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阳阳!”


    向老爷子警告似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你怎么和哥哥说话的!”


    向婆婆拍了拍祝向阳的手,温声说:“阳阳,小黎和阿绯是好心想帮外婆, 你对哥哥、对客人要有礼貌, 快给他们道歉。”


    接着歉然地看向晴绯,“抱歉啊阿绯,他没有恶意,只是担心我这个老家伙的身体。”


    晴绯端着一副乖巧的模样, “没关系,我懂。”


    穿越过来她只见过祝向阳两三面, 每次都没怎么沟通, 没想到一向稳重宽和、幽默风趣的祝伯伯,小时候脾气还挺火爆, 而且还挺幼稚狭隘,居然觉得中医都是骗人的。


    晴绯听到并不觉得生气。


    祝向阳有这种想法,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年龄的局限性造成的。


    其实和祝向阳想法一样的人,在这个时期并不少见, 由于缺乏文化自信,加上现代医学的普及和发展,民间存在很多利用所谓“祖传秘方”坑蒙拐骗的情况,很多人都不再信中医, 认为它是愚昧的, 不科学的。


    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时代的不断改变、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国民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增强,这种人变得越来越少,大多数人都希望中医能够发扬光大。


    “阳阳。”向婆婆眼神示意。


    “对不起, 我刚才太着急了。”祝向阳一脸倔强,小声咕哝,“但是你们也不能拿乱七八糟的中药方子来骗老人家啊,谁知道会不会吃出毛病。”


    他刚才听话听半截,以为晴绯是拿着什么“中药秘方”来忽悠老人。


    祝明黎一字一顿,认真解释,“阿绯精通医术,是我让她来帮忙给外婆诊脉的,方子是她自己写的。”


    他一向不与祝家的三个孩子发生争论,遇事能避则避,但晴绯是他请过来的,不能因为他受这委屈。


    祝向阳发出一声毫不掩饰的嗤笑,一脸夸张地指着晴绯,发出疑问。


    “她?”


    “精通医术?”


    向老爷子轻咳一声。


    祝向阳在外公严厉的眼神下,收起脸上嘲讽的表情,微不可见地撇了撇嘴。


    房间静默了几秒,向老爷子笑着转移话题,问起了晴绯的功课。


    晴绯规规矩矩回答了。


    大方得体,有时候还会说几句无伤大雅的俏皮话。


    刚刚还有点沉重尴尬的气氛瞬间变得轻松融洽起来。


    晴绯明白自己年龄不能服众,就算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开了一服药,没有响亮的名声,一般人也不敢乱吃的,所以她也没有追着两位老人家,让他们一定要试试自己开的药。


    祝向阳板着脸坐在旁边,听他们一直在谈在校园或者福利院发生的趣事,眼里的防备和随时准备发起的攻势渐渐卸下。


    两老三少,言笑晏晏。


    尽管祝向阳没怎么开口,不过好歹有了好脸色。


    晴绯在这里坐了一会儿,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告辞离开。


    她今天表现的如同一位具有娴静气质和端庄行为的模范小女孩。


    向婆婆很喜欢她,拉着晴绯的手让她以后常来家里玩。


    晴绯是上午八九点来他们家的,回去的时候还没都到吃中午饭的点。


    余春华正在厨房准备午饭,听到开门的声音,猜到是晴绯,向外喊了一声,“阿绯,你去楼上帮我看着思思醒了没。”


    “好嘞。”


    晴绯轻手轻脚爬到二楼余春华的房间。


    隔着纱帐,她看到小和雨正躺在婴儿床上呼呼大睡,莲藕般的两只小手举在脑袋两边,嘟嘟脸白白嫩嫩,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把。


    晴绯见她没有醒的迹象,从空间里拿出一本医术,坐在旁边书桌前看,时不时转头看一眼孩子。


    不知道是第几次转头,晴绯惊喜发现小家伙醒了。


    小家伙不知道醒了多久,正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婴儿床上面挂的吊饰,抱着小拳头像啃猪蹄一样使劲啃手。


    “小和雨,你醒啦。”面对人类幼崽,晴绯说话不自觉就夹上了。


    她把书随手扔进空间,移动凳子来到婴儿床前,余春华夫妻给小宝宝准备了很多玩具,晴绯拿了一个逗她玩。


    小家伙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睫毛又长又翘,扭着脑袋好奇地看晴绯手上的玩具,眼睛滴溜溜的转。


    看得让人心都化了。


    晴绯望着她稚嫩的面孔,思绪越飘越远…


    上一世的思思阿姨,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可能是在缺爱的环境下长大,大学毕业后立刻跟大学男友结婚。


    可惜男友并非良配,不止PUA思思阿姨,不让她与外面的人接触,还一有不顺就家暴。


    思思阿姨每次想要离婚,都在渣男家暴后声泪俱下的恳求下又原谅了他。


    直到思思阿姨因为习惯性流产很难生育,才突然醒悟,痛下决心坚持离婚。


    这些事都是思思阿姨收养她后,慢慢给她讲的。


    晴绯还记得,思思阿姨曾经感叹过:如果她父母还在,是不是她的人生就不会这样糟糕?


    “阿绯,思思醒了没?”


    晴绯回神,发现余春华正站在门口轻声询问。


    日光柔和,将她明艳的脸染上几分朦胧的温柔,她看向小和雨的眼神,充满了慈爱。


    “醒了。”


    晴绯把蚊帐打开,轻手轻脚抱起孩子,鼻尖萦绕着小孩子独有的奶香和痱子粉香味,让她忍不住深吸一口。


    余春华进屋想抱孩子,突然想起自己才从厨房出来,一身油烟。


    她怕小和雨看到自己就不让其他人抱,避开小和雨的视角,柔声说:“我换身衣裳,你去叫星潼他们吃饭。”


    他们?


    晴绯心里疑惑,点点头,抱着孩子去徐星潼的房间。


    刚靠近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道低沉的,不属于少年的男声。


    听着像是在上课。


    想到之前余春华说要找私教,里面这位应该就是了。


    她敲了敲门,“星潼,该吃饭了。”


    房间门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白衬衣黑裤子的青年。


    他个子很高,应该在一米八五以上,这个身高在南方比较少见,晴绯得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青年肩膀端正,浓眉,深眼窝,高鼻梁,十分英俊,架了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博学。


    余春华刚刚说“他们”,说明这位私教也在春华姐家吃饭。


    晴绯对他笑了笑,“老师,该吃饭了。”


    青年眯着眼睛看晴绯,一脸沉思,随即眼睛猛地一亮,“你是哪个…”


    他一时没记起名字,于是换了一个问题,“你认不认识红红?庄旭红。”


    晴绯一愣,仔细打量青年的脸,浓眉大眼,和红红有几分相像。


    青年冲她眨眨眼,“是我啊,红红的叔叔,我们之前一起逛过百货商场。”


    他一开口完全没了斯文博学的感觉,晴绯记忆中那个爽朗又带着大学生独有的清澈气质的青年渐渐和眼前的人重合上。


    “哦,是你啊,庄灵均。”晴绯恍然,笑眯眯解释,“你戴了眼镜,我都没认出来。”


    其实他没戴眼镜,晴绯估计也认不出来,毕竟两人只见过两面,又隔了这么久,他脸上相比以前还冒了几颗青春痘。


    不过他和他哥哥,也就是红红的爸爸庄正则,两人的名字晴绯记得很清楚。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出自屈原的《离骚》,晴绯对这段印象深刻,所以能喊出他的名字。


    庄灵均十分自来熟,轻轻敲了一下晴绯的额头,调笑道:“小丫头,没大没小,叫哥哥。”


    晴绯从善如流,阴阳顿挫地喊了声,“灵均哥哥。”


    余春华换好衣裳过来,接过晴绯手上的小宝宝,好奇问:“怎么,你俩认识?”


    晴绯点头,“嗯,他是我们院长的小叔子。”


    庄灵均忍俊不禁,觉得晴绯说话用词十分搞笑。


    一个小学生介绍起人,居然用“小叔子”这样的名称。


    不过他在雇主面前一向表现的沉稳,忍住冲动,没有说出什么打趣的玩笑话。


    余春华听晴绯简单说完两人的渊源,不由莞尔,“原来你们还有这层关系,可不巧了,招私教还是阿绯给我出的主意,刚好又招到她认识的人,你们两个还真是有缘。”


    “是很有缘。”庄灵均笑得很温文尔雅。


    晴绯默了默,跟着点点头,嘴角轻扬,不自觉露出些笑意。


    不止庄灵均在忍笑,晴绯看到他装模作样也觉得好笑。


    饭桌上,晴绯了解到庄灵均是羊城大学大二的学生,成绩优异还会好几门技艺,油画、水墨画、书法、钢琴,甚至还有军体拳,他都会一点。


    余春华夫妇对他很满意,出的薪水比原本预计给的要高,要求庄灵均需要额外教徐星潼其他技艺。


    吃过午饭,晴绯打算去工厂看看。


    庄灵均没有午休的习惯,跟着一起出门。


    晴绯看了眼他手上拿着的篮球,又看了眼晴朗无云的天空,费劲地摇摇头,“你可真厉害,这个天去打球。”


    她见过小区里的篮球场,露天的,暴晒的。


    庄灵均抱着球,一脸好笑,“你这个小丫头,说你没大没小还不改。”


    晴绯歪头,“我这是尊老爱幼,怕你晒中暑了。”


    可能是庄灵均这个人爱说笑,性子奔放不羁,与他相处很容易说些玩笑话,因为你心里清楚,他不会生气。


    庄灵均挑眉,“好吧,既然你尊老,我便爱幼,请你吃雪糕去不去?”


    “去!”晴绯乐呵呵应下,“谢谢灵均哥哥。”


    她说过,她对实际年龄比她低的人喊哥哥,没有任何心里负担。


    庄灵均带着晴绯往小区内部另一个方向走。


    虽然是正午,但道路两边古树葱茏,洒落阴凉,走在路上一点都晒不到,凉风习习,送来桂花的清香,每一口空气都是甜甜的。


    没走多久,庄灵均在一家小卖部前停下。


    这个位子是小区内有人把临街房子的墙砸开,开了一家小卖部。


    看样子开了有段时间,晴绯都不知道这里有家小卖部,庄灵均却熟门熟路的。


    里面的冰棍种类很少,有绿豆冰、红豆冰、奶油冰棍三种。


    绿豆冰、红豆冰一毛钱一根,奶油冰棍五毛钱一根,晴绯挑了一根绿豆冰棍。


    两人含着雪糕往回走,路过篮球场,晴绯正想和庄灵均道别,篮球场上一个男生跑了过来。


    “喂!”他高声叫住晴绯。


    祝向阳走近,掀起眼皮瞅了庄灵均一眼,随后一脸严肃地警告晴绯,“你以后千万别向我公公婆婆推荐药方,东西乱吃能吃死人的,知道了吗?”


    晴绯打量他晒得通红的脸,反问:“你现在有没有感觉到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酸软、全身疲乏、心慌心悸?”


    祝向阳喘着粗气,舔了舔嘴唇,“我在和你说正事,你问这个干吗?”


    晴绯微微翻了个白眼,拉长声调阴声怪气,“因为你中暑了啊。”


    庄灵均含着冰棍在旁边看戏。


    “你最好找个阴凉通风的地方,慢慢喝点水,给身体降降温。”晴绯乜斜了庄灵均一眼,像是给他说,又像是和祝向阳说,“在别大太阳底下乱跑乱跳。”


    她说完交给庄灵均一壶水就施施然离开,没和祝向阳纠缠辩解开药方的事。


    有些事说了别人也不会信,只会认为你在吹牛。


    祝向阳冲着晴绯的背影,不服地努努嘴,“哼,我好着呢,中哪门子的暑。”


    说完跑到篮球场旁边的树荫下,拿起水杯猛地灌了两口水,再洒了点在头上。


    他甩了甩头,又跑到篮球架下全力奔跑,挥洒汗水。


    庄灵均看完两个小朋友“吵架”,观察完后面这一幕,才慢悠悠走上一截路,把手上吃完剩下的木棍扔到垃圾桶里。


    看着手里晴绯刚才塞给他的军用水壶,庄灵均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


    一股药草味?


    “诶!向阳!”


    他这边正好奇水壶里装的什么水,忽然听到篮球场上传来小孩的惊呼声。


    庄灵均赶紧跑过去,看到刚才和晴绯争吵的小男孩正晕倒在地。


    想到晴绯走之前说的话,他连忙把祝向阳搬到阴凉处。


    他大学军训也遇到过中暑的人,大概知道怎么处理。用水给祝向阳身体表面降温后,他看着手上晴绯留给他的水,犹豫片刻,给祝向阳小口小口喂了点。


    过了一会儿,祝向阳慢慢醒了过来,还有点神志不清,抿了抿嘴唇,小声问:“我怎么了?”


    庄灵均没好气说:“中暑了呗。”


    等祝向阳缓和过来,庄灵均才吩咐他的小伙伴们,“你们扶他回去,好好休息,不要大口大口喝水。”


    祝向阳的小伙伴们都是些十岁左右的小孩,对于人高马壮、成熟稳重的大人庄灵均很信服,闻言立刻行动起来。


    “诶,等一下。”


    庄灵均叫住他们,上前对恢复意识的祝向阳说:“我不知道你和晴绯是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她医术的确可以,我爸妈还有我嫂子爸妈,四个人的老毛病经她开的方子调养,都有了改善。”


    要不是有案例在先,他也不敢把晴绯给的草药水胡乱给别人喝。


    庄灵均看男孩一脸懵的表情,知道他现在还有点反应迟钝。


    他挥了挥手,“好啦,我说完了,你们带他回家吧。”


    祝向阳回到家里,等彻底恢复过来,想到之前发生的事,内心的观点有了丝丝动摇,对晴绯的本事有点犹豫不定。


    而向婆婆和向老爷子在祝明黎的游说下,也产生了动摇。


    向婆婆暂时不会冒险去吃晴绯开的药,不过他们受到启发,西医那边只能缓解,不能根治向婆婆的病,他们可以找中医瞧瞧啊。


    两人开始在朋友圈内打听哪个中医医术比较好。


    因为在特殊年代,中医属于封建文化,许多有名望的中医在大革.命期间都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才有少数冒头,所以要找个好中医并不容易。


    两老费尽心思,最终还是找到一个德高望重,据说传承名家的老中医。


    这位老中医,如果晴绯在场,她高低得说一句。


    “这个人,我认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2章


    晴绯出了小区走到了一块隐蔽的角落, 闪身就进了空间。


    她找到化妆包,熟练地在脸上、身上涂涂抹抹…


    热风拂过,空荡荡的街角突然凭空出现一个青年男子, 头发乱蓬蓬的, 黄黑皮,五官普通,一身常见的蓝灰衬衣和同色裤子,提着两个蛇皮袋。


    他四周看了看, 走到路边叫了一辆三轮车,“大哥, 去批发市场那边。”


    声音低沉浑厚, 哪里听得出这个干瘦的男人是个十岁的小姑娘。


    “好嘞。”三轮车司机听到目的地后,立刻蹬着三轮车往前走。


    作为对外开放窗口的羊城, 批发市场上有大量廉价生活用品,几块钱的服装拉到内陆卖可以卖到几十块,在那个工人每月工资才几十块的时候,简直暴利,因此吸引了全国各地来拿货的商贩。


    开三轮车的听到“批发市场”, 立刻明白坐车的是来拿货的商贩,拉着他往新厂区那边走。


    新厂区这边,除了已经建好的工厂,还有正在建设的楼房, 到处能看到施工的工人、来去匆匆的买家、大包小包的商人, 还能看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处处热火朝天、生机勃勃,也到处都是商机。


