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芬恩发情期难受得在他身边转圈的时候他都在心里说“再等等”。


    等了一年。


    等到了那句“你今天不用忍了”。


    等到了月光下的“再来一次”。


    等到了现在芬恩趴在他身上,身体不再发烫,金色的鬃毛蹭着他的下巴。


    芬恩就是他的太阳,唯一会呼吸的太阳。


    他低头,鼻尖埋进金色的鬃毛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香。让他的心脏跳得比打架时还快、让他的尾巴不受控制地卷来卷去、让他觉得自己上辈子加这辈子所有的不走运都是为了换来这一刻的。


    “雷夫哥哥,我饿了。”


    雷夫睁开眼:“你饿了?”


    “嗯。”芬恩从他身上翻下来,抖了抖鬃毛,金色的毛在阳光下炸开,像一朵巨大的蒲公英,“我去打猎。”


    “你坐着。”雷夫站起来,四条腿有点发软,但他假装没感觉到,“我去。”


    芬恩看了他一眼:“你腿软。”


    “我没有。”


    “你刚才站起来的时候右边后腿抖了一下。”


    “那是石头硌的。”


    芬恩歪着头看他。


    “你当我瞎吗?”


    雷夫和他对视了三秒,然后别过头去:“……行,我腿确实有点软。但那是因为——因为最近运动量太大。”


    “我陪你一起去。”芬恩说,“我可以帮你驱赶。”


    “你发情期还没完全过去。”


    “过去了。”


    “你刚才还在发烫。”


    “那是太阳晒的。”


    “太阳晒的?”雷夫抬头看了看天。


    太阳确实大,晒得岩石表面能煎蛋。但他知道芬恩不是在说太阳。


    雷夫:……


    “行。但你跟在我后面。不许冲到前面。不许挡在猎物和我的中间。不许——”


    “雷夫哥哥。”芬恩打断他。


    “什么?”


    “你说过我是你老婆。”


    “对啊。”


    “老婆不是用来保护的吗?”


    “对啊。”


    “那你让我保护你一下怎么了?”


    雷夫的嘴巴张开了。合上了。又张开了。


    他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反驳这句话。


    严格来说,这句话的逻辑是有问题的,因为“老婆保护老公”和“老公保护老婆”在传统意义上不太一样。


    但雷夫不是一个会被传统意义困住的狮子。他是个穿越者,他上辈子就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谁保护谁不是由性别或者关系里的强弱地位决定的。


    但他没办法反驳的真正原因是芬恩说这句话的时候,金色的眼睛亮得像两颗小太阳,尾巴尖在身后愉快地卷着,表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他被那双眼睛击沉了。


    “……行。”雷夫别过头,“你保护我。但你只能在旁边看着,不许真的冲上去。”


    “为什么?”


    “因为我腿软归腿软,打一只角马的力气还是有的。”


    芬恩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


    雷夫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妈的。他以前觉得自己是直男的时候,从来不知道被一头狮子笑一下能产生这种效果。


    好想把他揉进怀里。


    好想给他全世界最好的肉。


    好想就这样看他一辈子。


    他现在终于理解了上辈子那些朋友说的“我对象一笑我就想给TA花钱”是什么感觉。


    只不过他花的不是钱,是这辈子所有的耐心和温柔。


    第78章 始作俑者


    他们沿着河岸往南走。


    旱季快到了,河面比雨季窄了不少,但水流还算充沛。河对岸有一群高角羚在喝水,大约十几只,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有一对漂亮的长角。它每隔几秒就抬起头来扫视四周,鼻子抽动着,耳朵转来转去,警戒心很强。


    雷夫趴在一丛金合欢树的阴影里,芬恩趴在他旁边,两双眼睛从树叶的缝隙中盯着那群高角羚。


    “那只公的。”雷夫用下巴指了指,“个头大,够我们俩吃两顿。”


    “它旁边那只母的在看着。”芬恩说,“你冲过去的时候它会先跑,然后整个群都会散。”


    “我知道。”


    “那你怎么打?”


