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第一章寻崽·敦煌
事实也的确超虐,虐得惨不忍睹。
小白鼠并不能一直留在古代,因为他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对他这个外来者有排斥,每次都只能呆很小一段时间。这本来也没什么,他只是回去采集一些数据给科学家而已,少则数日多则一两个月就可以完工。然而,他认识了女主,他把心丢在两千年前。
女主也就是神尊,思维清奇开阔,不论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是什么时代,它的思维与品行都注定它的与众不同。
你要么注意不到它,若是注意到,便很难讨厌它,相反,还很容易产生好感。
男主早先只是觉得自己与女主很有缘,第一次见到的三头身,自己再一次回来时都已经过了很多年,竟然还能碰上。他并不知道这份缘其实是某个神祇的刻意安排,但不管知不知道,他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爱上了自己忘却了的道侣,然后便是不出所料的虐恋情深。
他们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两千年的时光,还有很多的东西。
被改变的历史里,王朝同样中兴盛世了一段时间,然后是更大的崩溃。
一个王朝如果灭亡了,君王昏聩只是次因,主因是社会矛盾已经累积到了不得不爆发的时候。
穿越者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着手改革的时候又因为太超前,严重损害了占据统治阶层的世家的利益,于是成了王莽第二,王朝爆发了更大危机,大动荡造成的内乱使得王朝元气大伤,然后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了历史上一个非常黑暗的大分裂时代。男主便是来自被改变历史的后世,他知道女主之后所处的是怎样黑暗的时代,也知道女主会有怎样艰难的遭遇,女主在青史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名声,只能说毁誉参半。
那个时代特别乱,有点类似华夏族历史上的五胡乱华,贵族们衣冠南渡,普通人留在了北方被胡人蹂/躏。
女主跑了一趟南方,发现南方朝堂醉生梦死,只想着偏安一隅,努力了一番,但如同辛弃疾一般,没人听,被排挤。不同的是,辛弃疾因为不得重用,无法抗金,最终郁郁而终,女主却是回了北方,在诸胡中挑挑拣拣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找上了门自荐谋士:你想一统天下吗?
说到这里也就不难猜出女主想干嘛了,无怪乎她最后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声会是那么的一言难尽,直到历史发展到现代掀起翻案风,以及女权意识苏醒,很多历史让人物都被翻案,她又是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女性——虽然是千古骂名,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暴君也是需要能力的,而如女主一般在历史上留下那般浓墨重彩的一笔,很多帝王将相都不如她,这更需要能力。也因此被黑了一千多年的女主这才得以翻案,从遗臭万年变成毁誉参半。
男主是一步步看着女主走上这条路的,讲真,有悖三观。
然而,生长于和平时代的男主原本的三观也被那个黑暗的时代给砸得差不多了,在那个见鬼的时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当禽兽,亦或当食物。
一个和平时代生长的现代人跑那种环境去,很能保住自己在和平安逸得人让人都想作死的现代建立起来的三观。
男主一点一点适应了那个时代,但那个时代排斥他,最终他不得不面对一个选择:留下来死去还是回到未来活着(少凰没说它在这里头做了什么,但我不认为它什么都没做)。
女主表示,我希望你活着,然后送走了男主。
女主的结局是积劳成疾而亡,男主则是在现代研究了一辈子那个黑暗时代的历史,孤独终老。
我发自肺腑的问:“他们后来怎么没杀了你?”
这命运编排的,不管是谁,归位后第一件事都得是拎着四十米的砍刀砍死这只黑乌鸦。
“他们归位的时候我早跑了。”安安回道。
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多缺德啊,稀罕。
高岚问:“你与神尊什么仇什么怨?”
“无仇,有怨。”安安回答。
高岚不解。“仇和怨不是相生相伴的双生子吗?”
“我又不恨它,只是因为一些缘故对它有怨罢了,它自己对我也心虚。”安安道。
一句话就解释了神尊为什么没追杀这家伙,合着是原本就心虚啊。也不知两神之间有什么过去,竟然能让神尊因为心虚为安安做那么多事。
高岚道:“你和神尊真不是相爱相杀?”
问得好,我也想这么问的,能够相互折磨那么多万年,这两位也是神才了。
“谈不上相杀。”
闻言,我与高岚交换了一个眼神:谈不上相杀?那就是相爱啰?
安安显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问高岚。“还想听什么?”
高岚这会估摸着也反应过来安安能讲的故事都是什么类型了,抓了抓脑袋,最终道:“随便吧。”
她说随便,然后安安就真的随便了,随便讲了个世界末日时人生百态的故事。
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
有一方小世界,世界即将灭亡,为了生存,强大的修士纷纷掠夺榨取天地元气以便让自己有能力离开此方世界,而这么做的结果便是,他们能不能跑掉不得而知,但本来就奄奄一息的世界加快了步入死亡的速度。
那会儿的众神还没现在这么悠闲,烂摊子太大,人手太少,收拾了很多年也没能收拾齐整,因此大部分神人都被神尊抓过壮丁。
每一方世界即将灭亡时,便会有神仙奉命去转移那方世界的生灵,将它们移民到别的世界里生存。
那一次的事情便是少凰负责的,一到就看到了这么一出精彩绝伦的好戏。
面对如此好戏,换做正常人,肯定是赶紧拉架,这都世界末日了居然还有心思掐架,都是人才。
然而,少凰非一般人,准确说,是非一般神,一看这出戏,立马拿出了瓜子吃瓜,等人在绝望下互掐,也死得差不多了,再不干活就不用干活时才出手将所有人族一袖子捞走了。
真的是一袖子就给捞走了,它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带,然后找了个世界,找了片没有智慧生物的蛮荒之地,袖子一抖,所有人都给丢了下去。
出于好奇,它也没立刻走人,而是留下来又看了一会。
醒来后的人们完全不能想象发生什么事,但能活着没人想死,因此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利用自己的双手在陌生的土地上重建家园,然而家园还没建好,人们就又掐起来了,这一次是为了权力。
安安走的时候,原本只有一个国家的人们已经分裂出了十七八个割据势力。
末日与新生时,人生百态,安安都说得很详实,详实得令得我与高岚皆有种背脊发冷的感觉,为人性发冷。
我叹道:“看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你竟不曾像熊猫一样产生物种歧视,真难得。”
熊猫虽是因为早年的经历而歧视人族,但要说它对凡人物种有多尊重也不尽然,它最多就是尊重一下生命,不论是人类还是蚂蚁都是生命,因此给予同等的尊重。
少凰却是有区别的,在对生命的尊重之上,它对凡人并不像正常的神一样纯然的视众生为蝼蚁般的同等尊重,虽然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并且带着居高临下的轻视。少凰的话,你不能说它没恶意,但它的恶意和狮子看羚羊的心态没什么两样,可这是因为物种食物链导致的,狼吃羊,你能说它有错吗?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头狮子对凡人没有轻视,它是认认真真的拿你当个人,没有居高临下。
安安默然了须臾。“凡人有能力逼疯神类,自然值得尊重。”
我与高岚茫然的看着安安。
安安继续讲了个故事,这回不是凡人作死的故事,却也同样是一个关于世界末日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洪荒时代,盘古世界扛过了混沌的洗礼,但战争并不是你说结束了就结束了,后续收尾天知道要多少年。且盘古世界实在是太肥沃了,肥沃到哪怕无法占据,只是捞一把,也是可能大赚的。
利益足够的话,那么不管是多么高的风险,都是能够无视的,这是智慧生物的特性。
那段时间,漫天神佛,除了那些古老的实在是神尊都惹不起的,就没一个是得闲的,全都似灭火队员一般,如陀螺般到处灭火。
灭火队员的工作干了很多年,后来看差不多了,众神才得以各家各家各找各妈。
可是,并非所有侵入者都被灭了,只是藏得特别深或隐藏得手段足够好,令得众神很难察觉,而众神又实在不想再找下去,这份工作真的很烦,因此只要没被发现,就随便了。至于这期间会有多少物种多少文明毁灭,熊孩子用水让蚂蚁辛辛苦苦修建的蚁穴上演大洪水,蚁穴被毁,蚂蚁溺死无数,哪个正常人会觉得悲伤?
少凰也是同样的心态,甚至它跑得比别人还快,老早就因为嫌烦不干了。同样不干的还有不少古神,都是或古老或强大的神,最终留下的都是萌新神,萌新们也嫌烦,也不想干,但它们没胆量如少凰它们一般与神尊叫板,且就算是少凰它们也不是直接叫板,而是非常走心的找了个勉强合理的借口让神尊有个台阶下——真掐起来,它们也没把握掐赢神尊,自然,神尊就算赢了也不会好过就是。
遇到那方世界是意外。
那是一个毁灭了N次的世界。
世界怎可能毁灭N次?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是真挂了,怎么会再死一次?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如此,但刘元之前挂了不还被少凰用言出法随给救回来了吗?神力是可以扭曲现实的。
那方世界的人们只是凡人,自然没有可以改变现实的神力,灾难降临的时候它们刚刚发展到那方天地的顶端,那一片天地,也可以说宇宙的文明恰好发展到巅峰。再给它们一段时间,相信便会走出诞生的宇宙,与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世界打交道。然而,灭顶之灾来了。
文明如海滩上的沙子城堡一般化为了废墟,乃至于虚无混沌。
但它们并未彻底灭亡,毁灭面前,人的思维能够开阔到什么程度,便是神也无法想像。唯一能确定的是,它们创造了奇迹。
宇宙在毁灭的最后一瞬重生,然后在与混沌魔物的战争中再次毁灭,再次重生,再次毁灭这韧性,绝对比热血动漫里的打不死的主角还恶心。
一个世界若是毁灭了,那么时间线便会封闭,再也没有因素能够改变它毁灭的结局。自然,事无绝对,少凰这个层次的神类,时间就算封闭了,只要它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照样能将时间线给砸开。
那个文明未必明白这一点,但求生的本能促使它们做出了最为残酷也最理智的举动,它们也不知道在遥远的未来会有一尊上神到来,因为神类的干扰,时间线受到了干扰。但它们抓住了这一丝干扰,将时间线给锁死了,让它无法彻底封闭。
整个宇宙变成了类似游戏的存在,而混沌魔物便是玩家,原本的文明则是化作了游戏中的BOSS们,每当玩家打到最后一关车翻所有BOSS,眼看就要通关时,游戏便会立时重启,请从新手村出发从新来过。
这是一种折磨,折磨的不仅仅是混沌魔物,也折磨着那个文明。
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死不了,而比死不了更可怕的是活了再死,死了再活,最终麻木。而比麻木更可怕的是,就算这样,也没能阻止世界走向毁灭的深渊。
无数的灵魂在这场漫长的相互折磨中湮灭,游戏每一次重启BOSS都越来越少,到了最后,那些压箱的大BOSS要么湮灭了,要么已经失去了最初的记忆,残存的记忆也是支离破碎的,只能在本能在驱使下与玩家麻木的重复着漫长的战争。
少凰到的时候游戏机制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再重启个两三次混沌魔物就可以达到目的了。但很难说到了那一日,它是赚了还是亏了。长达百万年的相互折磨,不管是BOSS还是玩家的精神都濒临崩溃。
看着那个已经是神类位阶的混沌魔物的精神状态,少凰都忍不住对那个文明刮目相看。
弑神不可怕,比弑神更可怕的是做为凡人却将一个强大神类给逼疯了。
将心比心,少凰觉得,就算是自己,摊上这种事也得让逼疯,也是打那以后它便改了了对凡人物种的态度,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不能小觑。
我深深无言,凡人物种潜力大爆发时可以创造神也要自愧弗如的奇迹,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但将强大神类给逼疯很好很强大,很牛逼,请收下我的膝盖。
“那个神类干嘛不跑?”我问,骨头太硬啃不下,换个目标不就是了?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能收割的目标海了去。
“刚开始时是投进去了不少力量,怎么也得捞回本,后来则是胜利虽然很遥远,但已经在向自己招手。”
我秒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还不一定死呢。
高岚想了想,问安安:“我可以修行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高岚。“为何有这个想法?”
高岚道:“世界很大。”
安安静静的看着高岚,我自然知道世界很大。
高岚继续道:“既然知道了世界如此大,我自然想要看一看更多的风景。”
安安直言道:“你的资质太普通。”
高岚不以为然:“我的目标并非成仙成神,只是想要一张门票进去看风景,资质如何,应该没区别的吧?”
没有。
安安道:“若是如此,你只适合跟着她修炼。”
安安的手指指的是我,我点头表示赞同。
安安的修道路子不管是不是正常人都不适合,流着凶兽的血脉,甚至若非天道压制,不允许出现第十头凶兽,它就是第十头凶兽,它走的路完全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创的。
阿莯证的是杀伐之道,现代社会肯定不可能让高岚为了修道杀戮无数,真那么干,特勤处第一个收拾她。
熊猫的话,我都觉得三观吃不消,何况高岚。
楉,它是龙,是古神族,除了少凰这种特例,古神族的族人修炼的都是种族功法。而让一个人族去修龙族的功法,走火入魔都是轻的。
扒拉一番,我还真是最合适的,虽然我也不是人,我修炼的也不是人族的功法,但我是探索者,当年修道时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我们那一代的生灵为了证道,无一不是涉猎极广,不知道那条路能证道,那就一条条试过去,总有一款适合自己。虽然很浪费时间,以至于,少凰那会儿,古神族一般十几二十几万年就能证道,不能的要么是不可能证了要么就是挂了,但我们那一代,想要证道,百万年岁月是保底。究其本质,在于少凰它们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找到觉得适合自己的道路,然后坚定的走下去,虽然能不能证道不保证,但比起前人,到底是省了时间。
虽然花费了十倍以上的时间,但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若将证道比作学位中的博士学位的话,三千大道,除了证道的博士学位,别的我虽未拿到博士学位,但硕士与学士学位却是堆积成山。虽非巅峰,但带几个人入门还是没问题的。
我道:“你的年纪太大,资质也普通,这么些年,经脉早就堵得差不多,若要修炼,得服洗髓丹。”
让一块堵塞的肉块变成可以修炼的材质,洗髓丹必不可少,但洗髓丹的副作用我也不知高岚能不能接受。
高岚果然迟疑了。“我考虑考虑。”
一路闲谈中,火车终于到了敦煌,一下火车高岚便忍不住咳了下。“这空气也太干燥了吧?”
我表示赞同。
雷泽,我想你。
空气湿润,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沁人心脾,不像这里,这空气里是有细沙吧?
从芥子戒里取出喷雾递给三头身与高岚,我还好,空气再干燥,到底有着一层鳞片阻隔,这两位却不是。
“你还带了这个?”高岚颇为惊奇。
“出门旅行你不查资料看看需要准备什么以防万一吗?”我反问。
啥?
我以前就没带?
我以前同行的可都不是人,环境适应能力不比我差,带足钱到了地头可以买东西吃就够了,怎么能一样?
第242章 第一章寻崽·飞天
敦煌,识设于西汉,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遗迹众多。
以上是我的认知,但安安显然不是这么个认知,原因?
别忘了夏王朝灭亡时她扮演的角色,敦煌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三苗族裔繁衍生息的地方,我觉得它对这片土地应该有不一样的心情。反正我与高岚是受不了这干燥的空气了,它却是带着怀念的神情,以前肯定来过。估计还发生过不少事,毕竟,华夏族远古那漫长得只存在于神话中的历史,真的挺热闹的。
“那枚蛋都这么久了,你们说会不会已经孵化了?”敦煌街头,高岚忽然提出了这么个疑问。
我说:“哪那么容易,你当是蛇蛋呢,温度足够就能孵化。古神族的蛋,必须汲取庞大的能量才能孵化。”孵一枚蛋就足够新手父母累个半死了。
顿了顿,我忽的想起一事。“说起来,安安你与孟凰当年是如何孵化的?”
按着这思路,这对姐妹应该无法自己孵化的,必须有人孵蛋,提供它们足够的营养才行。可是,谁会这么做?
“我们继承了部分凶兽特质。”安安回答。
凶兽特质?
凶手特质多着呢,每头凶兽的特质还都不一样。
“吞噬?”我问,吞噬应是凶兽的共同特质。
安安点头。
还真是啊,啧,这对姐妹的孵化过程想想都觉得凶残。
高岚道:“蛋那么脆弱,不怕弄坏吗?”
我说:“不会啊,纯血古神族的蛋壳在孵化前防御堪比先天至宝,想要破防,要么等蛋快孵化的时候,要么拿先天至宝当锤子砸个十天半个月,可谁会那么闲啊。”这大概是天道的补偿吧,为了平衡食物链限制了古神族的生育能力,但又给了古神族幼崽十分强大的生存能力,哪怕是蛋,那也是变态蛋中的变态蛋。
高岚显然也服了。“古神族的婴儿成活率一定很高。”
“那是自然。”孵过不少蛋的我理所当然的道。
高岚看了看我,忽问:“古神族的蛋若是孵化了,父母却不在旁边,身边另有其人,会不会”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不会。”
高岚诧异的看着我。
我问安安。“你当年孵化的时候身边有人吗?”
“有。”
“它们如何了?”
“被我吃了。”安安回答。
高岚更加诧异。“你怎么分辨出他们不是你父母的?”
安安道:“我没分辨,他们若不是亲人,那就是食物,若是亲人,吞噬亲族提高自身血脉纯度也是凶兽后裔与生俱来的天性。”
简言之,不管是不是父母,都会吃。不过如此的话,我大抵能理解安安为何桓寂那般淡漠了,亲人=十全大补丸,亲情能不淡漠吗?没真把桓寂给吃了已经是很孝顺了。
我说:“你姐该不会也与你一般吧?”说起来,这几位好像提过,镇魔塔里的妖魔鬼怪,被孟凰吃了小半。
“它倒没有如此天性,但古神族有血脉传承,心智虽是婴儿,常识还是有的,绝不会眼瞎到认一个与自己非同类的生物为母。”
血脉传承,大抵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而知之了,都生而知之了,显然不存在将第一眼见到的人当做母亲的可能,一旦发现那不是同类,而肚子又正好饿了,扑上去捕猎是必然。
我看向高岚,懂了吗?
高岚显然是懂了。“古神族,真是无敌。”
确实无敌,当年创造后裔的时候我们也是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如何增加后裔的存活率的,不然创造出来了,结果没多久就灭绝了,那也太悲剧了。而如此精心的作品,能不无敌吗?
