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社交活动,她仍有自己的事要做,疫区供水改善的工作进入了更实际的阶段,她需要面对那些繁复的账目,以及这座城市奇特的劳动分工——工头、承包商、市政官员,层层叠叠的利益与责任,像一张看不见的网。她甚至试着检查自己的财务状况,以了解她在英国的财源波动。
几个月前,在这个新的国家里,一切东西对她来说都还是陌生的,令人兴奋,也充满威胁。要学习的东西太多,要习惯的东西也太多,简直就像是重新活一次一样。
一连串光华闪闪的私人晚宴、舞会、剧院和化装舞会,像珍珠般穿插在她的生活中。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迷人。
她渐渐厌倦了所谓的“社交界”。
伦敦的友善殷勤几乎令人压抑——那些微笑背后的打量,那些赞美背后的衡量,那些永远戴着面具的交谈。最初的新奇感过去后,她发现自己,用露菲夫人的话来说,太“与众不同”,不可能真正喜欢维恩所处的伦敦上流社会圈子里所在意的一切。
因此,她决定听从金曼华的建议,换个地方生活试试。也许在那里能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听到更多有意思的见解。
新年过后,她越来越频繁地往来于伦敦与牛津郡之间。资助爱牧师一家迁离疫区后,她在马图兰街的那所房子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时候住上三五日,有时候一住就是一周。不知不觉间,她就把自己的阵地慢慢转移到了那里。
而就在这时,金曼华结束了在罗马的巡演,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回他的家乡巴黎,而是返回了伦敦,约她相见。
与此同时,维恩难得从繁重的政务中抽身,托人送来一封措辞殷勤的短笺,邀请她去观看即将举行的赛马比赛。
她读完信后,在窗边站了片刻,最终还是提笔婉拒了。
伦敦书商刚刚寄来一箱新书,她更憧憬与它们度过一个安静的周日。
她期望窝在炉火边,无人打扰地阅读康斯坦布尔的水彩画论,翻阅新出版的游记,还有一位法国作家刚译成英文的小说。
但这并不是全部的理由。
她知道自己最好割断同他的关系。趁一切都还来得及,趁那些缠绕的目光与心跳还没有彻底生根。她应该疏远他,冷淡他,让那些不该有的念想自行枯萎。
然而她暂且办不到。
甚至,她有时会惶恐地发现,自己情愿容许这种关系继续下去——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哪怕只是在人群中感受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这念头让她厌恶。
前天在格拉西亚街上,她还撞见了他。
维恩上前一步,想拉住她的手。
那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动作,带着久别重逢的欣喜。
可她的第一个反应,竟是下意识地缩回手,想要避开他那只伸过来的、青筋突出的、微湿的手。
那个瞬间太快,快到她自己都来不及思考。她看见他眼中掠过一丝错愕和受伤,随即被他掩饰过去。男人若无其事地收回手,继续说着什么,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可她看见了。
她看见了他的眼泪。
他潮润的眼角令她心慌意乱。而她看见别人的痛苦总是这样,立即转过脸去,不等他把话说完,就急忙向前走去,带着畏怯的心情。
回到马车里,她坐了很久,一动不动。
她没有想到——他是真的爱上了自己。
这不是逢场作戏,也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贵族公子惯常的追逐游戏。
那眼神,那小心翼翼的靠近,那被拒绝后仍努力维持的体面——都是真的。
她引诱了他。
虽然那不是她的本心,虽然她从没想过要伤害任何人。可结果摆在眼前:她让他陷进来了,而她自己,却不能,或者说不敢,给予他同样的满足。
她一面想,一面用戴黑手套的手拂去落在袖筒上的霜花。
同时,她感到喉咙里有一样东西哽住,她的鼻子发酸。
她为这种情绪而责备自己,一遍又一遍。可那歉疚无法克制心底的慌乱,无法平息那种想逃又想留的矛盾。
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再见到他。
免得让彼此难堪。
……
晚上八点多钟她回到了住所。
