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倦野看着他,脑子里忽然闪过很多画面,第一次在601室门口见到程墨,他系着围裙握着锅铲,说“来了?进来进来,外面冷”;除夕那天他站在梯子上往窗户上贴窗花,回头问“这个歪了没”;停电那晚他蹲在冰箱前把雪糕一根一根往外拿,嘴里念念有词说“这个贵先吃这个”;那个雨夜他背对着自己躺在黑暗里,呼吸平稳而绵长,假装睡着了。这些画面在陈倦野脑子里炸开又收拢,像有人把一整年的日历撕碎了往他脸上砸。


    他把手从车窗上收回来,插进外套口袋里,攥紧了那把打火机。他的声音比他预想的要稳,稳得他自己都有点意外:“程墨,你到底想干什么?”


    程墨没有说话。他的手从方向盘上滑下来,放在膝盖上。陈倦野看着他的侧脸,那张被路灯照得一半明一半暗的侧脸,轮廓分明,线条冷硬,和他记忆里那个在厨房里被热气熏得微微发红的脸颊重叠在一起,像两张没对准焦距的照片。


    “京市太子爷的游戏,我玩不起。”陈倦野说。这句话他已经在心里排练了无数遍,说出来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冷的,硬邦邦的,像是从冰窖里掏出来的石头。可说出口的那一瞬间,他自己的心先疼了一下,不是因为这句话有多狠,而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在下意识地看程墨的反应。


    程墨转过头,目光落在陈倦野脸上。那双眼睛里没有陈倦野预想中的愧疚、防备或者尴尬,有的是一种更直接的东西——像是被人抽走了所有挡箭牌之后,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不肯再躲的认真。“不是游戏。”他说,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咬得很结实。


    陈倦野笑了一声。那个笑很短促,从喉咙里挤出来,还没到嘴角就散了,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那是什么?弥补你的愧疚?还是觉得我这个北漂仔挺好玩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他说得很快,像是在抢什么,抢在程墨开口之前把所有难听的话都说出来,这样程墨就没办法用任何好听的话来堵他。他以前改稿子也是这样,先把所有可能的漏洞都堵上,让周主编挑不出毛病。可对面坐的不是周主编,是程墨。


    程墨推开车门,站起来。他比陈倦野高半个头,站在那里的时候把路灯的光挡在了身后,整张脸隐在阴影里,只有眼睛亮着。车门在他们之间敞开着,像一道多余的屏障。陈倦野往后退了半步,不是害怕,是本能,是那种当一个你很熟悉但又很久没有靠得这么近的人突然逼近时,身体先于意识做出的反应。


    “那晚我没睡。”程墨忽然开口,声音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第47章 坦白


    陈倦野怔住了。他知道程墨在说哪个晚上——那个雨夜,他问“爱是永恒的还是一个瞬间”,程墨翻了个身说“明天再说”,然后就再也没有明天了。他不知道程墨那晚没睡,他以为程墨背对着他呼吸平稳了那么久,是睡着了。原来他们两个都在装睡,都听着对方的呼吸声,都以为只有自己醒着。


    “你问爱是永恒还是瞬间,”程墨继续说,目光紧紧锁着陈倦野的眼睛,像是在用视线按住他的肩膀不让他转身走掉,“我当时回答不了。不是不想回答,是回答不了。我那时候连自己是谁都没想明白,怎么告诉你爱是什么?”他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更低,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我给不起你想要的永恒,也抓不住那个瞬间。我害怕。”


    陈倦野的手指在口袋里松开了那把打火机,又攥紧。他本来准备好了一肚子的话,质问的、嘲讽的、冷冰冰的,每一句都磨得足够锋利,可以割断任何试图靠近的绳索。可“我害怕”这三个字不是他预想中的任何一种。他预想中的程墨是滴水不漏的,是会用得体的措辞把责任推给外界的,是会站在安全距离外说“我都是为你好”的。可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眼底有青黑,下巴有胡茬,说出来的不是辩解而是“我害怕”。


    “你害怕?”陈倦野重复了一遍,声音比刚才高了半度。这三个字从他嘴里出来的时候变了味,不是理解,不是软化,而是一种荒谬感,像有人把一个完全说不通的逻辑拍在他面前。他松开车窗边的位置,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停住,转过身来,“一声不响消失的人是你!半夜趁我睡着把东西全搬走、连钥匙都留在鞋柜上的人是你!你害怕?你怕什么?怕我吃了你?”


