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娥推开他,回到自己的原位上坐好,周围还是弥漫着暧昧不清的氛围,她忍住羞窘,拿起帛书转移话题:“你看我给小堂妹取的名字如何?”
邺良尽量让身体里的火热平息,盯着她歪歪扭扭写得几个字,明,皎,悦,熙,都是极好的寓意,可是:“你为何对旁人的孩儿那般上心,我们的孩儿都不曾取名。”
郑爱娥简直服了他,忍不住掐了一爪子,“没有影的事你急什么,小堂妹出世了,你的孩子还不知道啥时候到呢。”
他不嫌腰疼,过来搂住她,恳切地说:“你我身强体健又年轻,虽然他现在还未出世,但必定来得很快。”
她寻摸着也是,但是她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你是不是选择性耳聋,我刚问你小堂妹叫哪个好。”
邺良闷哼一声,猛地按住妻子的手,脸庞埋在她脖颈间,喘了几声,嗓音哑得不行:“别乱动。男人的腰动不得。”再来一下,他真就控制不住了。
郑爱娥又闹了个大红脸,他怎么那么敏感!
他顺着她的手一路往下移,最后落在那帛书最右边的字上,“取意光明灿烂,再好不过了。”
郑爱娥动都不敢动了,小声应:“……好。”
热气喷在她耳畔,浑身忍不住酥酥麻麻起来。
……
次日清晨,天方大亮。
几只麻雀在窗台边上跳来跳去,又匆匆飞走了。
室内安静温暖,郑爱娥埋在被褥里,处于将醒未醒的状态。她下意识往旁边摸去,若凉了就得起了。
然后这一下,猝不及防碰触到一具躯体。
是滚烫的,可以继续睡……
臭小子还在?!
郑爱娥猛然就清醒了,仰起头看去,身边果然躺了个人,他穿着素白长衫半枕着胳膊,正浅笑看她。
她搓了搓眼睛,杏眼微瞪:“今日你不上值吗?”
邺良在她唇角吻了吻,“今日可以晚些,我派人知会过了。夫人这就睡够了吗?现在还早。”
这几日他缠得厉害,郑爱娥已经习惯了时不时被亲一下,“现在睡不着了。”
他理了理她微微躁起的发丝,特意查看了发尾,上回修剪过的地方没有再开花了,“那很好,为夫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怎么了?”郑爱娥贴过去抱抱他,在他怀里蹭了蹭。
邺良搂着妻子,享受这刻的温馨惬意,他贴着她的额头,说:“过两日陪我回一趟新乡吧。小娥,我盼了很久了。”
那个地方哺育他养成他,最后又在他面前破碎分裂,化为灰烬,他总盼着有一日能回去看看家庙,祭告先祖。
只是这次,他要带着妻子一起回去,她与他举行了昏礼,可他还未带她正式拜见过邺氏的列祖列宗,还有他的大父,他的父亲、母亲,堂叔伯,兄弟姊妹……
现在想起过去那些事情,像隔了一辈子一样。
“好。”郑爱娥收回视线,脸贴邺良的胸膛,听他起起伏伏的心跳,“他们会喜欢我吗?”
邺良揉揉她的头,“会喜欢的,很喜欢,像我一样。”
她笑了,仰头看他:“那我要准备什么东西吗?”这里普遍厚葬成风,重死后的祭祀,没有纸钱,用的都是实打实的真钱,她还没有真正着手准备过。
“我们一切从简,大父他们不会介意的。”他感受怀里温软的触感与温度,“你只需要跟我一道去就可。”
“你今日迟迟不去上值,就为留下来跟我说这件事?”
“是。”
“但你可以今晚得了空说,这样还耽误你做事。”郑爱娥可是见识过他上班的强度的,那是废寝忘食,天生的牛马种子。
邺良亲亲她的额头,声音浅淡:“不算什么事,耽搁就耽搁了。”
筹谋了几年,千个日日夜夜,就差丁点,他就要抵达终点了,从前他以为这个时候他会兴奋,会嘶吼,或者痛哭一场。可真正到了这种时候,他才发现事实并非那样。
他以为他能做像大父、父亲那样冷酷铁血的政客,也不是。
郑爱娥往上爬了爬,视线与他平齐,轻抚着他左侧的脸,凉凉的,“怎么耽搁就耽搁呢?”
