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晴绯走过去, “你怎么在外面站着?”
祝明黎对徐星洲笑着点点头,然后才回答晴绯,“出来走走。”
晴绯没在, 他和余春华不熟, 两人待在屋子里相处的尴尬,他便借口出来,刚出来没多久就遇上晴绯他们回来。
徐星洲开门,招呼客人, “先进来玩吧 。”
晴绯提着行李熟门熟路跑上楼,放完行李下来, 大家都坐在堂屋聊天。
堂屋中间摆放的婴儿床是绝对核心, 祝明黎和徐星洲夫妇都围在婴儿床旁边,目光盯着婴儿床上面的小宝宝, 聊天话题也是有关于她。
小和雨蹬着两条小短腿自己玩,扑闪着眼睛四处看世界。
看到晴绯出现在她的视野,小孩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奇地盯着她,咧着嘴笑了一下,同时小腿乐得一蹬。
晴绯一边拿起旁边的玩具逗她, 一边问话,“星潼呢?”
“他在上面房间看书呢。”
余春华看一旁跟着看小孩子的祝明黎,找了个话题说:“我们昨天出去还碰到了向阿公、向阿婆,还有上次和你们一起的那个小弟弟。”
晴绯反应了一两秒, 明白她说的是祝向阳和他的外公外婆。
虽然徐星潼和祝明黎在福利院住一个宿舍, 但余春华一家和祝明黎接触不多,上次才知道他被亲戚领养了,对祝明黎在他大伯家的处境并不清楚。
晴绯却是知道祝明黎的大伯母并不欢迎他,这个话题并不算好。
她默不作声, 看向祝明黎。
祝明黎表情自然,语气平淡不起波澜,“嗯,他是我大伯家的小儿子,来这边过周末。”
余春华问:“你大伯家一般都会来向阿婆家过周末?”
祝明黎摇头,“不是,向阳,就是我大伯家的小儿子经常来这边玩,大伯他们不是,有空才过来。”
“哦。”余春华接着话题说,“那你现在就住你大伯家?除了你大伯,你父母还有其他兄弟吗?”
“对。”祝明黎礼貌微笑,“我父母是独子,大伯是我大爷爷家的。”
余春华恍然道:“原来是这样,你大伯人挺好的。”
她关心问:“你在大伯家生活得还习惯吗?”
祝明黎笑着点点头。
晴绯看出祝明黎对于余春华的拉家常有些不自在,笑着打岔,“春华姐,我们上次拍的照片呢?”
“哦,对。”余春华兴高采烈站了起来,提起照片眉眼都是笑,“已经拿回来了,照的出来效果不错。”
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信封,“喏,这几张是你的,都拍的很好看。”
晴绯接过信封打开,从里面拿出来几张塑封好的五寸照片,照片上丰富的背景墙非常有八十年代的风格,简单纯粹的黑白光影有着独属于岁月的从容和美,散发着温润着光。
祝明黎好奇地凑过头看。
余春华跟着凑过来,盯着照片夸道:“你瞧,是不是拍的很好,你每张都笑盈盈的,表情很自然,我去拿照片,照相师傅都在夸你呢,说你会拍照。”
晴绯莞尔一笑。
没想到她一个只知道对着镜头定睛微笑的人,居然也能被人夸会拍照。
这个时候相机并不普及,不像后世能随手拍照,许多人一年能够去拍一次已属难得,面对陌生的镜头多少有点不自然,她只能算矮子里拔高个。
晴绯看完照片,交给一旁想看的祝明黎。
余春华又把他们家自留的照片拿给晴绯看,几人就这照片讨论了几句。
徐星洲抬腕看手表,起身收拾东西,“我该去店里了。”
“你们就在家玩。”他对晴绯和祝明黎说完,又转头嘱咐妻子,“中午我就不回来了,春华,你带他们去外面店里吃饭。”
晴绯起身告辞,“不用了,我也有事要外出,中午就在外面吃饭。”
她侧目看了一眼祝明黎,祝明黎收到眼神,附和道,“我和阿绯一道。”
“那怎么行呢。”余春华不同意,一个劲留他们,“有什么事要办?中午饭都不回来吃。”
晴绯道:“帮同学爷爷做点膏药,采购药材的地方离这里比较远,估计下午才能回来。”
余春华这才作罢。
晴绯和祝明黎两人和徐星洲一起出门。
出门和徐星洲分道后,祝明黎转头问晴绯,“你要去哪里买药材?”
晴绯报完地址,“要坐公交车过去,中午不回来,你要一起吗?”
祝明黎起步往小区门口走,“当然啦,我们一起。”
晴绯没动,问他,“你不回去说一声吗?”
他现在住在别人家里,不回家吃午饭总得打声招呼。
祝明黎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笑道:“我不是跟着祝向阳来他外婆家,我和大伯母打过招呼,要去朋友家玩,晚上才回去。”
听他说起大伯母,语气毫无波澜,不像有龌龊的样子,似乎相处的还行。
晴绯往小区外走,“你这段时间和你大伯家的人相处的怎样?”
祝明黎淡淡道:“还好。”
晴绯见他不愿多说,转移话题问:“你今天来找我是玩,还是有事?”
“找你叙叙旧。”祝明黎脸色一正,“还有一件事想和你说。”
晴绯抬眸用眼神示意他接着说。
祝明黎面上带着一丝担心,“我上一周来这里,在附近看到了吴三花。”
“吴三花?”晴绯愣了几秒,脑海中渐渐浮现出岩上村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也不知道她和妹妹吴小花现在过得怎样了?
晴绯挑眉,“她怎么啦?”
祝明黎垂眸,“没什么,只是提醒你一声,毕竟我们当初和她们家不对付。”
“哦。”晴绯走了几步,开口问,“你知道她为什么来这里吗?”
“我没和她接触。”祝明黎抿了抿唇推测,“不过附近有家外贸工厂,有很多其他地方来的女工,她估计也是。”
“外贸工厂。”晴绯弯了弯唇,莞尔道,“我经常去那里摆摊。”
女孩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显然对他刚才的提醒并不是很上心。
祝明黎轻蹙眉心,犹豫片刻道:“你摆摊小心一点。”
晴绯听出他语气里的郑重,抬头看他,“我为什么要小心一点?”
“防人之心不可无。”祝明黎默了默,语气严肃,“我在村子里生活的时间比你久,比你更了解他们,吴三花看着胆子小,害怕老吴和奶奶,其实很拥护老吴,童…童…”
“童丽君。”晴绯提示。
祝明黎经她提醒接着说:“对,童丽君前期逃跑被抓,多是她告的状,老吴去世,她们家算是失去顶梁柱,她也许会把这笔账算到我们头上。”
晴绯拧着眉,语气微重,“她应该明白,我们才是受害者。”
祝明黎嗤笑一声,“你觉得多次告状抓童丽君回来的人,心里能有多少是非观?”
面前的少年嘴角带着讥讽的笑意,眼底没有丝毫温度,让她不由将他与岩上村那个冷漠阴鸷的吴富贵重合在一起。
晴绯眨了眨眼睛,心底有些感伤,还有些疑惑。
岩上村的经历对祝明黎造成的阴影可能比她预想的还要大,可为什么呢?
照祝明黎所言,他早年被拐卖,八岁左右被卖到吴家待了快五年,期间没有逃跑被抓被打的经历。
吴家没有儿子,吴老太、吴老大对他视如己出,他在吴家的待遇比吴家姐妹要好的多,就算祝明黎一直知道自己是被人拐卖的,但按常理,他也没道理如此仇恨吴家,仇恨老吴。
想到童丽君走之前暗示她,老吴的死可能与祝明黎有关。
晴绯目光紧紧锁着祝明黎,缓缓问道:“你怎么知道老吴去世了?”
老吴去世这道消息警察并没有透露给他们几个小孩,晴绯也是从童丽君那里知道的。
祝明黎表情瞬间一僵,眼睛因为慌乱快速眨了几下,垂在身侧的手掌紧紧握了起来。
不过他很快调整好表情,“我听到岩上村村民这样说,所以他们才气冲冲下山找我们。”
如果之前只是童丽君的猜测,按照祝明黎刚才的表现,晴绯几乎可以肯定,老吴的死和祝明黎脱不了关系。
可他为什么要设法害死老吴?明明他们都计划逃出去了,计划都已经成功一半了。
晴绯想不通这点。
她脑海里一堆问号,但面上却没表现出来,像是没看到祝明黎之前慌乱的小动作一样,如常地冲他点点头。
祝明黎看晴绯没有怀疑,暗暗松了口气,再次强调,“你在这边要小心点吴三花。”
晴绯微眯着眼睛,语气有点难以置信,“你觉得她会…报复我?”
晴绯相信吴三花可能对他们心怀怨怼,可并不觉得那个胆怯内向的女孩会做出报复她的行为。
祝明黎抿了抿唇,“反正你看到她,最好离她远一点。”
晴绯见他很担心的样子,笑道:“你别担心啦,我下一周就会换一个地方摆摊。”
徐星洲的店面这周末就正式开业了,晴绯以后就能少走几步,不再按原来的路线摆摊,也就不会来外贸工厂。
祝明黎听完明显松了一口气。
晴绯好笑道:“你至于这样紧张吗?”
祝明黎轻轻笑了笑,“反正我觉得他们村子里的都是危险人物,愚昧无知,做事反而缺少束缚。”
晴绯静默片刻,问:“吴三花看起还好吗?”
祝明黎回想了一下,“看她的样子,过得应该还不错。”
晴绯想起那个拿着鲜花装饰房间的女孩,感叹道:“她来城里打工,也不知道吴小花现在怎样了。”
祝明黎看着远方没有说话。
安静走了一段路,祝明黎踢了一脚路上的小石子,另起话题,“你每天上学结束都要去摆摊吗?”
晴绯还在心里琢磨要不要去找一下吴三花,问清楚祝明黎在岩上村发生的事情,闻言慢半拍回道:“对。”
“为什么啊?”祝明黎立刻追问。
他眼里露出一丝不解,“你干嘛这么急着赚钱?”
晴绯淡淡解释道:“我没有急啊,只是放学后没事干。”
小学生上完课剩下大把时间,闲着没事干,她总不能和小孩子一起玩过家家吧,利用刚刚改革开放的风口做点小买卖有何不可。
她望着道路两边优美的洋房,微微扬起眉毛,“我呢,就趁机多赚些钱,说不定以后能在这里买一栋洋房。”
祝明黎看了一眼周围的房子,古树耸立,绿荫红墙,处处鸟语花香,的确是个很美的住处。
他嘴角漾着一抹浅笑,“那我争取以后和你做邻居。”
晴绯抬头看他。
他这张脸略有些消瘦,冷白肤色加上清淡俊秀的五官衬得气质斯文干净,嘴角微微上扬,黑黑亮亮的眼睛似乎还带着一丝不谙世事孩童般的纯净。
只是这样一个少年极有可能是个杀人凶手。
晴绯对上祝明黎的目光,无所谓的耸耸肩,“好啊,如果你能买到的话。”
她当战地医生的时候,每天都在面对因为战争去世的军人和平民,在边境也会遇到各种因为仇恨或者其他原因厮杀的极端分子,早已习惯了死亡。
面对可能害死老吴的祝明黎,晴绯心底谈不上害怕,只是有点好奇。
相处这么久,晴绯知道祝明黎绝不是反社会人格障碍,戕害他人生命毫无愧疚之感。那他为什么会选择在已经逃离岩上村的时候去害死老吴?
晴绯心里有种预感,也许她可以从吴三花那里找到一些线索。
想到这儿,晴绯眸光骤然缩了一下,豁然看向祝明黎。
刚才他一直强调让她远离吴三花,难不成除了担心吴三花做出报复之举,也害怕她能从吴三花那里知道一些信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2章
晴绯定好膏药的包装纸后, 带着祝明黎去药材市场转了一圈,一路下来大大小小收购了一小批看得上眼的药材。
回去的路上,祝明黎直接改道回他大伯家, 晴绯和他分开后, 把手上提的药材大部分收进空间,只留了小部分带回余春华家。
周末,余春华家的小饭店开张,晴绯跟过去帮忙。
这次过去不用走路, 徐星洲为了方便进货,买了一辆三轮车, 晴绯还有其他人坐在三轮车后面, 徐星洲在前面蹬车。
从老洋房区到纺织厂,一路过去道路两旁都是高大茂盛的乔木, 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清晨,树梢上的小鸟唧唧喳喳地鸣着,徐星洲骑得不快,四月的春风轻柔地扑在脸上, 清新湿润,沁人肺腑。
晴绯就这样悠闲地坐在后车斗上,欣赏了四五分钟的春日街景,然后就到达纺织厂外围的小饭馆。
店内通透敞亮, 粉白的墙壁, 干净的水泥地,摆放整齐的原木桌,空间不大但看着很干净,墙上挂着两幅原木框的水彩画, 上面是恬静淡雅、舒适惬意的田园风光,给简朴的小店增添了几分光彩。
几幅画作,风格独特又明显,晴绯一眼就认出来,笑着问:“这是星潼画的吧?”
余春华抱着小和雨,和晴绯站在一起看墙上的画,“对,前几天星洲去附近乡下收购家禽,我们顺便一起过去玩,星潼回来画了几幅相关的画,我挑了两幅挂在店里。”
她转头看向后方的价目表,“你看,还让他帮忙画了一只卤鹅。”
后面厨房对外这面墙只砌了一半,上面用玻璃遮挡,方便人看到里面厨房是干干净净操作的。
晴绯转身看过去,玻璃隔窗上方的价目表,左下角画了一只色泽红亮的卤鹅,活灵活现,看着就很有食欲。
话音刚落,饭店外面跑进来一个年轻小伙子,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圆脸大眼,一脸敦实憨厚的样儿。
他看到余春华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没有来晚吧?”
