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城的兵卒果然被镇住,看她衣着精致,人也美丽,以为是某位高官家的女眷,不敢拦着,“您请进,请进。”
郑爱娥扬了扬,十分倨傲地跨马进去。
等进城走了一段,她端肃的神情骤然一变,甜甜的笑容漫到脸上,还泛着丝丝傻气,嘿嘿,她可真厉害,真不愧是她!
抬手拢在眼前,举目四望,街上空空荡荡,别说一个人,就是只猫猫狗狗都没有,臭小子藏在哪里呢?
哦对,他说去取一副组玉!
“好马,快带我去东街。”
天色彻底暗沉,城内时不时传来卫兵走动的声音,满城百姓闭户不出,盼着明日风止尘消。
虽然当家人已经下葬,可邹家还设着灵堂。
邹寡妇搂着几名儿女,心头焦急,她都跟那些卫卒说过,卫家没人了,怎么那么久都没出来?
难不成,难不成……
邹寡妇想去看看,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很照顾他们家,时常给她孩子零嘴吃,她娘家那些亲戚,以及周围不怀好意的男人知道了,都不敢再轻举妄动。
可是,她注视着怀里的儿女,若她再有什么意外,叫他们怎么活啊?
邹寡妇纠结着,忽地听到后街一阵马蹄声,从他们家在往左一段路就是东市了,东市向来是那些外籍商贾聚集之地,这时候完全戒严,进去容易,但等出来黄花菜都凉了。
她莫名眼皮一跳,叫孩子躲在角落里,谁叫都不要出来,然后悄悄跑到后门看,一道赤黄色的人影驾马而来,势若奔雷。
她忙开门跑出去,大喊:“卫夫人卫夫人!”
……
面对卫卒步步紧逼,邺良眸色深深,单手按在身后的匕首上,势必有一场恶战了。
他这种敏感的身份,不能被捕入狱,一旦进去了永无出头之日,说不得还要牵连身边的人。
他往后退一步,已经做好一旦失败就自尽的准备。
小队长越看他越觉得他有鬼,“将人绑起来,我要报与上官!”
几人握着锋利的长戟,将他团团围住,却心想这么个文弱书生,值得他们费那么多心神吗?
卫卒心头松懈之际,猛地被一脚踹翻,那人趁机逃走。
好在小队长早就盯紧邺良了,一掌挥向他,将人推倒在地,“我就知道你不是个好东西!”
城内火光漫天,绚烂的色彩将天空都映得透红,一如当初卫国城破之时,一柄锋利冷凛的斧刃劈来,与鄢人手下的刀刃无异。
或许他早该随大父而去。
邺良自知避无可避,沉重阖眸。
这或许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原以为自己会遗憾、会痛恨无法复仇,可却没想到内心深处最大的情感,却是庆幸。
他想到妻子欢乐娇憨的笑容,想到她那些天真到愚蠢的发言,想到她那双总是明亮清澈的眼睛,无比庆幸提前将她送走,她可以继续无忧无虑活下去。
然而头顶的斧刃久久不曾落下,他猛地睁眼,便看到——
一道娇小的赤黄身影挡在他面前,徒手按住劈来的斧刃,气势惊人,“你居然想要伤害我的家人!”
他瞳孔猛缩,心下震颤。
小队长烦躁,哪来的小女子?
“你这小女子还不快滚开,否则连你一块抓了!”
郑爱娥气得脸都鼓起来了,这群坏蛋,欺负臭小子不够,竟然还想来欺负她?太过分了!
于是,小队长就看到自己几十斤重的斧刃,被人徒、徒手掰成两半。
他目瞪口呆,张着嘴巴:“你你你你你……”
卫卒们更是夸张,有的丢了武器乱窜,“见鬼啦!这屋子不干净!!”
“老大你惹到神仙啦!”有的跪下给郑爱娥磕头,高呼:“神仙娘娘恕罪,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误闯了您的道场!”
