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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1章 第一章寻崽·蛋教


    拉萨。


    高岚一大早就拽着我和安安去参观和礼佛,然而,一个给面子的都没有。


    安安明确表示:打她出生起,只有神佛跪她,没有她跪神佛。


    很好很强大很无懈可击的理由,反正高岚是没法反驳了。


    这家伙现如今再虎落平阳它仍是三大神族之一的王。


    搞不定安安,高岚又来拉我,我道:“大姐,我对藏传佛教没好感的。”


    高岚不解:“藏传佛教哪惹你了?”


    “它没惹我。”是我不待见。


    本来我对藏传佛教也不了解,只单纯的以为这是佛教的一个分支,然后就没了。但这几个月被安安拉着看了太多了的史料,其中就有关于藏传佛教的,本来因为佛教慈悲为怀的宗旨我算是一个路人粉,但看了那些史料,分分钟路转黑。


    靠之,拿人皮制鼓,人骨制法器,你用着也不觉得慎得慌?


    尤其是那些史料中还有一张照片的复印件,也不知是解放的那个藏地老爷写的,大意为要办一场法事急需人皮两张,让某某速找两个人剥皮,记得皮要剥得完整,不能有瑕疵。


    看得我差点吐出来。


    你说你剥寻常动物甚至妖怪的皮我还能理解,因为不是同类,心理上多少有所区分,就好比安安,它会顶着人皮吃人,但不管顶着什么皮它都不会吃凤凰。这也算是智慧物种的通病了,就算是智慧物种,也不是每个智慧物种都能做到将不同物种的智慧物种视为与自己的平等甚至同类的存在。


    可剥人皮,我也不是没看过熊猫活剥人皮,我还看过她活活将一个大活人拿手术刀给零敲碎剐了然后复活然后再零敲碎剐再复活只为了更细致的观察药效,但看的时候最多觉得不忍与无奈,却没觉得恶心。只是,若是将熊猫换成人族,不用分分钟,秒秒钟我就能恶心的吐出来。


    中原佛教虽然也有问题,但那都是佛家弟子品性的问题,本身的宗旨却是没毛病的。


    若是将中原佛教与藏传佛教给我的感觉比作房子的话,那么中原佛教历史上那些问题属于房子年代太老,用的木料都朽坏了的情况,将坏的木料拆了换上新的就OK了,历史上中原佛教也一直如此,每次灭佛也往往是一次涅槃重生。但藏传佛教,它不止木料朽坏,它是根基本身就是歪的,若非如此怎么能理所当然的剥人皮做鼓?而人皮鼓还是诸多问题里较为温和的,比这更恶心的还有很多。


    “可现代不搞这个了。”高岚道。


    我说:“问题是我已经翻过了那些史料,在脑子里记着呢,回头参观的时候跳出来,那绝对影响参观景观的心情。”


    高岚最终只能自己一个去参观寺庙了。


    我一觉睡到了中午,安安还在那里给鸡蛋,啊不,不是鸡蛋,鸡蛋比拳头还小,这些蛋可是比鹅蛋还大一号。不管是什么蛋,她如今都很有兴致的在做蛋教。


    蛋教怎么做的?


    很简单的,拿着一部世界战争史念着分析着就行了,这些蛋虽然还没孵化,但古神族的幼崽还在腹中时就已经有了模糊的意识,到蛋里的时候父母若是静心感觉,是可以与蛋里的幼崽进行一些非常简单的交流的,比如让蛋记住自己的气息,知道有自己的存在。这也是古神族的幼崽不会认错父母的原因,蛋里的时候虽然没见过父母,但父母是什么气息都还是知道的。


    安安现如今的情况,细致的交流是肯定没法做的,但讲故事蛋教还是可以的。


    只是,蛋教讲世界战争史,你丫这蛋教真是别出心裁。


    我说:“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什么的才是童话故事啊。”你丫手里那就是成年人都不一定听得进去。


    安安嗤道:“智障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听了带坏孩子怎么办?”


    童话故事带坏孩子?


    我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脑回路。


    犹豫了下,我问:“你童年时孟凰给你讲过床头故事吗?”


    “讲过啊。”


    “讲的都是什么故事?”我很是好奇,安安这样的脑回路绝逼不是一时半会能养起来的,孟凰只怕功不可没。


    “哦,历史故事,给我分析历史上死掉的神为什么会死,成功的神又为什么能成功。”


    我:“”这跟蛋教讲世界战争史有区别吗?你姐妹俩都是神才。


    “我出去找吃的,你去吗?”我换上出门的衣服问。


    “给我带一份。”


    “那你想吃什么?”


    “竹米。”


    “那是不是还想要澧泉水?”我问。


    “有的话也带一份。”


    你还真敢说啊。“拜托,这里是拉萨,是雪域,不是中原。而且竹实也就罢了,但澧泉水,你觉得地球现在这环境还能有这玩意?”


    野外没有净化过滤过的水喝了就算不送医急救,多半也会闹肚子。


    小家伙无奈道:“随便你带什么。”


    突然有点同情这家伙了怎么办?想吃顿好的都难,有钱都做不到的那种难。


    所以说,挑食不可取,虽然这家伙实际上也算不得挑食,她喜食竹实喜醴泉水,但别的也吃,什么都吃。


    我拿着钱包也没专门打听哪里有吃饭的地方,我又不懂藏语,翻译虽然请了一个,但已经带着高岚去参观了,这会估计不知道在哪座寺庙里拜佛呢,我也叫不回来,干脆随便走走,看到哪就是哪。


    ***


    这是一家挺干净的酒馆,不过让我驻留的倒不是这个,而是我闻到了一丝似曾相识的酒味,不是这么巧吧,心里想曹操,曹操就出现了。


    于是我走了进去。


    酒馆不大,客人也不多,明明开在闹市,这间酒馆却有种诡异的遗世独立之感,仅从外面看就已经很有格调了,进了门,更有格调了。


    酒馆里古色古香的,乍一看还以为时光倒转回到了千百年前,不是那座故意做出来的一看就很假的古色,而是一种真真正正被时光沉淀下来的古韵,无需刻意去说,只看只感受便能感受到。


    不管是多么浮躁的心灵,只要踏入了这家酒馆想来都会沉静下来。


    氛围不错啊,应该是家老字号。


    我在吧台前坐了下来,瞅了瞅吧台,别人的吧台是金属是剥离,这地方用的却是千年的紫檀。紫檀木料结实,不止吧台如此,旁的桌椅也是相当结实的名贵木料,这是多怕有人打起来打坏桌椅?都是结实木料,估计真打起来也是客人倒霉。


    我看了看趴吧台上睡觉的老板娘,敲了敲吧台。“嗨,醒醒。”


    老板娘哦了声,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大抵是看清了我的模样,觉得我不太可能是本地人,因此用汉语问:“客人要什么?”


    我怔愣的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挑了挑眉。“客人要什么?”


    听出老板娘话语里隐含的不耐,我回过神来。“有吃的吗?”


    老板娘:“这里是酒馆。”


    我点头。“我知,我也是走着走着就走到这了,说明咱们挺有缘的。”


    “所以?”


    “有吃的没?”我问。


    老板娘沉默须臾。“稍等。”


    一分钟后我看到了一盆酒,真的是盆,非常精致的陶盆,放在古代,这样的陶盆都是用来盛汤的,用来盛酒也无妨,关键是,这酒也挺有特色的。


    陶盆里的是米酒。


    现代人喝米酒都是清澈透明没有任何杂质的高度酒,但事实上古代的时候喝的酒都是浊酒,酒液里都是有东西的,比如米酒,很长时间里米酒里都是有发酵过的米酒糟的,也因此没过滤的米酒既可以当酒喝,也可以当充饥的东西,我以前在雷泽的时候也吃过这种米酒。


    “谢谢啊。”我说。


    老板娘道:“不客气。”


    我听了就真不客气了,拿起勺子就吃了起来,一觉睡到现在是真饿,而且,这段时间一直东奔西跑吃的都是干粮,这米酒虽然也不是惹的,但也比我之前啃的干粮好。


    “老板娘在这开酒馆很久了吧?”我说。“这酒馆真有古韵。”


    老板娘想了想,有些回忆的说:“挺久了。”


    我点头:“得有三五百年了吧?”


    老板娘沉默的看着我。


    我看着老板娘,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瞳孔里的老板娘是什么模样的,美得超出凡人的范畴的美人,并且美人周围还有一层非常特殊的清气环绕,非神即仙。


    吃着米酒,我与老板娘闲谈着,当她提起她从吐蕃在这里还是荒原沼泽的时候修建起拉萨就在这里开酒馆的时候我表示很是惊奇,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看着一座城诞生、成长、没落、毁灭呃最后一点还没到,但以这姑娘的寿命也不是不能看到。


    “你在这呆了这么久,那肯定见过那位情圣活佛仓央嘉措,他生得如何?”我问。“情圣一般都生得挺好看的。”


    “不如你。”


    “我的躯体是女的,他是男的,性别不同,物种更不同,如何比?我问的是他在凡人里生得如何。”


    “非常的俊秀。”


    “那你见过那位情圣活佛的心上人吗?那应该也是美人吧?”喜欢美色是智慧物种的天性,最多就是物种不同,审美不同,比如少凰她就觉得羽毛越是油光水滑就越是美丽,如果没毛的话,那就是超级丑八怪是畸形——完全能理解她为何混迹凡世那么多年都没找到第二春,审美观就不在一个世界。


    仓央嘉措是人族,且是男人,按着人性,喜好的女子必定也是个美丽的姑娘。


    思及此,我望着老板娘美丽的容颜,真的很美,却又不像少凰一样气质独特,注意到她美丽之前就先感受到了她身上掠食者的危险性,这姑娘却很温和,估计就没几个正常的凡人男子能够抵抗这样的美。“呃,他喜欢的那个卖酒姑娘该不会是你吧?”如果是这样,那我真要佩服这姑娘了,泡完鸠摩罗什泡仓央嘉措,你是对光头多么的情有独钟?


    “不是我,不过确实很美。”老板娘说。“他们,挺可惜的。”


    我说:“做为一个佛家弟子,且还是活佛,爱上女子,能不可惜吗?他就不适合当佛教徒,对佛一点都不虔诚。”


    老板娘道:“怎会,他是我见过的这世上最虔诚的佛家弟子。”


    我默了一瞬。“你不知佛家的戒律?”不至于吧?不是看着拉萨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吗?想来也同时见证了佛教的传入与变化,乃至扭曲,不可能不清楚佛家的戒律。


    “他心里爱的是佛。”


    我愣住,脑子里一瞬间就脑补出了几十万字的狗血戏码。


    许是我脑子里的狗血脑补影响到了表情,老板娘很是无语的道:“只是一见钟情而已。”


    那也还是狗血啊。


    佛家弟子对佛一见钟情。


    确实虔诚,也够悲剧的。


    就是爱上眼前这位,甚至爱上少凰那个蛋教时给蛋讲世界战争史的非典型性暴君都比爱上一尊佛来得好,这得是多想不开啊。


    爱上佛,注定你永远都只能望着它,纵是情深入骨,对方估计也只会表示:痴儿,你太过执迷了,易入魔。


    话说,仓央嘉措最后入魔了没?


    将最后一口米酒吃完,我问老板娘:“你现在还想知道自己是什么吗?”


    懒懒散散的老板娘终于不懒懒散散了,眸色深沉的看着我。


    我说:“我可能认识一只你的同类,要不要去见见?”


    老板娘想了想,估计是觉得她身上没什么值得图的,也可能是觉得我就是有所图她最后也能将我宰了下锅,因此关了酒馆跟我走了,如今可是中午,说关门就关门了,这酒馆开的也够任性的,得亏她不是人族,且活了千百年,身边随便一件东西就能卖出天价,不愁生计,不然很怀疑这酒馆根本开不了千年之久。


    我回酒馆的时候安安正在吃糍粑和酥油茶,高岚给她带的,我想了想,将手里的羊肉递了过去。“要不要来点?”


    安安果断弃了糍粑接过羊肉,高岚皱眉:“你早上就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吃这么油腻真的好吗?”


    安安道:“没事,我肠胃已经和人族的有区别了。”


    和人族有区别了?


    那和什么没区别了?


    我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凶兽,无怪乎这家伙什么都敢吃。


    我说:“对了,我还给你带回来个人,我出去找吃的时遇到的,你应该会很喜欢。”


    安安咬着羊肉看着我。


    我将门外似乎是有些近乡情怯的老板娘拉了进来。


    “咳咳咳”


    高岚赶紧拍安安的背将她喉咙里卡着的肉给拍了出来,肉吐出来的末端已经有一部分被消化了,看得我与高岚俱是一寒,这家伙岂止肠胃非人,这是连食道都非人了吧?羊肉进喉咙才多久就被消化成这样了,估计就是吞块金子下去,金子也是分分钟被消化的事。


    老板娘坐了下来,狐疑的看着安安。“她说你可能是我的同类?”


    安安咽了一口酥油茶,这才道:“把可能两个字去了。”


    老板娘侧目,仍有疑虑。“有什么证据?”


    有什么证据?


    这是个问题,安安现在的皮是标准人族,她也就里子还是鸑鷟,但老板娘不是薪火殿,显然没有识别灵魂编码的能力。而安安如今也不可能神魂离体给她看看自己真正的模样,神尊的言出法随相当给力,这家伙当年可是花式自杀愣是没能让自己的神魂离开这具凡人的躯体,如今亦做不到。


    安安最终只能选择给水光打了个电话,为了方便联络,她让那只热爱睡古墓的鹓鶵买了一只手机,也幸亏买了手机,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联络上。


    “过会儿会有只鹓鶵来这,你看了她就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了。”安安说。


    老板娘仍有疑虑,却也没走,大概也是想看个结局。


    等水光来这也是需要时间的,鹓鶵从华中飞到雪域也用不了多长时间,绝对比飞机快,前提是不迷路,且睡了那么久,也需要醒盹,估计半个小时内到不了。我的八卦之魂正燃烧着呢,不过不待我开口说什么高岚就先就老板娘与鸠摩罗什的事情表示了好奇心,都是八卦之魂,谁先问也不重要,重要的当年的八卦。


    老板娘说:“也就那样。”


    高岚道:“也就那样是什么样?你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他啊?”


    “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老板娘说。


    高岚闻言随口问:“想了多久啊?”


    “一千多年吧。”


    高岚:“”


    我看向安安:“我以前没发现你们一族如此迟钝啊。”


    安安道:“你这是以偏概全。”


    我问:“那你当年花了多少年理清你对初恋的感情,并且决定跟他结婚的?”


    安安无言以对。


    我去,我随口一问的,冲这反应,只怕她当年琢磨这个问题用的时间比老板娘思考她对鸠摩罗什爱不爱的时间更漫长。


    行吧,不管花了多久,这家伙到底是理清楚了,而老板娘,我问:“他活着的时候你就没思考过对他的感情吗?”少凰再不靠谱好歹她也是在别人活着的时候就抓紧时间弄清楚了自己的感情的,眼前这位,我真心不想去算鸠摩罗什作古多少年了。


    “他是凡人,我为何要去思考这个问题?”老板娘反问我。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这姑娘打个盹的时间都够鸠摩罗什轮回好几次了,思考这种问题,好像,真的没太多意义。


    高岚道:“可你后来又去思考这个问题了呀。”


    “那是因为他临终时的样子。”老板娘抿了抿唇。“他在世的时候对我都很平淡,可他临终时的眼神,让我觉得疑惑,还有不太舒服。”


    我问:“什么眼神?”居然能引得老板娘思考那么多年。


    “他爱我。”老板娘说。“他那时看我的眼神与后来仓央嘉措看他心上人的眼神是一样的。”


    我真好奇鸠摩罗什当年究竟暗恋到什么地步了,也很怀疑如果不是他临终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外露,这姑娘会不会转身就将鸠摩罗什给忘了个精光?


    忽的,我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安安,问神女。“您贵庚?”


    神女愣了下,还是回答道:“约莫三千岁。”


    我瞅了眼安安,觉得,可以为鸠摩罗什哀悼了。


    第252章 第二章人贩子·棘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么,道德值多少钱?——庄主


    对于老板娘爱不爱鸠摩罗什这个问题我与高岚都识趣的没继续追问,若是她没想明白,那就一直都不明白下去吧,若是明白了,那就别戳人心肺子了。


    水光只用了十一分钟就到了,相当神速,以原形到的。


    哇哦,真美。


    金色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就好像同样是黑色,寻常人穿着总感觉别扭老气,而少凰穿着却给人一种超合适的感觉,尽显尊贵大气,你一眼就能想到帝王这两个字。金色亦然,很容易穿出暴发户的味道,但鹓鶵身上的翎羽却不是,非常的有层次感,耀眼却不刺目,一个字美,三个字,还是美。


    每一根翎羽都仿佛造物主最完美的作品,于是有了这只巴掌大的金色鸟儿。


    高岚疑惑道:“怎么感觉有点眼熟?”


    巴掌大的水光诧异。“你还见过别的鹓鶵?”


    高岚想了想,摇头。“不是鹓鶵,是我以前去过成都,看过古蜀文物的博物馆,有点像太阳神鸟。”


    我说:“太阳神鸟应是金乌,两者很像吗?”最后的疑问我问的安安,我见过太阳星上的扶桑神木,也见过扶桑神木孕育出来的太古毒龙宁渊(就是丫吃的我),但金乌的话,没见过。


    “都是金色的。”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人看鸟就跟鸟看人一样,都有脸盲症。”


    高岚:“你知不知道我长什么样?”


    “我记得你的味道。”


    高岚深呼吸。“你要不是顶着我妹这个身份我一定弄死你。”


    我觉得高岚没必要这么大火气的,安安肯定记得她长什么样,只是在安安的审美里,身上没有任何羽毛的高岚必然是奇丑无比的,丑得她不想用容貌来认人,怕伤眼。


    水光也懒得变成人形,估计是更喜欢鸟形,尽管是缩小了N倍的模样。


    金色的鸟眸瞧着老板娘,老板娘也在看着它,脸上满是震惊。


    高岚伸手碰了碰我的手肘。“什么情况?”


    “它感应到了水光身上的血脉。”


    人族有个说法叫心电感应,母子、双生子这类血缘极近的亲人之间偶尔会有这种感应,一方遇到危险时另一方会有感应。


    类似的东西古神族也有,并且不像人族那般只有特别近的亲人之间才有,只要是血亲都会有一种感应,能够感觉出对方和自己的血缘。水光与老板娘虽非近亲,再不是近亲,都是南明王族,拥有强化版的感应,因此遇到时普遍能靠感觉判断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若是感觉不够强烈,还可以取滴血用法术检验一下。


    不过这两位这反应,显然不用取血了,便是取了估计也没什么用,老板娘这具躯体是人族的。


    水光的眼神很冷,却又几欲喷火。“它是死灵,谁干的?”


    老板娘愣了下,旋即露出了恍然之色,估计是反应过来了什么。


    高岚不明白。“死灵是什么意思?”


    我答曰:“亡灵,死人,随便你喜欢哪个解释。”


    高岚不可思异的看了看老板娘。“她是活的,脸色红润,有呼吸,这是死人?”


    “这具躯体并非它的本体,而是它为了不消散而随便找的壳,但这样乱找躯体对神魂的损伤很大,而且为了维持这具早已死去的躯体能够像生者一样存活,并且长生不死,它需要耗费大量的力量。”我微叹。“这么折腾,它还能活到如今也是不容易,难怪会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以后想养回来也有的头疼。


    神魂的伤害可不比躯体的伤害,后者吃点好的就能养好,前者当年我的神魂只剩下一点残渣虽因古神以及上神的特性没死透,却也用了千万世的轮回来修复神魂。所幸,这姑娘没我当年那么惨,它的神魂若是只剩下渣渣便不会是一个活蹦乱跳且长生的活人了,而是一个白痴才对。投胎为智慧物种之前先做了几千世的草木虫鱼,后来做了智慧物种又是白痴,再然后倒是不是白痴了,却各种身体残缺,反正,到我能够投胎成一个健全的智慧物种时都不知道过去了几万世,且就算能够投胎为健全的智慧物种,我也没一次是长寿的。


    不管是谁干的,查不出来还好,若是查得出来,妥妥的死全族的节奏,没见水光和安安的眼神多凶残?尤其是后者,眼睛都变成猩红色的了。


    不过,为毛觉得那双猩红色的眼睛有点眼熟?