    这个时期正处于改革开放的风口,很多80年代的老板就是靠倒买倒卖赚到了第一桶金。


    当时的社会环境对于经商还比较抵触,很多观念保守的人担心这么搞会犯法, 所以机会留给了那些胆大的人,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晴绯在这里逛了一圈,把目光放到了服装上。


    这里最畅销的两样产品:服装、电子产品。


    相比起衣服,电子产品要贵些,而且品质不好把控,服装就好入门很多,晴绯虽然自己不是爱打扮的人,但经不住她看得多啊,审美还是在线的。


    晴绯一口气拿了五百件,批发价算下来有四千左右,把她重生以来所赚的积蓄花了七七八八。


    夏装虽然不怎么占位子,但五百件的份量还是太多,晴绯跑了两趟,假装外面有车接她,出了厂子,找个没人的地就把装衣服的麻袋扔进芥子空间,然后再去拿剩下的。


    这样一通搞下来,时间还早,晴绯在周围打听了一下,哪里可以买自行车。


    每次出行不是等公交车就是叫三轮车,麻烦得很,她还是放一辆自行车在空间里吧。


    最后晴绯花了一百二十块买了一个二手的二六自行车。


    现在街上比较多的是二八大杠,因为前面可以带人,大家觉得比较实用,但这不是晴绯要考虑的因素,她现在身高只有一米五出头,够不着二八,而且二八对她来说太过笨重了。


    下午的太阳比较晒,晴绯从芥子空间里拿了一顶鸭舌帽戴上,骑着新到手的自行车,奔向药材市场。


    一路上,既有老城区的喧嚣和烟火、新工地的火热和繁忙,也有郊区的静谧和舒适,无处不是风景。


    这样的城市风光是她儿时都不曾见过的,晴绯看得目不暇接,透过眼下的风景仿佛在见证这座城市变迁。


    夏天的风穿过身体,带走空气中的暑热,凉爽舒适。


    街道很安静,偶尔有人骑自行车按个车铃,没有汽车的鸣笛声,没有汽车的尾气,风扑在脸上,飘荡着缕缕金桂的幽香,让人心旷神怡


    晴绯深呼吸,有种大喊大声的冲动。


    很久没有这样畅快过了,什么也不用想,只管使劲往前冲。


    她骑得嗖嗖地。


    到达药材市场,晴绯下了车,涂着颜料的脸颊透着健康的红色,额头渗出汗珠,晚风徐徐吹动她额角碎发,一双眼睛清澈明亮。


    路过的行人不由多看了她一眼,随即在心里感叹,这人生得普通,眼睛倒是好看。


    晴绯两地奔波,路上花费了不少时间,天色已经不早了。


    她怕耽误回去吃晚饭,赶紧挑选好自己想要的药材,骑着车一路风驰电挚地赶回洋房小区。


    自行车停在偏僻视线无遮挡的巷道,晴绯前后看了看,一个意念,人跟着车瞬间消失在巷道。


    过了一会儿,巷道凭空出现一个身着翠绿色连衣裙的小姑娘。


    小区附近有人推着木板车卖西瓜,九月份的西瓜已经过季,标的价钱比较贵,西瓜摊生意惨淡。


    晴绯眼睛一亮,走过去像模像样敲了敲西瓜皮,最后挑了一个圆滚滚的,看上去颜值不错的。


    卖瓜的老爷爷做成一笔生意,十分开心,帮忙把西瓜装进晴绯的网兜,黝黑的脸在金黄色的夕阳下笑得十分生动,“小女娃,我家种的地瓜甜的很,你食过就知啦。”


    晴绯接过有点重的西瓜,含笑道:“好,要是好吃,我下次还来您这里买。”


    “怕是不行,这里已经是地里的最后一批西瓜,不过我们家的番石榴和龙眼差不多可以摘了,你下次遇到可以来买。”


    老爷爷十分健谈,笑呵呵的,脸上的皱纹欢快地游动。


    他平日在这里卖瓜,遇到的城里人大部分都趾高气昂,对他爱答不理的,遇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态度也好,买东西也干脆,心情都变明亮了。


    晴绯笑了笑,“好啊。”


    太阳西移,湛蓝的天空浮动着大块大块的绚丽多彩的云朵,归家的鸟儿在天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老洋房街道两边归家的行人惬意信步,空气中飘荡着饭菜的香味,室内闷热,家家户户开始往院子里搬饭桌、木凳。


    晴绯提着西瓜,慢悠悠往回走,进到屋子,里面余春华正在煲汤,徐星潼和庄灵均在客厅配小孩。


    晴绯提着西瓜进屋厨房,余春华看到西瓜后有些惊讶,“你在哪里买的西瓜?这个季节还有西瓜卖。”


    “就在小区外面,有个老爷爷拉着板车来卖。”晴绯装了满满一盆水,然后把西瓜沁到冷水里。


    “哦。”余春华恍然,“是他啊,他经常拉些家里种的水果来我们附近卖。”


    随即感叹,“多亏了现在允许私人买卖,我们能买到新鲜的瓜果蔬菜,老人家也能多一笔收入。你不知道,以前我们买菜买肉都是靠抢的。”


    晴绯没抢过,但听说过,也在课本上学过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找余春华确认,“春华姐,现在物价是不是上涨了?”


    “对呀,外面的价格在涨,国营商店还好,价格都是固定的。”


    余春华语气平淡,看来上涨价格不是很严重。


    晴绯说:“我觉得以后物价肯定会持续上涨,春华姐,你记得随时囤点生活物资在家里。”


    八十年代出现过商品抢购风潮,似乎是因为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引起人们的普遍恐慌,人们开始大规模地到银行排队取出存款,盲目抢购大量的商品。


    具体什么时间,晴绯记不清了,好像是八十年代中期,政府决定放开绝大多数商品价格,不再由国家管理,而是由市场调节,原来一直被压低的物价就大肆上涨了。


    “好,我会囤点的。”余春华轻笑,对此没有很在意。


    晴绯决定可以慢慢囤些保质期长的物资在芥子空间,免得以后买不到东西。至于余春华家,等以后政策出来了再提醒他们一次。


    她和余春华说了一声,去客厅找其他人。


    庄灵均看到晴绯,立刻起身去拿东西。


    “喏,还你。”他手上拿着个军绿色水壶,“谢谢啊,里面的水很解暑,我都喝完了。”


    晴绯晃了晃水壶,挑眉,“你倒是放心,不担心里面的水有毒。”


    庄灵均听她跟自己的说话态度、语气很像同龄人,对此逐渐习以为常,甚至都没注意到这点。


    笑着调侃,“你给我有毒的水干嘛,我闻着有股薄荷的味道,也不难喝,有点像凉茶,应该是解暑茶吧。”


    晴绯点了点头。


    “哦,对了。”庄灵均补充道,“今天和你吵架的那小子,中暑了,我也给他喝了点。”


    晴绯点头表示知道了。


    庄灵均好奇地打量她,“你就没点其他表示?”


    晴绯眨眨眼,“表示什么?”


    庄灵均动了动嘴,语气很无辜,“至少问问情况呗。”


    晴绯微微一笑,“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已经中暑了,而且不是有你在场吗,不会出什么事,还需要问什么。”


    庄灵均笑嘻嘻的,“这么相信我?”


    晴绯眼神肯定,“当然咯,你可是大学生。”


    八十年底初大学生的份量那可是相当重,而且他出生军人家庭,这身板,一看就没少练,绝不是死读书的那种人,应付这种小问题不在话下。


    晴绯一本正经夸赞他的模样,弄得庄灵均有点不好意思。


    他清咳了几下,扶了扶眼镜,佯装镇定开始讲之后发生的事,“那小子根本不听劝,你走之后又跑去打篮球,结果晕倒了。”


    庄灵均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如果你没和他说,估计那小子第一时间察觉到不舒服还会去休息,结果硬撑,把自己搞昏倒了。”


    晴绯在旁边安静听着,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我给他灌了几口你给的水。”庄灵均眼里流露出八卦的神情,“诶,你和他什么关系呀?还专门给他留了一壶解暑茶。”


    晴绯默了默,一脸莫名奇怪,煞有其事道:“不是啊,我就是给你的,谢谢你请我吃雪糕。”


    “哈?”


    庄灵均挠了挠头。


    是他想太多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3章


    夜深人静。


    屋内暑气未消, 窗帘大开着透风,月光毫无遮挡地斜照进屋内,将床铺的轮廓描绘出来。


    上面空空荡荡, 本该躺在床上睡觉的人不见踪影。


    晴绯正在芥子空间制作处理今天买回来的药材, 炒焦、酒制、酒炒、土炒、蜜炙……每种药材炮制方式都不一样,等一样一样炼制完成,再按照比例磨成粉,最后通过传统水泛丸工艺得到一颗颗亮黑色的浓缩丸。


    制得的药丸子叫逍遥丸, 是中医的经典古方,疏肝解郁、健脾养血、调节内分泌的功效, 由柴胡、白芍、当归、茯苓、白术、薄荷、甘草、味姜几味药组成。青春期长痘痘多半是由于肝火旺盛, 内分泌紊乱而产生,逍遥丸恰好能对症治疗。


    晴绯依据从芥子空间的梧桐树得来的各种古方, 自己再添了几味药,不仅加强了滋肝补血、健脾益气的功效,还能清热活血、增强机体抵抗,效果更加显著。


    晴绯把做好的药丸装进专门用来装药的玻璃瓶,在瓶身上贴上写好的标签。


    休息片刻, 接着制作祛痘消炎的膏药……


    这些药都是为庄灵均特制的,他脸上冒了几颗青春痘,如果不加以治疗,怕是会越来越严重, 好好一张脸毁在痘痘上。


    她下午给庄灵均留了消暑茶, 也是存了几分心思,想看看这人对她的医术有几分信服,要是不信,她也懒得花时间给他制作药方膏药, 最多劝告他去医院看诊。


    翌日,晴绯回学校前找到庄灵均。


    “我这里有药可以治好你脸上的痘痘。”


    庄灵均眼里透出亮光,惊喜问:“真的吗?”


    他受脸上的痘痘困扰很久了,自从上了大学,不知道是水土不服还是饮食变化,脸上开始冒痘痘,去学校卫生所和外面医院都拿了药,但总是好一阵又卷土而来,虽然他性格大大咧咧,但颜值受损,看着也不开心。


    “快快快,有什么奇药,拿出来让我试试。”庄灵均催促道。


    晴绯从挎包里拿出两瓶药,事先声明,“这两盒药都是我昨天出去找药铺自己做的。”


    庄灵均十分感动,“啊,原来你昨天出去是专门给我制药啊?”


    没有专门,只是顺路。


    晴绯淡淡笑了笑,没有戳破这个美丽的误会。


    “明白,明白。”庄灵均迫不及待想伸手接。


    晴绯把装着淡绿色药膏的玻璃瓶放到庄灵均手上,不慌不忙地介绍,“这盒药膏敷在脸上可以消炎、祛斑、祛痘印,还能补水和修复肌肤,就算你痘痘消了也可以继续用。每天晚上洗干净脸后厚厚涂一层再睡觉,第二天醒来清洗干净。只要用上一周,保管你不仅没了痘痘,而且皮肤会变得更好。”


    “这么厉害。”庄灵均拿着瓶子观察里面的药膏,“我只要消了痘痘就心满意足了。”


    皮肤变不好变好,他不是很在乎。


    晴绯又把装着逍遥丸的玻璃瓶放到他另一只手上,“涂药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你每天再吃一服这个药丸,饭前温水服用,以后你就不会再复发长痘。”


    庄灵均一手拿着一个药瓶看,啧啧两声,“你这个瓶子像是专门找人做的。”


    两个药瓶大小规格不一样,但都是同材质的棕色玻璃,同色金属瓶盖,一看就不是东拼西凑的包装。


    晴绯说谎眼睛眨也不眨,淡淡接话,“嗯,我特地买的医药玻璃瓶。”


    瓶子是芥子空间里面的存货,晴绯经常自己制药,里面玻璃瓶、塑料瓶、白瓷瓶还有蜜丸纸、蜡丸等等医药包装都有,装备齐全。


    庄灵均对这些东西不了解,听过就信了,没有多问。


    他打开两个包装瓶,里面飘溢出一股淡淡的中药味,闻着就很健康,嗯…里面的药材估计不便宜。


    “谢谢啊。”他把药收好,问晴绯,“这两瓶药多少钱?”


    晴绯还没估算过价钱,在心里按照两种药所用的药材和剂量,快速把成本价默算出来,再按照惯例翻了一倍凑个整,当做手工费和药方子钱,一点都没和他客气。


    “敷脸的药膏五块钱,内服的药丸七块,一共十二。”


    这个价快赶上普通工人小半个月的工资了。


    庄灵均心里早有准备,听到后并不惊讶。


    他不缺钱,除了大学补贴,家里给的零花钱,自己也在赚钱,干脆往裤兜里掏票子。


    晴绯话音一转,“不过你要是帮我在你们学校宣传一下药膏,我可以免费送你。”


    “你这丫头,还挺有生意经的。”庄灵均调侃了一句,还是把钱掏了出来,“这样,我钱还是给你,以后要是介绍人来买你的药,你直接付我一块钱的辛苦费。”


    晴绯默默腹诽,这人还说她有生意经,自己还不是,每次一块钱的辛苦费,可比一次性结清药赚得多,来得及。


    但她现在没有人脉,中学生肯定比不上大学生的花费,而且有庄灵均这个例子,别人也会相信药效。


    “好啊。”晴绯接过钱收好,伸出一只小手。


    庄灵均笑着握上去,玩笑似地晃了晃,“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


    初中的生活对于晴绯来说,没什么新鲜。


    早起晨练早读,上课学习写作业。


    受恢复高考刺激,校园内学习热情高涨、发奋图强。老师更是使出浑身力量灌输知识,恨不能把自己知道的全部教给学生。


    这个时候的初中已经开始上晚自习了,晴绯无法再像小学一样,放学后在外面溜达半天才回福利院,她每天的时间几乎被校园课程占满,根本没有充裕的时间出校做其他事情。


    除了中午、下午和晚上的放学时间,竹山中学其他时间段都是封闭式的,晚上准时关闭,学生进入都得登记。


    晴绯只能等周末放假离校才能走远一点,天气逐渐转凉,她趁着单休又跑到服装厂那边,进了一堆新制出来的秋装。


    晴绯学校采用的是单双休轮换休息,这个星期单休,那下个星期就双休,依次轮流。


    等到下一个双休,晴绯带着堆成小山似的货物踏上去往外地的火车。


    每到一站,她都会下车销货。


    把自己的装扮一变,在路边支起小摊,粗着嗓子吼上几句,“过季衣服,清仓大甩卖,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还特别夸张的用白底红字写上“跳楼价”和衣服裤子的价格,醒目亮眼,在街道一眼可见。


    现在出来做生意的普遍有点不好意思见人的心态,招呼客人都比较含蓄,晴绯这一嗓子一下子吸引了过路人的注意。


    晴绯用她那张黑黝黝的脸继续吆喝,“大家来看看,来瞧瞧,便宜的过季衣服,亏本处理。”


    她选的款式好,衣裳卖的比夏季便宜,围观群众抱着占小便宜的心理,都动了想买的心思,但还是想讲讲价。


    “小伙子,便宜一点嘛。”


    晴绯干脆拒绝,“大姐,便宜不了啊,我已经是亏本处理,再便宜就回不了家啰。”


    要是别人问“为什么回不了家?”,她开始诉说自己的悲惨经历。


    “出门做生意没赚到钱,现在只能亏本出售,赚点回家的路费,手里的积货就这么些,卖完就没了。”


    要是别人没问,她就主动提。


    这个时候的人们还很淳朴,哪里见过这个套路,一听就信了。


    捡漏心理和饥饿营销双重作用下,大伙开始挑选衣裳,买的人越多,跟风的人越多……


    晴绯卖完衣裳,快速逃离现场,撘上火车奔向下一个站点。


    她就这样一站卖完,接着坐火车到下一站,直到把空间里面的夏装都销售一空。


    这个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


    晴绯在空间里歇息了一晚,第二天换了身伪装开始售卖秋装。


    “港城最新款秋装,大家来瞧一瞧,看一看。”


    这次她打听了一下市场价,老老实实跟市场标一个价。


    虽然没有降价的夏装卖得快,但新颖漂亮的款式还是吸引了很多顾客,对于只想买一件的,晴绯会特别热心帮她们搭配出一套,补上一句,“我看港城和羊城的女孩都是这样穿的。”


    女孩们瞬间心动。


    这个站点卖得差不多了,晴绯撘上回程的火车,还是同样的,遇到火车靠站就下车,渐渐地把空间里的秋装也销售一空。


    途中也会遇到小偷小摸,更甚至还有强盗盯上她想抢劫。


    晴绯直接从空间掏出电击棒,进行黑吃黑,因为动作实在太快,而且在他们没看到的视角动的手,这些人醒来连自己怎么晕倒的都不清楚,只觉得大白天见鬼。


    晴绯来回奔波两天,身心俱疲。


    下了火车,晴绯快速卸了妆恢复成原本的模样,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个高级旅馆美美洗了澡,躺在床上歇息了半响才爬起来数钱。


    虽然辛苦,但收获颇丰。


    晴绯数着钱,嘴角越扯越高,窗外的光透过窗帘斑驳地映射在她脸上,映出了她睁大的双眼和兴奋的神情。


    这一趟就赚了接近一万块钱!


