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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第三章同.人·蟾蜍


    我与高岚的好奇心终究是没能得到满足,安安一点与人分享自身往事的兴趣都没有。


    也罢,虽然听不成少凰曾经想跟谁结为道侣,但还能继续听姮娥奔月的真相不是吗?


    有的听总比没得听好。


    言归正传,之前说到哪了,哦,想起来了,说到兔子了。


    人族传说里,月亮上有只蟾蜍,因此月宫有个别名:蟾宫。


    除了蟾蜍,更有传说,月亮上还有只捣药的玉兔,捣药的兔子的确有一只,却不是玉兔,玉兔是羲和,日月之母,谁敢让它捣药?


    羲和乃太阴星上诞生的先天生灵,太阴星的精华灵气孕育了羲和,但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太阴星除了孕育了一只玉兔,还有一只三条腿的玉蟾蜍。


    孕育羲和耗去了太阴星近九成的精华,残余的灵气本不可能再孕育出什么来的,但洪荒时代,它偏偏就孕育了一只玉蟾蜍。然而,因着先天不全,这只玉蟾蜍是残缺的,只有三条腿,且没有灵智,化不了人形,那纯粹就是一块比较像三腿蟾蜍的玉石。


    羲和左等右等死活没等到它修出灵智来,干脆拿它当宫殿里的摆设了。


    之前提过,洪荒时代的那些大能的婚姻于现世的人族是不太一样的,与走婚三分相似,夫妻时常分居两地,自然,在这一群认知里千年万年不过弹指间的变态看来,它们自个谈不上分居,也没分开多久。


    羲和并不跟它的道侣住在妖族的天宫里,它住在自己的主场里——太阴星。


    虽然“夫妻”俩自己是没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但对于子女而言无疑有点麻烦。


    羲和孕有十日、十二月,十日自然是十金乌,做为金乌,自然是跟着老子生活,但也不能当没娘不是?因此金乌时不时就会去看羲和。


    金乌年幼,而年幼的孩子,那就一个字能形容——熊。


    不过是妖族的幼崽还是人族的幼崽,熊这个字在它们身上都很难跑掉。


    十金乌无一不是熊孩子中的熊孩子,不过月宫是它们老娘的地盘,熊孩子在老娘的地盘作天作地,谁会有意见?


    把月宫拆了都没关系,羲和就差如此表示对熊孩子们的溺爱了。


    微降便是在月宫作天作地的时候看到那只三条腿的玉蟾蜍的。


    蟾蜍这玩意,大家都知道不怎么好看,哪怕是玉蟾蜍也不例外,何况这还是一条三腿的残疾蟾蜍。


    微降很是纳闷,羲和怎么会弄这么个东西在宫里摆着,便问了羲和,因而得知了玉蟾蜍的来历。


    小金乌眼珠子咕噜转了下,对微降道:“六兄,我们打个赌如何?”


    微降哦了声,道:“先说来听听。”


    没一口答应,足可见年纪虽小,心眼不少,是个鸟精子。


    小金乌道:“我们打赌,若它能修出灵智化形,便算你赢,下一次的桑葚,我那一份就归你。”


    微降吞了口口水。“赌了。”


    羲和?众金乌:“”儿子/兄弟你迟早死在吃这个字上。


    小金乌也愣了下,虽然很确定兄长一定会答应,但这答应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你不问问你输了要怎样吗?”


    微降坚定的道:“我一定赢。”也必须赢,桑葚他要吃两份。


    众“人”:“”好想呵呵。


    小金乌还是坚持的提出自己的条件,免得真做不到时微降出尔反尔。


    微降一口就答应了,它不认为自己不能让这只玉蟾蜍产生灵智化形。


    事实证明,微降答应了一个非常困难的事,不论是灌输灵气还是浇灌灵乳(丫把玉蟾蜍当成植物了吧)。微降将各种法子都给用上了,哪怕是块顽石这会也该化形人形了,但玉蟾蜍愣是没一丁点的反应,一点面子都没给它,好悬没将它气得吐血。


    折腾了几千年,微降彻底死心了。


    洪荒时代,天地间的灵气浓郁程度远远超过现在,蒙昧生物只要不是玄君这种血统有问题需要海量的厚积薄发才能更进一步的,否则哪怕是草木,修炼个几百年也能化形。玉石之类的东西,虽然因为先天的因素很费时,但微降这几千年花的心思,若这是一只普通的蟾蜍,早就成仙了。


    小金乌高高兴兴的来索要自己的胜利果实,微降毫不犹豫的道:“我输了吗?我还没放弃呢。”


    小金乌瞠目结舌,做鸟怎么能这么无耻?鸟中耻辱!可耻!


    面对小金乌的眼神控诉,微降视若无睹,淡定得紧,脸皮堪比地层。


    为了表示自己还没放弃,微降将玉蟾蜍挂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我想像了一下一只三条腿的金色乌鸦脖子上挂着一只玉蟾蜍饰品的模样,想像不能。


    千年、万年、十万年、几十万年妖族日益强大,洪荒最终形成了巫妖两族的对峙局面。


    妖族管天,巫族管地,天地两极对峙。


    我着实佩服微降,你还真行,居然真能将一个三腿蟾蜍挂脖子上挂几百万年。


    虽然脖子上挂蟾蜍的原因是为了耍赖,但微降这么做也阴差阳错的帮了三腿蟾蜍一把。蟾蜍诞生于太阴星上,先天至阴,而微降是三足金乌,太阳的精灵,先天至阳。蟾蜍被挂在微降脖子上,便一直都在吸取它的灵力,阴阳相生也相克,蟾蜍通过这种方式不断的补足所欠缺的灵气。


    微降刚开始也没察觉,但戴了几十年也回过味来了,见蟾蜍想要至阳的灵力,便随它吸,抱着一丝希望,说不定管用呢,然后几十万年过去了,这一丝希望也没成为现实。


    虽然这些非人生物的时间观有别于人族,但几十万年,不管是什么物种都不会觉得那只是弹指间,因而微降久而久之就把自己脖颈上的蟾蜍给忘得差不多了。


    伴随着两极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帝俊将十个儿子关在了旸谷。


    “何时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太阳真火,令太阳真火随心运转了就能出来。”


    十只金乌简直要骂人祖宗,虽然最后也没骂出来,但没骂也未必是有礼貌,也不是想到了帝俊是太阳星孕育的精灵,天生天养,没祖宗,而是那是亲爹,骂帝俊的祖宗等于骂自己的祖宗,这才好悬没出粗。


    让太阳真火随心所欲的运转,普天之下就仨“人”能做到,而这仨人里从来都不包括十只小金乌。


    虽然不想关禁闭,但那是亲爹,又打不过,十金乌只得委委屈屈的答应了。


    虽然十金乌答应了,但帝俊还是不怎么放心,瞅向最年长的金乌。十金乌是十胞胎,所谓年长也就长了几秒钟,但在古“人”看来,年长以一秒钟也是年长。


    “微甲,你是长兄,好好看着弟弟们。最近不太平,我总有种不祥的感觉,你们乖乖呆在旸谷,若是有什么事便让人递话给我们,或是与扶桑商量。”


    微甲上道的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看好弟弟们,然而任它说的信誓旦旦,帝俊仍旧只差把不放心三个字写脸上去了。


    微甲无奈道:“您要那么不放心,不如将我们挂您翅膀上?”


    帝俊拒绝,挂它身上那还不如呆在旸谷呢,它指不定会跟谁打起来,而够资格与它交手的存在,捏死这十只小鸟完全是小菜一碟。


    微甲继续道:“既如此,请您相信儿子。”


    因为您没得选。


    帝俊莫名的读出了长子的潜台词。


    不孝子!


    帝俊再不放心也只能离开了。


    旸谷虽然没外头那么热闹,但这里的环境是最适合金乌栖息和修炼的,因此十只金乌也没再抱怨什么,各上了各的鸟巢休息。嗯,它们在旸谷有自己的巢,就在扶桑树上,巢搭得非常舒服且大,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


    微降舒服在巢里滚来滚去,嗯,还是旸谷的空气好,足以烤熟洪荒的大部分生灵,要的就是这温度,爽!


    微降滚了没一会便呼呼大睡了起来,睡着睡着就觉得哪不对。


    金乌化成人形很晚,几乎快成年时才能化成人形,而金乌的成年期,那可比古神变态多了,需渡过一个量劫,积攒海量灵力才能成年。十只金乌还没到那境界,因此始终是鸟形,肥得不能再肥的雏鸟。


    大部分人见了微降第一反应都是:这真是鸟?


    第二反应是:这鸟居然还能飞起来!


    胖人摔倒后比起瘦人不怎么容易受伤,因为有肥肉做了缓冲,同理,睡觉的时候如果身子底下有什么东西硌着,也很难有感觉,若是那个东西佩戴了几十万年,那就更不可能有感觉了。


    肥肉加上熟悉,微降一直没什么感觉,但那种阴冷的感觉一直在动,翻得羽毛乱成一团,微降想再没感觉也难了。


    禽鸟最是爱惜羽毛,这可是求偶时的必杀器,羽毛越是华丽的禽鸟越是容易打动求偶对像,据说帝俊当年就是现了原形,一身金灿灿的华美翎羽险些将羲和的眼睛给闪瞎,羲和立刻就答应了帝俊的求偶。


    事关鸟生最重要的终生大事,禽鸟对羽毛的爱惜可想而知,有时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微甲,每次来旸谷,它都会将自己身上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还上油,也就是洪荒时代没有抛光打蜡的观念和工具,不然微甲肯定会给自己的羽毛加个打蜡的保养流程。


    微降还没到微甲那份上,但爱惜羽毛的天性却是兄弟俩共通的天性,意识到自己心爱的羽毛可能出事,微降秒秒钟就醒了。


    第102章 第三章同.人·姮娥


    微降睁开眼一瞅,好悬没吐血。


    “我的毛!”


    这叫声太惨了,其它巢里的金乌闻言都给吓醒了,得亏没在修炼状态,否则非岔气不可。以为微降出了什么事,赶紧来看怎么回事,一瞅,登时乐不可支。


    微降肥归肥,羽毛却是十金乌里的佼佼者,仅次于天天做保养的微甲,然而论起油光水滑,微甲却是不如它。然而此时此刻,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羽毛却是一团乱,还被人给拽下了不少,有些地方都能看到肌肤了,满是肥肉的肌肤,整个一掉毛乌鸦。


    微降磨着牙将羽毛脱了下来披在自己身下的女童身上,它醒来的时候脖子挂着的三腿蟾蜍已经没了,身下却多了个光着身子的小屁孩。小屁孩根本没有体温,冷冰冰的,也因此在感觉到微降的体温(能够让钢铁汽化的体温)后,女童一边好奇自己的变化一边不客气的拽微降的羽毛取暖,也因此毁了微降引以为豪的羽毛。


    见过秃毛鸡吗?想像一下秃毛鸡肥得只要一动,肥肉就往八个方向乱颤的模样吧。


    众金乌都让微降的体型给惊到了,以前虽然也知道这家伙肥,但因为有丰满的羽毛遮挡,但也没觉得太惊心动魄,不拿它跟别的金乌相比较。然而如今羽衣给脱了,啧,完全不用做任何比较,但凡长眼的人都会有种惊心动魄之感,做为禽鸟,丫能肥成这样真真是奇迹。


    “扶桑,借几片叶子。”


    几片桑叶旋转飘落,微甲抬爪接住,三两下编出了一件叶子衣服给微降。


    “不要。”微降嫌弃的拒绝,太丑了,一点都不漂亮,一点视觉冲击感都没有。


    微甲闻言道:“看来你是更喜欢裸奔,在雌性的面前裸奔。”


    微降瞅了眼女童,鸟巢里唯一的雌性,终不得不一脸嫌弃的接过叶子衣服披在身上,一只披着树叶衣服的秃毛肥鸦就此出炉。


    女童一直好奇的观察着众金乌,但一直都与微降靠得很近,它最熟悉的还是微降的气息,数十万载相伴,早已熟悉入髓。


    见微降穿好了衣服,小金乌第一个冲进了巢穴,将微降扒拉到了一边,观察起女童。“它是那只蟾蜍?还真能化形啊。”被微降赖账后,它都快忘了这只蟾蜍了,如果微降没为了表示它不是赖账,只是还没死心而一直将蟾蜍挂脖子上,小金乌早几十万年就该忘了这只蟾蜍的存在。


    在小金乌的打量下,女童有些怯懦往微降的身后躲。


    微降一边拽着树叶衣服免得走光,一边得意的对小金乌道:“对啊,我赢了,下回的桑葚我要吃两份,你那份是我的。”


    小金乌:“”


    有这么个贪吃的兄长,小金乌妥妥的鸟间悲剧。


    虽然巢穴里多了个“人”,还是个雌的挺不方便的,但旸谷的环境,多个人也热闹一些,因此女童被留了下来,没给送月宫去交给羲和。


    时光辗转千年,被起名姮娥的女童在旸谷一日日长大,微降也终于把羽衣给拿回来不用裸奔或穿树叶衣服有碍观瞻了,羲和让人送来了月华纺织而成的锦衣。


    姮娥一直生活在微降的巢穴里,微甲有一日问微降:“你打算日后娶姮娥?”


