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才刚走出几步,就迎面撞上了自家公子,他神情再自然不过,还冲自己轻微颔首,就要快步离开。


    老仆笑笑,正欲叫住他,却见他步伐停止,冷不丁问了句:“……我长得很显老?”


    老仆呆愣,啊?


    第41章 闲话


    天边第一缕阳光升起,给昏蓝的天空镀了层金光,晨钟咚咚响起,厚重雄浑的声音响彻整个平城。


    邺良身子好些,就去官署点卯了。


    郑爱娥听到窸窸窣窣起床的声音,背过去继续睡,偏生某个手欠的人,非要把她摇醒,说一句:“为夫出去了。”


    她简直想叫没眼色的家伙尝尝铁拳的厉害,但她被困意缠住,只闭着眼撵人:“……去去去。”倒头,又埋进被窝。


    他无奈看着榻上呼呼大睡的妻子,轻叹一口气,给她掖掖被角,才大步往外而去。


    只不过路过梳妆台时突然顿住,他走近些,对着铜镜,观察里面的人影。


    墨发青衣,身长如松。


    端的是一位清爽少年人。


    他暗自颔首,满意转身。


    又过了不知多久,屋里屋外静悄悄的。


    郑爱娥睡醒了,伸着懒腰从褥子里爬出来,明艳的阳光洒了半边进来,尘埃在空中旋转跳跃,她呆呆看了一会,又趴了回去,脑袋里飘出一句诗。


    日上三竿我独眠,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她抱着脑袋揉揉,日子过得太安逸,脑子都快生锈了,若有一天她穿回去,再读书肯定不好使了。


    嘤咛一声,在榻上翻滚一圈,她终于起床了。


    又是光芒万丈的一天!


    把自己收拾整齐,她开门觅食去。


    小几上摆了米糕,米粥,面饼,豆酱,还有她昨天买的拐枣,整整齐齐围成一个圆,郑爱娥觉得幸福极了,搓搓手开动。


    她吃一口那个,又吃一口这个,邺良走了,根本没人敢说她。


    她花心地吃了个肚儿滚圆,打了个小嗝,忽然指指桌上的拐枣,问:“他尝过没?”


    老仆捂着嘴笑,“公子尝过一些,说味道尚可。”实际上第一口就皱起眉了,好半天才咽下去,哪怕都这般了,还要硬着头皮说味道不错。


    郑爱娥开心笑了笑,扯了一节放进嘴里,“我就说很好吃嘛。”算那小子有眼光。


    用完饭,她在院里晒会太阳,实在闲得无聊,又故技重施溜出去了。


    新的一天,她要去拜访她的忘年交。


    郑爱娥特地绕了远路,避开那家布庄,然后成功抵达昨天分别的位置。


    白天人声鼎沸,男男女女往来不绝,各类叫卖砍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她才知道这里就类似一个现代的‘菜市场’,她的朋友在中间卖背篓箩筐,右边的人在杀鸡,左边的在卖鱼。


    “……”


    有个人嫌她挡道,“让一让。”


    郑爱娥往前面挪了挪。


    后面,“老板你这咸鱼怎么卖的?”


    生活气息太浓了,郑爱娥有些呆怔,一瞬间竟以为又回到了现代。


    大娘看到她就很欢喜,一把手将人拉过来,“又见到了真有缘分。快过来,可别把你衣裳弄脏了。”这小姑娘哪怕黑了点,可一看就是富家的女儿,浑身上下多整齐,性子多好。


    大娘生有三个儿子,个个又混又淘,尤其是老三简直就是上辈子债主投身,她千盼万盼可就盼着有个女儿,看到郑爱娥的模样心里就痒痒。


    可这么一个大闺女,哪能抢别人的?


    大娘从旁边的筐篓里拿出一个小板凳,“坐吧坐吧,这是多带了,刚好有用武之地了。”


    郑爱娥依言坐下。


    “昨儿那糕点被我家老三偷吃了,那小子饿死鬼投胎,还把兄弟那两口给吞了,埋汰死了。”摊位没生意,大娘热情地拉着她讲话,她跟大闺女有讲不完的话说。


    “我家东边有户人家的老太婆,撇下丈夫儿子要死要活住进了某个鳏夫的家里,你猜怎么着?那鳏夫家里还有个娇滴滴的小寡妇!”


    “啊?官府不管吗?”郑爱娥目瞪口呆,紧接着追问:“后来呢后来呢?”老太婆是不是和小寡妇打起来了?那个鳏夫帮谁?老太婆的丈夫和儿子又如何作想?


