿着竹笼,去咱们家的水田里抓几条大的稻花鱼回来,一会儿妈做烤鱼和酸汤鱼吃。”


    村里梯田多,每家每户都会分一些边边角角的梯田自留地,让村民们自己种些粮食吃。


    许多村民在自留地种水稻的时候,也会养一些鱼苗,等到稻谷成熟之时,吃稻谷杂物和稻花的稻花鱼,也会长得十分肥美,正好收了谷子,可以捉鱼犒劳辛苦大半年的家人。


    程英连忙站起来说:“婶儿,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吃过饼子了,您不用特意做好吃的招待我。”


    “你那干巴巴的饼子,吃了也不顶饿,你难得来我家一趟,我要不做点好吃的给你吃,你陈叔一会儿得怪我怠慢了你。你且歇着去吧,一会儿我就把饭做好了。”于桂枝说着,就去灶房生火做饭了。


    陈定接过陈灵手中的镰刀,要扛着锄头和镰刀去村委大队部归还农用具,闻言也说:“小英,你好生的歇着吧,你走了一天的山路,应该很累了,让你婶子她们忙活去吧,一会儿吃完饭,我再带你去村委给大家伙派邮件。”


    他都这么说了,程英只能客随主便,不过她也没闲着,一直在厨房里,帮着于桂枝洗菜切菜烧火。


    很快,晚饭做好,饭菜十分的丰盛,除了于桂枝拿出家里舍不得吃的腊肉炒了一盘野葱炒腊肉,拿了两条两斤多重的鱼,放了一些花椒、辣椒面之类的调料在鱼身上,用炭火烤熟,滋滋冒油,放在盘子里,再炒了一个鸡蛋炒辣椒,两个素菜外,最后就是一锅于桂枝拿手的酸汤稻花鱼。


    酸汤稻花鱼放了许多于桂枝自己泡得酸青菜、酸萝卜、酸辣椒、酸生姜等等,合着她昨天自己做得,没有吃完的豆腐,一些时令蔬菜,做成了酸汤鱼。


    鱼是鲤鱼和草鱼两种鱼混合切片煮得,鱼片又大又薄,稍微一煮就卷边,雪白的鱼肉,肉嫩味美,带着浓郁的酸菜香味,吃起来没有一丝鱼腥味,回口又有点微辣微麻,汤底却是奶白色的,看不到一点辣椒,好吃又下饭,酸汤还十分的开胃,程英连吃两碗包谷饭,喝了两碗酸汤,这才舍得放筷子。


    吃完饭,天色彻底黑了下来。


    陈定点燃一盏老式带玻璃罩的煤油灯,拎着煤油灯,在漆黑的夜色中,带着程英前往村委大队部。


    大黄和陈灵都跟在程英的身边,跟她一同往大队部走。


    他们到达大队部的时候,里面已经等候了大半个村儿的人,除了十来个人是来拿信件包裹的,其他人都跟矮门村的村民一样,是来看热闹的。


    程建同出事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他所跑这条邮路上的几个村子,村民已经知道了程建同大闺女顶替他工作的事情。


    大家伙儿就想来看看程英长什么模样,是不是跟他们见过的小时候程英长得一样,也好奇她一个姑娘家,一个女同志,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敢孤身带条狗就自己跑山路。


    第33章


    在这么多的人目光下, 程英神情淡定地向大家伙儿做起了自我介绍,又跟大家伙儿解释了一下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事情,接着从邮包里拿出属于马鞍山村的信件包裹, 一一郑重交给每一位收件人。


    很多收件人, 当场就把信件或者包裹撕开,当着村里的人面儿炫耀自己的子女亲朋, 也有不少人家里有认识字的子女,不想让村里人看见自己的信件包裹, 拿着信件包裹匆匆离去。


    在收件人都拿到了信件包裹以后,程英准备背着邮包,跟陈定父女俩回陈家时, 一个脸颊干瘦,双眼凸起的跛脚六十多岁小老头,突然冲着程英大喊:“我的信里怎么没有钱?是不是你给我拿了?”


    程英和周围准备离开的村民都顿了一下, 一同回头看他。


    他手里的信封拆开了,一直皱着眉头看打开的信封。


    程英站在大队部院子点亮的一盏昏黄路灯下,看着那个名叫柯山贵的小老头, 面色平静道:“柯爷爷,我们邮递员不会侵吞任何收件人的钱财,您的信件从我在邮电所拿到, 再到交到您的手里, 上面的封口都是完好无损, 请您仔细核对信件, 不要随口污蔑人。我虽然才上任, 第一次给您送信,但我是退伍女兵,我的人品在军队那边有目共睹, 我要贪污侵吞下您这点钱财,我这邮递员的工作还要不要做了?您的信封里没有钱,说明寄信人没有在您的信封里塞钱,您该去询问寄信人,而不该上来就怀疑是我侵吞了您的钱。”


    她一番话说得慷锵有力,眼神自带凌厉感,她又穿着绿色的邮局工装,带着绣有五角红星的绿色大檐帽,这身装扮,跟军绿色的军装很像,她站姿笔挺得站在院中,神情平静从容,脸上看不到一丝气愤、生气的情绪,她站在那里就还像是在部队里当兵的模样,身上那股冷静威严的军人气质,就让人不得不相信她说的话。


    “柯爷爷,说话要讲证据,您不能因为小英姐是个女同志,您就胡乱污蔑人。”陈灵第一个替程英讲话。


    陈定也说:“柯四叔,您得让您家老三帮您写信,或者去镇上的邮电所打封电报,问问您家老七有没有给您寄钱,您才下定论。人小程是邮递员,她爸在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了,您信不过她,还信不过她爸吗?”


    村里其他人纷纷开口:“是啊,人小程才刚上任,她是疯了


    才会吞你那点钱,她要真吞了你的钱,她的邮递员还能干吗?”


    “对,老程同志给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信,从没有出过差错,这丫头小的时候跟他爸来过咱们村儿一次,看着可机灵讨人喜了,我相信她不是那种乱吞钱财的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得柯山贵心里头直窝火,他梗着脖子说:“我家老七是我最孝顺的女儿,她嫁去县里十五年了,每月都给我邮十块钱。往年程建同当邮递员的时候,我女儿给我写信问好的同时,就会往信封里塞十块钱,以前年年月月都是如此。怎么现在换了个人,这钱就没有了,我说她吞了我的钱,也没什么问题吧。”


    村里人一听,没了话头。


    的确,老柯头有个孝顺的女儿,他跟他妻子一共生了三女四子,除了老二女儿和老五儿子,因为当年闹饥、荒的缘故饿死了,剩下还有两个女儿,三个儿子。


    这几个孩子,除了老七,其他早已各自成家立业,生了一堆的孩子孙子,自己一家人都顾不上,更顾不上养两个老的。


    老柯头从年轻的时候脾气就很犟,他跟老妻到了要养老的年纪,三个儿子都互相推脱,不想赡养他们夫妻俩。


    老大女儿又嫁到矮门村去了,也生了一堆孩子要养,家里光景不太好,顾不上他们夫妻俩。


    他一气之下,就带着老妻住在摇摇欲坠的土屋老房子里,在村委干部那儿闹了一通,让每个子女每月给钱给粮,他们老两口子自己做饭吃,自己照顾自己,日子也还过得不错。


    他这几个子女中,给钱最多的,就是他那个嫁去县里的七闺女。


    当年她闺女运气好,跟县里一个挖矿的工人对上了眼,就嫁给了那个工人,跟着她男人进到县城,到矿场找到了一份临时的筛石工工作,过上了吃商品粮的好日子。


    打那以后,他七闺女每月都雷打不动地给老柯头寄一封信,信里再夹十块钱,逢年过节会带着她的男人孩子,大包小包买一堆东西回来看老柯头夫妻俩,不知道羡煞村里多少长辈们。


    要知道,在还是集体制度,大家都在地里刨食,用劳力赚工分,换取钱粮的年代,很多人一年累到头,所赚的工分,到了年底换取一家人的口粮,剩下的工分压根换不了多钱。


    那点钱,除了家里人的日常开销,再给孩子交学费,买点心、衣服鞋袜之类的,就不剩下几个子了。


    像老柯头的小女儿,每月给他们老两口邮寄十块钱,一年就是一百二十块钱,这在村里,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啊,很多村里人一年忙到头,都攒不下二十来块钱。


    老柯头其他儿女给不了这么多钱,每年就给他们足够的粮食当做赡养费,他们老两口子又不是老的不能动弹,还能干活赚工分。


    两口子是既有钱,又有粮,别说村里老人家羡慕了,就是年轻人也挺羡慕,毕竟有个子女每个月给工资的三分之一孝敬父母,让父母有钱花,这样孝顺的孩子,谁不想要啊。


    村里人想了想,觉得老柯头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老柯头的小女儿给他邮寄了这么多年的钱都没出过差错,怎么这个程英一上任邮递员,人老柯头信封里的钱就没了,这里面没点古怪,怎么也说不过去。


    一时之间,村里人看程英的目光,怪怪的。


    程英也不多辩解,而是指着老柯头手里的信封说:“柯爷爷,您要不要先看看您女儿在信里说了些什么?”


    “能说什么,不就跟往常一样,问我跟她妈身体好不好,她几个哥哥对我们老两口好不好,说一些她几个孩子的事情给我们听。”


    柯山贵不耐烦地甩着信封,“你别想转移话题,我这信封里的钱不见了,你要不给我把钱拿出来,我就上你们邮电所找你们领导去讨说法去,再去派出所,找公安同志,把你这个小偷给抓起来!”


    “你说谁是小偷呢!你别以为你年纪大了,你就可以倚老卖老,胡乱污蔑人!”陈灵很生气地去拿老柯头手中的信,“小英姐都说了,让你先看看你七女儿在信中说了些什么!”


    陈灵从小到大的性格都很泼辣,主要是她爸她妈都是老实人,被她爷奶叔伯欺压了一辈子,她跟程英一样,想不立起来,想不泼辣都不行,不然她们一家子都会她那些叔伯吃得死死的。


    正因为她从小到大脾气泼辣,村里人也是见怪不怪了。


    看她上手去抢老柯头手里的信,村里人没有什么反应,还一个劲儿地劝说老柯头,先看看他女儿在信中说些什么再说。


    老柯头被陈灵抢了手中的信,心里那个气啊,本来还想把信抢回来,谁知道陈灵身手敏捷地躲开他的手,把信封里的信拿出来,当着大家的面儿,大声念起信来,“爹、娘、展信佳,一个月不见,您们两老的身体可还康健”


    信里的内容,跟老柯头所说的那样,先是对他们老两口进行一阵问候,接着又询问家里的三个哥哥有没有按时交粮,有没有帮衬他们老两口,又说了一下柯老七家里发生的事情。


    柯老七说,县里的高中要开学了,她的老大考上了高中,要去高中读书,小的两个孩子,一个在读初中,一个在读小学,要交不少学费。


    她的丈夫上个月在矿场上班,被矿石砸中腿部和腰部,受伤很严重,暂时上不了班,还要给一笔巨额医药费,给她男人治病。


    另外她的公公身体也不好,长年都在吃药,婆婆一门心思在她小儿子身上,不帮衬着她的丈夫,很不靠谱,她一个人上班养一大家子,实在没有多余的钱邮寄回家了。


    她觉得自己孝敬了柯老头十五年了,给了柯老头夫妻俩近两千块钱的赡养费,已经是尽了她这个当女儿的义务,现在她的日子难过,她没有像父母借钱渡过难关,已经是体谅他们。


    她决定以后不再给老两口寄钱,老两口还有三个儿子,一个大女儿,都是做兄弟姐妹的,他们不能只给一点粮食就了事,以后老两口要是缺钱用,就去找他们的三子一女拿,她是不会再拿钱了,主要是她自己的日子也难过。


    信念到最后,村里人都沉默了,看向老柯头的目光,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羡慕嫉妒恨的,更有不怀好意的。


    村里人知道柯老七月月年年都给老柯头邮寄钱,没想到一邮就是十五年,邮寄了上千块钱,这钱在这个年代里,绝对是比巨款。


    按照老柯头夫妻俩那抠搜节省的劲儿,他们平时很少用钱,也不会把钱拿给几个白眼狼儿子用,多半都是存了起来,就是不知道,这两口子是把钱存放在了家里,还是存去了镇上银行里。


    有那不学无术之人,心思开始蠢蠢欲动。


    柯老头不识字,平时都是请村里的书记或者其他干部,背着其他人给他念信。


    现在陈灵当着村里这么多人的面儿念信,暴露了他有钱的事情,他也顾不上冤枉程英了,拿着信件,狠狠瞪陈灵一眼,骂她一句多管闲事,赶紧灰溜溜地带着他的老妻回家里去了。


    众人看他着急慌忙离开的模样,都猜测,他估计是把钱存放在家里呢,现在暴露了有钱的事情,他指定要换个地方藏钱,以免被人偷了。


    程英身上的冤屈被洗清,村里人说了一些关于柯老头夫妻俩的闲话后,渐渐散去。


    程英跟着陈定父女回陈家,在路上跟陈灵道谢:“灵灵,谢谢你替我说话,帮我解围。”


    “嗐,没事儿,那老柯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你,我肯定要替你说两句公道话。”陈灵跟她并排走着,不甚在意地说。


    “你当着大家的面儿,念了他女儿写得信,让大家伙儿都知道他有钱的事情,他的钱要是被其他人偷了,他会不会怪


    你、恨你?”程英一脸担忧。


    “怪肯定是要怪的,不过老柯不是傻子,他的钱被暴露了出来,他指定不会再把钱藏在家里,让贼惦记。”说话的是陈定,“你看吧,明天一大早,他指定会找到村干部,让干部跟他们夫妻俩一起去镇上的银行存钱,不会让人偷,也不会让他三个儿子抢走,更不会借钱给亲朋好友和村里人,那小老头,可精着呢。”