    洪荒时代没有后世那种上了床就要结婚的观念,合则聚,不合则散,在这些只要不被.干掉,能一直活下去,活到世界末日那一日的存在的脑子里,完全培养不出人族的很多观念。


    生命的长度与种族的天性,三观能相同那就不是不同种族,而是同类了。


    微甲会如此问也只是因为微降对姮娥太好了,或许微降自己都没发现,这千年,他对羽毛的保养程度越来越上心了,像一只真正的禽鸟。诚然,禽鸟爱惜羽毛,这跟人族男子一定要有房子一样,没有房子,娶妻会很困难。禽鸟倒是对房子没那么多重视,自己能搭建,但不能没有华丽的羽毛,羽毛不够漂亮的禽鸟很难寻觅到伴侣。


    哪怕尚未成年,十金乌也是自小就下意识的保养羽毛,唯一的区别是保养程度是否变态。


    微降妥妥的鸟中奇葩,它对吃喝玩乐等事的兴趣远远胜过对羽毛的保养,然而这千年,微甲诡异的发现弟弟竟然有了鸟样。


    这千年有什么不同?也没什么不同,就是旸谷多了个姮娥。


    微降想了想,回答:“不知道。”


    微甲无语:“想娶就是想娶,不想就是不想,怎么会不知道?”


    微降道:“想娶,但她没有漂亮的羽毛,又不是很想娶了。”


    微甲:“”


    我忍住了没打断安安,但高岚没忍住:“姮娥长得如何?”


    安安抬手施了个术法,一面水镜画出现,镜中是一个外形似十六七岁的少女,身段一等一的好,容貌虽不如安安成年版的模样,却也不逊多少,这两位是不同类型的美人,少凰美归美,但威严、冰冷,任何人见着她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都是两个字:王。


    那种威严与尊贵,浸入骨髓里去了,跟她一比,电视里那些皇帝简直弱爆了,相信就算是历史上那些帝王的正版也不例外。


    想想也能理解,人族的帝王在位能多久?也就几十年,晚年时更是因为衰老出现各种老年病,跟神经病似的。少凰却不然,它永远都是当打之年,丫压根不会衰老,已经在南明帝君的位置上当打之年了千万年。


    两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姮娥没有威严,它给人的感觉更像是楚楚可怜的佳人,弱柳扶风前提是不看眼神,那双眸底孤寂却淡漠坚韧的眸子充分表明这位美人外形的欺骗性有多强。


    无怪乎大羿栽她手里,这美人的欺骗性太厉害了。


    高岚瞅着姮娥的“水镜照片”,无语道:“微降的审美真是奇葩。”


    我也佩服微降的审美,你审美得多与众不同才能觉得这么美的美人不美?不过,我还是道:“他是禽鸟,禽鸟欣赏华美的羽毛。”


    人与鸟的审美怎可能一样?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安安没理会这种争论,故事继续——


    鸟兄弟俩的对话恰巧回来的姮娥也听到了,低头瞅了瞅自己光滑、白皙细腻的肌肤,别说羽毛了,连绒毛都没有。玉蟾蜍身上如果能有羽毛,那就奇了。


    听到心上人说自己不是他喜欢的款,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什么?或是故作坚强的笑呵呵表示没关系,你也不是我喜欢的款,亦或是伤心的黯然离去,当不曾听到此事,就此隐藏心事,将暗恋进行到底,而姮娥


    微甲修炼醒来见到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又变成了秃毛鸡,瞅着光秃秃的肥乌鸦,不是一般的触目惊心,不由错愕的问:“你的羽毛呢?”


    微降哀怨的瞅着微甲:“被姮娥拔光了。”


    这回是真拔了,不是变成羽衣脱下,想穿都穿不回去。


    微甲被微降瞅得羽毛之下全是鸡皮疙瘩,哆嗦了下,羽毛都掉了几片。“又不是我拔的,为何如此看着我?”


    微降的眸子愈发哀怨。“之前你问我话,她都听到了。”


    微甲茫然,听到了又如何?


    微降继续道:“她说,既然我喜欢有羽毛的,那她就拔了我的羽毛做成羽衣,如此它便有了羽毛。”


    微甲:“以后不会你的羽毛一长好她就拔吧?”


    虽然羽毛被拔得挺干净,但微降的羽毛并不是长不出来了,禽鸟有换羽的习性,羽毛被拔光什么的,只要没伤着根,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长出来。


    微降摇头。“不会了。”


    微甲大奇:“这么好说话?”


    “我与她说我再也不喜欢有羽毛的了,我喜欢没毛的,肌肤光滑如玉最好。”


    无怪乎神话里找不到任何关于姮娥性情如何的只言片语,就这真实性情,真给记载了,那月中美人的吸引力分分钟打折扣。世间男子多为直男,喜欢小鸟依人和温柔的美女,姮娥这种,这也就是微降是禽鸟,羽毛拔了还能再长出来,换个人族男子,那不是拔毛,那叫剥皮,且没法再生。


    如此美人,哪个诗人还会写诗传颂其美丽?若无人传颂,那如今也不会有中秋节,更不会有中秋吃月饼的传统习俗了。


    真是谢谢时光对历史真相的天然遮掩,否则想像不能。


    微降的羽毛重新长出来的时候,旸谷里来了一个炼气士。


    旸谷有炼气士来拜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这里的环境恶劣归恶劣,却有着非常浓郁的灵气,以及各种天材地宝,如扶桑神木,如地上的沙石,能够在这种环境里保持原样的沙石无一不沾染了十金乌与扶桑神木的气息,皆非凡品。


    十金乌对这类炼气士也没什么恶意,只要不找茬,以及打扶桑神木的主意,想拿什么就随便,早点得了想要的东西早点滚。


    炼气士求的是旸谷水,嗯,很难想像,这媲美太阳核心的环境里竟然还能有水,不过也能接受,都能长着一株扶桑树了,又怎么不能有水?


    炼气士得了水并没有马上离开,小金乌闲来无事与他随口聊了几句,炼气士提到了外界妖族与巫族的冲突,重点描绘了巫族如何欺压残害弱小妖族。


    个人觉得,炼气士口才很好,他一番描述,十金乌除了微甲略觉得哪有些怪异,别的金乌都气得翎羽倒竖,嚷嚷着要出去教训巫族。


    微甲不想出去,因为他还没想明白哪里让自己觉得怪异了,但他拦不住九只金乌。


    帝俊不放心熊孩子真不是空穴来风,熊孩子搁哪都没法放心。


    拦不住兄弟们,微甲只能跟着,免得有个什么意外。


    微降赶着出去教训巫族,只来得及跟姮娥说了句我会带着好吃的尽早归来就飞走了。


    再之后许诺会带着礼物尽早归来的鸟儿再也没有回来。


    羿射九日,除了下落不明的小金乌,别的都身死魂消于天地间。


    姮娥被羲和接去了太阴星,观潮汐起伏,观沧海桑田,观巫妖没落,观大羿求不死药


    故事终结,我无语,这故事还真是将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善恶对错这话给诠释得淋漓尽致。


    大羿为友复仇,射杀九日,是对,然而这一举动最终导致的却是两个种族的衰落。


    金乌为了族人离开旸谷,做为种族的太子,若不能庇佑族人,那太子不如去死,它们也没错,然而十日凌空,生灵涂炭。


    姮娥欺骗大羿的感情,无疑是错的,然而她所做的一切却是为了复仇。


    孰对孰错,谁能说得清?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汝之善行,彼之恶行。


    我无言,高岚却没我这么多感慨,许是因为警察局混多了,见过许多犯罪者,有的是出自恶意,有的是出自善意,甚至复仇,然而都犯了法,难逃法律制裁,高岚的善恶是非绝对与常人有别。因此她一点都没去想孰对孰错这种问题,她提出了一个疑义:“帝俊会把儿子安置在旸谷,那么旸谷应该是很安全的地方,怎么会有炼气士闯入?在公共场合安置儿子,帝俊应该没那么蠢吧?”


    安安闻言道:“自然没有,他在旸谷外设了禁制,事实上,那个炼气士是十金乌被帝俊关到旸谷后的第一个访客。”


    第103章 番外雷泽缘·霉运


    这世间最快速重塑一个人的世界观的方法是什么?


    答曰:一夕间推翻原本的世界观,只要没疯,世界观一定彻底重塑。——庄主


    方学文被关牛棚已经两个月了,特别想死。


    说起来,方学文祖上也是地主老财,但到方学文这一辈的时候早就没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还是收藏了一些东西,那是传家宝,除非饿死,否则死也不能卖。


    因为自小接触古董,方学文对考古产生了兴趣,长大后也因此投身了在当时绝对是冷门中的冷门的考古行业。


    踏实、好学,方学文很快成了这一领域的新晋名人,识得甲骨文、金文等诸多古文字。因为接触的多为文字类的考古工作,而能耐下性子学这些,并且务实的去翻译古文字的年轻人不多,方学文很快崭露头角。


    三年前,龙山遗址一带意外发现了一座古墓,一座非常奇特的古墓。


    古墓里有很多龟甲和简牍,方学文因为精通古文字的关系也参与了进去。


    古墓的主人保存得非常不错,数千年过去竟然栩栩如生,宛若生人,当时的考古工作人员好悬没给吓破胆。


    妈哒,古尸保存得完整的很多,但保存得跟好像刚睡着一样那就太惊悚了。直到确定那真是尸体,不是活人,工作人员才放下心来,同时发现了古尸脖颈上戴着的一枚牙齿,便摘了下来想看看是什么动物的牙齿,那牙齿的模样太过奇特,不像已知的什么动物的牙齿,然而牙齿被摘下,古尸也刹那干枯苍槁成了真正的千年古尸。


    当场就有人给吓得心脏病发了。


    方学文好悬是身体素质好,否则真可能让吓出心脏病。


    那一次的考古让方学文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因为古墓里一枚陪葬的龟甲上记载了一个荒谬的故事,墓主是传说中的伯益。


    大禹治水,因而为王,彼时人族的权利制度是禅让制,大禹晚年,大禹选皋陶为自己的继承人,然而皋陶年纪比他大多了,大禹还没挂,皋陶就先挂了。


    皋陶挂了,众部落首领又公推了皋陶之子,在治水中鞍前马后立下无数功劳的伯益为首领,大禹同意了。然而他将各种事情都交给自己的儿子夏启去做,铸九鼎、划分九州全都交给了夏启,不给伯益任何事情做,让伯益从贤人变成了闲人。


    钧台之战,夏启逐伯益。


    甘之战,夏启杀伯益。


    此伯益即彼伯益。


    方学文看待此事一直都是以研究禅让制如何向世袭制转变的目光来看的,然而古墓之中的龟甲却讲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故事:伯益曾为虞官,驯养百兽,究其原因,是因为他养了一头万兽皆俯首的蛟。


    方学文挺想说,这是瞎掰的,然而龟甲上的刻痕让他没法那么笃定,因为龟甲上的刻痕并非刀刻,而是野兽利爪所刻,且龟甲上记载的内容虽然光怪陆离,却巨细无遗,若是瞎掰的,令人忍不住佩服古人的想像力,龟甲的年头至少四千年,四千年前的古人真有这想像力,就算有,它又得多闲才能瞎扯这么个故事?并且郑重的记载下来做为陪葬品。


    对唯物主义产生怀疑,出身还不纯,当这场波及了整个国家,社会方方面面的动乱开始时,方学文毫无悬念的成为了牺牲品,还是谁都没招也谁都没惹的倒霉蛋牺牲品。


    背语录、隔离审查、批.斗、体力改造方学文可以发誓,他宁愿去古墓里陪千年古尸睡觉也不想受这种罪,至少古尸不会折磨他,而且,古尸也很有研究价值,而现在遭受的一切,他一点价值都没看出来。


    当被逼着直视太阳近两个小时,一对招子差点废掉后方学文下定了决心;逃,必须逃,不逃他肯定会死。


    在劳动改造时,方学文趁人不备,跑了,没走大路,专检偏僻的小路走,最终钻进了一片非常原始的山林里。


    方学文的计划很简单,先回家看看,鹤城并不是繁华之地,他家又是鹤城的乡下。说不定没被这场动乱波及,不过也说不准,回去看看比较放心。家里的三口人老的老,小的小,以前自己工作时每个月都按时寄钱回去,因此也不怎么担心,但现在,他压根没钱寄回去,这些日子净是花样百出的改造了。


    若是没有被波及,那正好,他就躲老家,能躲多久就躲多久,这场动乱总不至于折腾个几十年,想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停,自己也就可以正常生活了。


    若是被波及了,鹤城多山,多林,实在不行,他就带着家人去山林里隐居避世一段时间。虽然是学者,但方学文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生长于农村,他也曾上山打猎,身手还是有的。


    这是一场非常豪迈的归家之旅,方学文现如今所在城市离鹤城足有数千公里。


    虽然如此,但以方学文的野外生存能力,以及打算到下一个城市看能不能扒火车的打算,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但是——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方学文正巧赶上了。


    洪荒破碎,盘古世界变成了无数方小世界,每个小世界之间都有一些门户连通别的界,只是找起来比较难。位置时常在变也就罢了,若不走一趟,谁也不会知道对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是石器时代还是青铜时代?亦或封建王朝?更或是压根没有人类,妖氛魔围,一过去就被下锅炖了?都有可能,只赌你运气如何。


    方学文的运气,着实一言难尽。


    从水里爬出来的时候方学文忍不住将眼睛揉了又揉,什么情况?自己之前所在那片水泽有这么大吗?


    不知名的长草长得比人还高,天空瓦蓝瓦蓝的,空气异乎寻常的清新,远方的森林,遮天蔽日,目测百丈的巨木比比皆是。


    方学文还不知道这世上有个词叫穿越,但也能猜到自己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先弄清楚这什么地方,再想办法回去。


    无语许久后,方学文终于找回了神智,这是哪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回去。


    第一步,先解决饥饱问题,他一天没吃东西了,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只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给惊得忘了这茬。


    拿起之前一直拿在手里的削尖了一端树枝,方学文打算继续捕鱼。


    十分钟后,方学文有点犹豫要不要换根树枝。


    这里的鱼个头挺大的,若非水是淡水,他都要以为自己是掉海里去了,淡水鱼居然比海鱼还牛,这片湖泽的环境是什么情况?核废料倾倒区,生物变异巨大化了?


