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扎完后,她将他绑起来扔到了主屋外堆柴的小仓房里。


    临走前,她一手拿起烛台,解开男人染血的衬衫,去瞧他身上的伤。见他呼吸细微,并未断气,便放下心来。


    不料风吹动了烛台,几滴蜡油滴在他的脸上。


    罗切斯特睁开眼来,蓦然看见她的脸,不由微微怔住,像是看得呆了。


    他这一看,倒给她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唇,冷冷地瞪他一眼,拿了几捆稻草给他盖上,便端着蜡烛转身回房。


    这一晚她安心入睡。


    可是,虽然她睡着了,却睡不安稳,连做了好几个噩梦。


    整整一夜,她不断地被最为恐怖的噩梦惊醒。


    她梦见青春健康的自己,与维恩并肩走在英格兰的大街上,她主动牵他的手,他顿时喜出望外地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可当他亲吻她时,她的嘴唇却变得像死一般的乌青,她的五官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变成了阁楼上的疯女人的样子……


    她还梦见自己变成了桑菲尔德阁楼上一具被火烧焦的尸体,一块裹尸布包裹着她的身体,而蛆虫就在法兰绒布中缓缓蠕动。


    四面都是深渊,无处可以逃避。


    第二天清早,天一亮,她就去到关押罗切斯特的小木房子里。


    想起昨夜的梦境,她心里烦乱,小心翼翼地落下锁链。


    当她打开门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只剩下断裂的绳子和地上星星点点的血迹。


    罗切斯特已不知去向。


    她来到后院,只见后门虚掩,雪地里赫然是一行有人连滚带爬向西而去的痕迹。


    她望着那痕迹,不觉怔怔的出了神。


    过了良久,一阵寒风扑面吹来。


    她浑身打了个哆嗦,顿觉一阵困倦。


    显然,他逃走了。


    她心神不宁了好几天。


    连绵不断的冷雨敲打着窗户玻璃,伦敦的冬日阴沉得像一床湿透的旧棉絮。她像一个精神错乱的人,茫然不知所措。


    维恩几次来访,都被她以各种借口拒绝了。


    她听说他近期为国事忙得不可开交——议会辩论、外交斡旋、内阁会议,一桩接一桩。


    可越是这样,她越要使他避免同她见面,甚至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棘手的事:那个可怕难缠的男人,和她生活在同一国度里。罗切斯特。


    她随时都有可能再遇见他。


    出于自尊心,她不希望维恩知道她和罗切斯特的过往——那些被压迫的屈辱和愤怒,还有那个雪夜里黑洞洞的枪口和飞溅的鲜血。


    她跪在床边,拖出了那只手提行李箱。


    上次使用它,还是半年前。


    那时她坐着邮轮从牙买加漂洋过海,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海上的风浪,马尾藻海的夕照,渐行渐远的故乡群山——一切恍如昨日。


    现在,她要前往伦敦附近的牛津郡,去看望爱牧师一家。


    他们将刚出生的孩子认她做了教母。那个可爱的女婴,被她起名叫做简·爱。


    养得胖鼓鼓的小女孩,一看见她,便伸出圆润的小手,咧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微笑着。她忍不住伸给她一个手指,好让她抓住,让她尖声叫喊,扭动整个小身子。


