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凌晨五点, 天色还很暗。
村子里笼罩在一片雾气中,程建同从老程家费力的起床,大声叫着被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 让他们夫妻俩扶着他到二房程英住得屋子前。
彼时程英还在梦中沉睡, 听到门口有动静,长时间处于训练, 睡梦中也对外界格外机警的她,瞬间清醒过来, 听见程建同在门外说:“小英,起床了,你该去邮电所拿信件、包裹了。”
程英‘嗯’了一声, 没有二话,动作轻巧的从床上起身,梳理好头发打开房门, 看到外面脸色阴郁地黄翠芝夫妻俩,站在程建同的身边,她把梳好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道:“爷、奶, 我跑邮去了,我不在的日子里,你们对我爸好一点, 要让我知道你们苛待我爸, 我妈, 你们是知道后果的。”
黄翠芝、程一国两人鼻子里一同哼了一声, 冷冷盯着程英没说话。
程英在镇上买房子的事情, 他们老程家的人都听说了,原本以为二房的钱都被他们打着各种名义借走拿走,只能被他们拿捏, 程英、程雪姐妹俩的婚事还得由他们做主,把她俩‘卖出去’,换两大笔丰厚的彩礼钱回来。
谁知道程英回来,一切都变了,他们老程家不仅陪还了二房大量的钱财,还把老二的邮递员工作弄没了,最重要的是,现在程英顶替了老二的工作,又在镇上买了一套大房子住,以后二房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她们姐妹俩的亲事,谁都不能做主。
而他们老程家的日子,因为程纯富谋害亲叔叔的缘故,在附近几个村镇出了名,他们的只会越过越糟糕。
想到这里,黄翠芝两人心里越发难受,看程英的目光,像要把她吃了一样。
程英无视他们的目光,她看程建同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开口问:“爸,你想说啥?”
程建同望着她漂亮的面孔,犹豫了一下说:“小英,你真不后悔做邮递员?这份工作,不是一天两天的早起,而是长年累月的早起。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有洪水,你都得风雨无阻地早起送信。”
程英道:“爸,我想好了,你不必担忧,我已经长大成人,不再是三岁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程建同沉默了,望着眼前个子比他矮一头的年轻姑娘,脑海里还浮现出当年她出生之时,她在自己怀里嗷嗷啼哭的场景。
一晃多年过去,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姑娘已经长成大人,凡是都能独挡一面,有自己的主见,能自己保护好自己,不用再寻求他这个当父亲的庇佑和保护,他的眼睛有些模糊,心里头梗的厉害,他知道,大女儿是真的长大了。
“去吧。”程建同将满腹的话语,汇成一句,“路上小心,记得跟着大黄歇脚。”
大黄原本睡在他的床脚下,听见他开口喊黄翠芝夫妻俩,这两人装死当没听见,不吭声,也不理他,大黄忍不住冲他们汪汪汪大叫。
这两人还当听不见,它急了,就跑去两人的床边,对着两人的衣角一阵撕咬,把黄翠芝两人气得要死,也不装了,对着它臭骂一通,这才扶着程建同起床到二房来。
他们到二房来,大黄自然跟着,现在就坐在程建同的脚边,俨然一副保镖的模样。
听到程建同说到它,大黄的狗耳朵动了动,抬头看着程建同,冲着他小声的汪了一下,似乎在询问程建同叫它干什么?
程建同伸出还能动弹的右手,爱怜地摸了摸它的狗头,指着程英说:“大黄,以后由你的小主人来顶替我的工作,你要代替我,带着小英去山里,给山
里的那些人送信哩。你要保护好你的小主人,别让那些豺狼虎豹伤害她,也要撵走那些不识趣的蛇虫,不怀好意的人,平平安安地带她回来。”
大黄不知道听懂他的话没有,只是感觉到主任情绪很低,有些伤心的模样,它对着程建同嘤嘤低声叫着,似乎在询问主人,为什么伤心难过。
这是程英第一次跑邮,因为要让程建同给大黄做‘思想’工作的缘故,程英带着大黄回到村里住一晚,没有在镇上的房子里住。
程建同过来的时候,万淑慧也掐着时间起了床,到外间的窝棚厨房里,给程英煮了一大碗炸酱面给她吃。
程英洗漱完毕,吃完万淑慧的面条,程雪也起床了,一家人就站在二房隔开的小院子,看着程英穿着邮递员的工作服,把绿色的邮递斜挎包背上,大号的空邮包放在自行车后座上的铁夹子给夹着,接着骑上自行车,准备带着大黄走。
万淑慧终究是不放心,红着眼眶不停叮嘱,“小英,路上小心啊,遇到洪水猛兽,该避就避,千万不要逞能。路上多看着点路,让大黄走前面,它不走的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虽然是当过兵的人,到底你是一个姑娘家,在山里要是遇上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你能避开就避开,实在避不开,要么找村里你爸认识的人或者村长帮忙,要么”
她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明白,“妈,你放心,我敢接爸的工作,就做足了应对一切的准备。”
这也是她要退伍返乡,接替她爸邮递员工作的原因之一。
她爸跑得邮路,全是大山里的村子,里面的村民虽说大多都很淳朴善良,到底这些村子比较偏僻,村民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文化,很多人愚昧无知,不知道纪律王法。
加上村子偏僻,村里的许多老人重男轻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山村里的男人都娶不上媳妇儿,就动了歪心思,欺骗、强拐女人的事情没少发生。
如果让她妹妹程雪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以程雪那温软的好脾气性格,只怕去了那些地方,会被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而她则不同,她是当过兵的人,她的格斗技术在部队里是拔尖的,在山里不管遇到什么状况,她都能很好的应付,因此由她来接替她爸的邮递员工作最好。
程雪也不放心她姐一个人上路去送邮件,不过她知道她姐的性格,她姐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姐决定的事情,谁都不能改变。
程雪悄悄地往程英怀里塞了一把小刀,一小瓶辣椒粉,在她耳边嘀咕:“姐,给你防身用的,你要是遇到坏人,用辣椒粉撒他脸上,再拿小刀废了他!”
程英拿着她给得东西哭笑不得,她是军人,退伍的时候身上拿了一把仿军用的军匕,那军匕连着刀身不过十厘米长,却异常的锋利,能一刀割喉,将人直接刺杀,她要真遇上坏人,不用她动刀,徒手就能把人给废了。
不过这是程雪的一片好意,她也没说什么,全都尽数收下,临走前叮嘱程雪说:“你多去老程家听听动静,看看老程家的人对咱爸是好是坏,要是老程家的人对爸、或者对咱妈不好,我回来说给我听,我好好的收拾收拾他们。你没事儿也去镇上的房子看看,我多打了几把备用的钥匙,放在你跟妈的枕头底下,你可以去镇上的房子摘葡萄吃,也可以在你的房间里安静的看书,顺便帮我喂喂那只名叫小黑的玄猫。我教给你的军体拳、格斗术,你每天也得练,不能偷懒,等周末我回来,我是要检查你的格斗练习技术的。”
程雪顿时捂住脑袋哀嚎,“知道了姐,别的事情都好说,那军体拳、格斗术是真难练啊!”
她打小就不爱运动,一直是个文文静静的性格,她在学校里,连运动会都不愿意去参加,她姐回来才半个多月,就一直给她上高强度的军体拳、格斗训练和跑步训练。
这段时间她在她姐的严格训练下来,训得腰酸背痛,手脚都软成了面条,正打算等她姐一走,她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呢,结果她姐说回来以后要检查她的训练成果,这不是要她的老命嘛。
程英似笑非笑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等你有一天练得跟我一样厉害,你走去哪里都没人敢欺负你,你也有底气应对任何状况,你就知道我让你练的苦心了。”
程英双脚踏上自行车,对大黄喊一句,“大黄,走了。”骑着自行车向着雾气蒙蒙的村镇道路行去。
大黄没有跟着她跑,依旧坐在程建同的脚边。
程建同只得费劲地弯下腰身,伸手在大黄的屁股后拍了一巴掌,接着伸手指着程英离去的方向道:“大黄,去!跟着你的小主人去,以后,你要跟着她了!”
大黄屁股吃痛,嘴里发出嘤得一声,站起身来抬头看着他,表示十分诧异,小主人为什么骑上了主人的自行车,又为什么穿上了它熟悉的绿色邮政工作服,带上了邮政包裹,主人又为什么要它跟着小主人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但不管怎么样,主人的命令,它是要听的。
大黄一步三回头地看自己主人的反应,见自己主人一直伸着手,指着小主人离去的方向,嘴里一直叫着它去,它没再犹豫,向着程英的方向追去。
第22章
五点钟的清晨, 天色还是黑得,村镇的人们都还在睡梦中,程英骑着自行车行走在雾气蒙蒙的村道间, 大黄不快不慢地跟在车子后面, 偶尔发出两声轻微的汪叫声,在空旷乡野中传得老远。
程英听见大黄的声音, 偶尔停下车速,看看大黄跟上来没有。
最后忍不住, 让大黄坐在车后座后面,接着蹬着车子,快速来到了镇上的邮电所。
支局长早在邮电所等候多时, 看到她来了,支局长道:“我还以为你睡过了头,要迟到, 或者心生退堂鼓不来了,现在来看,时间刚刚好。喏, 桌子上左边的报刊、信件、还有包裹是你这次跑邮要送的,报刊有十五份,信件三十八封, 八份包裹, 其中有一封信、一份包裹是要送去阿依山的普苍寨, 那里住着少数民族——苗族, 你爸跟你说过那边的情况没有?”
“说过了。”程英把大号邮包打开, 把放在邮电所正门大木桌上,属于她的报刊、信件包裹等东西,分门别类, 一一装进邮包多个不同的小包袋里。
昨天下午她带着大黄回到清水村程家,找到程建同,说了大黄的事情,程建同便对大黄说了一堆以后要跟着她跑邮的话,让大黄跟着她,接着又跟她讲了一堆跑邮的事情,讲了好几个小时。
程建同说的,无非是哪个村儿的哪位老人家身子骨不好,哪位不识字,需要绕道多跑些路到他家,又或者要念信给她听,要么是某个村儿的某个人脾气不好,给他送信要小心,又或者要在哪个村相熟的人家住一晚
其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普苍寨。
程建同说到普苍寨的时候,脸色十分严肃,他说普苍寨的苗民是战乱时期从湘西那边迁徙逃难过来的一支苗族,那个寨子的苗民会下蛊,虽然没有人见过那里的苗民下蛊,但程建同就是坚信那里的苗民会下蛊,一直叮嘱程英,不要跟那里的苗民过多接触,送完信件包裹就走,不要停留,也告诉她许多苗族的忌讳,让她不要触犯了苗民忌讳的规矩。
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一直在优待普苍寨的苗民,普苍寨自成一个小社会,不像外面的其他村镇,遵循什么集体制度,他们自给自足,生活在自己的地盘里,除了每年上交必要的粮食税收,投递一些与外界联络的信件包裹,整
个普苍寨的苗民很少外出,也很少跟外人交流,因此凸显的十分神秘。
程建同摔下山的时候,很意外会有苗民救助他,还把他送了很远的地方,到了地势较为平缓,人群较多的清水村,让村里人救他的命。
程建同往年给普苍寨送信、送包裹,不管天黑还是天亮,送了信件就走,绝不多停留。
他对普苍寨内里的情况也不太了解,只是本能觉得普苍寨的苗民都很神秘,且很危险。
不过那里的人救了他的命,他对普苍寨的苗民也很感激,昨晚一再跟程英嘱咐,到了普苍寨,要找到救他的几个苗民,代他向他们跪地磕头,表达救命之恩,又拿了自己多年所存的五十多块体己钱,让程英把那钱分给救他的苗民,以表示感谢。
程英把他给得钱放在了随身背得邮政斜挎包里,里面不仅有他的钱,也有她一部分钱,另外放了程雪给她的辣椒粉、小刀,她自己的军用匕首,外加一些洗漱用品,还有一个军用水壶,一些昨晚万淑慧给她捞得干饼、干粮……鼓鼓囊囊一大袋。
旁边杨德海和另一个中年邮递员,都把自己的信件包裹装进了各自的邮包里,看程英一边收拾着自己的信件包裹,一边整理着报刊,杨德海忍不住问:“英子,你难道不怕吗?”
程英把所有东西都装好,背起沉重的邮包在身上,抬脚往外走,“怕什么?”
杨德海也背着邮包往外走,“下蛊啊,你不怕普苍寨的苗民对你下蛊啊,听说那里的苗民跟湘西的苗民一样,十分擅长制蛊、下蛊,他们要是遇上心仪的对象,为了留心仪之人在自己的身边,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直接给对方下蛊,让对方‘甘愿’跟自己在一起生活,附近几个村落的汉人都挺怕他们。你是一个年轻姑娘,你还长得很漂亮,尽管你是退伍女兵,身手不错,可是在那种玄妙的蛊虫面前,你身手再不错,也是无济于事。”
程英骑上自行车,对着杨德海笑了笑,“杨叔,我爸给普苍寨送了二十多年的信件包裹都没事,我只是接替他的工作,去给普苍寨的人送信件包裹而已,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下蛊?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再怎么优待这些少数民族的人,也绝不允许他们做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吧?这点,请你放心。”
杨德海欲言又止。
倒是另一位名叫赵刚的邮递员,忍不住说:“你爸当年第一次去普苍寨送信,就被那里的苗民下了蛊,好几年身体都不舒服,后面可能是看他只是一个送信的,对他们寨子没什么威胁,那里的苗民才给他解了蛊。”
程英楞了一下,“普苍寨的苗民给我爸下过蛊?我爸怎么没跟我说过,那些苗民为什么给他下蛊?”
