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的声音掩藏着愉悦,话说得不紧不慢,每一次发音都能触及上扬的嘴角。


    什么斯特?


    恩什么来着?


    阿默尔睁大眼睛,心里仿佛被龙卷风袭击,思维掀起落下又盘旋复非,乱成一团麻线。


    她正被恋人的名字组成的魔咒石化。


    帕帕,不得了了——


    我,我竟然拐到大佬了?!


    恩斯特抬头,眼眸中满是她的倒影:“那么你呢,‘爱丽丝’也和我一样吗?”


    阿默尔压下心里的风暴,尽量平稳声线:“喂喂,‘爱丽丝’是你自作主张叫出来的吧?我叫‘阿默尔’……说到两者的联系的话姑且它们的开头是‘A’?”


    “‘阿默尔’?‘我的挚爱’?”


    “……请不要让我重新回忆起它带来的羞耻。”


    他一语道破她名字里的双关。


    她本就纷乱的心又更糟糕了。


    “不,不是羞耻——赐予你名字的人,一定非常爱你,他甚至想要将这份爱,以世界之口重复给你听。”


    一本正经开导人的恩斯特,一点都不像存在一白纸黑字里单薄的人影。


    他说的话,正慢慢与父亲当年的说辞重合。


    顷刻间,阿默尔心里的风停了。


    或许是跟父亲行走开阔了视野,又或许眼前的人足够特别,她根本无法再往他的头上给他带上厚重的光环。


    威廉是恩斯特,但他是鲜活的。


    至少,被记载的恩斯特,绝不会用这样的目光来看她。


    “嘿,你就不介意我的名字会被别人在嘴上占便宜吗?”


    “不会啊……好吧,只是一点点,可以忽略不计。”


    她看到他脸上闪过懊恼,别扭片刻后又释然。


    他慢慢走到她面前,眼里的流光似流淌的金色的蜜。


    “我知道的,就算全世界都把你唤作挚爱,你也只是属于我的‘阿默尔’。”


    帕帕,我决定了——


    管他是什么斯特呢,动心就是动心,只要是他的话,就很难不喜欢呀。


    *


    成为恋人后的第一天,似乎怎么呆在一起都不嫌腻。


    即使两个人一起吃了早餐午餐,因为午睡分离了几个钟头,当阿默尔听到敲门声快步打开门,看到恩斯特悬停右手略带惊讶的模样时,笑容又不可遏制地重回嘴角。


    门外的先生压了压帽沿,别扭又忐忑地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出走走。


    弯着眼的小姐调侃他终于肯主动来找她,直到他不安害羞到快逃离时,才抓住他的手腕说好。


    虽然都是初到巴黎的人,恩斯特似乎很会选地方。


    散步的地点可以看到塞纳河,咖啡店传出的香气让整个下午都香醇了许多,临路还有些小商贩,甚至可以买到简单却可口的冰淇淋。


    没有过分安静,热闹也恰到好处。


    舒缓的生活气息汇聚的节奏感轻易就能让人平静下来,令人能一直一直走下去。


    阿默尔讶异于恩斯特的挑选眼光,问他是怎么想到来这里的。


    恩斯特支支吾吾,终究没能逃过她好奇的眼睛,扭过头低哑地说是问了朋友。


    “问了朋友?怎么问的?你出去了?”


    “没有,就是给他写了短信叫了个跑腿服务。”


    “然后呢?一直等着?”


    “对,怕错过回信就没有休息,直到收到回信才松一口气。”


    少女停下脚睁大眼睛,就差把震惊写在脸上了。


    青年觉得她的目光像是在看什么稀奇,慢慢被揭开小计划的害羞蹭地窜成羞耻的燎原烈火。


    “我就是怕你会不开心不自在,就算是约你出来散步,我也想给你最好的……别那么看我,真的太难为情了。”


    恩斯特几乎咬着牙说完这些,微红的脸上墨色的眼湿漉漉的,克制不逃走真的耗费了他太多力气。


    “好吧,我现在信了……恋爱会让人变笨是真的。”


    “你真是,超、可爱、的,威廉!”


    “阿默尔!”


