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邀约[VIP]
陆宁后来还是没有偷偷地诈种子。
哥儿的脸皮在这种时候总是有点薄的, 对一个发烧昏迷的人做这样的事也不像话。
陆宁闷闷地在凌乱的床上坐了片刻。
屁股痛痛的,脖子也被汉子没轻没重啃得有些火辣辣的。
腰上的掌印更是像刺青一样深深刻在小腹上,两个大拇指就环在肚脐上下, 像是至今还挤着他的内脏。
陆宁还是没气太久,很快收拾好了心情。
毕竟沈野这次不是故意不给他种子的,那种时候昏过去了,又能怎么办呢。
反倒是他自己……不知羞地出来了一回。
沈野肚子上全都是的, 他自己肚子上也有些。
年长的哥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自从跟年轻的汉子厮混了之后, 他的身体就越来越糟糕。
从前也就睡着了之后,才偶尔会这样的……如今却是只要一胡闹,汉子都不用怎么碰他, 都能让他丢好几回。
陆宁连生气的底气都没有了, 软着身子下床,好生收拾了一把自己, 也把汉子给重新收拾了一回。
从前这个时候,他多半昏昏沉沉,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全是汉子帮他擦洗更衣。
如今倒也轮到他来做这样的事情了。
身体是疲惫的, 但陆宁的心情不算太差,比起昏睡着被摆弄, 他更喜欢照顾别人。
拧干了的热帕子覆上汉子柔韧坚实的腰腹, 擦去上面的湿痕, 呼吸起伏间,还能看到小腹肌群上尚未消退的暗色经络。
陆宁眼帘微垂, 散开的长发斜披在素白里衣一侧,面上带着一点倦懒, 柔柔照顾着昏睡的汉子。
孩子气的,说胡话的,有些笨拙的……
需要他照顾的汉子。
又是忙碌小半夜,汉子的病况还算稳定,陆宁便也睡下了。
素白的一小只,窝在汉子大大的热滚滚的身体边上。
几乎是刚刚睡下去,熟睡的汉子就习惯性伸出手臂,把他卷进了怀里。
陆宁便也由着汉子了,只伸出一只手,给他掖了两下被子,就这么靠着汉子的胸膛睡过去了。
一夜好眠。
第二日沈野醒过来之后,只觉得天都塌了!
他都烧成这样了,老天怎么不直接让他烧断片,烧成个傻子,彻底忘了昨夜的事呢!
他记得昨天中午的时候,他还挺精神的,起床后打扫了一遍家里,他觉得又有些困,就睡了下去。
本想着醒来后,再给院子里的澡盆烧上热水,方便来幽会的哥儿再泡一次热水澡。
哪想再一睁眼,他就直接看到陆宁了。
并且他还烧糊涂了,觉得自己仍然在外面,没有回到沈家村里,是因为受了重伤濒死,才会产生幻觉,见到陆宁。
这样的事情,从前也发生过好几次。
他在外面刀头舔血,受重伤的次数不少,都是靠想着陆宁才撑过来的。
伤成那样的时候,其实手指能动一动已经很了不起了,顶多借着幻觉嘀嘀咕咕说话,手上动一动罢了。
并且那种时候,总有交情过命的兄弟守着他,不会让不三不四的人近他的身。
因此他对走马灯里见到的陆宁总是很放心,从不怕自己会稀里糊涂睡错人。
但谁能想到,他昨天不是重伤,只是生病。
并且他睡的还是真的陆宁!
赚到了!
但也丢人丢得彻底!
那种时候昏过去也就算了,他怎么连伺候哥儿都记不得了,只顾着自己享受。
他那嘴也碎得要命,根本把不住。
早些年的时候,他怎么不直接把自己给毒哑了呢?一劳永逸多好,也就不用再装什么深沉了,更不会稀里糊涂把自己老底给揭光。
什么“好哥哥,疼疼我”,他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牙酸……
那是他还十四五岁的时候,自个儿缩被窝里偷偷的东西,怎么发个烧全给抖出来了……
还有“小狼王”就更别说了。
道上那么叫是挺响亮的,但这是在村里啊!
估计种田大王都比小狼王在这儿听起来正经些。
沈野现在已经不太敢想象,经此一夜,陆宁会怎么看待他了。
不会又要觉得他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儿,当他是小弟弟了吧?
还记得小的时候,大概两三岁的时候吧。
那会儿他特意从家门口采了漂亮的小花,绕过半个村带去送给陆宁。
“宁哥哥长得真漂亮,要宁哥哥将来做我的夫郎。”
他从狗洞爬进篱笆围着地院子里头,拿着漂亮的小黄花,眼巴巴地对着年长的哥儿献殷勤。
那会儿已经八.九岁的陆宁半点没有当真,笑了一下就帮他找来邻居家吐着鼻涕泡的小哥儿,陪他扮家家酒。
顺手地,陆宁还帮他提了把开档裤。
——这件事几乎阴翳了沈野的整个童年!
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人生阴影!
所以在陆宁面前,他才总是不敢多话,非得装出一副深沉稳重的模样。
否则哪个好端端的哥儿会愿意嫁给小时候帮忙提过裤子,还被往家里扔过屎的熊孩子啊!
沈野那张堪比城墙厚的老脸,这会儿终于黑了又红,红了又紫,脑袋上都快尴尬地冒出热烟来。
他闷在萦满哥儿体香的被窝里,自闭了许久,顺带还回味了会儿,一会懊悔一会儿偷乐。
直到天色亮了,陆宁也醒过来了,沈野才又变了面孔,恢复成从前那副深不可测的模样。
回话只回“嗯”“啊”“哦”,好似生性不爱说话,酷得很。
陆宁也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不用再应付汉子那些稚气又绵密羞人的话了。
两人如常起床,各自收拾了番。
沈野还是有些晕乎,额头上的温度依然烫手,陆宁不太放心他,便在饭后赶着汉子出门,让他去看大夫。
“我等下再烧点粥,放一点肉沫沫进去,你回来就能吃饭……”年长的哥儿又穿上了未亡人的素衣,在姘夫的屋门口,抬着头,望着汉子高高的身影,轻声细语地叮嘱。
“你问乡亲借辆骡车,或是搭牛车过去,离村里最近的大夫在李家村,走去太远了……”
哥儿平日话少,轮到一些日常相关的话题,却能絮叨出许多内容来。
声音软绵绵的,悦耳而好听。
像是个贤惠的小夫郎。
沈野低头看着陆宁,眼睛极为明亮,又像是被哥儿浸了温柔进去,也变得柔软了许多。
他静静听着,等陆宁差不多说完了之后,才俯下身子,亲了下哥儿眉心的孕痣。
“好,我走了。”
汉子早上一起床,就又臭美起来,一日一夜没刮的胡茬立马剃了,如今下巴光洁,嘴唇也变得干燥柔软,亲得陆宁孕痣微微发烫。
他抬了抬眼,又见沈野冬衣的领口没系好,还像平日里一样,多露出一块胸口的油亮黑皮来,很不正经。
但这会儿汉子生着病,吹风了总是不好,陆宁就抬手给沈野系上了领口,柔声又道:“铜板我放在你冬衣的夹层里了,看病的话这点就够用了,大夫要价不贵的。”
沈野又点点头,陆宁这才收回手,后退了一步,退到门后面,歪头看不到的地方。
“路上,小心一点。”
沈野觉得自己生一场病,生得可太赚了,哥儿都快真成了他的夫郎,看病的钱也给他收拾了,还提醒他路上小心。
沈野心花怒放,追上去又亲了几口,把哥儿亲得嘴唇红通通的,眼里也冒了泪光,这才依依不舍地出门。
那两条长腿别提有多听话,自发地就往村口赶骡子的人家那儿走去。
至于他马厩里一直养着的那匹好马……马什么马?
没听他夫郎叫他搭骡车去吗?
三文搭个骡车,剩下的都用来看病。
他夫郎可贴心着呢,生怕他病了,累了,还怕他带着银子出门,被大夫当肥羊宰。
替他心疼钱呢。
嘿嘿。
沈野得瑟得不行,这会儿已经彻底忘了昨夜的尴尬,只恨不能直接去村长的家里抢来族谱,把宁哥儿从沈生边上划掉,写到他的名字旁边。
这么一想,他那不争气的尾巴一下就蹦得老高,害得他找骡车也只能岔着腿跑。
村边的洁白的雪地被留了一串横行霸道的脚印,弯弯曲曲,两只脚像是各走各的一样,万分诡异又格外雀跃地蔓延向村口。
-
年轻的汉子身强力壮,一场烧热来得快,去得也快。
没过两日,沈野的病就好透了。
之后的日子又如常地过,寡夫郎的家门照旧夜夜被姘夫造访,隔上几日还会私通一次。
至于种子,依然在推拉中没落到正确的地方。
陆宁反倒被清醒的沈野使坏,又坐了好几次。
汉子在清醒时很有章法,话变少了,行为上的折腾却更多,一旦找对地方就不依不饶。
平坦的腹部内里不知是什么结构,其他时候接触不到,这么坐着却能感觉到一个卡口。
沈野像是发现了新天地,试探几次,终是闯了过去。
那一刻,陆宁差点以为他要死了。
不是疼痛,甚至是与疼痛截然相反。
所有负面的感知全都被抽离,只剩下过于集中和绵密的快意。
腰肢止不住地战栗,肌肤麻痹,大脑一片空白,像是被抛到高高的天生。
陆宁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如何呼吸都要忘记。
只一下就已经不堪承受。
汉子压根不懂见好就收,反倒因此更加兴奋,如同得了玩具的稚子,只翻来覆去地琢磨。
腹部不再如以往那般鼓胀,内里的变化却天翻地覆,远远超越身体与未亡人所能承受的极限,到了让人恐惧的地步,又被汉子拉得仿佛没有尽头一般漫长。
曾经让陆宁为之小发雷霆过的情况,如今都快成为床笫间的常态。
每回闹完,沈野都要把床褥也一起洗了,却依旧乐此不疲。
陆宁如今都怕了这个位置,甚至只要一被把着腰,靠近汉子肌肉紧实的小腹,他就止不住保护双腿颤抖,溢得一片水光。
仿若在那石雕一般蜜色肌肤上,摸了一汪亮晶晶的蜜糖。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天过去。
大雪依然笼罩着整个闭塞的村落,夜复一夜的诡异足印也让村子更加死气沉沉。
但年节还是越来越近。
许多人家已默不作声地做出改变,家里燃起祭灶的香火,祭奠亲人用的纸钱也备了一把又一把。
腊八粥喝过了,五辛盘和柏柿橘也总有人家在相互交换。
年节的气氛越来越浓,沈野也在这时候带了好消息到陆宁家。
——城里的春节庙会终于开启了,五湖四海的商人都会汇聚到西市里摆起大大小小的摊位。
正是采买年货的好时机。
沈野兴致勃勃,沉毅的眉眼里闪着隐隐的兴奋。
望向身前一身俏白的未亡人时,他似乎已能想象出哥儿穿着艳丽的裙装,与他携手同行在人群里的场景。
在那里没人认识他们,也没人知道他们是姘夫与寡夫郎的关系。
他们可以牵手,可以并肩,可以谎称彼此是对方的家眷。
就仿佛他从没来晚,从来都是站在陆宁身边的那个人。
——他就是陆宁的相公。
沈野轻轻地,低声地,在这间属于未亡人的尚且需要掩藏关系的屋子里,在哥儿耳畔发出私奔般的邀请。
“宁哥儿,咱们进城去。”
作者有话说:
陆宁:乡土版私奔?
沈野:宁哥儿奔不奔?
陆宁:奔
沈野:老婆!-
宝宝们,因为我有提前进审的习惯 ,所以如果周休停更的话,就不在作话里说了,否则修改作话又要进审,一般就直接挂请假条~(目前还不休,来不及写了再休~)
第32章 进城[VIP]
陆宁对进城的期待, 其实不亚于沈野本人。
即使他从没明显地表现出来过,但也做了一些小小的准备,或者说是小打算。
陆宁拿出了自从沈生过世之后, 他就一直在编的竹制品们。
“这些,我想拿去城里卖了,可以吗?”
陆宁捧着一个崭新的背篓,里面还塞了不少竹筛、簸箕之类的东西。
做工都很精细, 但款式全是村里最常见的那些。
没有复杂的花式, 也没有染色工艺, 在盛产竹子的本州其实卖不了几个钱。
但陆宁还是想卖了它们,听说城里卖东西比镇子上贵,他想试一试。
“就随便找个杂货铺子卖给店家。”陆宁轻声道, “不会浪费时间。”
未亡人还记得年轻的汉子邀他进城是为了采买, 那么自然不能摆摊卖这些竹东西了,只能打包给收货的铺子。
价格会被压得更低, 但也是一笔收入。
沈野低头看着寡夫郎怀里捧着的背篓,都快能有哥儿半人高。
这里面的每一个竹制品,都是他亲眼看着陆宁一点点在灯火下编出来的,甚至好些竹篾还是他帮忙处理的。
这些花了哥儿不少心血的东西, 在沈野看来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哪怕用黄金来换都不过分。
但想来陆宁需要的多半不是姘夫给的黄金, 而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沈野低头看着难得想要主动做些什么的哥儿, 心里也像是哥儿软绵绵的声音一样, 变得同样柔软。
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提那背篓的肩带, 就把竹东西们给移到了自己的肩头上,未亡人两手空空, 轻轻松松。
沈野背着夫郎的心血,也背得高高兴兴,两腿一岔,就带哥儿回自己的家了。
“走,明个进城,先把它们卖了。”汉子沉稳地道。
陆宁应了一声:“嗯。”
音调依然软乎乎的,像是一只被胡萝卜引诱出洞,逐渐亲人的小兔子。
两人还是一前一后,掩人耳目地出门,很快就到了沈野家。
许多次的私通,让两人在沈野家反倒更加自在。
不需要担心邻里,也不用顾及沈生的牌位。
沈野早就在院里烧好了热水,拽着陆宁一起泡了澡,然后又小小地闹了闹。
他收着分寸,没弄到最后,但也差不了太多,陆宁被汉子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连手指尖都提不起来了。
餍足的沈野捏着哥儿粉白的十根手指头翻来覆去地亲,低声夸赞:“宁哥儿竹编得好,多亏这手,漂亮又灵活。”
话是好话,但配合上之前做的事情,就不怎么正经了。
很轻易地就把肤色素白的未亡人,调戏成了粉粉的一只,蜷在汉子宽阔的胸怀里,像一只煮熟的小虾米。
-
第二日中午左右,两人便已准备出门。
沈野的家建在山脚下,后院就有一条通往村外的山路,平日没人会走,因此哪怕白天出门,也不用担心撞到乡亲。
再者,两人今日还都换了衣裳,穿得极其华贵。
就算真的撞见熟人,乡亲大抵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不敢指认。
陆宁穿的还是之前那身。
即便沈野把梅花箱敞开,让陆宁自己挑选出门要穿的衣裳,陆宁也没更改。
毕竟这上回他已经把这几件都弄脏了,再穿其他的出门,万一又脏了,弄坏了,陆宁也赔不起。
再说,这身衣服,陆宁自己也很喜欢。
上回试穿的时候,就很喜欢。
于是,陆宁也没折腾了,只把上回那一身漂亮的裙装都穿了上去。
沈野还额外给陆宁裹了件白色的狐裘,头顶带了朵毛茸茸的卧兔,把哥儿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免得等下骑马吃风冻着。
这下陆宁几乎成了一只毛团子,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在白色的毛绒外面,双颊上是气色极好自然红晕,嘴唇也被毛皮覆盖,找不到了。
像只糯米糍一样可爱。
沈野年少时觉得哥儿成熟,比他个高比他大只,如今却怎么看都觉得陆宁还是个小哥儿。
娇嫩得很。
他一个没忍住,低头拽着香香软软的哥儿又吸起来,好悬没在糯米滋上啃出好几个牙印。
沈野今日自然也是打扮得衣冠楚楚,人五人六。
毕竟心上人生得和天仙一样,他要是还穿着粗布衣出门,指不定就被当成陆宁的仆役,而不是相公了。
天知道他有多想被别人当成是陆宁的相公。
自然不能在这会儿掉链子。
沈野为了这茬,也是把他压箱底的好衣裳给拿了出来,好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圆领袍的领口也翻开,还很是臭美地露出了颈项上手指粗的翡翠项链。
他也不管俗不俗气,反正他不懂这些。
他只听别人说起过,皮肤黑的带满绿翡翠抬气势,就找了最贵的那条往身上招呼。
这么一套打扮完,沈野也能算是腰阔十围,仪表堂堂,就是对别人说他说是年轻小将也有人信。
至少陆宁就很好地被唬住了。
手指粗的玉链子他没见过,穿得富贵张扬的沈野他也没见过。
在村里时,沈野从来穿得都是粗布衣,头上随便扎一个马尾。
这会儿沈野却是连发冠都戴上了,整个人莫名散发着一种豪迈而异域的风情,让陆宁都有些不敢正眼看他。
本来已经有些熟悉的人,换了一身衣裳,却像是重新变得陌生了起来,好像要再认识一遍,估量一遍似的。
莫名让陆宁有些害羞,小媳妇一般垂了眼眸,睫毛轻轻地颤。
陆宁换衣裳时,沈野夸了陆宁两声,没多话,只是沉稳地道:“好看。”“玉人儿。”
这会儿他换完了衣裳,也暗暗等着陆宁夸他。
可左等右等,哥儿却连正眼也不瞧他,像是害羞了,但沈野也说不准。
他实在对一些细腻的心思不如何敏锐。
好在他会自己争取,大手托起哥儿的下巴,把那张红唇从毛绒里剥出来,让他的视线对上自己。
哥儿的眼神依然闪躲,眼尾飞着淡红。
沈野直接亲了下去。
反复吸吮那张艳红的嘴唇,在上面留下他的唾液,再汲取哥儿的香甜。
“我这身,嫂嫂还满意吗?”
