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袖睁眼,邺良依旧端坐着,眉目温润,身姿颀长如松如柏,仿佛古时那些端方如玉的君子,他的前半生堪称波澜壮阔,能够载入史册,令千代万代的后人敬仰,官至相国,万万人之上,又少有的声名享誉四海,这样的他也会有遗憾之事?


    陆袖想起国都传出的流言,邺大人已过而立,却不曾娶妻生子,好像始终孑然一身。


    他……是在等谁吗?


    陆袖踌躇着,却不敢问,待到一曲终了,在酒席上,他看邺良面色如常,不见分毫的失落,刚才在曲中听到的遗憾,仿佛只是他的错觉,就更不好开口了。


    酒后,云收雨霁,邺良又要启程了,根据计划,他要回封地,然后长居于此,再也不出世了。


    陆袖双手奉上琴,请他闲时赏玩一二,“小人无以为报,看您颇为喜爱,就请带走吧。”


    邺良望着那把琴,但笑不语。


    几日后,终于离开罗兹地界,他们继续一路往南,前往封地。


    邺良最终还是没有带走那把琴,梦里的东西,终究是假的,带在身边只会徒增烦恼,他始终清醒着,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后来没有再下雨了,但邺良总会想到过去的事,想到曾经的卫国,想到曾经的邺府,想到严苛却慈爱的大父,想到冷漠的父亲,想到庸伯。


    庸伯死在了平城,鄢人追杀他的时候,为他挡了一刀。那时候还是春天,可尸身长久不做掩埋,会招来蝇虫还有食腐动物,他就把他埋到了那座山底下,后来大仇得报,又将人迁回了邺氏族地。


    在此之后,他就真的一个人了。


    马车渐渐往南行进,一晃又过了一月,到了仲秋时节。


    落叶飘黄,天气凉快许多,再有半月的路程,他们就能抵达目的地。


    邺良这段时间想起好多过去的事,但已经很少想起那个梦了,那个梦对于他,总归还是可望而不可及,像虚无缥缈的一阵烟,他总是喜欢能落到实处的事物。


    那梦里平淡温馨又满含欢乐的日子,像画卷渐渐模糊掉,像乐器失去声音,已经离他很远了。


    他也很少再想起那个女子。


    时间一眨眼,距离封地仅有几日的路程了。


    邺良坐在车里,看窗外云卷云舒,日升月落,忽地眼前闪现一张俏丽的容颜,五官被记忆模糊掉,可他记得她有一双明亮的杏眼,黑溜圆润,很是可爱,笑起来眼里的光彩,比天上的星星还要闪亮。


    他靠在车壁,良久没有吱声。


    好一会才对车夫说:“转道去渠县。”


    渠县离封地甚远,又是一个多月的路程,此时已至深秋。


    邺良站在渠县的地界,遥望周围,当年他被追捕,确实流落到了渠县,但时过境迁,很多更细节的事情记不清,然而梦里却清晰可辨。


    那是不是说明,她也可能在?


    顺着模糊的记忆入城,他走到一棵老槐树下,有个老丈坐在地上喝水。


    邺良走上去讨碗水喝,又打听:“老丈可知,附近有哪户人家姓郑?做过县里的仓啬夫,家里有个可爱的孙女,叫郑爱娥。”


    老丈耳背,他又说了遍。


    老丈指了指前方,“就那里。前些年兵荒马乱的时候,流民冲进来,逮着当官的就杀。”说着唏嘘不已,“郑公、郑夫人都是极好的,可是……一家子都没了。”


    邺良顺着他的手看去过,那是一座荒废已久的院落,里面长满了杂草,成片的桑树干成了枯枝,瓦片碎了一地。


    老丈的家就在附近,“你是要喝水吧,我回家给你舀一瓢来。”


    他敛眸浅笑,只是眸中几分苍凉,“有劳。”


    老丈笑答:“年轻人客气。”


    可等他拿着水瓢再回来时,槐树底下已经没人了。


    风吹过境,又拽了几片枯叶下来,干巴巴铺在地上。


    第125章 【<a href=tuijian/xiaoyuan/ target=_blank >校园</a>番外一】


    天上飘旋着不知洒落了多少枯叶,纷纷扬扬在空中很好看,但郑爱娥丁点都喜欢不起来,无他,谁看到自己刚刚扫干净的地方,又铺了一地枯枝败叶,喜欢得起来啊?


    尤其是她抬了抬手腕,还有2分59秒就早读了!!


    她满脸痛苦,握着扫帚的手快出残影,快点快点快点,要迟到了!!


