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没有抽开。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了三遍“我是直的”。


    然后他睡着了。


    梦里全是金色的。


    第9章 你是狮子不是水獭


    雷夫在第十天的时候,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他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肋骨的咬伤结了厚厚的痂,右前腿的爱心疤也完全愈合了,变成了一块浅色的印记,在黑色的皮毛上还挺显眼。体力也恢复到了巅峰状态,能一口气跑完整个领地,能把一头成年角马从追赶到扑倒一气呵成,能一巴掌把来偷肉的鬣狗扇出十米远。


    他很强。他非常强。他是这片草原上单体战斗力最强的生物之一。


    但他不敢回去。


    不是“不敢”,是“不想”。


    好吧,可能有一点“不敢”。


    他在枯骨荒原和金合欢走廊交界处的这片无主之地上待了十天,每天都在喂一个两岁的小崽子,教他捕猎,帮他舔伤口,晚上被他当抱枕用。他堂堂一头四岁成年雄狮,两百三十公斤的草原顶级掠食者,活成了一个奶妈。


    不对,奶爸。


    也不对,他一个公的,算什么奶爸。


    雷夫趴在金合欢树下,用爪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芬恩在不远处练习扑咬。他在追一只珍珠鸡,追得满草原跑,鬃毛在风中飘得像一面金色的破旗。


    他的捕猎技术在这几天里进步神速。从“愣在原地”到“能抓到野兔”,再到“能单杀珍珠鸡”,现在已经在挑战高角羚幼崽了。


    但问题是,他的扑咬姿势还是很难看。


    每次冲刺的时候,他的后腿发力都不够均匀,导致起跑的时候身体会往左边偏一点。


    虽然不影响最终结果,毕竟他总能靠速度和敏捷弥补回来,但雷夫看着总觉得别扭。


    “你的重心!”雷夫喊了一嗓子,“重心压低!你起跑的时候屁股翘太高了!”


    芬恩一个急刹车,回头看他,金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困惑:“屁股?哪里高?”


    “就是——”雷夫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爪子拍了拍他的后胯,“这里。你起跑的时候这块肌肉没有完全发力,所以你总是往左边偏。”


    芬恩歪了歪头,试着按照雷夫说的调整了一下姿势。他把后腿往后蹬了蹬,压低身体,尾巴伸直保持平衡——


    然后他回头看雷夫:“这样?”


    雷夫绕着他转了一圈,目光从他的肩膀扫到后腿,审视着他身体的每一个角度。


    然后他伸出一只爪子,拍了拍芬恩的右侧后腿:“这条腿再往后撤五公分。”


    芬恩照做了。


    “好,”雷夫说,“现在冲出去。”


    芬恩猛地蹬地,身体像一支金色的箭一样射了出去。这一次他的起跑稳多了,身体没有偏,直线冲出去大概二十米,然后才慢慢减速。


    他跑回来的时候,整头狮子都在发光。


    是真的发光,金色的鬃毛在阳光下像被点燃了一样,眼睛亮得吓人,尾巴翘得高高的,嘴角咧到了耳朵根。


    “雷夫哥哥!我刚才是不是没有偏!”


    雷夫“嗯”了一声,转身走回树荫下趴好,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还行吧,凑合。”


    芬恩跟着他跑回来,在他旁边趴下。这次他趴得更近。不是肩并肩,而是直接把脑袋搁在了雷夫的前臂上。


    金色的鬃毛蹭在黑色的皮毛上,软乎乎的,带着一股阳光晒过的干燥气味。


    雷夫的肌肉僵了一秒,然后放松了。


    他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另一个让他尴尬的事情。他习惯了。


    习惯了芬恩靠着他睡觉,习惯了芬恩叫他“雷夫哥哥”,习惯了每天带肉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团金色的毛球站起来迎接他,习惯了晚上被温热的鼻息喷在脖子上的感觉。


    他甚至开始习惯了芬恩身上的味道。那种淡淡的、像蜂蜜一样的甜味,混着阳光和金合欢花粉的气息。每次闻到这个味道,他的鼻腔深处就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挠他。


    他不觉得讨厌。


    这才是最可怕的。


    雷夫低头看了一眼趴在他前臂上的芬恩。这小崽子正眯着眼睛晒太阳,下巴搁在他的爪子上,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一点点粉色的舌头,看起来舒服得快要睡着了。


    雷夫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盯着远处的草原。


    “你鬃毛长出来不少。”他说,声音尽量保持平淡。


    芬恩睁开眼睛,抬起下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


    确实。他的鬃毛比十天前浓密了很多,原来秃掉的地方都长出了新的绒毛,颜色也从灰暗的枯黄色变成了真正的金色。


    “真的诶,”芬恩有点惊喜地说,低头舔了舔自己胸口的毛,“我以前在金合欢狮群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的鬃毛是最漂亮的。”


    “是吗?”雷夫的语气带着一丝不以为然,“谁说的?你妈?”


