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理理捧着一小包猪肉脯凑过来,好奇问道:“五红是哪五红?红豆、红枣、红糖……还有什么?”
“还有红皮花生和枸杞,刚好现下都有,做这个正合适,刚生完孩子的人比较虚弱,需要适当的进行食补来滋养身体,但又不能大吃大喝,所以先吃一点五红制品至少可以补充一些元气。”
祝云早擦干净手,走到灶台前,先从水碗里捞出一颗红豆,用力捏了捏,果然浸泡时间不够,以至于还没有完全泡透。
祝云早思量了一下制作的流程,最终决定先处理其他的食材,让红豆再充分浸泡上一小会儿。
红润而略有褶皱的大枣洗净去核捣烂,方才已然炒好的红皮花生米碾碎,再将二者连同一小把枸杞一齐倒入到砂锅当中,用两小碗清水将其熬煮成泥。
灶膛里文火不断舔食着锅底,锅中木勺缓慢地搅动着一应食材,浆汁从稀变稠尚需一段时间。
在等待的间隙里,祝云早掀开蒸屉,和宋理理各吃了一个山药火腿馅的青团。
这两个青团和旁人吃的那个不大一样,顶上粘了一个小小的桃花花瓣,这是祝云早特地留的标记,只因馅料里面多加了半颗滋滋流油的咸蛋黄。
并非祝云早吝啬不肯给大家放,只是此行她只带了小小一坛的咸鸭蛋,粗略一数,总共好像也就二十左右个,甚至很可能只有十几个,都到不了二十这么多。若是一下子都拿出来做青团,不但很可能不够用,而且她也真有点舍不得。
所以她犹豫再三就只包了八个带咸蛋黄的青团,一行七人每人分一个,外加一个是给祝清川的,刚好用掉四颗咸蛋黄。
“东家,加咸蛋黄的确实吃起来味道上要更香一点。”
“是吧,我也觉得。芝麻花生馅的虽然很香,但有点过于甜腻了,相比之下我也更喜欢偏咸口一点的,咸蛋黄的就刚刚好。”
黏软但不失韧劲的糯米皮在拉扯间不情不愿地断开,祝云早托着芭蕉叶,将青团咬开一角。
绵密的山药泥裹着些许的火腿丁,正中间则窝着一团黄澄澄、略泛橙红的咸蛋黄,好像一小块碎落的太阳。
做之前祝云早先将咸蛋黄给捣碎了,所以此时吃起来并不会感觉干硬,而是一种沙沙的口感,随着牙齿的一挤一咬,里面还会沁出一汪油来。
“早知道就应该再放一点肉松进去,香得流油的咸蛋黄配上蓬茸的肉松,那才堪称完美。”祝云早的语气里略带一点遗憾。
“没事,虽然忘记放肉松了,但好在咱们还有猪肉脯呢,反正肉松肉脯都是猪肉做的。”宋理理大口咬着青团的同时,又用芭蕉叶在下面小心翼翼地接着,生怕浪费一点咸蛋黄沁出的油汁。
比之传统馅料的青团,这只青团咸味很正,只因里面不仅有咸蛋黄的咸,还包含了秘制火腿的咸。
并且咸香之余,它还完美地融合了鼠尾草草汁的草木香、糯米的清甜以及山药的味道,几种毫不相干的食材竟在这一只小小的青团之内达成了一种莫名的和谐,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人类的智慧。
两人很快便吃完了青团,宋理理极为不舍地舔了舔嘴角,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东家,下次做个大点的吧,包三个咸蛋黄进去。”
祝云早笑着打趣道:“我看干脆按照你肚子的大小包一个算了。”
宋理理也咯咯咯地笑,还故意顺着她的话说:“那三个不够,至少得包十个。”
闻言祝云早朝她努了努鼻子,“哪里来的饕餮,快收了神通,我真要养不起了。”
两人乐不可支,边笑边将锅里的红枣、花生和枸杞逐一捞出,然后大火加热使余下的浆泥逐渐变浓变稠。
煮完第一批食材后,祝云早又开始烧水煮红豆,由于红豆没完全泡好就拿来用了,所以需要花费的时间相对更长一些,但红豆水是做这道五红补气软糖的关键,故而也没办法删繁就简,只能静静地等着。
约莫又过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锅中的汤汁已然微微变色,祝云早这才用竹笊篱将煮至绵软的红豆全部捞出,又将方才煮好的那份红枣枸杞花生浆重新倒了进去,使其与红豆水相混合。
不时,做五红补气软糖的糖浆便已现雏形了,宋理理帮祝云早取来了专门用来过滤的细葛布,两人配合着,将充满枣香与红豆香的汁液过滤了三遍,然后倒入到一个小陶锅之中,加入适量的白凉粉、冰糖和蜂蜜继续进行熬煮。
而方才过滤出来的枣泥和红豆沙则由李邺负责搅打,直至二者充分融合,并呈细腻的糊状。
从武学的角度来看,搅打其实是一门修心的功夫。
李邺此前从来没想过习武练剑还能和厨艺扯上联系,自从遇见祝云早并被抓来帮工后,他才领悟到这两者之间居然是融会贯通的。
无论是切菜还是搅打,都极其考验人的耐心,这和日复一日的打武学基础是一个道理,都需要大量的重复和练习。
而且除了磨炼耐性之外,切菜和搅打还非常考验专注力,从前李天河教他箭术的时候,曾让他日日盯着一只蚊子,而李邺现在发现,这和切菜、搅打居然是同一个道理。
切菜需要考虑薄厚大小均匀,搅打则需要在过程当中精准地挑出杂质,这都可以很好地磨炼一个人的专注力。
李邺甚至由此而引申出一个大胆的猜想,那就是一个合格的厨子或许有成为一个顶尖杀手的潜质!