余春华微微一笑,“没有,我们也是才到。”
黎洋和这位老板娘没怎么相处过,不太清楚她的脾性,现在听她说话温声细语的,一听就知道她是个好性子的人。
他是返城知青,回来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在家无所事事,时间长了,难免被哥嫂嫌弃,正好遇到私人饭馆招工,无奈之下只能先在这里干下,现在看老板老板娘都是性子和善的人,心里不免松了一口气。
黎洋有些局促地朝众人咧开嘴笑了笑,转身往后面的厨房走。
厨房里面徐星洲正在准备卤肉,他身上围了一件白色围腰,头上戴着白色厨师帽,不说手艺如何,看着就很卫生。
黎洋进去后,和徐星洲一样换上同样的装备,开始清洗蛇瓜,动作看着就很麻利。
这身装备是晴绯提的建议,她根据后世的各种小饭馆,在小店装修前提了不少建议,比如说可以准备不限量的泡菜,客流量多可以用叫号的形式,开业打折吸引人流量。
晴绯看两人各司其事,忙的不停手,开口问:“星洲哥,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徐星洲抬头,“这里我们两个就行,你们在外面歇着。”
这样在店里闲坐着也无聊,附近开了不少新店,于是乎晴绯、余春华还有徐星潼沿着这条街道上荡了一会儿,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才慢悠悠赶回来。
到了快中午的时间,徐星洲用木杆举着一挂鞭炮,黎洋划开火柴点火,鞭炮声劈里啪啦响起……
正值下班时间,小店外面围了很多看热闹的纺织厂工人和来往的路人。
徐星洲等鞭炮燃完,拔高声音说围观的群众说:“今天小店开业,开业有优惠,套餐一律送半个鸡蛋,卤味打八折。”
一听有活动,围观的不少人都往店里走,想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跟着余春华一起远离鞭炮声的晴绯赶过来,进屋直接喊:“老板,来一份卤鹅饭,两份油鸡饭。”
徐星洲顿了两秒,应道:“好嘞,这边付账。”
卤鹅、配菜、米饭都是现成做好的,晴绯给过钱,后厨里面很快送出来三盘卤鹅饭。
鹅肉色泽红亮,皮薄肉厚、纹理清晰,油鸡色泽褐红,肉焦而不脆,略带麻辣,一片片均匀地码在米饭上,配着清爽的蔬菜和切半的鸡蛋,看着就已经流口水。
“请慢用。”徐星洲笑着提醒了一句,“那边有泡菜,可以自己添。”
晴绯点了点头,像模像样过去拿了小碗添上泡菜。
一份卤肉饭对于工人来说不是很贵,而且有菜有肉,看着就很实惠,嘴馋的人立马开始点餐,店里一下子热闹起来,小店一下子就满客了。
晴绯端着小碗坐回来,对面坐着余春华,隔着饭桌,两人鬼鬼祟祟交换了一个忍俊不禁的微笑。
晴绯夹了一口鹅肉吃在嘴里,鹅肉软嫩中带着韧劲,咸鲜带着油脂的鹅皮,紧实又鲜香,好吃极了。
她一边吃饭一边注意周围食客的反应,大多都是一脸满足。她低下头欣慰地笑了笑,看来这个卤肉店以后生意不会差。
饭店红红火火的气氛瞧着也让人心动,路过的人得知今天开业有优惠,本着占便宜的心理进来点一份试试,店内的位置不够坐,好在店面外面的街道可以用,黎洋端出来几把折叠桌子和板凳放在外面。
晴绯他们吃完饭给下一批客人让位置,黎洋立刻拿着托盘和毛巾,一边收碗一边桌子,进行的有条不絮。
余春华抱着婴儿不方便,给橱窗里面的徐星洲使了一个眼色,带着晴绯几人回老洋房区。
晴绯心里念着祝明黎的事,想去外贸工厂看能不能找到吴三花,回到老洋房就和余春华告辞回福利院。
她出门后把自己的东西收进空间,拐道去了外贸工厂。
“门卫叔叔,请问你们厂里有没有一个叫吴三花的人?”
门卫大叔听到问话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厂子里这么多人,他怎么知道?
他转头看到晴绯,眼里的不耐烦消失,转而变得热情,“哎呦,是你啊,这两天怎么不出来摆摊呢?”
晴绯不认识他,听他这样说,知道他可能是之前的顾客,细声说:“我们在附近开了一家卤肉店,以后都不会过来摆摊了,叔叔你要是想买卤肉,可以去纺织厂东大街的卤肉饭买。”
纺织厂的东大街离这里不远,走路要五六分钟
门卫大叔点头道:“好啊,这下不用担心没地方买了,你们家的卤肉味道好,另一家不行,吃着一股腥臊味。”
晴绯笑着宣传,“我们家卤肉是家传的独特秘方,自然好吃,如果厂里的其他人买我们家的卤肉,还请阿叔帮忙宣传一声。”
在纺织厂卖了半个多月的卤肉,晴绯可是积累了很多熟客,一下子丢掉还有点可惜,刚好让他们去照顾徐星洲的生意。
她见门卫大叔一脸和善的笑意,把话题扯了回去,“阿叔,你这边能不能帮我查查有没有一个叫吴三花的人,我找她有点事。”
门卫大叔眼睛笑眯眯的,语气和蔼,“她是哪个部门嘛?我去帮你叫她。”
晴绯抿了抿唇,“我不清楚,只知道她是厂子里面的人。”
门卫大叔“啧”了一声,一脸为难,“厂里那么多人,我这边也查不到啊。”
晴绯想了想,看到门卫室外面的提示板眼睛一亮,用脆生生的语气商量道:“阿叔,我能不能在门卫室外面的黑板留言,让吴三花来找您,到时候麻烦您让她在门卫室留个信息,我下次过来也好找她。”
门卫大叔很爽快地答应下来,帮忙在提示板上写下晴绯念的话。
“谢谢阿叔。”
“不客气,你下次过来找我就是。”
晴绯准备离开,突然想到什么,回头添了一句。
“阿叔,你不要告诉吴三花是我在找她。”她在这里待了有一段时间,说不定吴三花已经见过她摆摊,如果知道是她在找她,吴三花可能不会露面。
“啊?为啥?”门卫大叔疑惑地问出声,不等晴绯回答,眼睛闪过一道暗芒,随即露出了然的神情。
他挑了挑眉,语气笃定,“你是不是来追账的?”
晴绯微笑不语,没有反驳。
门卫大叔见状自以为猜对事实,默默在心里谴责吴三花,真不要脸,居然想赖一个小姑娘的账,肯定是这个吴三花买了小姑娘的卤肉没有付账,人家姑娘没办法,只能上门找人。
他很上道地冲晴绯眨了一下眼睛,“我懂,绝对不和她多说。”
——
卤肉饭不仅出餐快,而且味道好,卤肉好吃又不腻,配上青菜和卤蛋,营养丰富,对于想在外面快速应付一顿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许多人吃过之后都会选择再次光临,卤鹅、卤鸭、油鸡、叉烧,各种套餐换着吃也不会腻。徐星洲卤肉饭渐渐步入正轨,每天生意都是红红火火的。
晴绯每天的生活也过得规律且充实。
放学后去卤肉店拿徐星洲做好的卤肉,坐公交车换了一个位置摆摊,然后回福利院做作业,晚上再进入空间做几贴膏药或者研制其他药。
时间慢慢来到周末,她才想起要去外贸工厂找吴三花。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3章
“阿叔, 你还记得我吗?”
晴绯隔着窗户冲门卫室里的大叔打招呼。
门卫大叔定睛看向晴绯,认出来人后脸上笑开了花,“记得记得, 你是卖卤味那个小姑娘嘛。”
晴绯笑着点点头。
门卫大叔笑呵呵地继续说:“我前些天去了你说的那家店, 果然还是老味道,好吃,你们家店的新地址我也给周围认识的人说了。”
晴绯抿嘴微笑,“谢谢阿叔帮我们宣传。”
“这有什么好谢的, 东西好吃,自然有人想去买, 你家的卤味在我们厂里可是出了名的好吃, 你不来摆摊,大家伙想买都找不到地, 我给他们说,他们还得感谢我呢。”
门卫大叔有点话痨,说起事情滔滔不绝,话题很自然地从这件事转移到另一件事,晴绯在一旁听着, 都找不到空隙插嘴,只能面带微笑,时不时地点头附和。
门卫大叔问:“对了,开那家店的老板是你什么人?”
“他算是我的哥哥。”
总算给了晴绯说话的机会, 她简短说完, 然后快速转移话题,“阿叔,上次的留言有人来找你吗?”
“有人。”门卫大叔点点头,翻开桌面上的一个笔记本, “等我看看她的部门。”
他查阅完毕,当即起身往外走,“你在这里等一下,我进去找她出来。”
晴绯微笑点头,端一副乖巧的模样。
等了一会儿,只见门卫大叔带着一位十六七岁的女孩从大门左侧道路走出来,两人一路没有交谈,女孩默默跟在门卫大叔身后,好奇又紧张地向大门口张望。
晴绯站在门卫室外面,刚好在他们那个方位的视野盲区,所以等人走近,她从门卫室墙后走出来,吴三花这才看清楚是谁在找她。
她目光一缩,全身的鸡皮疙瘩瞬间炸开,身体僵直地停在原地。
晴绯缓缓勾起嘴角,语气温柔,“三花姐姐,好久不见。”
吴三花反射性想要找地方躲,但青光白日,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应对,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跟着重复了一句。
“好久不见。”少女说话的声音像蚊子似的,一开口脸都红透了。
看吴三花的神情,对于她的出现只有惊慌没有惊讶,而且一点都不惊讶一个傻子怎么会变成一个正常人。
晴绯微微眯起眼睛,可以肯定这个吴三花之前就见过她。
她笑了笑,随口胡诌道:“我在外面摆摊的时候看到你了,就猜到你在这里上班。”
吴三花眼里快速闪过一丝懊恼,咬着嘴唇没有任何回应。她脸涨得通红,眼神飘忽,整个人看上去就很拘谨。
门卫大叔看吴三花这明显心虚的模样,倒是一点都不奇怪,他心里已经认定吴三花就是欠钱不还的人。
吴三花在看到晴绯摆摊的时候,就已经明白岩上村的那个天真无害的傻子是装出来的。再次面对恍若另一个人的晴绯,尽管她态度一直表现的很和善友好,但吴三花心里仍然十分紧张害怕,一直绷着心弦。
她想到自己爸爸人贩子的身份,害怕晴绯在这里曝光此事,有些慌张地瞟了一眼门卫大叔,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扯出一抹极其不自然的微笑。
“你…你找我有事吗?”
晴绯像是没有看出她此刻全身戒备的状态,笑的天真浪漫,“我来找你叙叙旧。”
听到叙旧,吴三花眼神更加慌张了。
她侧目对上旁边门卫大叔好奇的眼神,只想把晴绯这个定时炸弹带离工厂,来不及多做思考,抓起晴绯的胳膊就往外走,“好啊,我们出去说。”
晴绯没有丝毫反抗,顺着她的力道往外走,还转头朝一脸担心的门卫大叔挥了挥手。
到了一块没人的地界,吴三花当即放开晴绯,紧绷着一张脸,目光带着怨怼,“你来找我干嘛?”
晴绯微微一笑,“叙旧啊,刚刚我不是说了吗?”
吴三花抿了抿嘴唇,低垂下睫毛遮住眼里的情绪,“我和你没什么可说的,以后你不要再来这里找我了。”
她语气很凶,试图恐吓晴绯。
不知道为什么,吴三花面对年纪比她小五六岁、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晴绯,心里十分没有底气。虽然她把老吴的死都归结于晴绯他们,但此时此刻却是不敢表露分毫。
可到底涉世未深,晴绯轻易看出吴三花的色厉内荏,也清清楚楚看出她眼底的怨恨、恐惧。
晴绯嘴角挂着悠悠的笑意,“你放心,只要你好好回答我几个问题,以后我绝不会再来打扰你,也不会把你爸爸的事情告诉其他人。”
她后面一句话一下子戳到吴三花的痛处,吴三花勉强撑起的气势立刻弱了下来,白着张脸嗫嚅道:“你要问我什么?”
晴绯不想和她绕圈子,直接说:“你和我讲讲…吴富贵吧。”
“吴富贵?”吴三花听到这个名字不由皱起眉毛,不明所以地看向晴绯,“讲什么?”
晴绯浅浅一笑,“讲他是如何来岩上村,以及在岩上村的事。”
吴三花抿了抿嘴唇,“他是被我爸带回来的,说是在外面买的,他到村里后不怎么和村子里的其他人说话,没什么好讲的。”
晴绯问:“你家人对他怎样?”
吴三花低眉道:“当然很好,我妈生了四个女儿,家里做梦都想要个儿子,吴富贵到了我们家,奶奶、妈妈对他宝贝的不行,对他比我们这些亲生的还好。”
这些都是晴绯在岩上村看到的,不用她说晴绯也知道。
吴三花扯了一下嘴角,低声吐槽,“对他再好有什么用,不是亲生的终究不是亲生的。”
晴绯顺着她的话试探性问:“如果你们对他真这么好,他为什么会选择和我们一起离开?”
吴三花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我不知道,可能他天生就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女孩面无表情,声音冰冷带着丝丝怒气,明显能感知到她对话中之人的厌恶。
晴绯自觉略过这些话,盯着她的眼睛接着问:“是不是他开始来的时候,你们家的人打骂过他?”
