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走了大概半小时,他们听到了水声。


    不是水洼那种死水的声音,是流动的水。潺潺的、清澈的、在石头间跳跃的水声。


    芬恩的耳朵竖了起来,步子不自觉地加快了。他小跑到前方的一个小土坡上,往下一看——


    一条小河。


    不宽,大概只有五六米,但水流很急,水也很清,能看到河底的鹅卵石和水草。河的两边长满了绿色的灌木和芦苇,几只水鸟在浅水区觅食,远处还有一群高角羚在河边喝水。


    芬恩站在土坡上,整头狮子都呆住了。


    他出生在草原深处,从来没有见过流动的水。金合欢狮群的领地里只有几个水洼和一口季节性泉眼,旱季的时候经常干涸。这种“哗啦啦响、一直在流、永远不干”的水,对他来说就像一个奇迹。


    “雷夫哥哥!是河!是河!”他回过头来,声音大得整条河都能听到,尾巴摇得像螺旋桨,“水在动!它一直在动!”


    雷夫慢悠悠地走上来,站在他旁边,低头看了看那条河。


    一条小河而已。他前世在健身房旁边就有一条人工河,虽然里面只有塑料袋和死鱼,但好歹也是“流动的水”。


    但看着芬恩那副激动得快要跳起来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好像也应该配合一下。


    “嗯,”他说,语气尽量平淡,“河。会动的水。很厉害。”


    芬恩已经冲下去了。


    他跑到河边,先是用爪子试探性地碰了碰水面,然后被冰凉的触感吓了一跳,缩回了爪子。但下一秒他又伸了出去,这次整只爪子都浸进了水里,然后快速抽出来,甩了甩爪子上的水珠,发出一声兴奋的轻叫。


    “好凉!雷夫哥哥你试一下!好凉!”


    雷夫走到河边,低头喝了一口水。河水比水洼里的水好喝多了,没有泥土味,带着一股清冽的甘甜,喝下去之后整个喉咙都是凉的。


    “嗯,不错。”他说。


    芬恩已经不管他了。这头两岁的亚成年雄狮正在河边玩水玩得不亦乐乎。他把前爪伸进水里拍水花,追着水面上飘过的树叶跑,试图用嘴巴去接跳出水面的鱼,最后干脆整头狮子跳进了浅水区,趴在没过肚皮的水里,眯着眼睛享受水流过身体的清凉感。


    雷夫站在岸边,看着这头浑身湿透的金毛狮子在水里扑腾,鬃毛湿漉漉地贴在身上,看起来像一只落水的金色大猫。


    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你是狮子,”他说,“不是水獭。”


    芬恩从水里抬起头来,嘴里叼着一根水草,金色的眼睛亮得吓人:“但是好好玩!”


    雷夫叹了口气,转身去巡视这片新领地。


    他沿着河岸走了大概两公里,用爪子在地上刨了几个标记,在几棵显眼的树上蹭了蹭下巴和脸颊。狮子的脸颊上有气味腺,蹭树是标记领地的方式。他还在几个关键的路口留下了粪便堆,这是狮子的“此地有主,闲狮免入”告示牌。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占地盘”,但整个过程他做得很熟练。这具身体的本能记忆帮了大忙。他的四肢像是知道该怎么做,走到哪棵树前停下来、用什么样的姿势蹭、蹭多久,全都自动完成了。


    雷夫心想原来当狮王跟当健身教练差不多。都要划定区域、建立规则、让所有人知道谁是老大。


    他回到河边的时候,芬恩已经从水里出来了,正在岸上甩毛。金色的鬃毛湿透之后变成了深琥珀色,贴在身上显得他更瘦了。


    不对,他已经不瘦了。这十天的喂养让他长了不少肉,肋骨不再一根根凸出来了,肩膀和后背也开始有了肌肉的轮廓。


    雷夫看着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芬恩好像变好看了。


    不是那种“我养的崽子终于不丑了”的好看,因为他的骨架本来就很漂亮,肩宽腰窄,四肢修长,现在长了肉之后,线条更流畅了。金色的鬃毛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已经能看出未来的趋势。浓密、柔软、在阳光下会呈现出从蜂蜜色到古铜色的渐变。


    雷夫盯着他看了大概五秒。


    然后他猛地别过头去。


    他在想什么。


    “找到睡觉的地方了,”他粗声粗气地说,朝河岸边的一片树林走去,“这边有棵大树,底下是干的。”


    芬恩小跑着跟上来,浑身还在滴水,鬃毛一甩一甩的,水珠溅了雷夫一身。


    雷夫回头瞪了他一眼。


    芬恩立刻停下来,耳朵压平,表情无辜:“我不是故意的……”


