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她圈在怀里,贴着她的脸蛋道:“睡吧。”
他对她的占有欲确实大的惊人,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她若真的不愿,又怎么舍得强迫她呢?
嗯?郑爱娥睁眼,狐疑地打量他,就……这么轻易妥协了?
他莞尔,“睡吧,你明早不是还有事?”贴了贴她的唇,这是不带任何情~欲的一吻。
……
自从臭小子那天正常了,郑爱娥就没那么赶着回去,她发现新乡挺好的,物产富饶,风景优美,比罗兹、平城都还要好数倍。
尤其春天是新乡最美的时节,碧水蓝天,春花烂漫,美不胜收。
这天两人踏青回来,明日却要启程,此时距离入夏还有二十来天。
这样美丽的地方,这样宁静祥和的邺府,还有明亮的回廊,檐下飘荡的风铃,都让郑爱娥留恋,舍不得离开。
邺良心疼她,也欣喜她如此爱着他的家乡,但他们必须要走了,有事情拖不得了。
握着她的手,“有机会我们还会回来的。”如果可以,他一定会再回来的。
郑爱娥看着他,“以后天下安定了,我们就回到这里生活吗?”
邺良垂眸,不知在想什么,又抬头笑问:“你更喜欢渠县,还是更喜欢新乡?”
郑爱娥挠头,等一切尘埃落定,大父大母肯定想回渠县,虽说没了官职,可饮食习惯、风土人情都习惯了,亲戚朋友也在那里,一辈子经营的心血也在那里。
她舍不得大父大母,还有她认识的一些朋友。
可是她家丈夫显然更他喜欢的家乡,他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难道还要他离开故土生活吗?
郑爱娥觉得有点难办啊。
邺良逗她,“夫人到底选哪个?”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可父母不在,亲族不在,那么他去哪里都可以,只要是有她的地方。
郑爱娥犹豫了一下,还是认真说:“新乡。”她已经组建了新的家,也不是不能离开大父大母,如果想的话,那就回渠县回勤些,或者将二老接过来,怎么都是办法的。
他一怔,望着她眸子里的坚定,感觉心都被烫了下。
次日黎明,去往罗兹的马车便启程了。
官道也不全是坦途,马车晃荡,什么事都不好做,索性车厢够大,郑爱娥干脆躺着睡觉了,她睡眠好,不一会儿就启程了。
邺良书也不看了,见她还梳着发髻,干脆给拆了,那么沉梳的又紧,不然她起来头皮又该痛了。
妻子的枕头被推到角落,他干脆让她枕着自己的腿睡,以手做梳子,一下又一下轻轻按揉她的头皮,梳顺每一缕发丝。
头回做这样的事,有些耗费时间,但他半点不觉得麻烦。
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香,郑爱娥的脸稍微丰盈了些,现在睡着恬静又乖巧,他忍不住咬了下她圆润的鼻尖。
他的小娥啊。
……
又过了数日,终于回到罗兹,回之前还不舍得新乡,回之后郑爱娥又很开心,飞一般地跑回去看望大父大母。
邺良也有事在身,被稷王叫去谈话。
将从新乡带回的土产分给众人,又叫人往行宫送了些,郑爱娥才坐下说话,一家人围着她,尤其是两个小的,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她一手捏捏一个小脸蛋,哈哈笑着:“你们要是喜欢,以后带你们去就是。”
两个小萝卜头欢欢喜喜地跳了起来。
覃氏看孙女平安回来,也是笑着,但笑着笑着,发觉孙女有哪里不对劲,细细端详着。
似乎成熟了些,她想,或许是孩子长大了?
郑爱娥一无所觉,搂着她的胳膊撒娇,说这段时间很想念大母云云,喜得覃氏一下子就把疑惑抛到九霄云外了,忙搂着亲香。
陶氏盯着侄女的身影,却狐疑地皱起眉。怎么感觉……小娥出去一趟回来,身段更好,样貌更明艳了?
