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找他的儿子。


    雷夫的脑子里全是刚才奥伦说的那句话:“他说你嘴很贱,但心很软。说你嗓门很大,但胆子很小——怕芬恩跑了,怕芬恩受伤,怕芬恩不要你。”


    克尔跟奥伦说了这些。


    妈的,下次碰到克尔一定得揍他一顿,让对方以后别出去乱嚼舌根。


    雷夫用爪子拍了一下自己的脸。


    “别想了。”他对自己说,“先去打猎。岳父来了,得请客。”


    他加快步伐,朝南边的开阔地走去。


    运气不错。一群疣猪正在河边喝水,领头的那只公疣猪体型很大,少说有一百五十公斤,獠牙又长又尖,在阳光下泛着白森森的光。


    雷夫趴在草丛里观察了一会儿。


    疣猪不好打。它们皮厚,跑得快,獠牙能捅穿狮子的肚子。大多数狮子不会主动招惹成年公疣猪,风险太大,收益不成正比。


    但雷夫不是大多数狮子。


    他冲出草丛的时候,疣猪群炸了。母疣猪带着小猪往灌木丛里钻,公疣猪没有跑。它转过身,低下头,獠牙朝前,对着雷夫发出威胁性的呼哧声。


    雷夫在距离它五米的地方急停下来。


    假动作。


    他往左虚晃了一下,公疣猪本能地往右转身,露出左侧的脖颈。雷夫的右前掌在那一瞬间拍了出去,力道精准地落在疣猪的耳朵后面。


    那是所有猪科动物的弱点,耳根后面有一块软骨,拍中了能让它们短暂眩晕。


    五百公斤的掌击力。


    疣猪的眼睛翻了一下白,身体晃了晃,但没有倒。它的皮太厚了,雷夫的掌击只让它眩晕了不到两秒。


    但一秒就够了。


    雷夫咬住了它的喉咙。


    狮子不会从正面咬的,因为从正面咬疣猪的喉咙等于把自己的下巴送给它的獠牙。他是从侧面咬的,犬齿从耳根后方的位置刺入,穿过厚厚的颈皮,抵住了颈椎。


    疣猪蹬了两下腿,然后不动了。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雷夫松开嘴,甩了甩鬃毛上的血,满意地点了点头:“请客菜有了。”


    他叼起疣猪往回走。但疣猪比他预想的要重,一百五十公斤的猎物叼在嘴里,走起路来有点费劲。


    不过他不能让岳父看到他打猎打得很费劲,他要让岳父觉得自己儿子的配偶很能打,芬恩跟着他不会饿肚子。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雄狮心理。


    他回到岩石台地的时候,芬恩和奥伦还趴在草地上。


    雷夫把疣猪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芬恩抬起头,看到疣猪的体型,眼睛亮了一下:“你打的?”


    “不然呢?它自己撞树上的?”雷夫把疣猪翻了个面,露出最嫩的腹部,“你爸的腿需要营养,让他先吃内脏。”


    芬恩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的温度比刚才更浓了。


    他用鼻子把疣猪推到奥伦面前,然后用嘴撕开了腹部,把肝脏叼出来,放在奥伦嘴边。


    “爸爸,你吃。”


    奥伦睁开眼睛,看了看肝脏,又看了看芬恩,又看了看站在一旁的雷夫。


    他没有说谢谢。


    老雄狮不会对儿子的配偶说谢谢。那会显得生分,也会显得软弱。


    他只是低下头开始吃。


    雷夫坐在一旁,看着奥伦吃。他注意到奥伦的牙齿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犬齿的尖端磨平了,臼齿有好几颗都松动脱落了。


    这样的牙齿根本咬不动枯骨荒原上那些老斑马和病角马的硬皮,难怪他会瘦成这样。


    芬恩也注意到了。


    “我不会再让你回那个破地方了。”