    终于在她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在早读铃声响起的前一秒踏进了教室,身后还跟着两个踩点的同学。


    郑爱娥悄悄溜去放好卫生工具,心里还窃喜:他们两个踩点的,还没有她跑得快。


    完毕,她又偷摸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今天早读是语文,匆匆翻出书的时候还拿倒了,被语文老师看到了,无奈地敲了下她的脑袋,倒没有说什么,因为她是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


    郑爱娥被敲打,态度端正起来,积极响应课代表的号召。


    过了会儿,语文老师就去了二楼,六班今天也是语文的早读课。


    老师一走,李晓燕从桌洞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头热乎乎的还起了层水雾,飘出一阵馋人的香味。


    李晓燕咬了口卷饼,嘶,香得舌头都要掉了!又从桌洞里掏出一个,拿去贿赂同桌,“新开的这家卷饼好吃,尤其是刷的酱,听说还是老板自制的。”


    郑爱娥正在读逍遥游,被香得舔舔嘴巴,偏头看过去。


    李晓燕嘿嘿一笑,“拿着拿着,过两天就要月考,你提前帮我辅导辅导语文呗。”


    郑爱娥小手摸过去,也嘿嘿笑:“成交。”说是这么说,但两人关系好,没上供‘赃物’也要帮忙的。


    不过她没在早读课上吃,要是被她的恩师发现那多尴尬!


    叮铃铃——


    下课了,被钉在桌凳里的学生一哄而散,教室里吵吵嚷嚷,杂乱起来,李晓燕吃完卷饼,拿肩膀蹭了郑爱娥一下,“我听周媛媛说今天咱班里要来一个转学生,长得巨帅!”周媛媛是老班的闺女,很不幸高中落到了亲娘手上,但很多小道消息她都知道。


    下节课是政治课,任课老师就是老班,他讨厌学生在教室里吃东西,说没有读书的样子,郑爱娥怕被老班逮个正着,就蹲在地上啃卷饼,听到李晓燕那么说,还一边含糊道:“都高三了,这时候转学有毛病吧。”


    李晓燕急了,“这是重点吗?这是重点吗?重点是这人帅啊,帅出天际,帅出宇宙,帅得惨绝人寰,帅得汽车爆胎!”


    郑爱娥不为所动,继续啃自己的美味卷饼,帅又不能当饭吃,要说喜欢,看人要看内在,她还是喜欢年级第一。


    人特别聪明,尤其是那个数学成绩贼漂亮,139,139,141,142,138,137,136,141,142,134,140,139,138,142,141……大大小小,多少次考试,她的成绩或许自己不记得,但对年级第一的,如数家珍啊!


    就是不知道这次考试,年级第一会考到哪个程度,不过名次大概还是止步不前,因为已经没有进步的空间了,郑爱娥美滋滋地想。


    这样想着,她又大口包住卷饼,眼睛都弯成了月牙,正咀嚼着,却对上窗外一个颀长清瘦的身影,对方似乎盯着她,但逆光而站,看不清表情,隐隐感觉气质很清爽很沉稳。


    当然也很陌生就是了,但郑爱娥不认识的人多了去了。


    她下意识朝人招手,表示友好。


    然而却见那人理都不理,转身走了。


    郑爱娥撇嘴,翻了个白眼,切,什么装货。


    邺良在某个清晨醒来,发现自己莫名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里车水马龙,生产力高度发达,用这里的话叫做‘现代科技时代’,早已废除奴隶制度、王侯帝制,现在人人平等,教育和个人认知水平也高度发达。


    最开始接收完原主记忆,他无措了一阵,但很快就安定下来。


    他开始回想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里面‘他’有个妻子就叫郑爱娥,仔细想来,那性子根本不像当时社会背景能养出来的,倒像是……如果真是那样,一切就说的通了。


    他环抱一丝期望,吩咐底下的人开始查,得到肯定的消息,便火速从国外飞回来,转到了这所学校。


    然而他甫一走来,就对上了蹲在地上大啃特啃的人,举止比梦中还要不拘小节……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他,脸上难得浮现困惑与迟疑,‘他’喜爱的是这样的妻子吗……?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


    老班手拿课本,领着个人进来,他披着一件灰色的风衣,步子踏得极稳,面容白皙隽秀,面向众人时,流畅的下颌微扬,“大家好。”人群集体倒吸一口气,目光齐刷刷地钉在他身上,此起彼伏的惊叹声炸开了锅。


    李晓燕激动地拉着郑爱娥的手,“仙品!仙品!我就说是仙品吧!!”


    郑爱娥也被震得瞳孔睁大,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但她还记得自己‘心有所属’,稳得住,稳得住,做人嘛不能被外在蒙蔽,要看内涵、要看格调、要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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