“这”赵刚说不出个所以然。
杨德海叹了口气说:“这事儿我原本是不想跟你说的,你爸不提,我也不好说,不过都到这个节骨眼儿上了,我还是给你说两句。你爸当年给普苍寨送信的时候,还是一个长相十分英俊的大小伙儿,虽然他那个时候因为参加了抗m援朝,弄瞎了一只眼睛,不过他身上的军人气质,还有那英俊的相貌,深得不少未婚女同志的欢心。普苍寨在你爸去之前,只有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去那里,做过寨子的老族长思想工作,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外人去过,你爸第一次去给普苍寨送信,他就被寨子里一个苗族姑娘看上了”
他后面的话没说,程英却是了然,估计是她爸不喜欢那个苗女,无论那个苗女怎么向他示好,他都不愿意跟那苗女在一起,苗女恼羞成怒给他下了蛊。
即便如此,她爸还是不愿意,还跟她爷奶安排的她妈结了婚,那苗女估计心灰意冷,又不忍心看着他死,这才给他解了蛊。
难怪她爸昨天跟她说起普苍寨的事情,都是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坚信普苍寨的苗民会下蛊,原来他曾被那里的人下过蛊。
程英道:“谢谢杨叔、赵叔的提醒,我会小心行事,到了普苍寨,我送完信就走,绝不会多停留,也不会跟任何人有过多的瓜扯,尽量不被他们下蛊,平平安安的回来。”
她说完,叫上大黄,一人一狗,向着东大街的几条巷子送信件去。
支局长三个人男人望着她离去的背影,纷纷担忧的叹了口气。
程英骑着自行车,沿着青曲镇弯弯曲曲,铺满青石板的街道,跟着在前面小跑着的大黄脚步,把属于她这条线路的信件一一送到相对应的人家里,接着又骑着自行车,去送清水村的信件。
那个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村里的人都醒了,不是在院子里蹲着洗漱刷牙,就是在灶房里做饭。
当看到程英穿着属于邮局的工作装,背着邮包,带着大黄,来村里给有信件、包裹的人家送信时,不少人都惊奇地跟她打招呼:“英子,你真顶替了你爸的工作,来给咱们送信啊?”
程英礼貌地向他们点头,“是啊,大叔/大婶儿,以后咱们村儿的信件包裹都由我来送,你们有什么信也可以直接交给我,由我去镇上给你们投递。”
女承父业,众人纷纷笑起来,“好啊,以后我们有信件,就直接给你,省得我们去镇上跑一趟了。”
程建同以前也会帮村里人收信件,这是邮递员自愿做得事情,不是邮局规定的,一般都是给比较偏远的乡村人家收,因为他们要出一趟村子可不容易,程建同就帮他们收了。
不过这样一来,程建同就要驼很多信件和包裹来回走,相当的吃力、累人,说起来干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程英当然不会像她爸那样,谁的信件、包裹都帮忙捎去镇上的邮电所。
她可以帮忙捎东西,但那些要她帮忙垫邮费、邮票,又或者人品不行,跟她和她妈有过过节的人,他们让她帮忙,她直接当没听见,骑着自行车走了。
等送完清水村的信件包裹,程英骑着自行车回到镇上买的东大街屋子里,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
接着去到老余头住得地方,跟他和他的重孙女说了自己要去跑邮,三天后回来的事情。
让他们在此期间,帮忙照看她家的院子,免得有那些不识趣的人,知道她跑邮去了不在家里,去她家偷东西。
老余头两人都答应了,老余头的重孙女儿,一个名叫余玲玲的小姑娘,握着她给得备用钥匙,十分郑重地点头:“小英姐姐你放心去,我会随时去我家,不,去你家,帮你照看、打扫家里,再喂喂小黑,不会让任何小偷偷走你家的东西。”
程英笑着点头,“嗯,我相信你。”
她自然是相信这小丫头的,这处老宅,承载了这小丫头许多记忆,小丫头对这处老宅的感情非比寻常。
尽管老宅卖给了她,但有老余头说得协议在,余玲玲被她认做了干妹妹,她给余玲玲一把备用钥匙守家,也合情合理,余玲玲自然不会让任何外人来破坏她的家。
第23章
朝阳高悬空中, 旭日阳光洒撒满山林。
绿意笼罩的怪石嶙峋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 一路往山顶盘旋。
阳光照应在程英那张漂亮的面容上, 让她那张脸看起来红彤彤。
身上背着沉重的邮包,程英跟着前面带路的大黄, 走在羊肠小道上,从山脚下, 一路往山顶行去。
程英跑得这条邮路,大约有两百多里路,每天得走大约七十里山路, 中间要在一个老乡家里歇脚,来回得走上三天,行程相当累人。
根据程建同和支局长画给她的地图, 她第一天要送两个村的信,第一个村子就在这座山顶,然后爬过凉风山, 往山底下走,来到凉风凹,在凉风凹一个老乡家里吃顿饭, 送完信, 再往上翻过马鞍山, 在马鞍村夜宿, 第二天起来, 接着再送两个村的信,最后爬过阿依山,来到普苍寨, 送完信件包裹,再往回返。
这三天的路程十分要紧,除了程建同指定的歇脚地方,其余时间都耽误不得,要耽误了时间,她就没办法按时返程,送下一批的信件
包裹。
如果耽误了时间,要想在指定的时间内返程,她就得牺牲中间夜宿的时间,早起早走。
程英是在部队成年训练的人,她沿着蜿蜒曲折的山道连走三个小时,也没有很累的迹象,没有停下来歇过脚。
大黄的体能也很好,它才四岁,正是壮年的年纪,原本它跟程建同一起跑邮,程建同因为长年跑邮,落下腿疾的缘故,行走的速度远不如从前,大黄不得不跟他的速度齐平,慢慢地走,以免跑得太快,把主人给落下。
现在它跟着程英一起跑邮,程英年轻,腿脚利索,走得速度很快,它从慢悠悠地走,到加快速度,再到时不时在前面奔跑,顺着以前程建同跑得邮路路线,一路领着程英往前走,也就去了半个小时的功夫。
大黄的颈子上绑了一个项圈,项圈上绑了一圈麻绳,程建同走不动路的时候,就把随身的斜挎包和一些日常用品绑在它的身上,让它帮忙托着往前走,减轻自己的负担。
到了过马鞍村河流的时候,程建同还得拉着大黄颈子上的麻绳,一人一狗,淌过湍急的河流,往马鞍村爬。
这要是在往常,程建同跟大黄跑邮,总是一边走,一边跟大黄说话姐们。
他长年一个人独自跑邮,跑邮的路都是不平整的山路,遇到的人不多,他要不跟大黄说话,时间久了,自己得憋出一身毛病。
程英第一次跟大黄跑邮,还没体验到程建同那种常年在路上无人交流的孤寂感,她跟大黄没话说,只埋头跟着大黄爬山路。
大黄走着走着,时不时回头看她一眼,心里估计想着它这个小主人可真奇怪,一句话都不跟它说,是不是个哑巴。
程英也不管它在想什么,走走停停,每次停下来,都是在欣赏山里的风景。
绵延不绝地群山,长年清晨都被雾气笼罩,不过太阳升到高空中之后,雾气便会渐渐散去,那些被雾气笼罩的村落、梯田、山野、树林便渐渐地显现出来。
近处的树木枝条有鸟类在啾鸣,远处的梯田,则能看见不少村民在田野之间劳作,时不时传来人们交谈说话声。
山里的上午是十分安静祥和的,程英行走的狭窄山道,靠右侧的地方是旱土地,没看见什么人在劳作,反倒是山道左侧空着的,像悬崖一样的峭壁,中间有个山谷,对立的梯田里,有不少人在。
有人看见了大黄和程英,隔着老远长声喊:“哎——对面的邮递员,有我家的信吗?”
程英听见声音,停在一处用石头垒砌的土路石阶上,也大着嗓门儿冲对面喊:“婶儿——你是哪家的?”
对面的人听到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声音在回答,伸手笼罩在眼睛上,仔细往她所在的位置眺望,发现不是原来的那个邮递员,又大着嗓门喊:“我是曹石家的——同志,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之前的邮递员去哪了?”
两人相隔的距离太远,那位大婶儿喊得话若有若无,顺着山风吹到程英的耳朵里,程英猜了个大概。
她把背上的邮包放下来,仔细看了一下她即将到达的,名叫矮门村的信件,确定里面有一封名叫曹石的人写得信,这才直起身子,对着那位大婶儿喊:“婶儿——有您的信,我马上到你们村里村委去,您过去领信吧。”
对方兴奋地“哎”了一声,合着另外几个人,往他们村子所在的村委会走。
矮门村的村委会,设立在快要到山顶的山道旁一个地势较为平坦的院坝里。
大黄在距离村委会大约一百米的地方,站在山道旁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冲着村委会的方向“汪、汪、汪——”叫了几声,提醒村里的人,邮递员来送信了。
这年头养猫狗的人很少,主要绝大部分的人自己都吃不饱饭,哪有那个多余的粮食去养猫狗这样的牲口。
也只有程建同,多年以来习惯带一条狗跟他一起跑邮,不仅给他排除一路上的寂寞,还能在关键时刻替他解决麻烦和危险,因此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的村民,都认识他的狗。
程建同深知道这年头的人们是个什么性子,像大黄这种体型威猛的土狗,在很多人的眼里那就是活脱脱的一盘肉,只要大黄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很有可能会被一些愚昧无知的村民打来吃了。
因此程建同跑邮得这些年,养得几条狗,他都会从小进行训练,让它们尽量不要离开他的视线,吃住都跟他在一块儿。
他也从不把大黄带回老程家,就怕老程家的人,趁他一个不注意,把他的狗给打来吃了,他宁愿把狗交给他的同事代养。
程英临行前,程建同也再三跟她叮嘱,要看好大黄,不要让别人把大黄打了吃了,程英自然应下。
大黄的声音十分洪亮,在山谷之间,不断回荡回声。
它的叫声,带来许多村民的期盼。
因为它一出现,就代表着邮递员带来了信件包裹,带来了在外闯荡人们的思念,是村民们期盼着想见到的人物。
很快村民们都听到了它的叫声,纷纷往村委会赶。
当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跟着大黄来到村委时,村委旁的路边已经等候了不少村民。
这些村民大部分都面黄肌瘦,皮肤因为下地劳动干活晒得黝黑,穿着灰黑蓝三种带有补丁的老旧衣服。
看到程英出现,不管男女老少,都露出惊奇的目光,七嘴八舌地议论,“还真换了邮递员哩,以前的老程同志不干啦?”
“这邮递员咋是个女同志?我还没见过女邮递员跑我们这偏远山区的邮路呢,他们邮电所放心她一个女同志跑这条路啊?”
“这女邮递员长得可真俊,我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俊的闺女儿了。”
“哎?这不是老程同志的大黄吗?它怎么跟着这女邮递员,这女邮递员长得有点眼熟啊。嗳,女同志,你跟程建同是什么关系?”
面对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询问,程英把背上沉重的邮包,放在村委门口靠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歇了一口气,这才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
“以前的邮递员——程建同,前段时间从阿依山摔下山去,成了半边瘫,没办法再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我是他的大女儿,我叫程英,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以后马山这条邮路的信件包裹,全都由我来送和接收,各位乡亲父老,还请多多关照。”
程英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红,五官精致漂亮,眉目之间自带英气,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耳短发,藏在脑袋戴得绿色五角星大盖帽下,蜜色的皮肤在阳光底下散发出健康的光泽。
她不笑的时候,看人的眼神自带凌厉感,一笑却又阳光灿烂,明艳动人,让人心生好感,配上她身上那套类似于军装的邮政绿色工作服,在场所有村民一瞬间对她好感倍升。
“原来你就是老程同志嘴里一直念叨的大闺女,我听老程说过,你在部队里当着女军官,你咋突然来当邮递员了?”村民们得知她是程建同的女儿后,大家伙儿对她好奇又喜欢的紧,一个个围着她问。
程英笑了笑,刚要开口解释,一个穿着半旧中山装,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看起来像个村干部的男人走过来,呵斥那些村民:“不该问的话别问,别戳人家的心窝子,老程的事情,早都传遍方圆几个村儿了,你们故意问这些话干啥。”
先前问这些话的几个村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男人转头看向程英,换了一副脸色,笑着道:“程英同志是吧,你好,我叫葛胜利,是矮门村的村支书,你爸之前送得邮件包裹,都是放在村委会。除了老葛家和老田家的老人家不认识字,不方便行动,由我代他们领取,其他的信件包裹,都由邮递员送到大家的手里。”
程英点点头,“我爸跟我说过了,你好葛书记,你说得那两位老人家,这次没有他们的信件,只有别人的。”
“好,我知
道了。”葛胜利往旁边站开,示意旁边看热闹的村民,“有信件的过来拿信件,需要邮寄包裹的提早回家准备包裹,等小程同志跑完邮回来,再把包裹给小程同志捎去邮电所。”
第24章
那些有信件包裹的村民, 一窝蜂地上前,围着站在桌子旁的程英问:“小程同志,有俺家的柱子写得信没有?”
“我家大闺女春分上月说要给我寄一些城里稀罕的罐头和麦乳精回来, 她寄回来没有?”
“小程同志, 我儿子大牛在市里的钢铁厂工作,他每月都会给我寄一张汇款单, 这个月已经迟了好久,你看看有没有我家大牛的汇款单?”