吴三花狠狠皱起眉头,一脸冤屈,“根本没有的事,我们家从来没有打骂过他。”
“那在他身上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
“没有…”吴三花眨眨眼睛,“喜欢收废品书算不算?”
晴绯轻蹙眉毛,一脸沉思。
那祝明黎要杀老吴的原因是什么?是吴三花不知道隐情,还是她把事情想复杂了,可能就是因为老吴参与了拐卖,祝明黎才如此报复他…
吴三花打量晴绯的神态,以为她不信自己说的话,认真辩解道:“真的,我们家从来没有打骂过他。我妈妈一直想要个儿子,要不是她自己就叫招娣,我差点就叫什么娣了。”
晴绯眨了眨眼睛,“你妈妈叫什么?”
“招娣。”吴三花不情不愿地回答,随即轻哼了一声,“名字有什么用?外婆家那么多娣,还不是一个儿子都没有…”
晴绯盯着吴三花的脸微微出神,吴三花被她看得心里发毛,默默闭上了嘴巴。
过了半响,晴绯才从回忆中回神,慢吞吞问:“吴富贵知道你妈妈的名字吗?”
吴三花搞不明白晴绯问自己这些话的原因,虽然一头雾水,但仍老老实实回答:“知道,他和我们一起去扫过墓。”
晴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又问:“雅云是谁?”
吴三花被她毫无连贯的问话搞得有点懵,愣过了几秒才莫名其妙地说:“雅云是我爸后娶的那个老婆啊,她不是跟你们一起跑了吗?”
晴绯微微牵起嘴角,语气变得温和,“你来这里打工,你妹妹呢?”
“她还在村子里,我每月都要寄钱回去。”吴三花奇怪地看了一眼晴绯,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你问我这些干嘛?”
吴三花只觉得晴绯奇奇怪怪的,问的话乱七八糟。
晴绯没有回答她的话,淡笑道:“据我了解,你现在的工资应该还不错,你最好把你妹妹从村子里接出来,在外面读书,现在的世界日新月异,而你们那个村子不是养小孩的好地方。”
吴三花心里虽然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敏感的自卑心十分不乐意别人说自己家乡的坏话,梗着脖子没有搭话。
晴绯看她一脸倔强的神情,想到她的生长环境,不免温声劝道:“你既然害怕我把你爸爸的事情宣传出去,自然是明白他做的事不光彩,你…”
晴绯上下打量了一下吴三花,她比岩上村的时候要白了一些,身上长了一些肉,不再有以前那样大头娃娃似的干瘦感,看上去就是个比较清秀腼腆的小姑娘。
“你应该快要成年了,得有自己的是非观,不管亲疏远近,你得明白你爸爸做的事就是伤天害理的事,许多家庭因为他妻离子散,他现在的下场只能算罪有应得。”
吴三花眼睛一下变红,嘴角绷着紧紧的,低垂下视线沉默不言。
晴绯轻轻叹气,语气真挚,“三花姐姐,你是你,你爸爸是你爸爸,你现在已经走出那个村子,我希望你也能走出那个不好的家庭,好好生活,过好自己的人生。”
吴三花一直低着头,没有回应。
晴绯言尽于此,不再多言,“我没什么要问的了,你回去吧,以后我也不会再来打扰你。”说完就要转身要走。
“等等。”吴三花叫住想要离开的晴绯,动了动嘴唇,踌躇片刻小心翼翼询问:“你知道富贵在哪里吗?”
这次她来这边打工,奶奶特意嘱咐她,让她打听打听富贵的消息。本来她只是想敷衍一下,不过遇到晴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晴绯回头眯着眼睛看她,心里有些无语。
看来自己刚刚说的,她是一点没听进去啊,居然还在问吴富贵的消息。
吴三花对上晴绯似笑非笑的眼神,视线回缩往下看,自觉闭上嘴巴,没有勇气再追问下去。
“吴富贵是你爸爸非法买回来的孩子,他有自己原本的家庭,和你们家没有关系,懂吗?”晴绯轻轻说道。
吴三花如同被老师训话的学生,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像个鹌鹑似的缩着头。
晴绯不是很喜欢和吴三花这种人交流,你说什么她也不答,怯生生站在那里毫无反应,与她说话费劲得很。
她深深吸了口气,摇摇头转身离开。
吴三花等晴绯脚步声走远才抬起头,一直目送晴绯消失在这条街道。
也许她真的应该把小花接到城里读书,这个阿绯年龄和小花差不多大,一言一行一看就是城市孩子。
她收回视线默默盯着地面想了一会儿,这才慢慢走回厂里。
晴绯和吴三花聊完,转道去了卤味店。
对于祝明黎的事,她心里已经隐隐约约有个想法。她好奇心不强,这件事先放着,等以后有机会再去验证。
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间,徐星洲和小工正在厨房里面忙,看到晴绯进来,徐星洲直接把一边放凉的卤味放进晴绯身后的背篓。
晴绯看他们准备的卤味明显变多,好奇地问了一句。
徐星洲笑着解释,“附近有工厂在修房子,多了许多来这里吃饭的工人。”
他满脸喜色,显而易见对于多出的客流感到高兴。
小工黎洋跟着喜气洋洋地说:“因为这些工人,我们店最近生意好的不行。”
晴绯过来的时候的确看到有块地在施工,于是问:“他们都来这边吃饭?”
徐星洲失笑,“当然只是少数爱享受的,大多数下了工累得不行,就在工地吃些馒头应付一下,哪里愿意跑这么远吃顿饭。”
晴绯“哦”了一声,突然想到如果有人在工地外面卖盒饭倒是个不错的生意,不过她只是想一想,徐星洲现在明显忙不过来了,她自己也没时间。
“星洲哥,我把卤味卖了就直接回福利院啦。”晴绯朝他们打了声招呼,背着竹篓离开。
等到了没人的地,晴绯把背后沉重的竹篓收进空间,然后坐车到了另一片区域,悄悄拿出竹篓开始售卖卤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4章
对于五月, 晴绯记忆里只有连绵不断的暴雨。
受持续大雨的影响,晴绯的卤味生意大损特损,一个月的收入大约三百来块, 只有三四月的三分之一。
还算惊喜的一点就是她制作的风湿膏药, 被用过的人层层推荐,名声越传越远,在红星福利院所在的竹山区小范围传播,后面越卖越多, 逐渐变成晴绯手上一项稳定的生意。
不过膏药这类物品,数量再多也多不了哪里去, 晴绯只需要每周抽一天熬制一锅膏药, 然后包装交给杨冬销售,算不上累, 只是每贴膏药定价不高,赚的不算多,五月份算下来只有五十来块。
这笔收入自然是比不过在卤味上的损失,不过晴绯只是少赚了一点钱,她这点损失在因为这次暴雨天气发生的天灾人祸面前不值一提。
受局地强降雨影响, 羊城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洪涝灾害,河涌水涨,多处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 引发多起伤亡事故, 已造成多人遇难。
福利院的电视机每日报道着羊城各地的受灾情况,每到这个时候,工作人员都忧心忡忡停驻在电视机前皱眉叹息。
“诶,真可怜啊。”
“哎呀, 这一家真倒霉。”
福利院的孩子们被大人的情绪感染,也有点郁郁寡欢的味道,不过他们年纪还小,不谙世事,更多的是难过外面刮着大雨不能出门玩耍。
好在暴雨持续了快一个月,总算渐渐平静下来。之后,福利院断断续续来了许多新伙伴……
晴绯居住的房间也被安排进了一个女孩。
当时党紫薇也在,她和姜玥还是坐在一起织毛衣,晴绯坐在窗户前看从医护室借来的医书。门没有关,保育员阿姨带着一个女孩直接进入她们所在的房间。
三人抬头,都被突然冒出来的陌生女孩惊艳了一下。
十五六岁的少女留着一头乌黑秀发,白皙的肌肤在微暗的光线下仿佛在莹莹发光,面部线条圆润柔和,带着点婴儿肥,五官平缓清淡,胜在气质出众,宛若初夏的荷花,清纯而脱俗。
她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衬衣,身上没带任何行李。
“这是新来的,叫古琴琴,以后就住这个房间。”保育员把抱着的被套放到空着的床位上。
古琴琴等保育员阿姨介绍完,抿起嘴角,对着房间里面的三人浅笑着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她虽然嘴角挂着笑,但情绪明显不高,凝睇的双眼和沉郁的眉宇间笼罩着一缕愁云,苍白的脸庞带着病容倦色,加上骨架异常纤细,颇有几分林妹妹我见犹怜的风姿。
保育员阿姨扫视了眼房间,指着两边空着的床位说:“这里有两个空位,你随便挑一个,旁边衣柜一人一个,你选一个空着的就行。”
古琴琴跟着她的介绍打量这个房间。
保育员介绍完准备离开,和姜玥打了声招呼,“姜玥,你照顾一下新来的朋友,一会儿配她去领生活用品,我还有事忙,先走啦,你们好好相处。”
“好,我知道了。”姜玥点点头。
保育员走之前朝古琴琴安抚地笑了笑,“你安心住下,以后有什么问题,来找我就是。”
保育员一走,房间顿时陷入沉寂。
刚到福利院的人一般心情都不会太美丽,加上古琴琴气质脱俗,看上去有点高冷,姜玥在面对她时,心里有点怯意,干巴巴地说:“你好,我叫姜玥。”
说完看向晴绯,示意她接着说。
晴绯对着古琴琴微微一笑,“我叫赵晴绯,晴天的晴,绯红的绯。”
姜玥帮着介绍党紫薇,“这是党紫薇,她住在我们隔壁。”
古琴琴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低头开始铺床。
姜玥这才注意到她没有拿行李,关心问:“你没有带换洗衣服吗?”
古琴琴抬眸看了她一眼,语气平淡,“我衣服都在学校,只在这里住一晚,明日还得回学校上课。”
姜玥“哦”了一声,顿了顿问:“你读几年级?”
古琴琴专心铺床,没有抬头,“初三。”
“初三?”姜玥杏眸圆睁,“岂不是马上要中考啦!”
“嗯。”
姜玥看她年级和自己差不多的样子,挠了挠头问:“你多少岁?”
“十五。”
“哇。”姜玥说,“我比你小一岁,现在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呢。”
两人尬聊完房间又陷入沉默,姜玥受不了冷场努力绞尽脑汁找话题,看她已经铺好床铺,放下毛衣针,“我现在就带你去领洗漱用品吧。”
古琴琴把被褥铺好直起身,嘴角含了些许笑意,“谢谢。”
两人离开,党紫薇偷偷瞄了一眼认真看书的晴绯,动了动嘴唇,开口说:“阿绯,我回房间啦。”
晴绯视线从书上离开,对着党紫薇微微点头。
看着女孩迫不及待离开的身影,晴绯有些疑惑的歪了下脑袋。
奇怪,党紫薇怎么感觉还是有点怕她啊?
按理说自己年龄比她要小好几岁,平日对她态度也温和,她还经常和姜玥在一起,和自己相处这么久,也该熟悉起来了吧,怎么还一副社恐怕生的模样?