邺良望着面前娇小却强大的身影,心脏极速跳跃,疯了一般在胸口横冲直撞,每一下都撞得胸腔发疼,他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可又升起一股将近窒息的欢愉。
像要死掉一样。
他思绪混混杂杂,视线牢牢盯着她,一分不曾移动,他看到那双瘦小的手挡住攻击他的利刃,将伤害他的人一个个击倒在地,然后伸手向他递来。
她背光而立,如泼墨般的发丝带着战后的慵懒,她圆圆的杏眼又是那样明艳可爱,唇角轻抿着笑,看向他的视线又是那样的温暖。
她是他的妻子,她深深在意着他,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来救他。
这个念头叫他鼓动的心脏,像要直接跳出来。
他微颤着手,牢牢握了上去,眸光中带着近乎痴迷的热烈。
然后紧紧抱住她。
他好厉害好温柔的妻子啊。
郑爱娥浑身一僵,臭小子表达感谢的方式太热情了,一点人与人之间的边界感都没有,叫她好不习惯。
不过人家差点噶掉,会后怕很正常,自己作为这个家的支柱,不能太吝啬冷漠了,她轻轻拍拍他的脊背,用哄小孩的语气:“好啦好啦,没事了。”
他鼻音闷闷的,应了一声,“嗯。”
瞧这可怜劲儿,郑爱娥顺着他头发摸下去,安慰:“别怕别怕,有我在呢。”
从前她总怕自己暴露一身怪力,惹来各方怀疑,甚至会被人当邪祟烧掉,所以一直瞒着,遮遮掩掩,不敢跟任何人说。
可是如果当家人遇到危险时,她不能坐以待毙了。
郑爱娥觉得,上天既然送给她这样一份礼物,那她当然要拿来好好保护家人。
她推了推他,催促:“我们快走吧,老仆还留着原处呢。”
她推己及人,说道:“天那么黑,他肯定会害怕的。”
邺良却听懂了,他看着她,眼睛晶亮,仿佛里头藏了星星,他想问:那你来找我,就不怕黑了吗?
他抿抿唇,却终究化作一声轻笑,心头生出温软明媚的花朵。
第44章 生辰
邺良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他遭亲族唾骂,百口莫辩之时,也是郑爱娥从天而降,一拳一个将欺负他的人通通赶跑。
当时,只以为那是他初生的错觉,可一切分明早有预兆。
她作为一个闺中娇养的小女子,吵架时常轻轻一下,就将他这个成年男子推搡在地;她被几个混混骚扰时,口中除暴安良的‘女侠’,只有她一人见过,在渠县甚至都没有走动的痕迹;以及家中莫名碎裂的床、桌案……还有她行事天不怕地不怕,仿佛身有倚仗般有恃无恐。
这些还有那些,全是她不经意泄露的‘隐秘’,是他心思粗忽,不曾发现她的特别。
就连二人现在坐在马背上,往城外奔驰,可他连她何时学会的马术都不曾得知。
想必是在从前一个他不曾接触过的时刻,她几经磨砺,与烈马斗智斗勇,才最终习得马术。
他实在错过她太多风景了。
不过无妨,邺良的手往前伸去握住她的,他还有很多时间,去了解她,去拥抱她,去好好对她、补偿她。
郑爱娥坐在前面轻‘啧’一声,拍掉他的手,骑马呢别捣乱,他手还烫死了。
邺良手指蜷缩了下,像被嫌弃的小狗,最终沮丧地收了回去。
他垂眸,睫羽颤了颤,话音轻浅:“城门口有重兵把守,你是如何进来的?”
说起这个,郑爱娥得意劲儿就上来了,将自己如何智斗卫兵、演技如何逼真的画面,艺术加工几分描述出来,语气骄傲极了。
他喜欢她这样生动活泼的模样,唇角微弯,由衷赞美:“夫人真的很聪明,非常厉害。”
“那当然啦,我是谁啊。”郑爱娥骄傲地扬了扬下巴,若是有尾巴,那恨不得翘到天上去。
这会儿她的心情美了起来,还幻想着回到家,拿出来跟蒲氏、秦氏、春爻,还有大母吹牛,啊对,如果以后碰到小娟也要说!
邺良眼里映出恬淡柔和的笑意,眼前是她窄小瘦削的背,可谁也料想不到,就是这样一副瘦弱的骨架,里面却蕴藏无比强大的力量。
称之为神降奇迹也不为过。
从前,他总想叫她改变,总想她变得如自己心目中一般优秀,变得和寻常贵女一般蕙质兰心,殊不知她不需要改变,就已经远远走在了所有人前面。
比他厉害,比所有人都厉害。
他眸中温柔地仿佛能掐的出水来,注视着她的后背,那处仿佛深藏着漩涡,叫他不能自己就陷了进去,他的头慢慢靠了上去,轻轻的,甚至不敢惊动她。
他这一路走来真的太累了,从来没想过,也不敢想竟有一处净土由他依靠,能够为他遮风挡雨。
前面的郑爱娥浑然未觉,就算有所察觉也不以为意,她刚从未来贷款了喜悦,现在心头如蜜般甜,幻想着小伙伴们如何崇拜她,哪里还注意到别的。
驾马来到城门口,依旧是被卫兵用长戟拦住。
但郑爱娥面对这种问题早已轻车熟路,她熟练地扮演着高官不可一世的子女,“还不快快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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