    老板娘道:“所以我真的是邪祟,难怪。”


    安安想也不想的道:“邪祟你个头,你是神。”


    安安扭头问水光:“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它原本的躯体?”


    水光道:“你比我活得更久都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安安看向我,我想了想,道:“我倒是有个办法,不过不保证行不行。”


    娲灵那个家伙热爱旅游热爱冒险,有回弄得魂体分离,逼得我和凤凰不得不发明了一大堆的找魂方法。


    老板娘虽然是挂了,但挂了也同样是魂体分离,再考虑神之躯哪怕死也还能保存到地球的末日,将当年用的法子逆转一下,从找魂变成找躯体也不是不可行,大概吧。


    安安听了我的意见后,道:“那就试试吧。”


    我听出来了,死马当活马医嘛?


    不过能够这么想,你对我也真是有信心。


    以上是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发誓,我当时是真的很认真也很真心的要帮这几只小鸟找仇人的,找到具体目标才好报复,避免少凰这家伙到时候找不到具体凶手一怒之下来个全球连坐,我信她做得出来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她当年率领远征军挨个找上门灭门报复的行为在本质是就是连坐,当年能够连坐盘古世界之外的侵略者文明,如今为何不能连坐全球?


    少凰再怎么被回炉重塑,它的骨子里都是非典型性暴君啊,而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啊。


    找的路上我忍不住问安安:“找到凶手你打算杀多少人?”


    安安挑眉。“你怕什么?”


    “我怕你株连全球。”我说,非夸张,而是我记忆里的后期古神族的思维逻辑,株连全球几十亿生灵真不是什么大事。


    安安叹道:“神律有规定不能毁灭文明,地球也是文明。”


    我哦了声,然后继续问:“那你打算杀多少人?”我知道地球是个文明,但不灭文明仍可杀人,毕竟,只要人没锐减到一定程度,文明就不会灭绝,而我相信,对于这个度,少凰一定很有经验。


    安安无语的看着我。“你很烦。”


    我说:“我也知道自己很烦,但问题是,你上次拿丧尸病毒想毁了这颗星球啊。”


    安安反问:“地球毁灭了吗?”


    我说:“地球没毁于丧尸病毒并非你改了主意,而是阿莯。”


    “她现在也还在。”


    我当然知道阿莯还在,但这次是真的死神了,我不确定阿莯还会不会出手。


    阿莯和少凰是不一样的,少凰是王,她的三观成形与塑造源自于孟凰对她的帝王教育,因此她对自己的子民有责任有热爱,所以她是王。但阿莯,她是人,她所念所爱的都是上古时代的华胥氏族,而今诸天万界的人族是她的同族,却非亲人。她最为重视的是人族血脉绵延不息,并非某一分支的延续,地球这支亡了并不影响整个人族的延续。


    阿莯会在丧尸病毒时出手,是因为那一次那枚蛋还活着,安安的怒火并不是很重,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她可以在事后从她的神宫里翻出一堆的天才地宝给那枚蛋进补,确保它孵化出来后的先天不足能够得到解决,届时这段恩怨自然也就过了。可这次,老板娘都成鬼了。


    安安未必喜欢老板娘(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忘了,而少凰表示每一枚蛋被放进薪火殿的时候就已经由父母起好了名字,因此她和水光不会再给她起名字,既然想不起来那就先放着,看回头还能不能恢复,若是能够恢复,应该能够想起来。),可不管喜不喜欢,她都不会乐意自己的族人被人给弄死了,尤其是这个族人还是一枚蛋。


    换成人族的观念就是,一个刚出生,啊不,是还没出生的孩子被人给杀了。


    呃,好像在人族扼杀尚未出生的幼崽并不算犯罪,那还是换成已经出生的婴孩吧。


    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被人给扼杀了,变成了一只鬼。


    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妥妥的上新闻头版头条。


    想想这事会造成的轰动,以及受害者家属的悲恸吧。


    话说,老板娘的父母还活着没?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老板娘的父母还在吗?”


    老板娘闻言也看了过来,耳朵竖得直直的。


    “当年那一战时战死了。”


    老板娘的脑袋一下子就耸拉了下去。


    水光开口安慰道:“你还有一个哥哥活着,是前前前”顿了顿,问安安:“哪一任鸿鹄君来着?”


    安安显然也是不记得的,但她有别的回答:“现长老。”


    水光点头。“对了,现在升职当长老了。”


    老板娘想了想,问:“我一共有几个哥哥姐姐的?”


    水光再次看向安安,安安回答:“四个。”


    老板娘愣了下。“神不是长生不死的吗?”


    “也是战死的。”安安道。


    我:“”莫名的觉得让安安株连全球其实也没什么是怎么回事?


    安安忽的对我道:“其实,就算我答应你,我只株连主犯和从犯的九族,这颗星球也很难保住。”


    我说:“她哥?”


    安安点头。


    我想了想,问:“我等他。”


    安安笑了。“他在一百万年前被我派到混沌中一个没有智慧生命的自然世界去拓荒了,事情结束后我会将这只幼崽送去他身边。而他知道自己妹妹,也可能是弟弟,我也不确定它生前的性别,但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它身上发生的事都足以让一个失去了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的兄长发疯。我记得他,当年他失去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时,不是一般的悲恸,后来作战的时候特别的凶残,凡他领军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我沉默。


    安安继续道:“他会来,但短时间来不了,因为离得太远,而且他也得先解决幼崽快彻底消散的问题,但他一定会来。你能在此界停留多久?一千年?一万年?还是十万年?最后一个估计不太可能,你若是能活到那个时候,这方天地的世界意志早就将你赶去更上一层的界了。”


    我沉默了一秒钟,问:“所以你只打算株连九族?”


    安安点头。


    我松了口气:“那就好。”


    安安诧异挑眉。


    高岚也惊讶。“喂,现在的重点不是安安了吧?”


    我说:“没听她说吗,没个几万年来不了,而我不可能留到几万年后。”


    高岚皱眉。“那怎么办?”


    我答:“凉拌。”


    高岚怒瞪我。


    我说:“几万年后你若没作古便是已飞升,几万年后的麻烦,还得几万年后的人族自己解决。”


    高岚很是怀疑:“人能与那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前鸿鹄君抗衡?”


    我想了想,说:“应该不能。”


    前鸿鹄君现长老这两个身份所代表的可不止身份,还有势力。


    单个的神人并非完全不能对付,但一整支神人组成的军团呵呵哒。


    高岚几乎被气成了河豚。


    我拍了拍高岚。“给你个建议,争取修炼成神,你成了神,才有与神平等谈条件的资格。当然,谈条件的前提是这只幼崽的问题能够解决,不然,我估摸着,就算你是神尊,人也不会跟你谈条件只会想干掉你。”


    高岚无力道:“成神?怎么可能?”


    我说:“那就让地球人族去死吧。”


    高岚问:“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我叹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


    高岚想了想,道:“不能杀了贼吗?”


    幸亏不是我在开车,不然非得出车祸不可。


    我不可思异道:“弄死了别人亲妹妹,现在还要弄死受害者家属,你的良心喂狗了?”


    真特么的刮目相看,认识这么多年我还是头回发现高岚竟然还有如此凶狠的一面。


    高岚很是无奈的道:“现在是他受害者家属要灭地球。”


    我停顿了片刻,还是老实道:“你要听实话吗?”


    高岚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你如果将诸天万族的代表全拉起来搞个投票的话就会发现,至少九成的代表会支持受害者灭地球。”


    神界有很多神,虽然神的婚姻很少有坚持到死的,但婚姻中只要身体没问题,又有那个缘分,必然会有子嗣,然后有流着神血的后代。神的后代可不像神一样强大,至少并非生而强大,都有弱小的时候,而蛋时期和幼崽期是最容易被扼杀的时期,而神类那惨不忍睹的繁衍能力早期的神族也就是因此才订立了不管彼此的种族战争打得多么激烈,哪怕狗脑子都打出来了也不能扼杀对方的蛋和幼崽的盟约,触犯此规者即诸神族公敌。


    你哪怕是杀了一打成年神类都没杀个神蛋或神类幼崽麻烦。


    老板娘这个受害者既有家属,又是个幼崽,也不知道是谁这么作死,怎么能死就怎么作。


    高岚抓了抓脑袋。“如果是君族,你会怎么处置?”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如果是君族那这事就容易办多了。”


    高岚:“what?”


    我说:“一来,我当年跟凤凰有交情,可以拿这份交情做敲门砖让南明神族愿意坐下来听听我想说什么;二来,君族的镇族之宝里有一件可以用来修复神魂的,可以送给南明;三来,送上主犯及从犯的首级,还有我当年与娲灵一同去混沌中玩的时候曾得到一株混沌灵芝,可用于重塑躯体,如果没用掉的话就加上一堆天才地宝一起送南明。就算那位前鸿鹄君不想作罢,他的长辈也会让他作罢。”


    看高岚目瞪口呆,我继续道:“别指望我,虽说我是始祖,但那都是镇族之宝,若是为了君族计,只要利益或人情足够,各分支的首领不介意打开宝库将宝物给我,但为了别的种族,又没有足够的利益或人情,如果是你,你会因为开口的是自己的祖先就将镇族的宝物拱手相送?”我要开这个口,各分支的首领就算不将我的神像从祖庙里取下来砸了也会觉得我脑子锈逗了,以后拿我当神经病供着。


    高岚彻底沉默了。


    剩下来的一路无话,但找到幼崽的躯体大概范围时,望着车外的兵哥哥,我悔得肠子都要青了。


    卧了个大槽,这里居然是军事基地


    第253章 第二章人贩子·死蛋


    我好说歹说总算说通了兵哥哥让我打个电话,好吧,也不是说通,而是水光将人给控制了,原本老板娘想出手的,但被水光给阻止了,这姑娘的情况已经够差了,还乱用力量死得更快。


    赵哥接电话的时候明显有点起床气,理解,不管是谁,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被人打电话弄醒都会有起床气,但我也不比他好的到哪去,凌晨两三点了我压根就没休息,现在更是被枪顶着。


    安保真有够严实的,才这么一会没回应就有一队人荷枪实弹的冒了出来,枪口精准的对着我们。不过来得还是有点迟,我已经让赵哥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找到了一只古神幼崽的亡灵,它的尸体正在某个军事基地里,以及,它的王正在我旁边。”


    赵哥反应很快。“不可能。”


    “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所以想麻烦你给弄个通行证,对了,要快点。”不然我怕旁边几位没耐心,而他们没耐心了,悲剧的肯定不会是我。


    “不弄的话会怎样?”


    “你不是很笃定没有吗?”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作死,但别的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你还真有自知之明。“通行证,也不一定就有。”


    “我还是想知道如果有会怎样?又是丧尸?”


    不是丧尸,如果有,那么遥远的未来很有可能从天而降一支神族军队。


    想了想,我委婉的说:“肯定不会有丧尸,那也太丧心病狂了。”那些古神只会比那更丧心病狂。


    “真不会有丧尸?”


    我很是无奈的说:“真不会有,你要实在不放心大可调几支军队过来,反正这地方方圆几百里没有人烟,只要反应快,就是真有丧尸也解决得了。”


    赵哥想了想,最后还是帮我打了电话,不排除他一点都不想打,但怕我们直接搭进去将军事基地拆成废墟后再于废墟里寻找神骸。


    “我还是想说,如果真的发现了神骸,特勤处不可能一无所知,普通人利用不了那玩意,甚至稍微靠近点都会出事。”


    我点头,确实,神即法则,哪怕是死了的神,神骸也是无价的宝物,虽然是大部分生灵沾之即死的宝物,比如少凰,它的本体若是挂了,不管掉哪都是灾难,凤凰一族诞生于火焰之中,是火焰的灵,每次换毛都是火灾频繁,若是挂了,它们的躯体有很大可能引起足以焚毁天地的火灾。


    虽然危险,但利益也极高,只要有能力克服神骸的危险性并且懂得利用,那么神骸可以炼制出许多的宝物。甚至,许多古神本身也是会利用自己本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我会用自己身上脱落的鳞片炼制盾牌或利刃,凤凰会用脱落的翎羽编织衣裳,娲灵偶尔也会利用一下它身上脱落的蛇蜕。还有血劫,那柄曾将我斩杀的神器,它就是太古毒龙的脊椎所化。以及不周山,它虽非法宝,却比法宝更恐怖,丫是盘古父神的脊椎所化。


    骨、血、皮、肉、毛神类,尤其是古神,全身都是宝。当然,想要利用也得有个前提,古神族是论族不是论个,你挖别人族人的尸体,九成九会招来一整个种族的报复。


    我自然相信,若是有神骸,特勤处绝不可能一无所知,甚至历史上也不可能没有记载,一尊古神陨落的动静若是没人及时收拾,足以拉上整个地球殉葬。


    可这次的不是神骸,而是一枚成没成形都不好说的蛋,连幼崽都不是,也正因此才有可能被凡人给害了,蛋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就算想抬爪抽你一巴掌,爪子都可能还没发育出来。


    再加上蛋死后,蛋壳只要没碎,蛋里面的东西是不会流出的,如果流出等着看全球大火吧。


    特勤处果然给力,挂了电话没一会就放行了。


    被施加了法术的老板娘继续带路,一路找到了一间灰尘厚的可以呛死人的杂物间。


    我现在相信这些人真没干什么了,真有神蛋绝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估计是我的法术真的不靠谱。


    我正想说要不换个法子时便见鸟形状的水光突然张口吐出了一口凤凰真火。


    我立马拎上高岚一路后退,同时招呼跟着我们来的士兵一起离开这间屋子,这玩意若是沾上可就死定了,连渣都别想剩。


    凤凰真火比起寻常三昧真火更加给力,不过几秒钟那间杂物间就连渣渣都不剩了,值得庆幸的是火势并未蔓延出去,只烧了这间房间,烧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四方形的空间,连墙壁都给烧掉了,却有一样东西保留了下来。


    我定睛一看,保留下来的那玩意赫然是一枚圆滚滚的化石,反正看样子挺像化石的,拳头大小,显然是某种生物的蛋,只是,没有任何生命反应,如同一块石头,它已经死了。


    老板娘走了过去将蛋捡了起来,表情甚为怪异。“这就是我的遗骸?”


    我很理解她的表情,估计这世上就没几个人有幸在莫名其妙的挂了之后还能亲手捧起自己的遗骸的,这跟胎儿在医院里被打掉了,结果回头又“活”了过来捧起自己的遗骸看有什么区别?大抵唯一让人觉得能够接受点的就是,虽然都是胎死腹中,但她的遗骸不是已成形或未成形的胚胎,而是一枚蛋,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至少眼睛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


    水光伸爪子将蛋抓了起来检查了下。“没有任何生命反应。”


    我说:“咱们检查不一定靠谱,不如去找熊猫试试?”


    虽然死熊猫的熊品惨不忍睹,但你不能否认它的能力,挂了的上神它都能给克/隆出一个合适的躯体以复活,这枚蛋说不定就还有得救呢,只要能救回来,那就什么都还能商量大概吧。


    安安道:“这个不急。”


    高岚不解:“这都不急,那当务之急是什么?”


    安安笑道:“我更想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它是怎么从一枚活蛋变成死蛋的,这个答案无解,至少此时此刻无解。


    这个军事基地的人虽然拥有它,却完全不知道这是神类的蛋,更不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通过电话了解到怎么个情况后赵哥让人翻了半天故纸堆翻出了相关的资料,然后指天发誓不是他们干的。这枚蛋是解放西藏的时候解放军从一个被抄了家的西藏土司家里发现的,以为是什么珍奇的物种化石就拿来研究了下,结果发现这玩意是死蛋也就罢了,它还坚实,拿金刚石钻头去钻都钻不动,给修士也看过,但因为已经死透了,所以也就没看出这是神蛋。


    什么都看不出来,又没什么研究价值,自然就丢角落里发霉了,如果不是我们今儿这一出,估计这个军事基地里的人自己都想不起来基地里还有这么一枚蛋。


    安安与水光不置可否,我却很信,相信军事基地与特勤处是真的一无所知,不然也不会将神蛋丢在杂物间里发霉,但对于这枚蛋变成这样与人族无关我持保留意见,这颗星球上的主要智慧物种就是人族,数量多,分布广,嫌疑自然也就最大。


    只是,如今这情况显然不能在这继续追查下去,根本没有线索可查,因此只能先回去将蛋给熊猫看看能不能复活。


    因着赶时间,便没坐火车或飞机,而是乘坐得鹓鶵回去的,水光体型暴涨了几百倍准备载人,然而看着她的翎羽,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没动。


    原因?


    凤凰乃火之精灵,丫的翎羽的本质是火焰,还是凤凰真火。


    我怕烫伤,高岚怕死。


    鹓鶵瞅了瞅我们,大抵反应了过来,翎羽上的火焰刹那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摸了一把鹓鶵的羽毛,至少几千度的高温,而这还是不完全状态,若是完全体状态,就该是几万度的体温了。“我倒没什么,但高岚会熟的。”


    鹓鶵将高岚捞进了爪子,再用了一个清凉的法术,避免了高岚变成烧烤的悲剧。


    只是避免了高岚的悲剧,没避免我的。


    鹓鶵虽然飞得很快,但落下来的时候我的不少鳞片仍旧被烫红了。


    虽然鳞片很可怜,我却顾不上找地方处理酥软的鳞片,而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白梅街的情况,我出门才多久,这什么情况?


    全副武装的军队正在这条街上,环绕的中心正是我的雪莹山庄。


    鹓鶵落地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些军队,因此没落在街上,而是落在了山庄的门口。


    推门而入,只见辜小哥正在葡萄架下吃葡萄,葡萄藤挂果的时候我也喜欢坐在葡萄架下的阴凉处吃葡萄,但我绝对吃得很优哉游哉,而辜小哥,活似饿死鬼投胎。


    我拍了拍连皮都不剥,籽也不吐的吃葡萄的辜小哥。“你多久没吃饭了?”怎么就饿成这样了?姑获鸟可不像是会虐待孩子的妖呀。


    被我一拍辜小哥险些噎着,用力一咽才将葡萄给咽了下去,激动的哭道:“庄主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就再也看不到我了。”


    我伸手示意打住。“慢慢说,我不缺时间,说清楚怎么回事,还有外头怎么有军队?你们谁去招惹军队了?”


    “是那只滚滚。”


    滚滚?


    我愣了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滚滚是哪位——熊猫。


    国宝嘛,普遍圆滚滚的,死熊猫的人形虽然高挑迁徙,但原形活脱脱的一只球。


    很多人都喜欢称呼国宝的昵称:滚滚。


    这家伙不清楚此熊猫虽然也是熊猫,但和四川那些国宝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以为那就是一只熊猫妖因而称呼其为滚滚也不足为奇,可我知道那是什么呀。一尊上神,一尊在还是“凡人”时被热爱虐待小动物的变态人族给虐过的上神(话说我一直想不明白死熊猫的原形那么萌那么可爱,当年那个变态怎么就下得了手?)。


    滚滚。


    辜小哥你这么称呼它,它居然没宰了你?


    女性不都是很在意身材问题的吗?


    “三十六是女性?”水光疑惑道。


    我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又把心理话给说出来了。“不,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做为曾经的上神,对于上神这一位阶的生命体什么情况我还是清楚的。


    呃,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何熊猫不在乎身材问题了。


    纵然它曾是雌性,但当了无数万年的无性别的上神,它认知里的自我性别意识早已被身体所同化,不然它曾经的配偶(受害者)里也不会有好几个是女神。


    水光继续道:“你对三十六上神似乎有偏见,它是一位很仁慈的神。”


    很仁慈的神?


