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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 第五章美丽·不知足


    大明星忙了一整日,疲惫的回到酒店,回房间的仪态看似从容,但脚步却极快,不过一会就回到了门口,打开了门,第一时间就跑进了房间里取出“脸霜”抹脸。


    将一张脸给拾掇好,反复的照镜子,直到皱纹不见了才松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才松就发现脖颈上多了一柄断剑。


    瞅着大明星,我很是无言,之前狂照镜子原以为只是自恋,然如今看来,这哪是自恋,分明是在看皱纹。


    我终是忍不住:“这种油脂涂抹在脸上,你就不会觉得恶心想吐吗?”再爱保养皮肤,拿人油人膏往脸上涂也惊悚啊。我知道,那膏脂不是人膏,但都是智慧生物,有区别吗?


    大明星惊讶的看着凭空出现的我,估计她再被疯狂粉丝跟追踪偷窥都没碰见过我们这种能凭空冒出来的,尽管我们并非粉丝。


    “你是什么人?不,你不是人。”


    大明星到底是大明星,心理素质真心不错,这么一会的功夫就冷静了下来。不过这判断力,我不由问安安:“我看着那么不像人族?”


    君族人除了手臂上有鳞片,外表看上去和人族是差不多的,自然,拿手术刀切开了的话,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可这差别也不过是体质的不同,大体还是不同的,硬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精钢剑与青铜剑的区别,都是剑,但材质和冶炼配比度不同,别的都一样。神民大多如此,古神创造后裔的时候并非全部都是按着自己的形像做为模板,大多选了最适合修炼的道体(即人形)做为模板。也因此,不看我身上的鳞片,单凭肉眼是很难区别出来神民与人族的区别。当然,那双眼若是神民这样继承自古神的眼,那就另当别论。


    安安没回答我,回答我的是大明星。“我的脸霜是与一些‘人’买的。”


    人这个字说的时候用的是重音,显然别有所指,我愈发无语。


    重金之下,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这不仅仅是人性,也是非人性,确切说,智慧生物都有这毛病。喜欢人类社会的繁华与纸醉金迷,不喜欢深山大泽的寂静苦修,因而混迹人间的非人生物和修士真心不少,而其中为了享受更好的纸醉金迷的生活,道德什么的,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吉与我说过,世间有不少盗猎团伙,以珍稀的妖、灵(别的种类也有,据说只要给的钱足,除了神魔就没什么是它们不敢打歪主意的。)与人族修士等为目标,卖给有需求的,以此谋取暴利。


    盗猎团伙的成分非常之杂,有人有妖,甚至有魔,不同的物种想要和睦共处非常的困难,但若是一起为非作歹,却能很容易就处到一起,不得不说,这真是个奇妙的现像。


    不过,哪家盗猎团伙如此胆大,君长青虽然生死未卜,估测是死了,但死不见尸,我们也没对外发表这一消息,也就说,在大众的眼里,他还是活着的,不过短时间不会回来,因此让我暂时接管雪莹山庄。这才多久?盗猎团伙都发展到这来了,真给我面子哈。


    啥?


    以前就没有盗猎团伙吗?


    有啊,不过被君长青给发现了,然后君长青将抓到的盗猎分子的灵魂抽了出来,碾成了齑粉,用这种方式读取该盗猎分子所有的记忆以获取他想要的情报,不过这种读法,哪怕古神也得玩完,何况是普通的修士,读完了,那灵魂也彻底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君长青就找上了盗猎团伙的老巢以及支持哪些盗猎团伙的势力,具体过程我不清楚,赵哥不肯说,阿吉则不是很清楚,它当年被留下看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不管是人族的修真门派还是妖族都因此元气大伤,当年君长青远行归来时那一身的血气,杀的人绝对不会少,而这也成功的让君长青荣登大部分人修与妖修的黑名单榜首。


    呃,我大概猜到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欺负我年轻嘛。


    我将一道驱魔符(啥驱魔符?雷符,不管是什么邪魔外道,都怕这雷霆。)贴在了大明星的身上,没反应,我弄错了,这家伙没被附体?


    我瞅向安安,安安道:“看我干嘛,这与我有何关系?”


    我好悬没吐血。“姑奶奶,元魔跑出来对你有什么好处?”


    “人族不死绝,它跑不出来。”


    “细胞也危险啊。”


    “已经变回原形了。”安安道。“我认得它,它也认得我。”


    我:“”感觉自己好蠢,明明这家伙说过的,元魔最想杀的人,除了神尊就属她了。都恨到这地步了,能不刻骨铭心吗?


    “有什么办法灭掉吗?”我问。


    安安摇头。“魔种根植于人心,无法拔除,就算拔了也会再长。”


    我:“也就说没完没了了?”


    “可以这么说。”


    “真无敌。”


    “那也不是,若是人自身无欲无求,亦或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懂得知足常乐,魔种永远都不会醒,会一直无识无觉,直至随着人的死亡而消亡。”


    无欲无求?


    知足常乐?


    说得容易,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有几人能够做到?反正这大明星一定做不到,她若是做得到,又怎会用这种膏脂来维持青春的容颜?一张脸有那么重要吗?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理,就算想逆反天理,有必要这么不择手段吗?


    对于我不自觉脱口的心里话,大明星回以我冷笑。“生老病死,谁愿意老去?谁愿意死亡?谁不想长生不老?你们这些非人,拥有不老的容貌,永恒的生命,根本不懂我们的悲哀,有什么资格说这风凉话?”


    呃,想想之前我与安安的反应,好吧,我确实不懂一张脸为什么能重要到这地步。但,我也知道一件事,人族羡慕非人生物的长生与容颜不老,却不知非人生物也羡慕它们,比如妖族,它们就很羡慕人族生而拥有灵智,更拥有适合修道的道体,生下来就拥有修炼的资格。而妖族,就算父母是妖,自己生下来拥有灵智,不用从野兽开始,也仍需要打熬许多年才能化形拥有道体。


    谁更悲哀?


    谁都不悲哀。


    只是不知足而已。


    妖族没有人族的先天优势,却拥有无尽的时间。


    人族没有妖族的无尽时间,却拥有先天的优势。


    然而,彼此都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优势,想要得到对方的优势,却不知,即便得到了也不过是另一个循环,除非鱼与熊掌兼得,可这世上真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得了吧,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往往是鸡飞蛋打。


    我说:“你知道吗?我能看见鬼,但我不讨厌也不害怕,除了一种鬼,那就是自尽的鬼。为什么要自尽呢?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我问过诺诺,诺诺跟我说,人能鼓起勇气自尽,究其根本,是为了逃避,寄希望于来世。我当时就想,人族真是好命,竟然还有来世,神民可是不入轮回的。我们的寿命很长,长得近乎长生,但是,我们死了的话,就是真的死了,不会来世,不管有什么遗憾,都将永远都是遗憾。”


    大明星错愕的看着我。


    我拍了拍她漂亮的脸蛋。“若是不知足,想想比你更惨的,你就会觉得你自己其实拥有得非常的多。”


    就好比神民,没有来世啊,多惨啊。但跟妖族一比,我又心理平衡了,至少老娘生下来就有灵智,是人形。


    许是我这番话太令人无语,大明星沉默,安安也对我刮目相看。“你与我长姐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


    得,我现在都想像不能你长姐究竟什么德行了。


    一登基就干了暴君都未必会干的暴虐之事,但平日又是个与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神,如今看来还是个乐天的家伙,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精神分裂了,这必须是多重人格分裂才行。


    虽无语,但我还没忘了正事。大明星这情况,我也没辙了,我总不能因为她心里有颗魔种就把她给杀了,每个人族的心里都有一颗魔种,若是杀了她,那照这逻辑,我是不是还得杀了所有人族?若是那样,我不就是在帮元魔脱困吗?又不是活腻味了,因此我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能杀了这家伙,哪怕她往脸上涂人膏。


    行,我不能杀你,但我这火气总得找个地方出。


    正好,想瞌睡就有枕头送上来。


    有些人有些势力,没法讲理,只能杀。


    盗猎团伙是吧,没发现你们是我这个庄主失职,但现在都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要不处理好这个问题,雪莹山庄的整个辖区都得出问题。既然这样,那就杀吧。


    君长青杀了你们一次,你们没长记性,没关系,我再杀一次,杀到你们长记性为止。


    想杀人,有一点很重要,你得知道你要杀的人在哪,但大明星表示她也不知道。


    我头疼,我不会刑讯啊,不由瞅向安安。


    安安随口道:“你可以在她脸上画画。”


    我、大明星:“?!”


    安安解释道:“在她脸上画几刀,她一定会什么都招,刑讯雌性生物,这招最是快捷有效。”


    我:“你听着似乎挺有经验哈。”


    “我那会正对人皮画有兴趣,就画了几张。”


    我还是头回知道这家伙还会画画,但在人脸上作画,还是拿刀子画,你也有够凶残的。“你就不怕别人以牙还牙?”


    安安无所谓的道:“有本事就来啊。”


    “别人成功了,你毁容了怎么办?”我道。


    “那就毁了呗,又没死,一张脸而已,又不影响生活和生命。”


    我现在彻底笃定了一件事,这家伙属于有性生物的性别认知早就丢了。


    第122章 第五章美丽·魔修


    法术、妖术乱飞,一派鸡飞狗跳,怎一个乱字了得。


    好吧,这也很正常,任谁被一路追杀,这一路都不可能不乱。


    哦,你问被追杀的是谁?


    自然是不才本庄主。


    “长记性了没?”


    不到境界想要自己飞起来是不可能的,大部分修士想要飞起来,必须借助法宝,我没法宝,断剑虽然也算法宝,但它都什么状态了?飞得起来就有鬼了,因此我完全是靠着缩地成寸的符纸跑路的。这原本是我平日是用来偷懒和省车费的,不曾想这个节骨眼上竟然能救我一命,真是谢天谢地。就是——


    “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功夫说风凉话?信不信我将你丢出去?看那女人会不会把你生啃了,你们不是仇深似海吗?”


    “与我仇深似海的是元魔,不是她。”


    “有区别吗?”


    “有,若只是被魔种所控制,那它肯定跟我没完,但那个女人是魔修,不是元魔,她是心甘情愿受元魔的引诱修魔的修士。”


    我呵呵。“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修魔者啊。”


    “虽然修魔为世所不容,但诸多道路里,修魔的门槛是最低的,丢掉良知,绝对自我自私即可。”


    我无语道:“不知道的还以为说的是你自己,绝对自我自私。”


    安安淡定的回答:“我不适合修魔。”


    我心说也是,别看这家伙的丰功伟绩罄竹难书,行事作风更是暴君范十足,但只从她一个神扛下了神战所有因果就知道,这家伙也没她所表现的那么冷血,至少对于她的族人,她是一个很称职的王。


    君王是不能犯错的,哪怕是错了,那也是对的。因此古往今来只有让别人为自己顶罪的王,从来都没有王自己承担骂名的,更别谈少凰这种承担所有罪名的。神战的因果之中,参考一下每次大战后那些顶级战犯的下场就知道了,少凰的罪名比起顶级战犯只重不轻,发动战争、屠杀罄竹难书,她没死可真是个奇迹。


    不过少凰的勇于担当最大的好处就是,她倒霉了,但她的族群却没有倒霉。


    我相信,往前一百万年,往后一百万年也不会再出一个如少凰这般奇葩脱俗的王。


    这样一个人,修魔的话的确不怎么适合,修魔必须将自己视作最重要的,只要高兴,哪怕生灵涂炭也能兴致勃勃,自我自私到极致,少凰离那个境界还差得远。


    为什么这会一直在提魔修?


    自然正在追杀我的就是魔修。


    妈哒,被大明星给耍了。


    在毁容的威胁下,尤其是发现安安还真做得出来这种事后,大明星很识趣的竹筒倒豆子般全倒了,令我很是无语,之前还一副不知道的样子,这么一会就完全变了另一副口吻,这变化之大,真叫人啧啧称奇。


    不过也托她的福,我知道了盗猎团伙的新近按照的巢穴的在哪,竟然就在长沙,着实令我想呕血,我就那么差劲吗?盗猎团伙卷土重来也就算了,居然还在我眼皮底下安营扎寨,准备长期发展,当本庄主是包子吗?


    没说的,必须收拾,不然这影响太恶劣了。


    我立马就打车回了酒店拿了半个行李箱的符。


    出门旅个游而已,怎么会带着半个行李箱的符?


    这事说来话长,小姑姑一家子是真出来旅游的,但我不是。


    我不是答应了羬羊帮他找他哥吗?


    人海茫茫,找只妖的难度不比找人小,且,找人还能用满大街贴寻人启事,但找妖,你让我如何写寻人启事?难道写上,您好,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我正在找一只妖,那是一只羬羊看到的人第一反应妥妥的是打120。


    最后还是尘寰给我出了一个馊得不能再馊但又有一定靠谱些的主意:占卜。


    占卜这玩意真心不是很靠谱,很多人看到这字眼,第一反应想到的不是神棍就是江湖骗子,而这还真有一定的道理。


    逆天改命是可行的,但你得支付代价,泄露天机太爽,别人是改命了,但做为嘴碎的卦者一定会很惨,不是身残志坚就是天煞孤星。也因此,真材实料不掺水分的卦者都会显得很是神叨叨的,不会直说,直说就得倒霉了,最多就是提点你一下,你愿意听,自然可以避货,且因为是你自己的选择,他也不算泄露天机太过。若你不愿听,那只能说你命中合该有此一劫,是死是活,看你运气,我已尽力。


    不过,这世间大部分的卦者都是真·神棍,少部分是半桶水,能够轻松卜算到别人的命运甚至前世今生的,不是下凡的仙人就是少凰这样因为种种原因流落凡尘的神人。


    半桶水是修士的常态,天机不可泄露,也意味着这玩意很难算,若是谁都能算得清清楚楚,那还是天机吗?


    卜算什么的,除非你是神人,卜算对像又正好是普通人,否则你算的越是详细,就越是不准,但这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规则不是吗?天道尚且遁去一,有一线生机,何况是卜算。


    尘寰给我出的主意很简单,拿着全国地图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问过去。


    我要的某物在不在这里?


    是或否。


    这种YES与NO的卜算法是道门那些专门研究这个的门派研究出来的一种钻漏洞的法子,省力省心,就是费时,但比起直接窥视天机让弄个半死,这种法子最是稳妥,也不知尘寰是从哪学的这么多道门技能。


    我拿着全国地图一个个的卜算了过去,算得我听到否这个字眼都想吐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是这个字眼。


    嗯,是的那一卦问的地方正是长沙,正好小姑姑一家也要来长沙旅游,我就搭了个顺风车,谁知早知今日,好吧,我还是得来,不管怎么样,我都是雪莹山庄的庄主,不在其位还可以说不谋其政,但在其位还不谋其政,那就太缺德了。


    只是,打死我都没想到这里会有个魔修,话说回来,大明星你演技和声线都那么好,娱乐圈发展得多好,怎么就想不开就去修魔了呢?诚然,修魔修魔,你要真能修成魔,倒也能长生不老,但魔修可是华夏所有修士门派的忌讳,你就算有那个资质,你也得活得到那个时候呀。魔修之路必然踏着万千白骨,也因此,虽然是所有修道之路的门槛最低,却也是公认的最难修到尽头的。


    更悲催的是,魔修若是不能修炼成魔跳出三界六道轮回,就修道之路犯下的滔天杀孽,死得灰飞烟灭倒也罢了,但死后还有残魂保留,不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与典狱官作伴就是生前杀了多少人,就投多少世的畜生胎。


    这得多想不开才能修魔?