“我家老二给我定了报纸, 每月你爸都给我准时送来,这次你爸出了事,那报纸也没按时给我送来。”
程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从厚重的绿色邮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属于矮门村的信件包裹,挨个发放给围着她的十来个村民:“李家大娘, 这是你家柱子给你写得信。春分她爸,这春分邮寄给您的东西,里面有两罐麦乳精, 一罐牛肉罐头、一罐黄桃罐头,你打开包裹看一下,看看有没有破损, 没有问题的话, 在我的单子上签个字, 表示你已经收到了东西。你要不识字, 不会写字, 就在单子上摁个手印。许家大妈,这是你家大牛给你的汇款单,你得自己去镇上的邮电所取款。曹石家的, 这是你家的挂号信,里面好像是份文件,你仔细看看是怎么回事。黄会计,葛书记,这是你们订得报纸,另外还有一份报纸,是你们村上邓老师的”
被这么多人围着,嚷嚷着,程英没有一点慌张,十分沉着冷静,做事不浮不躁,干净利落地把事先整理好的矮门村所有信件包裹都发放给相关的村民,又对没有收到信件包裹的村民解释,镇上邮电所没有收到相关的包裹,请他们再等等。
最后她拿出一张邮电所签收单和一块红泥印,让春分她爸摁了个手印,再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对村民说:“各位乡亲们,咱们全镇就三个邮递员,要跑二十五个大队,五十多个村儿,每个邮递员除了周末休息日,每天都在跑邮的路上,实在是忙不过来。这次因为我爸摔下山的缘故,我们支局长年纪也挺大了,也不熟悉我爸这条邮路,有些邮件包裹为此耽搁了时间,实在不好意思。以后我会风雨无阻,准时把邮件送到大家手里,请大家放心。”
“原来如此,那我们就放心了。”村民都表示理解,邮递员这份工作,看似是国家干部编制,工资不错,实际却是个十分辛苦的活儿。
邮递员不管春夏秋冬,无论路途多遥远,又或者是刮风下雨,他们都要跋山涉水,坚持把邮件准时送到收件人的手里,很少有丢失邮件或者迟到的情况,村民也知道邮递员干这份工作有多不容易。
李柱子娘拿着手中的信,上前来热情地拉着程英的手说:“谢谢你嘞小程同志,你走了老半天路,一定又累又渴吧,你到我家喝口茶,歇歇脚吧。你爸以前每次帮我送了信,都会在我家坐会儿,我家就在山顶的路边上,离这里不远,你喝了茶就走,不耽误你的路程。”
程英下意识地想拒绝,却看见大黄直接跟着李柱子娘往山顶上一套土屋走,她楞了一下,转头无奈地把邮包重新背在背上,跟着李柱子娘走。
临走前,一个老太太对程英说:“小程同志,你跑完邮回来,记得来村上找我们书记,让我们书记喊我,我要给在城里工作的孙子孙媳,邮寄一些家里晒的笋干、红薯干,还有一些粮食鸡蛋给他们吃。”
程英脚步一顿,回头问:“这些东西加起来有多重?”
老太太笑眯着眼睛说:“不重,也就一百来斤。”
程英:
她是邮递员,不是牛马,这么重得东西,让她背着下山帮着邮寄,这老太太是认真的吗?
旁边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十五岁小姑娘,立马拉着那老太太的手说:“奶,您在胡说些什么啊,这么多的东西,您怎么好意思让邮递员给您送啊,小程同志没有那个义务帮您背这么重的东西送去镇上,她只是送信的,不是送货的!我跟您说了多少次了,您真要给我哥他们邮寄粮食,也得是我跟我爸他们背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您不要老想着让邮递员帮您送。”
老太太撇嘴,“她反正要经过我们村儿回镇上去,她帮我带点东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怎么了,她年纪轻轻的,这么点东西都背不得,还做什么邮递员。想当年,我年轻那会儿,我什么活儿都能干,两三百斤的东西,我随随便便都能背起来”
程英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知道世间奇葩多如牛毛,尤其在乡下,那些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的农村老太太老头子更是奇葩中的奇葩,她想过自己会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难缠的奇葩,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的世间,就遇到了这样的人。
程英望着那老太太,皮笑肉不笑道:“不好意思老太太,我的工作是邮递员,我的职责就是送邮件,请您听清楚,是‘送’,不是收。我们邮递员没有义务帮人收揽包裹送去邮电所,如果大家伙儿有什么轻省一点的,不涉及钱财的东西,比如一封信、一件衣服,或者三两斤干货,自己不方便去镇上的邮电所,对我们态度好的话,我们可以帮忙收揽信件包裹送去镇上,其他的,都免谈!请您记住,我们是邮递员,不是您的专属牛马,您想邮寄什么东西,我们不会给您专门送。”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老太太立即变了脸色,伸手颤巍巍地指着她,“你爸以前每次经过我们村儿,我让他帮忙带东西去邮递,他都帮忙了,怎么到你这里就不行了?就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你怎么有资格做邮递员?!我要去你们邮电局投诉,让你们的领导撤了你的职,让你当不了邮递员,换一个人来做。”
程英笑了起来,“欢迎您去投诉,我爸是我爸,我是我,我爸在工作上是个烂好人,在家里又是另一幅模样,我可不像他,我一直都是表里如一。您家以后得信件包裹,我也不会再收揽,您自个儿去镇上的邮电所邮寄去吧。”
“你、你你你”老太太气得手都在抖,她看程英抬脚要走,气急败坏地伸手去打她。
葛胜利见状,连忙抬手抓住她的手,对着站在她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大声呵斥,“田老大,管好你的老娘,别一天到黑到处撒泼耍混,真以为邮递员是你家的,你家想邮递啥东西,人家就得帮你捎去镇上邮?以前老程同志是想着大家都是乡亲,偶尔帮帮你家忙也没什么,你老娘倒好,这么多年人家免费帮忙下来,你老娘就觉得理所应当,让人家小程同志一个邮递员帮你家背这么重的东西去镇上,人家不愿意就要去邮电所投诉,让人家没工作做。程建同这么多年对你家的好,都是喂狗吃了?让你们家老太太这么恩将仇报,这么对人家的女儿!我告诉你们,哪怕换了一个邮递员,人家不愿意给你们带邮件包裹,你们怎么举报、撒泼耍横都没用!”
田老大夫妻俩尴尬又丢脸的出来,一边对老太太说:“妈,您怎么又拿您那一套老做派来欺压别人,您要给您大孙子邮递东西,我们俩背去镇上邮寄就行了,你干啥在这儿丢人现眼。”
一边对程英低头道歉,“小程同志,实在对不住,我妈年纪大了,有些老糊涂,你别把她的话听心里去,我们要邮寄的东西,我们自己会去镇上邮寄,不会麻烦你。”
程英看了一眼葛胜利,心道这个村支书倒是个明事理的,及时出来解决矛盾,是个好干部。
她也不跟田老太计较,说了一句没事儿,跟着李柱子娘走了。
两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来到山顶,李家
的房子就在山顶路口一颗巨大黄角树后面,是一个用泥土修建的大套屋子,靠近路边的位置,有一个平整的大院儿。
两人一到黄角树下,一股清凉的山风,带着黄角兰花特有的迷人清香吹来,吹走夏季的闷热。
程英忍不住停脚,站在黄角树下吹凉风。
实在是现在已经进入了八月,天气正热的时候,太阳高挂枝头,火辣辣的阳光晒得她浑身都是汗水。
李柱子娘看她站在树下没动,笑着跟她说:“我家门前这颗黄角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每年从四月到九月都会开花,又正好在山顶路口的风口上,一到夏季,村里人都喜欢到我家黄角树下乘凉,到了傍晚,我家门口可热闹了。”
黄角树下放了好几个竹子做得,已经褪去青绿色外皮,变成灰扑扑陈旧的竹椅子,看起来像是李家人放在那里,专门给路人和村里人坐下乘凉的。
大黄热得直接跑到黄角树下,一个靠角落的阴凉地方趴着,伸着粉嫩的狗舌头,不断喘气,给自己驱热。
它这样的动作,显然是程建同以前每次跑邮,经过这里,会在这颗黄角树下,坐在竹椅上歇歇脚,它跟着程建同歇脚,才会停下来喘气。
程英忍住想坐在竹椅上的冲动,双手嘞着肩膀上的邮包背带问:“李大婶儿,你叫我来你家喝茶,是想请我帮你念信吧?”
李柱子娘笑着点点头:“是的,我不认识字,也不想让村支书和会计帮我念信,就只有让邮递员给我念信。你爸以前每次来给我送信,我都请他帮我念信,顺便再喝口茶,歇歇脚。”
第25章
程英跟着李柱子娘, 走进李家的院子,大黄跟在她的身后,看见堂屋里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冲着那老爷爷直摇狗尾巴。
老爷爷笑容和蔼地伸手摸着大黄的狗头, 从屋里拿出一根大骨头扔给大黄吃,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大黄, 好久没看到你了,这是我上次去县里走亲戚的时候, 特意打包了亲戚家不要的骨头给你留得,你吃吧,吃吧。”
那根骨头已经十分干巴, 呈现褐色的颜色,上面没有一丁点肉,但大黄看见那骨头却是十分高兴。
毕竟这年头大家都缺油水, 人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肉,有人念着它这条狗,给它骨头啃, 已然很不错了。
大黄冲着老爷爷摇了好一会儿的尾巴,这才去咬那根骨头,趴在李家收拾的干净利落的堂屋角落啃骨头。
“小程同志, 进来坐。”李柱子娘热情地招呼程英进门, 跟她介绍起老爷子说:“这是我的公公, 也是柱子的爷爷。”
又跟老爷子介绍起程英, “爹, 这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名叫程英,程建同不做邮递员了, 由他闺女顶班,以后咱家柱子的信,由她送过来。”
“原来是建同那老小子的闺女啊,长得倒挺像他的。”老爷子上下打量程英一眼,从屋里抓了一大把自己平时舍不得多吃的龙眼干到程英手里,“闺女,吃吧,好吃的很,这是我家大柱给我跟他娘邮寄回来的好东西。”
青曲镇后世会种很多龙眼树,可是在七零年代,龙眼树只有零星几颗,种树的人家都舍不得吃,都拿去副食店卖。
龙眼干在这年代人们的心中,算是金贵的零嘴了,程英连忙推拒,“李爷爷,我不要,我喝口水就行了,我给你们念完信就走。”
李柱子娘给她端来一盅自家摘泡得老山茶出来,放在她面前说:“小程同志,你就收下吧,也没给你多少,就一把,你在路上当个零嘴吃,也不会那么寂寞。”
“那好吧,谢谢李爷爷。”程英礼貌道谢,把龙眼干放进斜挎包里,再把身上沉重的邮包,放在堂屋门后的一根大椅子上。
她接过李柱子娘手中的信封,小心的撕开信封,发现里面有两张信纸,两张大团结,她连忙把大团结拿给李柱子娘。
这年头的人们,很多人会把钱票塞在信封里,由邮局直接运送到收信人的手里,这是大家对邮局的信任。
因为本县信件邮费仅需要四分钱,跨省八分钱,能把信件直达收件人的手里,是这个年代较为低廉费用,又比较普遍的寄钱方式。
远比在邮局汇款,由对方所在地邮电所拿到相应的汇款单,再让对方去邮电所拿钱方便。
不过这样的信封,也有丢失的时候,通常都是运输工作失误,一旦失误,那一条运输路线都得追责,很少出现工作人员知道信封里有钱,进行独吞的事情。
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有些收件人是聋哑人,又或者是目不识丁的老年人、孤儿寡母,家里没啥亲戚撑腰,就有心怀不好意之人,进行私吞。
上一辈子,程建同在黄翠芝、程一国夫妻俩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把邮递员的工作给了程纯富做,程纯富便找着借口,私吞了好几个人的钱,过了好些年才东窗事发,被人发现,举报到了邮电所那里,被邮电所的领导给开除,并且被公安局的人抓走判刑。
这李柱子写得信封,就是被程纯富私吞过信中钱的其中一户人家。
上一辈子程英曾听程建同提过,李柱子是矮门村唯一到沿海地区当海军的士兵,他爸在他出生的那一年就去世了,他是遗腹子,他娘就生了他一个孩子,他奶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最后留下他爷爷、他娘、他,三个人相依为命。
他十八岁那年,因为考上高中,又正好遇上十年大动乱,县里下乡来招兵的缘故,他毅然决然地选择参军,最后被划分到了沿海地区当海军。
他在南海地区当海军的第三年,因为军事冲突,壮烈牺牲,临死前他怕他娘、他爷爷接受不了他死亡的事实,请求他的战友告知所在的部队,不要把死讯告诉他的家人,求战友每月模仿他的口气文风,给他的家人写信,给他家人一线希望。
他的战友遵从他的遗愿,每个月都给他的家人写信,信中从原来每月塞十块钱,变成塞二十块钱,这钱是他活着的战友,好几个人,每人每月凑五块钱邮寄的,已经寄了快四年。
除了钱,他们还经常打着李柱子的名号,给李家人邮寄当地的特产,替李柱子尽孝。
而李柱子牺牲后的一大笔烈士抚慰金,也由当地政府部门,找着借口发放给了李家人。
有了那笔钱,李家人的生活明显比以前好。
知道事情缘由的程英,看着李柱子的母亲和爷爷,眼里难免生出几分难过。
李柱子的母亲,为了养大李柱子这个遗腹子,不顾娘家人的反对,坚持把他生下来,顶着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和公公婆婆,好不容易将他拉扯养大,他选择去当海军,他的母亲和爷爷都以此为荣。
可李柱子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祖国的南海边,他还年轻,没给家里留一个后,他怕自己的母亲爷爷受不了他离去的打击,宁愿让部队、让当地政府不给家里报丧,不发放烈士牌匾,也要请求自己的战友模仿自己给家人写信。
这样一个孝顺又为国牺牲的好男儿,谁忍心破坏他的遗愿呢。
程英将信纸缓缓展开,双手捧着信,声音清润温和地念起来:“爷、娘,你们好。
自从离家出门,已经有七年了,由于我所处部队比较特殊的缘故,我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跟往年一样,无法归家看望你们,我深感愧疚,又很无奈。
我是一名海军,一名祖国战士,祖国需要我,我就会一直为国效命,为此我不能回家,请你们体谅。
我会定时给你们写信寄钱,钱虽然不多,但是我的一份心意。
我在部队这边吃得好,睡得好,身体康健,一切都很好,请你们放心。
娘,上次您托邮递员给我写信,说爷爷的身子骨越来越不好了,有时候会犯糊涂,到处乱走,摔得
头破血流的,不知道爷爷身体好点没有?