    我不可思异的看着水光,却发现这家伙的眼神很真诚,不由扭头看向安安。


    安安回答:“她是三十六的迷妹。”


    秒懂,粉丝眼里的偶像和旁人眼里的绝非同一个,滤镜太严重。


    见我不信,水光皱眉道:“我说的是真的,盘古世界亿万族群,三十六上神最厌恶的便是人族,但它却有数万亿发自内心信仰它的人族信徒,真正真诚的信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


    what?


    熊猫有信徒我不会觉得稀奇,很少有神是没有信徒的,哪怕是我,整个君族既是我的子孙也是我的信徒。可熊猫有人族信徒,话说我一直都以为熊猫和人族之间属于看彼此都不顺眼,逮着机会就捅一刀的关系,至少这几年她的所作所为都是如此。


    我用疑问的目光看向安安。


    安安点头表示是真的。


    我顿觉不可思异。“那些人族脑子锈逗了?”


    “那倒不曾,是感恩。”安安摇头。


    我大为惊奇。“它做什么了?”


    “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无以计数的文明生死明灭,文明的死因很丰富,若是你去神界的文明展览馆中已灭绝文明的展区去溜达一天,至少能看到一万种文明毁灭方式。粗略一分的话可以分为三大类,作死类、技不如人类以及倒霉类,那个文明,它一度差点登上第三类。”


    我奇道:“倒霉类?怎么个倒霉法?”


    “世界也是有寿命极限的,我说的是自然寿命。”


    我点头,这我知道,只是一个世界的自然寿命往往漫长得一个神类挂了N次它可能都还健健康康的,因此很少有人会关注这点,至少大洪荒时没神关心这个,所有神类死光了,盘古世界的自然寿命都不可能到头。


    “那个文明诞生于所处世界的末日之时,它们才飞出自己所在那个星系便绝望的发现世界正在坍塌。”


    我顿时沉默,这样的话,那的确是有够倒霉的,对于一个文明而言,绝逼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事情了,哪怕是在行星上内耗到资源匮乏,想离开的时候却找不到足以制造飞船的资源而不得不与母星一同走向死亡的倒霉都比不上。后者纯粹是自己作的,前者,它们能够飞出星系便足以它们不作,至少没作到能作死自己的地步,然而,不作也是死。


    “在意识到自己文明已注定的结局后所有人都疯了,它们停止了所有发展,将所有资源用在制造飞船上,然后疯狂的向世界的边缘发射飞船,以至于整个文明的人口在短短一百年内锐减了五成。”


    我:“”老实说,我不是很能体会,君族掌握着在世界之间穿梭的技术,我曾听过一个君族冷笑话,某个族人倒霉的碰上了什么麻烦,流落到了一个偏远世界,跟家乡完全联系不上,也回不去,那个倒霉蛋干脆在那个偏远世界收集资源,然后自己造出了一扇跳跃到其它世界的传送阵,每到一个世界就收集资源进行跳跃,不知道跳跃了多少个世界后终于找到了认识的文明,得以搭顺风车回到了家乡。


    我虽然没学过搭建世界之门的技术(那玩意必须学个几万年才能出师,而想要以个体完全掌握更得是天才中的天才再加上至少几十万年的头悬梁锥刺股,很少有人能撑下来),虽然没学过,但因为有这方面的技术,我自然就没想过生在世界末日时的绝望,世界末日了,搬家就是了。


    我说:“这和熊猫有什么关系?”


    “它们虽然不曾掌握跨越世界的技术,但发射的飞船数量实在是,太过庞大,其中一些穿过了世界边缘跑到了世界之外的虚空,而那些飞船中的一个不偏不倚的将彼时路过的三十六头上砸了个包。”


    我无言,熊猫这是多倒霉?“熊猫一定很生气。”


    安安点头。“所以它去找茬了。”


    我愣了下。“可你刚才说那个文明因为感恩而信仰它。”如果熊猫是去找茬的,那么那个文明幸存下来后恨熊猫一亿年才正常。


    “它本来准备放一把瘟疫的,却发现了那个世界及那个文明的现状,它若再火上浇油,那个文明就真得完了,便只得放弃找茬的打算,顺手帮它们搬了个家。”说到这,安安很是感慨。“熊猫厌恶人族,因此搬家时根本没给它们准备时间,甚至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没带走,然后将所有人丢到了另一个偏远的荒凉世界。虽然那个世界有着丰富的资源,但那个文明除了人,什么都没有,而熊猫将人丢下后就走了,我估计它自己都忘了这回事。但那个文明却很顽强的在新的世界存活了下来,靠着双手和脑子在最短时间里恢复到太空文明的程度,并且信仰起了三十六,信仰的得很虔诚。”


    水光也笑道:“后来那个文明发展出了跨越世界的技术,走入了文明圈时与别的跨世界文明交流时你是不知诸文明的表情,超精彩的。”


    可以想像,估计跟我之前的表情差不多。


    特喵哟,熊猫那家伙居然也有人族信徒,那些人族是脑子锈逗了吧?


    辜小哥忽然插道:“可你口中仁慈的神为什么会研究怎么毁灭地球的丧尸病毒?”


    丧尸病毒?


    我想自己大概能猜到外头的武装部队是怎么回事了。“它还在研究丧尸病毒?”


    辜小哥点头。“前几日一个没留意,跑出去一头。”


    我揉了揉额角。“造成了多大伤亡?”


    辜小哥很是庆幸的道:“伤亡倒没有,这条街上的居民挺厉害的。”


    差点忘了,这条街上的居民有好几百户是非人生物,丧尸跑了出去,谁倒霉可真不好说。


    我看了看外头的部队。“有人报警了?”


    辜小哥点头。“还引起了恐慌,不过很快就被控制了下来,但那些人一直都没撤走,要求进来搜查。”


    搜查?


    开什么玩笑?


    山庄里不能见人的东西太多了。


    古董文物什么的倒还是其次,关键是熊猫做的那些实验,它的实验室随便拍几张照流出去都是震惊国际的大案。


    “没让人进来吧?”我问。


    辜小哥摇头。“龙小姐不知道做了什么,谁也进不来。”


    没人进来就好,我松了口气,没人进来这事就还能简单处理。


    第254章 第二章人贩子·节操


    事情解决起来很容易,给特勤处打电话就行了,就是赵哥几乎被气疯。


    “你们居然还在研究丧尸病毒!而且还是人口密集的城市里?!”


    我将话筒拿开离耳朵远远的,等对方咆哮的差不多了才将话筒拿回来。“这次是意外,平日的时候那家伙挺小心的。”虽然实验各种丧心病狂,但除了这次就没让实验品跑出去过。


    “小庄主,积点德没坏处。”


    我表示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啊,三十六根本不听我话我能怎么办?


    打,打不过;骂,我不蠢,丫再心狠手辣也是个真神,辱骂真神分分钟天打雷劈;说,它根本不听。


    找到死熊猫的时候丫正在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是它用一间客卧改造的,原本也就几十平方的面积,如今,几万平方的面积都有,我是完全看不出来这还是原来那间客卧了,一点曾经的痕迹都没留下来。


    实验室里一个区域里有若干笼子,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东西,有的是活生生的人,有的是被改造过后的“人”,其中就有两头丧尸,看那爪子,看那身形敏捷度,这绝不是人族科幻片里行动迟缓的行尸走肉,而是真正的怪物。


    再一次庆幸白梅街的居民情况特殊,否则这样的怪物随便跑出去一头都是浩劫。


    我瞅了瞅丧尸,又瞅了瞅正在休息的熊猫。“你还在研究这玩意啊。”


    熊猫道:“我的研究已经完成,呆会就会销毁,不会给你造成麻烦的。”


    我说:“你之前就差点造成了毁灭全球的灾难。”


    “小幺还在呢,出不了大事。”


    我:“”所以你就仗着她在就可着劲的折腾?不过话说回来,这还真的挺有道理的,阿莯不可能看着人族在自己眼皮底下被灭了族。


    熊猫继续道:“还有,你招的员工素质太差了。”


    我不解。


    “擅自打开实验室的门,还导致了一头丧尸的逃脱,若非外头那条街上妖怪一抓一大把,就该上演丧尸围城的好戏了。”


    闻言我不由看向笼子里关着的丧尸,真特么眼熟,可不就是我走之前招的两个员工吗?“兔子不啃窝边草。”


    “不是我做的,他们被丧尸给抓伤,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这样了,这个情况自然不能放回去,便关着了。”


    行吧,事实已然证明,我在招聘启示上许的丰厚抚恤金还是很有意义的,真的会派上用场。


    我揉了揉额角。“你以后能别在我家,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做这些危险实验吗?”那些笼子里关着的可不止丧尸,随便一种跑出去都是灾难。


    熊猫理直气壮的反问:“我做的实验哪里危险了?”


    我问:“哪里不危险了?”


    “你去问问小幺或少凰,看它们俩会怎么说。”


    我沉默须臾,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前些日子乱丢核/弹以至于引起小规模海啸的事我还没忘,当时安安提起过神界没有核/武器。


    现代的人类觉得核武这玩意超危险,人类目前制造出来的核武足够毁灭地球几十次了,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创造一个无核世界,这个希望多么的扯淡就不提了。但那时安安的话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一个世界没有核武,那么原因绝非该世界和平宁静,而是因为有更强大的武器。如神界,那些神人随随便便就能制造出千百倍于核武的破坏,因此神界无核。


    根据无核世界的理论,熊猫此时此刻可能、大概真的不是在狡辩,而是,她真的觉得它做的这些实验一点都不危险。


    凭心而论,它做实验的那些副产物如果放在神界,算了,也不用放神界,仅仅是白梅街这个妖怪扎堆的地方都算不上高危,那些妖怪本身就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存在,前两日那头被摁在地上摩擦最后死得干干净净的丧尸就是个活例子。


    若我真的去问小幺或安安,答案多半也是显而易见的。


    世界不同,三观不同。


    得,我明白了。


    我还能说什么?说这里是凡世?不是神界,这家伙会在乎吗?我很怀疑这一点。


    “凡世和神界的高危标准不太一样。”我道。


    “我又不是凡人。”


    “可你此时此刻身处凡世。”


    “阿莯不也在吗?”


    “合着你拿阿莯当保姆了啊?”我哭笑不得。


    “我在神界呆的好好的,若非它硬拽着我不放,我如何会跑凡世来。”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满是郁闷。


    我:“安安有事找你。”


    ***


    熊猫拿了蛋后泡在了实验室足足一个小时,再回来的时候丢给我们几张类似X光片的东西,我瞅了瞅,蛋形的轮廓中心有着小小的一团浓郁阴影,阴影的轮廓模样仿佛一只将自己蜷缩成球的禽鸟,自然禽鸟绝没本事将自己团成球,骨骼决定它们没这本事,除非吃过头将自己肥成了球。光片里的模样,应该是因为这只禽鸟尚未完全发育成形,只是一只刚刚发育出大概轮廓的胚胎,跟人族孕妇肚子里两三个月的胎儿似的,有着能够让人辨识出人形的轮廓,但离完整的人形还有一段距离。但和人族未成形的胚胎不同的是,人族孕妇肚子里的未成形的胚胎完全是一团混沌的血肉,在三魂七魄完全入驻之前按着正常智慧物种的认知是很难将这种只是一团肉的胚胎视为智慧生命的,而这枚蛋里的胚胎,它已经是智慧生命,并且有神魂,并且在胎死蛋中时神魂跑了出来借尸还魂。


    安安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问熊猫:“还有救没?”


    熊猫摇头。“死透了,就是想提炼一点精血重新制造躯体以达到复活都做不到。”


    老板娘流露出了失落之色。


    安安想了想,又问:“那用亲人的精血可以吗?同父同母的手足。”


    熊猫反问:“什么性别?什么修为?”


    “是一只雄鸟,修为是上仙。”


    熊猫看了看老板娘,诚恳道:“还有别的手足吗?”


    安安道:“它是襄仲的妹妹。”


    熊猫估计也清楚那位襄仲上仙什么情况,没再追问有没有别的手足这种问题,而是耸肩道:“爱莫能助,性别不同,修为差得还这么大,襄仲的躯体又经过千万载的打熬,跟刚出生那会说两个物种都不足为奇。搞不定,至少,我如今还没突破这些,你再给我几十万几百万年,说不定就破解这一关卡。”


    几十万几百万年后老板娘早就灰飞烟灭了。


    阿莯好笑道:“你怎么不说襄仲的变化有你一份功劳?”


    熊猫耸肩道:“我可没强迫他给我做实验,是他自己为了强大的力量主动找上我的。”


    三言两语信息量太大,消化了之后我深以为,再给熊猫几千万年它估计都搞不定这个问题,从它实验里离开,天知道那位名唤襄仲的上仙如今是怎么个情况,说不定和一只正常的凤凰放在显微镜下,准以为是两个物种。


    老板娘忽的开口问:“什么实验?”


    熊猫愣了下,还是回答:“追求力量的实验。”


    老板娘问:“有危险吗?”


    “实验哪有百分百安全的。”熊猫理直气壮道。


    “具体多危险?”


    熊猫回道:“他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在他之前和他之后死了很多实验品。”


    老板娘默然须臾。“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他还要找上你?”


    “他在一次大战中受到了重创,没个几万年的休养好不了,少凰下令让他退出前线战场,他不干,但身体又的确不允许他继续留在前线,他就来找我了。”顿了顿,熊猫感慨道:“其实你活着,对他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就是不要得而复失,不然只怕会疯,我心说。


    老板娘愣了愣。“我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后来遇到了别的智慧生物,了解了更多的常识,我又想产生了新的问题,我是什么,我是否也和别人一样有亲人,但我没想过”


    没想过终于明白自己是什么,并且自己的确有亲人时自己却时日无多?而自己那个亲人的精神状态,貌似不是很好。


    众人俱是沉默。


    安安皱了皱眉,道:“会有办法的。”


    老板娘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安安看向熊猫,问:“它是怎么死的?神类的生命之顽强,很难死,尤其是死透。”


    我也好奇的看向熊猫想知道尸检报告,另一枚蛋被人族各种折腾都只是营养不良,离死仍旧遥远,这枚却死了,还死得透透的,难度之高不亚于凡人毁灭地球。


    熊猫又用隔空移物的法术拿报告,厚厚的一沓,安安一看就摁住了熊猫的爪子。“你直接说结论,我不想听细节。”


    “哦,它是寿终正寝的。”


    寿终正寝?


    这四个字我都听得懂,但组合起来的意思,我咋就不是很明白呢?


    我道:“古神族也会寿终正寝?”


    我这辈子见过的古神族很多,挂了的古神也不少,但寿终正寝的,抱歉,迄今为止别说碰到过,我听都没听说过。且,就算古神类的寿命真的有尽头,那也跟世界的自然寿命有多长一样是一件闲得蛋疼的人才会去研究的问题。不过如今的重点也不是这种闲得蛋疼的问题,而是,这可是一枚蛋,它都还没发育成形,还没破壳,寿哪门子的终?哪门子的正寝?


    “不成上神,始终有寿尽的一日,自然,过程很漫长,与永生无异。”熊猫道。“再加上各种原因,寿终正寝的古神类的确很稀奇。”


    我道:“就算再稀奇也不可能有一枚蛋寿终正寝。”


    “它的确是寿终正寝的,那些刚发育出来的骨骼已经衰老得不能再衰老,纯粹是老死的。”


    我笃定的道:“那不合理。”


    说一枚蛋寿终正寝,这跟指着一个孕妇的肚子说她肚子里的胎儿已经老死了有什么区别?天方夜谭也没这么扯的。


    熊猫点头。“的确不合理,所以”熊猫看向老板娘。“你对自己的死因就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板娘显然也没想到自己的死因如此离奇,拧着眉头使劲的回想了下,终是摇头。“我第一次睁开眼时便是在雪山里,从这具躯体里醒来。”顿了顿,老板娘又道:“不,那不应该是记忆之初,我记得,自己刚醒来的时候这具躯体上有一些不明显的痕迹,只是我醒来后它就慢慢消失了,我也就没放心上,刚才想了下,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应该尸斑。借尸还魂也得有个过程,以及,按着你们的说法,这具躯体并不适合我,但我最终却在这具躯体里醒来,只能说明我在那之前必然还有一段经历。”


    对于这家伙在一具不合适的躯体里醒来我觉得不稀奇,做为一个古神类,它不可能在凡世找到一具可以兼容的躯体,既如此,实在找不到可以兼容的容器,神魂又在不断衰竭,也就只能咬着牙接受一具不兼容的容器。至于记不起来了,那更简单,想要在一具不兼容的躯体里活下来可不容易,尤其是那还是一具已经死了的躯体,首先得让它活过来,然后是改造成不要求完全兼容但至少不会有太大排斥的壳子,这个过程需要的力量着实不少,只怕老板娘神魂里的本源力量损耗得极为严重,而神魂受损,一点失忆已经是很幸运了,倒霉点可能就一辈子弱智甚至白痴了。


    老板娘被熊猫补了常识课。


    安安摸着下颌道:“能够让你出于本能那般将就,必然是神魂已经虚弱到一定程度了,若只是游荡,至少得游荡个几万年,而这么漫长的岁月,黑白无常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现,你游荡的时间应该不长。”


    游荡的时间不长,神魂却虚弱到饥不择食。


    我瞅了眼老板娘,如果没猜错,老板娘的死因不仅离奇,可能还很痛苦。


    我看了眼安安的眸子,宛若一块美丽的宝石,很美丽,却也冰冷,以及无机质,仿佛在看很多很多的死人。


    显然,这位和我想一块去了。


    老板娘九成九是被用做了什么邪术的祭品,因而被活生生的抽干了生命力,一瞬间从胚胎走到了寿终正寝,这死法绝对比凌迟、腰斩、烹刑、梳洗什么的更恐怖也更痛苦,呃,考虑到受害者是一枚蛋,可能它死的时候并不懂自己遭受的是什么,因为它是一枚蛋,一枚蛋是不明白什么是痛苦的,哪怕它正在遭受那种待遇与感觉。


    死因暂时弄不明白,人暂时也没办法复活,但熊猫在最后表示:有办法延续老板娘的存在时间,让它坚持得更久一些。


    安安对此很有兴趣。“又是不成熟的实验灵感待实验品检验。”


    熊猫道:“我在你眼里就那么没有节操?”


    安安很是惊奇:“你什么时候有过节操?”


    熊猫:“这回是认真的,真不是找实验品。”


    “先说来听听。”


    熊猫看向了歪在沙发上撸着狗子的我。


    我怔了下。“干嘛?”


    熊猫掏出了一把锋锐的手术刀。“放你点血。”


    我无语。“你当我是人参啊,不对,就算是人参,放血也没用。”


    老板娘不是躯体上的问题,它是神魂上的问题,喂血根本没用。


    “别人的血肯定没用,但你的血多少还是有点用的。”


    我道:“不可能,君族的血没这功能你对我做了什么?”


    君族的血甚至我最初那具神之躯的血都没这功能,但现在这个躯体可保不准,同处一屋檐下,熊猫拿普通人族做实验做腻了,保不准就将魔爪伸到我手上了,而它拿我做实验的话,只要不是特别变态,会造成巨大变化的实验,那么我还真不一定能发现,至少在副作用出现之前我不会发现。


    思及此我不由仔仔细细的用神识扫描了自己的躯体,没有问题,再扫描了一遍神魂,恢复得不错,也没问题,都没问题,那是我想多了?不,如果是我想多了,这家伙不会有让我放血的提议。


    熊猫眼神有些飘。“没有坏处的,你没发现你的神魂修复的更快了吗?”


    呃,之前没留意,比对一下的话,好像还真是。


    当年让宁渊给啃了,我的神魂也就剩下点渣渣,若是古神类上神的特殊性,我早就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但就算如此,也仍到如今才勉勉强强修复,还不是完全修补好,而是大体修补好了,想要完全修补好至少得十万八万年。而现在,进度的确快了不少,照这趋势,我觉得自己可能再过几千年就能完全恢复。


    “既然是好事,你怎么不与我说清楚?”我有些疑惑。


    神魂的修复问题一直都是我最大的隐患,所幸神魂足够强悍,不至于让我出现投个胎却生而白痴或残疾的情况,至少如今是没这情况了。但不能完全修复,我就不能重新问鼎神位,若是说清楚,我肯定会很感激熊猫。


    安安道:“因为它不保证能成功,更不确定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正处于理论阶段,尚需实验素材进行实践。”


    我看向熊猫,熊猫没吭声,但乌溜溜的眼神不是一般的飘。


    很好,我明白了。


    我掐死你个混蛋!!!