    自己不至于这么衰吧?


    方学文很想换根树枝,奈何最近的树木也离得老远,只得凑合着继续用手里的工具。他也不挑剔,那些大鱼他都自动忽略,太大了,猎了也吃不了,且,就那些大鱼的体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哗!


    一尾被扎中的鱼到手,然而就算如此它也没死透。


    鱼身长两尺,方学文用尽吃奶的气力才扎穿它,不是他作死挑这么大的鱼,而是鱼群里,这尾鱼的体型属于苗条娇小型的,且,他等了许久,只这一尾鱼是落单的。


    大鱼拼命的挣扎,方学文使劲的控制着鱼不掉回水里,天知道这水里有没有掠食型鱼类,若是有,受伤的鱼掉回水里引来肉食鱼类,自己这一餐岂非要插上翅膀跑了?


    一番搏斗,方学文保住了晚餐,鱼没掉进水里,但他自己掉进去了,大鱼的最后挣扎是狠狠抽了他一尾巴,他所能做的便是将大鱼给丢在岸上,远远的,确保大鱼跑不回水里。


    原想着,掉进水里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身上没伤口,也没血腥味,引不来掠食鱼类,应不会有什么事。


    然古人言: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能噎死。


    古人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此时此刻,方学文深以为然。


    他被电击了,妈哒,谁来告诉他,这水里为什么会有电?


    就算是有人在用电捕鱼,方圆二十米没别的人,谁家的电鱼器如此神奇?电流竟然能传播到几十米外,并且将他一个成年男子给电得全身麻痹?科学何在?


    不幸中的万幸是,靠岸的地方水不深,他用尽全部的气力才站稳,任凭水流冲刷而过,巍然不动,可算是没让口鼻跑到水面下去,不然妥妥的悲剧。


    万幸之中的不幸的是,这片水泽有肉食鱼类,还不少,虽然方学文身上没有伤口,也就没血腥.味吸引它们,但他身上有这里所有生灵都没见过的味——人味。


    被人味给引来的鱼与水蛇远远的瞅着巍然不动,一派高人风范的方学文,有点发憷。


    这个两条腿的家伙是什么?


    从来都没见过这种生物,不知道可怕不?


    和君族有点像,但他身上没有鳞片,应是不知名的物种化形的妖,看这番气度,应该是很厉害的大妖吧,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电击的麻痹感终于过去,方学文一改高“妖”风范,狼狈的爬上岸,抓起之前的那尾,没火,而且这水汽浓郁的环境,也很难生火,加之饿得快疯了,方学文也不挑食,用刀子将鱼鳞刮干净,然后将鱼肉片成一片一片的生食。


    “古人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全当过了一把古人瘾好了,先秦时代,不是吃生就是顿煮,改明儿弄顿煮的食物,就真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了。”方学文自我安慰道。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古人食鱼脍,鱼脍切得薄薄的,跟蝉翼有得一拼,如此才可入口。而方学文,你不能指望一个考古学者片出薄如蝉翼的鱼脍来。


    方学文片的是鱼块,一块一块的块,与古人一比,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这简直是太阳星与太阴星的距离。然而,古人言里头的古人的王公贵族,能挑食,方学文却不能,他快饿死了,因此片得再差劲,也只得闭着眼睛当自己是没有味觉的死人般狼吞虎咽。


    方学文进食的风采,看在人类的眼里,只怕会觉得这是个疯子,哪有这么吃鱼的?然而现如今,周围的围观者没一个是人,在它们看来,方学文这种吃法非常传统与节省,生吞活剥,确保了血食里所蕴含的精气能够被完全吸收。食物煮熟后再食用,虽然味道好了很多,但精气早就煮散了,没什么营养。


    这一定是个大妖,一个很传统的大妖。


    修炼为大妖,多少对于血食的需求不如早期,没了对血食精气的需求,自然会开始讲究起味道,大妖进食,除非是特别好的食材,怕影响口感和营养,否则大多会弄熟了再吃。


    吃条鱼而已,还这般坚持生食,只有那些非常传统,认为熟食不够新鲜,且没有血腥味,闻了觉得倒胃口的大妖才会如此。


    能够化成人形,身上的妖气隐藏得完美无缺,一点都感觉不到,还坚持生食,这肯定是一个遵循传统的大妖,不好惹。


    被打上了不好惹标签的方学文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一次次阴差阳错的死里逃生。


    一条鱼吃了大半,方学文总算不觉得饿了,舒服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


    牙齿里有些鱼肉碎屑,想要清理,没有牙膏牙刷,用指甲吧,他的指甲修得很干净,简言之,太短,抠不了牙,就算能抠,用指甲抠牙齿缝,牙齿缝会越来越大,后遗症更严重。想效仿古人用杨枝净齿,然而这周围只有长草,压根没有杨枝的影子,试着弄了草根咀嚼着以清洁牙齿,草根的味道微涩,但效果可以,牙齿缝里的肉屑都被清理了出来,牙齿感觉舒服多了。


    清洁完牙齿,天也快黑了,方学文犹豫了下,决定明天再研究水里为什么会有电这种问题,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最重要。天知道这种原始的环境里有什么猛兽,若不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那夜里睡熟了,再也醒不来是极有可能的事,都进了猛兽的肚子里,除非是神仙,否则根本不可能生还。


    方学文趁着天还没黑,向远处的森林里狂奔而去。


    森林里古木参天,方学文瞅了半晌发现自己没法爬上去,树干直径足有几十米,手臂再长也没法抱着树干借力,脚更没法缠着树干蹬着借力。


    四处瞅了瞅,发现森林的古木虽然参天,但也有许多藤蔓,方学文用刀子一边试探藤蔓是否毒蛇伪装一边寻找合适的藤蔓,终于寻到一根合适的藤蔓,抓住拽了拽,在树上缠得挺紧,应该掉不下来。


    拽着藤蔓,方学文飞快的往上爬,就怕爬一般,藤蔓支撑不住,然后自己从高空摔下去,一定会很惨。


    快爬到最爱的树枝时,藤蔓果然开始松动,再稍加用力的拽两下,准掉下去,方学文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藤蔓,用力一跃,长臂一伸一抓,挂在了树枝上。双臂一个用力向上一撑,成功爬上了树枝,几米粗的树枝,比方学文以前见过的树干还粗的树枝。


    踩着宽度跟公路有的一拼的树枝,方学文有点疑惑,自己真的还在地球吗?


    第104章 番外雷泽缘·雷泽


    自己大概真的不再地球上了。


    清晨的时候方学文终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原因?


    搁谁看到一群比飞机还大的水鸟在大泽里捕猎饮水都不可能再认为这还在地球上,诚然,地球很多民族的神话传说中都有一些神鸟的记载,但体型如此巨大的鸟,简直可以称之为妖,反正方学文是闻所未闻。


    没等方学文欣赏水鸟的美,水里无数凶兽扑出猎食,一时间水面上不少地方都变成了红色。


    方学文默默为自己的运气点了个赞,之前在浅水区所以没什么感觉,但如今一看深水区的盛况自己的运气着实不易啊。


    这肯定不是地球,方学文彻底肯定了这一点,他看到捕猎水鸟的凶兽里有一些鱼,体长数十米,额头上还长了一支大角的鲤鱼,有生以来头回发现鲤鱼原来还能长成这般非主流的模样。


    方学文再也不敢去水里捕鱼了,之前是运气好,但这好运不一定会一直如此。所幸这一方大泽多水,也多植被,多植被也意味着多野果。


    做为一名经常在野外跑的考古学者,判断采集的浆果有没有毒这点能力还是有的,然而方学文仍旧悲哀的发现,或许在这鬼地方,想安全的吃顿浆果也有些困难。


    他亲眼看到一株繁盛的古树如何猎杀了一头比大象还大的野猪,然后将野猪给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更为神奇的是他还听到野猪的叫唤,虽然听不懂,但他隐约觉得,那不是无意义的叫唤,挺规律的,像是一种成形的语言。


    野生模式调整为地狱模式。


    方学文顿觉生不如死,这鬼地方究竟是那颗外星球啊?外星人就算抓地球人做实验也不带这么玩的,正常情况不是应该抓到手术台解剖研究吗?哪有投放到外星原始森林里的?


    暮色四合的时候方学文看到了炊烟,不由一怔。


    炊烟?有人?


    意识到炊烟意味着人类,不管是地球人还是外星人,肯定都是人,方学文兴奋的越过食人植物、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找到了炊烟所在。


    森林的一片空地上燃着一堆篝火,篝火边有一只陶鬲,鬲里不知烹煮着什么肉,肉香四溢。而篝火边守着一位姿容绝艳的少女,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眉目如画,但最吸引方学文的却是她身上的衣服。


    少女身上的衣服不知以何种材料裁制,样式却很有意思,与古代的短打有七分相似,只是,华夏古代的短打是庶民的常服,以葛麻裁制而成,因此也叫短褐,颜色黯淡,更没什么花纹。少女身上的衣服却不然,是很瑰丽的紫色。紫色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少女却驾驭得很好,哪怕是短打她也穿出了尊贵奢华的味道。


    最令方学文诧异的是,少女的衣服上绣着的图案,草木虫鱼,以及夔兽纹。


    夔纹是华夏古代非常流行的一种装饰纹样,尤以三代为甚,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就没几个是看不到夔纹的。但那是古代,进入现代,西洋文化入侵,古时候的很多东西都开始没落,而近些年,人民的服饰更是以蓝灰为主,鲜有色彩鲜艳者,更不会有人往衣服上绣草木虫鱼与夔纹。连旗袍都没太多人穿了,绿色的军装才是时髦,少女身上的服饰,就算是扔回三百年前的华夏都会显得格格不入。


    渺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见到这么一个存在,虽然也披着人的外形,但方学文愣是不敢出去请教,怎么都觉得眼前这一幕妥妥的恐怖小说节奏啊。就是不知道接下来,少女是要把自己下锅还是吸自己的精气。


    若是前者,那也太痛苦了;若是后者,做为一只连女人的手都没拉过的资深单身狗,方学文同样也不想,古人虽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他一点都不想死,宁愿单身到老也不想死。


    少女往火堆里加了一把干柴,随手从行囊里翻出了一卷兽皮卷开始打发时间。


    咕嘟咕嘟


    闻着愈发浓郁的肉香,方学文口水一个劲的流着。


    见肉完全煮熟了,少女伸手将陶鬲抱到了一边。


    嗯嗯嗯


    方学文眼珠子好悬没瞪出来,陶鬲在篝火边烤了那么久,肉都给煮熟了,足可见其如今的高温,然而这姑娘却徒手就将陶鬲拿了起来,你的手就不怕废了吗?


    少女用手剥了一根树枝的皮,做了一双粗糙的筷子开始进食。


    方学文默默扭过了头,再看下去就真得口水泛滥成灾了。


    刚扭过头,便被一只冰冷的爪子抓住了脖颈,气力极大,大得让方学文有种感觉,对方能轻轻松松的拧断自己的脖颈。


    方学文战战兢兢的瞅去,好悬没跪了。


    抓着自己脖颈的赫然是之前还在篝火边吃炖肉的少女,这怎么也有七八米的距离吧,他不过是转了个头,姑娘你就怎么到我身边来了?


    少女似乎对方学文有些好奇,伸手捏了捏方学文的脸蛋,用指甲划出了一道小伤口,沾了点血送入嘴里,瞅得方学文好悬没泪奔,姑奶奶,我的血不好吃,别吃我。


    少女没理会方学文的情绪,又打开方学文的嘴巴看了看牙齿,颇为学术的下判断:“雄性人类,且是青年期的雄性人类。”


    方学文完全听不懂少女在说什么,语言不通,无以交流,不过少女的语言与之前那头野猪临死时的语言是差不多,似是同一种语言,但怎么可能呢,动物怎么可能会说人类的语言?


    瞧着方学文一脸的懵,少女似乎也意识到了语言的问题,很快就换了语言。“你是如何到雷泽来的?”


    虽然因为太久没使用而显得有些生涩,但的的确确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京片子,方学文顿时眼泪汪汪。“原来老乡你是人啊,我还以为你是外星人呢。”


    少女默然须臾,道:“你哪只眼睛觉得我是人类?”


    呃,方学文顿时噎住。“老乡难道不是人类?”如果不是人类那是什么?怎么会和人类生得如此相似?这物种进化的路线也太巧合了吧?


    少女笑看着方学文。“雷泽不欢迎人族,你最好哪来的回哪去,否则”少女手下用力,表达了脖颈会被拧断的意思。


    少女转身欲回去继续享用美食,却听方学文哭道:“你当我想来这怪兽遍地走的鬼地方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稀里糊涂就到了这里了,想回去都找不到个人问路。哪来回哪去,你说得轻松,你让我怎么回去啊”


    少女无语的转身。“你如何回去我不知,但我知,今儿你遇到若不是我,此时此刻已然沉尸水中喂鱼。但即便是我,下次再见到你,会杀了你。”


    方学文抽噎了下,他看得出少女不是说笑话,她身上有杀气,她是说真的,她真的会杀了自己。


    一直紧绷的神经彻底断了,方学文直接自暴自弃了。


    回去?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回去,原本以为是在原始山林里,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换了地方,但到底还是在地球上,地球是圆的,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能回去,但如今,压根不在地球上,怎么个回法?