    咳,说到这里其实也不难知道我怎么个沦落至此的了。


    一句话概括就是大明星跟我说盗猎团伙的巢穴在长沙城外的一座古墓里,我也没怀疑,长沙这块地多古墓,不少妖族都是拿人族的墓穴当自己的巢穴的,盗猎团伙为了隐蔽,将古墓改造成自己的巢穴也不足为奇。而且,她也不算骗我,那的确是盗猎团伙的巢穴,一个精心准备的陷阱巢穴,一个


    好吧,我承认,是我太蠢了,竟然会上这种当,连小毛孩都不如啊,你看安安如今淡定说风凉话的模样,说她没瞧出问题来,鬼都不信。


    不怕神一样的敌人也不怕猪一样的队友就怕神一样却故意坑你的队友。


    “安安,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恨?”我几近断气的问。虽然我很不高兴也很不喜欢这家伙投胎到小姑姑的肚子里,但这是既定事实,我再不高兴不喜欢也无法她现在用的壳子是小姑姑的骨肉,因此我扪心自问对她还是挺好的,然而这家伙回报给我的却是什么?你但凡提醒一下我现在都不在意这么惨啊!!!


    安安慢悠悠的道:“你知道吗,我长姐的六弟子是个很有趣的家伙,那是一只不会飞的琅鸟。”


    我心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而且不会飞的鸟?翅膀被人给剪了吧?我就见过一些宠物鸟,主人为了防止它们偷偷飞走,就把它们的翅膀给剪了,让它们再也飞不高,飞不远,如此就只能永远做笼中鸟。奈何我现在疲于奔命,实在是没有力气再说什么了,只能听着她继续嘚吧。


    “它的翅膀没有受损,它只是单纯的恐高。”


    我呵呵,恐高?一只鸟?这是何等奇葩的鸟啊?你长姐真会收徒弟,一根人参,一只恐高的鸟,我着实好奇别的弟子都是些什么品种,直觉告诉我,她长姐的弟子一个比一个奇葩,只有更奇葩没有最奇葩。


    “一只鸟怎么能不会飞。”安安不知我心中的腹诽,仍旧在回以着从前。“恰巧那时我没什么事做,她便给了我一个任务,每天将子珝从凤凰台上丢下去。对了,你知道凤凰台有多高吗?高十万仞。”


    这都没给摔死真是个奇迹,不,或许不是奇迹,而是,那年头能够活下来的生灵命究竟是有多硬啊?


    “长姐说,飞禽若是不会飞,那就不是飞禽了,而让飞禽最快也最容易学会飞的办法便是将它们从悬崖上推下去。”


    我呵呵,说得简单,摔不死自然就学会飞了,至于这都还没学会飞会如何?都说了,摔不死自然就学会飞了,那么学不会自然就是摔死了。那只琅鸟得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才能拜了这么个师父,简直要鸟命。


    安安浅笑,妈哒,虽然很讨厌,但这家伙真的生得很好看啊,哪怕还是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这一笑,太好看了。难怪人都向往冰山,冰山虽冷,可若开颜,却无疑是世间最美的风景。


    “小庄主你也是呀,不摔几次,你是恢复不”


    轰轰


    恢复不什么,我没听清,这爆炸声里,鬼才能听清那低语。


    妈哒,大明星你是疯了吧,我不过是用雷符帮你做了个整容手术,你至于连炸弹都拿出来了吗?话说回来,华夏不是枪械管制吗?这炸弹哪来的?


    我用衣服包住安安,包得很严实,一点缝隙都没漏出来。这家伙可不是我,皮糙肉厚不说,身上还有一层堪比金刚石的鳞片,被炸弹炸个几回也挂不了。而这家伙,甭管里子多厉害,现在的这躯体都是脆皮,真让炸个正着肯定玩完。这衣服是尘寰前些日子用山庄里找到的稀有材料专门为我炼制的,据说能防核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他都是好几百年的修士了,炼制的防护衣防个炸弹的能力应该还是有的吧。


    “你想憋死我吗?”


    我努力提起一口气说:“憋死你也比被炸弹炸成肉泥好,至少憋死了我还能给小姑姑带个全尸回去做为交待。”怎么就忘了这家伙已经不是那个横行霸道的暴君上神了呢?竟然带她来这么危险的地方,真死了的话,虽然知道她死了也不过是历劫结束,但我怎么跟小姑姑交待啊?


    抱着被裹成一团的小家伙,我玩命的用着各种符,攻击的符丢身后对付魔修,逃跑的符用在自己身上加快跑路的速度。不是我没出事,而是那见鬼的魔修也不知道是怎么修炼的,竟然是金丹期。


    靠,老娘打小就开始修炼,到现在都还没结丹,她居然已经结丹了,更无语的是,她的骨龄比我还大不了多少,也不知是杀了多少人。魔修就是这点好,只要肯杀人,一路杀下去,前期时修为增长得特别快,当然,后期则是卡得要死。不过这家伙离后期还远着呢,而且我现在别说修炼到后期卡壳的魔修了,便是这前期一路爽的魔修我都不是对手,就算是对手,妈哒,她现在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都盗猎团伙了,能只有一个人?


    我留意过,大明星的盗猎团伙里有人修,更有妖,真是大和谐的节奏啊,如果他们不是大和谐的追杀我那就更好了。


    终究还是自己太弱了呀,若我够强,何至于此。


    我现在只能祈祷自己的运气足够好,或者祈祷神尊的影响力够强大,哪怕它已经去了混沌,但它用在少凰身上让少凰长命百岁的渡劫的束缚足够逆天,不管发生什么,少凰一定会被疾病折磨得满了一百年才能死。不然,今天两个人都得交待在这,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怎么与小姑姑交待我把她女儿给玩死了这个问题了。


    第123章 第五章美丽·核弹


    你的敌人拿核弹轰你怎么办?


    在线等,急!


    前一秒我还正得意着,后一秒我就想死了。


    大明星是魔修还是盗猎团伙的头子这事让我很是意外,但考虑盗猎团伙等同于恐怖分子,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因此我往山庄打了个电话,将所有人都给叫了来,同时从阿吉的口里得知了一些情报。当年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蹦跶得最欢的盗猎团伙是一伙魔修,下场如何了?自然是被君长青找上门灭了满门,灭得干干净净,连点魂魄渣渣都没剩,别说投胎了,就是下十八层地狱都不可能了。


    不过,君长青你个王八蛋,下手就不能更狠一点吗?没听说过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吗?现在你自己不知道是死是活,这报应找我头上来了啊啊啊!


    我没想到这伙盗猎团伙与当年的魔修有关,更没想到竟然有个金丹期的魔修,但魔修也没想到我有那么多的帮手。


    在我被炸得五脏六腑都不知道跑位到哪的时候,一头角龙一头蛟从天而降,蛟的爪子里还拎着只雪狼,蛟还没落地便松开了爪子,体型庞大的雪狼扑下,轻轻松松就将一头棕熊拍成了熊酱,蛟更是紧随其后,张口就是一个人族修士,生吞,连血水都没浪费一滴,角龙,它算是最文雅的了,没拍酱也没开餐,但也好不到哪去,抓起一只妖往蛟那边一丢,蛟张嘴啊呜一口就整个的吞了。


    我默默捂住了安安的眼睛,安安无语道:“你莫不是真将我当成小孩了?我吃过的人可比你见过的还多。”


    我道:“你一定要将恐怖片氛围进行到底吗?都是智慧生物,杀了就杀了,何必还吃了呢。”


    “躯体不过皮囊,反正都死了,自然不能浪费。”


    我想说,就算如何对待死后的皮囊尊重各人的习惯,但主动猎食智慧生物就不太好了吧,然而想起刚才被一路追杀,此时此刻这话我还真说不出口。那些家伙之前可是想杀了我,将我下锅炖一锅肉羹,想尝尝古神后裔是怎么个味道,别说我不是圣母,就算真是圣母,我也只想上去亲自操刀宰了他们。遗憾的是,之前被魔修揍得太惨,又一路逃亡,着实没多少气力了,想操刀宰人也没那个力气,这才无奈的看着别人动手。


    我抱着小家伙随意找了个比较平整的地方坐下看着一蛟一龙一狼怎么给我报仇。


    金丹期魔修很厉害吗?


    是的,很厉害,同一境界的修士,论战力,魔修仅次于皮糙肉厚的妖修,有的甚至在妖修之上,但事无绝对,有一些妖修,是魔修无论如何都超不过的。比如白姐和玄君这样的远古大妖,再比如尘寰这样的掠食性猛兽修成的妖。我没老年健忘症,还记得尘寰是妖人,而妖人的本质是人族,至少曾经是,但成为妖人后,他体内隐藏的妖族基因就被激活了,因此他如今介于妖人与人族之间,非人非妖,更不是半妖。虽然鬼都说不清他如今究竟什么品种,但他现在拥有雪狼妖的体质是可以肯定的。


    魔修再牛,体质终究还是人修,面对这么三个皮糙肉厚,肉身强大的妖修,毫无悬念的被按着狂揍。


    我一个劲的加油鼓掌叫好,妈哒,让你揍我,让你拿炸弹炸我,报应来了吧,该!


    然后,我就看到了核弹。


    啥?


    我怎么知道那是核弹?见过?


    当然没见过,我若是见过还能活着在这?


    不过我虽未见过,但我认得那箱子上的核武器标记啊。


    “原是为君长青准备的,如今也只能用在你们身上了。”大明星很是惋惜与遗憾。


    君长青这是跟你什么仇什么恨啊,竟然连核弹都给弄来了,杀你全家了吗?呃,好像还真杀她全家了。


    无力吐糟华夏这是怎么回事,枪械管制到竟然连核弹这种武器都能让人弄到手,我重新将小家伙包上,同时紧紧护在怀里。


    为啥不跑?核弹已经开始倒计时了,倒计时还就三秒,老娘真没这神速跑出核弹的爆炸范围。


    既然跑不掉,那还跑个屁,我取出了一枚真符,这是我这些日子写出来的真符,没有任何杀伤力,就一个作用:困。


    本来是打算等少凰的仇家找上门时再用的,但现在这情况,不用的话,这一片都得玩完。


    困符出,我身上所有灵力霎时被抽干,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肯定跟人干没什么两样了,真符这玩意简直变态,灵力不够就抽生命力,幸亏我不是人族,不然就不是变成人干,而是成干尸了。


    核弹爆炸时我感觉到一大堆毛发将我给闷住了,闷得我差点窒息,许久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想说什么,却因为五脏六腑彻底移了位而晕厥了过去。


    小狼,你可千万别死!


    这我最后也是仅剩的意识。


    “据专家分析,这蘑菇一般的云是由于大气层中导致,属于非常罕见的天文现像”


    躺在病床上瞅着电视上的新闻主持有模有样的分析着蘑菇云的形成,我想呵呵,去你妈的天文现像,什么天文现像能把我弄成如今这破破烂烂的模样?


    嗯,破破烂烂的模样,五脏六腑都不在原来的位置,血肉更是丢了半数,昏迷了足足半个月才醒过来。而我这还是好的,比我更惨的是尘寰,它就剩骨架了,不过必须得说,不愧是修炼了数百年的妖人,生命力真是顽强,只用了三天就醒过来了。


    问白姐和玄君怎么样了?


    白姐毫发无损,玄君,鳞片都掉光了,出事的时候他化身粽叶将白姐给裹得跟粽子似的,结果粽子里的粽子肉自然没事,但粽子叶却是惨不忍睹,也就它是凶兽血脉,且是数千年的大妖,不然也该跟尘寰一个下场了。


    还有一个?


    安安自然没事,两层肉盾,这还能有事,那她也是够背的了。不过听说她是完全的毫发无损,我着实好奇神尊的言出法随能力究竟有多强大,我想到过她可能死不了,但绝没想到她一点事都没有,说跟神尊没关系,我是不信的。


    我问来探望病人的赵哥。“你还没跟我解释为什么那个魔修手里会有核弹呢,华夏负责这方面事情的人是死光了还是怎么了?”


    赵哥呐呐道:“那核弹不是华夏制造的。”


    我冷冷道:“你可别告诉我那是她买的。”这家伙要真敢这么说是买的,我非剁了他不可,虽然现代人类拼命制造核弹,制造的量都足以将地球毁灭几十次了,但只要不是脑残都不会将核武器随便卖,也不怕玩脱了真把地球给弄亡了。当然,我知道,它们玩不脱,这星球上不止人类,真要玩脱,人类妥妥的犯众怒。


    赵哥点头。


    我挣扎着想画符收拾这睁眼说瞎话的混蛋。


    许是见我表情不善,赵哥赶紧道:“苏联快解体的事你知道不?”


    我一愣,略有耳闻,一个个的宣布独立,虽然还没正式解体,但想也知道离正式解体不远了。意识到赵哥什么意思,我无语道:“在苏联弄的?”


    赵哥点头。


    我现在可以确定一件事,苏联解体已成必然,不会再有任何意外了,核弹这种东西都能让人弄到手,若是不亡国,简直岂有此理。


    好吧,我知道,自己这判断有点不讲理,魔修不是一般人,控制人的心智,甚至将别人的魂魄抽出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都是小事情,因此它们想弄核武器还真不是什么难事。但华夏有特勤处,我就不信苏联没有类似的组织。


    不管怎么回事,我都被坑得够呛,君长青你怎么就没把人杀干净呢?“那个魔修呢?”可别再搞颗核弹来送我。


    “死得透透的,灵魂被本地的无常给带走了,在城隍那呢,你要去看看吗?”


    我摇头,死了就好,死了也很正常,困符将核弹所有的威力给控制在了一小片区域,虽然避免了祸害一大片,但杀伤力也因此增加了,她一个不过几十岁的修士,不死才稀奇。


    “对了,你们技术不错啊,竟然能将我救回来。”我感激道。


    玄君和尘寰他们没挂那很正常,都几百甚至几千年的老妖怪了,但我可不是,还没到那命比小强的境界。


    我是发自真心的感激,但赵哥的脸色却极为古怪,我不解:“难道不是你们救了我?”


    “不是,我们本来都放弃你了,但你体内出现一股莫名的力量修复了你的内脏,这才勉强维持住了你的生命。之后就有个叫高岚的女孩送来一根参须,给你喂了一半,你才稳定下来。”


    我一怔。“多少?”


    “一半。”赵哥回答。


    “你们还真不怕把我给喂死啊。”虽然那是参须,但那是自一根活了至少千万年并且修炼成上神的人参揪下来的,能乱吃吗?补药补过头也会死人的啊啊啊!