    第255章 第二章人贩子·代价


    我被放了足足一脸盆的血。


    死熊猫将它根据自己的理论制造出来的药物全都用在了我的身上,目前没多余的药给老板娘,就算有,它也没胆用在老板娘身上,谁知道会有什么副作用。老板娘可不是神魂已经修复得七七八八的我,就算有副作用也禁得起折腾。但如今就不一样了,药物浸入了我的神魂与血液之中,因此我的血液里也是具有药性的,虽然比不上成品药,但胜在安全,经过了我的过滤,血液里的药性可以肯定没有副作用,就算有,影响也微乎其微,相当安全,安全的让我想将死熊猫拔成秃鹫。


    做熊猫能做到这份上,死熊猫你也是绝了,人神共愤都不足以描绘你的三分恶劣。


    呜呜呜


    更绝的是我自己,皮毛好好,无怪乎孟凰会对它一摸钟情,我自己也下不了手拔毛啊,这算是我见犹怜的绒毛控版本吗


    我恨自己!


    我郁卒的任人放血,一脸盆的血,放完血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的脸色多么的像鬼,再放点完全可以去跟鬼当同类了。


    我掐着死熊猫的脖子问:“有补血的东西吗?”


    “阿胶、枸杞”死熊猫报出一长串补血的药名。“你想吃什么我让少凰给你买。”


    我默了一秒钟。“我不是说那些。”


    “你损失的是精血,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死熊猫犹豫了下,掏出了一枚丹药。“可以试试。”


    我无语的接过丹药,我发誓,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丹药,啊不,也不是完全没见过,很多年前娲灵初学炼丹时炼的丹药普遍如此实诚,一颗丹药愣是有拳头大。可眼前这位不是当年初学炼丹的娲灵,它是证医道成神的上神,一尊医道上神会出现初学者的那种错误?


    “这丹药?”我迟疑的看着这颗比我的拳头还要大的实诚丹药,这么实诚你让我怎么敢往嘴里送啊?我还没忘记娲灵最开始炼的丹药磕了之后的下场呢。


    “超补血的。”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一脸的真诚。


    我将丹药劈成两半。“咱俩一人一半。”


    熊猫坚决拒绝。“有病吧你,我又不贫血,吃这东西会补出问题的。”


    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的确有问题。“既如此,不如我也放你一脸盆血。”


    熊猫:“你还是拔我毛吧。”


    我悲切的控诉道:“让一个绒毛控拔你的毛,你怎么能这么残忍?”


    熊猫骂道:“难道你要放我一脸盆血就不残忍了?”


    我摸着良心回答:“不残忍。”


    放别人一脸盆血我肯定觉得残忍,但死熊猫,只要不损它的皮毛,便是将它大卸八块我都觉得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丹药我最后还是一口一口的啃了,虽然一点都不相信这颗丹药没有问题,但我也了解熊猫,这家伙虽然没节操,但还不是完全没底线,我和它实验室里关着的倒霉蛋还是有区别的,真正有大危险的实验它不会放我身上做。就算是修补神魂的实验,或许有副作用,但于我而言也多半是利大于弊,亦或是弊大于利但它有能力收拾后遗症,否则不会往我身上用,这枚丹药想来也如此。


    然,这枚丹药竟真的没问题。


    呃,也不能说完全没问题,但这回的问题倒真的和熊猫的节操无关。


    这枚丹药的用料很实诚,这实诚不仅仅体现在它的个头上,更体现在它的药效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本庄主鼻血长流,一检查,血气过盛,鼻腔毛细血管脆弱,以至于被过于旺盛的血气一冲就破裂了。


    我:“”


    ¥%@#


    死熊猫你拿出来的东西什么时候能没有任何问题?


    更让我郁卒的是本人血气超旺盛,不论我怎样提炼精血,浓缩血液,仍很快从流鼻血发展到了更严重的地步,皮下血管也开始往外冒血,呆过的地方活似凶杀现场,还是刚肢解了好几个大活人的那种凶杀现场。


    我不得不将熊猫从实验室里掐了出来。“流鼻血也就算了,天气热,全当上火了,但全身的皮下血管都在冒血,你让我怎么出门见人?”


    熊猫看着宛若血人般的我,脸上是显而易见的错愕。


    我勒个去,你丫给我磕丹的时候该不会根本不清楚这药效有多实诚吧?


    意识到这一点,我活吃了熊猫的心都有了。


    许是看出了我眼睛里的凶光,熊猫忙道:“可以放血,控制一下血气。”


    昨天才放了一脸盆血,今天还放血?


    我有点迟疑,这么个放血法,本庄主精血再多也会出事。


    精血不同于寻常血液,寻常人身上能提炼出一两滴就不错了,便是修士,精血也是有限的,最多一个茶蛊。


    君族是古神神民,精血自然要更多,但一脸盆血也要了我半条命。我现在到底是凡人,不是曾经的雷泽之主,雷泽之主活了千万年,便是放一条河流般的精血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再放精血,很容易死人的。


    “不需要精血,普通血液也可以。”熊猫忙道。


    普通血液?


    这还可以。


    见我点头,熊猫飞快的拖出来一只民国时代的浴桶。


    我:“”


    ***


    放了血,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我第一件事便是将死熊猫抓了起来捆成粽子,想了想,去寻鹓鶵。找到鸟的时候丫正和安安在竹林凉亭里讨论着什么,桌上还放着一块玉版,不时的记着什么。


    我瞧了一眼,全是神文,记的还都是关于如何复活的方案,已经划掉了一大片。


    其实真要复活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至少我就知道一个曾有人用过的法子,不过那法子太有伤天和。


    神类的子嗣也是可能胎死腹中的,若是父母造孽忒多,多到天道都看不过去了,因果重重,很可能导致胎儿胎死腹中。只是,凡人胎死腹中,不过是将一块失去生命力的血肉取出来的事,而神胎死腹中,不论是神女还是曾经是一个灵魂却在母胎时因故被一分为二的少凰姐妹俩都足以表明一个事实:古神族的胎儿很早就拥有了神魂与意识,纵是胎死腹中,神魂仍存。


    曾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想到了一个法子,寻找合适的上神的躯体,灭杀其神魂,再趁着躯体还没死透时渡入自己孩子的神魂,从而达到复活的目的。


    不过,少凰估计还做不出来这种事,就算她做得出来,她也不可能对自己的族人下手,能与神女的神魂兼容的躯体自然得是同类的躯体,而南明神族最忌同类相残。


    这一法子从一开始就没出现在这两只鸟的脑子里,于是乎头疼至今。


    鹓鶵都快绝望了。


    我对少凰道:“你真执着。”完全没看出来有什么气馁之色。


    少凰闻言,道:“还记得我在火车上讲过的故事吗?”


    我说:“你在火车上讲的故事太多了,我哪知你指的是哪个?”


    “世界末日,将世界改造成宛若游戏般的情况。”


    想起来了,活活逼疯了一个强大神类,印象太深刻了。


    “记得,它们怎么了?”


    “它们不止让我纠正了对凡人的态度,也让我意识到了一句话的道理。”少凰道:“在我还是帝姬的时候长姐便与我说过,如果有一日我对一件事感到了绝望,必然是因为你的思路不够开阔。”


    我懵逼的看着少凰,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少凰继续道:“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绝望不就是竭尽全力却仍无能为力的意思吗?直到看到那个文明,我才恍然大悟。那个凡人文明很弱小,唔,相对于神人而言是如此,它们无法阻止末日的到来,更无法终结末日,于是它们想到了让末日永不结束,只要末日不结束,世界便始终是个开放系统,而末日不为定局,世界便还有一线希望。也是基于这种思路,它们将世界改造成了一个无限刷新的游戏,让末日永远无法结束。”


    这我略有所知。


    若是将世界比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一个仍在延续的世界便是开放的系统,就好像一个人,它还活着,不管是怎么个活着,只要还活着,它的未来就说不准,怎么都有可能。而闭合系统,那还是人,却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因为已经死了,所以盖棺定论,它的一生已经注定,且没有任何其它的可能。


    世界末日结束后,世界会由开放系统转为闭合系统,不管内部的时间线、空间线如何混乱,它的毁灭都是注定且无法改变的事实——没有真神插手的前提。


    那个文明的举动,就等同于一个人即将死去,它们愣是将那人的命给吊着,让它死不咽气。只是,这种死不咽气的活法,相当之痛苦。


    少凰笑道:“它们的思路很开阔,遇到世界末日的文明很多,但从未有哪个文明如它们一般在意识到自己无法阻止末日更无法终结末日时干脆让末日永不结束。”


    我说:“别的文明不一定是想不到,也可能是宁愿死个痛快也不想死不咽气。”


    末日永不结束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身处其中的人将遭受的痛苦根本无法想象,若那是噩梦,那么那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噩梦。生不如死的在末日中沉沦,寻找、等待那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的一线生机与干脆利落的毁灭速死,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


    少凰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不论别的文明如何,那个文明的思路都很开阔,不是吗?”


    我点头,的确很开阔。


    既然无法阻止末日降临,更无法终结末日,那么就让末日永不结束吧。但凡思维逻辑正常的人都不会有如此神奇的脑回路,不过这也足以说明那个文明究竟绝望到了什么地步,若非如此怎会有如此清奇的脑回路?


    少凰说:“它们最后得救了,末日被拯救,噩梦结束了。”


    我说:“那是因为你找了过去。”


    如果没有少凰,那个文明会得救吗?


    答案是不会,永远沉沦末日对于精神乃至灵魂的伤害是巨大且不可逆的,很难说最后还活着的人有多少,以及,幸存者里有没有精神状况正常的人,神都能活活逼疯,何况凡人。


    少凰点头。“就算我没找过去,它们也给自己报了仇。”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道:“你莫不是认为一个被活活逼疯失去了理智的神类还能有什么前途?”


    神类失去了理智那叫怪物,连凶兽都不如,好歹凶兽到了一定境界是会恢复理智的。


    怪物能有什么鬼前途?


    少凰笑道:“所以,不论做人还是做神,思路都得开阔,哪怕无法达到最初的预期,也多少会有所获。我现在是拿幼崽的情况没办法,但我不认为就真的没有办法,所谓没办法只是我思路不够开阔,因而暂时没办法,若是她在”


    我无言以对,只想感慨,孟凰如果真的死了,那就真的是太可惜了。


    问鹓鶵借了一把火,我又拎着熊猫走了。


    直到被放进一口炼丹的鼎里熊猫才真的意识到我这回是真要煮了它。


    “我没逼你,是你自愿放血的。”熊猫蹦跶着道。


    我捂着流血的鼻子点头。“的确是我自愿的,所以你放我血我没生气。”


    “不生气你现在是在干什么?”


    “你什么时候拿我做实验的?”被人做实验给改造了,我竟然都没发现,丫给人下药的本事也是够高的,或者该说,真有经验。


    熊猫语塞。“我发誓,下次一定与你打招呼。”


    “你还惦记着下次呢。”我怒,抓起盖子就要盖上。


    熊猫使劲的一蹦,用脑袋一顶,将盖子撞飞。“我可以补偿你。”


    我思考了下,虽然凤凰真火能伤这家伙,但能不能煮个十分熟却是很不好说,就算真得煮的熟,这家伙也不可能真的就这么挂了,它能给别人弄躯体,没道理没给自己多弄几个当后手。权衡利弊的话,拿这家伙的补偿是最划算的。


    我趴在鼎沿上道:“我曾于混沌中得到过一株混沌灵芝。”


    “你说那个,我知道,被我用掉了。”顿了顿,熊猫惊悚的看着我。“你莫不是想让我还?我可告诉你,我当年是用了别的东西与君族交换的,两厢情愿,没有还的道理。”


    行吧,我现在知道为何少凰没来找我谈混沌灵芝的事了。


    “那么珍贵的东西你用光了?”我问。


    “做实验需要,回过神来的时候它已经被用完了。”熊猫一脸的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很后悔。


    我:“盘古世界还有谁有混沌灵芝?”


    熊猫很是惋惜的道:“就那一株,我曾让人去混沌中找过,不过那东西太罕见了,一直都没找到,不然我的研究也不会做到一半就没法继续了。”


    你特喵的能别三句话不离本行吗?


    我想了想,道:“你给我点关键时候能救命的东西,不掺佐料的那种。”


    熊猫忙不迭点头答应。


    我继续道:“还有,帮我做个手术。”


    熊猫一脸懵逼的看着我。“中邪了你居然敢让我做手术!?”


    我磨了磨牙。“虽然我不是凶兽,但你若敢在手术过程中做什么多余的事,我不介意吃了你。”


    熊猫:“你得相信我的节操。”


    节操?


    你有那玩意?


    ***


    熊猫有没有节操不得而知,不过手术过程一切顺利,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用照镜子我都能肯定自己的脸色肯定不是很好,没见我鼻孔都不流血了,一场手术,血气过旺的问题都给解决了。


    熊猫犹豫了下还是道:“虽然我和南明关系好,但我还是想说,你这么做,君族会很伤心的,整个盘古世界就这么一件,这么珍贵的东西它们给你是因为你是始祖,希望能够让你恢复,不是让你拿来为不相干的种族做善事的。”


    我将灰色的养魂玉放入袋子里。“我知道啊,所以我不打算做善事。”


    熊猫不解:“不打算做善事你将它取出来做什么?”


    我笑问:“你说阿莯能为这一方人族的延续付出多大的代价?”


    熊猫想了想,说:“不会很大,毕竟,人族分支很多,缺了这一支也不会绝种,而它已经被人族给弄得快麻木了。”


    我不解。“麻木?”


    熊猫随口道:“还不是人族隔三差五就会闹出点篓子来,作死精神非常可嘉。”


    能够让上神都觉得麻烦的篓子。


    我想了想。“不是只惹过少凰一次吗?”算上这次也不过第二次。


    “是只惹过少凰一次,但盘古世界又不止少凰一位尊神。”


    我秒懂,若如此,作死精神的确可嘉。


    我对阿莯愿意付出多少有些忐忑,若是她开出的价码太低,这枚养魂玉我自然还是要拿出来的,只是彼时是拿出来为人族要人情还是为君族要人情?


    若是后者自然无妨,若是前者,正如熊猫所言,这枚养魂玉很珍贵,君族为了得到它付出了很多,虽然给了我,但我并没有拿它随便给别人做人情的资格。硬要那么做,我会寒了整个君族的心。


    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并不意味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就可以肆意作践孩子的心意了。


    因着彼此都算得上是熟人了,加之阿莯的节操比熊猫有保障多了,因此我开门见山的问:“你能付出多少?”


    阿莯一脸懵的看着我。“啊?”


    我说:“养魂玉。”


    阿莯怔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我什么意思,道:“人族祖庙的宝库里虽有几样可与养魂玉的价值媲美的宝物,但祖庙宝库里最重要的那些东西,我不能私自挪用,需征得诸分支首领的同意。”


    我的心霎时沉入了从极渊。


    作者有话说:


    虽然是个背景板,连配角都谈不上,但孟凰在我的设定里,反正我回头看的时候她好像已经被我给写成了一个超复杂矛盾的人,顺心意的同时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教徒弟也是因材施教,画风截然不同。


    第256章 第二章人贩子·人心


    阿莯道:“不过我的神宫里的私人宝库可以自己决定。”


    祖宗,说话大喘气很吓人的好不好?


    我问:“那你有什么?”


    “你想要什么?”


    “我没什么特别需要的,所以想看看你有什么合适的东西没,我总不能让君族吃亏。”我说。


    阿莯报出了一长串的名字,真特喵的富有,然而悲催的是全都比不上这枚养魂玉的价值,便是我想凑合一下,她开出的筹码里最为出色的几样又偏偏是君族拿了也没什么用的,我要真做这么个交易,能将君族各个分支的首领给气死。


    我最后只能道:“要不,你欠个人情算了。”


    阿莯显然很有自知之明。“我的人情这么有价值?”


    一个上神的人情自然是极有价值的,但跟养魂玉一比的话,完全没法比,这可是盘古世界甚至整个周边世界群唯一一枚能够帮助修复神魂的宝物,因此我说:“养魂玉只是借你,要还的。”


    阿莯点头:“行。”


    阿莯与少凰如何谈的我不得而知,反正我最后得知的结果是少凰接受了养魂玉,但她不打算既往不咎,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她不会亲自出手,并且只会做一次局,若是人族能够破局,她自会既往不咎,另,襄仲她也不能保证,毕竟,襄仲的情况,不让他做点什么发泄,只会出更大的事,不过她保证会按住襄仲,让襄仲只有一次出手复仇的机会,不论成功与否,事后都不得不死不休的继续打击报复。


    这生意谈的,我很是感慨。


    阿莯道:“养魂玉虽珍贵,但不论怎样的珍宝都大不过少凰的荣耀与美德。”


    我茫然。“她有这两样东西?”


    “王的荣耀与美德是子民的利益。”


    我秒懂。


    若是因着养魂玉而对犯罪者轻拿轻放,那么等于向犯罪者妥协,表示以后不论做了什么,只要事后有人愿意替其拿出补偿,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若是如此,同样的事情必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这是人性所注定的,不论事后怎么补偿,本身都是赚的,而古神类的寿命不管拿什么换都不亏,同理,对于失去生命的古神类而言,拿什么来换都是亏。


    想要制止一种犯罪无休无止的重复上演,最好的办法便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的事时便施以雷霆手段,怎么血腥残忍就怎么来,越残忍越好,人道主义,那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就算用来也不是用来跟罪人做。


    想来,当年少凰在夏王朝施时公报私仇的计划灭绝人族也是此种想法,不把人打残打死了,没法杀鸡儆猴,哪怕最后被人搅了局不能打死,她也坚持砍掉那只鸡的四肢,把它做成鸡彘。


    我说:“不曾想她竟如此有身为君王的自觉与责任。”


    真正的王者是什么样的?


    痴情、俊美、聪明,亦或重情重义、爱民如子?


    答案是否。


    古往今来的明君有几个是真的痴情的?痴情的明君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而现实里,会痴情的那都是脑残的昏君,明君所谓的痴情,不过是因为宠爱的那个人正好没有威胁自己的能力,很安全,所以放心的宠,但宠和爱是一回事吗?重情重义亦如此。


    俊美什么的,历史上那些君王有多少是真的俊美如天人的?