    奥伦吃了大约两公斤的内脏,就停了下来。


    他还没饱,但已经咬不动了。他的臼齿磨得太厉害,嚼不动疣猪的肉。


    芬恩看着他,没有说话。


    雷夫也没有说话。


    两头年轻的雄狮沉默地坐在一头老雄狮旁边,看着他因为咬不动肉而停下来,心里都堵着什么。


    过了几秒,雷夫站起来,走到疣猪旁边,用犬齿把肉撕成小块。幼崽吃的大小,一小条一小条的,每一条都不到两指宽。


    他把撕好的肉推到奥伦面前。


    “吃这个。”雷夫的声音很平淡。


    奥伦看着那些撕成小条的肉,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开始吃。


    一小条一小条地,慢慢地,像很久以前他教芬恩吃肉时那样。


    芬恩转过头,把脸埋进了雷夫的肩胛里。雷夫感觉到芬恩的呼吸喷在他的皮毛上,带着极力压抑的的东西。


    他没有说话。只是侧过头,用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芬恩的耳根。


    一下。就一下。


    多了怕芬恩哭出来。


    雷夫知道,芬恩现在离不流泪的边缘,只有一根狮子毛的距离。


    第83章 老狮子的骄傲


    奥伦吃完了那些小肉条,抬起头,浑浊的金色眼睛看着雷夫。


    “你的领地。”奥伦说,“守得好。”


    这是一句评价。来自一头当了十年狮王的老雄狮的评价。


    雷夫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说“谢谢”太客气,说“还行”太谦虚,说“那当然”太自大。


    他最后选择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嗯。”


    吃完东西,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旱季正午的阳光毒辣得像要把整个草原烤焦,岩石台地上的温度至少四十度起步。


    芬恩带着奥伦挪到了金合欢树荫下。树冠不大,但足够遮住两头狮子。


    如果其中一头不算太大的话。


    雷夫趴在外面,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从树冠缝隙中漏下来的阳光,黑色的鬃毛在烈日下吸收着所有的热量,但他一动不动。


    奥伦趴在他旁边,闭着眼睛,呼吸比刚才平稳了一些。吃了东西,伤口敷了泥巴,又在阴凉处休息,他的脸色看起来好了一点。


    “奥伦。”雷夫突然开口。


    奥伦睁开一只眼睛。


    “你的领地,想不想拿回来?”


    空气安静了一秒。


    芬恩抬起头,看着雷夫,金色的眼睛里有一丝意外。


    他没有想到雷夫会主动提这个。


    奥伦看着雷夫,浑浊的金色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马库斯三兄弟占了你的领地。”雷夫继续说,“他们有三个,我一个。但我打得过他们。单挑的话,他们哪个都不是我的对手。如果你想要拿回领地,我可以——”


    “不用了。”奥伦打断了他。


    雷夫皱了皱眉:“为什么?”


    “没必要。”奥伦说,“你是芬恩的配偶,不是我的下属。你没有义务因为芬恩是我的儿子就帮我抢回领地。”


    “我不是——”


    “就算你帮我抢回来了。”奥伦再次打断他,“我也守不住。”


    他看着自己左后腿上那条溃烂的腿,嘴角扯了一下,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自嘲。


    “我已经老了。就算你把领地交到我手上,我也守不住。下一群流浪雄狮来的时候,我连跑的力气都没有。”


    雷夫张了张嘴,想说“我可以帮你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因为他知道奥伦说的是对的。


    领地的争夺不是你帮我守一次就能解决的问题。领地需要每天巡逻、每天做气味标记、每天驱逐入侵者。雷夫有自己的领地和芬恩要守,他不可能每天都去上游帮奥伦巡逻。就算他去了,奥伦也不能永远依赖他。


    奥伦是一头雄狮,一头曾经当过狮王的雄狮,他有自己的骄傲。


    “而且。”奥伦的声音更低了,低到只有雷夫和芬恩能听见,“雄狮之间的领地侵略和掠夺,是自然规律。我年轻的时候也抢过别人的领地,打败过比我老的雄狮,驱逐过他们的幼崽。这是草原的规矩,没有对错,没有善恶。”


    他抬起头,看着北边的方向。那是荣耀石台地的方向,是马库斯三兄弟的领地,是他曾经统治了十年的地方。


    “马库斯打败了我。他比我强,比我年轻,比他弟弟们加起来更聪明。他配得上那块领地。”


    奥伦说完这句话,闭上了眼睛。


    雷夫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了自己穿越成狮子之前,在网上看过的一个纪录片。


    纪录片里说,雄狮的一生是一场残酷的战争。年轻的时候拼了命地往上爬,抢领地,抢配偶,生幼崽;老了之后被更年轻的雄狮打败,被驱逐,在荒原上孤独地等死。


    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院,没有安享晚年这一说。


    这就是草原的规矩。


    雷夫以前觉得这个规矩很残酷。现在他依然觉得残酷,但他开始理解。不是因为残酷是对的,而是因为这是自然规律,强行打破自然规律,有时候比规律本身更残酷。


    他可以帮奥伦抢回领地。然后呢?奥伦守不住。下一群流浪雄狮来的时候,奥伦连跑的力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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