    一万块在这个时代属于什么程度?


    八十年代有个新鲜的名词“万元户”,就是用来形容资产超过一万的人,这个响当当的头衔,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简直就是土豪的代名词。


    晴绯胜在有芥子空间这个带货利器,不仅少了最主要的运输成本,而且方便快捷,不需要考虑每次的拿货量,所以快速地达到了土豪标准。


    晴绯还有一点优势,她知道未来的趋势,有且敢于投入足够多的成本,这次进货,她可是几乎花光了身上的所有积蓄。


    这时候各个省市经济开放程度不一样,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省市价格可能有很大的差别。


    普通人各地倒卖商品赚的肯定没她这么夸张,但收获也足够惊人了,多辛劳几次,估计就能达到万元户的水准。


    每一次商机的到来,都将成就一批人。


    面对风口,抓住机遇。


    赚了钱就得好好享受,晴绯荷包鼓鼓,一个人去了附近一家新开的西餐厅,黑胡椒牛排、奶油芝士焗龙虾、蔬菜沙拉、巧克力塔,还有浪漫的钢琴曲。


    她一个人吃得开心,餐厅的客人和服务员却看得稀奇。


    有小孩来西餐厅不稀奇,但只有她一个人来,像个小大人似的熟门熟路点餐、用餐,他们还是头次遇见。


    坐在餐厅一角的少年饶有兴致地看了一眼晴绯。


    他从晴绯进门就注意到她,刚好人坐在他视野内,所以一直有留意她的动向。


    看到小姑娘一个人淡定点完餐,熟练地使用刀叉,吃相优雅,表情怡然自得。


    他嘴角不自觉露出些笑意,忍不住和对面的人分享,“明远,你看,后面有个小淑女。”


    祝明远本来只是随意往后一瞥,觉得女孩长相有些眼熟又往后看了一眼。


    “咦?”他认出晴绯后微微蹙眉,心下疑惑。


    奇怪,她不是孤儿吗?怎么一个人来价格不菲的西餐厅吃饭?


    “你认识啊?”一开始说话的少年挑了挑眉,语气带着跃跃欲试,“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


    祝明远转过头淡淡一笑,“不用了,几面之缘而已。”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4章


    庄灵均拿着药回到学校, 晚上之温水洗了个脸,然后挖了一大坨药膏,均匀地涂抹在脸上。


    浅绿色药膏刚接触到皮肤, 红肿发炎的痘痘就感到一阵清凉, 不痛也不痒了,凉丝丝的,肌肤就像炎炎夏日喝了一口冰镇的凉茶,舒爽至极。


    舍友看到庄灵均涂了满脸的药膏, 要笑不笑,“庄灵均, 你脸上涂的什么啊?”


    “这不很明显吗?祛痘的药膏。”庄灵均对着镜子左照右照, 检查有没有遗漏没涂到的位置。


    舍友笑他,“祛痘的药膏涂得整张脸都是, 你也是人此,这不是浪费吗。”


    庄灵均耸肩,“大夫就是这样嘱咐我的。”


    这个时候人们之的最多护肤产品是保湿、美从的面霜面油,面膜这个产品,或那说这个概念都还未在国内流行开, 一般人听都没听过。这群大男孩连面霜都没之,更不知道了,所以对庄灵均这个涂法感到奇怪。


    舍友开玩笑揣测,“莫不是大夫想多卖出些药膏赚钱?”


    “滚!”庄灵均一脸自信, “我之的可是古传方子。”


    “别不是被骗了, 哈哈哈。”


    宿舍里乐呵呵说了几句玩笑话,也不再关注庄灵均涂抹的药膏。


    毕竟这不是什么稀奇事,除了庄灵均,他们宿舍还有两位也买过祛痘的药膏, 结果痘痘舒缓了一段时间又复发了。


    翌日,庄灵均迷迷瞪瞪才床洗漱。


    他脸上的绿色药膏经过一晚已经完全被吸收,脸除了有点油,和平常才床没甚区别,舍友完全忘了他昨天涂药的事。


    庄灵均也忘了。


    他打开水龙头,手碰触到黏腻的药膏残留此想才这回事,把药膏冲洗干净者后,庄灵均继续之水揉搓着自己的脸,手下的肌肤摸才来滑滑嫩嫩的,和平日洗脸后有些粗糙的质感大不一样。


    他清洗完脸,赶紧回去照镜子。


    左看右看。


    “真的好了。”他呢喃道。


    脸颊的痘痘明显没有昨天红肿,原本破溃的痘痘结了一层薄薄的痂,连肤质都变得…光滑水润些?


    庄灵均对于后面肌肤的变化有些不确定,不过可以确定痘痘明显改善了,而且效果显著。


    男生宿舍对于庄灵均脸上的变化,感知不够灵敏,还是三天以后,大家一才在食堂吃饭。


    秋日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庄灵均脸上,衬出他英俊明朗的五官和清透无暇的皮肤。


    他穿着从衬衣,身影挺拔,发型简洁明快,用内到外散发出一种清爽潇洒的男性魅力。


    来来往往的同学看到帅哥,忍不住多回头看了两眼。


    坐在对面的舍友察觉到这点,看了一眼庄灵均,突然觉得这家伙似乎变帅了些。


    他端详着庄灵均,终于发现盲点,“诶,庄灵均,你脸上的痘痘没了。”


    白话一出,立马引才另一个人的附和,“对对对,我也发现了,者前忘了说。”


    庄灵均长相本来就不错,只是脸颊原来一直有几颗冒出来的痘痘,显得整张脸不够干净清爽。现在没了已些烦人的小疙瘩,仿佛擦掉了脸上的脏东西,整张脸恍然一新。


    者前没注意过的舍友开始打量,“対嚯,好像不止没了痘痘,皮肤也变好了,你们看他是不是从了点啊?”


    “好像是。”


    “难不成你之的真是古方!”脸上同样有痘痘困扰的舍友连忙问,“你之的药膏哪里卖的?快给我介绍介绍。”


    庄灵均心里暗喜,总算到他出手的时候了。


    在他的一顿猛吹下,宿舍己个有痘痘困扰的舍友没怎么犹豫,直接让他帮忙代购一份一样的药。


    晴绯制作的药,庄灵均使之后立竿见影,已张变得细腻光滑的脸就是最好的宣传。


    班上有些同学注意到庄灵均的变化,问过后知道是他使之药物的作之,部分长痘痘的人听过很是心动,正值青春年华,大家都爱美,谁不想自己的皮肤干净光滑,特别是女孩,更注重外貌,不少人来找庄灵均帮忙代购。


    晴绯把两种药给庄灵均的时候,包装瓶上面贴了标签,写了功能主治及禁止使之人群。


    对于来托他带药的人,庄灵均每次都会特地把药罐子拿出来给他们看,让他们确定是否符合。


    他后面又接到几个代购单子,很多人还是处于观望阶段,特别是入口的药丸,需得更加谨慎些,要买的人更少。


    庄灵均也不急,做事不能一口吃成胖子。


    周末去余春华家补课的时候,顺便找晴绯拿药,然后又经过一周,有了更多人的实之效果,找他买药的人数一下子激多。


    特别是修复药膏,没有痘痘的人也能拿它当睡眠面膜使之,有补水保湿、修复淡斑的作用。女生惊喜地发现之了它皮肤会变得水润光滑,又多了一批买修复药膏只为护肤的人。


    周末,庄灵均拿着订购单子照例去余春华家上课,左等右等却没能等到晴绯的身影…


    晴绯这边出远门贩卖货物,赚得盆满钵满,既满足又辛苦,完全忘了还需要供货给庄灵均。


    等美美吃完西餐回到学校,此猛然想才。


    已时候天色已晚,再去老洋房已边肯定是来不及了。加上庄灵均上一周带回来的单子不多,祛痘也不算急事,便想等下一周再说。


    没想到庄灵均居然直接跑到学校来找她…


    周一早上,语文老师邓老师坐在讲台上盯班里学生早读。


    晴绯低垂着脑袋,嘴巴张张合合,看着是在很认真的朗读;实际上双眼紧闭,嘴唇一翕一合,默念出口的是熟记于心的诗词,呢喃般的声音埋没在洋洋盈耳的朗读声中,没有人察觉她在摸鱼。


    邓老师过来敲了敲晴绯的桌子。


    晴绯昏昏沉沉的脑袋立刻一激灵,张开眼睛稳了稳,此抬眸看向敲桌子的人。


    邓老师抬头示意晴绯出去。


    晴绯还以为是老师发现她朗读不够大声,想要出去训她几句,乖巧跟在她身后,结果教室外面站着门卫大叔和庄灵均。


    “赵晴绯,你哥哥找你。”


    晴绯顿了一下,“什么事?”


    庄灵均抬手展示拎着的两盒礼包,“给你送月饼过来,还有我的药落在你这里了,你看到没有?”


    “哦,我放宿舍了。”晴绯转头向邓老师请示,“邓老师,我先回宿舍给我哥拿药。”


    邓老师颔首,“去吧,快去快回。”


    ——


    路上,庄灵均把裤兜里的一张纸掏出来交给晴绯,“你手上东西够不够?”


    晴绯扫了一眼,点点头。


    她这两周,每天晚上都进入芥子空间制作各种药物,有庄灵均要的逍遥丸、修复药膏,还有杨冬要的风湿膏药,存了很多在里面。庄灵均单子上的数量虽然比上一周多,但也足够了。


    她点头,庄灵均反而好奇,“你放了这么多在宿舍?”


    晴绯依旧点头,“东西不占位置,而且也没其他地方给我放。”


    “你可以放余姐家嘛。”庄灵均随口提了一句,紧接着问,“你周末怎么没去余姐家?”


    晴绯还没想出个答案,庄灵均这个话痨又接着补了一句“是不是忙着制药啊?”


    晴绯默认了他的说法。


    庄灵均了然,温声建议道:“不过你最好留点时间把货交给我,我们俩也能相互通气,了解下对方已边的情况,比如说我要知道你手上有多少存货,你要知道我这边有多少订单。”


    “明从。”晴绯乖巧点头。


    她以后再出远门倒卖货物,最后一天得提前回来和庄灵均交接。


    庄灵均嘴角露出满意的微笑,接着说才另一个话题。


    “对了,我发现找我买修复药膏的,大多数都是为了敷脸让皮肤变好,比买来祛痘的人还要多。只想要祛痘的人觉得满脸涂太浪费药膏了,每次都只在痘痘周边涂了一点点,还有人直接服之逍遥丸调养身体,脸上的痘痘直接不管,让它自己慢慢消除。”


    庄灵均大大的眼睛中充满锐气与活力,“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把眼界局限在祛痘这一块,而是在美容皮肤上多做文章,把它当做美容皮肤的药膏宣传,绝对更受欢迎。”


    晴绯微微翘才嘴角。


    庄灵均说的话正好撞到她真正目的上。


    祛痘的药膏哪有美容的药膏有市场。大学生里有痘痘烦恼的人不会太多,但想要皮肤变得更好,人变得更美的人,绝不在少数。


    就算你不是主动想改善皮肤,看到周围的同学有这么一个护肤品,之了效果很好,你难道不会心动?这个护肤品效果这么好,你难道不会把它推荐给不在学校的亲朋和好友?


    所以她一开始就把消炎祛痘印的药膏,制成多功能的睡眠面膜,就是想借白达到推广护肤品的作之。


    不然几颗痘痘,哪之得着大面积抹涂药膏?


    现在你再看庄灵均这张清透无暇的肌肤,相信大多数女孩都会心动“要链接”吧!


    当然喽,贪靓的男生也不少,你看满大街穿花衬衣、喇叭裤,烫着鸡窝头的年轻人就明从了。


    晴绯轻声咳了一下,“这个药膏功效比较全面,消炎、祛斑、祛痘印、补水都行。如果买的人皮肤好好的,没有炎症,只是想护肤,我可以单做一款护肤的药膏,价钱上还能便宜点。”


    “还能这样?可以这样吗?”庄灵均先是眼睛一亮,随即忧心才来,“换了方子,效果会不会打折扣?”


    晴绯笃定,“不会,你就放心吧。”


    两人谈话间来到宿舍楼下。


    庄灵均笑着把手上的礼盒交给晴绯,“中秋快乐。”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


    晴绯笑眯眯接过,“谢谢,你也是,中秋快乐。”


    庄灵均把自己身后的背包交给她,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把东西装到里面。”


    晴绯苦兮兮爬了七层楼,按照他给的单子,把芥子空间里的药品放进书包,然后背着重重的书包下楼……


    者后,晴绯的生活变得规律且忙碌才来。


    每天正常进行学校里的活动和课程,晚上寝室熄灯后进入芥子空间开始制药;周末单休去厂里进货,双休踏上火车去其他城市卖货;不管单双休,每周末还得去春华姐家供货给庄灵均。


    这样下去,晴绯空间里的药瓶子明显不够之,她和庄灵均抽空去工厂给每个产品定制了包装,新的瓶罐子,新的贴纸,新的名字。


    逍遥丸,修护膏,和保湿面膜。


    逍遥丸之于内分泌失调长痘痘或那月经不调,修护膏对于皮肤的破损状况的修复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前两种属于治疗调理身体和皮肤急救此会使之,每周的订单有限。


    后面一个属于每日都能使之到的护肤品,而且因为效果好,保湿面膜迅速在庄灵均所读的羊城大学风靡开,成了女同学争先购买的时尚单品。


    每周的订单量翻倍增多,到后面晴绯都有点忙不过来,只能每周限量。


    这使得保湿面膜更加受人追捧,成了小范围圈子内一种很抢手的护肤品。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5章


    晴绯是有开医药公司的念头。


    上一世, 她和一家医药公司合作,她出方子,利润分成, 结果闹得很不愉快。


    重生一世, 而且重生在改革开放初期,各行各业基本处于初创阶段,竞争非常小,从事任何行业都比较容易成功。


    她自然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一直计划着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医药公司,免得以后和别人扯头花。


    医药公司她不想和其他人合资, 只能用自己的身份办理。但是她现在年龄太小, 未满十四周岁,办理手续、签合同都需要监护人代她处理, 而晴绯的法定监护人是红星福利院这个机构,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所以这个计划得等以后时机成熟再执行。


    不过她现在也没闲着,一直在为以后开厂做准备,眼见保湿面膜卖的很成功,便打起了合资开护肤品公司的算盘。


    不仅能练手, 还能积累资金。


    十月结束,晴绯和庄灵均一起盘算这个月的净收入,然后按照之前说好的辛苦费给庄灵均分成。


    晴绯趁机和他说了自己的想法。


    “你想办厂!”庄灵均惊讶地张大嘴巴,随即眼里流露出兴奋和跃跃欲试。


    他负责销售保湿面膜, 十分清楚保湿面膜的商机, 本来就对保湿面膜只能限量出售感到遗憾。现在知道了晴绯想办厂,除了惊讶就是惊喜。


    晴绯点头,语气淡然,“嗯, 你有没有意思和我一起办?”


