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在抬头时,看郑爱娥一手两个满满当当的布兜子,手臂上还挎着个大篮子,却走得身轻如燕,仿佛那不是拎了几片鹅毛回去。


    “……”


    大娘沉思一会,双手猛地一合,这姑娘身子骨真结实,有她当年叱咤乡里的风范!


    ……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老仆见她回来,忙将饭菜端上了,年轻人吃晚了对身体可不好。


    郑爱娥见到饭菜有点失落,她的大萝卜今天没有用武之地了。


    老仆安慰她:“明儿再炖也是一样,老奴一早给您买好肉回来炖,保准鲜香可口。”


    她莞尔,甜甜的嘴巴一兜子好话往外崩,哄得老仆笑容满面。


    他指着小几上,“您趁热吃,冷了可就没那么好了。”


    “嗯嗯。”


    老仆站在旁边看她吃得欢实,心内一软,可又不禁疑惑,夫人出去没碰着公子?怎么回来也不问一句?


    待人吃得差不多了,老仆才发问。


    郑爱娥鼓着腮帮子嚼菜,像只饱餐一顿的仓鼠,她的想法很朴实,“他指不定避着我,在外头偷吃好吃的,我才不担心他呢。”臭小子一直都很小气,外出就只给她带过一次吃的回来,哪像自己次次都带,当然她是乐于分享,但其他人吃不吃是另外一回事哈。


    总之反观卫慎之,他这个小老头就是吝啬、小气,又要求她干着干那,放在现代,那活脱脱就是资本家投胎。


    老仆哑然:“。”


    他很想说,夫人,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嘴馋。


    背着妻子在外头偷吃,这事公子绝对干不来。


    他得为邺良正名,“公子出门是有正事在身,也几乎从不在外用饭。”怕掺了毒药,但这话不能说。


    他尽力缓和夫妻矛盾,“公子向来敬重您,若真的在外用饭,想必也会给您带些合呼口味的菜肴。”


    “真的吗?”她有些不信。


    但老仆坚定:“当然。”


    郑爱娥不置可否,耸耸肩,她已经不是小孩子来,才不好骗,除非真金白银怼到她脸上。


    她吃好了,路过帷幔时,看到一根笔直的金属杆子,好像是平时家里用来挑灯芯的,她直接拿到手上试试感觉,点点头,不错不错。


    在屋里兜了一圈,估摸着今天用不上,她直接拿出去玩了。


    要是小老头回来敢说教她,她就拿这杆子打他手心,哼。


    然后回正屋的拐角,迎头就撞上了邺良,郑爱娥吓得手一抖,差点把杆子甩出去。


    “干什么!”她小圆脸凶巴巴的,眉毛都竖了起来,“是不是想吓死我?好继承我的宝贝。”


    邺良抿唇,抿着抿着又笑了出来,她的宝贝是什么?一堆破石头,还是稀奇古怪的纸鸢,草蚂蚱,木头小鸟?


    很遗憾,他真的一点都不想继承她富裕的‘宝库’呢。


    她那长长的金属杆子指着他,邺良也没感觉到冒犯,反而顺势将手里的包袱挂上去,别有深意看她一眼,转头对老仆道:“备饭。”便转身踏入堂室。


    郑爱娥懵懵地眨眨眼,盯着包袱看了好几眼,纠结抓抓头发,臭小子不会塞了什么坏东西在里面,想捉弄她吧?


    她几欲撤回手,最终还是压不住好奇的心,轻轻挑开包袱一角。


    嗯?好眼熟的绣花,好眼熟的布料。


    郑爱娥肃然起敬,快手拆开,里头不是她今天看中的衣服吗?


    她两眼放光,连衣服带包袱抱起奔进正屋。


    而堂室那边,小几上摆着一碗腊肉炖蔓菁,腊肉晶莹剔透,初春的蔓菁口味香甜,佐在一起咸香四溢,鲜美回甘,算不可多得的一道好菜。


    邺良捧着碗,却吃得有些沉默。


    卫赵之地多产蔓菁,百姓多靠此物越冬,他大父也很喜欢这道菜。


    但他不爱吃,嫌口感发涩。


    他垂下眸子,大口大口的吃饭,一筷子接一筷子夹菜,吃得胃部顶起几乎作呕才停下。


    老仆心疼,不忍细看,“公子……”早知就不做这道菜了。


    邺良却说:“没事,这道菜很好,以后可以常做。”他擦擦嘴,又饮了口茶压下呕意。


    老仆愁眉苦脸收拾好,端着残骸出去。


    他前脚刚走,后脚堂室就飞进一只花蝴蝶,通身是鲜嫩的鸭黄色,领口袖口衣摆边缘都点缀着精美的棣棠花,活灵活现,跟真的一样。


    为搭配这身好看的衣裳,郑爱娥还把自己唯一的耳珰戴上了,黄蓝配起来也挺好看的。


    她在他面前转了一圈,眉眼间神采飞扬,美得光耀夺目。


    “好不好看?”