娘,您在信中说,很想念我,想去我所在的部队来看我,我很高兴你想来见我,但我所在的部队一直在海上执行任务,不方便接待军属见面,这事儿就算了。
娘,您上次给我邮寄的老家特产我都收到了,我很喜欢吃,但我战友他们吃不惯,您下次想邮东西,就邮我一人份的就行了,别邮多了,浪费钱。
最后,祝娘和爷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爱你们的李柱子留笔。
此致敬礼!”
下面落款了写信的日期。
李老爷子听完她念得信,乐呵呵地说:“大柱还是老样子,在外面玩疯了,就不肯回家了。”
程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向李柱子娘。
这李老爷子是老糊涂了?还是有痴呆症?
李柱子娘伸出食指,竖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眼中含着眼泪,配合着李老爷子说:“爹,柱子是那样的脾气,他一向很调皮,一出去就不想回家了。”
“是啊,他可皮实了。”李老爷子呵呵一笑,躬着身体,慢悠悠地走到门口,一只手扒着木门,嘴里喊着李柱子的名字,叫他赶快回家,别再外面玩了,仔细把自个儿晒成黑炭。
李柱子娘望着李老爷子趴在客厅半米高门槛上,喊李柱子回家的干瘦身影,眼中的眼泪越积越多,最后忍不住双手捂住脸,坐在凳子上掩面低声哭泣。
大黄听到她的哭声,停止啃骨头,爬起身来,走到她的脚边坐着,仰头看着她,嘴里发出低声的呜咽声,似乎在问:人,你怎么了,你怎么在哭?你身上闻起来好像有伤心的味道,需要我帮忙吗?
李柱子娘听到它的声音,松开双手,看到它乖巧地坐在自己腿边,黝黑的狗眼睛,一副很担忧的表情,她红着眼眶,伸手摸着它毛茸茸的狗头,一句话都没说,默然无声地流泪。
程英看到李柱子娘的动作,心里忽然产生一个想法,李柱子娘是真不知道李柱子牺牲的事情吗?
都说母子连心,很多母亲,在孩子出事的时候,都能感应到孩子出事,李柱子牺牲之时,李柱子娘真没有心灵感应吗?
李柱子当兵三年,牺牲了四年,前后加起来已经过去了七年时间,尽管李柱子所在部队的战友,一直模仿他的口吻给李柱子娘写信,可是李柱子七年没有返乡探亲,也没在信中提起自己升职的事情,就算李柱子娘目不识丁,不认识字,不知道部队的规矩制度,四年前县里武装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来给她送一大笔钱,她心里也应该猜到了什么吧。
程英转念一想,也许李柱子娘猜到了,但不敢问,不敢相信。
李柱子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是她从小放在心尖里疼爱的孩子,就算她心里猜到了,只要有一丝希望,她都不会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的事实。
她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她‘孩子’每月给她写得那封信上,只要信件准时到达,那就代表着她的孩子平安无事。
尽管心里觉得不对劲,她还是把那份期望,放在了每月给她送信件的邮递员身上。
只要信件送到她手里,她的孩子就还活着,她就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和盼头,这是她后半生唯一的念想。
程英在这一刻,忽然体会到了程建同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风雨无阻给乡亲们送信,原来,他们邮递员送信,真的不止是单单给乡亲们送邮件包裹,还承载了每一位乡亲们的期盼和希望。
这份邮件必达的责任感,是每个邮递员都该做到的。
第26章
离开了矮门村, 程英背着邮包继续跑邮。
大黄领着她,从山顶往下走,前往下一个名叫凉风凹的村子。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 因为没修公路, 路是老一辈人们开垦出来的羊肠山道,多半都开在不占用农田的崖壁旁, 呈现盘山的模样,道路弯弯曲曲。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 下山之时必须小心谨慎地往下走,以免脚滑稳不住力道,摔下山去。
大黄熟悉这条邮路, 走这条路没有任何压力。
从下山开始,它就一直在奔跑,它以为年轻的小主人会像先前那样, 脚步稳健地跟上它的脚步,于是撒丫子着欢乐奔跑着。
结果它跑出很远的距离,程英都没有跟上来, 它不得不噌噌噌地跑回来,站在半山腰狭窄山道路边靠悬崖的一从杂草堆旁,偏着脑袋看着程英, 冲着她:“汪、汪、汪!”叫了三声, 像是在说, 你怎么跑得这么慢。
程英探头看了一下路边的悬崖, 下面是好几百米的悬崖陡壁, 崖壁上零星长着一些绿油油的树木植被,悬崖下一条水流湍急,但水却是清澈宝石绿色的河流, 能清楚听见河水流动的声音。
山对面是绵延不绝地大片树木山林,山林的上空,高悬着圆日,这里风景秀丽的同时,带来一阵阵清凉的凉风,倒让人行走在这样陡峭的山道之间,没那么晕眩恐怖。
凉风凹离这座山头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程英抹了一半脸上的汗水,双手拉扯着肩膀上的背带,减轻因长途跋涉,沉重邮包肩带磨损肩膀的疼痛,对大黄说了一声:“走吧大黄。”
一人一狗,顺着半山腰一条弯曲陡峭的峭壁山道,往东面方向的凉风凹行去。
山风徐徐,山林中偶尔有鸟雀啾鸣,伴随着野兽嘶吼的声音,山崖下流水潺潺,远处的山坳还隐隐带着一些还没完全散去的雾气,程英置身在这样的清山绿水之中,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上辈子,程英活在好强要强的性格和部队事业中,与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过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可在好日子的背后,是数不尽的心酸,止不住的心累,还有身体无法磨灭的伤痛。
上辈子程英活得太累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方面,她都饱受摧残,从没有过过一天安静祥和的日子。
重活一辈子,她想活出跟上一世不一样的人生,回归乡野,回到她从小生活的地方,感受农村山野河流,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是她上辈子和这辈子,两世的梦想。
这大概是每个在外闯荡的农村孩子,在外面过得不好,又或者受到了什么伤害,都会想着回到老家,回到自己熟悉长大的乡下,种种地,种种菜,养养猫狗鸡鸭,吃着粗茶淡饭,守着父母,感受着农村一草一木的芬芳宁静,用乡土生活,抚慰自己的伤痛,安安静静,平平淡淡,过完此生。
程英本就是农民的孩子,她的心灵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城里日子过得再好,她也不愿意再去城里折磨自己。
她宁愿留在乡下,做着外人不看好的苦力邮递员,也要穿行在这山野之间,用山川草木生灵,抚慰自己内心的伤痛。
深吸一口山间的清冽气息,将自己内心纷杂的情绪倾吐一空,程英勒着肩带,继续前行。
这会儿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火红阳光撒满大地,河流两面的山顶都是金红色的一片,风景好看是好看,就是热得人要命,就算山脚下的河流往上吹来一阵阵凉风,也还是热得程英满头大汗。
程英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实在热得受不住,停在一处被人工开凿出来的斜坡悬崖口子下,把邮包放在靠里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邮包上,进行短暂的歇气。
大黄也热得不行,看她停下来了,就蹲坐在她的身边,面向悬崖的方向,吹着凉风,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吭哧吭哧地喘气。
程英从斜挎包里拿出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一气喝下半壶水,接着把邮包上,用一根绳子绑挂着的一个老旧陶瓷水杯取下来,将军用水壶里剩下的半壶水都倒进杯子里,放在大黄的面前,“大黄,渴了吧,喝吧。”
这个陶瓷水杯只有巴掌大小,是程建同以前用过的陶瓷水杯,他每次跑邮都背在邮包上,口渴之时,遇到河流溪流,直接舀水来喝。
这样虽然解了渴,但有两个坏处。
一是程建同真正渴了的时候,不一定能走
到有溪流河水的地方舀水喝水,人一直处于饥渴的状态中,身体很容易渴出毛病。
二是那些河水溪水虽然看起来清澈见底,喝起来也十分清甜,到底水没被烧开过,里面有许多微生物、寄生虫和看不见的蚂蟥幼虫存在,长期喝生水下去,身体难免不舒服,会出问题。
万淑慧心疼程建同,在他上任邮递员后没多久,就给他买了一个军用水壶,劝说着他背着装有白开水的军用水壶上路,他总不听,嫌弃背军用水壶麻烦。
后来上了年纪,他有次喝了山间的山泉水,一个没注意,把一条蚂蟥喝进了肚子里,身体不舒服了许久,人越来越瘦,送去医院一检查,蚂蟥都是老大了,需要做手术把蚂蟥取出来。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喝生水了,一直带着军用水壶,这个用来喝生水的陶瓷水盅,也没落下,一直背在邮包上,拿给跟他一直跑邮的狗喝水。
水盅是程建同强烈要求程英一起背着的,除了拿来给大黄喝水用,还因为水盅挂在邮包上,程英每走一步,水盅就会撞击在邮包上,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叮叮咚咚撞击声。
过路的路人,或者是村民,听到这样的声音,就知道是邮递员来了,能给她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大黄连跑半天的山路,自然渴了,程英给它倒好水,它低头吭哧吭哧一阵喝水,将杯子里的水全都喝个干净,没往外撒出一滴水。
程英见状,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嘴里夸赞,“大黄你真是条乖狗狗,喝水没有喝得到处都是,我爸把你教得真好。”
大黄跟所有狗类一样,喜欢被认识的人抚摸,也能分辨人类的情绪。
它知道程英是在夸赞它,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不过大黄十分高兴。
它昂着头颅,狗脸露出一副人性化的笑脸,圆圆的狗眼睛笑眯着眼,蓬松的狗尾巴一直摇啊摇,任由程英抚摸着自己,一副好脾气又温驯的模样。
程英摸了它一会儿,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将大黄喝水用的水盅挂绳重新绑到邮包外面的手柄上,接着重新背起邮包,站起身来,拍了一下大黄壮实的后背说:“走,大黄,我们继续送信去。”
“汪!”大黄叫了一声,速度不紧不慢地率先往前走。
安静的山道中,再次响起程英走路之时,搪瓷水盅撞击在邮包上,发出来的叮叮咚咚不大不小的声响。
这次一人一狗走了大概半个小时,走在前面的大黄忽然停住脚,冲着拐弯的山道,程英看不见的地方,一阵汪汪大叫。
“怎么了大黄?”程英不明所以,从斜挎背包中掏出军匕握在手里,应对突发状况。
大黄回头看她一眼,转头继续冲着前方“汪、汪、汪”地叫,这次叫得声音,明显没有前面的声音大。
程英看它的表情动作,不像是戒备要咬人的模样,正疑惑它为什么这样叫的时候,前面拐弯处,被一大块凸起的山石挡住视线的地方,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喊声:“老程,是你吗?你来给我们村儿送信了啊?”