    陈灵点头,“我爸说得是,老柯头看钱看得比他命重要,有钱也不会给他的儿子孙子多花半分,抠搜的不得了,这也是他三个儿子跟他闹翻,要分家,自立门户,都不愿意养他们老口子的原因。他那三个儿子都想贪占他小女儿每月邮寄的钱,他不答应,就都闹掰了,除了村干部给他们协调的赡养义务,平时他那三个儿子都懒得多看他一眼。他这样嗜钱如命的人,是不可能让村里那些二流子有机可乘,偷走他的钱。”


    他们这么一说,程英心里放心了许多,不然老柯头的钱因为她的缘故暴露了,又被人偷走了,她的良心会有一点难安。


    第34章


    回到陈家, 陈莹姐弟三人已经入睡,于桂枝还没睡,留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坐在客厅的木桌上做着针线活儿, 等他们回来。


    看他们回来了,于桂枝也没有多问, 只让三人都去洗澡,又问程英能不能洗山里的冷水, 不能的话,她再去厨房给她烧点热水洗澡。


    程英自然是能接受洗冷水的,炎炎夏热, 正是最热的时候,很多村民为了节约柴火,都会在夏季洗冷水澡, 程英从小洗到大,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于桂枝又问她有没有换洗的衣服,听她说没带, 又让陈灵给她拿了一套干净的换洗衣裳,拿上一些洗漱用品,领着她往陈家院子旁, 一条潺潺流水的山涧小溪洗澡去。


    马鞍山有多条小溪, 从山顶弯弯曲曲一路顺着大块平整斜面的暗红色山石, 往山下流。


    村民为了解决吃水和梯田种水稻用水的问题, 会在那些小溪旁修建沟渠和分叉口, 不用水时,用大石头或者泥土之类的东西堵住分叉口,用水之时把这些东西弄开, 溪水便会流到每家每户的田里,或者是家里。


    陈家房子左侧是一条不到半米宽的小溪流,他们在溪流旁边修建了一个分叉口,平时用水的时候就把清冽的溪水引流在家里用,不用水的时候就把岔口堵上。


    到了夏季天气炎热的时候,陈家一家人都会在入夜以后,在小溪里洗澡。


    溪水干净清冽,又是流动的活水,洗起来很舒服。


    马鞍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每户人家相隔的距离都有一百米以上,不用担心会有人来偷看洗澡,其他人家也是这么洗澡的,大家都这么洗,都见怪不怪。


    陈灵用一个木盆子,端着洗漱用品,领着程英走到陈家后面,有一块凸起的岩石,正好可以挡住外人偷看的溪水山沟旁,拉着程英下水洗澡。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天边挂着一轮快要满月的月亮,一些厚重的云层遮挡着月亮,朦胧的月光洒在山川大地上,能让人隐约看清地面,又不会太亮,这对于在山沟里洗澡的程英两人来说是极为方便的。


    入夜之后,山里的温度也跟着降了下来,入水的一瞬间,那冰凉的溪水,冷得程英直哆嗦。


    不过在身体适应了溪水的温度以后,程英又舒服地眯着眼睛,学着陈灵的模样,一阵洗漱之后,靠在那块半人高的山岩上,浅浅地泡澡。


    山里的夜晚十分宁静,凉爽的夜风从山上吹下来,带着附近诸如玉米、高粱之类的庄稼作物,还有高大的树木枝叶,一阵轻轻摇曳,带来一股股属于庄稼的清香气息。


    这份宁静并没有持续多久,程英听见附近的草丛里,有许多蟋蟀、虫子不停地啾鸣,不远处的梯田里,也有许多青蛙和癞、□□,此起彼伏地呱呱叫着,使得这宁静的盛夏夜晚,变成了山村交响曲。


    陈灵低声嘟囔:“这些虫子青蛙太吵了,真想把它们都抓住,烤来吃了。”


    山里的孩子,在闲来无事之时,都会在夜晚,跟兄弟姐妹,或者小伙伴们,拿着煤油灯,拎着桶,拿一把火钳之类的东西,四处下田去抓青蛙、黄鳝、泥鳅、蚂蚱之类的野味带回家烤来吃,或者拿给大人们做菜。


    这不仅仅是孩子们的乐趣,还能给家里的大人弄点‘肉菜’解解馋,最重要的是,蚂蚱之类的虫子抓多了,还能侧面给村里除害。


    村里的大人都不会反对孩子们晚上捉这些野味,只是叮嘱他们,别去村里人自留田里捉,因为那是人家私人的东西,要捉了,人家发现了,少不得要发生矛盾,只准去村里集体的田里捉。


    这段时间是稻谷、玉米、花生之类的作物收割季节,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上阵干活,小孩儿们累得都没力气在晚上出来捉虫子青蛙,它们得以生养喘息,陈灵就觉得它们吵。


    程英仰躺着,看着天上零星几颗闪闪发亮的星星道:“我倒不觉得吵,我还觉得挺好的,我就喜欢这种夏季夜晚虫子啾鸣,青蛙呱声一片的声音。这是我儿时记忆中熟悉的乡村交响曲,是让我能安心入睡的记忆。在城里呆久了,回到乡下听到这些,我都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前世,她在在部队和城里修建的钢铁似的房子里呆了大半辈子,哪怕生活条件很好,到了夜晚,她也不能很好的入睡。


    城里的夜晚,那些车水马龙,冰冷器械和邻居们发出的各种城市噪音,让她很习惯,总觉得城里太过喧嚣吵闹,不适合她住。


    午夜梦回之际,她会梦到自己躺在老家老房子的凉席上,在没有空调的年代里,她的母亲总是会拿着蒲扇,给她和妹妹摇着蒲扇,扇着风,直到扇到她们入睡。


    而小时候的她,在梦中,总是会听见青蛙在水沟田里、又或者是在荷花池里,发出一阵阵呱呱叫声


    如今重活一世,程英走上了跟上辈子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也听到了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盛夏呱声,程英忽然眼睛红了起来,有种十分幸福,又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的错觉。


    陈灵打趣她,“没看出来啊,你还是这么感性的人呐,咱们乡下的人,哪个不想着去城里,在城里安家落户,吃上商品粮,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哩。你倒好,放着好好的女军官不做,非要退伍回来干邮递员这个苦差事,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程英笑了笑道:“人和人不一样,所追得自然也不同,乡下人都想往城里跑,却不知道,以后的城里人,也想往乡下跑。”


    陈灵偏头看她:“你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以后的城里人会往乡下跑?他们是疯了不成?城里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样样都好,他们干什么要往乡下跑?”


    程英自然没办法跟她解释,未来科技高速发展,城里房屋建筑一栋栋高楼崛起,道路四通八达,生活、交通是便利了,但同时生活压力也变大了。


    普通人,光房贷、车贷、各种贷款都压得喘不过气,生活成本却一直在增高,加上衣食住行处处都充满不安全的各种添加剂等等,很多人都想放弃现在的一切,往乡下跑。


    那些住在乡下的农民,虽然日子过得穷苦了些,但他们自己种得庄稼作物,自己生产的生活用品,自己养得家禽牲畜,没有任何添加剂,也没任何打农药,吃用都十分健康安全,反而是城里人稀罕羡慕的。


    那些在城里活下不去的人,或者是有钱有权的人,总会想方设法在农村买些地,修建属于自己的房子,过上吃瓜种


    菜,自己自足的田园悠闲日子。


    程英说:“这只是我的猜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也就说说而已。”


    看时候也不早了,程英把陈灵给得一套棉麻做得长裙穿在身上,还别说,两人的体型相仿,这条长裙穿在她的身上,还挺合身。


    陈灵看着她笑,“这条裙子我还嫌它小了点,没想到你穿着刚刚好,还挺好看,尤其是胸脯那个位置,你可比我丰满多了对了,小英姐,你有对象,或者有喜欢的人吗?”


    “之前有个对方分手了,我现在没有对象,也没有喜欢的人。”程英就着陈灵带来的皂角,用一块小山石,把皂角砸碎揉搓在她的工装衣服上,把衣服全都洗干净。


    夏季天气热,衣服薄,晚上洗了衣服,把衣服挂在屋檐下,一晚上就能被夜风吹干,第二天就能继续穿了。


    程英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没有经验,没带换洗的衣服,觉得可以跟程建同一样,将就穿着身上的衣服,跑完邮回家再洗衣服也行。


    现在想来,这么热的天儿,她就穿着这一套工装跑邮,实在不合理,等这次回去以后,她再来跑邮,还是要带套换洗的衣服,不然总穿人家陈灵的衣服,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陈灵也把自己的衣服洗了,用木盆端着,跟她一起回到陈家的院子,把衣服挂在院子里,接着领着程英到她住得屋子里,两人躺在床上继续交谈。


    陈灵摇着蒲扇说:“你以前的对象长什么样儿啊,你为什么要跟他分手?你不跟他处,以后打算处个什么样的对象?”


    “不喜欢了就分手,没什么特别的缘由,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不一定非要处对象。”


    程英不愿意多说自己的事情,她把陈灵床上破旧的蚊帐拉拢,避免外头围着蚊帐嗡嗡叫的蚊子飞进来,转头转移话题问陈灵:“你呢,你有对象?有喜欢的人吗?你这个年纪,于婶儿和陈叔该给你介绍对象了吧?”


    陈灵已经十八岁了,山里的姑娘结婚都挺早,她这个年纪正是说亲的时候。


    “我啊,我其实有个喜欢的人,但那个人,我连他叫什么名儿都没弄清楚,只是我一厢情愿,我爸妈都不知道。他们说过段时间,要给我相看附近几个村的年轻后生,我正苦恼呢。”陈灵说起这件事情,一脸惆帐。


    程英顿时来了兴致:“你喜欢的那个人长啥样儿,你在哪见过他?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喜欢上人家了。”


    陈灵想了想,红着脸说:“我是对他一见倾心,那个人,长得浓眉大眼,五官挺俊的。大概两年前,我二妹心脏病犯了,我爸救不了她,被我们一家人着急慌忙地往县里送,我们是连夜走大路,套着村里的牛车去的,结果我爸太着急,一个没注意,把牛车赶到沟里去了,一家人都摔得鼻青脸肿。我妈当时刚怀孕,差点摔流产,那个人发现了我们,将我们救了起来,把我们一家人送去了医院,一直忙前忙后的给我们帮忙,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肯说,悄悄地走了。”


    程英恍然大悟,难怪陈灵的妹妹陈莹看着身体不大好,一脸病态,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是有心脏病。


    她就说陈莹只比陈灵小三岁,按理,陈莹和陈月都该跟着陈灵父女俩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的,怎么会留在家里做针线活呢,原来是有这层原因在。


    “他从你们村通往镇上的大道上路过,证明他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人,正好于婶儿、陈叔他们要给你介绍对象,你让他们去附近几个村儿,打听一下这个人,兴许能找到他也说不定。”程英分析过后,认真提出自己的意见。


    陈灵欲言又止,“其实,我跟你想法差不多,这两年,我没少在方圆几个村,打听那个人。可是都没什么人见过他,也没什么人听说过他,我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什么猜测?”


    “那个人,可能是阿依山——普苍寨的人。”


    程英立马翻身,支棱起一只手臂,托着脸颊,看着她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那个救你的人,穿着苗服?说得苗语?”


    “不是,他穿得是我们汉人的装扮,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说得也是我们汉族话,可我就是觉得,他是普苍寨出来的人。


    陈灵细想当初的细节,“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不太合宜的诡异感,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总觉得,他虽然穿着汉人服装,说着一口汉话,但他不是汉人。”


    程英皱起眉头,“灵灵,别怪我提醒你,普苍寨的苗民生活在偏僻的阿依山里,平时深居简出,很少与外界的人交流,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我听说普苍寨的苗民都是生苗,会下蛊,会炼蛊,而且基本不与外族人通婚,你喜欢的那个人要真的是从普苍寨出去的,那多半是苗民,我劝你最好歇了对那人的那份心思,免得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提起苗族之人,尤其是生苗,还是这个年代生活在大山深处中的生苗,汉族人都是一副敬畏的模样。


    原因无他,生苗自古以来都以那神秘的制蛊、下蛊、制药、下药闻名全国,他们是一支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对于闯入他们隐居之地的外人,他们通常不会心慈手软,不是下蛊,就是想方设法的灭掉外人,或者下药让人成为哑巴,彻底闭嘴。


    虽然这只是传闻,却被外面的人,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实际普苍寨在建国以后,当地政府部门就有公职人员,前往普苍寨一探究竟,劝说里面的苗民实行土地集体化,与外界接触,送里面的孩子到外面的学校去读书等等。


    如此过了好几年,也没能改变普苍寨苗民的生活习惯,他们依然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生活在阿依山下的山谷里。


    公职人员劝说无果,只能根据国家的优待政策,每年都会派相关的公职人员进入普苍寨,跟里面的寨子首领进行联络,在里面设立一些国家的基础设施装备,方便里面的苗民生活,比如拉了为数不多的两根电线,让苗民有电用,设立了邮局邮箱,让邮递员跋山涉水给他们送邮件等等。


    不知道内情的外人,对普苍寨苗民的敬畏多过好奇。


    知道内情的人,比如程建同,提起他们,也是讳莫如深。


    程英对所谓的生苗谈不上畏惧,但对生苗有起码的敬畏心,她从程建同的同事嘴里得知程建同当年在普苍寨的遭遇之后,就下定决心,到了普苍寨,她送完该送的邮件,找到救助程建同的几位苗民进行感谢后,她转身就走,绝不多停留,以免生出事端。


    陈灵听她这么一说,沉默了许久,才闷闷不乐地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那人身份不简单,我会尽量忘记那个人,挑选一个合我心意,又合我爸妈心意的男人嫁了,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出来。我才十八岁,有的是时间慢慢挑选男人,我要是不愿意嫁人,我爸妈也不会逼我嫁人,所以我找对象,结婚嫁人的事情,也不着急一时。倒是你,小英姐,你一个女同志,还是一个未婚,长得很漂亮的女同志,你单独去普苍寨送信,你可得小心些,别被那里的苗民看上了,给你下蛊,把你强制留在普苍寨里,结婚生子。”


    程英打了个哈欠,躺回枕头上说:“我是邮递员,也算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就算被普苍寨的苗民看上了,他们也得掂量掂量,给我下蛊是个什么下场,你就放心好了。”