    “高岚说你可以直接服用,我们想着她总不能害你,便”


    “死马当活马医了。”我无语接道。


    赵哥沉默以答。


    我问:“另一半呢?”


    “炼制成丹药喂了玄君与尘寰。”


    给那俩货吃是先炼制成药,给我却是直接吃,高岚如此做必然是少凰的意思,但她什么意思?就不怕吃死我?或者,我该疑惑,她为什么那么笃定我不会被补药给补死。


    白姐当天将安安送回去的时候跟小姑姑说了我临时有事要去别的城市一趟,暂时不回去,因此我可以安心养伤。吃好喝好,能下地后我就回了古墓,那里原本关着大量的妖族和体质、生辰八字稀有的人族,不过特勤处效率不错,还活着的都已经放了,各自送回了家,至于已经死了的,他们也爱莫能助,说是尽量收拾好下葬,但我估计妖族的血肉骨骼他们应该不会浪费,那都是炼丹炼器的材料,舍得浪费就怪了。我怕自己去得迟了,自己要找的东西就没了,值得庆幸的是,特勤处还是给了我面子,羬羊的残骸都被保留着。


    我在一堆残骸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自己要找的那根羊角。


    嗯,羊角,从一开始我就卜算的对像就不是人,而是一只羊角。直接卜算人,难度会增加,但卜算物体却会很容易。


    羬羊弟弟与我说过,他哥小时候是只作天作地的熊宝宝,怎么个作法它没说,只说有一回熊孩子作得太过,从很高的地方摔了下去,角摔断了一只。羊角对于羊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跟禽鸟的翎羽一样重要,也因此,那事之后熊孩子终于不作了,进入了另一个极端,很长时间都没脸见人。


    羬羊弟弟为了让哥哥开朗起来,想个主意,帮哥哥将断角弄漂亮一些,漂亮了,哥哥就肯见人了。


    不过,我深以为,羬羊哥哥没把弟弟给打死着实是个奇迹。


    为毛会想打死弟弟?


    弟弟在断角上雕刻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嗯,威风凛凛的狼,手艺还挺不错的,栩栩如生,啧,这手艺,放到人类社会肯定是宗师级别的雕刻家,不过生为一只羊,你在你哥角上刻一只狼,这创意,绝了。我估计他哥后来不再自闭也是怕了弟弟,怕他再雕刻什么令人无语的东西,就赶紧恢复了生机。


    瞅着羊角,我有点犹豫,该不该拿回去给羬羊弟弟,若是一直都找不到,多少还可以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人还活着,只是在很远的地方,可能遇到了什么麻烦事,所以回不来,但总归还是活在这世上的某个角落里。


    第124章 第六章寻仇·借


    你有仇家吗?被你灭了满门的仇家,杀戮时,你可会良心不安?


    九成九不会。


    生下百分之一如何?


    自然是在仇家找上门时后悔怎么没赶尽杀绝。——庄主


    人受了伤应该怎么办?


    答曰:吃药。


    问题是,君族不是人呀。


    物种不同,治疗方式自然有些不同,君族人若是受了重伤,处理方法都格外简单。


    雷泽界有一片荒原,那里是雷泽界的禁地,君族的圣地,不允许任何外族人踏入。好吧,脑子正常的外族人也不会跑那去。哪怕荒原,一年到头都被充沛的雷霆填满,远远望去就是一片紫色的雷霆海。


    雷霆海的深处,便是抗雷能力过人的君族人都吃不消,何况外族。不过在雷霆不是那么变态的区域,君族人还是可以生存的。受了重伤后,会被送入雷霆海的外延,吸收那充沛的雷霆能量修复伤势。


    地球上肯定找不到雷霆海,因此我靠的是啃人参和充电,前者还好,安安没有问我收费的意思,后者,赵哥本来应该也没这个意思,但到了后来就该主意了,电费太变态了,经费不够。


    话说,我还是头回知道这些家伙也会担心经费问题。


    自己地盘里有这么个这么一个势力,不查一下能安心?特勤处的立场根本不用猜,人类立场,三皇五帝也不可能建立起一个站到别的种族立场去的组织来。而我的立场,种族与种族之间,血统决定立场,我还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立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和特勤处永远都不会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哪怕如今结盟,我敢说,这些人肯定一边用我一边提防着我。


    不过也没关系,他们提防我,我对他们也同样提防。


    既然提防,自然要查查,不管是做暂时的盟友还是一直的盟友,亦或为敌,都需要了解彼此的情况。


    特勤处,是这个组织现在的名字,过去的历史里,它们有过许多的名字,差不多一个朝代换一个名字,但要认真追溯起这个组织的历史,只怕到了三皇五帝的时代还得继续往前推。反正我从玄君那里得知,夏王朝毁灭时,妖族跟这个组织杠过,最终的结局,非常的显而易见,夏王朝的仇恨值不仅拉得高,还拉得广,比地图炮还地图炮,诸天亿万族,鲜有没被拉仇恨的。因而,那时节,连古神都出了手,这个组织太彪悍也没法跟那些完全不讲理的古神媲美,而且,双拳难敌四手,而特勤处的祖先那会面对的也不是四手,是一堆手和一堆大腿。


    经过那么一折腾,特勤处的祖先元气大伤,也因此改变了原本的激进做派,从妖魔即邪恶,无需审问,见了便杀变成了看看是否危害人族,若是害了人,自然该杀,若是没害人,那就继续井水不犯河水。


    话说回来,我挺好奇夏王朝毁灭时人族究竟是被群殴得有多惨,才能在对外的态度上发生如此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不过,不管非人生物的态度如何改变,特勤处从始至终都不缺经费,需要钱了,直接从国库提就是了。嗯,没弄错,国库在这些家伙看来跟自动银行没什么两样。


    啥?


    历朝历代的皇帝怎么会答应?当然不想答应,这些家伙的破坏力那么强大,每次战事结束后的赔款都是天文数字,但他们必须倚仗特勤处对付妖魔,这个钱不想花也得花。自然,若是皇帝们不介意皇宫哪天溜达进几只大妖自然另当别论。


    没道义?


    考虑一下特勤处的历史吧,华夏二十四朝,它的起源还在二十四朝之前,简言之,特勤处的见证了每一个王朝的建立、崛起、强盛、衰落以及灭亡。司空见惯之下,它还能为了经费给皇帝三分面子已经很不错了,换做少凰那样的,我敢说,非角色扮演期间,她绝对不会将皇帝当成平等的人来看,人看蚂蚁什么心态,她看皇帝就什么心态。


    没精神分裂也着实是个奇迹。


    言归正传,特勤处,除非华夏亡国或陷入乱世战国的时期,否则特勤处不差钱。


    这么点电费,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对于我的质疑,医院给了我一份电费单子,我瞅了瞅上头有N个零蛋的数字,有点眼晕。


    好吧,我错了,这里不是雷泽那个雷霆能量充沛,下个水都可能触电的地方,这里是人间界,人造电与雷泽的天然雷电不是一个档次,难怪这些日子我怎么吃都感觉不够,合着是“补品”质量太差劲了。


    我果断表示,这种治疗可以终止了,我过几天就出院。


    妈哒,我现在可是债台高筑,这住院费能省还是省吧,尤其是这里的东西对我的作用还不大,犯不着花这冤枉钱。


    生啃人参的味道一点都不好,但不可否认,效果不错,我恢复得很快,还有玄君,它也恢复得很快,只有尘寰还半死不活的,我能拿人参当萝卜啃,玄君能啃参片,尘寰却只能磕人参炼制的药丸,虽然药性更为温和,但能够摄取的能量多少受到了影响。不过,这也是为他好,玄君是一半浓度的凶兽后裔,我,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情况,反正对于某些东西,我们的身体接受能力很强。尘寰却不然,参须是自一根古神身上拔下来的,具有神性,“凡人”范畴的生物随便啃,百分百出事。想要吃了不死人,必须经过多重工序,费时费力还影响药力。不过,好的慢总比没命要好。


    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我的血肉已经重新长了出来,大部分内脏也长了回来。而尘寰仍旧是一副木乃伊的形像,话说回来,不针对少凰这样的变态的话,核弹对我和尘寰这一层次的生物,杀伤力还真是不一般。


    瞅着木乃伊造型的尘寰,我默默削着苹果,非常之无言。


    不是我哑巴了,而是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对着他说什么。


    有人愿意用生命保护我,我不会惊奇,因为我的父母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可,尘寰不是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将我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那是因为血缘,但我跟尘寰肯定没血缘,物种都不是同一个,就算曾有共同的祖先,那也是不知道多少代之前的事了,等同于两个人族追溯族谱发现俩人五百年前是一家的那种亲戚关系。


    不是血缘的话,我还真想不通了。


    朋友之义?


    呃,我虽然对这家伙有恩,但尘寰是能够舍生取义的君子吗?真没这感觉。


    将一个个可能排除,那就只剩下了最不可能的那个可能了,可,是不是我太自恋了?


    不确定,便唯有沉默,因为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苹果削好后一只爪子伸了过来,我一怔,尘寰见了,问我:“苹果难道不是给病人的?”


    我能说我是打算自己吃的吗?您老人家这状态,咋个吃啊?


    虽然腹诽不已,但我还是将苹果递给了它,不过递过去之前将苹果给剖开,果核掏走了,方便他现在吃。


    尘寰拿着一瓣苹果,却没急着吃,沉吟了片刻,终是道:“我喜欢你。”


    我默,还真是这个原因啊。


    许久,我道:“你口味真重。”


    虽说本庄主已经二十几岁了,换成人类,这个年纪,孩子都抱上了,但问题是我不是纯血人族,我是混血,最坑的是,我的另一半血统是古神神民。虽然因为人类血统,心理年龄成长得比君族纯血快,但生理年龄离成年还早着呢。


    尘寰:“我只是先跟你说一声,没指望你答应,等你生理成年了,再给我答案。”


    我说:“我比较好奇,你是看上我哪点了?”虽然近些日子,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的容貌越来越出色,越来越非人,好吧,确切说是跟记忆碎片里的那位长得越来越像,但也只是生得好看,可这种好看是建立在不真实的高度上的。我想应该没几个人会有兴趣,就好像少凰,她生的很好看,但除非也是神人,否则没人会对那张脸一见钟情,太美,美得超出了凡人的范畴,神人瞧着觉得很正常,但凡人瞧着却只会觉得诡异而不真实。而这之外的优点,嗯,我身上的优点还是相当有滴,但得是怎样的优点才能吸引这头从元朝蹦跶到现在的妖人?


    尘寰道:“我也想知道。”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情不知何所起?


    我腹诽不已,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家伙还真没说谎,他说的言语是真实的。“我对你也挺有好感的,但还没到男女之情的程度。”而且伴侣这种事对我而言也太早了,我都还没成年呢。


    君族人早婚的也是好几十岁时候的事,晚婚的话,好几百岁都有,比如我老娘,别人重孙子都抱上了,她才有了我。而我的年纪,不管是早婚还是晚婚,都还是很遥远的事。


    尘寰颌首。“所以我等你成年后再给我答案。”


    我道:“我成年可还要很久。”


    尘寰笑道:“我等得起。”


    呃,跟人族生活太久了,都忘了,人族与非人生物的时间观念是不一样的,我成年所需的时间快赶上一个人的大半辈子了,但对于非人生物而言,也就那样。


    与尘寰谈了,我心里虽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却也更加迷惘了。


    虽然打着生理未成年的幌子,但我的心理年龄成长速度与人族是一致的,真把我当小孩那是犯蠢。


    感情之事,我没考虑过,这是头回开始考虑。


    然而,也因为头回开始考虑,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尘寰是什么感觉。


    跟他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有毛可以撸,心情也不错,但男女之情的话,谁能先告诉我男女之情是什么感觉?


    没等我弄明白自己的心情,鹤城的家里忽然给我打来了电话。


    看了是家里的号码,我原以为是高岚或小姑姑找我,高岚也就算了,但若是小姑姑,我在心里斟酌了一套瞎话准备用来糊弄她。不曾想,白斟酌了。


    “我想借你的躯体一用。”


    “啊!?”


    这冰冷刺骨的奶声真耳熟,可不就是安安吗?但你这话的意思,每个字的意思我都懂,组合起来我怎么就有点糊涂了?


    第125章 第六章寻仇·担心


    有人向你借你的躯体一用,能答应吗?


    换做人类的话,肯定不能答应,答应了一定会生不如死,因为借躯体一用等同于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躯体还活着,无常是不会来勾魂的,离开了躯体的生魂自然无法去轮回,会一直飘荡,直到灰飞烟灭。


    神民的话,说起来我还从未听说过有那个神民被夺舍的,至少古神后裔不存在被夺舍的可能。


    原因?


    虽然继承的只是古神的部分血脉,并且因为时代的关系,就连这少部分血脉都出现了退化,但古神后裔仍旧是与轮回绝缘的存在便足以说明一件事:古神后裔与大部分物种都有着的本质的区别,夺舍古神后裔,难度极高,就算成功,不兼容也足够摧毁大部分的灵魂。


    综合上述,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我这一族头一回被人问能不能借躯体一用。


    我说:“你是要夺舍吗?”


    少凰应该不至于这么脑抽吧?古神夺舍,只能夺舍自己的后裔,不是自己的后裔,哪怕夺了躯体,后遗症绝对让神人想哭。若是靁复活了,它要夺舍,抢我的躯体,那好吧,也不正常,我可不是纯血神民,古神夺舍,最合适的目标是纯血后裔,我这样的混血,同样有着巨大的后遗症,以及不兼容性。


    严格说起来,古神哪怕是夺后裔神民的躯体也是有后遗症的,不是原装,不兼容就一定会存在,只有血脉越接近,这种不兼容才越轻微。


    少凰会在她长姐死后去杀桓寂,撇去这家伙毫无道德伦理人性且迥异于常人的思维逻辑不提,仅从如何复活一个古神的角度来看,她的决定是最正确的。夺舍血脉至亲,后遗症会非常小,融合起来也会很轻松。


    只是,真不知该说桓寂幸运还是少凰姐妹不幸,一家四口神,三个品种,不兼容性比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还要严重。


    少凰道:“我的本体并未死亡,只是被神尊那个死贱人给封印在神界。”


    把这茬给忘了,夺舍是死人才会做的事,这位主还没死呢。“那你问我借躯体做什么?”


    “收拾个人。”


    我一怔。“这跟借我的躯体有什么联系?”


    “那人的修为是玄仙,我现在的躯体,没法收拾他。”


    我呆了呆。“神仙不是不能跑到人间界来吗?”


    “每个世界的承受极限都是不一样的,只要没有超出世界的承受极限,神仙也可以随意往来。”


    我忍不住问:“你也一样?”


    “不论是哪一界,上神永远是黑名单榜首。”


    我不由松了口气,同时对三千大千世界表示理解。“那这一方天地的承受上限是?”


    “真仙。”


    我颇为讶异:“我怎么没看出来地球的承受能力这么棒?”我一直以为这是沙漠区呢。


    “我说的是整个世界。”


    我秒懂。“既然最高上限是真仙,那玄仙是怎么跑这方天地来的?”