    少女无语的看着抢了自己的陶鬲进食的方学文,死也要做个饱死鬼,方学文也顾不上这少女的诡异了,一整天没吃什么正经食物,又一直在走动,早饿疯了。


    肉一入口,方学文顿觉无语,这肉的味道,怎么说呢,不能说不好,但也不能说好。什么调料都没放,就清炖,炖熟了而已。嗯,只是炖熟了,都没炖烂,这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肉,极有嚼劲,他的咀嚼肌都快累瘫了才将肉给嚼碎。


    陶鬲被人抢了,少女也没生气,而是重新取了一块鲜肉烤了起来。


    方学文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对方杀了自己,不由诧异,刚才不是还说要杀了自己吗?


    “你是从哪里进入雷泽的,可还记得?”少女问。


    方学文微怔,回道:“我也不清楚,我在水里抓鱼,氧气不够时浮出水面换气时周围的环境就完全变了。”当时还纳闷什么情况,水面下水面上俨然两个世界。


    少女想了想,道:“带我去看看,或许能送你回去。”


    方学文迟疑了下,那地方他早就找过,什么都没找到,原路返回什么的,太不靠谱。“若是找不到路呢?”


    少女眸光清浅的瞧着方学文。“那就只能麻烦你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人间界了。”


    方学文奇道:“什么方式?”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回去,那可真是太好了。


    少女吐出了四个字:“魂归故里。”


    方学文:“咱俩有仇?”


    “无怨无仇。”


    “那你为何执着让我去死?”


    “你是人族。”


    方学文疑惑:“恕我好奇的问一句,你难道不是人?”


    少女瞅了瞅方学文,忽的挽起了袖子,方学文顿时目瞪口呆,少女的肌肤很白皙,仿佛牛乳,然而,牛乳一般白皙细腻的手背之上却不是皮肤,而是细密的紫色鳞片。


    这姑娘还真不是人啊,虽然人类有时也会生得奇奇怪怪的模样,但方学文用膝盖想也知道,人类生得再稀奇古怪也不可能长出鳞片来。


    方学文吞了吞口水。“这里是哪里?”


    土著居民不是人类,那么这里只怕不是他原本以为的是外星球那般简单,但不是地球是完全可以笃定的事。


    “雷泽。”少女回答。


    方学文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在脑子里死命的扒拉,多亏他是个考古的,否则只怕还不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


    泽中有雷神,龙首而人颊,鼓其腹则雷,故曰雷夏。


    太昊伏羲生于雷泽。


    雷泽,在神话里,大泽的名字源自于曾经居住于此的神人,神人龙首而人颊,鼓其腹则雷,故名雷泽,也叫雷夏泽。方学文能够反应的这么快也是因为他对龙山文化有点研究,知道雷泽在龙山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不过,虽在远古时代占有重要地位,进入现在,雷泽早就成了一个小地方,在菏泽境内。而现在这地方,明显和他熟悉的那个雷泽对不上。


    “那个雷泽?”


    “人族华胥氏族发迹的雷泽。”少女如此回答,顿了顿,又问:“虽然年代挺久远的,但据我所知,华胥氏乃华夏人的始祖,你应该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吧?”


    换了别个人在这,还真不好说,但方学文,做为考古学者,这点常识,他的确不可能不知道。“虽然各种记载里对雷泽的具体位置不一,但可从来都没有文献记载,雷泽不在地球上。”


    若这里是华胥氏发迹的地方,那么,蛮荒时代的人族得多牛逼才能跑到人间界之外去?


    “哦,你如今所见到的只是雷泽的一部分,它曾是人间界的一部分。”


    “这片大泽很大吧。”


    “方圆百万里而已。”


    方学文:“”


    方圆百万里而已,你还真好意思说,地球总面积也就五亿平方公里,雷泽却是地球的N倍,你怎么就不说地球曾是雷泽的一部分呢?


    第105章 番外雷泽缘·濒死


    自称妤的少女的在方学文出现的地方仔仔细细的检查了许多遍,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方学文运气真不好,赶上了不稳定的通道,这会早不知跑哪去了。


    回过神来,发现方学文竟然还没跑,妤微微一怔。“为何不趁我不注意的时候逃跑?”


    方学文郁闷道:“我不认为自己在这样的地方活得下去。”


    虽然来的时间还不长,但他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名曰雷泽的地方有多恐怖,水里到处都是数米甚至数十米长的鱼蛇,而随着妤回来的路上他还看到了一条体长至少一里的水蛇,而妤还与那条蛇打招呼,一“人”一蛇还聊了几句。


    虽然意识到妤非人后,便明白华夏神话传说里的妖魔鬼怪大概可能不是瞎掰,而是写实的描述,至少无风不起浪,习性或许不同,但它们所描述的生物是真的存在的。然而,如此猝不及防的被颠覆世界观,方学文没疯掉,必须得说一句,方先生心理素质着实过人。


    方学文此时此刻的感觉,俨然如一个婴孩穿越到恐龙时代,到处都是洪荒怪兽,唯独自己是脆皮得不能再脆皮的蚂蚁,洪荒怪兽不理会它的时候,它自然是安全的,但对方不允许他存活时,那他也没法继续生存。


    妤为方学文的坦诚直率侧目。“以前也有人意外来到过这里,但你与他们一点都不像。”


    方学文微怔。“他们呢?”


    “被处死了。”妤想也不想的回答。


    方学文默然须臾,还是没忍住。“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处死来到这里的人类?我们并非自愿来到这里的。”倒霉的跑到一个洪荒怪兽满地走的地方已经够悲剧了,居然还要被针对,这是倒的什么霉?


    “自然有我们的原因,雷泽不能有人类,除非是死人。”妤道。


    “滥杀无辜。”


    妤颌首表示赞同。“你们的确无辜,但不杀你们,整个雷泽都有可能毁灭,两相比较,自然是杀了你们最稳妥。”


    人性本恶,众生皆如此。


    杀死几个非我族类的异族以保证自己族群的存续与安全,太划算了。


    方学文被气乐了。“人类能够毁灭雷泽?你开什么玩笑?”


    就雷泽的辽阔以及那些洪荒怪兽的存在,把地球上人类创造的能够让地球毁灭一百次不止的所有核武器投入雷泽,雷泽也不可能毁灭。


    妤没有对此详加解释,而是看着方学文,明确表示:你是自杀还是我动手?


    方学文顿时就想呕血。“算了,我打不过你,你要杀我,我也活不了,但你能不能让我死得明白点?至少让我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死的。”


    妤犹豫了下,百年来她处死过不止一个人类,但方学文绝对是其中最奇葩的,别人在快死不是崩溃绝望的拼命诅咒她不得好死就是拼死一搏,然而结局却是一致:被她处死。


    方学文是第一个不是一味的质疑君族惨无人道,而是好奇起为什么这么做的人类。


    妤沉吟片刻后还是做了决定,既然对方想死得明白点,那就让他死得明白点吧。


    “你所在那一界的神话传说里可还有关于凶兽的传说?”


    地球上当然还有关于凶兽的传说,但神话里那些凶兽都是作恶多端,祸祸人族的妖或神兽,方学文直觉妤问的和自己知道的不是同一种,因而有一句话概括了人类神话里关于凶兽的记载:“有,凡祸害人族者,皆为凶兽。”


    妤无言片刻。“这算什么凶兽?非同族,在生存利益产生冲突时损人族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事。”


    方学文微怔,无言,虽然不太顺耳,但还真不能否认,妤说的是很有道理的事实,神话里人与非人的故事,究其本质,貌似也可以用人族史书里透出的四个字来概括:成王败寇。


    不过,方学文好奇的问:“你说的凶兽莫不是你自己种族的敌人?”


    妤摇头。“是,也不是。”


    方学文懵逼,什么意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什么叫是,也不是?


    妤解释道:“凶兽是众生之敌,上至神人,下至蝼蚁,有形的存在,无形的存在,皆与凶兽有生存的冲突。”


    方学文彻底懵逼。“太夸张了吧?”什么样的生灵能够祸祸到这境界?


    妤道:“一点都不夸张,凶兽浊气孕育的生灵,从躯体到灵魂皆浸满毁灭的毒汁,未成年的凶兽更是以其吞噬所见一切,生灵、天地为存在意义。”


    “那成年的凶兽呢?”方学文追问。


    “成年的凶兽会改变它们猎食的手段,从毫无技术的粗暴狩猎变成动脑子狩猎。”


    方学文(挣扎脸):“那也不至于上至神人下至蝼蚁都啃吧?神人那么差劲?”


    “凶兽就是天地间最古老的那一茬生灵孕育出的子嗣。”


    方学文好悬没噎死。“我可从未听说过有这么凶残的神。”


    古神的子嗣自然也是神,方学文很是理所当然的如此认为,然而妤反问:“父母是古神,并不代表子嗣也是古神。”


    方学文被好好的普及了一番凶兽的常识,然而他完全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凶兽这么不合常理不合逻辑的存在。无法理解,方学文只好先弄懂容易明白的问题。“这与雷泽不允许有人类有什么关系?”


    “雷泽封印着一头凶兽,封印它时,有一位上神卜算过,它将被人类所放出。”


    因为凶兽会被人类给放出,所以就把所有踏足雷泽的人类都给杀了,好简单粗暴的应对之策。下达如此命令的人放在古代妥妥的暴君一枚,典型的宁杀错一万也不放过一个,能干出这种事的人,除了暴君,不作他想。


    方学文无语道:“你们能封印它一次,难道就不能封印第二次?有必要反应这么激烈吗?”


    方学文原想说凶残变态的,但考虑眼前这位美人就是执行者,容易得罪人,便加以修饰,委婉了许多。


    妤道:“它不是我们封印的,我们只是看守者,封印它的太古洪荒时已经陨落的古神。”


    方学文忽然有点理解君族的行事了。


    不管是谁,负责看守一座随时随地都可能自己爆炸,且是无限循环爆炸起来的火药库,都不可能放松警惕,为了避免倒霉,必然杜绝任何可能刺激到火药库让火药库爆炸起来的因素,比如杜绝所有可能燃烧起来的东西进入火药库。


    若妤之前的科普不是瞎扯,那么面对凶兽,多谨慎都不为过。


    “先不说我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有我也没理由去放出一头凶兽,那是自寻死路。”


    妤闻言不以为然:“那可不一定,凶兽虽是众生之敌,但它们终究起源于古神,古神拥有的一些能力,它们也有,只要它们愿意,人类能够从它们的手里得到很多东西,永生,力量,都不是问题。”


    方学文闻言没有流露出贪婪或心动之色,而是理智的问:“但不管给了什么,凶兽最终都会毁灭曾经给予过礼物的生灵,我说得对不对?”


    但凡了解了凶兽是什么样的存在,又能保持理智的话,就会想到一个问题:掠食者会跟你讲道德吗?


    不会,掠食者的给予是为了掠夺,掠夺更多,而凶兽,它们的任何赐予那都是潘多拉的魔盒,信了的话,呵呵哒。


    不得不说,方学文在无意中真相了。


    遥远的大洪荒时代,凶兽都曾被封印,宁渊以硬杠的方式用数十万年的岁月,水滴石穿的将封印给拆了,从而脱困,但别的凶兽却不然。


    闇在被封印前控制了一些生灵,里应外合脱困;苍莱犹如壁虎断尾,放弃了大部分的躯体得以脱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凶兽破封亦然。


    不论它们是如何脱困的,它们的脱困都意味着众生的一场浩劫。


    不管是谁,被封印了几十万年甚至千百万年,肯定虚弱不堪,凶兽恢复力量的方式很是简单,也很有效:猎食众生以及世界。


    凶兽能够给予的东西再多,也不过是与虎谋皮。


    妤对方学文的看法很支持,但这不妨碍她想杀方学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你就是铁了心要杀我?方学文无语腹诽。


    妤有一柄剑,没法说出那是什么材质,非金非石,唯一能一眼看出的便是它的苍凉古朴以及饮血无数,剑刃上透着阴森的味道,那是无数生灵的鲜血沉淀出的一种味道。


    被这么一柄剑架在脖颈上,方学文好悬没哆嗦,这剑的感觉也太悚然了,发自骨子里觉得冷,阴冷的冷。


    瞧着努力保持镇定的方学文,妤眯眼略微思索了片刻,忽道:“或许,你还有一丝希望。”


    方学文惊喜之下忘了脖颈上还有一柄剑,激动的扭头。“我还能回人间”


    雷泽不收留人类,人类想活下去,只有一个选择——离开雷泽,不管去哪都行,只要不留在这里,也不再回来。


    忘了脖颈上还有一把剑的结果便是方学文的扭头动作差点让他自己人头落地,然而即便妤反应快,以最快的速度收剑,他的脖颈动脉也被切开了,血流如泉涌。


    好锋利的剑!


    捂着脖颈,方学文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注意到这一点。


    第106章 番外雷泽缘·君族


    非人智慧生物的世界,不可以常理论,死人都能活过来,何况只是被割了脖颈的半死人。


    方学文很是庆幸,这要是在人间,他脖颈上的伤口绝对要人命,不过在人间的话,再锋利的剑也不可能锋利到他扭了下头就切开了他的脖颈动脉。


    做在草垛上,方学文摸着脖颈上已经愈合的伤口,同时观察着周围的“人”。


    他醒来已有半日,生命安全未可知,妤在君族的地位未可知,但一定很高。游猎归来,妤便换下了短褐,换上了一套紫色的上衣下裳的广袖华服,华服之上的纹样之繁复,方学文看得眼睛生疼,他敢发誓,便是人间界皇帝穿的皇袍都未必有妤的这套礼服精致,根本不像是手工制作的。


    这个在雷泽闲逛的女人究竟什么人?