    爱民如子,得了吧,圣父都没那么博大的胸怀。


    聪明这一点倒是必备的,不够聪明的人坐不稳王座。


    除此之外,欺诈、权衡以及利用这些都是君王的基本技能。


    讲真,我一直都觉得,君王是这世间最极端的存在,视情况需要,他们可以是最伟大的君子,也可以是最无耻的小人。


    对于君王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我很不好说,因为那么多王,每个人都不一样,但美德与荣耀,君王是政客,政客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两样东西。


    如今,我发现少凰这个非典型性暴君的思维逻辑赫然最合理的,美德与荣耀恰恰是君王最需要的素质,只是,和旁人的美德与荣耀不同,君王的美德与荣耀不是个人品行,而是子民的利益。


    阿莯闻言哭笑不得。“她那不是自觉,是师尊洗脑太成功。”


    ***


    喜马拉雅山的秘境被安安掏空了所有能量用在了蛋上,因此寻出来的蛋这几日都孵了出来,一窝毛绒绒,超可爱超萌,也超危险。


    吐火是凤凰与生俱来的本能,如同呼吸一般,不同的是,呼吸这种本能是无害的,吐火这种本能,对凤凰自身而言也是无害的,凤凰什么死法都有可能,唯独不存在被烧死的可能,谁见过火焰会被烧死的?凤凰也是这个道理,只是,凤凰不会被烧死并不代表旁人就不会。


    我不过撸了两把毛就被小家伙不小心喷出来的火星子烧了好几回,鳞片都有点发红了。不过,你别说,毛绒绒真的好软和,软软的绒毛撸起来比熊猫还舒服。


    虽如此,我最终还是不得不告别了这一窝五颜六色的毛绒绒。


    一只青鸾毛绒绒趁人不注意溜出了山庄玩,没出事,确切说,只有它没事,有事的是别人,差点引起整个街道的大火。


    无怪乎幼崽学会控制火焰之前南明神族都不会放孩子出门,就这情况,放毛绒绒出门玩那不叫玩,叫祸害。若非亲眼所见,根本无法相信如此可爱又萌萌哒的毛绒绒竟有如此破坏力。


    鹤城可是有几百万人口,这一窝毛绒绒若是不小心我只得忍痛赞同少凰的提议——少凰觉得鹤城迟早沦为战场,一窝幼崽搁这太不安全了,加之神女如今的神魂也稳定了下来,便让她与水光一起走,帮着照顾毛绒绒们。


    在城市里不好乱飞,容易被人看到,尤其是今儿正好是艳阳高照,这种天气飞着其实也不是很舒服,太晒。自然,后者只是我个人的感觉,这些火焰所孕育的凤凰绝不会觉得晒的,但也不想引起什么麻烦,因此是出城后再飞。


    安安去送了,然后小姑姑傍晚时来接孩子她都还没回来。


    不怪我这么久都没注意到她不在,旁的孩子找不到人可能出事了,但安安谁出事她都不可能出事,加之的血气过盛问题又复发了,正头疼着呢,哪有空管她什么时候回来。


    小姑姑自是不理解我的心情,我也没法,或者说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解释她家孩子的里子不是人,是一只非典型性古神类暴君的事,这太让人接受无能了。


    小姑姑被我迟钝且毫无担忧之情的态度给气得不轻,当即就打了110,然后就要去找孩子。


    我挺想说,犯不着去找,不管安安因为什么原因而没回来,反正我是没感觉到别的上位神灵的气息,她没按时回来肯定不是因为和别的神类干起来了这种事,既如此,她肯定连根毛都不会少,有什么好找的,等她玩够了自然就回来了。


    这些没法告诉小姑姑,因为这不免得提到少凰是怎么回事,我最终不得不陪着小姑姑一起出门找人。


    我错了。


    我不该忽略了少凰的血统,更不该忽略了这家伙近来心情不是很好,好吧,也不是不好,而是非常不好。


    与阿莯的交易虽然谈不上太吃亏,但本质上就是一种妥协,寻常人自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高兴还来不及,因为神女的神魂暂时是保住了。可对于少凰而言,犯了事就得重惩,如今却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固然能说服自己的本心,却也终究不爽。


    以上我是在感觉到那磅礴的属于凶兽的负能量场时出现在脑海里的东西。


    少凰不爽,会有很多人倒霉。


    凶兽的这种负能量场我不陌生,曾经报复凶兽那么多年,我被这种负能量场洗礼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事了,每回都会落下心魔,到了后期的时候我跟心魔PK都快成习惯了。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凶兽是怎么回事。


    人生活久了尚且会制造出无数的垃圾,而世界运行久了,智慧生命越来越多,积攒的怨气、恶念、晦气等等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垃圾总得处理,于是有了凶兽,凶兽便是以这些负能量为食粮的怪物,自然,就如人以五谷杂粮为主食却不止吃五谷杂粮一样,凶兽除了那些负能量,别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也都吃,牙口相当好,百无禁忌,吃嘛嘛香。


    我曾经研究过,凶兽从躯体到神魂都是由那些负能量构成的,这大抵也是凶兽在成年前都无法保持理智,神智方面连野兽都不如的原因。


    这种特殊的构造所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成年前没有理智这一点,还有别的,比如不能直视凶兽的神魂,那是由天地间最黑暗的东西构成的,直视凶兽的神魂等于直视天地间所有的罪恶,清弥那个凶兽渣渣就做过这种实验,哪怕是上神直视凶兽的神魂也会落下严重的后遗症。


    我上次被少凰附身,只是与她的神魂有了些许接触就足足半年的时间都不正常,看到大街上走过的人群,总忍不住想尝尝什么味也是个例子,但这些都不是最令人头疼的。


    众所周知,凶兽最令人恶心的是不死的特性,但凶兽最令人乃至神都想找块豆腐撞死的却是它们对心灵的影响。


    凶兽能够利用自身特性制造出一个负能量场,在这个范围里的所有智慧生灵,只要心中有恶念都会被成倍的放大,堪比天魔,唯一不同的大抵就是天魔更具有攻击性,你就是没恶念天魔也会日日夜夜的给你催眠出一个来,而凶兽能量场则是你没恶念,那它也拿你没辄,问题在于,这世间谁的心里会一点恶念都没有?


    太古时众神猎杀凶兽最棘手的从来都不是凶兽的强大,而是搏杀时不免进入它的磁场范围,让洗礼一番,多多少少都会落下心魔,心性足够强大,回头自然能将心魔给化解,不够强大的通常要不了多久就能打GG。


    人形自走恶念放大器莫过于此。


    对于这种令人想死的能力,众神称之为凶兽场。


    我感觉到了一个笼罩了方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凶兽场。


    九凶兽的凶兽场我都相当熟悉,一秒钟不到便判断出这不是任何一头凶兽的凶兽场。


    令人诧异的是,这里头有桓寂与宁渊的味道。


    我勒个去,这两位难不成共同孕育了一头凶兽后代?且不提这两位的物种差异有多大,便是这两位真的口味重,天道也不会允许有第十头纯血凶兽诞生,又不是活腻了。


    也顾不上陪小姑姑找孩子了,我操起爬云术就往感觉到的地方跑去。


    凶兽场的核心是一栋废弃的烂尾楼,我却感觉了许多的生命反应,这里头有人,很多人。


    什么情况?


    血腥味这么重。


    我微微掩住鼻子,同时抬腿破门而入。


    “呕”


    谢天谢地,今天还没吃东西,便是想吐也吐出来,不然这会真得吐得天昏地暗了。


    抬爪招来几乎成液体的雷霆将屋里正在虐杀稚童的禽兽劈个半死,不待我拔出烨宁杀人进补便见那些方才还虐杀孩子虐得相当兴奋的大人们忽然抱着血泊中或支离破碎或不成人形的孩子嚎啕大哭,悲恸无比。


    我愣了下,皱了皱眉,抬脚就去找人,忽的踩到了什么,感觉有点怪异,不由低头,移开脚,地上赫然是一只被踩扁了血淋淋的眼珠子,看眼珠子的尺寸,应是七八岁孩子的。


    深呼吸,控制住自己的怒火。


    忍,忍,忍,忍无可忍,忍个屁啊忍。


    我寻到目标所在大门,一脚踢开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的看到了里头正在打坐的安安。


    果然啊,虽然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会有宁渊与桓寂的味道,但这颗星球上有可能有这种能力的只有这只血统无限接近凶兽的家伙,它的神魂冰冷黑暗得如同凶兽之魂,旁的凶兽后裔的灵魂可没这种特性,而神魂有此特性,那有这种能力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你有这个能力,但你到底不是凶兽啊,怎么能如此胡来。


    被我掐着脖子拎起来的安安才反应过来并睁开眼。“咳干嘛”


    我冷冷的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


    安安茫然的看着我。


    我将人拎出了门,指着那些支离破碎活脱脱人彘的稚童说:“他们哪惹你了?”


    安安努力想将脖子从我的爪子里拯救出来,闻言头也不抬的回答:“没惹我。”


    我怒:“没惹你你害他们做什么?便是株连,杀人亦不过头点地”


    安安不悦道:“这不是我的意思,你既然能找到这里,想来对凶兽场了解得很透彻,若那几个人族心中无恶念,我的凶兽场根本影响不了他们什么,是他们想要这么做的,最多就是他们原本只是想挖了那几只幼崽的眼睛,或者砍掉双手或双脚,以便乞讨时能引起路人的恻隐之心讨得更多的钱。而因为我的凶兽场的关系,他们进化了,没能控制住自己,将幼崽给做成了人彘。我从头到尾什么都没指使,一切都是出自他们自己的本我意志。”


    区别大了。


    许是看出了我的怒火,安安道:“刀是用来杀人的,铸刀人却是无辜的。”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不对,差点让你带沟里去了。


    我说:“再禽兽不如的人也不可能狠得下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给做成人彘。”我又不聋不瞎,一看那些人的表现与相貌便猜到了他们和那些已成人彘的孩子的关系。


    “这个倒是我做的,我施了个法,将那些卖不掉的孩子换成了他们的亲生骨肉,不过他们一直以为那是被拐来的孩子,你刚才电他们了?障眼法被破了呀。”安安略有些惋惜的说。


    我:“”


    虽然很想说那些孩子挺可怜的,但考虑到要不是这位捣乱,受害的就是那些更倒霉更无辜的孩子,莫名的无法指责安安了。


    我松开了爪子,但那些大人却显然听清了我们的对话知道了怎么回事,愤怒的拿着还带着他们亲生骨肉的血的刀子向我们冲了过来。


    “我杀了你”


    我随手一团雷霆丢了过去将人劈晕。“凶兽场又是怎么回事?”


    “与生俱来的天赋。”


    我重复道:“我是问,为什么放出凶兽场?”


    “凶兽场是每只凶兽自带的,若不刻意收敛,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周围,如同呼吸一般自然。”


    这我倒真没想到,我一直以为这是凶兽拿来对付人的手段,不曾想,这竟是它们生来就如同呼吸一般存在着的东西。“凶兽竟然也会刻意收敛自己的影响避免祸害别人?”我大为惊奇。


    安安抽了抽嘴角。“若是不收敛起来很容易被众神察觉。”


    也是,古神类最初寻找凶兽时靠的就是扫描凶兽场,也是凶兽死得次数多了以后凶兽场才慢慢变得少见起来。


    “既然平日里都收敛着,如今怎么又不收敛了?”


    安安叹道:“心情不好,不想收敛了。”


    我说:“你这样是正在行使你与阿莯约定的那一次报复机会吗?”


    “不,只是心情不好。”


    你心情不好的影响力可真是够大的。


    我忍着火气道:“这里是鹤城,是我的地盘。”


    “我知道,所以我只是放出了凶兽场,而非用自己的神魂污染这一片。”


    “这意思是我还要谢谢你没把事情做绝”


    “你要这么想也行。”


    我日你祖口胡,我现在对凤凰没兴趣,认识熊孩子祖宗就是这点不好。


    深呼吸,吸气,吐气冷静下来了。


    我道:“你被神尊收拾得还不够啊?”


    “它现在是死是活可说不准,就算没死,能不能活着回来更不好说,盘古世界想要它死的神可不少。”


    我愣了下。“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也是其中之一?”如果是这样,那阿莯与白彧可真是瞎了眼,别提熊猫,就熊猫那节操只怕本质上根本不在乎谁当权,以及谁的理念能够实行。


    安安摇头。


    不是就好,我松了口气。“既如此,你就不怕它回来收拾你?”


    “我会注意分寸,只要没过界,它便不会杀我。”


    “你已经快过界了。”


    “我正在冷静,控制脾气也需要时间。”


    “那你快点。”


    “我心情不好,你越催我越上火,凶兽场便越扩大。”


    我:“”我特喵的杀了你算了。


    第257章 第二章人贩子·疫苗


    安安冷静下来将凶兽场收敛起来的时候我也将这地方给弄清楚了,人贩子窝点,且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窝点,类似于中转站,因此生命反应才密集,有大人也有孩子,大人都是女性,都是要卖去山里的,孩子的话,优先选择卖掉,卖不掉的话则弄成残废去乞讨,同样不浪费资源。


    上头有关系,加之人口贩卖太影响政府的门面,因此政府绝不会大咧咧的公告天下自己的辖区有贩卖人口的犯罪集团,因而这些家伙平日里倒也挺猖狂的,若非这回踢到了安安这块心情正不好的铁板,估计还能一直猖狂下去。


    已经冷静下来的安安说:“这集团的大老板肯定是个非常优秀的人。”


    我不解的看着安安。


    安安道:“产销一条龙,一点资源都没浪费,每一份资源都做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这分明是非常认真的将人口贩卖当成了终生事业来经营,看这里的规模,显然做得很大,难道不算优秀?”


    我说:“优秀个屁,渣滓罢了。还有,这些是人,不是资源。”


    安安无语道:“我是非人,你与我说这个有意义?”


    我无奈道:“是你先胡说八道的。”


    安安道:“长姐有个弟子就是专门搞人口贩卖的。”


    “啊?”我茫然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丫什么意思。“孟凰这是教出了渣滓?”


    安安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东光的人口贩卖是在无数的世界中寻找那些资质出色的智慧生物幼崽,没父母的直接带走,有父母的征询一下,同意也带走。收集到的幼崽全都送回神界,卖给懒得出门却又需要徒弟来继承道统的死宅神仙为徒。双方都是你情我愿,互惠互利。”


    我不由抽了抽嘴角,必须得说,孟凰真心会教徒弟,一个徒弟一种画风,孔门弟子三千的孔夫子都没这本事。


    安安总结道:“虽然不知道这个人口贩卖集团的主人是谁,但,太差劲了,东光那家伙可是做到了所有人都感激他。”顿了顿,安安补充了一句:“少部分被卖掉的人例外。”


    我不解:“为什么?不都是你情我愿的吗?”怎么还会不高兴?


    “东光贩卖人口都是以拍卖的形式,根据根骨资质划分不同等级,再让人拍卖,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带走商品。”


    “这有什么问题吗?”能够让神人看得上眼的根骨资质必然不会差,既然是好资质,拍卖也很正常。


    “师父买徒弟时花了多少资源,弟子出师后就得还多少给师父。”


    我怔了下。“那也就说,拜师之时弟子便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越是资质出众的弟子,债务越重。”


    我深以为,那个叫东光的神人太有创意了,跟它一比,人族的这些贩卖人口的简直弱爆了。


    我好奇的问:“那如果卖不掉呢?”


    “那就留下来培养一下当仆人,神界那么大,神宫也有不少座,不管是洒扫还是照顾花木都需要人手,心气高不想当仆人的也可以去韶光神宫当实验品,韶光神宫的酬劳很丰厚,从丹药到上品的功法应有尽有。”


    东光神人,你牛。


    我这辈子就没佩服的人很少,现在你是其中之一了,名列前茅的那种。


    不论我多么的佩服东光,人族的人贩子都不是它,现在这仍旧是个麻烦,得处理。


    将所有人贩子抓起来送给了熊猫让她问名单,问出来多少人我就抓多少人回来给她做实验,熊猫喜得立时向我保证一个人都不会漏下。


    处理完了人贩子,我这才报警。


    啥?


    人贩子都失踪了我会被调查?


    那就调查吧,我不认为特勤处会允许普通人去熊猫的实验室找证据,随便带出来点东西都可能是浩劫,而没有证据,你能拿我咋的?


    虽然报了警,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得救。


    那些大人还好,各回各家就是了,但那些孩子,来源太广泛了,年纪大点的还好,多少还记得自己家在哪,但小点的,完全不能指望他们能告诉你家在哪,只能在孤儿院先呆着,直到家人找过来,可能很快,也很快很多年都找不来。认真说起来,这几类倒也算不上多麻烦,最让人觉得头疼的是最后一类:本身就是被家人卖掉的,多为女孩,家庭重男轻女,养不活太多孩子或为了生个男孩又不想因为超生而罚款,就算查到她们的家在哪,送回去也不过是让她们再被卖一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对孤儿院其实不是那么放心。


    我相信警察局会找好的孤儿院收养这些孩子,但,人太多了,必然会被分到不同的孤儿院,而警察局也不能保证每个孤儿院都是干干净净的,不会虐待幼崽,以及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都没什么问题。毕竟,孤儿院的情况注定了,若是幼崽受到欺负,他们要么不敢说,要么说了也没用,除非孤儿院的龌龊闹得特别大,大到根本捂不住,否则受害者只能永远沉默,而就算最后捂不住了,受害者也不过再让社会舆论再伤害一次,欺软怕硬是人之本性,受害者本就是弱势群体,属于社会舆论最喜欢的类型,揭开伤疤供人展览以满足八卦之心。


    安安对此很是无语。“这是当权政府的问题,真出了事也是它们无能失职,你根本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我想了想,问安安:“南明会有那些情况吗?”


    安安果断摇头。


    我挑眉。“未免太笃定了吧?”


    “骄傲是南明神族的天性,我们或许会践踏其它种族的骄傲,却永远不会践踏自己种族的骄傲。”


    想想南明神族的骄傲天性,倒也是,人类和南明神族在这方面区别太大了。


    我说:“南明不止神人。”


    “它们不敢。”


    “为何?”


    安安回以三个字:“诛九族。”


    行,你无敌了。


    我道:“没有碰上倒也罢了,既然碰上了,我便没法什么都不做,而且,既有办法确保万无一失,我何乐而不为?”


    安安诧异道:“你打算收养他们?”


    “怎么可能,雪莹山庄已经够我头疼了,而且雪莹山庄的情况,也不适合收养正常的孩子。”之前招的员工除了辜小哥可都在熊猫的实验室里呆着呢,不,也不是呆着,这个时候估计已经被销毁了。


    “那你如何确保万无一失?”


    我笑道:“姑获鸟。”


    安安默了一秒钟。“你要将一群人族幼崽交到妖怪手里?”


    “姑获鸟是最靠谱的。”我说。


    “人族不会同意的。”


    “我相信姑获鸟胜过相信人族。”我道:“除非想和雪莹山庄开战,否则我的意见他们就必须重视。”


    事实证明,特勤处不想跟雪莹山庄开战,而且他们本身,估计也是相信姑获鸟胜过相信自己的同类,至少赵哥的态度,我觉得他在收养孤儿这方面更相信姑获鸟。


    我问了姑获鸟没意见后便没管了,剩下的自有人处理,也很有效率,相关部门只用了一天就将所有程序给走完了。


    赵哥表示,鹤城的孤儿院,姑获鸟可以随便挑一所接手。


    姑获鸟要求将她的大宅扩建一下就行了,之前收养的孩子们已经住习惯了那里,突然换个地方,很容易让孩子们不安。


    所有没找到父母的孩子都送了过去,找到父母的孩子也有一部分也送了过去,虽然都查到家在哪了还将孩子送孤儿院挺不合法的,不过如果父母突然死光了的话,那也就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了。


    本来我和姑获鸟还在头疼如何不将这些孩子送回去,能够卖一次孩子就能卖第二次,送回去也是让孩子受伤,不如不送,至于法律,想想办法,总能找到漏洞钻。就是需要钻漏洞的孩子有点多,使得事情变得更加棘手。


    姑获鸟抓了抓脑袋,最后问我:“要不把那些人都吃了算了。”


    我说:“我以为你只吃死掉的幼崽尸体。”


    “只有极度饥饿的时候我才会吃已经死的幼崽尸体,平时吃人的话都是吃成年人族。”姑获鸟道。


    我:“”所以除了活着的幼崽,你什么都吃的吧?


    真不愧是母爱所孕育出来的妖灵,除了对幼崽有爱,对谁都没爱。


    好一会,我道:“雪莹山庄辖区内不许吃人。”


    姑获鸟无奈的回去种蘑菇。


    我不想杀人,姑获鸟还想在华中呆下去,自然不会跟我对着干,但那些父母还是死了。


    原因?


    死熊猫立了一句神言。


    少凰立了一句神言,属于真神言出法随的能力愣是让已经尸骨无存的刘元复活了,死熊猫虽然实力不如与少凰,但她也是真神,一尊货真价实的上神,所以她一句神言,我头疼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人都死光了,幼崽自然就是货真价实的孤儿了。


    死熊猫欢喜的问我:“你看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是不是应该回报一二?”


    我心中呵呵,面上却没有表情的问:“如何回报?”


    “让我研究一二。”


    我挑眉。“这么久了我不信你没研究过我。”


    “没研究过你的神魂。”


    所以你丫是没完了吧?


    我问:“你觉得咱俩的关系好到能让你研究我神魂的程度了吗?”


