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怪异的沉默持续了几秒钟,宋宋突然开口:“怎么了,你的月经很正常吗?”
陶屿瞪大了眼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还好,还好。”
宋宋几乎把自己挂到树上去了,栾树的花被她坠得一晃,有金黄的影子在她的头发上摇来摇去。
“头发该补染了哦。”
宋宋“嗯”了一声,轻轻摩挲着自己的头发,长出来的发根是浓黑的,越来越像她上学时候的样子了。
“我以前的头发是从来不烫染的。”
陶屿静静听着:“本来的发色也很适合你。”
“不是。”宋宋摇摇头,“只能是黑色。”
“因为上学吗?”
“也不是。”宋宋很难得露出这样疲惫又烦躁的表情,眉头紧紧皱着,“要上班,我爸不让。”
——
女儿。
女儿是一种身份,还是一种职业?
宋宋在很小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
父亲是做生意的,应酬不会少,也常常把母亲带在身边——当然,仅限于她年轻的时候。
后来母亲变成了怨妇,被父亲带入各种局的就变成了别的女人,她们或妖艳或爽朗,在觥筹交错间像一樽樽得体的花瓶。
但父亲一定给过母亲某种意义上的补偿,不然她不会这么多年都坚信着一点——“你爸爸心里最重要的还是这个家,别的都是逢场作戏。尤其是你,宋宋,你都不知道你爸有多爱你。”
爱我?我?
小宋宋觉得十分荒谬,尽管那个时候她连荒谬这两个字都不会写——家中的压抑氛围让她常常只能在课堂上安然入睡,老师对她的评语从“热情活泼”到“比较内向”,学习成绩已经明显跟不上同龄人了。
父亲却潇洒地一挥手:“我的女儿,不用学这些没用的。”
所有人都觉得父亲太溺爱她了,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宋宋脚上蹬着带跟的小皮鞋,过膝袜,整齐的制服前面打着蝴蝶结,丝缎一样的头发上戴着发箍,就这么坐在父亲的车上,母亲靠着车门为她整理袖口:“你乖一点,到了地方要懂得察言观色,你爸带你出去是锻炼你,这种机会难得......”
宋宋已经快被矫姿背心勒得喘不过气来,只能缓慢地点头,母亲满意极了:“很好,很有气质。”
车是开往大饭店的。
宋宋在车上已经蹬掉了皮鞋,让自己的脚趾得以短暂的喘息,直到到地方了,飞快地整理好仪容下车,父亲带着新秘书与她一起,恭敬地向另一家人问好。
灿烂的水晶吊灯下,努力扮演品学兼优的宋宋觉得自己挤出的笑容比地上的影子还要扭曲。
明明母亲不是母亲,自己也不是自己,却仍然要在父亲需要的时候成为他的信用背书——看看,我宋风闻家庭美满,妻贤子孝,与我打交道不会错的。
但是背书仅仅是背书,没有她又怎么样呢?短暂的交际寒暄后,宋宋被带离了大厅,跟着她的,是另一家人带来的孩子。
是的,她的作用就像逗猫棒。客人带孩子来的时候她要跟孩子玩,吃饭的时候照顾他们,找话题与他们聊天,准备游戏讨好他们;如果客人没有带孩子,她就会变成猫本身,被客人逗,表演才艺,生硬地恭维,顺便还要暗示自己的爹是多么好多么负责的一个人。
没有一次这样的应酬能让她吃饱饭。
“如果算工龄,我的工龄应该比别人长啊?”
长大一些的宋宋会这样跟朋友们抱怨,得到的回应只有陪同的叹息——“谁不是呢?”
