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一脸抱歉对郑爱娥说,“嫂夫人,我只是大夫,不负责收殓尸骨,你找我多少是有点不对口的,但我认识一个在行的,可以介绍给你。”


    “啊?”郑爱娥挠头,懵懵懂懂说:“可是他没死啊。”虽说不至于活蹦乱跳,可再怎么说,离噶掉都还有十万八千里吧。


    她虽然医术存疑,但把人养得很好呢!


    说起这个,郑爱娥就有些泪目,为了把狗狗养好,这段时间她真是太不容易了,又要当大夫,又要照看病人,还要烧饭洗碗洗衣。


    柳子息愣住:“竟然没死?这竟然也活得下去?”下一瞬,他胸头涌现一股兴奋,激动道:“劳烦嫂夫人快带我去看看!”


    一个半吊子水平都没有的小女子,去治疗重病不愈的病人,这竟然没治死?


    简直就是医学奇迹!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快马加鞭又赶了回去。


    一刻后,柳子息查验了邺良的伤势,先是最要紧的胸腹,缝合歪歪扭扭,隐约可见伤口之深,他拧眉又松开,松开又拧眉,越看越惊奇,沉吟良久,去看腿骨,又是一惊,虽略有肿胀,但已逐渐开始散淤了。


    恕他资质愚钝,才学仅与王宫里的医馆不相上下,对这种程度的刀伤、腿伤也要束手无策。


    他看向郑爱娥,深感震撼,不通岐黄都能治成这样,难不成这小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医道天才?


    他又看向邺良,还是说这人命太硬,稚童随便医医,都能达到顶尖水平?


    柳子息脑中似有两种力量互相搏斗,他艰难扶额,一个天才,一个好命,无论哪个都叫他心酸羡慕嫉妒。


    最终化作一声叹息,微笑告诉众人:“邺公子恢复良好,正常养护,再过数日即可康复。”


    老天啊!你说说这合理吗?


    第54章 良机


    马车一路慢慢悠悠,走了好几日终于抵达东阳里。


    清晨第一缕光伴着冷风照进院内,夯土高墙,泥土房屋,院子久不住人,道路中央或墙角旮旯长出许多杂草,衬得整座屋子有些许荒凉。


    郑爱娥激动地推开木门,入目的景象有些杂乱,不过没关系,金窝银窝不如她自己的狗窝,她爱死这里了,没有追兵没有饥饿没有病人,哦有病人她也可以扔给庸伯!


    这里是独属她的宁静世界。


    她兴奋地冲进去,回家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当然是看床有没有想她。


    合上门,她美丽的舒服的小床静静地在那里等她,郑爱娥迫不及待扑了上去,“我好想你啊。”情到深处,不由得掉了几滴眼泪。


    经历过睡石头、睡草地、睡干草,才知睡床的可贵啊。


    郑爱娥趴在上面滚了一圈,舒服地喟叹一声,她想就这么长在上面。


    连日紧绷的神经舒缓下来,身体的疲惫悄然而至,郑爱娥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门前,庸伯原本想要抱着公子进去,这样最不容易碰到他的伤口,可却被严词拒绝。


    邺良眉眼淡淡,话音听不出起伏:“扶我进去便是。”又瞥了眼姗姗来迟的老仆,“扫尾扫干净些。”


    “是。”


    剩下的人悄然散去,消失在昏暗的黎明中。


    庸伯就这么搀扶着邺良进屋,一瘸一拐,一瘸一拐,他不由思维发散,夫人与公子赶路,也是这样的吗?


    但是以这样慢的脚程看,他们也不会就在半路遇到公子和夫人,多多少少得再走十来日才对。


    庸伯想不通的时候,旁边人的脚步不知何时停了下面,庸伯启唇,他想说:公子你得快回偏室休养。


    却见邺良侧头看向正屋紧闭的门,看了很久,目光专注地恨不得把门盯穿,庸伯左思右想,寻摸着公子会不会又和夫人吵架了,现在正较劲着呢?


    他等了好半天,才听清凌凌的声音说:“扶我进去。”


    庸伯:“。”


    行吧,他就这么扶着人进去,邺良右腿骨裂了,完全不能使力,于是左脚落地的声音颇为沉重,响动很大。


    庸伯右手先一步推开门,对面的床帐已经落下,他偏头对公子说:“您慢些进来。”


    邺良却突然顿住,犹豫了下,“还是扶我去偏室吧。”声音极轻,仿佛怕惊到什么。


    庸伯:“?”突然搞不懂公子在想什么了,原本该去偏室他不去,非要去正屋,到了正屋呢又要去偏室了。


    但谁叫他是公子呢,庸伯又搀扶着人出来,沿途不小心踢到门框‘啪嗒’一声,床帐里头传来小声嘤咛,似乎被吵到了。


    邺良皱起眉,声音又低又沉:“你轻声些。”


    庸伯:“。”


    庸伯悟了,大彻大悟!