    “最高承受上限是真仙,并不代表更强大的存在就不能到来了,只是它们自踏足这方天地的那一霎起会被世界意志压制,若是超出上限太多,世界意志会促使整个世界灭掉入侵者。”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举世皆敌?”


    “可以这么说。”


    “那世界意志又是什么?”这个词汇我还是头回听说。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法则,法则的聚合会造就世界意志,那也是世界的本源,最后也是最强大的防御屏障。”


    “那不就是天道?”


    “是也不是,盘古世界的天道原本只有一个,世界意志是洪荒破碎后产生的次级产物,它们或许有机会进化为天道,但很难,不过成为天道的那一刻,它所在世界将自成一个主体世界,即大千世界。”


    “懂,雏鸟翅膀硬了,也就该独立了。”


    “可以这么理解。”


    “我不太懂,那个按照你的说法,玄仙应该会被世界意志所压制,你们多大仇,它宁愿冒着这么大危险也要来找你麻烦?”这跟生活在海拔低的地方的人突然跑缺氧的高原没什么两样,再牛掰也跑不掉水土不服的问题,甚至可能挂在这上头,玄仙得是多执着啊?


    “机会难得,千万年来,如今杀我最好的时机,若是不抓住,说不定再等千万年也等不来如此机会。”


    “我问的是你们多大仇多大恨。”


    安安沉默无言。


    我也无语。“你不会把人的种族给屠了吧?”


    “大概。”


    “大概?这叫什么回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不知道。”


    “这么大仇你竟然不知道?”我大为惊叹。


    “事实上,我压根想不起来他是谁。”


    冲那人的反应就知道你们仇深似海,你却想不起来他是谁?


    我由衷的想给这家伙写个服字,牛啊。


    你仇家得多到什么程度才能被人找上门报仇的时候压根想不起来对方是谁?


    呃,仇家多?


    “能问一下你仇家几何吗?”


    “盘古世界,以及盘古世界周边的世界,乃至整个混沌万千世界,想杀我的人,比这一方天地所有生灵的数目还多。”


    好吧,我要是你,我也没法记住这么多的仇家,但你得干了什么才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杀你?此时此刻,我着实连吐糟都无力。


    想想诺诺给我的资料,我只想找那株彼岸花问一句,你给我的资料究竟是删减得有多严重?


    “我真他妈的好奇你做过什么才能得罪那么多人。”


    “你真想知道?”


    “想。”


    “我是神孽,这点你是知道的。”


    “你说过的,不过这和你得罪很多人有关系吗?”


    “有,神孽古神与凶兽结合诞下的子嗣,也是天地间最接近凶兽的存在,至少食性如出一辙。”


    呃,我不由想起了神尊,神孽的食性与凶兽相同,这意思是不是说,那个改变了太古洪荒时代万物相处法则的强大神祇,其实曾是个按着如今的标准来看绝对恶贯满盈的存在?


    “那也不至于得罪那么多人吧?”


    “我挑起神战,造成无数生灵死亡,甚至物种灭绝。”


    呃,这是挺严重的。“那都千万年前的事了,而且,大洪荒时代的神战比你那会更严重的都有。”


    少凰好歹没把盘古世界给打崩,大洪荒时代却是真给打崩了,只是打崩了之后又给修好了而已。


    “我反对神尊制定的约束众神的新法则。”


    “理解。”你一个丛林法则的信奉者,能遵纪守法就奇了怪了。


    “有神联合我反抗神尊,我拿着一柄剑把它们全杀了。”


    我大抵能明白这家伙为何仇满天下了,人活着就必然要选边站,哪怕不想非左即右,若自己恰好足够强大,也可以争取中立。少凰却是有保持中立的实力,却没中立,反对神尊,却也不与神尊的敌对派站在一起,走出了第四条路,能不仇满天下吗?


    哪一边都不站,比墙头草还要可恶,因为谁都不确定她究竟会站在哪一边,说不定这会站这边,下一刻就跑另一边去了,如此一来,不管哪一边都会想干掉她。


    “盘古世界周边世界的仇家又是怎么回事?”


    “混沌中能孕育出盘古父神,自然也会有别的能开辟世界的大能。这就跟地球上诸多国家的关系差不多,征服或控制别的国家,掠夺资源更好的发展自己。”


    “你不会当了叛徒吧?”我问,按常理,国族之间,世界之间,出身决定立场,但少凰,此神永远不能按常理论。


    “那倒没有,就是那会我因为发动神战,屠族无数,连锁反应之下引起无量量劫,天道要跟我秋后算账。异界入侵,鉴于我是众神中最能打的,天道临时改了主意将我丢到战场上将功折罪。我也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反正那之后天道没再想着要我命了。”


    对于少凰这经历,我是真不知道说什么了。


    说她恶贯满盈,她也的确恶贯满盈;说她英雄,她也的确英雄,至少她后期的作为很值得歌颂。但再怎么值得歌颂也不能改变她仇满天下的事实,外敌当前,国共之间可以放下恩怨合作,但外敌一赶跑,分分钟打起内战。


    弄明白怎么回事,我是真无语了。


    玄仙只怕就是少凰在神孽时期或神战时期结的梁子。


    我问:“你们不会把地球给打崩吧?”


    “收拾个玄仙而已,不至于。”


    “我希望得到确切的回答。”


    “破坏肯定有,但不会超过核弹,毕竟,世界意志的压制一直存在。”


    我没当真。“我不信世界意志的压制没有办法解决。”


    “解析了这一方世界的法则,压制自然就不存在了。”


    若是解析了法则,那么就是完全状态下的玄仙战上神?


    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那破坏力比起核弹绝对只高不低。


    “我现在还在养伤,等我半个月。”就我现在这身体状况,借给安安作用也不大。


    “刘元进了医院。”


    我:“啊?”


    “他已经来找过我了,刘元恰好做了池鱼。”


    我秒懂,但“不能找别人吗?”我这情况,必须费时。


    “地球上就你一个古神后裔。”


    “别的神民不行吗?”我不信这地球上就我一个神民。


    “只有古神的后裔才能容纳我的神魂。”


    “你现在的躯体可不是古神神民。”


    “所以在这具躯体里,我能够使用的力量只有一点火星,稍微用得多一点,这躯体就得崩溃。”


    我说:“躯体崩溃了不就正如你所愿了?我记得你一直都很想死的。”自杀一百零八式都没死,如今有这么好的法子居然没用,稀奇。


    “那是以前。”


    “现在不行了?”


    “我的躯体在神界,没有躯体,我无法发挥百分百的力量,出了这一方世界,必死无疑。”


    这尴尬局面,这要不是知道神尊也没法预料它可能在混沌中重伤垂死,我简直要怀疑它是故意的了?


    “早点恢复,早点回来。”安安以这八个字做了告别语,电话挂了,我却拿着话筒无语哽咽,不得不借躯体给别人也就算了,还得想办法将自己养肥了再借,话说,这种借法,最后真能完好无损的归还吗?我可不是古神,没古神那比蟑螂还变态的生命力。


    我想了又想,辗转难眠,最终被一只爪子拍了拍,我不由扭头,好一只木乃伊!呃,不对,是尘寰。


    “大晚上的怎么不睡觉?”我坐了起来,大哥你究竟知不知道你这木乃伊造型在这大晚上的有多惊悚?这要不是我神民的身体素质异于人族,顶呱呱的,我非让你吓出心脏病来不可。


    尘寰回答:“感觉你睡不着,我也睡不着,便来看看。”


    我:“”你感觉还真是敏锐。


    “发生什么事了?”


    我抓了抓脑袋。“少凰,也就是安安,他想借我的躯体收拾个人。”


    尘寰问:“仇家?”


    这问题问的,真是犀利加一针见血,正中要害。


    我颌首。“是个仙人。”


    虽然仙人也分不同的等级,玄仙在天界或许也不是什么高位的仙人,但在人间界,妥妥的BOSS。


    啥?玄仙是BOSS,那上神是什么?上神是超级祸害。


    木乃伊狼皱眉:“她是上神,神魂若是进了你的躯体,你还能活?”


    “她说能。”


    “她骗你怎么办?”


    “我觉得她没骗我。”我说。


    “证据?”


    “没证据,就是感觉。”我顿了顿,将自己这一年多那些稀奇古怪的梦境与尘寰说了说。


    “你不会想说你是君族始祖的转生体吧?”


    我摇头。“怎么可能,神人转生都是选择纯血血脉,我虽是神民,但我也有一半的人族血脉,不符合神人转生的躯体标准。”


    “那你怎会梦到那些?”


    “血脉遗传呗。”我叹道。


    尘寰一脸的懵。


    我恍然。“忘了,你原本是人,如今是妖人,不论是哪个都没有血脉遗传这种东西。这事得从洪荒时说起,那时候挺乱的,族群灭亡不过旦夕间,为了将重要的知识传承下去,那会的一些生灵想到了一个法子。将自己认为重要的知识刻在血脉里,只要后裔的血脉强化到一定程度,就能激活。如此,哪怕所有人都被杀了,只要有后裔幸存,都不用担心传承彻底断绝。君族也是有血脉传承的,我估计我梦到的那些是祖先留在血脉里的记忆,大部分应该是靁,少部分是别的祖先。”不然没法解释我怎么会看到关于雷泽华胥氏族与雷泽残识定盟的画面,那八成是那个当时正好在场的祖先的记忆。


    不过,完全不理解靁是怎么想的,在血脉里留下那么多生活记忆。就算丫神力强大,能够随心所欲的在血脉里刻东西,也麻烦你从大流精简一些好不好?别人刻的都是重要的知识与关系族群命运的记忆,就你刻的全是生活气息浓郁的东西。你刻着不累,我看着也累啊。


    “这与上神那用你的躯体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哪怕是神民,血脉也有所退化,不复大洪荒时的强大。而血脉传承,要么恰好碰上相关的东西,这方面的知识被刺激了下自然而然就会醒过来,但更多的还是得血脉进化到一定程度才能醒来,血脉进化得越强大,能够获得传承就越多。这就跟设了权限的档案室一样,没达到管理员留下的权限要求,就不能翻阅。”


    “你是说,你的血脉产生了进化?”


    “也可能是返祖。”我说,修为越强大,血脉会随之进化,但我的修为天知道我现在是什么修为,本来按部就班的修炼的君族祖传的功法,但中途出了点岔子,我现在都弄不清自己是什么情况。“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我的血脉都很接近大洪荒时的神民就是了,而那时候的神民,与古神神魂的契合度很高。


    “大洪荒时的那些古神创造后裔,有一半原因是为了弄个备胎,以便哪天挂了能有合适的躯体用,创造后裔的时候自然将各项基础参数调得与自身参数非常接近。当然,也有例外,不过那时候它们除了自己也没别的参照物。总之,甭管是因为什么,最终的结果都是血脉越是接近初代种的神民,躯体与古神就越契合。”


    “据我所知,少凰没死,她没理由夺舍你的躯体。”


    我道:“我不担心她夺舍,我只担心她把我的身体给玩坏。”


    第126章 第六章寻仇·道人


    对于我的担心,尘寰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要打起来,不可能不出问题。


    “你可以不借。”


    “不收拾掉那个玄仙,天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而且,我也不认为那个玄仙是个重视人命,懂得神仙打架不要殃及凡人这个道理的仙。想起了过去的记忆,我也随之想起了很多关于神仙的常识。


    失手毁掉一座城,那些神仙永远都不会想到失去亲友的凡人会多么的悲痛欲绝。那心态跟凡人不小心踩了蚂蚁窝,造成许多蚂蚁死去差不多,倒霉倒霉,鞋子脏了。


    凡人,不过蝼蚁尔。


    我完全相信,需要时,那个玄仙不吝于以毁掉这颗星球的方式来对付离不开这颗星球的少凰。


    这也是我没拒绝少凰的一个因素,这家伙残暴归残暴,但跟大部分三观正常的神仙相比,她真的很有人性。


    尘寰想了想,说:“不如我为你炼几炉丹药,你带着,出问题时就服,尽量将损伤降到最小。”


    我说:“这主意不错,等回了山庄,我拿参须给你炼丹。”


    白彧上神的参须,疗伤回血的圣品啊,不用白不用,话说回来,参须都这么好,不知道参身本身功效如何,啃一口的话能不能得道成仙。呃,好吧,按着少凰的说法,补品也是不能随便吃的,真乱吃,得道是肯定的,就是成就的不是仙道,而是鬼道。


    虽然打从知道少凰仇家找上门,我就一点都不想回鹤城了,但那里是我的老窝,小姑姑一家就在那。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例子我没见过,但君族的历史上记载的忒他妈的多了。


    不论是大洪荒时代诸神族相互征伐还是洪荒初期少凰阴差阳错造成的被誉为古神黄昏的无量量劫,仇深似海,不死不休的是古神自个,芸芸众生却就没有一次是不倒霉的。


    自然,我也知道,那个玄仙不是古神,古神不会有这么差劲的修为,生而拥有神之躯,古神大多活不过十五万岁,原因?只要不是天赋差得惨绝人寰,十几万的时间足以那些挑战常理的家伙晋升为真正的神了。就是成功的比例跟高考似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最终过去的就小猫两三只。


    没过的哪去了?


    自然是灰飞烟灭了。


    要么成为真正的神,要么永远消失,没有第三个选择。


    虽然玄仙没有古神变态,但我也最悚这点。


    古神看待“凡人”的心态,压根没将凡人当成人,心态与人族看地上的蝼蚁差不多,不同的是,古神对待凡人多少还有点尊重。不过,这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你是万物之灵,因为你的品行,也不是因为你有思想,而是你是生命。因为你是一个生命,所以你没惹它们,它们会尊重你,如尊重飞蛾与蚂蚁一般的尊重你,因为飞蛾、蝼蚁、人族都是生命。


    虽然古神的心态很难让正常的人族高兴得起来,谁乐意被放在与蝼蚁同等的地位上去?但不可否认,也是因为古神的这种心态,它们不会刻意去伤害凡人。


    想要被平等的对待,可以,修炼成神吧,当你成了神,成了神族的一员,它们自然会平等的尊重你。若是不能,那就只能得到对生命的尊重。


    比如少凰,人族要杀她,她不会条件反射的灭了整个人族,虽然有人族是囚笼的关系,但主因还是一种类似于人不屑于与蚂蚁计较的心态。而换了神类生物,她肯定斩草除根。


    玄仙却不然,穷人乍富,心态大多会有点变化,比如忘了蝼蚁是自己的同类,说不定还会刻意用人的脆皮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因为自卑,所以傲慢自大。


    少凰在人间界,多少会入乡随俗的遵守一些规则,大多数时候都不用神力,就算用了也会注意一下影响(不排除是因为忌惮神尊,但知道忌惮本身也是一种优点),而玄仙,在医院躺着的刘元已经证明了玄仙在人间的自制力有多高。


    我敢肯定的说,玄仙找少凰报仇的时候绝不会考虑周围有没有不相干的人,以及这场超越了凡人范畴的战斗会对周围的凡人造成怎样的影响。


    虽不怎么情愿,但我还是尽快出了院。


    世界对那些超出承受上限的存在,尤其是外来者是有压制的,但这压制并非永远,只要解析了这一方世界的法则,玄仙自然就能如鱼得水的发挥全部的力量。虽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解析完所有法则,但要对付他的话,自然是越早越好。


    下了机场还得继续坐车才能回到鹤城,上车前我买了两碗粉,一碗汤的鸭肉粉一碗是酸辣椒炒的米粉,辣的自己吃,汤的递给至今还是木乃伊状态的尘寰,伤员要忌口,不宜吃辣。


    汤粉递过去却发现尘寰没什么反应,我瞅了瞅,发现这家伙竟然一直在走神,也不知在瞧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了后边隔着几排的位置上坐着的道人。


    道人瞧着年纪也不是很大,顶多三十多岁,但非常的有精神,精神矍铄。


    我没乱用词,精神矍铄的确是用来形容来人的,而那道人也的确是个老人。


    眼花了吧?