    陈灵想想也是,普苍寨的苗民不管再怎么神秘,再怎么厉害,他们能厉害得过国家?他们敢动国家的人,那不是找死,也就放心地挨着程英沉沉睡去。


    大黄则睡在两人的木床下,身体窝成一团,跟着两人酣然入睡。


    它以前跟程建同跑邮的时候,每次程建同来


    陈家借宿,都住在陈家专门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小杂物间里,程建同就让大黄睡在他的床脚底下,主要是怕大黄在院子外面,有人饿得慌,半夜三更来偷大黄,把大黄给杀来吃了。


    在多年前的六零年代,全国闹饥、荒时,青曲镇也受到影响,很多人在那个时候饿死。


    程建同养得第一条狗,带着进山送邮件时,那条狗就在院子外面睡觉,结果一群饥饿的村民,三更半夜跑来偷狗。


    幸好那条狗十分机灵,在那群人跑来的时候一阵狂吠,不停地扒拉程建同的房门,把程建同和陈家都给吵醒了,打开门出来,护住了那条狗。


    哪怕时隔多年,程建同依然记得那天夜里,他走出房门,看到陈家院子里,站着一群冒着绿光的饥饿人群,死死盯着他的狗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从那以后,他只要来山里跑邮,不准狗狗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晚上要跟他睡一个屋里,就怕自己的狗被人打死吃了。


    大黄跟着程建同同吃同住四年,早已习惯程建同在哪,它就在哪。


    虽然它现在在程建同的命令下,跟着程英跑邮,不过它以前跟着程建同的习惯没有改变,陈家人也不反对大黄进到家里睡,它就这么睡在陈灵的屋子里,两个姑娘家反而觉得安心。


    一夜好梦。


    凌晨五点钟左右,程英听见大黄在屋里轻微跑动的‘哒哒哒’声,没过多久,睡在床上外面位置的她,感受到自己垂在床边的右手,被大黄温热的舌头舔了舔,接着大黄发出很轻的哼唧声,似乎在叫她起床。


    程英睁开眼睛,抬手看了一下在夜晚中散发出微弱光芒的石英手表,时针正好指向五点钟。


    程建同往年送邮件,都是五点钟起床,大黄习惯了他的生物时间,到了点,程建同不起床的话,大黄就用自己的方式‘叫醒’他,对程英也是如此。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脑袋,低声说:“好大黄,我知道了,到时间出发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床,不打扰陈灵睡觉,走到外间,把自己挂在院子里,已经被晚风吹干的工装换上,把陈灵的外套整齐地叠好放在她睡得枕头上,接着简单地洗漱一番,准备走得时候,听见陈家东屋有开门的动静。


    于桂枝睡眼惺忪地从屋里走出来,喊她:“小英,灶房里有我昨晚给你留得粥和菜,放在灶房里的水缸里,你吃完饭再走吧,免得路上饿着。你也别客气,都是些剩菜剩饭,你别嫌弃就好,你爸以前跑邮的时候,我都是这么给他留饭的,这是你陈叔特意嘱咐我留的,你要是不吃,你陈叔醒来看见,又该怪我小气了。”


    “谢谢于婶儿。”程英知道她是一片好心,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饭,谁家也不会有什么剩饭剩菜,拿给别人吃的道理,于桂枝夫妻俩存粹是心好,特意给她留得饭菜,她也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


    程英没客气,走进陈家的灶房里,打开盖住水缸的竹编大斗笠一看,里面有一大碗红薯、玉米、大米熬得稀饭,一些昨晚吃剩的剩菜,隔着水缸底下的山泉水‘冻着’,在山里没有冰箱的情况下,用这样的冷山泉水,上面放着漂浮的饭菜盆碗,隔水‘冻’着,饭菜不至于馊得那么快。


    程英端着那一大碗稀饭,找了两片大包谷叶子放在地上,分了一半的饭菜倒在干净的叶子上,给大黄吃。


    一人一狗在还没天亮的夜色中,安安静静地把饭菜吃光。


    程英把碗筷都洗干净,回到陈灵的房间里,把她的斜挎包、邮包都背在了身上。


    她退出屋子,将陈家的大门都拉拢,在天边亮起一抹鱼肚白的晨雾中,跟着大黄,继续往剩下的两个村庄送信去。


    第35章


    程英接下来跑得两个村子, 没什么出奇的,就沿着山里弯弯曲曲的道路,每隔三个小时, 就是新的村子落脚。


    她一般都会直接去村里的村委会, 跟两个村子的村长、村支书介绍自己,说起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经过, 然后请村长帮忙在村里通知村民,有信件和邮件包裹的, 在她那里来拿。


    不过,在去第一个名叫南坪村的时候,大黄没有领着她直接进村, 而是领着她走了一条两边长满杂草的小道,从山顶来到一个山湾之中,一处用木头修建的屋子前。


    那屋子就是普通的农家院子的格局, 但房子的整体都是用木头建造的,年代应该很久远,木头都呈现了灰黑的景色, 很多地方都烂了,一副破破烂烂的景象。


    大黄领着程英到那户人家院子的时候,才早上八点左右。


    没有围墙的院子里, 有个头发花白, 穿着一件深蓝色斜襟长罩衣, 头发往后梳成一个鬓, 双目无神, 眼睛浑浊的五十多岁中年妇女,坐在院子中间,手里啃着一个看起来已经发霉的干饼子。


    她的脚下围着十来只羽毛嫩黄色的小鸡, 叽叽喳喳叫着,她时不时地就摸索着把手里的饼子掰一点下来,扔在地上给小鸡吃。


    大黄跑到院子里,冲着那个妇女汪汪叫了两声,摇着尾巴,走到她的面前,呼哧呼哧喘气。


    “大黄?你来了?”中年妇女听见它的声音,十分惊喜地放下手中的饼子,双眼无神地四处乱看,双手在空中乱摸。


    大黄舔了一下她的手,似乎告诉她,它在这个位置。


    她双手摸着大黄的脑袋,满脸笑容地说:“大黄,你跟你主人有好一段时间没来过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


    她说完,又朝前方虚空的位置喊:“老程,是你来送信吗?我听你们支局长说,你被你侄子从阿依山上推下去了,受伤很严重,你身体好点没有?你伤得那么重,怎么不在家里多养养。”


    “卓姨,您好,我叫程英,我是程建同的大女儿,我爸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所以我顶替了他的工作,以后您的信,由我来送。”程英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


    这个名叫卓醉蓝的中年妇女,听程建同讲,她是普苍寨的苗女,也是第一个从普苍寨嫁到外面,嫁给汉人的女人。


    她嫁得男人,当时是村里一位长得十分英俊的年轻后生,她为爱不顾普苍寨之前不与外人通婚的规定,当时闹了很多事情出来,普苍寨的人来抓她回寨子,她还跟那些苗民动起手来,差点闹出人命。


    程建同听人说,她之所以跑出来嫁给那个男人,是因为寨子里,她的父母早给她定了一桩婚事,她有未婚夫,她不愿意嫁,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她喜欢的那个汉族男人,两人一见倾心,约定私奔。


    结果没跑成,反而惊动大半个寨子里的人来抓他们两人,普苍寨的人见她冥顽不灵,就把她的心上人抓回寨子里去了,她为了救心上人,只能回去。


    后来过了大概三年,卓醉蓝和她的心上人回到了村里子,只不过卓醉蓝成了瞎子,她喜欢的人也变得有些痴傻。


    再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生了一儿一女,俩孩子倒挺聪明的,可惜的是,卓醉蓝的丈夫在老大孩子八岁那年,上山放羊的时候,不甚从山顶上滑脚摔死。


    她的公公婆婆觉得她就是个祸害,要不是她看上了他们的儿子,非要跟他们的儿子在一起,惹怒了普苍寨的苗民,把她和他们的儿子抓去普苍寨,他们好端端的儿子,怎么会变成傻子。


    她的公婆不喜欢她,连带着她两个孩子也不喜欢,在她的丈夫死后没多久,她的公公婆婆就把她们母子三人赶出了家门。


    卓醉蓝是个很有个性脾气的女人,尽管她成了瞎子,被赶出家门,母子三人没有落脚之地,但她不是那种任由别人欺负的女人。


    当年她直接带着两个孩子上村委会,在一众村干部面前哭闹许久,最终在村干部的主持下,从她公婆手里分到了一半属于她们娘三的家产。


    她利用那些家产,远离村里集中住人的地方,花钱请人用木头在这个较为偏僻的大山山湾去修建了一个房子。


    平时就靠着做一些苗族特色的纺织布、治病的苗族药,在两个孩子充当眼睛的情况下,种种自留地,养养鸡鸭牲畜、采一些草药等东西赚钱,艰难地把两个孩子养老成人。


    如今她的一对儿女,儿子成了医生,在县里的医院工作,很少回来,女儿嫁去了省城,回来的时间更少。


    她的儿子女儿觉得她年纪渐渐大了,又是瞎子,一个人住在这深山老林的木房子里不方便


    ,又危险,都想接她去城里享福。


    她不愿意去,不管她的儿女怎么求她,逼她,她就是不去。


    她的儿女实在没办法,只能托村里一些心善的长辈帮忙照拂她,每个月给她写信,或者给她寄挂号信,由程建同帮忙代领钱,送到她的手里。


    因为她眼睛,不方便去村里拿信的缘故,程建同每次都会特意带着大黄绕路,来到她家,把钱和信亲自送到她的手里。


    “原来是这样啊。”卓醉蓝了然得点点头,“我以前没少听你爸说起你,你爸说你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泼辣,也挺倔,跟我很像,我一直都想见见你,今天总算见到你了。可惜啊,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见你,来,闺女,你把脸凑过来,让我摸摸你的脸,我摸了你的脸,就能猜到你长什么样了。”


    “好。”程英把脸凑到她面前,也不嫌弃她刚才摸过大黄,任由她摸着自己。


    卓醉蓝双手抚上她的脸颊,一一摸过她修长的眉毛、大大的双眼皮眼睛,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嘴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是个英气十足的大美人。”


    卓醉蓝松开了程英的脸,她那张美人迟暮布满细纹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问:“程英是吧?你吃早饭没?没吃的话,我给你做碗面吃吧。”


    “不用了卓姨,我已经在我昨晚借宿的人家家里吃过早饭了。”程英连忙拒绝,好心提醒她说:“卓姨,你的饼子已经发霉了,你怎么还在吃?不怕吃坏肚子?”


    卓醉蓝准备起身的姿势一顿,她把放在自己双腿衣摆上的饼子拿了起来,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微微叹息道:“自从我眼睛看不见以后,我是看不到食物有没有发霉变质的,我只能靠闻,味道变了,或者馊了,我才不吃,不过这种时候都很少。以前家里的光景不好,我们娘三整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煮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没有剩的。也就是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懒得每顿都烧火做饭,就多煮了一些,以为装在盘子里,放在山泉水上冰镇着,不会坏那么快。没想到这东西都发霉了,我也没闻到馊味,我是真的老了”


    程英望着她头发上面隐约能看见的些许银发,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她能猜到卓醉蓝为什么不愿意跟着她的儿女到城里生活,除了是跟山里很多老一辈的人一样,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以外,还因为舍不得山里的一切,以及他们生活在乡下的记忆。


    卓醉蓝当年宁愿跟普苍寨闹翻,也要跟她的丈夫私奔,可见她是很爱她丈夫的。


    只是闹到最后她眼瞎、她丈夫痴傻的地步,真的值吗?


    “卓姨,天气炎热,您尽量少做一些吃食,够您一个人吃一整天的就行了。吃得东西做多了,放坏了,您吃了身体不服输不说,真坏了,也得丢掉,浪费粮食不是。您要是眼睛不方便,不好做饭,以后我来跑邮,经过您家的时候,我可以帮您做好饭再走。”


    程英温言细语地劝说卓醉蓝一番,把背上已经快干瘪的邮包放下来,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出来,递到卓醉蓝的手里,“需要我帮您念信吗?”


    “不用。”卓醉蓝摇头,“这俩孩子,每次写信就劝我去城里跟他们一起住,要么就是让我注意点,别干这,别干那的,你爸每回给我念信,念得内容都差不多,我耳朵都听得起老茧了,我可不想再听他们念叨。”


    她说着,双手摸着两封信,将信封一一撕开,从每封信里掏出一张大团结。


    她将一张大团结,揣进衣襟内里的兜里,另一张放在程英的手里,“好闺女,下回你来得时候,记得给我在镇上买一些灯芯,家里的油灯灯芯烧没了。另外再给我买半斤桃酥、半斤江米条,一斤烧酒,在镇上的国营饭店买两只酱焖猪蹄回来孩子爹的忌日快到了,这些东西都他爱吃的,我要放在他的坟前当贡品。买完这些东西,剩下的钱,你都留着,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路费。你是个好孩子,还想着给我做饭吃呢,我现在还能自己煮,等我老得煮不了饭了,你再帮我煮吧,现在就不劳烦你,耽搁你送邮件了。”


    程英刚想拒绝,卓醉蓝不由分说地把钱摁在她手里,又让她等一等。


    卓醉蓝站起身来,双手往前伸展着,摸索着进她屋里去了。


    没过多久,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绣了繁复花样,类似于香囊的东西出来,放在程英的手里,“这个东西你拿着,阿依山下的普苍寨蛇虫鼠蚁很多,这个东西能让你避开那些东西,你爸以前也有个,后来被他弄丢了,才会被”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脸色严肃地叮嘱程英:“记住,这个东西不能丢,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这个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的命。这可是我这三十多年来,费尽心思研制出来,应对普苍寨的好东西!别的人,想求我给,我也不会给,制造这个东西,要费很多时间功夫,我也就看你是程建同的女儿,看你心善,才给你一个。”


    程英握着那个跟婴儿拳头大小的香囊,总觉得卓醉蓝说得话奇奇怪怪的,她这话,像是在说普苍寨很危险一样。


    可程建同说,普苍寨风景其实挺美的,只要不跟普苍寨的人多接触就行了。


    程英想起生苗下蛊的传闻,拽紧了手中的香囊,算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她就是个送邮件的邮递员而已,普苍寨的人再危险,也不至于对付她一个邮递员吧。


    第36章


    群山绵延起伏, 天气十分炎热。


    程英背着邮包,跟着大黄,行走在阿依山脉一座八百多米高山上的狭窄道路上。


    山顶两侧十分陡峭, 没什么树木, 只有一条大约一米宽的山道,道路两侧长满杂草, 山风不停地吹拂,在没有树木遮挡的情况下, 人行走在这样的山顶道路,身形干瘦一点的,很容易被吹到山下去。


    不过现在是夏季, 山顶上的风没有秋冬季节大,没有那么的冷冽,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吹, 程英完全能接受这种山风,走起路来不会感觉吃力,山顶上的风还吹走了燥热的空气, 行走起来十分凉爽。


    大黄长年行走在这条山道上,已经习惯山顶上的风,它比程英矮, 山道两旁的杂草有人的半腿多高, 能遮挡很多山风, 大黄没什么阻力, 跑起来很快。


    一人一狗在笔直偶尔弯曲的山顶上行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 大黄停在一颗不足一米高的小松树旁,回头看着程英“汪”了一声。


    两人走了这么久,路上偶尔也会看见零星几颗不太高大的树木, 生长在道路下的崖壁上,像这种生长在路边的树,是没有的,路边长得全是杂草。


    程英停下脚步,仔细看了一下那棵树,发现那棵树旁边的草丛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草丛上面还有干涸开裂、黏在叶子上的黄土,都往右侧的山崖一边倒。


    程英恍然大悟:“大黄,这颗树是我爸之前歇脚的地方,也是被程纯富推下山崖的地方?”


