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浠和范驹熟,他们都是旧赵的老人,靠献城投降才有条活路。


    他拍拍老伙计的肩,“忍吧,忍忍就过去了。”


    范驹心里烦躁看啥都不顺眼,拍开他的手,“又不是你家的女儿,你当然无所谓了!”太憋屈,这几日嘴巴边上都燎起了泡。


    卢浠‘啧’一声,手一摊,“别说你家女儿,我家女儿了,就是点名要你我的屁股,你敢不给?”他武夫一个,说话糙。


    范驹:“……”


    登时老脸一红,指着他:“你你你……”


    卢浠把他的手摁下去,劝道:“他不是要捉奇珍异兽吗?眼看王上大寿没几天了,把事儿办好,把人哄住,把人伺候好,大家脑袋都还在。”


    范驹甩了衣袖,唉声叹气,“但愿吧。”


    下意识捂住臀部,幸好那位口味没那么花,否则真到了那时候他也只能……唉都一大把年纪了,差点晚节不保!


    ……


    郑爱娥让老仆去官署递话,给邺良告几日假,原以为还会被训几句,毕竟这么做会耽搁那边的时间,谁料,那边似乎乱得很,根本没空管他们。


    她无所谓,也不关心怎么个乱法,反正假请到了。


    一场春雨过后,今天天气放好,石板和墙缝都钻出新绿,嫩生生的,瞧着就叫人欢喜。


    之前不是买了颗野山参吗?郑爱娥就拿了软布蘸水,轻轻刷去上面的泥土,她之前只看姥姥做过,记得步骤,但手法生疏。


    好不容易处理完,再拿干净的软布吸干表面的水分,她找了个避光又通风的地方晾好,在上面盖了薄薄一层布。


    这就算初步处理完了,等晾干就能拿去晒了,春天的光正好,不会灼伤野山参,光线也不至于太弱。


    做完这一切,她很有成就感,有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那种天才,不然怎么第一次处理野山参,一根根须都没给它弄掉?


    她可太厉害了!


    拍拍手转身,心情很是美妙。


    然后就看到邺良披着外袍站在身后,不知看了多久。


    郑爱娥微微蹙眉,自从那天之后,他就经常这样悄悄跟在她后面,暗中观察她。


    凭她十八年的人生经验来看,郑爱娥觉得这小子肯定憋着坏,想坑她。


    她眯起眼走过去,围着他打量,试探性审问:“你心里有鬼。”


    他不觉得看自己妻子有什么不对,“没有。”


    “你有。”


    “没有。”


    郑爱娥撇撇嘴,叉腰,“那你盯着我做什么?”她脸上又没长花,也没有贴铜板。


    他微微垂首,“我……”复而抬头,说:“只是想不到你还懂些岐黄之术。”原以为她不通诗书,这些杂学应也不会的,没想到却是知道些药理的。他看过些医术,方才看了她的步骤,虽然生疏但每一步都是对的。


    郑氏真的和他以为的很不一样,是他从前对她太疏忽了。


    这话提到郑爱娥的盲区了,郑家可是一个人都不会医术,也没人说原身会医术,她背过手不看他,脸不红心不跳开始扯谎:“其实我随便弄的,想着总要装进木盒,当然得洗干净了。”


    “是吗?”


    “当然!”


    他疑惑,“可你又是怎么知道山参要装进木盒?”


    一个不识药理的人当然不知道,但郑爱娥有半吊子水平,她被问得恼羞成怒。


    “你怎么话那么多啊。”她指责地理直气壮,“休养好了就去官署忙活,少在我眼前晃。”


    邺良忍不住咳了咳,“……你讲点道理。”他不用看都知道自己脸上没什么血色,这样了,还要赶他去干活。


    他想不明白,郑氏对他的好和关心,怎么一阵一阵的。


    郑爱娥以为自己把人气得咳嗽,绞着手有点愧疚,她退后两步,悻悻说:“病没好,就快回屋躺着。”


    他浅浅牵起嘴角,正欲说什么,大门那头响起一道敲门声。


    “我去开门!”郑爱娥精神一振,正愁没法子溜呢,快走快走。


    他唇边的笑又压下了,抿着唇看向门口。


    郑爱娥一路盯着自己的鞋子看,家里虽然有种花草,可进门不是石子路就是石板,她的鞋子就没脏过。


    拉开门,入目是个矮个小男孩,七八岁年纪,双眼红得跟兔子一样,他捧着碗递过来,“我家最近在办丧事,叨扰了。这是做多的腊肉,送您家一块,赔个不是。”