    这一天,少女的笑盘旋在塞纳河上不停地回响。


    这一天,被恋人逗到羞愤的青年决心缄口不言。


    ……


    阿默尔发现,男友过于可爱,甚至逗过头后一个人郁闷不说话的样子都那么教人心花怒放。


    她的笑就没从脸上消失过。


    似乎从遇见恩斯特的那天起,她就遇到美好了。


    不被想起的记忆里,喜欢是非常慎重的情感。


    帕格尼尼总说她太慎重,一点都不像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一整个不开窍。阿默尔极为赞同,甚至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喜欢上某个人了。


    过去的自己应该吃过很多爱情的苦,所以现在,兔子先生给她送来了喜欢的甜。


    ——如果嗯嗯的话,她想慢慢的回味,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所以嘛,人生就这么长,不要错过在一起的时光。


    自己逗过火的恋人,就自己哄回来嘛。


    趁着恩斯特坐在长椅上闭眼歇脚的功夫,阿默尔跑去桥头。


    那里有几位流浪艺人,付出几枚法郎后,小姑娘如愿借到了一把布满岁月痕迹的老木吉他。


    她回到他身边坐好,拨动琴弦。


    那一瞬间,他睁开了眼。


    “La bruine de mars / 三月的烟雨


    Le vent t\''''enlace / 飘摇的南方


    ……


    Dans ta main une pomme / 你一手拿着苹果


    Dans l\''''autre toin / 一手拿着命运


    Tu cherches ta vie ton parfum / 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


    Toi tu valses tu danses / 你的舞步


    La poussière s\''''élance / 划过空空的房间


    Le temps n\''''y fait rien pour autant / 时光就变成了烟


    ……”


    《米店》是首很难让人不爱的歌。


    阿默尔喜欢它内在的恬淡如诗,羡慕那份经过时光洗礼后沉淀下来的浪漫。


    她想她现在不会再羡慕了,因为她另一只没拿着苹果的手,已经触到了命运的香。


    唱完歌的少女有些挫败,恋人只是目视着她,依旧没有说话。


    特意为他用法语唱最喜欢的歌,难道闹别扭的兔子先生很难哄好么?


    她叹气,起身去还吉他。


    一只手抓住了她。


    恩斯特的声音宛若三月的风——


    “我……找到你了,‘阿默尔/爱人’。”


    “嗯。”


    十指相扣。


    他,真的听懂了。


    阿默尔才不会承认,有那么一瞬间,她竟有些落泪的冲动。


    “琴我去还,你就在这等我回来——”


    他在她的手背上落下一个吻。


    “为了这首歌,你值得我口袋里的奖励。”


    他笑了笑,在她的手心里放下一枚小布袋。


    ——一小把杏仁。


    ——她最喜欢的。


    ……


    等恩斯特回来的时候,长椅上的少女沉浸在剥杏仁的快乐里,根本无暇给他一个眼神。


    他有些无奈地笑着坐下,帮恋人收好杏仁壳,看她期待地垒起白胖果子的金字塔双眼发光。


    ——像只囤冬粮的松鼠。


    青年这么想着,不经意间身上的色彩又变得更加柔和。


    “呜呼,终于剥好了,我要开动咯。”


    “可以给我吃点吗?”


    少女立马甩了个眼刀给他。


    “不给。”


    “看在我帮你拿杏仁、提壳子的份上?”


    青年凑近她,眼光流转,我见犹怜。


    “烦死了,哼,给——”


    她挣扎半天,最终下定决心,把捧着杏仁的手递过去。


    他本只是说着玩,看她这么心疼还要分享出来,忍不住想再逗逗她。


    取走恋人的所有杏仁。


    当着她的面,全部吃掉。


    恩斯特突然发现了杏仁的美妙,怪不得她那么喜欢吃。


    “嗯?爱丽丝,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


    “你还不跑?干站在这等什么呢?”


    青年明知故问。


    少女的笑顷刻间便可支离破碎。


    “为什么,要跑?”


    “当然是,接下来我会让你给我吐出来啊!”


    ……


    可喜可贺,阿默尔来巴黎后,从未想过自己会追着人赶八条街,追的人还是自个新晋男友。


    海因里希·恩斯特,身为自家老爹的追随者,好的不学偏偏学帕格尼尼身上那点欠揍的小毛病——还是说,老爹本身就是个大的“病毒源”,怎么能天真地指望他的追随者正常呢?


    直到太阳西斜,青年在某个街角停下来。


    他张开双臂,笑着迎接了他的“命运”。


    ——阿默尔被他一把锁在怀里,像只蝴蝶般不停地挥舞着双翼。


    她喘着气,埋头轻锤着他的肩。


    他的呼吸落在她的发上,低声的闷笑没有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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