    他莞尔,答:“好看。”目光轻盈地落在她身上,果然鲜艳明亮的颜色更适配她,衬出她身上鲜活的底色。


    看到这样的她,方才心头的沉重也松快不少。


    “你今日知道我在布庄里面,怎么不找进来?”他明知故问,看向她,比起听旁人口述,他更想听她亲口关心他、在乎他。


    郑爱娥跪坐在席上,正对着手里的铜镜臭美,听他一问,微微凝滞了。


    当然是不想听他唠唠叨叨啊,但这话太直白了,有点伤人,臭小子今天还做人了,主动送她东西。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


    她说:“见你忙,不忍心打搅。误了事多不好。”


    邺良轻笑一声,倒和掌柜说的一样。


    他清润的黑眸庄重注视她,道:“不妨事,出来见你一面的空,我还是有的。”


    郑爱娥扯扯嘴角,“嗯嗯……好的。”内心痛苦面具,还是不要了……她发誓再也不去那家布庄。


    她不想和他坐太近,往后挪了挪,还举起铜镜挡住脸,这样就看不到他了,郑爱娥不信,这样他还好意思跟自己搭话。


    “你坐那么远做什么?”他语气有些好笑。


    郑爱娥扁着嘴,放下铜镜,错判了。


    他根本不懂自己的话外之音。


    她不情不愿往前缩了缩,“没什么。”


    他悄然收起笑,蹙起眉,“你不高兴?”


    郑爱娥服了他,一定要讨论这么严肃现实的问题吗?作为家庭和谐的维护者,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展开行动。


    她转移话题,夸他:“你眼光挺好。”


    他顿时又露出笑,有些得意,有些欢喜,“你喜欢就好。”


    郑爱娥觉得他的笑容刺眼睛,不行,俗话说男人给点颜色就飘飘然了,她是希望他继续保持,而不是以此为戒口对她指手画脚。


    她肃了面容,修饰刚才的话:“但有时候眼光很差。”


    他笑容僵住,眸中隐隐几分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郑爱娥清清嗓子,“就好比……”她圆溜溜的眼睛扫视周围,最后落到他身上,“就好比你。”再也没有什么比本人更有说服力。


    “我?”


    “对,你。”


    她一本正经地说:“你给我做的这身衣服挺好,但你自己身上穿的就不怎好了。”其实他人长得好,身材也清瘦匀称,穿着再深的颜色也好看,但她只是讨论‘好’与‘不好’,而不是好看与否,嘻嘻。


    看看他又看看自己,感觉更有说服力了,她说:“我们两个人走出去,人家都觉得我们是两代人。”


    邺良顿时拉下脸,周身染上一圈阴霾。


    他内心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什么叫两、代、人?


    郑爱娥怕自己形容的不准确,换了个更贴切的说法,“就比如你是像爹,我像女儿,你像叔,我像侄女。”总之他很老,自己很年轻就是了。


    他简直听不下去了,什么叫爹和女儿,叔和侄女?脸黑的不能再黑,宛若灶膛里的锅灰。


    他都尚未满十八,有那么老吗?!还有,他们是夫妻,还是相仿的年岁,要算只能算一代人。


    她的话简直危言耸听!


    邺良拍案而起,忿忿睨了她眼,想斥责她不要再胡说八道,但话到了嘴巴徒然止住,拂袖而去。


    “欸?”她跟着起身,她话还没说完呢。


    怕他误会自己污蔑他,还在后头追道:“我说得都是实话,可没有骗你!”


    岂料此话一出,前头的人脚步更急,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低气压。


    郑爱娥茫然地挠挠头,后知后觉,她这个家庭和谐维护者好像当歪了。


    邺良踩在石板路上,他理智就回笼了,气性也差不多消散,他重新变得冷静,暗自分析,依郑氏那些话应该都是骗他的,毕竟她性子恶劣,一向随心所欲,爱捉弄人。


    何况他容貌隽秀,年岁又轻,叫满王都的贵女都趋之若鹜,哪会真的显老?


    还两代人,这怎么可能呢?


    笑着摇摇头,他就不该听信她的鬼话。


    昏黄的灶房里,老仆在灶头上忙活,锅里还炖了鱼汤,他一勺一勺舀到碗里,又熄了灶膛的火


    他趁时候还早,打算呈去给两位主人喝,这个时节的鱼,鲜着咧,听人说还能助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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