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画师里,分别是两个哥儿和一个女娘。


    其中最有天分的,恰恰是那个名叫郝三妹的女娘。


    她原是魏然的侍女,今年才十五岁,五年前被卖进魏家,起初跟着魏家大小姐魏芳容。大小姐出嫁时,她因身份不够没能随行,便被调到了魏然院里。


    在魏然院里待的两年,郝三妹的差事本是打扫房间。每次收拾书房时,见主子扔掉的废纸、废笔和用剩的墨块,她总会悄悄收集起来,凭着一股韧劲自学画画。


    曾有别的女使去魏然面前告状,说她私藏主家东西,可魏然性子向来冷淡,又见郝三妹从不用新物,只是捡些废弃的边角料,便没放在心上。


    自那以后,郝三妹也长了记性,每次想拿废纸、墨块作画,都会先向魏然报备,得到允许才敢动手。


    前两天,郝三妹又去书房收拾,正把整理好的废纸捆起来要拿走,却被魏然叫住了。


    少爷让她把自己画的东西拿来看,她虽忐忑,却不敢不从。


    巧的是,郝三妹当时画的,正是叶春的漫画。


    她红着脸解释,说自己收拾书房时见过漫画本子,觉得比起少爷画的那些界画,这样的画更简单好学,便每天趁空看几眼,凭着记忆一点点画了出来。


    魏然如获至宝,立刻把郝三妹领到叶春面前,还特意将她的画作递了过去。


    叶春看后也十分惊喜,郝三妹的笔触虽显稚嫩,线条却流畅自然,一气呵成中透着难得的灵气,显然是极有天分的。


    短短半个月里,她进步神速,已经能照着叶春的草稿,完整画出连贯的故事来。


    这是个吃过苦的孩子,格外珍惜进入画社的机会。除了中午吃饭的片刻,她几乎从没有离开过画案,常常一画就是一整天,连夜里都要借着烛火多练几笔。


    随着画师增多,叶春顺势把李金枝的儿子李昌胜也安排进了画社,让他帮着给画师们裁纸、研墨,闲暇时也能跟着学些基础的笔法。


    十二岁的小哥儿手脚勤快,学得也认真,天分不足,但是胜在勤奋。


    魏然在画社门口贴了告示,要免费招收学画的学生。


    起初没设任何要求,附近居民来打听了几次,得知是两位哥儿开办的画社,又离家近,心里多了几分信任,便陆续带着孩子过来了。


    毕竟是免费学东西,孩子们在家也没什么事做,来的人里有男有女有哥儿,小的才两三岁,大的已有十四五,都想来凑个热闹。


    魏然如今虽格外享受当先生的滋味,性子却依旧冷淡。每天被这群孩子吵得头晕眼花,实在有些招架不住。


    好在画师里有个叫王名君的哥儿,性格大方,爱张罗事,他也是魏然第一个选中的画师。有他在,替魏然挡下了不少麻烦。


    另一位哥儿画师叫刘志,性格腼腆,家里是做毛笔生意的,和魏然早就认识。


    他今年十七了还没嫁人,叶春旁敲侧击打听了个大概,他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是跟着他爹学做毛笔的徒弟,只因家里两个哥哥还没成亲,他的婚事便只能暂且搁置。


    王名君的身世倒是没等叶春打听,他自己就说了。


    他小时候跟着村里的老先生学过画,后来爹娘不在了,便跟着二哥二嫂来康平讨生活。


    家里关系和睦,大哥在老家给他说过亲,可他不愿回去,婚事便一拖再拖,至今没个定论。他的想法和赵喜有些像,并是不是非嫁人不可。


    叶春见来的人太杂,便改了招学徒的告示。


    年龄限制在六到十岁,只收哥儿和女娘;考虑到有些家庭负担不起笔墨纸砚,特意在门口设了几张桌案,由王名君负责第一关筛选,合格了才能进去见先生;而且每天只在辰时招人,过时不候。


    这么一番条件筛选下来,每天来的人顿时少了许多。


    月底时,叶春总算把画誊完了。沈月清亲自上门取画,一进门便见澄心画社里人多了不少,比上次来人多了不少。


    三个画师,四个学徒,加上旁听的胜哥儿,再算上两位老板和李金枝,十几个人把院子衬得热闹非凡。


    “魏然这小子,当起先生来倒有模有样。” 沈月清往右侧厢房探了探头,那里半间屋子摆着五张画案,五个孩子正襟危坐,其中两个是小女娘,三个是小哥儿,“瞧把孩子们吓的,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喘。”


    叶春在他身后偷笑:“为人师表,总得严肃些。”


    第278章 大鱼上钩


    为了不打扰孩子们上课,两人转身就往正厅走。


    这个一进院虽然小,但是墙角种着一小片竹林,风一吹过,竹叶沙沙作响。


    “这一个月的账目,算得如何了?” 沈月清问道。


    “目前只有出账,没有入账,倒也好算。” 走进画室,叶春拿出一本账本递给沈月清,“师父帮忙把把关?”