很快,一个身形干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小撮八字胡的四十七八岁中年男子,出现在拐弯处的山道上。
他身后跟着两名同样黑黑瘦瘦的二十多岁年轻人,模样长得跟他有些像,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用绳子牵着一头皮毛漆黑的山羊,看到程英背着绿色的邮包,三人都愣住了。
大黄在此刻冲着那三人摇了摇尾巴,显然是认识他们的。
大黄认识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程英放下心中的戒备,将手中的军匕悄悄放进衣兜里,身体朝里面的崖壁靠了靠,在不足一米的狭窄山道,给对面的人和羊让道,同时跟他们打招呼:“叔,你好,我是程建同的大闺女儿,我叫程英,我爸不做邮递员了,他的工作由我来做,你们是凉风凹的么?以后你们村儿的邮件都由我来送。”
“你是老程的大闺女啊?我就说你看着眼熟,你是不是小的时候跟你爸送过信?那次你爸带着你到我们家吃饭,你还跟我家臭小子打了一顿呢。”
中年汉子认出她是谁,笑着拉住手里蠢蠢欲动,想撞陌生人的黑山羊道:“我是你广盛叔啊,我旁边左边这个就是跟你打架的二喜,右边这个是当时劝架的大喜。他们比你大不了几岁,当时你大婶儿看大喜一直拉偏架,一直护着你,跟你爸说,让你跟我家大喜定个娃娃亲,你爸不答应,说你的婚事得由你妈做主,他做不了主。你也不乐意,直说让你跟大喜定娃娃亲,你非揍死大喜不可。”
第27章
郭广盛这么一说, 他两个儿子和程英都恍然大悟。
程英十一岁的时候,因为好奇程建同跑邮的工作,在那一年的夏季, 软磨硬泡着程建同, 非要跟着他跑邮。
程建同执拗不过她,就带着她跑了一次。
程英跟着程建同, 认识了他这条邮路上的许多人和村民,也见识过他跑邮有多么辛苦。
由于过去了九年, 再加上程英多活了一世,上辈子她人生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部队的事业,还有跟魏牧成的爱恨纠缠上, 儿时发生的事情,其实她很多都忘记了,或者记忆模糊了。
如今听郭广盛这么一说, 程英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原来是你啊广盛叔,这时间过去的太久, 我一时没认出您,想起您,还请您勿怪。”
她说着, 又向着高郭广盛一个个头, 都穿着白色短褂, 黑色长裤的两个年轻人喊:“大喜哥, 二喜哥。”
大喜有些腼腆, 脸庞微红的点点头,声如蚊呐喊了声:“小英妹子,好久不见。”
二喜则咧开嘴, 露出一口白牙,满脸笑容道:“小英妹子,我听你爸说,你在部队当女兵呐,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回来当邮递员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我爸出了事,他没有儿子,我不得不回来主持公道”程英将程建同身上发生的事情,简短的跟郭二喜解释了一遍。
二喜听完,先是愤愤不平地臭骂了程纯富一番,接着打量着程英道:“你现在顶替了程叔成为了邮递员,以后你跑这条邮路,到了我们凉风凹村儿,你就去我家吃饭吧。有空咱们再像小时候那样切磋切磋,看看你这个当过兵的人,身手有多厉害。”
程建同跑得这条邮路,每个歇脚的地方都有讲究,歇得早,歇得频繁,就容易错过几个村儿的饭点时间,到时候人家吃完午饭都下地干活去了,家里没什么人在,他想在村子喝口热茶,给钱吃口热饭都不行,因此他早跟程英说了要在哪里歇脚,在哪个村里吃早饭。
程英五点钟起床,到邮局拿到邮件以后开始送邮件,送完青曲镇上和清水村的信,返回到镇上,就是早上七点钟左右。
接着她走三个小时的山路,来到矮门村村委停留送信,再在李柱子娘家短暂停留后,接着出发到现在,已经到了正午十二左右。
她得抓紧时间往前赶,务必在一点钟以前赶到凉风凹,要错过了这个时间,凉风凹的村民都下田地干活去了,她就只能吃自己带得干粮了。
程建同跟郭广盛认识,两人小的时候曾经在镇上的学堂一起读过书,念过字。
不过两人都没读两年书,世道就乱了,他们镇上在打仗,就都没再读书,各自回家干活逃难去了。
程建同以前跑邮之时,途径凉风凹村,经常在郭广盛家,还有凉风凹一个带有一点亲戚关系的远房表亲家吃饭。
郭广盛还记得他,对他这个当过兵的邮递员特别的欢迎,程建同第一次跑邮到凉风凹,郭广盛就热情地邀请程建同到他的家里吃饭。
程建同不好老是在他家吃白食,一周跑两次邮,一次在表亲家吃饭,一次在郭广盛家吃饭,每次吃饭,程建同在临走之前,都会往郭广盛家桌子底下压五毛
钱的饭钱。
在这个两毛五分钱就可以买一大碗有肉有菜的肉丝面,或者3到五毛就可以买一份小炒肉、红烧鱼、炖猪肉的年代,他给五毛钱的饭钱,已经是很高的规格了。
郭广盛每次看见他给得钱,都会在他下一次来的时候把钱还给他,要是程建同不肯收,他就会让家里的妻子杀鸡炖鸭给程建同吃,以此抵钱。
久而久之,程建同也不好老是在家他吃饭,也不好每次都给钱,怕太过热情的郭广盛,把家里为数不多的鸡鸭鹅都给杀没了。
后来郭广盛开玩笑要给程英和大喜订娃娃亲,程建同知道程英主意大,万淑慧又特别护两个女儿,没有答应这件事情。
他又怕自己时常去郭广盛家里,郭广盛夫妻俩再次提起这件事情,他不答应,两个人闹得尴尬,渐渐地,他去郭广盛家里吃饭的时候少了,一直在他一个远房表姐嫁去的家里吃饭。
现在换成程英跑邮,他也嘱咐程英,到她的表姨家里去吃饭。
山里的村民和亲戚都比较淳朴,很多时候客人上门,山民们都会热情好客的招待客人吃饭,不收一分钱。
哪怕程建同长年跑邮在他的表姐家吃饭,他表姐一家人从没有不高兴的时候,反倒觉得自己没有好的饭菜招待程建同,时常感到愧疚。
而程建同也不是吃白饭的人,她表姐一家不愿意收他饭钱,表姐一家要寄信写信,他就给她们家买邮票,或者镇上买些糕点水果的,拿给表姐一家吃,给表姐得孩子买衣买鞋……这么多年以来,两家人一直来往的很愉快。
程英望着眼前笑容爽朗的二喜,点头答应,“可以,有空我们一起过过招儿,看看你是不是还像小的时候那样,蛮横无理。”
说起来,当年程英跟着程建同到郭广盛家吃饭,郭家人很热情的招待他们父女,她原本该跟郭广盛这两个儿子相处很愉快的。
可郭家兄弟还有一个妹妹,二喜小的时候,对着他妹妹吆三喝四,时常手贱去打她,招惹她,还去抢他小妹妹手里的拨浪鼓玩,逗得他妹子哇哇大哭。
小时候的程英看不过去,帮着他小妹把拨浪鼓抢回来,二喜自然不乐意,两个人为此大打出手。
别看当年才十一岁的程英身形特别的干瘦,她是从老程家百般苛待下长大的女孩子,打架特别的凶狠。
小时候看起来挺胖乎的二喜,完全不是她的对手,被她一阵拳打脚踢,打在地上嗷嗷哭。
她还薅着二喜的头发,一巴掌一巴掌扇着二喜的脸,问他知道错了没有,把他的脸扇成了猪头。
郭家人在家里做饭闲聊,听见哭声,到院子一看,吓了一跳,连忙将两人拉开。
大喜在旁边拉偏架,一直护着程英,致使二喜在大人拉扯开两人的过程中,又挨了程英好几脚,痛得他嚎哭不止。
程建同为此不断向郭家人道歉,说自己没管好孩子,是他的错。
郭家人说没事儿,都没往心里去,因为他们知道自家孩子,二喜的性格有多不讨喜。
二喜小时候就是典型的说不听、教不听的熊孩子性子,他经常欺负他的小妹,郭广盛一家人时常揍他,他也不改。
程英揍得二喜鼻青脸肿,他们反而开心,觉得终于有人能治住二喜这个浑小子了,于是跟程建同提了一嘴结娃娃亲的事情,结果被程建同当面婉拒。
如今再见到程英,看到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加上她是退伍女兵转业,接替了程建同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郭广盛心思一转,再次生出了要让自家儿子娶程英的心思。
像程英这样优秀的年轻女同志,又有国家铁饭碗的工作做,在乡下的山村里,可是个香馍馍,谁家要娶了她做儿媳妇,那指定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
郭广盛两个儿子,郭大喜已经二十五岁了,郭二喜二十三岁了,早就到了说亲的年纪。
郭广盛早在大儿子十八岁的时候,就让自家那口子张罗着在十里八乡给他相看姑娘。
结果他这个不满意,那个不喜欢,东挑西选的一个都看不上,死活不愿意跟他们夫妻俩介绍的姑娘们处对象。
这么一年又一年的磋磨下来,跟他同龄的年轻后生都已经当爹,孩子都生几个了,他还是不愿意结婚。
气得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想摁着他的头,逼着他跟一个他们夫妻俩看中的姑娘结婚,他转头就跑了,一跑就是一年,了无音讯,让他们夫妻俩,成了十里八乡的笑话。
逃婚的姑娘大家时常见,逃婚的年轻小伙儿,这么多年乡民们还是第一次见,大家伙儿可不就觉得稀奇么,想不议论大喜都难。
这事儿之后,大喜又回来了,回来后就跟他们夫妻俩说,他只会娶他喜欢的姑娘,他们要再逼他,他会继续跑,下次再跑,就不会再回来了。
郭广盛气得狠狠揍了他一顿,到底心疼自家儿子,怕他真的又跑了,再也不回来了,就把之前说好的婚事给推了,各种赔礼道歉以后,没再逼大喜结婚。
两年时间过去,大喜还是没有看得上的姑娘。
二喜也学着他哥的样子,说什么也要娶自己喜欢的姑娘,兄弟俩到现在都还单着,都是光棍儿,郭广盛跟他家那口子都急得不行,又没办法逼这兄弟俩,两口子愁得头发都白了许多。
先前程英跟大喜、二喜打招呼之时,郭广盛没错过自家大儿子那突如起来的脸红,还有那腼腆的模样。
知子莫如父,郭广盛忽然就明白了大儿子这么多年来,一直抗拒他们两口子给他找媳妇的事儿。
原来这小子,从小就记挂上了程英这姑娘啊。
郭广盛看着面前的程英,那是越看越满意,他笑着跟程英说:“小英,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找了羊,正要回村里去呢,你跟我们一到去村里,到我们家吃饭去吧。”
“这不太好吧,我爸让我去我表姨家吃饭。”程英看了一下日头道:“广盛叔,你们不是从对面过来的吗?怎么要掉头回村里去?”
“我们是在找村里养得丢失的山羊,已经找到了三头,还剩一头小羊没找到,不知道是掉在哪个山坑里,又或者被野狼和其他猛兽吃了。我们已经找了一上午的时间,肚子饿得慌,这会儿已经到了饭点的时间,我们也得回家吃了饭,才能继续找剩下的羊。”
郭广盛伸手扯着颈子套了粗绳的黑山羊往回走,边走,边对程英说:“我跟你爸熟得很哩,你表姨也经常到我家来,跟你大婶儿唠嗑说话,你到我家去吃饭,你表姨跟你爸都不会不高兴的。正好你婶儿今天过生,家里杀了只鸡,捞了一些河鱼,要请一些亲戚来吃饭,你跟着我们一起去,吃点好吃的吧。”
他如此热情的邀请,程英要再三拒绝,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她是邮递员,未来的日子里都要跟这些山民们打交道,再加上有她爸的交情在,还有大黄对他们也很熟络,他们也不是什么坏人,程英也就没再拒绝,说了一句:“那麻烦你们了。”跟着郭广盛父子三人往凉风凹走。
第28章
青曲镇地处西南, 由于地界的特殊性,青曲镇管辖范围内绝大部分的山村,都跟矮门村一样, 一半是常见的山土旱地, 另一半则是梯田。
八月初,青曲镇绝大部分地区种植的水稻都已成熟, 凉风凹一整个斜山都是金黄色的一片。
烈日高悬,火热的阳光下, 还有不少村民在金黄色的梯田里割稻打谷。
远处田间树林旁,零零落落坐落着房屋,屋顶升起一缕缕袅袅炊烟, 家家户户都在做饭,每户人家前面都有一个院子,站在山道进村的道路口, 隐约能看见一些孩童在农家院子里嬉笑玩闹。
出了陡峭的悬崖山道,原本走在程英前面,
又在郭广盛父子三人后面的大黄, 咻地一下跑到前面,接着跳到进入凉风凹村子山道上,立着写有‘凉风凹’三个字地界的石碑上, 冲着村子‘汪汪汪’地一阵喊叫, 然后跳下石碑, 兴奋地摇着尾巴, 转跑回来到程英的面前, 黑黝黝的狗眼睛一直看着她,似乎在跟她说:“人,下一个送东西的地方到了。”
程英看它的表情, 就知道它想说什么,她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低声说:“嗯,我知道了,凉风凹到了。”
大黄听懂了她说得这句话,高兴地冲她摇了摇尾巴,接着又转头兴奋地往前跑,动作之大,吓得郭广盛父子三人牵得三只山羊一阵乱动,咩咩直叫。
郭广盛三人手忙脚乱地牵住挣扎着想跑的山羊,等山羊情绪稳定下来后,郭广盛率先牵着羊往前走,边走,边回头跟程英说:“你爸养得狗,一条比一条聪明,帮了你爸不少忙呢,以前你爸养得那条名叫大白的狗,还救过你爸的命呢。”
这事儿程英知道,那是她爸养得第二条狗,在她十岁那年,有一天晚上,她爸收到邮电所一封加急电报,要送去阿依山的普苍寨。
他爸连夜带着大白往普苍寨赶,在到阿依山的第二天晚上遇到了狼群,大白为了保护她爸,与狼群奋力厮杀,最后被群狼咬死,她爸也受了很多伤,不过平安的将电报送到普苍寨的首领手里。
后来她爸借了苗民的猎枪,只身上山,打死好几头野狼给大白报仇,又把大白的尸体背回了程家,就埋在程家竹林后面。
程建同很少带他养得狗回家,程英对他以前养得狗,记忆不算深刻,救他的大白模样却还记到如今,那是一条皮毛纯白,四肢健壮,爱拿狗尾巴‘攻击’人腿部的狗。
程英从小对猫狗和其他生灵,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属于那种,看着猫狗可爱,她也有想撸一撸的想法,但让她养,她就觉得麻烦。
不过她这个人很护短,如今她接替了她爸的邮递员工作,她爸把大黄交给她,让大黄跟她同行,以后大黄就是她的伙伴,由她来养,大黄就她的家人。
自己的家人被外人夸赞,程英脸上也有光,“大白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它的确是条好狗,我们一家人都很感谢它保护了我爸。说起来,我爸养得狗都是咱们本土的中华田园犬,它们可是从古时候就被咱们老祖宗认证过的好狗,它们聪明、听话、忠诚、懂事,战斗力强,身体强壮,很少生病,养它们一路跟着我们跑邮,是真能帮我们不少忙。”
就比如大黄,它外表看起来就很威猛,实际也很聪明懂事,它明明是程建同养得狗,本意上来说,是不会认第二个主人的。
但是它记得主人的工作,接受主人给它下达的命令,从跟程英一同上路到现在,它没有到处乱跑,也没有出现消极怠工,抛下程英跑回镇上的事情。
大黄尽职尽责地给程英带路,在前面给她排除未知的危险,每到一个村落,提前大声狂吠,提醒她新的村子到了,也提醒村里人,邮递员来了。
这样聪明又敬业的大黄,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好狗啊!