    神魂是命门,随便动点什么手脚,后果都是惨烈的,甚至不需要动什么手脚,在你放开防御的时候来一记狠的,就算是神人也得死得透透的,也因此,神人对于自己的神魂是所有东西里保护得最严实的。凶兽另当别论,丫的神魂谁沾上谁悲剧。


    熊猫叹道:“自然没到那个境界,要不,咱们结个同生同死的道侣誓约,如此你就不用担心我害你了。”


    闻言,我不由一怔,忽然有点明白为何这家伙会有两位数的道侣了。


    有了第一个受害者,又有了第二个。


    一而再,再而三,神界的神人究竟多么蠢才能让这家伙手里的受害者神数达到那样惊人的程度?脑子都喂狗了不成?


    如今看来,不是神人们的脑子喂了狗,也未必是色令智昏。


    同生同死的道侣誓约是盘古世界最罕见的一种神人誓约。


    此时此刻我是爱你的,爱得愿意与你同生共死,但十万年百万年后我不能保证我对你的心情一如今日。


    神人太过漫长的生命促使很少有神人的道侣真的能够走到天荒地老的,因此神人结为道侣都是普通的誓约,只要不是极品,最终都是好聚好散。


    自然,如人族有大量的人撑不住七年之痒,却也有少部分能够保持着深爱彼此的心情一直到金婚钻石婚一样,神人中自然也有金婚钻石婚。


    NO.1的道侣是北溟神族的始祖少绾与契,我算是这段婚姻的见证人之一。


    少绾是盘古开天辟地时演化世界的四灵之一的水灵,虽然四灵演化世界,但彼时刚出生的四灵,性情都很不稳定,见过熊孩子吗?彼时的四灵就是熊孩子中的熊孩子,不仅很是不配合,还故意捣乱,只是熊孩子的破坏力不过拆家,四灵的破坏力……史称四灵做乱,而这场作乱的结局自然以四灵被盘古父神镇压而告终。火灵被封印,水灵一条命丢了九成,直到很多年后才得以恢复人形与神智,风灵与地灵,都挂了,但不是挂得彻底的那种。


    地灵的一部分落在了北溟,与北溟的水之灵气融合孕育出了天地间第一头玄武,栖息于北溟,也是很长岁月里北溟唯一的智慧生灵,丫比我还惨,北溟的范围可比我的雷泽辽阔无数倍。也不对,应该是我比它惨才对,它最后发现了少绾,后来还结为了道侣,我还记得我们当年旅游到北溟时遇到它们俩的情况,真是恩爱的一对道侣。


    只是后来我死了,也就不清楚这两位最终有没有审美疲劳以至于好聚好散,为我补了后续的是少凰,那两位时至今日仍旧是一对恩爱夫妻,并且繁衍出了整个北溟神族。


    其次的是神尊与它的道侣,据少凰所言,很多神在一开始都不看好这两位,神尊此神,什么都好,就是感情上渣得连神都不忍直视,也因此当年很多神都打赌这两位什么时候分,结果,一万年过去、十万年过去、一百万年过去、千万年过去,这两位虽然在时光的流逝里改变了很多,但唯独对对彼此的心情一直未改。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不少,但同生共死的誓约,哪怕是神人钻石婚的道侣中也罕有人立,半是不喜欢自己的生命不由自己掌控的感觉,半是觉得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有个人活着还可以为另一个人报仇,若是都死了,仇家却活蹦乱跳的,就算已经死了多半也会被气得再死一次。


    但在死熊猫那里,这个誓约倒是能够让人放心,就算知道这家伙节操欠费,但想着它都愿意立这样的誓约,想来也是真的爱自己,至少不会伤害自己,然后那长长的受害者名单足以说明结局。


    只是,跟我立同生共死的道侣誓约?


    我说:“且不说我还有个没分手的道侣,便是不谈风君子,我如今心悦的也是尘寰,吃饱了撑的与你结道侣。”


    尤其是清楚这家伙手下的受害者何其丰富,何其悲剧,我便是脑子让门挤了也不可能去跳这个坑,本庄主又不是抖M。


    熊猫道:“我帮了你忙呢。”


    丫不提这事还好,一提我就想揍熊猫。


    “他们与你有何仇怨?”有必要杀人吗?全送进监狱里不就行了?啥?没那么多罪名?没听说过栽赃嫁祸吗?


    熊猫想也不想的回答:“无怨无仇。”


    “你一句话死了几十条人命。”我说。


    “哦,那又如何?”


    看着满不在乎的熊猫,我诧异不已。“你这样是如何证的道?”若是如阿莯一般证的杀伐之道倒也罢了,杀伐之道本来就是要杀人,但问题是这位证的是济世行善的医道。


    熊猫瞥了我一眼。“我这并非道的问题,而是种族歧视,证道并不影响我对人族种族歧视。”


    我叹道:“你其实并未彻底摆脱人族对你的阴影。”


    “我已走出来了。”


    “那你这种族歧视是什么情况?”


    “你被人虐待了,就算最后经过心理治疗走出来了,会因此原谅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并且善待它们?”


    我回道:“除非不善待会有不好的后果,否则我只会杀了曾经伤害过我的人。”留着干嘛?没事让自己回忆过去的痛苦?


    熊猫点头。“所以我歧视人族。”


    我捋了捋自己有点乱的脑子。“这不一样,虐待过你的是一个人族,并非整个人族。”


    熊猫叹道:“我知道啊,问题是那个人都不知道投胎多少回了,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人,我便是让它灰飞烟灭也不会有报仇的心情,便只能迁怒整个人族看整个人族不爽了。”


    好有道理,我差点就让死熊猫带进沟里了。


    “迁怒株连也不是你这样的,你看看少凰,她的迁怒株会是什么样?”


    “若是少凰,人族早已大难临头。”


    我点头。“所以它比你聪明,发泄一次,能灭绝人族最好,便是不能灭绝,让人族一度濒临灭绝也足以出了气,就此恩怨消弭,桥归桥,路归路。”


    虽然少凰的怒火会让人族倒大霉,但不可否认,她这种神生态度是最健康的,心理不痛快,那就发泄出来,免得积压久了导致心理扭曲变态,而一个心理有问题的神能够造成的破坏是相当持久且绵长的,眼前这就是个活例子。少凰通常祸害一次,死个千儿八百万人就ok了,而熊猫,她火上浇油造成的伤亡决定十倍于少凰。


    “你既然对人族有种族歧视,为何还当人族的救世主?”我好奇的问。


    熊猫一脸懵逼的看着我,妈耶,好萌,好想上手揉几把。


    我忍了又忍,没忍住,将熊猫捞过来揉了起来,同时将之前听到的故事说了说。


    熊猫回想了好一会,最终道:“想起来了,这不一样,那一次我若是不管,那么一个文明就会灭绝。”


    我不是很明白。


    熊猫想了想,给我举了个例子:“同样是杀人如麻,但杀了很多和专门杀一个族群杀得绝种的罪名不同的,前者是杀人罪,后者是种族灭绝罪。”


    这例子举得我深表佩服,你还不如不举例子呢。


    熊猫道:“我是神,我可以因为不喜欢人族而出手杀死个把看得不顺眼的人族,因为我没法说服自己如同喜欢旁的智慧物种一样喜欢人族,顺手而为也是人之常情,但我永远都不能看着一个人族文明灭绝,那是做为神的基本素质。”


    我揉着熊猫的圆滚滚的脑袋若有所思,不止该同情这家伙还是同情人族,都是受害者,也都是加害者,一笔烂账。


    我问:“你卡颈瓶卡多少年了?”


    熊猫不解的看着我。“你怎知我卡颈瓶了?”


    我说:“直觉。”


    “你是前辈,这是有指教?”


    我说:“看开对人族所有的心理问题,不然你永远都无法突破颈瓶。”


    人族已经成了这家伙心中最深的魔障,要么它灭了人族,要么它彻彻底底的看开。前者的话,冲它之前那番神的基本素质的言论就知道它最多让人族倒霉,却做不到灭绝,那就只能后者了。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至少不能因为别人的罪行而影响自己的未来,那太不划算了。”我说。


    熊猫呆住了,然后入定了。


    上神的顿悟影响是很大的,我惊讶的发现少凰之前心情不好放出凶兽场所造成的后遗症消失了。


    凶兽场对智慧物种心灵造成的影响是永久的,自然,少凰不是真正的凶兽,它的凶兽场自然没那么厉害,能够一辈子放大别人恶念,但维持个一年半载还是可以的,我都做好了未来一年半载方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犯罪事件会翻着跟头往上涨的心理准备,不曾想,如今竟意外解决了。


    熊猫一入定便是一年。


    阿莯似是惊讶又似意料之中的说:“悟了呀。”


    我诧异:“你似乎有所预料。”


    阿莯苦笑道:“它的歧视太明显了,放下不等于看开,它也算是绝了。此次,固然是怕它趁我不在对人族做点什么,便是不会导致人族绝种,却也必定伤亡惨重变成濒危物种,也有试着以毒攻毒的想法。”


    我道:“这一次它应是真的看开了。”虽然还是为了应付颈瓶,但就算是应付,放下与看开也都是真的。


    阿莯点头,犹豫了下,又道:“待它醒了,你小心些。”


    我茫然,什么意思?


    阿莯道:“它想研究你的神魂。”


    我无语。“它自己就是个神魂,想研究神魂的话研究它自己不是更方便?”何必死抓着我不放。


    阿莯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你难道一点都没意识到?”


    我不解。“什么?”


    “你对凶兽的特殊影响具有免疫力,灵魂被凶兽给影响了,除非是至善之魂,否则很少有人能不受影响,而能够在短时间恢复正常的更是从未有过。”顿了顿,阿莯补了一句。“除了你,尤其是这一次,你与散发着凶兽场的少凰近距离接触竟一点影响都没有。”


    我愣住。“我并非至善之魂。”这一点我很确定。


    我与凶兽打过很多次交道,就没有不受影响的时候,只是不知是否久入芝兰之室不闻其香,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最初的时候我每次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收拾自己的神魂免得打GG,但后来,好像影响越来越微弱,每次都能很快恢复过来。


    阿莯吐出了两个字:“疫苗。”


    我汗,别说,我这情况还真有点像病人生病后体内的防御系统慢慢产生了抗体一样。“我不信神界就没别的例子。”


    阿莯道:“我看过三十六的笔记,它觉得你应该是被凶兽的负面影响多次洗礼后产生的抗体。”


    我没吭声,的确被洗礼了很多次,好吧,被洗礼了那么多次,不产生抗体才怪。


    阿莯继续道:“凶兽的这种污染如同疫疾,虽然得了一次后就能产生抗体不再染上同样的疫疾,但凶兽这种疫疾却特殊一些,普遍一次就能死人,而要产生抗体,只怕需反复染上。”


    行吧,我懂了。


    普天之下除了我与娲灵,就没谁会孜孜不倦的找凶兽的麻烦以至于被洗礼了一次又一次,又好运的一次次的活了下来,最后产生了抗体。


    比起驴友天性很难找得到人本身又是大神还不知道有没有抗体的娲灵,如今是凡人并且确定有抗体的我可就好欺负多了。


    作者有话说:


    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不论乱世还是盛世都是重典。


    少凰的基础思维逻辑在她被孟凰找到之前就已成形,最多就是,她对自己的族群会很好,但别的族群,除非是世代生活在南明境内已经是她的帝国的一部分的人,不然死活就跟她没关系


    还有,看少凰就能知道孟凰教出来的人一个特质:谁让我不痛快,我就让它千倍万倍的不痛快,这也是熊猫跟人族没完没了的原因,她因为当年之事只要看到人族就不痛快。


    阿莯没想过杀了熊猫除了同门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她认可熊猫的思维逻辑,奈何让熊猫不痛快的是自己的种族,她也只能看着点熊猫以及想办法治疗熊猫的病


    ps:东光之意为天亮了


    第258章 第三章狸力·有妖


    知己难逢,若逢,乃大幸——庄主


    车站永远都是最为繁忙的地方,人流如织。


    背着旅行袋的悠闲老人,忙碌而疲惫的中年人,或迷惘或忙碌的青年活生生的浮世绘,老人的生命力已经所剩无几,却很开心,后两者,中年人的生命力还有,身体底子却被掏空了,最后一个,迟早的事。


    我挑了挑眉,忽然觉得,有时候静下心来看看浮世绘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至少,挺有感悟的,也能让我暂时忘了有只正在入定的熊猫等着拿我做研究。


    早知如此,都有点后悔指点它了,忒糟心。


    “车子玩点了,我应该自己早点回来才对。”


    头上传来的声音让我不由抬头,几个月没见,尘寰的修为又有进步了,不错不错。“我没有不高兴。”


    “可你刚才的脸色”尘寰有些迟疑的看着我。


    我摆手道:“让死熊猫给气的。”


    “它又做什么了?”


    “还能做什么,不外乎做实验。”我很是无奈的捂着鼻子。


    尘寰掏出了纸巾。“你在流鼻血。”


    我接过纸巾继续捂鼻子:“补血的药吃多了。”


    虽然只吃了一枚,但架不住那一枚用料太实诚,鼻子就一直在流血,所幸,我如今的修为还可以,并且可以借着一些技巧将体内的血液转为精血,再将精血提炼为心血,从而减少了体内的血液,如此才控制住没继续跟喷泉似的全身喷血。


    将快超标的血液提炼为精血,鼻子的流血量顿时下降了不少,我对尘寰道:“真没事。”


    尘寰不是很相信的拿起的手诊脉,立时露出了古怪的神情。“你吃了多少补血的东西?”


    “就一枚丹药。”我无奈的回答。


    尘寰不可思异。“一枚丹药怎会有如此惊人的药效。”


    “一般丹药自然没有,但死熊猫,它炼的药有。”我如今就是个活例子。


    尘寰一脸的无语。


    不想提那只糟心的熊猫,我换了个话题。“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是什么妖怪?”


    我跟着安安满西部的找神女时,尘寰被留在了雪莹山庄里镇场子,诚然,阿莯与楉乃至熊猫都比他更有威慑力,但这三位都不是会久留凡世的存在,都是过客,而且世界意志也不会高兴这几位在自己的世界里走来走去,太危险了。因此对于这几位的力量我都是能不借用就不借用,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是我在大洪荒时代时就领悟的道理。


    因着有小鸩、小东、狌狌、姑获鸟以及青蛟父子俩,尽管最后两条都不怎么心甘情愿,但它们的力量注定它们能帮很大忙,因此留下来镇场的工作倒也轻松。


    只是,轻松不代表空闲。


    我不是君长青,君长青将境内所有妖魔鬼怪都给揍了一遍,他在的时候自然海晏河清,而我我正走在将所有妖魔鬼怪揍一顿的路上,在走到重终点前估计会很忙。


    最开始时管的只是鹤城境内的妖魔鬼怪,虽然多,但大多都是食草动物甚至干脆就是植物,虽有问题,却也不多,但走出了鹤城鹤城真是个天堂。


    君长青的雪莹山庄虽然负责的是整个华中地区,但实际上他真正认认真真管辖的是鹤城,旁的城市,只要动静不是很大,并且收尾收的好,他是不会特意跑过去处理的,不像我,打算给华中所有妖魔鬼怪都上个户。


    本来只是定个大致的规矩,大部分妖魔鬼怪还是能够服从的,看在强拳的面子上。然而所有妖魔鬼怪都上户,并且遵从律法,至少得做到不杀人放火和利用法术诓骗钱财这些,那些妖魔鬼怪就很有意见了,我也因此才了解了君长青为何不深入管理,妖魔鬼怪的天性就是自由不羁,遵纪守法什么的,忒天方夜谭了点。


    反正,给妖魔鬼怪上户的事我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搞定,莫说整个华中,便是湘地这一处的进度条都还没完成。


    尘寰虽然留下来坐镇,但实际上呆在山庄里的时间并不多,上户,镇压不服,不管哪一个都挺麻烦的,尤其是后者,肇事者撞人之后都还知道逃,何况妖魔鬼怪犯事后,那可比肇事者更能跑,也更难找。


    不过最近的一次出差倒是有点不一样,不是纯粹的妖魔鬼怪吃人,至少没证据显示是吃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找到了雪莹山庄,说是家人被妖怪给缠上了,因此希望高人能去除妖。


    尘寰当时觉得挺稀奇的,现在可不是古时候,人口密度低得要命,而且丢了个人或多了个人,十里八乡能讨论几个月,进入现代,只要有证件,那么不管人皮之下是什么都不会有人在意,至于失踪个把人,那更是最多三天就会做旧然后被遗忘的新闻。因而如今的妖怪吃人,多是大街上找个地方猎个人扛走找个安静地开餐。而这户人家的情况,显然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要吃人的话早就吃了。


    只是那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堂姐被妖怪给害了,加之他之前找过别的天师,可惜实力不济被收拾了,这才推荐了雪莹山庄与特勤处,那位孙先生这才找到了雪莹山庄,尘寰估摸着应该是真的有妖怪,便出了趟差。


    “是一只狸力,不过她不是害人,是救人,被误会了。”尘寰回道。


    “救人?什么情况?”我颇为讶异。


    走着回去也是需要时间的,尘寰干脆给我讲起了故事。


    这个除妖故事的人族主角是一位姓孙的小姐,职业是珠宝设计师,虽然只是小有名气,但考虑她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所谓小有名气自然意味着前途光明,年轻意味着还有很长的未来,有发展的潜力。


    自然,那是正常的思路,实际上,江郎才尽不分年龄,哪怕孙小姐不是江郎而是江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她似乎遇到了江郎的窘境。


    孙小姐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心情愈发的烦躁,而创作这种事,心情愈浮躁,就越不可能创作出好的作品来。


    孙小姐最终被朋友提议出去散散心,现在这么个状态,怎么看都不像能恢复才华的模样。


    孙小姐勉强冷静下来思量了一番,最终背着旅行袋出门了。


    旅行使人心情愉悦,加之她去的地方又都是风景优美的地方,只要注意到了风景的美丽,就很难不受到洗涤,从而冷静下来。


    旅行的时候孙小姐最终遇到了心理医生,确切说,也不是心理医生,是个建筑师小姐姐,但建筑师解决了她江郎才尽的问题,因此称之为孙小姐的心理医生也没毛病。


    孙小姐在一个风景很好的地方旅行时那里也有人在修建别墅,既然风景独好,那修个别墅,得空的时候就来住两日,这是富人的享受,虽然更有可能别墅建起来后主人一辈子在那呆着的时间就不超过一个月,甚至就没空去一趟。


    建筑师这个职业,出差频率略高,这个圈子里的佼佼者那就更可能到处跑了,因为生意对像很广,至少孙小姐意外结识的这位是如此。


    村子周围有片山林,孙小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跑去爬山了。


    这年头,除非是极为靠近城市的山林,不然很容易碰上野兽的,不过孙小姐出身优渥,习过跆拳道等防身术,再加上又向村人打听过,山里的确有猛兽,但不多,而是都在深山里,只要她不作死的跑进深山里就不会有事,因此爬山爬的得很放心。


    山里有座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古代道观,道观就是孙小姐的目标。


    村里周围有座道观,村人就算不信道也多少会有所往来,尤其是道观里的道士还是个懂中医的医者,那就更有往来了。穷人没钱去医院,找道士就便宜多了,道士治病都不怎么收钱,用的药也是就地取材山里就能找到的草药,不费钱。因而村里与道观之间有小路连接,比不上水泥路,却也平整,便于行走,平日里找道士都是看病,寻常小毛病还好,若是严重的毛病,时间就是生命,因而对于这条路村人自然很是照顾。


    孙小姐一路走得顺畅,除了不习惯走山路特别累,一切都好,更没如愿碰到一头猛兽开开眼界。


    在孙小姐的感觉里,能够在这样的深山道观呆得住的道士必然是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这世间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住深山的寂寞?


    然而,道观里的道士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最多二十来岁,容颜清隽,青衣乌发,乌发在头上绾了个道髻,一派古韵,孙小姐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千年的时空。


    道观里不止道士一个人,还有一个时尚的女子,与道士应是好友,孙小姐来的时候俩人正在吃烧烤,确切说是女子一个人在吃,宗教之地,她在我行我素的在道观的院子里烧烤,道士全当看不见,也可能是拿此人没办法,干脆当看不到了。


    有香客来访,做为道观里唯一的道士,道士自然来招待孙小姐。


    只一件,到底不是专门开发出来的旅行道观,道士对待孙小姐的态度很是随意,一点热络都没有,冷冷淡淡的。


    吃着烧烤的女子觉得挺稀奇的。“这家伙懒得招待香客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除非生了病,很少会有人来找他,竟还有香客,难得。”


    孙小姐奇道:“这样的态度,他吃什么?”


