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娟:“你小姑娘家家,不怪你不懂,贵人家的孩子精贵,他们还不把咱平民百姓的命当命,何况那位还是王座上的天下共主,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稍有不慎就会被迁怒,世道就是这样。”


    她话锋一转,“但话又说回来,咱的命也是命,别人不放在眼里,自个儿得珍惜,好自珍重,谁说活得不比那些权贵长久?”又向郑爱娥传授苟道,“存好粮食,找个山洞避一避,等风头过了出来也是一样的。”


    郑爱娥不自觉抚掌称赞,小娟果然身负大智慧。


    周围的骚乱越来越大,王秀娟怕待会封城,那真是叫天天不灵,拍拍她的手,“大闺女,咱走了哈,下回给你介绍个俊小伙,你好好保重!”说罢,一溜烟就跑没影。


    郑爱娥目瞪口呆。


    这速度,果然精通苟道。


    外边乱,她没乱逛直接回了家,然后看到门前停着一辆马车,老仆神色匆匆,正在收拾行装,是她和邺良的衣物。


    “这就回去了?他律法抄录完了?”郑爱娥还嘀咕,当初叫她来校对,结果她现在连新律的影子都没看着呢。


    邺良手持简牍走了出来,“不抄了,平城马上就乱了,你待会就走。”


    郑爱娥注意到他的说辞,“我?你不和我一起回家吗?”


    邺良眸色深深,他来平城除了与卫国旧贵族接头,还要见一个人,现在人还没见到就出了意外,叫他走,他不甘心。


    但无论如何她必须走,平城现在太危险了,一刻不能多待。


    他答:“对。待会你跟老仆先走,我之前在东市定做了一副组玉,取到就去追你们。”


    “好吧,那你记得快些,我在路上等你。”


    他眼中升起一抹暖意,摸摸她左侧的发,“我会的。”又细细叮嘱,“别在路上停下来,一路往家赶。”


    “好。”


    老仆搬了只大箱子出来,“公子,东西收拾好了。”


    他点点头,又看向她,“去吧。”


    一路将人送上马车,看着她面容依旧淡淡,怕她马虎,不把事情放在心上遇到麻烦,自己又不在身边看着,忍不住提醒:“记住我的话,切记。”


    “知道了知道了。”郑爱娥有点敷衍摆摆手,催促他:“你快去办事,待会都关门了。”


    “好。”


    他目送马蹄扬长而去,心中才算一松。


    郑氏走了,他算再也没有顾忌。


    蓦然返回,路过官署大街时,一个内宦突然跑出来,神色癫狂大喊:“赵人谋逆!反了都反了!!”然后便被赶来的长戟捅死。


    卢浠宣告叛变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扫城内所有籍贯非平城的人。


    尤其是吏员和为官府办事的学室子弟。


    ……


    马车径直往城外而去,沿途遇到不少避难的富户以及百姓。


    一大群人马,黑压压一片。


    郑爱娥这时才真切清晰地意识到,今早发生的是一件多么严重的大事。


    老仆瞥了眼周围,加快了赶车的速度。人多容易生乱,他们一老一小,身边还没壮丁照看,很容易被心怀不轨的人盯上。


    郑爱娥趴在车窗处,往后看去,心头嘀嘀咕咕,她倒不怕有人找她麻烦,毕竟那是送上门的沙包。


    只是卫慎之那小子取个东西,怎么还不来,不会路上出什么岔子了吧?


    马车迅速驶出城门,来到一望无际的原野,这里开阔,人也少了许多。


    郑爱娥觉得照这个速度,等他们回到渠县了,邺良都没追上来。心头腹诽:这人平时吃饭磨磨唧唧也就算了,关键时候还磨磨蹭蹭,搞啥呀,嫌命太长?


    她扬首喊道:“停车停车,我们还是等等他吧。”


    路上若有什么意外,有她在的话,还能给他这个柔弱的小白花挡住狂风暴雨,免得被欺负了,只能忍气吞声。


    郑爱娥觉得肩上责任重大,负手在后沉沉一叹,得亏家里有她这个顶梁柱。


    第43章 盛开


    傍晚,天色昏晓,城内的火光晕向天边绚丽的晚霞,仓皇逃窜、四处抓捕的声音混作一处。


    一道高挑清瘦的身影来到庭中,他身上罩了件玄色的兜帽,整个人好似都隐在暗色当中,成为其中一部分。


    只是行动间微微抬首,露出流畅的下颌,在一片黑暗中白得显眼招人。


    邺良锐利细长的眼直视前方,静候在院内。


    约定的时间快到了。


    这时,外边响起卫卒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他暗道不好,料想今日怕见不到人了,在隐蔽处标记了暗号,以便下次联系。


    “嘭——”大门从外边被踹开。


    几名卫兵持戟跑了进来,四处扫了扫,住所真不错,能抵他们白干三十年了,“真跟对面寡妇说的一样,人都走完了。”


    “老大,咱们回吧。”


    为首的小队长冷着脸,道:“心里有鬼才会趁机逃跑,都给我搜!”