然后高岚又冒出了一句:“既然是天性,你怎么没吃了你的子嗣?”
“我都是上神了,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安安道。“而且那家伙也挺乖的,从不挑战我的忍耐度。”
挑战了就可能被吃掉,谁敢挑战你的忍耐度?
我与高岚对视了一眼。
这样的父母,简直是熊孩子克星。
熊孩子作天作地不就是很清楚父母不敢真的伤害自己吗?若是有被父母吃掉的后果,再熊的孩子也会乖得不能再乖。只是,有着这样的父母,求少凰那只幼崽童年心理阴影面积。
找了个旅馆睡了一整天,将火车上没休息好的无精打采给消弭,在高岚与安安这两只正常人类躯体的家伙醒来时我提议去吃烤全羊。“我打听过了,那家烤羊点很有名气,咱们去试试吧?”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来的,既然都来了,自然不能错过本地的吃喝玩乐。反正那枚蛋又不可能有事,都埋了几千年了,多埋一会也不打紧。至于有没有落入不怀好意的人手里,比如之前在欧洲时的事,这个,我觉得应该没丧心病狂的科学家会效仿,至少华夏族的科学家,我相信他们就是再没下限也不会那么做。照个片,看看里头胚胎的形状与情况,我不信他们会不联想到什么,再翻翻老祖宗留下的古籍,我相信他们只会想尽各种办法将蛋给孵出来看看传说中的凤凰神鸟是什么模样。
在自己的神话主场上就是这点好,再怎么惊悚,本地人都是能够接受的。
典型例子如阿莯,若是放在西方,鬼才理会它是谁,抓起来切片研究如何长生倒是很有可能,而在华夏,我相信不管多么变态的人都做不来将它抓起来切片研究的行为,固然有抓不住的因素,但心理障碍也是个大问题。
安安显然也明白这些,因此没拒绝我的提议。
路上我向茫然的高岚解释了下。
高岚想了想,问:“如果那枚蛋真在华夏族科研机构做研究会怎样?”
我说:“特勤处又不是瞎子,若是那枚蛋真在落在了与政府或它们有关的人手里,最终一定会让修士看看,就算认不出是凤凰蛋,只要不瞎都能认出那不是普通生物的蛋。”
“古神族的蛋有特征?”
我颌首。“蛋壳上有天道符纹。”若非如此,蛋壳也不会坚硬到变态,外面的人想破坏蛋壳让蛋无法孵化很艰难,里头的幼崽想出壳也同样难得要死。
“所以那枚蛋不可能在科研机构。”我总结道。
高岚哦了声,表示理解。“不是还有墨菲效应吗?也说不好啊,凤凰蛋那么珍贵的东西我虽然没接触过人族科学家,但三十六说不定就昧下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
死熊猫那家伙已经完美的诠释了科学家的下限不仅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更能丢弃。
我想了想,最终只能说:“若真是那样,我会为他们默哀。”
别的事都好说,但幼崽的问题上,古神族个顶个的犟,只是杀你全家,灭你三族都可以称赞一声大慈大悲加圣人胸怀了。
一只幼崽的死亡不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族人,更意味着这只幼崽未来成长后会有的后裔也一同失去了,光是想想,哪怕是泥人心性的古神族也会怒发冲冠。若非如此,古神族之间也不会定下不得伤害彼此幼崽的约定,并且还每个立约者都很认真的执行着。天帝从未想过弄死两枚蛋,他爹也没想过在南明亡国时将瑶光带走的蛋与幼崽斩草除根,尽管他们有那个能力,而后来少凰杀戮龙族,也同样没动幼崽。龙族纯血王族的绝种纯粹是混血种与纯血种的内斗,前者容不下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的旧日统治者,后者想更进一步,能不绝种吗?——楉这个王族后裔都完全没将这当成一回事,我估计她心里怕还是很庆幸纯血王族的绝种,不然她再出色也不会出龙头地,更不会有资格角逐王位。
我完全相信,她要是生在那个时代,肯定会是屠灭纯血王族的凶手之一,为自己也为自己子孙的前途,杀人放火灭门绝户在智慧物种的潜意识里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就算是法律也阻止不了。更别说法律还不管这事呢,王权争斗,胜者加冕为王,败者身死族灭,不存在善恶对错,唯有立场与利益。
好吧,某种意义上,外族的利刃并非最冷的,最冷的是同类的心。
每个智慧物种都有自己的行事法度,如我与安安看现代人族的法律如同看圣人法典,只觉得没有一颗圣母玛丽苏之心制定不出如此慈悲为怀的法典;如现代人类看古神族的法律,只觉得血腥毫无人道且不平等,株连灭族毫无心理障碍,更同罪不同罚,就差赤/裸裸的写上种族歧视四个字了。
若真的有科研机构干了与西方一样的事,那乐子可就大了。丫上回可是刻意弄出了一场生化危机,诚然,毒是我带过去的,但我不认为她会不清楚用了的后果。
希望华夏族的人没那么作死。
都招惹过这家伙一次了,再来第二次,别说少凰了,只怕就是阿莯都要无语,她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拽住屠刀的。
吃饱喝足,高岚提议去看看莫高窟和月牙泉,都来了丝绸之路,不去看看这些岂非白来这一趟?
我很是赞同,安安没反对,于是提议通过。
坐车去月牙泉的路上我问安安:“说起来,你和地球这么有缘,有没有看过莫高窟的修建啊?”
“我只看过月牙泉。”安安回道:“莫高窟的修建是南北朝时期,那个时候我只来过一次。”
我秒懂,虽然在南北朝时来过人间界一次,但丫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当时的南朝,还创造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成语:我见犹怜。
西北的景象太过单调,看不了多久就会眼睛疲劳,因此我们很快就打起了瞌睡,醒来的时候旅游车已经到了月牙泉,高岚第一个蹦下了车。
“什么嘛,这不就是一个大点的水潭呢,还不如洞庭湖呢。”
我心说你这比喻也太有意思了吧,洞庭湖是大江流经的地方,虽非潮湿的沿海,却也有着充沛的降水量,而月牙泉,它与沙漠毗邻,只此一点就足以说明这一片的气候。
安安揉了揉眼睛。“变化真大。”
我诧异的看了眼安安。“你上次来这是什么时候?”
安安想了想,回答:“记不清具体时间了,我只记得自己那时候来一个叫幼泽的地方还债。”
幼泽?
我在脑子里使劲的扒拉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幼泽是哪,那不就是罗布泊最初的名字吗?而罗布泊,不是我说,那地方现如今是华夏西部的沙漠区域。
麻姑说自己曾三次见东海化为桑田时听众的心情我可算是明白了。
东海到底是海,就算干涸了,地势也注定它最后还是会回归海洋,而幼泽,初步估计除非地球天翻地覆,高原变回了千万年前时的地形,否则有望看到亚洲西部区域的沙漠连成一片,变成一片比撒哈拉更辽阔的大漠。
只是,我看了看淡然的安安,到底是不一样的。至少麻姑与安安不一样,麻姑对人间界有感情,因此有深切的感慨,而这位,估计就是这片天地末日了它也最多一声轻叹,叹完了就没了。
月牙泉的确没意思,至少对于看过它几千年模样的安安与生长于雷泽的我而言很没意思,至于高岚,我估计她很怀念洞庭湖,再也不会嫌弃洞庭湖上有垃圾了,有垃圾总好过这一汪看着就奄奄一息的泉水。
勉强打起精神拍了两张照高岚便嚷嚷着去看莫高窟,看古代的艺术杰作。
这提议很好,莫高窟是艺术领域的佼佼者,面积不影响它的美,不过我很怀疑高岚能不能看的进去那些壁画。
事实证明我的怀疑很正常,高岚的确看不进去,或者说,她看了没几个洞窟就看不下去了。
“感觉都差不多嘛。”高岚无聊的道。
我说:“没有,画得很漂亮呢。”也很有感觉,哪怕已过千年,仍旧能感觉到壁画中所包含的心血与时光加注的沧桑。
安安点头。
高岚道:“现在的画比这漂亮多了。”
我说:“可现在的画作很少会有这样的情怀。”
安安神补充道:“意义也不一样,原始人在岩壁上用炭笔画下的第一幅岩画一点都不好看,但它所代表的意义却是独一无二的。”
我:“”
高岚:“你这比喻,太打击人了吧?虽说我不会欣赏,可它们毕竟是集那个时代最好的手艺画成的。”
“站的角度不同而已,这些壁画虽美,但几万年后再来看,你也会觉得是原始人画的。”安安说。“但不管隔着多少时代,它都包含着无与伦比的美。”
高岚显而易见的无语了。
安安说得虽然好听,但实际上她显然看不了太久,虽然它明白壁画的美,但不合胃口,因此只比高岚多坚持了一会儿。只是不像高岚百无聊赖干脆到处拍照去了,安安则是趴我背上睡起了觉。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欣赏一副飞天的时候高岚突然跑了过来。“安安你真没参与过莫高窟的建立?”
安安皱着眉头睁开眼。“没有。”
“我看到一个飞天,跟你长得好像,简直就像是大号的你。”
跟安安长得很像?还是大号的?
多像?
出于好奇我背着安安跟着高岚去看她口中的飞天了。
必须得说,莫高窟的洞窟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也不知高岚是如何记得路线的,七弯八拐的,最终来到了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洞窟里,我估摸了下位置,这洞窟的深度不一定是整个莫高窟洞窟里最深的,但一定是深度方面的佼佼者。
我也看到了高岚所言的飞天。
高岚没见过少凰成年版的模样,因此看这飞天自然觉得它简直是安安的成年版,但我是见过的,自然不会如此认为。不过,能够像让高岚产生那是安安成年版的感觉,足可见壁画上的飞天与少凰有多像,以及多美。
凤凰族素来盛产美人,我没见过孟凰,但她当年能被评为盘古世界第一美人足可见那是个绝世的美人。对此我从不怀疑,因为她与少凰是同源的双生子,不知道孟凰生得什么模样,看看少凰就是了。
大洪荒初期诞生的神人无一不是钟灵毓秀的美人,人形个顶个的完美出色。
综上所述,我见过的美人真的很多,但仍旧没有能够及得上少凰的。
别提凤凰,丫是少凰的直系祖先,生得一模一样,若非性格气质完全不同,我都得认错人。
壁画上的飞天与成年版的少凰酷似,又如何能不美?
“南明王族不是只剩下你和你的子孙了吗?”我诧异的问安安,若非如此,孟凰也不至于以稚子之龄成为新王,哪怕是瑶光,当年登上王位时也已将近成年。
“不是啊,还有两支旁支。”安安随口回答。
我更加诧异。“既如此,瑶光死后,你们姐妹失踪,怎会不推举出新王?”
“有王族血统并不代表就有王位继承权。”
“事急从权,当直系出了问题无法承嗣时,从旁支过继不是常事吗?”我说。
神族自然没有过继的说法,但直系后继无人,旁支的确会顶上就是了。
“两支旁支,一支是被天帝利用导致我与长姐生死未卜数万年的棋子,也就是水光的祖先。一来那家伙太蠢了,居然能被天帝给利用了,不堪为王;二来,被查出我们失踪与他有关后他没法拿出证据证明我们还活着,他只是想将我们藏一段时间,并不是想害我们的性命。谋害同族,又罪证确凿,虽然没处死他,但他和他子孙的继承权都被撸掉了。毕竟,若是任他或他的子孙登上王位便等于认可他为了王位残害同族的行径,始作俑者且成功者不免成为后人的楷模,虽说在许多智慧物种的族群里,王族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乃传统,但大家一点都不希望这种传统出现在南明。”
理是这个理,但古往今来能够在苗头一出现时就来个狠的,扼杀此风的国族还真没几个。九成九的国族最终都是向现实低头,默认了王族自相残杀的传统。
“那另一支呢?”我看着飞天问,这个飞天的原形应该就是另一支南明王族了。
“另一支啊,是南明曾与龙族联姻的产物,因为战火燃了太多年,大家都受不了了。因此在一位南明帝姬与龙族帝子相恋后,大家决定联姻以换取和平,确切说换取几十万年休养生息的时间,不过,那位帝姬不是长姐,帝子也非昀息”
想起孟凰与她三个未婚夫的事,我说:“也黄了?什么原因?”
若那位帝姬也是孟凰那样的性格,那黄了很正常。
孟凰的婚约,不是我说,她只怕也就在对着昀息时上了点心,可惜只是上了点心,她喜欢昀息,却无法爱上,昀息对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都是不来电。
之后的两任,少凰想吃长恒,孟凰没拦着,第三任有别的女人,甚至孩子都有了,她在意的也只是那个女人与自己并列而坐让她做为君王的权威与尊严受到了侮辱,因此将人给杀了,却没杀了孩子。这很稀奇,古往今来,哪个女人在丈夫出轨还搞出了人命后的反应会是弄死女人却留下孩子的?弄掉孩子赶走女人才是常规做法。
但那位帝姬显然不是孟凰这种只要利益足够她完全不在意结婚对像是何方牛鬼蛇神说不定还会顺手弄死的类型。
“迎亲之日龙族突袭南明,成年王族与大半族人战死。”
“骗婚啊。”高岚忿忿道。“真卑鄙。”
安安不以为然。“也谈不上卑鄙,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只要能得到胜利,不论怎样的手段都是合理的。一定要怪的话,只能怪那位帝姬太蠢,若是长姐,最终被屠杀的必定是天族。”
这话我信,孟凰那样的,绝不可能被人骗婚。
但只怪那位帝姬太蠢,未免偏颇。
许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安安道:“做为一族的帝姬,爱上敌族的帝子也就罢了,却还付诸信任,不是蠢是什么?”
高岚道:“信任自己爱的人不是很正常的吗?只能怪那个男人太卑鄙。”
安安道:“长姐爱我却不信我,她深爱妖君也同样不信任妖君。”
我说:“咱能不提孟凰这个例子吗?孟凰是王,疑心病是王的职业病。而且,话说起来,以前听你和熊猫它们的描述,我一直以为孟凰是个不管对朋友还是亲人都很坦诚的人。”修顺心意的神必须顺从本心,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很难做出骗婚骗心的事来。
“一个谎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她嫌麻烦。”
因为嫌麻烦所以对谁都很坦诚,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
“那个帝姬最后如何了?”我问。
捅了这么大篓子,下场应该会很惨,灰飞烟灭只怕都是轻的。
“自尽谢罪了。”
我指了指飞天。“她的后代?”
“嗯。”
“怎么会在南明?莫不是娘死了父亲也死了?”
“母亲寻了个机会将那个帝子给废了,废人没有王位继承权,也不能继续保留帝子的尊荣。”
我秒懂。
亲爹若还是有权势的帝子,那么孩子多半会成为他后院中的一个小可怜,但他成了什么地位都没有的废人,那么他的子嗣,且还是一个血统不纯的子嗣,龙族中谁还能想得起来呢?
不能让XX的血脉流落在外这种观念是建立在XX的身份地位高的前提下,这就好像皇帝在外头有了个孩子,不管喜不喜欢都得接回来,哪怕接回来后只是丢在后宫里自生自灭。可如果这个皇帝被废了,什么都没有了,而孩子却是另一个国族中有身份地位的王族,他还敢理直气壮的说他的血脉必须接回来吗?
“你们竟然没弄死那个孩子。”我很是感慨,那孩子的爹可是大仇人啊,虽然婴孩无辜,但那样的深仇大恨,将孩子给弄死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母亲觉得,它到底是自己血亲,便将它留在了南明当做一个普通族人一般抚养。”
我与高岚都懂了,虽然没弄死,并且能够看在了同族血脉的份上将孩子养大,但想当王的话做梦。
作者有话说:
ps:少凰对长辈和渣男的态度非偏激,她只是被孟凰的君王教育给故意养成这样的。高岚是从一个普通人看渣男欺骗感情的角度去看那场欺诈,而少凰是从君王的角度去看,她看到的是两个种族之间的利益争斗,而战争只有利益没有对错也没有道德,能赢就行,至于欺诈,那是君王的基础技能之一
第243章 第一章寻崽·道心
讨论了半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既然能在莫高窟里留下这样的痕迹,想来也代表它已孵化,一头话说它是纯血还是混血?”诚然,那家伙有龙族血统,但天知道是多少代以前的事,谁知道在一代代凤凰族内通婚之后还保留了多少龙族的特征。
安安回答:“纯血。”
“既然是纯血,应该很好认吧,这方天地出现了纯血凤凰,竟然没人往上报?”
诚然,纯血凤凰不是凶兽,但南明神族生而为神,拥有的力量极为强大,没道理没造成任何的影响。不是泛指破坏类的影响,而是存在即影响,一个龙伯族人挤进一个普通人的屋舍里,哪怕房子没给挤得散架,谁也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安安蹙着眉头不语,直觉告诉我,这家伙的脑子里只怕在蹦跶着各种阴谋论。
安安很快就舒展了眉头。“找到她就知道原因了。”
我挑眉。“还以为你会在阴谋论里绕下去呢。”
安安道:“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不过尔尔。”
古往今来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多了去了,我心说。
似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也可能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安安道:“会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只能说明它还不够强,蝼蚁的阴谋诡计再出色又如何?它能与巨兽抗衡?”
很强大很实在的观念,难怪你会是暴君。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传统古神有这样的观念也很正常,孟凰那种才是不正常。
事实证明,找个人形的非人生物比找一枚蛋要容易得多。
尽管那是千年前的人形生物,但存在过便会留下痕迹,而这颗星球上的长生生物真不少。
令人惋惜的是,敦煌这一片的妖魔鬼怪真不多,又不是古时候丝路繁盛,商队往来如织的时候,妖魔鬼怪若是苦修都是找的没人地,若是贪恋人类社会纸醉金迷或是觅食则是追着人多的地方。找了一整日,都是些年轻的小妖。
打听了很久,总算打听到一个可能知情的妖。
一株葡萄。
你吃过葡萄吗?