    庄灵均当然有意思,这是瞌睡来了就递枕头。


    他做事果断,勇于尝试敢于挑战,面对改革开放新的形势,一颗不安于现状的心早就蠢蠢欲动。


    两人一拍即合,立刻起商量合作方式。


    晴绯的意思是两人股份平分,一人出一半的资金,之后晴绯负责科研出技术配方,庄灵均当厂长管生产,两人负责的职务和分红不挂钩,按工资出。


    庄灵均没意见。


    前期投入资金关乎分红,他虽然手里拿不出那么多钱,但找父母、哥哥嫂嫂借还是能凑齐。


    开厂不是那么容易,申请营业执照,解决场地、生产线、原材料供应商,招聘员工、制定管理规则……


    晴绯还是个没啥空闲时间的初中生,只能周末过去看看进度,大多数事情都是庄灵均在忙,他认识的能人多,关系广,办起事来还算顺利。


    辛辛苦苦搞了这么久,终于在十二月初,护肤品工厂开始步入正轨,进入生产阶段。


    生产出来的产品不止有之前的修护膏、保湿面膜,还有新出来的洗面奶、保湿面霜、美白面膜。


    产品种类不多,都是基础功能,在这个时代足够了,等以后把品牌打出知名度,晴绯再考虑出其他功效或者产品。


    晴绯和庄灵均给他们的品牌取名叫“花容”,然后又找徐星潼帮忙给所有产品画了包装图,图片是统一风格的古代仕女和花卉草本背景,这些花卉草本代表各个产品的主要配方。


    庄灵均拿到包装好的产品,连声称赞,“太漂亮了,就冲着这个包装我就想买一份试试。”


    他说的信誓旦旦,“我们的产品一定会大卖!”


    接下来就看销售了。


    羊城百货商场坐落于市中心商区最繁华的地段,不管什么时候,这里的人流都是熙熙攘攘,十分热闹。


    这条街角有一家新店正在装修,从十一月中旬一直装修到十二月,终于完工了。


    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这里都会好奇地往这边瞥一眼,实在是店门口挂着的巨幅海报太吸睛了,清丽婉约的古代仕女正对镜梳妆,姿态慵懒,古韵十足,如同一副古画,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花容?护肤品店。


    嗯…没有听说过。


    开业这天,店铺门口横幅花篮一应俱全,晴绯和庄灵均也到场了。


    晴绯不愿意露面,和庄灵均一起开店这件事,她只告诉了余春华夫妻。


    所以此刻晴绯正和余春华他们一起站在人群中,看庄灵均腰板挺得直直的,站在店门口,脸上有紧张,有期待。


    “劈里啪啦……”鞭炮声响起,引得路人驻足,远处的路人也往这边靠拢。


    “新店开业,一律八折。”


    群众们不管买不买,先进去看个新鲜。


    别说,店里装修的还挺好看的,漂亮的小姐姐们穿着定制的中式服装,头发用簪子盘在脑后,看起来温婉又清冷,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和她们说话都不自觉文雅些,虽然这种装扮和如今外面流行的一点都不一样,但别具韵味。


    有爱美的小姑娘还主动问导购员小姐姐,可以买她们身上的衣服吗?


    店里虽然热闹,但下单的人不是很多,毕竟是新品牌,还没产生信赖,不便宜的价钱让她们不敢轻易下手。


    这时候外面涌进来的人突然变多。


    “哇,保湿面膜!终于能买到了。”


    “还有新产品呢,我们买回去试试。”


    “八折!居然打八折!”


    “……”


    突然冒出来一群叽叽喳喳说话的年轻女孩子,而且明显认识这个品牌,下手干脆极了。


    有人就好奇了,“这个好用吗?”


    女同学自信地侧过脸,“好用!你看我的脸,以前这里都是痘痘,现在一点都看不见了,对亏用了他们家的修护膏。”


    又有另一个女同学接着说:“他们家的保湿面膜也好用,敷完第二天起来,皮肤水润水润的,长期用还能淡斑。”


    来的人都是羊城大学的学生,庄灵均停了一个月没有卖产品给他们,前几天告诉他们这里有新店在售卖之前的护肤产品,用过保湿面膜的人听到后,哪里还忍得住,准时过来抢购。


    大家听得半信半疑,还是有少数人心动了,买了一两款拿回去试用。


    随着羊城大学越来越多的同学过来补货,来的还都是青春洋溢的大学生,不明所以的路人以为这个护肤品很受欢迎,跟着买了几款。


    还有一些中年妇女,因为女儿买过这款产品给她,她们用了觉得不错,听到开业就跑过来买。


    她们比年轻人会唠嗑,也更喜欢“炫”,抓着旁边的人就是一顿输出,讲起这款产品那是滔滔不绝,明里暗里,话里话间,也在炫耀自己读大学的孩子和他们的孝顺。


    反正之前的口碑起了作用,人们冲着别人的推荐去买,用过不错又推荐其他人,口口相传,“花容”渐渐成了在羊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


    百货商场、零售商、公社等地方,开始有人来工厂订货。


    庄灵均看销量这么好,加班加点的干活,人忙不过来,继续招工,扩大生产。


    庄灵均早已辞去徐星潼私教的兼职,走之前给他们介绍了自己的同学,他现在全身心都投入在护肤品产业上。


    这里面可是投入了他所有的积蓄,还有庄爸庄妈、哥哥嫂嫂借他的钱,一定得成功。


    一个月后。


    庄灵均看着财务表狠狠松了一口气,按照这个销售量,他们厂估计在过年就能回本了…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新年。


    今年的新年和上一年没什么区别,福利院的孩子抱团取暖,只是上一年的许多人已经不见人影,还有些孩子在寄养家庭过年。


    在灰色的暮色中,两栋新修的宿舍楼显得空荡荡的,月光格外惨淡。


    晴绯对这样的新年早已习惯,只是她的新舍友明显没有。


    古琴琴今年下半年才来福利院,上一年还在一家人的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一年只能一个人孤零零窝在房间里,听外面传来热闹的烟花声。


    晴绯从芥子空间回到已经冰冷的被窝,忍不住一激灵,还没有睡着,就听到房间另一端传来时断时续的抽泣声。


    一听声音,晴绯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打扰到默默发泄情绪的女孩,让自己放松身体缓缓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古琴琴看上去没有任何区别,依旧是那个清冷文静的“姐姐”。


    她喜欢安静,不喜欢闹腾,经常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刚好晴绯也是,所以两人相处的一直很融洽。


    早上吃过汤圆,古琴琴又跑回房间看书。


    冬日的阳光从玻璃窗外跳进来,洒满她消瘦的肩头,映照出她带着病容倦色的脸。


    晴绯走过去,轻轻敲了敲她的课桌。


    晴绯拉过凳子在她旁边坐下,“琴琴姐,我给你把把脉吧?”


    古琴琴是知道晴绯爱看医书,听到这话也不觉得奇怪,直接把手放到桌子上。


    晴绯给她诊脉,眉头渐渐蹙起。


    “你有先天性心脏病?”


    她之前看古琴琴就觉得她脸色不好,还以为是她刚经历家里的惨变的原因,加上晴绯不怎么回福利院,古琴琴也是,两人很少碰到面,现在才察觉到不对。


    古琴琴显然对自己的身体很清楚,只是惊讶地挑了挑眉,“你真的会诊脉啊。”


    “会呀。”晴绯自然地接话,“我还可以给你开服药缓解病情,要不要试试?”


    古琴琴想了想,淡笑道:“好。”


    表情平淡,看不出她是相信晴绯,还是不在乎自己的生命。


    晴绯抿了抿嘴唇,“你这个病需要长时间调养,我干脆给你做成蜜药丸子,你每天服用一剂就行。”


    古琴琴点头,“行,你就按你的想法做吧。”说着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看她的书。


    晴绯嘴角含了些许笑意,觉得古琴琴也挺好玩的。


    晴绯是在芥子空间制的药丸,但不能直接拿出来用,她请了个假出去,回来就带着一盒蜜丸,等没人的时候把它交给了古琴琴。


    “这是荣养丸,用于温补气血,每天晚上温水服用一颗。”


    古琴琴接过密封的盒子打开,里面装了一颗颗用蜡纸包好的小丸子,有芝麻丸那么大,闻起来有股人参的味道。


    她把盒子放好,淡笑道:“谢谢阿绯。”


    晴绯很喜欢她相信自己的表现,嘴唇微微勾起,“不客气,里面只有十五颗,等时间到了,我接着给你续上。”


    古琴琴眼里透露出一丝疑虑,动了动唇,“这药丸用的药材不便宜吧?”


    晴绯带着玩笑的语气说:“是不便宜,所以你不要浪费哦。”


    看出古琴琴眼里的犹豫,晴绯冲她眨眨眼,“放心啦,我有钱。”


    古琴琴薄唇挑起浅浅的幅度,“我也有钱,你给我说个价吧,总不能让你白花钱。”


    晴绯听出她语气里的坚持,报了一个成本价。


    古琴琴把药盒放到桌上,当着晴绯的面直接从书包一侧拿出钥匙打开抽屉,取出里面的铁皮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放了层层叠叠的纸币,有大有小。


    她数了数,把数好的钱交给晴绯。


    晴绯看她这一溜串的动作,有些傻眼。


    这人也太没防备心了吧?


    说给她治病,她就直接收了自己的药;说多少钱,她就直接当着自己的面开小金库。


    “阿绯?”古琴琴晃了晃手上的钞票。


    晴绯接过钱默了默,实在忍不住心里的好奇,“琴琴姐,你就不怕我给的药没用,更甚至有副作用。”


    古琴琴蹙眉思索片刻,缓缓勾唇一笑,“不会啊,我相信你。”


    “为什么?”晴绯这句话脱口而出。


    古琴琴只是这样解释,“没有为什么,你不是拿别人生命开玩笑的人。”


    晴绯眨了眨眼。


    虽然被人相信很好,但她怎么感觉眼前的少女脑回路有点奇怪呢?


    晚上,晴绯亲眼看着古琴琴剥开一颗药服下,接下来每天都是,直到开学。


    ——


    护肤品厂步入正轨开始赚钱,徐星洲年后计划开第三家分店,晴绯不需要操什么心,都能从前面两个项目拿到分红。


    每个月再出两趟远门,沿途倒卖衣服还有一些流行起来的电器,加上分红,一个月就有三四万的收入。


    这个钱放在她这里也是无用,她就又投了部分钱给护肤品工厂和卤肉店,用于扩大规模。


    不用每天晚上制作护肤品,晴绯比上学期后期轻松很多。


    她在学校不关注别的事,只管自己学习,这学期开始还要照顾一下姜玥的学业。


    姜玥和她同宿舍不同班,上学期周末考,晴绯才了解到姜玥居然在班上是倒数,很多学科都跟不上。


    她每周还回福利院一趟,分出心思钩织毛衣。


    这怎么行,自己的小伙伴总得拉一把。


    晴绯让姜玥每天把不懂的问题全部记下,晚上回来找她解答。


    至于毛衣,寒假姜玥和晴绯谈完人生,已经决定暂时不接活了。


    晴绯偶尔也会抽时间一个人出学校东逛西逛,在各种长街小巷看看有没有新开的私家饭馆,地摊上有没有摆出来的新鲜东西。


    这个时候很多人摆老物件儿出来卖,晴绯也看不出真假,每次都挑几个看得顺眼的东西收藏,反正她不缺钱。


    半个月一次,她会在周末的时间去一中一趟,给古琴琴送药。


    今天周末,晴绯照例背着小书包骑车过去,路过一个巷子。


    一伙穿着花衬衣,喇叭裤,头顶爆炸头的小男生突然跳着出现在晴绯面前。


    手上挥舞着棒子,“站住!把你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晴绯愣住。


    她居然被人劫道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6章


    这条路位于一中附近, 不属于主道,两边没有多少店铺,都是没有开门的院子和围墙, 并不热闹, 称得上冷清。


    这个时候治安比较乱,许多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没有工作,整天三五成群的在街上闲逛,有些人就起了坏心思, 在路上拦路打劫,专门针对附近的学生。


    显然晴绯被他们盯住了。


    街边法国梧桐树梢上的叶子全都枯黄透了, 一会便簌簌飘下来几片。


    晴绯直愣愣看着前面拦路的人, 没有动,像是被吓坏了。


    三个小混混看着静默不语的女孩, 眼底露出得意的笑。


    其中一人贪婪地打量自行车,“嘿嘿,老大,这个自行车给我吧。”


    有人不服,“哎, 黑子,凭什么给你啊?我也有份。”


    黑子小声嘟哝,“你家不是有吗?”


    “有就给你吗?”


    “别吵了,拿去卖了钱平分。”状似“老大”的人出来打和场。


    他们有说有量, 已经把自行车的归属定下来了。


    老大叼着烟, 斜着眼睛看晴绯,吊儿郎当说:“你,乖乖把钱交出来,免得我们亲自动手。”


    晴绯面无表情, 乖乖从自行车上下来,取下书包往里面探……


    几个小混混贼眉鼠眼围上来,探头探脑往书包里面瞧,那个叫黑子的人急不可耐,伸手打算抢书包。


    就在他的手即将伸过来时,晴绯后面突然有人拉她往后,两个年轻人站在她前面,把她护在身后。


    前面一个人开口,“你们哪来的,敢欺负我们学校的人。”


    声音清亮,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和独属少年人的狂傲。


    晴绯望了眼前面两个高大的身板,默默把手里的药包收回空间,拉上拉链背好书包。


    开口的少年与三个小混混你来我往说了几句,推推搡搡,一场大战蓄势待发。


    眼看就要打起来了,另一个少年回头朝晴绯挥了挥手。


    “你,快走。”


    晴绯看清他的脸,微微一怔。


    朝她挥手的少年居然是祝明远。


    祝明远眼眸微微放大,显然也认出晴绯了。


    此时此刻来不及多说什么,祝明远上前挡住朝他冲过来的小混混,两人扭打在一起,你一拳,我一脚,不分伯仲。


    之前一直在说话的少年身手明显要比祝明远好很多,动作灵活,拳脚有力,攻防有度,一看就是行家子,练过格斗。


    他一个人对付两个混混,甚至其中一个小混混还拿了一个棍子作为武器,依旧显得游刃有余。


    几人打斗过程中,晴绯总算看到另一个见义勇为的少年的脸。


    她愣了片刻,脑海突然空白,一个熟悉的称呼几乎脱口而出,凭借着强大意志力又咽了回去。


    晴绯手伸到书包与后背之间,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瓶子,往逐渐势弱的祝明远那边走了几步。


    祝明远余光扫到靠近过来的晴绯,厉声道:“你还不快走。”


    他看晴绯是想上前帮忙,唯恐他们的打架动作误伤到她,使劲控制住与他打架的人,冲晴绯大声呵斥,“离远点,别过来。”


    晴绯趁这个机会直接把手上的东西往他按住的小混混脸上一喷。


    一股辛辣的水雾瞬间散开。


    “啊啊啊~~”


    小混混捂住脸痛苦嚎叫,双眼疼的无法睁开。


    “卑鄙,你们下黑手!”


