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爱娥撒欢跑去跟覃氏说:“大母大母,我们今中午出去吃,不用做我们那份了!”


    “……”覃氏摘菜的手一顿,啥?你要带瘸子出门吃饭?


    邺良杵着拐杖站在身后,面上含蓄淡薄,仿若林中君子。


    覃氏瞥了他眼,小娥是好孩子,断不可做出这种为难人的决定,多半还是……孙婿平时人淡如菊挺像那么回事,可谁能想到他比小娥还爱胡闹?


    但孙婿不是孙女,覃氏没有非管的必要,“去去去,想去就去。”一个个都是讨债的,她当聋子当瞎子当哑巴,还能多活几年。


    庸伯也很无语,公子是上回被夫人丢在家里,今天想找回场子吧!


    但他再不认同再觉得胡闹,面对主君的决定也得乖乖服从,转身布置牛车去了,尽量铺得更软和些。


    而郑爱娥高兴完,才发现事情不妥之处,盯着他腿愁眉不展:“你真的……可以吗?”


    万一走着走着摔了,她的狗狗岂不是更瘸了?


    ……


    家仆陪公子出来透透气,他是顾家嫡系那边的老人,打小看着顾子安长大,又看他从天上跌到泥地,失了尊贵的身份,忧心如焚,世人还不知道怎么笑话公子呢。


    他念念叨叨道:“您要不跟家主服服软?你可是嫡子,谁家将嫡子嫡孙送去给人做嗣子,还是给一个荒僻低微的小官。”


    顾子安既来了,就没打算回去,摇着羽扇颇具风流,“我父我母心安,我又何必在乎?”点了点家仆,“钱名权利如过眼云烟,你又何必在乎。”


    家仆:“……”这么无欲无求,是要出家做和尚?


    但顾子安显然不是,他瞧见前方走来的倩影,徒然愣住,紧接着心脏怦然跳动,情不自禁走过去,“姑娘,你”然后看到了她旁边的瘸子。


    顾子安拧眉,觉得甚是晦气。小女子怎么挑这种男人嫁了?


    嫁给这样冷冰冰又硬邦邦的老男人,岂不是给自己找了个活爹?相处起来必定很辛苦吧。


    邺良也看到他了,轻飘飘拂过去一眼就收回视线,好似全然不放在眼里,揽着人继续往前。


    淡然道:“夫人,前面几步就到了。”


    顾子安撇嘴,拿扇子到面前扇走晦气,带着家仆离开。


    郑爱娥倒没注意到旁人,她双目圆瞪,看看落在自己肩上的手,又看看邺良弃在旁边的拐杖,脑中升起数个问号,瘸子脚好了?


    医学奇迹啊。


    庸伯摇摇头,一且自在不言中。


    要去的食肆原先也是平城的,以一手焦香酥脆的烤羊排闻名,初初搬来渠县,便客流不绝。


    郑爱娥进去吃了个肚子溜圆,店家在井里冰了绿豆汤,凉生生沁幽幽,非常解暑,她喝了一碗还想要,结果被人按住不准了。


    怎么连她吃什么都要管!


    邺良做事面面俱到,吩咐庸伯包些食物带回去,也给郑家上下尝尝鲜,转头见妻子在闹脾气,脸颊气鼓鼓的,过去拉住她的手,安抚道:“莫要贪凉,当心待会腹痛。”女子体质本就属阴,多吃冰凉之物,只会坏了身子。


    郑爱娥捂住耳朵不听,她又不是天天吃,而且她身体好得很呢。


    他无奈叹息,小娥性子马马虎虎,嘴巴又馋,有的东西进了嘴巴也不记住,下回想吃的时候,脑袋就骗主人没吃过,然后小娥就可怜巴巴觉得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吃过。


    摔过的跟头多了,哪能什么都信她的话。


    ……


    回到郑家,睡了个午觉起来,天空湛蓝让,风和日丽,不冷不热。


    风吹桑树,叶片哗啦啦作响,覃氏在院里摘桑叶,家里隔了堂屋一块地方,开始养夏蚕了。


    往常只养一季春蚕,但近几年事不少,上头的周边的,覃氏仔细想想还是得多备点钱。


    郑爱娥早早就起了,捧着脸坐院里吹风,清凉的触感掠过她额际,卷起缕缕青丝。


    大母勤劳地在桑叶间穿梭,旁边还跟随的两位堂婶,一人提着桶,一人挎着篮子。


    郑爱娥忽然福至心灵,她可以给臭小子拆夹板了!


    细细估算了下日子,发现真的到了时候,而且邺良近日精力充沛的表现,哪里像还需要休养的样子?


    她‘蹭’一下站起,迈腿往里走,表情端的很是严肃。


    结果迎面撞上了人,邺良正要找她,见着人一喜,“小娥。”平城大乱也不是没有好处,渠县就多了不少食肆,正好迎合妻子的喜好,“可想吃狗肉?”