    “汪!”


    是的,人,你真聪明!


    大黄想起那天那个坏人推他主人下山的场景,情不自禁地龇着狗牙,嘴里发出低低的威胁似的咆哮声,似乎想咬死它幻想中的那个坏人。


    它估计当时也没反应过来,那个跟着自己主人跑邮的年轻人,会把自己的主人推下山崖。


    它看到主人摔下山的那一刻,着急慌忙地也想跟着跳下去,去救自己的主人。


    不过它很聪明,知道自己跳下去必死无疑,于是着急慌忙地绕道走了很远的路,下山去找程建同,事后才想起那个坏人,想去咬死那个坏人,程建同把它养在他租的房子院子里,让同事帮忙喂养,没人开门,它出不去。


    程英看到它的模样,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别生气了,那个推我爸下山的坏人,已经被公安局的人抓起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判刑,在牢里吃一辈子的牢饭。我爸虽然成了半边瘫,不过命还在,你还是可以经常回我家去看它。”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再低声嘶吼,伸出舌头舔了舔程英的手心,表示亲昵的同时,也示意她,它渴了。


    两人走了大半天的路,不仅它渴,程英也渴。


    程建同选择这里作为暂时歇脚的地方,显然是有道理的。


    程英放下只剩下一封信,一份很小包裹的干瘪邮包,坐在那颗小松树旁,把斜挎包里的水壶掏出来,分一半水给大黄喝,自己喝完剩下的半壶水,又掏出两个干巴巴的饼子,一人吃一个。


    吃喝完,歇息了一会儿,一人一狗继续上路。


    程建同跟程英说过,过了这山顶上歇息的地方,再走一个小时候左右,就到普苍寨所在的位置了。


    普苍寨在阿依山下的峡谷中,想到普苍寨,要从阿依山顶上往下小心走,因为山高路抖,如果不小心往下爬,很容易摔下山去。


    当然,国家为了方面普苍寨的人出行,在阿依山对面一座矮了一半的金子山修建了一条可以开车过来的崎岖公路。


    但那条路公路,山路十八弯,多半修建在陡峭的半山腰之间,且绕得路实在太远,这年代的汽车都是稀罕物,普通人买不了汽车,也不会开车,那条路没什么汽车走,也没什么人走,久而久之就荒废了。


    程建同没有时间走那条路,这么多年来,一直选择走这条普苍寨人时常走的山道。


    好在,普苍寨不是每个月都有信件包裹,程建同给人送得包裹通常不是很大、很重的东西,都以小件为主,到了最后的普苍寨,基本就剩下零星两封信或者小东西,邮包空唠唠的,背着不重,他背着邮包上山下山完全不是问题。


    山里的气候是多变的,尤其普苍寨所在的位置,身处于绵延不绝的大山和密林之中,程英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原本烈日高照,蓝天白云,站在山头能清楚看见远处山脉翠绿一片密林的好天气,忽然间变了脸,天色一下阴沉下来,山顶上的风一下变得很大,吹得她差点稳不住身体。


    “糟糕,要下雨了!”程英感觉不妙,稳住身体,往前加快速度。


    大黄也感觉不妙,回头冲她“汪汪”叫了两声,示意她加快速度,领头往前奔跑。


    程英邮包后面一个口袋里,放得有邮局发放的军绿色开衫雨衣,下雨的时候,她可以穿着那件比较大套的雨衣在身上,将邮包给护住,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雨。


    但现在她在山顶,没有任何可以避雨的地方,加上风越刮越大,山顶上的温度骤然下降,山道两旁的杂草被大风吹得剧烈左右摇摆,时不时就有干枯的杂草和泥土吹得漫天都是,吹到程英眼睛里,差点睁不开眼。


    她赶紧穿上雨衣,将邮包套在雨衣下,一心赶路,下山要紧。


    一人一狗在山顶上狂奔,远处的天边乌云越积越厚,隐隐有雷电在云层中攒动,没过多久,就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闷雷炸响声。


    大黄“汪”了一声,被雷吓得条件反射地四肢打了个哆嗦,原地停留了一秒钟,又继续往前飞奔。


    猫狗之类的动物对声音及其敏感,它们的听觉十分灵敏,一点点小动静它们都能听见,同时,巨大的声响,也会把它们吓得惴惴不安。


    很多猫狗在雷雨天的天气,听到巨大的打雷声响,比人都害怕,会条件反射地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大黄是土狗,平时再怎么聪明厉害,因为听觉比较灵敏的缘故,也很惧怕这种雷声巨大的声音。


    它跑得很快,程英速度也不慢,程英在部队可是体能格斗训练拔尖的女兵,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每个星期都会经历好几次连长、团长突如其来的半夜吹哨拉练,背着沉重的行军行囊,进行几十公里的负重跑步拉练。


    这种地形的山路,背着一个快要空了的邮包跑路,对她来说,是小儿科。


    原本半个小时的路程,一人一狗夺命狂奔之下,硬生生节省了一大半的时间。


    很快,大黄停在一大团草丛旁,趴在草丛边不停地喘气。


    程英也停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喘了会气,问大黄:“到了吗?”


    大黄踩着那团草丛,狗爪子扒拉一下草丛,似乎在说,是的,到了。


    程英走到那处草丛所在的位置,站在草丛边往下望,陡峭微往下斜的山崖下,有一条一块块不足十厘米长宽大小的石阶,蜿蜒到山下看不见的地方。


    那些石阶,每块相隔半米左右,是普苍寨的苗民,建国前用铁撬铁锤之类的铁具,沿着山崖上的石壁,一块块地开凿出来的。


    那些石阶旁边,还挂着一条十分黝黑,看起来有小孩手臂粗的铁链子,随着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


    这个位置的山崖崖壁是暗红色的,崖壁上生长着一些植物和草木、树木,将石阶遮掩得七七八八,如果人不站在这个位置,不往下仔细看,是看不到那些石阶的。


    而越往下的地方,生长的草木、树木更多,最后与山下成片茂密的树林连接在一起,形成密不透风的密林,人站在山顶,压根看不到山底下的情况。


    程英望着那条陡峭的山石阶梯,以及那条看起来很黑,很灰旧,不知道是否完好的铁链子,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


    那条铁链的一头隐藏在草团之中,刚才她把草丛扒开来看了一下,发现草丛底下有一块很坚硬的岩石,中间被人为打造了一个圆孔在里面,那条铁链就穿过了个圆孔,连接处被铁水浇过,形成一个封闭的铁扣,草团旁边长满了杂草,将粗壮的铁链完全遮掩住,要是有人经过这里,不注意看,是看不到铁链的。


    普苍寨的人果然神秘,连这个以前进入他们村的老入口都做得如此隐秘,难怪在建国以前,没有外人进过普苍寨。


    程英在部队过了新兵期,由于训练特别优秀突出,她被上级看中,加入了女子特训队伍,此后的岁月里,上刀山、下火海,什么危险的地形都去过,也在那些地方做训练。


    面对这样看起来十分危险,只靠一条在风中摇曳的铁链,往八百米高的山顶下山,普通恐高的人,只怕会吓得两脚发软,死活不愿意下去,程英却是跃跃一试。


    她先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自己腰间上,接着将邮包之类的都背好,伸手拉着那条铁链子,往外扯了扯,试了试链子的坚硬度,确定链子没有断裂的迹象,双手拉扯着链子,身体背朝空气,面向山崖,双腿试探着往下踩着一块石阶,招呼着大黄,跟着她一起往山下走。


    大黄小的时候,程建同是把它绑背在背上,一起背下山的,它长大了,胆子也变了大,就训练着它跟着他一起下山。


    下山的路并不是笔直陡峭的,是呈现斜坡的趋势,越往下走,坡度越斜,同时道路两侧有树木遮拦,加上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程建同的身上,一旦大黄脚底打滑,绳子还可以拉住它,不让它摔下山去,因此大黄已经习惯走这样的石阶山路,跟着程英下去,它也没有丝毫害怕的样子。


    程英下降的速度很快,没踩着石阶,直接拉着铁链子往下滑,每滑几米就稍微停顿一下,避免滑得太快,握不住链子,掉下山。


    天色越发黑沉,大中午的天气,天黑得都快成锅底颜色,能见度越来越低,雷电闪烁越来越多,眼看就要下暴雨了。


    程英还在六七百米高的阿衣山上,没有地方进行避雨,很容易被雷劈中,不快点往下滑不行。


    大黄跟不上她的速度,好几次都被她拉得四肢悬空,笔直一条挂在绳子上面。


    它也不吭声,或者说,在巨大的雷声下,它那点低低的哼唧声,程英没听见。


    一连下去快一百米的位置,程英才觉得自己


    下降的速度实在太快,大黄跟不上,连忙拽进铁链,双脚蹬在一块石阶上,稳住身体后,一只手青筋暴起,单手拽着铁链,另一只手把大黄拎着,放在她双脚所在的狭窄位置,利用长年锻炼的腿部肌肉力量,双腿夹着大黄的身体,手一松,继续往下快速滑。


    失重的感觉,让大黄忍不住哼唧,小小的挣扎了一下。


    程英在雷声中大喊:“大黄,不要乱动,你乱动,我没拽紧铁链,我俩都会摔下山去,我这是带着你,尽快下山。”


    大黄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她的话,很快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做她腿部挂件。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狂风一直吹着铁链和程英,让她很难稳住身子,一直随着铁链在石阶附近摇摇晃晃,时不时就要撞上坚硬的山岩,被石阶两旁生长的崖壁植物树木枝叶划伤,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程英全身发力,尽量稳住身体,不让自己撞在山岩上,在越来越黑的视野中,下降的速度越来越慢。


    天色太黑了,她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快速往下滑,很容易被一阵阵猛烈的山风吹下山去,她得稳扎稳打,脚下踩着石阶,尽量稳住身体往下走。


    她刚想双腿松开大黄,踩住崖壁上的石阶,“轰隆隆——”一阵巨响,天边炸起一道震天动地响的巨雷,在一道刺目的雷电闪过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噼里啪啦,如瓢泼一般的倾盆大雨。


    酝酿了快二十分钟的乌云,在此刻从天边倾泻大地,山林之间,全是哗啦啦如流水一般,冲刷到树木枝叶上的巨大下雨声音。


    还好程英事先穿好了雨衣,不至于淋成落汤鸡,不过雨势太大,她头上的连体雨衣帽子很快被吹歪,暴雨淋了她一头雨水,让她睁不开眼睛。


    她在轰腾的雨声中,大声喊:“大黄,你看得见吗?”


    “汪!”没有雨衣遮挡的大黄叫了一嗓子。


    人,天好黑,雨好大,汪看不见!


