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可回来了?”
祝云早取来一个青团, 递给那个匆匆前来报信的人。
“还没呢。”那人一闻到肉脯和青团的味道便饿了, 接过青团后立时便囫囵个儿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导致说出来的话变得含糊了些许,“军师他......还在那边抱猫......老杨还说......要他抱猫给吕娥取个孟子......”
祝云早微微愣了一下,半晌过后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大抵应该是:“还没呢, 军师他还在那边帮忙,老杨还说要他帮忙给女儿取个名字。”
那人这一口足足塞了一整个青团到嘴里,此时再经上下牙齿一嚼, 里面裹着的馅料全部涌了出来, 噎得他到处找水喝。
祝云早见状赶快把一只盛有桃花熟水的竹筒递到他手里, “别着急,慢慢吃,锅里还有呢, 蒸了不少,大家都有份儿。”
那人借着熟水方将口中的青团给勉强顺下去,这才想起来不好意思,故而挠了挠头,提议道:“要不我负责把青团给军师他们带过去吧?”
祝云早思量了一瞬,“等晚一些我送过去吧,你先坐下来歇一歇,刚好肉脯也烤好了。”
那人原本心里还惦记着回去帮帮忙,但不知为何,在听见“肉脯”二字后,他的双腿就跟灌了铅似的,说什么也迈不动步子了,
而这步子一迈不动,心便也跟着动摇了。
老杨家那边孩子已经生出来了,大人孩子都平安无事,只需休养即可,况且眼下有军师在,自然是没什么可担心的,而且说到底生孩子的也不是自家婆娘,帮的忙也都是些尽己所能的事,点到为止最好,总不该显得过于殷勤了......
他越想越觉得对劲,索性便找了个板凳坐下来了,捧着竹筒加入到了闲聊当中,给众人描述起了那个孩子。
祝云早则转身回到小楼内,将几张烤好的大片的猪肉脯全部切成了一个个大小适中的菱形小片儿,这样一来比较方便大家取食。
切好的猪肉脯由宋理理放入油纸中打包,两个人流水线一般进行着手头上的工作,所以速度还算颇快。
褚梧雨自从猪肉脯被从烧烤架上取下来之后,就一只围着灶台转悠。
他最喜欢吃肉脯了,他原本想着等到肉脯烤好以后,便自掏腰包多买一些,这样回扬州的路上就不愁没得吃了。
可眼下的情况显然和预想之中的出现了一些偏差,将军坡的这些百姓一来,似乎就有点“狼多肉少”的意思了。
而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褚梧雨担心自己等下抢不到,这才蹲守在灶台旁边,准备等祝云早将猪肉脯切好后,他便第一个冲上去争取多弄来一些。
祝云早何尝看不出他的心思,考虑到这两日他也一直在积极主动帮忙干活,并且天机山庄也着实给了不少曲水宴的定金,算是给她了一个赚钱的好机会,所以祝云早特地给他多塞了一包,末了还不忘打趣道:“你怎么也像个灶猫似的?”
褚梧雨也没想到祝云早会多给自己拿一包,故而当包着油纸的两包猪肉脯落到他手里时,他的表情丝毫没有掩饰他内心的惊喜和意外。
听祝云早如此说,他便耸了耸肩,也故意打趣道:“没办法,谁让祝大厨厨艺太好,我若是不蹲守在这儿,只怕是一包也抢不到。”
祝云早笑了笑,“肉脯管够,我还特地留了三大片,以备赶路的时候打牙祭。”
闻言褚梧雨顿时眼睛一亮,“甚好!甚妙!”
这多给褚梧雨塞了一包猪肉脯本不要紧,但这一幕偏偏却叫眼尖的李邺给瞧见了。
不知为何,他看着祝云早同褚梧雨两人有说有笑,竟觉得自己心里面酸溜溜的,好似打翻了一缸醋坛子。
可他一细想,又发觉自己的醋意来得几乎毫无根据,故而不免泛起一丝苦笑。
他的内心甚至开始有所怀疑,难道在桃花庵时,祝云早算的那一卦虽然主姻缘,但其实压根与自己毫无关联?或者,难道她其实更喜欢热情奔放的类型?又或者,她移情别恋了?