    话音刚落,他徒然被人推进房门,郑爱娥本想帮他看腿的,闻言微愣,旋即惊悚,臭小子为什么要和同类过不去!


    她严厉拒绝:“我不吃。”又要求邺良,“你也不许吃!”


    邺良当然不爱吃狗肉,旧卫贵族讲究文雅,凡事要合乎礼仪,多食用牛羊猪,狗肉甚少被搬上台面,只有民风彪悍些的旧赵之地才偏爱食用狗肉,平城迁过来的就有不少狗肉铺子。


    他不吃,但不会要求妻子也不吃,但小娥既然想同他一般,那再好不过了,柔柔道:“好。


    郑爱娥莞尔,这才对嘛,开开心心将人继续推进房间。


    伟大的郑大夫要施展她高超的医术了!


    邺良感受身后细腻温软的触感,偏头往后看去,妻子白净的小脸盛满欢喜,像温暖的阳光,像轻盈的春风,受她情绪感染,他眉眼间不由漫上细碎的笑意。


    第68章 送别


    晚上吃饭的时候,桌上多了一道荤菜,香味浓烈扑鼻,引人食指大动。


    郑家上下男丁却齐齐沉默,咋滴?他们晚上干活不卖力?


    覃氏干咳两声,说:“孙婿这些时日耗费得多,该补补。小娥啊,快给你夫君夹些过去。”


    陶氏、董氏面面相觑,纷纷低下头。


    郑家一众男丁面色稍好些,不是他们就好,默契地绕过那道菜,去吃别的。只是侄女婿腿脚还没好,就他这样那样的……会不会、会不会太苛刻了?


    同为男子,他们看向邺良的目中不由带上了同情。


    邺良:“……”


    他抿了抿唇,菜已经到了碗里,无论如何都是要吃的,“劳大母费心。”食物滑进食道,他心内五味杂陈,吃再多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他的妻子只会拿清澈懵懂的眼神看他。


    郑爱娥却觉得大母偏心,有好东西为什么不先给她吃?还有大父、堂伯、堂婶都让着臭小子,可一点都没想过喊她吃。


    她心里发酸,抬手也去夹,结果半道被人拂开筷子。


    郑爱娥立时偏头看去,不是邺良是谁?心间更恼了,他得了大头的好处,还不许她喝点汤了。


    他面上发烫,勉强稳住状态,低沉地说:“你不能吃这个。”


    郑爱娥好讨厌他,有好东西都不肯分给她吃,每次她都顾着他那份的,她心里气得慌,干脆放下筷子不吃了。


    邺良喉间干渴,却不好跟她细说这是什么,但这种污秽不详之物,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叫妻子沾染半分的。


    可他一遇上她嘴就笨起来,思索好一会才道:“小娥这道菜不好,下回我再带你去吃别的。”


    什么好不好的,郑爱娥就觉得他吃的最好,臭小子这么说分明就是想独自霸占!


    面对单纯又顽固的妻子,邺良简直有口说不清,“小娥你误会了,这菜……”郑爱娥已经捂住耳朵不听了,他怕她误解又怕她难过,心一下子乱起来,说话都没了条理。


    这种戏码每日都要上演,覃氏都看腻了,一掌拍桌,‘啪’地一声周围静了下来。


    郑爱娥黑白分明的双眼无辜看过去,被主位上的人剜了一眼,于是她灰溜溜地低下头。


    自家孩子什么德行,覃氏再清楚不过,这个坏丫头,惯会欺软怕硬,顺杆往上爬,要是真信她的鬼话,就等着被欺负吧!


    结果受害者不仅不感恩,还心生怨言:“大母,你对小娥温柔些,她还小……”小娥胆子小,会吓着她的。


    郑爱娥躲在他身后,弱小可怜又无助,不住地点头,就是就是!


    覃氏:“……”活该你被她骑在头上!


    她气不顺:“吃菜吃菜。”


    ……


    拆了夹板之后,邺良的脚就能下地稍微垫着走了。柳子息特地来了一回,专程来看他的伤势,看完啧啧称叹。


    他这辈子就没看过这样严重,还能愈合这样顺利的伤势。


    邺公子有点运道在身上,柳子息思及此,难免想到另一人,徒然一顿,他确实很有运道。


    “公子试着轻些走路,再康养数月,右脚便能恢复如初。”


    邺良颔首,赞同:“多亏了夫人照料。”末了,感觉不妥,又补了句:“当然,柳大夫也功不可没。”


    柳子息嘴角抽抽,倒也不必刻意补上他。


    两人都是旧卫故人,有些许交情,但都是大老爷们没什么好说的,柳子息躬身行礼,徐徐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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