    他的碗举得很高,高过他的头顶,郑爱娥心头酸涩,多懂事的孩子,“不妨事,我们还没去帮忙呢。”接过他的碗,又请他进来,她想去拿点自己的零嘴招待他。


    岂料,小男孩连连摆手,似乎被吓到一样,“我就不进去了,免得脏了您家的地。”他们是赵人,按照惯例,父母新丧需要居丧一年,他还在守孝,若不是要出来送东西,都不会出门的。


    郑爱娥张了张嘴,就看到他迅速跑开,拿着剩下的碗去敲旁边的门。


    她看了会,就转身离开了。


    老仆接过腊肉,他年纪大经历的更多,倒看得清楚些,“那邹家妇就是怕咱们不收,才让一个孩子出来送肉。”


    家里刚死了支柱,她一个寡母拉扯几个孩子,不再跟邻里打好关系怎么行,但平时都没什么往来,人家凭什么帮你?


    郑爱娥想说什么,话头到了嘴巴边上又说不出。他们与邹家没什么交集,很快又要走了。


    倒是邺良一反常态开口了,嗓音浅淡:“你平时能帮则帮吧,<a href=Tags_Naml target=_blank >孤儿</a>寡母也不容易。”邹寄是个懦夫是个混账,可与他的家人有什么干系?


    他视线落在郑爱娥身上,像阳光洒在绿叶上,有了温度。


    第39章 新衣


    新的一天,老仆蹲在灶洞烧柴,回想昨天前天还有很久很久以前。


    邺氏随卫国国祚绵延五百年,累世公卿,哪怕追古溯今,都是世间少有的高门甲第。


    老仆是邺氏的家生子,无比自豪能出生在这样一个举世大族,就算一朝家国翻复,他心底的骄傲依旧不曾破灭。


    家主去了,大公子就是他的主人,大公子会带领他,带领邺氏残部,重建家族辉煌。


    在老仆眼中,大公子是比先家主还要风华绝代的人物,他拥有极高极贵的出身,礼乐射御皆是当世顶尖,更别提他年少成名,声誉四海。当然,这样惊才绝艳的大公子,也是眼高于顶的。


    他少年持重,不好美色。打马游街时,对周围扔来的香绢芳草避之不及,平日里对主动示好的贵女也不假辞色,就是对他曾经的未婚妻新乡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奚敖侯嫡女,也是态度冷淡,吝啬投去一瞥。


    老仆不知何等绝代的女子,才能叫他侧目?


    直到他娶了夫人,老仆最开始心想公子口味真是别致,竟喜欢与自己里里外外都完全相反,敢和夫君吵吵闹闹,还总意图欺负夫君的。


    这样的小女子管不好后宅,处理不好与世家往来的琐事,身份天差地别,也不懂琴棋书画,跟夫君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甚至再直白点,根本就不适合做妻子。


    可相处一段时间,老仆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夫人性子活泛懒散,有时毛手毛脚,但很懂分寸,不多问不多想不多管,不贪求不攀比不怨怼,心怀柔软,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总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公子脾气虽然时好时坏,可眼中的光芒多了,笑容也多了,不像一年以前阴气沉沉,想要将世间万物都撕碎。


    身上有了人气,有了少年气。


    老仆也是最近才惊觉到,公子还是个未有十八的少年人,会愤怒会失态会伤心会难过。


    原来不是绝代的女子,也能叫他侧目,原来不是同等身份、同等才学的女子,也能叫他满意。


    老仆觉得自己一开始就想错了,家里有管家有仆人,共同经历多了也就有了话题,娶妻是要一起过日子,从黑发到白头,从新婚到坟墓,不是和另一个自己相敬如宾,垂坐到黄昏。


    他看着外头吵着嘴,渐行渐远的两人,不由笑笑。


    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聚聚到白了头。


    ……


    邺良对妻子还是有点不满意的,眨眼不见她,又滚到榻上了,美名其曰午睡,一睡睡两个时辰那种。


    她知不知道两个时辰有多长多重要,能做多少事?


    他正欲推门进去,一柄利箭悄然射了进来,钉在旁边的木柱上,铮铮作响。


    老仆闻声赶了过来,“公子!”


    邺良横了眼过来,竖指噤声,“小点声。”


    老仆顿时闭嘴,眼睛瞟了眼门内,这时候还在睡大觉的,除了夫人不作他想。


    屋里,郑爱娥蒙着被子睡大觉,好像听到什么‘噔’了一声,身子也跟着抖了一下,睡梦中她迷迷糊糊的把自己盖得更严实。


    肯定是家里那个小老头搞得鬼,他最喜欢唧唧歪歪了,她才不听话他的话,才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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