李邺这些时日一直在反复思索这件事,他本身并不是一个相信因缘际会、命中注定这种说辞的人,但这件事就像是一根用来招猫逗狗的麈尾,始终剐蹭着他的心尖。
柔软的羽毛虽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但却实实在在地吸引着他的注意力,迫使他不得不为此而挂心。
这几天李邺看似言谈举止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实总在时不时观察着祝云早,他也并非刻意如此,只是受那个卦象影响,常常不由自主地目光偏向于那个方向。
一连几日下来,祝云早的心思他半点也没猜透,反倒是了解了诸多关于祝云早的细枝末节的点。
譬如祝云早虽然天天口中喊着早睡早起,保重身体的口号,但其实日日晚睡晚起。
有好几次李邺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推开窗子,都能看到祝云早的房间还亮着蜡烛。
她似乎很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读书写字,李邺不止一次隔着月色猜测她手里的书究竟是何,一猜就是半个晚上。
李邺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这么做。
任谁估计也不会想到,掌握着半个江湖情报网的拭雪楼楼主,竟然有朝一日会为了猜一本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书而费尽心思……
再譬如祝云早虽然并非出身名门望族,但似乎很擅长衣着搭配,以至于李邺每日清早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觉得眼前一亮。
月牙白的对襟短衫配樱花色的裙摆,发带是两行藤萝紫,衬得她格外灵动。
蜜和色的中衣、草白色的马面裙,外罩一件鹅黄的宽袖大衫,活脱脱像一朵开在春天里的小花,素净又不失俏皮。
而时下春来,她近期最常穿的那套绿罗裙更是令李邺见之难忘,他甚至能透过这只浓淡相宜的绿影猜出槐夏时分定然天朗气清。
从前李邺从没有如此留心观察过一个人。
——特别是一位女子。
他作为一个世间少有的顶级杀手,对万事万物似乎都一直保持着一个隔岸观火的态度,能让他稍稍吝去半分正眼的只有实力相当的对手,但很可惜,能当他对手的人显然屈指可数、只占少数,但祝云早的出现似乎打破了这个惯例……
再再譬如,祝云早不仅喜欢做菜,还喜欢研究“吃”,她似乎完全不挑食,任何食材到了她的手中都能被均衡搭配,当然也有可能是她做什么都很好吃的缘故。
李邺其实对食物一类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果腹而已,无所谓难吃好吃,而且自从他中了一记寒冰掌后,就更是食欲不振了。
但自从遇到祝云早之后,他似乎对吃食也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而且看祝云早吃饭和吃祝云早做的饭这两件事都让他感觉到无与伦比的惬意,仿佛从前只是在生存,但现在是在生活。
除了这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事情之外,他还发现祝云早有很多细细小小的小习惯。
比如她喜欢在喝饮子的时候将芦苇吸管咬得扁扁的,喜欢在做菜的时候小声哼唱不知名的歌,喜欢把葱白和葱绿的部分分开使用,吃面条的时候习惯咬断而非吸食,喝粥的时候会选择先喝米的部分再喝米汤的部分,还会在灵光一现的时候轻轻拍一下脑袋,在紧张或者担忧的时候不自觉地摸几下右侧的耳垂……
这些看似细小的事林林总总汇集在一起,却让李邺脑海中的祝云早变得愈发清晰。
可他想不明白究竟为什么要让她在自己的脑海中变得清晰……
“想什么呢?这么认真。肉脯切好了,你要不要尝尝味道?”祝云早见李邺一直站在窗边沉思,便提着一包猪肉脯走了过来。
“没什么,在想小甲他们的事。”李邺含糊其辞潦草应付了过去。
小戊已经被放出来了,小甲他们能有什么事?就算真有事,消息传到此地也得三四天的时间。
李邺垂眼一看见猪肉脯,就想起方才褚梧雨同祝云早有说有笑的画面,他本想开口回绝,可话到了嘴边却又收了回去,他从中取出一片放到了口中,“你……有什么打算?既然已经找到你兄长了,那还要南下到扬州去吗?”
嗯?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
祝云早咬着半块猪肉脯,眨巴眨巴眼睛,不假思索道:“去啊,当然要去,天机山庄给了我一大笔定银,有钱不赚岂不是傻子,而且此行若是做好了曲水宴,说不定日后还能接到更多的单子。”
“那你兄长呢?同你一起吗?”李邺又问。
祝云早兀自沉吟了一声,斟酌道:“嗯……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和我一起去扬州,估计会在处理完将军坡的事之后就回到家中去,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同他商量此事,等晚些我给他送青团的时候顺便问一下吧。”
李邺点点头,“我同你一道去,夜深了,你一个人走夜路不大安全。”
“也好。”祝云早思索了一下,快速嚼完口中的半块猪肉脯,随即将油纸包往李邺的手里一塞,“那等我再做一份五红补气软糖出来,咱们顺便带过去,权当聊表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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