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咬咬牙,决定去翠碧堂看看。
刚进门,便被琳琅满目的珠翠迷了眼。
她以前是粗使丫鬟,没见过世面,铺面上的每一件首饰都让她惊叹不已。
乡下进城的土包子,大概说的便是她。
看了会儿,百合强迫自己收回视线,询问店里伙计:“这里可有琉璃珠?”
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发髻上插着一根普通玉簪,但衣料上等,看得出是大户人家丫鬟。
开门做生意,先敬罗衣后敬人,伙计客客气气地说:“姑娘二楼请。”
上了二楼,有一整个柜面摆着各种各样的琉璃珠,百合微微俯身,认真挑选。
“母亲,浅浅喜欢金色,瞧瞧这赤金镶珠的凤钗流光温润,轻轻一晃碎金流萤,她一定会喜欢的。”
忽然,略带熟悉的声音传来。
百合一心二用,竖起耳朵偷听。
翠碧堂的掌柜亲自接待侯府母子,她笑着说:“世子爷好眼光,此凤钗乃我碧翠堂十大镇店之宝,世间仅此一件。”
足见其珍贵。
“母亲,”薛云谦两眼放光:“买这个吧。”
薛夫人冷着脸,不回答,而是拿起了旁边的缠枝纹点翠步摇:“我觉得这件也不错。”
若是迎娶对象是国公府嫡女,当然得用赤金镶珠凤钗,宁浅一个破落户,哪里配得上这么贵的首饰。
若不是她肚子里怀着侯府嫡孙,侧室都排不上她,顶多做个外室。
薛夫人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虽然她也不喜沈穗岁,但身份地位摆着,门当户对,永宁侯府无论出多高的彩礼,国公府的嫁妆只多不少。
两家姻亲,面子里子全有了。
现在倒好,国公府退婚,白白便宜了宁浅。
她越想越气,但碍着掌柜在场,不能自曝家丑被人看笑话了去。
偏偏薛云谦领悟不到她的用意,执拗道:“母亲,十根步摇也抵不上一根凤钗,我堂堂侯府娶亲,自然要用最好,否则不是让人看笑话。”
掌柜浅笑着低头,避开母子对话,尽量减少存在感。
薛夫人瞪了薛云谦一眼,心里骂到:你就是个笑话。
要不是怕宁浅的肚子越来越大,实在瞒不下去,她也不会匆匆忙忙筹备婚礼。
“母亲,听儿子的,就买凤钗。”
薛云谦大手一挥,直接做了决定。
原本低着头的掌柜立刻笑着接话:“薛世子好眼力,好魄力,放眼整个京城能买得起本店镇店之宝的世家,屈指可数,永宁侯府独占鳌头。”
掌柜见多识广,看人下菜碟的本领出神入化。
她要么不开口,开口定能成交。
果然,薛夫人骑虎难下,为了面子,也为了儿子高兴,咬牙应下了。
“夫人,我们店里还有其他新到的款式,您再看看?”
永宁侯府娶妻,彩礼定高人一筹,一支发钗自然是不够的。
在掌柜的推荐之下,又选了一对圆润的珍珠耳坠,两只鎏金雕花手镯……
件件做工精巧,金玉相映,华贵又雅致。
百合听着他们讨论婚礼细节,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不是宁浅插足夺人所爱,此刻在这里挑选首饰的该是小姐。
薛世子也不是个好东西,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辜负了小姐一片真心。
狗男女,不配得到幸福。
百合在心里咒骂了好一通。
“姑娘,姑娘。”伙计唤她。
百合回过神来:“怎么了。”
“你看这对琉璃珠怎么样?”伙计拿出一对莹润的绿眼猫石,眉眼带笑地举荐道。
“呀,简直跟衔玉一模一样。”百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就这对了,麻烦帮我包起来。”
因为太过喜欢,百合甚至忘了问多少银子。
等伙计包装好,她才知道竟然要十两。
她捏着荷包里仅有的五两银子,脸上泛起一层赧色。
“姑娘,”伙计不动声色地提醒,该付钱了。
百合褪下手腕上唯一的银镯子,小声说道:“我只有五两银子,这个手镯能抵五两吗?”