“不满意我可以再换一身,你帮我选。”
“这是我最好的一条翡翠,满绿的,摸起来极其温润,宁哥儿,你试试。”
汉子犯起浑来,嘴皮子就又变得像发烧时一样利索了,并且还能边亲边说话。
陆宁只能喘着气,被肆意地拖曳舌尖,蹂躏口腔里的每一寸土地,连手掌也失了控制权,被汉子带着在那翡翠链附近游移。
喉结会在手底滚来滚去,玉链是一节一节的,带着汉子的体温,丰满的胸膛是硬邦邦的,也是滚滚烫的。
陆宁怕碰坏了两人身上贵重的衣物,连象征性地推拒都不敢做,只能肆意被轻薄。
因身高差距,总会过多涌向他的唾液,也只好努力地吞咽下去,玉珠般精致的喉结拨算盘似的一跳一跳,哪还有精力回汉子的话。
好在餍足地汉子总是很好糊弄的,亲完之后,沈野也不在乎哥儿夸不夸他了。
陆宁又动.情了。
情态鲜明,不用细摸,光绵软的腰肢也足够他辨认。
这下哥儿羞了个彻底,沈野也不打算再折腾人了。
真要擦枪走火了,估计太阳落山都出不了门。
两人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偷情的小屋,从后门去往马厩。
山林响起马蹄嘚嘚,惊动一片鸟飞兽逃。
一匹骏马冲入山中,其上载着的,是穿着清丽的未亡人,与他高大俊逸的姘夫。
肥马轻裘的汉子游缰飞驰,怀里搂着他金贵温软的心上人。
两人一骑,隐秘而张扬地离开。
转瞬将他们身后,那如披缟素的渺小故乡给抛得极远。
-
等到入城,已是两个时辰之后。
天色已有些微微发暗,橙黄霞光染满晴空,将古朴的城楼照得绚丽壮阔。
陆宁一路骑在马上,看了许多新鲜的风景,几乎可以算是目不暇接。
到了城里,他却仍然被软红十丈迷了眼,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因春节庙会的缘故,这段时日城里都极其热闹,到处人头熙攘。
这也是沈野特意挑这个时候才带陆宁进城的原因。
他二人骑着马,有生得各有各的出挑之处,几乎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旁人的目光。
进城这会儿,行进的速度慢了,身边更是有不少人悄悄地议论他们。
“瞧那儿,好俊俏的一对夫夫。”
“那夫郎也太美了,跟仙子一样,他汉子好福气啊!”
“他夫郎福气也好,嫁了这么个有财有貌的相公,他俩那一身行头可不便宜,还有……你瞧那汉子的鼻梁多挺,日子可不美得。”
“估计是刚成亲吧?没带着孩子出门呢,难怪蜜里调油,汉子搂着哥儿一刻都不松手呢,之后有了娃娃,日子就更美了。”
这些人说小话有轻有重,难免有些传到陆宁的耳朵里。
年长的哥儿听得耳朵通红,有些心虚,也很是羞臊,整张脸都快缩进狐裘的毛绒里面,身子也一直在往后蜷,都要和汉子穿着的黑色披袄融为一体了。
可真是个羞涩的小夫郎。
周围又响起一片笑吟吟的打趣声。
沈野跨在马上,面色沉稳地搂着哥儿,用衣袍挡住陆宁的脸蛋,遮挡住他人窥视的目光。
实则他别提有多嘚瑟了,巴不得别人能多看两眼他把哥儿抱在怀里的样子,好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俩是明媒正娶的夫夫,是天生的一对。
陆宁是他的夫郎。
没错!就是这样!
可没把他得意地尾巴翘掉天上去。
哦,其实也翘着呢。
一路都拱得哥儿不舒服。
没办法,骑马的时候贴太近了,又不停地颠簸,哥儿的体香直勾勾地就往他鼻子里钻。
这情况谁能把持得住?反正他的小沈不行。
多亏陆宁这会儿还贴着他,帮他挡掉了旁人的视线,才没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失礼。
沈野进城之后,熟门熟路找了个马厩把马儿寄了,站在墙角里冷静了片刻,才算重新人模人样起来。
他整理了下包囊,一手提起哥儿编的那筐竹东西,半点也不在意身上衣服贵重,直接把箩筐背在了身上。
他一手拉住陆宁,就这么攥紧了,道:“走,先去卖竹东西。”
陆宁被沈野牵得心头一慌,想要抽手,但汉子力气大,他总是拗不过的,便只能这么被汉子拉着,走进了人潮里面。
城里人来人往,哪儿都能见到人头济济,周围也有许多年轻的夫夫携手同游。
就和此刻的陆宁与沈野一样,手拉着手,似乎很亲昵的模样。
在这里,没人知道他们真正的关系。
也不会有人知道,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在光天化日之下。
仅仅是手掌相贴,没有舔舐,没有啃咬,也没有难耐的抓握。
只有彼此的体温与心跳,隔着肌肤,潮湿地,隐秘地交融。
沈野牵着陆宁,背着背箩,七拐八弯走了好长一段路,最终绕到一处高门大户的边上。
他低声道:“宁哥儿,咱们这些竹东西,少说能换一锭银子回来,端看用什么办法。”
他绷着一张脸,勉强保持住沉稳,打招呼道:“等下我卖东西时,会说些胡话,你别介意,只管点头附和我就成。”
“我一定把宁哥儿的心血卖出个好价钱。”
汉子说得信誓旦旦,陆宁心里却是一惊。
他那些竹东西打包了卖店铺了,大抵也就换个一百文钱,沈野却说能卖一锭银子。
一锭银子那可是十两银子啊!
价值足足翻了百倍。
他灵动地眨了两下眼睛,眼底露了些怯。
沈野微微一笑,揉了揉陆宁额前的碎发:“别怕,相信我。”
陆宁垂下眼,耳边与沈野项链成对的翡翠耳环微微地晃,还是忍着心里的慌,点了点头。
和汉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出些小的岔子,吓他一跳。
可大事上,沈野从没掉过链子。
陆宁信他。
只是一些胡话,陆宁觉得自己也应付得来,毕竟汉子对他说胡话也不是一日两日,他都有些习惯了。
年长哥儿绷着一张秀丽的脸,严肃时的样子,居然和沈野有几分神似。
年轻汉子看得心里又是一酥,连忙岔开视线,免得做生意时还要岔着腿站。
两人来到身前这座宅子的侧门,沈野敲了门。
里头的门房探出头来,沈野那又沉稳又吊儿郎当的气质突然一收,整个人精神气满满,竟展露出了和气生财的笑意。
他郎朗一笑,拱了拱手,大方地道:“有劳知会管事一声,在下沈野,受黄记商号相托,有些上好的竹器要送进贵府。”
“这是我的夫郎,陆宁。”
作者有话说:
陆宁:…………?
这个,也要附和吗?
沈野:老婆,这个才是重点!
陆宁:……
第33章 生意[VIP]
“这是我夫郎。”
沈野突如其来这么一下, 哪怕提前打过招呼,说自己会讲些胡话,都把陆宁打了个措手不及。
但好歹年长的哥儿还是稳住了。
他以新寡的身份偷情已有两个月, 姘夫还是个跳脱爱闹的,惹出过不少惊吓,倒也让陆宁被迫长了胆量。
等到管事被门房带出来的时候,哥儿已收敛好了情绪, 静默地亭立在高大的汉子身旁, 长长的睫羽低垂, 下颌轻收,两人几乎肩并着肩贴在一起。
全然一副小鸟依人的新夫郎模样。
沈野被陆宁贴得手臂滚烫,心头也热滚滚的, 小沈更别提有多激动了。
他都恨不能立即把陆宁揉进怀里, 又亲又弄,让别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陆宁是他的人。
可惜, 出门在外肯定不能这样混账。
屋里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随便怎么闹都行,那都是两口子的乐趣。
有人看着的时候,他绝对不会过分地亲昵陆宁。
否则就是不尊重, 是轻慢,是不配有夫郎的畜生。
沈野压下自己的躁动, 略微换了下站姿, 对出门接待他的管事落落大方拱手, 自报家门起来。
“见过管事,在下沈野, 与黄记商号的东家有几分交情,听闻同知夫人吃用极其讲究, 便是一砖一瓦也得佳人亲手制作才能进门,在下手里这些竹器都是我夫郎亲手编的,管事不妨瞧瞧。”
陆宁听到沈野又提起了他,不管汉子是怎么胡诌的,忙夫唱夫随也跟着拱手,道:“见过管事。”
他就连拱手的姿势也是和沈野现学的,手掌一推一揖,配上一身华服,倒也很有气势。
瞧着两人就像是一个屋门里走出来的。
管事作为本州二把手——州同知的内宅主管,饶是见过许多世面,也被门外这对“小夫夫”给惊了一把。
沈野自不必说,那身高和形貌都过于骇人了,害得管事差点以为来的不是什么商贾,而是什么土匪流氓。
陆宁则是让他眼前一亮,惊艳极了。
眼前的夫郎螓首蛾眉,肤若凝脂,艳若丹霞,便是京城里也未必能找出与他媲美的人儿来。
也不知是为什么,这样一个美人竟会跟了个瞧着就粗俗的彪形大汉。
那肤色,都快和昆仑奴似的了。
但若说不登对,倒也没有。
美人配英雄,古往今来都是佳话,眼前这对夫夫便是这样郎才郎貌的养眼搭配。
不过这些和管事的关系都不大。
他就是个辅佐主子打点内宅的奴仆。
听闻沈野自报家门,他的心里便有了底。
他家同知夫人的怪癖远近闻名,除了老爷和孩子,夫人见不得一个汉子在跟前晃荡,凡是进府的东西,哪怕只是下人用的,也得由清白的哥儿或姑娘做的才让进门。
因此,与他家有生意往来的商号,总会在这方面多多留意。
像陆宁这样漂亮清贵的人儿,无疑是夫人最喜爱的那类匠人。
他家就有不少绣品织物,就是由本地商贾和同知下属的妻妾亲手做的。
但做竹编的倒是少见。
管事这会儿光是看陆宁的张脸和素净的十根手指,就已经对这份交易有了几分满意。
沈野递上竹篓,管事扫了一眼,没见着什么稀罕物,但东西他还是要的,就是当下用不着,备在仓库里也好。
管事客客气气地一笑,一开口就是一两银子。
陆宁听得耳朵一炸,心口咚咚直跳。
恨不得沈野能立马点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们卖了竹东西,直接就走,免得这么大一笔钱,等下就飞了。
沈野却连眉头都没动一下。
开玩笑,他夫郎的手艺,怎么能只值一两银子。
这些东西若是带到他的地盘去卖,就是开价十两黄金都有人要。
可惜他在本地没什么人脉,就是黄记商号也只是略有点头之交。
但这不妨碍沈野给陆宁做的东西疯狂抬价。
达官贵人们可是生意人最喜欢宰的葱头,官老爷们买东西时通常压根不看重东西本来的价值,而是在意它背后的形式功夫。
端看卖货的人敢不敢吹,能不能吹,吹得好不好。
沈野那一张嘴,在调戏陆宁的时候就已经十分厉害了。
这会儿轮到议价推销,他更是把话说得天花乱坠,从同知夫人夸到自个儿夫郎,从东西质量夸到管事身上。
平日里那沉默寡言的模样顿时消失了个无影无踪,倒像是这才是沈野的本性一般。
热情,张扬,侃侃而谈。
陆宁听得都有些晕晕乎乎,也不知沈野咋就那么能扯,吹牛皮起来一套一套的,听得他心里都发虚,生怕管事突然就把沈野扯的谎给拆穿了。
但年轻的汉子显然不是头一回这样忽悠人了。
陆宁甚至觉得,沈野像是对买卖推销十分熟悉,仿佛真的和他自报家门时说得一样,是个商人。
便是向同知这样的大官家里卖东西,沈野都半点不露怯。
不像陆宁,光是旁听都心惊肉跳,一会悄悄地揪袖子口,一会紧张得双腿发麻,面色都急得红了不少。
好在他只需要旁听,不用主动开口。
陆宁便抬头看着身侧的汉子。
沈野口若悬河,不停地与管事你来我往地交谈,那双素来锋锐的眼睛里这会儿笑得和气,很有商人们“见人三分笑”的意味,就连眉头上的刀疤都被衬得没有那么凶神恶煞了。
是个年轻的,有锐气的,很能干的汉子。
陆宁之前没见过这样的沈野,自然也没想到土匪流氓一样的汉子还会有这样的一面。
不知不觉,他就看得有些发愣。
天上的晚霞打在汉子浓丽的眉眼上,给这人棱角分明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边。
很是惹眼。
是很俊朗的模样。
试问谁会不喜欢这样英雄盖世,才貌家底都拿得出手的少年郎君呢?
陆宁忽然觉得,在外面的世界里,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哥儿和姑娘喜欢沈野,想要嫁给沈野。
比他从前以为的还要多。
只有村里的人才总是不识货,会把这样的沈野传成一个混子,一个没人会喜欢的懒汉。
明明,他比谁都好。
沈野与管事说了片刻,最后两人的交流都称兄道弟起来,很是热络。
陆宁就安静地陪着。
最后管事一声沉吟,报出了价格。
三十两银子。
陆宁差点没绷住表情,一时间竟有种他又被沈野给带回了床上,不受控制地被迫感受恐惧和战栗的错觉。
这些撑死只值百来文钱的竹东西,沈野竟然愣是把它们抬价到了三十两银子!