    几天前,她刚去看过爱夫人。对方产后虚弱,手里还拿着缝衣针为女儿编织毛毯。黑色的长发拖在毫无血色的脸上,像一尊苍白的雕像。憔悴归憔悴,仍是个美人。


    她那瘦削但好看的丈夫话虽不多,但和妻子一样,非常珍视她的来访。他们望着她时,脸上现出真挚的友爱。


    为了感谢她的接济和照顾,爱夫人亲手为她缝制了一件精致的披风,湖绿色的,缀着水滴形珍珠的长披肩,绣着雨中的凤凰。


    不过,真正使她惊奇的,是爱夫人那温柔、安详而真挚的眼神。那位曾是大家族千金小姐的妇人,甘愿为了爱情放弃优渥物质,义无反顾,毫无怨言。令她很是敬佩。


    今天是小简爱的受洗日。


    她接到了牧师夫妇的邀请,便带着谭妮和一马车的礼物,赶往牛津郡。


    往常她都会盼望这样的庆祝活动,可过去的几周对她来说很难熬。圣诞节过后不久大地就开始解冻,雪变成了不可爱的雨,整个世界犹如用水浸泡过的灰色蘑菇。


    临走前,她给远在白厅的维恩送去一封信,交代了自己的去向。怕他为了寻找自己再次大费周章——至少,让他知道自己平安。


    离开伦敦后,窗外的景物渐渐变得丰富起来,灰蒙蒙的市镇向后倒退,田野在雨雾中渐渐展开。


    她开始有条不紊地安排起旅途生活——从手提包里拿出小靠枕,放在膝盖上,整齐地盖住两腿,舒舒服服地坐着。一只雌鹰悠然鼓动两翼,在远处树林上空高高飞过。


    出了树林,面前便展开一片广阔平坦的绿色田野,没有高大的烟囱和腾腾的烟雾,只有洼地上还留着一块块正在融化的残雪。


    车窗外透进来些许温暖而新鲜的、带雪味的空气。她和谭妮两人兴致勃勃地欣赏着每一棵树皮上长着的青苔。


    到达牛津郡后。


    她们在一家高级旅馆住下。


    旅馆是花园洋房式的。谭妮单独住在楼下,她住在楼上有四间房的大套间里。


    到达那天,她们参观了这里的大学。这里的大学历史悠久,风景如画,街道十分气派。


    美丽的伊西斯河蜿蜒流过青翠的草地和牧场,河面逐渐开阔,倒映出参天古树环抱中鳞次栉比的高塔,以及尖顶或圆顶的房屋建筑 。


    久负盛名的布伦海姆宫就在不远处。


    下午四点,她准时赶到教堂。


    天气严寒,却意外地晴朗。


    教堂花园里的老桦树,枝叶扶疏,平坦的车道两旁驻立着几个雕花小木屋。


    她坐着出租马车,停在教堂入口处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甬道上。阳光灿烂,将一切都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色。


    灰色的石灰岩教堂,墙壁华丽而古老,里面灯火辉煌,传来唱诗班的声音。


    她注意到不远处有一片广阔树林,里面是用白色栅栏围起的跑马场。


    还有那更远的地方,隐约可见古老的宫殿式别墅的屋顶。


    爱牧师站在教堂门口,服装整洁,帽子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


    见到她的马车,他脱下羊皮帽,沿着石级磨损的台阶矫捷地跑下来。


    那张被制服的绣花领子托住的脸,和颜悦色,带着再见的欣喜。


    “伯莎小姐,您到底来啦!”


    他长条个子,戴着一副眼镜,黑发短短地贴在额前。深蓝色上衣,白色裤子——裤子由于两腿太瘦而现出异样的褶裥。


    对方热情地迎接了她。


    只看见她短面网下的红唇,露出那种对任何人一视同仁的亲切而冷淡的微笑,“爱先生,很高兴见到您这么愉快。”


    对方走近她的时候,注意到她投向远方的视线,文雅的青年牧师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微微一笑,主动为她解惑。


    “您刚刚在看那边的房子吧?”


    他抬起手臂,指向教堂彩绘玻璃窗外那片沐浴在午后阳光下的原野。


    “这一片都是贵族的土地,包括这座教堂。”


    他的语气平和,带着乡间牧师特有的从容,“您瞧,远处那白金色的建筑群,就是鼎鼎大名的布伦海姆宫。从这里放眼望去的整片区域,都是帕默斯顿家族的领地。”


    他顿了顿,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对古老家族的敬意。


    “而布伦海姆宫,也就是现任家主、当今首相大人小时候住过的地方——”


    听到这里,她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视线投向远方。冬日的阳光斜照在宫殿的廊柱和穹顶上,将那些繁复的石雕装饰镀上一层柔和的光芒。


    远远望去,那隐藏在树林里的布伦海姆宫庄严而优雅,像是从童话里剪下来的一页插画。


    原来他是在那里长大的。


    这个念头轻轻落在心上,像一片绒羽,几乎没有重量,却让她无法忽视。


    就在这时,一阵轻柔的脚步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爱夫人穿着厚厚的羊毛长裙,怀里抱着用红花棉毯包裹的婴儿,神情温柔地走了过来。


    年轻少妇的眼睛望着伯莎,双颊因产后恢复而泛着健康的红润,微微笑着,同时又因面对这位慷慨的恩人而露出羞涩的神情。


    “伯莎小姐,”女人轻声唤道,声音像冬日里的炉火,温暖而慈和,“您在看什么?”


    她收回目光,转向对方,唇边浮起一丝淡淡的笑容。


    “在看风景。”她说。


    爱牧师见妻子过来,便停住了话头,温柔地看着妻子,拉起她的手吻了吻。


    夫妇俩像老朋友一般迎接她的到来。


    “您要在这里住一阵儿吗?”


    少妇问,脸上挂着亲切宁静的微笑,像瞧着心爱的姊妹那样瞧着她,然后把孩子交给丈夫,亲昵地挽住伯莎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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