一截葡萄藤插地里,要不了几个月就会枝枝蔓蔓的爬满整个葡萄架,山庄里就有一片,夏季时我们都很喜欢在葡萄架的阴影下玩。
不管是见过葡萄架的还是栽种过葡萄架的,我相信,你肯定没见过活了千年的葡萄。
西域这里就有一株千年老葡萄藤。
真的是千年老葡萄藤,据说是前秦时期的葡萄藤。
高岚很是诧异。“不是说植物修炼成人形比动物更难吗?尤其是人族会吃的作物。”
我点头,的确,植物修炼比动物更难,人族食谱上的植物就更难了,就好比大白菜,理论上可以修炼成人形,但修炼出个人形来需几千年,而大白菜在人族的食谱上是一年一季甚至两季的作物之一,寿命也就几个月,怎么个修炼?葡萄藤虽好些,却也没多好,种植葡萄几年,觉得别的更赚而砍了葡萄藤改种旁的作物也是常事。
若是葡萄藤生长于深山老林倒也罢了,没有人族的打扰,还是有很大几率清静的修炼成妖的。但,再清静,一株普通的葡萄藤想修成妖,化出人形来,两三千年的苦修是保底。就好像我那位被打回了原形的婶娘,君长青的心上妖,便是在一个灵气充裕的环境里修炼了近两千年加之人族的香火才得以在两千年内修炼出人形来的。
话说,前秦离如今多远?
秦国我知道,秦始皇嬴政,可前秦,是指嬴政一统华夏建立大秦帝国之前的秦国时代吗?
“秦始皇之前的秦国有称王和未称王的两个时期,大概是指其中一个时段吧。”高岚说。
安安:“幸亏我不是真的人族。”
我俩茫然的看着她。
安安道:“若我是人族,必然忍不住掐死你们俩。”
呃,显而易见的,我与高岚的思路有问题。
我请教的问:“华夏历史上还有第二个秦朝?”
“没有第二个秦朝,却有第二个秦国,五胡十六国中的十六国之一。”
五胡十六国?
哦,想起来了,别误会,我不是想起前秦是哪位了,而是想起了青蛟。
青蛟的故事里有提起过,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数千汉家女被活活沉江、易水为之断流的事情之后离开当时的东北区域的。
五胡十六国我知道,却不清楚具体哪十六国,事实上我依稀记得不知道谁提起过五胡十六国其实不止十六国,实际上只多不少,因此只是捡了比较有名的十六个做为时代的称号。而那个时候的国家究竟多无语呢?我听过一个关于那个时代的幽默笑话,某某占了个山头自立为王,称帝,实际控制的疆域不过两个山头,军民全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但称帝之后的百官编制倒是挺满的。这位某某最后的结果是不用想的,被当时的北魏给灭了,死的时候皇后怨怼的责怪皇帝,皇帝说,皇后啊,至少我做过了皇帝,你做了一回皇后,此生足矣。
这么一个小故事足矣说明那年头的乱劲,今日高坐明堂称帝明日城门悬首,每个当皇帝的人都先过把皇帝瘾再说,过了瘾后是死是活听天由命。这种心态也是那年头每个国家国祚不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今朝有酒今朝醉,就没哪个皇帝想到给自己的继承人进行储君的正规教育,自然,就算有,也没哪个资源。也因此,不管十六国的开国之君如何,就没几个国家是过了三代的,大多二世而亡,撑死三四代,连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语都没做到,便是有哪个国族皇帝的数量丰富也绝不是国祚绵长,九成九是与北齐差不多的情况——二十八年的国祚就换了六个皇帝,还有北周更牛,刚开始那三年,一年死一个皇帝,那位有屠龙手之称的权臣的宇文护三年的时间宰了三个皇帝。
值得一提的是,北齐与北周已经是动荡了很久开始沉淀的时期,比起五胡乱华时期安定了很多,安定了很多尚且如此,那么五胡乱华时期该是何等的乱?
反正,我是记不住五胡乱华时那比大戏的戏台还热闹的政权更迭。
别人唱戏好歹也是你方唱罢我才登场,五胡乱华南北朝时期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你未唱罢我已登场来抢戏。
看我与高岚都一脸的懵逼,安安很是无语的给我们恶补了一通历史常识。
前秦这个国家共三任皇帝,在五胡十六国的乱世中相当有名气,尤其是最后一任皇帝苻坚更是一度统一了北方,差点就一统华夏。大抵是因着这一点,哪怕苻坚是氐人,后世汉人著史也对他很是推崇,尊其为大帝,更有甚者拿他跟秦皇汉武相媲美,千百年下来都将他给推上神坛了。
安安还特别提了两个关于苻坚的典故,一个是投鞭断流,苻坚将北方的割据势力灭得差不多后决定出征东晋遭到大臣反对,便表示自己坐拥百万大军,一声令下让所有士兵将他们的鞭投入区区长江足可让长江断流,长江天险有什么好怕的?
一听这个典故,不用去翻书我都可以笃定的说,苻坚肯定输了这一仗。
仗都还没开始打就已经如此骄傲了,不知道骄兵必败吗?
另一个典故是草木皆兵。
淝水之战时望见东晋队伍严整,士气高昂,再北望八公山,觉得山上一草一木都像是晋人,顿时后悔自己的轻敌。可惜这种后悔连临时抱佛脚都算不上,能够临时抱佛脚说明还有时间,而苻坚那会,双方大军都已经对上了,后悔也是白搭。
高岚说:“感觉安安你好像瞧不起苻坚。”
安安点头。“的确瞧不起,他并非一个合格的王。不过这也不是他的错,他压根没接受过系统的帝王教育,做为一个正常人,他能够走到那一步已是不错的成绩。”
“那你还瞧不起?”高岚不解。
“我用衡量一个王的标准去衡量的他。”
用衡量普通人的标准,苻坚勉强过得去的,嗯,是勉强,不是出色。而只是我当时的感觉,不一定准确,事实证明也的确不准确,后来我恶补了五胡乱华时的知识,深深觉得,在少凰的三观里,苻坚只怕就是个人性劣根性诠释者。得亏少凰被深度改造过,不然以传统神类的思维习惯很容易以少部分凡人生物的行为定义其整个种族的属性。
而苻坚,有龙阳之好不算什么,性取向是天生的,但强迫未成年少年的话,放现代社会妥妥的进监牢。为什么这么笃定是强迫?慕容冲后来的表现活脱脱的一个病入膏肓的精神病人,虽说精神病也有先天的,但慕容冲的经历,总觉得他的精神病有九成是后天因素。
话说回来,能将好好的一个人给弄成那样,苻坚也挺有本事的。
用衡量君王的标准,少凰活了千万年,见过无数的君王,她衡量君王的标准绝不会像凡人一样止步于功绩而不问君王的品性。
我说:“能力方面他其实还是可以的吧,五胡乱华那么乱,他可是一度统一了北方。”
“你搭建了一座非常高的大楼,结果高楼没几天就倒塌了,这是出色?”安安反问。
我无言。
安安继续道:“还记得火车上我提过的神尊被我弄到人间历劫时的事吗?她面对的是与五胡乱华差不多的局面,但她就做到了民族大融合,将那方世界北方的诸多民族给熔铸成了一个民族。”
我不可思异。“她怎么做到的?”
五胡乱华南北朝,长达四百多年的乱世才完成民族融合,神尊彼时已是凡人,没有神力,也没有做为神的记忆与学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她是如何做到的?
安安不答反问:“你可知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为何能够分裂那么久?”
我配合的问:“为何?”
“因为利益,刚开始时是因为民族矛盾牵扯的利益,乱世能够维持那么久就不仅仅是民族矛盾了,更多的是当时占据了统治阶层的门阀世家导致的,家国天下,家在前,国在后,当国的利益与家的利益相冲突时舍国之利益而保家之利益。典型例子便是西晋的八王之乱,看似是皇族内部争斗,实质上却是不同地方的门阀世家之争。虽然最后葬送了中原之地,但门阀世家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渡江后的东晋皇室如同摆设,权力尽掌于世家之手,而为了手头的权力,南朝的门阀世家内斗不止。”
我说:“略有所知,这种情况应该是被科举制终结的。”
隋唐时代数百年也没完全消弭,君不见唐代的宰相就那么几个姓,而那几个姓有几个不是当时门阀世家的姓?
思及此,我问:“神尊推行了科举制?”
“时代限制了它的想象力,她并未想到科举制,只是想到了通过办学馆自己培养能够办实事的人手,算是科举的雏形。”
“这样的话,也没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吧?”那可不止门阀世家的问题,还有民族矛盾。
“所以它掌控了权力后第一件事便是大开杀戒杀得江山万里一片红,不论是汉人还是异族都被杀得人头滚滚,拉足了所有人的仇恨,民族矛盾自然没了。”
我:“”很好很强大,我与高岚皆哑口无言。
不过,你别说,神尊这招还真的挺有用,让两个有仇的团体一致对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出现一个与它们所有团体都有更大仇的目标。
“神尊最后一定死得很惨。”我发自肺腑的说,外带遗臭万年。两个民族争斗,最背骂名的从来都不是墙头草,而是那边都不战自成一派的奇葩。
“它的目的达到了。”安安说。“同样是死,它死得可比苻坚欢快多了,什么遗憾都没有。”
听到这我终于回过味来了。“它莫不是修的顺心意?”
安安点头。
“那它做凡人时顺心意还在起作用吗?”
神尊的做法,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人生于世,需要顾忌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能够史书上留名的枭雄,哪个不爱惜自己的名声?不想善终?便是古代那些死谏君王的忠臣,看似舍生取义,一腔热血,什么都不求,高尚无比,实际上呢?真无所求那就不是人了,他们不是无所求,而是所求甚大,求的是青史留名。动动嘴皮子,一次完美的死谏就可以得到,比那些兢兢业业治理地方一辈子却连在史册上留下个名字都不能的地方官可轻松多了。
人性注定正常情况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做得出那样拉所有人仇恨,无所谓自己最后的下场与死后之名的事来。
神尊彼时虽是凡人,但它修的是顺心意啊。
它会背叛任何的人与事,唯独不会背叛自己的本心。
那么,当它的本心告诉它想要结束乱世时,它自然会用奔着那个目标去,目光死死的锁着终点,过程如何,付出多少都是值得。
安安肯定了我的推测。“那是自然,主修的道与神魂是绑死的,不论它是人还是神,一旦背叛,道心便会出问题。若非如此,你何至于兢兢业业的守着雪莹山庄?”
我无言。
守护守护,到了如今,我已分不清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是否仍是远古时的那份心情,亦或是为了自己的道心。
道心若是出问题,那我这千万年的罪可就白受了,还得回轮回里继续遭罪,并且这世间再也不会有靁了,即便轮回中再次踏上修行,那也完全不是我了,失去了神性与道心的神魂注定被轮回彻底同化。
***
弄明白了前秦的时间,我与高岚都纳闷了,前秦离如今也就一千六百多年,这么点时间足够动物修炼成人形了,但草木的话除非它爹或它妈是妖,因此它生而为妖,生而能化形。可那些小妖都说了,葡萄藤是自己修炼成的妖,没爹妈。
安安将最后一口冰棒吃完。“去看看吧,看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那株葡萄藤住哪?”
“在库车遗址不远的地方。”离这里绝逼很远。
敦煌在中原与西域的分界区域,而库车遗址是古国龟兹的遗址,位于西域腹地
我提议:“不如飞过去吧?”真不想坐车了,这一路过来骨子都快散架了。
高岚闻言也赞同道:“好啊好啊,我还没坐过云呢。”
安安反问我们:“西域大部分区域是沙漠,沙漠上空我反正晒不死。”
高岚没明白,我却是明白了。“咱们还是继续坐车吧。”
让安安去沙漠上空晒一晒那叫日光浴,让我去的话,最终准能收获一条风干龙虽然和龙不是一个物种,但你不能否认我的本体很容易被误认为龙。
第244章 第一章寻崽·葡萄藤
葡萄藤拥有一座庄园,酿得一手好葡萄酒,千年的品牌,不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百金难求的佳酿。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庄园的地址离库车遗址真近,因此我们是跟着一个旅游团一起跑到库车的。
一下车就听到导游小姐姐提起龟兹的名人:鸠摩罗什。
这一路上我与高岚已经恶补了不少相关知识,自然不会再对着这个名字抓瞎,尤其是鸠摩罗什的事迹挺有意思的,根据史书上的记载,那无疑是一个高智商且高大帅气的和尚,翻译了大量佛经。
佛家有句很经典的话就是他翻译出来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虽然我算是道家体系的,跟佛家体系不沾边,但还是想说,这话挺有哲理的。
不过大抵是智慧物种八卦的天性,我与高岚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和尚娶妻生子的事,佛家走的是断绝情爱的寂灭之道,佛家弟子自然不能娶妻生子,这也是历史上佛家多次被当权者灭佛的根本因素。人都去当和尚了,地没人耕,苛捐杂税没人缴,国库收入减少,兵源不足没法打仗这是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必须灭佛。
鸠摩罗什,又是娶妻又是生子,不看他的记载还好,一看很难不印象深刻,长得好看不一定是好事,如妺喜妲己褒姒,那个不是美人,又哪个不够惨?被男人强抢已经很倒霉了,结果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男人耽于享乐,误了国政,亡了国,最后承担主要责任的却是她们这些倒霉蛋,遗臭万年,被当成祸国的反面教材。
用少凰的逻辑来评价就是:根本就是不敢承担承认的懦夫,亡国是君王的责任,惧怕王权便将怨怼加注在没法反抗的人身上,如此软弱,亡国很正常,不亡国才不正常。
鸠摩罗什,他没被强抢民男,但丫因为生得好看而被人强逼着娶妻,那感觉,就好像人看到一只生得好看的动物,闲得无聊便给他找了只母兽配种一样。更无语的是,那还不止一次,还有第二次,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第一次是侮辱,第二次则是别人很崇敬他,觉得这么好看这么聪明的大师若是无后就真的太可惜了。但不管是哪种,对于一个和尚而言都是有够倒霉的。
对于我的感慨,安安很是不以为然。“他太弱小了。”
我说:“若是你,你能跳出那个时代?以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的身份。”
安安道:“我不是人。”
“可别告诉我你没下凡历过劫。”
“历过,但只一两次所有神全票通过我不用再历劫了。”
我:“为何?”
“躯体可以换成凡人的,我的神魂却仍是盘古世界最接近凶兽的神孽,而凡人的力量无法控制凶兽的天性,每次历劫不管投胎成了什么人,我都有食人的习性,而食人只是诸多天性里最温和的一项。”
我:“”行吧,你牛。
沿着克孜尔千佛洞一路溜溜达达着,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虽然古神族的血脉传承确保它不会将人族当成自己的父母,可它显然是在人族的环境里破壳与成长的,必然深受凡人物种的影响,又几千岁了,还能适应古神族的生活吗?”
不是我说,凡人物种与古神族的思维习惯乃至三观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安安想了想,说:“问题不大,丢雏宫里教育个万儿八千年,拥有了足够的实力后若还不习惯古神族的生活,可以申请去当片警。”
“片警?”我与高岚都懵了。
毛意思?应该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种吧?
“就是你们想的那种。”
高岚:“神界也有就业问题啊。”
安安:“”
安安最终给我与高岚灌输了一大通神界常识。
事情还是得从洪荒时说起,前面就提起过那个时候众神掐得很欢实,脑浆四溅,却因为混沌中其它世界的入侵而暂时止战,攘了外再来内斗。不过攘了外之后并未打起来,伤亡太重,都没有能力继续内耗了,也不想内耗。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有那功夫内耗不如想想怎么去侵略别的世界,节流哪有开源更有效率?(侵略不好?呵呵哒,洪荒生灵可没有五讲四美三热爱,拳头大是老大,强者入侵弱者的地盘是天理。)
虽然战争结束了,但战争的后续问题仍旧很多。
那些没被抓住的入侵者,以及看中盘古世界的丰饶想捞一把而丢了个分身甚至本体亲自上阵的强大存在反正那段时间除了远征混沌报仇去了的少凰,留守的神人都很忙。
神类是很特殊的存在,言语都有力量,何况行动。像少凰这样的,若是完全体降临凡界,便如同一个盛水的杯子里硬塞进去一吨岩浆,除非那个杯子是用能耐地心高温的超级合金制作的,否则分分钟崩溃。
神人与入侵者一场架打完,世界若是没末日也多半可以追赶垃圾场了,很难说哪个破坏力更强大。也因此,那时候的低级仙人全都练就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帮种族搬家技能。
这种情况直到比较厉害的麻烦都被解决后才得以消失,一来是不少强大神类开始消极怠工,它们背后所守护的并非自己的种族,没法拿出十分的热情与细致来;二来神尊算了下,发现造成的破坏已经开始超过保存下来的;三来,盘古天道当时对那些被少凰远征军给屠得绝户了的世界很有胃口,神尊杠不过天道,便想了个办法将百来个世界拖了过来投喂了盘古世界,然后吃撑了的盘古世界蹭蹭的暴涨,人口密度达到史上最低,远超大洪荒时代,因而神尊制定了一大串保护智慧物种文明多样性的法律法规。
综合上述,强大的神人们普遍得以下岗,换上了责任心过关的寻常神仙,使命很简单,保护该世界不受混沌之外的生物的侵扰,以及盘古世界文明多样性与平衡性。即,在凡人作死的时候左右开弓抽他百八十个耳刮子,不过这个作死的标准线很高,因此大部分时候凡人怎么作死,哪怕作死作得文明推翻重来,只要没绝种,神仙都不会干预。
因为这种基层片警的大部分工作内容都和凡人物种有关,因此很适合那些不习惯神界生活的神仙担任。
我问:“一个神仙管多大地?”
“少则一个世界,多个几个世界。”
高岚不可思异:“就这还是片警?”
安安理所当然道:“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不,也可能百亿,谁知道呢,反正只多不少就是了。便是一个神仙驻守几个世界人手仍旧不够。而且我们控制的也不知盘古世界,还有盘古世界周边的世界群也在漫长的时间里被我们占据,人手就没充足过。”
高岚道:“理解了,但一个神仙管好几个世界不会忙死吗?”
