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完全没想到萧霁瑜会这样想。
他认识萧霁瑜这么久,这个人一直都是那个运筹帷幄、冷静自持的萧总。
面对再刁钻的商业谈判都不曾露怯,面对再棘手的危机都能从容应对。
现在他却坐在自己面前,无名指上戴着自己亲手做的银戒指,认认真真地问他是不是新鲜感。
萧霁瑜的霸总人设在常乐心里彻底倒台了。
他没想到萧霁瑜那么聪明的人,在处理感情上这么呆。
“怎么可能是新鲜感。我们认识这么久,要说新鲜感早就过去了。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给我送跑车的时候。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人怎么一句话不说,光砸钱。后来在青玄寺第一次见你,你站在银杏树下,穿白色Polo衫,手里拎着几瓶矿泉水。我当时跟小温说,你看那个男生好帅。”
常乐的手指轻轻蹭过萧霁瑜无名指上那只银戒指,指腹描摹着戒面上那两个刻得歪歪扭扭的字母。
“后来你来G市那天晚上,外面下暴雨,信号断了,我其实有点怕。然后你站在门口,衬衫袖口卷到手肘,下巴上全是胡茬,从那时候起,从更早的时候起,从你在我家说“我也在。”开始——就不是新鲜感了。”
他抬起眼看着萧霁瑜的眼睛,“是习惯。是每天醒来看到你在身边就觉得今天会很顺利。是吃到好吃的东西第一个想到要给你打包一份。是看到书房里那些你偷偷收藏的速写时,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走不掉了。你觉得这还叫新鲜感吗。”
萧霁瑜看着常乐的眼睛,沉默了好一会儿。“真的吗。”
“真的。我爱你。”常乐说完这句话便吻了上去。
萧霁瑜愣了一拍,然后伸手揽住常乐的腰,把他整个人拉进自己怀里。
这个吻从温柔到热烈,像是要把这段时间的所有不安和焦虑都揉碎了咽进去。
两人倒在柔软的床褥里,猫猫睡衣的猫猫们又贴在了一起。
久旱逢甘霖,卧室里又是春光乍现。
窗外的月亮正好,今夜又是一个不眠夜。
第245章 梁昭,你完了
沈岑和梁昭就这样手牵手走着,黑夜下,寨子里的游客很多,梁昭搭着外套,没人发现两人手牵着手。
就这样走到了酒店门口,是上次他们住的那家。
梁昭松开了手,把外套从肩上取下来递还给沈岑。
沈岑接过外套,手指在衣料上轻轻摩挲了一下,外套上还残留着梁昭身上的温度,还有那股他形容不出的香味,不是香水,大概是某种护发精油的残留,混着山间晚风里草木的清冽。
他想起刚才两人手牵手走了一路,梁昭的手指很凉,握在他掌心里时偶尔会微微蜷一下,蹭过他的虎口。
他有点不敢直视梁昭的眼睛,只是把外套搭在手臂上,说了句好好休息。
“嗯。明天要去剑河,你送我去好不好。”梁昭站在旋转门旁边,左手腕上两只银镯被大堂灯光照得微微发亮。
“好,我明天来找你。”
梁昭的话音刚落,沈岑就马上答应了下来。
梁昭转身走进了酒店。
旋转门缓缓转了好几圈,沈岑透过玻璃看着他穿过大堂,走进电梯间,电梯门打开又合上。
直到那个穿着短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里,他才收回目光。
回去的路上晚风一阵一阵地从车窗灌进来。
他把车停在巷口,熄了火,却没有马上推门下车。
车厢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冷却时偶尔发出的轻微咔嗒声。
他低头看了看搭在副驾上那件外套——深灰色,棉麻混纺,领口内侧的标签上还写着手洗建议。
他把外套拿起来,脑子里浮现出梁昭刚才在鼓楼下缩起肩膀的样子,浮现出他把外套披在梁昭肩上时对方微微愣了一下的表情,浮现出那只主动握上来的手。
凉凉的,攥得很紧。
他认识的人里,大概没有第二个会一边说“我的手也冷”,一边把手指扣进他指缝里的人了。
晚风一阵一阵的从车窗吹进来,他的脑子却是热热的,不断浮现出两人牵手的画面。
旁边外套的香味也在鼻尖萦绕着。
他忍不住了。
沈岑把外套举到鼻尖,深深地吸了一口。
好香。
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他自己也愣了一下,然后把外套小心地叠好放在副驾上。
他推开车门,被山风一吹,耳朵尖的热度才散了几分,但心里那块地方还是滚烫的。
梁昭关上房门,把房卡插进取电槽,走廊里的最后一缕灯光被门板隔绝在外。
他没有马上开灯,靠在门板上站了好一会儿。
右手掌心里还残留着沈岑手指的温度——那双手常年握錾刻刀,虎口和指腹上全是薄茧,蹭过皮肤时粗粝而干燥,和他握过的任何一双手都不一样。
他以前不是没有和别人牵过手。
拍摄时和模特,聚会时和朋友,直播时和常乐打闹。
但是这次不一样……
他把房卡插进取电槽,房间里的灯亮起来。
他走到窗边,把窗帘拉开一条缝。
楼下旋转门前已经没有了沈岑的身影。他放下窗帘,对着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看了一眼。
梁昭,你完了。
夜空中月亮依旧那么圆那么亮,他好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月亮。
第246章 你不是想送我嘛?