如果自己再早几年认识祝云早,那么他一定会征询一下她愿不愿意转行加入拭雪楼成为杀手之一。
在李邺搅打浆泥的同时,祝云早也在用木勺搅弄锅中的红糖和枣豆汁。
她低着头、垂着眼,目光始终放在锅里,而腕上每用力一下,襻膊束起的云袖便向下稍稍滑落一寸,她腕带手,手带动木勺,顺着一个固定的方向在锅中一遍一遍画圈,直至锅中渐渐泛起细密如蟹眼般的小泡,浆汁也逐渐由稀转至浓稠,她才将勺子微微向上提起。
木勺提起使连带着将要煮好的糖浆,糖浆似稠非稠,正处于稠与稀直接一个恰到好处的程度,流畅但略有缓慢地顺着勺侧滑下,形成一个“琉璃色的三角小旗”。
——这便昭示着糖浆已经熬好了。
祝云早及时将小陶锅从灶台上拿起,而后将里面的糖浆倾入一个个方块状的模具当中,这是先前给小癸做秋梨膏棒棒糖时,她专门拜托小乙帮忙做的模具,造型与二十一世纪的冰格十分相似,只不过材质不大相同,无论是大小还是形状,用来做糖都刚好合适。
糖浆倒入模具后,很快便冷却下来,因为里面加了适量的白凉粉,所以接下来只需等待其凝固即可。
这一晚上,又是做糍粑,又是做肉臊饭,又是团青团,又是切肉脯,又是做软糖的,这一番折腾下来,祝云早现下总算是能安心歇息一会儿了。
为了犒劳自己,她给自己取了一张大大的还没切的猪肉脯,只对半横竖切了两下拿在手上撕着吃,小块的吃起来不够过瘾,大片的吃起来才够畅快,而且边撕边吃还别有一番乐趣。
眼下身处古代,没有全身镜和体重秤,可以说是掩耳盗铃般成功躲避了身材焦虑和体重上升危机,祝云早吃得更为心安理得了,她甚至在想,若是下次还能穿越,她一定要穿到以丰腴身材为美的唐朝试试,这样就能甩开膀子毫不犹豫地大吃特吃了。
“哎!小褚兄,你那个雨夜客栈书生的故事刚刚是不是讲到一半没讲完啊?”
现下人多,大家都做在一块儿热热闹闹的,祝云早心里有底,正适合听完那段鬼故事。
“唔——方才的故事讲到哪儿来着?”
自从拿到猪肉脯,褚梧雨就一直没停嘴,分明暮食的时候自己吃了满满一大碗红枣肉臊饭,当时就撑得不行,不知为何此时竟还能吃得下去。
他突然一问,祝云早一时间也没想起来刚刚具体讲到哪里了,还是宋理理迅速回忆了一下,才接上了这个话茬:“哦!貌似是讲到那个老者举着菜刀,站在书生的身后面,恻阴阴地笑了……”
褚梧雨放下手里的猪肉脯清了清嗓子,压低声线顺着这个故事的走向继续讲道:“那书生壮着胆子回头一看,却发现那老者不知何时竟突然站在了他的身后面,手中还举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此刻恻阴阴正地朝他笑着,老者的两唇一翕一合,说道:你要到哪里去?”
“那书生想起方才那个诡异的噩梦,顿时吓得脸色苍白,两腿忍不住地打颤,无奈刀悬颈上,他只能哆哆嗦嗦地停下脚步,僵着脖子转过头去,嗓音也有些沙哑:别、别杀我。”
“下一瞬,那老者手中的菜刀便将横向一挥,径直砍入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的脖子,书生的身形一晃,随即便跪倒在地,临死之前他看见
那老者的面目狰狞可怖,赫然是一张狐狸脸。”
“狐妖一抹菜刀上的血迹,笑着蹲下身咯咯笑道:好白净的一张脸,下次就用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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