    不,我没眼花,道人身上的气息是很特别,感觉,好像闭上眼他就不存在而已。


    显然,这是个修士,且是个修为很高深的修士,妈哒,我上车这么久都没发现他的存在,足以说明这家伙的强大。


    我将汤粉给塞进尘寰的手里,同时问:“认识?”


    尘寰回过神来。“我不认识他,只是认识他身上背着的剑。”


    我瞅了瞅,道人的身上的确背着个用布包裹着的东西,看形状的确像一把剑,只是,隔着一层布,尘寰你是怎么认出来的?嗅觉惊人?剑这玩意有气味吗?


    “什么剑?”


    “碧山剑。”


    我好悬没喷。“以山为剑,你可别告诉我这剑是用一座山炼制出来的。”


    尘寰白了我一眼。“山怎么可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柄剑是在碧山派祖师爷耗费十年之功炼制而成,是碧山派的宝物,因此叫这个名字,历来只有门派里最出色的弟子才能持有这柄剑。”


    我心说,山还真的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是不属于凡人的能力。不过,是碧山派祖师爷炼制就叫碧山派,这祖师爷起名字真是简单粗暴。


    我说:“你对这门派还挺熟的。”居然这么清楚镇派宝物的来历,以及谁人执掌。


    尘寰低头吃鸭血粉不再说话。


    我疑惑,我问错什么问题了吗?


    我琢磨了下,最终推测,自己大概踩了他的痛处。


    做为一个曾经是人族的妖人,尘寰身上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做为一个妖修,他对道门的诸多法术都很清楚,这忒不合理。人族的修真门派不仅有敝扫自珍的毛病,更有歧视异类的毛病,只收人族为弟子,像尘寰这种,资质再好也不会有人族修士愿意收他为弟子。


    不过,事无绝对,至少尘寰肯定和人族修道之人有过很深的瓜葛,而就他最终放弃了人的身份,选择修炼妖族功法变成了妖人这一结果可以逆推:早些年的经历绝不愉快。


    尘寰不说话,我也就不火上浇油了,只是边吃边瞧着那位道人,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这里是雪莹山庄的地盘,你拜访过路都没问题,但记得守规矩。


    身上的伤还没好透彻,无法发挥全部的力量,我不肯定自己是否打得过道人。非我暴力喜欢以武力服人,而是那道人身上的煞气之重,啧,双手肯定沾满了血腥,跟这么个家伙讲道理,讲入乡随俗,真能讲得通?


    犹豫了许久,我还是决定去打个招呼,免得对方进了鹤城胡来给我添麻烦。


    将最后一口米粉吃完,我起身准备去打招呼,但一站起来就被尘寰拉住了。“去哪?”


    我指了指道人。“去打个招呼。”


    尘寰神色有些复杂的道:“没用的。”


    太笃定了吧?


    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哪怕是先礼后兵也得先打个招呼呀。”最好能有用,这个节骨眼上我真不想再生出别的事来。


    尘寰闻言没阻止我,叮嘱了一句:“小心。”


    什么情况?


    这是不是太笃定我会打招呼失败了?


    不是说不认识吗?听这语气,真心不像不认识。


    漫步走到道人面前,我露出亲和的笑容打招呼:“道长你好。”


    一直闭目养神的道人终于睁开了眼,眼睛还挺好看的,看着就很精神,也很暴虐,戾气过重。


    我心里有点打鼓,尘寰说的可能真的很有道理,这人不好惹。


    可不好惹我也得惹啊,谁让我是雪莹山庄现任庄主,占着茅坑不拉屎多不厚道,虽然我从没因为庄主的工作而拿到过什么工资。


    道人疑惑的瞧着我。


    我自我介绍道:“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


    道人怔了下,道:“君长青呢?”


    “回雷泽去了。”我心口胡诌道,鬼知道君长青去了哪,死了没,但这个消息反正不能散播出去就是了。


    “那真是可惜了。”道人说。


    我不解,什么意思?遗憾与君长青缘悭一面还是遗憾没能再见君长青一面,怎么觉着,不管是哪一种,这人的语气都显得有些古怪。


    没等我琢磨过味来,一柄飞剑便向我袭来,虽然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因着一直都有警惕,因而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向旁边一避躲过了这一剑。但我躲过了,大巴却没躲过。


    飞剑的剑气堪比激光,裁纸一样将大巴给裁成了两半,更悲剧的是,大巴正在急速行使中,而这一段属于高速,没人,且这一段高速是修建在山腰上的,旁边就是幽谷。


    当我意识到自己躲了这一剑造成的后果时,大巴车已经向道路旁边的幽谷翻了下去。


    幽谷不深,也就一百多米,但这一路翻下去,车上的普通人是别想活了。


    我简直要气疯了,这牛鼻子是发的什么疯?先不说咱俩根本不认识,就算认识,也有血海深仇,要打架也要挑挑场合好不好?大巴上都是人,能掐架吗?你不怕死,我也死不了,但车上的普通人却会死也怕死呀!


    “混蛋!”我气得肺都要炸了。


    我从芥子戒里取出了一沓符,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是吧,行,我成全你。


    “小狼你救人,我收拾这个混蛋。”


    “你若是用符,这车就不止是翻车了。”尘寰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边。“这是我和他之间的恩怨,还是我来解决吧,你救人。”


    我挑眉。“不是不认识吗?”


    “不认识并不代表就没有仇啊,就好比少凰,她压根别人是谁,别人却恨她入骨。”


    我默了一瞬。“所以你的仇家也多得你想不起来,更分不清谁是谁?”若是如此,那我着实好奇自己的运气,这得是何等冲天的霉运才能认识这么两个极品奇葩?真真拉的一手好仇恨。


    “严格意义上的仇家就眼前这一位。”尘寰以一种很是无奈的语气道。


    我瞅了瞅车况,还是道:“事情结束了再听你解释。”


    再不救人就真得预约殡仪馆、火葬场一条龙了。


    我才转身去救人,身后便有巨大的力量碰撞产生,我回头一瞅,道人与尘寰边打边离开了大巴,在尘寰刻意的引导下一人一妖人这会已经离开好一段距离了,就是走的时候那几下交锋又给大巴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我现在不用担心翻车时普通人无法向我一样固定身形而头破血流了,这车快爆炸了,火葬场完全能省了。


    妈哒,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我两只手一起上,一人抓一个往外丢,车门锁着?没关系啊,车子的后半截已经飞了,不愁没出口。虽然这种情况这么个丢法,肯定有后遗症,但时间紧急,摔个脑震荡或骨折总比去找诺诺报道的好吧。


    丢了没一会车上便只剩下一个九、十岁的小男孩了,小家伙挺肥的,仗着体重死死的扒着座椅不松手,倒没磕得头破血流,我跑了过去一把抓起他就往车门跑,还有两步距离,车就已经炸了。


    靠!


    我奋力一丢将小男孩丢了出去,距离不清楚,但应该不会太远,小家伙很有必要减肥。


    将人丢出的同时,我身上的鳞片也在往外冒,或者说,我的鳞片本来就没消失过,一直都在,只是因为过于细腻,所以看上去跟人的皮肤没什么两样,自然,只是看上去,摸上去感觉肯定不一样。


    真心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没被核弹炸死是好运,但全身都长满鳞片,妈哒,哪怕是最早的那一批君族祖先也没听说谁是我这种情况的,活脱脱的基因变异。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层鳞片很坚固就是了。


    大巴车爆炸,我的耳朵一片耳鸣,当我甩着脑袋清醒过来时错愕的发现自己竟然没血肉模糊,只是身上的衣服都没了,被一层瑰丽的紫色鳞片所取代。


    虽然没死,但烟气呛人,只是吸了一口气就咳个不停,我赶紧往外爬,没被爆炸给弄死却被烟气给熏死了,那就真是悲剧了。


    爬出正在燃烧的大巴残骸,一抬头就看到了一朵彼岸花,我不由愣了下。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这株红花,但结合如今的情况,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下意识脱口:“你是来勾我魂的吗?”


    第127章 第六章寻仇·正义


    诺诺不是来勾我魂的,但她也不是来闲逛的。


    丫在工作,即勾魂。


    大巴车上一共十六名乘客,骨折了三个,初步估计脑震荡三个,擦伤,全都有擦伤,挂了四个。一个是被我丢出来的时候运气不好,滚着滚着,脑袋磕石头上,挂了;一个是在车厢里磕得头破血流,脑袋几乎开瓢,尽管我留意了气力,奈何他原本的伤势太重,丢出来的时候与大地一亲密接触,别人是头破血流,他却是嗝屁了;还有一个不是我丢的,是大巴被劈开时,摔了出去,然后被大巴车碾过,反正我如今能看到的就是一张很新鲜的肉饼;最后一个是被我丢出的那个小男孩,虽然被我丢出了大巴没跟我一起承受爆炸,但爆炸时大巴的残骸碎片乱飞,肥崽没我身上堪比金刚石的鳞甲,后脑勺上中了一片,也挂了。


    前三个也就罢了,我光顾着扔,都没仔细看,但最后这个肥崽我却是看清了,肥嘟嘟的,很是可爱,而此时此刻,在他之前被我丢出来的母亲正抱着他的尸体嚎啕大哭。


    唯一让我不是那么难受的是,因为刚死,灵魂也很普通,浑浑噩噩的,被诺诺牵走的时候这四个人全都是浑浑噩噩的模样,因而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被诺诺一拽就跟着诺诺走了。否则人鬼大合唱,我就真别想活了。


    不过没有人鬼大合唱我也没觉得好受,耳鸣还没过去,本来就嗡嗡的,再混着这人们痛哭的声音就更难受了,脑子仿佛要裂开。


    “你怎修了守护道。”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守护又何妨?”


    “但这条道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我所知,亘古至今,只我一人修此道。”证道证道,证自己的道,没有可以模仿的对像,真模仿了,也别想走到巅峰了,因为那是别人的道,只有自己的道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道。


    “我只是直觉你会被你的道坑死。”


    “诅咒我?”


    “我已是神人,隐约摸到了上神的门槛,我的直觉并非妄言。”


    “我知,然,这是我的本心选择的,本心所选的道永远都是最适合自己的。”


    “你为何会选此道?”


    “我喜欢我的大泽,日后我要创造属于自己的后裔,看它们在大泽繁衍生息,让大泽充满生气,那一定很美。”


    “为何不跑?”


    “自然是因为跑不掉呀。”


    “你都没试过,怎就知跑不掉?”


    “我若是跑了,靁泽的生灵就得成为你的餐食。”


    “那又如何?”


    “不如何。”


    “那你留下做甚?”


    “我是这里的守护者呀,谁都可以跑,唯独守护者不能跑,若是连守护者都跑了,它们会失去信心的。”


    “你不怕死吗?”


    “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想试试看自己能否打败你。”


    “蜉蝣撼树很可悲。”


    “你害了我那么多苗裔,若不让你付出点代价,我会觉得自己的道白修了。”


    啊啊啊!


    我捧着脑袋。


    疼!疼!!疼!!!


    “小心!”


    砰!


    谁它妈的敲我脑袋?


    我一手揉脑袋一手条件反射的反手一爪子,心里忍不住庆幸自己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不然挨了这一下,不死也得瘫,脑袋可是绝对的要害。正恼怒着,却在扭头看清凶手是谁时愣住了。


    枯草地上有块石头,棱角都没了,足可见我刚才挨的那一下有多重。然而这不是让我惊讶的地方,君族的抗打击的能力强着呢,这点打击力度并不算什么。让我惊讶的是草地上鲜血直流的少妇,为毛鲜血直流?君族人的指甲不是美观用的,是捕猎的工具之一。我一爪子下去,硬木都能抓裂,何况是人,活脱脱的九阴白骨爪。


    少妇的血肉之躯显然没硬木结实,我之前那一爪抓在她的肚子上,收回来的时候还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因为脑袋太疼,我也没细看是什么,用力一缩爪子,那东西也就断了,我的爪子也收了回来,如今才发现刚才拽断的赫然是肠子。


    好想吐,但比起想吐,我更多的是惊讶。


    这少妇我不认识,但也不能说完全没印像,她就是方才那个小胖孩的老娘,刚才还在那嚎啕大哭呢。


    我不解:“为什么?”我可以肯定,我跟她之间肯定没有深仇大恨。


    少妇怨毒的看着我:“妖怪,是你害死了我的儿子。”


    妖怪?我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鳞甲,呃,瞎子都看得出我不是人了。


    好吧,你无知,分不清非人生物不止妖怪这一品种,我不跟你计较,但——


    “我什么时候害死你儿子了?”


    “妖怪”少妇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怨毒厌憎的看着我,然后没然后了,她死了,肚子被我剖开,肠子还给拽断了,这会才死已经很奇迹了。


    我瞄了一圈,发现所有人看着我的眼神都厌憎与恐惧,为什么?我又没害你们。


    诺诺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宽心,人性就是这样的,厌憎恐惧未知之物。”


    我说:“可他们还恨我。”


    “你一看就不是人,而他们受伤与死亡大多是因为被你丢的。”


    我冷冷道:“我不丢,他们这会已经死光了,要追究应该是追究那个道人才对。”怎么就找我头上来了?怎么着,我多管闲事还有错了?


    “道人是人族,而你不是,做为一个正常人,目睹了刚才的一切,他们只会认为是道人在斩妖除魔。”


    “我是妖魔?”我冷飕飕的道。


    彼岸花颌首。“道人是正义之士。”


    “我去你妈的妖魔,本庄主是神民,无知也不能这么乱给人改种族。”


    “他们对我们本就无知。”


    我冷冷瞧着众人,众人连滚带爬的跑了,我犹豫了下,还是给赵哥打了个电话,简短的说了下发生什么事,最后问:“你能不能找几个会抹去普通人记忆的人来?”


    “抹除脑子里的记忆会对脑子造成伤害。”


    “只是一两回不会。”


    “那是精通的人,不精通的人”


    我觉得脑袋更疼了。“你的意思你找不到擅长这种法术的人?”


