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的最后一袋咖啡也卖光了,店员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打烊。


    一个只穿着单薄衬衣的女人就这么在宛如世界末日的风雪中推门而入,她眼神哀婉,用不太标准的本地方言说:


    “请给我一个冰激凌吧。”


    女人眉眼忧愁,黑色的头发和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像是东方人。身上穿一件亚麻材质的纯白衬衫,双唇冻得没有丝毫血色,一阵白气从唇间呵出来,才让她惊觉,这个女人是个活的。


    店员望着外面飘雪的天气,还是微笑着答应了她,从冰柜里翻了半天,找出了一只奶油口味的冰激凌递给她。


    她接过来道了声谢,在门口的台阶就撕开了包装纸。


    铅笔灰色的牛仔裤腿上沾上了雪迹,怎么甩也甩不掉。


    冰激凌冷得一点都没化,刚被撕开包装的瞬间就沾染上几粒晶莹剔透的雪花。


    店员递给她一个纸壳,她又说了声谢谢,垫在沾了雪的凳子上,舔一口冰激凌上的奶油。


    “太甜了。”


    女人用中国话说了一句。


    但店员没有听懂,还以为她在说冷,问她要不要来一杯热可可。


    “太甜了,都发苦了。”


    付千屿感觉舌根苦得发麻了。


    一点都不好吃,不如季凌递过来的巧克力香草冰激凌。


    付千屿一口咬下去,冰冷的空气加上彻骨的凉意让她剧烈咳嗽起来。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时候,只能一边冲店员摆手一边让她赶紧回到店里去。


    她快要忍不住了。


    借着剧烈的咳嗽,她终于在店员推门回到店里的时候掉下来两滴泪。


    港城下雪了吗?


    还是不要下的好,季凌不爱看天气预报,没有伞的维多利亚港冷得连老鼠都不上街了。


    -


    京城的初冬没有零下几十度的寒风,聚酯纤维和人造棉就能糊弄过去没下雪的路程。


    那时,她裹着一件去年买的大衣提着两盒脱脂牛奶往家走的时候,见到了路灯下的季凌。


    瘦了,长高了一点。


    是军训了吗?怎么感觉皮肤糙了一点,还不如自己养的精细呢。


    付千屿眼睛微微眯起来,想要用力看清不远处的小小身影,脚步没敢挪动一步。


    季凌回学校去上了学,付千屿在林氏工作了半年,攒下了一些钱,本来打算留着给季凌当大学学费的,存在一个死期账户里一直没动。


    四个月没见,付千屿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路灯下搓着手哈气的女孩,每天都在这里等她下班回家,肌肉记忆比神经记忆要先反应过来。


    “凌凌。”


    付千屿拎着手里的东西,走近那盏忽明忽暗的路灯。


    “付千屿!”


    季凌看到来人,眼睛明显亮了两分,她着急地跑过来拉过付千屿的手说:


    “我给你发消息你怎么不回我?打电话也不接,你为什么不理我了?”


    大学第一学期管的严,再加上季辞每周都会安排人来盯着她,季凌好不容易挨到放假偷偷跑出来找付千屿,等了两个小时才在快要下雪的小广场等到了付千屿。


    “我有点忙。”


    付千屿勉强扯出一个笑,把东西放到地上,显得自然地拉过她的手给她暖手。


    “可你怎么连个消息都不愿意回我呢。”


    季凌委屈得都要哭了。


    “凌凌,我……”


    付千屿的话被堵在嘴边,季凌身后闪过来一个人影,她眼疾手快地把季凌一把拉到一边向前一步挡在季凌身前。


    季辞在下一秒冲到在两个人左侧,她脚步急促,眉眼隐隐含着压不住的怒意。


    她显然是冲着付千屿来的。


    响亮的巴掌声就在下一秒让季凌当场傻在了原地。


    她只觉得脑袋嗡得一声要炸了。


    “就是你!教坏了我女儿!终于让我见到你了!不要脸的东西!”


    “你怎么敢的?!她才十九岁!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


    后面的剧情她都听不到声音了,她只看见付千屿低着头一个劲地道歉,季辞仍旧不依不饶地要上去抓她的衣领。


    原来季辞早就知道了付千屿,只是苦于季凌不肯告诉她付千屿的家在哪,所以才特意放虎归山。


    付千屿在这之前接到过季辞的电话?


    所以她才不肯回自己的信息的?


    “妈!”