官老爷的银子是天生掉下来的吗,竟能从一两被生生抬到三十两?
比沈野最初跟他说的一锭银子还要夸张。
这可是三锭!
陆宁心头砰砰直跳,都感觉自己要被一惊一喜弄得快昏过去了。
这钱他们要是真的这么拿走了,回头同知会不会就找人把他和沈野抓起来,砍了他们的脑袋?
毕竟沈野卖东西说胡话时,是真的半点都不腿软,根本不怕同知大人会找他们麻烦。
那些他在土炕上编的竹器,被沈野说成是他这富商的夫郎坐在几十名工匠打造的千工床上,洗了手熏了香,还有丫鬟捏着他的脚,他给这么编出来的。
还有他做的那个用来置物的平平无奇的竹匣子,沈野也把它吹成了个竹妆奁,还说什么竹为君子,越素才越雅,做得花里胡哨反而落了下乘,失了风雅之类的……
陆宁听不明白,但那管事的偏偏就像是被鬼迷了心窍,沈野说什么,他都点头“也是也是”,“这话贤弟说得对”,很是信服的模样。
就连那竹匣子,他都信以为真,准备献给同知夫人放屋里当妆奁用了。
陆宁面上没什么表情,实际上人已经有些快厥过去了。
难怪汉子骗他睡觉一点都不心虚,这人连同知都敢骗,更别说只是欺负他这么个无权无势的寡夫郎了。
沈野并不知道哥儿心里在嘀咕什么,生意收尾,报得价他也算满意,他心情不错。
管事递出三十两银子的时候,他甚至还从包里翻出戥子来称了称。
银两放入称量的小盘里,秤砣移到刻度上,几乎是在达到平衡的一瞬间他就收起家伙,仿若随手一称般,笑吟吟道:“嗐,我小本生意起家,这事儿做顺手了,如今改都改不过来,兄台不要见怪。”
话说得进退有度,实则方才那一下,他已经称量完了,确定了管事没少他的银两。
毕竟再大的官,再富的世家,手底下的奴仆都会暗暗地捞油水。
说好了三十两,就一分一厘不能少,否则亏的可是他家宁哥儿的心血。
这下钱货两讫,沈野把刚到手的银钱往袖子里一揣,与管事寒暄两句,便拉起身边夫郎的手,准备告辞离去。
管事却突然道:“贤弟留步,我家夫人最是欣赏心灵手巧的妙人,二位不妨在此稍等,我去通报一声,夫人许是会愿意见见陆夫郎。”
陆宁顿时浑身一僵,竹东西们卖出三十两银钱的欣喜都消失不见了,只剩下浓浓的恐惧与惊慌。
他一个村夫郎,之前连县老爷都没面见过,怎么敢单独去见同知夫人。
如果不是有沈野站在这里,他甚至见同知府的管事都不敢!
陆宁慌得后颈一瞬溢出冷汗,手指都紧紧抠住了汉子的手背。
沈野当即伸手轻轻一抚,将哥儿的恐惧安抚下来,又对管事道:“多谢兄台的美意,只是我家夫郎近日身子不便,怕是会冲撞到夫人。”
他低头看向陆宁的肚子,目光温柔,笑得得意又欣喜,道:“他是双身子,肚子里的娃儿月份尚小,还得好生护着。”
陆宁微微一愣,被沈野那仿佛看着怀孕的心上人一般的眼神,看得更是肚皮发烫,脸上也烫极了。
好像这会儿真已经有个小娃儿住在了他的肚子里面似的。
分明一直不给他留种的坏东西就是沈野,这会儿却又混不吝地给他编排了个崽子进肚子里。
陆宁一时又是埋怨汉子,又是心里无奈。
这样的理由用来推辞入门拜访,无疑是最合适的。
比起要去见同知夫人,陆宁也只能认下这么个孕夫郎的身份了。
“嗯。”他很轻地应了一声,眼帘垂得低低的,没被沈野牵着的手掌也覆上自己平坦的肚子,从上至下,轻缓地抚下。
就像他从前羡慕的那些孕哥儿抚摸肚皮时一模一样。
眉眼带着羞涩的喜悦,慈爱与柔情在他眼波中流转。
没人会觉得他是装出来的。
因为他本就满心期望自己有个孩子,期望了许多年。
也看着那些孕夫孕妇们,看他们从怀孕到生产,到孩子牙牙学语,长成个小大人,看了许多年。
管事又信了。
既然陆宁是双身子,那他也不再留人,直接与沈野“夫夫”道了别。
沈野带着陆宁头也不回地就走了,路上还不忘一直护着陆宁的肚子,装出一副准父亲的模样。
直到彻底走出同知府邸的范围,他才是算松了口气。
管事最后那一手突如其来的回马枪,其实也把沈野吓了一跳,让他心里有一万句娘想骂。
可嘴巴张了张,他到底想起来这会儿不是在跟兄弟们一起做生意,而身边站着的是他的心上人。
沉稳,沉稳。
嘴巴闭上!
沈野狠狠一压嘴角,两张嘴皮子抿紧了,从袖子里摸出他刚才舌灿莲花给挣来的三锭银子,稳稳当当交到哥儿的手里。
他像是个把自己打短工挣到的银钱,全都上交给夫郎的好相公,沉着一张稳重的脸,又像是在等着内人的夸。
那对狭长的眼眸晃晃亮的,嗓音也一跳一跳,好似强压着蹦跶的冲动,又忍不住摇尾巴的大狗子。
他忍着笑道:“宁哥儿,拿好。三锭银子,比之前说好的还多了两锭。”
他总不会让夫郎失望的。
作者有话说:
陆宁:你知道的,我每次办事都在失望……
沈野:老婆!
不要失望!下次我一定更加努力,保证让你满意!
陆宁:……不要奖励你自己
第34章 民籍[VIP]
沈野说这话时, 眼睛亮极了,浓密的眉毛微微扬起,眼角眉梢全是盖不住的少年意气。
陆宁被这么直勾勾地瞧着, 难免有些羞臊。
更别说这里还是大庭广众之下。
他们的周围虽然没有旁人,但两人站得很近,任谁远远一瞧,都会觉得他俩本就是一对夫夫。
沈野这会儿的眼神, 也因此显得更加暧昧, 让人很难觉得那是清白的, 或是单纯见色起意的。
能在村子里起一栋大宅子的钱,就这么被大喇喇地放到了情夫郎的手里,烫得他手心都要出汗。
陆宁轻轻地攥着它们, 沉默片刻, 还是垂下了眼儿,低声地道:“这些, 太多了,我要不了,你给我剪一两就好。”
他前面在沈野称银子的时候,有观察过, 汉子大抵是很习惯出门要花银钱的,随身的小包里不止带了戥子, 还有剪银用的夹剪。
一两银钱, 对陆宁来说, 拿着刚好心安理得,又是一笔很大的, 让他很满足的钱。
“卖了那么多银子,都是你的功劳。”陆宁很实诚地道。
那些竹东西原本也就只能卖个一百来文, 就是散着摆摊卖,也最多卖出个两百文,还得看好几天的摊子,都不一定能全部卖光。
如果不是沈野有本事,他连一两银子都换不到,又怎么好意思把这些钱全都收入囊中。
他方才出的最大的力气,大概也就是扮演沈野双身子的夫郎罢了。
殊不知,这点对沈野来说,恰恰就是出了最大的力了。
若是真能用钱买来陆宁做他的夫郎,估计就是要花掉金山银山,他都愿意拼了命地挣钱,然后往陆宁的面前放。
沈野听着哥儿自谦的话语,轻轻一笑,捏了捏手心里那白嫩嫩的素手,道:“宁哥儿总是这么心善,那些竹篾你日编夜编,编了快有两个月,眼睛都能在灯下熬红,和个小兔子似的,我方才不过动动嘴皮子,你就要把银钱都送我,怕不真是菩萨投生……的……”
嘶,方才和那管事说的话太多,嘴下意识就瓢了。
沈野两眼沉痛地一闭,嘎嘣一下收了声儿,轻咳两下,忙重新正了色,睁开眼,沉着一把好嗓音,道:“这钱你全部收下就成,不必顾虑。”
他放缓语速,一点点将问题掰开了,揉碎了,极有耐心地道:“今日如果换成我一个人去敲门,管事必然不会开出三十两银子,更有可能门房都不会叫他出来,要让我空手而回。
“这钱挣的本就不是工本费,而是在抬同知夫人的身价和地位,越是矜贵的哥儿做出来的东西,越能体现同知夫人不食人间烟火,是一等一的高贵人。”
“所以在同知府门前,只要宁哥儿往我身边一站,东西自然而然就能轻易地抬价。
“豆腐一碗三文钱,豆腐西施卖的能值六文,还要被哄抢,这就是宁哥儿你的本钱,别觉得三十两太多,也别不敢拿。”
“这钱只有你能挣下来。”沈野低着头,看着陆宁皎皎如玉的面庞,真心实意地道:“宁哥儿,你值得。”
他难得正儿八经地说那么多话,倒让陆宁有些晕头转向,不好意思。
三十两银钱捏在手里并不算太多,却也能把陆宁两只手塞得半满,坚硬的银锭被汉子渡上了滚烫的体温,在他手心里实笃笃,热忱忱的。
这么一大笔银钱,他从前想都不敢想象,就是放在屋梁上都要怕遭了贼,平白被人偷去。
这会儿他却突然觉得,似乎也没那么得烫手,让他不敢收下了。
因为沈野觉得他值得。
陆宁的底线在日复一日的偷情被汉子磨得越来越低。
他总是拿汉子没有办法,拿不到种子,还被这样那样地折腾。
可他的身价却像是越来越高了,从来没在汉子这里掉过价。
汉子用好米好肉养他,给他准备好热水澡,让他家里总是有柴烧,哪怕已经睡过他许多次了,依然像是对他很迷恋,还是那么混账,羞人的话也一串一串的。
一点都没有厌倦他。
连带着他做的东西,汉子也愿意帮他卖出大价钱。
还要说,他本就值得。
陆宁被哄得有些轻飘飘的,身上也烫乎乎,像是整个人都快烧起来了。
从敲开同知府门起就一直砰砰作响的心跳,这会儿也更加活跃,敲得他的胸口都有点痛。
也有点酸,有点胀。
沉沉的,和三十两银子一样沉。
陆宁呆呆的,拿着银子没有推拒,也没有收起来,沈野就又自作主张起来,大手一勾,直接从哥儿的袖子里掏出那只旧旧的瘪瘪的小荷包,把三锭银子全塞了进去。
然后又把荷包塞进陆宁的袖子里。
这回陆宁有了反应,他收紧了自己的袖口,眼眸红红的,真像是沈野之前说的小兔子。
那张丰润小巧的嘴张开了,轻轻地道:“谢谢,沈野。”
差点没把沈野说得兽性大发,当场就把陆宁拖到哪个小角落里,让哥儿好好给他点实质性的奖赏。
但这地方实在不合适,沈野已经有点想回村了。
他一路蹭着哥儿过来,已经蹭得身上快冒火了,刚才跟陆宁在管事面前扮夫夫,更是让他爽得在空气里不停地起立卧倒。
可难得出门约会一次,哥儿还打扮得这么漂亮。
沈野咬牙:我忍!我忍!
躁动的汉子强压下自己的一颗色心,气质稳重地拉着哥儿的手,道:“走,去西市。”
陆宁点点头,捏着他的小荷包,就跟着汉子往前走。
然而没走两步,他却觉得荷包太沉了,让他心里很是不安。
从前出入采买,他只用过铜板,最多的时候也就带过一贯钱在身上。
如今怀里揣着三十两白银,却像是把陆宁的命都揣进袖子里了。
他现在看谁都像贼,像匪徒,生怕没走两步就冲出来个恶棍,把他的荷包给抢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事,他的身边,还有个更大的恶棍。
汉子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好处,这会儿就体现出来了。
陆宁站在沈野的边上,只觉得汉子那一身彪悍的腱子肉让他极有安全感。
更别说今日出行前,沈野还在身上佩了一把刀,威武得很。
陆宁很轻地扯了下沈野的手心,把他的荷包递出去,道:“沈野,我怕等下人多,万一遭贼,荷包会被偷,你可以帮我收着吗?”
当然可以!
沈野眼睛一亮,想也没想就接了过来。
这可是荷包!
宁哥儿的荷包!
哪怕陆宁给他荷包没有其他的意思,纯粹是怕遭贼,沈野也激动得不行,简直比真正的抢匪更像抢匪。
只见“嗖”得一下,陆宁的小荷包就被天降巨手给卷走,收进汉子鼓鼓的胸口里头,瞬间没了踪影。
是贴肉放置的,藏得极好。
陆宁瞥了一眼,只看到汉子骚包地露出一线的胸肌轮廓,又忙不迭收回视线。
紧接着他就被汉子也塞了个东西过来,也是荷包。
沈野自己的,鼓鼓的,里面塞了足足一百两银子。
“我帮宁哥儿看着荷包,那就劳烦宁哥儿也帮我个忙,今日买什么都由你来付账。”沈野道:“做一夜我的夫郎。”
陆宁耳朵一热,羞嗔地小小瞥了一眼汉子。
他连三十两银子拿着都觉得烫手,哪敢要汉子这更重更满的荷包。
就是一直攥在手里,他都担心银钱会原地消失。
陆宁刚要拒绝,沈野就又低下头,几乎靠在他的耳边,道:“别人家夫夫同行,都是夫郎管账,我若还要自己付钱,旁人不知道会怎么看我。”
这下陆宁就又心软了,拒绝不了汉子了。
确实在村子里面,家家户户都是夫郎和媳妇管钱的。
只有过分抠搜的,或是娶到了不贤惠的屋里人的汉子,才会自己管账。
是会被村里人笑话的。
沈野见陆宁有些松动,但依然很担心钱财会遗失,他又加了点码,劝道:“这钱掉了也没事,不过百两银子,我不心疼。”
他轻轻笑了声,捏了几下哥儿柔软的手心,又道:“宁哥儿要是愿意,便是拿钱扔水里听响也使得,这钱挣来了,本就买夫郎高兴用的。”
明明只是装成夫夫而已,却被沈野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这钱真是为了哄他开心才挣的一样。
不正经,油嘴滑舌。
陆宁腹诽着,面色却是更红,好似十六七岁的小哥儿,很轻易地就会因为羞涩红了脸蛋。
陆宁最终还是点点头,收下了汉子的荷包,应下今夜要帮沈野管账。
要是一直不答应的话,指不定汉子还要些更加混账的话来羞他。
手里面过分贵重的荷包,他攥得紧一点就是了。
总不好让汉子被别人说闲话。
沈野见陆宁同意,心里也不免荡漾极了。
其实就算陆宁不给他送荷包,他本来也是准备找个机会,主动把自己的荷包交给陆宁的保管。
城里面人际关系复杂,不比村里简单,若是哥儿跟在他的身边,却没有管钱的权利,别人多半会把陆宁当成是个妾,或者什么压根没有名分的小玩意儿。
他怎么可能让别人这样看待陆宁!