    其余人面面相觑,小队长媳妇前段时间跟个富商跑了,这会儿见到有钱的就恨屋及屋。


    要他们说,空成这样的院子,哪还有人啊。


    可人家心里不痛快,没人愿意上去找骂,浪费一刻钟的事,也就各自去找了。


    躲在暗处的邺良拧眉,再这样肯定会被发现,他干脆主动走了出来。


    “靠!真有个大活人。”一名卫兵惊呼。


    紧接着其他人都围了过来。


    平城卫卒贪财是出了名的,他从容不迫浅浅笑着,说自己返程拿东西,不小心惊扰到几位官爷,备下薄礼云云,只希望他们为他行个方便。


    听到有钱拿,卫卒纷纷缓和了神经。


    “哎呀自己人,好说好说。”


    “真是太客气了。”


    小队长听到‘钱’就不对劲,勃然大怒,宛若被踩到痛脚,“你竟敢羞辱我!”


    邺良微愣,旋即道:“在下并无此意,若有冒犯……”话还没说完,就被人逼近。


    小队长在昏沉的夜色中看清了他的面孔,心头怒火喷张,好啊,又是一个小白脸!他孩儿的娘就被这么个小白脸骗跑了!!


    “谁稀罕你那几个臭钱!你以为有点臭钱就了不起了?平城就是你的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小队长看他穿一身黑不溜秋的衣袍,还好看得跟传说中的神仙公子一样,就觉得这个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眼睛都红了。


    邺良茫然:“在下有什么不妥,可以解释……”


    话又被打断,小队长大手一挥,目眦尽裂吼道:“给我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抓起来!”


    ……


    郑爱娥左等右等,等得肚子咕咕叫,连邺良的人影都没见着,心里骂骂咧咧,臭小子死哪去了?


    手上一紧,稍不小心就扣穿了旁边的木板,她若无所觉,瞥过头吃草的马瞳孔地震,咀嚼的动作都停了。


    郑爱娥捂着乱叫的肚子,捏起板栗糕喂给自己吃。


    老仆原本还抱有一丝期待的,毕竟公子留在平城真的不安全,可见夜幕降临都没有人影。


    他只得对郑爱娥说:“夫人,老奴送你回家吧。”保证好夫人的安全,他再折返去寻公子。


    郑爱娥灌下一口水,将噎在嗓子的粉糕咽下去,拍拍裙子站起身,将剩下的吃食塞老仆怀里,“拿着。”


    老仆愣愣抱着,“……夫人?”


    然后便见郑爱娥往前取下套在马上的绳子,将它与车架分离。


    她这是想要……老仆脑海中突然闪现这个念头,但刚一冒出就被他否决了,他真是昏头了,夫人一个弱女子,怎么会骑马呢?


    郑爱娥当然不会骑马,不仅不会骑,甚至都没摸过马,但她看着马,马看着她,她心里莫名就有一种自信:它听我的。


    她的想法很简单,马听她的,那马儿自己跑不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她会不会驭马。


    然后郑爱娥就大胆上手了,事实证明她的想法丁点问题都没有,马儿见她过来,瑟缩了下,就主动弯下去,将就她跨到自己身上。


    不用她提醒,自己就站起来了,还主动适应背上的人,要干嘛干嘛,乖巧地不得了。


    老仆差点惊掉下巴,这是他买到的那头犟种马吗?


    她摆摆手,驾马而去,“我去把人带回来!”


    尘土飞扬,马儿渐奔渐远。


    郑爱娥骑在马上,感受微风拂面,徒然变矮的大地,她身体起起伏伏,心说骑马也不难嘛,只需要一只温顺听话的好马。


    ‘好马’浑身肌肉紧绷,缰绳勒得它脖子发紧,吐着舌头喘气,却不敢表达一丝不满。


    很快,快马不用加鞭就抵达平城,城门已经有人守住了,看到有人冲进来,忙用长戟挡住。


    “什么人!”


    郑爱娥验明身份的符文还在老仆那,但这个城是必须要进的,她跟卫慎之一起那么久,也学了点脏东西在身上。


    她狐假虎威冷笑,鼻孔朝天,“哼,竟敢问我是谁?耽搁我的事情你们几个脑袋可赔?”手里扬鞭,“还不快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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