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轻时候游历各地,曾经听过坊间一则轶事,知道鬼菇乃是阴间之物,颇为不凡。


    “人人只道这鬼菇能让人起死回生,如蝾螈脱壳,不过,却没有人知道,这鬼门,要是由着她自己爬出,人走阴阳一趟,将得一场机缘。”


    “这便是我许她吴家,允她吴娉婷入我搬山一派,予她的一场机缘。”


    姜待旦又羡慕又担心,还为她高兴。


    “真人,娉婷小姐要是得了机缘,会是什么样的一门神通?”


    “这我便不知了。”太行真人瞧见姜待旦发笑,拂尘一转,拿着拂尘柄敲他的脑袋,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嫌弃。


    “你啊,几日不见,你就一口一个娉婷小姐,我不是和你说了,离她远一些?她心狠着,吴斋主是她生身的爹,再是有不是,也供了她吃穿,锦衣玉食的长大。”


    “如今呢?尸骨不存,魂灵湮灭。”


    亲爹尚且如此,此女凉薄。


    “仔细她哪天把你骨头都拆了吃,你还乐呵笑,傻不傻。”


    是年轻时便带在身边的属下,太行真人也有两分珍惜。


    姜待旦捂住脑袋被磕出的包,瞧过去精明相的倒八眉拢起,又是傻笑又是无奈。


    可娉婷小姐她着实温柔,又漂亮……说话还好听,处处说到他的心坎里。


    所谓红颜易得,知音难觅。


    娉婷小姐不止是他的红颜,更是他的知己,关心两句又怎么了,他心里有数。


    “怪不得娉婷小姐,是吴老爷太过狠心了,因着她是女儿身就嫌弃不已,小时候处处苛责她……纳了一房又一房的妾室,还伤了娉婷小姐阿娘的心……”


    “他能做初一,小姐自然能做十五,再说了,娉婷小姐也没做什么,是吴老爷自己贪心太过……”


    后头的话,在太行真人的瞪眼下,姜待旦含糊了下,不好再说下去了。


    太行真人长叹。


    不长眼睛的瞎鸡,啄的是米还是屎都分不清,嚼吧嚼吧下去还咯咯咯地叫,唤着好吃好吃!


    管不了管不了!当真是一点儿也管不了!


    果真是美色误人。


    “既然这么担心,那你就在青玄宫守着你的娉婷小姐吧,要真觉得人不行了,你就把她挖出来,这样,人死不得,只是一场机缘却没了。”


    “像朱文谦,他便以朱武震的身份又重新长了一回,一活活十来年。”


    “没有吴家父女,他还能活到百岁。”


    太行真人瞧得开,鬼菇对他无用,以朱武震破七曜阵法,这目的已经达到。


    “对于吴娉婷来说,被人挖出,也不过是白折腾这一场。”


    “不,也不是没所得——”太行真人冷笑。


    “你方才不是说了,吴斋主苛责她,还为了自己的私心误了她的花信之期?女子芳华难留,如今,她倒能再得一场芳华。”


    姜待旦猛地抬起头,眼里有惊惶之色。


    “道爷——”


    朱武震朱文谦,这两人是一人。


    那——


    娉婷小姐要是被刨出来,那她的年岁——


    “道爷,娉婷小姐岂不是会小了去?”


    “瞧你这蠢样,顾头不顾腚的,你这会儿才反应过来?”


    太行真人几乎要破了自己的修行,对姜待旦翻白眼了。


    情谊是一回事,能力又是另一回事,成大事的人,最重要的便是公私分明。


    看来,他得重新考虑,手下【蝶影】人马要寻的头领是哪位。


    浮掠过思绪,起了另外培养他人的想法,太行真人面上却不动声色。


    “能怎么办,左不过如今瞧着像父女,以后瞧着像祖孙了,本就差一辈,再添一辈,说多也不多。”


    “道爷!”姜待旦气急败坏。


    太行真人哼了一声,拂尘一扬,往青玄宫内走去。


    “夜里我带小七去蜃楼走一遭,你看好青玄宫,看好你的娉婷小姐。”


    “道爷!”姜待旦急眼,“往常都我陪你去的啊。”


    他瞧了瞧坟头竹叶乱晃的坟茔,又瞧了瞧太行真人离开的背影,左右为难。


    那蜃楼是一处秘地,更是制香之地,道长从来只带心腹去那一处,小七何德何能!


    最后,姜待旦一跺脚,盘中腿在坟茔前坐下了。


    罢罢,这会儿,娉婷小姐更需要他!