越说到后面,声音越小。
伙计颔首:“姑娘稍等,我问一下掌柜。”
百合站在柜台边,浑身不自在。
她没想到一对小小的琉璃柱竟然这般贵。
可区区十两送给小姐,又显寒酸。
是她没用,连一对琉璃珠都买不起。
过了会儿,掌柜来了。
翠碧堂的女掌柜,名叫花锦娘。
生得眉眼狭长,眼尾上挑,容色妖冶明艳,乌发松松挽着,鬓边斜簪一枚碧绿翠玉珠簪,一袭胭脂色罗裙衬得肌肤莹白胜雪。
明明是绝色风情,身上却无半分扭捏,反倒落落大方,笑意温婉娴静。
饶是百合一个常年干脏活的粗使丫鬟,也听说过鼎鼎大名的花老板。
听说她八面玲珑,眼界独到,对权贵不卑不亢,对寻常客人亲和周到。
人缘极好。
正因如此,客人源源不断,生意越做越大。
“见过花掌柜。”百合行礼。
花锦娘只看了她一眼,便笑着问:“可是国公府的姑娘?”
“正是。”
“既如此,五两银子成交。”花锦娘把银手镯归还给百合:“娘亲留下的东西,怎可轻易当了。”
花锦娘在百合手背轻轻拍了拍,转身又去招待其他客人。
直到走出翠碧堂,百合整个人还是懵的。
花老板果然了得,只一眼,不但看出自己是国公府的丫鬟,还知道手镯是娘亲给的。
真是神了!
第23章 王爷他笑了
百合加快步伐回到国公府,刚进玉澜院就迫不及待地把见到的一切告诉了沈穗岁。
“花老板。”
沈穗岁眸心带笑,她可太熟悉了。
“小姐,你还笑,奴婢一想到世子爷和宁浅小姐即将成婚,心里堵得厉害。”
“堵着做什么,如今这两人与我毫无干系,他们成不成亲,彩礼重不重,又如何。”
恶人自有恶人磨,他们两看相厌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沈穗岁乐得看戏。
“小姐通透豁达,奴婢自愧不如。”
百合对沈穗岁的崇拜之情飞上云霄,总觉得自家小姐跟得道的仙人似的,能看透世间万物。
“好了,不提扫兴之人,你且说说去翠碧堂做什么了。”
百合献宝似的捧着琉璃珠,“小姐你看,像不像衔玉的眼睛。”
“呀,简直一模一样。”沈穗岁又惊又喜,接过来仔细瞧。
纤长柔白的手指捏起湛蓝的琉璃珠,高高举起,对着太阳,流光溢彩落在脸上。
漂亮极了。
“衔玉最近掉毛厉害,奴婢收集了一堆猫毛,准备照着衔玉的模样扎一个毛球娃娃。”
这个想法属实新奇独特,令人耳目一新。
“百合,你也太厉害了吧。”
沈穗岁从头上拔下一根发钗,插进百合发髻里。
“小姐,这是做什么?”百合哪里肯要。
“怎么,我的贴身丫鬟为了琉璃珠连娘亲送的手镯都敢当出去,我这个做主子的送根发钗又如何。”
从前金香服侍她,光是赏赐的发钗手镯,布料银两,都比月钱多。
可白眼狼终究是白眼狼,不但养不熟,还反咬主子几口。
如今金香也算是自作孽不可活。
“小姐,您对奴婢真好。”百合从小过得苦,几乎没有感受过善意。
但小姐不一样,对她无比信任和关怀,她在心底发誓,自己这条命就是小姐的,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也不惧。
“一根发钗就让你感恩戴德,小百合,你可真好养活。”沈穗岁在她脑门上点了点。
百合微微红了脸:
“奴婢命贱,娘说贱命好养活。”
沈穗岁敛去了笑容:“胡说,没有人天生命贱。”
“……”
百合不太理解这句话。
人分高低贵贱,她一个签了卖身契的奴婢,与天生高贵的世家小姐之间,隔着鸿沟天堑。
但她也不想反驳小姐,小姐说什么都对。
“小姐说得是。”百合珍惜地抚着发钗,小心翼翼收起来。
“戴着吧,很好看。”
百合从未拥有过如此贵重的礼物,戴在头上怕掉了,可不戴又辜负了小姐的好意。
“放心,掉不了。掉了也没关系,我再送你。”
发簪而已,多得是。
百合感动得快哭了,怕被小姐看见,慌慌张张站起身,小声说:“奴婢现在就去扎毛球。”
“去吧。”
又过了几日,沈穗岁的脚完全好了。
衔玉懒洋洋地窝在她膝盖上,偶尔舔一下猫毛,没一会儿眯眼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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