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楼下的门突然打开了。


    她吓得嘴都合不拢。 “罗切斯特!”


    对方挺身站在那里,把走廊里仅有的光线挡住了。


    底下是黑的,她因此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那声音——深沉而粗哑,带着她无比熟悉的傲慢——从那片黑暗中传来。


    “你好,亲爱的未婚妻。”


    她慢慢地后退。


    他从楼梯上迎了上来。她只得站在那里看着,等着,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突然,她的勇气回来了。


    “你给我出去!”她嚷道。


    这时他已经走到楼梯口,烛光终于照亮了他的半张脸。


    那张脸苍白瘦削,薄薄的嘴唇紧紧贴在他的牙齿上,漆黑的眼睛闪着光。


    黑色大礼帽下,男人的胡茬与惨白肤色形成鲜明对比,海龙皮领子下的领带白得刺眼,黑色齐肩长发凌乱纠结,裤子肮脏破烂,像是被什么动物撕扯过,整个人狼狈不堪。


    他们站在那里相向瞪视了一会儿。


    突然,她拿起花瓶向他掷去。


    花瓶砸到了他的腿,他不作声,嘴唇却神经质地抽动不停,眼睛一直盯住她的脸。


    她想尖叫,但又强忍住了。


    她镇静下来,用力呼吸着。


    接着两只猎犬扑开房门,耳朵竖立,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只待罗切斯特再向前一步,就要扑上去撕咬。


    她警惕地望着他下一步的动作,一只手举起了枪口。


    她不希望这两只狗受伤,但如果他敢……


    可他没有再向前。


    他只是站在门口,有些无力地往左倒,用黯淡的目光凝视着她。


    她有些疑惑不解地望着那双盯住她的暗淡无光的眼睛。


    迎接着她的视线,罗切斯特抽动脖子,摘下围巾和帽子,异样地苦笑了一声。


    煤气灯照亮了他黑色大礼帽下那张苍白瘦削的脸。


    一看见他那嘴角上的笑,她顿时觉得喉咙里有样东西哽住了,胃变得很不舒服。


    “伯莎……”他哑着嗓子叫她的名字。


    她想逃走,可是看见他的手向一个口袋弯下腰去,双手在里面乱掏乱摸……她越发觉得害怕,手指在背后紧紧扣住枪托。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她问。


    他冷笑一声,没有回话。


    几个星期前,罗切斯特的父兄染病身亡,家里未分的产业都被卖掉了。走投无路时,他终于想起了她——想起这个抛弃他、带走嫁妆逃跑的未婚妻。


    “你为什么要混淆黑白?”


    她冷声道,声音因愤怒而发抖,“那些钱产是你的吗,你就惦记?”


    下一秒,他粗暴地向前迈步。他的父亲在临死前提醒他,建议他去伦敦找她,将她带回牙买加,交给老梅森先生处置。


    “别再靠近了!”她大叫道。


    他低头仔细察看她的脸,以补足这段时间没有看见她的损失。


    “我是来带你走的。”他说。


    而她听到这句话大为恼火。


    看见他那种镇定自若的姿态,那种像小孩子一样尖的嘲弄声音,她对他的愤怒又压倒了对他的嫌恶。她不再感到害怕,但无论如何她要明确自己的地位。


    “我不会再做您的妻子……”她刚刚开口。


    接着,罗切斯特恶毒而阴冷地笑了起来,向她走去。


    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的笑声激怒了她,增添了她的勇气。


    终于,在她的喊声里,旁边的猎狗狂吠着扑了上去——但还不够快。


    她将枪口对准了他,扣动扳机。


    枪声震耳欲聋。


    血溅到了她的脸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4章


    “啊!小姐,这是怎么了?您没事吧,脸上的血……”


    她转头发现谭妮拿着银质烛台和一把厨房拿来的菜刀站在楼梯口,一身灰白棉布长裙,眼神惊惶地望着她。


    她的嘴唇动了动,感觉到湿湿粘粘的铁锈味,浑不在意地眨掉睫毛上的血珠。 “我没事……是这个人的……”


    她低下头看着地上的罗切斯特,耳朵仍是嗡嗡地响。他痛苦地躺在地上,腹部和大腿各中一枪。


    在她的注视下,男人哆嗦着嘴唇,抬手捂住腹部泪泪流血的伤口。


    只见他刚要呻吟起身,结果下一秒就直愣愣地仰倒在地。


    在女仆的惊呼声中,罗切斯特抬起头警了她一眼,然后又狠狠咬唇压抑住自己。


    她看着他,心里既不感觉恐惧也不感觉快意。


    黑红的液体不断从他裤子里渗出来,流淌到地板上,染红了她的视野。她心烦意乱,六神无主,自己也不知道想做什么。


    谭妮哒哒哒地跑过来,手里还提着一盏灯和银亮的菜刀,站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呆望着地上的闯入者,神色紧张。