安安理所当然道:“所以允许从凡人物种里招几个小弟帮忙啊,这份工作可以说是和凡人交集最多的,她日后可以选择从事这项工作。反正纯血古神当片警的例子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只要她自己愿意就行。”
不论是我还是高岚皆默了。
虽早知世界辽阔,却不曾想到如此辽阔。
反正,搁大洪荒时的我肯定想不到有朝一日世界会发展至此,一片陌生。
不过,能够想到这些,足可见安安节操虽然有些问题,但做为君王的责任心还是过关的。
高岚感慨的说:“你都不认识她,就已经为她想到了这么多。”
“我是王。”
“她的直系祖先差点坑死你全族。”
安安点头。“可正如母亲所言,不论那条长虫做了什么,因那次欺诈的联姻所造就的孩子都流着一半的南明神族血液,是我们的族人。哪怕是母亲,她从未承认那个孩子是她的亲人,但她对那个孩子却尽到了一个王的责任与关心。而且,这么代下来,那点长虫血早被冲没了,这一支的后裔如今都是纯血凤凰,我后来就恢复了他们的王位继承资格。虽然这个资格也没什么用,就算我死了,我也还有子嗣呢。”
家庭教育真不错,有点理解南明神族为何在两枚蛋失踪后宁可让群龙无首的无王局面维持了几万年也不愿让涉嫌害两枚蛋的嫌疑犯及其子孙登上王位了,并且还能重新接纳姐妹俩,初期时这两位可是一个扭送精神病院都不嫌过分另一个更是神孽,大部分族群摊上这种情况,躲都来不及。
有些东西,并不是你有那个血统,并且只剩下你一个选择就能让你如愿的。
当选择题只剩下一个选项时,看似无可选择,实际上别人还有另一个选项:不选了。
当年那个导致了姐妹俩失踪的凤凰估计对此深有体会,不过,南明这种氛围,也不难理解少凰为何笃定的说那个倒霉蛋纯粹是蠢的,并无害人之心。想想也是,真想害人的话,一开始就毁了两枚蛋不就一了百了了吗?毁尸灭迹,什么证据都不会留下,更不会在几万年后眼睁睁的看着姐妹俩轮流坐王位,而自己与子孙都失去了王位的继承权。
不论是孟凰还是少凰在发现自己的身世后都不可能不做调查,只看少凰对水光的信任,显然那个倒霉蛋并未因此而被杀,我不认为这两只凤凰会是因为宽容大量而不杀水光的祖先,只可能是真的确定以及肯定倒霉蛋只是希望她们暂时消失一段时间,并非想过伤害她们。
对此,看多了人族的历史,我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许人族为了权力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就不兴别的种族哪怕是争权夺利也保留着不杀同类的底线?
葡萄园还真就在库车遗址旁边,说旁边都是委婉的,这距离,说它是库车遗址的一部分也不算过分。只是用了法术,因此普通人倒也发现不了这里。
满园葡萄藤,绿色的叶子间垂下无数青涩的葡萄串,我略微感应了下,这满园葡萄并非无数株葡萄,而是一整株葡萄藤,这覆盖面积我曾见过覆盖面积达方圆数里的葛藤,却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葡萄藤,简直成精了,不对,本来就成精了。
虽然活成精了,但这株葡萄藤的人形却挺年轻的,看着最多十一二岁,让高岚很是失望。“还以为能看到老爷爷呢。”
我抬手轻戳了这家伙的脑袋一下。“你脑子被电视剧给荼毒得太深了,妖魔鬼怪能够修炼自身,只要不是快死了就能一直维持自己的年轻美貌。除非喜欢变成老人的模样或练功出了问题,不然妖魔鬼怪就没几个是老的。没看你旁边那个比地球还老,本体却一直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女。”
高岚道:“可它这样也太年轻了。”
我心说你是没见过白彧上神,那支人参更年轻,只比少凰小一两万岁,看着却和大学生似的。
葡萄藤脾气显然挺不错的,笑呵呵的取了葡萄美酒来招待我们,准确说是少凰。“这是一千年的陈酿,小丫头尝尝。”
我与高岚:“”虽然知道安安的里子不是人,但现在这个壳子却是实打实的人族,给一个人族孩子喝一千年的陈酿真的没毛病?
安安抬起羊脂白玉的酒杯就想喝,酒杯还没到嘴边就被我拿走了。“姑奶奶,麻烦你考虑一下你现在的壳子什么年纪,人族垂髫稚子。”
若是凤凰姿态,喝十万年的陈酿都没问题,但这么一个牙都没长齐的小毛丫头形态喝千年陈酿酒精中毒了怎么办?医院离这可不近。
葡萄藤很是惊讶:“你是人族啊?”
这话问的,此时此刻的少凰便是送中科院切片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必定是人族,最多就是生命力强大一些的人类。做为一个修炼千年的妖,连分辨人还是非人的眼力都没有,这家伙该不会是骨灰级家里蹲吧?
安安道:“我现在是人。”
现在是,以前不是,未来也不是,语言当真是一门艺术。
葡萄藤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失落之色。“你给我的感觉和神女有些像,我还以为你可能是她的同类呢,她这些年一直想弄明白自己是什么,有没有族人,我还以为”
我咬着葡萄疑惑不已,找错人了吧?
诚然,血脉传承能提供一大堆知识,但并不能保证让每个刚出生的幼崽都对自己的种族有清楚的认知,反正据少凰曾提过得到,她两万岁之前就没弄明白过自己是什么物种,也没兴趣去弄明白,两万岁后孟凰用拳头让她记住了自己的物种。但,这里是地球,不是少凰最初生活的魔域,她早先生活的那片魔域,种族是毫无意义的事,在那里只有弱者与强者,弱者是食物,强者以弱者为食。弱肉强食是少凰破壳后学会的第一条法则,也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法则。
魔域那一片没有凤凰出没,也没有关于凤凰的传说,因此少凰无从得知自己是什么,可地球上的凤凰传说少过吗?先秦之前,华夏的图腾主流便是凤图腾,周代时更是有凤鸣岐山的祥瑞,葡萄藤口中的神女和我们找的是同一只,她随便打听一二就该猜到自己是什么物种。
安安显然和我想一块去了,因此和葡萄藤一起露出了失望之色。
高岚显然是个好奇宝宝,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保留着对非人生物世界的好奇心,尤其是对神话生物,尽管这两年已经被山庄里那几只正儿八经的真正神祇给毁三观得够呛,显然还没毁彻底,也可能是想听听别的故事消消火车上时安安讲故事的阴影。
葡萄藤大概是一个人家里蹲得太久了,再加上安安这个和他口中的神女略相似的人,因此对我们没太大戒心,很随意的就讲起了故事。
故事开始的时间约莫一千六七百年前。
有一人一神自西来,人是凡人,不是华夏族人,是个和尚,负像翻越葱岭,为传道而来;神是不知名物种,因为迷惘而来,想看看别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凡人和尚名鸠摩罗炎,他在翻越葱岭后经过当时被称之为羊同的疆域时遇到神女的,他引起了神女的好奇心,对雪域之外世界的好奇心。而这位神女,挺有行动力,想到就做,想看看外面的世界自然马上就跟着人走了。
这种行为放在普通人身上简直是找死,因为她完全不了解这个路人是什么人,心性如何?若是人贩子怎么办?须知几年后穷游兴起时可是失踪了不少闲得作死的人。
只是,那位神女是什么物种虽不得而知,但她显然拥有法力,不可能被人贩子给摆平,至少凡人奈何不了她,因此走得很是洒脱放心,多年后葡萄藤也曾问过她过为何那么相信鸠摩罗炎不是坏人。
神女表示,鸠摩罗炎的眼神挺干净的,不是坏人,就算真是坏人,她正好可以吃上一锅热腾腾的人肉。
显然,神女和安安一样,未必以人为主食和喜欢吃人,但食谱里妥妥的有人这一栏。
鸠摩罗炎想去中原传道,神女无所谓去哪,加上那个时候正好对佛教产生了兴趣,这么一个现成的大师正好请教,等对佛教的兴趣淡了便是分道扬镳之时,这是神女的打算,但世事最无常。你永远都想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除非它不再是未来,而是已发生。
一人与一神最终没能走到中原。
路过龟兹的时候鸠摩罗炎收到了龟兹王的热情款待,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龟兹王女耆婆,一见钟情。
神女对此很是吐槽,这世上原来还真有一见钟情这玩意啊。
不过,你丫一和尚能娶妻吗?
和尚自然不能娶妻,因此鸠摩罗炎还俗了。
神女:“”
第245章 第一章寻崽·神女
虽然吐槽不已,但神女最终还是没有惊讶鸠摩罗炎的决定。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看出来了,鸠摩罗炎虽然在佛学上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怎么说呢。佛学某种意义上跟哲学还挺像的,很容易吸引高智商者,这一点历史上有不少例子,那思考哲学特厉害的高智商不乏自创派别的,说起来佛教能够那么兴盛,有无数派别也与此有关。
鸠摩罗炎正是一个高智商者,被佛学吸引实属正常,但要说他多么的热爱佛倒也不尽然。
神女后来见识了很多的东西,了解了更多,大抵能够猜到鸠摩罗炎什么情况了。
鸠摩罗炎出生印度,而印度最出名的是什么?反正我觉得,印度最有名的不是出了个佛教,而是种姓制度。
鸠摩罗炎出身婆罗门,属于统治阶层,按着正常情况发展下去,他日后应该继承相位,但他跑去出家当和尚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鸠摩罗炎的行为看上去都挺有毛病的,搁现代的话,妥妥的神经病。
大好人生不要去当个和尚,不是有病是什么?
还真不是有病。
印度种姓制度多没人性?
华夏古代的时候等级也森严,但向上的途径一直都有,哪怕是奴隶,只要够聪明,找到机会学得知识也未必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如伊尹,如傅说。
而印度种姓制度,它直接规定了不同种姓的人只能从事什么职业,以及下等种姓没资格学习文字,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一生在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无可改变,不论如何努力。
诚然,统治阶层是肯定不会在乎下等人的生死荣辱的,就好像于奴隶主而言,奴隶是创造财富的工具,而非人,谁会在意工具想什么?工具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天职就是服侍主人,为主人创造财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得允许有人与众不同,比如如果奴隶主阶级有人意识到,奴隶并不是不值钱的牲口,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他会是什么心情?
不是每个人都有神尊那份行动力,神尊的行动力是因为它是神,一位修顺心意的神,顺从本心,若是本心不顺那就想办法让它顺,为此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凡人我没有勇气与整个阶级抗衡的,那么逃避是必然。
鸠摩罗炎想出家的话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婆罗门教,二是加入佛教。而他显然不可能加入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就是种姓制度金字塔的顶层,是受益者也是制度的捍卫者。
这样的缘由,他最终为爱舍了如来不足为奇,丫就不是个真正的向佛者。
但神女也在鸠摩罗炎还俗的时候就预见了未来,他不会幸福。
虽非真正的和尚,但鸠摩罗炎仍旧是一位高僧大德,佛学造诣在那摆着呢。
在那个宗教可以控制一切的时代,高僧还俗娶妻,啧啧口水能淹死人。
自然,人们不会怪高僧,如同不会怪君王贪图享受却怪宠妃祸水一般,他们只会怪耆婆,怪耆婆引诱了高僧了。
生得太美,是一种罪过。
自然,不是于所有女人都如此,但至少于耆婆而言是如此,若是换了安安这样的,她可比耆婆更美,但谁敢说她祸水?还有瑶光,生下一对父不详的双生子,后来更是被发现双生子有凶兽血统,可有人说她自甘下贱与凶□□/媾?呃,好吧,也可能有,但我可以笃定的说,有胆量如此说的人肯定已经死了,多半还是先看着自己的种族被灭绝后才死的死法。
与高僧结婚这种事,我估计就是安安跑西天诱惑如来还俗,还成功了,别人都只会竖起大拇指:上神魅力无边。
不过这也和心理抗压能力有关,不论是瑶光还是少凰既然能够坐上王位,并且干好这份工作,抗压能力就不可能差的,抗压能力差的王根本活不长。我不认识瑶光,但我觉得一个能够与凶兽结婚生子的人,心理素质就不可能差,孟凰早期为何杀神灭口也要捂住少凰的凶兽血统?不就是那个时候还不够强大,怕被人联想到桓寂?显然,她很笃定若是被人知道姐妹俩有凶兽血统别神第一反应就是桓寂,由此也可判断,瑶光与桓寂只怕不是地下情,就算不是光明正大的秀恩爱,多半也是一点与凶兽谈恋爱就见不得人的自觉,至少瑶光没有,桓寂,冲两个人最后掰了他还被瑶光给杀了就可以知道肯定没有守住平常心。
少凰,这个就更不用提了。
耆婆不是安安,也不是瑶光,不同的环境养不一样的人。
鸠摩罗炎不走了,神女却还是要走的,婚礼结束后她便离开了,回来得也很快,中原彼时正处于五胡乱华时期,妇孺孤身走在外头被人抓了下锅近乎常态,而那样的肉被称之为两脚羊。
神女自然不可能被人给当两脚羊下锅炖了,每次都是她将想炖了自己的人给炖了打牙祭,可一而再再而三,她对中原的兴趣完全没了,没多久,至少在她看来是没多久就往回走了,准备回羊同。虽然她也吃人,但那是因为她很确定自己与人类并非同类,既然不是同类,而自己又是个肉食动物,那么偶尔吃几回人也算不得什么,但看人吃人这种事她终究是有心理障碍的。
再回来的时候神女错愕的发现鸠摩罗炎与耆婆已经离婚了,并且耆婆出家了,还带着长子一起出家的。
神女:“”你们一家人真它喵的有性格,男人还俗娶妻,女人带着孩子出家。
稍微一打听,耆婆出家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在郊外见荒坟枯冢,白骨于野,希望能够超脱,往生极乐而出家。
神女:“”这大概是自己这辈子听过的最荒诞的出家理由,那位美丽的龟兹王女是脑子坏掉了吧?
虽然很是怀疑对方脑有恙,不过神女也没心思了解别人为什么出家。
只是,她去寺庙里参观佛像——没毛病,参观佛像不是拜佛,神女从不拜任何佛像神像,半是天性觉得自己不应向任何人跪拜,半是没有神佛敢受她的跪拜,下意识的觉得此女不一般,非凡人,反正凡人身上不可能有神性,都有神性了,显然是神人,谁它喵的敢受神人的跪拜?——参观佛像翻阅佛经的时候神女与耆婆又见面了,耆婆正准备搬家。
见到神女,因着知道神女非凡人,凡人不可能这么多年过去音容半点不改,耆婆问了神女一个问题:“这世上真的有因果吗?”
神女愣了下,因果?
这个问题,老实说,她也很迷茫。
“我也不知。”神女回答。
只这个回答便可看出那是个萌新,超新的萌新。
若是换少凰,她只怕会表示,因果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解决的,比如人死债消。当然,弄不死,虽然这世上没有她弄不死的人,但有拦得住她的人,因此还一下也是可以的。虽然的确问心无愧,但她这辈子害死的凡人物种与神类的确不少,都不能用个来形容了,很多时候的用族来做计量单位。
若是我,我会表示,所谓因果,有欠有还,只要保持良好心态,手段合理,因果完全能是你的掌中玩物。
从这也可以看出,不管是我还是少凰对于因果都严重缺乏敬畏之心。
神女虽对因果茫然,却也好奇耆婆怎么会问这么个问题。“为何有此问?”
耆婆没说什么,但神情神女表示,凡人真复杂。
“我希望我的一对孩子能够平安,所有罪孽都由我来承担。”耆婆低语。
神女更懵,罪孽?什么罪孽?
虽说跟耆婆不熟,但神女又不瞎,耆婆的眼神很干净,她身上也没有任何的血腥,显然,这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
现代有句话叫结婚等于踏入坟墓,某种意义上,耆婆算是应了这话,婚前婚后生活的变化,真跟踏进坟墓没什么两样。
耆婆准备远行,鸠摩罗炎来送她,神女也因此从旁人的口中得知,耆婆出家后鸠摩罗炎天天来看她,送亲手做的饭食,为她浆洗衣物不过,只看耆婆现在准备远行就知道他的挽留效果如何了。
神女也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这对奇葩夫妻的一对儿子,鸠摩罗什与弗沙提婆,非常漂亮可爱的一对混血儿。
只是场合不太对,鸠摩罗什一脸对父亲的不舍,弗沙提婆的话,虽然一直没吭声,但都快气成河豚了。
神女是与耆婆一起走的,它们有一半的路程是相同的。
耆婆是个很安静很有气质的人,神女与她相处很愉快,而鸠摩罗什,神女只能说,这孩子做为一个凡人真的很聪明,每日翻阅大量的佛经居然还都能理解。
又一个高智商,并且很适合当和尚。
这是神女对鸠摩罗什的定义,她自问也是高智商,至少在修炼之途上她的资质与悟性都无人能及。可佛经,反正她是没本事每日阅读几万字的佛经还要理解它的意思。这么能理解佛经,说不是当和尚的料,谁信啊?
对于神女的逻辑,罗什深深无语。“我只是想见母亲,与母亲在一起。”
瞧着忧郁的小帅哥,神女支着下巴不解:“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吗?”
“母亲在寺庙里。”
你母亲在寺庙里,所以你就去出家了?
饶是自己是神类,神女也得表示,神的逻辑也没这么奇葩的。只是,看着还对出家当和尚所代表的意义只理解为可以与母亲在一起的小帅哥,神女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西域崇佛,至少在龟兹,总人口也就几十万,僧侣便有数万,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儿子出家,因此当儿子表示想出家时,父母都会表示支持,与中原的父母反应截然相反。并且耆婆准备远行也是为了这个儿子,罗什很聪明,再加上他的出身,可以说是众人赞誉,耆婆便是怕这个儿子被身边之人的赞誉给宠坏了,然后变成五胡乱华时期西域版的伤仲永,因此才要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罗什的地方,在那里,不会有任何人因为罗什的身份而对他过分赞誉,他只是一个普通沙弥。至于寺庙里的僧人,在发现这孩子在佛学方面的悟性后就不可能放过这么好的一个苗子。
神女顿时莫名的有些同情这孩子,你都不明白出家意味着什么就出家了?
罗什看着神女。“你的眼神很奇怪。”
同情你而已。
神女腹诽。“觉得你好可爱,真讨人喜欢。”
说着,神女捏住罗什婴儿肥的脸扯了扯,咦,手感不错啊,再捏捏。
罗什:“”
神女在雪域的一座雪山下与这对母子分了手,她有记忆的时候就在这座雪山,不论走得多么远,她最终都会习惯性的回到第一次睁开眼的地方休息。
只是,这里真的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吗?
