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等待奥伦的不是在儿子身边安详地死去,而是被陌生雄狮咬断喉咙、尸体被鬣狗分食。
哪一个更好?雷夫不知道。
但他知道奥伦选择了后者。不是因为他不怕死,而是因为他不想让芬恩看着他在自己曾经的地盘上被另一群雄狮撕碎。
老雄狮的骄傲,有时候比命更重要。
“那你留下来。”芬恩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奥伦睁开眼睛看着芬恩。
“你留下来,在我们这里养伤。养好了,你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芬恩——”
“你留下来。”芬恩的声音还是没有波澜,“我不会再让你回那个破地方了。”
奥伦沉默了很久。然后老雄狮一寸一寸地把脑袋搁在了芬恩的头顶上。
就像芬恩小时候那样。
“好。”奥伦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枯草,“我留下来。”
芬恩的尾巴在身后卷成了一个圈。
雷夫坐在旁边,看着这一老一少两头金鬃雄狮。
一个瘦骨嶙峋、后腿溃烂,一个身强体壮、前途无量。
他想起了当初他在领地边缘的灌木丛里发现重伤的芬恩时,芬恩也是这样的姿态——等待被杀死或驱逐。
但他没有杀芬恩。他叼了一块肉扔过去。
现在那块肉变成了两头金鬃雄狮——一头老的,一头小的。
雷夫可能是整个萨凡纳草原上最富有的狮子。不是因为他的领地最大,不是因为他的猎物最多,不是因为他的战力最强。
是因为他有一头香香的老婆,还有一头骄傲得像个国王的岳父。
“雷夫哥哥。”芬恩叫他,“你在想什么?”
“在想我是不是全草原最富有的狮子。”
芬恩歪了歪头:“为什么?”
“因为我有你啊。”雷夫说,“有你就是最富有的。”
芬恩的耳朵红了。
老雄狮在假装没听见,但他的尾巴尖卷了一下。
雷夫注意到了。
他没有说,只是站起来走到河边,又叼了一大口湿泥巴回来,敷在奥伦的伤口上。
“你躺着。”雷夫对奥伦说,“我去巡逻。芬恩,你陪他。”
“我跟你去。”芬恩站起来。
“你陪他。”雷夫的语气不容置疑,“你的任务是在这里陪你爸。我的任务是在外面守住领地,不让任何狮子进来打扰你们。”
芬恩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的东西太多太杂,雷夫来不及一一辨认。
但他认出了其中一种。
我爱你。
雷夫转身朝北边走去。
他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芬恩趴在奥伦旁边,两代狮子的金色在阳光下融成了一片。
雷夫看着这一幕,心里有一个念头慢慢地、清晰地浮了上来:
“岳父来访。芬恩开心。奥伦养伤。”
“这是今天的事。”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他转过身朝北边的领地边界走去。
身后,芬恩的声音从树荫下传来,轻轻的,带着笑意的:
“雷夫哥哥——早点回来——”
雷夫没有回头,但他的声音顺着风飘了过来:
“知道了——别叫那么大声——耳朵都红了——”
芬恩的笑声落入金合欢林间,碎成满枝桠的铃铎,澄明如露。也许那声音终有一天会被流沙掩埋,再也寻不见。但回首那片他们踩过的土地时,请不要忘了,曾有九只白额雁穿过雨季初霁的河湾。
第84章 自己跟我们走
克尔趴在一棵倒了的金合欢树旁边,下巴搁在交叠的前爪上,盯着一只蜥蜴。
一只死了三天的蜥蜴。
蜥蜴躺在距离他的鼻子不到半米的地方,肚子朝上,四条腿僵硬地朝四个方向伸展,像一朵晒干了的四瓣花。
它的尾巴断了一截,断口处已经风干了,变成了一根像树枝一样的东西。眼睛凹了进去,上面覆着一层灰白色的薄膜,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一小截同样干了的舌头。
克尔伸出右前爪,用爪垫轻轻拍了一下蜥蜴。
蜥蜴翻了半个滚,肚皮朝下,四条僵硬的腿戳在地上。
【蜥蜴:勿鞭尸……】
克尔歪着头看了一会儿,然后用爪子把蜥蜴勾回来,翻回肚皮朝上的姿势。
他又拍了一下。
蜥蜴滚出去半米,肚皮朝上,四条腿朝着四个方向。
克尔站起来,走过去,把蜥蜴叼回来,放在原来的位置上。