这会儿两人荷包一换,就好像交换了信物一样,连名分也暂时落定了下来,沈野整个人都快飘起来了。
一夜的相公也是相公,能让陆宁做他一夜名义上的夫郎,那也是好的。
今天先当一夜,指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多来几夜,然后就直接一辈子了呢。
两人再次启程,开始向着庙会集市慢慢走去。
此刻天色已经暗了,夕阳消失,夜幕降临。
城里面没有落雪,明月清晰而皎洁地悬在空中。
两人还没走到举办春节庙会的西市,两边街道就已经十分热闹了。
一家家商铺点起灯火,路上夜色人头济济。
与一入夜后就死气沉沉的沈家村截然不同。
像是两个世界。
陆宁与沈野长得出挑,走在人群里,周遭时不时就会传出对他们的议论声。
说得多是“漂亮”“俊朗”“登对”之类的好话。
陆宁刚进城时听旁人这么说,还觉得很是心虚,很是羞臊,这会儿他倒也有些习惯了。
便是旁人看向他和沈野,他也没怎么躲闪,只拉着汉子的手,脚步轻快像是踩雪的小鹿一般向前走着。
眼睛也开始四处好奇地张望了,他看周围那些穿红戴绿的漂亮哥儿觉得新奇,看那些热闹繁华的铺子小摊也觉得有趣。
沈野就一直侧着头,看着身边的陆宁,商铺门前挂着灯火,为哥儿清丽的面庞镀上柔光,美得好像一副朦胧的画卷,却被他实实在在地攥在手里,牵着走在路上。
哥儿的另一只手还一直捏着他的荷包,一刻都不敢撒手。
看得很紧的模样。
真是个持家的好夫郎。
沈野看得心热,忽然轻轻地道:“宁哥儿,你就不好奇,我的钱都是怎么来的吗?”
陆宁侧过头看了沈野一眼,随后轻轻地摇头,一副并不好奇的模样。
汉子或许是个商人,或许是个匪徒,很会谈生意,身上却又有很多的疤。
但这些都和陆宁没有太大的关系。
没了相公的寡夫郎总是很克制的。
姘夫给他的肉,他只吃一点点,姘夫给他的柴,他也省着烧。
姘夫带他来城里,他就只想着今天多看一看,走一走。
不会想要更多。
沈野大抵也是清楚陆宁那小蜗牛一般的性子了,他直接给了答案,道:“我算是个生意人,手里的钱大多是走商赚来的,生意做得不小,手底下有百来号人。”
陆宁听着,点了点头,那确实是很厉害了。
他应道:“嗯。”
沈野又道:“但我没落成市籍,仍然是民籍,出门在外,不会叫人看低。”
这才是沈野起这个话头的重点。
前面他和同知管事商谈了那么久,陆宁应当会对他的身份有些猜测。
历朝历代素来重农抑商,本朝也是这样,商人虽然挣的钱多,却总会叫人瞧不起。
尤其是朝廷,还会对落了市籍的商人和匠人做出许多限制。
陆宁又轻轻应了一声:“嗯。”表示自己在听,但没有其他多余的反应。
这句话对他来说,还没有沉甸甸的银子放到手里,来得让他在意。
沈野心里轻轻叹了一声,大抵算是清楚了,宁哥儿是真的半点没考虑过会与他结为夫夫,成婚生子。
不然陆宁怎么都不应该会是这个反应。
他只能再次把话挑明,低下头去,嘴唇贴着哥儿的耳朵,一字一句把他想说的话,清晰而郑重地传递过去。
“宁哥儿,我的意思是,我以后的孩子也会是民籍,他能考科举,不会被我这个父亲给耽误将来。”
“你明白吗?”
陆宁微微一愣,随后那双清丽的眼眸里华光粲然一现,如烟花齐放,天河倒悬。
他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沈野话语里面的意思。
不是在说职业,不是在说户籍。
而是在说,将来。
整个大城市的繁华与绚烂,在这一刻都似乎变得如有实质,五光十色地顺着沈野沉沉的目光向他奔涌而来。
未来的时光像是在这一瞬间,被迅速收缩成了一条长长的线,五彩斑斓地将未亡人可以预见的枯竭与苍白的余生席卷覆盖,变成两个绰绰约约的,让人不敢多看,也不敢看清晰的人影。
它们携着手,走在通往未知远方的路上。
就像此刻的他和沈野。
陆宁突然想起来了,今日他也穿了那双带有铃铛的罗袜。
他走在沈野的身边。
一步一响,一步一响。
此时依然。
有回响。
作者有话说:
沈野:我,老公,民籍,可嫁,宁哥儿,懂?
陆宁:民籍是好的,但是混子不好,会欺负人,不可以嫁……
沈野:QAQ……老婆……不要逼我跪下来求你嫁给我……
陆宁:
第35章 同游[VIP]
陆宁对沈野心动了。
不仅仅是在此时此刻, 在意识到沈野与他分享未来的当下。
而是从很早以前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喜欢了。
那是很少很少的, 一点点的喜欢,一点点的心动。
陆宁觉得他的那些喜欢,比年幼时他趴在窗边,伸出手接天上的雪, 过了许久才接到的那一捧白还要稀薄。
雪是从天上来的, 落到手心里是会化的。
汉子是村外来的人, 与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截然不同,对他的喜欢也是年轻的,是热切的, 是烫手的。
陆宁是会被融化的。
躺在暖暖的炕床上, 他会化开一点点,泡进热热的澡盆里, 他又化了一点点,被汉子抱在怀里,呼吸打在颈边的夜晚,他也在无声地融化。
陆宁知道他和沈野差得很远,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像刚才, 沈野说商人, 说手底下的人, 说市籍和民籍,陆宁一时间都没能听懂。
对沈野的喜欢也就像这样。
他被化掉一点点, 喜欢就多了一点点,会原谅汉子不给他留种子, 也会觉得汉子年纪小小的,受了很多苦需要他多包容一些。
而他每每发现沈野比他想的还要好,还要厉害之后,喜欢又会变得少一点点。
就好像他的喜欢本身就是错的,是廉价的,是让汉子掉份的。
是不应当的。
如同烟花一样绚烂的色彩在未亡人的眼底一闪而过。
汉子的喜欢,与此时此刻无法控制的悸动,也会像今夜远游所见到的一切,在哥儿心里留下一生难忘的痕迹。
但也同样短暂。
陆宁红了脸蛋,像是一枚熟透的石榴,在往来的人潮里,羞涩地低下头,回道:“嗯。”
这不是未亡人第一次这样回答,任何无解的,未知的,给不出答案的问题,他都会很轻地发出一个鼻音,用“嗯”来代替所有未尽的话语。
沈野没得到答案,但并不失望。
灯火下,哥儿绯红的面庞就是对他最好的回应。
在这场偷情里,显然已不是只有他独自在一头热了。
两个月的时光还太短,不足以看清一个人是否值得托付终身。
沈野当然希望陆宁能答应自己。
最好现在就能与他私定终身。
但哥儿会犹豫,会考量,沈野觉得也很好,很应该。
他走商的这些年南来北往,去到过许多国家,也见了不少形式各异的婚嫁风俗。
有些国家的哥儿能三夫四侍,后院里养了成群的汉子,也有些国家的哥儿成亲前会试婚多次,与临时的相好就如夫夫般相处,最后再择优而嫁。
沈野见得多了,也会想,若陆宁是出生在那些国家里的,定然能活得极好,至少不会沦落为童养媳,一辈子都得伺候一个病秧子。
因此沈野希望陆宁能多观察他,多考验他,好生磨一磨他,直到确定了他就是那个可以与哥儿相携一生的人,再点头答应也不迟。
哪怕陆宁要考验他一辈子,一辈子都只让他当个姘夫,沈野也甘之如饴。
哥儿之所以不愿意嫁给他,总归是有原因的,一定是他做得还不够好,不够多,让哥儿心有疑虑。
那他再努力做就是了。
沈野在面对陆宁的时候,总有用不完的力气和耐心。
两人怀里揣着对方的荷包,掠过这个话题之后,又一如既往地静默地向前方走去。
人高马大的姘夫与衣着鲜亮的未亡人混在人潮之中,眉眼都被灯火照得鲜活而灵动。
他们与周围的芸芸众生,在此刻,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位夫郎,买点胶牙饧吧,祖传的手艺,吃过的都说好,保管甜甜蜜蜜,把明年的福气全给您粘住!”
陆宁听见吆喝声冲着他来,眼睛微微一亮,显然是想去看看。
他抬眼无声地询问沈野,一双剔透的眼眸随着孕痣一同抬起,鬓边的蝴蝶步摇轻轻地晃,流光溢彩的。
沈野就沉着眼,视线没离开过陆宁,两人眼神一触,细小的火花就像是突然绽开了,烫得陆宁又垂下了眼,素手轻轻地牵了下,很轻易地就把沈野牵了走,看糖去了。
卖糖的摊主是个话多的,对着陆宁和沈野这对一看就非富即贵的小夫夫好一通吹嘘。
陆宁安安静静地听着,低头对那糖看了又看,但最后没买,又默不作声地牵着沈野走了。
走远之后,陆宁才小声地对沈野道:“庙会里面应该还有其他卖糖的摊位,再去看看那些,指不定有更好的。”
沈野点点头,没有意见:“嗯,听夫郎的。”
陆宁很小地白了他一眼,又抿着唇,带着沈野往庙会的方向走。
心里面倒是松了口气。
刚才他听见吆喝,去看了糖,没想到那摊主报的价差点没把他吓昏,还好他才经历过沈野对同知坑蒙拐骗的大风浪,这会儿经得住事了。
他决定货比三家。
一定帮汉子持好家了,不让沈野花冤枉钱。
随着年长的夫郎牵着临时的小相公进入西市,年货的采买也正式拉开序幕。
陆宁做事不急不躁,总是很有耐心。
即使集市上的货品琳琅满目,他瞧什么都新鲜,觉得比村里货郎卖的好上太多。
但他还是一家一家,慢慢悠悠地逛过来。
沈野说春节庙会要三更天才收摊,时间还早的很,他们还有大半个夜晚,可以在这场如梦般繁华的夜游中,将时光热热闹闹地消磨。
好容易买下一样东西,陆宁拿出沈野的荷包付了钱。
他心里还是觉得有点贵,身边的汉子已经伸出大手,把那东西收了去,稳稳地装进身后的大包囊里。
俨然一副他买什么,沈野收什么,真就如汉子说的那样——听夫郎的。
陆宁无疑是很喜欢这样的,没有一个哥儿会不喜欢管账。
怀里能揣着鼓鼓的荷包,他买什么,怎么买,相公都不会指手画脚,只沉稳地跟在后头。
有底气极了。
中途还遇见有对夫夫吵了架,那夫郎指着陆宁和沈野道:“我一直压价是为了谁,这会儿你倒嫌我丢人了?你瞧瞧别人的相公,只管拿东西,连个屁都不放,怎么就你事多?”
沈野被与陆宁相提并论,别提心里有多嘚瑟了,还沉稳地与那二人搭腔道:“夫郎勤俭持家,可不就是我天大的福气,哪敢说三道四,让他买东西都买得不畅快。”
他又小声道:“我夫郎比我年长些,生活经验也更足,他看中的东西自然也是最好的,我可满意了。”
陆宁一回头,就见沈野和隔壁的夫夫俩攀谈上了,他一个单身汉,一个姘夫,竟是开导起了人家明媒正娶的夫夫,俨然一副过来人传授经验的模样!
陆宁脸上顿时一红,手里刚买到布匹往沈野怀里一塞,就把那混不吝的大骗子给拖走了。
城里人生活富足,但村里人有的烦恼,城里人一样也有。
城里人也会议价,也会买不起东西,也会夫妻间吵吵闹闹。
陆宁和沈野这对偷情的情夫郎和姘夫,反倒显得格外情投意合,一路都没红过脸,东西也买得满满当当。
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对“夫夫”俩,明年一定能过个好年。
甚至还有摊主笑眯眯地对他们道:“明年生个大胖小子,再来我这摊上,我给你们送只布老虎。”
陆宁蚊讷般地应了一声,沈野也笑道:“承您吉言。”
春节庙会到处都挂了灯笼,气氛热闹极了,也让走在其中的人心情变得极好,就是陆宁的嘴边都不知不觉扬起淡淡的笑。
他抬头看着沈野,就见汉子也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眸极亮,牙齿洁白,俊得很。
他又低了头,脚尖轻点,罗袜铃铃地带着沈野走向下一个铺子。
两人买东西的时候,沈野是真的一点主意都没拿。
便是他偶尔问沈野要不要买,买哪个好,沈野也只会点头:“买。”“都听夫郎的。”“你管着钱,你拿主意。”
声也不晓得收着,周围人都听了去,又对他俩一阵起哄和调笑。
沈野那张黑乎乎的脸上都面有红光了,别提有多得意,陆宁也一直被他闹得红脸,最后都不想跟这没脸没皮的汉子说话了。
当然沈野也不是完全没有主意,只是他今日出行的目的本来就不是年货,而是与陆宁约会而已。
究竟买了什么,压根就不重要,反正哥儿帮他打点的,都是好的,他都稀罕。
中途就只有两次,沈野主动提议了要买些什么。
一次是路过桃符纸钱摊的时候。
年三十给泉下的亲人烧纸是重要的习俗,沈野要给他爹娘烧,陆宁也要给沈生和两老烧,还有门神春联也得换新的了。
陆宁专心致志地蹲在摊位前,一样样地比货,他虽然不识字,也分不出纸张的好坏,却也有自己独特的选购标准。
那门神眼神很凶,一看就能守好家宅,哪怕画得线条不太直,他也觉得很不错,要价还便宜些。
春联也是,那个福字写的圆滚滚的,不知道为什么特别便宜,陆宁看着也喜欢。
沈野站在陆宁身后,倒是脑袋仰着,张望着别的摊位。
等陆宁买完了贴门上的东西,沈野都拉着他到了一家卖纸人的摊位前。
“宁哥儿,这纸夫郎挺不错,年三十烧给堂兄,让他地下也有个伴。”
他手指向上一点,选中了他寻摸许久相看中的纸人。
陆宁抬头望去,就见有个纸人格外得出挑。
口眼歪斜,腮红涂得满脸都是,嘴也仿若能生吃活人的血盆大口,手脚更是扎得歪歪扭扭,好似螃蟹的脚给强行按到了它的身上。
也不知是如何慧眼独具的匠人,才能扎出这么样的一个纸人来,还大喇喇地挂出来卖了。
陆宁光是瞧上一眼,都觉得白日见鬼,心里好生害怕。
真是个丑得惊天动地的纸夫郎!
这玩意要是真给沈生烧下去了,怕是能立即将陆宁那胆小的亡夫给吓得魂飞魄散!