神女有些疑惑,这座雪山方圆千里所有的生物她都观察过,和自己都不是一个物种,地球上的环境若是能够自然进化出她这样的物种,达尔文也不用活了。神女唯一的推测大抵就是自己与人类有关,虽然自己的所有感觉都告诉自己与人类绝非同类,但她对人类总有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因果,这也是她会与雪域上的人族关系好被雪域高原上的人尊为雪山神女的原因——虽然丫有食人的习性,但她也的确庇护了雪域上大部分的人民不受妖魔鬼怪侵扰,两相比较她食人的还真不算什么,上帝还发洪水灭世呢,君不见基督教是如何的兴盛?——尽管除了一张皮她就和人族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且就算是皮,也不可能有人族生得她那样好看。
再见又是经年,山下有人拜访。
神女本无所谓的摆手,示意注意点,别让山里的妖魔鬼怪将人给吃了。
虽然神女自个是吃人的,但她也只在人类想对付她而她正好肚子饿了的时候才吃人,雪山下路过的只要不是杀人如麻的盗匪她都会约束好雪山上的妖魔鬼怪。
只是,小妖禀报,那只人类自称罗什,是神女认识的人。
罗什?
神女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翻出这个名字所对应的人,的确是认识的,这才多久就要归国了?
闲着也是闲着,神女跑下了山,差点没认出来。“你变化真大,这么一会儿就这么大一只了。”
罗什愣了下。
这么大一只?
这什么形容词?
还有一会儿?
你什么时间观念?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罗什说。
神女说:“是吗?我感觉才过了一会儿。”
永远都不要去跟神类讨论时间这个话题,几万年都是一会儿的物种,做为一个凡人你要如何跟得上神类的三观?
罗什哪怕不了解神类也在此时此刻深刻懂了这个道理。
虽然时间观念上三观不合,但神女对罗什还是很喜欢的,手感超好!
可惜如今捏不了了,小孩子已经长成偏偏少年,婴儿肥全消干净了,看着就没手感。
“要归国了吗?”神女问。
罗什点头。
“不如在我这休息几日?”神女提出了邀请了,雪山里已经很久没有客人了,而且葱岭与一路上的雪山可不好爬,若不好好休息也挺累的,而这一路的环境,还真没几个地方是可以好好休息的,不是有盗匪就是有妖魔鬼怪,再不就是气候环境不适合。
雪山里是个很适合休息的地方,雪域上的人族帮她修建了宫室,再加上她千年的经营,她的宫室可以说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
罗什也不想太早离开,因此点头。
神女的宫室的确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也是典籍最多的,什么典籍都有,缣帛与龟甲都有,简直包罗万象,也不知她是如何收罗起来的。
罗什看到了不少佛经,又看看旁的典籍。“神女很喜欢读书啊?”
“不是,我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和自己有关的东西。”神女随口回答。
罗什不解。
神女见了,问:“罗什你是什么物种?”
“我自然是人。”
神女又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罗什愣了下。“你不是神女吗?”
“神女是称呼并非物种,且,就算是神,也有很多分类的。”神女很是忧郁的感慨。
有着人皮又有神性的生物真的是太多了,多到她完全无法分辨出自己是那一类。
罗什想了想,问:“那你父母是什么?”
他的父母是人,所以他是人,神女总不至于和父母不一样吗?(特殊情况当然有,但那显然超出罗什的想象力)
神女更忧郁了。“我也很好奇这个问题。”
罗什茫然,什么意思?
神女解释了句:“我第一次睁开眼便是在这片雪山,身边没有任何人,更离奇的是,明明什么记忆都没有,我却对一些东西,脑子里会冒出一些知识,但这种情况很少。”也是因此她才笃定自己和她见过任何一个物种都不是同类,能够激发她脑子自己冒知识的东西都太过罕见,就没哪个是人间会有的。
每个生灵都知道自己是什么,唯独她不知道。
不查还好,越查就越脑仁疼,自己究竟是什么啊?
神女换了个话题。“不说我了,你是怎么回事,我感觉你很迷惑。”
多年前的孩子虽然也有些迷惑,但那是任何一个正常人在前往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时的正常迷惑,但如今归国不像远行,归心似箭才正常吧?
第246章 第一章寻崽·高僧
罗什的确很迷惘。
“神女您可知佛教大乘与小乘?”罗什问。
“略有所知,一个渡人,一个渡己。”神女随口回答,她虽不信佛,但佛经普遍翻过,象雄文字、中原汉字、梵文,她全都学过,因此翻阅佛经都是翻阅的原文,原汁原味。
罗什没有惊讶神女的回答,这满满一个宫殿的典籍足以说明很多。“那你如何看待它们的优劣?”
如何看待小乘与大乘的优劣?
神女想了想,回答:“我的看法就是没有优劣。”
罗什愣住。“此话怎讲?”
神女表示,羊同区域地理位置很特别,是中原、西域以及身毒、大食等地文化、商贸交流的中转站,而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千年,因此可以算是变相见证了这些地方的文化发展,虽然到她面前的时候都已经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滞后性,但架不住她活得长啊。
佛教的发展她自然也看了千年,看久了的结果便是她自此对所有宗教都失去了信仰一把的兴趣,近来产生兴趣也不是想信仰,而是无聊加上与鸠摩罗炎的接触发现佛学在某些方面还挺有哲理性的,这才有了些许兴趣,但总的观感仍旧不变——
所谓宗教怎么感觉就那么像变色龙呢?
无论是什么宗教,若有人看过它初期的模样,再去看看它几千年后的模样都会有一种疑惑:这真特么的是同一个宗教?
事实上不止宗教如此,中原也有这种情况,典型例子就是中原的儒家,让孔仲尼去见见董仲舒的儒家,他九成九会表示:你别打我的幌子吗?我还要名声呢。
让孔仲尼再去看看程朱理学时的儒家,不被气死也得吐血,孔老夫子可是能够说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话的人,值得一提的是孔仲尼不仅说,他还写进了《礼记》里,流传百代,自然,后人要刻意忽略扭曲事实他估计也很无奈。
神女所见到的佛教虽然还没如同儒家堪称精神分裂一般的变化,但很多东西都在改变,都很有变色龙的风采,因此让她评说优劣她还真没法说,都是变色龙,都不长久,有什么优劣好说的?
只是面对求知的少年,神女支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还是认认真真的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吧,没有优劣之分,只有合不合适之分。”
少年疑惑的看着神女。
“中原有句话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神女道。“若是只有顾得上自己的能力,那么自然小乘更适合,若是有顾得上自己也顾得上别人的能力,则适合大乘。毕竟,你不能要求自顾不暇的人去渡别人,因此关键是适合,哪个适合哪个就是好的。”
少年若有所思,他想到了什么神女不得而知,她又没读心术。
太久没客人,神女盛情招待了少年一顿美食。
“话说,你吃肉吗?”神女问,看得佛经虽多,但对佛教的传统她并不是很了解,但与鸠摩罗炎曾同行的经历还是有点印象的,鸠摩罗炎不吃肉,每次她大啖烤肉时鸠摩罗炎不是啃野果就是啃干粮。
“你不必忙活了,佛家弟子只食三净肉。”少年回答。
“三净肉?”神女不解。
少年回答:“不自杀,不教他杀,不闻杀所获之肉即为三净肉。”
神女默了一瞬,她还一直以为这些佛教徒只吃素呢,不过这样的话,完全能理解为何鸠摩罗炎宁愿看着她大啖烤肉也不愿一起吃了,赶路的时候她吃的肉都是就地狩猎所获,完全不符合三净肉的标准。
虽如此,神女却也没觉得佛家三净肉的存在有自欺欺人的意思。
且不提只吃素对身体的影响,便是出家人乞食化缘为生,本来就应该别人给什么就吃什么,难不成你还专门提要求说我只吃素,请施主施舍我素食?真这么提要求,得到的绝不会是素食,而是关门。
古时候物资匮乏,除非是能够衣食无忧且终日饱食的贵族,否则不论是什么阶层的人都不会浪费粮食。现代熊孩子挑食不吃饭将饭菜洒地上,最多被家长说两句,若是熊孩子大哭大闹,那么家长多半会妥协给他做他想吃的饭菜,而在古代,寻常人家的熊孩子再熊也不敢那么做,皮痒痒了欠抽的另当别论。
对待亲生的挑食的熊孩子尚且能够抓起来脱了裤子一顿胖揍,对待挑食的不相干之人又哪来的容忍度?愿意施舍食物本就是善心,善心还被挑剔,搁谁都得是可孰不可忍。
因时制宜的变色是每一种生物都有的天性,也包括智慧物种所创建的宗教。
神女自己喜欢吃新鲜的食物,不新鲜的食物她都不吃,因此厨房每日都要清理一次,将昨日没吃完的食物送给山里的妖魔鬼怪或是送给路人与远处的牧人,自己没吃完的肉类也算是三净肉了吧?
神女做烤肉的方式非常的别具一格,将肉切成一片一片的,刷上调料,再张口一团火焰,肉片瞬间八分熟。
罗什可算知道为何神女那么笃定她不是人类了,哪个人类是能喷火的?
罗什觉得很稀奇,既然神女如此法力高强,为何雪域高原之上只有附近的人知道她?
“我也算不得法力高强。”神女对此也很无奈,喷火是她与生俱来的本能,跟呼吸一样,不需要学,而法力她压根不会修炼,完全是靠本能吸收周围的灵气,效率低得要命,也不是没想过弄个功法来练练,但后果只能说,她跟人族真心不是同类,功法不合适,给弄得岔气了,养了好几年才养好。而且,不知为何,她总有种躯体怪怪的感觉,感觉它仿佛会崩溃一般,尽管这具躯体已经活了千年也没真的崩溃,但就是偶尔会有那种感觉。
罗什回到了归国的队伍里,继续回龟兹。
神女在雪山呆得无聊了,又会下山到处跑,也去西域,没再去中原,之前那一趟的印象太过糟心,真心不想再来一回。
有时也会在龟兹呆一一会儿,而神女的时间观念与凡人有很大区别,因此她的一会儿往往是几年。
第一次暂住的时候神女住了一年,找了个地方种植了葡萄,酿制葡萄酒维持生活,虽然她也不进食也没什么,但习惯了一日两餐,不太能改。虽可如雪山时一般去狩猎,反正没什么猛兽打得过她,但生活在人群里,神女还是想试试凡人的生活。
如此的往来中,神女可以说是见证了罗什的变化,在小乘佛教扎根的地方宣讲大乘佛法,刚开始的时候难度神女很多次都以为他会放弃,但他每次都坚持了下来。
神女在龟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久。
耆婆再次远行,这一次没再回来,客死异乡了,死讯传回来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不过对于出家人而言,只怕对于这点也未必那么在意。鸠摩罗炎肯定会在意,神女知道他的身体这几年已经快撑不住了却一直没死就是想再见耆婆一面,如今大抵能去冥界团聚了,若耆婆还没投胎的话大抵还有机会。
神女第一次看到罗什那么的悲伤,想感同身受一下,然后措辞安慰,却无奈的发现,自己压根没父母,真的无法理解这种感情,自然也就无从安慰。
抓了抓脑袋,神女问罗什:“你若舍不得,我去冥界将耆婆的亡魂带回来让你养着如何?自然,若她已经重新转世为人了就另当别论,你也不想为了见耆婆就将她转生的那个人给杀了吧?”
这大抵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清新脱俗最实诚的安慰话了,罗什呆住了。
罗什好一会才找回声音。“不,不用,就是,我能否知道母亲来世是否安好?”
这个不是难题。
神女起了一卦,这是她在中原的时候向一个道士学的,不过别人便是卜算今生都要费很大功夫,她却似有特权一般,不仅能看别人今生,更能看前生来世,就是很少那么做。当年那个道士发现她学得特别好觉得她大抵不是一般人,因此特别告诫,算归算,千万别张嘴乱说,泄露天机是有报应的,而神女物种虽不明,但她的天赋足以说明她的物种不一般,而与天道越近的物种受天道监督越严重。
神女对此显然听进了耳朵里却没听进心里。
“耆婆来世会转生中原,虽有磨难,但会遇到贵人,一生总的来说很平安。”神女觉得这还不错,想想现在什么时代吧,整个地球不是尚处于蒙昧之中便是如中原一般热闹喧嚣,有谁的一生会一直安然无恙?平安两个字大抵是这个时代最难的东西。
罗什得到了安慰,神女却很快悲剧了,她转头就被天劫找上门了。
神类的变态生命力得到了诠释,躯体都破破烂烂了,直逼现代医学院实验室的骨头架子她仍没挂,就是很长时间里都得披着斗篷了,把人吓坏了还是小事,吓死了可就大条了。
神女好悬没抑郁,凡人作恶多端都没见着报应,怎么自己不过泄露了一句天机就被天劫给找上门了?天道你还讲不讲公平?
不论如何抑郁,神女都只能决定回雪山好好养着,就她如今的战况,呆在人类的城邑里实属祸害别人。她自己并不在意自身是红粉骷髅中的哪一样,但凡人显然是在意的,容易吓死人。
神女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鸠摩罗炎派了仆人来请她,神女犹豫了下,想着人之将死,还是去见见吧。
随手抓了件斗篷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神女出门了,很快就后悔了。
“神女,你说人有来世吗?”
“自然是有的。”虽然她没去过冥界,但鬼差见得却是不少,不过鬼差也表示不知道她是什么,生死薄上根本没她的名字。
“那我会再见到耆婆吗?”鸠摩罗炎充满期待的问。
神女默了一瞬,你还真是深情啊。“我不是很明白,你们都还对彼此有感情,为何”能走到这一步?
鸠摩罗炎露出了深切的悲伤之色。“是我害了她。”
神女做出聆听的姿态。
正如她早先所料,这段婚姻受到的非议很大。
鸠摩罗炎也是在婚礼当夜的时候发现的,新娘并没有那么开心。
非议并不会轻易消失,古时候不比现代,现代信息大爆炸,什么话题都维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别的话题取代,人们永远都不会觉得无聊。而古时候,人们真的很无聊,无聊到一个话题能够经年的谈论与非议。虽然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无聊啊,说几句又怎么了?费点口水罢了,就算对别人造成了伤害,疼得也不是自己,而自己也没做什么,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而已,那条法律规定说话也犯罪?而且就算真的逼死了人,引诱高僧大德还俗,死了也是报应。
说白了就是一群刁民,面对这样一群刁民,要么当他们是死人,不过眼不过心;要么让他们变成死人,欺软怕硬是人之天性,当意识到长舌会死人的时候刁民绝对会识趣的闭上嘴。自然,不能杀得太过,杀得过了就可能起反作用。
耆婆是信佛者,面对世人的非议,她自然不可能与我或少凰一般理智冷静的处理,要死人要受伤害也是让别人受伤或去死。
耆婆的心理压力在次子弗沙提婆三岁得重病时达到了极限,不少无聊刁民都觉得这是报应。
耆婆听进去了,她爱自己的孩子,因此向佛祈愿,只要小儿子能好起来她便出家赎罪。
小儿子最后还是救了回来,然后她就真的出家了。
神女:“”她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理解耆婆的思维逻辑,若弗沙提婆的重病真的和神佛有关,自己只会想办法宰了神佛,绝不会成为一名虔诚的佛家弟子。
虽然同情加无法理解,但才被天劫给找过麻烦的神女不打算再卜卦,因此很是高深莫测的回答鸠摩罗炎。“轮回永在,终会再遇。”
虽然灵魂终有消弭的一日,但轮回永在,灵魂的寿命很长,足以轮回千千万万世,如此漫长的轮回,再无缘的两个灵魂也不可能一次都碰不上,何况鸠摩罗炎与耆婆可算不上无缘。
鸠摩罗炎安详的合上了眼。
不过这次神女不打算安慰刚失去母亲又跟着失去父亲的兄弟俩,她如今的模样,很容易吓死人的。
罗什想留神女多呆几日,神女坚决不答应,已经与她熟了的弗沙提婆看不惯她遮遮掩掩的模样,伸手拽了她的斗篷帽兜
如果说极品身材与恐龙脸的搭配让人闪瞎男人眼的话,那么神女如今的模样妥妥的止小儿夜啼,吓死人不偿命。
弗沙提婆给吓得大喊妖怪晕了过去。
神女很是无奈。“说了别碰我斗篷的。”
不听老人言,悲剧在眼前。
罗什的表现比弗沙提婆好点,到底是清楚神女不是人,如今这模样也不是完全不能看,至少他没晕过去,而是很担忧的看着神女。“你这是?”
“一点意外,过些日子就该好了。”神女回答。“等我好了再来找你玩。”
罗什默了须臾。“多久?”
“不久。”
不久?
你的时间观念从来都没靠谱过,估计罗什很想这么说,但他终究还是没这么说,而是说:“那我等你回来。”
第247章 第一章寻崽·三观
神类与凡人的时间观念永远都不能等同而论。
神女再回到龟兹的时候是十年后,她觉得只过去了一会儿,感觉也就是一睁眼一闭眼的事,可不过一睁眼一闭眼的时间,龟兹的变化咋就这么大呢?
西域三十六国乃是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站,因此西域比较繁华的城邦国堪比世博会,不同的是,世博会展览的是文化产物,而西域城邦国展览的是人种。
不论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都能在这里看到,汉人、匈奴人、氐人、羌人、身毒人、大食人、波斯人人种展览会莫过于此。
虽然人种丰富,但总的来说,最多的还是当地的土著,旁的人种不是很多,汉人就更少了,五胡乱华,南方因为偏安一隅的关系不太清楚,但北方的汉人几近绝种,后来汉人多起来还是胡人从南北边境掳掠了诸多汉人,这才没再继续濒危下去。
神女一入城就看到了许多的汉人,走在大街上,没几步就能看到三五成群的汉人,这频率太不正常了。
稍微一打听神女就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人族的君王对于土地的渴望与野心是无止尽的,不论是乱世亦或盛世,不论明君亦或昏君、暴君、庸君。
综上所述,苻坚派了吕光来攻打龟兹了,龟兹刚被攻破。
神女很是佩服,西域离秦国的疆域腹地有多远啊,刚吃下北方又来吃西域,苻坚你也不怕撑死?
