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红河猪群从一片棕榈林里赶出来,穿过一条小溪,绕过一棵巨大的望天树,最后赶到石头拐弯的地方……


    他今天跑了至少四公里,一口肉还没吃上。


    “有我的份吗?”克尔看着红河猪,眨了眨眼,“我今天起码消耗了两公斤肉,请还给我。”


    “有。”雷夫说,“你吃第二条后腿。”


    红河猪不大,一头也就六七十公斤,四头雄狮分着吃刚刚够。


    雷夫把最嫩的前腿内侧肉撕下来给了芬恩。奥伦自己咬了一块肋骨,咬得嘎嘣响,像在吃骨头味的脆饼。克尔啃了那条后腿,啃得干干净净,骨头上的筋都啃没了。


    雷夫自己吃了剩下的部分,包括猪头。他把猪头整个咬开,吃了舌头、脸颊肉和脑子。脑子是浓稠的,像糊状的脂肪,味道不怎么样但营养高,适合他这种大块头补充能量。


    吃完肉,四头狮子趴在石台上,肚子鼓鼓的。


    芬恩趴在雷夫旁边,头搁在雷夫的后腿上。雷夫低头看了一眼芬恩,然后抬头看着雨林的天空。


    从树冠缝隙里能看到一小块蓝色的天,几朵白云在缓慢地移动,像一群在天上吃草的羊。


    它们在天上什么都没有也能飘,像被风吹着走的蒲公英……他想到了什么。


    “芬恩。你说等到十月,雨带南移……猎物开始往回走了,我们怎么办?”


    芬恩的眼睛睁开了,金色的瞳孔在暗光中放大了一些。


    “你想回去吗?”芬恩反问。


    雷夫想了想。原来的领地有一条河,有金合欢树,有岩石台地,有他做了无数遍气味标记的边界线。


    那块地是他的。但旱季没水没猎物是硬伤,每年都要往北迁,迁了还要回来,回来了还要重新抢。太折腾了。


    “我想找个不用每年折腾的地方。”雷夫说,“要么像马库斯他们那样,占一块终年不愁水源的。要么……”


    他用下巴指了指雨林深处的方向。


    “就在这里找一块合适的地方,不回去了。”


    第110章 我是不是太自大了


    芬恩沉默了一会儿。他的尾巴停止了甩动,搭在石台边缘,垂下去,像一根金色的绳子挂在灰白色的墙上。


    “雨林里没有斑马,没有角马,没有高角羚。”芬恩说。


    “嗯。”


    “只有猪和小羚羊和猴子和鸟……但猪吃多了会腻。”


    “嗯。但你不会。”


    芬恩转过头看着雷夫,雷夫的表情很值得品鉴。


    【芬恩,我在说一件很正经的事,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好吗?】


    “那就先不决定。”芬恩说,“住到十月我们再看看猎物的动向。如果雨林里还能打到东西,就不走。如果打不到了,就跟猎物一起南迁。”


    雷夫点了点头。这也是他的想法,但芬恩帮他说了出来。


    芬恩最近越来越懂事了。以前是雷夫说他听,现在变成芬恩说雷夫听。不是角色互换了,是芬恩开始理解雷夫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然后帮他翻译成狮子能听懂的话。


    奥伦在石台另一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没有睁眼,但嘴巴动了一下:“雨林里猎物不少。只是你们不会打。”


    雷夫的耳朵竖了起来。


    “你打过?”


    奥伦睁开一只眼睛,看着雷夫。


    “我年轻的时候,有一年旱季特别长,南边的猎物全死了。我带着狮群往北走了很远,比这里还北。进了真正的雨林深处,住了三个月。”


    “刚开始我们也打不到东西,后来学会了。猪是最容易的,因为猪走固定的路。它们每天早上去河边喝水,走的都是同一条路。你不用追,在路上等着就行。猴子的肉太少,不值得追。鸟的肉更少,但鸟蛋多。在地上找洞,洞里有一窝一窝的鸟蛋,比吃肉省事。”


    雷夫的瞳孔放大了。


    他穿越以来,第一次听到有狮子跟他讲【打不到就等,等不到就捡,捡不到就换个思路】这种话。


    所有狮子都是【追—咬—吃】的三段式思维,从来没有狮子跟他说过【猪走固定的路,你在路上等着就行】


    “我去……不早说!”雷夫的声音拔高了半个调。


    “你没问。”奥伦闭上了眼睛。


    雷夫:……


    他以为自己是一个穿越者,带着人类的知识和狮子的身体,已经是草原上最会捕猎的狮子了,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向奥伦请教。