    沈月清接过账本,翻了两眼,没有细看,便又递了回去。


    “然哥儿那边怎么说?”


    叶春收好账本,给师父斟上茶:“他现在当先生当上了瘾,一门心思就想着把那几个孩子教成丹青大师,账目上的事一概不过问。”


    “他本就是少爷脾气,从小被家里宠着长大,跟你合伙开画社,多半也是为了打发时间。” 沈月清啜了口茶,话锋微转,“但即便如此,也得让他清楚每一笔款项的来龙去脉,是盈是亏,总得有个说法。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何况是合伙营生。”


    叶春点头应道:“多谢师父指点,我记下了。”


    沈月清最近比较清闲。


    千帆斋经营多年,早已不用他日日盯着。丹青演画那边运作成熟,只要不上新故事,他便能脱手。宝画阁那边万事俱备,就等卷轴制成便可开演。


    他还新培养了两个说书先生,跟陆书言相比,更加年轻,长相也俊朗。


    毕竟宝画阁主打爱情画本,找个俊朗的说书人,更能让听众有代入感。


    他很喜欢画社里的氛围,便差人先把画布送回千帆斋,自己则陪着叶春一直待到傍晚。


    李金枝知道这位是身份尊贵的知县夫郎,两次送茶进屋时都小心翼翼,生怕手一抖把水洒在贵人身上。


    看着叶春跟知县夫郎有说有笑、有商有量的样子,她心里越发觉得这个小哥儿不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跟这样的人物平起平坐,是真的厉害。


    人与人本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有手有脚,有鼻子眼睛嘴,都吃五谷杂粮,都要经历生老病死。


    可人与人之间又偏有那么大的不同,因缘际遇、身份地位…… 最根本的,或许还是那颗心。


    李金枝的目光在叶春身上流连片刻,才轻手轻脚退出屋子。


    心里头,是藏不住的羡慕。


    春哥儿长得挑不出半分毛病,心思活泛,人又善良,脑子还灵光,就连丈夫、婆婆都把他当宝贝似的疼。


    往下,能跟她这个普通妇人交成朋友;往上,能跟知县夫郎结为师徒。


    这样的人生,谁能不羡慕呢?


    她也不贪心,知道自己这辈子怕是过不上这样的日子了,只盼着孩子们能把春哥儿当成榜样,将来也能活成这般通透敞亮的模样。


    日头渐渐西斜,叶春把沈月清送到门口。


    李金枝远远看着,见叶春竟把已经跨上马车的知县夫郎拉了下来,凑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才又笑着把人扶上车。


    而知县夫郎非但不恼,反倒让人从马车上抱下一大筐苹果送进来,着实让李金枝惊得愣在原地。


    沈月清的马车走远了,叶春回头看见院子里发怔的李金枝,笑着招呼:“金枝姐,搭把手,咱俩把苹果抬进屋里去。”


    李金枝这才回过神,赶紧上前帮忙。


    一筐苹果沉甸甸的,估摸着得有四十多斤,两人合力才抬动。


    “金枝姐,这些苹果我拿回去几个,剩下的你每天切一些,分给大家一起吃。” 叶春活动着被绳子勒得发红的手腕,一边叮嘱。


    李金枝看着筐子里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忍不住叹道:“春哥儿,知县夫郎对你真好。”


    叶春笑起来:“那是你没见他教我写字的时候,恨不能拿鞭子抽我呢。”


    其实叶春跟着沈月清学字的时间并不长,也就婚前学了个把月。


    一来是两人都忙,没多少空闲功夫;二来是每次沈月清见他写字,总要狠狠教训几句。


    后来为了保住师徒情谊,也免得影响合作关系,索性眼不见心不烦,沈月清便不再教了。


    听了叶春的话,李金枝反倒更觉他厉害:“原来知县夫郎是亲自教你写字才收的徒弟啊?春哥儿,你可真了不起。”


    叶春摆了摆手:“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我跟师父投缘罢了。”


    两人说话的功夫,钟楼的报时声响起。


    叶春快步走到左厢房,查看了三个画师的画稿,便让他们收拾东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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