    大娘摆摆手,“官爷又不是闲得蛋疼,没人报官谁理这些。”乡里乡外的污糟事多得数不清。


    她正欲继续说,岂料前边一阵骚动,两侧卫兵开道,将做买卖的男女妇孺掀得人仰马翻。


    大娘见状,马上筐篓叠背篓,骂骂咧咧:“杀千刀的叛徒撵人来了,我得走了姑娘,你多保重!”这些赵人官吏对鄢人阿谀奉承,不惜卖儿卖女卖百姓,祖宗的脸都给他们丢尽了。


    “大娘……”


    回答郑爱娥的是一道急促的背影。


    她小脸拉下来,苦恼极了,所以后面发生了什么?


    后面越来越乱,郑爱娥被周围人裹挟着带出去,还听他们骂人。


    “一群狗官,鄢人叫他们吃屎就吃屎,咱在自己家乡还要跟畜牲一样赶来赶去,一群狗官!”


    “那个人没给鱼钱,我都没法追上去讨!都怪那些胯下生疮的狗贼。”


    “呸!他们以后生儿子没口口。”


    郑爱娥越听眼睛越亮,她竖起耳朵听。


    但出了西街人群一哄而散,各回各家。


    “……”


    她原地转了圈,周围只剩下她自己,连只鸟都没有,只好闷闷不乐回家去。


    平城这些官吏讨厌死了!害她一个八卦都没听全。


    就是中午,郑爱娥都吃得少很多,人也没精打采的,瘫坐在阴凉处,活像被吸干了阳气似的。


    邺良回家,正巧见这一幕,听老仆说起原因,不由忍俊不禁。


    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她也要伤心惦记?说她心大,似乎心也小得很。


    但这正合他意,原先就想给郑氏找点事做,最近发觉他们心意相通后,乃至称得上知己,这种想法达到了顶峰。


    郑氏什么都好,就是人懒了些,如果把丰沛的精力用在正途,他不知道她会变得如何耀眼。


    在外办事的时候,邺良还会偶尔想起她,他想要她的灵魂与自己站在同一纬度,俯瞰天下的雄奇壮丽。


    邺良主动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郑爱娥坐在树荫底下一边小憩,一边晒脚,忽而感觉到脚上一凉,睁开眼——清瘦的身影逆光而坐,沉静地看过来。


    她嘴角下撇,挡她光了。


    偏生来人不觉得,笑得温和,说她不要对今天的事有执念,总会过去的,等过去了她会重新发现其他有趣的事物。


    原来是在安慰她,郑爱娥不好跟人甩脸色,牵起嘴角说:“没什么,我没有难过。”她从不过分消耗自己的情绪,太累了。


    不过,算臭小子有良心,还知道安慰人。


    他继续道:“今天你看到的东西很浅薄。你那么通透,那么聪明,应该站得更高,去欣赏更美的风景。”


    郑爱娥欣然颔首,有眼光!没错,她就是那么通透,就是那么聪明。


    “你若爱摆弄药材亲近自然,那就学些岐黄之术;若爱观风观云宁静物外,可以学琴;你若想增长智力提高筹算,可以试试围棋;你若想将万事万物尽收永恒,可以尝试学画。”末尾,又对她的智慧表示认同,坚信她一定能成。


    郑爱娥起初觉得甚有道理,后面越听越皱眉,他怎么那么像现代那些卖课的?


    要不是卫慎之过分有钱,他们又是夫妻,她真的很怀疑自己遇到诈骗了。


    不对劲,她狐疑瞅他,“我记得你从前总爱数落我言辞粗鄙,没有妇德,怎么今天还夸上了?”


    他却只是淡淡一笑,拉起她的手,眉目温润,盯着她异常专注地说:“从前是我眼拙,有眼不识金镶玉。但我现在知道了。”


    咦~


    郑爱娥被看得心里发毛,胳膊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拍掉他的手。


    她算是明白了。


    臭小子这是老毛病又犯了,换汤不换药,想对她指手画脚,就是这回更不要脸了,要她学这学那,连这么肉麻的话都说得出口。


    烦人,走开走开。


    灶房里,郑爱娥买的芦菔,今天炖了肉还剩好多,老仆就将其切成条,准备做成菜干。


    老仆抱着切好的芦菔出去,就看到夫人捂住耳朵急匆匆往前走,公子紧跟在身后,嘴里似乎念叨着什么。


    他还想拉夫人的手,结果刚碰到就被无情甩开。


    又去拉,再被甩开。


    老仆:“?”


    今天又是怎么了?


    ……


    入夜,暮色四合。


    邺良洗漱过后返回正屋,就看到她仰躺在榻上,手里捏着他常看的一卷文书摆弄。


    下意识道:“感兴趣?”


    郑爱娥啪的一声收了东西,还放的远远的,生怕有人看不出她的抗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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