    一人一狗停留在半山腰上,雷电时不时打在他们附近的岩石上、树木上,不断在山顶上聚集轰鸣,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被电击中。


    程英咬了咬牙,双腿又夹上大黄的身体,决定赌一把,深吸一口,忍住没戴手套,拽着铁链快速往下滑,手心摩擦着铁链,已经磨破皮,刺痛又火辣辣的感觉,双腿继续夹着大黄,飞快地往下滑。


    也不知道往下滑了多久,程英手上被铁链摩擦的血越来越多,疼得她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之时,一道刺目的闪电忽然划破苍穹,唰地一下,近距离地击打在离程英不足半米远的岩石上,击打出了些许火花,吓得大黄发出一阵阵鬼哭狗嚎,身体不断挣扎。


    程英怎么安抚大黄都没用,它挣扎地越来越厉害,程英不得不使出全身的力气,既要在风雨之中稳住身体,抓紧铁链,双腿又要夹着不停挣扎的大黄,继续往下滑。


    渐渐地程英感觉到自己的力气被消耗殆尽,身体越来越乏力,在大黄又一次挣扎中,她双腿没能夹住大黄的身体,大黄近六十斤的体重,直直往下坠落。


    大黄颈子上绳子的另一头,绑在程英腰上,它往下掉,也拉着她一起往下坠。


    程英耗尽力气,没办法再抓住铁链,手一松,就这么跟着大黄以前往山下掉。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程英有一瞬间的空白,很快她清醒过来,冷静的计算自己下了大概多远距离的山路。


    当计算出她离山下不过两百米距离时,她咬牙费力地伸手,尽可能地抓住身边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减缓她跟大黄下降的速度。


    最终在下降了快一百多米的时候,右手成功抓住一根崖壁上生长的柏树树枝,在树枝一阵剧烈晃动下,暂时稳住了身体。


    大黄则直挺挺地悬挂在她腰部下方五米远的绳子上,嘴里一直发出害怕的嚎叫声。


    程英抓住的根树枝不过两根手指头大小,树干很小,树龄不是很大,程英拽住得树枝弯曲的很厉害,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而她跟大黄此刻所在的位置,偏离下山的石阶和铁链,她身上力气耗尽,没办法攀着陡峭的岩石回到石阶的位置,她只能借助天边时不时划破苍穹,一下又一下骤亮的刺目闪电,低头查看山下的情况。


    山下雨水白汽萦绕,看到不到山下底部,因为山下全是树林,那些高大的树枝树叶层层叠叠遮挡住了山崖下的地貌,让人无法窥探山下的风景。


    程英看了好一会儿,没看见有什么好落脚的地方,反而发现那些树林里,似乎有一些五彩斑斓的什么东西,在树冠之间移动着。


    她皱起眉头,在天边一亮一黑的闪电光芒下,往下仔细看,突然发现,那些五彩斑斓的东西,像是不同品种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虫子,正沿着崖壁,往她所在的地方爬过来。


    她吃了一惊,怀疑自己眼花看错了,费力伸出没拽住树枝的左手,抹了一把眼睛上的雨水,继续往下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些五彩斑斓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虫子,竟然已经快到他们脚下不足十米远的崖壁上了,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大黄似乎也看到了那些东西,嗅到了危机,不停地狂吠挣扎,这让本就岌岌可危,处于随时断裂的树枝,忽然发出一阵清脆的断裂声响。


    “啊——!”程英脑子一懵,嘴里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惨叫,和大黄一同往山下掉下去。


    好在掉落的过程中,不断有树枝做阻拦,缓冲下降力度。


    山脚下长满了各种植被,密林长年无人砍伐清理,树下堆积了厚厚的掺和了泥土和干枯树枝的落叶,程英所在的位置距离山下也不是很远,她和大黄掉下去,不会直接摔死,也不会摔成肉泥。


    饶是如此,落地的一瞬间,程英感觉自己骨头都快摔散架了,身体和脑子撞击地面的剧烈疼痛感,使得她脑袋一阵阵发黑,耳朵一阵轰鸣,意识开始渐渐模糊。


    然而她并没有就此晕过去,她就躺在充满腐败味道的落叶堆中,感受到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到她的脸上,疼得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水不停地在她脸上冲刷,她也睁不开眼,只听见大黄似乎在她不远处,低声的哀嚎着,声音很弱,似乎也受伤不轻。


    她想动,剧痛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她想大声呼救,嘴巴张开,却怎么也喊不出声,眼前只有模糊漆黑的雨水景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她脑子浑浑噩噩,即将晕厥过去之前,她听见了一连串窸窸窣窣,像是许多蛇虫蜘蛛在树林间爬行的声音。


    她眼皮一跳,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声音,可不是一件好事。


    想起程建同和卓醉蓝说过的,普苍寨山谷里有很多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毒物话语,她心中一凉,难道她今天要命丧于此?


    很快,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抹五彩斑斓的颜色,似乎有一只比巴掌大的蜘蛛,爬到了她的脸上,耳边还传来一阵蛇吐蛇信子的嘶嘶声响。


    程英毛骨悚然,她想过自己这辈子很多种死法,比如老死,或者病死什么的,就没想过自己会被蛇和蜘蛛、虫子活活咬死。


    关键现在她还有意识,浑身却不能动弹,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看起来就很毒的蛇虫蜘蛛爬在她的身边,要将她活活咬死。


    她究竟是做了什么样的孽,这辈子要死于这样堪比凌迟的恐怖死法中。


    程英绝望地闭上眼睛,心里只觉得对不起大黄,她头一次跑邮,大黄就跟着她出了事,从山上摔下来,被这些毒虫毒蛇咬死。


    要是她妈看到她跟大黄的尸体残骸,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迷迷糊糊间,蜘蛛和蛇咬没咬她,她不清楚,她似乎听到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兴奋的年轻男人声音喊道:“少族长,有女人,漂亮的女人!”


    “女人?”一道低沉悦耳的男人声音响起,“抬回去,做压寨夫人。”


    程英听清楚了这两句话,只觉得他们说话的声音语调特别的奇怪,像是有人在说生硬的汉话一样,听着就让人别扭。


    她想问问那两人是谁,是不是普苍寨的苗民,但她倔强挣扎许久的意识,在听到有人说


    话的声音后,意识像是得到了暗示般的放松,逐渐变得模糊。


    最终她什么话都没问出来,就这么晕了过去。


    第37章


    “叮铃铃——”


    一阵又一阵清脆又悠长的铃铛响声, 由远而近,像是催魂一般,将人吵醒。


    程英猛地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奇怪花纹和绣有蓝色蝴蝶的床帘, 床帘两侧挂着两只小小的椭圆形银色铃铛,正随着屋里的清风, 微微晃动,发出轻微的叮铃铃声响。


    原来她梦中听到的铃铛声, 是这两个不足两指大小的铃铛发出来的声音。


    程英望着床帘上那栩栩如生,大小不一,活灵活现, 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起来的蝴蝶,怔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摔下了阿依山, 晕过去了。


    她记得自己晕过去之前,听到两个年轻男人说话的声音,她这是被救了?


    程英试着爬起身来, 发现先前摔下山崖那全身剧痛,骨头散架似的,浑身不能动弹的感觉没有了, 她能爬起床来, 不过身上依然很痛。


    她低头一看, 发现自己身上穿得绿色邮局工作装不见了, 上身穿着大开领对襟紫色短袖上衣, 下穿同色百褶裙,衣服和裙子都用银线绣着精美的桃花格纹、许多花鸟、蝴蝶,看起来十分漂亮精美的同时, 衣服穿起来还很绵软透气凉快舒服。


    除此之外,她露出的胳膊、双腿,包括颈子上,都孵着墨绿色的药膏,身上一股子奇怪的药味。


    那味道既有药材浓烈的苦涩味道,也混杂了一些奇怪的腐臭味,夹杂着一些血腥味、皮毛味,总之,闻起来很不舒服。


    此刻程英已经猜测到,是普苍寨的苗民救了她,她身上穿着苗服,敷着苗族特质药,她才没有之前那种动弹不得的疼痛感。


    就是不知道,她昏迷了几天,是谁给她换得衣服,敷得药,大黄又在哪?她爸他们知道她摔下山的事情了吗?


    怀揣着疑问,程英四处打量了一下她所在的房间。


    她所住的房间,是一间类似于卓醉蓝家的木头修建的房子,房间格局跟外面汉人住得房间没什么不同,靠里的地方摆着一张雕花木床,床边有床头柜,柜子上面放着一个碗,碗里有一些干涸见底的黑乎乎药汁,床尾则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木头雕花衣柜,床对面,大约五米左右的距离,有两扇朝外打开的木头窗户,有凉风从窗户吹进来。


    窗户下,摆了一张长条方桌,桌上放着一些瓶瓶罐罐和捣药的石舂,方桌左右两侧,又放着一些木头做得椅子、木盆、衣架、放洗脸盆的架子另外就是一个白色的搪瓷水盅,一个红色铁皮外壳,银色鱼嘴,印有劳动最光荣的热水瓶,墙上还贴着几张伟人画像,一些破封建、除四旧,不信迷信之类的大红色标语话。


    整间屋子,充满苗族特色的同时,又与时代共同进步,充满古朴陈旧的气息。


    屋里有股很浓重的霉臭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阿依山下峡谷,普苍寨密林的缘故,山底下一直很潮湿,时常下雨,弄得屋里也是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程英从床上下床,穿着地上放着得一双黑色带刺绣红花的布鞋。


    那布鞋的尺寸,是她双脚能穿上的,她穿上去刚刚好,布鞋针脚细密,鞋底鞋面很柔软,穿在脚上很舒服。


    程英心想,救她的人还挺心细的,给她换得衣服鞋子都挺合适。


    她穿着鞋子,站在地上活动了一下身体,除了身体各个关节部位有些疼以外,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手脚背部被摔得骨折断裂,内脏什么的也被摔破等等。


    她又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体上的伤口,除了四肢有一些摔下山,擦挂在那些树枝上的擦伤外,其他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或者说,有伤痕,她看不见。


    比如她右手在下山之时,摩擦在铁链上破皮出血的伤痕,被厚厚的一层墨绿色药膏敷着,她只感觉到手心有些疼痛,还有一些药膏带来的微凉感,除此之外,没有太大的感觉。


    房间里的窗户是朝南的方向,程英走到那两扇雕刻了许多具有苗族特色的窗户旁,站在窗户往外看。


    两座绵延不绝的崇山峻岭间,夹着一条十分宽阔的峡谷,这条峡谷,远处是密不透风,层层叠叠的密林,近处是一条宽不过三米,长度未知,流淌着清冽山水的小河。


    在河边的右侧,有一片较为低矮,不过两百多米高的矮山山脉,在那些矮山上,可以看到一大片依山而建的吊脚楼。


    每一栋吊脚楼都呈现三层或者多层楼的模样,每户相隔的距离都不远,许多吊脚楼二楼修建着走廊一样的平台,平台上有穿着苗服的苗民在走动,也有人站在平台上,向她所在的地方张望着。


    在那些吊脚楼的对面,也就是河边左侧,也有一大片低矮的山脉,那些低矮的山头,全都开成了能种庄稼的土地。


    那些地被田埂分成一块又一块的,里面种着许多作物,其中一半的地都是梯田,种植着水稻,呈现青黄色的一片,还没有收割,估计是峡谷温度比较低,作物还不够成熟的缘故。


    在那些低矮的山脉下,靠近河岸边的地区,则是一小片宽不过一百米,长度未知的平整地方。


    这些地方,临河修着一排吊脚楼,这些吊脚楼修着十分宽大宏伟,屋顶用得都是瓦片,不像其他在山上的吊脚楼,有不少屋顶是茅草屋顶。


    河边的吊脚楼屋檐上还放着各种镇房年兽,但是底部跟其他吊脚楼一样,用一根根细而长的木头,密集地支撑着整个房屋的重量,从外表上来看,有一种不合时宜的诡异感。


    这其中,有一座十分宽大的吊脚楼旁,还修建着一座木头支撑的吊桥,连接对面的河岸。


    这些河边的吊脚楼像是没什么人居住,因为程英没看到什么人在里面走动。


    在河边吊脚楼的旁边,有一条主干道,若干小道,通往四处,在那些道路两旁空着的平整地方,种了一些花花草草和一些药草之类的作物,开着一朵朵鲜艳的花朵,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绝美景象。


    程英万没想到,在大山深处的偏远峡谷,有这样漂亮的地方。


    难怪程建同跟她说,普苍寨里面的风景很好,就是里面雨水多,长年被雾气水汽萦绕,外围全是密林,有很多蛇虫鼠蚁,不认识路的人闯进这里,很容易被毒蛇毒虫咬死。


    莫名地,程英想起自己昏迷前,看到的成群的五彩斑斓颜色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东西。


    她很确定自己看到了,也不是她的错觉,但是她身上并没有任何被这些东西咬过的痕迹,这是怎么回事?


    当务之急,她得找到救她的人问个清楚,另外还要找找大黄在哪里。


    程英所在的吊脚楼,像是在左侧处于中间矮山山下的吊脚楼,周围生长着一大片竹林,竹子很高,几乎将这栋三层楼高的吊脚楼掩映在其中。


    程英所住的房间在三楼,她走出房门,外面是一条不到两米宽的木制走廊,她住得房间在最右侧靠里的地方,左边还有三个这样的房间,看起来,这处吊脚楼还挺大的。


    她走到中间,顺着中间一个木制楼梯往下走。


    这栋吊脚楼有些年头了,木头都呈现灰白的颜色,她从木制台阶走下去,每走一步,台阶都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嘎


    吱声响。


    很快,程英下到二楼。


    二楼跟三楼的格局完全不相同,二楼没有房间,是一个很大的开阔的大客厅。


    客厅里的陈设既简单又复杂,四面都有木头做得雕花窗户,但都关着,使得客厅里的光线十分昏暗。


    里面桌子椅子,甚至还有木头做得木沙发,各种待客用具都有,正中间的位置则修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下沉围灶,上方垂挂着一根黑乎乎的铁长钩子,钩子上挂着一个烧水的水壶,围灶四周放着一些砍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木柴,看起来主人家平时就是在这里做饭吃的。


    整个客厅顶部,没有电线电路,没有灯泡灯光,屋子里也没有灯光,黑漆漆的,看起来特别的落后。


    程英看了一圈,视线被靠山崖的那一面墙,整个客厅最暗的区域吸引。


    那里放着一张长桌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一个年轻高瘦的男人身影正站在那个长桌子前,手里拿个椭圆形的长条鹅卵石,对着一个石臼捣鼓着什么。


    听到程英下楼来的声音,那个男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看着程英,开口:“醒了。”


    那有些耳熟的悦耳声音,那即便光线昏暗,也能看到年轻男人绝美容貌的长相,让程英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那个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岁,他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抿,肤色很白,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精致妖艳的脸。


    偏偏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女气,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男的,他还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将他斜长入鬓的长眉遮掩不少,让他的眉眼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英武,看起来更加的柔和漂亮。


    他身上穿着一件湛蓝色对襟绣了许多蓝色蝴蝶和花朵的苗服,同色长裤,他站在光影背光处,让人看不清确切的容貌,就能惊艳看到他的所有人。


    程英上辈子也见过不少好看的男人,但像眼前这样俊美到让她呼吸都为止停顿,生怕说话惊扰对方的漂亮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程英怔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你救了我?”