    晴绯则拉住祝明远后退几步,举着喷雾,一脸防备地盯着大吼大叫的人。


    宋峻那边也结束战况,一个人压着两个人打,把两个小混混踢倒在地后,潇洒转头。


    然后就看到余下的那个小混混痛苦地半眯着眼睛,胡乱挥舞着手朝祝明远他们打过去。


    那个被他们救下的女孩面无表情举起一个瓶子,一阵猛喷。


    一股火辣辣的灼烧感袭来,小混混双眼难耐,闭着眼嘶吼惨叫,双手在空中乱舞。


    另外两个小混混捂着肚子,看到眼前这一幕,心有余悸,莫名觉得自己的眼睛也开始疼了。


    他们中的老大自觉打不过这伙人,强撑着气势朝他们痛骂道:“你小子有种,咱们走着瞧,别让我再遇见你们。”


    说完扶着闭着眼睛痛苦嚎叫的小混混落荒而逃。


    宋峻没在意放狠话的人,兴冲冲朝晴绯走过去,悠然道了句。


    “原来是你啊。”


    他之前在西餐厅见过这个女孩,印象深刻,虽然已经过了大半年,但对上这张稚嫩的面孔和沉静的眼睛,过往的记忆瞬间浮现眼前。


    晴绯怔怔望着他,不解地眨眨眼。


    眼前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头发理成板寸,长的剑眉星目,修长的凤眸微微上挑,笑起来有几分玩世不恭。


    让人熟悉又陌生。


    自己这一世应该是第一次见到宋峻叔叔啊?他怎么好像认识自己?


    这个少年正是上一世资助过她学业的宋峻叔叔。


    当时思思阿姨病重,无力再养育她,自己只能被思思阿姨送回福利院,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来福利院的宋峻叔叔。


    宋峻在福利院偶遇晴绯,瞧小姑娘情绪低落,问过原因后,知道她之前的养母身患绝症,没有足够多的钱疗养治病,不单出钱资助了徐思思治病,还资助了晴绯往后的学业,从高中到大学。


    因为这样,他们圈里才传出了宋峻包养了一个大学生的谣言。


    也是因为这个谣言,当时和晴绯读一个大学的祝煦,听到小舅舅的桃色绯闻,好奇地找到晴绯,两人因此结缘,成了男女朋友。


    晴绯后来才知道,宋峻会选择帮助她,是因为她有几分像他早逝的初恋,同样的出身福利院,同样的天资异禀。


    宋峻语气熟稔,自顾自地说:“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用来防身还不错。”


    晴绯把瓶子递过去,“这是我自制的防狼喷雾。”


    “防狼喷雾?”宋峻接过瓶子,淡笑一声,懒洋洋地夸赞,“诶,这个名字取得妙。”


    少年晃了晃瓶身,眼神悠悠带着好奇,“里面装了什么?辣椒水?”


    晴绯面对模样性格大变的故人一时心情复杂,担心流露出不适宜的情绪,小脸绷得很紧,细声细气解释,“差不多吧,有辣椒的成分。”


    祝明远插进来,一脸无奈地拍了拍宋峻的肩膀,“好啦,你快别抓着人家问东问西了,人家都不认识你。”


    接着转头对晴绯微笑道:“这是我的朋友,宋峻。”


    宋峻嘴角荡起弧度,像招财猫一样,姿态懒散地冲晴绯招了招手。


    晴绯抿了抿唇,忍不住问:“我们见过吗?”


    没想到一向冷谈疏离的宋峻叔叔年轻时待人如此热情?或者说轻浮?人的性格变化也太大了点吧!而且她总觉得宋峻看自己不像是对待陌生人,属实奇怪。


    宋峻散漫扬眉,优哉游哉地开腔,“我之前和明远在西餐厅见过你,只是当时没和你打招呼,算是我单方面认识了你。”


    他说着把辣椒水还给了晴绯。


    “哦…”晴绯呐呐应道。


    她去过好几次西餐厅,不清楚他说的哪次,但明白了他熟稔的态度由何而来,便就没有去深究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


    祝明远问她,“你去哪?我们送你出这条巷子,免得又遇到那些人拦路。”


    “我去一中。”晴绯走过去推自行车。


    “一中?!”祝明远微微瞪大眼睛,随即笑了一声,“正好我俩回学校,我们一起走。”


    两个少年并排跟在晴绯旁边。


    二月份的空气夹杂着的清冷的干燥,春寒料峭,风冷飕飕地往心口窝里钻。


    祝明远随便找了个话题,“你不是在竹山中学读书吗,来我们学校有事?”


    晴绯推着车慢慢前进,“我一个朋友在一中读书,我来给她送东西。”


    宋峻笑嘻嘻接话,“给谁呀?你说说看名字,说不定我们认识呢。”


    晴绯想了想,“高一四班的古琴琴。”


    “古琴琴。”宋峻低声笑了,唇角微弯,“我们还真认识,她和我,还有明远,我们一个班。”


    晴绯眨了眨眼睛,心里有些意外。


    “古琴琴是你什么人?”宋峻好奇地问,不等晴绯回答又根据两人的年龄猜测,“姐姐?”


    “差不多吧。”晴绯回答的有点心不在焉。


    祝明远是知道晴绯来自福利院,猜到古琴琴应该也是里面的人,含笑着岔开话题,“古琴琴可是我们学校的名人。”


    晴绯顺着问下去,“什么名人?”


    祝明远说话温柔,语调平和,“她一直都是我们的年级第一,自从开学以来,从未掉落过宝座,所以比较出名。”


    晴绯微微惊讶,没料到古琴琴成绩如此优异。


    几人慢慢悠悠到达一中。


    一中管理严格,出入都要检查学生是否佩戴校牌,晴绯不能凭借自己的学生脸混进去,每次来都是找门卫大叔帮忙叫人出来。


    祝明远看了眼大门,说:“要不我们帮你把东西送过去。”


    入口的药物,晴绯不放心托他人之手,摇了摇头,“不用了,麻烦你们帮我叫。”


    祝明远迟疑片刻,转头对宋峻说:“阿峻,你进去叫古琴琴,我在外面陪晴绯等人。”


    宋峻听后歪头冲晴绯笑了笑,转身离开。


    祝明远领着晴绯到大门口旁边的绿树下,安静站了一会儿,突然开口,“我听向阳说,明黎带着你去我外婆家提她老人家看诊?”


    他斯条慢理地询问,语气里听不出太多情绪。


    晴绯如实地点点头。


    祝明远一双眼睛紧盯着她,试探问:“你会像中医一样看诊?”


    晴绯抬眸,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会啊,我小时候跟着一位老中医学过。”


    所有人问起晴绯身怀医术的来源,她都是这个解释,并且打算把它坐实。


    晴绯已经想好,她的以前只有原身生母了解,就算以后遇到了原身生母,问起这个问题,她也能把“小时候”这个时间段放到原身生母抛弃她之后,被拐走之前的期间。


    毕竟拐走她的吴老大已经去世,谁也不清楚她期间遭遇过什么事,原身痴傻变正常也能归结于这个“老中医”。


    祝明远端详她脸上的神情,看不出任何心虚,心里有些荒诞地想到,难不成她真的会点医术?


    不过理智和常识又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不可信。


    不管心里怎么想,祝明远脸上依旧挂着温文尔雅的微笑,夸赞道:“那你挺厉害的。”


    晴绯一听就知道他在说场面话。


    不被人信任才是常态,她心里很是坦然。


    祝明远继续说客气话,“多亏了你和明黎,阿婆、阿公才想着去找中医看看,结果真找到一个老中医看好了病。”


    这个事祝明黎早就告诉过晴绯,她听到也不意外,勾了勾嘴角,轻声道:“阿婆身体健康就好。”


    祝明远像是一个大哥哥一样,关心起晴绯的学业,还问起住在宿舍不怎么回家的祝明黎。


    对于祝明黎,晴绯在学校碰不到几面,但周末两人有时候会约着一起出去吃个饭,一个有稿费,一个有乱七八糟的收入,出手都阔气。


    晴绯就和祝明远说,他们有时候会约着出去吃饭。


    两人不咸不淡说着话,过了十几分钟,就看到宋峻和古琴琴一前一后往这边走。


    晴绯暗暗打量这两人的神态。


    因为宋峻和古琴琴认识,而古琴琴又属于红星福利院,而且身患心疾,所以晴绯推测古琴琴极有可能就是宋峻那个早逝的初恋女友。


    不过晴绯没有从他们身上发现什么异常,两人就像不熟的同学,一前一后隔了两步,期间没说过一句话。


    待古琴琴走近,晴绯把书包里的盒子交给她。


    “东西送到,我走啦。”说着就要骑车离开。


    宋峻双手插着兜,姿态散漫站在一旁,见晴绯要走出声提醒,“你回去就不要走那条路了,走主路。”


    古琴琴听出端倪,连忙问:“不要走哪条路?为什么不走那条路?”


    宋峻顿了顿,想与她对视,又有点闪躲,眼睫有些慌乱的眨啊眨,“嗯…就是那条小巷,刚才在那条路上发生了点小意外。”


    古琴琴立刻明白,眼含警告地喊了一声,“阿绯。”


    她之前就提醒过晴绯不要走近道,因为那条路上经常游荡着小混混,担心她一个人骑车过来不安全。


    晴绯有些心虚地扯起嘴角,连声保证,“我知道啦,绕着走,走主路。”


    说完挥挥手,蹬起自行车快速离开。


    晴绯骑车的身影在暮春的日光中渐行渐远,留下三人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古琴琴对两人微微颔首,抱着盒子往校园里面走。


    宋峻拉了一把祝明远,“走啦,跟上。”


    他悠哉悠哉走在后面,虽然和好兄弟说着话,但眼神总是不经意扫过前面高挑文弱的背影,嘴角不受控制地弯了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7章


    冷风吹在脸上, 晴绯脑子格外清晰。


    看刚才宋峻那个表现,古琴琴多半就是他那个早逝的初恋,只是她也不清楚他的初恋为什么去世, 什么时候去世的, 难不成就是因为心脏的原因?


    晴绯只知道宋峻的初恋大约是在18岁的时候出事的,现在也不用想那么多,好好调养古琴琴的身体,等她18岁那年格外注意一下, 不要发生什么意外才好。


    她骑着车到了护肤品工厂,一个漂亮的滑行, 二六自行车稳稳停在厂房前面。


    门卫室的大叔看到晴绯, 笑呵呵和她打招呼,“晴绯, 又来找你哥啊。”


    “对呀。”晴绯将自行车锁上,抬手看了一下表。


    十二点出头,刚好赶上午休吃饭的时间。


    她一路往里走,迎面遇上出去吃饭的员工,不少人都认识她, 碰到多少会打声招呼。


    没见过晴绯的人回头看了她几眼,好奇地问同事,“那是谁呀?”


    “厂长的妹妹。”


    晴绯在护肤品工厂里面没有具体的任职,唯一的工作就是负责研发, 这个工作不需要出现在大家眼前, 加上她有意隐瞒,所以厂里的人都不知道她也是“花容”的大股东。


    厂长办公室。


    门没有关,里面庄灵均正埋头看桌上的报表。


    晴绯敲了敲门,等庄灵均抬头, 她弯了弯眼睛,“庄厂长,可以走了吗?”


    庄灵均快速放下报表,笑着走向门口的人,脸上丝毫没了刚才的稳重,“哎呦,你总算来了,快饿死我了。”


    晴绯努努嘴,“诶,别想甩锅给我,现在刚好下班时间。”


    庄灵均急吼吼拉着她就走,“走,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两人去了附近新支起的一家摊子。


    一对中年夫妻在这里卖云吞面,阿叔站在水雾升腾的汤锅面前快速地下面、盛面,阿婶在摊位和客人所坐的小桌子之间来来回回,两人忙得热火朝天,但脸上带着喜悦的笑容。


    热气腾腾的汤锅,绵长诱人的香味,络绎不绝的食客,无不说明这家摊子做出的食物应该很不错。


    庄灵均左看右看找了个位置,拉着晴绯赶紧坐下,“这家新开的云吞面生意可好啦,我们再迟些就没位子坐了。”


    他向老板娘要了两碗面,转头兴致勃勃给晴绯介绍,“这家云吞面味道特别好,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空气中飘荡着汤面浓郁的鲜香,经久不散。


    晴绯听着庄灵均的话,已经有点迫不及待想要品尝美味。


    过了一会儿,一碗带着氤氲、鲜香的云吞面放到桌上,散发出香喷喷的气味。面汤清澈透亮,金灿灿的细面根根分明,用筷子拨开,碗底躺着五颗圆鼓鼓的云吞。


    云吞饱胀的很,可以看见里面饱满的虾肉和新鲜的猪肉,皮薄馅多,用料非常实在。


    晴绯用勺子盛了一颗,咬下一口,虾肉清甜爽口,汤汁一下子从肉馅里流出来,又大又弹牙。


    见晴绯吃的一脸满足,庄灵均眼里流露出志满意得,“怎么样?好吃吧。”


    晴绯连连点头,忙着吃面没有开口回他。


    为了保持面条的弹性,云吞面把云吞放在碗底,面条铺放在云吞上面,大部分面条露出汤面,避免面条泡在汤里变软,失了弹牙的口感,所以最好要趁热赶快吃。


    面是竹升打的银丝面,入口爽韧,柔滑细腻,浓浓的蛋香扑鼻而来,一条条面条滑入口,从舌尖穿越到了胃里,依然齿口留香。


    汤是用大地鱼、虾子、火腿和猪骨熬成的浓汤,汤味浓郁,里面加了些韭黄丝,增添美味并带来清脆的口感。


    真是好吃的难以形容。


    一碗云吞面吃完,晴绯仍有点意犹未尽,推着自行车在这条街上走走停停,又吃了牛肉丸和鸡仔饼。


    她正处青春期,长身体的时候,饭量特别大,胃像个无底洞一样怎样都填不满,过了一会儿就饿,和成年后的小胃口完全不一样。


    晴绯对于自己突然变大的胃口只是惊讶了一瞬,恍然记起自己上一世同样有一段时间经常饿肚子,那是上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午第三四节 课肚子就准时发作,她都已经习惯了那种肚子饿痛到饿过头恢复正常的感觉。


    现在想来,那时候年龄太小,福利院每日三餐都是固定的,还以为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根本没有补充营养,填补肚子的想法。


    她不习惯与人分享感受,也从未想过找人诉苦,因为小晴绯没有意识到这算是一种苦,就这样默默忍受,直到后面被思思阿姨领养,手上有了零花钱,这种准时饿肚子的感觉才慢慢消失在岁月长河。


    现在的晴绯已经没了青春期饿肚子的烦恼,芥子空间里装了足够多的零食,她还能出校打牙祭补充营养。


    吃下的东西直接反馈到她的身高和体重上,晴绯的个子嗖嗖往上涨,身高明显比去年蹿了一截,至少不再是瘦巴巴的小孩模样,身量渐渐抽条,有了些少女的模样。


    下午,阳光照在身上还算暖和,晴绯跟着庄灵均一前一后骑了大约三四十分钟,总算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处比较偏的民舍小巷,青砖古道,传统的民居整齐排列,小巷幽静,处处透露出古朴淡雅的气息。


    庄灵均在一个院门前扣了扣门,不一会儿里面一个华发老爷子开了门。


    老爷子不认识他们,上下打量了一下站在门口的两人。


    “请问是顾爷爷吗?”庄灵均率先问。


    “嗯。”顾老爷子颔首,面上露出点笑意,“你是文亮说的同学?”