腹诽间神女去找罗什,没找到。
人不在寺院里,再去找弗沙提婆,这个倒是找到了,但罗什也没跟他在家。
神女不解,不在家也不在寺庙,这是跑哪去了?神女倒不会觉得罗什在城破的时候跑了,一来是相信罗什的性格,二来是没那个必要,罗什是僧侣,不管哪个年代,统治者都不会跟宗教过不去。
你说三武一宗导演的灭佛?那是因为大量的人口在佛门,而宗教不用缴税,皇帝的收入减少了,不然你看皇帝会不会跟宗教过不去。而且三武一宗那也是极端情况,都需要人手去打仗,而大量百姓为了逃避兵役出家,皇帝没有足够的兵源,自然要灭佛。正常情况下就算过不去也是如李唐那般,先利用佛门的力量坐稳江山,江山坐稳以后扶持道门打压佛门,给予道士各种特权,让两派相争,自己获渔人之利,直白的抄刀子那是最下下策的做法。
神女对宗教的力量有着有深刻的认知,羊同那里苯教的影响力简直做到了方方面面,她想没有深刻认知也难,因此觉得秦军不至于找罗什的麻烦。
问题是,秦军还真就找了。
罗什就是被吕光找人“清”去的,
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还真不好说,弗沙提婆也不太清楚,只知吕光似乎想让罗什做什么,但罗什不配合,然后就
神女捋了捋思路,一个是远征的将军,另一个是方外的和尚,能有什么交集?
或者,她该想,罗什能做什么。
罗什是西域名僧,二十年的岁月,他已让大乘佛教在西域开出绚烂的莲花,龟兹也因为他可以说是西域的中心了呃,神女觉得她大概知道吕光想干什么了。
西域的地理情况注定这里很难建立起一个如同中原王朝一般中央集权的王朝,想要影响整个西域只能靠宗教,这也是佛教在西域盛行的原因,西域三十六国都大力支持,能不兴盛吗?
吕光若是对西域有什么图谋,他必须得到宗教的配合,而西域佛教如今最有影响力的莫过罗什,只要罗什向他低头,愿意帮他,那么他不管在西域有什么图谋都会事半功倍。
只是这都快四十年了,中原该不会还如当年那么乱吧?一个将军只是远征而已,才打下地盘就起了异心,这已经不是乱的问题了,这是整个汉人文明体系都崩盘了吧?
神女琢磨着自己是否想太多了,人心也未必如此好吧,这话,她自己都没信心,太多年也见了太多的人心,她对人心真心不抱太大期望。
罗什大概会死吧。
神女知道罗什绝对不会配合吕光的。
一来时西域的环境让罗什压根没有宗教就应该向强权低头的意识;二来,吕光的人品稍微花点心思就打听出来了,若是他割据西域成为西域之主,神女觉得西域子民今后的日子十之八/九能向中原百姓看齐。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的大分裂是华夏历史上有名的动荡时期,却不是唯一的动荡时期,可它是最疯癫的动荡岁月。后来的岁月里,再怎么分裂格局,文明体系本身的架构还是在的,加上曾经的分裂与融合,有远见的人都能看出乱世终会结束。而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乱世,那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大分裂。
春秋战国再闹腾,本身也是诸华的内部融合,东汉末年虽然也很激烈,汉人一度死得成了少数民族,但再少数民族,汉代留下的家底都够厚,哪怕三分天下也仍将非汉族的民族按在地上摩擦。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数百年的乱世打折的是汉家的脊梁与精气神。
失去了脊梁与精气神的文明体系还能维持吗?
历史证明,不能。
失去了文明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不能,只有野兽才没有文明。
整个中原大地上行走的两条腿的生物,不是人,是一头头的野兽。
生于那样一个文明体系崩盘的动荡年月,每个人生下来不用教就知道不安与害怕该怎么写,就算原本是正常人,放到那样的时代,要不了多久也得变成精神病。
少凰提过的神尊历劫的那个类似背景的时代神尊身为正统皇族女最终却走上那么一条路估计有很大一部分是这方面的因素,她看着原本的百姓与生于现代而有着不同精神风貌的两种人在那样时代中的相同变化——向精神病看齐,不免产生一个疑惑,这样的时代如果维持个百八十年,这片大地上还会剩下几个精神正常的人?
遗憾的是,那个小世界因为少凰与神尊的相互折磨意外获救,但这个世界,乱世一路拉杂的延续了四百多年。
不管是谁,与一群精神病人一起长大都不可能正常。
你说孟凰不就是个特例?
呵呵,你确定它一直都是个特例而不是后期被人给硬生生的扳直了?以及,它真没精神分裂症?
吕光是个正常人,所以生在那个时代,注定他是个精神病,而且是个病的不轻的精神病,包括他的儿子们都是。
神女只是远远在府外溜达了一圈就对这一家子神经病佩服不已,那一身的暴虐血腥气息,得是残杀了多少无辜者才能攒出来?
罗什真的会死的。
神女确定了这件事。
她见过很多人的死亡,对此早已没了感觉,但想到那个有着干净眼神的少年(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少年而是中年了,但不能指望神女意识到这一点,她看人族的长相都觉得差不多)可能会死,心脏莫名的不太舒服。
神女没去想自己为什么觉得不舒服,既然不希望罗什死,那就不让他死呗。
只要吕光死了,问题就应该能迎刃而解了吧?
神女如此想着。
某种意义上,这还真是个简单粗暴却又很有效的法子。
可惜,没成功。
吕光身上有枚护身符,专门防邪祟的,本来就没完全好只是勉强能见人的神女才靠近就被伤得够呛,落荒而逃。
逃出来后神女望着自己手臂上的灼烧若有所思,这痕迹分明是正统修道留下的力量对邪祟才能造成的伤害,那么,她是邪祟吗?可,哪只邪祟能如她一般在任何宗教的正殿到处溜达的?
想不通,回头慢慢想就是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罗什,别真给弄死了。
罗什到底还是没死,但也不远了。
被吕光关了起来,死活不从,估计吕光父子没耐心的时候就是他殒命的时候。
***
神女已经差不多弄明白吕光在对罗什做什么了,想给罗什娶妻。
史书上记载吕光见罗什长得帅气且精神,不合实际年龄,因此给他灌了酒让他和女人发生关系,出于戏弄之情。然是现实证明,吕光还没那么无聊,他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控制罗什而已,破戒与僧侣而言可是大忌,有这么个把柄在手里还怕罗什不从?
神女颇为无语,讲真,要不是吕光不怀好意,她都想劝罗什答应算了,美酒美人可是世间最难拒绝的事情。
神女的思维逻辑让弗沙提婆很是无奈,再难拒绝,罗什也是个高僧,高僧怎能与女人发生关系
“可他再不从就得人头落地了。”神女耸肩道,她觉得,生命比那破规矩重要多了,规矩是死的,人可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又如何?
弗沙提婆很想说,就算人头落地罗什只怕也不会从,但那到底是自己亲哥,那样的结果是他一点都不想看到的。
瞧着歪在藤床上的神女,弗沙提婆问:“您也没辄了吗?”
神女道:“我目前没那个能力,而且,我就算将他带出来了,也仍解决不了吕光啊。”
干不掉吕光,将人救出来也是白搭,罗什又不可能舍了龟兹城。就吕光那性子,若罗什真跑了,保不准一怒之下大开杀戒。
“你啊,还是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妥协一下吧。”神女道。
“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弗沙提婆默了片刻,忽问神女:“不知神人的民风如何?”
西域民风自然是开放的,但神女就不是人,弗沙提婆也就无从得知了。
神女随口道:“什么民风?”她见过的神类虽然也有别的,但都是山川土地的自然神,思维逻辑和凡人就不在一条线上,民风,有这东西吗?
“男女关系。”弗沙提婆更清晰的道。
神女想了想,道:“兴之所至即可。”
三贞九烈的那是人族,且是宋代程朱理学后兴起的华夏女子,但永远都不包括妖魔鬼怪,当你的寿命长到了数以千年计,一生一世什么的,就已经很不靠谱了。神人的婚姻能维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够长吧?但那么长的岁月,很多道侣都会审美疲劳,然后和离。
非人生物,尤其是寿命简直永生的非人生物虽不如西方人族那般开放的令人无语,但遇到看得上的人,又正好有兴致,那么发生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一如先秦时的华夏族,诗经里就有不少诗歌可以略窥一二当时的民风。
弗沙提婆不清楚这些,但他看出了神女对这些不是很在意,因此问神女能不能去见罗什。
神女往嘴里丢了一枚竹实。“我不否认我很美,但罗什都要修成菩萨了,能有用?”
神女很美,但她的美从骨子里透着超脱凡人范畴的味道,反正她若是不做修饰,不管是谁看了她都会怀疑她是不是人。非难看,而是,太美,正常情况下,凡人是不可能那么美的。就算是修士在修炼有成后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整容后的脸再好看与自身原本的气质也得搭得上才叫好,搭不上还不如不整。神女却没这种烦恼,她是容貌是天生的,因而浑然天成,不会有整容脸给人的不协调感,但正因为浑然天成,神类的味道也就越浓郁。
一个正常男人,对着神女,想要有欲望也有一定难度,毕竟,人与神的差距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与法则上的。
罗什那种高僧,神女个人感觉就更不可能了,人都快修得无欲无求了。吕光找的美人都没用,何况她乎?
事实证明,还真有用。
吕光都给罗什灌了加料的酒,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扒光在他面前他都在那坚持着念佛经,然而在看到神女的时候他的佛经就念不下去了。
***
故事听到这里,高岚忍不住道:“凤凰不是很忠贞的神鸟吗?”
“婚后忠贞可不代表婚前就守身如玉。”我说。
凤凰族对待婚姻是认真而忠贞的,也因此,虽然谈恋爱九成九是奔着结婚去的——不是十成是因为南明出过孟凰那种拿婚姻当利益筹码的另类——但恋爱不一定就能走入婚姻殿堂,失恋后总不能就不再恋爱了吧?只是,我道:“其实,我也觉得神女有些”
若是谈恋爱或是喜欢罗什倒也罢了,可神女,她确定她对罗什有任何男女方面的感觉吗?
安安道:“她不一定就是我要找的人,就算是,那也算不得什么,她又没成婚。”
我说:“既然算不得什么,你脸色怎么有些不好看。”
“我只是在想,若神女是我要找的人,那么她当时该有多少岁。”
纯血古神五万岁成年,五万岁后想怎么风流都行,但未满五万岁看少凰这模样,估计鸠摩罗什就是腐朽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少凰都有可能从轮回里将他的三魂七魄找出来挨个碾碎。
再后来的事历史上有记载,罗什没屈从吕光,因此与神女成了婚,名声被吕光搞臭了,但难得的是,虽然知道神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还是一力承担起了所有非议,直到吕光因秦国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东归,吕光将他也带上了,也开始了他倒霉而漫长的后半生。
神女有时会回雪域,有时也会去凉州看罗什。
不论多少年过去,遭遇了多少,罗什虽在一些方面圆滑了不少,但他的本质仍旧没变。宣扬佛法,济世救人,可惜,他生在华夏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客居凉州的多年,天灾人祸轮番上演,小小的凉州宛若那个时代的缩影。
很多人的心态都在那样操/蛋的时代中被同化,扭曲,罗什却始终如故,哪怕千疮百孔。
神女不是很明白,她见过很多眼神干净的人,但那些人多是稚童与少年,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接触得越来越多,人也就变了,他们的眼睛与心都不再澄澈,神女也就失去了观察的兴致。
然而,她观察了罗什几十年,从总角稚童到知命,这个人始终没变,坚持着他的初衷,却又不会因为这种坚持而扭曲心性。
当姚兴想给他女人留种的时候,罗什让彼时正好来中原的神女帮个忙找个孕妇。
神女愣了下。“你是想骗人啊。”
“我总不能真的再破戒吧。”罗什也很无奈。
神女闻言立时同情起罗什来了,很快就找来了一名孕妇,但她没告诉他的是那是耆婆的转世,这已经是两个人,耆婆已经不记得自己上辈子的儿子,知道了也是徒增伤感。
正好这个孕妇遇到麻烦,借罗什的名头正好能解决一下,算是互惠互利。
不论是神女还是罗什都低估了姚兴的节操,丫一下赠了罗什十名宫女。
神女问罗什:“你哪里惹他了?”
这么大动作,分明是想损害罗什的名誉。
罗什也不是很明白。
神女将事情从头到尾的捋了捋,忽道:“你在凉州名气如何?”
罗什懂了。“我乃出家人。”
“这个混乱的时代,世间九成九九的人都有病,而掌权者更是其中佼佼者。”疑心病加神经质都没救了。
罗什的确是出家人,奈何他是个正常人,而一个讲究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与一群神经病,能不出问题吗?比如那个叫赫连勃勃的,他就和罗什互相看不顺眼,罗什觉得赫连勃勃太过暴戾残虐,赫连勃勃觉得和尚碍自己的前途。诸如此类的例子不止这一个,终究会出问题,这一次便是。
“你以后还是低调些吧。”神女说。
第248章 第一章寻崽·缘分
罗什生活在中原的后半生里神女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中原,最长的一次过了十年都没回来,回来的时候在葡萄园里站了很久,葡萄藤感觉到了有什么湿润而炎热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枝叶上,然后它就发现自己的枝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白生生的胳膊腿。
葡萄藤咦了又咦,不明白自己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葡萄藤,神女终于笑了。“小葡萄藤和我很有缘分呀。”
***
有缘分,但这缘分也谈不上多深,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罗什死后神女只在龟兹留了三年,教会了葡萄藤基本的常识与修炼后便回了雪域,再也没来过龟兹。
葡萄藤每年托人递她的葡萄酒一直都有人收,也时常有回礼,葡萄藤估摸着她应该在雪域过得还可以。
安安看着我,我自觉道:“我去买票,不过雪域可是几百万平方公里,咱们上哪找去?”
高岚奇道:“确定是要找的人了?”
我说:“不确定,但一滴眼泪就能让一根葡萄藤化形,就算不是凤凰也必定是古神纲的生物。”
安安闻言诧异道:“古神纲?”
我道:“你难道不觉得古神在生物分类上完全能自称一纲吗?”
“你也是古神。”
“现在不是。”我说。
轮回还是很强大的,不管是神还是仙,挂了堕入轮回,都会变成凡人物种,如同普通人。
啥?
既然是凡人物种了怎么还有本源神力?
自然是因为我只是挂了,却没死透,且道心仍存,自然与旁的人略有不同,且那本源神力是我神魂的能量,并非寻常力量。当然,若是当年死透了就不是轮回而是回归世界本源了,那更惨。不像如今,只要神魂修补完成就可以恢复记忆,却也只是恢复记忆,我曾经的神之躯曾经的力量曾经的神位全都没了。
打个比喻的话就像是玩游戏,我练到了最高的级别,但账号让删了,账号和账号里所有的东西都没了,只能从头再来,但曾经练级的经验还在,因此只要不出什么岔子,我有很大几率重新练回去——若换了旁的古神残魂绝不会如此,旁的古神就算死也一定留了许多后路确保自己只要没死透迟早会练回去,事实上我也有留后手,但干掉我的是凶兽,什么后手都白搭,但也不算最惨,古神类若是陨落基本是灰飞烟灭,就算有后手也派不上用场。而旁的神仙则是删号的同时本人练级的经验也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中给刷掉了,摸着键盘鼠标都没感觉,完全给洗成了空白。
我也差点就成了后者。
综上所述,古神纲其实已经不适合我了,千万年的轮回虽然没将我给洗成空白,但也差不多了,古神类的特性我都已经没了。
安安挑了挑眉。“你倒是坦然。”
我说:“事已至此,抓着过去不放也没意义啊,那只会成为我的心魔。”
我可是还想着重登神座呢。
买票买的还是旅行票,原因很简单,葡萄藤每次递东西都是递羊同,也就是如今的阿里地区,虽然区域大了点,但总好过刚从鹤城出发时安安的预估:搜索范围为整个雪域。
抱着两坛葡萄酒离开的时候高岚提出了一个疑问。“话说回来安安你一早就知道她在雪域吗?”
“不知。”
“那你怎么定的终点站是雪域?”
“只是这个范围最有可能。”
我诧异问:“为何?”原以为这家伙是翻那浩如烟海的史料翻出了一些踪迹,但听这意思显然不是。
“我只是怀疑雪域有一座薪火殿。”
薪火殿?
我愣了下。“凤凰的薪火殿怎么会在地球上?”
高岚奇道:“薪火殿是什么?”
“文明火种。”我回答。“这是太古时代大部分智慧物种都有的一种传统,将部分子孙的卵存放在特殊的地方,伴着种族的文明。若是种族一个不测绝了种,有薪火殿的卵在,种族仍会有复兴的机会。”
君族现在都还有这种传统,洪荒初期的时候这种传统一度起了大作用,因为薪火殿,族群当时才不至于灭绝。也因此,这种传统就被一直保留了下来,理由是:虽然如今的时代比起曾经好了很多,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高岚震惊道:“不是说古神是最强大的物种吗?居然也会担心种族灭绝?”
安安道:“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最强大的物种,所谓强大只是我们暂时进化得比较高,日后未必不会被超越。”
高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但为什么薪火殿的位置你还得翻人族的史料才能判断大概范围,连个具体位置都不清楚?”
安安默了两秒,吐出了四个字:“保险措施。”
高岚也无语。“保险到自己都打不开保险箱甚至连保险箱都找不到了?”
安安也无语了一瞬。
我也道:“高岚不说还好,她一说我也想起来了,虽然薪火殿是许多种族都有的,但南明这也的确保险过头了些。”
保险箱打不开还找不到位置了,这确定是坑别人不是坑自己?