沈野却是眼睛晃亮,仿佛那憋着坏水,鼓足了劲儿要让相公忘记原配的续弦。
他一连又带陆宁去看了好几个摊位。
“这个纸新娘也不错,还有那个纸汉子,咱们家不差钱,给他弄个三妻四妾都行。”
他看上的纸人都是那些一看就很厉害的家伙,这个体壮如牛,那个双手好似剪刀,还有两脚生得跟蛇一样的。
保管烧下去后,在泉下能把那沈生给盯得死死的。
指不定这些妖魔鬼怪彼此之间还会争风吃醋地斗殴,让那沈生的鬼日子过得水深火热,再也没功夫来惦记阳世上的夫郎。
宁哥儿以后可是要跟他葬在一起,手拉着手过奈何桥的。
陆宁抬眼瞧着那些乱七八糟的纸人,心里也很是无奈。
汉子的个头大大的,心眼却小小的。
连死人的醋也要吃。
好不幼稚。
作者有话说:
陆宁:幼稚鬼……
沈野:这是年下的传统美德
陆宁:不要脸……
沈野:这是色鬼的优秀品格
陆宁:……
第36章 落幕[VIP]
沈野选中的那些纸人, 大抵都是学徒做的。
丑虽丑得都人神共愤了点,但也是有好处的。
那就是便宜。
陆宁最喜欢便宜的东西,对美观倒没有太大的追求。
反正村里成亲讲究个实在, 不如何看重夫郎和汉子的样貌,纸夫郎也不用买得太好,能陪陪沈生,让那人在泉下也有人照顾就行了。
陆宁在沈野选的那堆纸人里, 挑了个最健壮的出来。
店家说这是纸汉子, 不是纸夫郎。
沈野大手一挥:“那就点个孕痣上去。”
店家点了, 纸汉子变成了纸夫郎,个头能比沈野还高。
陆宁也很是满意,用自己荷包里的钱买下了。
这么大一只纸人, 还没有那个最漂亮的纸夫郎的零头贵。
陆宁很高兴, 脚步都轻快了,脚下铃铃地响着。
沈野也很高兴, 大手又一挥,把其他那些丑纸人也包圆了,一共点了六七只,算他给沈生纳的小。
想到那病痨鬼在泉下被一群比鬼还吓人的牛鬼蛇神包围的场景, 他就忍不住要露出坏笑,好不容易才总算克制住扭曲的嘴脸。
那些纸人他让店家直接送去了他们寄马的马厩。
想来今年春节过后, 沈生在泉下的生活将会热闹非凡, 再没空闲记挂未亡人了。
之后两人又走走买买, 另一次沈野主动要买东西,是在路过一个十分热闹的花灯摊子时, 陆宁眼睛亮亮的,眼里像开了花灯千盏一样, 看着琳琅满目的灯火。
沈野低着头,看着陆宁的时候,无端想起了年幼时,货郎来到村里卖货,陆宁也会这样眼巴巴地看着里面的东西。
小红绳,小珠子,小布偶之类的。
有些东西很便宜,沈家爹妈就会给陆宁买一个,但大多数的时候,陆宁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也不说喜欢,不说自己想要。
等货郎走了,他依然眼巴巴地看着那一条扁担,两箱杂货的背影。
沈野小时候甚至会想,他要是个货郎该多好?陆宁就会一直盯着他看,年年期盼着他来村里。
他会把所有的货都送到陆宁家里,全都拿给宁哥哥,最漂亮的彩绳用来扎头发,最好看的石头珠子挂在宁哥哥的脖子上,香甜的胶牙饧好吃到能让哥哥的口水都流出来。
而现在,沈野已经有了自己的梅花箱,有了很多的钱,喜欢了一辈子的心上人就站在他的身边,与他手牵着手,一同走在街市上。
沈野低着头,轻声地向“夫郎”支了一把铜钱,走进人潮里,带了两盏花灯回来。
陆宁看到他的时候,眼里瞬间亮了,比之前的任何一刻都亮。
像是突然之间,他又回到了童年,变成了十几年前那个盯着货郎的扁担瞧,满眼想要,又不敢要的小哥儿。
而这回,沈野穿过人潮,身后是灯火如织,手里提着两盏晃晃悠悠的精致花灯,交到陆宁的手里。
一盏是红通通的,威武不凡的虾将花灯,一盏是白衣飘飘的,很是仙气的龙宫哥儿花灯。
陆宁拿走了虾将的花灯。
他想起很久之前,有一年的元宵过后,他一早在院子的角落里看到了一盏红红的花灯。
不知是谁扔进来的,蜡烛灭了,花灯的纸也烧坏了,大抵是在雪里放了一夜。
只隐约能看出来,是虾的模样。
沈野喜欢的东西,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
他乐得哥儿拿着他本来给自己准备的花灯,就这么一手提着纸做的龙宫哥儿,一手牵着他真真实实的小观音,又乐颠颠地逛起街来了。
之后他们寻了个路边摊坐下,叫了两碗汤圆吃。
碗里是甜甜的芝麻香,脚边就放着花灯两盏,周围是与他们一样两人结伴,或是一家出行的食客。
气氛热闹而温馨,好似他们提前把元宵节给过了一般。
陆宁低头吃着碗里的甜水,吃不下的汤圆就舀进沈野的碗里,也是之前偷情时养成的习惯。
后来两人采买完了,又去看了傀儡戏。
到场的时候,摊主开戏已有一段时间,摊位前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便是沈野这样的身高,也只能勉强从一个个发髻的缝隙里,才看清楚戏台上的内容。
陆宁就更不必说。
戏台的最前方倒是还空了几个位子,想必是给愿意花钱的客官留的“雅座”。
几两银钱就能买到,但陆宁却不舍得。
沈野明白哥儿又在心疼钱,他左右观望了下,低头轻轻地“嘘”了一声。
陆宁听到这声儿就知道汉子又要作妖,可他的反应总是比汉子慢一拍,刚听完汉子打的招呼,他就脚下一空。
竟是被汉子给扛在了肩上!
他也不知汉子是怎么动作的,只觉得腰上一热,两腿一轻,视野已像是鲤鱼跃龙门一般,被抛到了极高的地方。
人群中的戏台变得几乎近在眼底,远方是花灯千盏,甚至还能看到楼台间不知谁家放起的烟花。
近处则是一个个行人、看客攒动的脑袋。
有人看向自己,有人依然眺望戏台。
陆宁变得很高。
比他仰头才能看清的汉子还要高,比城里的每一个人都高。
双手紧张地抱住了汉子头顶,腿弯也紧紧勾着汉子的肩头,红彤彤的虾将花灯在陆宁身边来回地晃。
一座城市的人间百态,都在这一瞬间映入他的眼底。
前方也有不少孩子骑在他们父亲的肩头,就像这会儿的陆宁一样。
他像是个孩子一样,被一个比自己还小上许多的汉子稳稳地托举着。
前方有孩子回过头,向他兴奋地招招手,仿佛在招呼一个同龄的玩伴。
陆宁低着头,把自己的脸往汉子头顶埋了埋,然后又张望着,小心翼翼地往戏台上看。
村里偶尔也会请人来表演社戏,陆宁小时候去看过,后来沈生爹妈过世了,他就再没看了。
这会儿他瞧得津津有味,很快就入了迷,周围也渐渐有其他的夫妻有样学样,汉子也把心上人给扛了起来。
但他们都没有沈野高,肩上的人,看就看得没有陆宁远。
沈野轻轻捏了下陆宁靠在他胸膛上的腿弯,铃铛清脆地响,陆宁低下头,就见汉子指了指他手里的花灯。
沈野提着两盏花灯,专心地扛着陆宁,偶尔在裙子的遮掩下,把玩哥儿袜边上的铃铛与精致的脚踝。
至于戏台上演的是什么。
他才不在乎。
戏剧终了,乐声停止。
陆宁看了一场好戏,心情很是愉快。
沈野也举着心上人,摸了能有半个时辰的小腿,还算解瘾。
这会儿人潮散去,明月已上中天。
一夜的热闹也到了尾声。
沈野放下陆宁后,熟门熟路又把他的虾将花灯塞给了回去。
手也再次牵上了。
两人手心贴着手心,沈野轻而易举把哥儿被夜风吹得有些凉了的手包裹起来,贴肉暖着。
陆宁也轻轻攥着沈野的手,精致的指甲尖贴在汉子的掌心里,已有些习惯和汉子手拉着手了。
花灯在两人手里晃荡,陆宁刚落地,与沈野还是面对面地站着,两人的脚被花灯照得很亮。
大大小小四只穿了鞋的脚丫子,贴得近近的,像四只头顶着头,正在安静吃食的小猫咪。
周围的看客也三三两两向西市外散去。
陆宁想:今天要结束了。
今日之前,他从没想过,夜晚原来也可以这么热闹,他可以随意走到任何的地方,买任何的东西。
与汉子走在一起,他还可以是被照顾的一方,被像个小孩子一样高高举起来的那个人。
但,今天要结束了。
陆宁很安静地想。
他没觉得太遗憾,也没可惜。
已经很满足了。
可以回村了。
于是陆宁与沈野手拉着,跟着汉子再次上路。
来时是陆宁总是走在沈野前面一点,带着沈野往庙会深处走去,现在成了沈野走在他的前面一点,带着他去找城门口的马厩。
城市喧闹的夜,这会儿也有些落幕了。
路上的灯笼暗了许多,花灯摊的摊主也正在收拾,漂亮的花灯们逐一被熄灭,成了黯淡的,纸人一样的摆饰。
沈野和陆宁路过它们,手里的虾将与龙哥儿依然散着微光。
陆宁忽然觉得他像是变成了小小的一只。
在沈野的身边,他经常会这么觉得。
他总会恍恍惚惚记不清自己的年纪,觉得自己好像还是个很娇嫩的哥儿,没满二十岁,没满十六岁,甚至是更小……
就像是刚来沈家村的那会儿。
小小的他,手里被塞了花灯,脚上套着铃铛,前方是高高大大的汉子,在牵着他走向远方。
然后他一点一点,被沈野带着往村里的方向走,每靠近一点,他就长大点一点。
等回到村里的时候,他又变成了那个二十六岁的未亡人。
被当成一个小娃娃来宠的梦,也就醒了。
两人慢腾腾地走着,马厩还是很快就到了。
来时骑的那匹威武的大黑马儿被拴在里面,已经恭候主人多时。
而马厩外……
七只口眼歪斜的纸人,挂在栅栏上冲来人扬起诡异的笑容。
沈野:“……”
差点忘记他还给死鬼买了堆纸夫郎!
陆宁:“!”
想一出是一出的汉子,总是折腾这些吓人的事情。
陆宁冷不丁被吓了一跳,攥着沈野的手都紧了一紧,好半晌才缓了过来。
沈野自己头脑一热,买了一堆纸人回来,这些玩意儿也不方便让驿站代送,只能全都捆在马上。
好在他买的时候预估过数量,这些玩意儿收拾起来不算太难,一番折腾之后,丑东西们就全部稳稳地绑在马臀上了。
除了乍一眼望去过分渗人之外,倒也没有其他的不妥之处。
沈野拍拍手,在哥儿有些惊异的目光里,暗暗嘚瑟地挺起胸膛。
这可是他看家的本领,就是再来六七个纸人,他也能塞得下。
陆宁没有夸汉子,他本来就话少,能塞纸人也不是什么值得褒奖的事情。
他把袖子里一直捏得紧紧的荷包还给汉子,里面没用掉多少银两,甚至还变重了一些,塞了好多找零的铜板进去。
沈野也把怀里的荷包递了回去,落进陆宁手里的时候,还带着滚滚烫的,汉子的体温。
两人又一前一后骑上了马。
近来城里没有宵禁,城门常开不闭,寡夫郎与姘夫便踏着夜色离去,载着满满的年货与丑东西,告别身后的繁华。
马蹄嘚嘚在夜间踏响,两盏花灯这会儿都到了陆宁手里。
沈野牵着缰,臂弯揽着哥儿的腰肢,陆宁则负责照亮前路。
身后依然有点硌,但来时也是这么硌着来的,如今陆宁倒也勉强习惯了。
甚至窝在汉子的怀里,他都有些昏昏欲睡起来。
就这么一路颠簸,时倦时醒,不知跑了多久。
陆宁不认得路,只任由汉子带着他,道路上,山林里,肆意地奔波。
忽然之间,陆宁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臭味,像是臭肉臭蛋一样。
随着马儿前行,那味道也越来越重。
一方温泉,便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他眼底。
在他和沈野穿过一方密林,马儿踩过一段山路之后。
温泉就像雪原中的仙境一般,静静呈现在他们眼底。
湖面闪着波光,暖热的烟雾袅袅散开。
连带着温泉池水的周边,草木也格外繁盛,郁郁葱葱,不似凡间。
沈野把马勒停在一棵半绿的树边,轻轻一跃踩到地上,反身抱着陆宁下马。
温泉暖融融的白烟,伴着那股硫磺独有的臭味,就在他们的身后飘荡。
陆宁一下子就被拖回了一个月前的那场共浴里。
那时的沈野问他。
“要一起去泡一次温泉吗?”
陆宁没有答应,因为太远了,太危险了,他与汉子还不熟。
他害怕。
而现在,沈野握着他的手,热滚滚地牵着他。
陆宁很自然地把手放了上去,心里再没有恐慌与担忧。
他抬眼看着沈野,年轻汉子的眼眸很亮,像是天上的星斗。
汉子的手心也很热,仿佛不必温泉水来浸泡,都能盖过未亡人前半生漫长的寒冬。
沈野道:“走吧,宁哥儿,泡温泉去。”
作者有话说:
陆宁:……泡温泉前,能不能先把那些纸人拿远点?
沈野:……成,我这就把马赶边儿去
马:为我花生-
ps.宁哥儿永远可以相信沈野,野子不会让他失望的
(仅限床下……
第37章 温泉[VIP]
如今已是寒冬腊月, 接近年关。
正如沈野曾经所说,这处山林间的野温泉入冬之后就无人造访,寂寂地坐落在夜色之中。
城里那带气候稍暖, 没有下雪,出了城后,雪又渐渐大了起来。
这处温泉也覆着雪,泉边尚且长着绿树野花, 几尺外就是皑皑白雪, 泉水下的石壁被硫磺侵蚀, 形成天然的斑驳色泽。
哪怕陆宁不懂欣赏,都觉得眼前的景色美极了。
山林静谧,天高地远。
不大不小的温泉池像一方五光十色的绿洲。
陆宁和沈野刚靠近的时候, 温泉水里甚至还有两只小小的野兽在里头泡着澡, 别提多享受了。
还是沈野找了根树杈掠了水,才把它们惊走的。
沈野背上早就准备好的弓, 又带陆宁绕着池子走了一圈,确定周遭没有危险之后,就开始催促哥儿下水泡澡。
陆宁乖乖地去脱衣裳,找了一棵还有些绿的树, 背对着沈野,就开始宽衣解带。
他总是不怎么矫情的, 哪怕是两人第一回办事那会儿, 他脱衣服也很利落。
年长的哥儿就像一只从天上落进人间的妖魅, 明明是在家长里短里长大的,却又好似不染凡俗, 连自己的身子有多容易勾起汉子的邪.念都不知道。
很快陆宁就脱得一.丝.不.挂了,远方是雾气缭绕, 近处是一树飘扬的红衣。
沈野手里的灯花把哥儿照亮,每一寸皮肉都像雪凝的,月织的,红梅一样的艳色东一点西一簇地绽在哥儿的身上。
有沈野弄上去的吻痕和指印,也有陆宁自己本来的,像上好的糯米捏成的桃包,绵软的,很有韧性的,香甜而可口,被寒风一冻,就颤巍巍地露出尖角。
哥儿的脚趾也被冻得发红,踩在湿润的草地上,身子微微佝起一点,不知想要护着什么,又或者干脆是想躲到树干的后面,但到底没那么做。
陆宁只是局促地,又好似很坦荡地望着沈野,挺秀的鼻尖粉粉的,双颊也很红。
他在找沈野眼里的喜欢和欲.望。
让他恐惧的,又让他习以为常的。
若是某一天它们忽然消失,或许此刻的陆宁也会一并死去。
年轻的汉子总不会让他失望,不用一个呼吸,衣裳已经鼓鼓,胸膛也起伏得猛烈,好似随时会把陆宁给按进雪地里,压到滚烫的池子底下,幕天席地肆意亲昵。
沈野鼻尖都在发烫,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才算勉强回过神来。
他在哥儿面前丢人得像发.春的狗也不是头一回了,这样的事情日日都在发生,视线不自觉地就会追寻哥儿身上色泽更红的地方凝视,小沈自然也会被刺激到。
毕竟吃饱过的人,光是想一想那个香味,都能被激得流出口水来。
更别说是想了一辈子,饿了一辈子,两个月前才刚刚吃上的人沈野了。
曾经一年又一年,在梦里不断闪回的那个望着梅花的人儿,从今往后,大抵会被这一刻所覆盖,化为全新的旖梦。
沈野两三步走过去,低着头看向才到他胸口的哥儿。
他离得近了,陆宁就不再看他,又垂下眼帘,睫毛轻轻地颤,沈野伸手抚上哥儿的腰,手底的肌肤当即微微一颤。
还是那般敏感,若是上下游移一下,陆宁能直接在这里软了身子,细嫩的脊背靠在粗糙的树桩上,任由他捏着细细的脚踝骨轻薄。
但太凉了,哥儿的肌肤比他的手心还凉一点。
沈野哑着声道:“泡去吧。”
陆宁倒有些踌躇,他没泡过温泉,连怎么下水,下水后要怎么做都不太清楚。
他很慢地抬起手,拉住沈野的,依然垂着眸,不说话。
沈野从手心到心脏都发了麻,嘴巴张了一下,才沉声道:“我扶你下水。”
陆宁点了点头,低低“嗯”了一声。
沈野这才像伺候好了狸奴的饲养者,心里松了一口气,带着陆宁大步往池边走。
“里头石壁湿滑,慢些下,踩稳了。”
陆宁一令一动,手掌被汉子稳稳扶着,脚尖点了点水面,有些烫,但还能忍,他就慢慢走了进去。
“找个地,坐着泡。”随着陆宁入池,沈野也蹲了下来。
陆宁没找其他地方,就这么直接慢慢地坐了下来。
比体温略高的热水瞬间覆盖陆宁全身,能一直没过胸口。
方才脱了衣服后,在岸上吹风带来的那点寒意全被驱散,奔走一天的疲劳顿时无影无踪,别说有多舒服了。
岸上的沈野还牵着陆宁的手,半蹲的姿势很是别扭,陆宁抬眼看他,光影朦胧中,汉子的眼睛还是很亮,一错不错地盯着他瞧。
陆宁轻轻地道:“沈野,你也下来。”
温泉很舒服,是他从来没享受过的舒服,他不好意思一个人泡着。
并且今天汉子应当也很辛苦了,又是提了那么多的东西,又是驾马,还托着他看了一场傀儡戏。
陆宁道:“温泉很舒服,泡着很热,你也来。”
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柔柔的,像是小溪叮咚作响,嘴里说着话,手也很轻地拉了两下,白白的肩头在水面上湿漉漉地发着光。
简直像是正在勾魂的精怪。
沈野看得眸色发沉,很轻地笑了一声,道:“宁哥儿,这是在邀请我?”
