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居士道:


    “是么?”


    “大概如此吧。毕竟后面还有——贤豪间青娥,对烛俨成行。醉舞纷绮席,清歌绕飞梁。”


    依然是华美、流丽,飘扬到无以复加的文笔;仅仅笔头轻松一点,盛唐宏大堂皇的气象,就惟妙惟肖,跳脱于眼前——这是青莲居士已经习惯的笔法,驾轻就熟的技艺;妙笔生花,点染胜景,真是太简单,太轻松了;可是,在一首空寂无物的挽歌里点染这样的艳丽,却总是让人悚然。


    果然,下面就是——


    “炎凉几度改,九土中横溃。


    汉甲连胡兵,沙尘暗云海。


    草木摇杀气,星辰无光彩”!


    繁华猝然崩溃,治乱的变易浑无预兆;由上文绮笔至下文杀机,转圜间居然毫无铺垫,这种凌厉凶狠的反差,恰似白乐天之“惊破霓裳羽衣曲”!


    “啊。”青莲居士喃喃道:“接下来是——”


    “是‘白骨成丘山,苍生竟何罪’。”杨易道:“或者还有‘公卿如犬羊,忠谠醢与菹’。”


    李白:……


    太白先生微微瞪大了眼睛,仿佛冲击太大,近乎失神,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如此魂飞天外,愕然久之,他才终于喃喃开口,声音低微,已经近乎于自言自语。


    “难怪,难怪!”他目光向上,仿佛回忆,又仿佛自述:“难怪杜子美会有‘戎马关山北’!”


    现在想想,杨先生为他朗读的所谓老杜大成后的诗歌,与现在这一首诗,风格取向或有差异,但意象上都是高度一致的——空寂、虚无、淡漠,是大火燃烧后的余烬,是枯木与死灰,是终极的乌有。


    “所以。”青莲居士抬起手来,借着秋日傍晚的暗淡光辉,仔细端详手掌的纹理;复杂、纠结、不可分辨的纹理,恰如此刻不可穷问的天意:“所以,我和杜子美写了一辈子的诗,到底不过是大唐的吊丧人而已!”


    年少出川的时候,青莲居士壮志满怀,豪气干天,乃人间所不可企及;人家的志气,也并非狂妄,而是事出有因——“天生我材必有用”么!上天赐予他这样美好的才华,怎么可能会浪费虚掷、平白消耗呢?这么好的诗,这么漂亮的文章,肯定是大有用处,要留名于青史的呀!


    但现在,青莲居士醒悟过来了,他终于明白了天意真正的用心、微妙不可言说的企图——天赐的才华确实不是白费的,上天赐予他这样的才能,就是要让他在佳宴将近之时,为盛唐唱一曲挽歌!


    华美的盛世,光辉的王朝,这样恢弘美丽的造物一朝垮塌,怎么可以无声无息?所以不要担心,天命已经安排好了,它预备了最好的诗人,最美妙的才华,最多彩的经历;它精心打磨他、历练他、擢升他,让技巧臻至顶峰,让意象趋于完美;于是,在呼啦啦大厦倾颓的那一刻,这只垂死的凤凰,才可以用破碎的喉咙,吟诵出它一声最后的绝唱——为整个世界而歌咏的,带血的绝唱。


    一切文字,到底要用血写的才好看——所以,这样写出来的文字,好不好看呀?


    当然好看啦,好看极了,好看得叫人毛骨悚然,但这样毛骨悚然的文字,不觉得太过于残忍了吗?


    反正青莲居士本人是觉得很残忍的——他自语出这句匪夷所思的话,霎时间竟有失魂落魄、木然呆滞之感,以至于僵坐原地,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天意从来高难问。但真正窥探天意一角,又怎么不让人惊愕骇然,乃至恐惧之至呢?


    你确实是被天命所钟爱的,你确实是被历史所拣选的,但你被拣选的一切理由,只是为了给你最爱的黄金时代做一篇墓志铭……安史之后,典章文物,扫地尽矣;天道周星,物极不反,大唐的肉体或许还存在,大唐精神的世界却已凋零,华夏文化的一部分随之死去,再也不可复生,就是天道周转,兴衰有时,盛唐气象,也永不再有,永不再得。


    所以,诗歌派遣了它最爱的孩子为这场死亡哀悼;盛唐如斯之美,为它哀悼的词章也当是天人妙笔,而绝不该有一丝凡人的气味——于是,李太白最后的最后,落笔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凡间的欲·望、红尘的沉滞一洗而净,文字由此臻至最顶尖的境地,屈子行吟江边,独作《天问》的境地……文学不再是人的文学,文学更近似于生命的存在,这一刻,诗人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


    这是最终的诗,末尾的挽歌;从此,盛唐转身走进了历史中。


    “嗟乎!”杨先生忽然出声低吟,其声悠扬,恰恰回荡于浩浩长江水中:“愿为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中;斗鸡走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


    泠冽秋风,浩荡而来,四面寂寂,唯见江水东流;临波一瞥,惊鸿照影,千古兴亡,兀自翩然而去。


    青莲居士独坐石上,衣带猎猎,凄婉久之,终于怆然出声:


    “……所以,这就是最后了?”