邺良大手覆在她的手背,“世间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规律,此消彼长,此长彼消,无论贵胄王侯都是其中渺小的一粒沙、一粒尘。人力无法改变,所以,为什么不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错了。”
“什么?”
郑爱娥伸出右手,细细描摹他的面孔,从浓密的眉,到狭长的眼,到提拔的鼻梁,她在他鼻尖点了点,“我们每个人,上到贵族王侯,下到平民百姓从来都是微小,每天都有意外发生,都是不能预判的,但你不能说所有结果都是命中注定,无法改变的。”
“人最顽强最伟大的地方,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与天斗与地斗,这样才一步步建立起一个个国家,衍生一个个不同的文明。”
“你如果发现了规律,就该利用规律。”
“还有,你若想要郑重地告知我,便不该退而求其次,觉得无力、无奈的时候来守着我,”她恶狠狠戳戳他的脸蛋,“臭小子我告诉你,别拿这种敷衍我,我从不做别人的第二选。”
邺良心底猛颤,有一种灵魂被雷电击中的震撼,又有一种澎湃的兴奋与喜悦,他眼眶发涩,又不禁笑笑:“小娥,你怎么总是叫我……”这样心动。
他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简直无法相信,天底下竟有一个如她一般契合自己的灵魂,她浑然天成就像是他的妻子、伴侣。
总在不经意间发散魅力,那魅力像鲜花吸引蜜蜂,像水吸引鱼,不自觉引他靠近,引他找到属于自己灵魂的另一半。
这种极致感受叫他心内浪潮滔天,衍生无尽的狂喜,他凑到她唇边吻了一下又一下,尤觉不够,还迫切求她:“小娥,你也亲亲我?”
第106章 日常
郑爱娥撇嘴,又来?
这几天臭小子就跟哈士奇一样黏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她受不了了,一把推开他,“我要起床了,起开。”
刚站起没几息,又被拽下来,邺良将她按在身下,微抿唇:“不准你走。”有些不太开心的样子。
她承认倾慕于他,承认对他真心,可这份真心是不是太渺小了?
以至于这种情热时刻,她竟还能惦记起床,竟还能从容叫他起开?
他摆正妻子圆乎小巧的脑袋,视线与她平齐,“你爱我,总是没有我爱你多。不对,我爱你是你爱我的数以百倍、千倍。你为何不能多爱我一些?”
郑爱娥推了推他,“哪有你说的那样夸张。”结果他顽固得很没推开,再加重力道就要伤到他了。
她收了手,又开始翻旧账:“从前你不是叫我早点起床,不能赖床那么久吗?怎么现在还不准我起床了?”
邺良黑眸定定望着她,“休要转移话题,你为何不正面答复我?”
郑爱娥心道臭小子涨道行了,但她也不是盖的,“那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是不是心虚?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他面无表情从她身前起来,唇角下拉,“我就知道你从未认真待我,只在乎有没有叫我吃瘪,有没有欺负到我。”
睫毛垂下,低声道:“我在你心里只是一个随随便便就能打发,无足轻重的人。”白皙隽秀的面庞黯淡下来,像美好的瓷玉蒙尘。
郑爱娥心里说不清的滋味,拉他的衣袖,哄道:“我哪有你说的那样过分?我自然是真心喜欢你的呀。”
“那为何轻易就将我推开?你还说你喜爱我?”
郑爱娥到这里都不禁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没有那么喜欢臭小子?心头不由生出罪恶感,他那么伤心。
“那我以后不推开你就是了。”
说完她抓抓脑袋,又觉得不对。她只是去洗漱而已,去洗漱就不喜欢他了?
但话说都说了,她认也就认了。
“好啦好啦,我们起床吃饭去吧。”
“嗯。”他轻声应下,还补充了句:“那你明天要比今天更爱我。”
郑爱娥有时候真受不了他,但认的事情多了,也不差这一件。
“好的好的,没问题。”
邺良跟在她身后下床,嘴角微不可查翘起。
郑爱娥走着走着,发觉哪里不对,突然转身。
面前的青年披着件素白的长衫,面如白玉,温文尔雅,看着再端正正经不过,只是她缓缓皱眉,“你还没说,你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邺良:“。”
……
庸伯这几天都没往正院那边凑,怕听到或看到什么不该听到、看到的东西,连带着其余人,他都知会没有必要的事,别往那边跑。
无他,公子又陷入热恋期了。
庸伯想,公子这段时日这般粘糊,小公子、小小姐总该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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