陆宁又被不要脸的汉子臊到了,怎么正常地泡个澡,沈野也能把话说得不清不楚,好像他在邀请汉子办事一样。
陆宁低下头,鼻腔里溢出一个很轻的声音:“嗯。”他慢吞吞地道,“你今天……辛苦了。”
陆宁今天过得很开心,他能看出来沈野为此行花费了很多心思,他回报不了什么,但也希望汉子也能开心一点。
因此,就算想现在被淘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别太过分。
淡淡绯色攀上陆宁的后颈,许是羞得有点厉害,他连手也抽走了,不再拉着沈野,而是放进水里环住了膝盖。
像是捧住了两只粉粉的馒头,让人很想啃一下,尝尝这两只绵软的面团子,是不是也是香甜的。
沈野嘴贱一句,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心里叹道:心上人不愧是有十年夫郎经验的,随便流露出一点情.态都是闺房之乐的,他这初尝人事的单身汉根本招架不住。
他支棱了半晌,恨不能马上撕了衣服,把哥儿的手拿出来帮一帮无助的小沈,最后还是缓缓呼出一口气。
“呼……我不下水,这里不安全,随时可能有野兽过来,我得张弓守着你。”
他扬了扬背后的弓箭,腰上佩的刀也很是醒目。
汉子坐在岸上就像一把锋利的枪,威风凛凛的,很是靠谱。
陆宁低低地“嗯”了一声,身子又往水里沉了沉,肤色更红了。
沈野道:“宁哥儿要是想和我一起泡,不妨将来跟我去远一点的地方,我知道几个僻静安全的泉眼,可以包下来……”他低声道,“办事。”
陆宁像是只在水里快被煮熟的小鱼,都快臊得吐泡泡了。
年轻的汉子蹲在岸上,见哥儿泡得乖巧,一动不动的,哪像他,第一次泡泉,整个人都在水里又跳又闹,还被父亲拖到岸边,光着屁股抽了一顿。
沈野撩了一捧水,洒在哥儿的肩头,水里的人就细细地一抖,真的很好逗。
要是以后娶进家里,真的成了他的夫郎,他一定日日逗,夜夜逗。
沈野光是想象一下,嘴角都要翘到眼睛里了,然而陆宁一转身,他的嘴角立马拉平,恢复沉稳。
陆宁道:“不然你把鞋子脱了,泡一泡脚?”
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又劝说道:“很舒服,很解乏,我……帮你捏一会儿脚,回去路上就不累了。”
沈野喉咙口顿时一涩,怎么也没想到,哥儿居然还会邀他再次下水,还说要帮他捏脚。
天啊,他这臭老爷们的脚,怎么能让哥儿的嫩手来捏!
“不用你捏,我去拿壶酒来,你边泡边喝。”沈野一个利落的起身,背影却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架势,走远了些才回道,“等下我也泡个脚。”
陆宁这下满意了,两个人都泡上才好,只他一个人享受,他会良心不安。
有些小高兴的哥儿往池子中央挪了挪,给粘人的汉子留了个泡脚的地方,坐稳后转头又去张望岸上的动静。
好似个刚刚化形,对什么都好奇的小妖精。
沈野这边却有些兵荒马乱,酒水翻出来后,他在雪地里脱了鞋,一看自己那双又丑又糙的大脚板就觉得磕碜。
他恨不得能当即在雪里狠狠地刨上几下,把他的脚给搓干净了,免得泄出什么怪味儿来熏着哥儿。
可回头一看,陆宁又正盯着他瞧,沈野只好沉稳地踩着雪,脚趾抠了几下雪地,沉重谨慎地走到陆宁边上。
“扑通”,手里的酒坛被轻轻放进哥儿怀里,稳重的沈野猛地大脚一甩,就逃也似的去了边上,跑到跟哥儿隔了能有一丈的地方才坐下,把自己的那双脚伸进了池子里。
陆宁捧着酒坛子,愣愣看着,也不知道平日里总要贴着他,怎么甩都不撒手的汉子,这会儿为什么要离他这么远。
但离得远还是离得近都没什么关系,离得远些也好,省得汉子胡闹。
两人这会儿都泡上澡了,陆宁的心情更是畅快,嘴角勾起一点点,双手捏着还有点凉的小酒坛,捧在胸口就兢兢业业地暖起来了。
这会儿天上依然落着雪,岸上花灯的暖光绰绰约约照进池里,陆宁和沈野就一人坐在一边,沉默地泡着温泉。
这样的氛围并不差,至少陆宁很喜欢,雪落在他的鼻尖上,瞬间就被消融了。
汉子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有时看着他,有时警戒地观察四周。
时光突然变得慢慢的。
村里的时间也总是慢慢的,但又不一样。
从他十六七岁,沈生的爹妈相继去世起,年年都有人说沈生活不了多久,到了冬天也就差不多了。
结果一年一年慢慢地熬,沈生却又活了十年。
没什么区别的十年,很漫长的十年,回过头去想,又觉得好像时间过得很快,眨眼的光景,他就二十六岁了,成了一个未亡人。
这一刻,泡在温泉里,好像世界都静止了。
他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担心,后脑勺靠在岸边的石头上,他好像和天地都融为了一体。
原来这就是真正的泡温泉啊。
陆宁突然就明白,一个多月前,沈野为什么会说澡盆比不上温泉了。
开阔的山林,秀丽的风景,洞天福地一样天然的池水,哪是小小一方澡盆能比得上的。
可在来到这里以前,陆宁却觉得只是澡盆都已经极好了,好到他不敢想象,也承受不起。
沈野却总会让他看到更好的东西。
年轻的,有见识的汉子不吝于用各式各样的欲.望将他填满,让他变得膨胀,变得不安于室,像是再也回不到从前那个只见过狭窄的村路,只在井水旁用冷水冲身的陆宁。
他现在是谁呢?
他会被带去哪里呢?
一个二十六岁的寡哥儿,除了生下一个遗腹子,守着孩子和宅子,还能有怎么样的未来?
远处传来水声哗哗,像是汉子在欢快地搓脚,陆宁安安静静地泡着,脸被蒸得红红的,眼睛也有些倦了,半眯着,像打盹的小猫。
没过一会儿,沈野也泡得身上热了,脱了两件衣裳,只穿着一件宽松的单衣,远远地让陆宁开了酒喝。
陆宁听话地起了封,把从酒坛子上取下的油纸与麻绳小心地放到岸边。
清冽的酒香发散开来,可以看见一层药草飘在酒水最上方。
这酒是他们方才在庙会上买的,本来是留作春节时喝,去秽避瘟的,酒性不烈,连家里的小孩也能喝。
这会儿酒已经被泉水泡暖,陆宁吹开飘着的草药,小小地抿了一口。
城里花钱买来的酒水,自然比村里酿的好喝许多。
药草香气扑入鼻腔,甜滋滋的酒液充斥口腔,顺着喉咙一直暖入胃里,像是给肚子也泡上了温泉。
陆宁的眼睛微微发亮,几乎要发出一声喟叹。
那很容易满足的模样,简直就像一只小松鼠,在猛然发现了枚大松果后,很是珍惜地捧着又忍不住暗暗窃喜。
沈野看得心里一软,目光难得柔和,心里也沉静得很,像是被水里的小观音给净化了。
水波却在这时柔柔地晃了几下。
沈野眼见着一身细白的哥儿站起身来,双手抱着那个小小的酒坛,撩动水波向他走来。
彼时,天上的明月,空中的白雪,水里的烟雾,都好似随着哥儿的身影一同向沈野倾倒而来。
陆宁站在沈野的面前,抬起琼洁面庞,目光柔柔,语调也柔柔。
“沈野,你也喝一点。”
作者有话说:
沈野:老婆QAQ老婆让我泡脚,还跟我分享酒,他心里有我!
陆宁:……只是,看你辛苦……
沈野:老婆爱死我了!!!
陆宁:……-
ps.泡温泉不能喝酒!文里很多描写也和现实不符,做了夸张处理,千万不要对应现实,宁哥儿和野子是纸片人,纸片人!
第38章 疑问[VIP]
陆宁眸光清亮, 嘴唇泛着酒水润泽后的粉,身上也到处是芙蓉玉一般的。
像是只一口酒水,都能把他灌醉了似得, 让向来胆怯的小兔子都蹦蹦跳跳地叼着胡萝卜出了洞。
不过陆宁没有醉,他只是像分享温泉一样,想和汉子分享手里的好酒。
“很好喝。”陆宁站在水里,抬头看着汉子, “比村里的屠苏酒好吃, 很甜的。”
沈野早就忘记村里的屠苏酒是什么味道了, 甚至这些年走南闯北,很多时候他都顾不上过年,也就压根不喝屠苏酒了。
但陆宁说好喝的, 就一定很好喝。
就像陆宁说泡温泉很舒服, 路边的汤圆很好吃,傀儡戏很好看。
沈野觉得都对。
他滚了滚喉结, 在哥儿期待的眼神里,大手一伸,豪迈地接过酒坛,对着月光仰头就是猛灌一口。
酒水从他唇边滚落, 顺着棱角鲜明的下巴向下流淌,他抬手擦去溢出的酒水, 叹道:“好酒。”
陆宁小小地翘了翘唇, 见汉子喝也喜欢, 他心里就高兴。
他抬手,对汉子软软地招了招, 高高大大汉子就很听话地低下了头。
陆宁软软地道:“喝得漏下巴啦。”然后就用他暖乎乎的手,抚上汉子的脸蛋, 温柔地擦去皮肤上的酒水。
沈野被碰得老脸一红,倒不是害羞了,而是有点丢脸。
明明他刚才那样喝酒是为了耍帅,却被哥儿当成了漏嘴巴,太丢人了。
这会儿他嘴里也都是屠苏酒的药渣。
苦苦的,麻麻赖赖地堆在口腔里,弄得他嚼也不敢嚼,咽也咽不下。
好在陆宁擦了一下之后就没继续盯着他看了,而是就地坐下,又泡起了温泉。
方才沈野坐得离他远,这会儿陆宁自己靠过来了,就坐在沈野的腿边,肩膀靠着汉子的肌肤。
两人确实已经很熟了,一点点的肢体接触,并不会让他们感到不自在,反而很是贴合。
沈野偷偷吞下嘴里那堆药,又把酒坛递给了陆宁,哥儿抬手接过,又小小地喝一口,再递给沈野。
这回沈野聪明了,没再耍那哥儿看不懂的帅,只就着陆宁喝过的地方,吹开药草,饮了一口。
小小一坛酒水就被他们你一口我一口,这么分着喝去了许多,中途沈野还走开过一会儿,去拿了几个橘子回来。
但不知汉子是热得还是怎么得,去的时候还好好穿着的衣裳,再回来时,腰带已经不知所踪,里衣直接大喇喇地敞开着,把汉子那身饱满的肌肉全露了出来。
胸膛饱满,腹肌分明,衣衫半解半穿,很是风流。
陆宁只远远看了一眼,就不好意思再看了,目光又垂进了池子里。
等沈野坐回来后,他接过那些冷冰冰的橘子,把它们放进水里,暖在自己拱起的腿弯和胸口中间,很仔细地看护着,一只都不让它们漂走。
像是只囤货的小老鼠。
陆宁后来又想给沈野捏腿,沈野没让,反倒亲手剥了橘子给陆宁吃。
冬天的烤橘子很好吃,碳火炙过的水果会变得特别甜,被温泉水泡过的也一样,橘子的甜味更加醇厚,几乎一进入唇齿就迸发出浓郁的甜汁。
陆宁一开始还自己接过来一瓣儿一瓣儿地小口吃,后面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他张开红红的唇,汉子直接把橘瓣送进他的嘴里了。
粗粝的手指也伸了进来,指节宽大,指腹有厚厚的茧子,只是两根而已,都似乎要把小巧的檀口给撑坏。
沈野看着哥儿嘴巴张大了,橙黄橘汁溢得到处都是,小巧的喉结艰难滚动的模样,心里又是暗爽,又是有些发愁。
他这辈子还能有机会让宁哥儿用嘴帮一帮他吗?