    不过,她地位那么高,自己的生命应该是有可能保住的吧。


    方学文忖度着,但主要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的土著居民身上,短短半日,他的认知便被这些家伙给彻底颠覆了。


    看得出来,君族很尚武,也很彪悍,方学文亲眼看到几个三四岁的孩子拿着手臂粗的木棍在习武,其中一个失手砸在了另一个孩子的脑袋上,这要换了人族的孩子,这会早该头破血流送医急救了,然而被打的那个君族小孩却不然,头没破,肌肤有点红肿,随便揉了脑袋一下便继续习武了。


    方学文:“”为毛感觉恐龙时代都比这地方安全?


    不过,虽然满地变态,但貌似挺有历史的。方学文留意到这里的人用的工具挺古朴的。他看到一个人端着碗坐在一张竹溪上吃面,碗是半尺见方的陶碗,与其说是碗,倒不如说是盆。碗上有夔纹,这里的人似乎挺喜欢夔纹的,服食器皿上都有夔纹,简直是家常纹饰。只是,让方学文眼角直抽抽的是,陶碗上的夔纹花样与他曾经见过的一些出土文物相似,而那些出土文物的年头,以千年为单位。


    这地方似乎还停留在金石并用的时代,观察了许久,方学文得出来了这么一个结论。不过,虽类似于金石并用的青铜时代,但战斗值绝对有别于三代。


    妤在暮色四合的时候回来了,诧异的发现生命还没确定能不能保留下来,方学文竟然还有心思研究器皿,她来的时候方学文正抱着一尊青铜鼎在研究。


    人族有铸鼎记载重要事情的习惯,君族也有,铸鼎之后,鼎便是烹饪或盛饭食用的工具。方学文正在研究的是一尊升鼎,专门盛放肉食的,升鼎上有不少铭文,方学文死活认不出来那是什么文字,比甲骨文还难认。


    妤道:“升鼎很有趣吗?”


    方学文头也不抬的回答:“有趣的不是升鼎,是这上面记载的文字,你知道人类错了,是所有智慧物种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吗?”


    妤略好奇的问:“你莫不是想说文字?”


    方学文忙不迭点头。“有了文字,知识才能代代相传,历史才能传承,再也不会有比这更伟大的创造了。不过,你们用的这什么文字?感觉像甲骨文,但我一个都不认识。”


    方学文自问自己的甲骨文造诣不低,但碰上雷泽的这种金文,竟然一个都不认识。


    妤低头瞧了眼升鼎上的文字,随口道:“哦,这上面说的是,曾有一支人族部族迁徙自雷泽,与神灵的残识定盟。”


    方学文微怔。“人族?雷泽不是不欢迎人族吗?”


    “这一方天地只是雷泽的一部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自雷泽剥离而出,自成一界,上面的事情发生在雷泽的主体里。”


    “那就不是你们自己发生的事了,你们怎么会记载这事?”


    妤身手指了指一排文字。“与神灵残魂定盟,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什么?”方学文微怔。


    “我们的始祖还有希望复活,这是君族千万年来最大的盛事,自然值得君族的每一分支铭记。”妤顿了顿,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鼎你哪找出来的?”


    虽然青铜鼎是食器,但记载着这种内容的青铜鼎不会随便示人,这家伙可是异族,谁会闲得慌的将这东西给一个异族人看?


    方学文闻言道:“我身上有点糖,跟一个小孩借的。”


    妤深以为,熊孩子欠教训。


    方学文将话题拉了回来。“死者还能复活?”


    “一般来说,不能,但我们的始祖是古神,古神在理论上,只要还有残留,哪怕只是一点残渣,都能复活。”妤道。


    神?


    方学文忍不住抹汗,虽然早知道这方天地有非人类智慧生物的时候就已经想到华夏神话并非妄言,而是真的曾经发生过,只是彼时还没有文字,因而祖先口口相传将自己所见流传了下来,但真的被确切的告知有神的存在,还是惊到了。“等等,你们的始祖是神,那你们岂不是也是?”


    “我们不是神,我们是神民。”


    “上古的神与人族的后裔?”方学文想到了年少时曾看过的山海经。


    “古神的后裔神民与人族无关,我们诞生的时候,人族尚未出生。”


    方学文想到了鳄鱼,被誉为地球活化石的物种,然而跟这些神民一比,活化石也是毫无悬念的萌新。


    “既与人族无关,怎么会与人族的部族订盟?”方学文觉得挺稀奇的。


    “那是女娲大神的意思,它说,如此可以增加祖先复活的几率,虽然不理解彼时孱弱不堪,被妖魔鬼怪称之为两脚羊的人族如何能增加祖先复活的几率,但女娲大神没有欺骗我们的理由。恰好那个时候华胥氏迁徙逃难至雷泽,我们便半信半疑的尝试了。”妤道。


    方学文忍不住捂住了心脏,这信息量太大了。


    瞧着方学文的反应,妤奇道:“你真淡定。”


    方学文淡定道:“若是注定活不了,我自然希望朝闻道再死。”


    朝闻道夕死足矣的是古人,他虽无古人这份情怀,但当必死无疑的时候,他希望死前得偿所愿,闻道了而死。


    瞅着方学文,妤无语道:“你也不一定会死。”原本只是给方学文一个机会,但如今瞧着这般心性的方学文,妤觉得,这个人说不定真能抓住这一线生机。


    方学文不解,但几分钟后就明白了。


    君族的聚居地有一片非常古朴宏大的建筑群,宛若人间界的古老庙宇,唯一不同的是,庙宇里端坐着的是神佛,而君族的庙宇里全是他们的祖先,而摆在最高的位置上的赫然是一尊人兽龙身的玉像。


    方学文大抵知道君族的祖先是哪位了。


    玉像的手里执着一柄剑,妤与一群穿的很正式的神民带着方学文进了宗庙,自玉像手里大剑的暗格里取出了一截断剑。


    方学文在宗庙外等着,他不是君族人,人族有外姓不得跑进宗庙祠堂的规矩,君族也有异族不得入宗庙的规矩。因而当玉剑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方学文完全懵圈了。“干嘛?”他虽是考古学者,也懂得如何修复文物,但损毁至此,大半部分不翼而飞了,且是玉器,恕他着实修复不了这件玉器。


    “它可以判断你是否符合条件,若是符合,你可以活下去。”妤道。


    方学文一怔。“符合什么条件?”


    “你的灵魂是否至善之魂。”


    方学文摸了摸鼻子。“我也做过一些狗屁倒灶的事。”


    谁没个年少的时候?熊孩子犯二犯傻欠抽纯属正常,虽不曾杀人放火,但上房揭瓦什么的方学文对自己着实没信心。


    妤道:“试试吧。”


    方学文问:“若不符合呢?”


    妤毫不犹豫的回答:“我会继续原本的计划。”


    方学文秒懂,原本的计划?那不就是宰了自己吗?“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妤坦然道:“我问心无愧。”她已经为他争取了机会,而非一开始就处死他,妤自觉自己很有人性了。


    方学文忐忑的滴了一滴血在了断剑上。


    皇天后土、玉皇大帝、佛祖、耶稣、玛利亚、三清、真主请一定要保佑我。


    断剑上闪过一道紫色的雷霆,方学文手还没完全缩回来,而人体众所周知,人并非绝缘体,否则下雨天跑山巅去,雷电也不会专门跑下来劈你一脸了。


    方学文如今,与没有尝试,在雷雨天作死的跑山上去的人没什么两样,尽管前者并非作死,后者是真作死,但结局是一致的:被雷劈。


    事实再次证明,非人生物拿出来的东西,哪怕是看着无害,哪怕看着残缺得令人不忍睹闻,那也是变态,经过差点脑袋搬家的教训还没长记性,方学文再一次悲剧了。


    瞅着被雷霆电成了“焦炭”的方学文,所有人包括妤俱是一怔,这家伙也未免太脆皮了,那么点雷霆就成了这般模样,三岁小孩都比他强壮。


    一名神民忍不住开口:“他不会死了吧?”活了千年,头回见着这么脆皮的家伙。


    妤淡定的检查了下方学文的脉搏,回了五个字:“暂时死不了。”


    第107章 番外雷泽缘·胡不归


    方学文想回家。


    “雷泽没有固定的无极之门,不过我可以开个空间裂缝送你离开。”


    方学文很想高兴的说好,但还是保持理智的问了一句:“无极之门是什么?”空间裂缝,顾名思义还是能懂的,但无极之门,虾米东西?没听说过。


    “不同世界的连接门户,上古时,众神大战,洪荒破碎时的产物,也是空间裂缝的一种,但这种空间裂缝比较稳定,不容易出事。分固定型和移动型,你会来到雷泽应该就是因为移动型无极之门的关系,话说回来,你运气真是不错,移动型无极之门很少出现,百年难得一见,即便见到,十万个人里也未必会被带走一个。”


    所以自己这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方学文想哭。“那你开的空间裂缝?”


    “若你的运气好,你的魂魄应有一半能走出空间裂缝,不过,我不保证一定能将你送回你原来的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没有确切的坐标,谁也不敢保证穿过空间裂缝,对面是什么样的世界。”


    “身体呢?”


    “除非你是神人,否则承受不了空间裂缝中的空间风暴。”


    方学文呵呵道:“我觉得雷泽挺好的,空气清新,所有东西都纯天然无污染,我很喜欢这里,我可以在这里定居吗?”


    双方“和谐”的达成了一致,方学文很快拥有了一座自己的屋舍,看在他是残废(?)的份上,君族人无偿为他修建了屋舍,只用了一天。


    雷泽是大泽,多水汽,因此屋舍与地面有一到两米的距离,屋舍的下面可以养些家禽,不过君族人不怎么在屋子底下养家禽,它们养的家禽都是比恐龙还凶猛的猛兽,借方学文一百个胆他也不敢养这些“可爱”的家禽,因此什么都没养。


    君族人虽然为方学文修建了屋舍,但没义务养他,因此方学文还得自己解决食物问题。


    君族的食物来源以狩猎为主,其次为畜牧与农耕,后者方学文呵呵,前者更呵呵。君族显然也清楚方学文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环境有多差,说是残废都是委婉的,因此最后给方学文安排了一份工作:种植一种藤类植物。


    君族的衣服有兽皮,但也有布匹,是从一种藤类植物里提取的纤维纺线裁制的。藤类植物很好养,栽种下去就可以了,方学文的工作与其说是栽种倒不如说是看着点不让野兽踩踏了田地,将作物给糟蹋了。


    这种活通常由半大的少年与已经老得不能再狩猎的老人担任,没什么危险,君族的聚居地,有灵智且智慧够高的妖兽不会来找茬,主要防的是那些没有灵智又喜欢到处溜达的,但事故并不频繁,即便真发生了,锐气的少年与经验老道的老人也大多能摆平。


    方学文对这份工作没有任何异议,与老人们用手语交流,学习如何说君族的语言,学习君族的文字,听老人说君族古老相传的传说。只用了半个月他就能听懂老人的言谈了,极端的环境下,人的潜力果真是无极限的,放在从前,打死方学文也不会想到他能用半个月的时间掌握一门新的“外语”,但此时此地,整个世界,全是非人生物,不想死的话,他只能潜力大爆发,以最快速度学会外语。


    盘古开天辟地。


    天地最初的概念与存在化形,是为天地间最早的生灵,修炼,证道,是为最古之神,因而被称之为古神。


    洪荒茫茫,智慧生物稀缺,“人”口稠密度低得令人发指,古神们因此创造了自己的后裔,洪荒大地这才开始热闹起来。


    “君族是雷神所造,那人族是谁创造的?”方学文好学不倦的问。


    “自然是女娲大神。”


    方学文瞅了瞅老人手臂上的鳞片。“不知女娲大神的形像是?”


    “人首蛇身。”


    “大爷,我是什么物种?”


    “人族啊。”


    “我身上没有任何蛇类的特征。”


    “那不一样,神民是众神用自身精血所化,人族不是。”


    精血所化?那不就基因克.隆?方学文本能的用现代知识去理解,不过,古神有基因可言吗?靁可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的存在,雷霆的基因密码是什么?或者他该问,雷电有基因这玩意吗?


    深知这种知识没法解释清楚,方学文便没刨根问底,而是问:“那女娲大神是如何创造的人族?总不至于真是抟土造人吧?”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人族的诞生和神民不太一样就是了。”


    得不到回答,方学文向妤请教,学会了君族的语言后他才发现,妤的地位还挺特殊的,竟然是下一任族长,而她上面有两个亲生兄长,下面有个堂弟,一个亲弟弟和一个亲妹子。


    方学文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考古学者发现人族并非一开始就是父系社会,在父系社会之前,人族是母系社会。


    不过这一发现挺颠覆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观念的,因此属于非主流发现,但君族却证明了这非主流发现很正常,母系社会真的存在,君族就是。


    妤是下一任族长的原因就在这,她是女性,且是君族这一代灵力最强大的女性,因此她是下一任族长。


    禅让制与母系氏族,全都凑齐了,完全能通过君族的情况一窥原始社会的风貌,忽略君族与人族不是一个物种,以及雷泽遍地横行的妖魔鬼怪背景的话。


    虽然君族的情况有点类似部落联盟制,族长的地位跟盟主差不多,但君族的族长绝对比部落联盟的盟主更有号召力,事情也更多,责任更是重大,总的来说,方学文觉得这与周朝有点相似,族长更像是天子,而因为成为族长的都是当代最强者,君族完全不需要担心“天子”失去权威出现春秋战国的盛景。


    不过,做为族长的继承人,显然不能只有武力值,还得博学,精通各个领域,而妤也做到了,长达三百年的岁月,学了这个再学那个,而她又是有资质的,三百年学下来,也没什么是学不精的了。


    对于这位顶着一张少女脸庞的三百岁“老奶奶”,方学文除了汗颜还是汗颜,说驻颜有术吧,他问过了,虽然在君族,妤这年纪也谈不上小了,但也谈不上大。他前几天才认识一个活了四千多年的君族老人,天知道这些神民的寿命是多少,生长期又是多长,反正不会与人类一样就是了,生理结构一眼就可以看出不一样,寿命与生长期自然不会一样。


    活得久的优势被妤发挥得很好,相当之博学。


    对于方学文的问题,妤反问:“人族不是有女娲大神抟土造人的传说吗?”