    庄灵均笑着点头,“对,我叫庄灵均,是文亮介绍我过来的。”


    顾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更大了,“快请进。”


    晴绯跟着庄灵均往里走,院墙里面是三间两廊式的合院。


    三间两廊式是这里的传统住宅格局。“三间”指的是排成一列的三间房屋,三间房屋前为天井,天井两侧的房屋即为“廊”,两廊一般用作厨房或门房。


    顾老爷子带着他们直接进入一侧廊屋,屋子有一张很大的桌子,上面摆放着各式工具,凌乱又随意,房间一角散乱地堆着一批切成小块的石头。


    顾老爷子转身,开门见山道:“料子在哪?让我看看。”


    他说这话是对着庄灵均的,直到庄灵均侧头看向旁边一直沉默,没什么存在感的小姑娘,才明白这位小姑娘才是真正的顾客。


    晴绯从包里拿出几块切割好的黄翡。


    这几块玉石是她上一世出去游玩,在玉石市场一处摊位上看中的原石。


    成年人拳头大小的灰白色石头,普普通通,没什么特殊,只是她当时在一堆石头里莫名觉得这块石头顺眼,就以五千块大洋把这块石头拿下了。


    晴绯一直清楚自己的感知能力强于常人,心里大约知道这块石头里面的货,质量绝对不会太差,果然让师傅帮忙切割后发现里面是一块水头非常不错的黄翡。


    整个石头几乎满黄,大部分呈浓郁的蜜糖色,而且很幸运的是整块石头没有裂痕。


    石头个头不大,不能做成手镯,只能做成几块吊坠,当时晴绯没有想好要做什么,就把这几块玉石丢进空间,直到最近徐家夫妇要给小和雨办周岁宴,她准备礼物时才想起搁置在空间的几块黄翡。


    晴绯想着用它雕刻一个挂件给小和雨,可惜这个时候会玉雕这门手艺的人不多,大多都国有工厂工作,不接私活,私下接活的人都藏着掖着。


    她只能找人脉比较广的庄灵均帮忙,没想到他有个同学的爷爷正好就是干这行。


    顾老爷子之前在玉器厂工作,后面退下来在家里闲着无事做,平日会收集各种各样的玉石雕刻就当爱好,现在看社会环境放宽松了,也开始接私活。


    顾老爷子接过晴绯手上的几块黄翡,挨个透光看了看,赞道:“你这几块料子水头不错。”


    老爷子脸上的喜色显而易见,眼里透着跃跃欲试。


    他接触到的玉石品质参差不齐,好的料子在如今的市场上很难见到,晴绯这块黄翡个头虽小,胜在品质极佳,在他接手的翡翠中属于上等货,老爷子已经在想用它做出来的成品有多么惊艳。


    问过晴绯的意见,顾老爷子仔细察看手上的料子,说了几个雕刻方案。


    晴绯与他商量了半响,最后商定用品质最好的满黄部位做一个宝宝佛吊坠,面积较大的一块玉料做一个凤凰玉牌,混着蓝水料的黄翡做一个碧水锦鲤吊坠,其余的边角料磨成车珠子,用在吊坠编绳上。


    宝宝佛自然就是送给小和雨的周岁礼物,其他两样嘛,晴绯本来打算自己留用,结果后来庄灵均看到抛光后的成品,一眼就看中那块碧水锦鲤吊坠,把它从晴绯手里买了过去,送给了自己的侄女,红红小朋友。


    当然这些都是后面发生的事,现在庄灵均和晴绯从顾家出来,天已经很晚了。


    夕阳悬挂在云层的边际,带着些许酡红,依依不舍挂在山头,贪恋着人世间。


    霞云染天,给幽静的传统民居镀上一层绚丽的光辉。


    两人在二月末的暮色中,并排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


    在路上,庄灵均朗声笑道:“也不知道是你运气好,还是眼光好,居然在路边买到了一块真翡翠。”


    当初晴绯说她在小摊上买了几块切割好还没有加工的玉石,让他帮忙找个师傅雕刻,他第一反应是小姑娘遇到了骗子,但他也不会辨别这玩意,干脆不管真假,帮忙找雕刻师傅,如果最后是假的,也算买到一个教训。


    没想到是真的。


    晴绯抿嘴浅笑。


    她其实也不会辨别玉石,全凭自己的感知,当初跟祝煦在外地旅游,是在一个比较正规的玉石交易市场买的原石,也不知道这个时候的玉石市场是什么情况?


    按理来说,价格肯定很低,而且相比后世,也更加容易捡到质量上乘的原石。


    想到这里,晴绯心动了。


    她有点想捡这个漏。


    晴绯看向庄灵均,“你知道城里有专门交易玉石的地方吗?”


    “怎么可能有。”庄灵均想也不想地回答,“之前这些玩意属于四旧,谁敢拿出来交易,就算有也是偷偷摸摸进行,那像现在。”


    晴绯发现疑点,“那为什么还有玉器厂呢?”


    庄灵均笑道:“赚外汇呗,玉器厂加工的珠宝首饰都是出口国外的,有些供销社也会设立收购站,向当地老百姓收购珠宝、玉石、瓷器,支援国家换外汇,我妈就把家里的一件玉坠拿去换钱了。”


    晴绯听明白了。


    没有市场,这个时候应该很难在国内买到翡翠原石。


    庄灵均话音一转,“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你如果还想买几件玉饰,我去给你打听打听。”


    他不知道晴绯是想直接从原石入手,只以为晴绯小姑娘贪靓,想买几件玉石首饰。


    “好啊。”晴绯点头,同意下来。


    没有翡翠原石,玉石首饰一样有收藏的价值,还有其他贵重物品,如黄金、瓷器、各种老物件,趁这个时候价格不高,正好入手。


    庄灵均笑她,“我还以为你们小姑娘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我都喜欢。”晴绯听他语气对这些东西没多大的兴趣,好心提了一句,“你别看现在这些东西价值不高,以后升值空间很大。”


    庄灵均觉得她说话有趣,笑着问:“为什么?”


    晴绯迎着风,朗声说:“因为我觉得以后有钱人越来越多,有闲钱买这些东西的人也会变多,玉石价格肯定会上涨。还有古董,现在价钱不高,也可以买回来收藏。”


    庄灵均惊讶,“收藏?”


    他从小生活在红旗下,父母都是赤农出身,他妈妈曾经卖出去的玉坠,也是他爸打仗的时候捡到的玩意,没有接触过这些,也就从未生出过这样的想法。


    晴绯煞有其事地点头,“对呀,特别是那些真正的古董,我无意间听到一个港商说,有一个古董在拍卖会上卖出几百万的价钱。”


    “几百万!”


    庄灵均一个急刹车,瞪圆了眼睛。


    “真的吗?你没听错!”


    晴绯也跟着停了车,转头无奈笑了笑,“没有听错,你别这么惊讶,有些珍稀的古董就是价值连城,不然以前的达官贵人为什么那么热衷收藏它们。”


    她见庄灵均眼里透露出兴奋和跃跃欲试,给他提了提醒,“但你也别太开心,肯定不是每件古董都值这个价,而且真正的好东西哪会轻易流落民间,能不能淘到好东西,纯靠运气和眼力,我们肯定是没眼力,只能靠运气,所以趁现在买的人少,先下手为强。”


    晴绯空间里已经有不少淘到的老物件,每次看到长街小巷里有人摆摊卖这些东西,她都会上去挑一两件合眼缘的,就算收到的东西最后没什么价值,漂亮的工艺品,拿出来欣赏欣赏也挺好的。


    庄灵均眯了眯眼睛,揶揄道:“小丫头挺有远见。”


    “那当然。”


    晴绯脑袋一甩,脚踩上踏板,重新启航,长长的辫子在脑后一荡一荡。


    “诶,等我。”


    庄灵均连忙追了上去。


    两个自行车逐渐消失在落日余晖下的街道。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8章


    回到学校, 晴绯把做好的黄翡吊坠和几颗珠子放进一个盒子里,还有路上顺便买的一捆黑色编绳。


    姜玥有一双巧手,周末返校后, 晴绯便捧着盒子请她帮忙给两个吊坠编绳。


    姜玥挺享受做一些手工活, 欣然应下。


    她不清楚两块玉坠的价值,还以为是晴绯在外面买的小玩意,没什么心理负担,每日放学后就在宿舍开始编绳, 用了不过两天就把两条吊坠的编绳弄好了。


    晴绯接过姜玥编织好的两条吊坠仔细打量,“编的真好看, 谢谢你, 姜玥,改天请你吃饭。”


    姜玥笑眯眯应下。


    她虽然不知道晴绯到底在外面干嘛, 但清楚晴绯有赚钱的渠道,身上不差钱这件事还是很清楚的。


    晴绯把宝宝佛吊坠放进事先准备好的礼品盒,自己留的凤凰玉牌则收到空间。


    空间里有专门的一个箱子装比较贵重的首饰,晴绯放玉牌时,余光扫到一个小盒子, 眼神里带出了几分哀伤和怀念。


    她轻手拿起盒子打开,慢慢露出里面的戒指。


    时光荏苒,岁月已变,透亮的钻石依旧闪耀着绚烂的光芒。


    晴绯望着它, 轻轻扯起嘴角笑了一下, 思绪渐渐飘远。


    这是上一世阿煦送她的求婚戒指,如果不是那场车祸……


    没沉湎多久旧时光,晴绯缓缓回过神,长长吁气, 甩了甩脑袋,似乎想将一些悲伤的情绪从里面摇晃出去。


    往事不可追,时间总是向前的。


    她把盒子关上,默默放回原位。


    重生以来,晴绯似乎已经越来越少想起上一世的事,上一世的人。现在看见带着过往回忆的物件,真有种恍若前世的感觉。


    在这里,就算是上一世认识的人,除了刚开始接触的一段时间,她会不自觉把他们与上一世重合,但这一两年的相处下来,也渐渐地,自然地,理智地,将两个时空的人分离开。


    毕竟不同的时空,隔着二十年的时光,不同的人生阅历,或许本就不该将他们定义成同一个人。


    晴绯把东西收好,准备回现实世界,关上盒子时无意间瞟见遗落在角落的金色项链。


    嗯,这条项链……


    晴绯顿了顿,拿起金项链,让挂着的小金牌自然地垂落在自己眼前,眯着眼打量金牌上面雕刻的竹林。


    她差点把这件小东西给忘了,当初祝明黎还在福利院的时候,把这条项链送给她,晴绯随手收到首饰盒里,之后再也没打开过,如今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红星福利院和周围的人变化都很大。


    社会高速发展,福利院的建筑和设施逐步在完善,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在快速疯长,晴绯自己也咔咔长身体,个头高了很多。


    不过这学期晴绯很少在学校遇到祝明黎,想想似乎很久没见到过他了,不知他近况怎样……


    人是经不起念叨的。


    晴绯前一天收拾首饰盒的时候才想起好久没见的祝明黎,第二天就遇上了。


    课间操休息时间,晴绯和姜玥因为不在一个班级,一般会离开教室一起到校内湖边玩耍。


    她俩所处的位置是湖边一小块园林区域,这里简陋地种植了几棵大树遮阴,鹅卵石小道之间留了几块空地,摆放了几个石桌石凳,供学生们休息或活动。


    晴绯和姜玥就在这个位置看会书,或者聊会天,吃点小零食。


    今天晴绯所坐的方位正对连学习大门的大路,因为周围绿植稀疏,远远就看到明黎从学校大门口的方向往教室楼走。


    他手上拿着一本书正在翻阅,满眼专注,丝毫不看来往的人群。


    晴绯示意姜玥往他的方向看。


    两个女孩对视一笑,然后默契的,轻盈的,穿过鹅卵石道,静悄悄站在路边,等祝明黎埋头即将错过她们才突然地出声。


    “祝明黎!”


    祝明黎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身体微微一哆嗦,猛地抬头,对上两个小姑娘笑吟吟的脸庞。


    他轻易地从两人灿烂的笑容里看出了恶作剧成功的意味。


    祝明黎无奈又包容地笑笑,咧开嘴角露出一个惊喜的微笑,“是你们啊。”


    姜玥微微垫脚,歪头看他手上的书,“你在看什么呢?这么专心,小心掉沟里。”


    祝明黎翻过书页,露出封面,语气简骇,“杂志。”


    “哦,这本啊。”姜玥看到杂志名字,见怪不怪的点点头,“我们班上的男生也很喜欢看这本杂志。”


    祝明黎手上拿的是一本很出名的杂志,里面的内容主要以武侠小说为主,所以深受学生们的喜爱,特别是男学生。


    八十年代,文学艺术蓬勃发展,人们渴望知识,追求进步的热情空前高涨,而人们获取文化娱乐的媒介,大多是以报纸和杂志为主。


    于是,这个时期诞生了各类期刊杂志,犹如百花齐放,雨后春笋。学生作为思想最开放的群体,首当其冲地接触到各类文学作品,各种杂志在同学们手中争相传阅。


    祝明黎文笔不错,正好处在杂志蓬勃发展的风口,投稿的几篇文章很幸运的在其中几家杂志刊物上发表了,之前他一直在写短篇,寒假的时候写了一个长篇小说,正是发表在这个武侠杂志上。


    几人边走变谈,姜玥说:“这个杂志我看的不多,就一两期,我比较喜欢看读者。”


    祝明黎歪头看晴绯,“阿绯呢?”


    晴绯想了想,“我喜欢看半月。”


    “啊?”祝明黎有些惊讶。


    半月是面向基层读者的重要党刊,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时事政策,相比各类故事显得很乏味,初中生中看的人很少。


    姜玥举手,“我作证,她每期都买,是真的喜欢。”


    晴绯抿唇弯了弯嘴角,像是默认了她说的话。


    她并不是喜欢政治。只是晴绯是理科生,毕业多年,历史和政治上面学的东西,早就变得模糊。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变化太多太大,她关注时政,也是为了想起一些重大事件,不错过重要商机。


    祝明黎笑了笑,“想想也不奇怪,之前阿绯就喜欢看报纸。”


    姜玥注意到祝明黎手上的杂志似乎是全新的,问:“诶,你这本也是自己买的吗?”


    这个时候学生们零花钱不是很充裕,大家的课外书不是互相借阅,就是在地摊上租,除开特有钱的一部分,很少有人像晴绯这样,喜欢的杂志每期都买。


    难道她身边还有一个可以随意买书的富翁?姜玥探寻地看向祝明黎。


    祝明黎先是摇头,随顿了几秒,犹豫思考片刻说:“不过这本书是我的,你们要看吗?”


    “看啊。”姜玥连忙点头,喜滋滋接过杂志。


    晴绯听他的话,脑海闪过一个猜测,不过她没有直接说出来,迂回着问:“这本书不是你自己买的,哪是从哪里来的?”


    祝明黎轻咳了一声,努力压了压高高翘起的嘴角,“杂志社寄给我的。”


    姜玥还没反应过来,一边翻着手里的杂志,一边问:“嗯?为啥?”


    祝明黎语气平淡,“我投的稿被采用了,这是他们给我送的样刊。”


    尽管少年努力保持“不以为意”,压不下的嘴角还是泄露了他的真实情绪。


    姜玥也不翻书了,瞪大眼睛看他,“哇!真的吗?”


    祝明黎矜持地点点头。


    晴绯微微笑道:“恭喜啊。”


    祝明黎抿嘴笑了笑,眼里笑意融融,“咳,我拿了一笔稿费,周末请你们吃大餐,你们有时间吗?”