这边和家人团聚完,郑爱娥就回了主院,她一屁股坐在榻上,连日赶路虽说她睡得多,可也是舟车劳顿累得慌。
晚上邺良有应酬不回来吃饭,她草草用完晚饭,洗漱一番,就钻进了自己的窝,浑身都舒坦了。
可真要睡,又睡不着了。
李老三和臭小子说啥啊?怎么大半夜了,还扣着人不让回。
第113章 无外心
行宫,某处僻静的宫室,两人对坐着。
李粟跟高门显贵的公子哥不同,他出身不好,被寡母好不容易拉扯大,学问不深,只勉勉强强认得几个大字。
但他有些运气在身上,平城生乱的时候,他被鄢国大将骆益的军队抓去做了壮丁,立了些功,然后在拼杀之时,又侥幸救下一个老丈,得知他家中还有老小,就放人走了。
老丈眼泪汪汪说,以后结草衔环报答他的恩情,他当然也没在意。
然后平定了平城的乱事,安顿好老母兄弟妻儿,他就跟着骆益回临丹述职表功了,但事情有点不妙,他以为他们立了功,可骆益却莫名其妙被关进牢狱,鄢王还要砍他的头。
他心说完了,干了那么久的活都白干了,连忙借机逃出营队,免得被清算,在临丹躲躲藏藏几天,没看到有人搜捕他,然后他放心回平城了,果然还是老老实实种地更实在。
然后就在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个老丈,原来他是本朝的御史,还说要报答他的恩情,当然就跟他回家了,心想就算没功劳,但吃饱一顿也不白来。
他万事不管,每天吃吃喝喝,某天夜里听到鄢王翘辫子的消息,吓了一跳,正准备跑路,结果这个老丈突然冒出来,说骆益逃了,问他想不想接管他的军队……
真是无稽之谈,你一个干御史的,怎么帮他拿兵权?放在现在他都觉得玄乎,可他就是这么掌控了骆益的军队,还靠着它称了王。
当然这些都是前话。
李粟道:“邺大人旅途劳顿,李某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请你来的。但是底下兄弟催得紧,要我给个答复,没办法了这才出此下策。”又取了酒樽满上一只,“李某无礼了,给邺大人赔罪。”
他来罗兹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和卫国势力联盟。
李粟自认不是很贪心的人,他称王并不主要为了权势,更多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体验一下感觉就行了,他还是打算回老家做土地主的。但就因为这个事,他被赵国那边针对了,对方绝了他的粮道,又威胁临丹不准接济他,然后还时不时派军队攻打他,尤其是那个赵轫,简直如疯狗一般,逮着他咬!
听说卫国和赵国也不是很和睦,那只疯狗还把卫国的王族屠戮殆尽,他就来了,乞求同盟灭赵。
邺良听了他那番陈述,也取了酒水回敬,“不妨事。反倒是邺某耽搁久了。”
李粟在外闯荡多年,见过不少王公贵族,但多的是一些酒囊饭袋,欺男霸女之徒,少有像邺良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他实在欣赏至极。
席间两人又说了好些话,李粟才将话题绕回原点,问他的意思。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邺良也有意除掉赵国,“自无不可。”
李粟大喜过望,“善!”
接下来上酒上菜,说说笑笑,各自都有意识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李粟尤觉不够,这会让同盟的关系不够稳固,开始扯关系,你别说,有的人本来联系不大,但扯着扯着就亲近了。
何况,他们之间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纽带。
李粟说:“干娘坐了数日马车,这一路颠簸想必身体亏损。我这有一笾上好的鹿胶,到时候送去。”他本来想唤邺良的名字,结果在这个语境下他得叫干爹,这青年年纪几乎小他一半,如何叫的出口?
一笾鹿胶就是两斤多点,但此物贵重又极为难得,放在从前属于天子专供,旁人不得肖想。
鹿胶温补阳气,可以改善虚寒怕冷,阴阳双补,对女子极好,邺良府库都没有的,很是心动。
他也不推辞,施了一礼:“那就有劳了。”
李粟哈哈笑,说没什么都是自家人,改日还会跟亲娘上门拜访。
两人用完晚饭,说起后续的布置,大致有了雏形,天色实在很晚了,李粟亲自将人送到门口。
“具体之处,改日再找邺大人细谈。”
邺良颔首,与他作别。
月光下,李粟看他的车架遥遥远去,目露留恋。
这邺大人温文尔雅、卓尔不凡,就好比如松如柏的庭下君子,叫他即欣赏又喜欢,每每谈话都觉得是一件幸事。
李粟负手返回,内心窃喜,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贵族公子,也算他的亲戚了。
……
邺良回到家中,已至亥时,正院的灯全都灭了。
寂静无声,整座府邸都在夜色中沉睡。
值夜的仆役半梦半醒,头一点一点的,忽地眼睛晃了下看到个人,瞬间清醒了,忙张口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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