    公子离家的这一个多月,不光性情深沉了许多,就连男女之情大有进展啊。


    你轻声些~


    咦,酸死了。


    ……


    郑爱娥从早睡到晚,睡到傍晚才醒,打个哈欠,顶着毛茸茸的头发爬起来,眼神迷迷瞪瞪的。


    这一觉睡得好饱好舒服,幸福地感觉在做梦。


    她又躺下,趴成大字抱着床,离家虽然只有几十个日升月落,她却感觉过了一年两年三年那样久。


    她睡过最舒服的床,其实是平城正屋那个,那里也更气派漂亮,比电视剧里头的还要精致古朴,更有韵味,怎么说呢,电视剧里头的建筑房屋仿古,可却透出一股现代的味,她真正看到的这些屋子,却是经过风吹日晒磨砺出来的,经过岁月沉淀、历史沉淀,留下了独属于它自己的味道。


    不过平城的院子再好,她也更喜欢渠县这个土屋,温馨舒适,除了美观上,别的没差。


    而且郑爱娥心底莫名有种感觉,平城那屋不吉利,不然他们刚住没多久,怎么就出事了?是不是不该拥有的东西得到了,老天看不下去,所以他们遭报应了?


    虽说迷信不好,没有科学依据,但、但她都穿越了,郑爱娥对这些东西越来越敬畏。


    她缓了下状态,准备正式起床了。


    这时,门却被悄然推开,轻轻地,进来个高挑瘦长的人影,一瘸一拐的,他约莫沐浴过了,头发半干已经束起一半,剩下一半披散在身后,看着风流飘逸又不失贵公子的仪态。


    郑爱娥半撑着下巴支在床上,好整以暇:“你怎么来了?”


    邺良看床帐底下探出个圆溜溜的脑袋,不由失笑,“你睡太久,我怕你晚上睡不着,便想来叫醒你。”


    她头顶着罗帐,堆堆叠叠像带了个杏色的帽子,瞅了眼他右手处的木拐,“你直接让庸伯来叫我不就好了,你自己来多不方便。”


    他垂下的手微微收拢,手指有些发痒,下意识想要靠近她,“我想自己来。”说着杵着拐杖就过来了,右脚断了但不影响他的行动,只是走得慢些。


    他不是废人。


    他练习了整整一天,才做到这样自如的借拐走路,过来既是怕她睡太久,也是想和她分享喜悦。


    郑爱娥拉开帘子,用木钩挂住,拍拍旁边的位置,让伤患坐下,然后郑大夫一脸严肃,开始了日常问诊环节,她可是经过多方认证的医学天才!


    “胸口和腹部还疼吗?”


    “有点痒?那正常,伤口愈合就是会痒,等痒过了伤口就痊愈了。”


    “脚还疼吗?”


    “木木的,麻麻的?那正常,你的骨头正在生长,拉伤的经脉也需要慢慢康复,继续保持好,郑大夫保证把你医得天衣无缝!”


    邺良面色柔柔,颔首浅笑,“辛苦大夫了。”


    郑大夫看向他笑如春风拂面,不以为意摆摆手,严谨地说:“不辛苦,这是的使命。”


    前几天柳子息说臭小子恢复良好,再由他那么一夸,郑爱娥现在看到邺良就很高兴,这可是她最杰出的作品,她天才身份的象征!


    要是放现代,臭小子无论咋滴都必须给她送几面锦旗。


    真的太有成就感了!


    好了,言归正传,郑大夫要进行下一环节的检查了,她贴心地搀扶着病人躺下,然后扯下衣带,扒开领口,现在要检查胸腹伤口的愈合情况了。


    细长的小手被人猛地握住,他脸颊绯红,目光莹莹,“你……太过孟浪了。”


    郑大夫最讨厌不遵循医嘱的患者,这有碍她跟进病情进度啊。


    一巴掌拍开他的手,轻斥一声:“不准医闹。”


    然后顺利拔去第一层,紧接着第二层,拔得郑大夫都有点累了,不想给病人复诊了,才终于拔完第三层。


    “大夏天的,你穿那么多干什么?”


    她盘腿坐在榻上,雪足细腻娇小,光滑摄人,他一时间呆住了,目光久久凝在那,像被施了定身咒般。


    “欸?怎么不说话?”郑大夫拿手在他眼前一晃,他才猛然惊醒,讷讷答:“没、没事。”


    郑大夫抓耳挠腮,她问的是‘他穿那么多干什么’,臭小子答‘没事’是几个意思?她是不是把人脑子治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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