    在他眼里,奥伦是一头快死的老雄狮,需要他喂肉、铺草窝、敷泥巴。他救了奥伦的命,奥伦是他的岳父,但不是一个可以请教的长辈。


    这种想法很蠢。雷夫现在知道了。奥伦当了十年狮王,在那十年里他经历过旱灾、火灾、迁徙、入侵、疾病、幼崽死亡。


    他见过草原最丰饶的样子,也见过草原最残酷的样子。


    雷夫在草原上待了一年多,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结果他连雨林里有猪路都不知道。


    芬恩以为他睡着了,用尾巴尖戳了一下他的肚子。


    “我在想事情。”雷夫说。


    “想什么?”


    “想我以前是不是太自大了。”


    芬恩看了他一眼,但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雷夫能在心里承认自己自大,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雷夫是那种嘴上永远不会认输的狮子,但他的脑子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告诉自己:【你可能错了。】


    “你不自大。”芬恩说,“你只是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自大。”


    “知道了就不自大了。现在你知道了。”


    雷夫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他转过头看着石台那端的奥伦。


    “奥伦。”雷夫叫他。


    奥伦没有反应。


    “岳父……?”


    奥伦的一只耳朵转了转。


    雷夫:……


    【老东西…】


    他从来没有叫过奥伦【岳父】,因为他觉得叫太肉麻了,不符合他黑鬃雄狮的身份。但刚才他叫完后发现,其实没那么难。只是两个字,一个称呼,代表他承认奥伦是他配偶的父亲。


    “猪路在哪个方向?”雷夫问。


    奥伦睁开两只眼睛,坐起来,用下巴指了指石台北边的一排棕榈树。


    “那排棕榈树后面有一条小路,猪踩出来的。每天早上天刚亮的时候,猪会从那条路经过。去河边喝水。”


    “你埋伏在那棵倒下来的棕榈树旁边,等它们经过的时候,别急着冲……等最后面那头。最后一头是最慢的,也是警惕性最低的。前面的猪会帮它看路,它只需要跟在后面走。”


    “等你咬它的时候,前面的猪已经走过去了,不会回头。”


    雷夫把这些话一字一句地记在了脑子里。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就起来了。


    他没叫醒芬恩。芬恩还在石台上趴着,嘴角有一丝干了的口水印。雷夫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朝北边那排棕榈树走去。


    他找到了那棵倒下来的棕榈树。树干很粗,横在小路旁边,树干和地面之间有一个缝隙,刚好能容下一头狮子。他钻进去趴好,爪子收起来,尾巴贴着地面。


    他在等。


    天从深蓝色变成浅蓝色,从浅蓝色变成灰白色。树冠上的鸟开始叫了,先是一只,然后是两只,然后是一群,声音从远处传过来。


    然后他听到了脚步声。


    噗、噗、噗、噗。


    猪来了。


    第一头从棕榈树后面走出来,第二头跟在它后面,第三头,第四头……


    它们走得很慢,头低着,鼻子在落叶里拱来拱去,找树根和虫子吃。最后面那头体型不大,走路的时候左前腿有点瘸,是旧伤。


    雷夫等第四头从他面前经过的那一刻,从小路上横着冲了出来,一口咬住了第四头的脖子。


    牙齿刺进去颈侧动脉的时候,血喷出来,带着铁锈味溅在他的舌头上。


    猪哼了一声,蹬了几下腿,然后不动了。


    前面的三头猪听到了声音,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它们看到了一个嘴里咬着它们同伴脖子的东西。


    第一头猪跑了,第二头跟着跑,第三头犹豫了一下也跑了。它们没有回头,没有尖叫,没有试图救同伴。


    猪不是狮子,不搞兄弟联盟。


    雷夫松开嘴,站在那条猪路上,嘴巴周围全是血。他低头看着那头被他咬死的红河猪。


    大概五十公斤,比昨天那头小,但肉质更嫩,因为年轻。


    他用爪子把猪翻了个面,看了看它的左前腿。飞节处有一个旧伤疤,已经长好了,但骨头有一点点歪。


    奥伦说对了。最后一头是警惕性最低的,因为它有旧伤,走不快,只能跟在后面。它依赖前面的猪帮它看路,所以它不看路。


    雷夫叼着猪往回走。走到石台的时候,芬恩刚醒。他正站在石台边缘,打着哈欠,犬齿在晨光中闪了一下,然后被嘴巴吞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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