还真不是坑自己。
安安很是无奈的解释了怎么回事。
南明的薪火殿原本也不是如此的,会出现这种坑别人也坑自己的情况是因着当年与混沌中别的世界展开大战时的临时措施。
当时的情况,老实说,谁都没十足的把握能够笑到最后。
若是败了,做为被入侵世界的反抗军领军的古神类必然是会被打压最严重甚至干脆灭族的那一茬,那些如蝗虫般侵略餐食其它世界的异界种族以往多是如此做的,对于反抗最厉害的要么屠族,要么镇压后抹杀其文明,将其洗脑成自己最忠心的奴族。
少凰不懂什么叫日内瓦公约精神,更不会跟自己的敌人讲人道主义精神,这是一个你杀她族人她能屠你全族的暴君,显然死都不可能做出将俘虏养得白白胖胖的,再等战争结束后遣送回去的事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对于抓到的俘虏不是宰了加餐就是送给熊猫当实验素材,战事结束时剩下的俘虏她都一个没放过。
言归正传,熊猫也是做实验的时候从异族的灵魂里发现了异族麾下一支被博学压榨最厉害,什么文明都没有,如同野兽的一支奴族的来历,它们曾遍布自己诞生的世界,它们有着非常发达的文明,甚至发展到了能够离开自己诞生的世界,探索世界之外的混沌,也因此与异族碰上了,然后被入侵了。
没人会在被家园被入侵的时候任人宰杀,因此那支奴族的祖先毫无悬念的反抗了,带给了异族极为惨烈的伤亡,差一点就赢了,可惜最后还是功亏一篑。战败后它们的文明被摧毁,所有识字与记得自己历史的族人被屠杀,只剩下被洗脑严重,愚昧无知如同野兽的子孙。
熊猫被惊呆了,诚然,众神族征战不休,杀戮无数,但也没哪个是这么搞的。
惊呆之余熊猫将自己的发现呈给了众神族的王,同样惊呆了一大票王。
神族本就骄傲,光是想想自己的族群有可能变成那般模样就毛骨悚然,那样的下场还不如一开始就被屠族呢,至少绝种也绝得体面点。嗯,绝种,众王不认为一个所有族人都被洗脑成愚昧无知的野兽还能算智慧物种,既然不算智慧物种了,那就等同于绝种。
虽然都对自己有信心,可到底没有十足的信心,保险起见,薪火殿这项传统被进行了临时的变更。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钥匙”的保管人也不能只一个,确保即便“钥匙”被俘也不会被人找到任何一处薪火殿——不是不相信自己族人的忠诚,但光是众王自己随便想想就能想到至少几十种不需要别人开口就能得到自己想要情报的手段——俘虏对自己的种族忠诚与否毫无意义,熊猫就是个活例子,丫闲来无事将实验素材的祖宗十八代及其祖先是如何进化的大概过程都给挖了出来——盘古世界大部分将领与神人在被俘后第一反应都是自灭神魂灰飞烟灭,确保自己死得透透的。
真的相当保险,保险到若是真的出现了最坏的情况,兵败如山倒,所有人都挂了,他们的族群也仍留有希望。
自然,战争最后还是赢了的,后续也处理得相当漂亮,没有任何的议和,少凰带着远征军挨个找上门进行屠族,永绝后患。
胜利是需要代价的。
华夏族结束百年国耻最后的抗战打了八年,仅是死亡人数多达数千万。
当年的那场大战,盘古世界的智慧物种人口锐减了六成——完全能理解为何后来盘古世界扩大后为何智慧物种的人口密度能刷新史上最低了。
众神族,也够呛,少凰表示,战后她站在不死火山的山头往下看,愣是没看到几只和自己同一辈的熟鸟,曾经遮天蔽日的凤凰鸟群也看不到了,不管是哪里都空荡荡的。
保险太好,人又死得太多,其中就不乏保管“钥匙”的。
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就出现了——
我将整个种族最珍贵的东西存在了最保险的保险柜里,现在我找不到那个保险柜的位置和“钥匙”了肿么办?
后来盘古世界被切割为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大海捞针都比找薪火殿容易。
肿么办?
凉拌。
反正薪火殿的布置只要不是世界末日——也有一些物种造的薪火殿也有可能世界末日了都能保存下来——就不会有事,薪火殿里的卵只要不打开或符合当初草拟的复兴机制就不会孵化,放到地老天荒也没问题。
除了随缘,众神族也没别的能说了。
不过这些年神尊让神仙负责一个或若干个世界的安危,同时批准从凡人物种里雇小弟帮忙,虽然只是捎带找薪火殿,但哪怕只是顺便,探索范围也变大,探索工作也细致了许多,已有许多薪火殿被发现,报到神界后让各个种族自己去看是不是自己族的,是的话就去领蛋,若不是,或是种族已灭绝,那么那些蛋就留在神界孵化成长。
高岚很是无语的道:“你们心可真够大的。”
“反正蛋不会有事。”安安道。
“之前找到的那枚”高岚提醒。
安安婴儿肥的脸蛋立马就冷了下来,我想抽高岚,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这可不是圣母,你伤了她族人她还能表示没事的,她想不起来不是最好吗?你提醒她干嘛?
再次坐上长途火车,安安和我还好,都是能够一闭关一打坐一修炼千年万年不带说话的,但高岚却是受不了。
高岚提议道:“要不还讲讲故事?”
安安不知道在想什么,估计没心情,就算她有心情,估计高岚也不想再听讨债故事,于是我道:“想听什么类型的?”
“随便,但不要安安之前讲的讨债类型。”
我想了想,说:“我给你讲我曾经轮回过的一个世界发生的故事吧。”
本来是想讲大洪荒时代的故事的,但考虑了下还是算了,虽然我觉得大洪荒初期时的经历很值得怀念,但高岚应该不会喜欢。大洪荒初期天地间的智慧物种属于稀有品种,因此没什么尔虞我诈,更没有什么战争,总体安宁祥和,年轻人不会多喜欢的。
高岚点头。“好啊。”
我问:“夜晚你抬头能看到的是什么?”
“夜空。”
“夜空之中是什么?”
“星星。”
“那个世界看不到星星。”我说。
高岚愣了下。“怎么会?”
我瞅向安安。“正常情况当然不会。”
安安静静的看着我。
我说:“你良心呢?”
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喂狗了。”
高岚不解:“你以前轮回的那个世界没有星星和安安有什么关系?”
我说:“有关系啊,丫跟人打架将几个银河系那么大的星系给打崩了。”
这也是我最近想起来的一部分记忆,契机是楉闲聊时提起少凰曾与一个来自混沌的魔物干架,打崩了几个银河系,打完了还不好好善后,留下支离破碎的星系形成了一片扭曲而光怪陆离的空间。而因着那方世界属于偏远地带,用现代一点的词汇就是比乡下还乡下,以至于这家伙打完架没收拾好尾巴的事直到几百万年后才被发现,就这还是有个仙人路过,不然可能再过几百万年也没人发现。
盘古世界太大了,又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或人工或天然的小世界,神界能给所有世界登个记录就已经很不错了,更细致的管理只神界的管理单位为一个乃至多个世界,正式工作人员还只一个就足以看出神界对凡人世界管理的多么的“细致”。
只是,虽然在那个世界转世过,但我还真没想到那一世生活的地方那么诡异居然和少凰这丫的有关。
“你丫跟魔物打架打完了居然也不知道收尾,就那么留个烂摊子。”我很是福气的对安安说。
“我收尾了,不然那片空间不是变成你后来看到的诡异而是一开始就不存在。”安安淡淡道。
我笑:“就你那也叫善后?”
“至少人没死光。”
这话说的真特么的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混沌魔物入侵,要没那一架,就不是几个星系崩成碎片,而是整个小世界的末日了。
“为什么不完全修复?”我问。
“那个时候不擅长修复。”
不擅长修复,那就是擅长破坏?
我说:“你不会一直都这样吧?”
安安道:“自然不会,后来学成了。”
“但你没回去。”
“忘了那地方。”
我X,真心槽多无口。
高岚不解:“虽然没完全善后,但那后来的那片空间应该是可以生存的吧?”
“可以。”我说。
高岚更加疑惑。“那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有怨气?”
我咬牙道:“当然有怨气,我那一世是个科学家,你能明白一个科学家皓首穷经研究了一辈子死活弄不明白自己的世界和自己按着公式计算出来的对不上是什么心情吗?我在古老的化石里找到了星光辐射的痕迹,但我看不到星空,我探索世界的种种基础定理,然后计算世界的尺寸那一世是我千万年的轮回里过得最特么纠结的一世,没有之一。”
对于一个科学家,且是一个有强迫症的科学家,那个因为神类的战争而扭曲的世界真的是太不友好了。
夜晚看不到星星,但古老化石里却有星光辐射的痕迹。
脚下生活的大陆是一块碎片,绕着一颗气态巨行星翻转般的自转。
明明是同一片大陆,我检查岩石层却无语的发现好几种属性完全不同,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一块的岩石层,寻找生物进化的化石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止一两个,只是有历史记载以来一直如此,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就好像看到太阳从东边升起,一代又一代,所有人都将太阳从东边升起当成了真理,却不曾想过,其实太阳其实也是可能从西边甚至南边、北边升起的。偏偏我是个科学家,而科学家的工作就是想探索真理,探索世界上那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的。
我被活活逼出了强迫症。
高岚同情道:“所以你那一世该不会是抑郁而终的吧?”
我说:“没有,我死于太空辐射。”
高岚愣住。“不是没有星空吗?哪来的辐射?”
“我计算扭曲世界的边缘,推测世界边缘之外是真正的宇宙,就去探险,但出口附近那几个破碎空间,不是真空的太空就是恐怖的恒星、气态巨行星我离出口只有几步之遥的时候赶上了一场恒星风暴。”
很难说这种死法和抑郁而终哪个更惨,只差一点我就可以看到真正的世界,看到星空。
大抵也是那一世死得太郁闷,新的一世我对星空有很深的执念,干脆从事了天文方面的工作,专门跟星空打交道,对夜空的星星百看不厌。
第249章 第一章寻崽·真爱
在我讲完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致郁的人生大略经历后高岚看安安的眼神很是古怪。“安安,你这么个活法居然能一直活到现在,真是”
安安道:“必然。”
高岚一脸懵逼。
安安懒得解释。
我解释道:“这家伙虽然造孽,但她身上的气运和功德都很庞大,估计整个盘古世界罕有人及。”
气运与功德并不能当免死金牌用,但可以缓刑,并且给你机会弥补,而非一开始就砍了你的首级。
就好像少凰早年害死太多人,被神尊逼着她还债,等还完了债她的业孽也就消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少凰的情况,我估计她只要不是莫名其妙想要毁灭盘古世界,并且还债及时,那么她最严重的报应也不过是霉神光环缠身,死不了。
“话说回来,你身上怎会有如此恐怖的气运与功德。”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熊猫证的医道,不论是自己还是徒子徒孙都救人无数,却仍及不上少凰的功德,而少凰的日常只能用造孽来形容。而且功德还好说,就当她活得比熊猫长,虽然造孽多,但行善也更多好了,但气运是怎么个情况?
“我当年远征一半是因为咽不下那口气,另一半是天道的意思。”安安回道:“混沌中有无数世界,但世界的开辟者不同,每个世界的法则也不尽然相似,有的世界的法则可能是盘古世界所没有的,盘古天道若是想继续进化、完善就得获得更多的法则。”
懂了。
一个世界的法则越完善越丰富,只要不没有造成内部冲突,那么它就越完善,但这个问题盘古天道显然是解决了的。
对于帮了自己如此大的一个忙的功臣,天道自然不会吝啬于酬劳,估计也有它拿少凰同样没辄的因素,能够横扫周天世界足以说明少凰的实力相当恐怖。
力量不代表正义,但当你足够强大,很多的东西都将约束不了你,少凰显然是这样一个例子,道德律令于她,估计她自己都记不住,唯一能管得住她的神尊也是因为打得过才管得住,不然多半是将少凰当祖宗供起来。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神界的神大概分几个位阶?”时代不同,位阶的称呼与标准或许会有所变化,先确定一下。
安安随口回道:“普通神人,神君,上神,神尊,道主。”
我愣了下,上神我明白,我自己就曾是上神,神尊我也明白,因为我当年已经隐约摸到了它的门槛,奈何还没来得及翻过去就被杀了,但道主那是什么?“道主?”
“天道之主,一个真正的宇宙世界的创造者,盘古父神就是那个等级的,不过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因此每个道主诞生的时候都是其彻底脱离出身的宇宙去混沌中另外开辟一个完整宇宙之时。”
懂了,真正的创世者,不是盘古世界那些随手就能捏一堆有问题或没问题的小世界的神,我好奇的问:“那盘古世界这么多年有新的道主产生吗?”
“有啊,那个贱人。”
我无语,神尊这是哪得罪你了?怨念这么重“你刚才还说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
“一般,也就是说偶尔会有特例。”
“比如。”
“盘古世界是块超级大肥肉,天道不希望盘古父神醒来的时候这方宇宙已经完蛋或是被旁的家伙给占据甚至吞噬,那家伙在还是神尊的时候就被天道给摁住了。”
“神尊为何会答应?”我很是不解,神尊都能因为遇到颈瓶而跑出去找机缘,显然是心甘情愿的,不然跑出去了怎么可能还往回跑?
“一半是因为彼时刚晋级为神尊,杠不过天道,又与天道目标一致,至少在当时与之后的几百万年里它们俩目标很一致;另一半则是,我的关系。”安安最后一小句说得很是嗫嚅,音量也很小,堪称低语。
我愣住。“你?”
安安很是复杂的道:“我造孽那么多,天道凭什么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并非一开始就为它创造了让它心动的利益。”
神尊跟你绝对是真爱。
我心中腹诽不已。“这样啊,那你现在是什么位阶?”
“上神。”
我无奈道:“你若只是上神,神尊可能出事,想趁机做点什么的众神会第一反应是干掉你?”
众神的反应足以说明少凰在他们的眼中具有相当大的威胁,估计仅次于神尊。
“除非脱离盘古世界,否则我永远只能是上神。”安安道。
这意思就是,脱离了就不是了?
“那你为何不脱离?”我不解。
“我并非道主,且,因果尚未算清楚。”
我一时无言,因果尚未算清楚,上神大人你都还了多少年了居然还没还清,你当年究竟害了多少人?
“你当年”
“盘古世界至少三分之二的种族被牵扯进了我挑起的战争。”
我:“”知道你牛,但没想到你这么牛。
高岚忽道:“那你为什么要挑起战争啊?三分之二的种族,应该会死很多很多的人吧。”
这问题问的,我都想捂脸。
古往今来的战争交战双方都知道打下去会死人,但你见哪个会因为战争会死很多人就止戈的?
安安也很无语的瞧了眼高岚,道:“我长姐被杀了。”
“为姐报仇。”高岚露出了理解之情。
安安继续道:“不过那不是主因,那只是个导火索,就算没那事,战争也迟早会发生。”
“为什么?”高岚不解。
安安显然不想说什么了。
我叹道:“傻孩子,因为利益啊。寻常人会因为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但君王不会,会因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坐上王位,至少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的,就算坐上了,估计你一部电视剧还没看完就能看到它人头落地了。”
自然,我相信少凰会发动战争是真心想报仇,但我更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倒不是说她就不复仇了,而是会以别的方式复仇。瑶光不就是个例子,同样是复仇,她是王,而南明彼时的情况注定她不可能发动战争,她便另辟蹊径的完成了复仇,那个骗了她亲人的龙族帝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清楚,但一个失去力量的帝子,妥妥的生不如死,就龙族那情况,说不得他后来的地位连混血种都不如。
火车呼啸中来到了雪域高原,下了火车又坐了一辆越野车才一路跑到阿里地区。
昔日繁华的穹隆银城已被风化得完全看不出这里曾是亚欧地区文化、经济交流的重要中转站。
看不出来也正常,穹隆银城繁荣昌盛的时候,恒河流域以及亚欧交界的大片区域还是蛮荒之地,不是正在开发就是待开发,穹隆银城的地理位置与象雄人的游牧机动性正好符合当时的需求。但后来恒河流域等地都发展了起来,雅垄地区慢慢占了地利,吐蕃取代象雄后穹隆银城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千年之后,我只能看到一堆风化得惨不忍睹的石头。
“时光最是无情。”高岚很是文艺的感慨。
我挺想说不一定就是时光最是无情,也可能是当时的文明不够发达,反正据我所知,我出来的那个小世界的君族分支有个宗庙,宗庙建筑的历史和族群在那个世界生活的时间一样长久,这也是远古种族的传统,不管去哪都会将祖宗的牌位给带着,丢了什么都不能丢了这个。并且,不管是繁华的大族还是落魄的小部族都会以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祀祖灵。
那座宗庙是君族用了最好的材料最好的工艺最好的工匠造的,平均三五万年一翻新,至今都还好好的。
不过考虑了下,还是算了。
安安问我们俩:“要细致参观吗?”
我有点兴致,虽然更喜欢还在发展的文明,但缅怀一下文明的坟茔也可以。
高岚坚决摇头。“到处都是石头,看几分钟还行,看一天那就得吐了。”
安安看向我,我说:“我无所谓。”虽然有点兴致,但这点性质还没到非去不可的程度。
意见达成一致,越野车没坐停留,继续奔着雪山而去。
雪域多雪山,真是对得起雪域这个称呼里的雪字,雪山绵延起伏,一座又一座,若是没有现代的导航工具,哪怕知道要找的是哪座雪山恐怕我们也很难,看雪山看到吐还是其次,关键是方向,四面八方感觉都一个样,若是只靠眼睛,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走错路了。
到达雪山脚下的时候我发自肺腑的感慨:“我现在对古代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表示十二分的佩服。”他们怎么分辨方向的?
山里有座非常气派的建筑,宛若庙宇,可惜是空的,别说人了,便是鬼都没有一只。
高岚很是惊奇:“这里这么干净怎么可能没人?”
人气是种很奇怪的东西,若是有人居住,那么一座屋舍不管年纪多大,都会看着很有生气,但没人住,最多一年半载就足够它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了,若是三年五载,可以考虑重新买房或修建房屋了。然而这里,冷清得显然不是一时半会没人了,却真的很干净,别说蛛网了,便是灰尘都没有,无怪乎高岚惊奇。
我道:“是除尘的法阵,整座庙宇都有法阵。”
这种法阵在洪荒时不罕见,每个炼气士的洞府都有类似的东西,自然,就喜欢搞非主流的另当别论。不过,如今这个时代,这颗星球,倒真的是很罕见的东西。倒不是失传了,而是维持这样的法阵需要不少能量,洪荒时灵气浓得都快成液体了,灵石矿到处都有,随便连一条灵石矿就可以用到地老天荒去,而今,没人会这么败家。
“不过,这里好像用的不是灵石做能量。”我说。
安安到处看了看。“它应是将法阵和法术结合了,用自身的灵力做为能量的。”
我挑眉。“它拿自己当永动机呢?不对,她人都不在这,永动机还能隔空连线?”
“一次充足能量就够了。”安安道。
能将除尘的法阵给改成这样,不是一般的折腾,我现在有点信那是少凰的族人了,除了凤凰,哪个物种能洁癖到这地步?