    “泥土怎么可能变成人?”


    “那你如何解释,人族躯体的成分与泥土的成分相差无几?”


    “巧合?”方学文不是那么有底气的回答。


    妤只差在脸上写上“那可真是太巧了”的字样。


    方学文努力支撑着摇摇欲坠的三观。“泥土是死的。”


    “女娲大神修的是造化道,别说泥土,只要她愿意,她雕个石头人,石头人都能变成真正的人,空气也行。”


    “那不就是无中生有了?”


    “造化道的本质本就是从无到有。”


    方学文只觉得自己的三观轰然破碎,却仍挣扎道:“那她还抟土做什么?直接无中生有不就是了?”


    “我推测,女娲大神的造化道彼时也就刚入门,还没到无中生有的境界。”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但不管是什么道都很难走,你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然后走出自己的特色,走出自己的风格,要有自己的感悟,且是将道给完全解析后得到自己的道,这也意味着一件事:每一尊上神的道都不是一样,哪怕是同样修的造化道,最终的风格也绝对有着巨大的悬殊,天差地别都实属正常,因此想要借鉴别人的修道过程,完全没用。


    所有的道,造化道是最难的,在君族的记载中,女娲大神是唯一一个选择造化道的古神。


    人族诞生那会,只能说,它已经迈过了门槛,但是否大成却是不得而知了。三千大道,相对于证道而言,道的尽头,几乎没有,学无止尽这四个字在修道之路上诠释得非常的形像。


    方学文深深的无语,再次告诉自己,这是一个不讲科学的世界,一个玄幻的世界。


    方学文放弃了用科学来解释这个不讲科学的世界,转而研究起聚居地的青铜器,青铜器上都有铭文,他将铭文拓了下来,然后研究上面记载的内容,闲着也是闲着,外语都学了,再学一门人外文字也没什么。


    新的问题又来了,简化字与甲骨文都是人族的文字,但简化字这玩意,每个读过书的华夏子孙都识得,但甲骨文,非专业者不认识,哪怕两个字放在一起对照,你也很难想像那是同一个字,几千年的演化,差别太大了。


    人族的文字也就演化了几千年,而君族的文字已经演化了千万年,虽然君族的寿命非常漫长,文字演化的速度比起人族要慢了,但架不住本身历史太悠久,大洪荒时代诞生的种族,这种族历史长度,令人着实连吐糟都觉得无力。


    方学文继续找人请教,最终发现只有妤还精通青铜器上的古文字。“你也是考古的?”


    “有空,就学了。”


    有空就学了,还学得如此精通。


    真·学霸!


    妤继续道:“而且,这些古文字学了也有好处的。”


    方学文茫然,古文字学了除了能够了解历史,了解文明的过去,以及发展历程,还有什么好处?


    “文字是有力量的,比如这些,这是真纹,是被削弱的可以被神民所掌控的文字。”妤指着自己屋里的一件不知名材质的编钟上的文字道。


    方学文瞅了瞅编钟上的文字,顿觉耳畔有洪钟大吕之声,脑仁疼。“这上面有法术?”


    “真纹本身就是符纹,人族炼气士画的符便是它。”


    方学文揉了揉太阳穴,好奇的问:“那道纹是什么?”


    “道。”


    “啊?”


    “道纹严格来说并非文字,它是天地间的法则具现化的一种现像,只存于大洪荒时代初期,彼时天地初开,尚未完善,因而法则能够被众生清楚的所见,所察。”


    “那不还是符纹?”


    “你一定要如此理解也随你,但道纹与符纹还是有着很严格的区别的,道纹即法则,是天地万物的基础,是本质,而符纹是智慧生物用来表示它的一种工具。”


    “我可以学吗?”


    妤沉默。


    方学文忐忑的问:“我不能学吗?”


    “你没法学。”


    “又是内部传承?”知识是垄断的,哪怕是现代社会,一些重要的知识也是内部传承,不是什么人都会教,方学文能理解。


    “不是,是你学不了。”


    “我在文字方面很有天赋的,不管是多么古老的文字我都能很快学会。”方学文自信道。


    “道纹是只有神仙才能学的文字,它蕴含的力量极为强大,因此画的时候需要付出海量的灵力。没有任何灵力,若无灵力则需以生命力甚至来支付代价,你的话,莫说画道纹,便是画一枚真符都足以抽干你所有的生命力。”


    方学文:“那算了。”学一门新文字而已,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妤问:“有没有想过修炼?”


    方学文愣了下,道:“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能修炼?”


    “不管是什么年纪,只要有根骨,都可以修理。”最多就是成就不会太高,修炼需趁早,趁着年少,在最好的时间里将基础打得牢牢的,错过了最好的时间,多少会有影响。


    “那我的根骨怎样?”方学文充满期待的问。


    “下下。”


    方学文:“我觉得,人生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我继续研究古文字去了。”


    妤道:“就算不能有太高的成就,但修炼了的话,可延年益寿。”


    人类的寿命最多也就一百年,自然,真能活一百岁的肯定不多,可就算是百岁老人在妤的眼里也不过是朝生暮死的蜉蝣,她觉得方学文挺有意思的,若是可以,她希望方学文能活得久一些。


    方学文犹豫了一番,还是接受了修炼的基础炼气功法,是君族很久以前从人族的手里得到的,一直在角落里积灰,妤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它找出来。


    没辄,君族与人族也就看着相似,里子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人族身上没有鳞片,更不会在被雷劈了后跟享受了桑拿按摩一样觉得全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舒坦得令人想要呻.吟。


    综合上述,人族的炼气功法,君族虽然因为都是人形的关系也能用,但不合适,而君族用的,人族虽然也能用,但还是那三个字:不合适。


    君族有根据自身体质量身打造的功法,自然不会学人族的功法,这功法也是意外得到的,得到后就一直堆在藏书楼的角落里积灰。嗯,积灰,不是发霉,玉石没法发霉。这功法竟然不是写在纸上或铭刻在青铜器上,而是刻在灵玉制成的一片玉简里。


    拿着精致小巧的玉简,方学文颇无语,这是玄幻版的碟片磁带吗?


    炼气并非易事,除了打坐冥想,对体能要求也很高,身体太差,打基础的时候,体能训练尤为重要,不断的挖掘潜力,挑战极限。


    妤近来无事,时而出去感悟,顺便狩猎,然狩猎颇丰,感悟却始终没什么新收获,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方学文拟了一份打基础的炼气作息表,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如何挑战生理极限的训练。


    方学文差点被妤玩得呜呼哀哉,计划表完全是按着君族的体质来的,而君族的体质与人族的体质之悬殊方学文深刻的有了体会。


    尽管如此,妤却一点都没有修改计划的打算。“若你能以人的躯体完成君族人才能做到的训练,那你就合格了。”


    方学文想呵呵,自己这哪是寻求长生,分明是寻求魔鬼教练,十八层地狱模式的那种教练。


    自己没事找哪门子的虐啊?


    方学文悔不当初。


    妤没给方学文多少悔恨的时间,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排得满满的,方学文稍有走神,五雷轰顶,字面意义是的天打雷劈,只是没有五雷,只一雷,但就算是一雷,滋味之酸爽也着实过人,反正方学文若非被喂了一堆灵果,加之妤的医术不错,方学文早就让雷给劈得死透了,能不能留下一截焦炭来都说不好。


    许是收拾方学文收拾得太爽,一直卡在颈瓶的妤忽然有了新的感悟,忙不迭去闭关修炼了。然这并不意味方学文就解脱了,本来他以为自己可以解脱了的话,但人真的是贱骨头,被妤成天用雷电收拾着早起晚睡的炼气、训练,如今没人在后面拿雷电督促自己了,方学文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养成了习惯。哪怕没有定时定点的雷电,他也会在时间到的时候自然醒,再也睡不着,出门溜达,看到的人不是在修炼就是在准备狩猎,就自己没事干,无奈之下继续训练自己。


    方学文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是负值,负得不能再负的那种,然而妤闭关的第二个月,他自己督促自己训练的第二个月,他发现,原来自己的运气负值还是可以被刷新的。


    作者有话说:


    给七夕单身狗打发时间,多更一章


    第108章 番外雷泽缘·告白


    这一界虽然只是雷泽的碎片,但面积之辽阔,方学文曾借君族人驯养的飞行妖兽外出溜达过,朝着一个方向飞了半天都没见到尽头,而那只飞行妖兽据说有鲲鹏的血统,飞得特别快,方学文事后计算了下,发现就妖兽的速度,半天的时间足够绕地球溜达好几圈了。


    方学文自此对回去人间界的事彻底死心了,君族人还真没诓他,这里真的不是人间界了,太阳系的面积都未必比得上这一方天地。


    说到这里,想来很容易想到了一件事,天地如此辽阔,不可能只君族这么一个物种,不管是智慧物种还是总物种都不可能只这么一支。


    事实也的确如此,雷泽没有人族,君族是这方天地最大也最多的智慧物种,地位可以参详人间界的人族。不同的是,人间界的人族在科技之路狂奔,牺牲环境换取发展,而君族,千万年过去,雷泽的生态环境如故,空气清新,灵气浓郁得令人觉得窒息。方学文也是花了不少时间才适应这种高浓度灵气的环境,虽然灵气是好东西,但不是修炼之人,一下子从低灵气的地方跑到高灵气的地方,便如一个生活在低氧地区的人突然搬到了纯氧环境。诚然,氧气多,脑子会很清楚,但身体也会很快负荷过重,呜呼哀哉。


    不过方学文现在没这个问题了,再怎么样现在也是炼气士,哪怕资质惨不忍睹,身体对于灵气的吸纳程度也是有的,不会出现身体负荷过重以至于呜呼哀哉的情况。


    嗯,天地辽阔,灵气浓郁,想也知道,这样的地方生长的物种会是什么画风。


    事实证明,明白是一回事,亲眼所见又是一回事。


    方学文从青铜器的铭文中回过神来时发现聚居地非常热闹,与平日不一样的热闹,说实在的,聚居地的人口不少,足有五六百万,而这样的聚居地在雷泽有不少个。虽然繁衍能力与人族不一样,但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君族的人口增长再慢,累积下来也不可能少了,须知这些神民大多十几世同堂。


    方学文曾参加一个老人的葬礼,也因此发现老人的家庭之复杂,辈分最高的是死者的叔祖,辈分最矮的那个是死者的第二十五世孙。放在人间界,五世同堂已经够稀奇了,但在这,五世同堂的叫年轻人。


    因着这座聚居地是君族最大也最重要的聚居地,因此平日里都是人来人往,更不乏灵精妖怪魑魅魍魉等来此做客或交易需要的东西,完全将这里当成商贸集市了,想不热闹都不行,然而这一次的热闹,方学文听着声音便觉得哪里不一样。


    出于好奇,方学文暂时停下了研究青铜器,离开去看热闹。


    人很多,因着方学文这些日子已经与君族人混熟了,因而稍一打听便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来提亲的。


    提亲论理也不会如此热闹,但如果提亲的人换成一头七彩蛟,被提亲的人换成妤,那就没法不热闹了。


    妤就不必提了,君族下一任族长,但七彩蛟,方学文表示懵逼,没听说过,且,蛟有七彩的吗?


    还真有。


    雷泽虽然没人类,但有许多的妖、灵以及神民等物种,君族是地位最高的一族,七彩蛟则是仅次于君族的一族,妖族。


    七彩蛟据说有鲲鹏的血脉,非常之强大,近些年,七彩蛟几乎能与君族分庭抗礼。不过也没真的打起来,一来,雷泽的强大物种不少,怕被人捡了便宜;二来,君族奉众神之命镇守在这里千万年,它们在这的历史比七彩蛟的种族历史还长,因此七彩蛟也不敢肯定君族究竟有多少后手,因此不敢冒然宣战。


    不能打,那就温水煮青蛙好了,七彩蛟的族长来提亲了,娶了妤,那么可操作的余地就大了。


    这一次来提亲的是七彩蛟的族长,挺有诚意,亲自来的,带的奇珍异宝几乎堆成山。


    方学文忍不住摸了下心口的位置,闷闷的。


    君族六十岁成年,妤已经成年好几百年了,得亏君族是古神的后裔,成年之后除非快死了,否则容貌就不怎么改变,否则妤的年纪哪怕是换成人族,也是属于剩斗士级别的。自然,在君族也是,只是君族的族长之位不世袭,因此族长成不成婚,有没有后代都没影响,因此妤才能够将我行我素进行到底,成了剩斗士,而非如人间界古代那些还是未成年就被满朝文武逼着配种的皇帝一般悲催。


    都成剩斗士了,自然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妤如今要成亲也是很正常的事。且,妤那样出色“善良”的女子,有几个男子能不动心?


    很理解,很明白,仍旧觉得心里闷闷的。


    方学文正郁卒着,便听旁边的君族人对自己道:“学文,你呆会回屋里呆着,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别出来。”


    方学文愣了下。“啊?”嘛意思?


    君族人道:“你比泥人还脆,避着点比较好。”


    方学文总算听出来不对味了。“这里一会会打起来?”