哥儿的肚子很厉害,可嘴瞧着却柔嫩得很。
喉口也浅,他随便一舔,都能顶到最里头,让哥儿有些干呕。
陆宁就知道汉子不安好心,吃个橘子也能把玩起来,可到底只是手指而已,他小心地收着舌头,靠在温泉池边,很温顺地任由汉子摆弄。
便是有一点点的难受,他也可以忍耐。
更何况不止是难受。
舌面被刮挠会颤抖,上颚被一棱一棱地抚过,酥麻从喉口能一路窜到小腹。
他和汉子接了太多的吻,以至于并非唇舌相接,身体也很自然地给予出食髓知味的反馈。
陆宁已经是擅长克制的人了,但身体总是很诚实,很敏锐,比起未亡人本身,更加懂得什么是取悦,什么是喜欢。
肉.体像是一只家养的猫,即便被关在牢笼里,也很难真正地约束住,只消外头强壮的野猫勾勾尾巴,就能轻易地让它也翘起尾巴,露出软肉,不知羞地追逐出去,释放出天然的兽性。
陆宁仅仅是被以手指戏弄,都仿若是一块马上要被烤化了的年糕,没一会儿就融在了岸上,长发凌乱地散开些许,湿哒哒地沾在岩壁上。
修长的脖颈无力地顺着岸边石块的弧度拱起,喉结轻颤,清亮的眼眸湿漉漉地抬着,目光控诉,遥遥地在水声里望着汉子。
沈野这才玩够了,抽出被浸润的手指,还坏心眼地故意把那些带着橘子甜香的汁液擦在哥儿的唇上。
酒香,橘香,以及哥儿自己的那股甜腻味道丝丝缕缕地在两人鼻端前漫开。
沈野的脑袋已经俯得很低,几乎要和陆宁唇齿相贴。
他低声道:“宁哥儿,我想亲你。”
陆宁被汉子弄得有些晕乎,微微睁大了有些湿润的眼,唇瓣被汉子拨开一点,露出里面柔软的舌尖。
沈野道:“别动。”说着便俯下身,从陆宁的侧面亲了进去。
两人的头颅横竖交叠,并非寻常习惯的接吻方式,也给这场幕天席地的吻带来了别样的体验。
汉子人高马大,连舌头也长过陆宁许多,轻而易举就能充斥陆宁的整个口腔。
舌头被亲昵了一番后就受到小小的冷落,平日里不怎么会被照顾到的腮帮深处却引起了汉子的探索欲,柔软的腮肉被顶起,让哥儿白皙的脸蛋撑起好大一块。
皮肉硬生生被顶开,让哥儿面颊下的细小血丝都清晰可见,唇瓣也被从里向外拉扯开了,包不住里面丰沛的津液,一串串地向外流淌,全落进了温泉池里。
沈野隔着陆宁的脸,拇指与食指轻轻贴着,能按到里面正在作怪的自己。
人的癖好是很难改的,他总喜欢这样感知自己,即便此刻只是接吻。
沈野轻笑道:“宁哥儿的嘴真小。”
陆宁被臊得轻轻“唔”了一声,随即沈野就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没错那样,舌尖一路抵到柔软的喉咙口,连小舌头都拨弄到了,把陆宁吻得七荤八素,喉腔不住挤压,试图将入侵过度的汉子推送出去。
挣扎总是徒劳的,尤其是在面对力大如牛,在这事儿上总是很霸道的汉子。
修长白皙的双腿在水里无助地弹动,吻夺走的不仅仅是他的唇舌,还有嘴里的空气,他的意志,他对身体的控制。
汉子高大的身子撑在他的上方,陆宁被压在岸边,双手不知不觉被握住,按在脑袋的上方。
身后是微凉的石壁,让身子冷得爬上薄紫,微微发颤;下身却被暖热的池水裹挟,水波晃晃荡荡,一冷一热没过充血的软珠。
陆宁几乎只是接吻,就要被刺激到过去,却还一直忍着嘴里的哭腔,生怕惊动了山林里未知的存在,又或是本就不存在的,远方的路人。
在还差那么一点点的时候,沈野不再干干接吻,而是把手伸进水里,帮了浑身紧绷的哥儿一下。
几乎是才刚刚碰到,都没有贴紧,就有很轻的一点鼻音顺着两人的唇缝溢了出来。
泉水漫开不明显的雪絮,渐渐漂远,与那些甜腻腻的橘子一同流浪向远方。
陆宁目光朦胧地睁着双眼,很久都没缓过神来,双颊红得惊人,情.态艳丽而旖旎,像是有些醉了,又像是沉溺在欲潮的余韵之中。
“沈野。”未亡人在轻喘中起伏着薄薄的胸膛,连带着快要浮出水面的小腹也跟着一鼓一收,反射着粼粼波光。
他轻轻地道:“你的身上……都是伤。”
汉子不好好穿着衣裳,身体滚滚烫又年轻鲜活地敞在他的眼底,连上面纵横交错的伤疤都清晰可见。
陆宁其实是很在意它们的,从第一次见到起,就十分在意。
因为这是他从没见过,村里人都没有的。
陆宁也是会好奇的。
他在些微的醉意里,慢慢抬起绵软轻颤的手,轻轻点上汉子的腰腹处,那道据说是被头狼留下的伤。
汉子顿时气息一重,陆宁能明显地感觉到被他触碰的皮肉剧烈地收紧,肌肉变得更硬,一块一块,如岩石般分明。
但伤口依然是软的,是脆弱的。
陆宁在几近倒错的视野里,很是专注地,来来回回地触碰汉子的伤疤,就像方才汉子探索他的唇齿一样,从上到下,仔细地摸。
汉子总是不禁撩拨,没两下小沈的存在感就变得很是强烈,都快完全遮挡住陆宁的目光。
汉子有些耐不住了,大手盖在了陆宁的手上,不松不紧地压着。
但没用多大的力气,只要陆宁还想继续,他就能带着汉子一起抚摸。
“宁哥儿。”沈野哑声道。
陆宁便也不继续摸了,只是抬着眼,眼里含着一点笑意,一点叹息,轻轻地道:“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做生意也会遇到这么多危险,会受这么重的伤吗?”
他在微醺中,亲昵后,低声探问身边的郎君。
“沈野,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作者有话说:
陆宁:坏混子,我很怀疑你,我觉得你是个大骗子……(盯
沈野:QAQ老婆,我对你说的话每一句都是真的!!!
陆宁:那你说了会给我种子……
沈野:哈哈哈哈,汉子不坏哥儿不爱,我就是个大猪蹄子!
陆宁:
第39章 远方[VIP]
陆宁在好奇沈野的过去。
小小半坛屠苏酒不至于把人喝醉, 却足以激发出潜藏在内心的疑惑。
汉子到底是做什么的?
为什么会被狼咬,身上有很多的伤,还是个商人?
汉子到底有怎样的曾经, 为什么那么有钱,却还是个单身汉,要与他这个新寡厮混在一起?
沈野对自己又有多少的欺骗,多少的真心?
陆宁很认真地望着沈野, 看汉子俊朗的样貌, 眉尾那道深深的疤。
曾经让他害怕的健壮的体格, 凶悍的气质,如今他已经看得很顺眼了。
但仍有许许多多的未知,会让陆宁感到不安, 感到害怕。
他只是一个见过很少很少的世面, 知道很少很少事情的村哥儿。
比起陆宁这一刻的沉静和坦荡,沈野的一颗心几乎快成了被疯狂敲打的鼓, 咚咚跳得快能撞破胸膛,直接蹦到陆宁脸上。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有被陆宁主动询问的一天。
前面他连民籍的身份都得上赶着主动说,哥儿还一副不太在意,听过也就罢了的模样。
他还以为陆宁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才会注意到他曾经生病时说的那些胡话,还有这满身与商人身份不符的伤疤。
他就早想跟陆宁说了。
毕竟他挣的钱不少, 做的行当也没什么不体面的地方, 就是有些刀口舔血, 怕吓着哥儿。
但陆宁自己问出来的话,沈野可就来劲了。
他巴不得陆宁对他好奇, 越好奇越好,最好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一遍, 好确定他是个值得婚配的良人,比村里任何汉子都更配得上陆宁。
沈野雀跃得火山都快喷发,若说哥儿敏感,禁不起碰,他自己其实也差不了太多,只是他能忍罢了。
如果陆宁一直盯着他看,他又不强行憋着的话,沈野估计就是什么都不做,他也能直接交代出去。
心上人的目光,那可比什么油啊药啊都来得猛烈百倍。
——顺便,那些药他倒手过,没用过,他清白得很。
——又顺便,将来哥儿要是愿意的话,两人床笫间玩一玩也不是不可以,咳,他可期待了。
不过现在想那些还太远了,沈野把自己那丢人的东西狠狠往腿间一压,眼不见为净,便兴冲冲又极其沉稳地卖弄起了他的身价。
沈野道:“我确实是个生意人,正儿八经的生意人,做得都是正当生意,官府认可的那种。”
他开口就先把自己山匪黑商的嫌疑摘了,陆宁的目光立即亮了两分,红唇小小地抿起一点,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
沈野被看得心都软了,又道:“生意人也分许多种,买个铺子经营一份营生做东家是最为常见的,像汤圆摊、街边的大酒楼都是这类型的,我却不是做这样寻常买卖的。”
他柔声道:“村里的货郎算是小本买卖的走商,生意不固定在一处,会到处南来北往地走动,我的生意也和这个类似。”
“宁哥儿有听说过丝绸之路吗?”沈野问道。
陆宁的目光有些茫然,很轻地歪了下脑袋,显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对一个村人来说太正常了。
二十年之前,丝绸之路才刚被朝廷彻底打通,无数商人将生财之道投向这条富得流油的商路,开始招兵买马,组建商队向外邦探索。
大量的香料和奇珍也随着商队往来,从西域涌入中原,引得豪门贵族争相抢购。
在大城市里,丝绸之路可以算是近年来炙手可热的话题。
但对于村里人来说,这条用黄金丝绸铸造的道路,就像通往京城的官道一样遥不可及。
沈野便缓缓道来。
“那是一条商路,路上布满风沙,牵着骆驼在沙漠里走上数月,就能抵达许多隐没在沙漠中的异邦国家,那边盛产黄金宝石以及一些中原没有的香料,用丝绸与茶叶交换,往来一趟利润能以千倍万倍作数。”
“只是这利润虽高,路上耗费的时辰却颇长,沙漠里气候极端,白日热得像在油锅里浸,夜里温度骤降,能冷过村里的大寒天,没有经验的人走在里面,不消一日就要葬身沙海。
更别说当地那些特殊的野兽,还有沿路的劫匪,普通的商人若无经验,便是带了队伍与货物进入,也无法顺利地走完商路。”
“驼帮就这么应运而生。”沈野道。
“在中原,这行叫做镖局,我们这些人算是镖师,在丝绸之路上,就叫做驼帮,负责押货的叫做骆驼客。”
“骆驼客主要负责押运,并不牵扯经商,但路上太危险,利润也大得惊人,自从师傅死在劫匪手上之后,我和弟兄们就不再帮别人押货,而是自己单干了。”
沈野说到这里的时候,眼里极亮,像有刀光在闪。
是少年人独有的莽撞与血气,也是潜藏的,至今未能消弭的恨意。
陆宁听得有些紧张,眉头皱了起来,道:“师傅?是带你做这行的人吗?”
“是,当年离村,也是他带我走的。”
年轻汉子半屈起腿,露出水面的那条腿上也蜿蜒着纵横琐碎的伤疤,足以见得这条黄金与鲜血铸造的道路,有多么得凶险。
沈野道:“师傅是我爹的师兄,年轻时跟我爷爷学的狩猎的本领,出师后就一直走南闯北,最后在西北扎了根。
爹娘过世那会儿,他刚好回村,带着我去了镇上玩,倒救了我一命。后来我跟他走了,去到西域也做了骆驼客。”
沈野轻轻一笑:“不想倒让我成了有钱人,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家底,倒也一年年地攒起来了。”
陆宁听得眉头又皱了起来,但听到沈野成了有钱人,攒了家底,他还是有些高兴的,轻轻道:“师傅是你的贵人。”
沈野道:“是……他是我这辈子的贵人,可惜他老人家没享着福,他做领房人的时候,队伍还没开始走商,算不得多富,只是赚点卖命钱。”
“后边我收服了那些狼崽子后……咳……”
他想起自己的称号,道上叫着虽然响当当的,在陆宁面前提起却让他有些抱赧。
就像是小时候那会儿,在哥儿的面前被脱了裤子打屁股一样,多少有点丢人。
他忙解释道:“就是路上有群劫匪,被叫做狼帮,那首领叫狼王,带着一群狼和匪徒四处烧杀掳掠,在道上恶名远扬,我们的队伍和他们不巧撞上了,我把头狼和狼王杀了之后,那狼群不知怎么认了我为主,后面道上也就叫我,咳咳,叫我小狼王了……
但自此之后,有狼群护从,路上就基本遇不到危险了,队伍也不怎么会在走商时折人。”
陆宁这才明白了,“小狼王”这么奇怪的称呼是怎么来的。
汉子虽三言两语就说了收服狼群的事儿,但想来当时的情况也一定十分凶险。
陆宁在水里靠着沈野的小腿,摸了摸汉子腿上粗糙的伤疤,道:“这些,都是走商时弄的?”
沈野被摸得肌肉一紧,几乎要喘出声来,压了压躁动,才道:“嗯,但都是早些年受的伤,这两年有狼群一直跟着队伍,后来我们还发现了两个新的小国,打通了条全新的商路,生意在西北算是独一份的,用不着再刀口舔血。”
他垂着眼帘,看着温泉池里水妖一般发着光,倾听他讲述过去的哥儿,温声道:“不必担心。”
他抬头摸了摸陆宁的额头,将有些凌乱的湿发捋到头顶,露出哥儿饱满的前额与眉心一点精巧的孕痣。
沈野又道:“我也可以不回西北,往后就金盆洗手,住在村子里,就算光靠兄弟们送来的分利,也够我一家过得富足。”
陆宁被剥开眼睛前的阻挡,视线变得更加清晰,能看到汉子眼里的赤诚。
走商固然危险,但到底是自己打下来的家业,陆宁连一栋不足十两银子的旧宅子都不舍得放弃,要拿遗腹子来保住。
汉子就怎么舍得说放弃便放弃,放着那么大的家业不要,以后都打算留在这么个偏僻落后的小乡村里成家立业?
这村子里哪有什么的好人家、好哥儿,又有什么事业能顶的上被小国奉为上宾的小狼王?
……留在村子里,沈野顶多就是做个地主老爷罢了。
就像是把磨得发亮的宝剑,放进了暗暗的匣子里,很快就会变灰变旧,生了锈,和村里的杀猪刀没什么两样了。
陆宁垂了眼,手也从沈野的腿上收了回来,在水里左手和右手交握着,轻轻拨弄自己的指尖。
他换了个话题,问沈野:“什么……叫做分利?”
沈野亮亮的眼睛也垂了垂,里面的光少了点,但依然专注耐心,他给哥儿解释了分利的意思。
陆宁点点头,又觉得这样也很好,有了分利的话,沈野不用再去西域卖命,弄得一身伤,也会有很多很多钱拿。
陆宁又道:“什么是驼帮?”
沈野这才反应过来,他前面说了一大堆,哥儿听得也很认真,但到底听懂多少,他却也不知道。
毕竟他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对每一个沈家村的人来说,都像天方夜谭一样遥远。
陆宁会有很多东西不明白,那太正常了。
好在这会儿的哥儿,愿意向他提问。
沈野就给陆宁细细解释了一遍驼帮的构成,从来历到经营的模式,再到如何押货,如何走商。
一个问题会带出更多新的问题,陆宁连村里的卖货郎是怎么营生的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每年都来,来了又走,像是一种不到年关就不会出现的妖怪一样。
驼帮是怎么运作的,他就听得更加迷糊了,好在他总是很捧场的,沈野细细说了一堆话,几乎要把那话唠的毛病都说得发作了,陆宁终于又挑了一个小小的问题,问了出来。
“骆驼是什么样的?”
骆驼在西域和京城并不罕见,会有胡商带着他们的货品和坐骑一路走商到中原内部,但陆宁连马儿都没见过几次,头回骑还是今日,就更别说是骆驼。
沈野给陆宁解释了,哥儿眼睛亮亮的,又有了新的,另一个的,微小的好奇。
“胡饼是什么?”
“西域在哪里?”
“距离中原很远吗?中原在哪里呢?沈家村呢?”