    第38章


    “是啊。”年轻男人放下手中的东西, 朝程英走过来,站在距离她半米左右的距离,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留着一头齐肩的短发, 眉目精致, 五官漂亮,尤其一双眼睛, 格外英气明亮,看人的目光平静无波, 但脸上又自带一些威严锐利的气息,皮肤也不是许多女孩子那样的肤白如玉,她的皮肤是健康的, 富有光泽的蜜色皮肤,那套紫色绣了繁复花鸟花纹以及蓝色蝴蝶的苗服穿在她的身上,倒让她看着白净了许多, 也好看的很,秀美又英气动人。


    感受到年轻男人打量自己的目光,程英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也没有不悦的情绪,因为她知道,对面的人, 只是单纯的在看她, 没有任何恶意。


    两人离得近了, 又快临近中午时候, 外面的阳光穿透窗户上的玻璃, 投进客厅里,让昏暗的客厅光线一下明亮起来,同时也让程英将眼前的男人看得更加清楚。


    男人生得很高, 头发乌黑,身上穿得湛蓝色苗服,绣着精美复杂的刺绣,那些刺绣图案,全都用银线绣的,有尾巴很长的鸟,有大小不一的蓝色蝴蝶,还有一条龙,两条蛇。


    龙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往身后张牙舞爪地扭曲着,两条蛇则蜿蜒在他笔直的裤腿上,都看起来栩栩如生。


    他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没有任何图案。


    他的左手手腕戴着一串细小的缕空雕花银色手镯,镯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串着筷头大小的椭圆形小铃铛,共有四个,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走动,手跟着动的时候,那些铃铛都没有响。


    程英把目光落在男人雌雄莫辨地绝美面孔上,有一瞬间失神。


    这个男人的容貌,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她想破了脑袋,也不记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男人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弯唇笑了起来,“程英,我好看吗?”


    程英回神,皱眉:“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叫程英?”


    “你还没回答我。”男人固执地摇头,“是我先问的你,你回答了,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有来有往?”


    程英这才意识到问题,对面的男人,会讲汉话,虽然他讲得比较生硬,而且每个字都停留在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是,我先,问,你的。


    磕磕巴巴的,像个结巴。


    程英听得有些好笑,很认真地说:“好看,你是我平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男人直直盯着她的眼睛,确定她说的是真心话,没有撒谎,他绝美的面容上浮现一抹摄人心魄的笑容,声如山间清泉一般,温和地说:“我叫龙卜曦,寨子里的人都叫我阿诺,你也可以叫我阿诺。”


    “龙卜曦,阿诺”程英喃喃自语:“龙是苗族七大古老姓氏之一,包含12支宗族,姓氏仅次于五宗之首的吴姓,卜曦是苗族传统人名,代表着古老部落。阿诺,来自苗语中的‘山鹰’,象征着勇敢和自由你的名字虽然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但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在苗族里都具有特殊的意义。龙卜曦,不,阿诺,你不是普通人吧?我在昏迷之前,听到有人喊你少族长,你是普苍寨老族长的孙子?”


    “你对我们苗族,还挺了解。”龙卜曦也不否认,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继续捣鼓他的药材。


    “你爸程建同,给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认识他,他没少提起他的两个女儿,其中提起你的次数最多。你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掉下山崖,被我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按照他的伤势严重程度,他应该不能再做邮递员的工作了。而你长得跟他有些相像,你又穿着邮局的绿色工作服,我跟嘠羧可以断定,你是程建同的女儿,你顶替了他的工作,来给我们普苍寨送信。”


    程英恍然大悟,“所以,我昏过去之前,听到你说要把我抬回去当压寨夫人的话是你们故意说给我听的?”


    龙卜曦捣药的手一顿,“开玩笑的话,不要当真。”


    莫名的,程英松了口气,又问:“我摔下山之前,看见很多五彩斑斓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生物向我靠近,但是它们没有咬我,那些东西,是你们普苍寨养得蛊物吗?”


    “你看错了。”龙卜曦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确定,我没看错,在你们来救我之前,我的意识是很清醒的。”程英十分笃定道。


    龙卜曦没有说话,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他捣药的咚咚声响。


    程英看他不愿意说,很识趣地问其他话:“我昏迷多久了?我爸妈他们有来找过我吗?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按理来说,我的腿脚身体该有被摔断骨折的迹象,但我身体除了有些痛以外,好像没什么受伤特别严重的地方?你救我的时候,看见我的狗了吗?我身上的药是你给我做得,给我敷得吗?我的衣服是不是也是你给我换得?”


    龙卜曦停止捣药,将捣好的药,倒在一个装满各种粉末的小药罐里,进行一阵搅合。


    搅合好了,他端在手里,走到她的面前,也不嫌弃她的问题多,一一耐心回答她的问题:“你昏迷了一个星期,我救你回来的第二天,就派嘠羧出山,到邮电局说明你摔下山的事情,告知你父母,你在我们寨子里养伤。这段时间是我妹妹娅琳在照顾你,药是我做得,她给你敷在身上,也是她给你换衣服,你的狗今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跟着娅琳去里寨了。”


    他说完,将手里巴掌大小的药坛子递给程英,“这药你拿回去,你现在已经清醒,可以自己上药。罐子里的药,一会儿吃完午饭全都敷在你身体关节上,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完全恢复,可以出山。”


    听到大黄平安无事,程英放心下来,她接过罐子,接着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龙卜曦似笑非笑,“程英,你觉不觉得,你问的太多了?”


    程英:


    龙卜曦道:“你没事的话,可以上楼休息,到午饭的时间了,我要去找些菜回来做饭。”


    程英说:“我觉得我休息的够久了,你要出去吗?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出去?”


    龙


    卜曦没有拒绝,他转身背起一个竹编的小背篓,朝楼下走。


    程英把小药罐放在地上,跟着他一起往楼下走。


    他们沿着楼梯走到一个大约十米高的山岩上,这处房子楼下的吊脚木棍就立在这块巨大的岩石上。


    他们又从山岩上的石阶,一阶又一阶下到铺满了细碎小石头的石头主干道上。


    路边开满了紫色和蓝色的鸢尾花,那些花如一只只紫蓝色的蝴蝶,在如一支支狭长青翠长剑的鸢尾草叶上,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美得仿佛油画一般。


    空气中,传来鸢尾花特有的淡淡香味。


    那种香味十分奇怪,它并不是很浓烈扑鼻的香味,也不是全然没有香味,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甜香味,清新中又带着一些药草的气息,还带着潮湿的泥土土腥味。


    香味极其寡淡,风一吹就散了,只有一直呆在花的旁边,才能一直闻到淡淡的香味。


    程英看着那些鸢尾花一路开着到看不见的地方,花开得这么好,却好像没有人摘,手有些痒痒的,想摘两朵花下来。


    又想着这是普苍寨,寨子里的苗民都是生苗,有诸多忌讳,她要贸贸然摘下来,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事端来。


    想了想,她问走在前面的龙卜曦:“这些鸢尾花,我可以摘两朵吗?”


    别看她性格泼辣独立,她也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所有的爱美、爱花之心她都有,她在野外看到那些开得好看的野花,都会摘一些回家,插在花瓶里观赏,让自己身心愉悦。


    龙卜曦回头,“为什么想摘鸢尾花?”


    “因为好看啊,这么多鸢尾花,就在路边开着,不摘两朵回房间插在花瓶里好好欣赏,不是太可惜了。”程英理所当然回答。


    龙卜曦眉梢微挑,淡色的薄唇微微张合着:“你可知道,鸢尾花是死人花?”


    “还有这种说法?”程英不明所以。


    这么好看的花,被他说成死人花,是有什么缘故?


    龙卜曦目光落在一朵快要枯萎的蓝色鸢尾花上,声音缥缈地说:“在我们寨子里,一直有个传说,鸢尾花通常生长在死人的坟头上,尤其是那种生离死别恋人的坟墓上,花开得最好,这条路边,以前埋了很多有情人。”


    程英被他说得毛骨悚然,准备摘花的手,立即收了回来。


    她直起身,四处看了一圈说:“你们普苍寨的人真奇怪,人死了不该埋进坟墓里,立个墓碑吗?怎么把人随便埋在平坦的路边下,还在上面种这么多鸢尾花,要是有人从鸢尾花丛中走过,踩到这些亡魂,他们生气怎么办?”


    龙卜曦眼神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是军人吗?你还信所谓的亡魂?”


    程英:


    她爸真是的,不是说跟普苍寨的人不熟吗?怎么什么事都跟这里的人说?


    她面无表情道:“我曾经是军人,信仰是一回事,尊重又是一回事。我到你们普苍寨苗族地界来,我总要尊重你们这边的习俗,尊重你们这边已故之人,不能随便践踏他们的坟墓吧。”


    龙卜曦好笑地摇摇头,低声说了一句:“你们汉人还真是单纯,我们说什么,你们都信。”


    “你说什么?”程英没听清楚。


    “没什么。”龙卜曦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喜欢鸢尾花?”


    程英道:“我不是喜欢鸢尾花,我只是看它们长得好,觉得好看,想摘两朵下来。我最喜欢的花,是白色的茉莉花,还有微黄的黄角兰。”


    “喜欢茉莉和黄角兰”龙卜曦低声念着。


    “为什么不喜欢鸢尾花呢?”他又问。


    程英答不上来,只说:“各人爱好不同,鸢尾花虽然也很好看,可是鸢尾花不是常见的花朵,颜色也跟其他常见的花朵颜色不一样,让人看着,无端就生出一股诡异的不和谐感,它们看着”


    像有毒,就跟眼前的他一样,明明容貌很漂亮,说话也很温和,可她就是觉得他那张极其漂亮的妖艳面庞下,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


    这是她长久呆在部队里,上辈子和这辈子见过太多人,经历过太多危险的事情,本能的直觉。


    尽管龙卜曦没有回答先前她问的问题,可龙卜曦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是不争的事实,她很确定她摔下山之时,她看到了许多五彩斑斓的毒物,按照程建同和卓醉蓝的说法,普苍寨的人是会炼蛊下蛊的。


    苗族人炼蛊,通常会选择毒蛇、蛇虫、毒蜘蛛、毒蝎子之类的毒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特殊的炼蛊方式,最终炼成蛊虫,再用他们苗族秘不外宣的驱蛊术,驱动蛊虫,为他们做事。


    那些被炼制出来的蛊虫,通常都是几十上百只一起放在特定的容器中,不停地相互啃咬厮杀,直到最后一只存活,吃着苗族特质的苗药,挺过苗药各种烈性药性以后,才能成为蛊虫。


    而要想驱使这些性情暴烈的蛊虫,蛊虫的主人,性情要比它们更加的阴狠凶残,能够从多方面碾压制服它们,它们才会甘愿被主人驱使。


    程英在多年前,曾在图书馆看过一些关于苗族部落的文献,知道苗族部落的族长交接,不一定是子承父业,还有谁炼得蛊最强,谁能驱使更多的蛊虫,就能成为下一任族长的传承可能。


    她不知道龙卜曦是哪一种的传承,他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阴冷气息,让她本能的觉得不舒服。


    她其实不想跟龙卜曦有太多的接触,不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还住在他的吊脚楼里,用着他的药,她还想去找当初救了她爸的几个苗民当面道谢,少不了要跟龙卜曦接触,了解情况,也就跟着他一起出来,有问必答。


    “看着什么?”龙卜曦等着她的下文。


    程英总不能当着他的面,说他坏话,只能说:“看着就觉得很美丽。”


    龙卜曦笑了起来,他皮肤很白,是那种常见不见光的惨白颜色,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一笑,五官尤其艳丽,像生长在山野之间的鬼魅妖精,总能吸引人的目光,摄人心魄。


    他弯下腰,伸出骨节分明,惨白无色的左手手指,摘了一朵开得正好的鸢尾花下来,手腕银镯上的铃铛,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但还是没有响铃声。


    他将那朵枝干挺长的鸢尾花,递到程英面前,“拿着,我再给你摘一支。”


    程英没接花,“我看你年纪不过二十岁,比我还小一点,你应该没结婚吧?我看书上说,你们苗族忌讳很多,你们苗族的人,尤其是未婚的人,不管男女,只要送给另一方东西,都带着特别的意义,你给我摘花,我不敢收。要摘,也是我自己摘。”


    龙卜曦楞了一下,大概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也没想到她的提防心这么重。


    他无可奈何地笑道:“程英同志,现在已经是建国以后快三十年的年头了,我们普苍寨的人,并不是你们汉人想象中的那么封建愚昧,你没发现,我会说汉话吗?”


    “发现了。”程英点头,“所以你为什么会说汉话?”


    “国家每隔几年都会派公职人员来我们这里定时扫盲教书,我们村里有好几个外嫁女,也有两名外娶的汉人媳妇,四名入伍参军的军人,你跟你爸送到我们普苍寨的信件包裹,就是他们跟家人联络邮寄的。”龙卜曦拿着那支鸢尾花,往前


    走着说。


    程英跟上他的脚步,有些惊奇,她倒没想到,看似神秘古老的普苍寨,其实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封建落后。


    她问:“我的邮局工作装,和我的邮包在哪里?”


    龙卜曦头也不回,“衣服,娅琳给你洗了,和你的邮包都放在你所住房间的床头柜子里,里面的东西,没人动你的。你也不用着急送邮件,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


    都知道她受伤?那岂不是整个普苍寨的人都知道她一个邮递员摔下山了?


    莫名地,程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片,有些丢脸,有点后悔跟着龙卜曦走出来了。


    两人往前走了大概一百米,原本空无一人的主干道,突然冒出几个穿着苗服的大人和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看着她。


    其中有两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孩主动跟她说话:“姐姐,你终于醒了,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


    那是个长相十分秀丽,眼睛圆圆的苗族小女孩,穿着粉色拼接紫色的苗服,看起来特别的聪明可爱,却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程英比她还好奇,“是啊,我是新来的邮递员,你会说汉话?”


    女孩说:“我们这里有汉族老师教汉话课,我妈妈是寨子里的老师之一,她是汉族人。”


    程英惊奇的看着她身后一个穿着黑色拼花苗服的女人,她看起来大约三十五岁左右,长得五官小巧,容貌秀美,身形窈窕,哪怕已经是中年的年纪,依然看得出来是个漂亮的美人。


    不过她看程英的目光很奇怪,有探究,有好奇,还有一丝丝同情之色。


    程英还想跟那小女孩多说两句,了解一下普苍寨里的情况,龙卜曦突然看她们一眼,那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还有旁边几个苗民跟受惊了的鸟兽似的,赶紧四散离开了。


    程英转头看向龙卜曦,“他们怎么走了?”