    “八成的可能。”


    方学文有点傻眼。“不是来提亲的吗?”提亲还能上演全武行?若是如此,那这君族的习俗也是够奇了。


    “不是,妤不会嫁的,七彩蛟说不定会抢人。”君族一边回答一边绑着绑腿,准备一会好动手。


    七彩蛟一族可不是君族,君族虽然强大,却与世无争,采集狩猎,自给自足,感悟天地而修行,因而你不招我,我也不会惹你。七彩蛟一族却不然,七彩蛟是近几万年崛起的,四个字可以描述它们强大起来后的事迹:横行霸道。


    提亲被拒绝,恼羞成怒变成抢婚在七彩蛟看来是非常正常的事。事实上,若非妤是君族人,自身灵力更是卓绝,单挑的情况下没人打得过她,群殴的话倒是能打得过她,但那需要的人手不少,大老远就能注意到,打不过,她还不会跑?否则换了别个,七彩蛟跳过提亲,直接抢婚都有可能。


    一般来说,面对七彩蛟这样的庞然大物,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息事宁人,牺牲一女子换取安宁,权当和亲了。比如人间界地球的西汉初期就是这么做的,虽然汉武帝以后,华夏与外族的和亲都是屈尊下嫁,但在那之前,全都是带有羞辱性质的和亲。同样性质的事,华夏五千年,二十四朝,不胜枚举,但西汉算是唯一一个王朝前期窝囊,后期奋发的例子。


    君族不是西汉初期,不会接受委曲求全的和亲,息事宁人什么的,行,你既然来惹了我,等我把你揍趴下了,一定会息事宁人的。


    方学文奇道:“为什么这么肯定妤不会嫁?”


    “七彩蛟一族曾经向她表示过这方面的意思,她拒绝了。”


    说是拒绝还是委婉的,妤当时明确表示:物种不同,如何能结合?


    九个字,不是一般的绝,七彩蛟再想让妤考虑一下都找不到词。


    方学文还是没走,如果真打起来,他想尽一份力,而且,他个人觉得,未必打得起来,这里是君族的聚居地,得多傻才能在君族的主场与君族打起来?就算要打也得等离开了这里,召集了族中能打的族人才会打起来。


    妤在闭关,修行之人在闭关的时候被打断,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没出来见客。七彩蛟一族的年轻族长(一万岁的年轻族长)见到的是君族的族长,言辞极为谦虚,但谦虚却只浮于表面,锋锐压根没掩饰住,语气神态,怎么看都不像是来求亲的,说来逼婚的都有人信。


    有资格陪同族长一同会客的年轻族人只觉得拳头痒痒,妤那样的女子,族里追求的人不少,但妤不管对谁都没心思。修炼、看书、狩猎、游历,事情挺多,就是没分给感情一分。但妤再怎么没心思,也轮不到一个外族妖来指手画脚,一副老子屈就一下娶她好了的脸孔。


    欠抽呢。


    方学文打听消息的那个君族人没说错,这婚事真没成,一来是族长不想替妤决定她的婚事,二来是七彩蛟族长提亲的态度太欠抽。君族对于婚姻没有大部分种族那么多考量,喜欢就娶,不喜欢就不娶,这一副纡尊降贵的姿态是怎么个回事?别说妤对七彩蛟没兴趣,就算有,族长也一定毫不犹豫的棒打鸳鸯。


    七彩蛟族长被轰了出去,气得不轻,但到底没在聚居地打起来,几百万君族,人手一拳,他再强悍也不是神,没有举手投足间便毁灭一座大城的能力。


    方学文瞧着那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化蛟而去,怒火之冲天,几乎肉眼可见,忍不住产生了担忧之心。“他这一走,会不会带着人打回来?”


    旁边的君族人微怔,道:“他敢!”


    方学文很想说,从心理学方面来看,那头蛟大抵是真敢的。


    理由?


    一万多岁放在人族那是万年老妖怪,但放在非人的圈子里,尤其是妖与神民的圈子里,好吧,这年纪也不小了,但在七彩蛟一族,这位祖宗真的是年轻族长。


    让七彩蛟强盛起来的族长并非这一位,是他爹,不过一千年前渡天劫化神龙失败,被劈成了渣。因此族长之位换了他儿子。也就说,这位主是个权二代,这一千年干得也很不错,七彩蛟一族的势力越来越大,顺风顺水,心理多少会膨胀。此次在君族的遭遇,绝对是七彩蛟族长打出生起便不曾有过的羞辱。


    年轻气盛,怒火攻心之下发动战争,真不足为奇。


    方学文想了想,还是提醒了族长,族长对方学文的话保留怀疑态度,但妤很快就出关了,听说了自己闭关期间发生的事,立马说服族长改了主意,各个聚居地都加强了防御,进入战备状态。


    方学文这才松了口气,他真担心君族被打个猝不及防,到时被杀得血流成河。


    “谢谢你信任我。”方学文对妤表示衷心的感谢。


    “也不全是信任你,七彩蛟一族,近万年太过顺风顺水,容不得他人拒绝,开战是迟早的事。”妤回道。


    方学文怔了下。“所以他来提亲,纯粹是想找个开战的借口?”


    “若是成功,他也的确是真心想娶我,若是不成功,正好开战。”怎么都不亏。


    方学文完全无法理解七彩蛟族长的脑子,这是咋想的?“你们很熟?”


    “有过几面之缘,怎么了?”


    “人家对你一见钟情,你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心思。”方学文心里苦笑,虽然七彩蛟族长的提亲的态度很有问题,但考虑一下他的出身以及成长,完全能理解,但这并不能否认七彩蛟族长的出色,但妤提起那位族长的神态,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没那个感觉。”妤回答。


    方学文忍不住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这个问题,妤想了想,道:“以前不知道。”


    “那现在呢?”


    “我喜欢你这种。”妤回答,君族人年纪太大静过头,年轻的又好动过头,她可以习惯一时,却习惯不了一世,反倒是方学文,这段时间相处得很不错,心情很愉快。


    方学文呆了下。“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你见过哪个君族人拿这种事开玩笑?”妤反问。


    方学文想了想,还真没有,君族人在感情这方面非常的质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被拒绝了更不会生气,再接再励直到成功或心上人名花/草有主。“但我是人族。”寿命与妤绝对不是一个长度。


    “你若好好修炼,还是有机会突破人族的寿命极限,以及活过即将到来的战争。”


    第109章 第四章妖鬼集·寒衣节


    你赶过集吗?


    你赶过妖魔鬼怪等品种全都凑齐的集吗?——庄主


    七月半,开鬼门儿,鬼门开,出鬼怪,鬼怪苦,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上坟,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掉进河里回不来。


    七月半,打火镰儿,火镰花儿,卖甜瓜,甜瓜苦,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接鬼,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串门,掉了脑袋回不来。


    七月半,送鬼魂儿,鬼魂送了,关鬼门,鬼门关,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收尸,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喊魂,吊在树上回不来。


    瞅着餐桌上的鸡蛋饼和豆腐脑,听着这惊悚片的配音,饶是已经见鬼多时,我还是忍不住鸡皮疙瘩只跳舞,不是这声音多难听,而是用京剧唱腔唱这种调子,听着忒不舒服。


    我对死狗笑道:“我今天晚上想吃狗肉火锅。”


    死狗终于不在唱了,委屈道:“今天是寒衣节,我唱个曲应应景而已。”


    唱曲应景也就算了,但唱得这么毛骨悚然,无需加工就能给惊悚片当配音,你也是狗才了。


    我道:“过鬼节本来就阴森森的,你再这么一唱,更阴森了。”


    死狗奇道:“不是吧,你还怕鬼?”


    我敲了狗头一下。“不是怕鬼,而是你唱得让人心里发毛,话说回来,京剧唱腔能被你唱得这么荒腔走板,你也厉害。”


    啥?


    更厉害的应该是它一只狗居然会唱京剧?这有什么稀奇的,虽然丫种族是狗,但它是狗妖,也是智慧生物,看京剧频道看个几年自然而然就会唱了,没什么稀奇的。


    啃完鸡蛋饼,喝光一碗豆腐脑,我问不再唱京剧改啃红烧排骨的死狗。“妖鬼集你要不要玩?”


    死狗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要,不过你有钱吗?”


    我道:“人族的钱币在妖鬼集管用?”


    “金银宝石,亦或灵石。”


    我明确道:“都没有。”顿了顿,问:“可以以物易物吗?”虽然没钱,但山庄里的好东西也不少。


    死狗无语道:“山庄里的东西都是君先生的,你卖一两件古董也就算了,不会打算搬光吧?”


    我道:“他已经挂了,这里的一切现在是我的财产。”


    死狗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心说,死无全尸还怎么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君长青死没死,真没人知道,但凶多吉少是可以肯定的,他失踪前曾经说过,半年没回来就可以安排后事了。这也是特勤处会来找我的原因,而君长青会说这样的话,估计他也清楚自己多半回不来了。


    思及此,我忍不住再次问阿吉。“君长青走之前就没说他要去哪?”


    阿吉无语道:“真没说,你都问了五遍了。”


    我道:“他是没说,但你就不能好好回忆一下吗?他走之前不可能一点迹像都没有,总该有点痕迹,有线索,我们才能确定他究竟去哪了,是死还是活。”


    阿吉斩钉截铁道:“没有。”


    妈哒,你丫说这么笃定,一听就知道有问题。


    我分分钟就想将死狗抓起来满清十大酷刑伺候,奈何这家伙好歹也是修行几百年的狗妖,修为也不浅,我还真不一定逮的住他。


    寒衣节是非常古老的传统节日,不过现在的人还记得的不多,说实话,就算是我,若非死狗提起妖鬼集是在寒衣节这一日举办,我也想不起华夏还有这么个鬼节。嗯,鬼节,中元节和清明节听说过吗?与寒衣节合起来就是三大鬼节,鬼的节日。


    吃完早餐,我去包车,顺便接高岚,这家伙听说了有热闹凑,强烈要求去凑热闹,这家伙近来对非人世界的生物太过好奇了,正好可以去让她吃点教训。非人生物的世界,虽然瑰丽神秘,但也很危险,死无全尸都是轻的,灰飞烟灭也不稀奇,若是涉足太深,又没有规避危险的能力的话。


    接了高岚,我犹豫了下,趁着小姑姑去冲奶的问正望着厨房的安安。“上神,问你个事。”


    安安闻言终于看向我。“说。”


    “死去的古神,能够复活吗?”我问。


    安安显而易见的怔了下。“理论上只要没死干净,能。”


    “理论上?那实际上呢?”


    “微乎其微。”


    我疑惑:“古神的不死性,怎么会那么难复活?”


    “复活并不难,难的是完全复活。”


    我表示茫然。


    “人族起死回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尸骨完好,阳寿未尽。”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阳寿尽了也可以复活,不过没几个人会那么做。”人家阳寿未尽,那么复活后作天作地都是它们自己负责,但阳寿尽了你还要将人复活,那么别人复活后作天作地,背锅吃枪子的就是复活它们的人。


    “若是尸骨已毁呢?”


    我皱眉。“若是尸骨已毁,则需要寻找契合灵魂的新鲜躯体。”但这么做太缺德了,若身体是硬件,灵魂是软件虽然硬件可以更换,但原装的硬件才是最契合的,不是原装,都会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区别是严重与否,影不影响生命与生活。因而不是亡者都能找到可以用的硬件,更可能找到合适的硬件时,硬件里的原装软件还没挂,若如此,是夺还是不夺,大部分人都是选择夺,因为寻找第二个,并且无主的硬件太难了。随便找一个容器虽然也可以,但因为灵魂与躯体不吻合,之前说过的,存在不兼容的问题,似一个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随便移植了一个和自己不匹配的器官,妥妥的起排斥反应,还得呜呼哀哉一次。


    “古神死后,若是躯体完好倒也罢了,若是躯体已毁,基本不可能找到合适的躯体。”


    我犹豫了下,问:“古神的灵魂不能塞进人的躯体里吗?”


    “古神的灵魂与普通的灵魂是不一样的,若普通灵魂是一滴水,那么古神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秒懂。“硬塞进去会如何?”


    “分分钟肉身崩溃。”


    “没有例外?”


    “除非先封印了自身大部分的灵魂能量,但就算如此,躯体也不过是多支撑一段时间。”


    “那什么样的躯体比较合适?”我心里动了下,问安安。


    “同族,最好是至亲,血脉相连,磁场自然比较吻合。”


    能理解,血脉至亲,不论是血型还是器官的匹配率是最高的。但你丫一个古神在这跟我谈磁场,也忒玄幻了吧?不过,至亲?血脉相连?我忽的想起了某些事。“你千万年前杀桓寂莫不是想复活你长姐?”算算资料上的时间,少凰杀亲爹/娘的时间貌似是在她长姐死了以后,真巧。


    安安抿唇不语。


    我靠,还真猜对了啊。


    你牛!


    古往今来的炼气士,为了复活亲人或爱人而以爱为名的去杀死无辜者夺取其躯体做为亲人或爱人复活的容器的不胜枚举,但安安绝对是最特立独行的,找不出第二个的特立独行,她没去找不相干之人的麻烦,她直接去找亲生父母的麻烦了。


    我深深觉得,桓寂生了这么个子嗣还真不如生块叉烧,至少叉烧不会干出弑父(弑母?)的事。


    “那你成功了吗?”我问。


    安安的眸里划过一抹阴沉。“长姐是火凤凰,火凤凰的血脉之力太强大,涤净了它体内所有的凶兽血脉。”


    我沉默片刻,还是没忍住。“你后悔吗?”


    安安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后悔杀他吗?”


    安安不解:“我为何要后悔?”


    这家伙居然是说真的,她清澈见底的眼神告诉我,丫是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后悔的。


    桓寂,虽然你是凶兽,虽然你恶贯满盈,虽然你灭世无数,虽然好吧,不管你的罪行是多么的罄竹难书,我都为你掬一把同情泪。生孩子不如生块叉烧,你简直是这话最完美的诠释者,亲身诠释。


    安安将话题拉了回来。“你为何问我古神能否复活?”