    赵哥反问:“人族有需要用到这种法术的地方吗?”


    我说:“那你就等着明天看我上新闻头版头条吧,反正我无所谓这会在这个崇尚唯物主义的时代造成怎样的恐慌,雪莹山庄的结界很结实,人族再恐慌也不能将我如何,就算结界也不顶用,三千大千世界,大不了我换一界重新开始。”


    反正我也不属于人间界,走了只能说明,人间界除了不是我的起点,也不是我的终点。


    “你肯定不会上新闻,我会让人跟他们谈谈。”


    我对此勉强满意,抬手就要挂电话,却听赵哥道:“你之前说见到一个道人攻击你导致了车祸?”


    我及时刹住手指。“对啊,你这口气,难不成认识?”


    “你先说一下道人什么样,我说不定认识。”


    “那个道人外表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背上背着一柄剑,小狼说那是碧山剑”


    “碧山剑,是青松子。”


    我深呼吸:“如果他是特勤处的人,我不介意去特勤处的总部拜访一下。”丢头有凶兽血脉的大蛇亦或是撒个几箱的符纸,不拆了你老巢我就不姓君。


    “他不是特勤处的人,确切说,他是正义的人。”


    我一脸懵,正义?什么玩意?搞笑吧,虽然不知道正义是什么,但那么个没人性的东西跟正义这么个词沾边,怎么都觉得是反讽。“这是最新的反讽词句?”


    电话对面的赵哥显而易见的语塞了。


    我瞅向妖艳的彼岸花,以眼神表达了自己询问的意思。


    彼岸花无语的解释道:“正义是人族的一个组织。”


    “听得出来,我比较好奇的是,这个组织是干嘛的。”


    “诛杀一切非人生物的联盟。”


    “诛杀,还是一切,这是什么仇什么恨?”


    “对了,它和特勤处是兄弟。”


    我:“我不赶时间,请说清楚。”


    电话里终于响起了赵哥的声音。“这事得从夏朝时说起,夏朝是如何灭亡的,你总该知道吧?”


    我道:“知道啊,造孽太多,仇恨值拉得比天还高,洪荒万族全都给得罪了,自然就灭亡了。话说回来,古往今来我就没见过比人族更能拉仇恨的种族了,哪怕是古神,也没尝试过短时间得罪所有种族,人族却做到了。盘古世界若是也有吉尼斯纪录的话,人族肯定是仇恨值最高记录的创造者。”


    赵哥:“夏朝灭亡后,当时的特勤处也因此产生了内讧。”


    我眉角微抽,有种不怎么好的感觉。“内讧原因?”


    “大部分人认为应该复仇,灭绝所有的非人生物,让它们血债血偿。”


    “志向很伟大,可据我所知,当年之事,参与的智慧生物可不止一两种,甚至有古神,它们莫不是还想着弑神?”说起来,少凰应该和夏朝灭亡的事有关系。


    原因?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大部分人认为,这里的玄鸟指的是燕子,因为燕子是黑色的,但君族的族史告诉我,天命玄鸟的玄鸟是一只黑凤凰,即鸑鷟。


    凤凰有五色,赤色与玄色最为罕见,前者全加起来就没超过两个巴掌,后者虽然不清楚具体数量,但古神时代结束后唯一还活跃于人间界的就少凰一只。


    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们,龙肝凤胆或许真的很好吃,但没有活腻了,又想拉整个族群一起下地狱的话,最好别尝试这道美味佳肴,尤其是凤胆,再好吃也别去尝试。龙不一定会灭你全族,少凰却一定会,那一长串在她的剑下成为历史的种族名字就是证据。


    特勤处的前前N个前的前身想要复仇,志气很可嘉,但我也相信,他们杀了所有参与者也无法杀了最终BOSS,尤其是这大BOSS可能不止一个。龙肝凤胆,我可不信就凤凰有出手。


    “所以特勤处的先辈认为,应该反省自身,尝试与非人生物和平相处,作恶的非人生物自然该杀,但没作恶的,亦或是人族自己作死的,也不能从人族单方面的立场来处置。”


    “这不是典型的鸽派与鹰派吗?”


    “是啊,所以当时的先辈分裂了。”


    我无言,鸽派与鹰派不合是很正常的事,但能闹到分裂,这分歧究竟是有多大?以至于谁也容不下谁,最终分道扬镳,亦或是两手准备,各干各的,即便有一支被证明是错误的,最后死光了,人族也不至于失去守护的力量。


    “正义是分裂出去的那一部分?”


    “嗯。”


    “既然如此,那也应该是人族的守护者,在大巴上出手,毫不在意普通人的死活,你确定这还是守护者,恐怖分子也就这样了,不对,就是恐怖分子没这破坏力。”认真比较起来的话,貌似恐怖分子还没这些自诩正义的家伙恐怖。


    赵哥语气略尴尬的道:“以前也没这么严重的。”


    我一边听电话一边瞅向诺诺,听这种资料最好货比三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或多或少会有所删减,同样的事件,在不同的人嘴里可能完全是两个意思。多套说辞对比,摘掉有悬念的,最终剩下的肯定是真的,虽然不会很多,但有了这个基础,也可以推出大致的情况了。


    佛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表示:放屁,我杀你全家,看你能否放下,站着说话不腰疼。


    正义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活例子。


    “只有你吃人了,你的家人没吃人,那又如何?听说过连坐没有?一人犯罪,连坐全家。”


    “啥?你只是路过,什么都没做,那谁知道你会不会突然就想做点什么,安全第一,先杀了再说。”


    “你说你是素食的,不吃肉,没伤过人,那又如何,谁知道你过些日子会不会就想换换口味,杀了再说。”


    “你好吧,我也找不到什么新借口了,反正你该死就是了。”


    “做为人族却与妖魔来往,罪不可赦,当诛!”


    “啥,妖魔是你的朋友/恩人/邻居,没伤过人,那是你太单蠢被骗了,坏人的脸上可不会写着坏人两个字,它们吃人的时候你没看到而已。让开,不让?那好,你去死吧。”


    “啥,这个婴儿是你孩子,是人,怎么可能,它明明流着妖魔的血液,这样的杂种长大了也是祸害,必须杀了。拦我?那你这个为妖魔生下孩子的人族叛徒也去死吧。”


    诺诺活了很久,久得她见证了特勤处的先辈是如何分裂的,以及分裂后走向了怎样的方向,干过什么事,在她的讲述下我只觉得毛骨悚然,更悚然的是赵哥居然没反驳,显然,诺诺的客观描述是真的。


    “这哪是复仇,简直是满世界拉仇恨,疯狗也没这么疯的。”


    诺诺闻言,颌首表示赞同:“所以它们被报复了,在近几千年里,非人生物曾经有组织的报复过几次。封神演义你应看过,虽然里头有很多地方不符合事实,但有一点倒是没说错,商周的王朝更迭背后就是两帮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强大存在的对峙与相互屠杀。双方杀死的人越来越多,仇恨也跟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了最后,三皇五帝所建立用于守护人族的利剑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它们忘记了曾经诞生的使命,见到非人生物就杀,更漠视人命,斩妖除魔时,人挡杀人,佛当杀佛。”


    我深表佩服,非人生物只是一个统称,天知道这里头究竟有多少族类,而其中的大头是妖族,妖族素来闲散,各行其道,很多妖族族类之间甚至有不少过节,能够让诸多非人生物放弃彼此的过节,携手合作,要么就是大家都要灭亡了,只有携手才能继续延续,要么就是正义太能造孽,与正义的仇恨已经完全压过了非人生物之间的过节,因而一起合作报复共同的敌人。


    我问诺诺:“他是为少凰来的?”


    若正义要报复的话,少凰这个不知在夏王朝灭亡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分量肯定不轻的家伙绝对是正义的死敌,世世代代,不死不休的那种。


    赵哥:“少凰是谁?”


    诺诺:“不是。”


    我挑眉:“总不至于是为我来的吧?”


    第128章 第六章寻仇·找谁的


    我真心不是瞎扯,鹤城地界的非人生物之多,冠盖整个华夏所有的城市。对于疯狗而言,鹤城简直是眼中钉肉中刺,我严重怀疑阿吉曾经说过的,建国初期前任庄主与人族修士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疯狗上门踢馆,然后被前庄主给胖揍了,更可能是被杀了。


    按着疯狗的标准,前庄主是该死的杂种,活着都是对空气的污染。而前庄主,我不认为他是圣人。


    别人要杀你,该怎么办?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还手,灭了对方。


    如地上这具尸体,虽然我无法理解她的憎恨,却理解她的丧子之痛,但我不后悔杀了她,因为她想杀我。若我的头颅与人族的一般脆弱,就她砸我时的气力,我的脑袋早变成萨琪玛了。


    将心比心,我觉得君长青也不会对想杀他的人手下留情。


    这梁子,真心不小,虽然没杀过正义的人,但连坐之下,我也是有罪的。就算不连坐,雪莹山庄本身的存在就是对正义最大的挑衅,哪怕我什么都没做,他们也会找上门来,毕竟,比起君长青,我绝对是颗软柿子。


    不过,也不一定。


    结束了与赵哥的电话,保险起见,我一边忍着头疼一边给安安打了个电话。“你与人族有什么过节?”


    “你问的是哪一段?”


    我好悬没吐血,哪一段?合着您老与人族的恩怨还不止一段两段啊?“夏王朝那一段。”


    “夏王朝灭亡,我也没做什么。”


    “没做什么是做了什么?”


    “我看妖族群龙无首,想联合起来反抗人族,却因为内部因素无法整合,便无偿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你还去当过妖族的王?”


    “怎么可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未必靠谱,但非我族类不可为我族之王却是每个智慧物种的原则性问题,除非绝种了,否则这种事没得商量。”


    都绝种了还商量个毛线?“那你说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巫妖大战时我仍旧活跃于人间,顺手救了一只被追杀的金乌。”


    “你真善良。”我意味不明的说,不过,若是金乌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妖族能整合起来,妖族内部的复杂,几千万字都说不清,要么强大到碾压所有妖,要么就是三足金乌,否则就算称王也无法得到整个妖族的认可。


    少凰嗤之以鼻:“没碰上肯定不救,但碰上了却不救的话,神尊回来肯定收拾我,我骨头又不痒。”


    “若只是如此,这段恩怨也不算严重。”


    “那个时候我正好想收拾人族,神尊将三足金乌送到了我手里,让我放开手去做。我当时特别高兴,还另外做了一些事。”


    我忽然不是很想知道少凰具体做了什么了。“神尊怎么会想对付人族?”少凰是因为龙肝凤髓凤胆的事,神尊,人族应该没机会招惹它。


    “世界与食物链差不多,生态越丰富,越繁荣,就越稳固,同理,生态越丰富,文明越高级,世界也越强大,进化得也会更好。而那个时候人族一枝独秀,别的物种,不论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都在以惊人的速度消亡,人族对生态的破坏超出了生态的恢复能力。因而因为巫妖大战造成的破坏与因果而向人族倾斜的天道不再倾向人族,跑去了非人那边,而神尊在计算出破坏与恢复的失衡后也与天道的意见一致,人族需要裁人口。只是,不论是天道还是神尊都无法降临人间界,前者有意识无自我,后者太强大,严重超出容纳上限。因而负责此事的是我与三足金乌,若三足金乌是执行者,那我就是推动者,只是我推得力气有点大,人族差点绝种。”


    一裁就裁得人族差点绝种,这手笔那个道人肯定是冲你来的。


    我将道人的事与她说了下,让她堤防一下,正义可不是玄仙,玄仙是单枪匹马,正义却不是。


    少凰笃定的说:“不是冲我来的。”


    “你们仇深似海呀。”我提醒。


    “我的信息是神尊屏蔽的,哪怕是古神也很难定位我的具体位置,忘了跟你说,玄仙不是第一个不速之客,他只是恰巧来到这里,还有更多的神正在宇宙中游荡寻觅我的踪迹。”


    我:“”


    “你看,古神都只能算到我在这一界,更具体就只能一寸寸的寻找,正义得怎样神算才能知道我在鹤城?”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疼了。“既然这样,那就是冲我来的了。”


    少凰说:“你没那个价值。”


    “什么意思?”


    “正义虽然见到非人生物就杀,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碰上才杀,主动寻找踪迹猎杀虽然也有,但那都是格外强大的非人生物,普通的非人生物,他们觉得不够刺激。不过,这究竟有什么刺激的,两只大蝼蚁掐架不还是蝼蚁掐架吗?”


    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刺激的,但少凰的语气我不是很喜欢。“那什么境界才不是蝼蚁掐架?”


    “这不是境界的问题,蝼蚁掐架也可以有意义,但正义这种不为个体变强也不为生存更不为种族利益,与疯狗一般的死掐,毫无价值,更无意义。”


    我说:“少凰,你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啊?”


    正常人对于正义的行为第一反应不是神经病就是疯狗,少凰却没这方面的想法,她纯粹从是否对族群有利益这方面去看待,这是上位者的思维逻辑。


    因为牵系着族群的命运与未来,因而不能冲动,不能胡来,不然一步走错,整个族群都要倒霉。久而久之,再粗犷的人也会变得政治起来,只因为,没人愿意以亡国之君的身份载入史册。尤其是少凰这种,种族之王,听着很威风,但若是走错了变成亡国之君,啧,人族的皇帝最多被钉上民族的耻辱柱,不是本民族的人族是不会对其有什么感觉的。种族之王却不然,只要种族的血脉没有断绝,所有子孙都将唾弃你(断绝了的话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同的是,有的人不管不顾,推卸责任,亦或耽于安逸;有的人选择承担责任,拉开自己与亡国之君的距离。


    少凰,显然是后者。


    南明神族有这么个王,也是一大幸事。


    我没解释自己的心理活动,个人觉得,少凰不会高兴听别人歌功颂德,我找诺诺打听过,少凰的长姐虽然也是南明神族的王,但名声,怎么说呢,若是古神也凭谥号的话,那么少凰的长姐的谥号必定是“平”字。


    原因?


    南明神族一共五任王,对于前三任,诺诺怎么也能说一两句,唯独第四任,诺诺却什么都说不上来。这种情况在华夏历史上也不稀奇,一个王朝会有许多皇帝,但人们能够记住的永远都是最耀眼的那几个,不耀眼,甚至平庸黯淡的,自然没人记得。


    别的王是不会在意前任如何的,说不定还很高兴前任越平庸,越衬得自己伟光正,但少凰,以我的两颗牙发誓,它对此并不高兴。


    心思百转间我将话题拉了回来。“不是冲着你来的,也不是冲我来的,那他袭击我做什么?”


    “你不是人。”


    这与我不是人有什么关系?呃好吧,我懂了,真是疯狗。


    弄清了自己大概是因为什么原因倒的霉,我也哭笑不得的将电话挂上了,若是这样,那可真是喝凉水都能塞牙缝的霉运。


    我挂电话的时候诺诺也将鬼魂都收进了无常令里,免得亡魂被日光浴给晒出问题来。


    诺诺问:“要帮忙吗?”