    龙卜曦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伸手指着左边一处低矮的小山说:“我要去这座山头的地里摘些菜,我们走这边。”


    程英没动,“一个月前,我爸从阿依山西山脉摔下山,被你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我爸很感谢他们,让我来到这里后,要当面向他们道谢。”


    龙卜曦偏头看她,“救你爸的人,在对面的山上住着,我建议你吃完饭再去找他们。”


    见她还是站在原地不动,他又说:“你非要现在去也可以,但你不要乱走去别人的家里,不要踩别人家的门槛,也不要乱碰别人家的东西,更不能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记住了吗?”


    “知道了。”程英低声应下,也不问他为什么,询问他,救助她爸的三名苗民名字。


    龙卜曦给她说了三个名字,看着她走了,这才转身往矮山上的山道走去。


    程英沿着主干道,走到河边那一排修建的十分宏伟的吊脚楼前,从中间那栋最大的吊脚楼二楼,走上那条通往河对岸的吊桥上。


    那吊桥全是木头做得,长约二十米,距离河面大约十米高的距离,河水却只有三米宽,河岸边的吊脚楼离真正的河岸又相隔好几米的距离,想来这条河水,雨水多的时候,也是会涨水,河面变很宽,吊桥才会修得这么长。


    程英走上吊桥,吊桥上的木板被踩得嘎吱嘎吱作响,整座桥随着峡谷里不大不小的风,摇摇晃晃的晃动着,人走在上面,还得扶着吊桥上的半人高木头栏杆,才不至于晃得太厉害。


    程英很快过了桥,下桥就是一段宽展不一的石头铺就的石路,蜿蜒曲折地往山上的吊脚楼延伸上去。


    程英踩着那些石阶,没爬多久,就听见一阵清脆的呼喊声,“程英——程英——”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程英循着声音望去,看见半山腰一个靠着山坡修建的吊脚楼二楼走廊上,有一个穿着红色苗裙的十六七岁小姑娘,正在向她招手。


    在她旁边,站着个头高大的大黄。


    大黄看见程英,似乎很激动,老远冲着她汪汪叫了两声,接着一转身,从那栋吊脚楼跑下楼,从半山腰的石阶,一步步快速跑到她面前。


    大黄整条狗都往程英身上扑,嘴里一直发出吚吚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说,人,你终于醒了,你没事吧?


    “大黄,我没事,你也没事吧?”程英摸了摸大黄的狗头,将热情地大黄抱在地上,仔细看了看它的身体。


    见它四肢后背都涂抹着墨绿色的药膏,刚刚跑下来的时候,除了左前爪有些瘸之外,别的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由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嘠羧(g suō)


    第39章


    那名呼唤程英名字的红衣苗族少女, 也很快从半山腰上下来,站在程英的面前,好奇地打量她一, “程英, 你感觉身体如何?”


    这名苗族少女脸庞小巧,肤白貌美, 身形窈窕,眼睛很大很水灵, 看起来特别的娇俏。


    她说话跟龙卜曦一样,虽然说得是汉话,但汉语十分生硬, 每个音节都停留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听起来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


    程英看向她, “你是”


    “我是阿诺哥的妹妹,我叫娅琳。”娅琳冲她友好地笑了笑,“不过我不是他的亲妹妹, 我是他的表妹,这些天是我一直在照顾你。”


    “原来你就是娅琳,谢谢你这段时间一直照顾我。”程英也笑了起来, 看见大黄朝娅琳摇了摇狗尾巴, 她问:“你怎么认识我和大黄?”


    大黄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跟着陌生人走, 也不是那种看见人就摇尾巴的狗, 它能跟着娅琳走, 说明它之前就认识娅琳。


    果然,娅琳说:“你爸爸往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从小就认识你爸爸, 我叫他程叔呢。我有个姐姐嫁到了外地去,我还有一个亲哥哥去了军队当兵,他们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写信、寄东西回来,程叔时常给我们家送邮件,我没少听程叔说起你。阿诺哥救你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让我去照顾你,我一眼就认出你是程叔的女儿了。”


    难怪大黄会跟着她跑,看来是没少见娅琳,知道这姑娘对它没什么威胁,才跟着她往寨子里跑。


    娅琳说完,又问她:“程英,你来外寨做什么?”


    程英听她的意思,“你们这寨子,还分外寨里寨?”


    “当然分了,外寨就是你看见的这些吊脚楼,你可以在外寨随意走动,里寨嘛”娅琳顿了顿,神神秘秘地说:“里寨外人不能进去,我们普苍寨的人也不能随便进去,要是有人不听劝告,执意闯入里寨,后果是很严重。”


    程英很想问她里寨在哪里,之前听龙卜曦说她去里寨了,不知道她去里寨干什么。


    倒嘴的话,程英又吞了回去,主要想起她一个外人问这些问题,不合适。


    她回答娅琳之前的问题,“我来这里,是想找当初救我爸的三个人,代我爸向他们磕头感谢。”


    “你要去找他们啊?正好我现在没事做,我带你去找他们吧。”


    娅琳带着程英往石阶上走,“说起来,救你的人,其中之一,是我阿爸呢,那时候我阿爸正在西山脉半山腰摘药草,正好看见你爸从山上摔下来,就回寨子里找了两个相熟的阿伯,一起把你爸抬进村子进行简单的救治,又把你爸抬出山,送到你家去了。幸好西山脉比我们寨子所在的东山脉矮,你爸在下坠的过程中,一直不停地拉着沿途的崖树缓解下坠冲势,他又很幸运地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要不然从那好几百米的山上摔下来,你爸早摔死了。”


    程英听得颇为感慨,“那还真是凑巧了,我两手空空地上你家门去道谢,有些不好意思。”


    她带得钱放在她工作装的衣服包里,不知道娅琳给她洗衣服的时候看见没有。


    “没事,我们寨子里的人,不在乎你们汉人那些礼节礼数,心意到了就成。”娅琳满不在乎道。


    两人一狗,顺着石阶小路一直往低矮的山上走。


    一边走,程英一边四处张望。


    她第一次来到普苍寨


    ,难免对这深处大山之中的神秘苗寨产生好奇。


    在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依山而建的吊脚楼,每座吊脚楼之间的间隔距离大约五十米左右,但从山脚下开始,每座吊脚楼的上方又修建着另一座吊脚楼,看起来层层叠叠,跟豆腐块似的,整齐又密集。


    那些吊脚楼旁边都修着木制楼梯,连接下面蜿蜒穿插在整座小山的石头山道上,一座矮山,最少修建了一百栋吊脚楼。


    旁边还有好几座同样修建着吊脚楼,绵延不绝的矮山,程英初步计算了一下,这些吊脚楼加起来至少有五百栋,也就是说,生活在普苍寨的苗民,至少有五百户,上千人。


    一个峡谷里的小寨子,竟然住了这么多人!


    程英听说普苍寨的苗民是以前打仗的时候,从湘西逃难过来的,这么多人迁徙到这深山老林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吧。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娅琳说:“我们寨子里,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人,当初我们迁移过来,只有七百多人,房子修得不够多,不够住,我们就不停地扩建修建吊脚楼,房子就越来越多。


    后来抗战战争实在打得厉害,战火漫延到了青曲镇,当时的镇长听说我们普苍寨的苗民会用蛊,苗族男儿身强体健,苗刀十分锋利,派了好多人请求我们族里的人出山杀鬼子,我们老族长最终被说动,派了近三百名壮年男儿出战,结果死伤无数,回来的不过五十人。


    事后当地政府要给我们寨里死去的英灵追为烈士,要上报表彰,我们老族长直接拒绝,要求当地政府隐瞒此事,不能对外宣扬我们普苍寨的存在,只为了隐居在阿依山下,保护好剩下的族人。


    经过好几十年的时间变故,寨子里的人,死的死,走得走,现在寨子里的人口不过三百多人,房子太多,很多年轻人都自己住一栋吊脚楼。”


    程英恍然大悟,想起龙卜曦,“你哥,不,龙卜曦,他的那栋吊脚楼,是他自己住吗?”


    “是啊,阿诺哥很小的时候,他爸妈就死了,他是我们老族长养大的,他自己住在河对岸中山下的吊脚楼里。那栋楼,平时只有他一个人在。”


    娅琳说着,忽然回头看她一眼说,“你在我们寨子人的面前,尽量不要称呼阿诺哥的大名,他的名字,在我们寨子里有特殊的意义,你要直呼他的大名,我们寨子里的人听见会不高兴,你叫他阿诺就好。”


    程英:


    真是规矩多。


    因为程英的到来,山上许多吊脚楼二楼的走廊上,站着很多好奇的苗民,看着程英一步步地爬上山来,时不时三两个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着程英听不懂的苗语。


    程英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一一看过去,他们也不避开她的目光,全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


    很快,娅琳停在半山腰一栋吊脚楼前,带着她往二楼的客厅里走。


    娅琳塌过客厅前半米高的木制门槛,大喊一声:“阿爸!”


    接着说了一堆苗语,一个穿着深褐色苗服,带着灰蓝色苗帽,身形干瘦,体型不高,目测只有一米六五身高的四十多岁中年苗族男人走出来,目光看向程英,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还记得程建同的嘱托,不能踩苗族人家的门槛,因为踩了人家的门槛,在苗族人眼里,会破坏、带走他们的未来一年的财运,他们会很生气,因此她把脚提高,从门槛上跨了过去。


    程英看到那个中年男人打量着自己,她没有任何不自在的地方,眼神看向站在男人身边的娅琳,“这是你爸爸吗?”


    “是。”娅琳点头。


    程英噗通一下,跪倒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对着他哐哐哐磕三个响头,抬头看着男人说:“多谢大叔对我爸的救命之恩,我代我爸向您磕头,我出门出得急,没带感谢礼钱,下次我来寨里,一定带上好礼来报答您。”


    娅琳在旁边,充当翻译,将她刚才说得话,翻译成苗语,说给了中年男人听。


    中年男人拧着的眉头松动,连忙扶起程英,开口说了一堆苗话,最后说了三个字:“由踏沙。”


    程英明白由踏沙在苗语里欢迎的意思,其他的话,她则听不懂。


    娅琳翻译说:“我爸说他只是举手之劳,程叔是邮递员,他从山上摔下来,我爸看见了,理应救程叔,让你跟你爸不用放在心上。我爸还说,你远道而来就是客人,现在快到饭点了,我妈正在屋里做饭,你留下来一起吃吧。”


    程英记起龙卜曦说得,不要随便吃寨子里其他苗民的食物,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她直觉可能跟蛊虫有关。


    普苍寨苗民会下蛊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这些看似和善的苗民,对外人可没有那么友善。


    程英顶替了她爸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是国家干部编制,普苍寨里的苗民应该不会给她下蛊,不过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好。


    她婉拒道:“谢谢叔叔的好意,龙卜,不,阿诺去山上摘菜了,他说他要做饭给我吃,我等下感谢完另外两家人,我就要回阿诺那里吃饭。”


    “阿诺哥做饭给你吃?”娅琳面色古怪。


    “是啊?怎么了?”程英看见她的脸色,奇怪的问:“他做饭不好吃?”


    “不,他做饭很好吃,只是我很少看见他做饭。”娅琳指着东方向密林深处说:“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里寨老族长那里吃饭,很少他自己做。”


    程英顺着她指得方向看过去,一大片密密麻麻树荫遮顶的密林中,隐约能看见几栋宽大吊脚楼的黑灰色屋顶。


    那里就是里寨么?


    看起来离这里挺远的,不知道那里有多少栋吊脚楼,除了老族长,还有谁住在那里。


    她想问问龙卜曦的事情,又觉得她是一个外人,跟龙卜曦没什么关系,打听得太多,会让人误会,也就什么都没说,请娅琳带她去其他两户人家进行登门道谢。


    娅琳爽快地带着她,往山上住在不同地方的两户人家男主人进行道谢。


    不同于娅琳父亲及时将程英搀扶起来,那两个人在程英向他们磕完头后,只是木然的看着她,没有伸手扶她的意思,听完娅琳翻译她的感谢话以后,他们也只是略微点点头,没说什么话语,表示自己知道了。


    娅琳领着程英往山下走,跟程英解释:“你不要介意他们的态度,他们跟寨子里很多人一样,思想比较封建顽固,十分排斥外人进寨子,哪怕你是程叔的女儿,你是邮递员也不例外。要是在以前,他们可不会听你说什么,早把你撵出寨子去了。也就是现在,我们跟外界联络的多了,村里出去了不少年轻人,也来了不少外人,他们才收敛许多。不过你放心,他们知道你是邮递员,对我们寨子没有恶意,他们不会对你做什么事情。”


    这话程英听得奇怪,难不成有外人踏进寨子里,他们还要对外人做些什么事情?


    程英发现一件事情,普苍寨的人,好像对大黄格外的包容,她跟着娅琳在石道上爬上爬下的,那些在二楼吊脚楼走廊,或者站在路边看她的苗民,看得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好奇、探究、同情之类的奇怪眼色,他们看到大黄,眼神却十分的友善。


    有些苗民甚至在大黄经过的时候,还去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大黄也不抗拒,任由他们摸,给人一种奇怪的人与动物和谐的相处感。


    很快,他们回到龙卜曦住得吊脚楼楼下。


    娅琳说:“你上去吧,我要回家吃饭,我就不跟你一起上去了。你的伤势还要在我们寨子里住个几天才能完全恢复,接下来的时间,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来我家找我帮忙,也可以天天来找我玩。反正我呆在寨子里闷得慌,你从外面来,你正好可以跟我说说外面的世界,给我解闷。”


    “好。”程英答应下来,在她临走前,指着路边开满的鸢尾花问:“娅琳,这些鸢尾花我能摘吗?”