    雷夫“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他们在河岸边的一棵巨大的金合欢树下安顿下来。这棵树的树冠非常茂密,像一把巨大的伞,把下面的地面遮得严严实实。树根之间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凹陷,刚好够两头狮子挤在一起睡。


    雷夫趴下来,试了试地面的硬度。还行,比枯骨荒原的盐碱地舒服多了。


    芬恩在他旁边趴下来,这次直接贴着他的身体趴的,没有留任何距离。他的鬃毛还是湿的,贴在雷夫的黑色皮毛上,带着一股河水和水草的气味。


    雷夫皱了皱鼻子:“你湿的。”


    “等一下就好了。”芬恩说,语气里带着一种“你不介意吧”的小心翼翼。


    雷夫没有推开他。


    他闭上眼睛,听着河水的声音和远处鸟类的叫声。风吹过金合欢树的树冠,发出沙沙的声响,几朵黄色的花从树上飘落下来,落在芬恩的金色鬃毛上,像撒了一把碎金。


    雷夫睁开一只眼睛,看到了那几朵花。


    他犹豫了一下,伸出爪子,轻轻地把花从芬恩的鬃毛上拨掉。


    第10章 草原之王也可以有爱好


    第十五天,雷夫发现芬恩是个社交天才。


    不是说他会跟别的动物交朋友,而是说他很会跟雷夫相处。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


    他知道雷夫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凑上去,但也不能离太远,要在一个“我在这儿陪着你但不会烦你”的合适距离。


    他知道雷夫嘴硬心软的本质,从来不会因为雷夫的粗话和嫌弃而受伤,反而会在雷夫说完难听的话之后,用一种“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的眼神看着他,看得雷夫浑身不自在。


    最让雷夫受不了的是,芬恩会在他受伤的时候,用一种极其温柔的方式照顾他。


    第十五天下午,雷夫在狩猎的时候出了一点意外。


    他在追一头成年高角羚的时候,高角羚突然急转弯,雷夫跟着转弯的时候踩到了一块松动的石头,脚下一滑,整头狮子翻滚了出去,撞在了一棵金合欢树上。


    撞得不重,但树枝刮到了他的左肩,划出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渗了一点血。


    雷夫从地上爬起来,骂了一句脏话,把那头高角羚追了回来,叼着战利品回到了树下。


    芬恩看到他肩膀上的血,立刻站了起来。


    “你受伤了。”


    “蹭了一下,不碍事。”雷夫把高角羚扔在地上,转身准备去吃。


    芬恩没有动。他站在原地,金色的眼睛盯着雷夫肩膀上的伤口,表情很认真。


    “让我看看。”他走过来,绕到雷夫的侧面,低头去检查那道伤口。


    雷夫不耐烦地甩了甩鬃毛:“说了不碍事,就破了点皮——”


    芬恩的舌头已经贴上来了。


    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一点粗糙感的舌头,轻轻地舔过伤口边缘。


    他的动作比雷夫想象中还要轻,轻到几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有一种温热的、麻酥酥的触感从肩膀蔓延开来。


    雷夫的身体僵住了。


    不是因为疼,是因为舒服。


    芬恩舔得很认真,一点一点地把伤口周围的血迹清理干净,舌头上的倒刺轻轻地刮过皮肤,力道恰到好处。不会太轻让人觉得痒,也不会太重让人感到疼。他的呼吸均匀而温和,喷在雷夫的皮毛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蜂蜜般的甜味。


    雷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尾巴在身后不受控制地卷了起来,尾尖微微颤抖。


    这种感觉太奇怪了。


    不是身体上的奇怪,是心理上的。他的心脏在跳得有时候快有时候慢,胸腔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膨胀,挤压着他的肺,让他觉得呼吸有点困难。


    芬恩舔了大概两分钟,然后抬起头来,金色的眼睛看着他:“好了。明天应该就结痂了。”


    雷夫没有回答。


    他的目光落在芬恩的脸上。那张年轻的、带着少年气的狮脸。金色的眼睛,干净的瞳孔,微微翘起的嘴角,还有那一圈正在蓬勃生长的、像火焰一样的金色鬃毛。


    芬恩歪了歪头:“雷夫哥哥?”


    雷夫猛地回过神来。


    “吃饭,”他说,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转身走向高角羚,背对着芬恩,“饿了。”


    芬恩在他身后安静地跟着,没有多问。


    但雷夫能感觉到,那双金色的眼睛一直看着他。


【www.daj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