    我道:“我与小狼能解决,下次解决不了的时候肯定找你帮忙。”


    诺诺:“”


    我等了好一会,当脑子里爆炸一般的记忆碎片终于平静下来后,我的脑袋终于不疼了。


    妈哒,这究竟什么传承,太坑了。


    要不是传承的起源都已经挂了,且这玩意是刻在血脉里的,除非换个躯体,否则根本摆脱不了,我都想要求退货了。


    脑袋一恢复正常,我从芥子戒里掏出了紫玉剑。


    死牛鼻子,让你袭击我,我拿你喂剑。


    我赶到的时候一人一狼打得正猛,剑光冷冽,爪影纵横,这俩位这会已经跟街头地痞掐架没什么两样了,纯粹是在互相伤害,你砍我一剑,我抓你一爪,看谁先撑不住。


    尘寰现在是兽形,没法从它那满是狼毛的脸上看出他在想什么,但死牛鼻子却是一脸的兴奋,仿佛要将雪狼变成雪狼片,至于自身受到的伤害,他完全不在意。


    我去,这已经不止是疯狗了吧,你俩是有仇吧。


    肯定有仇,否则斩妖除魔也没这么疯的,爱惜生命乃人之本性,但牛鼻子,他完全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伤害,若非有仇,那我就真得刷新刷新对正义与特勤处同源的组织的疯狂的认识度了。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哪种,以及若真有仇又是怎么回事,但我还是站尘寰那边。


    这个时候,想也知道是帮亲不帮理。


    灵力灌注进紫玉剑,断剑的断口处陡然暴涨出三尺有余,仿佛断剑被修复且被特别加长一般,实则不是,这是我新研究出来的用法,威力非常惊人,就是过于耗能,我所有的灵力顶多支持一分钟就得没电。


    这种时候用这种招挺危险的,但道人太厉害,而且我也真的很生气,方才在大巴上差点就被他一剑劈成两半了。


    虽然手里拿的是剑,但我的剑法,武侠小说里眼花缭乱的剑法真心跟我不沾边,我的剑法学自雷泽界,也就是洪荒流的神民剑法,非常好学,就刺、劈、撩这几招,都是剑的基础用法。我也向少凰请教过,这位主是盘古世界历史上第一位武修者,也是唯一一位以剑证道成神的神。有这么好的前辈在这,不抓住机会岂不是傻了?


    结果,相当无语,少凰表示她根本不懂什么剑法。


    “最好的剑法就是剑的基础用法,你会用了,自然就登峰造极了。”


    对此我很是呵呵,基础剑招谁都会,但证道成神的就您老一个。若成神这么简单,那神的殿堂里怎么会就那么几个席位?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少凰真没诳我,她就是靠着基础剑招修炼成神的。不过这也只有它能做到,它对剑的认知已经超出正常人的认知,剑是什么?是武器,这是第一重回答;第二重回答则是,剑即人;第三重回答,剑即武器。


    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


    在少凰的认知里,剑即工具,是追求强大的工具,没了剑可以用枪,重点是变强,而这种变强的执念也让她创下了一个记录:丫用七万年的时间将满天神魔都给胖揍了一顿,不少失败者更是被下锅了。


    这么个变态,无怪乎会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以武证道的神。


    虽然无法复制少凰的成神之路,但她的成神之路也足以说明一个道理:基础很重要。


    我的基础很不错,君族的武技继承的洪荒时代的风格,也就是少凰的风格,简单实用,在基础剑技上辅以自身身体参数微调发展出自己的战斗风格便是最好的剑法。


    虽然多年没练有点荒了,但当年在雷泽界天天勤学不缀,基础还是在的。


    一剑插入战场,以偷袭的方式。


    道人估计也没想到我堂堂一庄之主会如此无耻,加之雪狼缠住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以至于我这一剑斩下了他的手掌。


    这可真是个大惊喜,我执剑再接再励。


    两个打一个很无耻,然而现实却很快告诉我,这一点都不无耻,因为我们两个怼他一个都未必怼得过。


    因为我的关系,战斗的节奏被拉得很快,然而就是这样,这道人仍旧砍中了我两剑,若非我身上的鳞甲足够结实,这会就不是皮开肉绽而是大卸八块了。不过道人也没好过,被雪狼掏了一爪子,心脏差点掏出来,被我捅了一剑,刺中的同时我顺手加了一道雷霆,那道伤口的表面仍旧有雷霆在流淌,却始终渗不进去,仿佛里头是绝缘体似的,修为真够高的。


    灵力眼见就要见底,我咬了咬牙,犹豫要不要豁出去拼了算了,却见雪狼给了我一个眼神,旋即加大了攻击力度,以伤换伤与道人死扛。顾不上无语尘寰的不要命,我赶紧盯着战局。


    道人再次被狼爪抓了一爪,防御出现了薄弱点。


    好机会!


    我抓紧机会一剑递出,剑光再次暴涨三尺,直逼道人的心脏。


    这一剑绝对我是发挥得最好的一剑,超水准发挥,不曾想,道人也不是一般人,被刺中后飞快的后退,以硬挨雪狼一爪子的代价全力摆脱了紫玉剑,旋即消失在了原地。


    我好悬没吐血,这是咫尺天涯,而且感觉距离还不近。“这死牛鼻子该不会修炼成仙了吧?”


    缩地成寸跑路不是什么难事,但咫尺天涯与缩地成寸却有很大区别,缩地成寸只是将距离给缩短了,而咫尺天涯,可以理解为空间移动,一步跑千里之外也不是难事,只是一般修士没这本事,就算有也移动不了那么远。


    皮毛都给染成了红色的雪狼变成了人形,一边变一边说:“他是大乘期修士。”


    我说:“你挺了解他的哈。”


    尘寰回道:“他是来找我的。”


    第129章 第六章寻仇·魔气


    “碧山派这一代收了个好弟子。”尘寰如此说,说的很是认真,他也的确是很认真,碧山派上一代的弟子追杀了他几百年都没将他怎么着,现在这一代却差点就要了他的命。


    “人间界现在的环境,就算再天资傲人也不应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强大的修为吧。”我很疑惑,嗯,年轻,那个道人初步估计三百岁,为啥是初步估计三百岁?因为三百年前是上一代弟子与尘寰交手的时间。


    三百年修成大乘期,这根本不合常理。


    “传功,他应该接受了宗门长老的传功,因此有了超出年龄的修为。”


    我无语:“这样会影响基础的吧。”


    “不这样,他没法杀我。”


    我:“我说你们究竟什么仇什么怨,都三百年了还惦记着如何杀了你?”


    尘寰轻描淡写的回答:“大约五百年前,我灭了碧山派满门。”


    我没惊讶,已经猜到了,只是,我问:“碧山派哪里得罪你了?”


    “他们杀了我父母。”


    我诚挚的说:“这样啊,那怎么那么心软?为什么不把人杀光了?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啊,你看你现在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尘寰:“”


    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衣服换掉,血迹也处理掉,我便与尘寰踏上了步行回鹤城的路,值得庆幸的是,剩下的路程没超过一百公里,天黑前应该能回到城里。至于这破破烂烂的战场,我丢了一张火符放了把火,相信没普通人能看出这里发生过什么了,就算有,特勤处也会让他们所有的发现都变成笑谈的,谁让舆论掌控在国家手里呢,而特勤处是可以借用国家机器的能量的。


    一路闲谈,我也弄清了尘寰与碧山派是怎么个让人无语的恩怨情仇。


    尘寰是个很奇怪的妖人,这是所有人修与妖修对他的印像,妖人不是没见过,但同时精通人族与妖修法术的,就这一个。


    我也觉得很不可思异,如今终于有了答案了,他老娘是人修,且是名门弟子,嗯,就是碧山派的弟子。说起来,碧山派曾经的一任主人就是他老娘。


    为毛做为碧山派当代最出色的弟子最终却死在了碧山派的手里?


    尘寰的存在本身很难说明情况,这家伙如今是妖人,曾经是人,有妖族血统的人。


    是的,尘寰的母亲是人族的修士,父亲却是妖族,且是名声不怎么好的妖修。但真要说起来的话,他父亲和玄君是差不多类型的妖,至少在与人族的关系这方面是差不多的,玄君是别人不惹它,它也没兴趣吃人,而尘寰的父亲,食物很多,选择很多,没必要盯着人族不放,但有机会吃一顿的话还是可以打打牙祭的。


    这么两个人凑成一对,可想而知会在人族修士中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毫无悬念,被人修天涯海角的追杀,一直隐姓埋名的躲着,还生了个孩子。奈何,最终还是没躲过去。


    尘寰老娘的同门利用往日的交情让她放松了警惕,趁其不备时抓了尘寰威胁夫妻俩让他们投鼠忌器,设局引他们入了埋伏,一场血战,最终力竭战死,而尘寰,那些人族原也是要斩草除根的,但有与他爹认识的妖赶到,趁人修不备的时候偷偷将他偷走了,这才逃过一死。再之后,就是这个孩子在妖族长大,修炼妖族的功法,妖族不懂人族的功法,他若不想去找个人族宗派拜师的话就只能学着妖族如何修炼。而他也不可能考虑当间谍,因为他爹临死的时候将内丹塞他嘴里了,这也是妖没赶上救他爹,却赶上了救他的原因,人修在争执是留他一命还是直接杀了亦或是拿去炼丹看能不能炼出点什么来。毕竟,那是一头两千多年的狼妖的内丹。


    体内有枚千年妖丹,虽然拿不出来,但要检查出来还是挺容易的,因此尘寰变成了妖人。


    修炼得差不多后,尘寰带着一群妖魔攻破了碧山派,碧山派的门人弟子几近死绝,只有侥幸几个因为被掌门提前送走而得以幸存。


    这活脱脱的就是少凰父母的翻版,不同的是,神族版本里是南明前前帝君杀了桓寂,而现任帝君又杀了一回,而尘寰的父母却没有背叛伤害对方。


    “你母亲的品味挺特别的。”我说。


    生而为人,得怎样的品味才能对一头狼产生爱情?


    尘寰道:“不到爱上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爱上什么物种。”


    有理,我无言以对。


    人与狼看似重口,但考虑一下少凰,这口味就一点都不重了。


    终于回到鹤城,虽然还在城乡俱乐部的范围,没正式进入城区,但只一眼我便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谁能告诉我,远方鹤城城区上方萦绕的魔气是怎么个情况?


    这哪来的魔啊?


    天道,我是怎么得罪了你啊?


    前些日子才差点被魔修给弄死,你是生怕我死不了是不是?这会竟然专门给我弄了个魔来。


    我很想掉头,从此再也不回来,但脚却如同灌了万钧的铅,死活无法掉头。


    记忆碎片里的那只鸟,你说的真的很对,守护道真的会坑死走这条道的修神者。突然明白为何少凰说古往今来就两个神走这条路了,这么坑的道路,哪个正常人会想走?


    走此道的神拢共才两个,我真心好奇另一个走这条道且成功证道还没给坑死的是哪位上神,真牛。靁可是将它自个给活活坑死了,而这位,没听少凰说它挂了,应还高坐于神的殿堂中。


    我一点都不想修这个道,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我犯不着跟祖先一样吊死在这棵歪脖子树上,然而记忆碎片经过整理后得出来的信息若是没有问题,我如今走的根本不是仙道,是早已在此界绝迹的神道。


    神道渺茫,好吧,确切说是这条道太过危险,一个不慎便万劫不复。加之天地变换,后天兴起的诸族没有太古神族的先天优势,就更难走这条道了,成功率太古神族尚且万不存一,何况后世的族群。


    神道太危险,也很难走通,后人便另辟蹊径,开创造了仙道,先入仙道,到达仙道的巅峰时,自然打熬得差不多了,再转入神道,成功率会大很多。


    这就跟高考差不多,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经过十二年的准备才去考试,成功率自然大,至少比那些不经过十二年学习就去考的人要大。


    高考顶多被刷新,失败了还可以再来,神道却不然,失败就是死路一条,灰飞烟灭,亦或是堕入魔道,而神仙堕入魔道,那破坏力就相当于特种兵改行去当恐怖分子,众神大多会第一时间将其清理掉,仍旧是死路一条。


    久而久之,神道黯淡,甚至失传,呃,也不能说失传,修神大部分都是靠自己领悟,拜个神人为师,它最多告诉你有什么忌讳,如何走还得靠自己。


    老天,你耍我还是耍我?我怎么就莫名其妙的修了神道?而且疑似就是守护道。


    我现在只希望自己在此道之上走得还不够深,还有回头的机会,否则,我很有可能如祖先一般被自己给坑死。


    不过,我苦着脸瞅着远方被魔气笼罩的鹤城,似乎没到无法回头的程度,我也会坑死自己。


    我是以一种极为幽怨的心态与尘寰一起回到山庄的,高岚和安安都在,在刘元出事后高岚就把安安抱这来了,真有个什么事也不至于牵连父母。虽然无语,但还真不能否认,她这么做很明智。


    神仙掐架,凡人离得越远越安全。


    我将自己丢在沙发里,近百公里的路我并非全部都是走的,三分之二的路程是尘寰背我的,可就算是那三分之一的路程,我脚也快断了,这辈子都没这么走过。哪怕早年在雷泽也没,雷泽虽然没有摩托、车子以及飞机,却有各种会飞的妖兽,哪怕没有妖兽也可以自己学爬云术,需要长途奔波的机会真的不多。


    高岚诧异的看了眼疲惫的我与尘寰。“你们这是怎么了?跟跑了马拉松似的。”


    我道:“马拉松也没几十公里,跑之前更不会跟人大打了一场。”


    说着,我不由摸了摸身上的伤口,现在都还没完全愈合呢。


    高岚一怔。“你们遇到那个仙人了?”


    我摇头。“是另一个寻仇的,跟安安没关系。”


    思及此,我顿觉泪目,都是寻仇的,但寻仇者寻找的对像都不是我,然而每一个我都注定卷入其中。我无法看着尘寰出事而视若无睹,也无法看着安安去死,后者正常死亡也就罢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劫数结束,但被杀掉,且是被神仙杀掉,那我严重怀疑它的神魂能否回到原本的躯体里。


    莫名觉得自己的人生堪称一张大大的案,上头摆满了杯具。


    喘够了,我从屋子里取了一根参须,拔了两根须子给尘寰。“慢慢吃,边吃边炼化,别一口吞,也别太大口,不然会噎着的。”


    说完我自己拿着跟萝卜似的参须生啃了起来,咔擦一口咬掉了一大口参,随便咀嚼了两下便吞下,参须中所蕴含的灵气在腹中被飞快的炼化,利用率挺高,炼化完毕后连渣滓都没剩下。人参我不是没啃过,但利用率如此高的人参,话说,白彧上神你究竟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肉质如此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


    啃了半根参须,感觉再啃下去就该虚不受补的爆炸了,我赶紧打住,看了眼尘寰,现在都还没吃完。


    将参须放好,我问在一旁啃美人做的糕点的安安。“我入城的时候感觉到了魔气,你不是说只来了个玄仙吗?怎么还有魔啊?”魔是来干嘛的,我几乎想都不想的就能想到,整个鹤城除了这位主,就没谁能引来仙魔这一类存在了。


    安安回道:“是只来了一个玄仙啊,只是那是个堕仙。”


    我愣住。“堕仙?堕落的仙人?”