    娅琳毫不犹豫地地说:“可以啊,你想摘多少都可以,鸢尾花又没毒,我们寨子里长得到处都是。”


    程英默了一瞬:“龙卜曦说,路边这


    些鸢尾花下埋着你们寨子许多有情人尸体,花开在这些死人骨上,是死人花。”


    娅琳噗嗤笑了起来,“你听他胡说,我们寨子里,的确有人把鸢尾花种在死人骨和坟墓上,不过我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葬在死人谷里,怎么可能随便埋在路边下,他在逗你玩呢。”


    程英:


    她目送娅琳离去,恨恨地从路边采了两支鸢尾花拿在手里。


    亏她觉得龙卜曦身份不简单,他说的话就代表普苍寨人的话,没想到他还这么瞎编话骗她玩。


    程英气冲冲地带着大黄上到二楼的客厅,想质问龙卜曦一番。


    没想到上去就看见龙卜曦端着正好做好的饭菜,放在二楼靠南窗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


    看到她回来,他说了一句:“回来了?吃饭吧。”


    桌上的菜,有一盘笋片炒腊肉片,一锅萝卜炖腊排骨,一条清蒸鱼,一盘清炒红薯叶,还有一锅蒸得晶莹剔透的米饭。


    饭菜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不断在屋里盘旋。


    程英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本来想质问龙卜曦的恼怒心情没有了,她看着桌子上摆放着的两副碗筷问:“这都是你做得?这么多菜,就我们两个人吃?”


    “嗯,我做得。”龙卜曦拿着木勺子,往两个碗里舀上米饭,放一碗饭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在他的对面。


    他指着乖乖坐在她脚下,不停流哈喇子的大黄说:“不止我们两个人吃饭,还有你的狗——大黄一起吃。你第一次在我家吃饭,作为主人,我得好好招待你一番。当年你爸来我们寨子里,我姑姑也是这么招待你爸的。”


    程英入座,好奇地问:“你姑姑是”


    “她叫湄舒,有机会,我再带你认识她。”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肉,又夹了一块带肉的腊排骨,扔在地上,给大黄吃。


    那块排骨上的肉很多,至少婴孩半拳大小,要是在外面的村子,人们长年缺乏油水,这么大一块肉,别说给狗吃了,就是给自己家人吃都心疼。


    他倒好,直接扔给狗吃。


    真奢侈,程英心想。


    大黄可不管程英是怎么想的,有肉吃,有骨头啃,它开心得不行。


    它冲龙卜曦汪了一声,摇了两下尾巴,就趴在地上,埋头吃肉啃骨头。


    “怎么不吃?”龙卜曦看程英不动筷子,皱着眉头问:“这些饭菜,不合你的胃口?”


    “不是,饭菜做得很好,就是我”程英拿着筷子,想着他年幼父母双亡,应该没人教过他怎样照顾病人,纠结了一下说:“我这不是大病初愈吗,我们汉人,生了病,都会熬米粥给病人吃,养胃的同时,也方便病人吞咽食物,消化食物。不过我不是病得很严重,肉菜什么的也能吃,我只想问问你,你不会给我在饭菜里下蛊吧?”


    龙卜曦撩起眼皮看她,“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给你下蛊?”


    “我听过你们寨子的传说,你们寨子里每一任族长都会炼蛊下蛊,你是少族长,也就是下一任的族长,你绝对会下蛊,我不想被你下蛊。我是邮递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我有自己的工作生活,我对你们寨子没有任何恶意,我只是给你们送邮件,我不希望被你控制。”程英望着他那双幽深的眼睛,直言不讳道。


    龙卜曦挑起眉毛,狭长眼眸里,闪着一丝意味不明的光芒,“我要说我不会下蛊,你信不信?”


    “不信,你已经骗了我一次。”程英指着她放在桌边的两支蓝色鸢尾花说:“你说路边那些鸢尾花下埋着死人骨,娅琳说没有,你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在一个叫死人谷的地方。”


    龙卜曦不予置否地扬了扬眉毛,“所以你不打算吃饭了?你还要在寨子里呆最少五天的时间,需要我特质的药,伤口才能完全复原,如果没有我的药,你强行离开这里,你会痛不欲生。在这五天时间里,你不吃我做得饭,要去别人做得饭?你确定其他人不会给你下蛊?还是说,你打算不吃不喝五天?”


    程英神情一滞,她其实心里很明白,她从七八十米高的山崖摔下山,哪怕在这过程中,她抓住了树枝,掉在了厚实的落叶泥土堆上,但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不可能毫发无伤,不可能不出现摔断手脚,背部骨折断裂的事情。


    当时她摔在地上,那浑身剧痛,无法动弹的感觉,她历历在目。


    可是现在,她只在普苍寨躺了一个星就期醒过来,身体居然毫发无伤。


    身上虽然还有些疼痛,但能四肢能活动自由,这完全不合常理。


    而她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近八百米的山上,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哪怕有河水做缓冲,也不可能相安无事。


    她爸却捡回了一条性命,成了半边瘫,好好的活着,这说起来,别人可能都不会相信。


    程英曾经看过得关于苗族的一些文献中,曾经提过,苗族某些古老的部落苗医医术精湛玄妙,古时候这些苗医所制造的苗药,能化腐生肌,起死回生。


    但制造这些苗药的药材十分难寻,且往往运用许多毒虫毒物在里面,药性通常很烈,跟炼蛊似的,一般人都受不了。


    不过就算如此,许多生了重病的人,为了治好自己的病,总要冒险花上重金试一试,于是就有苗族特效药千金难求的说法。


    程英抿了抿嘴,问:“我爸从山上摔下来,被娅琳的爸爸他们救了,他们抬着我爸回到你们寨子里做了简单的包扎处理,他们给他上了一些苗药,那苗药该不会是你做得吧?”


    “是啊。”龙卜曦直接承认,似笑非笑道:“算起来,我救了你爸跟你两条性命,你该怎么报答我?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程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对我们父女的救命之恩,我无以回报,今后我发了工资,每个月给你点钱,再给你买些吃的用的行不行?”


    龙卜曦摇头,“那些东西,我不缺,也不需要。”


    “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程英拽着手中的筷子问。


    龙卜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先吃饭吧,报答的事情,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第40章


    不得不说, 龙卜曦的厨艺很好,那笋片炒腊肉,笋子挖得是鲜的四季笋, 笋子炒之前焯过水, 合着切成薄片,晶莹剔透, 半肥半瘦,瘦肉呈现嫣红色的腊肉片, 腊肉片先下锅炒得微卷,再放切好的笋片,放一些简单的盐味就出锅。


    炒腊肉片带着浓郁的西南烟熏腊味, 吃起来肥肉不腻,瘦肉不柴,一口下去, 满是焦香。


    而笋片吸饱了腊肉片炒出来的多余油脂,吃起来清脆爽口的同时,又带着丰富的油香味, 十分下饭。


    另外的萝卜炖腊排骨、清蒸鱼、清炒蔬菜也都十分好吃。


    腊排骨炖得酥烂,一咬就脱骨,萝卜块也炖得软烂, 吃起来特别的清甜。


    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 肉嫩而不腥,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


    清炒的红薯叶, 炒得碧绿不黑, 吃起来清脆爽口。


    吃腻了肉,再喝点萝卜汤解腻,简直是完美的一餐。


    最重要的是, 龙卜曦


    蒸得米饭,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集体干活,集体上交供粮,他们的米,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米粒雪白干净,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不像外面的米,发黄带一些壳,吃起来割拉嗓子,普苍寨的米,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


    程英重活一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


    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纠结要不要吃饭,转念一想,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她跟他无冤无仇,她又是邮递员,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


    这一吃,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


    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他夹菜的时候很少,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


    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上一次做饭给人吃,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


    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你不吃?”


    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她先前说不吃,结果吃得比他多,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有些奇怪吧。


    “我以为我做得饭菜,会不合你胃口,现在看来,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吃饭对于我来说,只是为了活着。饿了,我会吃,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一天两天不吃,我也不会死,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


    程英抬头看他,一脸疑惑,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


    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


    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


    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够了,我吃得差不多了,你别给我夹菜了。还有,我们算是初次见面,初次认识吧,你一直给我夹菜,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你太热情了,我不太习惯,你吃你自己的,别再给我夹菜了。”


    吃完,她又问,“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还挺好吃的,你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多菜,肯定很辛苦吧。辛苦你了,吃完饭,我来洗碗吧。”


    她住在人家家里,敷着人家给得药,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她不能白吃白喝,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


    龙卜曦目光温和,“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用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比我想象中的好吃。”程英直接拒绝。


    西南地区的稻花鱼,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放一些鲤鱼、草鱼、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


    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以吃田里的水草、水藻、各种微生物和稻谷、稻花长大,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


    因为生活在田里,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通常会煎炸烹煮,用泡椒、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


    像龙卜曦这样,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


    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蒸出来的鱼肉,又嫩又没有土腥气,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


    吃完饭,程英洗了碗,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上到三楼,她所住的房间里。


    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打开柜子,看到了自己的邮包,还有被娅琳洗干净,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


    程英把衣服、邮包、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都打开看了看,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斜挎包里军用匕首、辣椒粉、水壶、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邮包里的两封信件,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


    程英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她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她身上的东西会掉落一些,没想到全都在,这下她就放心了。


    她站直身体,准备擦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天气及其炎热的情况下,她昏迷了一个多星期,娅琳虽然在照顾她,但她当时应该伤得很重,娅琳没时间给她洗澡吧,最多用水给她擦擦身体,她现在身上满是浓郁的药味,还有一股若有似无得馊臭味,她觉得,她该洗个澡,再上药才行。


    程英下到二楼,四处看了一圈,询问龙卜曦:“我可以洗澡吗?我感觉我身上都有味了,你平时在哪洗澡?”


    龙卜曦站在客厅暗光处的药台前,不知道在干什么,闻言,他转过头说:“我平时都在里寨的温泉池子里洗澡,你想洗澡也行,得用我给你熬得药水,否则你洗一般的水,你会很痛苦。”


    里寨竟然有温泉?!这普苍寨还真是深不可漏啊。


    龙卜曦重复提起,不用他的药,她会很痛苦。


    程英心里忽然生起一股叛逆之心,很想试试她不用他的药,她会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会很痛苦。


    犹豫了几秒,最终她还是压下了心里那股叛逆劲儿。


    还是那句话,她跟龙卜曦无冤无仇,他没道理害她,而且她从山上摔下来,毫发无伤,只昏迷了一个星期,本就不合常理,她没必要作死。


    二楼左侧一扇窗户下,有数节对半破开的大竹筒,一节节的对接着,里面流着潺潺的溪水,从窗户下开得一个木洞口子里,流到靠近龙卜曦药台旁边的一个大瓦缸里,里面装了满满一缸水。


    龙卜曦从阴影处走出来,惨白无色的手臂,拿起漂浮在水缸的葫芦水漂,将水一瓢又一瓢地舀进一个大木桶里。


    又用左手,单手拎着满满一通水,走到二楼中间的围灶前,同样单手将那桶水,倒进围灶旁边一个弯嘴大铁水壶里,再将水壶挂在上方的铁钩上,开始烧火。


    程英没想到,龙卜曦看着挺瘦的一个人,力气居然那么大,单手倒几十斤重的水毫不费力的感觉,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她还看见他拎水的时候,那精瘦的胳膊上隐约可见肌肉线条,还有鼓鼓囊囊的肱二头肌,这跟他高瘦的身材,完全是不合的比例存在。


    这人的肌肉究竟是怎么长得,他穿着露胳膊的短袖苗服,不用力的话,压根看不出来他胳膊有肌肉啊。


    程英忍不住把目光落在龙卜曦的身上,看着他烧火。


    龙卜曦烧火的用具,还是古老的火折子,他将圆筒状的火折子一端扯开,用嘴吹了吹火芯,将火芯吹红,对准一把引火的松树针叶上。


    很快一小簇火苗燃了起来,将他那张俊美惨白的脸,照成暖色,看起来比平时的模样多了一些活人气。


    火烧起来,龙卜曦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从药台下的多个小抽屉里,抓了许多药材,放在一个小簸箕里,走回来,打开大水壶的盖子,把那些药材都往水壶里倒。


    程英晃眼间,看见那些药材中,似乎有活的蝎子和一些扭曲的奇怪虫子,顿时瞪大了眼睛,连忙伸手拉住龙卜曦倒药的手,“你给我弄得什么药,怎么还有蝎子、虫子在里面?”


    她往水壶里一看,里面果然有两只黑黝黝,张牙舞爪地蝎子,几条红色筷子大小,不过五厘米长的虫子,在一堆药材和渐渐烧开的热水里,不断挣扎。


    她顿感一阵恶寒,抬头盯着龙卜曦,“哪有人给人熬水洗澡,用这些毒物的。”


    那蝎子和虫子的颜色,一看就有毒,她身体好得这么快,该不会用得药,也有这些东西在里面吧?


    龙卜曦把目光看向她抓住自己左手手腕的纤细手掌,她的手掌不大,手很热,手心还有一


    些老茧,握住他冰凉的手腕,烫得他有些不适应。


    不过他并没有推开她的手,而是睁着那双狭长幽深的眼眸,目光幽幽地说:“这些毒物是我们苗族秘药的配方之一,毒物越毒,药性越烈,越能治重病。我做得药,外人千金难求,你要不是程建同的女儿,不是邮递员,这么好的药,你是用不上的。”


    他幽黑的眼眸,看起来十分认真,又清澈无辜,让人不自觉地会相信他说得每一句话。


    程英慢慢松开他的手,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啊,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没事,你是汉族人,你第一次来我们普苍寨,之前又在外面听说了我们寨子里很多离谱的传言,你不信任我,也很正常。”龙卜曦无所谓地将水壶的盖子盖上,往围灶里添了两根木柴,慢慢给她熬药水。


    大夏天的,在火塘边烧火很热。


    程英看他烧火烧得脸色通红,满头大汗,也没有离开围灶,就站在围灶旁,观察水壶里的药材熬煮情况,时不时往里添一根木柴,渐渐地,心里有些愧疚。


    她直觉龙卜曦是个危险人物,一直对他很提防,总是质疑他做得每一件事情动机。


    龙卜曦像是不介意她的疑神疑鬼,无论她怎么质疑他,怀疑他,他都不往心里去,总是以德报怨的给她解惑,还在这么热的天给她熬药水,她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龙卜曦再危险,至少,他对她没什么恶意,她没必要这么提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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