    我想了想,回答:“我做了个梦。”


    一个非常古怪的梦。


    梦里的背景应该是远古时代,我看到一支狼狈不堪的人族部落为了躲避妖魔鬼怪的祸害逃进了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泽里。然后,那些奄奄一息离死不远的人族竟然开始在大泽里修建宗庙供奉祖先的牌位。


    这本来没什么,华夏民族可以说是所有民族里最重视祖先的民族,典型例子就是古时候的人以神仙的名义发誓可能是骗人,但以祖先的名义发誓就一定是真的,哪怕豁出命也一定会践诺。远古时代,不管是多么落魄的氏族部落,都会用自己最好的东西供奉祖灵。但都落魄至此居然还有心思修建宗庙,吃饱了撑的吧?


    在我腹诽不已的时候梦境仿佛拉了快进条,我看到一座规模巨大的宗庙落成,然后是祭祀。


    远古时代人们的祭祀可不是电视上的三牲祭品,而是人,活生生的人祭,不信的话可以去查查商周时代的典籍,尤其是商朝,人祭那叫一个频繁,简直毛骨悚然。更令人无语的是,这种陋习在华夏一直到近代才成为历史,人祭习俗之牢固之悠久,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远古时代有人祭的习俗,我并不惊奇,我惊奇的是,这些人得多无聊才能迁徙得这么远,而且祭祀如此盛大,近百人的头颅被斩下。


    我正无语着,鲜血流入了大泽,唤醒了大泽中长眠的古老意志,我立时就了然这些人不是在发疯了。远古时代,人族以活人祭祀鬼神,虽然花样百出得连鬼神都无语,但不可否认,这并非纯粹的胡来,生命与灵魂是那些因为种种原因长眠的鬼神的补品之一。不过,能够将人祭给玩的花样百出就是人族自身的劣根性了,鬼神进食食的是祭品的灵魂,将灵魂吃进肚子里就行,一口吞即可,进食之前将食物弄得惨不忍睹也不怕影响食欲。


    夜空之上,雷霆纵横,雷霆的无数支流冲到了人群里,却没伤害人族,而是融进了人族的躯体里,可以看得出,那些人族的身体随之发生了近乎脱胎换骨的蜕变。


    “梦的最后,我看到那些人族将一块新的牌位安放进在了宗庙里与他们的祖先并列。”


    安安道:“你说的那大概是图腾的定盟仪式。”


    我愣了下。“什么?”


    “巫妖没落之后的洪荒,便如历史上那些强盛的王朝倾塌之后的华夏,群雄逐鹿,遍地烽火,弱小的种族几乎活不下去。人族为了求生,向天地间的各种精灵,有鬼神,也有妖魔献祭,让它们做为图腾共享人族的气运借助人族的气运更好的修炼,而鬼神则守护部族,让部族可以在一个较为安稳的环境里发展。”


    我道:“图腾都是活的。”人族在远古图腾时代的事我还是略有所闻的,彼时人族供奉的图腾多为妖鬼,我做的那个梦,不管是跟哪个都对不上。


    “也有死的。”


    “鬼啊?”


    “嗯。”


    “那么那鬼还挺强大的,人族的气运就那么厉害?”


    “非常厉害。”


    “多厉害?”


    安安想了想,回答:“若能借助整个人族的气运,死去的古神可以复活,理论上。”


    我:“实际上呢?”


    “你觉得有谁能将整个人族的气运与自己绑在一起?”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三皇五帝。”


    第110章 第四章妖鬼集·百鬼夜行


    妖鬼集举办的地点通常不在人类的城市里,一来是一群妖魔鬼怪扎堆,周围的人类会很不安全,二来,动静闹得太大,很容易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然后就是一片恐慌了。


    完全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能一边宣传唯物主义一边迷信,子不语怪力乱神,是不语,而非否认鬼神的存在,单这态度,我估摸着,孔夫子八成是撞见过鬼神一类的存在。别不信,我这可是有根据的,先秦时代,人间界的妖魔鬼怪之活跃可远胜如今,自然,如今也很热闹,但如今活跃的大多为普通的妖魔鬼怪,仙人层次的基本没有,少凰这样的,不管在那个地方都是拒绝往来的黑名单榜首,别说现代,就算是先秦时代也是稀有品种。


    接了高岚,本来还想带少凰一起出去溜达的,但考虑了一下妖鬼集的情况,再瞅瞅她那把连脆皮都不如的身子骨,还是算了,少凰或许不在乎她这条命,但小姑姑还是在乎的。


    在我离开的时候,安安忽然对我道:“如果看到一根人参,给我带十根老须子回来。”


    我汗,虽然妖鬼集上什么妖魔鬼怪都可能有,但人参这一类的妖怪都是隐居的,没辄,人参修炼成精太不容易了,很多的人参往往还没到化形的时候就被人或妖给挖了吃掉或炼丹,化形的人参更是所有生灵都觊觎的上品灵物。纵然妖鬼集上禁止动物,但也出了妖鬼集就不一定了,我若是人参精,绝不会跑这种地方。


    我委婉拒绝:“这里是内陆,发展较晚,说不定有不少人参,我哪知道你想吃的是哪根?”


    “你见到了自然会知道。”安安回答。


    我见到了自然会知道?这什么见鬼的回答?怎么觉着跟神棍诓客人的话似的?


    尽管无语,但我还是答应了,不过我心里压根不信自己能碰到什么人参精。


    在高岚的帮助下租了一辆大巴,回到雪莹山庄,拉上山庄里所有人我本来还想多拉几个客人好回点本,白梅街这么多的妖魔鬼怪,大多会去妖鬼集凑热闹。然而,妖魔鬼怪一看车里已经坐着的一堆“人”,纷纷表示已经预约了车,谢谢庄主美意,心领了。


    我:“”车里就四个“人”,阿吉、尘寰以及白姐夫妻俩,阿吉的品种虽然是串串,但它的性格,跟哈士奇有得一比,至少哈士奇做不出赊账啃排骨赊了三万多的事来;至于尘寰,这位以前的功绩是挺丰富的,但在鹤城一直都挺循规蹈矩的;最后的白姐与玄君夫妻,呃,我大抵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虽然出发挺早的,但举办妖鬼集的地点却不近,因此一路上是尘寰在开车,一车“人”也就他会开车,开得又快又稳,比飞机还快。


    虾米?开得比飞机还快还怎么个稳法?自然是因为他用了缩地成寸的术法,因此哪怕车速堪比蜗牛,但仍旧跑得比飞机还快。


    我忍不住对尘寰感慨:“你以后要是没钱了,完全可以去开出租车,一定大赚。”单用这法术跑路,压根用不着多少油,简直无本万利。


    尘寰反问我:“抢劫不是更快?”


    我抹汗。“一直没问,尘寰你生在什么年代?”虽然特勤处的资料里记录这家伙是明初时开始在人类社会活动,但我觉得这信息有待商榷,这家伙不是纯粹的妖,他是妖人啊。一个妖,活跃于人类社会之前必然在深山老林里修炼了千年,不然没法以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里。尘寰却没这顾虑,虽然血统不纯粹,但他的确生而为人,既生而为人,便不可能长于山林,山林养妖还挺不错的,养人他爹娘但凡有点常识都不可能在山林里养人类儿子。如此一推算,尘寰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时间必然更早。


    “至元三十年。”尘寰随口回答。


    我愣了下,无语道:“我对年号不熟。”华夏上下五千年,年号是从汉武帝时开始的,距今,两千年,两千年的时间里,各个朝代使用过的年号,不是我说,没有过人的记忆力根本背不下来。


    “我出生的第二年元世祖忽必烈正好死了。”


    有朝代有年号还有皇帝的名字,虽然我也背不清元朝多少位皇帝,但历朝历代的开国皇帝和比较有名的中兴之帝我还是背得出来的。这不是我个人的毛病,而是整个华夏大地大部分人的通病,五千年,那么多皇帝,不是专业的历史学者,鬼才记得住,能记住朝代名和比较有名的皇帝的名字,已经是很有才了。


    不过这下我也了然了,丫还真是活生生的人瑞啊,如果丫现在还算是个人的话。


    “元朝很乱吧。”我说。


    “是有点,虽然没有明文确定民分四等,但各种政策上的歧视将四等人制权势得挺清晰的,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其中汉人与南人是被剥削得最厉害的。华夏民族的情况,你也知,虽然勉强能够接受异族的统治,但除非异族如鲜卑人建立的北魏一样汉化,否则统治肯定不长久。蒙古人的政策建立胡来,那些个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汉人一夜之间失去世代相传的土地从自由民变成农奴,有冤还没处诉,按着当时的律法,那是合法的,而他们的冤屈则是非法的。”


    我由衷感慨道:“难怪元朝那么短命。”


    “各地起义与反叛此起彼伏,直至元末演变为燎原大火。”


    我诚恳道:“生于乱世,我理解你的某些习惯,但也请你与时俱进一些,但现在是和平时代,不是战火连天,人命如草芥,杀人放火天经地义的乱世。”


    “我有什么问题?”


    “有几个人在缺钱时第一反应是打劫?”


    “劫富济贫。”


    “有区别?”不都是打劫?


    尘寰明显被我梗住了。“我只是说说,没真打算这么做。”


    我反问:“你以前没这么做过?”


    尘寰无言以对。


    咚咚咚!


    我道:“不高兴也别乱敲,车子是租的,敲坏了我得赔的。”


    尘寰:“不是我。”


    不是你还能是谁


    留意到尘寰望着窗外,我默默搓了搓不知何时竖起的寒毛,再默默扭头。


    太阳已落下了地平线,虽有余光,但总得来说,天色挺暗的。遗憾的是,天色虽暗,我却有夜视的能力,不论是白昼还是黑夜,君族人的视力都不受影响,因此我很清楚的看到了窗户上贴着的密密麻麻的各色鬼脸——正宗的鬼脸,几百张鬼脸挤在一起,层层叠叠,挤挤挨挨,你的鼻子在我眼睛里,我的耳朵在你嘴里


    我默默捂住心脏。“诺诺,我跟你没仇。”


    嗯,诺诺,窗外的鬼海里赫然有一株灼灼如火的彼岸花,夜色里,显得格外的妖异,真不知道地府什么品位,居然将这种花种植的到处都是,以至于整个地府除了彼岸花就看不到第二种花了。那样灼灼如火的妖异火海,也不怕夜里见了做噩梦。


    彼岸花继续咚咚咚的敲窗户。“开门,不对,是开窗。”


    我捂着心脏开了窗户,彼岸花哧溜一下就钻了进来,外头的鬼也想钻进来,但彼岸花稍稍动了动几片花瓣,我估计人形应该是动了动手指,然后那些鬼都安安分分的呆在车外了。我死活不再往窗外看一眼,不是怕鬼,而是那视觉效果太令人毛骨悚然了。


    “什么情况?”我问诺诺。


    “今日是寒衣节。”


    我颌首。“我知道。”阿吉提过。


    “寒衣节是鬼节。”


    “这我也知道。”发现自己想不起寒衣节是什么节的时候专门查过。


    “鬼节时,鬼门打开,地府的鬼可以回到人间界游玩几日。”


    我奇道:“鬼门现在能开了?”清明节与中元节的时候就没开,否则诺诺早跑回地府换班了,才不会留在这个随时都可能被毁灭的世界,现在能开了,是不是意味着那些觊觎着安安小命的诸神都离开了?或者是被丰都大帝摆平了?


    “鬼门没开,但还是有阴气泄露出来,你没发现今天一整天,阴气值一直在上涨吗?”


    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你这一说我才意识到,今天一天我都觉得挺冷的,不过因为冬日将近,我一直以为是季节性的气候变化。


    诺诺:“迟钝如你,迟早没命。”


    我笑道:“那等我去了地府,争取帮我安排个不错的胎,下辈子我想当米虫,混吃等死,不想再干任何工作,尤其是雪莹山庄这种维和的工作。”


    “这种事需要海量的功德去换,且不说我没那么多功德,就算有,我没必要花在你身上。”诺诺道。


    我一想也是,积攒功德可不容易。“那算了,我能考无常不?”


    诺诺更加无语:“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我回以疑问的眼神。


    “你是神民。”


    我道:“望乡台不是已经证明了我有前世的吗?既然有前世,想来也会有来世,只要我没被人给灭了灵魂的话。”神民大多是没有前世与来世的,这是生而长生的代价,但我,或许是因为我不是纯血的神民,也可能是反正可能性多了去,鬼才知道老娘是哪个。


    诺诺立时语塞。


    我这才施施然的将话题拉了回来。“也去参加妖鬼集?”


    诺诺回了我两个字:“废话。”


    我指了指窗户外,眼睛没看,只是用手指指,不想刺激自己的心脏承受能力。“什么情况?”


    诺诺似是想起了什么无语的事,嘴角微微抽搐了下。“今天阴气浓度增加,它们是最先感觉到的,找了台电脑查了查,发现今天是寒衣节,而寒衣节是鬼节,立马就跟我们讨论鬼权,要求鬼节放风一日。”


    这话槽点太多,我一时不知该吐糟做为土生土长的华夏子民竟然连三大鬼节的第三个鬼节是什么日子都还要专门去查,还是吐糟一贯以“理(PS:物理的理)”服人的地府竟然还会有被讨论鬼权的一日。


    诺诺无奈道:“鬼节的时候通常有很多无常活动,倒也不怕出什么事,但现在这情况,地府里的无常根本来不了,我又想去妖鬼集,便干脆将它们全都带上了,妖鬼集上,谅它们也不敢惹事。”


    我:“”的确,妖鬼集上妖魔鬼怪什么品种都有,真惹事,最后出事的也一定是这些鬼,让它们去妖鬼集一夜游还真的比放它们跑人群里祸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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