    安安详加解释了句:“修仙时克服不了心魔,走火入魔以至于入了魔道的仙人。”


    莫名的,我很怀疑对方为何好好的修着仙,都好不容易修成玄仙了,却走火入魔这跟古代的举人好不容易考上了科举,却赶上作弊事件,所有成绩都作废有什么区别?都是杯具啊,还是超级杯具。


    美人好奇的插嘴问了句:“那它的心魔是什么?”


    “不知道。”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无语道:“那可是你仇家。”


    “我不认识他。”


    想想这家伙的仇家数量,我也真心无语了,捂脸道:“我现在严重怀疑它的心魔压根就是你。”


    安安重复道:“我说了,我不认识他。”


    我道:“行了,我知道,你仇家多得根本想不起来谁是谁。”


    安安默然了一瞬,耐着性子道:“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根本不认识。”


    我一呆。“什么意思?”


    “这些日子我仔细扒拉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发现,我与他唯一的交集是上一次北溟的乌龟家添了丁,我去庆贺,曾与他有一面之缘。除此之外,从未见过,便是他堕仙入魔我也是这次再见到才得知的。”


    我:“既然从未见过,他为何会入魔?并不惜一切代价入人间界只为寻你?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他对你一见钟情,为你堕仙,还跑来人间寻你。”若是如此,我也只能说,少凰上神您老的魅力真是黑洞级的。


    安安给了我一对白眼:“是爱还是恨,这点眼力我还是有的,他那眼神,活似我屠了他全族似的。”


    想想这家伙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我心说,说不定你还真屠了人全族呢。


    尘寰忽的插道:“有没有可能是上神您屠了什么人全族,然后那人的族群里有漏网之鱼?”


    安安将嘴里的糕点咽下,仔细的回忆了好一会,终是道:“那也不可能,除了夏王朝时被三足金乌出卖使得神尊在最后关头将我逮了回去没能让当时的人族灭绝,别的屠族工作我都做得很干净,连世界都不存在了,何来幸存者?”


    众人:“”


    我:“合着你屠的族还不少啊,别人怎么惹你了?”下手这么狠,人是杀你配偶还是杀你全家了?估计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它全家貌似就它一个了。


    “它们杀我族人了,而我是王。”


    我委婉道:“打不过别人被杀,不是很正常吗?”非人世界里弱肉强食,为了这么个原因灭人全族,着实过了。


    “除非死的是雏鸟,否则若只是技不如人被杀,要报仇也该是它们的亲人义务,我自是不会理会,。”


    我怔愣了下,委婉询问:“龙肝凤髓?”


    “那是人族的做法,最粗浅也最浪费。”


    高岚好奇的问:“那不浪费的做法呢?”


    安安阴沉脸道:“羽毛可以炼制法衣,肉是大补,血液、筋骨俱是炼器炼药的好东西,神魂亦是制作器魂的极品材料。”


    说到最后对神魂的利用时,小小的婴孩几乎是搓着光秃秃的牙床吐出来的。


    咳,还真是百分百利用率,一点都不浪费,无怪乎被屠族。


    第130章 第六章寻仇·悬殊


    有个人对你恨之入骨,恨到恨不得啖你的肉,噬你的骨,你还能安睡吗?


    自然不能,然而,安安能。


    显然,这位主对于被仇恨这种事已经熟悉淡定到麻木了。


    可它淡定熟悉到麻木了,我却不能,只要想想有个玄仙级的堕仙在暗中窥伺着雪莹山庄,随时准备出手,我愁得都要掉头发了。奈何之前被核弹炸过,头发全都没了,现在只有一层浅浅的发茬,掉不了。


    我纠结了大半夜睡不着,最终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找虐,我在这辗转难眠真能解决问题吗?不能,相反,这会影响我自己的恢复。意识到这一点后我果断选择性遗忘了此事,躺下好好休息。


    休养了数日,玄仙始终没反应,估计是在忙着解析这方天地的法则,以便能够以全力诛杀少凰。这也让我着实好奇,少凰在神族究竟有多凶悍,以至于她都如今这般了,仇家蜂拥而至只会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却在临门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很。至少现在是真的很谨慎,没有再贸贸然来找少凰的麻烦,结果少凰没事,反倒是殃及了无辜。


    我去医院看了现在还没出院的刘元,一副三观崩溃要死不活的模样,我诧异不已。“虽然有人找安安报仇是挺棘手的,但你也不至于这么副模样吧?”


    刘元嘴唇蠕动了下,没吭声。


    我琢磨了下,忽问:“你知道了?”


    “她记得上辈子的事?”


    好吧,真知道了,难怪这么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他为心上人投胎忘了自己,还变成了一个婴孩痛苦不已,好不容易看开了,就想好好的照顾安安,让安安开开心心的渡过这一世的劫,结果心上人虽然换了壳,但里子从头到尾就不曾有任何变化,记忆仍旧在,就是不想让他知道而已,这太打击人了。


    我安慰道:“你别这样,她也是为你好。”


    刘元瞪着我。“为我好?”


    我颌首,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觉得一千年有多久?”


    刘元一怔。“这是什么鬼问题?”


    我坚持的追问:“你就告诉我,你觉得一千年长不长?”


    “自然是漫长的,一千年的岁月,华夏大地都更迭了多少个王朝,怎可能不漫长。”


    我点头表示赞同,旋即道:“但对于少凰而言,一千年一点都不长,她平时随便打个盹都是几千几万年。”


    刘元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我继续道:“她肯定没跟你说过她的年纪,我是说神族年纪。她这样的神人,五万岁成年,修成上神后,生命更是永无止尽,只要不被人干掉,她完全能活到世界末日。不,说不定世界末日了她都挂不掉。”若那么容易就挂掉,也太对不起少凰那居高不下的仇恨值了,仇恨值高成那样,没有比蟑螂更变态的生命力与虎狼更凶残的力量可未必活得下来。


    “很厉害。”刘元干巴巴的说。


    我赞同的点头。“是很厉害,保守估计已经活了千万年了。”


    所以,小朋友,美人虽美,却与你相性不合呀。


    虽然华夏神话传说中里有很多仙凡之恋人神之恋的传说,但我可以笃定的说,那些传说大多是瞎扯,就算有真的,也必定是以悲剧收尾。仙人与神人的生命何其漫长,而凡人的一辈子才多久?打个盹的时间都比凡人的一生要长,谁会爱上朝生暮死的蜉蝣?真爱上了,妥妥的找虐。也因此,那些仙人与神人是拒绝与凡人相恋的。


    比两情相悦却阴阳相隔更悲剧的是,你死了,我却不会死,仍会千年万年的活下去,带着对你的思念。


    我曾与少凰谈过仙凡恋人神恋这种话题,做为凡人的一方自然是死后孟婆汤一碗,前尘尽忘,而做为非人的那一方,若是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与自我排解能力,能够在心上人死后放下这段感情,就只有一个下场——堕入魔道。


    少凰的情况,我估摸着比那些寻常显然神人更麻烦,她是南明神族的王,我很好奇,她的族人会同意一个外族,且是一个凡人成为王的配偶吗?


    呵呵哒,少凰要真跟她的族人说她要和刘元结为夫妻,我敢拿人头担保,刘元第二天就得灰飞烟灭。


    少凰是王,她的子嗣将是下一任王,哪个正常神能接受自己的下一任王有一半是凡人?话说,这种血统的孩子,真能跟南明神族比寿命?别少凰仍旧青春少艾,孩子却已是白发苍苍。


    南明神族绝不会接受一个短命鬼当王,必要时,估计不会介意用一些特殊手段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综合上述,少凰千万年来都是单身贵族没关系,反正修为到她这境界,完全能活到世界末日,但她若是想要生孩子,就必须找个同等级的存在。不想找伴也没关系,古神也不是一定要阴阳交合才能孕育子嗣,这样孕育的子嗣,血统更为纯正,就是对母体的伤害也更大。


    我将自己的看法与刘元说了说,最后还举了个现实例子。“少凰的前任是她姐,但她姐并非无嗣,是有子嗣的,可她姐死后,她族人所选择的新王是她。”


    虽然少凰也不是纯血的凤凰,但她至少是一个完整的神。


    桓寂是凶兽,但孕育凶兽的是天地间最古老最强大的那些古神,因此凶兽之血,本身也是神血,就是特性背道而驰了而已。


    刘元被我的分析给弄得一愣一愣的。“你确定你说的是神人,我怎么觉得跟凡人差不多?”


    我道:“神人与凡人最大的区别本就是力量的差距。”


    强大的力量与漫长的生命,足以让人产生巨大的变化,别看人神差距悬殊,实际上不管是什么物种,只要修炼成神,都会产生相同的变化。


    再喜欢赏花的人,花开花落看到吐以后也不会再有欣赏的心情了。


    我好心道:“我言尽于此,你还是尽早放下吧。”


    离开医院回到山庄的时候,尘寰的狼鼻子一下就闻出了我身上的消毒水味。“你怎么去医院了?”


    “探望一下刘元。”我颇为同情的道:“碰上少凰,他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希望他能放下。”


    我说的时候瞧了眼正在与美人下围棋的少凰,婴孩与成年人下围棋,还下得非常精彩,这两位也是够清奇了,若是拍张照,肯定会成为日报的头版头条。


    留意到了我的眼神,少凰道:“他放不下的。”


    我挑眉。“时间最是无情,情浓能转情淡,注定求而不得,又怎还会苦苦抓着不放折磨自己?”


    少凰面无表情的回了我一句:“我是他的执念。”


    执念?


    这词我能理解,所谓执念即能够放下就不是执念的执着,对于修行者而言,若是有执念,除非是魔修,否则摊上这玩意,八成得悲剧。就算是凡人,好吧,多半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只是——


    “你怎么会是他的执念?”


    “他太蠢。”


    “说人话。”


    “与你无关。”


    我靠,我好心劝慰别人,你这个根源却这么一副态度是,是不是太欠抽了?


    然而,瞅着少凰脸上隐隐约约的阴沉,我果断没骨气的怂了,与我无关就与我无关吧,刘元你自求多福吧。


    我是在半夜被少凰给拍醒的,脸都红了。“安安你干嘛?大半夜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半夜三更坐在床头活脱脱恐怖片主角的安安目光冰冷的瞧着我。“那个小玄仙出现了,借你的壳一用。”


    我呆了呆,我去,真会挑时间,这大半夜的,简直扰人清梦啊。


    “怎么借?”我问。


    “放松你所有的防御,我是说灵魂里的防御,你不放开防御,我没法进你的躯体。”


    “夺舍还讲究这么多?”我纳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少凰所谓的借是强行进入我的躯壳抢夺控制权呢。


    “硬抢也不是不行,但你灵魂里的防御禁制太多了,比世界屏障还结实,就算硬抢成功,我也得元气大伤,不划算。”


    我呆了下,我可不记得自己有在自己的灵魂里做什么,灵魂是最重要的地方,躯体挂了,大不了再投胎,亦或是夺舍再弄一个就是了,可灵魂出了问题,那是真的要完。因此,除非有绝对的把握,否则没人会在自己的灵魂里动手术,太容易玩脱了。


    我的灵魂里有禁制,还不止一个,这信息量也忒大忒恐怖了,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那么多禁制谁他娘的给我动的手术?玩脱了怎么办?我若是灰飞烟灭亦或是生生世世都只能投胎当傻子,谁赔我?


    “你能看出是谁做的吗?”我深吸了一口气,问安安。


    安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道:“我赶时间。”


    喵喵的,怕了你了,回头再问。


    “怎么放松防御?”


    “不抵抗不排斥即可。”


    “我尽量试试。”


    活了这么多年,头回碰着这种事,配合别人夺舍,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更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谁会无聊到作死的配合别人夺舍?夺了不还怎么办?真碰上夺舍,反抗还来不及,配合?根本不可能。


    我真心不知道怎么做,只能放松自己,谁知刚放松便感觉一股诡异的力量跑进了我的识海里。


    本能的就驱逐了对方,驱逐完了才想起来,安安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默默睁开了眼,粉雕玉琢的婴孩正阴沉的盯着我,嘴角沁着血丝,确切说,我要没眼花的话,她身上的毛孔也在往外渗血,不过量不大,可每个毛孔都在渗,这么一会的功夫,小人儿整个人看上去就是浅红色的。


    我呐呐道:“刚才那是你的元神?”


    “不然呢?”


    “你的元神给人的感觉也奇怪了吧,我差点以为见着凶兽了。”我心有余悸的道。


    哪个正常生灵的灵魂会是那般黑暗,纯粹是黑暗,冰冷、黏稠、恶心完全能将所有负面词汇给用进去,若非还能感知一丝到不属于凶兽的炙热与光明,这活脱脱的就是凶兽之魂。


    “我的凶兽血统是百分之九十九。”


    我抹了把脸,这才想起这位主同玄君是不一样的,玄君是不知道多少代后的混血后裔,而这位主,她根本就是桓寂的亲生骨肉,血缘近得不能再近了。


    “那你借我的躯体一用,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吧?”我问。


    凶兽最可怕的不是它们强大的破坏力,而是污染力,直视它们的灵魂,亦或是与它们的灵魂亲密接触,妥妥的被污染,疯魔。


    说起来九凶兽基本是单身狗,和这一因素有很大关系,同样是交.合,凡人注重的是肉.体的交.合,神人却不然,它们更多的是双修,元神交/合,据说那样比起单纯的肉/体之欢更爽,不过我两种都没试过,也就无从比较。但与凶兽在一起,前者倒也罢了,只要凶兽没有上完床就吃人的打算,自然没有危险,但后者,不管凶兽有没有伤人的意图都会令双修的另一半倒大霉。


    安安的神魂,凶兽特质如此明显,跑进我的躯体里,不可能不产生影响,而我的灵魂也还在这个壳子里我可不想它与玄仙掐完了,我也彻底的疯了,变成恶鬼一般的存在,毫无理智与情感可言,只剩下毁灭与破坏的欲望,还是欲壑难填的那种。


    安安白了我一眼。“我又不是纯血凶兽,且是上神,这点控制力还是有的。”


    我闻言不由松了口气,不会有影响就好。“那我们重新来过吧,这回我注意不驱逐你。”


    一回生,二回熟。


    清楚了怎么回事,我这一次及时控制住了自己的本能,同时跑到了识海一角,离少凰远远的。虽然这家伙说不会有影响,但保险起见,离远点比较稳妥。而离远了,我也看清了少凰的元神是怎么个模样,真漂亮。


    黑漆漆的鸟儿,论理应该很不好看,但少凰却不然,它的领域是最纯粹的黑色,却极有光泽,仿佛最深沉的夜,而那流泻而出的长长尾羽更是华美得不可方物。


    不愧是天方神鸟。


    我完全能理解华夏先民对凤凰图腾的崇拜了,这么漂亮的生物,换了我也想崇拜。


    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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