    女子闻言露出了一丝古怪之色。“反正不指着香客。”


    孙小姐看了看女子,好奇的问:“你不也是香客吗?”


    女子看了看院子里的烧烤,一丝不言而喻,谁家香客会在庙宇里烧烤?


    孙小姐也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你难道是道姑?”没听人说道观里还有道姑呀。


    女子:“我是道士的敌人。”


    孙小姐以为她是在开玩笑,道士的敌人怎么还能在道观里烧烤?


    美男美女皆赏心悦目,孙小姐一直呆到天色不早了才离开,一起走的还有那名在道观里烧烤名唤李少儿的女子。


    对于李少儿的名字孙小姐很是吐槽不已,你咋不干脆叫少女呢,不是更贴切吗?


    下山的路不短,两个人不免要说话打发一下时间也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然一直盯着道路,心理会很累,从而加剧生理上的疲惫。


    聊着聊着便不免提到了道士,孙小姐对道士很是佩服,年纪轻轻的竟然跟个老头子一样独守深山。出身优渥,孙小姐见过的人不可谓不少,其中不乏老干部,但与道士一比,全都被甩得远远的。


    李少儿闻言,笑说,道士不是热爱道观或道教,他就是喜欢的人是个道姑,也就是道观曾经的主人,不过已经死了很多年,她死后道士不知怎么想的就当了道士,成了道观新的主人。


    孙小姐问:“那他在这里多久了?”虽是为爱痴狂,却也挺能坚持的,有情可不能饮水饱,世间九成的真爱最终都是败给了生活。


    “很多年了。”李少儿回答。


    孙小姐顿觉佩服,虽然她一直都觉得所谓为爱不顾一切是天真幼稚的人的幼稚行为,但真的有人能将幼稚进行到底的话,那也是一种本事。“你喜欢道士吧?”孙小姐说,如果不是喜欢道士,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往这深山里跑?


    李少儿叹了口气。“我以前追过他。”


    孙小姐不解:“后来铩羽了?”


    “是铩羽了,却不是铩羽给了他,而是铩羽给了另一个人。”李少儿神情略微复杂。


    孙小姐茫然的看着李少儿,思及之前的话语。“那个道姑?”


    李少儿点头。


    这大抵是孙小姐这辈子见过的最奇葩的追爱铩羽原因。


    不是败了心上人的不爱,而是败给了情敌,并且败得相当心服口服反正,孙小姐是没看出李少儿有半点不甘或怨愤之色,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平淡,这人究竟怎么输给情敌的?


    回到了村子里,孙小姐没两日又在闲逛的时候见到了李少儿,在工地里,这次却不是靓丽的时尚女郎,吃土吃得孙小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判断这是李少儿。


    周围同龄人虽有,但能够聊得来的异性不多,因此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了。


    孙小姐认认真真的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李少儿虽是建筑师,却对矿石也很有研究,不管是什么矿石,只要是地下出产的东西她都了如指掌,而宝石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都是从地底下掘出来的。


    孙小姐活到这么大,家境的关系让她身边的同龄女子里对宝石有了解得不少,但那种了解都仅限于某某宝石的历史,以及价格,戴出去够不够引人羡慕,而宝石的质地、光泽、产地以及如何切割最合适等,就没一个了解的。


    李少儿不仅有所了解,还相当的博学,孙小姐与她打开了关于宝石的话匣子后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原来如此的匮乏。


    李少儿在得知孙小姐是珠宝设计师后对孙小姐的态度也热情了三分。


    “我最初的时候也是想设计珠宝的。”李少儿很是感慨的说。


    孙小姐闻言奇道:“那后来怎么当建筑师了?”


    李少儿神情很是难言的道:“创作需要天赋。”而她没天赋,哪怕对各类宝石的各种参数了如指掌,她也设计不出来令人惊艳的珠宝来,反倒是经常被人感慨糟蹋宝石。她不死心的继续糟蹋,却在最终不得不承认,设计珠宝什么的,真的是靠天赏饭吃的职业,而老天没给她这碗饭。


    李少儿对孙小姐道:“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说着羡慕,但语气太淡了,有种历经沧桑,或者说折腾到认命的淡然。


    孙小姐很是惭愧,她虽然是珠宝设计师,但也只是小有名气,并且近来有江郎才尽的问题,以后能不能设计出更好的珠宝也不可知。


    李少儿在熟识后看过孙小姐以前的设计图,很有灵气,看得出来,这人按着原本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成为这一行业的佼佼者。“我觉得吧,你以前既然能设计出那么好的珠宝,天分肯定是不差的,如今江郎才尽,不如想想自身。”


    天分是老天给的,给了之后除非死了转世,否则是不会收回去的。


    江郎才尽真的是天分被收了回去以至于才尽?


    李少儿觉得不然,她见过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案牍劳形,哪还有精力去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更为庶务所扰,更静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自然就退步,于是江郎才尽。


    总结的话,江郎才尽根本就是诗与远方同生活的冲突。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诗人,有几个是不闲的?能够在繁忙的工作还能写出一篇又一篇好诗的寥寥无几,并且全是牛逼的天才,而那样的天才属于稀有品种,千百年难得一见。


    孙小姐生活优渥,存款足得很,自然没有这种冲突。


    既非外因,那就是孙小姐自己的问题了。


    孙小姐不解,她自己能有什么问题?


    李少儿叹道:“你说你在珠宝界小有名气时神情带着自豪,但实际上你与我这个半桶水聊珠宝知识时时有词穷之时。”


    孙小姐霎时如遭雷击。


    第259章 第三章狸力·知己


    孙小姐很喜欢李少儿这个朋友。


    李少儿待人真诚,至少她交朋友很真心,若是与人交朋友,必然是看上了这个人,想和这个人交朋友,家世、帮助什么的她并不稀罕,最多就是对孙小姐有点看职业的因素,因为年少时曾想当珠宝设计师,而最终的结果一头撞南墙上,脑浆四溅。


    浮躁是每个年轻人都会有的东西,区别在于浮躁期的时间长与短,当然,你要说有人就没有也没毛病,事无绝对嘛,比如孟凰,丫一出生就跟各种变态斗智斗勇,稍大一些又当了王,一个不留神不仅自己会鸟头落地,族人也会倒大霉,说不得重演她前前任的结局,环境注定她没有浮躁的时间与空间,因为她没有浮躁的本钱。可那纯粹是环境逼出来的,这世间不存在天生就一生不曾有过半丝浮躁的人。


    孙小姐自己也没意识到,她是浮躁的,年纪轻轻便有了那样的成就,如何能不浮躁?


    李少儿振聋发聩的话让孙小姐霎时间悟了,长达半年四处溜达的心终于彻底的静了下来,涤净了浮躁。


    李少儿是个建筑师,且是个呆不住的建筑师,除了因为曾经追过道士却被情敌给打击得心服口服自此对道士没了那份心思(还是想说,李少儿的情敌真心无敌),却在时光的流逝里与道士成了好友,因而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会去拜访道士一次,旁的地方便是再好,她也不会久留,呆一段时间就走,下次回来的时候说不定就是几百年后了。


    孙小姐没李少儿那么蹦跶,因此两个人分开后更多的是网络联系。


    李少儿当建筑师浪得飞起,孙小姐则涤去浮躁之后更上一层楼,声名鹊起,然而不论名声如何崛起,她都没了曾经的浮躁,只是安安静静的做着自己喜欢的设计,偶尔出去旅行,或是看看李少儿。


    经年的时光流过,孙小姐再次碰上了江郎才尽的窘境。


    这一次与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是静不下心,这一次却是不论怎样静下心来,灵感都仿佛枯竭了一般。


    孙小姐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江郎才尽了。


    没等孙小姐想明白自己是否江郎才尽这个事,便在一次苦思灵感时晕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一检查,癌症,且是晚期。


    孙小姐顿觉不可思异。


    别看李少儿浪得飞起,但实际上这人的生活作息很是健康,饮食亦然。


    虽然很少见面,但天天在网络上聊天,孙小姐不免了解李少儿的生活饮食方式,久而久之不免受到影响。


    自己的饮食与生活作息都那么的健康怎么还会得癌症?


    对于孙小姐的疑惑,医生很是委婉的表示,大抵可能你比较倒霉。


    健康的饮食与生活的确有益健康,但百分百不得癌症了的话,也不可能,只是如孙小姐这般,除了比较倒霉,也找不到旁的理由了。


    癌症虽然可以治疗,但晚期癌症老实说,大部分都是活受罪。


    孙小姐不想活受罪,但又实在舍不得死,自己连三十岁都还没有就要死了,这也太悲剧了,如今可是物资丰富的现代,不是物资匮乏不管是哪个朝代平均寿命就没超过三十岁的封建王朝时代,怎么也要活到六十岁以后再死才对得起自己降生的这个时代。


    孙小姐咬了咬牙,最后还是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虽然是晚期,但还不是那种已经可以确定没救了的晚期,努力一把说不定还是可以治好的。


    孙小姐想试试,她就不信自己运气能那么差。


    虽然不服气,但孙小姐仍旧做了以防万一的准备。


    因着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孙小姐给自己的财产做了个非常简单粗暴的处理,所有的财产大半都捐了,唯独留下了一手创立的工作室,却没留给亲戚,而是找了律师亲手写了遗嘱赠给李少儿,李少儿若是愿意接手的话就继续做下去,虽然李少儿不是那块料,但工作室里还是有两个好苗子的,可以栽培一二。自己做不了珠宝设计师,可以栽培个出来,图个乐呵也不错。若是不想接手的话,那也没关系,捐了就是。


    此遗嘱一出分分钟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小姐的父母已经在前两年去世,自己又是独女,更没丈夫子女,因此她死了的话,她父母留给她的财产与她自己这些年赚的财产按着继承顺序会落到她的叔伯与堂兄弟姐妹手里,前提是她没留下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份遗嘱。当事人都专门留了这样的遗嘱,她的亲戚别说肉了,便是汤都喝不到。


    诚然,孙家的家境,孙小姐的亲戚其实也不缺钱花,至少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孙小姐就算捐了她所有的财产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但这世上谁都不会嫌钱多,尤其是一份本来有机会落到自己手里的庞大财产如煮熟的鸭子般飞了,亲戚们的心情相当之激动,甚至愤怒。


    病床上的孙小姐觉得莫名其妙,明确表示,我的财产我做主,诸位还是洗洗睡比较好。


    当事人吃了秤砣铁了心,有心人也只能洗洗睡了才怪。


    财帛动人心,若是不动人心,那就是财帛不够丰厚,很遗憾,孙小姐的财产相当动人心。


    李少儿被查了个底朝天。


    若是普通人,自然禁得起查,只要操作得当,有的是办法让她放弃这笔遗产,嗯,遗产,虽然孙小姐还没死,但亲戚们已经在计划着如何划分遗产了。


    李少儿不是普通人,她也禁不起细查。


    若是寻常人,查李少儿也不过查到点皮毛,因为这人实在是太能蹦跶了,但孙家有钱啊,相当有钱,而有钱能使鬼推磨,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孙家的人震惊的查到了一大堆诡异的东西。


    妖怪混迹人类社会,一般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就算久留,那也是隔一段时间就换一张脸或身份,比如西湖那条鲤鱼,她是从祖宗扮演到了十八代孙女。


    李少儿的蹦跶劲自然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重归故地时说不定都是几十年后的事了,因此在这方面的遮掩很是随意。进入现代之前,因着古时候交通不便,人口流动性差的关系,自然不怕碰上认识的人,而进入现代,认的不是人,是各种证件,那就更方便了。


    太过随意的结果便是孙家一细查意识到了此女非人,再然后就是请人降妖除魔,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一路兜兜转转,最终找到了雪莹山庄。


    尘寰刚开始弄明白孙家如今的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这些人是不是故意想找个法子弄死李少儿,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孙小姐的财产,不怪他如此想,着实是孙小姐的财产太过庞大。


    孙家本身就很有钱,孙小姐的父母留给她的财产本身就很庞大,而她自己成年后没变纨绔也没变成一整天只知道购物美容的娇小姐,而是自己打下了一番事业,财产就更加增殖了。除此那些动产不动产之外,孙小姐手里还有不少宝石,其中有一枚是比鸽子蛋还要大一号的红宝石,殷红如血,林林总总的宝石加起来都快赶得上她旁的财产了。


    财帛动人心。


    只是后来见过了孙小姐尘寰又改变了看法,孙小姐身上有妖气,肯定与妖接触过,而且还是不久前的事,而不久前李少儿正好来探访过她。


    尘寰并不确定李少儿对孙小姐什么目的,因而与孙小姐聊了聊,而后者,相当排斥尘寰,好吧,已经不能说是排斥了,根本就是厌恶,直言就算贪图她的财产也不能这么污蔑别人,以及吐槽尘寰这个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捉妖师,就算要演戏,好歹也在选角的工作上认真点,哪怕不能找个仙风道骨的老人,至少也该剃个光头穿身僧衣,亦或是穿身天师衣服。


    尘寰:“”他一个半妖当和尚道士,那得多闲啊?


    聊完了尘寰可以确定了一件事,孙小姐虽然不知李少儿的身份,但对李少儿的确很信任,没有一点防备与猜疑,却不是现代的那种闺蜜情,给他的感觉,更像是高山流水的伯牙与子期,也就是知己情。也因此,莫说孙小姐不知道李少儿的身份,就算知道了,只怕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事实上,她应该也有些许怀疑了,她与李少儿认识的时间将近十年,她的眼角都爬上了一丝皱纹,而李少儿就一点变化都没有,曾经没联想到非人生物,自然以为李少儿保养得好,虽然她也很怀疑李少儿究竟有没有做过保养,这家伙比驴友还能蹦跶,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精力去做美容。


    孙家人查到的东西她也不是没看到过,再怎么相信李少儿不会害自己,多少也会对李少儿的物种心里泛起嘀咕。


    我颇为讶异。“这个人族倒是有点意思。”


    一般来说,一个人族得知身边的人不是人,那么不管曾经是怎样的关系,多么的信任与要好,都会产生恐惧心理,活似对方会吃了自己一般。这未必是真的恐惧对方,更像是一种心理问题,反正我是觉得,那些人真正恐惧的不是非人生物本身,而是未知。因为不了解对方的物种,而对方又恰好有着超越普通人的力量,第一反应自然就是恐惧。若是对方是能够任自己随意控制的物种,想来人族绝不会有此心理,但若是那样,那就叫天下大乱,人族若是能够控制拥有法术的非人,九成九会心生贪念。


    孙小姐的反应不可谓不稀罕。


    尘寰点头。“是挺有意思的,她只是一个普通人,若是李少儿真的要吃她,她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但她潜意识里却觉得李少儿根本都不会伤害她。”


    我说:“事实也的确如此不是吗?”


    虽然还不知道后续,但看尘寰的反应其实也不难猜出一些,至少李少儿肯定没害过孙小姐,反倒是她家的亲戚更有可能对孙小姐做点什么。


    尘寰颌首。“伯牙子期,虽然她们俩都不会弹古琴。”


    ***


    虽然如今觉得孙小姐有意思,但彼时的尘寰可没觉得孙小姐有意思。


    山庄里有神类有神民有妖怪有凡人甚至有鬼各个位阶的生物都有,尘寰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至少眼界和知识都增长了很多。


    还有熊猫,我都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她随手做了实验,何况其他人。


    反正我是意识到这家伙的节操赊账到了何等地步后第一反应就是给山庄里所有非神类都做了个检查,我勒个去,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除了临时招的员工辜小哥还没来得及下手,其余人有一个算一个,连阿吉那条狗都没漏下。只是变化不是不大就是不怎么起眼,因此大家都没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了一些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看了众人的体检,楉赶紧也给自己做了体检,然后我再见到熊猫的时候丫胖了足足一圈,身上多处掉毛,跟斑秃了似的,看得我心疼得如同刀割,那么好的皮毛,楉你还真下得去手啊。


    尘寰因为不在,自然不清楚熊猫的节操究竟如何了,但他至少发现自己的五感比以前更敏锐了,因此探病时第一眼就觉得孙小姐怪怪的,之后自然不免细细查看,唯一的发现也不过是孙小姐印堂黑得跟炭似的,若非没看到霉神,尘寰都要以为她是霉神罩顶了。


    印堂发黑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人生在世,谁没个倒霉的时候?又有谁倒霉的时候印堂会不发黑的?尤其是孙小姐如今已经倒霉到癌症晚期的程度。


    若是没有一直都有种古怪的感觉,尘寰多半会以为孙小姐纯粹是倒霉的,但直觉一直在提醒,尘寰自然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思来想去,孙小姐身上唯一与旁人不同的也就印堂特别黑,即特别倒霉。


    在找不到旁的问题时尘寰便将这一点当成了问题来想。


    如果孙小姐的倒霉不是天意那会是什么情况?


    既非天意,自是人为。


    若是人为,孙小姐这么倒霉,谁会是受益者?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第一嫌疑人是孙小姐的亲戚,若无孙小姐遗嘱上的神来一笔,那么当孙小姐有个三长两短时,那些亲戚便是第一继承人。


    查了每个亲戚,每个都有嫌疑,但也每个都没那个能耐,之前找天师对付李少儿找的都是江湖神棍,如何能找到真正有能力的人办到这样的事?


    排除了亲戚,最不可能的也就是最可能的了——李少儿。


    妖怪吃人没这么麻烦,一记手刀击晕扛走,洗干净下锅炖熟,自然,不讲究的也可以随便找个隐蔽的地方开餐,这种让人倒霉的手段,除非有仇,否则没哪个妖怪能这么闲的。


    李少儿和孙小姐会不会有仇?


    这两位认识虽然也有些年了,但看孙小姐的模样,显然关系很不错,没道理结仇。


    只是,李少儿到底不是人,天知道她已经活了多久,以及孙小姐与她是否真的初见。


    上辈子结了仇,追到这辈子来在非人圈子里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素贞能在一千七百多年后去找许仙报恩,就不许别妖在几百几千年后去找人.报仇吗?区别对待可不好。


    尘寰抓着脑袋的想了许久,觉得,孙小姐有没有可能是李少儿的那位情敌?