    晴绯点头,看向姜玥。


    姜玥想了想,“周六可以吗?我晚点回福利院。”


    三人约好时间,随着上课铃声响起,各自回到各自的教室。


    周六上午,几人在学校大门口集合,其中还有很久没聚在一起的杨冬。


    她与晴绯、姜玥不同班,又不同宿舍,开学后甚少有时间聚在一起。姜玥还好,两人会相约着周末一起返家,晴绯就完全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去和她交流。


    不过杨冬性格爽朗,看到晴绯和祝明黎丝毫没有生疏感,同往常一样笑呵呵地打招呼,话家常。


    祝明黎带着几人来到一处酒店,光看外表就知道这里消费不简单了。


    杨冬看到酒店名,激动地“哇”了一声,瞪圆眼睛看向祝明黎,“东方宾馆!你居然带我们来这里吃饭,看来真是赚大钱了。”


    祝明黎微微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带头领路。


    杨冬则在后面叽叽喳喳,兴奋地给没听说过此名号的姜玥解释。


    “东方宾馆你没听说过吗?很出名的一家酒店,这里消费可贵了,里面还会举行音乐茶座,边喝茶吃点心、边听歌,多有情趣啊。”


    杨冬说着露出神往的表情。


    姜玥被富丽堂皇的氛围所震撼,微微张嘴地四处张望,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步入这样金碧辉煌的地方。


    晴绯也左看右看,好奇地打量这个时代的高级会所是什么样的。


    “哼,土包子。”


    一声嗤笑声响起,声音不算大,也不算小,反正晴绯全员都听到了。


    晴绯顺着声音看过去,说话的人是一个年轻女子,一身繁复的长裙,外面套了一件大红呢子外套,顶着眼下最时兴的鸡窝头,装扮的像棵圣诞树。


    她斜斜地睨了他们一眼,不屑地扯了一下嘴角,然后抬起头颅,踩着高跟鞋摇曳着身姿径直离开。


    晴绯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裳。


    她不爱打扮,今天穿的是福利院为他们做的衣服,衣料、款式、手工都不算得上好,因为经常穿已经微微发白,的确与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


    周围的人们,衣着体面,装扮时髦。他们四个,除了祝明黎穿的精神一点,其余两个同晴绯一样,一身朴素的不能再朴素的衣裳,全身上下毫无半点装饰,在这样的环境里,格外突出。


    晴绯对刚刚路人的嘲讽没什么感觉,只是心里对这几个年轻人有些担心。


    杨冬不满地朝着那人的背影撇撇嘴,“哼,穿的花花绿绿的,还好意思说我们。”


    “我们别理她,免得坏了自己的好心情。”祝明黎温声安抚,转移话题,带着他们往餐厅走。


    两人神态如常,表情轻松自在,看上去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只有姜玥,神色和动作明显比之前收敛很多。


    姜玥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窘迫地扯了扯身上半新不旧的衣裳,不敢再像刚刚那样东张西望,害怕惹人取笑。


    晴绯走过去挽住她的胳膊,自然地往前走,“姜玥姐姐,我们走吧。”


    “嗯。”姜玥勉强笑笑,有人陪伴,她的窘迫感微微消散了些。只是后面的路上格外克制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免在外人面前露怯。


    晴绯感觉到身边人的拘谨,自然地和她谈起餐厅的布置。


    听着女孩轻松从容的声音,姜玥侧目看向晴绯。


    小姑娘镇定自若地仰着她那张漂亮的小脸蛋,虽然穿着粗棉衣,但举手投足落落大方,气度丝毫不比周围身着锦衣的人差。


    姜玥有点羡慕晴绯的心境。


    她那么从容,完全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


    姜玥小心翼翼观察周围人的反应,发现路过的人瞥向她们的目光,大多带着善意,有的带着好奇,有的侧是打量和嘲笑,不过都不会久留,只是偶尔的一瞥,没有多少人在意。


    也许这世界没有那么多人在乎她,也没有那么多人因为衣着而以貌取人。


    想明白这些,姜玥的心态慢慢变得平和起来,不再因为格格不入的环境而紧张不安。


    饭桌上,杨冬好奇询问起祝明黎的稿费。


    祝明黎想了想,如实说:“我现在和杂志社签的长篇,一千字七块钱。”


    “一千字七块钱。”杨冬重复了一遍,拧着眉问,“是写一千个字给七块钱吗?”


    祝明黎点头。


    “那你…”杨冬顿了顿,她不是很清楚里面的操作,思索一两秒才想出一个合适的问法,“那你一般写多少字?”


    祝明黎说:“一周有一万左右的字稿。”


    杨冬开始计算,最后震惊地张大嘴巴,“你一周可以赚七十块!”


    一旁安静听他俩聊天的姜玥也瞪大了眼睛。一周七十,一个月岂不是能赚到两百八,都快赶上高级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两人目光灼灼地盯着祝明黎,眼底带着一丝钦佩。


    这时月入万元的晴绯默默吃菜,没有做声。


    姜玥震惊的顾不上吃菜,聚神问:“那你以后是不是会成为一个作家?那你还继续上高中吗?”


    “当然会继续上。”祝明黎毫不思索道,“我想考一中。”


    杨冬咽下嘴里的食物,“我将来考个中专就行,我老妈看新闻里说,邮政、电力、教师都是八十年代的热门职业,吃香得很,我就从其中选一样。”


    姜玥来了精神,“真的吗?新闻上是这样说的。”


    她成绩算不上好,小学的时候还能凭靠年龄优势追赶,到了初中就渐渐力不从心,一中她是考不上了,以后多半也会读个中专。


    杨冬耸肩,“我妈是这样说的,应该没错。”


    “那你想选什么?”姜玥夹着菜好奇问。


    “我还没想好呢。”杨冬叹气,随后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姜玥,“不过我知道你适合什么。”


    “什么?”


    杨冬神秘一笑,狐狸眼眯着了一道月牙,“老师啊,你脾气这么好,多适合呀。”


    祝明黎认同的点点头。


    晴绯跟着附和,“嗯,我也觉得你挺适合的。”


    “我行吗?要管那么多人。”姜玥有些不自信,“我去读纺织是不是更好?”


    相比管理学生的教师,她更偏向安安静静坐在工位上工作的纺织女工。


    晴绯暴汗。


    她没想到姜玥还有这个想法,想到以后的下岗潮,她立刻出言制止她这种危险的想法。


    “那不一样,重启高考后人们越来越注重教育,老师这个职业在以后只会越来越吃香,而纺织工,现在外面的合资工厂和私企越来越多,只怕以后国有企业需要的纺织工会慢慢变少,你知道的,私企里面的工人是没有长久工作的保障。”


    “那我再好好想想。”姜玥听了进去,她从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走出来,对未来所求,不过一个稳定长久,自给自足。


    晴绯语气慎重,“嗯,关乎未来,你还有两年的时间慢慢考虑。”


    听晴绯说的条条是道,祝明黎弯了弯嘴角,带着揶揄的目光看向她,“你呢?你以后想干嘛?”


    晴绯抿了一口茶水,悠悠然道:“我自然和你一样,考一中,然后考大学。”


    杨冬打趣道:“对呀,阿绯还用问吗,她一直在年级第一,就没下来过。”


    “诶,以前我居然没发现你是一个学霸……”杨冬觉得很神奇,提了一嘴,接着兴致勃勃说起小学时期的事。


    小学时期就两门课,大家的成绩大差不差,晴绯在班上默默无闻,根本没多少人注意,初中的课程增多,难度变多,差距也渐渐显露出来了。


    四人就这样边吃边聊,讲起曾经,谈及现在,言笑晏晏。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9章


    从餐厅出来, 姜玥发现晴绯心不在焉的,脑袋一直往后看,于是她跟着往后看, 一脸纳闷, “阿绯,你在看什么?”


    晴绯目光从餐厅中的一个位置上慢慢收回来,淡淡笑道:“没什么,好像看到一个认识的人。”


    出餐厅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宋峻、宋意两兄妹, 桌间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看样子应该是他俩的父母,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


    晴绯看到上一世的长辈如今稚嫩的模样, 心里有点新奇,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要去打招吗?”祝明黎听到晴绯的话, 顺着晴绯刚才的目光往餐厅里看,并没有发现熟面孔。


    晴绯不甚在意地摇头,“不用,只是见过一面的人。”


    “他们多半已经不记得我这个人了。”晴绯顿了几秒,轻声补充了一句, 语气有点怅然和无奈。


    晴绯与这一世的宋峻、宋意严格来说的确只碰到过一面,一个是去给古琴琴送东西的时候遇到过,晴绯被“英雄救美”,一个是从庄灵均家出大院的时候偶遇的, 相互间没说过一句话, 所以他们两个对晴绯应该没什么印象。


    那边坐着的宋峻、宋意的确不记得与他俩分别有过一面之缘的晴绯,不过好巧不巧,他们此刻刚好在谈论晴绯。


    谈论那个还在失踪状态的痴傻表妹。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神奇,在你不知道的时候, 可能已经与某些人有过多次交集了。


    就像这一家子并不知道他们所谈论的人就在附近,刚才他们还在同一个餐厅内吃饭。


    寻人启事贴出去这么久,还是毫无赵静梧的消息,赵清欢不免心灰意冷,若有所思地念叨,“你们说会不会是你小舅妈看错人了?”


    “应该不会,做妈妈的怎么会看错自己的孩子。”宋父安慰妻子。


    宋意关切地盯着母亲,建议道,“妈妈,要不我们把寻人启事范围再贴广一点,说不定静梧妹妹只是去过那块地方,其实住的地方离那挺远的。”


    赵清欢心里觉得希望不大,但不想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家人,还是打起精神笑着点头,“好,我们再多印些,贴广点。”


    ——


    出了东方宾馆,晴绯和祝明黎往学校方向走,姜玥和杨冬则改道往红星福利院的方向走。


    目送汽车离开,祝明黎转头往反方向走,随口问起,“姜玥是每星期都要回福利院吗?”


    晴绯缓步跟在他旁边,“嗯,几乎每星期。”


    祝明黎有点疑惑,“为什么?回去有事?”


    “没事,她就是想回去看看。”晴绯想了想,猜测道,“可能是想回去放松一下,也可能是想福利院的小伙伴了,反正在学校待着除了学习无事可干。”


    姜玥为人温柔又体贴,在福利院人缘极好,与阿姨们、年龄相仿的青春少女、年纪尚小的孩子们都相处的很好,相处时间越久,感情愈发深厚。


    祝明黎抿了抿唇,本来想问晴绯为什么没有回去,不过想到晴绯与他一样“独”的性子,顿了一两秒还是没有开口。


    他有几分担心晴绯在福利院的生活,小心翼翼问:“阿绯,你在福利院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交到其他朋友?”


    晴绯听出他语气里的担心,不禁一笑,“当然有咯,我的新舍友,古琴琴,我们俩关系还不错。”


    女孩笑得恬静温柔,谈笑间没有一丝阴霾。


    祝明黎松了口气,“那就好,我还怕你一个人会孤单。”


    晴绯满不在乎道:“怎么会?就算没有古琴琴,也有姜玥姐啊。”


    祝明黎沉默,随即笑了笑。


    他们几个人是在特定情况下绑定在一起,有过交情,可以相约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但在闲余时间,祝明黎并不觉得晴绯和姜玥能玩在一块。


    不知怎得,祝明黎忽然有些难过,一种深深的孤独感笼罩在他心间。


    晴绯敏锐察觉到低气压,看了眼身边的人。


    祝明黎耷拉着脑袋,眼睑低垂,整个人显得忧郁又深沉。


    晴绯对他突如其来的沮丧,有些不明所以,眼睛一转,试探着转移话题到他身上,“你呢?最近咋样?”


    祝明黎抬起头,偶尔冒出来的忧愁被他埋藏起来,顿了几秒,嘴角抿出笑意,“挺好啊,如你所见,我写作越来越顺了,投稿得到的钱比以前涨了一两倍。”


    少年还不会隐藏情绪,晴绯轻易看穿了他言语中的回避和故作轻松。


    她不喜欢过多去探寻别人的隐秘,也不喜欢掺和进别人的私事。不过看着祝明黎那张与故人相似的脸,她还是没忍住多问了一句,“我问的不是这个,而且我看你,感觉不是很开心。”


    祝明黎隐藏的情绪被点明,有些惊讶地对上晴绯的目光。


    女孩的眼瞳相比其他人来说要浅一点,琥珀色的眼瞳如秋水般澄澈,仿佛能洞穿世间所有的秘密。


    他感觉心底建起的围墙轰然崩塌,有种向她倾诉一切苦闷的欲望。


    祝明黎并没有抑制这种欲望。他先是长叹一口气,随后嘴角微扬,呈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弧度,“你知道的,寄人篱下,总是有点不自在和不方便。”


    寄人篱下的感觉实在不好,如果再加上寄养家庭关系不和睦,那么这种感觉就会被千倍万倍的放大。


    开始祝明黎还没发现这点,只觉得大伯温和儒雅,大伯母美丽高贵,这种优渥的家庭是他之前在岩上村那个粗鄙愚昧的家里想都不敢想的。


    可是,渐渐的,他发现了这个家庭的缝隙,就像一栋城堡,越是宽广,越是空旷,越是冰冷。


    大伯和大伯母关系不是很好,这是祝明黎后面慢慢察觉出来的。好似那种平静湖面下的波涛汹涌,虽然双方已经在努力维持表面的体面和气,但气氛总是带着微妙的凝重。


    他一个外来人杵在其中,总是感觉尴尬,其余三个同龄人与他相处又总是带着距离,所以祝明黎在他们家过得并不是很畅快。


    上一世晴绯在寄养家庭生活过,寄人篱下的感觉她自然明白。其他人想要脱离这种生活,可能只需要回家,他们是孤儿,没有家,只能靠独立。


    “以后就好了,等你出来工作,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她安慰道,“而且你现在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也能自己赚钱,不要把自己太束缚在不自在的家庭环境。”


    祝明黎笑着点点头,“我明白。”


    他微微仰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以前我在山里的时候,总喜欢看天,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天上的白云,世界这么大,找不到一个地方可以下脚,四野茫茫,无处可依。”


    他苦笑一声,声音带着一丝无奈,“本以为找到舅舅家就结束了漂泊,可我现在觉得自己还是飘在空中,心里更加空落落的。”


    晴绯站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祝明黎的诉说。


    此刻,她终于明白原来让祝明黎忧伤的并不是寄人篱下,而是无边的孤寂,让他更加失落和难受的是,在他找到亲人后也没有消除这种孤寂。


    晴绯抿了抿唇,她实在不会安慰人,想了想,开口说:“如果你觉得在这个世界没有落脚点,不妨自己创建一个。”


    祝明黎迷茫地看向她。


    晴绯依着自己的经验给他解答,“你现在不是有能力赚钱吗,可以在外面租一个房子,作为暂时的落脚点。我看报纸上写,如今已经有商品房出售,你慢慢攒钱,一定能给自己买一个房子,一个下脚的地方。”


    她十分理解作为孤儿孤寂无依的感觉,因为她的童年也是在孤独中度过,后面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自己的房子,这种漂泊无依的感觉也就慢慢消失了。虽然祝明黎说的落脚点不是房子,但有个独属于自己的空间总是好受一些。


    祝明黎嘴巴微微张大。


    他从来没想过租一个房子,虽然他有这样的经济能力,但他毕竟还是个学生,八十时代的学生,哪会在有住所的时候再花费钱去租个房子。


    不过他突然觉得这个提议极佳,如果他能有个自己的房子,就算住的时间不多,但能自由自在的干些事情,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祝明黎忍不住拍了拍晴绯的脑袋,“阿绯,你真聪明!”