其实党紫薇自己也说不出原因,反正她和晴绯单独待在一起就莫名感觉不自在,和福利院的其他小孩相处就没有这种感觉。
党紫薇想,可能是因为晴绯并不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吧,她总是一副自信淡然的模样,喜欢看一些高深莫测的书,一双清凌凌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人的内心。
真正的原因其实差不多。
党紫薇因为脸上的胎记,人比较自卑,与人相处更加敏感。虽然晴绯自我感觉说话态度已经足够的亲切与熟稔,但她终究不是一个有亲和力的人,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孩,与这些还没长大的小朋友相处天然有距离感。
古琴琴如她说的那般,只住了一晚就离开,期间一直没有回来过。
晴绯没有机会和她相处,对这个眼里仿佛藏着无限忧思的新舍友没有丝毫了解。只是后面从保育员口中得知,古琴琴家里的房子不幸被泥石流冲塌,家人全部遭难,只有她因为在城里寄宿读书才逃过一难。
等到中考结束,古琴琴才搬着她可怜巴巴的行李回到福利院,那时候已经是六月中旬了。
六月,城市里因为水患造成的累累伤痕已经被修复,街道恢复正常,人们的生活也恢复正常。
晴绯按部就班的上完小学课程,正式从红星小学毕业。
毕业前夕,毕业班流行起互送礼物,男孩一般是个笔记本,女孩就花样多了点,笔记本、手绢、头花、发夹、手串。
晴绯在班上的存在感极低,除了杨冬、姜玥,还有一个杨冬的好朋友钟秀兰,她几乎没有和班上其他人接触交流,连老师都认为她是一个极内向的同学。
自然而然,晴绯收到的毕业礼物只有三份。
姜玥觉得晴绯学习太过懒怠,送了她一个笔记本,第一页用工工整整的小学字迹写了祝福语,留了赠与原因和时间。看着还挺有收藏意义的,晴绯准备把笔记本收到空间保存。
杨冬给每人都送的彩色纱质发带,这个时期很流行用它绑头发。她给晴绯的是一条黄色纱带,让她配余春华给晴绯买的那条鹅黄色泡泡袖连衣裙。
钟秀兰送给晴绯一个颜色鲜艳明亮的塑料发夹,在后世看来估计有点廉价,但在当时却是小女孩心中很时髦的饰品。
同样是这学期新来的,姜玥和晴绯不一样,她十分重视上学的机会,自然而然的重视同窗之间的友谊,加上她性子温良,做事体贴,与任何人说话都轻声细语,笑脸相迎,所以她在班上的人缘不错,在离校前陆续收到了不少同学给她的小礼物。
姜玥勾毛衣赚了些零用钱,花钱不像刚进福利院那般畏手畏脚,很用心给每个人都回了份小礼物。
晴绯也得回礼。
她本来打算直接买三个笔记本作为回礼,但在空间实验新药品的时候,晴绯无意间看到一个小玩偶,突然冒出来一个更好的主意。
她在物资中找出一堆以前抓的娃娃,各式各样,十分适合小学生之间的礼物。
果然姜玥三人在收到晴绯送的玩偶后,肉眼可见的惊喜,喜欢的不得了,连姜玥这个年纪偏大,已经不能算是小孩子的人也不例外。
杨冬更是起了贩卖玩偶的心思,追着问晴绯娃娃是哪里来的。
晴绯看着杨冬亮晶晶的眼睛,眼睛眨都不眨的说了一个地址的小摊位。
后面杨冬在那个地点蹲了好几天,风吹日晒也没能等到卖玩偶的小摊位,最终只能当自己与玩偶生意无缘,无奈放弃。
毕业考试前一周,班上的同学和老师一起在操场拍了一张毕业照。
阳光明媚,古木阴阴,孩子们系着红领巾一排排站在层层阶梯上,面对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在黑白照片上留下独属于他们的青春回忆。
多亏了这张照片,晴绯也算是在小学同窗的青葱岁月留下了浅浅痕迹,不然多年之后,大伙一定会把她这个人从记忆里抹得一干二净。
她在班上的存在感实在太低,不用多年之后,就是现在,大家拿到照片一排排数过去,数到照片上面第二排最左边的那张浅笑嫣然的脸庞,大多人估计都会皱着眉头苦想不出她的名字,只知道她是这学期新来的。
以后晴绯名声鹊起,这些小学同班同学摸着照片才恍然发现自己居然和这号人物同过班。
夏日的风微微的吹着,天空湛蓝又明亮,漂浮的几朵白云慢慢随风移动。
晴绯站在校门口等姜玥出来,两人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往回跑。
不知道为什么,完成了小学毕业考试,晴绯的心情也变得异常轻松,仿佛完成了某一阶段的任务。
夏日的暖风从晴绯脸边拂过,她就这样结束了这一世的童年时代。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5章
晴绯和姜玥从红星街道跑上支路, 发现福利院门口站了好些人,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加快速度往人群中跑, 还未走近就听到叽叽喳喳的讨论声。
“我在公路边看到的, 孩子乖的很,也不哭也不闹。”
“作孽呀作孽,刚出生的孩子,白白净净这么漂亮, 做父母的也舍得扔。”
只听这几句大概的话,晴绯大概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
估计又是附近的居民在大马路边上发现被人遗弃的孩子。
因为红星福利院, 红星街道每年都会出现几起婴儿遗弃的事件, 丢孩子的人害怕凑近了丢容易被人发现,每次都把弃婴丢在福利院到红星街主路的支路上, 几乎每次都是附近的居民发现,对此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
特别是今年,因为计划生育的出现,每个家庭只能有一胎,附近遗弃的女婴明显增多。
晴绯凑近了探头往里看, 一眼就瞧见谷铃兰手上裹着襁褓的婴儿。
小婴儿面团儿似的一张小包子脸,白白嫩嫩,黑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像会说话一样机灵地四处打量, 瞧着既聪明又漂亮, 难怪周围人都在可惜。
发现弃婴的阿婶嘴碎且啰嗦,不仅各种分析孩子的来历,还拉着温玉院长车轱辘话来回说捡到孩子的细节,这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等围观的几个大婶离开, 温玉院长和其他人抱着孩子回福利院,晴绯和姜玥紧随其后。
红砖房一楼走廊里面点着熏香,混着股浓烈的酒精味,育婴室里的婴儿哭声此起彼伏,在幽长的走廊中回荡。
晴绯已经完全没了小学生涯结束的轻松心情,看赶来的江医生给婴儿做了一个简单的全身检查,确认康健后她才放下心,跟着姜玥回到二楼宿舍。
姜玥听着楼下传来的哭声,听得人既心疼又心烦,她放下书包叹了口气,“最近育婴房的婴儿越来越多,阿姨们都有点忙不过来了。”
前段时间,福利院接收了一批因为水患失去家人的孤儿,还有断断续从其他规模比较小的福利院转过来的孩子,以及就近接收的孩子。
晴绯同样愁眉,小孩子一多,特别是昼夜颠倒的小婴儿,晚上睡觉都是小孩啼哭的声音,太扰民了。
她只能安慰道:“温玉院长应该还会招人吧。”
其实温玉院长已经新招了一批工作人员,但在照顾孩子的人手方面还是有点捉襟见肘,特别是需要人时刻留意看顾的婴幼儿。
晴绯眨了眨眼睛,心底划过一个主意。
“是该再招一些人,转到我们这里的孩子越来越多,房子都快住不下了,难怪当初还要修房子,当时修的时候我还觉得奇怪呢。”姜玥说着如往常一样打开窗户,查看后院宿舍楼的进度。
外面明亮的阳光一下子扑进房间,天空澄碧,纤云不染,纯净而无际的蔚蓝天际让人心境都变得开阔。
姜玥表情微微放松了些,语气跟着变得轻快,“阿绯,你看,后面的房子已经安装好门窗了。”
晴绯探出头打望。
果然,今天早上还空荡荡的楼房已经有了门窗,不过并不是晴绯在后世熟悉的样子,而是这个时代常见的青绿色木质门窗,估计后世到她那个时候,已经重新换过一回了。
两栋六层高的楼房,青砖灰瓦,崭新的绿色门窗,楼房边移植的几株石榴树花开的正妖艳,看上去还挺漂亮。
姜玥拉着晴绯,兴致勃勃说:“走,我们下去看看。”
晴绯心里念着刚才冒出来的主意,“不了,你去看吧,我有事找院长。”
“好吧。”姜玥遗憾地放开晴绯的手,没有去问她是什么事,出门找党紫薇陪她。
——
温玉在楼下处理完事情,回二楼办公室,在走廊遇上了等候多时的晴绯,看她的架势就知道是有事找她。
“晴绯,找我有什么事吗?”温玉笑着问。
晴绯瞄了一眼办公室,“院长,我们进去说。”
温玉知道晴绯一向人小鬼大,推开门进去,坐到待客的沙发上。
晴绯不用温玉多说,很自觉地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温玉眼里含着笑意,语气柔和,“说吧,什么事?”
晴绯端端正正坐好,一本正经说:“温玉院长,我有个建议提给我们福利院。”
温玉嘴角忍不出露出一抹笑,侧耳做出认真聆听的模样,“什么建议?”
“我发现最近来福利院的孩子变多,阿姨们都照顾不过来…”
温玉边听边点头,没有因为晴绯是小孩而不耐烦,嘴角噙笑,温和的眼神似乎在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可以采取家庭寄养的模式,安排符合条件的孩子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这样不仅减轻了福利院的人员压力,还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让他们在正常家庭长大。”
晴绯说话斯条慢理,一字一句都很清晰。
这种家庭寄养模式在后世比较常见,经过多年来的实践,相关法规政策在不断地被完善,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
温玉本来还散漫的神色随着晴绯出口的话慢慢变得认真起来,身子不自觉靠近晴绯,语气认真,“你和我仔细说说这个寄养家庭。”
晴绯上辈子也是孤儿出生,对于家庭寄养的管理规定可谓是烂熟于心,挨个列举了寄养家庭应当具备的条件,“寄养家庭第一得有当地户口和固定住所,我们刚开始实行,最好就选附近的居民,方便我们探访监督……”
温玉认真听了一段,觉得这个法子可实施性强,起身打断晴绯的话,“你先等等。”
她从后面办公桌拿过来钢笔和笔记本,然后示意晴绯继续说下去。
两人就家庭寄养模式坐在沙发上认真谈论了半响。
事关孩童的权益,晴绯没有半点藏拙的想法,把后世已经趋于完善的流程、规章制度一个个列举,全部都告诉了温玉。
温玉自然是很惊奇,一个小孩有什么奇思妙想并不奇怪,不过他们能想出这样全面而合理的方案才是不可思议的。
她浏览了一遍做好的笔记,眼里都是震惊,“这些都是你自己琢磨的?”
晴绯不好意思地抿唇笑了笑,“不是,我也是听一个老爷爷说的。”
温玉微微拧眉,“老爷爷?”
“嗯。”晴绯肯定地点头,眼眸微动,回忆着‘往事’。
“我在放学路上遇到的一个老爷爷,他知道我是福利院的,问我们福利院有没有家庭寄养模式,国外就有,然后我就问他家庭寄养模式是什么。”晴绯说着说着,突然想到似的补充了一句,“对了,那个老爷爷说他是从国外回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羊城有不少归国华侨回来做生意,遇到归国华侨并不奇怪。而且这个时期国外的确已经有了这种家庭寄养模式,可能与晴绯所说的细枝末节不大相同,但不影响她这个说法的信服力。
温玉没有任何怀疑,恍然道:“原来是这样。”
相比归国华侨告诉她国外的寄养模式,晴绯一个十岁小孩自己想出来的,更让人难以相信。
她一脸慈爱摸了摸晴绯的头,“你能记住这么多东西也很棒,我会把你说的整合好,拿到会上和其他人讨论讨论。”
晴绯抿着嘴微笑,露出被夸后喜滋滋的神情。
温玉笑着问她:“你是不是想住在寄养家庭?”
晴绯立刻摇头,“我没有,我不想,我觉得就在福利院挺好的。”
开玩笑,马上就能读初中了,以后她寄宿在学校,不比寄养在其他家庭自由。
“之前有人想领养你,你也是拒绝。”温玉认真盯着晴绯,想与她谈心的模样,“阿绯,你是不是想找自己的家?”
自己的家?晴绯脑海里闪过一个女人的身影,面容模糊不清,越是回忆越是想不起来。
时间太久,她居然把原身母亲的样子都忘了,原身过往的记忆也变得朦胧,仿佛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
晴绯轻轻笑了笑,“院长,我不想找以前的家,也不想重新给自己找个家,我现在就想好好长大,好好过好自己的人生。”
她语气十分真切,温玉听出她说的心里话,对此也理解,毕竟晴绯年龄已经不小,不可能把新家庭当成自己的家,至于不想找以前的家,可能记忆里她原来的家庭并不是很美好的存在吧。
温玉老公庄正则是名军人,之前因为红红被拐卖向部队申请了转业,刚刚安排下来,他从部队转业到了公安部门。
晴绯也算是解救红红出来的恩人,原本温玉想找晴绯问下她家人的线索,帮她找家人,现在知道本人没这个意向,她就没有再提。
晴绯站起身准备离开,“院长,那我走喽。”
“诶,等等。”温玉叫住她,想顺便了解一下其他情况,“古琴琴和你们相处的还好吗?”
古琴琴搬回来没几天,在团体生活的细枝末节上不会锱铢必较,三人相处的还算和谐,没有发生过矛盾。
只是古琴琴性格偏高冷安静,休闲时间几乎都泡在阅读室,妥妥的清冷学霸,短短几日相处,她与晴绯、姜玥的关系谈不上熟稔。
晴绯实话实说:“挺好的,琴琴姐性格比较安静,喜欢看书,和我们相处的很融洽。”
“那就好。”温玉想了想,“她刚来福利院,没有交好的朋友,平日里吃饭或者其他活动,你和姜玥最好叫上她一起。”
晴绯乖巧地点点头。
温玉对晴绯笑了笑,“没事了,回去吧。”
晴绯回到房间,姜玥还没有回来,古琴琴也没有在房间。她把身体整个倒在床上,呆呆凝视上方陈旧发黄的天花板,思绪悠悠飘向远方。
这个暑假她要怎么过呢?
福利院自由度不高,就算现在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远没有后世管的严,但也没法每天都请假出去。
她如果想趁这两个月好好赚钱就得想办法出去走走……
太阳西斜,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温暖又静谧。
时间不慌不忙的流动,仿佛什么事都不必着急。
微风荡过窗外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伴随着蝉鸣和孩子们的嬉戏声,晴绯慢慢阖上眼睛,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6章
每天不用按时上学, 晴绯一下子松懈下来。
以前每天放学还会跑一趟卤肉店,提货去其他地方卖卤货,现在整天都待在福利院不出门, 完全忘了暑假准备赚钱的事。
日头毒辣, 空气因炙热而扭曲和模糊,闷热的空气蒸笼般笼罩在四周,密不透风,无处可逃, 让人没有一丁点出门的欲望。
晴绯看了眼外面强得耀眼的日光,手上摇晃了两下蒲扇, 表示这个钱不赚也罢。
她其实不缺钱, 空间里留着上辈子的资产,只是用它们换成这个时代的钱有点麻烦, 上学时能每日这样奔波赚钱还是因为闲的没事做。
室内闷热,她拎了把小竹椅到红砖楼西侧。
红砖楼挡住太阳在地面投下一片阴影,点上蚊香,竹椅靠在墙边,人靠在竹椅上, 细细品读手上的书籍,时不时有一阵凉风从穿过西面的小树林,清凉拂面,舒爽得紧。
孩子们精力无限, 像是感受不到暑热一样, 在两栋新房子之间的地坝上奔走玩耍,温玉在院里走了一圈才在角落发现晴绯。
大热天的,她穿着一身长衣长裤,屈膝坐在竹椅上, 睫毛密密长长,鼻头微翘,嘴唇轻抿,专心投入在膝上的书本里。
温玉看着女孩姣好的侧脸,嘴角牵起笑意。
“阿绯。”
晴绯温声抬头,看到温玉,站起身打招呼,“院长。”
温玉走过去,“你怎么一个人呆在这里?”