    ……


    胭脂镇。


    吴府已经荒芜了,里头的奴仆更是走的走,跑的跑,只昆伯一人守着那一处的旧宅子。


    吴富贵几人从王蝉那儿听了消息,一番思量,暂时在胭脂镇住下。


    史千金和史一诺是同乡,当初是故乡遭了灾,没法子,家里没有粮食了,这才卖了他们给人牙子。


    是卖,却也是寻活路。


    “阿娘没收多少钱,只和那牙婆说了,一定给我们找个好去处,寻个好人家做活,要干干净净的地儿……几经周转,我们才去了吴家。”


    说起以前的事,史一诺一个大个子,眼睛都红了,抬起袖子囫囵地擦了擦脸。


    一旁,史千金也低了头,不时有吸鼻子的声音响起。


    他阿娘也好,卖身银从牙婆手中拿了,转身就缝到自己的一身破衣裳里,又纳了两双千底鞋,鞋子都阿娘连夜赶针做的,用破布缝了一层又一层。


    他走的时候,穿着一身的破衣裳,内里咯着碎银块,脖子上挂一双千底鞋。


    别人以为他寒酸,可他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寒酸。


    王蝉听得也眼睛有些泛红。


    有娘的孩儿就是宝。


    “一诺哥,千金哥,那你们是要回乡吗?”


    “对!”


    史一诺和史千金瞧了眼对方,都做了回乡的决定。


    “今儿便走,在鬼蜮那地方的时候,我们俩就想好了,要是能平安,我们就一起回故乡,我们都想阿娘了。”


    谁知道眼睛再睁开,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遭了两回邪门事,他们现在只知道,只要想了,就得立刻去做。这样,就算再遇到事了,他们闭眼也没什么遗憾。


    无亲无故,王蝉也不好挽留人。


    再说了,回乡见亲是喜事,在祝家用过饭后,王蝉送人至码头边,迎着江风秋日,挥手告别。


    在棺椁里,她就是被吴管事谐音骂史千金和史一诺给笑回了神,虽然交流不多,但这月余寻下来,好像添了好几分亲近和羁绊。


    “舅爷说了,出门在外,足金万贯,也不知道千金哥和一诺哥俩人的盘缠够不够。”


    船都远了,岸上的王蝉担心。


    吴富贵捻着新修的山羊胡,听到这话,白眼大大一翻。


    “王姑娘就莫操心他们俩了,要说富,咱们所有人加一起,都不如千金和一诺这俩小子富贵!”


    “对,别瞧他们穿得破,腰上都盘着金子,是真正的腰缠万贯,这是出门不露富呢。”赵阳闷笑,将手中的包裹递了过来。


    “喏,这给你,一诺托我的,说等船行远了再给你。”


    王蝉诧异,她先前就想了,赵阳怎么手中也拿着个包袱,还道他也要走。


    她接过,打开一看,一下就被里头的东西晃花了眼。


    当真是晃花。


    一时没忍住,王蝉都搓了搓眼睛。


    只见里头的都是女子的发簪,金银钗子,赤莲蟠凤的金步摇,白玉温润,翡翠清透……每一个簪子都华美异常,精致异常。


    “这是——”王蝉瞪大了眼。


    吴富贵:“你找到我们的时候,不是瞧到了吗,千金扮了个女子的样子,霓裳衣裳穿了,雾鬓风鬟的发也盘了,自然少不得这些朱钗首饰。”


    赵阳邀功,“对,幸亏我眼神好,隔老远都将画舫上那些女子的盘发瞅明白,一开始磕磕绊绊,一个月后,千金盘得可好了。”


    王蝉摩挲了下一枚白玉簪。


    “这么说,这些簪子是那些被丢江里的姐姐们的?”


    “对,我们会换船,寻都是没人的船,船主人……”赵阳几人心中沉重,顿了顿,又道,“都出事了。”


    “这些都是她们留在船上的东西,因为要扮一扮,也要扮得像,千金收了好些在身边。”


    “今儿早上,他给大家分了些,王姑娘别担心,鱼儿姑娘也有。千金和一诺腰间缠了一根金钗两根银钗,余下的,他托我给王姑娘你了。”


    “王姑娘,你没不高兴吧。”赵阳有些忐忑。


    说来,这些不止是死人的东西,还是花娘的家资,赵阳就怕王蝉一个秀才公的闺女会嫌弃这铜臭。


    可他们是苦日子过过来的,可太知道没钱的日子是什么样了。


    人穷的时候,谁都能低瞧你一眼。


    那眼睛不是瞧人,是瞧路边讨食的野狗!


    回头还要再嗤笑一声,道一声风凉话,怎么就不努力多些赚铜钿,将日子过得这样狼狈?


    人呐,懒!


    可他们不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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