    不过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若真是昔日的恋人,道士也是见过孙小姐的,但从孙小姐的描述里,道士对她纯粹是陌生人的态度。


    想不通,尘寰决定不为难自己了,狼毛都掉了一把,再琢磨下去容易斑秃。


    尘寰查了李少儿,发现李少儿也在查着什么。


    李少儿查,尘寰也结合着自己对孙小姐的推测跟着查,最终排除了李少儿的嫌疑,孙小姐生病之前设计的东西都很有灵气,风格也很奇幻,必然是受到了李少儿的影响,交情都到这个地步了,就算不是知己也应该不会害人。排除了李少儿,便只剩下一个方向了,而一半妖一妖很快查到一块去了。


    孙小姐是知名珠宝设计师,而一个圈子显然不可能只她一个,她的知名是建立在无数不知名与不那么知名的珠宝设计师的对比上的。


    一个圈子里的佼佼者就那么几个,一颗恒星退场,自然有别的新星顶上。


    顶上孙小姐腾出的位置的却不是新星,而是老星。


    一个比孙小姐还要大几岁,但一直都只是小有名气,远不能与孙小姐比的珠宝设计师。


    不知为何,这位一直都设计不出令人特别惊艳的作品的设计师近来接二连三的设计出令人惊艳的作品。


    尘寰相信一个人在洗涤了浮躁之后能有所蜕变,但他不相信一个人的浮躁能够维持十几年。


    孙小姐会一度有浮躁是因为她当年还年轻,年少成名,很难避免这些,但这位在孙小姐江郎才尽后大放光彩的却不是年轻人,他年纪比孙小姐还大,就算有浮躁,这么多年的时间也足以磨干净了。


    沉寂了十几年,一直都没什么变化,然后一瞬间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尘寰第一时间就找上了门,想深入了解一下,却发现自己迟了一步,已经有人先来了,并且带走了那名设计师。


    对方虽然先来一步,但带着个人多少影响了速度,尘寰觉得能追上,便追了上去,追上的时候那名设计师已经奄奄一息了,被李少儿从高空随手一丢,骨头也不知断了多少根。


    尘寰没去看设计师的死活,他的目光被李少儿与她正在交手的一名穿着唐装衣冠楚楚的老人吸引了。


    一个年龄至少三位数甚至四位数却看着年轻,一个是年龄没满三位数却是真老的老人,打起来很是激烈,尤其是李少儿,出手招招都是怎么致命怎么来,火气极重。


    尘寰想了想,冲了上去帮李少儿。


    两只千年老妖斗一个年龄两位数的人族修士,这已经不是欺负人了,分明是超级欺负人,都没二十秒老头就被揍趴下了,被李少儿一点敬老之意都没有的敲断了三根骨头,再被尘寰一掌拍进地里,离咽气也不远了。


    ***


    听到这我大概也能猜到什么情况了,问:“李少儿挺厉害的呀,气运都能玩的溜。”


    江郎才尽不一定是因为当事人的心态或精力方面的问题没法再创作出好的作品,也有可能是自身的气运被人窃取了。


    这是人族一些心术不正的修士想出来的一种邪门歪道,气运这东西很玄乎,可能天生就高,也可能后来居上,但若是有大气运,往往很容易成功,运气会好一些,就算有危险也容易逢凶化吉。而修士若是有大气运,修炼起来往往事半功倍,晋升很快,当然,也有后遗症,根基不稳,心境容易让心魔钻了空子,因此在古神类及古神类的后裔中,若是族里哪个子弟修炼速度特别快,周围的人第一反应绝对不是欢喜鼓舞而是检查这名族人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而古神类范畴的生物如此也足以说明一点,气运虽是好东西,但它也不完全就没坏处,说不准就给你埋了什么隐患,气运强盛的时候自然无事,但气运一旦衰老,那隐患就会一个接一个的爆发。


    也因着这些,古神类与古神神民对于气运虽然有一点兴趣,但那兴趣如同对鸡肋一般。因此对于如何获得别人的气运我们的研究不多,反倒是因为说不定要和气运强盛的生物为敌的关系,我们对如何破坏别人的气运门清,若是专门著书介绍的话,相信能著个砖头出来。


    古神类如此,凡人却不然,凡人对于气运几乎是依赖性的,若非如此,民间也不会有许多人迷信,甚至愚信。


    只是,一般人最多试图通过风水来改运。


    自然,有不越线的,自然就有越线的。


    自己气运不足,那就掠夺别人的气运为自己所用好了。


    孙小姐的成就与才华,气运放在人族自然是出色的,很容易成为这一类人的目标。


    只是,这种邪术不是一般的拉仇恨,有几个人会愿意自己的气运为人所夺?从而影响自己的未来?就算最后能恢复,也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原本的程度。


    太招人厌的结果便是这种邪术知道的人少,会的人那就更少了。加上,破坏比建设容易,掠夺气运可比恢复气运难多了。


    李少儿竟然懂这些,不是与那个邪术师是同类人就是超级老妖,年龄可能达到五位数,活得太久,所以很多东西都有涉猎。


    “她委托了我找人恢复孙小姐的气运。”尘寰取出了一块成人拳头大小的上品碧玺。“这是酬劳。”


    我惊讶的看着碧玺,狸力是一种生活在地下的妖族,而从它们的习性便可看出,这种生物很擅长建筑学,不然在地底搭窝很容易塌方。而因着地底是座大宝库,狸力世代栖息地下,地下的各类矿藏于它们而言自然是信手便可得到的东西,但这枚碧玺的个头、成色,以及那充沛的灵气,估计就算是在狸力聚居的地方也是很难得的东西。


    只是,我惊讶的却不是碧玺,而是别的。


    我自尘寰的手里接过碧玺用力一掰,碧玺霎时被掰成了两半,露出了内部的一枚紫色碎玉。


    “这不是烨宁的碎片吗?”尘寰也愣住了。


    我高兴道:“你这次可是帮了我大忙。”


    加上这枚碎玉,烨宁应该能恢复一半,而据我所知,还有一半在雷泽界,日后寻个机会找回来,应能让烨宁醒过来。


    第260章 第四章修罗·卖身


    修罗可怖,然而修罗乃人的作品,究竟谁更可怕?——庄主


    孙小姐的问题如果换做凡人的话,很难解决,但山庄里就没几只凡人,这里连神类都有,那点小问题自然不是问题,当我向阿莯请教了之后她随手从死熊猫那丰富的瓶瓶罐罐里取了一瓶不明物体给我。


    我:“我是要救人。”不是害人。


    诚然,死熊猫拿人做实验并不是为了害人,而是为了将自己的灵感化为现实,但药物可以临床广泛应用之前必然是经过重重考核的,至少先是用小白鼠做了实验,确定没问题了,然后又找人族志愿者做实验,也没问题了,这才能临床应用。而还在改进中不能临床广泛应用的药物,哪怕知道那是用来救人的药,谁敢用?


    死熊猫拿人做实验,就是为了确定没什么问题,可以临床应用了,如果不能临床应用,那就继续改进,继续实验。


    换做别的医者,我会相信他们的节操,能够找人来做实验,必然是因为已经用动物试过了,就算志愿者吃了以后出了问题,也不会是太大的问题,可死熊猫丫从来都不用小白鼠,在它眼里,活人就是小白鼠。也因此,她的实验,要么不出问题,出问题的话,有得受的。


    “这是成熟的东西,没什么大的问题。”


    没什么大的问题,那就是有点小问题?我秒懂。


    不过,没大问题就行。


    将药和一枚用从熊猫身上拔的毛炼成的玉佩给孙小姐打包邮递了过去,后来果然收到了回信,效果喜人,至少孙小姐的灵感已经恢复了,癌症也被判断出是误诊,不过她的头发已经掉光了。


    看到误诊的信息,我觉得有些奇怪,只是窃取气运的话,能让人得癌症吗?


    “单纯的窃取气运自然不会,那位孙小姐应该是被换了命。”安安如此表示。


    换命?


    我愣住。


    安安道:“换命就是将你的命格换给另一个命不好的人,然后他蒸蒸日上,你一日比一日倒霉。我以前就有个债主就是被换了命的倒霉蛋,本来是结束乱世的紫薇帝王命,被换了命之后却一日不如一日,最后连乞丐都不如。”


    够毒的。


    我好奇的问:“那你最后是怎么帮他的?”


    “自然是让天下再乱一回,从而拨乱反正。”


    我无语道:“天下大乱得死多少人啊。”无怪乎这家伙以前总是被神尊削,不怪神尊心狠手辣,着实是这家伙欠削。


    安安不以为然:“听说过因势利导吗?”


    “知道啊,利用事情的发展趋势获取利益。”我道。


    “熊猫对人族做过的事,桩桩件件都造成了无数的伤亡,但她从未因此而受到过惩罚。”安安道。


    我怔了下,知道熊猫对人族有种族歧视,但我一直以为,她也就对人族做过一两件事,如今听安安这语气,显然不止一两件。完全能理解阿莯为什么明知这家伙可能给地球带来大危险的情况还要拖着它一起下凡了,这心理问题真不是一般的严重,不看紧点真的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何?”


    安安回了我四个字:“因势利导。”


    我想了想,问:“像夏王朝时一样?”


    同样是灭绝人族,但熊猫并未亲自动手,而是赠了少凰许多瘟疫,而那些病毒有不少时至今日还在人族的血管里流淌着,与人族一同进化。但不论是她还是少凰都没因此受到惩罚,唔,不能说少凰没事,就她的经历,我觉得她应该是当时没事,后来就不好说了,但熊猫,估计是真没事。因为按着逻辑,她也没做什么,收拾人族是天道的意志,要平衡一下生态,再不平衡就得出大问题了,为了一个族群让所有族群去死这种事天道是不会做的。立场决定脑子,天道虽然跟计算机一样没有自我,但它有自己的使命,盘古世界生生不息,亘古长存是它存在的意义。为此,它当年能收拾古神类,自然也能收拾人族。


    熊猫做为上神,她支持天道的意志,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发明,并且她也没像少凰一样从一开始就奔着踩过线去的。


    按着这个思维逻辑,熊猫出手对付人族的时候,只要时机得当,并且没踩过线,那么造成几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伤亡,都不会有事。有点像同样是杀人,随便杀人是犯法,但跑去当侩子手,专门从事杀人的工作却不犯法。


    总结一下的话就是少凰是挑战法律,但又因为这家伙还有底线,犯的都不是重罪,因此每次都是受折磨却死不了,而熊猫则是没犯法,但它挑战道德线,属于道德问题,至少你找不到她越线的证据,那就是道德问题。


    莫名的觉得自己更像在描述两个高智商犯罪者肿么办?


    安安并不知我脑子里奔腾的思绪,因此接了话题。“是啊。”


    我道:“天下初定时百姓都是思定的。”


    天下大乱只会出现在王朝建立几代人之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普遍在传五代左右出问题。别提秦朝,也别提魏晋南北朝,那是特殊时期,不能以常理论。


    安安点头。“你觉得一个靠着窃取别人的命格坐上皇位的人有与皇位匹配的能力与心性?”


    我道:“一个人的命格并非一成不变,同样是命格就算给了另一个人,他也未必能达到原本那个人能够做到的成就。”


    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走在岔路口时的选择决定了未来,就算有同样的命格,若是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最终的走向也是不一样的。而不管紫薇命格是怎么来的,他最终能做到那一步足以说明他是有那个能力的,至少后期是练出来了。


    “他的能力勉强过关,但心性有很大问题,夺天下时因为危机而没暴露出来,但坐上皇位后”安安没继续说下去,但不言而喻。


    世间大部分人在寒微时与富贵后的表现都是不同,更有甚者简直分裂得如同两个人,很显然,那位皇帝就是这么个极端例子。


    天下初定,再怎么思定,若是皇帝太作,那不乱也得乱。除非他死得早,以便新君继位,只是,有少凰,估计那位很作的皇帝一定会活得很久,久到天下大乱。


    思及此,我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安安不以为然:“那是因为百姓是弱者。”


    我默了一秒钟。“你口中的弱者推翻了一个又一个王朝。”


    安安挑眉。“是啊,但那是因为王朝末期他们被逼得活不下去了,在没饿死的时候他们就是一群软绵绵的羊。”


    我皱眉问:“你是如何看待你和你族人之间的关系的?”


    “王的美德与荣誉即子民之利益。”顿了顿,安安道:“相信我,人族的王只要不是脑残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你与你的族人也是王与臣民的关系,最多就是你和别的王不一样。”被洗脑严重,思维逻辑异于同行。


    安安想了想,说:“不止我不一样,如果我命令我的族人去死,却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能为族群带来利益的理由,他们第一反应绝对是我脑子坏掉了,绝对拒绝执行。而在人族,君王对臣民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不论杀人的缘由是否合理,甚至有的理由干脆就是莫须有,臣民多俯首认宰。”


    我严重怀疑孟凰究竟洗脑了多少鸟。


    不过,做为那样一个族群的王,也难怪它对人族有偏见。


    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小姑姑给这家伙讲童话故事却被DISS的想死的事情。


    其中有个故事就是公主被恶龙抢走,然后等王子来救,丫第一反应就是公主为什么不自己干掉恶龙吃烧烤?龙肉味道很好的。


    人族是第一反应等王子来救,除非王子不来,不然不会想到自救,少凰却是倒了过来,她会先自救,除非绞尽脑汁也无法自救,真的要断气了她才可能想起祈求一下自己的运气,能不能有个人来救自己。


    这三观差异已然悬殊到天与地,我果断放弃了这个闲来无事不知道怎么扯出来的话题。


    我想了想,换了个话题。“你有什么打算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我不认为你的性格会乖乖在这副躯壳里呆到百岁而亡。”


    平日的时候因为怕神尊还可能真的受一百年的疾病之苦,但如今这个情况,我不认为这位在听公主与恶龙的故事时第一反应不是王子什么时候去救公主,第二反应也不是公主和恶龙会不会相爱,只有公主为什么不杀了恶龙吃肉或是恶龙有拖延症吗?公主都到手那么久了居然还没吃掉这种思维逻辑的家伙还会继续循规蹈矩。


    安安看着我,道:“先恢复一些力量,等恢复得力量足够我弄死如今这个躯体同时拿回本体时就离开。”


    真心佩服神尊,一句神言真够凶残的,让人年纪不到,想死都死不了。


    我想了想,问:“恕我好奇的问一句,你被神尊摁着历劫时本体都去哪了?”


    神类投胎大部分情况都不考虑本体的,都是像我一样,会投胎都是因为挂了,既然都挂了,原本的躯体自然报废了。而历劫的话,仙人下凡历劫要么是有任务,要么是受罚,九成九是后者,灵魂跑人间去了,躯体都是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亦或是带着一起下凡。


    少凰这情况,显然没带着一起下凡,她的神之躯若是带着一起下凡,世界意志第一个反对。而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的话,那外头那些神人也没必要急着来找她,先毁了她的躯体至少能折了她五成的武力值,又不是鬼修,失去了躯体受到的影响会很大。


    “在一个特别制造的空间里。”安安随口道。“只有我和神尊能打开,不过我只能在历劫结束后打开。”


    我秒懂,设置这么个限制必然是怕少凰历劫到一半取回本体跑路了,只是,神尊大抵也没想到会发生如今这样的情况。


    我问:“那你还需要多久?”


    “多吃几只恶鬼的话,也就几百年吧。”安安回答。


    几百年?


    几百年后你这具躯体早挂了。


    还有吃恶鬼,我说诺诺这段时间怎么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说是抓恶鬼快抓到吐了,但偶尔经过城隍庙时又没看到恶鬼,合着全给你当口粮了。


    我说:“你这计划是不是太有问题了?”


    安安点头。“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


    安安的目光看向因为入定仿佛变成了雕像一般而被我当成摆件放在博物架上的熊猫。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喂喂喂,那可是你长姐的弟子,你吃了它也不怕你长姐死了都不能瞑目?”


    安安无语。“谁说我要吃它?”


    不是要吃熊猫啊?


    我尴尬:“这不能怪我,谁让你的食性”太丰富。


    “不过,不吃的话,你是要做什么?”


    “在考虑要不要豁出去。”安安道:“襄仲当年的实验,效果很不错,应该能提供我一具高度兼容的躯体。”


    我道:“不是说襄仲当年的实验只他一个成功的吗?”别的都死了,也不知襄仲当年什么心态,总觉得那已经不是豁得出去,而是不要命了,精神状态堪忧。却也能理解,全家死光光,换谁都得疯,但少凰你还没到那份上吧?虽然死了孟凰,但你后来被逼婚逼得想死的时候不是生了只幼崽吗?


    安安点头。


    我说:“你没到他那份上。”


    “我不希望神尊那个贱人有事。”


    我道:“不是说生死未卜吗?”可能已经死在外头了,也可能只是受了重伤,现如今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养伤。


    安安很是无奈的道:“我得保证,如果它没死在外头的话,那么它回来的时候面对的不是已经改朝换代想要干掉它的新朝,亦或是乱得一逼的乱局。”


    我想了想,问:“那如果它死了呢?”


    安安笃定道:“死不了。”


    我说:“天有不测风云,你怎么这么笃定?”


    安安坚定的道:“我跟它的账还没算完,它怎么能死?”


    怨念这么重,得是多么的相爱相杀?


    安安忽的狐疑的看着我:“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在想你和神尊怎么个相爱相杀才这么重的怨念,都脑补了几百万字的狗血剧情了,各种性向的都有,不过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是不能说的,真实话实说的话明年的今日就该是我的一周年忌日了。


    “我只是在想,混沌风暴能不能人为制造。”我一本正经的说。


    我去混沌中溜达过,但因为自身实力的关系,老实说,跑的不远,因此真要说起来,对于混沌的了解我还不如眼前这位不知道晚了多少年出生的晚辈。


    “能啊,若是足够强大的存在在混沌中大战,引起的波动也会带起风暴,但那样的风暴,大部分神类都能躲过去。”


    连神尊都躲不过去的,显然是自然天灾。


    我懂了。“那看来神尊不是被人害的。”


    安安愣了下。“你怀疑它遇到混沌风暴并非意外?”


    权力迷人心,为此,弑父杀兄杀弟杀子,历史上屡见不鲜,神类为此弄死神尊就更不足为奇了。


    我点头。“不过现在看来不是。”


    安安拧着眉头沉思了片刻。“不一定,风暴也是可以预测的,若是利用得当”


    我:“”我服了。


    更让我服了的还在后头。


    将雪莹山庄已经收集的户口与未来的章程都给敲定后我再次贴出了招人告示,趁着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我签了好几个妖怪。勉强算能打,至少收拾寻常小妖还是可以的,不过妖怪的薪酬太高,而有一些事情也不是非妖怪不可,为了节省成本我打算重新招募人族。


    啥?


    普通人参与这种事很容易出事?有变相害人的嫌疑?


    那又如何?


    我付了高薪,还有天价的抚恤金,若没危险我干嘛开出这么好的条件?


    觉得危险可以不干,我不强求。


    没等我招到新员工,辜小哥便拿着新的合同来找我表示想要重新签个合同。


    我以为他是想辞职不干,不曾想看了合同我抬头问:“姑获辜奶奶苛待你了?”


    这哪是新合同,这分明是卖身契。


    合同一旦签了,那么辜小哥就生是雪莹山庄的人,死是雪莹山庄的鬼,不管什么事情,随叫随到,而且别人受不了可以辞职不干,他却不能。自然,他开出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是脑子让门挤了,后头跟着的酬劳相当之丰厚,并且每年都得给他涨薪水,因为通货会膨胀,同样数额的钱,如今可以花销几个月,过个几年可能连一个月的花销都不够。


    诚然,酬劳真的很丰富,但这份工作的特殊性,酬劳再丰富也是亏,只有缺钱缺到要发疯的人才可能签这种比黄世仁还黄世仁的卖身契。


    辜小哥愣了下,道:“没有。”


    我示意了下便合同,没被苛待你这是发什么神经?居然主动为老板帮自己拟这么一份卖身契?


    辜小哥微微叹息。“你知道孤儿院有多花钱吗?”


    我说:“我不知道,但想得到。”那么多孩子,哪怕只是提供最基础的衣食住行也足够要命了。


    辜小哥继续道:“孤儿院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募捐,但,不是我说,这个真的很不靠谱,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募捐,什么时候会没有,总不能没有募捐的时候就饿死吧?”


    有道理。


    我说:“我相信辜奶奶有应对的法子。”


    “她的办法就是教孩子们做一些手工艺品,但那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主要而且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她的刺绣,我已经连着三个晚上看到她在大家睡着后起来刺绣了。”辜小哥很是无奈的道。


    所以你就跑来找我卖身?


    “没看出来你这么圣人。”我说。


    是真的没看出来,辜小哥这人,你不能说他是坏人,但你也不能说他是个善良的人。以前如果不是姑获鸟教育的问题,他能想到的赚钱之道恐怕就不是抓通缉犯拿奖金,而是去从事一本万利的犯罪行业了。


    “我就是不想奶奶那么累,她都那么大年纪了。”辜小哥无奈道。


    你奶奶就不是人,是妖,谁累死她都不可能累死,但考虑到辜小哥一直以来对姑获鸟的认知,我还是别揭穿这事了,容易导致三观颠覆。


    我提议道:“实在缺钱的话为什么不去继承你亲生父母的家产?”亲生父母不是很有钱吗?


    辜小哥一脸的后悔。“我也想啊,可他们之前太烦了。”


    我不明白。


    辜小哥继续道:“我觉得他们就是生活压力太轻,闲的。便问了阿莯,有没有什么能让人倒霉到破产的法宝,她便给了我一张符。”


    我秒懂,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推向他。“你可考虑好,一旦签了你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辜小哥完全没考虑,拿起笔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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