沈野一个一个问题,仔仔细细地答了,顺手还在雪地上画了好几幅图。
骆驼被他画成高高大大的四脚兽,背后有两个奇怪的凸起,上面绑着鼓鼓的包囊,脖子上挂有巨大的铃铛,据说是为了防止骆驼走失用的。
沈野在自己的驼帮里是领房人,也就是主心骨。
他需要作为向导,在沙漠里带领弟兄们预防天灾,克服人祸。
西域的穿着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沙漠上,白日穿戴会十分得轻薄,长长的头巾罩在身上,汉子们的上半身甚至几乎赤.裸,难怪沈野被晒得一身黝黑。
胡饼是一种松软的饼子,上面放了胡椒、芝麻和孜然,都是陆宁在沈野家吃饭时吃过的味道。
只是曾经的陆宁不知道它们有多金贵,只当它们是很好吃的香料,就和油盐酱醋一样,很珍惜地吃了进去。
而西域,则是在很远地方,却又很大很大,连沈野都没能完全走遍。
七八年的时间,沈野大约走过十几个国度。
它们像是繁星一样,在雪地上临时画出的简陋地图上分散开来。
最远的国家往来一回需要足足两年,而最近的,从雁门关出发,只要一个月就能抵达。
而沈野和陆宁的故乡——沈家村,其实离玉门关不远,骑马过去只要月余的时间。
与沈野曾在西域走过的长长的,足以把一个稚嫩的小汉子磨砺成满身伤疤的领房人的广袤道路相比,回村的路,其实很短,也很渺小。
陆宁看着那张从汉子手底流淌出的小小的地图,看着那一副副不甚明晰的图画,像是已经听见了驼铃铛铛的声响,也走了一段很繁华,很壮丽的长路。
世界悄然地被扩张,只是以听闻的方式,也足够勾人心弦。
不知不觉间,陆宁转了个身过来,整个上半身都快支出水面,仿佛一尾粉色的鲛人,半趴在雾气氤氲的岸边,安静而好奇地看着汉子边说边画。
“这么危险……”陆宁抿着唇,想了想,还是问出他最好奇的问题,“挣得很多很多吗?”
沈野笑了笑,低低地报出一个数目,结尾是以黄金为单位:“……这是我攒的家底,够搭一座金屋子,把宁哥儿养在里面。”
陆宁听得眼睛都瞪大了,喉咙口“咕咚”一声,不自觉地吞咽。
这么夸张的数量,就是银子他都没见过,更别说金子了。
陆宁又想起了沈野烧迷糊时说的胡话。
金子做的屋子,里面铺上驼毯,养上洁白蓬松的波斯猫,屋子里点上异域的香料……
他那时以为沈野是在胡诌,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真的,是沈野经历过的,也拥有的东西。
可这么好的供养,这么贵气的地方,却怎么想都不是一个二十六岁,嫁过人的村哥儿可以住进去的。
陆宁抬头看着坐在岸边的汉子。
村人眼里不学无术的混子,在佩戴上弓箭与刀之后,变得锐利而沉稳,像是一把战无不胜,潜伏在鞘中的刀。
那肤色远胜寻常村人的黝黑与油亮,像是蜜染的一般。
是年年月月被风沙烈日磨砺出的漂亮色泽,让人丝毫不会怀疑他说的那些像是传奇故事一样的远方。
沈野就像是一场梦。
恍惚间,陆宁觉得他好像离沈野近了一点。
又更远了许多……许多许多。
沈野被陆宁这样近乎仰慕地看着,难免心头有些激荡。
他低声道:“宁哥儿,你别这么看着我,我会……”
之后的话,全被汉子俯下的唇瓣吞没。
连带陆宁朦朦胧胧的梦,也一起落了下来。
像天上的星星,被含进了嘴里。
作者有话说:
沈野:洒家这辈子值了!宁哥儿觉得我像星星!
陆宁:……黑星星?
沈野:……老婆QAQ!!!说你爱我!!!
陆宁:小狼王,喜欢
沈野:老婆么么么么么么!!!我也爱你!!!
第40章 跑马[VIP]
两人在温泉边又接了个吻。
这回位置不再错开, 陆宁被托着下巴抬起头来,两边的颚骨被沈野一掌握住。
津液顺着颈项下滑,喉结在被迫的吞咽中滚动, 连带那段皮肉也不住收缩,仿若辛勤哺育着珍珠的蚌肉。
浑身赤.裸的哥儿如同出水芙蓉,被沈野半抱半挟着大半个身子都抬出水面,泡过温泉的肌肤无比嫩滑, 连本该被小颗粒环绕着的略显粗糙的地方都像是剥了皮的鸡蛋。
色泽更加艳粉, 手感绵软柔滑, 好似刚刚出锅格外暄软的小馒头。
任意一只手指按压都能彻底覆住鲜明的色彩,只剩被磋磨后洁白肌肤上泛起的大片淡粉。
陆宁总是很娇嫩的,被随便一碰就会抖得连唾液都含不住, 嘴里发出很细小的, 奶猫一样的轻声。
像是在推拒,舌尖却又很纵容地被带着游弋, 连拖出口腔都只会怯怯地伸着,晶莹嫩红得好似桃肉做成的,吃着香甜,口感滑腻, 还全然不知道要保护自己,只会任人予取予夺。
沈野垂眸看着情态旖旎, 双睫颤动的哥儿。在无数次的接吻过后, 陆宁已经学会闭上眼睛, 不管被他怎么触碰,肢体都很放松, 只偶尔情.动到极致后,才会控制不住地痉挛。
便是这会儿幕天席地, 哥儿的身体也会温顺地向他敞开。
沈野的眸色变得极深,如同一方阳光照不透的深渊,他低头舔去那些月光一样散布在哥儿瓷白肌肤上的液体,随后双手一个用力,托着湿漉漉的哥儿放在自己的腿上,狠狠撞了几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喘着气,咬着哥儿薄薄的肩窝,到底没再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这儿不安全。
万一真来个什么野兽,他还得提起裤子再打,那多丢人啊。
万一的万一,他还一个不防受伤了,弄得血刺呼啦的话,宁哥儿不知道得受到多大的惊吓,可能这辈子都不敢再跟他出远门了。
连自己的哥儿都保护不好,他还做什么小狼王。
沈野对上陆宁的时候色心是重,但也不是完全没轻没重。
陆宁被沈野又亲又撞,这会儿已经软得像是一捧被搅碎了的酥酪,彻底甜腻腻,软乎乎地散发着成熟的芬芳。
身子自主地打开了,沈野裤腿深了一片,勾人心旌摇曳。
沈野慢慢地抚他,绕开过分刺激的地方,顺着哥儿滑腻的肌肤,从潮红的面颊摸到秀丽的脊背,吻也变得温存,密密落在陆宁的脸上。
直到两人都平静一点了,他才把哥儿又放回池子里,像是烹调一只还没煮熟的漂亮小青蛙那样,继续慢火熬着。
两人无声地又泡了一会儿,这下没再吃橘子,也没酒喝了。
陆宁身上的那点酒气慢慢散了,沈野把泡得热乎乎的人儿抱出温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巾帕,仔细帮哥儿擦了身子。
随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衣袖,从里面摸出了一条白色的亵裤来。
正是陆宁之前留在他家里,被他用了又洗,洗了又用的那两条之一。
这亵裤他是提前准备好的,早就洗得干干净净了,还用梅花薰过,半点污不到哥儿。
但陆宁还是瞪大了眼睛,被汉子的混不吝给羞红了脸。
沈野从马背上摸出来的只有巾帕这么一样东西,而亵裤是直接从兜里面掏出来的。
也就是说,汉子是把他的亵裤贴身给放在身上,就这么带了一路!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坏东西!
上次是汉子带着肚兜来他家里做客,这回是出门时揣着他的亵裤,太不知羞了……
他局促地捏着手里还带有沈野体温的亵裤,脸色红了又白。
然而他才踌躇没两下,就见沈野转身又去了他挂衣服的树旁,把他的脏亵裤给拿了下来,垂眼搓了几下,就眼冒精光地又给揣进袖子里了!
陆宁:……
坏东西,脏汉子,大色鬼!
回程的路上,倒也算是一路顺风。
只除了沈野这个大色鬼太过混账,跑马跑着跑着,泡温泉时不敢动的歪心思,这会儿就彻底憋不住了。
他十分稳重地在马背上解释了一通,说是药酒喝多了,烧得慌,又小声说陆宁刚才已经到了一次,他也想了……
年轻的汉子就这么没脸没皮地挨着哥儿蹭了好半天,马背上地方狭窄,陆宁又被沈野完全地圈在怀里,陆宁就是想逃也逃不掉,更何况温顺的童养媳总是逆来顺受,连逃跑都不会的。
腰被拱得滚烫绵软,便是抓着马鞍都快坐不住,一颠一伏,只能无力地在汉子臂弯里动荡。
更别说汉子蹭着蹭着,最后不知怎得就滑到了哥儿的裙底。
马儿一无所知,依然撒腿奔腾,见路开路,见坑则跳。
倒是苦了陆宁,一路都颠得难受,汉子本就天赋异禀,平日里正常地来肚子都难免酸痛,辛苦得很,这会儿却是沈野哪怕有心收着力道,马儿也不会让他如愿。
更何况沈野舒坦着呢。
他从前也就是听人说起过可以这样,倒没想过真的这么做。
可偏偏哥儿蹭也让他蹭了,裙子被撩起来了也不吱声,唉,这可不就顺便了嘛?
沈野的腰腿有得是力气,在沙漠上的时候,他作为领房人要骑着马儿四处奔跑探路,有时候一骑就是一整个白天。
陆宁的腿已经完全没了力气,松松垮垮地垂在马镫里,几乎整个人都只剩下沈野这么一个落点。
汉子是过分的,马儿也是过分的。
未亡人像是被捣糕人按在臼里,用尽全力杵打的年糕,连本身的形状都快要失去,只能绵软黏糊地贴服着暗纹纵横的臼壁。
热腾腾香喷喷的米浆飞溅,在马鞍上洇开深色湿痕,一路蔓延到鞍具的边沿,随着马蹄高速掠过,无声地在雪地上淅沥出一排排蚁线般蜿蜒的细痕。
太阳不知不觉升起,照亮山林乡野间的小路。
冬日人少,沈野选择的道路还算偏僻。
但偶尔也会撞见路人。
披风早早地被汉子移到前方,将哥儿的头脸全部围住。
沈野低声道:“宁哥儿自己捏好了,别让旁人看见你。”
陆宁被蒙头蒙脸地罩在里面,纤细洁白的食指扭曲地绞紧披风两边,拽得手背青翠的经络都鲜明地凸起。
他靠着沈野的胸膛,嘴里溢出一声细小的呜咽,不知是在埋怨汉子的混账,还是刚才马儿又跳了一下,生生过了个弯道,让陆宁承受不住。
林子里的老阿叔看着马儿飞驰而过,笑眯眯地自言自语:“真是个能睡的媳妇啊,这般颠簸都能闷头睡着。”
陆宁在披风的遮罩下,早已泪水淌了满脸,连呜咽都不敢泄出一声。
等两人再次回到沈野家的马厩里时,天光已经大亮,陆宁被沈野从黑乎乎的披风里剥出来时,整个人都像是水做得一般,哪儿哪儿都是湿润的,裙子都快能拧出水来。
沈野却是极坏的,就这么把哥儿端下了马,又端到自己腰上,怎么骑马回来的,又怎么走回了屋子。
只一小段路,却因为再没有披风罩着,直接暴露在阳光下,让陆宁不知是要遮着自己的脸好,还是捂着肚子才好。
总之就是被很坏很坏地轻薄了个透。
回屋之后,沈野又揣着陆宁一起烧了柴,烧了水,青天白日地在暖暖的屋子里闹了一回。
刚泡过温泉的解乏感再次被疲劳覆盖,完事之后,沈野忙活着擦洗,陆宁就又睡过去了。
沈野一个人在屋里忙忙碌碌,倒也自得其乐。
大约黄昏的时候,陆宁醒过来了,沈野已经把年货收纳好了,连那些纸人也收进了屋里,锅里闷着热腾腾的饭菜。
陆宁和他一起吃了,最后便换回了来时穿的那身未亡人的素衣。
白色的腰带紧紧缚着腰肢,因为穿着的时间久了,连孝衣上都多了两个补丁。
素白孝巾绑在鬓边,并不代表多少哀思,只是习俗罢了,未亡人总是要为亡夫披麻戴孝这些时日的。
不论哪个夫郎,都逃不开这遭。
袖子里揣着沉甸甸的荷包,里面是沈野与他一同挣得三十两银钱,这让陆宁的心情很好。
更别说除了荷包,他还拿了另一样东西。
他把那带铃铛的罗袜给讨过来,如今也塞进了荷包里。
之前办完事后,他躺在床上,正好看见床头散乱的罗袜,不知怎么的,他就拉了拉沈野的手臂。
那上面有他新抓出来的几道红痕,细细地烙在发达的肌肉上。
但这么有力的臂膀,却只要很小很小的力气,就能轻易地被他拖动,拽到任何的地方去。
“袜子,可以让我带走吗?”那时的陆宁哑哑软软地问,“铃铛很好看,我想拿它们给娃儿串一串挂在脚上。”
每当说起孩子,他的眼里总是淌着温柔而明亮的光,便是依然没有拿到种子,也让人丝毫不怀疑,他随时会有可能成为一个阿爹。
沈野低头瞧着,亲了亲陆宁那颗分外鲜红的孕痣,耳鬓厮磨。
“都给你,梅花箱里的东西都是你的,袜子你自己穿着,别拆。咱们的娃,回头我专门去买脚铃,金银翡翠都来几个,随他挂着还是扔着玩。”
全夭折在了陆宁肚皮上的娃,这会儿却被汉子说得有鼻子有眼。
陆宁嗔怪地斜了他一眼,眼尾红红地,还染着情.欲的余韵,又换来沈野的一通亲昵。
最后陆宁也只是带走了那一双罗袜,叮铃铃地小东西被他反绑好了,一点声息都不会漏出来地揣进袖子里。
想到之后拆开了,把铃铛编一编就能套在小宝宝藕节一样白嫩嫩的,或许也会是黑乎乎的小脚上,他心情就很好,很满足。
至于沈野说的那些金的银的翡翠的,他不贪心。
他一个人也会给宝宝很好的东西,把宝宝尽力地养好,倾他所拥有的一切。
夜色降临,又到了未亡人改回家的时候。
褪下华丽的裙装,离开城市的繁华,村落依然寂寂无声,仿若一夜黄粱梦醒。
陆宁与沈野一同走到院门边上,陆宁怀里揣着荷包和罗袜,沈野背后却很是吓人,那七个纸夫郎全被他背到了背上,准备就这么一口气送去陆宁家。
夜里若是有村人不信邪,开了窗远远看到沈野这会儿的模样,大抵又能被吓得半死,不知还要传出什么样闹鬼的流言来。
沈野却心思大条,他想着过会儿去了陆宁家,又有那碍事的沈生牌位在,宁哥儿多半要给死鬼补香火,他也不好再做什么了,这会儿在院子里他就又黏黏糊糊,不舍得放陆宁出门。
嘴巴亲了又亲,人也搂着不放。
若是不看汉子身后那极有压迫力的纸人堆,倒也能算气氛温存。
“咚咚!”
院门在此刻却突然被敲响。
门外传来一声呼喊。
“沈野,你在家不?快给老子开门,不然我直接闯进来了啊!”
陆宁被吓得浑身一僵,袖子里的罗袜都差点掉在地上。
沈野目光一凛,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会在这时候找上门来的人,不管是大伯一家,还是之前被他打断腿的那些流氓,又或者其他素无往来的邻居……
总也来者不善。
“你进屋,我去看看。”沈野迅速道。
刷地一声,他卸了背上那些纸夫郎,全都扔到了院角里。
陆宁轻手轻脚地走回屋里,带上了门。
沈野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满眼杀气地望向院外,脚步沉沉,向着被不速之客叩响的门扉走去。
作者有话说:
沈野:老婆,我去刀个人,马上就回来
陆宁:……那你小心一点哦
沈野:老婆心里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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