“这里清静。”话音刚落,一阵风刮过,树林婆娑着沙沙响了一阵。
晴绯感受着凉风,笑着补充了一句,“还凉快。”
“是挺凉快的。”温玉附和了一声,接着轻声询问,“阿绯,顺顺来我们小区走亲戚,你和姜玥要不要去我家玩几天?”
对于好久没冒出来的名字,晴绯反应了一阵才明白过来她在说谁,但仍没听明白这话的意思,疑惑问:“顺顺…他…来你们家走亲戚?”
温玉笑着解释,“不是不是,他是去他姑姑家做客,我们家和他姑姑住同一个小区,顺顺过来的时候找红红玩,留在我们家做客。我想你们放假,可以去我们家玩几天,你们几个小伙伴也能聚聚。”
顺顺的姑姑住在温玉所住的小区?
晴绯眼眸微闪。
温玉一家跟着庄爸庄妈住在军区大院,那个大院住的要么是团结干部,要么是军级干部,看来顺顺的姑姑也不简单嘛。
她之前听过顺顺说他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老家在农村,陆爷爷、陆奶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这个时候两个农民能养出如此出色的一双儿女,也是相当了不起了。
晴绯在心里默默感叹,并不知道温玉口中的顺顺姑姑并不是陆家的人,和顺顺没有血缘关系。
温玉倒是清楚。
顺顺一家来军区大院走亲戚,找的是军区政治部的赵主任,大院里的人随便打听一下,就弄清楚了两家的关系。
这个陆家严格上说,并不算是赵主任的亲戚。赵主任弟弟去世,弟媳改嫁到陆家,她弟弟和弟媳原本有个女儿,走丢了到现在还没找到。
这些信息,温玉肯定不会多舌告诉一个毫不相干的小孩子,所以晴绯也就错过了知道真相的机会。
如果她找顺顺聊聊,说不定还有机会知道这事。
只是这种可能被晴绯亲手斩断了。
“院长,我就不去了,明天我要请假去春华姐姐那里。”
晴绯想也没想的拒绝了。
她现在的外貌与刚开始走丢的时候相差不大,有原身母亲在的地方,容易暴露身份,属于危险地带。
温玉想了想,建议着说:“你要不晚一两天去春华那边,顺顺现在住在我家,过几天就回县城了,以后可没机会了,他们两个小家伙也想你过去玩。”
“不行,春雷哥回来说了,春华姐有急事找我商量。”晴绯依旧摇头拒绝,一脸傲娇地表示,“而且我和他们两个小屁孩玩不到一块。”
她可没说谎,只是把事情稍微说的紧急了点。
傅春雷高考结束后就在徐星洲店里帮忙,昨天回福利院带话说春华姐有事找她,让她最近找个时间去他们家一趟,晴绯本来就打算这两天过去的。
温玉见她实在不愿意去,就没有勉强。的确,晴绯和那两个小家伙不像玩在一起的。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那么神奇,有些人有些事情,可能就是冥冥中注定会遇到的
夏日的清晨,朝阳初升,微风拂面,舒爽怡人。
顺顺留在庄家作客,唐文瑜夫妻俩待在旅馆无事可做,他们本来就是打着来羊城玩顺便拜访赵清欢的名头,干脆出门逛一逛,两人慕名去了一家老字号早茶店。
这家早茶店正是徐星洲之前带晴绯他们去过的那家老字号。
吃过早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光线变得热烈。
唐文瑜挺着大肚子慢吞吞走在大街上的绿荫下,一脸的不高兴。
陆爸好言劝了老半天,心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文瑜,我已经把道理都和你说了,宋家在部队权势不小,我们家和他家交往是有好处的。”
“我知道你不愿意上你大姑子家,但为了我们这个家,为了你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你暂且委屈一下,我们又不是经常来,逢场作戏你总会吧。”
说着说着,语气中带出点火气。
唐文瑜最看不惯他这副汲汲营取的样子,别过头不看他。
陆爸叹气,“我实在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抗拒去宋家?只是走个亲戚而已。”
唐文瑜嗤鼻,讥诮在唇边一闪而过,“我们哪里是亲戚,这样舔着脸去她家,别人难道不懂?”
别看她说的冠冕堂堂,除了抹不开面,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害怕。
每次去宋家,难免会提及大女儿,每次对上大姑子那双清凌凌的桃花眼,那双和前夫、女儿神似的眼睛,她就忍不住心虚,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言语间露了马脚。
陆爸无奈地摇摇头。
他前一个老婆是农村人,粗俗没文化,二婚就想讨个有文化、拿得出手的老婆,唐文瑜这些都很符合,人长得漂亮,还是个大学生,只是人难免有些清高,极其不会来事。
唉~~人哪有可能两全其美,交际的事靠自己一个就好。
陆爸看了眼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这样安慰自己。
两人又闷头走了一段路,陆爸突然感慨了一句,“如果你前面一个女儿在的话,我们如今上门走动也容易些。”
唐文瑜像是被踩到的猫,一下子炸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提她了!她不见了,人找不到了,这是我想看到的吗?我难道不想找到她吗?你们为什么反复在我面前提起她不见的事实!”
你当初和我相亲,不是在嫌弃小梧吗?
唐文瑜对上陆爸错愕的眼神,把后面质问的话默默吞进喉咙。
顿了顿,她眼睛冷了下来,手覆在肚皮上,牵起嘴角有些抱歉道:“对不起,可能是天气太燥热,我最近不知道怎得,脾气有些控制不住。”
陆爸注意到她手上的动作,关切道:“怎么啦?肚子有没有不舒服?”
唐文瑜摇摇头,“没事。”
陆爸小心扶着她,打趣道:“都说孕妇火气大,如今我算是见识到了。”
唐文瑜也跟着笑,气氛似乎松快了些。
陆爸看了眼周围,“天气晒,对面阴着,我们去对面。”
唐文瑜跟着他往对面街道走。
这条街属于中心商业街,两边店铺林立,对面过去刚好是家照相馆,橱窗上贴了许多黑白照片,各式各样的背景,各样年龄的人,摆着各种姿势。
唐文瑜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目光触及捧着花的小姑娘,瞳孔地震,带着猝不及防的震惊,登登上前两步。
她突然加快步伐往照相馆走,陆爸不解地跟上,“怎么啦?”
唐文瑜眼睛死死盯着那张照片,嘴唇颤抖,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
一直没有找到的女儿,居然出现在这张照片上!
陆爸看了眼照片,再看妻子的神色,再次询问,“文瑜,你怎么啦?”
唐文瑜又惊又喜,指着照片肯定道:“这是小梧,这里面是小梧!”
小梧?
陆爸反应了两秒,明白过来说的是妻子走丢的那个女儿,先是一喜,然后再次确认。
“真的吗?你确定是她?”
唐文瑜激动地点点头。
陆爸正想进店找照相馆老板问这张照片的来源,突然想到什么,再看了眼外面贴着的照片。
“嘶…奇怪,她看着不像…脑子有问题。”
陆爸盯着照片说出自己的疑惑。
不是说走丢的那个孩子脑子有问题吗?
唐文瑜理智回炉,这才发现照片上的女孩眼神清亮,周身的灵气仿佛要溢出照片,哪有半点痴傻的模样。
小梧难道恢复正常了吗?
想到这种可能,唐文瑜眼睛倏然一亮,嘴角轻扬,欢快地叫道:“是小梧,她恢复正常了!”
说着说着,她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
如果小梧恢复正常,那么她会不会记得是自己抛弃了她?如果找回她,她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赵清欢,告诉其他人?
唐文瑜通往照相馆的步伐越来越犹豫…
“等等。”她拉住往里走的陆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7章
陆爸转头, 眼里带着疑问。
唐文瑜眼神闪烁,支吾着说:“我…我刚才太激动了,她有可能…不是小梧。”
陆爸以为她在紧张, 笑着宽慰, “没事儿,我们先找照相馆老板问问情况,总是一个线索嘛。小梧离家这么久,有点变化也不奇怪。”
说完自顾自地往里走, 步伐中透露出迫不及待。
他想搞好与宋家的关系,赵静梧作为两家的连接点, 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赵静梧的下落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 怎能轻易放弃。
唐文瑜本来想拖住他敷衍过去,以后自己找时间单独去查, 现在看来实行不了,她又不能太过阻拦,这样太过明显和奇怪。
唐文瑜在心里安慰自己,也许自己的担忧都是多余的,当初自己只是让小梧在原地等她, 并没有做其他事,后面晴绯被人贩子带走,并非她的本愿。
她太累了,无力承担照顾一个痴傻孩子的重任。
没了丈夫, 唐文瑜好像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力量, 每天看着痴痴傻傻的女儿,感觉前路灰暗得一眼可见。于是乎在弟弟的怂恿下,起了抛弃小梧的心思。
不过她没想着彻底不管啊,她只是想把小梧送到白云县附近的福利院, 以后还会去院里看望小梧,谁承想出了意外…
唐文瑜默默走在后面,想到自己经历的一切,心里还委屈上了。
陆爸走在前面找到照相馆老板,向他询问橱窗外展照片上人的来历。
照相馆老板闻言,出店门确认他们说的哪张照片。
顺着陆爸指的方位看过去,他恍然道:“她呀,这个小姑娘是跟一对小夫妻来拍照的,还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应该是…”
因为颜值出众,照相馆老板对晴绯一行人留有几分印象,说到男孩还用手比划了一下身高。
他又想了想,语气不太确定,“他们来应该是四月份的事吧?”
陆爸连忙问:“同志,你这里有没有留他们的地址?”
照相馆老板摇头,“没有,照片是他们自己过来拿的。厚厚的一叠,很少见人拍这么多张照片。”
这也是照相馆老板对他们影响深刻的一个原因。
陆爸追问:“那这里还有其他人的照片吗?”
“没有。”照相馆老板当即摇头,像是解释,“当时看这张照片拍出来效果不错,而且用的是新到的背景图,就多洗了一张用来展示。”
他是私下洗照片当招牌,没和照片主人打招呼,这个时候虽然没有肖像权的说话,但说到此事老板还是有些心虚,轻咳了几声,快速转移话题。
“咳咳,你们问这些事干嘛?”
陆爸眼里流露出悲伤和担忧,语气诚恳,“这个女孩儿是我们家走丢的孩子,我们夫妻俩一直在找她,一直没找到。同志,麻烦您帮我们仔细回想一下,方便我们找到孩子。”
唐文瑜一直站在旁边安静听两人交谈,对上照相馆老板看过来的目光,她眼底透出恳求和希望。
相馆老板自己也有孩子,对此颇有几分感同身受,安慰道:“你们别太担心,我记得他们来拍照的几个人不止衣服穿的好,人也处得好,那对小夫妻看上去不像坏人,想必你女儿也没有受苦,应该是被好心人收养了。”
老板努力回想当天的情景,把所有人的年龄大概说了一遍,最后补充道:“对了,他们说话口音就是当地人,应该就住在城里。那对夫妻来取照片也没有骑自行车,步行过来的,说不定就住在附近。”
如此详细和惊喜的线索,陆爸听完连声道谢,“谢谢,谢谢。”
他看向橱窗上贴的照片,“同志,你可以把这张照片送给我们吗?”
相馆老板很好说话,当即把照片取下来,正想递给陆爸,中途却被一只手劫走。
唐文瑜赶在陆爸之前,主动接过照片,陆爸没有太过在意这些小细节。
离开照相馆,陆爸思索片刻,当即决定,“我们现在就去宋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随便合计下怎么找人。”
他一脸兴奋,边走边说:“小梧应该就住这个附近,我们拿着照片登报寻人应该很快就会找到她。”
唐文瑜手里捏着照片没吭声,低着头细细打量上面的人。
照片上的小姑娘微微歪着头盯着镜头看,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恬静又美好,一身漂亮的公主裙,脚上踩着小皮鞋,头发整整齐齐梳在后面,上面还别了几根发夹,一看就知道生活得很好。
她一直着急想找到女儿,是因为不清楚女儿的处境,担心她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受苦受难。
现在得知女儿过得很好,唐文瑜心里一直悬着的心一下子落下,没了之前的紧迫感,反而在知道女儿神智可能恢复正常以后,生了退怯的心思。
她爱女儿吗?当然,只是这份爱在她心中占据的分量极少,远不及自己。
唐文瑜出生优渥,在家被父母宠爱,出嫁后有丈夫疼爱,就算在农场生活过得艰难,也有丈夫赵怀逸包容她,照顾她。
虽然快是两个孩子的妈,但唐文瑜明显还没学会承担责任,遇事首先想到便是躲避,能拖一时是一时。
不论她在心底如何安慰自己,女儿有可能不记事,不明白当初自己对她的抛弃,但心里免不了还是有顾虑,而且她在怀逸死后对孩子的疏忽是实实在在的,一想到小梧回来后可能会把这些事告诉大姑子……
赵清欢的怒火,丈夫的审判,她都有点不敢面对。
她如今的生活好不容易变得平静富足,不想再起波澜。
明亮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投射在唐文瑜的脸上,光影斑驳,忽明忽暗,神色难辨。
两人默默走了一段路,唐文瑜突然惊呼,“呀,照片!”
陆爸回头,只见唐文瑜正慌张地扫视地面。
她大着肚子,找东西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
陆爸皱眉,“怎么了?”
“照片不见了,明明我一路都拿在手上的啊。”
唐文瑜低着头,找的很仔细。
陆爸一听连忙一起找。
街道空空荡荡,除了地转,就是绿化树,没有隐藏的死角。
出了这种意外,陆爸心里觉得好笑又生气。
怎么能手上的东西掉了也不知道呢?