    雷夫想了想。按照他以前的打法,他会直接冲出去,用速度碾压,挑一只最肥的,追到它跑不动为止。


    他的耐力是所有狮子里最好的,能连续跑二十分钟不喘粗气,而高角羚的冲刺最多维持几分钟。


    这是他的优势。他用耐力换速度,用体力换距离。


    但今天他腿有点软。


    芬恩说得对,他站起来的时候右边后腿确实抖了一下。因为过去这七天他消耗的能量比平时多了至少三倍。他现在的体力储备大概只有平时的六成。


    不能硬追。


    “你从那边绕过去。”


    雷夫用鼻子指了指河对岸下游的方向,那里有一片高草地,可以藏身。


    “等我冲过去把它们往你的方向赶,你从草丛里杀出来,咬喉咙。”


    芬恩看着他:“你要我主攻?”


    “你速度比我快。启动速度比我快一倍。那只公高角羚如果往你的方向跑,你可以在它反应过来之前咬住它。”


    “那你呢?”


    “我从后面堵它。它要是想往回跑,我就拍它脑袋。”


    芬恩沉默了一秒,然后站起来,鬃毛在风中抖动:“行。”


    他沿着河岸往下游走,金色的身体在高草中若隐若现。雷夫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画面有点熟悉。


    他想起来了,这是他们第一次配合狩猎时的战术。当时芬恩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右后腿的伤让他不能剧烈变向,但雷夫还是把主攻的任务交给了他。


    不是因为雷夫不能打。是因为雷夫想让芬恩知道——你不是我养着的,你是我的搭档。


    你能打。你配得上站在我身边。


    芬恩在河对岸的高草中趴了下来,金色的鬃毛和枯黄的草色融为一体,几乎看不出那里藏着一头狮子。


    他的潜伏技术是整个草原最好的。他可以为了伏击一个猎物趴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地等上两个小时,连尾巴尖都不抖一下。


    雷夫深吸一口气,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角羚群上。


    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还在警戒,但它已经把视线从雷夫的方向移开了,转向了下游。


    它似乎隐约感觉到了什么,但芬恩藏得太好了,它什么都没看到。


    就是现在。


    雷夫从金合欢树的阴影中冲了出去。


    他的启动速度不快,毕竟腿软确实有影响,但他的第二步和第三步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加速,第四步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全速的八成。


    高角羚群炸了。


    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发出了一声尖锐的警报,整个群像被弹射一样散开,朝各个方向狂奔。蹄子砸在地面上发出密集的“咚咚”声,尘土飞扬。


    雷夫没有去追那些往开阔地跑的高角羚。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只最大的公高角羚,它正在往下游的方向跑。


    这正是雷夫想要的。


    高角羚的速度很快,快得雷夫追不上。但它跑的方向是芬恩埋伏的位置。雷夫不需要追上它,他只需要让它跑得足够快、足够慌,快和慌到它注意不到前面有一头金色的狮子正在等着它。


    三十米。


    二十米。


    十米。


    芬恩从高草中杀出来了。


    他的启动速度让雷夫每次看到都会在心里感叹。


    从静止到全速,芬恩用了不到三秒。


    金色的身体像一支离弦的箭,精准地切入高角羚的逃跑路线,在错身的瞬间张开嘴,一口咬住了高角羚的喉咙。


    全力咬合。


    要么锁死,要么死。


    高角羚的四肢在空中蹬了两下,然后整个身体因为惯性向前栽倒,翻了一个跟头,重重地砸在地上。


    芬恩没有松口,他的下颚像一把铁钳一样死死卡在高角羚的喉咙上,牙齿穿透了皮毛和肌肉,抵住了气管。


    雷夫赶到的时候,高角羚已经不动了。


    芬恩还咬着,金色的眼睛盯着猎物的眼睛,瞳孔收缩成细缝。


    “可以了。”雷夫说,“死了。”


    芬恩又等了两秒,确认猎物确实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才慢慢松开嘴。他的嘴巴周围沾满了血,金色的鬃毛上也有几道红色的痕迹。


    他舔了舔嘴角的血,抬起头看着雷夫:“快吗?”


    “快。”雷夫说,“比我快多了。”


    芬恩的尾巴在身后卷了一下。雷夫看在眼里,没有戳穿他。


    两头狮子开始处理猎物。


    雷夫负责撕开腹部。这是他的强项,他的犬齿比其他狮子长一点,穿透力更强,能轻松划开高角羚坚韧的腹皮。


    芬恩负责吃掉最容易变质的器官。肝脏、心脏、肾脏,这些都是营养价值最高的部分,也是猎食者优先吃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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