郭广盛哈哈一笑,“是咧,我们家也养了一条土狗,不过是条母狗,时常跟着我一起上山打猎,你们大黄很喜欢跟它玩,可惜的是,去年冬天,山上下来一群野猪糟蹋咱们村儿的粮食,我带着它跟村里人去撵猪,它被一头大野猪给撞死了。”
青曲镇下的每一个山村占地面积都很广,每个村儿都能分成十来个生产队,凉风凹村除了能种地的几个山头,还覆盖好几座高山,绵延的群山。
这些群山之间,中间有一条类似于峡谷的河流,被命名为青河。
在比凉风凹更高大的群山上,全是陡峭的山坡以及大面积的树林、山林,里面有许多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
建国以前,这些山林里还有猛虎,一到粮食匮乏的冬季,这些猛兽总会下山吃人、吃村民们的粮食。
建国后,为了杜绝虎患,当时的政府部门还组织过民兵进行剿虎、撵虎,后来山林里穿梭的老虎没了,其他的猛兽撵之不尽,政府也不能可能年年都干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村民们只能自保。
在这个年代的山区村庄,都有民兵的存在,可以合法持枪,击杀祸害村民的猛兽。
也有不少村民为了自保,自制猎、枪藏在家里,只要不用来干杀人放火的事情,村民偶尔用猎、枪上山打个野兔子、野鸡之类的野物打打牙祭,村里的干部们都当看不见。
郭广盛是凉风凹老的一批民兵,他虽然不像程建同那样受过部队的训练,上过战场,但他做民兵的期间,也是学习过军体拳之类的格斗术,学习过如何开枪、开炮、拉手、雷,体能相当健康。
他农闲之时,会带着两个儿子去凉风凹对面全是山林的高山打野鸡兔子,因此他也会养狗,平时看家护院,偶尔随他上山打猎。
自家的狗为了保护村民一个孩子,被成年野猪锋利的獠牙撞顶在肚子上,破了一个大洞,肠子鲜血流了一地,当时那条狗还怀孕了,大着肚子跟着他去撵野猪,为此送了性命,郭广盛说起来也是痛心不已。
程英诧异地看着在前面奔跑的大黄,大黄是条公狗,他要是跟郭广盛家的母狗玩得好的话,那条狗又怀孕了,那估计,多半是大黄的孩子。
就目前这个年代来说,小山村里养狗的人家不多,能养狗的人,家里的条件都算是比较好的。
毕竟多养一个生灵,就要多吃一份口粮,绝大部分的村民家里养了一堆的孩子,还有老人要赡养,他们自己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多分出一份口粮给猫狗吃,他们不吃猫狗就算不错了。
因此,郭广盛一家人在凉风凹村,条件算不错了。
可是那条母狗死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死了,不知道大黄知不知道那条母狗死去的事情,会不会跟人类一样伤心难过。
郭广盛家在凉风凹的山脚下,靠近青河边,一处种了好几颗梨树的地方。
郭广盛领着程英,从半山腰上的山道,顺着弯弯曲曲的道路一路往下,偶尔超近道,从金黄色压弯枝头的稻田田埂边走过。
大黄看他们不走正确的道路,还急得跑回来,咬着程英的裤腿,嘴里发出低低的哼唧声,想把她拉回正确的道路上去。
程英不得不说:“大黄,我们走近路,不走主道。”
连说几遍,大黄都不听,直到郭广盛说:“大黄,到我家看小花去。”
大黄顿时支棱起毛茸茸的狗耳朵,看向郭广盛,一副,你说真的?你没骗我?
郭广盛说:“小花已经死了,我带你去埋它的地方看它。”
他养得名叫小花的母狗,死后埋在他家祖坟那边的树林里,离他家挺远的,之前程建同跑邮带着大黄来他家吃饭,大黄每次都在他的屋子里团团转,不停地叫,就是在找小花。
他好几次都想带大黄去看小花,程建同都在赶时间,吃完饭就走,就一直没带它去。
大黄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看向程英,嘴里一直低声呜呜咽咽哼唧着,似乎在恳求着什么。
程英手一挥,“大黄去吧,去跟着广盛叔,看看你的小花吧。”
大黄汪了一声,急切地跑到郭广盛的身边。
郭广盛把手中牵山羊的绳子,拿着郭大喜牵着,叮嘱他:“你带着小英先回家里去,到了家里,跟你妈好好的说一说,别吓着人家,我带大黄看完小花就回来。”
大喜嗯了一声,牵着两头羊,领着程英和二喜往山下的家里走。
路上,二喜一直跟在程英的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会儿问她邮包重不重,要不要他帮忙背,被她婉拒后,又接着问她,军营里是什么样的,当兵苦不苦、累不累,开枪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她杀过人没有
程英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郭大喜在前面默不作声
,时不时回头看程英。
程英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特别火热明亮,那眼神分明就是一个大小伙儿看喜欢的姑娘才有的眼神。
这种眼神,她在前世,魏牧成没背叛她之前,她看过很多次。
这郭大喜,该不会喜欢她吧?
可是她跟他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啊,除了今天,她跟他唯一的接触就是九年前,年少之时在他家吃了一顿饭。
他比她大五岁,难道那个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
那也太奇怪了吧!
有了这个认知在,程英浑身都不自在,开始后悔答应郭广盛,去他家吃饭了。
在到郭家的路途中,时不时就有村民看见程英,进行一阵打招呼和盘问,程英一一客气礼貌的回答。
等到了郭家,郭家人早已收到风声,一群人站在院子里迎了出来,七嘴八舌地说:“这就是老程的大闺女呀?长得可真俊!”
“能不俊么,她小的时候就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我家那口子跟她爸提一句结娃娃亲,她跟她爸都不同意呢。”
“哎呀,我可记得她,她小时候的脾气可大着呢,她跟她爸跑邮到我们家来的那次,她就跟二喜干了一架,把二喜打得鼻青脸肿,屁都不敢多放一个!”
“哈哈,我就说二喜从那之后老实了许多,不敢再欺负小姑娘们了,原来是被她收拾过。”
“嗳?我听说,她是我们镇上这几年唯一招去部队当兵的女兵,她这是退伍,接替她爸的工作了?”
“你还没听说吗?老程摔下山,是被他同行的大侄子推下山去的,这姑娘从部队退伍回来,是给她爸主持公道的。”
郭母今天过四十五的生日,请了关系近的本家亲戚和一些相熟的邻居,在院子里摆了三桌,院子里站了三十多号人。
郭大喜领着程英走进郭家院子,怕程英脸皮薄,不经亲戚们说,连忙说:“各位爷爷奶奶叔伯婶子、兄弟姐妹们,小英是来送信的,本来要去她表姨家吃饭,我爸让她来我们家吃饭,你们就别在她的面前东说西说,吓着人家。”
“哟,大喜,我这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这么护一个姑娘呐。”一个本家大婶,揶揄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
她话还没说完,郭大喜偏黑的面庞红了起来。
大家都惊奇地瞪大眼睛,看看大喜,又看看程英,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郭母见状,连忙拉了本家大婶一把,示意她别在往下说,别当着程英的面儿打趣大喜。
年轻人脸皮薄,要把程英给吓着了,把事儿搅浑了,大喜还指不定怎么怪她呢。
“你就是小英啊,女大十八变,你比小的时候长得更漂亮了。小英,你还记得我不?我是大喜的妈,你叫我郭大婶儿的。”郭母走到程英的面前,热情地拉着她往院里走,“来来来,小英,里面坐,你来得正好,我们饭菜都做好了,就等着你广盛叔回来开饭呢。”
程英跟着郭母走到客厅里,将背上的邮包放下来,礼貌地跟她打招呼:“你好郭大婶儿,我记得您,九年前我跟我爸跑邮来你们家吃饭,您还单独给我煮了一个白煮蛋吃,也不怪我打了您家的二喜,我很喜欢您。我不知道今天是您生日,什么都没买,就到你家来蹭饭吃,实在不好意思。”
白煮鸡蛋在这个年代可算是好东西,一般的人家,家里每年只能养两只鸡,大家把鸡养大都舍不得吃,留着鸡生蛋卖钱,或者孵化小鸡仔,自己家里养,生更多的鸡蛋卖钱。
一般的山民家里,自家人都不怎么舍得吃鸡蛋,只舍得给小孩儿吃,程英一个外来的小姑娘到郭家来,郭母不但不怪程英打了她的儿子,还煮了一个水煮蛋给程英吃,这不仅仅是郭母为人大方善良,她还很会来事,脾气温和讨人喜。
这么多年过去,程英不记得郭广盛父子三人,却记得郭母曾经给她煮了一颗香喷喷的鸡蛋吃,可见郭母为人有多厚道。
郭母哈哈一笑,“你还记得你那年来我家的事儿啊,你喜欢吃鸡蛋是不,一会儿我单独给你蒸个鸡蛋羹。你爸这几年来我家吃饭的时候都少了,他摔下山去,我们都没时间去看他,你哪会知道我今天过生呢。你不用这么客气,你来到我家,就是我们的客人,来来来,别在屋里站着,去院子里入座吧,我们一会儿就开席了,你多吃点肉。”
她说着,拉着程英走到院子里,安排她坐在中间的主桌上面,转头招呼郭大喜,“大喜,给小英舀瓢水来,让小英洗洗手。”
又叫郭二喜,“二喜,你去小田坎那里摘一篮子梨回来,一会儿分给小英和大家吃。”
“哎——”郭二喜应了声,拎着篮子,跑去离郭家不过十米远,一个水田边,一颗高大的梨树上摘梨。
郭大喜则默不作声地,从郭家左侧院子摆放着两个水缸旁,拿起一个葫芦瓢,舀了一瓢清水过来,示意程英洗手。
程英站起身来,不好意思地说:“大喜哥,我自己去洗手就行了。”
郭大喜不说话,就端着葫芦瓢站在她面前,眼里全是执着。
程英没办法,只能往院子边缘走,伸出自己精瘦的双手。
郭大喜走到她身边,把葫芦瓢里的水,缓缓倒在她的手上。
她就着清冽的山泉洗干净手,又用剩余的水抹了一把脸,瞬间感觉凉爽了许多。
郭大喜见状,又去水缸旁给她舀了一瓢水,示意她接着洗脸。
程英:
“大喜哥,我洗好脸了,不用再洗了。”
“那点水,不够洗,你再洗洗吧。”郭大喜又把水往她手上倒。
客随主便,程英无奈,只能双手捧着他倒得水,接着洗脸。
院子里,郭家的亲朋友好友都坐在饭桌旁,一个个看稀罕似地,紧盯着两个小年轻的动作。
众人见到郭大喜那傻愣愣的模样,一个个忍俊不禁地低笑起来,三五交头接耳,低声议论,“这大喜这么多年了,对他爸妈介绍的姑娘家,从没有个好脸色,看到村里那些未婚的姑娘,他也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这次咋这么主动给人家小程同志舀水呢,他还真看上这小程同志了啊?”
“我看八成是,不是说广盛以前跟老程提过,要给他家大闺女和大喜定娃娃亲的事情吗?估计大喜那个时候就动了那个心思,所以这么多年来,都不同意娶他爸妈介绍的其他姑娘。”
“啊?我听大喜妈说过,老程以前当着他们夫妻俩的面儿,婉拒了两个孩子的娃娃亲,这小程同志自个儿还说绝不会嫁给大喜。你看大喜脸红成那样,小程同志没有一点脸红的模样,这两人一准不会成。”
“这很难说,女大十八变,小时候不愿意嫁,现在长大了,相处久了,说不定就愿意了呢。你看咱们村支书的大闺女桂枝,小的时候不是挺讨厌大喜,说他是闷葫芦,一天说不上几句话,跟他在一起玩没意思。现在长大了,看大喜长得浓眉大眼,挺俊一个大小伙儿,不就喜欢上了大喜,一直嚷嚷着要嫁给大喜,让她爸跟广盛两口子结亲。结果大喜跑了,两人的婚事也退了,两家人闹得老死不相往来,那桂枝还是偷偷摸摸地往郭家跑,来看大喜呢。”
众人想起桂枝,都颇为可惜的叹着气,桂枝也长得水灵,脾气也挺好,家里家外干活都很麻利,十里八乡不知道多少后生都看中桂枝,想娶桂枝做媳妇儿呢,咋滴大喜就看不上桂枝呢?