但对上唐文瑜自责难过的脸,陆爸默默把指责的话吞了回去。
他按捺下心底的火气,安慰着说:“可能是丢在路上,我们沿街走回去找找。”
结果自然是什么也没找到。
顶着白花花的日光,来回多走了一截路,两人身上都出了汗,整个人都蔫巴了。
陆爸安慰妻子,“你不要着急,没了照片不好登报找人,不过好歹知道了小梧可能就生活在这边区域,总比无头苍蝇一样满世界乱找容易。像照相馆老板说的,至少我们知道小梧过得不错。”
唐文瑜低垂着脑袋,勉强牵起嘴角点了点头。
在陆爸看不到的视角,她扫了眼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轻轻舒了口气。
两人仍然去宋家告诉了赵清欢此事,不过为了隐去照片弄丢的事,换了一套说法。
“你们看到了小梧?”
赵清欢刷一下从板凳上站起来,那双浅色的眼眸顷刻间发出亮光。
唐文瑜细声解释,“嗯,街上人多,当时追过去已经不见人影,不过看小梧的穿着和随行的夫妻,她现在过得应该还不错,暂时不用担心她的安危。”
“她应该就住在那个附近。”陆爸接着说出在路上想好的计策,“我们可以贴一些寻人启事在那一带,说不定能找到人。”
他们虽然没有晴绯的照片,不过可以写一下赵静梧的特征,身上的胎记,说不定有认识赵静梧的人会注意到传单。
总算有了一点侄女的线索,而且还是一条好消息,赵清欢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一举手一投足都渐渐地带上了一种轻快的节奏。
“好好好。”她眼底浮起一团希望,语气急切,“你们是在哪看到小梧的?我马上找人贴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模板是现成的,他们只需要去加印几份。
他们之前把目光都集中在赵静梧的失踪地点——白云县,在那里贴了许多寻人启事,在羊城内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
此刻的晴绯正在余春华家吃午饭,还不知道她的寻人启事即将贴满大街…
她今天一早吃过早饭,趁着太阳不大,坐公交车来到余春华家。家里只有余春华、徐星潼和小和雨,其他人都在店里忙。
余春华让晴绯先在家里玩,等徐星洲他们回来再谈正事。
晴绯好久没看到小和雨,她似乎长大了不少,已经可以翻身了,还能挺直腰板坐着,有人逗她也能嘻嘻笑着给出反应,比之前一直睡睡睡要好玩很多。
小家伙有人陪着玩很开心,一会儿扭头看看晴绯,一会儿扭过头看看徐星潼,妈妈没在身边也没有哭闹,蹬着小脚,手上拿到什么都往嘴里放。
徐星潼像个严格的管家,一脸严肃盯着小家伙,除了奶嘴,不让小和雨有任何机会把其他东西放进嘴里。
余春华因为晴绯来了,提着篮子去菜市场,回来的时候神采飞扬,像是遇到了什么好事。
她乐呵呵地宣布,“今天菜市场碰到有人卖黄油蟹,个头超级大,我赶紧挑了几个,我们中午清蒸吃。”
晴绯听到黄油蟹眼睛一亮,一下子勾起肚子里的馋虫,赶紧过去查看。
黄油蟹生长在咸淡水域交界地区,是一种非常难得遇到的青蟹的变种。
青蟹之所以能够摇身一变成黄油蟹,是因为青蟹一生要经历多次脱壳,绝大多数的母蟹最终会变成膏蟹,但存在部分母蟹吃了太多,身体太胖,没有办法褪壳,蟹膏会慢慢的聚集在腹部。
每年逢炎夏产卵季节,母蟹爬上滩涂,在阳光的照射下,蟹体内的蟹膏会分解成金黄色的油质,然后渗透到体内各个部分,使得整只蟹全身肉质变黄,晶莹剔透、充满黄油,因此也就有了黄油蟹这一种很特别的螃蟹。
黄油蟹遍体通黄,充满油脂,肥美厚实,有“蟹中之王”美誉。
晴绯上一世每年六七月都会想法子弄点来吃,只是价钱有点小贵。
一千只青蟹中最多有四五只黄油蟹,很难人工干预,而黄油蟹的产量及质量受养育环境和天气的影响,使得黄油蟹弥足珍贵。
在后世一只上好的头手,价格甚至可以高达2000元一只,哪怕是最差的水油,价格也至少都是150元一只。
晴绯感觉余春华手上这几只就不错,蟹油已渗透关节部分,每一只蟹脚分布均匀,呈饱满、橙黄色透明状,够得着头手级别。
她好奇问了余春华价钱,更深刻地感受到时代的鸿沟。
这个价钱简直就是白给呀!
她现在就有种冲动,去菜市场把剩下的黄油蟹全部拿下,自己一次性吃个够。
不过后面余春华的话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买了八只,我们中午一人一只,剩下的等晚上星洲和春雷回来,每人又一只,数量刚刚好。”
余春华边收拾买回来的菜,边和晴绯闲聊,“我去的时候刚好碰到出摊,才抢到这么多只,剩下的没几下就卖光了。这黄油蟹我还是在小时候吃过,味道特别好。”
那么久远的岁月,余春华其实早就遗忘了黄油蟹的味道,不过记忆中和父母一起吃蟹的时光,格外清晰和美好,让她对黄油蟹的味道有种笃定。
它绝对很美味!
晴绯担心余春华不会处理食材,一直跟着厨房帮忙。
最好的食材往往采用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黄油蟹清蒸就好,保持起原汁原味。上锅蒸之前先用冰水泡,让黄油蟹处于“冬眠状态”,再用牙刷将蟹刷洗干净,然后再蒸二十分钟。
余春华只记得清蒸,不记得还有冰冻的步骤,好奇问,“这是为什么啊?”
晴绯笑道:“黄油蟹最忌泻油,处理过程不能出现伤口,所以得先让螃蟹麻木,然后再处理。”
黄油蟹的微妙之处就在于保持其完整性,确保蟹每一部分都完好无损,才能最大限度保留其独特的口感和营养。
等午饭全部上桌,晴绯有点迫不及待地解开蟹盖。
一股特殊的蟹油香味扑面而来,蟹盖上一层黄澄澄的蟹膏,肥美到流油。
她赶紧品尝了一口。
如梦幻中的金黄色汁液与蟹肉浑然一体,绵密的颗粒感,带有松子般的油脂香,不愧是蟹中贵族,天下至鲜美味。
“太好吃了!”
晴绯美滋滋吃着蟹肉,心里真是知足极了。
其他人也是回味无穷的样子,不是在吸吮蟹脚,就是在砸吧嘴巴,连一点蟹肉都不放过。
余春华用筷子挖着蟹壳里金灿灿的蟹肉,满嘴都是清甜香浓的蟹膏。
果然很美味,难怪爸爸妈妈喜欢。
她记忆中一家人一起吃蟹的画面,似乎有了味道,场景变得鲜活起来。
余春华眨掉眼眶里闪过的泪珠,看了眼餐桌上认真吃饭的两人,轻轻笑了笑。
满桌的美食,满足的神情,欢乐的氛围。
如果爸妈在天之灵看到她现在的生活也会安心吧。
她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等晴绯同意了分红的事,分店定下来,星洲也能轻松些……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8章
余春华他们找晴绯来, 就是商量开分店和分成的事。
他们用的卤料一直是从晴绯那里进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店里的营收和晴绯无关。
徐星洲开了一段时间的店, 由于味道好, 生意爆棚,名声越传越远。
店里除了附近的顾客,逐渐有一些住的比较远的顾客慕名过来,他便起了开分店的念头, 刚好赚的资金也够。
徐星洲心里明白卤肉生意能这么好,多亏了晴绯给的秘制卤料, 卤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以这次他想换一种合作方式。
晚上,徐星洲回来和晴绯商量, “我想把你手上的卤料配方买断,你出方子,我们出力,合伙开店,以后店里的营收分你四成。阿绯, 你觉得怎样?”
晴绯摇了摇头。
徐星洲还以为她要拒绝,身体一下子坐直,脸上仍温和笑着,示意她说说自己的想法。
晴绯笑着说:“我不用分这么多, 给我一成就行。”
方子是上一世的徐思思研制出来的, 她可不好意思拿这么多利,就拿一个将方子穿越时空带给他们的费用吧。
徐星洲愣了愣,提醒道:“阿绯,按我们现在店里的收入, 你少要三成利,就代表每个月少了一千多块钱,如果分店开起来生意还这么好,就代表你少收入三千块。”
余春华跟着劝道:“我们店能开起来,你的方子占了一半的功劳,在这件事上,你千万不要和我们客气。”
晴绯嘴角漾着笑意,“我少要,你们不就多赚了吗?怎么还来劝我呢。”
余春华嗔了她一眼,“我们占你一个小姑娘的便宜,心里难安。”
而且晴绯算是徐星潼的救命恩人,就冲着这份情,他们也不能占她的便宜啊。
晴绯轻轻眨一下眼,态度认真,“我明白少的利润代表什么,店铺全靠星洲哥劳心劳肺,我就出一个卤料方子,实在不想拿这么多利润。”
她耸了耸肩,直白地指出,“而且你们完全可以花钱直接把卤料方子买下来,这个方式对你们最有利,让我用方子入股店铺,已经是你们在照顾我了。”
其实他们不用花钱也能得到方子,因为晴绯给他们的卤料根本没有做过处理,只要拿去辨别就能知道里面的配方。
但余春华夫妇很实诚,没有做这种小动作,除了他们是徐思思女士的父母,这也是晴绯愿意和他们合作的原因之一。
经过双方的拉扯,最后给到晴绯的利润是两成。
也就是说,等第二家分店步入轨道,她每个月什么也不做就有两千块左右的收入,以后如果再开分店,她的收入只会更多。
晚上室内暑热尚未完全消退,不如外面凉爽,晴绯他们搬出竹椅在院子里歇凉。
竹椅席面是竹编,架构是木头,可以调节席面的倾斜高度,调节到最低档,和躺着差不多。
满天繁星,又大又亮,院子里夜风凉而滑,吹过肌肤时像上好的绸缎,舒服极了。
几个人躺在竹椅上看星星,聊天。
时光恬静又安详。
“屋里热得很,春雷怎么还在屋子里?”
“在写题,他啊,买了一本练习册,白天要干活,只有晚上有时间做。”
“啧,屋里太热了,你明天去买个电风扇回来。”
“好。”
“……”
晴绯听着余春华夫妇之间的喁喁细语,伴随着着空气中皂角的清新香气,渐渐睡着了……
天刚露出鱼肚白,阳光透过轻纱般的薄雾,照亮了宁静的城市。
晴绯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怔忡了好半晌,发了一会儿呆,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从后院竹椅转移到房间内床上。
她揉了揉眼睛,起床准备拿自己的衣服换下睡衣,转头发现床头柜上整整齐齐叠着一件翠绿色衣裳,颜色夺目,十分显眼。
晴绯拎着衣裳抖开,是一件圆领无袖连衣裙,简简单单的纯色棉布,上面没有任何修饰,带着一股阳光的味道。
一看就知道是余春华给她准备的。
这个时候很少有人会把新衣服洗了再穿,大家巴不得让别人闻到新衣服的味道,不然如何证明它是一件新衣服。
余春华受小时候精致生活的影响,新衣服都会洗一下,还会用热水瓶熨服帖,上次她送晴绯的黄色裙子也是洗过后再给她的。
晴绯提着新裙子思索片刻,决定换上这件新裙子。
送礼物的人看到别人穿上她送的衣裳,心里也会感到开心。
余春华看到晴绯穿着她挑的裙子下楼,眼角眉梢荡开了笑意,连声夸赞,“好看好看,我就知道这件裙子很适合你。”
晴绯皮肤白,翠绿色的裙子将她的肌肤衬得如一块美玉,翠色欲流,轻轻渗入玉中,活像是森林里的小精灵一样。
“谢谢春华姐。”
晴绯脆生生说,童声稚气显得可爱极了。
余春华笑意融融,“不用谢,你喜欢就好。”
她现在不缺钱,很享受给晴绯打扮的感觉,看到晴绯被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心里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无比开心。
这种开心包含了一种仿佛她小时候愿望被弥补的满足感。
余春华已经足够克制,如果不是担心买太多晴绯不好意思接受,她想给晴绯买的量远不止这两件。
窗外鸟鸣嘤嘤成韵,夹杂着朗读英语的声音。
声音不大,磕磕绊绊,读起来很生疏。
晴绯闻着声音走到后院,看到傅春雷正捧着书朗读英语单词。
发音就像把英语单词用音译后的中文读出来一样,带着浓浓中式英语的味道,而且一些单词发音十分不标准,晴绯都没有听出来是哪个单词。
傅春雷察觉有人过来立刻停止朗读,看到一身绿裙子的晴绯,眼眸一亮。
他没有说任何夸赞之词,但晴绯明显能看出从他眼神里流露出惊赞之意。
傅春雷将课本合上,笑着说:“早啊,阿绯。”
“早。”晴绯走过去,歪头看他手上的书,“春雷哥,你在读英文单词吗?”
“是啊。”傅春雷点头,叹气道,“以后你们上初中也该学英语了,要好好记单词才行。”
语气很无奈,看得出来他对英语这门课非常头疼。
“哦,我知道了。”
晴绯没有过多发言,毕竟她现在可是一个还没接触到英语的小学生。
吃过早饭,徐星洲和傅春雷一起去店里干活,余春华把带轮子的婴儿床推到堂屋的通风口。
她坐在婴儿床旁边一边织东西,一边和晴绯闲聊。
“春雷哥录取结果出了吗?”