凤凰也是神才了,造物也就罢了,造物还完整的继承了她的脾性。
傲娇(我是这么觉得的,别人的话就不保证了)、洁癖着实好奇南明如今是什么模样,凤凰在的时候凤凰族虽然是大族,但那个时候的情况,所谓的神族大族,总人口大多连如今的一个县都不如。因此虽然占据了南明千万里的土地,但实际生活区域也就那么一小块。如今这么多年,大洪荒时代进入洪荒时代,洪荒时代进入现代,多少岁月?足够繁衍出足够的人口了,整个南明也不知该有多干净。
若非天性,谁特么的能闲到这么折腾一个除尘的方子?
确定这里没人,而且不是一时半会没人,至少十来年都没人住后我问安安:“接下来去哪?”
虽说雪域的人口是华夏最少的区域,但这不代表这里找人就很方便,讲真,它还不如那些人多的地区呢。几百万平方公里,就那么一点人口,人口密度之低在这里找一个人,不对,是找一只鸟真的是一件很考验人的耐性的事。
莫名的觉得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充满强迫症与抑郁症的科学家经历也没那么抑郁了,至少我现在看到害我当年抑郁了一辈子的家伙也抑郁了。我当年就想过,如果真的有神,世界又是神造的,那么我诅咒那个手潮的神得抑郁症,手艺不好你就练好了再创世啊,搞出这么一个世界来是专门用了报复芸芸众生的吧?芸芸众生哪招你惹你了?
安安只用了三秒钟就摆脱了抑郁症状态。“去喜马拉雅山脉。”
喜、马、拉、雅
我脑子里不断的回荡着这四个字,有印象,世界第一高峰就是那座山脉,教科书就有提到过,我能没印像吗?
只是,我当年看教科书的时候就很好奇喜马拉雅山究竟多高才能被誉为世界第一高峰?
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我那时候还是保留了一些潜意识的东西,因此翻了之后大失所望,什么世界第一高峰,不过是个小山坡嘛。也因着此事我还记得,那片山脉最高峰的高度,还有它的长度以及整个山区范围。
我说:“那么大一片山区找只鸟要不咱们回去找特勤处商量一下,他们能够调动的人资源肯定比咱们多,再或者多找几只本地妖。”
安安道:“不是找鸟。”
“那是?”不找鸟你找什么?那片大雪山,不是我说,除了热爱挑战极限生存的作死凡人与苦修的修士就没谁乐意去那受冻。
“薪火殿。”
“薪火殿在喜马拉雅山里?”
“还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
“不,那么大一片,要不咱们还是先找鸟吧,它若是从那里头出来,多少会知道点什么。”我说。
“一定范围内我对薪火殿会有些许感应。”安安说。
我这才想起这位是南明的王,也是南明的最强者,就算战争激烈,谁都会死,她的死亡几率也一定是最低的,而一个王若是也挂了,那么那种情况,种族离灭绝也不远了。
保险措施虽然保险得简直坑爹,但当年那些人还不算没救,至少胆子没被吓破,什么都想不到。想到这保险多坑的后果了,多留一两个后路也并非不可能。
只是——
“你的感应范围多大?”
“方圆五百里。”
我问当年与自己一同翻书的高岚:“喜马拉雅山脉的范围是多大来着?”
第250章 第一章寻崽·薪火殿
雪域高原,地球第一高峰,足足两个月,我相信自己很长时间都不会想再看到雪和山了。
不过,我还不算最惨的,高岚才是最惨的,她是人族,体质跟我不能比,我只要克服温度太低想冬眠的冲动就没事,她却是费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地球第一山脉的海拔与含氧量,我劝了好几次让她先下山找个城市呆着,这种地方,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真的够遭罪的,然而这位表示一定要见识一下古神族的薪火殿,都这么多年了,什么材料这么坚实?居然还能用。
行,你好奇心够强的,虽然有点作死的味道,但好奇心本就是智慧物种进步的动力之一,再加上有我和安安,肯定死不了,忍得住就继续呆着呗。
薪火殿与我们的直线距离约为一百里。
当安安说出这么一句话的时候我和高岚高兴的眼泪鼻涕都快下来了,地球的雪线太低了,好冷。只是,高兴完了我忽的就反应过来一个现实问题,为了捕猎——我知道吃野生动物犯法,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吃野生动物你让我吃什么?——方圆千里我都熟,可没看到类似薪火殿的东西。
“你说的直线距离是哪个方向?”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安安往下一指。
我诚恳的说:“我能掐死你吗?”
这里可是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不是泥土,而是千万年积压的雪层与厚厚的岩层,土壤什么的,我已经好多天没看到这玩意了,我拒绝承认那些比石头还结实的东西是土壤。
安安很是通情达理,一点都不打算勉强我。“我给三十六打个电话。”
我道:“熊猫的爪子虽利,但它不可能专门跑这么远来给你挖石头。”
“不是,我想让她制作一个能够将整个喜马拉雅山炸飞的炸/弹,山都成碎块了,薪火殿自然也就露出来了。”
高岚:“”
我:“我挖。”
世界第一高峰,若是炸飞了会造成的影响,恕我无法想象,我也不想去想像,因为那肯定不会是好事。
以人形挖雪山太慢,我将自己的躯体整个的化作了类龙的模样。
高岚被吓了一跳。“小落你是龙啊。”
我瞪着高岚道:“不识货你就别乱猜,不是长得像龙就是龙。”
高岚想了想,道:“好像也是,没听说什么龙种有你这么肥的肚子。”
“不会说人话的话可以闭嘴,做不到的话我不介意帮你的。”我很是和蔼的说。
见鬼的肥,老娘苗条得紧,浑身都是肌肉。
小肚子?
那不叫肥肉,老娘天生腹部鼓出那么一些我能怎么样?
原形的姿态果然方便很多,不管是雪层还是岩层都给注水量十足的豆腐做的似的,轻轻一爪子就是一个大洞,不到半日就掏出了一条百里通道来,就是恢复人形的时候整个人感觉都快断气了,不是生理上的,是精神与灵魂上的,果然,在现实中化作完全体的原形的压力还是很大。
“这个洞。”安安看着笔直通向地底的洞皱起了眉头。
我说:“直通薪火殿大门,我对你贴心吧?帮你将路建到正门口去了。”虽然我也很想先瞅两眼,奈何薪火殿只能从正门入,而我没有开门的权限,那玩意的开门权限虽然不高,但审核却特别的严苛。
第一个检查基因,不是自己的血脉族人不予信任,这跟托孤差不多,谁会心大到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异族人?而且还是完全不认识的异族人?也不怕孩子被人给下锅了?因此第一道的基因检测血脉浓度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纯血最好。
第二个是检查灵魂,不同物种的灵魂是有差异的,古神族的神魂更是一个种族一个特色,搁一块一眼就能看出不同。之所有这道检查便是因着这世上可是有夺舍、历劫、借尸还魂这些事情的,谁也不敢保证人皮之下就真的是人,就好比安安,她的躯体是标准的人族,可她的灵魂妥妥的非人。也因此第一道检查如果没过,第二道检查却过了的话,还是能开门的,就是单一的检查灵魂条件更苛刻,并非每个族人的灵魂都管用,必须是符合标准的族人灵魂才有用,还不一定能得到薪火殿的全部权限,少凰的话,她都是王了,只检查灵魂也肯定能掌握所有权限。
不论是哪一个,我都不可能通过,这又不是君族的薪火殿,因此也只能在找到大门的位置后回来了,不过话肯定是不能说得如此直白的。
“这洞根本没法走。”高岚也皱眉道。
我说:“大姐,这是我用爪子挖的,不是用专业的工具弄出来的,能通人就不错了。”
安安道:“滑下去就好了。”
我点头,不亏是上神,就是识趣又聪明务实——
才怪!
丫拿我当垫子啊。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死熊孩子抓着一起摔进了洞穴里,虽然穿得很厚,但百里长途滑下来,我背部的衣料全都磨没了,若非我身上还有层鳞片,落地的时候就该血肉模糊了。
一落地我便将怀里窝着的安安丢了出去。“你个混蛋。”
“你又没事。”安安不以为然的道。
“那是因为我不是人,我身上有鳞片。”我怒道。
鳞片都有点发烫,可想而知若是血肉之躯这么一路滑下来会死得多惨。
“所以我抓的是你不是高岚。”安安仍旧不以为然。
我:“”我有鳞片我身体结实就被你当肉盾?我去,老娘这倒的什么霉?
想气,却无奈的发现,如果换位思考,我也会做出和这家伙一样的事情来,而且,她抓的是我而非高岚也的确是有人性了。虽然处得来,但我就没认为过这家伙是个好人,也不能说她就是个坏人,这家伙虽不似传统神族一般不拿凡人物种当人看只当低等动物看,但尊重生命并不代表就爱惜生命,尤其是别人的生命。
少凰本身就不是良善,再加上君王的思维逻辑,为自身方便或利益而害人在她的三观里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有点怀疑,如果这次我不在这里,她会不会随便用个普通人当肉盾。
察觉到自己的思绪有点远了,赶紧刹车,我跑上去将被落在上头的高岚带了下来,一回是滑,两回也是滑,滑习惯了就好。
从包里取出一件完好的大衣穿身上,这才瞅向大门。“怎么开门?”
每个种族的薪火殿都不一样,各自的喜好、文化都不一样,说不定这个种族喜好左,另一个种族就喜好右,因此除非是自己种族的薪火殿否则就不能按着自己所了解的常识来处理。
安安看了看面前十丈高的合金大门,将脸凑到了一个位置上。
高岚惊奇道:“这门也太高级了吧,居然可以刷脸。”
我道:“不是刷脸,是刷灵魂。”
安安的“刷脸”相当给力,大门刷的就打开了,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同时一道红光刺入了安安的眉心,应该是薪火殿的所有资料,丫是最高权限,得到的资料想来也是最完善的。
大门打开,看到的却不是充满金属的空间,而是一片山清水秀的世界,就是山上郁郁葱葱的不是松柏,而是各种灵植,其中以梧桐树为主,地上的草也是灵植,有的明明是草本灵植,也不知长了多少年,草都快长成树了。
高岚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确定是冰冷的岩层,再往前看。“这、这”
我解释了下:“这是秘境,也可以说是小世界。”就是特别小了点,也没有完整的法则,无法自行演化生灵。
“拿一个秘境当保险箱,手笔真够大的。话说,这地方多大?”高岚有些疑惑的看着远方,目之所及,完全看不到尽头。
安安随口道:“大概有十个湘地那么大。”
闻言我与高岚俱是止步,十个湘地那么大?话说湘地的面积是多大来着?想不起来了,但不管十个湘地的空间是多大,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若是靠11路走到安安要去的地方,多半是望山跑死马的另类演绎。
我叹道:“具体什么方向,我带你们飞过去。”
“这里用不了爬云术。”安安道。
我试了下,半朵云都没下来。“你们搞这个干嘛?”
“不管多么保险的保险箱都是有可能被突破的,总得多留几个后手,若是同族绝不会被不能施展爬云术给难着。”
当然不会被难着,谁见过禽鸟用不了爬云术就飞不起来的?
呃,这里好像真有一只。
我目光古怪的看着安安,至少这只目前是飞不起来了。
安安平淡的道:“这是个巧合。”
我说:“罢了,我变原形带你们飞。”
“没有翅膀飞起来会被攻击,你的外形近似龙族,有九成的几率引起整个秘境最凶狠的攻击。”
我:“”还让不让人活了?
高岚也无语道:“薪火殿不是主要防来自混沌中的敌人吗?怎么感觉你们更防龙啊?多大仇?”
“都防。”顿了顿,安安继续道:“至于多大仇,很大仇。”
我想起了长恒的事情时听到的内容,互相干掉了对方族谱上一半的直系亲属,心说,确实很大仇。
高岚问:“那接下来还有什么防御?”
“有一些,但不会启动,我有最高权限。”安安道。
“那能不能解除禁空?”
“这个是基础设施,非防御系统。”
言下之意很明显,都不是防御体系,有权限也没法关。
高岚也无语了。
我瞧着周围的灵植,觉得,设计这薪火殿的人也挺有意思的,这里的灵植随便一株丢外头都能轻轻松松引起大战,但在这里却跟路边野草似的。
若是薪火殿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被人闯了进来会怎样?
看到这一整个秘境的宝物,妥妥的看花眼,哪还会去想这座秘境里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毕竟,在禁空的情况下,不是谁都能控制住自己从宝山中走过而不忍住驻足的。
我问安安:“照这布置,怎么会有两枚蛋流落到外头?”
“正在查记录。”
我瞧了眼安安,可以看到这家伙眼睛里有着无数的符文像刷屏一样刷过,我去,这家伙的身体究竟被改造成什么样了,这么折腾脑子居然没烧起来。
过了一会,安安道:“找到了。”
我竖起耳朵想听听这是什么情况,却被告之,实属意外。
薪火殿的位置并不固定,至少古神族弄的薪火殿不固定,一直在若干世界中跳动,增加被人发现的难度。这座薪火殿当年在若干世界间跳跃的时候遇上了与我几乎抑郁而终的某一世类似的意外,不同的是我遭遇的是恒星风暴,它遭遇的是一场在计算之外的空间风暴(推测是有神人在穿越空间时掐架引发的空间问题),因此受损严重,一度开了门,引来了不少妖魔鬼怪,那两枚蛋就是那个时候丢的,不过也谈不上完全丢,因为发现了蛋的妖怪才离开秘境还没多远就被秘境用远程打击的武器给灭了,只留下两枚蛋。
遗憾的是,秘境虽然灭了那个妖怪,却没法长出胳膊将蛋给捡回来,最后只能看着它被一个误入其中的原始人给带走了。
高岚奇道:“居然没将原始人一块给灭了?”
安安解释道:“攻击秘境外的武器威力很大,但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时候冷却时间也很长。”
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倒霉,所幸,一枚蛋已经找了回来,还有一枚也有了大略的消息。
望山跑死马,虽然没跑死人,但高岚的脚底都给磨出了茧子。我再一次庆幸自己不止人族一个形态,四只爪子走路绝对比两条腿走路舒服,只是这俩无耻的货见了竟然都爬我背上来了。
卧槽,本庄主成代步工具了?
秘境里一共四个窝点,每个窝里都有一到三枚蛋,每个窝之间的距离都隔得老远,远得让我佩服当年设计这座秘境的人,丫要不是神才就是变态,真是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鸟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个秘境里你都还能这么折腾,脑回路究竟是怎么发育的?
除去已经被人给偷窃过的,另外三个窝里的休眠装置都完好,里头的蛋也保存得仿佛刚放进去,千万载的时光仿佛不曾发生过。
一共七枚蛋,凤凰共五个支族,除了火凤凰,另外四支都有。
每一枚蛋上都有着精美的火焰图案,宛若用不同颜色的极品玉石雕琢而成的极品玉器,但与玉器又不同的是蛋壳摸上去并非玉石的冰凉,而是一种仿佛体温一般的温暖——不是人的体温,是鸟的体温,所以高岚的手被烫红了。
我递给高岚一管膏药。“下回想摸什么东西先搞清楚能不能摸。”
“怎么这么烫?”高岚不解。“里头该不会是熟的吧?”
我说:“怎么可能,凤凰的体内温度可是媲美地心熔岩,蛋壳这点温度根本算不得什么。”的确不算什么,但普通人也绝对不能什么防护都不做的抱太久,不然手就真得熟了。
估摸着少凰当年在魔域没被人给吞了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她的蛋只会比这些普通族人的蛋更变态,毕竟,她可不止凤凰血脉,还有来自桓寂和宁渊的血脉,她当年的蛋,绝逼谁吞谁悲剧。
我摸着光滑如玉的蛋壳,莫名的怀念起了凤凰。
南明最开始的那些蛋我大多摸过,有几枚还当球拿来玩过抛球游戏,反正结实,砸石头上碎的也是石头,自然玩得很心宽。
昔日故人,一个已逝,还有一个
安安忽道:“你死后娲灵大神的确隐居了几百万年,但后来长姐找过它,我不清楚它们谈了什么,但它的确慢慢走了出来,有时也会去混沌之外旅行。约几百万年前我因故去探望过它,它的心情挺好的。”
还能去旅行啊,那应该是真的走出来了,走出来了就好。
安安忽的露出了一个诡笑。“而且,她还为你报仇了。”
我一怔。“它将宁渊怎么了?”
没怀疑娲灵会将宁渊给彻底弄死,它没那能力,而且凶兽的特性,盘古世界之内丫就是死得渣渣都不剩也能复活给你看,比热血动漫里打不死的主角更让人糟心。那么,娲灵能做什么?不会是弄死了一次吧?别啊,没看到我的结局吗?虽然我不后悔,但我也不希望娲灵跟我一样。
“你不知宁渊如今如何了?”安安问我。
我摇头。“我又不关心凶兽。”
当年关心过也不过是想弄死它们解气,可惜就是弄死也没法彻底弄死,丫死了都还能活过来,弄到最后我自己都心塞塞了。
“宁渊如今就在你的地盘里画地为牢。”
画地为牢?
我愣住。
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很大,被封印的妖魔鬼怪也不少,我压根记不清,也没多少兴趣去记,各个朝代都有,根本没法记。但画地为牢的,这个太稀奇了,我印象很深刻。
世间不缺傻子,但没这么傻的。
打一架打输了就真的画地为牢,而且一画就是几千年,连个锁铐都没有,它愣是没跑。我敢发誓,你就是将人族历史上那些出了名的信义之士加起来都做不来这么傻缺的事。尤其是,那头蛟可不是义士,而是完全没有人族所谓美德的蛟,人族在它的认知里等于两脚羊。
坏人做好事绝对比好人做好事稀奇,前者杀人放火那才叫正常。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抵就是这个道理,丫崩人设了。
不同的是,坏事传千里的人崩的是好人的人设,而蛟崩的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妖设。
“我感觉到了凶兽的味道,但那并非纯血凶兽。”
都设计整死过那么多凶兽,对于凶兽纯血还是后裔我还是分得清的。
“娲灵大神趁它复活的时候将它的胚胎融进了它后裔的腹中。”
凶兽胚胎融进凡胎□□里?
扯淡呢?
凶兽的天性注定它们无法以正常的方式降生,不然还没出生就得将母体给吃了,而母体挂了,胚胎也活不了。
“娲灵大神修的是造化道。”
懂了。
造化万千,死的它都能给你整活,而娲灵亲自出手,我忍不住为宁渊点了一排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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