程英的耳力很好,尽管郭家亲朋说话的声音很小,她还是将他们说得话,听了个大概。
她没有半分羞涩,面色如常的坐回座位去,当不知道郭大喜的心
意。
她是活了两世的人,在经历了上辈子魏牧成的纠缠不休之后,她对男女感情彻底的失望,不会再轻易动心,也不会再嫁去别人家做媳妇。
她这辈子,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就算要结婚,她也只会招个男人上门做赘婿,让男人围着她团团转。
要她嫁去别人做媳妇,在别人家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围着男人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很快,郭二喜拎着一篮子青翠碧绿的青梨回来,郭母把篮子里的梨子,分给了包括程英在内的十几个年轻人和小孩儿,让他们分着吃。
这梨很大,一个有巴掌大小,是老式的青皮鸭梨品种,一个都有半斤重。
往年郭母这颗梨树上的梨,她是舍不得分给大家吃的,是要摘去镇上的副食店卖,或者换其他东西的。
今天是看着程英来了,想摘几个梨给程英吃,又怕亲朋说闲话,才忍痛让郭二喜摘一篮子梨分给年轻人吃。
没分到梨的长辈们也没有任何不高兴,毕竟水果在这个年头,算是稀罕的东西,郭母每家都分了一个梨,有些家里孩子多的,还分到了两个,孩子们也很懂事,没有直接咬来吃,都放在自己的桌子面前,等着吃完饭,拿回家里,一起分着吃。
二十分钟后,郭广盛带着大黄回来了。
他进院就开始热情地招呼院里的亲朋,同时向大家介绍程英,大家伙儿跟他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大黄则蔫头蔫脑,狗尾巴下垂,一副精神萎靡的模样,动作缓慢地走到程英的身边,趴在她的脚边,没吭一声。
程英弯腰下,在桌子底下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低声安慰它:“大黄,狗死不能复生,你想开点,一会儿开席了,我给你夹肉骨头吃。”
大黄无精打采地哼唧了一声,狗脑袋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有几个年纪小的小孩儿看见它,一窝蜂地跑过来摸它,拉扯它的狗耳朵和尾巴,力道下得重了一些,把它弄疼了,它也懒得抬头搭理他们。
程英心疼它,找着由头把小孩儿都撵走了,将它护在脚下,等着开席。
第29章
饭菜很快上桌, 在这缺乏油水的年代,郭家人拿出家里珍藏已久,过年大队上分给社员们的过年猪肉做成的腊肉香肠, 切成腊味拼盘, 端上了桌。
另外有郭广盛父子前两天上山猎得野鸡野兔子,用盐腌制过后, 炒的辣子鸡,仔姜兔。
还有今天从他们自家水田里抓了三条两斤重左右的稻花鲤鱼, 做成了整条的泡椒脆皮鱼。
除此之外,还杀了一只老母鸡,合着自己采摘的蘑菇炖了一锅金黄诱人的老母鸡汤。
煮熟的老母鸡又捞起来, 剁成一小块小块的,用菜籽油烫得喷香辣椒油,放上花椒面、白糖、盐味精、酱油、葱段之类的调料, 弄成一盘盘色诱油亮的麻辣凉拌鸡块。
早上郭广盛还专门向大队买了一头羊,跟村里另一户过两天要办事的人家,分买一头羊。
他这半边羊, 羊腿和肉多的地方,被郭母和她婆婆,还有其他到灶房帮忙下厨的女人们, 切成肉丝, 合着郭母泡得泡椒、泡生姜、新鲜采摘的芹菜, 炒成了芹菜泡椒炒羊肉丝。
剩下的羊排、羊骨等等, 则剁成了块, 放进锅里炖羊汤,分到的一半诸如羊血、羊肠、羊肝之类的羊杂,也一并洗净丢进锅里炖。
等羊肉炖得快熟的时候, 又往里煮了一些萝卜块和白菜,再舀进大盆里,上面放些葱花和切碎的香菜端上桌来,院子里飘着浓郁的羊肉汤香味。
这么多肉菜,一盘盘,一盆盆地上桌,除了肉菜,还有几个时令的蔬菜,比如干煸四季豆、凉拌茄子、凉拌黄瓜、辣椒炒笋子等等,每一道菜份量十足,颜色诱人,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这么多的菜肴,哪怕程英多活了一辈子,也觉得郭家人办得过于浓重了一些。
要知道,山里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做肉吃,通常只做一种肉,只做一点点,让家人解解馋就行了。
请客吃饭,最多做两个肉菜,搭配一堆素菜,怎么今天郭母过生日,办得这么浓重。
等到郭广盛和郭母站在院子中间,举着装了白酒的大碗,招呼着大家吃好喝好了,说了一堆的话语,程英这才明白,郭家人为什么办这么隆重的宴席。
原来今天是郭喜儿,也就是大喜、二喜的妹妹,当年二喜抢拨浪鼓,程英给他妹妹出头的那个小姑娘的订婚宴。
郭喜儿今年才十四岁,就被他们村儿一大队队长的二十岁儿子看中,两个人偷偷摸摸处上了对象,差点擦枪走火,偷食禁果,被郭母发现以后,跟那大队长的一家人闹了好一通,最终两家人商定,先给两个小年轻定亲,等再过两年,郭喜儿大一点,十六岁了,两家再办婚礼。
一大队的队长,提前给了一百块钱的彩礼钱,拎了两只鸡鸭、一些白糖、糕点之类的彩礼物品上门,给自家儿子下定。
郭母想着自己生日就在这两天,干脆把郭喜儿的定亲礼订在自己过生的这天,正好在这天多做些好吃的,招呼着亲朋好友过来,见证两个小年轻定亲礼,这才备下这么多好吃的。
郭喜儿长了一张鹅蛋脸,脸上还带着婴儿肥,一笑就有一双月牙眼睛,一对小酒窝,一副清秀可爱又善良的面相。
现在,郭喜儿正在郭广盛夫妻俩的招呼下,穿着一件新做的斜襟暗红色短袖罩衣长裙,长头发朝后绾成一个类似于丸子头的盘发,中间插了一支银鸡心簪子,扮成成年人的模样,跟一个长相老实,但一双眼睛不太安分,总是有意无意看程英的男人,挨桌敬酒。
两人在郭广盛夫妻俩的指引下,来给程英敬酒,郭喜儿看到程英,冲着她甜甜一笑,声音清脆地喊:“小英姐姐,好久不见,你今天来得真巧,凑巧碰上了我跟阿牛哥的订婚宴,来来来,我们姐妹喝一杯。”
程英站起身来,手里端着一碗装了郭家人自己酿得烧刀子酒,轻轻的跟她碰了一下碗,喝了一口酒说:“好久不见喜儿,你怎么突然定亲了,你这个年纪,该去镇上念书啊。”
“嗐,念书有什么用啊,念再多的书,最后的结局也不一样要回来嫁人生子,我还不如早点结婚,跟阿牛哥生几个孩子,过我们自己的小日子呢。”郭喜儿不甚在意地说。
他们凉风凹村儿的孩子跟其他山区的孩子都一样,家里人不重视孩子读书的事情,主要是很多山区里的村子没有学校,山里的孩子想读书,就得天不亮起床,走很远的山路,去别的村,或者去镇上的公社小学读书,十分辛苦不说,很多孩子成绩还不好。
山里那些目不识丁的家长,觉得他们读书存粹就是浪费钱,远不如就在家里帮忙带弟弟妹妹,或者帮着家里做家务活儿、农活来得实在。
尤其是山里那些女孩子,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更是不愿意花钱让她们去读书认字,就怕她们长了见识,有自己的想法了,以后不听家里人的话,自己跑了。
由于缺乏文化知识扫盲,山里很多女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就被父母撮合介绍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为那些男人生儿育女,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家里地里的忙活,辛苦劳累一辈子。
这种情况在山里是常见的,大家也习以为常,哪怕有姑娘自我觉醒,勇于反抗,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地逼对方嫁到男方家里去。
这样做得后果,要么是那个姑娘认命嫁过去,要么拼了命的逃出大山,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要么就是自我了断,落得众人唏嘘的下场。
像郭喜儿这种,小小年纪不读书,甘愿跟大自己六岁的男人订婚结婚,不是傻,就是被那男人给骗了,程英真不知道郭喜儿心里是怎么想的。
郭家人在凉风凹村里,算是条件不错的家庭之一,除了郭家祖上是干卖货郎的,积累了一些家产外,还因为郭广盛为人踏实勤奋肯干,一直干着重劳力活儿,赚着高工分
,以前又是民兵,每年都有一些工资补贴,两个儿子干活也是一把手,都赚着满工分,一家人都很勤快,家里光景很好。
郭喜儿是郭母唯一的女儿,郭广盛夫妻打小就很疼爱她,在村里好些女孩子不被家长允许读书的情况下,郭家人是一直支持郭喜儿去读书的。
郭喜儿也不笨,成绩一直在中上游,只可惜她读完小学,因为大动乱的缘故,镇上的中学不开学了,她就一直呆在家里,帮郭母干些家务活儿。
有村里人觉得一个女孩子在家里闲着吃干饭不行,劝说郭母,让郭喜儿也跟着她两个哥哥一起下地干农活挣工分,给她自己挣点口粮。
郭母心疼喜儿,觉得她年纪小,去地里干活会被晒黑,会把她还没完全长成熟的身子骨给累坏,没听村里人的劝说,就让喜儿在家里帮着做做饭,洗洗衣服就行了。
谁知道自己宝贝的女儿,一眨眼就被张家的小子张阿牛给勾走了,还哄骗着喜儿在村子半山腰一处偏僻的玉米地里,差点偷食禁果。
当时是被村里一个有名的长舌妇发现,把郭喜儿两人吓一大跳,才没有酿成大祸。
长舌妇转头告诉了郭母,郭母气势汹汹地去抓两人,一阵打骂之后,郭喜儿寻死觅活地就要嫁给张阿牛,而那长舌妇也把两个小年轻的事儿传得全村都知道了。
两人没有进行最后一步,但两人在玉米地里,衣衫不整的模样,被长舌妇看见,跟村里人传得有模有样,郭母的脸都丢尽了,她也不可能真的看着女儿去死,母女俩僵持了好一段一时间后,郭母上张家闹了好一通,最终妥协。
程英听完郭喜儿的话,还想说些话劝她好好想想,张阿牛突然开口,“你就是程建同的女儿?长得倒挺不错,你这个年纪不结婚,不嫁人,不生孩子,学着男人做什么邮递员?这是你一个女人该做的事情吗?!你劝喜儿读书做什么,读书有什么用,读再多的书,你们女人最后不也要嫁给男人,给男人生孩子?既然迟早要嫁人,要生孩子,还浪费那个钱和时间读书干什么,尽瞎折腾!”
他说完,又指了指程英手中捧着的酒碗,“你这人也不厚道,喜儿跟你敬酒,你咋不喝完,就喝一口,敷衍了事,你这是看不起喜儿,看不起我呀!”
此言一出,热闹的宴席安静了下来。
程英冷着一张脸,将手中的酒碗啪得一下放在桌子上道:“首先,我爸是邮递员,在你们村这条路上跑邮了二十多年,无论是你们村的人,还是别的村的人,见到我爸,不是尊称一声程叔,就是喊他老程同志,你一个晚辈上来就直呼我爸的名字,未免也太不懂礼貌,不懂礼数了一些!
其次,我们女性不输于你们男性,读书认字,是让我们女性有更好的见识,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让我们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有更多的觉悟思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困在这小小的山村里,听你这种自以为是,把自己当根葱的男人洗脑嫁人生子,围着你这种臭男人转!
我做邮递员又怎么了,已故的毛主席曾经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我不仅做了邮递员,我还当了女兵,为国家浴血奋战四年,经历无数生死,你是男人又怎么了,你能做到这些事情吗?你做不到,就不要在我面前逼逼!
外面的世界,有无数女性同志在各行各业工作,她们比男性工作更加认真,更加细心,工作能力也很突出,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闪闪发光。
很多国家领导人都有女性同志的身影,你这种目不识丁的井底之蛙,以为自己是个男的,多长了一个玩意儿就不得了,把自己当成一回事儿,对我们女性这么大男子主义的指手画脚,你以为你是谁?
我就不给你面子怎么了?你这订婚酒,我喝着膈应!这饭,我不吃也罢!”
她说着,转身大步走进郭家的客厅里,背起邮包就走。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阿牛和他的家人都变了脸色,郭家人也都沉下了脸。
郭母连忙去客厅拉住程英,一面赔礼,一面小声劝道:“小英,对不住啊,让你受气了。这张阿牛是他张家的独子,打小就被他爸妈宠坏了,他一直是这个德行,对谁都不会说什么好话,你别往心里去,当他放屁就行了。你难得来婶儿家里一趟,今天又是婶儿的生辰,你给婶儿一个面子,吃完饭再走吧。婶儿特意给你蒸得鸡蛋羹马上就好了,你别为了那起子不相干的人,气坏了自个儿,饭都不吃了。”
程英也是一时气愤,才会背着邮包直接走人。
郭母这么一劝她,她也觉得自己行事太过冲动了一些,不给郭家人面子。
她忍着内心的气愤道:“大婶儿,你跟广盛叔究竟是怎么想的?那张阿牛,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喜儿才十四岁,就被他这么蒙骗着跟他定了亲,要是以后喜儿真跟张阿牛结了婚,那等于跳进了火坑,喜儿后半生的日子该怎么过?”
“可不是,我们两口子也知道那张阿牛不是个好东西,一直不让喜儿跟他多接触,可是喜儿像是被他下了降头似的,死活要跟他在一起。之前我跟你广盛叔把她关在她屋里,不让她出去,把张阿牛揍得半死不活的,她就在屋里闹绝食,闹上吊,拿刀抹自己的脖子,弄得一地都是血,把自己往死里折腾,说什么都要跟张阿牛在一起,我跟你广盛叔也是没办法,这才答应让她跟张阿牛订婚。”
郭母说起郭喜儿也是痛心疾首,明明他们夫妻俩对喜儿不错,从小到大好吃好喝的供着她,跟她两个哥哥一样一视同仁,从没有亏待过她,也让她去学校读书。
可是她到了十三岁开始就十分的叛逆,一直跟他们夫妻俩作对,唱反调,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跟张阿牛搅合在一起,在玉米地里干下那种丢人的事情,闹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哪怕知道喜儿年纪小,要真嫁给张阿牛,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可是喜儿一意孤行,加上他们夫妻俩觉得女孩子没了名节,不嫁给张阿牛,喜儿以后可能就嫁不出去了,他们夫妻俩只能妥协。
不过郭母两人也不是那种糊涂之人,他们为了喜儿,狠狠敲打了张家人一通,要了一百块钱的彩礼钱,掏空了张家人的家底。
这钱是打算以后喜儿跟张阿牛结婚以后,一分不少地拿给喜儿,当成嫁妆,陪嫁到张家去。
郭母夫妻俩人,特意让喜儿跟张阿牛今天定亲以后,两年后再跟张阿牛结婚,也有他们的打算。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短,会让郭喜儿长大不少,兴许她到十六岁的年纪,就会比现在懂事,会看清楚张阿牛是个什么样的人。
到时候她不喜欢张阿牛了,不愿意嫁给张阿牛了,他们夫妻俩也可以顶着被人唾骂,戳脊梁骨,把喜儿跟张阿牛定下的婚事退了,将张家的彩礼钱退回去,另外给喜儿找一户好的人家。
反正他们家也不是第一次退婚了,虱子多了不怕咬。
程英听完郭母的话,沉默了一阵,好一会儿开口说:“婶儿,您跟广盛叔的做法,其实也挺好的,喜儿这个岁数,正是叛逆,识人不清的时候。不管张阿牛用了什么方法接近喜儿,给她洗脑,改变了她的想法,终有一天,她会看清楚张阿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我想给婶儿你们提个建议。”
“你说。”郭母洗耳恭听。
在郭母的眼里,程英是受过高等教育,又在部队当过兵,提拔成了女军官,是一个见过世间,很有见识的人,她的话,郭母是绝对会听的。
程英道
:“你跟广盛叔这两年,不要再阻止喜儿跟张阿牛相处,她想做什么就让她去做,但要跟她说清楚,她跟张阿牛在一起时,不管什么状况,她都要坚持自己的底线,不能把自己的清白交出去。她如果不听,你就说你们会去镇上报警,让镇上的公安以强j的罪名,把张阿牛抓走枪毙。
她如果答应了,做到了,您跟广盛叔、或者让大喜、二喜哥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带去她县里、市里,甚至是省里、首都之类的大城市,带她出去玩玩,旅旅游,长长见识。
同时让她多跟一些未婚、长得比较英俊的年轻男性相处,让她知道,世上比张阿牛好的男人多的是!也要找着机会,给张阿牛下套,比如花钱请人勾搭张阿牛,让喜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这样的事情一多,不管喜儿再怎么叛逆,她都会渐渐地改变自己的想法,相对应的,可能会花不少钱。”
这年头乡下的农民,基本温饱都不能解决,哪有那个多余的钱外出旅游。
很多农民活了一辈子都没出过自己的县,没去过市里和大城里见过大世面。
去看看首都,看看夭、安、门,看看已故毛主席的遗体,是很多老人家一辈子的梦想。
郭母活了四十五岁,去得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去县里买过东西,再远的地方,她是从没有去过的。
她也想去大城市看看,想去首都之类的地方见见世面,可一想到,这一去,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家里地里的活儿要因此耽误,他们走了,家里的家禽牲畜该怎么办等等,未免心生踌躇。
她自然也想拯救自己的女儿,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折损在一个烂人身上,想了想,郭母道:“小英,这事儿我得跟你广盛叔、大喜、二喜他们商量商量,看看他们是个什么样的想法,我自己做不了主。”
程英表示理解,在郭母的劝说下,她把背上的邮包重新放在客厅一张小木桌上,跟着郭母走出堂屋,回到外面院子的主桌,继续吃席。
她们两人在堂屋里说话,外面的人听不真切她们在说什么,看她俩走了出来,程英面色如常的继续吃饭,郭家的亲戚什么话都没说。
郭广盛则在骂郭喜儿,“这就是你挑选的好男人?你们俩还没结婚,他就把手插到我们家来,管起我们家的客人来了,对着小英这么大放厥词,他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人家老程给咱们村儿送了多少年的邮件?他张家的信件包裹,人老程从来都是帮忙捎去镇上邮寄的,他不知道感恩也就算了,还这么对老程和他闺女,对老程没有半分尊重。这样忘恩负义的男人,指定也不尊重我跟你妈,这样的男人,要来做什么!”