晴绯看傅春雷昨晚在做练习题,今早又在朗读英语,心里猜测他很可能没有录取上,于是没有当面问这个问题,而是私下里询问余春华。
果然,余春华眸色暗了暗,原本舒展的眉眼带出几分惆怅,“春雷这次没录取上,他有点偏科,英语不好,分没有估好。”
在80年代,高考是“先填志愿再出分”,高考结束后自己进行估分后便要填报,大部分考生信息闭塞,没有人能指导填报,也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所以估分这个步骤格外重要,稍有差错,就是考生一辈子的遗憾。
“他的分数如果报大专就录取上了,填大学就差了点。”余春华叹气,“可惜了,大专和大学毕业都包分配,考上都是铁饭碗。”
的确可惜,这个时候大专和大学的含金量都高,国家包分配,专业好的话,就算是大专生,以后也有可能当官的。
晴绯问:“我看春雷哥还在学习,是不是准备复读?”
余春华惊讶地看了晴绯一眼。
虽然对晴绯的心智早熟早有概念,但看到一个面容稚嫩的小女孩一本正经地从细枝末节中推断出事实,她心里还是觉得有些惊讶和新奇。
余春华笑着点头,“嗯,是准备复读。”
说完抿了抿唇,眼神飘浮,似乎在思考傅春雷复读的可能性。
晴绯见她眉宇间带着忧虑,笑着说,“春雷哥那么努力,成绩也不差,复读一年肯定行的。再不济也可以读一个大专嘛。”
“我看读大专有点难。”余春华无奈笑笑,“他就是奔着大学去的,想考本科,不然当初就和亚平一样读中专了。你看你亚平姐,现在卫校毕业,已经分配工作在赚钱了。”
蒋亚平和傅春雷在处对象,两人青梅竹马在福利院长大,之前在福利院的时候还偷偷摸摸的,一毕业就不用遮掩,正大光明公布了关系。
余春华忧虑地蹙起眉头,“春雷其他科还行,就是英语不好,怎么努力都提不高分。我和你星洲哥学习也不咋地,帮不上忙。”
晴绯眼眸转了转,“可以请私教来补课啊,找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他们时间多,应该愿意赚点外快。”
“私教?”余春华琢磨了一会儿,嘴角慢慢牵起笑意,“这个主意不错。”
她自言自语推算以后,“春雷身上的钱应该不够,我和星洲可以资助,如果春雷不接受我们的资助,就算借给他的,等他以后再慢慢还,反正复读的这一年,最好竭尽全力考上,如果再复读一年,春雷自己首先就不会愿意。”
他们一起在福利院长大,徐星洲和余春华离开福利院后,也是傅春雷在照顾徐星潼,几人感情不言而喻。
说话间,徐星潼从后院带着画本进来。
他看着比之前长高了点,个子都快和一米六的余春华比肩,眉眼之间的稚气渐渐褪去,面部轮廓逐渐浮现,五官开始舒展开来,已经有了少年的模样。
“外面太阳晒过来了吗?”
余春华对他说话格外轻柔,语调又慢又清晰,保证让他能听进去。
徐星潼点头,“嗯,有太阳光。”
余春华帮他把餐桌上的东西移开,“星潼,你就坐在这里画画。”
徐星潼拿着画本坐在餐桌前,继续写写画画。
余春华看了一会儿徐星潼安静画画的侧脸,眼睛倏地亮了,兴奋地说:“诶,我也可以请个大学生来给星潼补课啊!”
她转头对晴绯解释,“星潼这个状态去学校读书肯定不行,我在家教他又能力有限,本来我和你星洲哥还在商量,福利院有专门针对他们这些孩子的课堂,要不要送星潼过去上课,现在你可提醒我了,还有另一种方法。”
晴绯跟着她的话看了一眼徐星潼。
徐星潼比晴绯还要大一岁,一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是该接受教育了,对他的病情也有好处,不能像以前,学的东西零零散散,没有架构和规划。
“对啊。”晴绯赞同,补充道,“可以请大学生按照学校的课本教他,星潼画画天赋高,还可以请美术系的大学生。”
余春华忍不住拍了拍晴绯的脑袋,语气宠溺,“小脑瓜子真聪明!”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9章
晴绯只请了两天假, 当天下午就坐车回到福利院。
前院热闹得很,一群人围在两棵高大茂密的荔枝树下,郁郁葱葱的树冠间还有几个人身手矫健地攀爬, 灵活地转换位置。
晴绯靠近大门口, 认出来爬树的是施工队的人。
门卫大爷没有呆在门卫室,微佝着腰在门外看热闹。
晴绯叫他,“王爷爷,怎么施工队的人在我们这里摘荔枝?”
王大爷听到声音, 转头眯着眼睛看她。
福利院身体健康又心智健康的孩子不多,能出去上学读书的人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门卫大爷都认识他们。
“晴绯回来啦。”王大爷慢吞吞过来把门打开, “他们完工了,看我们在摘荔枝, 过来帮忙。”
“完工了,以后不来了吗?”晴绯往里走。
王大爷手上拿着一支老烟斗,砸吧一下烟嘴,嘴角喷出一团白烟,笑得意味深长, 慢慢悠悠说:“完工是完工了,但有的人以后还来不来就不一定咯。”
晴绯眨了眨眼,没有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
王大爷也是话赶话,顺口说的玩笑话, 并没有想把话里隐含的意思解释给晴绯听, 砸吧一下烟嘴,自然地转变话题。
“阿绯,你也过去尝尝荔枝,新鲜摘下来的, 甜,好吃。”
晴绯清楚大人们是不会与小孩分享八卦,便没有追问,背着小书包往树下走。
谷铃兰站在树下的箩筐边,正垫着脚举手接树上青年递下来的一把荔枝,两人目光交接,眼波流转,都羞红了脸。
晴绯看到这一幕,突然明白过来。
王爷爷不会在说他们俩吧?
树上摘荔枝给谷铃兰的青年是施工队的一员,对谷铃兰有意思,晴绯就碰到几次他找谷铃兰说话。
两个小年轻彼此有意,眉来眼去,情意绵绵,想必是个有眼色的人都能看得出。
只是他们之前应该属于暧昧阶段,还没正式处对象,看王爷爷刚刚话里的意思和说话的表情。
晴绯估摸两人莫不是公开了?
姜玥过来证明了晴绯的猜测。
她看到晴绯正盯着谷铃兰和那个青年看,用胳膊轻轻碰了晴绯一下,神秘兮兮地小声嘀咕,“铃兰姐姐和那个人处对象。”
晴绯毫不意外听完。
看来谷铃兰和男方有结婚的打算。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在这个时代属于至理真言,这个时候,男女双方处对象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要是玩弄感情,刚刚设立的流氓罪可不是放在那里好看的。
谷铃兰身体不易有孕属于众所周知的事情,处对象之前两边一般会摸清楚对方的情况,男方肯定知道谷铃兰的身体状况,还愿意和她处下去,说明男方不是很在乎…
晴绯平日在福利院借着学习中医的由头,经常抓人把脉;大人们觉得小孩做这种事就是好玩,也乐意配合她;当晴绯的诊脉结果符合他们的身体状况时,都会神奇地瞪圆眼睛,夸赞晴绯聪明有天赋。
不过让晴绯给他们用药就是另一件事了。
再怎么聪明有天赋,你都是个十岁的小孩,获取不到大人们信任。
他们认为晴绯能跟着书上的理论知识,照本宣科判断病情,但并不具有灵活用药的本领,谁也不敢拿身体去冒险。
谷铃兰也是如此,她在外面抓药调理身体,晴绯给她看过几次脉,并没有得到有效调理。对于晴绯提出的给她开药,谷铃兰只当做孩子的玩笑话,没有怎么认真,笑着敷衍过去。
晴绯前后说过两次,每次都被拒,便不再提。
姜玥见晴绯半天没有开口,戳了戳她,“阿绯,你在想什么呢?”
晴绯看了眼谷铃兰。
阳光下女孩眉目舒展,笑容亮亮的,看起来幸福又满足。
晴绯唇角翘了起来,“我在想我们今天是不是可以随便吃荔枝了?”
姜玥嗔笑着说:“怎么可能,荔枝吃多了上火。”
最后,摘来的荔枝一半被当做礼物送给施工队的人,一半留下自己吃。
食堂阿姨把荔枝泡在冰凉的井水里,直到凉透,再一颗颗慢慢剥着吃,凉爽异常,一口下去,心都甜了起来。
孩子们吃东西没有谱,于是院里规定了每人每日发几颗荔枝。这个时候的水果比较珍贵少见,难得每天都有应季水果,虽然不能放开肚子吃,但大家还是很开心。
树上的荔枝一颗颗被染红,工作人员和孩子们吃不过来,食堂大叔发明了各种吃法,把荔枝用到每日菜单上。
比如在椰子鸡里面加点荔枝,或者在荔枝里面塞入虾仁肉做一道荔枝酿虾,这些菜听着黑暗,其实都是经过前人验证筛选过的,味道都挺不错。
福利院的假期生活很悠闲,也很规律。
每日起床、三餐、午觉、洗漱、睡觉都是固定的时间,晴绯就在这些固定的框架内用看书、制药、放空等乱七八糟的活动来填满一天的行程。
期间,她还和新舍友古琴琴交上了朋友。
两人相熟的契机是古琴琴无意间撞见晴绯在夹道看书,觉得这是个风水宝地,效仿她搬了一个高凳子和小板凳出来,古琴琴就坐在小板凳上,以高凳子为桌子进行学习。
古琴琴清冷疏离,晴绯也不是主动与人接近的人,两人互不打扰,安安静静沉浸在自己手上的书本里,颇有点像图书馆里互不认识的学习搭子。
只不过图书馆里两个人每次都坐在一起学习,就算不怎么交谈,时间久了,也渐渐熟悉起来。
晴绯提着椅子出来的时候,古琴琴已经坐在小板凳上埋头做题。晴绯从上而下看,发现她在解答一道数学题。
发觉晴绯的视线,古琴琴抬头看她。
晴绯把竹椅靠墙放好,随口问:“琴琴姐,你在写什么?”
“这都是我收来的别人不要的高中课本,我在预习高中知识。”古琴琴解释,看着晴绯若有所思,“阿绯,你也先预习一下初中课本吧。”
说着没等晴绯回应,便起身要走,“你等着,我去拿我的初中教材。”
晴绯没拒绝。
她对这个时候的初中教材有几分好奇,看其他书也是打发时间,如果早些掌握初中知识,以后上课也轻松些,而且更好摸鱼。
古琴琴端着一叠书下来,“这些全是初一的教材还有我的笔记,你拿去慢慢看。”
“谢谢。”晴绯望着高高一摞书,左右看了看,把手上的医术放在水泥地面,然后接过这摞书放上去。
她歪着头查看,抽了其中的数学书来看。
很久没有接触初中的知识,晴绯一页页看过去,脑子里的积灰的知识慢慢浮现,变得清晰。
古琴琴做完一道题,抬头活动脖子,看晴绯正闷不吭声地在看初二的物理,这本书应该是她不小心混在了初一课本里面。
物理是学生初中才接触到的科目,之间没有任何基础,她担心晴绯刚开始学有不懂的地方。
古琴琴动了动唇,开口说:“阿绯,你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问我。”
晴绯思绪从课本上抽离,反应两三秒才表示知晓,“哦,好的。”
随即又一头扎进书里。
初中的教科书对她来说太过简单,读它就像读一本儿时看过的童话书,还蛮有意思的。
古琴琴可能是担心晴绯不好意思主动开口,第二天又说了一遍。
“你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问我。”
晴绯扬眉,十分凡尔赛,“这些都很简单,没有看不懂的。”
她从不在众人面前掩饰自己智力超群这件事。福利院的人都知道晴绯聪明,对她一些不合常规的行为,在这个buff的加持下就不会觉得奇怪。
时间悠悠流过。
晴绯已经把初一的所有科目教材书都过了个遍。
随着迁入红星福利院的孩童越来越多,眼看红砖楼都快挤不下了,在暑假结束前,福利院终于开始进行人员搬迁,全员从红砖楼搬到后面两栋生活楼,红砖楼如同上一世成了办公楼。
福利院的孩子们分级分区居住,年级较大的青少年住在最高一层,晴绯年龄不够但考虑到她马上读初中,于是也被分配到六楼的两人间。
谁和谁住在一起,他们可以自己商量着来办,党紫薇拉着姜玥住一间,晴绯便和古琴琴住在一间。
新房间铺了瓷砖,四面白墙,一米二的单人床,一人一个双开门的衣柜,书桌椅子配套放在窗户前,阳光射进来,在窗周漫射形成了光晕。
这里远离最吵的婴幼室,最闹的活动室,很安静,唯一不好的就是楼层较高,爬上爬下还是小问题,关键是太晒了。
顶楼直接受到太阳的照射,温度很高,房间内和蒸笼一样,简直是待不下去,而且晒了一天的房间晚上散热也慢。
六楼住的都是年级较大的女孩子,人数不多,包括晴绯在内,有七个人。搬房间以后,大家都喜欢坐在楼梯间的走廊消磨时间,女孩们年龄相仿,身世大同小异,很容易玩在一起。
嬉闹、看书、做些小手工、或者谈天说地聊八卦。
穿堂风过,也不觉得闷热。
蝉鸣声阵阵,在女孩子的欢声笑语中,暑假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0章
开学的日子, 晴绯和姜玥背了被褥和行李去学校报道。
福利院里比她俩高了一年级,正在竹山中学读初二的党紫荆走在前面引路,几人报完名, 一路到了学生宿舍。
宿舍是男女混住, 上面三层是女生,下面四层是男生,男女分开走左右两边的楼梯,互不干扰, 楼梯入口是各自的宿管。
晴绯没想到,到了学校, 她还是得住顶楼, 而且还要爬七层楼。
背着行李一口气爬到宿舍,晴绯早已筋疲力尽, 口干舌燥。
这个时候可没有饮水机、瓶装矿泉水,学生平日的饮水都需要提着热水壶去开水房打水。
晴绯把手伸进背包,实际是从空间拿出一壶水,“要喝吗?”