宣染却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等你爸爸生意做得更好些,就是别人来照顾你、陪你玩了。”
宋宋撇了一下嘴:“可是永远有他需要巴结的对象啊。”
宣染摇头道:“所以你们家这样就不好,最好一个从商,一个从政,就不把宝押在一头了。”
宋宋沉默不语。
宣染继续说:“不过对我们女生来说是一样的,饭桌上当乐子,照看孩子,我们现在还小,玩笑不会开得太难看,如果我们年纪再大一点,估计那样的饭局荤得你呆都呆不下去。”
“不过等真的要把生意或者位置交给下一代了,就轮不到你上桌了。”
宋宋突然觉得心里抽疼了一下。
是的,宋昱,哥哥宋昱。
他从来不用在饭局上照顾孩子。
——
宋宋痛经很厉害。
陶屿现在才知道这件事。
之前宋宋自己吃止疼药就过去了,但是这次也不知道是耐药性上来了还是生活太不规律,宋宋的状态差到了极点,脸色比上次噩梦惊醒还要难看。
“怎么回事......感觉你们俩不是这个伤了就是那个病了。”
方元给捎了一点红糖来,陶屿煮了红糖水,本来想学网上看的方子往红糖水里煮个鸡蛋,又纠结起甜鸡蛋是不是应该配上酒酿,最后加来加去,足足煮出来一大锅红糖酒酿荷包蛋。
宋宋虚弱地摆手拒绝那一大碗汤水:“我不饿。”
陶屿好说歹说才让她勉强喝了一点红糖水,宋宋在嘴里回味了一阵,只评价了两个字:“齁甜”。
向晴倒很捧场,主动盛了一大碗,没想到真是出乎她预料的甜,最终也只把鸡蛋吃完了,吃罢才开口:“跟过元宵节似的。”
陶屿默默喝着自己那份酒酿,勺子在碗里搅来搅去,半晌才说话:
“我以前来大姨妈从来没喝过这个。”
方元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心疼地拍拍她的后背,红糖水里浮着几粒枸杞,映出低垂的一双眼睛。
气氛变得苦涩起来,宋宋病恹恹地窝在自己的床上,陶屿端来的锅还冒着热气,向晴用盖子扣上,又轻手轻脚地把碗和勺都拾掇起来,最终下定决心似地说:“大家也别太伤感了,本来......喝红糖水也没什么用。”
“真要说,可能喝温热水有用,最有用的,还是多吃点肉,要么跟宋宋之前一样,直接吃止痛药。”
宋宋虽然伏在枕头上,听到这话却突然笑了:“向晴,你说话和宣染好像。”
向晴收拾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白天工作时看的卷宗又沉沉压到了她的心头,让她只能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
——
其实很早就有研究说明,增强体质是应对痛经最好的办法,运动可以增强体质,补充蛋白质更能。
肉、鸡蛋与新鲜蔬菜,这些东西都比淀粉和糖更重要。
在困难时期,糖是难得的,鸡蛋也是难得的,同时作为一个家里的女性劳动力,往往只有作为产妇才有机会吃到一碗红糖煮鸡蛋。
但是时间在往前走,那个时候意识不到的问题在一点一点浮现——为什么女人既要下地干活又要操持家务,为什么女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丈夫,为什么一个鸡蛋——都轮不到她来吃?
村里的秋天是最忙碌的时候。
青贞正在地里收菜,白菜、豆角、雪里蕻,还有大把大把的红辣椒,萝卜虽然也可以拔了,到底比别的菜能放,先在地里长着。
这地方的秋天不愁没菜吃,只是冬天就难办了,需得趁着秋日有太阳收菜晒菜,为过冬预备。干菜咸菜做主角,北方农村的冬天,家家都这样。
苞米已经堆满了地窖,茄子收了一袋,豆角三袋,长的扁的圆的都有,葫芦瓜更是多得抱不过来,今年是个难得的丰收年。
青贞的儿子已经大了,她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小儿子也快结婚了,这是她最骄傲的地方——儿女双全,自己身子硬朗,干活也还利索,以后的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的。
想到这里,青贞眼前浮现出了小儿子憨憨的笑容,手上理菜的劲头不禁更大了些,孩子最爱吃葫芦干炖鸡,今年一定让他吃个够。
青贞会做菜,每年年夜饭的饭桌上,干菜吃得都比肉快。
干红辣椒剪成丝炒肉,肉少辣椒多,但是辣椒丝被油酥过,又香又辣好下饭;干青辣椒不用剪,整个整个地拿去炖鱼,鲜辣又提味;芸豆角是焯水完再晒的,一挂一挂坠在院子里,要吃的时候拿水发开,和排骨一起烧,既有排骨的肉香又特别有豆角味,不用多少排骨,也能炖出一大锅,够全家人吃。
葫芦瓜水分大,处理起来稍微复杂一些。用刀旋成长长的一条,挂在绳子上,时不时还得去翻动,晒干后的颜色也并不好看。
但只要把它和院子里养的小公鸡一起炖,随着汤滚,鸡油被逼出来,被油脂滋润后的葫芦瓜便生出同枝头一样的翠色来,碧青碧青的一条条盘旋在金黄油润的鸡汤里,吸饱了鸡汤的醇香,吃起来艮啾啾的,最是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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