从原来的女仆、现在的管家谭妮的房间窗子里漏出来一道灯光,照在屋前积雪的草地上。谭妮还没有睡,穿着红色的背带裙,被她回来的声音叫醒,睡眼惺忪地跑到台阶上。
马车经过丁香树下的雪堆,穿过院子,停稳时,夜色已经浓稠得像化不开的墨。
积雪覆在屋前的空地上,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蓝白色。她告诉车夫托马斯可以下班休息了。他和孙子住在几里外的森林木屋里,离这不远,方便随时过来接送她外出。
谭妮也刚从老家约克郡回来,继续做她的厨师兼管家。
此时,女仆听见马车声,披着外衣从房子里出来接她,一边系着衣带一边唤道:
“小姐?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话音未落,两条猎狗已经从门缝里挤了出来,黑色的皮毛上沾着亮晶晶的雪粉,强壮宽阔的脊背闪闪发亮。
它们汪汪大叫着,把她浑身上下嗅个不停,然后撒欢儿地扑到她怀里,险些把她和谭妮一齐绊倒。她踉跄了一步,笑着按了按它们的脑袋,这才直起身来。
“做客虽好,却总不如家里……”她轻声回答着,踏进了门廊。
路过客厅中铅蓝色的衣架时,她脱下外套挂上去,然后径直走进书房。
书房很快被端进来的蜡烛照亮了。
烛光摇曳着,一件件熟识的东西从昏暗中浮现出来:窗边的青瓷茶杯,靠墙的书柜,需要修理的花瓶,壁炉上面的镜子,她惯坐的那张柔软的沙发椅,还有那张宽大的书桌。
桌子上摆着一本打开的书,书页间夹着她写的笔记。旁边是一本摊开的本子,上面有她的字迹——那是在这里,在这个房间里,她一笔一划留下的痕迹。
她站在门口,望着这一切。
刚才在马车上构思的那些关于新生活的念头——离开伦敦,换个地方,从头来过——在这一瞬间,突然变得遥远而虚幻。这间书房,这些旧物,两只总是扑上来迎接她的狗,这个忍着困意却总在等她的女仆……它们才是真实的。
而新生活呢?它真的能实现吗?
她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夜里,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黑暗里,她听见女仆谭妮踮着脚尖轻轻走动的声音,便开口道:“你点起根蜡烛来吧,谭妮。反正我也睡不着。”
谭妮应了一声,走到外间,很快拿着一根点燃的蜡烛回来。她把蜡烛放在床头柜上,想了想,又将壁龛里的三四根蜡烛都点了起来。
烛光渐次亮起,将整个卧室照得通透。
谭妮回过头,看见伯莎坐在床中央,一手捧住膝盖,一手在那里抓头发。
女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轻轻退了出去,掩上卧室的门。
蜡烛静静燃烧着,照亮了玲珑的水晶玻璃瓶,将床上少女的影子投在墙上。
从窗外泄进来的一丝冷风,使那影子像被风吹动的灯光一样摇曳起来。
后半夜,她迷迷糊糊盹了一会儿,然后又突然惊醒了。
窗外响起一阵异样的声响。
有树枝击打窗棂的声音,狗的狂吠,还有重物落地的闷响。
她猛然清醒,背上掠过一个恐怖的寒噤。
豺狼?盗贼?这个念头闪电般划过脑海。
她浑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反应快得就像是受了惊的猫,翻开被子下床。
她赤脚踩上冰凉的木地板,摸黑走到窗边的桌子旁,从抽屉里取出她的那把柯尔特转轮手枪。
她拿起手枪,察看了一下,转动弹膛,沉思起来,打开枪夹,接着又啪的一声合上。
金属的脆响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
她点亮一支蜡烛,小心翼翼地穿上鞋子,手扶着窗台往外看去。
外面的雪地里空无一人,只有树枝的黑影在风中摇晃。
可刚刚那听到的声响显然不是来自于风。
她默不作声走出卧室后,捏着楼梯扶手,慢慢向下走。
走到一半时,突然隐约听见前厅里传来陌生的咳嗽声,但由于脚步声的影响听不太清楚。
她皱起眉,很希望是自己听错了。
但接着她就看见了一个熟识的宽肩膀人影,高且健壮,从窗外的雪夜里掠过,徘徊。
那身影在雪地上拖出长长的影子,像一头觅食的野兽。
她睁大眼睛,昏暗中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那个穿着长外套的高个子男人,不是她的前未婚夫罗切斯特还能是谁?
他来做什么?是来争抢她的嫁妆吗?
她刚走下半级楼梯,想到这就突然张着嘴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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