梁昭早上起来,拉开窗帘,远处的群山还笼在晨雾里,山腰上的苗寨若隐若现,吊脚楼的灰瓦被露水洗得发亮。
他站在窗前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从衣柜里拿了件薄外套——昨晚被山风吹得打了冷颤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鼻腔仿佛又飘进了沈岑衣服上的味道,和他那个人一样,干净舒服。
去酒店餐厅吃早餐的时候,他挑了个靠窗的位置,窗外缭绕着雾气的梯田在晨光里一点点变得清晰。
还差最后一个镜头,这次拍摄任务就结束了。
后面再带一场直播,整个推广活动就全部完成。
他又要离开G市了。
说实话,他很赞同温时帆那句想一直留在G市,虽然温时帆去每个城市都这样说过。
他用叉子戳着盘子里剩下的半块煎蛋,心里盘算着回去之后的工作安排。
常乐那边的服装线马上要出秋季新品,温时帆开学之后约拍的单子也排到了下个月,他自己的美妆号还欠着好几条教程没剪。
事情堆得满满的,但此刻坐在这个被晨雾和山风包围的餐厅里,他只想把这一小段时间拉长。
沈岑已经在酒店大厅等着了。
他今天穿了件干净的白衬衫,外面套着昨晚那件深灰色外套——昨天梁昭披过的那件。
他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低头看手机,手指悬在屏幕上,正在犹豫要不要发条消息问梁昭准备好了没。
“走吧。”
沈岑抬起头,梁昭已经站在他面前了。
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薄外套的衣摆被大堂的穿堂风轻轻撩起来。
“吃早饭了吗?”
“吃了。你呢?”梁昭把墨镜往下推了推,露出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看着沈岑。
沈岑点了点头,站起来收起手机。
“走吧。”
梁昭把墨镜重新推上去,转身往旋转门走去。
沈岑跟在后面,目光落在梁昭今天特意套上的那件薄外套上——和他昨晚披的那件是同样的深灰色。
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在笑。
车很快驶上了高速公路。
G市到剑河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公路两边是连绵不绝的群山,晨雾还没散尽,一团一团地缠在山腰上。
“你自己去拍吗?”沈岑先开口了。
“没有,昨天那几个摄影的也一起去。品牌方给他们买了高铁票,比我们快。虽然我觉得他们没什么大作用,但好歹能扛个相机。”梁昭靠在副驾上刷手机,语气随意。
“你们怎么不一起?”沈岑问了一句。
“你不是想送我嘛。”梁昭关掉手机,转过头看向旁边正在开车的沈岑。
沈岑一下子被问住了,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梁昭看见他右耳那只银耳钉在阳光里闪了一下,又注意到他的衣领——领口有一小截翻折进去了,大概是穿外套时没有整理好。
他伸手过去,用两根手指轻轻捏住那截翻折的领口,把它翻了出来,指尖不经意间蹭过沈岑的耳垂和脖颈侧面。
然后他收回手,打开手机继续刷,整个过程自然而然。
沈岑没想到梁昭会帮他弄衣领。
他表面还在冷静地开着车,双手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但他被梁昭指尖碰过的那一小片皮肤正在慢慢升温,从耳垂蔓延到脖颈,又从脖颈蔓延到耳尖。
心脏跳得很快,和高速公路上飞驰的车速一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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