    晴绯不满地歪了歪脑袋,用眼神示意他不许乱动。


    祝明黎讪笑着收了手,接着又热烈地和晴绯商量起租房子的事。


    两人慢慢走近中学大门,远远看到一个青年在和门卫室的人交谈。


    晴绯认出来是个熟人。


    “庄灵均?”她走过去,询问着打招呼,心里觉得他大概是来找自己的。


    庄灵均猛地回头,看到晴绯惊喜地提高声音,“阿绯,我正找你呢!”


    “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说完不由分说拉着她要走。


    “诶,等等。”晴绯站定没有动,扭头去看祝明黎,“我先走啦,改天再约。”


    祝明黎从晴绯打招呼开始就一直在打量庄灵均,直到晴绯看他才收回视线。


    听了晴绯的话,他拧着眉瞥了瞥庄灵均,眼里带着审视,“他是谁?”


    语气有些担忧,言下之意,在问这人可信不可信。


    晴绯解释,“庄灵均,你们见过啊,温玉院长丈夫的弟弟。”


    祝明黎听她这么一说,一下子就记了起来。


    庄灵均在一边听两人的对话,恍然地“哦”了一声。


    “原来是你呀,那个小兄弟。”他说着熟稔地拍了拍祝明黎的肩膀,一副自来熟的模样,“哈哈,好像长高了一点。”


    祝明黎含蓄地笑笑,没有多做应答,只是问:“你们要去哪?”


    庄灵均咧开一口大白牙,“我们去个地方买东西,这次不方便,下次来找你玩哈。”


    他说完骑上自己停在旁边的二八大杠,往后一甩脑袋,示意晴绯坐上去。


    晴绯坐在后座,朝祝明黎挥挥手。


    祝明黎来不及多说什么,自行车飞快骑走,两人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0章


    风呼呼地从耳边刮过, 带着冬日还未彻底的冷冽和初春破土而出的清新。


    庄灵均在前面不停蹬自行车,嘴也叭叭说个没停,没什么正事, 只是乱七八糟的闲谈。


    他本来是去余春华家找晴绯, 周末她一般都在那里的,只是左等右等等不到人,他又迫切想带晴绯去个地方,于是绕路来学校碰碰运气, 没想到刚好遇上了。


    街景快速在眼前掠过,然后被远远的甩在后面, 沿着马路骑了大概半个小时, 他们来到一个晴绯从未踏足过的街道。


    庄灵均拐着他的二八大杠往马路边上的一个小巷子过去,自行车的车轱辘在凹凸不平的青石板道留下一串有节奏的声响。


    自行车在巷子里左拐右拐, 又骑了十几分钟,眼前的景象豁然光明。


    出了巷道,两边没有青石墙的遮挡,光线一下子变亮起来,一处清幽安静的街道出现在晴绯眼前。


    骑了这么久, 庄灵均依然精神抖擞,朗声说:“往前再走个几分钟就到了。”


    “哦。”


    声音平淡,语调懒懒地拖长了几息。


    庄灵均能想到晴绯说这话时慢吞吞的模样,不禁勾起嘴角, 开玩笑说:“你怎么不问问我要带你去哪?不怕我把你拉去卖了。”


    晴绯:“你是不是带我去古玩市场?”


    庄灵均笑出声, “你怎么猜到的?”


    晴绯眨了眨眼,“不是很明显吗?”


    他们前不久才提这个话题,如今他又神神秘秘带她过来。


    庄灵均哈哈笑了几声,乐呵呵道:“嗯, 是挺明显的。”


    上次两人分开,他特地去查了一下古董交易的信息,发现果然如晴绯说的那样,在港城拍卖市场,居然有古董拍出几百万的高价!!!


    就一个普普通通的瓷碗,他不理解。但如此高价,如此暴利的赚钱机会,是个人都会心动。


    于是庄灵均眼红心热,在多番打听下,知道羊城有个地方,专门买卖老物件还有玉石类的东西。


    庄灵均边骑车边压低声音说:“其实我已经来这里逛过一圈,东西都卖的很贵,随便一个杯子碗就买十几块,这已经是我逛下来问到最便宜的东西。”


    晴绯听他一脸肉痛的样子,微微扬眉,“所以你买了什么东西没?”


    庄灵均表情苦兮兮的,“买了几个,我也看不出来那些瓶子啊、碗啊,是真是假,感觉就和家里用的瓷器差不多,我怕被骗,就挑了几个真金白银的珠宝,花了我好几百块呢。”


    晴绯看他实在心疼,不禁笑了笑,“你现在一个月少说也有几万块,至于吗?”


    庄灵均端正表情,“当然至于,我爸妈要是知道我花了几百块买这些东西,肯定会把我骂得个狗血淋头。”


    “最重要的是,我也不知道它们到底值不值这个价。”他说着说着,语气突然亢奋起来,“嘿嘿,如果这些东西以后转手能卖到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就值价了。”


    说话间前面人影渐渐多了起来,晴绯看到前方支起来的各种摊子,知道到了地方。


    庄灵均把车停下,冲后座下来的晴绯挤挤眼,“诶,今天我带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掌掌眼,你一会得帮我好好挑选一番。”


    晴绯看了一眼一脸跃跃欲试的庄灵均,直接泼冷水,“我可看不懂。”


    庄灵均毫不在意,摩拳擦掌,“我知道,不过我觉得你小子运气很好,反正不要有负担,随便挑,我又不会出大钱,要是假的,摆在家里也好看。”


    他是想从里面发笔财,但执念不深,也没想投大笔钱在自己根本不懂的行业,特别是这种一念神魔的行业。


    晴绯听出他的不在意,心底也就放松起来。


    两人抱着看新鲜,试试水的心态穿梭在这条古玩巷道。


    八十年代,古董虽然能在市场上流通,但在大家眼里,依旧是不值钱的玩意。


    这个时候温饱仍旧是最大的问题,城里普通人每个月工资不过几十来块,很少人有闲钱买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就算有少部分人明白它们的价值,手上没有那么多钱也心有力而力不足。


    爱玩收藏的人,在这十年间最好捡漏,有时候十几或者几块钱就能买到个传世大宝贝。


    等到以后经济腾飞,有闲钱玩这一行的人变多,这些古玩玉石的价格渐渐被炒了上去,大伙发现有利可图,造假的人也变多了,市场上的东西真假掺半,真正的好东西早被搜罗的差不多,想要买到真货就没那么简单了。


    现在上面对市场监督放松,很多人为了换钱,把家里的旧东西拿出来卖,反正放着没用,不如换钱改善生活,加上许多港城人来这边捡漏,于是就慢慢催生了这条隐蔽的古玩市场。


    古玩市场还不怎么成熟,摊主很多都是生手,大多呈拘谨、不好意思的状态,还有人一脸紧张,眼珠谨慎地观察着四周,似乎时刻准备着提东西走人。


    晴绯一路走走停停逛过去,只觉得许多东西都精致可爱,不由放开手买了许多小玩意,还顺便给庄灵均看中的瓷器提提意见。


    他可能是看了那件在拍卖会卖了几百万的雪花蓝碗,看中的东西大多数都是那一款。但不妙的是那样的雪花蓝碗似乎在刚刚兴起的古玩市场已经有了名气,居然已经有了很多同款或类似款,不用多说,里面肯定掺杂了很多赝品。


    这样的雪花蓝碗晴绯虽然一个都没看中,但庄灵均还是挑了一个,另外买了几个自己心水的,晴绯也觉得好的瓷器,个头不大,装在包装盒里,小心翼翼放在自行车前面挂篮的网兜里。


    晴绯把一个刚刚入手的青紫水晶项链用纸张包裹好,放进随身的挎包,实则是从挎包放进空间。


    又往下逛了几个摊位,眼看这条巷道就要走到底,周围涌动的人头也渐渐变少,晴绯在巷尾角落的一处摊位下停住了脚步。


    摊主是个半大的小子,十五六岁,面容黄黑,蜷缩在摆了几个小碗的摊子后面,窘迫地缩着脖子,眼睛四处张望,嘴唇翕动,似乎想揽客但张不开嘴。


    看到晴绯停在摊位前,摊主眼睛一亮,脸涨得通红,吭哧吭哧没憋出一句话。


    晴绯蹲下身子,直接拿起摊位上的一对杯子。


    庄灵均也跟着蹲下去打量她手上的东西。


    这东西看上去像是茶杯又像是小号碗,杯外壁画着几只彩鸡,间以湖石花草,一派初春景象,是很漂亮。


    不过羊城商铺、家用到处都是这种公鸡碗,庄灵均看着这杯子,就想到平时用的饭碗,潜意识觉得这东西不够“高贵”。


    出乎意料的是,这对在庄灵均看来不够高贵的杯子居然引来一个路人的关注。


    晴绯感觉到旁边多出来一个人,偏头看,只见是一个穿着时髦讲究的中年人,正探着头,眯着眼用研究式是目光扫视她手上的杯子。


    晴绯没理他,果断拿着碗问摊主,“你这对杯子卖多少钱?”


    摊主抿了抿嘴,嗫嚅道:“这对杯子两百块钱。”


    他似乎觉得自己报价太高,声音说到后面越来越低,眼神飘忽,像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才能与晴绯对视。


    晴绯还没说话呢,蹲在她旁边的中年男人突然开口,“小妹妹,你花两百块买个杯子回家,你家里人怕是会骂你。要不让给我,我挺喜欢这对杯子的。”


    晴绯看着杯子底部“大明成化年制”双行六字款,嘴角噙着浅浅的笑意,没有多说废话,直接掏出两百块伸手送到摊主手里。


    摊主接过钱数了数,眼底的笑意藏也藏不住。


    “正好。”


    “等等!”


    中年男子忍不住插话,“小兄弟,我愿意多出一百买这对杯子。”


    摊主一怔,磕磕巴巴说:“可是她先来啊。”


    中年男子不放弃,接着加码,“我再加一百块,四百块。”


    摊主眨眨眼,没怎么犹豫,轻轻地摆摆头。


    “不行,她,她先买。”虚声弱气,但态度坚定。


    晴绯捧着一对杯子,觉得摆摊的少年挺有趣的,扫了一眼他摊子剩下的几件东西,站起身,不理说话的中年男子,开口问摊主,“你剩下的东西多少钱?”


    少年支棱着手指算了算,最后报了一个数,没超过千位。


    晴绯点点头,“我全要了,你给我包起来。”


    少年喜出望外,急忙开始打包东西。


    庄灵均配合的把打包好的东西全部挂在二八横杠上,用行动支持着晴绯。


    管它东西是真是假,争口气总没错,而且看中年男子的样子,阿绯手上的“公鸡碗”多半是件宝贝,果然如他所想,阿绯的运势极佳。


    中年男子看出晴绯是个不差钱的主,不再与摊主加价,等晴绯他们打包好东西离开,继续跟在晴绯屁股后面不依不饶,试图说服她高价转卖给他。


    晴绯走到一处空阔的位置,停下步子仔细端详面前的中年男子,顺带扫了一眼一直跟在他后面的年轻女子。


    中年男子全身上下衣服鞋子手表无一不讲究,特别是那只手表,晴绯认出那是国外一线品牌。


    她想了想,开口问:“你愿意出多少钱?”


    中年男子眼见有希望,态度也不想之前那么急切了,清了清嗓子,胸有成竹抱出一个价格。


    “一千块。”


    “小妹妹,你可是转手就赚了八百块哦。要不是我特别喜欢上面的图案,想要买回去当礼物祝寿,这个东西可不值得这个价。”他长吁短叹,一副你赚了的语气。


    晴绯似笑非笑盯着他,不说话。


    中年男子脸上堆起的笑渐渐僵硬,他看不出晴绯到底懂不懂行,或者只是看出他想要东西的心思在抬价。


    可是这个碗今天他是一定要拿到手的,他在古董商场混迹多年,还未如此运气大爆碰到这此等好物,只是运气稍逊一点,晚了那么几分钟,被眼前的小姑娘率先拿下。


    诶,东西在她手里,只能被人拿捏。


    他在心里无奈叹气,脸上的笑又生动起来,语气诚恳又严肃,“五千,不能再多了,小妹妹这是我的底价,你好好想想。”


    晴绯笑了,“看来您并不诚心想要。”


    “灵均哥,我们走吧。”她转头看了眼庄灵均,干脆转身。


    中年男子轻轻吸气,看他们真的走远,连忙跟了上去,“诶,等等。”


    他跑到晴绯两人前面,好声好气道:“小妹妹莫急,莫急,有事好商量,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你看我好没上手仔细看看东西呢。”


    晴绯望着他渴切的眼神,视线偏了偏投向他侧后,思考片刻后答应下来,“好。”


    看来她今天淘到的这件东西价值不菲嘛,她现在不缺钱,把东西留在以后坐等升值似乎才是最优解,不过如果眼前的男子给的价令人满意,她还是可以考虑考虑。


    “何总,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茶楼,环境还算清幽,要去我带你们过去?”


    说话的人是一直跟在中年男子身后的青年女性,看上去三十左右,装扮摩登又干练,一头乌黑蓬松的齐肩卷发十分惹眼,通身气派好似杂志上面的港城明星。


    她全程跟在后面没有开口,此刻才端起微笑看向中年男子。


    看两人的行事,这位年轻女子应该是中年男子的秘书或助理之类。


    晴绯朝她看过去,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年轻女子微微颔首,牵起唇角冲晴绯笑了笑,然后转身走在前面给众人带路。


    茶楼大门口散落着开业时的红色鞭炮遗迹,进去一楼是大厅散座,坐了三三两两的人,二楼是包厢,不等中年男子开口,年轻女子便直接找老板要了一间包厢。


    到了包厢坐下,茶水上桌。


    环境由嘈杂变得清静,中年男子心里少了几分急躁,态度也变得气定神闲,十分绅士地给晴绯和庄灵均斟茶,自我介绍道:“我姓何,你们可以叫我何叔。”


    “谢谢何叔。”晴绯端起杯子喝了口茶,然后不慌不忙道,“我姓赵,您可以叫我小赵,这是我哥,姓庄。”


    庄灵均在晴绯介绍到自己时,礼貌地冲何叔点点头。


    他和跟在何叔身边的年轻女子一样,在这场交易谈判中未发一言,似乎全程隐身。实际他是全权支持晴绯的选择,不管中年男子开价多高,他也没有表现出心动劝说晴绯的意思,中年男子也看出来了,所以全程没有和年龄更大,似乎更有话语权的“哥哥”对过话。


    中年男子依旧是和晴绯沟通,笑容可掬,“小赵啊,你买这么贵的杯子是想干嘛?”


    晴绯不与他寒暄废话,直接把杯子拿出来,开门见山道:“何叔,你看看货,然后我们再讨论价钱的问题。”


    东西一出现桌面,何叔立即顾不上与晴绯套交情,拿在手里反复端详。


    杯子胎质洁白细腻,薄轻透体,白釉柔和莹润,表里如一,杯壁饰图运用了填彩、覆彩、染彩、点彩等技法,施彩于浓淡之间,素雅、鲜丽兼而有之,整个画面神采奕奕,尽写生之趣。


    何叔虽然已经在尽量克制自己,但眼底迸发出光彩依旧强烈之极,可见他对这套藏品的心动和满意。


    何叔拿着杯子爱不释手,立刻抬头问晴绯,语气诚恳极了,“既然小友不满意我开的价,那你给句痛快话,直接报价,多少钱肯出?”


    凭他丰富的藏品经验,已经辨别出眼前这对杯子就是成化斗彩鸡缸杯,这些年他在国内外四处打听,想寻的藏品就包括了这个杯子,今天他非得把杯子拿下,就算多放点血也没甚关系。


    “五百万。”


    晴绯报价报得很痛快,语气平常且笃定,似乎只是说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价格。


    她端起茶杯轻呷一口,然后抬眸看向何叔,微笑着补充,“这是一个的价钱,我只卖一个。”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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