    “哎?这个人……我好像见过。”女仆盯着那个人晕过去的苍白的脸,放下手里举起的刀,慢慢说道。


    “嗯?是在哪里?你见过他?”她急急问,转过头来看着谭妮,竭力保持镇定甚至冷淡的模样,但自己也弄不懂为什么要这样做。


    ”是在老家的田庄里见过,前几天回伦敦的路上也见过……”谭妮轻声答,两条胳膊紧贴着瘦薄的身体。她怯生生地察看着地上男人那阴郁的脸,一边点头一边在脑海里回忆。


    她老家在约克郡,父母是米尔科特附近的佃农,而罗切斯特正好是那里的乡绅地主。她见过他的样子,只知道他是老罗切斯特先生的二儿子,平日里冷漠孤僻,但对佃农们都很好。


    而她前段时间圣诞节回家的时候,庄子里正好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农户们的主顾罗切斯特家的老家主因病去世了,留下两个儿子在那里为家产争夺得不可开交。


    谭妮将知道的这些都告诉了伯莎。


    看着地上不断流血、已经昏迷过去、一副快要不行了的样子的爱德华·罗切斯特。


    她咬咬牙,闭了闭眼。


    怎么办呢?


    看着地上的狼藉,她明白自己的处境。


    她可不是那种一遇到麻烦和变故就没有勇气去正视的人,她再也不能故作镇定了。


    不管他是为什么而来,都不能让他就这样死掉,至少不能死在这里,死在她的地盘上。


    她吩咐女仆穿上衣服去叫托马斯,让他卸下马车去叫附近的巡捕,不知道这个点警署里还有没有人值班。


    谭妮回来后,气喘吁吁地告诉她警署没有人。她呆了呆,意识到最近刚过新年,公职人员们好多都在放假。和谭妮一起赶来的托马斯问她们发生了什么事,她没有回答。


    她花了番力气,把罗切斯特弄醒,吩咐女仆拿来清水、绳子以及匕首。


    就在这时,地板上的男人睁开眼,沉痛地瞪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罗切斯特从昏迷中醒来,整个头沉甸甸的,手脚被绑住。


    他睁开眼,沉痛地环顾一圈。


    头顶的吊灯怒放着光,地板和家具泛出黄色的釉彩。


    而她就站在他面前,抱臂打量着他。


    “罗切斯特,你听着,我现在要救你,我不追究你今夜冒冒失失闯进来的无礼,但是你要答应我,不,你要发誓,从此以后,绝不会再来找我,否则,我现在就在一旁看着,让你流血而死。你听明白了吗?回答我!”


    她喊了喊罗切斯特的名字,发现他表情阴郁,脸拉得很长。于是她蹲下来,嫌弃地拍了一下他的脸,使他吃痛地吸了口气。


    她一愣,继续冷声问:


    “你听见我刚刚说的话了吗?”


    在她的注视下,罗切斯特咬着牙抬起头,发白的唇角平平地抿直,黑发凌乱地贴着惨白的额角,看起来快要挂了。


    他点头,避开她看向自己时嫌憎的目光。


    她穿着及膝的米色睡裙,裙边厚厚滚了一圈米色貂毛,乌润的青丝分拨两边垂在胸前,看起来像是一点攻击力也没有。实际上她刚刚开枪射中了他,使他凄惨地倒在地上。


    想到她对自己的狠决,罗切斯特不知是怒是悲地低下了头。


    男人盯着面前染血的一小块地面,整个人的身体静止,黯淡灯光下面色阴沉。


    在最孤独绝望的痛苦时刻,他来看她,没有经过通报就闯进她的住所。他该死,使她受了惊吓。这不怪她。


    他讥刺地想。


    “伯莎……”罗切斯特唤了一声她的名字,躺在地上,神情痛苦,似乎是要乞求她什么。


    她听见他的微弱声音,却不理他。


    她一只手抓住他的肩带,从上而下望着他的伤,姝丽白皙的面孔凝重而严肃。


    “谭妮,去把我卧室抽屉里的小药箱拿过来。”里面有自制的止血药剂、镊子还有绷带。


    谭妮点点头,迅速转身小跑上楼。


    她为他处理伤口,微微鼓荡起一点意志力才把他扶起来,半靠在墙上,帮他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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