他趴下来,歪着头看了看,然后用爪子把蜥蜴的尾巴摆正。虽然断了一截,但剩下的那一截还是要摆正的,不然不对称。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是一巴掌。
蜥蜴飞了出去。
这不是他今天第一次玩这只蜥蜴。从太阳升起来到现在,他已经玩了这只蜥蜴至少五十次了。他把蜥蜴翻过来翻过去,拍过来拍过去,叼过来叼过去,每一轮的动作都差不多,但他乐此不疲。
因为这他妈是他今天唯一的娱乐活动。
自从奥伦走了以后,克尔的生活就变成了一潭死水。
是真的死水。
枯骨荒原上的水潭在旱季会缩成一个个浑浊的小水坑,水面上飘着一层绿色的浮萍,喝起来有一股泥巴味和动物尸体的混合味道。
克尔每天去那里喝水的时候,都会对着水坑里自己的倒影发呆。倒影里的狮子体型中等,鬃毛浅棕色,左后腿上有一块被鬣狗咬伤后长出的粉红色新皮。那是被雷夫从鬣狗群中救下时留下的纪念品。
他以前不觉得自己孤独。
流浪雄狮嘛,本来就是一头狮子吃饱全家不饿。没有领地要守,没有狮群要养,没有幼崽要喂。想去哪就去哪,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自由。多好。
但自从在枯骨荒原上遇到了奥伦,和那头老雄狮结伴走了两个月之后,克尔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习惯了。
习惯了旁边有头老狮子跟他唠嗑。
奥伦话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沉默地走在他前面,走得不快,但从来不会停。偶尔会突然冒出一句话,把正在走神的克尔吓一跳。
“今天风往北吹,北边有雨。”
克尔会抬头看看天。天蓝得像被水洗过,一朵云都没有。
他会疑惑地问:“哪儿有雨?”
奥伦不会回答。他会继续走,好像那句话不是对克尔说的,而是对风说的。
又比如:“你左边耳朵后面有只苍蝇。”
克尔会甩一下脑袋,把苍蝇赶走。然后他会问:“你怎么看到的?你走在我前面。”
奥伦会说:“你的耳朵在动。”
“我的耳朵动你都能看到?”
“你的耳朵动得很明显。”
克尔:……
他用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心里想:我的耳朵动得很明显吗?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对话在别的狮子听来可能毫无意义,但对克尔来说,它们是他在枯骨荒原上唯一的精神支柱。
因为有狮子在注意他。
这种感觉,克尔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了。
后来奥伦走了。
克尔当时站在倒了的金合欢树旁边,看着奥伦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金合欢树林的尽头。
他没有跟上去。
他不是不想,但奥伦没有邀请他。
奥伦是去找儿子的。那是家事。克尔是一个外狮,一个在荒原上偶然相遇的流浪汉,一个蹭了两个月唠嗑的陌生狮子。他没有资格跟着去。
所以他留了下来。留在了枯骨荒原边缘,和一只死了三天的蜥蜴作伴。
克尔把蜥蜴又拍了一巴掌。
蜥蜴滚出去,尾巴上最后一截也断了,断掉的那一小截留在了原地。
克尔看着那截断尾,沉默了很久。然后用爪子把断尾扒拉到面前,放在蜥蜴旁边,摆正,让它们对齐。
断口对断口。
像拼图一样。但拼不回去了。
克尔觉得这只蜥蜴的命运和自己有点像。都是缺了点什么,但还能凑合着用。
他叹了口气,然后把蜥蜴连同那截断尾一起扫到了一边。
不玩了。玩够了。
他站起来,抖了抖鬃毛,朝枯骨荒原深处走去。
该吃饭了。
枯骨荒原的旱季是地狱模式。草是枯黄色的,矮得几乎贴地,风一吹就扬起漫天尘土。树都是死的,光秃秃的枝干像无数只伸向天空的手,祈求永远不会落下的雨。
猎物不是没有,但都是些老弱病残。
斑马群里总会有那么一两匹老得走不动的,角马群里会有被踩断腿的,疣猪窝里会有生病掉队的。但这些猎物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难吃。
老斑马的肉硬得像石头,病角马的肉带着一股腐臭味,疣猪的皮厚得连鬣狗都懒得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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