    季凌无助地哭喊。


    “不是她的错啊。”


    从头到尾都不是她的错啊。


    是十八岁的季凌莽撞地闯进她的世界,义无反顾的爱上了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女人。


    她甚至从头至尾都没有答应过她。


    季辞被季凌拉走了,付千屿颓然地说着对不起,泪一滴一滴地砸在零点就就过期的牛奶上。


    时间走在11点59分停住。


    她在这里,没有明天了。


    -


    她不怪季凌不愿意来这个有她的国度,她只是恨自己挡了小家伙的路。


    如果自己不在这里,是不是她就会选择这个地方。


    爱一个人,会爱上她所在的城市。


    恨一个人,也会恨她在的国家吗。


    她拨着林初的电话,在飘摇的大雪里嘶声力竭地对她喊:


    “你可不可以和她说,我走了。我不在M国了,你让她回来好不好啊?”


    “你就说,说我死在这里了。”


    “没有人在M国了,让她无牵无挂地选择好不好?”


    她的声音被淹没在风雪中,连一扇门之隔的店员都只能看到她摇摇欲坠的身躯,却听不到任何这具身体发出的任何呐喊。


    大雪染尽的黑发下,她的身影和背影逐渐融为一体,连带着那件被打湿的白衬衫都又被白雪覆盖住,徒留着一双幽深的盛满泪水的深棕色眸子融化了一片又一片雪花。


    她像一只无助的小蚂蚁,在挥舞着毫无意义的手臂。


    “她有更好的人生的。”


    付千屿崩溃地哭出声来,冰激凌掉在雪堆里,和刚落的雪花一起化做一滩脏兮兮的黏液。


    “她有大好的人生,你凭什么耽误她的人生?!”


    “你凭什么去决定一个十八岁女孩的性取向?!”


    ……


    季辞的巴掌打醒了24岁的付千屿,爱情在普通人的生活里是最容易被舍弃的感情,她甚至没有选择。


    她没有想到,她都走了啊,怎么还能碍着季凌的路啊?


    她只能祈祷,维多利亚的海可以弥补季凌看不到的雪。


    但付千屿不知道,她的女孩收到了她飞往马尼拉的机票信息的那天,刚好是她选择交换国家的时间。


    你不在的M国,漫天的雪花,谁又能陪我看呢。


    我只想离你近一点,再近一点。


    我时常去K11 Musea的海边露台看整个海港的天际线,想象着这片海的对面,有我的爱人。


    她穿着一件飞扬的皮衣,马丁靴踩在泥泞的地上,卷起一阵裹挟着垃圾臭味的风尘。


    从越野车上跳下来的那张脸,她们的玫瑰每天都能见到。


    而季凌只能一遍遍的去回忆逐渐模糊的五官,快忘了她后颈处的红印长什么样子,鼻梁左边还是右边有一颗不起眼的小痣。


    港大流传着一个奇怪的传说,大陆来了个孤僻的交换生,没有见过海,每天都去K11 Musea闻海水的咸腥味道。


    她的爱人也喜欢海,租一辆破破烂烂的越野车趁着夜色来一场亡命之旅,在日出之前到达南海的另一端,礁石碎片掉进靴子里,磨得她后脚跟渗出殷红的血花也不在乎。


    她们在相同的时区,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间,遥遥相望着彼此的灵魂。


    -


    车子开进熟悉的别墅区,秦靓正拎着一只棒球棍踮着脚等在别墅门口,瞧见她的深蓝色车子身影,立刻朝着这边招手:


    “嘿,这边这边!”


    “看到啦,你挥着棒球棍的样子是要去打群架吗?”


    付千屿降下车窗,冲她无奈说道。


    “你懂什么?这叫有备无患!姓路那小子能干出这种事,他有什么底线可言啊。”


    秦靓一边跨上车门一边兴冲冲地问:


    “怎么说,咱们是砸场子啊?还是去威胁那小子删照片啊?”


    “法治社会,咱们先礼后兵。”


    付千屿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对秦靓说。


    “好嘞,要是那小子不干,咱们就直接把他的赌场给砸了!你说,你带了多少人?”


    付千屿挑挑眉,故作平静地说:


    “一个。”


    “几个?!”


    “你一个。”


    “停车!”


    秦靓简直想把付千屿的头拧下来了:


    “付千屿你知道我有家室了吧?!你不能因为你现在是单身狗一个就祸祸我啊!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跟你死不起啊!!”


    付千屿揉了揉耳朵,勾了勾唇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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