    “我妈妈,还有我三个姐姐。”芬恩的声音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一点怀念的味道,“她们说我的鬃毛像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金色的,后来才慢慢变深。”


    雷夫没有说话。他从芬恩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落寞。


    那种“我已经没有家了”的落寞。


    他想了想,伸出爪子,拍了拍芬恩的脑袋。


    力道没控制好,拍得芬恩的脑袋往下一沉,下巴磕在了地面上。


    “嗷——”芬恩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抬起头来,“你干嘛。”


    雷夫面无表情地收回爪子:“你鬃毛上有根刺。”


    芬恩眨了眨眼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鬃毛,没找到刺。但他没有追问,只是重新把下巴搁回雷夫的前臂上,嘴角微微翘起来。


    “谢谢雷夫哥哥。”


    “谢什么。”


    “帮我拔刺。”


    “……闭嘴。”


    ……


    第十二天。


    雷夫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带芬恩离开这片无主之地。


    理由很简单。这片地方猎物太少,水也不够稳定,不适合长期待下去。而且这里靠近枯骨荒原的边缘,鬣狗群经常出没,虽然雷夫不怕鬣狗,但芬恩的腿还没完全好,万一被鬣狗群围上了,跑都跑不掉。


    当然,雷夫没有把这些理由说出来。


    他说的是:“这破地方待腻了。换个地儿。”


    芬恩正在舔爪子,听到这句话抬起头来:“去哪里?”


    “北边。”雷夫用下巴指了指金合欢走廊的方向,“那边有条河,猎物多。而且那边的领地还没被占。”


    芬恩沉默了一下。他站起来,抖了抖鬃毛,后腿的伤疤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好。”他说,没有问任何问题。


    雷夫看了他一眼:“你不问问那边安不安全?”


    “你带我去的地方,应该是安全的吧。”芬恩歪了歪头,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信任。


    雷夫被这种信任砸得有点懵。


    他张了张嘴,想说“你哪来的自信觉得老子靠谱”,但看着芬恩那双干干净净的金色眼睛,他又把话咽了回去。


    “……走了。”他转身朝北边走去,尾巴在身后甩了一下。


    芬恩小跑着跟上来,走在他旁边。他的步伐比十天前稳健多了,虽然右后腿落地的时候还是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僵硬,但已经不影响正常的行走和奔跑。


    两头狮子并排走在草原上,一黑一金,体型差了一个档次。


    雷夫的步伐又大又稳,每一步都带着一种“这片草原是老子的”的霸气;芬恩的步伐则轻快得多,像一只跟在主人身边的金毛犬……


    不对,金毛狮。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周围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草地变得更绿了,金合欢树也更多了,有些树上开满了黄色的绒球状花朵,在风中轻轻摇晃,散发出一种清甜的香气。


    芬恩抬头看了看那些花,鼻子抽动了两下:“好香。”


    雷夫也闻到了。那种香气混在干燥的热风里,钻进鼻腔,让人有一种微醺的感觉。


    “金合欢花,”他说,从这具身体的本能记忆里调出了这个信息,“旱季的时候会开。花粉很多,有些狮子会对这个过敏。”


    “你过敏吗?”芬恩问。


    “我?”雷夫想了想,“应该不过——”


    他话还没说完,鼻子一痒,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阿——嚏!!”


    这个喷嚏的威力大到把旁边灌木丛里的一群小鸟全吓飞了,芬恩也被吓了一跳,往旁边跳了一步,耳朵压平,眼睛瞪得圆圆的。


    雷夫用爪子揉了揉鼻子,表情很不爽:“……风太大了。”


    芬恩看着他,金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笑意,但他很聪明地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安静地走回雷夫身边,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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