    程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那种被戳到最疼的地方之后肌肉不受控制的抽搐。“是,我害怕!”他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像一个憋了太久的气球终于被戳破,那些压抑了半年的东西从裂口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害怕家族发现你,会用手段伤害你,我亲眼见过他们怎么让一个人从京城消失,干干净净的,连渣都不剩。我害怕你知道了我的身份,会用看‘太子爷’的眼神看我,就像刚才那样。我害怕我终于把你拖进那个你不喜欢也不属于的世界,然后每天看着你被那些东西一点一点磨掉,磨掉你窝在沙发上看书的样子,磨掉你蹲在冰箱前说‘这个太甜’的口气,磨掉你写那些句子的手。”他停了一瞬,喉结滚了一下,声音忽然降到几乎听不见,“我更害怕,那些把你磨掉的东西,是我带给你的。”


    风从他们之间穿过,把程墨大衣的下摆吹起来一角,又落下去。远处的车流声像一条河在不停地流,近处却安静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呼吸。陈倦野站在那里,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垂在身侧,攥成了拳,又松开。他想说点什么,随便什么,只要能堵上胸口那个正在裂开的洞。可他发现自己所有准备好的话都派不上用场了,那些话是用来对付一个抛弃者的,不是用来对付一个被恐惧吞噬了的人。


    程墨又开口了,这一次他的声音轻了一些,像是刚才那段话把他身体里积压的东西全倒空了,只剩一个空壳,可他的眼神比刚才更亮了。“我现在敢说这个字,是因为这半年我没有一天不在想。永恒还是瞬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是不是你。”他说着,拉开大衣,从内袋里拿出一个东西。


    陈倦野低头。昏黄的路灯光落在那个东西上,他认出了那个封面,深蓝色的夜空,一条河,两个老人的侧影。《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那本,封面上有一道浅浅的折痕,是他刚买到手那天站在路边拆塑封的时候不小心折的。书页边缘卷起了毛边,比半年前更旧了,显然被人反复翻过很多很多遍。


    “书我拿走了。”程墨把书递到他面前,手指微微发抖,声音也在抖,“因为里面有你的笔记,有你的铅笔印,有你在每一页上留下的痕迹。我像……”他顿了一下,喉咙做了一个明显的吞咽动作,“我像变态一样靠它过了半年。”


    陈倦野伸出手,指尖碰到书的封面。那个触感和他记忆里一模一样,书皮被翻得起了毛,不再光滑,但很软,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无数次。他的手指划过书脊上那道被翻出来的白色折痕,忽然想起程墨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说“人名太多了记不住”,那时候他坐在沙发上笑了一下,说你多看几遍就记住了。程墨看了不止几遍,这本书现在看起来像是已经被人读了二十遍。


    “陈倦野。”程墨叫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划过木板。陈倦野抬起头,撞上那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血丝,有疲惫,有水光,但没有任何闪躲。程墨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是来请求你原谅的。我是来告诉你,我错了。错在自以为是,错在不告而别,错在用‘为你好’当借口做最差劲的决定。你可以继续恨我,讨厌我,无视我,都没关系。但从现在起,我不会再消失了。”


    他停了一秒,像是在把胸腔里最后一点空气都挤出来,然后把那句话说完:“我会一直出现在你面前,直到你习惯,直到你烦透,直到你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回答你那个关于爱的问题。这一次,我的答案很长,可能需要用一辈子来告诉你。”


    风吹起书页,哗啦啦地响。陈倦野低头看着手里那本书,翻开的正好是那一页,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站在费尔明娜·达萨面前,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那行字下面有两道铅笔印,并排着,碰在一起,像两个沉默的人的肩膀。一道是他画的,一道是程墨画的。


    他把书合上,攥在手里。书页的边缘硌着掌心,有点硬,有点凉。他抬起头看着程墨,看着那张褪去了所有光环和伪装、只剩下笨拙和固执的脸,看着那双不敢眨眼怕错过他任何一个细微表情的眼睛。他张了张嘴,准备好的冷言冷语全都堵在喉咙里,像一团被揉皱的纸,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他该说什么?他该做什么?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本书被他攥得很紧,紧到手指关节都在发酸,而他没有松手。


    他没有把书扔回给程墨,也没有对那番话给出任何回应。他只是攥着那本书,转过身,走进北京傍晚的人潮里。围巾被风吹起来一角,扫在他的下巴上,痒痒的,他没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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