    “这只是一种可能。”杨易叹息:“但无论如何,先生之名,终将高存千古。”


    无论如何,历史总有美的冠冕,为诗歌的仙人所存留。


    “是么?”太白先生黯然道:“可是,我到底还是更喜欢开元。”


    ·


    太宗皇帝深深吸了一口气,翻开了被布帛包裹的诗集——无删减版,杜诗全集: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北征》


    第124章 回明


    “所以,这就是唐朝的故事啰?”


    临川举人汤显祖摇摇摆摆,盘坐毛驴之上,兀自翻动着手中的本子——装订粗糙、鼓鼓囊囊,除了印刷质量还比较可取以外,多半只是街头巷尾普通流传的小册子水平,要不是报酬丰厚,汤显祖汤海若根本不稀得看这种玩意儿。


    但没有办法,有的事情是他不能拒绝的。在今日清晨,汤举人也不过是偶然动念,要到山上瞧一瞧今冬新下的瑞雪,结果策马——策驴——在飘飘雪花簇拥中绕了几个圈子,就有一个白衣的少年哗喇喇从天而降,一屁股坐在了他面前的草堆上。


    汤显祖:??


    在汤举人惊骇绝伦、目瞪口呆的注视中,白衣少年(后来才知道,这位神人其实姓杨)高高兴兴,从草丛中一蹦而起,拍打干净身上的草屑雪迹,左顾右盼,愉快下了定论:


    “哎呀,传送的精度,果然大有提升!”


    汤显祖:……


    汤举人呆立原地,目眩久之,终于喃喃开口,有气无力地问出他唯一能说的话:


    “——你是?”


    ·


    “在下是天上来客。”


    到底也是这么多次了,驾轻就熟,杨易解释起理由,简直是轻描淡写,轻车熟路,编造的身份振振有词,连脸都不会红一下:“在下自天上宫阙而来,别有要务,要求教于公子。”


    汤显祖呆呆望着他,既没有开口应承,也没有出声质疑;显然,能二十岁考上举人的绝非傻瓜,不可能你说一开口人家就信,再说了,普天下一切传奇话本,也没有说过哪个仙人从天而降,脑袋还会乱得跟个鸡窝一样;粗鄙胡闹至此,这不扯淡么?


    可是汤显祖也不敢公开否认,因为同样显然的是,正常人是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的,无论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什么玩意儿,他一个小小的举人都绝对惹不起——所以,汤举人目瞪口呆许久,只能有气无力,喃喃自语:


    “喔。”


    沉默,彼此沉默,沉默片刻后,汤显祖终于忍耐不住了——到底是年轻,胆子还是有点的,而且对面也没有突然跳起,撕下脸皮,张开血盆大嘴,嗷呜一口,把他骑来的毛驴吃掉。所以,他做了很久心理建设,还是怯生生开口:


    “那么尊驾,尊驾有何贵干……”


    “办一点小事。”杨易道:“公子知道李贺李长吉的事吧?”


    “这……”


    汤显祖一语未毕,面色倏然而变,险些当场背过气去——都是饱读诗书的人,李贺的故事谁能不知道?因为沟槽的避讳不能下场,怀瑾握瑜抑郁了一辈子,病得七歪八倒的时候突然一睁眼对旁人说天帝要找他写《白玉楼记》,于是一蹬腿就去了;所以,你现在举李贺的例子,又是要暗示什么?


    喂,我和李长吉可不同,我可是二十岁的举人呀!


    二十岁的举人晓不晓得?放《儒林外传》里高低都得是个人物,老秀才范进见了要框框磕大头的活爹,前途光明得半夜都睡不着,祖坟上足足要起三丈三的火——这样的人物,你和李长吉作比,又是想要暗示些什么?


    天杀的,总不能也叫汤举人上天写什么“黑玉楼记”吧?


    喂,汤举人可不是李长吉,汤举人可没有抑郁,汤举人现在活蹦乱跳、精力充沛、对世界的未知感兴趣得很呢!


    还好,见好容易寻访来的高手面色不对,杨易迅速跳起,果断解释:


    “不必紧张,不必紧张,只是一点私活,要借重先生的大笔而已——在下手里有一本游记的大纲,是近年来记载的见闻;虽然简单粗鄙,不值一提,但毕竟也有些趣味,所以想请先生出售,将之敷衍成文,也算是留作一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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