郭广盛本就不喜欢张阿牛,这张阿牛,长了一张老实憨厚的脸,实际为人一点也不老实本分,年纪轻轻不学好,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偷鸡摸狗,偷看人家闺女和媳妇儿洗澡,没少被人家指着鼻子骂。
也不知道喜儿是看中了他哪一点,非要嫁给他,还被人家长舌妇看见他俩在玉米地里不清不白的,丢尽了郭家的脸面。
要不是喜儿跟张阿牛在玉米地闹了一出,名声清白全毁了,就张阿牛那样的二流子,郭广盛怎么可能答应让喜儿跟张阿牛定亲。
如今张阿牛当着他诸多亲朋好友的面儿,对着程英说那些难听的话,郭广盛气得要命,恨不得现在就让喜儿跟张阿牛退了亲,两家的事情就这么算了!
喜儿被他骂得眼睛一红,想说什么,又顾及着郭家和张家的脸面,只能拉着张阿牛的手说:“阿牛哥,你跟小英姐道个歉吧。”
张阿牛一把甩开她的手,大声道:“凭什么让我给她道歉?!她算老几,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资格对我评头论足!她这样泼辣的女人,哪个男人敢娶她,敢要她?喜儿,你男人被一个臭娘们儿骂了,你不但不跟我站在一起,一起骂这个臭娘们儿,你还要我跟她道歉?你脑子秀逗了?你连你男人都不护,胳膊往外肘,我要你来有什么用?我看我们也不用定亲了,我们的亲事就这么算了,叫你爸妈还钱,爷爷我可不伺候你们这一家不知好歹的人!”
“退就退!当谁稀罕你!要不是我妹被你这块猪油蒙了心,你这种下三滥的人,也配进我家!”
二喜也是个暴脾气,唰地扔掉手中的筷子,站起身来,撸起袖子,直接给张阿牛脸上一拳,“我忍你很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我妹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把她弄成现在这副德行,你要退婚可以,先让老子揍你一顿再说。”
“你敢打我?”张阿牛也不是个吃素的,挨了二喜一拳后,立马还手,跟二喜扭打成一块儿。
“别打了,别打了!这大喜的好日子,你们在干什么啊!”郭家人和张家人连忙上前拉架。
郭喜儿看院子里乱成一团,忍不住嚎啕大哭,“爸、妈、大哥二哥,你们别再闹了!我就喜欢阿牛哥,我这辈子只想嫁给他,无论你们怎么说,我都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你们就别再折腾了!”
众人动作一顿,一同回头看她。
见她哭得梨花带雨,张阿牛和他的父母,张家两个叔伯脸上都浮现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张阿牛的父母一脸嘚瑟的看着郭家人,无声地说:“看吧,你们女儿自个儿要往我们阿牛身上贴,那可真是下贱,怪不了我们阿牛了。”
郭家人脸色黑成了锅底,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偏偏郭喜儿一根筋地就认准张阿牛这个人,他们要逼她退亲,她指定又会巡短见,他们也不可能把喜儿往死路上逼。
不管心里再怎么气愤,郭家人生生咽下这口气,没再提退亲的事情,当做刚才的事情没发生。
郭母强挤出一抹笑容,说了一些场面话后,招呼着亲朋好友继续吃饭。
第30章
吃完饭, 程英也没多停留,她向郭广盛夫妻一阵道谢后,又十分抱歉地说自己冲动了一些, 没给张阿牛好脸色看, 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郭广盛说:“没事儿,我本来就看张阿牛和他爸妈不顺眼, 要不是今天是喜儿的订婚宴,家里有不少亲朋好友在, 就冲张阿牛对你无礼的话语,我少不得要揍骂张阿牛一顿。”
郭母则拉着程英,仔细地盘问了程英一番, 问她有没有处对象,有没有心仪的人,想找个啥样儿的对象。
程英说:“婶儿, 我暂时没有想处对象的打算,就算以后我要处对象,要结婚, 我也是招个男人上门,不会嫁去别人家。”
她说得比较委婉,“我爸妈只生了我跟我妹两个女儿, 没生个儿子, 等他们老了, 家里总得有个顶事的男人才行。”
乡下人家的儿子, 哪个不是家里的根, 家里的壮劳力,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没有哪户人家愿意让自己的儿子, 入赘到女方家里当赘婿。
对于很多乡下人家来说,让自己的儿子上门当赘婿,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这是在告诉所有人,他们家活不下去了,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门女婿。
郭家在凉风凹村算家里条件不错的,郭母夫妻两人再好,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程英这是在委婉地拒绝程大喜。
果然,郭母和郭广盛听完她说得话,都一同沉默了下来。
他们是觉得程英不错,也想替自己大儿子争取争取,探探程英是个什么想法,合适的话,就上她家提亲去。
谁能想到,程英第一个要求就是要招上门女婿,他们郭家又不是活不下去了,不可能让郭大喜去做上门女婿,两人瞬
间没了话头。
郭大喜却是不在乎这些东西,他年少之时遇见了程英,就被她那泼辣的性格,漂亮的容貌所吸引,以至于他长大成年了,依然对年少的程英念念不忘,没少偷偷跑去镇上赶集,顺便看看程英。
在程英不知道的地方,郭大喜见证了她的成长,目送着她穿上新兵军装,戴上了大红花,坐上了县里的车,去部队当兵去了。
此后无论郭广盛夫妻俩给他介绍多少姑娘,那些姑娘长得有多水灵、漂亮,他一个都看不上,他的心里只有程英。
当程英归来,穿着邮递员的工作服出现在他面前,他见到了魂牵梦绕之人,天知道当时他有多激动。
可是程英像是忘记了他这个人,看他的眼神平淡无波,跟他一直很客套疏离,他满腔的爱意、热情,一点点被浇灭,他知道,程英不喜欢他,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年幼时护过她的大哥哥看。
即便如此,面对心仪之人,他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程英没有对象,没有喜欢的人,他就还有机会。
她想要招上门女婿,伺候她的爸妈,他愿意上门,愿意在她家跟她过一辈,不管别人怎么想他,说他吃软饭也好,说他没个男人样也行,他只想跟她在一起。
郭大喜脱口而出:“小英,我愿意去你家做上门女婿。”
程英楞了一下,没想到郭大喜会这么直接了当的说出来。
她看了一眼沉着脸色的郭广盛夫妻俩,笑着对郭大喜说:“大喜哥,我就是说说而已,我招上门女婿也是有要求的,我招也得招自己喜欢的人才行,你在我眼里,就是大哥哥一般的存在,我们成不了夫妻。”
她说完,朝郭广盛夫妻俩挥了挥手,“广盛叔、郭大婶儿,谢谢你们热情招待我,我还得送信件去,就不多停留了,你们要是有什么信件包裹要邮寄,等我返回来的时候,帮你们捎去镇上邮寄,你们回去吧,不用送我了。”她转身,向着凉风凹村的村委会走去。
郭大喜想追她,说一些心里话,被郭母喊住:“大喜,你给我站住!你想干啥!”
郭大喜顿住脚,回头看她,满脸焦急道:“妈,我喜欢小英,你看不出来吗?我等她,等了好多年了。”
“你喜欢她有什么用?你看她喜欢你吗?她都说了,她要招上门女婿,还要招她喜欢的人上门,她对你没有半分喜欢的模样,你这么上赶着去追人家干什么?别做个讨人厌的赖皮糖!”
郭母是一个十分有分寸感的人,自家大儿子头一次向她表露喜欢一个姑娘,那人还是程建同这个老邮递员的女儿,两个年轻人只在年幼的时候见过一次面,也不知道自己大儿子是怎么惦记上人家的。
郭母吃惊的同时,也忍不住呵斥郭大喜,让他看清楚事实,人家程英不喜欢他,他死皮赖脸的去跟人家说话也没用,反而会让人家讨厌。
郭大喜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她喜不喜欢我不重要,我喜欢她就够了。妈,你这么阻拦我,是怕我去做上门女婿,丢您跟爸的脸吗?”
郭母心口一窒,发火道:“是啊,我就是怕丢脸,我们郭家不愁吃穿,没有穷到要卖儿子,让儿子给人家做上门女婿的地步!你再喜欢程英又怎么样,你跟她的事情,只要我不同意,你们就没有可能!”
“妈!你怎么能这样!你逼我一次不够,你还想逼我两次,让我死吗!”郭大喜双目通红,睚眦欲裂,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情绪激动地看着郭母,手臂上的青筋根根暴起,一副要跟郭母动手的模样。
郭广盛见状,抬手一巴掌狠狠扇到郭大喜的脸上,怒叱:“混账东西!你妈辛辛苦苦养大你,你为了一个女孩子,就想跟你妈动手?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人家程英怎么可能看得上你,你别白日做梦了!”
他是长年下地干活的人,身体十分健壮,这一巴掌打下去,郭大喜被打得脸侧到一旁,右半边脸被打得通红一片,有个清晰的五指印,很快就红肿起来。
郭大喜眼眶红润起来,眼里隐隐有泪光,他刚才情绪是很激动没错,但他还到失去理智,要到对自己母亲动手的地步,他爸误会他了。
他倔强地昂着头颅,想再次为自己争辩,郭二喜怕他又说出什么话出来,气得郭广盛再揍他,连忙上前拉住他,低声劝说:“好了大哥,别再说了,爸妈养大我们三兄妹不容易,三妹的事情已经让爸妈在村里丢尽脸面,抬不起头来,之前把妈的老毛病都气出来了,你别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再犯浑,惹得爸妈生气。小英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来日方长。”
郭家人起争执的事情,程英听见了动静,却没回头,让大黄领路,带着她去了村委会。
村委会就在离郭家不到两百米远的地方,早前她在郭家吃饭的时候,村委会的干部就听到了风声,还隔老远凑了凑热闹。
她到了村委会,找到里面的村干部,例行公事的进行自我介绍,交代了一下程建同不再干邮递员的事情,请村支书在村里的喇叭里喊了几声,让有信件包裹的村民来村委会拿邮件,在那里停留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凉风凹的邮件都送出去后,又背着邮包,叫上大黄,继续上路。
她得在天黑之前,赶到马鞍山村,在一户姓陈的人家寄宿,不能在这里停留太多时间。
要耽搁了时间,说不定会在夜晚碰上野狼和猛兽,她的时间很紧迫,得加快速度走。
大黄在郭家颓废了一阵子,吃了程英偷偷丢给它的几块肉和两根肉骨头,喂它吃了两个大玉米饼子,它又满血复活,带着程英爬过两个山头,下了一座山,走了大概四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一处三面都是山,中间夹着青河的低浅河滩前。
过了这里的河水,再爬一座山,就能到马鞍山了。
山里的河都是雪山上融化汇集在一起的河水,河本身不大,秋冬季节,水少滩浅,河床干涸,到处是鹅卵石,踩在石头上,或者脱了鞋,随便都能淌过河去。
可到了春夏季节,尤其是夏季,雪水化得多,又或者下了雨,河水暴涨,河面比秋冬季节宽了大约五米左右,河水浑浊且十分湍急,水变得深不可测,而且周围的地质结构松垮垮,没办法修桥,也没办法修路,前往马鞍山最近的路线只有这一条,别人可以绕道走,程英这个做邮递员的不行,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绕路。
往年程建同到了这个名叫四七湾的地方,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刮风下雪,严寒酷暑,他都会毫不犹豫地脱掉鞋袜和裤子,将衣物和邮包双手举顶在脑袋上,冒着被湍急河流冲走的危险,一步步地往对面淌过去。
这么长年累月下来,他的腿在冬季冻出了老毛病,走路不再像以前那样敏捷,很多时候都需要跟他同行的狗狗,帮他分驼一些包裹。
过河的时候还要狗狗游在前面,将狗狗颈子上的绳索绑在他的腰间上,避免他脚底踩滑,稳不住身体,被湍急的水流冲走之时,狗狗可以拉住他,往岸边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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