她在空间里准备了几个这个年代的军用水壶,灌满了白开水, 就是怕平日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
姜玥瞪圆眼睛,一脸惊喜。
原本还想赶紧收拾完东西,就去打点水喝,没想到晴绯居然随身带了一壶水。
“要。”她赶紧找到自己的搪瓷杯, 晴绯给她倒水后, 咕噜咕噜喝完一杯,喟叹道,“舒服了。”
晴绯也是,此刻才分出心思打量宿舍。
只见宿舍里两边靠墙各摆了四张双层架子床, 总共八个床铺,宿舍中间挨着放了两个大书桌,可供八人使用,书桌和床铺只间只留了一个狭长的走道;门后面两边的墙各放了一排柜子,从上往下一共四个,宿舍里一人一个柜子的使用权,每个柜门上面都有铁扣,一般学生都会买个小锁将柜门锁上。
宿舍里面已经有两个铺好的床铺,剩下的空位充裕,选择多,晴绯和姜玥一起找了一个空着的上下床铺,晴绯睡上面,姜玥睡下铺。
铺床、挂蚊帐、放行李,将洗脸盆和洗脚盆放到阳台上的架子上。
等他们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宿舍里的人也来齐了。姜玥开始和同宿舍的人交际,每次说起自己都会带着晴绯一起介绍。
晴绯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听女孩们各自做自我介绍,各种闲聊,东拉西扯。
其他六个人,有四个是住在这一带的城里人,有两人是附近镇上的。其中一个叫黄丹的女孩性格开朗善谈,很会为人处事,交谈之中自然而然成了八人间宿舍的舍长。
九月份的时候,三伏天已经结束了,这个时候的天气会比之前凉快一点,但不多。
太阳依旧热烈,照在脊背上针刺般的疼痛,军训结束,新生都变黑了一度,走在校园,特别显眼,凭靠肤色能一眼认出谁是新生。
晴绯完全没有变化,宿舍的人还以为她天生晒不黑,特别羡慕。
其实是晴绯防晒工作到位,大热天依旧穿着长裤长袖,早起偷偷抹了防晒霜,每晚军训结束都会进入空间,给自己敷个修复面膜,再涂上自制的保湿面霜。
结果就是晴绯的冷白皮在一众小麦肌肤中更加挺扎眼了,反正祝明黎过来一眼就看到窗户边看书的女孩。
她头发松松散散扎了一束,碎发垂落在光影里,随性,自然,好看的不可思议。
祝明黎随手拉住一个从教室里出来的同学,“麻烦你帮我叫赵晴绯出来一下。”
被他拉住的同学愣了愣,才上学没多久,班上的人他还没认全,这个赵晴绯听都没听说过。
不过他性子外向,回头拔高声音吼了一句,“赵晴绯,有人找。”
同学们瞬间被突如其来的吼声吸引,有些闹腾的教室安静了几秒,好奇的目光在晴绯和祝明黎之间流转。
晴绯像是没感受到同学们的瞩目,淡定如常地走出教室。
她一向如此,并不奇怪。
不过祝明黎却一反常态,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姿态从容大方,和往常很不一样。之前如果面对这么多人的目光,他多少会有点不自在,又会因为不自在反射性摆出冰块冷酷脸。
一个暑假没见,这小子变化很多嘛。个头也长高了很多,身体壮了点,周身气质也变了,比以前要平和温润了些…
晴绯跟着祝明黎身后,打量小伙伴的变化。
走到没人的走廊位置,祝明黎转身,晴绯直接开口问:“你怎么在这里?”
他们军属大院有配套的初中,那里的师资条件可比这块片区的初中要好很多,祝明黎没必要跑到这里读书,但除了就是本校学生,她也想不出其他原因,他会在这个时间段来找她。
祝明黎淡声解释,“我来这里读书。”
可能是看出晴绯眼中的不解,他继续说:“我比较想住校,在那边读书就得走读,所以就和大伯商量来这里读书,而且祝明仪和我同级,我俩关系又不好,在一个学校也不好。”
晴绯听他提及大伯,脑海闪过之前自己的猜测,但对此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试探,只是问:“你现在在几班?”
“五班。”祝明黎浅笑,“以后你有事可以来找我。”
晴绯笑,“好啊,你有事也可以来找我。”
想到刚才晴绯一个人看书,仿佛周边得一切都与她隔绝开。祝明黎关心问:“你在班上和同学相处的怎样?有没有人欺负你?”
晴绯噗呲一笑,“你觉得我会被人欺负?”
“我知道你很厉害。”祝明黎语气认真,“但班上那么多人,你总不能每个都打得过吧。”
“还有,学校里有些学生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天天打架斗殴,你可千万不要招惹到他们。”
“放心吧。”晴绯耸耸肩,“我又不是惹是生非,招惹事端的人。”
两人没谈几句,上课铃声响起。
“晚上一起吃饭?”祝明黎抓紧时间问。
“好啊。要不要叫姜玥一起?”
“下次吧,我有事单找你。”祝明黎边走边说,“那你在教室等我。”
“嗯。”
两人急急忙忙说完,顺着涌动的人流回到教室。
放学后,祝明黎带着晴绯出了学校后门,沿着街道一路向前,熟门熟路来到一家私营餐馆。
晴绯打量餐厅的装潢,雅致大气有格调,一看就知道里面的菜品不便宜。
她落座后,眼色含着调侃,“发财了嘛。”
祝明黎扬了扬眉峰,颊边泛起浅浅梨涡,“没有,不过我手上有一点稿费,你随便点,不要客气。”
晴绯不和他客气,照着菜单点了份五味鸡,加上甜点陈皮红豆沙,祝明黎加了份牛腩焖萝卜和炒时蔬。
说起稿费,晴绯想到她已经很久没在报纸上看到祝明黎的投稿,“你现在没有投稿了吗?”
“有啊,我现在改投杂志了,稿费比以前还高一点。”祝明黎说,“现在大家都喜欢看杂志了,不怎么看报纸。”
这个时期,人们刚从封闭停滞的环境走出来,人们渴望知识、追求进步,读书热和出版热席卷全国,各种期刊杂志如百花齐放、雨后春笋相继创刊。
红星福利院的阅读室都多了很多杂志。
“你呢,你现在还在卖卤肉吗?”
“没有。”
这段时间忙着军训,没精力出去,徐星洲那边忙着开分店,店里的顾客已经够多了,忙都忙不过来,她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去提货转卖。
“嗯,初中课程变多,的确没有小学悠闲。”祝明黎说,“多了政治地理历史,初二还要加物理,初三加化学。”
晴绯听他误以为自己是功课比以前重才没有去卖卤肉,笑了笑,没有解释。
“你不是有事找我吗?”
祝明黎正色,“我想让你帮忙去看一个人,他生病了,去医院一直不见好。”
晴绯挑眉,“谁呀?”
“祝明远的外婆。”祝明黎抿了抿唇,“她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动不了左腿,时灵时不灵,走路常常跌倒在地,平日说话也含糊不清。”
晴绯凝神听完,“听着像是脑梗塞。”
祝明黎眼睛一亮,“对,就是这个,医院也是这么说,她还有糖尿病病史。你有办法治吗?”
晴绯问:“医院不能治吗?”
祝明黎摇头,神情戚戚,“外婆现在刚从医院里出来,但没什么效果。我想到你治好过下肢不能行走的冯志峰,便来找你问问。”
晴绯听他言语间对祝明远的外婆很是亲近,对病情也很关心,好奇问:“你和外婆关系很好?”
祝明黎垂眉,“外婆对我很好,和亲生的孙子没两样,她现在身体活动不便,人整个没有了往日的神采,我心里实在难受,只能来找你帮忙。”
他眼巴巴盯着晴绯,“阿绯,你可以帮忙去看看外婆吗?”
“可以是可以。”晴绯无奈叹气,“只是我看了,他们也不会配合我的治疗啊。”
“你觉得她会喝一个初中生开的药?”
祝明黎默了默,“我会想办法的。”
服务员端着饭菜上桌,祝明黎终止掉这个话题,“菜到了,我们先吃菜。”
五味鸡、牛腩焖萝卜、炒青菜、加上甜点陈皮红豆沙。
晴绯吃得很满足。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到宿舍。
周末,姜玥要回福利院,晴绯和学校这边说的要回家,实际上去了余春华家。
祝明黎用朋友来玩的理由,带着晴绯来到向婆婆家的老洋房。
隔了一世,晴绯又踏进这个洋房,里面的格局和后世变化不大,走在熟悉的木地板上,一切恍如梦中。
祝明黎带着晴绯来到坐轮椅的老人面前,蹲下身子说;“外婆,你还好吗?”
“好,好,我很好,你…别担心。”
晴绯很少见祝明黎这样柔软的时候,不由笑了笑。
祝明黎推着轮椅来到茶几前,侧过身子介绍,“外婆,这是我的朋友,阿绯。”
晴绯对着老人礼貌微笑,“外婆好。”
轮椅上的老人衣着得体,气质高雅,身材微胖,笑眯眯的眼睛闪烁着一股使人明显感觉得到的慈爱。
“阿绯?”向婆婆回想了一阵,恍然道,“我…知道你,我们…之前见过一次面。”
她说话的确像祝明黎描述的那样,含糊不清,发音有些吃力。
晴绯在她旁边坐下,“对,当时我和春华姐在一起。春华姐在家和我时常提及你,说你们经常在小区碰到。”
向婆婆笑了,拿起茶几上的香蕉给晴绯,“来,吃点香蕉。”
晴绯接过,“谢谢外婆。”
家里除了向婆婆,还有向老爷子,他从厨房端过来一盘切好的水果,笑着说:“同学,在我们家顺便点,别客气啊,来吃水果。”
“谢谢。”晴绯点点头,举起手里的香蕉示意自己已经有了,她剥开香蕉小口小口咬掉。
后面与向婆婆聊天过程中,趁机给她把了脉,随后对着祝明黎点了点头。
祝明黎看到,眼里闪过一丝喜色,嘴角不受控制弯了一下。
他对向婆婆说:“外婆,我这个朋友从小学中医,要不让她替你看看?”
老人很慈爱,也很包容,笑呵呵说:“好,阿绯,你来帮我这个老婆子看看。”
晴绯其实刚才已经诊脉过,现在装作做样又诊了一次。
她沉声说:“外婆,你这是脑梗塞。人到老年,肾中精气渐亏,进而阴阳失衡,先天后天功能减退,你体胖多阳气虚,气化温煦推动无力,从而血流缓慢为瘀,津液凝聚成痰,如今七情过极,气血逆乱,内风随起,引触内伏之痰瘀,横窜经络,闭阻脑脉,发为脑梗塞。”
向婆婆很惊讶,晴绯知道她的病症并不奇怪,可以是祝明黎告诉她的,不过她没想到一个小姑娘还能引章据典,说得很像一回事。
她配合问道:“你看我应该怎么治疗?”
晴绯一本正经说:“我开副中药喝上一周就好。”说着从随身带着的书包里拿出笔记本,哗哗写下药方。
向老爷子走过来看稀奇。
他心里也不觉得晴绯药方有效,只是觉得小朋友好玩。
晴绯写完,见众人都看着她,拿着方子给他们一一说明。
“此病痰浊风瘀为标,脾肾阳虚为本。方子中巴戟天,淫羊藿,肉桂温补肾阳,配何首乌填补□□,阴中求阳,而使阳出有根;黄芪补脾益气,脾健则痰源得除,气足则行血有力,从而间接治痰瘀;川芎,桃仁,红花,地龙活血以通脉;半夏,石菖蒲燥湿以化痰;葛根升举清阳之气而降浊阴之邪;全蝎,马钱子熄风通络起痿。”
说完就把这张方子从笔记本上撕掉,交给向婆婆。
祝明黎帮着说:“外婆,阿绯很厉害的,之前在福利院她就治好了几个生病的小朋友,我们要不要试试这幅药。”
向婆婆面露难色,不过很快隐去,笑着说:“真的吗?阿绯这么厉害。你和外婆说说她是怎样治好生病的小朋友。”
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轻轻揭过话题。
忽悠其他人还行,晴绯和祝明黎两人精,哪能不明白她的意思。
向老爷子接过药方,眼里闪过惊叹,就算晴绯开的药不对,但能写出这么一张药方也很少见了。
他好奇询问:“你什么时候学中医的?学了有多久?师傅叫什么名字?”
“我师傅叫吴桐。”晴绯回话也是半遮半掩。
她还是按照之前和庄爷爷他们约定的说法,“外婆,外公,我知道我年纪小不足以服众,你们可以找位老中医来,让他验证一下我的药方。”
“你们在说什么!”
客厅内突然响起质疑的声音。
祝向阳蹬蹬蹬跑过来,眼里含着怒火觑了晴绯一眼。
“外婆,你别相信这些,中医都是骗人的,我们要相信科学!”他说完不满地看向祝明黎,语气忿然,“你怎么回事?带一个小骗子来我们家。”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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